中國近百年政治史 · 第十章 國民黨與北洋軍閥鬥爭的初期
清皇位的顛覆,由於革命派、立憲派和北洋軍閥官僚派三種勢力共同的動作所致,依前章所述的事實,已經是很明了的。此後進於中華民國的初期,約七八年內,也便是這三大派勢力的活動時期。這三大派勢力,在根本的精神上和活動的方式上,有大相差異之點,就是革命派的行動常是激進的,主動的,不計當前利害的;軍閥官僚派的行動常是固守的,被動的,對於當前的利害計較最切的;至於立憲派,其計較當前利害與軍閥官僚派略同,但不如他們的固守,也不如革命派的激進,有時候處於被動,也有時候參加主動。高一涵嘗評論這一派說:「這黨宗旨在和平改革,無論什麼時代,只要容許他們活動,他們都可俯首遷就;到了他們不能活動的時期,也可偶然加入革命黨;但是時局一定,他們仍然依附勢力,託庇勢力之下以從事活動。」這是很確切的評論。因為立憲派的精神性質上是這樣,所以自推倒清帝制以來,中國政治上的鬥爭,常常是革命派和軍閥官僚派對抗的鬥爭,而立憲派則處於因利乘便的地位。民國初期的政治,情勢大略如此。此種情勢在辛亥革命時已經表現,例如武昌一發難,各省咨議局立憲派的領袖如湯化龍輩,都加入革命活動;漢陽的激戰表面上是革命軍和清軍鬥爭,實際上便是革命軍和北洋軍閥鬥爭的開始;在兩方議和的當中,表面上是民軍與清廷的爭執,實際上也便是革命派與北洋軍閥派暗鬥的開始;並且在此暗鬥開始的期中,立憲派已經不滿意於革命派,採取左袒北洋軍閥的方針了。從臨時政府北遷,到國會第一次破毀(一九一二年春至一九一四年春初),可稱為革命派(即國民黨)與北洋軍閥鬥爭的初期,因為立憲派和一般苟安的國民都左袒北洋軍閥,革命派一時失敗。其經過的事實,分節敘述如次。
一、政黨的產生與演化
同盟會在清帝制推倒以前,只是一種秘密的革命團體,還不能作為公開的政黨。在清朝末年,形式上成為公開的政黨的,只有由「國會請願同志會」演進而成的憲友會。當宣統二年(一九一〇年)資政院成立後,該院中由各省咨議局所選出的議員(大都是「國會請願同志會」的人物)和敕選議員臭味不同,兩相對抗,於是前者便組織一個憲友會;敕選派的議員為對抗憲友會起見,也組織一個憲政實進會;還有一小派的人又組織一個辛亥俱樂部。這三個政團雖然都是站在君主立憲的範圍以內,但是後面兩個(憲政實進會、辛亥俱樂部)是純粹的官僚團體,到清帝制推翻時,便全然消滅;只有那個憲友會可算是後來進步黨的老祖宗。憲友會除了在資政院內儼然成為一個政黨外,並且有許多院外的人物參加,在各省設有支部,如直隸的孫洪伊,湖北的湯化龍、胡瑞霖,江蘇的沈恩孚、黃恩培,山西的梁善濟,奉天的袁金鎧,江西的謝遠涵、黃為基,湖南的譚延闓,福建的劉崇佑、林長民,四川的蒲殿俊、羅綸等都是該會各支部的領袖。自武昌革命軍起,到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幾個月間,革命派的同盟會和立憲派的憲友會,都起了絕大的變化。表面上第一個變化為同盟會由秘密變為公開,而憲友會的旗幟消滅。但是最大的變化,還是兩派的「化分」與「化合」。這種化分與化合的作用化來化去,一時政黨林立,好似「雨後之筍」,直到第一次正式國會成立的前後,又化成革命派與立憲派對立的兩個大黨:前者為國民黨,後者為進步黨。這種化分化合的經過情形極其複雜,幾令人不能辨識;但是關係頗為重要,請略為敘述於後:
同盟會原來所標榜的主義有民族、民權、民生三大綱,而輔之以軍政、訓政、憲政三時期的革命方略;到組織臨時政府的時候,三時期的革命方略已經完全拋棄,就是對於三民主義,也漸漸地黯然失色了。因為在組織同盟會時,許多黨員便只認定一個狹隘的民族主義——就是漢族對於滿族謀光復。清帝制一倒,許多革命黨員以為目的已經達到,以前結合的原因消失,於是分化的作用便起來了。同盟會要人章炳麟,在辛亥革命以前已和孫中山有很深的隔閡,到辛亥光復事畢,便與同盟會分離,改組中華民國聯合會:這是由章炳麟領導的化分作用的開始。湖北方面的孫武、藍天蔚、劉成禺等,原來也都是同盟會派的人物,現在也和張伯烈、饒漢祥等擁戴黎元洪為首領,以湖北人為中心,組織一個政團,叫作民社:這又是分化作用的一個表現。
立憲派的憲友會在資政院時代,以君憲為目標;現在因為目標消滅,也不能不起化分作用:湯化龍、林長民等率領一部分人化分而成一個共和建設討論會;孫洪伊等率領一部分人化分而成一個共和統一黨;又有籍忠寅、周大烈等一部分人化分而成一個國民協進會。
上面所舉,是革命立憲兩派最明顯的各自化分。有了化分作用,便立即又起化合作用。在南京臨時政府時代,當然還是同盟會的幹部人員握重權,而該會中的少年黨員妄自驕功,舉動暴烈,幹部領袖不能節制,同盟會便為人所詬病;於是凡非同盟會的團體與由同盟會化分出來的團體,漸有互相結合以抗同盟會的趨勢。章炳麟所改組的中華民國聯合會,與往昔預備立憲公會的領袖張謇等,以江浙人士為中心,聯合而組成一個統一黨,這是第一步的化合。接著統一黨又與籍忠寅等的國民協進會、湖北團體的民社,聯合而組成一個共和黨,便是第二步的化合。此時湯化龍等的共和建設討論會,孫洪伊等的共和統一黨,尚未十分活動;在北京臨時參議院中,積極與同盟會為對抗行動的,還只有化合的共和黨。同盟會以民權黨自命,共和黨則以國權黨自居;同盟會對袁世凱謀防制,共和黨則擁護之;前者詆後者為御用黨,後者則詆前者為暴民黨。但兩黨議員在參議院中皆不及半數,而共和黨有袁世凱的軍閥官僚勢力與相援接,故參議院的行動常為共和黨所操縱;於是又有最重要的第三黨及其他各種小黨,再起後來的大化合作用。
所謂最重要的第三黨便是統一共和黨。該黨的重要人員有谷鍾秀、張耀曾、歐陽振聲、殷汝驪、彭允彝、吳景濂等,他們所擁戴的總幹事為蔡鍔、王芝祥。這一黨的人士,有從前加入過同盟會的,也有不曾加入過的,有從前與立憲派發生過關係的,也有不曾發生關係的。這一黨在精神性質上,可以說是介於所謂「民權黨」與「國權黨」之間。它在北京臨時參議院中也有二十五個議席(同盟會與共和黨各四十餘席),所以有舉足輕重之勢;並且在各省的支部也有六七所,所以是重要的第三黨。
所謂其他各小黨:(一)陳錦濤、徐謙、許世英、牟琳、陳籙等以伍廷芳為會長的國民共進會;(二)溫宗堯、王人文等以岑春煊、伍廷芳為名譽總理的國民公黨;(三)董之雲等的共和實進會;(四)張國維等的民國公會;(五)潘鴻鼎等的國民黨(此非由同盟會改組之國民黨);(六)共和俱進會、共和促進會及國民新政社等:這都是與後來的大化合有關係的。以外還有所謂自由黨、社會黨種種名目,都不過曇花一現便不見了。
大化合作用,發動於同盟會幹部的宋教仁。宋在當時的同盟會中,除了最高領袖孫、黃以外,算是最露頭角,政治手腕極靈敏,政治常識也比較充足,能為他黨所推重,政治熱也達於最高度。民黨名士章士釗感於無意味的小黨林立,在《民立報》上發表「毀黨造黨」之說,主張國內所有各黨一律毀棄,大家相互研究,棄小異,取大同,求出一個大同大異之點來,造成對立的兩大黨,以為實現責任內閣制度的良好基礎。宋教仁的政治理想恰與章說相合,他黨的重要人士也有極贊成章說的,於是宋教仁首先展布他的敏捷手腕,與那個重要的第三黨——統一共和黨的人士相提攜;原來統一共和黨的重要人士多與宋為知交,感情極融洽;在民元八月,同盟會便與統一共和黨及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幾個小黨合併而改組國民黨:這便是國民黨的大化合。
共和黨本是由統一黨、民社、國民協進會三黨化合而成與同盟會相對抗的;同盟會既化大為國民黨,共和黨的情勢卻與相反,一方面雖然吸收了民國公會和前國民黨兩個小党進來,章炳麟派的統一黨卻依舊分了出去。不過統一黨仍舊與共和黨,一致對抗由同盟會化成的國民黨罷了。
前此由憲友會化分的共和建設討論會和共和統一黨,本與梁啓超派是氣類相感的,到民元十月,梁啓超回國,想在國內政治上有所活動;此時正式國會的選舉將進行,湯化龍、孫洪伊等當然想在正式國會中取得重要的政治地位;於是便將共和建設討論會、共和統一黨合併而為民主黨,加入梁啓超為該黨領袖,又吸收共和俱進會、共和促進會、國民新政社幾個小黨,以擴大民主黨的組成成分,這便是民主黨的化合。
因此當第一次正式國會議員選舉時,競選的黨派,有最大的國民黨,及與國民黨相對抗的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共計四黨。以三個分立的小黨對抗一個大黨,況且此時各省的政治機關大半還是操在革命派的人手裡,所以選舉的結果,國民黨大獲勝利,其餘三黨皆歸失敗。於是三黨為在國會裡面對抗國民黨起見,乃合併而為進步黨:這便是進步黨的大化合。
民國初期政黨變化圖
民國初期的政黨,有幾種特色,為歐美各國政黨所罕見的:
一、黨員的跨黨:往往一個黨員,既掛名於甲黨,同時又掛名於乙黨,甚至並掛名於丙黨的。這種跨黨行為,有非出於本人的意思的,也有出於本人的意思的。前者大概為被擁戴的假領袖,在擁戴的團體,想借他作面子上的裝飾品,被擁戴的礙於情面,也便以掛名於黨作敷衍的應酬品;後者則直以入黨為競權牟利的工具,好比狡兔的三窟,此種黨員最為可恥,但在民國初期卻視為平常(到洪憲帝制推倒以後尤為特甚)。
二、黨議不過是空洞的招牌:在辛亥革命以前,革命黨與立憲黨本各有鮮明特異的旗幟;及清帝制一倒,兩方的旗幟,都變得不甚鮮明;漸至小黨分立,黨義的異同更難識別;例如同盟會(在公開以後)、統一黨、統一共和黨,在未化合為大黨以前,各方所標舉的政綱實難找出多大的差別來,請看下表:
我們試看前表,除了同盟會的「主張男女平權」一條為當時的他黨所難容許外,其他各項雖有詳略的不同,絕少彼此不能容許的處所;即如同盟會所標準的「促進地方自治」,倘若在不妨礙中央應有的權力範圍內,亦可為他黨所容許。至於統一黨,和統一共和黨所標舉的條款尤為相同;但在事實上,統一共和黨老早便與同盟會提攜,而統一黨則一合於共和黨,再合於進步黨,而與同盟會為政敵。可見黨義自為黨義,政爭自為政爭,最初分黨的真正原因與所揭舉的黨義沒有十分的關係。後來統一黨併入共和黨,再併入進步黨,同盟會擴大為國民黨,各方所揭舉的黨綱都有變化。其最大的變化就是彼此都采至簡單的項目,至有含蓄的語句,解釋起來,很有彈性,可以立異,也未嘗絕對不可求同,請看下表:
觀前表,國民黨棄了同盟會的「男女平權」,把同盟會的「力謀國際平等」變作「維持國際和平」,這是因為俯就被併合的他黨以擴黨勢,所以把黨綱改就溫和了。但與共和黨及進步黨的立異處,也只有「發展地方自治」的一項;對方認此足以減殺中央統一的權力,所以要與它立異;但它也主張「促成政治統一」,又未見得與對方的「國家主義」、「強善政府」絕對不相容了。總之,當時分黨的真意義,不能全從表顯於外的黨綱上去尋求;黨員的精神上雖含有集權、分權的差別,但在國民黨方面的最高黨首孫中山,卻不是主張分權的,並且在特定時期以內也主張集權的(原來的革命方略,在軍政、訓政兩時期中,當然要採用集權的辦法),不過絕對不主張把國家一切大權集於不可信託的梟雄一人身上;在對方的共和黨及進步黨方面,也未嘗不贊成地方自治,但認此時居於中央的當局非有絕大的權力,不能維持統一。打開窗子說亮話,兩方都只注意在袁世凱一人身上;一方防制袁世凱,一方擁護袁世凱;這便是兩黨對抗的真意義,黨綱不過是一種空洞的招牌罷了。
三、一切黨都沒有民眾作基礎:中國的民眾,幾千年來站在積極的政治活動範圍以外,除了到最困苦的時候,對於某一方面表示消極的反對意味外,絕沒有積極主動的意思表示;又因經濟落後的原故,不曾產生出明顯的階級差別利益來,因此亦不能形成明顯的階級差別利益的團體。所以自有政團以來,都是沒有民眾作基礎的政團,政團不過是讀書紳士階級的專用品。在辛亥革命以前,革命黨和立憲黨雖然都沒有民眾作他們的後盾,但因為清廷的惡政與滿漢民族的反感,在民眾心理上發生了一種消極反對清廷的意味,所以革命黨倚仗這種民眾的消極反滿意味成功。清廷顛覆後,所有的政黨都與民眾不生關係,都成了水上無根的浮萍,在勢都沒有成功的希望;但因同盟會下層的無知黨員驕縱失態,未免惹起一部分人的惡感,牽引民眾消極反對的動機;又因民眾厭亂偷安,頗希望有名的袁宮保給與他們一種「無為而治」的快樂;以此國民黨首先處於危險的地位,國民黨亡,而進步黨亦不能倖存。
上面三點,都是民國初年的政黨,與歐美的政黨特異的處所;但比起洪憲帝制亂後,南北混爭時代的政黨來卻又有天淵之別了。因為民國初年的政黨雖然有黨員跨黨、黨義不著實、沒有民眾作基礎的弱點,但尚有集權、分權的精神差別可言,尚有標舉出來的黨綱可見;南北混爭時代的政黨全然變為個人的私黨,除了什麼「韜園」、「靜廬」、「潛社」,什麼胡同十二號,什麼大街二百號,什麼系的名號以外,便只有金錢和官位;「黨綱」兩字全然聽不到有人說及了。所以我們雖不滿意於民國初年的政黨,比起後來的狐群狗黨來,不能不承認前者還有政黨的意義,還有受責備的價值。至於國民黨和進步黨後來失敗的經過情形及其原因,待至以後各節,隨時再述。
二 內閣的更迭與政黨的關係
臨時政府的北遷,已算是袁世凱在暗鬥開始的時候,得了勝利。此時革命黨所期望在將來戰鬥制勝的工具,就只有《臨時約法》上的責任內閣制;但是袁世凱哪能夠受這種工具的制服呢!從唐紹儀內閣到趙秉鈞內閣,這種約法上的工具,全成廢物。所以成為廢物的原故,就是因為法律制度的背後沒有民眾擁護的力量;民眾並不知道這種法律制度是他們的生命所託,應該出力維護的。當時的黨人只知道要造成責任內閣制,須造成擁護內閣的政黨,不知道擁護內閣的政黨,還要有民眾站在它的後面去擁護它。從唐內閣到趙內閣,同盟會派的人只恨內閣不能全操入己黨手中,以為還是黨勢太弱,極力擴張黨勢;非同盟會派的黨人也深恐內閣完全落入同盟會派的手中,一方面極力反對政黨內閣之說,一方面也極力造黨與之相抗。袁世凱卻只是暗笑;他早把當時的人民心理,看得極透;把所謂政黨,任意玩弄;把所謂內閣制直踹在北洋軍警的鐵蹄下面。我們試看唐內閣的傾倒和所謂陸內閣趙內閣的改組經過,便知沒有民眾作後盾的政黨與內閣制度,皆為無用的工具。
一、唐內閣的傾倒 當提出唐紹儀為第一任內閣總理時,革命黨與袁世凱兩方面,都認唐為最適當的理想人物。唐在南下議和時,早已同情於革命黨,到清帝退位後,並已加入同盟會;所以在革命黨方面極願意擁戴他作總理。在袁世凱方面,認定他是自己的私黨,必能和趙秉鈞一樣可以指揮如意,因為二人的關係最深,斷不至有互相齟齬的情事。(袁、唐之相識始於朝鮮,當袁在朝鮮總理營務時,維新黨人朴泳孝等設宴於郵局,誘殺閔泳翊,袁世凱率隊往郵局彈壓,至稅務司穆德麟宅,欲入,見一人持槍當門,意氣凜然,不許入,袁麾兵稍退,詢其名,乃知為局員唐紹儀,時由北洋派駐朝鮮幫辦稅務,袁告以故乃許入,自此袁甚器重唐。是為袁、唐相知之始。袁在小站練兵時,徐世昌為總理營務處,唐紹儀副之。及袁為山東巡撫時,唐以道員隨往山東,辦理外交,又派唐總司商務局事。袁調任直督時,特保在東撫任內出力人員,稱唐「才識卓越,諳練外交,請記名簡放」,旋又奏調隨行;到任後,即奏請以唐署津海關道。袁在直督任內,趙秉鈞為袁辦巡警,唐則袁之外交重要人物;至光緒三十年,唐以津海關道奉旨以四品京堂候補,往西藏查辦事件,袁又奏留,未准,自此唐在外交界漸露頭角。及袁以外務部尚書兼任軍機大臣,袁、唐關係尤密。故袁認唐為己所卵翼而成之人才,與趙秉鈞無異,必能聽其指揮。)但是唐的頭腦比較清新,不若其他的北洋官僚,只知有私黨,不知有公責;雖然與袁關係很深,要他作袁個人的走狗,袁就認錯了他了。他雖然也不是同盟會的元老黨員,但他既居在內閣總理負責任的地位,要他放棄責任以內的權力,也是決不肯的。因此在唐的個人人格上,已含有與袁不能相容的成分。加以閣員的分配,新舊雜糅(內務、陸、海三部為袁黨,財部為共和黨,農林、司法、教育、工商四部為同盟會),意見又不一致;內務總長趙秉鈞,從未到過國務會議的席上(問其不出席之理由,則曰:「會議時關係本部之事物至少,而現在維持秩序之事諸關重要,故以不赴為便。」見《遠生遺著》)。唐內閣成立後,第一個難問題是財政;財政之所以難,就是除了向外國借款,便無財政可言。而財政總長熊希齡對於借款意見,便與唐不相合;當時帝國主義的銀行團(初為英、美、德、法四國銀行團,在清末組織的,後又加入日、俄兩國,為六國銀團)想壟斷中國借款,藉此致中國財政的死命;唐欲衝破銀行團的羅網,向比國銀行交涉小借款,觸犯了英美等四國帝國主義的大怒,熊原不主張比國小借款,見四國銀行團發怒,越加恐慌,因此問題,唐、熊之間時起齟齬;熊欲以辭職拆唐內閣的台,以至在國務會議席上,牽惹熊、蔡(元培)的口角,又引起了章炳麟的移書向內閣謾罵,唐內閣已有不安之勢。加以總統府與總理的暗鬥,到直督問題發生,唐就不能不走了。
唐任總理以後對於袁的行動,處處不肯放鬆,袁第一次向參議院發布的宣言書稿,即經唐紹儀改纂後發表(見《遠生遺著》);有時總統府發下的公事,唐以為不可行的,即行駁回,甚至在總統府與袁面爭不屈;總統府的侍從武官看見唐到,每每私相議論,說:「今日總理又來欺侮我們總統了!」但是袁起初也能容忍。到了直督問題發生,袁認為是自己的生死問題,就絕對不肯容忍了。先是參議院在南京議決接收北方統治權案,有各省督撫一律改稱都督,咨議局改為省議會,都督由省議會公舉的規定;直隸的民黨,運動直省議會已公舉王芝祥為直隸都督。此時的王芝祥是附於革命黨的要人,舉他作直督,就是因為袁世凱既不肯南下,想用革命派的直督去監視他。唐紹儀方在南京組閣,也贊成此議,因以王芝祥督直電袁。未報可,而直省的民黨堅持不肯讓步。唐入北京後,又以王督直之說請於袁,袁當面許可,唐因此電王來京,並以王督直之說報告直省紳民。但是王芝祥一到北京,所謂直隸的五路軍界忽發出反對王芝祥的通電,袁便以軍界反對為口實,委王赴南京去遣散軍隊,唐總理對於王的委狀拒絕副署,說政府不宜以軍隊反對的原故失信於人民;袁則謂除令王督直外,諸事皆可聽總理之命,竟以不曾副署的委狀交王,唐於次日(即六月十六日)即提出辭國務總理之呈,不告而去。這是袁世凱作臨時總統後第一次使用北洋軍閥的武力抵抗約法上的鉗制(所謂責任內閣制),鞏固自己的根本地盤,所謂「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鼾睡」,管什麼副署不副署,責任不責任呢!實際上,《臨時約法》此時已經等於廢紙,而那些反對同盟會派的參議員和新聞記者,不知此事關係的重要,因為平素不滿意於唐的原故,對於唐的辭職出走,反加以嬉笑諷刺;就是同盟會的議員也只以王芝祥督直的目的不能達到為恨,對於副署的責任問題,好像也並未十分注意,何況一般的人民知道什麼共和約法、什麼內閣的去留呢?此種問題,莫說在英法,就是在天皇大權的日本,假使天皇發下一道沒有首相副署的敕任令來,日本的議會和新聞界要發生一種什麼喧囂的狀況?是不是「違憲」、「違憲」的聲浪,要震動全國?但在中國當時,不過把它當一個通常的內閣崩壞的問題罷了。除了對於繼任的內閣人選,鉤心鬥角去經營,對於違憲的問題,竟好像「熟視無睹」。可憐他們,還在那裡「是丹非素」的爭政黨內閣呢!
二、陸內閣組織的波折 唐紹儀辭職出走後,同盟會的四閣員也聯袂辭職,熊希齡、施肇基也不能安於其位,依願免官。於是同盟會派的人以為混合內閣不能維持閣議的一致,倡政黨內閣之說;共和黨知道本黨尚無組閣的希望,又恐怕內閣竟被同盟會奪了去,便主張超然內閣的主義。這種超然主義之說恰合袁世凱的脾胃,因在當時的「買辦外交家」裡面選出一位「馴順如羊」的陸徵祥來,充國務總理之任。當陸被提出於參議院求同意時,同盟會的議員極端反對,共和黨則極端贊成;統一共和黨的議員(此時尚未與同盟會合併)雖贊成政黨內閣之說,以為各黨現勢都沒有單獨組閣的希望,因此便與共和黨員對於陸徵祥皆投同意票;到六月二十九日,陸竟被任命為國務總理了。但至提出其他六國務員時(唐內閣瓦解時,內務、海陸軍、外交四部國務員皆未辭職,故僅補提六國務員),便惹起一個大波瀾來。原來陸徵祥久居外國,外國話說得流暢,應酬交際圓滿周到,外國人極喜歡中國這種外交家,所以稱讚他;袁世凱從前在清外務部尚書任內,奏保外交人員,陸便為被保的四人之一,說他「通達時務,慮事精詳,上年在海牙舉行第二次保和會派為專使,凡於國體有關事項,據理力爭,曾不少詘,尤能洞察列強情勢,剴切敷陳,確有見地」(其實在海牙保和會所爭得的,就不過是依羅馬字母的次序排列國家的名次),於是國內的人士公然把陸徵祥看作一個大外交家。同盟會起初反對他作國務總理,不過是嚴守黨義,尚不知道他是一個全然無用的人;及到七月十八日,陸承袁意向參議院提出六國務員(財政周自齊,司法章宗祥,教育孫毓筠,農林王人文,工商沈秉堃,交通胡惟德)求同意,並親自到院宣布政見,說出什麼開菜單作生日鄙俗不堪的話來,無一語及於政務,於是連曾經投過同意票的統一共和黨員,也皺著眉頭叫苦。因此多數議員對於所提出的六國務員一律否決,以為不信任的表示。恰好於十九日以後,日俄同盟與英國在西藏自由行動的宣言在各報上露布,外交形勢上起了一種大震撼;於是袁世凱的好題目到了,又把他夾袋中的法寶(北洋軍閥的武力)拿出來了。首先由北京軍警特別聯合會,以參議院不顧國家危急的口實,通電各省,痛罵參議院;並用公函半恐嚇、半規勸的直達參議院;接著又用被收買的南方軍人鄧玉麟(前鄂軍第四鎮統制)、閻鴻飛等聯合的名義,通函痛罵參議院。到二十三日,袁世凱又另外選出國務員六人(財政周學熙,司法許世英,教育范源濂,農林陳振先,工商蔣作賓,交通朱啟鈐),交參議院求同意。二十四日,又發生幾件怪事:有署名軍界公啟,宣布參議院吳景濂、谷鍾秀、殷汝驪等罪狀,並牽及谷等主張王芝祥督直事;又有一道匿名的傳單,說有取得谷、吳二人之頭者賞洋一萬元;又有署名「健公十人團」者封送一百零三封信,分配各議員,說若再不犧牲黨見,將以炸彈從事;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人用電話通告參議院某某,叫他們注意,軍警要對不住他們了。二十五日午前,共和黨的參議員劉成禺在參議院嚷著要投票,吳景濂(議長)依多數的主張延期;軍警會議公所也於是日午前開特別會議,有主張用兵力解散參議院的。午後,由薑桂題、馬金敘(直隸提督)、陸建章(執法處總辦)、段芝貴等,假安慶會館宴請參議員、新聞記者和政界要人,說是聯絡感情;陸建章在宴會席上演說,極力否認軍警有干涉的行為;有一位《北京時報》的總理陳紹唐,卻挺身出來替軍警賣氣力,在席間痛罵參議院,說:「明日再不將六國務員通過,當宣布議員的死刑。」最可驚嚇的還是從前的革命黨要人、這時候的統一黨領袖章炳麟也替袁世凱的軍警打邊鼓,拉扯張紹曾、孫毓筠、王賡聯名電達黎元洪,請他主張許大總統便宜行事。電文云:「武昌黎副總統鑒,借款不成,東使西行,處分支那,已在商議,往返四月,勢即瓜分,原其藉口,在中國政府之無能力。政府之無能力,在參議院之築室道謀,議在錐刀,破文拆字,用一人必求同意,提一案必起紛爭,始以黨見忌人,終以攻人利己……陸總長名單,以眾妒而反對……以致政務停頓,人才淹滯,名曰議員,實為奸府。時不待人,他族入主,當是時議員已各鳥獸散矣,尚能為國民任責耶。追念前清之亡,既由立憲,俯察後來之禍亦在共和。邇來南北智士,僉謂改定約法,尚待來年,急在燃眉,豈可坐候。大總統總攬政務,責任攸歸,此存亡危急之頃,國土之保全為重,民權之發達為輕。國之不存,議員焉托。宜請大總統暫以便宜行事,勿容拘牽約法以待危亡。為議員者,亦當重國家,暫合高權,總己以聽。此蓋眾心所同,而未敢冒死以爭者也。某等輕材綿力,人微言輕,以公首信大義勳業格天,一言之重,逾於九鼎,為此冒死直陳,不避斧鉞,敢請昌言建議,並與各都督協商,速振紀綱,以救滅亡,不勝惶悚迫切之至。」袁世凱樂得暗中「笑不可抑」。到二十六日,參議院將二次提出的六國務員舉行投票,除了工商總長蔣作賓一人外,余皆通過(工商總長後以劉揆一充任),於是袁世凱的目的達到——不是通過國務員的目的達到,是他第二次「用軍閥武力來試驗所謂議會勢力的目的達到。自此所謂中華民國已明明白白形成了一個中華軍警共和國」。為什麼呢?所謂政黨領袖,所謂新聞記者,都有願意作軍警的留聲機器,附和他們向參議院作示威運動的;而竟沒有一個真正的人民團體,對於參議院此次行動有一種公判的表示。平心而論,參議院否決六國務員的舉動誠屬幼稚,好比小孩得了一具鉛刀,隨處亂砍,不管有效無效,有害無害;但若謂當時六國務員通過,便於借款和外交上有若何的好影響,否決便生出若何的惡影響,卻未必然,因為帝國主義者對於中國趁火打劫的方針並不因此而改變。我所謂他們的幼稚病,就是他們當時所把握的武器明明成了一具鉛刀,還不知道是鉛刀,拿去向兇惡的猛獸示威;約法成為無用的具文,在不經副署的王芝祥委狀上已經表現得很明白,他們可以承認總統下委狀不須國務員副署,還要堅持國務員任命的同意權,與小孩的濫試鉛刀何異?但是他們仍不心服,到二十七日晚,便有彈劾陸總理失職案的提出,陸徵祥從此稱病入醫院,不理政務,連續請假至再至三,以內務總長趙秉鈞代理。
三陸內閣變為趙內閣 自唐內閣瓦解後,事實上國務院已成了總統府的秘書廳,所有的國務員都惟總統之命是從,國務總理的有無本已無關緊要,不過形式上還是非有這麼一個裝飾品不可。到九月二十四日,乃以代理國務總理的內務總長趙秉鈞正式任命為國務總理,其他國務員一概仍舊,於是陸內閣變為趙內閣了。在否決六國務員的風潮平息後,同盟會已與他黨化合為國民黨;陸內閣變為趙內閣乃是國民黨向北洋軍閥停止進攻的表示,不惟停止進攻,並且希望北洋軍閥與國民黨同化:這是忠厚老實的黃興一種妄想,孫中山和宋教仁都不以為然。中山在臨時政府北遷後,本想把政權盡讓於袁世凱,而同黨人不贊成,陳其美與黃興的書中說:「……其後中山先生退職矣,欲率同志為純粹在野黨,專從事擴張教育,振興實業,以立民國國家百年之大計,而盡讓政權於袁氏;吾人又以為空涉理想而反對之,且時有干涉政府用人行政之態度!卒至朝野冰炭,政黨水火,既惹袁氏之忌,更起天下之疑。……」當時革命黨果採用中山的方針,不和袁斗,專事下層培養民眾的工作,確是一個好辦法。無奈政治欲最旺的宋教仁輩決不肯從;黃興卻也無可無不可,他把自己南京留守的職務呈請撤銷,把所部的革命軍隊激以大義,不給費解散(因借款為帝國主義的銀行團所壓迫,遂發憤而為此舉),以表示擁護中央的誠意(後來的新舊軍閥再不能有此舉動)。陸內閣的風潮發生以來,袁世凱屢次電邀孫、黃往北京調和黨見,孫、黃因於八九月頃相繼入京,袁世凱待以殊禮,又發布所謂八大政綱,說是與孫、黃、黎四人協定的。此時國民黨已化合成立,黨義主張新舊勢力合作,所以孫、黃也極力與袁交歡。不過所謂新舊合作的精神,在國民黨中孫與宋與黃各不相同。中山仍主張把政權讓給袁氏,己則率其黨員盡力於社會的培養開化,所謂二十萬里的鐵道政策,人家說他是放大炮(「孫大炮」之名由此始),在他是真實的主張:故中山的新舊合作是朝野合作。宋教仁的理想卻不同,他是政黨內閣主義的急先鋒,嘗對人說,現在非新舊勢力合糅不可,正式大總統非袁公不克當此選,但內閣必須由政黨組織,始能發揮責任內閣制度的精神,但不必出於己黨。故他的新舊合作是總統與政黨內閣的合作。黃興的理想則太老實可憐了,他以為北洋軍閥官僚的人士——世界上一切人士——都是和他自己一樣的忠厚老實,只要列名於本黨,便變成了本黨的真實黨員,因此逢人便勸加入國民黨;他曾勸過楊度,又勸過范源濂,又勸過民主黨的全部領袖(在民主黨未合併為進步黨以前),都不生效。一天,袁世凱向黃表示,想任沈秉堃(沈是國民黨掛名的參議)為國務總理,承繼陸內閣,但其餘閣員仍舊。黃以商之同黨,同黨人因為沈雖掛名本黨,與本黨關係太薄弱,而其他閣員又不改組,不願披這種政黨內閣的空名,不若如袁之願,讓趙秉鈞由代理變為實任。黃以此告袁,袁因提出趙秉鈞為國務總理向參議院求同意,此時參議院國民黨已有三分之二的議席(因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合併之故),共和黨當然更不立異,所以安然通過。到九月二十四日,陸內閣便變為趙內閣了。這就是國民黨向北洋軍閥停止進攻的由來。但是趙內閣還不是國民黨的內閣;因為忠厚老實的黃興要用「化男為女」的玄想去化舊為新,便乘勢遍說各國務員加入國民黨,並勸袁世凱也來作國民黨的領袖,說要如此,政府方有後援,政局才能安定:這確是黃興忠厚老實的見解。袁世凱雖未加入,所有的國務員除了周學熙、范源濂二人及陸、海軍兩部長外,個個都填寫了入國民黨的願書,名義上趙內閣變成國民黨內閣了。當時譏諷國民黨的新聞,說這不是「政黨內閣」,實是「內閣政黨」。但在黃興的意思是想藉此圖政局的安定。故他的新舊合作是最老實的新舊合作,是希望北洋軍閥官僚與國民黨同化的合作。當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時,同盟會的急進分子捨不得「同盟會」三個字的名字;與中山精神相近的人,則嫌把同盟會的精神主義軟化了,也老不願意;溫和派「為淘汰流品及融合新舊起見,不能不有此著,若如今日(此指當時的今日言)往往以三數人牽及全體,後來者又顯分畛域,頗有附驥之嫌」(此魏宸組主張合併改組的演說詞語,見《遠生遺著》卷二),故堅持改組採取溫和態度,以避當時反對黨的指摘;中山既取暫時雌伏主義,無心立即與袁宣戰,對於改組的方針,故也取放任的態度。改組時的情形既如此,所以到改組後,國民黨雖然說是成立了,依然有上述孫、黃、宋三種不同的所謂「新舊合作精神」。國民黨的弱點便伏在此處,宋教仁的生命也便喪在此處,因為他的「新舊合作」只肯把正式總統讓給代表舊勢力的袁世凱,而內閣必操諸代表新勢力的政黨。到國民黨在國會議員選舉戰勝後,轟動一時的「宋案」因以發生。
三「宋案」及大借款的風潮
自趙秉鈞的「內閣政黨」的內閣出現後,國民黨在參議院裡面和袁世凱的鬥爭,已告停止。因為此時正式國會組織法及兩院議員選舉法已經制定公布,臨時參議院的議員,大家都忙著預備國會選舉的運動去了;所以在民元冬間到二年春初,北京沒有什麼大可注意的政潮,而在各省的選舉競爭,鬧得煙霧迷天。國民黨挾革命成功的餘威,加以合併初成,吸收了無數的投機政客,因此選舉揭曉後,國民黨獨占優勢。不過當時的議員,所謂「腳跟無線如蓬轉」,好比孫猴子身上的毫毛,有七十二變之神,除了一部分中堅黨員以外,大都是掛名幾個黨的。當選舉初揭曉時,國民黨號稱得眾議院議員三百六七十人;共和黨號稱得眾議院議員二百五十餘人;統一黨又號稱得一百數十人;民主黨又號稱得一百餘人;但是法定的眾議員通共只有五百餘人,現在合計卻有七百餘人,可見跨黨的不少。下面所列的表,比較可靠:
觀上表可知國民黨議席之多,就是除了跨黨的不計外,還可以壓倒其餘三黨。但是國民黨的失敗也就在此。宋教仁拚命造黨,滿擬造成有力的政黨,和袁世凱及其他敵黨作憲政軌道以內的競爭。及國民黨選舉戰勝,便以組織政黨內閣的候補者自居,由湘而鄂而皖而寧而滬,到處演說,對於時政的得失,盡意發揮;但他仍主張將來的正式總統以袁世凱為宜,不過內閣非以在國會占有多數議席的政黨組織不可。在他以為這種宣傳,是先進立憲國政治家應取的態度;但是北洋軍閥官僚,絕對不願意在憲政軌道以內行動;就是和他們有歷史淵源的唐紹儀尚被他們排斥,何況他們所目為暴民首領的宋教仁呢!民國二年三月二十日午後十時,宋教仁擬乘滬寧車北上,在滬寧車站被刺,至二十二日逝世。二十三日、二十四等日,捕獲行兇犯武士英(即吳銘福)及謀殺犯應夔丞(即應桂馨),並在應宅搜得謀殺證據多種,乃知謀殺犯中尚有國務院秘書的洪述祖和「內閣政黨」的內閣總理趙秉鈞,並且與袁總統有關係。於是舉國人心震動。當此案發生時,袁總統曾電令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窮究主名,務得確情,按法嚴辦」。四月二十六日,程德全、應德閎電呈袁總統,並通全國,將此案證據宣布;其文附錄如下:
……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身故一案,經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及法租界會審公堂分別豫審,暗殺明確。於本月(四月)十六、十七兩日,先後將兇犯武士英、應桂馨解交前來。又於十八日由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呈送在應犯家由英法總巡等搜獲之兇器五響手槍一枝,內有槍彈兩個,密電碼三本,封固函電證據兩包,皮箱一個。另由公共租界捕房總巡當堂移交在應犯家內搜獲函電之證據五包。並據上海檢察廳長陳英將法捕房在應犯家內搜獲之函電簿籍證據一大木箱,手皮包一個,送交匯檢。當經分別接收,將兇犯嚴密看管後,又將前於三月二十九日在電報滬局查閱洪、應兩犯最近往來電底,調取校譯。連日由德全、德閎會同地方檢察廳長陳英等在駐滬交涉員署內,執行檢查手續。德全、德閎均為地方長官,按照公堂法律,本有執行檢查事務之職;加以三月二十二日奉大總統令,自應將此案證據逐細檢查,以期窮究主名,務得確情。所有關係本案緊要各證據公同蓋印,並拍印照片。除將一切證據妥慎保存外,茲特撮要報告。查應犯往來電報,多用「應」、「川」兩密碼本。……
本年一月十四日,趙總理致應犯函,「密碼送請檢接,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可也」等語,外附密碼一本,上注「國務院(應)密,民國二年一月十四日」字樣。
應犯於一月二十六日寄趙總理「應」密「徑」電,有「國會盲爭,真相已得,洪回面詳」等語。
二月一日,應犯寄趙總理「應」密「東」電,有「憲法起草,以文字鼓吹,金錢聯絡,主張兩綱:一除總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國會。此外何海鳴、戴天仇(即今之戴傳賢,當時號急進黨人)等已另籌對待」等語(可見破毀國會,在國會未成立前已為該黨所主張)。
二月二日,應犯寄程經世轉趙總理應密「冬」電,有「孫、黃、黎、宋運動極烈,民黨忽主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警廳供鈔,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用照輯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等語。
又查洪述祖來滬,有張紹曾介紹一函。洪應往來函件甚多,緊要各件撮如下:
二月一日,洪述祖致應犯函,有「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價值」等語。
二月二日,洪致應犯函,有「緊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弟(指應)須於題前徑電老趙索一數目」等語。(此電即為示意暗殺之發端。所謂「緊要文章」,所謂「激烈舉動」,即指暗殺事,「說必有」之「說」者,決非洪自說,亦非趙說,其說者果為何人?可按語氣得之。)
二月四日,洪致應犯函,有「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洪自稱)手,面呈總統閱後頗色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進行云云。兄又略提款事,渠說將宋騙案及照出之提票式寄來,以為徵信。弟以後用『川』密與兄」等語。(其實所謂宋騙案、所謂提票式都是烏有之事,應犯初欲假此以騙袁世凱之金錢者。)
二月八日,洪致應犯函,有「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似頗注意」等語。
二十一日,洪致應犯函,有「宋件到手,即來索款」等語。
二月二十二日,洪致應犯函,有「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固智(趙秉鈞別號智庵)已將『應』密本交來,恐程君不機密,純令歸兄一手經理。請款總要在物件到後(指宋騙案等),為數不可過三十萬」等語。
應犯致洪述祖川密蒸電,有「八厘公債,在上海指定銀行,交足六六二折,買三百五十萬,請轉呈,當日復」等語。
三月十三日,應犯致洪函,有「民立記遁初(宋教仁別號)在寧之演說詞,讀之即知其近來之勢力及趨向所在矣。事關大計,欲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為擾亂」等語。
三月十三日,洪述祖致應犯「川,密蒸電已交財政總長核辦,債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過。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等語。
三月十四日,應犯致洪述祖「應」密「寒」電,有「梁山匪魁,四處擾亂,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之,轉呈候示」等語。
三月十七日,洪述祖致應犯「應」密「銑」電,有「寒電到,債票特別准,何日繳現領票,另電潤我若干,今日復」等語。
三月十八日,又致應犯「川」密「寒」電,有「應即照辦」等語。
三月十九日,又致應犯電,有「事速照行」一語。
三月二十日半夜兩點鐘,即宋前總長被害之日,應犯致洪述祖「川」密「號」電,有「二十四分鐘所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等語。
三月二十一日,又致洪「川」密「個」電,有「號電諒悉匪魁已滅,我軍無一傷亡,堪慰,望轉呈」等語。
三月二十三日,洪述祖致應犯函,有「號個兩電均悉,不再另復,鄙人於四月七號到滬」等語。此函系快信,於應犯被捕後,始由郵局遞到,津局曾電滬局退回,當時滬局已將此送交涉員署轉送到德全處。
又查應犯家內證據中有趙總理致洪述祖數函,當系洪述祖將原函寄交應犯者。內趙總理致洪函,有「應君領紙,不甚接頭,仍請一手經理,與總統說定方行」等語。(這就是要洪作袁、應之間的關鍵,不必經過趙的意思。)又查應自造監督議院政府神聖裁判機關簡明宣告文、謄寫本共四十二通,均候分寄各處報館,已貼郵票,尚未發表,即國務院宥日據以通電各省之件。(國務院於「宋案」發生後,三月二十六日曾通電各省,謂「據應夔丞二十三日函稱,滬上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並附有簡明宣告文,雜列宋教仁、梁啓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之罪狀,謂俱宜加以懲創,特先判決宋教仁之死刑,即時執行」等語。這是趙應洪等想藉此迷惑社會耳目的手段。)其餘各件容另文呈報。前奉電令窮究主名,必須徹底訊究,以期水落石出。似此案情重大,自應先行撮要,據實電陳。除武士英一犯業經在獄身故,由德全等派西醫會同檢察廳所派西醫四人剖驗,另行電陳,應桂馨一犯,迭經電請組織特別法庭一俟奉准,即行開審外,謹電聞。
我們看了前面的證據,不惟可以斷定趙秉鈞是謀殺的嫌疑犯,就是袁世凱也不能不被認為謀殺嫌疑犯之一,參以後來應桂馨與趙秉鈞暴死的經過,袁之為謀殺犯,尤很明白。(「宋案」初有組織特別法庭開審之議,後因司法總長許世英力持不可,遂就上海地方審判廳審理,開審數次,原告律師金泯瀾等要求非洪述祖、趙秉鈞到案不能洞悉確情。上海檢察廳於是發有傳趙秉鈞到案之廳票。洪述祖雖被政府嚴拿,然安然避居青島;趙自請辭職,袁僅准其請假安居北京。案懸不能審。應桂馨後乘滬上亂事之隙逃出。至民國二年十一月,應由青島電政府請昭雪,三年一月,應入京,招搖過市,一月十九日出京,在京津火車中被刺身死,行刺者名王滋圃[據孤憤言,為袁所使]。時趙秉鈞為直督,曾通電各處嚴緝殺應之兇犯,而竟忘應曾為「宋案」兇犯也。應死未久,趙秉鈞亦以七孔流血暴亡。孤憤謂:「趙聞應死,曾用電話向袁鳴不平,謂如此,以後誰肯為總統作事。未數日,趙亦暴亡,蓋袁恐趙氏終暴其隱也。」洪述祖於洪憲帝制亂後,始被宋教仁之子拿獲,控由法院宣告死刑,「宋案」乃結。)袁所以必致宋教仁於死地,固然是因為國民黨選舉得勝,恐怕宋挾國會的勢力逼著要組織內閣,要破毀國民黨,非先破毀製造國民黨的領袖不可。但是國民黨的領袖,在宋的上面還有孫、黃,與宋同列的,還有某某某某等,為什麼獨謀殺宋一人呢?孫之為袁所忌,固不待言,不過他知道此時孫尚不欲與他為敵,黃則是他認為忠厚老實的人,其他與宋同列的領袖某某某某等,或則尚不欲露頭角,或則早被袁用金錢的迷魂湯把他們毒殺了(當時被袁用金錢賄買的黨人不止一人,現在也不必詳舉)。對於宋教仁,袁也曾用過金錢毒殺政策,但宋不肯受他的金錢——宋在北京時,袁以某銀行支票簿遺宋,令宋自由支用,宋略支少許表示謝意後,即以原簿還之(此事,著者曾親聞之宋君親密之友人)——此為宋致死的重要原因。袁世凱最忌有能力而又有操守的人,因為有能力而又有操守,便不肯作他個人的私黨,受他的牢籠指揮,便是他切身之敵;他一生的本領,就是使貪使詐;他最大的罪惡也是養成社會貪詐之風,務使天下的人才盡腐化於他的貪詐洪爐中;至於攬權竊位,猶其罪惡之小者。
當「宋案」的證據在滬暴露時,聽說滬上法院要發傳票傳趙秉鈞到案,袁、趙一時慌亂無計,便想出一種奇妙的抵制辦法,在北京製造一種暗殺風說,濫肆逮捕,說是搜出一個什麼血光團的名簿來;接著逮捕國民黨議員謝持,又賄買周予儆自首為血光團員,供詞扳扯黃興。及上海法院票傳趙秉鈞,北京便以票傳黃興為抵制,把司法上的刑事問題擴大為政治問題,使滬上法院對於「宋案」的審理,不能得到正當的結果。自此暗潮日急,大有「山雨欲來」的景象。袁世凱知道戰事必不可免,秘密促成大借款,以為用兵及賄買各方的資金,「宋案」證據宣布的那天——四月二十六日——二千五百萬鎊的大借款合同也就簽字了。
大借款的進行,原來始於唐紹儀組閣時。因為帝國主義的資本家始終抱持財政侵略的政策,百端壓迫,不能就緒,但總在似破裂非破裂的情況中。到民元十二月間,關於借款的重要條件大致就緒,財政總長周學熙曾將其重要條件報告臨時參議院,參議院也表示大體許可;但政府既不是以正式公文提出,該院亦非以議決的形式出之,依臨時政府時代幾種小借款的先例,凡政府於立約簽字之先,無不正式提交參議院通過。此次大借款,經十二月間的報告,銀行團方面又發生變化,原因就是俄法兩使反對監督用人條款,主張各該本國必出一人;後經公使團協議,鹽稅稽核處聘英人為主辦,德人為副辦,國債局聘德人為總辦,審計顧問俄、法二國各聘一人;公使團於民國二年三月三日(時「宋案」猶未發生)將此議通告中國當局,當局以此議為借款談判時所未曾聞,於中國不利,拒絕之。時美國政府以銀行團要求中國的財政監督權太無道理,令本國銀行退出借款團之外,並獎勵便宜投資,五國團頗有恐慌的樣子。假使不是袁世凱製造內亂,又切望外資去鎮壓內亂的原故,這時候確是衝破五國團羅網的一個機會;乃袁於「宋案」發生後,便秘密與五國團交涉,五國團正在受美國退出的恐慌中,焉有不歡迎之理,故年余以來不能成立的大借款合同忽於數日之內即行簽訂。簽訂後,藉口往年十二月在參議院的報告,說是已經參議院通過了,現在僅咨請國會備案,於是國民黨的議員大嘩。擁護袁世凱的國民黨議員,一面承認政府簽訂合同的「手續不合」,一面仍極力反對國民黨的反袁行動。各省都督有通電責問政府借款違法的,也有已經被袁收買,希望即時分飲「止渴之鴆」,因而替袁辯解的。這是大借款宣布後的情形。到七月間,又發見袁政府在大借款簽訂以前(四月二十日)還有一宗秘密借款,就是奧國借款。此借款不惟未經國會通過,簡直使國會夢不得知。經議會再三質問,始承認有此事,於是連擁護袁世凱的議員們也不便替袁政府說硬話了。趙秉鈞、周學熙至此始依願免官。在此兩宗借款的簽訂時,袁世凱向國民黨積極備戰的態度已經十分明白,戰鬥的成功也大都確定了。
四 討袁軍的失敗
「宋案」發生後,袁世凱積極備戰,一點不游移,一點不放讓,什麼法律、國會,一切不放在眼中;而在國民黨方面,形勢卻異常混沌。孫中山本是主張以政權讓袁,暫不與爭的;「宋案」發生以前,他在日本還向人說:「余已力辭正式總統的候補,黃君(克強)亦必力辭,此事終不能不煩袁君。」及「宋案」真相暴露,他由日返滬,認定新中國建設的重任決不可托諸袁,而倒袁又決非法律口舌所能奏功,也一點不游移地主張立即興兵討袁。但此時虛有其表的國民黨分子異常複雜,就是從前同盟會的黨員意見也極不一致:北京國會中黨員的意見,和南方各省幹部黨員的意見,既有平和、激烈之分;而南方各省幹部黨員中又有急進、緩進之別;從三月「宋案」發生後到七月贛寧兵起,幾個月間,都是在一種混沌的狀態中。黃遠庸在那年五月二十七日所發表通信中有一段描寫當時國民黨的情形,大略有幾分相近,他說:
……「宋案」初發生時,國民黨幾恢復同盟會之原始時代,即北方之法律派亦緘口結舌,不敢異同。……於是因第二次革命風聲之影響,脫黨及組織第三黨者絡繹不絕。今又復因第二次革命之局面日益窘蹙,而政府之態度愈益強硬,南方暴動派之日漸轉變,前此之法律派又恢復其固有勢力,而發表其所謂最近國民黨誠意之主張矣。最近國民黨誠意之主張維何?第一,請袁總統勿動兵戎;第二,大借款案必須咨回政府,請政府再行交議,國民黨以黨格保證之,必予以追認,但於借款用途之附件不能不略加更改,其最要者即裁兵費之輕重不均是也;第三,內閣必須改組,新內閣提出借款案時,國民黨即為追認,並更改附件,然若以進步黨(此時進步黨已合併成立)組織內閣,則並附件亦可一字不改。國民黨之前倨而後恭也如此……蓋國民黨中無論法律派與非法律派,其目的專在排袁,特其手段稍異。其先法律派的排袁僅在政黨內閣,至「宋案」發生後,則一律主張不舉袁矣。於是武力派主張以武力倒袁,法律派則主張以法律倒袁。「宋案」初發生時,法律派力不敵武力派,故無所主張;今武力雖未用,而大勢已到盡頭,故法律派復活。法律派之自解於武力派曰,姑以法律與袁戰,袁必敗,俟其法律之戰敗,則以武力解決之,是為武力擁護法律說,為南北兩派最近之連鎖。今照此法律派之主張,先以大借款坐定袁氏違法,則內閣不能不改組……進步黨基礎未固,且並其黨之為黨亦尚未正式發表,此時以內閣之,藉此正可得一部分之提攜,於兩院又可得絕對多數,此時則法律派與袁戰之武器益多,有憲法問題,有總統問題,袁若不聽命者則聲罪致討,已為有詞,況更有臨時種種發生之問題乎。……且此等計劃,自湯化龍被選得議長後,國民黨已眾口一詞願推進步黨組織內閣,且甚希望湯化龍為總理……李肇甫君在國事維持會協會中,對進步黨人痛哭流涕而陳袁氏之不可與合……蓋雖欲不謂為誠意,不可得也。
國民黨之法律派既欲破進步黨與袁氏之連合……而進步黨所以不敢領受國民黨法律派之厚意,正以今日說話不過國民黨一部分之主張,而其他為議會以外之行動者,則無人得而代表之也……
各報所傳黃興、李烈鈞等種種計劃,今即極有強辨之國民黨人,亦不能盡謂「非國民黨」人造謠。特近日狀況,日見衰落。……以余所聞:(一)現在最激烈者僅一孫中山,孫以反對借款通電各國,而收效相反……(二)頗聞孫電致胡漢民(時為廣東都督)屬宣布獨立,聞胡頗以時機未至拒之;(三)柏文蔚(時為安徽都督)之態度,有頗謂其此時但求騙錢到手,俟到手後即造反者,然以余所聞,安徽軍隊,除某旅長一部分外,決不附柏;(四)此間所傳程雪樓(德全)之態度已日益明確;
(五)最激烈者,人以為江西人,其實最能實行同盟會宗旨者莫過於湖南……(六)都督中之態度最明了者莫過於李烈鈞,其派兵計劃,以余所聞,已非子虛。綜計孫、黃二人,黃已少變,而孫未變,都督中李最強硬,其軍隊亦比較可恃,故現在內外咸指目於李,今已有命李純代之之說。而此間(北京)國民黨議員則欲聯名呈請,代之以歐陽武。……
黃遠庸是不滿意於當時國民黨的,故他對於國民黨總不免詞帶譏諷。這段通信是要把國民黨的秘密披露,以促政府的注意,故譏諷之中含有幾分真相,我們可以在此看出當時國民黨混沌的狀態來。到六月初旬,去破裂的時期更近了,國民黨的形勢卻更軟弱而混沌如故。黃遠庸六月十二日的通信說:「江西則通電退兵;廣東則以文電自明無二意,『宋案』借款之爭,謂作一種建言作用,並不敢出法律範圍;湖南則以軍官多明大義,譚延闓漸漸恢復其自由;安徽之柏文蔚則情見勢絀,其辭呈將不日到京。……袁意必撤李烈鈞及柏文蔚;今柏之去位,固已成公然之事實,不成問題;李烈鈞最強項,不肯辭職,去留聽之中央,在我必不發一語……廣東事最複雜,江孔殷派則欲以陳炯明繼胡之任,竭力為之擁護,此派勢力不小,純粹之粵派國民黨則欲戴岑西林為粵督,以胡漢民為民政長,而藉此以去陳炯明、陳景華,前陳與胡立異,後陳則為岑三所深惡。……」總括此時期的國民黨形勢,可以下列幾點表明:
一、孫中山、李烈鈞始終堅持武力倒袁政策,其餘領袖或反對,或游移。
二、北京國會中大部分的黨員想與進步黨提攜,以法律制袁。
三、南方各省的實力,鄂雖為革命發祥地,此時完全為黎元洪所把持,而黎則已被袁所牢籠,替袁出力;湘雖在國民黨手中,譚延闓態度游移畏葸,軍隊亦不和;皖則柏文蔚態度與譚同,部下也不一致;寧則自留守府撤銷後,蘇督程德全以依違兩方為務,軍隊也不一致;粵則胡漢民、陳炯明不一致,內容更紛亂;只有贛省李烈鈞可把持幾分;其他各省也是混沌,不過與此次戰事關係較少。
在如此的狀態之下,所以專就討袁軍的自身方面說,最初就沒有制勝的可能。何況進步黨袒袁,帝國主義者也袒袁呢!進步黨袒袁最明顯的證據,例如參議院議長張繼、王正廷通電外國阻止大借款付款,進步黨的議員便迫令張、王再電聲明系以個人資格為之,使張、王前電歸於無效。帝國主義者袒袁的證據,例如中山忠告五國團,五國團允於兩星期內暫停付款,然實際則在四月二十九日(即簽字後四日)已付二百萬鎊(約中幣二千萬元);倫敦《泰晤士報》對於中山反對借款通電且加以揶揄之詞。袁世凱因為有帝國主義者的金錢和進步黨人作後援,態度越加堅決。黃遠庸在五月二十七日發表的通信說:「……袁總統之決心,於近數日中尤盛,以大借款成而債票已銷暢也。彼意……跋扈之都督在所必除(指李、柏、胡三人)。前日,藍建樞以代表岑西林資格,進言調和,袁謂:『今日並非調和南北問題,乃係地方不服從中央,中央宜如何統一問題。「宋案」自有法院,借款自有議會,我與岑君等皆不能說話。君系現役軍人,尤不能說話。至李烈鈞等為地方長官,於行政之系統上,中央不能不求統一之法。』其意見可見一斑。最近更發現一可驚之談話,前數日袁特令梁士詒、段芝貴及秘書曾彝進至前而告之,謂:『可告國民黨人云,我現已決心。孫、黃等無非意在搗亂。我決不能以受四萬萬人財產、生命付託之重而聽人搗亂者。彼等皆謂我爭總統,其實若有相當之人,我亦願讓。但自信政治經驗、軍事閱歷、外交信用頗不讓人。則國民付託之重,我亦未敢妄自推諉,彼等若有能力另組政府者,我即有能力毀除之。』其言咄咄逼人如此。據最近所聞,不出三日,袁必有最決裂之命令發表也。……」藉口李、柏、胡等曾通電反對借款,說他們不服從中央,於六月內把他們的都督位置削奪(李烈鈞於六月九日免職,胡漢民於十四日免職,柏文蔚於三十日免職),這是「先發制人」的方策。袁又恐怕湖南為鄂後患,賄買奸人,把湖南的軍械局炸毀,使得湖南的激烈派無所施其技。廣東道遠,又有內爭,安徽也有內爭,袁是不怕的;他所最注意的就是江西,老早就派李純向九江進兵。李、柏、胡三督皆遵令解職,寂然無所動,仿佛沒有事了;但是北洋軍隊仍舊聯翩向江西內地進發,到七月十二日——就是任命李純為九江鎮守使的那天——李純的軍隊在沙河鎮和林虎的軍隊發生衝突,李烈鈞也在這一天占領湖口起兵,名曰「討袁軍」。黃興於十五日入南京,迫蘇督程德全宣布討袁,與李烈鈞的贛軍響應。其他安徽、湖南、廣東、福建和四川的重慶,後來雖也參差不齊地先後響應一下,但都是「曇花一現」了事。只有江西和南京的兩處戰事比較久一點,所以後來稱此次的討袁軍為「贛寧之役」。袁世凱用段芝貴為第一軍軍長,對付贛方(以李純為前驅);用馮國璋為第二軍軍長,對付寧方,於是兩方的正式戰鬥遂以開始。
戰事發生後,進步黨的報紙大都偏袒袁氏,非難國民黨,進步黨的議員尚有在國會提出「征討案」,向袁討好的。獨有一位超出各黨派、全無勢力的蔣智由,發起一個「弭禍公會」,主張袁世凱辭去總統之職。(「弭禍公會」的會啟說:「……竊自『宋案』證據宣布,中外駭聞,人心憤嘩。以民國開始之政府,而有此腥聞之奇案,外貽四方之羞,內激蕭牆之變。以法律平等而論,無貴無賤,均須到案。免冠對簿,既失政府之尊,若違法自上,不可以為萬世之則,亦不足以平天下之心。國民黨之與政府屢相齬齕,本未調和;所以末由決裂者,正以無辭可藉,懼為戎首耳。今結此大難,受以問罪之據,不為無名之舉。一旦發難,見以戎衣,政府若辭屈而服罪,有傷統御之權;若恃強而相抗,必成騷擾之局。南北或至分裂,四民陷於塗炭。即不然而或合數省之都督師旅之軍官,聯合以請政府之到案,則神聖不可侵犯惟君主始有此權;今政府之所承認者民主而非君主,自不得援神聖不可侵犯之律。……本會為保全大局,力求和平,惟有求大總統退位,並矢言不再任總統,遠師周公以管蔡流言而徂東山,上法虞舜以瞽瞍殺人而逃海濱。且大總統為任天下之重而出,毫無利其祿位之心,尤與初志相符。……本會均系超然不入黨派,向與國民黨殊其宗旨,亦與宋教仁異其政見。惟同為國人,匹夫有責,當此大局動搖……不一設法……生民亡,國家盡矣。為此伏乞大眾同蒞此會……」)國民黨人雖然認為合理,但是袁黨都認它是替國民黨打邊鼓的,沒有人理它。國民黨的名流領袖汪精衛、蔡元培當戰事未發生以前,都極不主張動武;進步黨的人士平素對於他二人也頗懷好感,現在想利用敵黨平素對己懷好感的心理,各發出一通宣言,主張要求袁氏退位,另選總統以弭戰禍,汪、蔡二人的呼籲比蔣智由的「弭禍公會」當然是更無效力。對於蔣不過是消極地不理罷了;對於汪、蔡,除了消極地不理之外,還要積極地加以揶揄說他們想「抄襲成文」(指辛亥宣統退位而言),「希圖屢邀天幸」。袁黨作此揶揄之詞猶無足怪,號稱非袁黨又非國民黨的人士也加以非笑。(據黃遠庸通信,戰事初起時,國民黨要人曾與進步黨要人密談,一面請袁退位,一面令兩方停戰,謂此為最好之和平辦法,進步黨人謂此議太不經。)國民黨安有勝理?大約當時盲目的言論家以為首先動武的是國民黨,袁氏縱然不對,只應該以正當的法律手段解決,不應該用武;例如某報說:「……袁氏當討矣,為公義矣,為義師矣,其當研究者尚有數問題。第一,除今日外,是否無以武力解決之時也。夫討袁檄文有數以十二罪者,有數以六罪八罪者,得當與否無暇深論;然果如檄者所言,則當訴諸國民全體,先以國民全體之名義迫袁退位,倘尚戀棧,乃興民軍,未為晚也。第二,除武力解決外,是否別無方法也。正式總統行將選舉,臨時總統即將告終,此數月間,以前法迫之而彼不退位,則將來選舉,相約不投袁票,亦未嘗不可。……」這種議論仿佛很有理由,其實首先就自己忘記了自己是「國民全體」之一分子,忘記了當前的謀殺刑事犯趙秉鈞已抗不到案,當前的所謂國會已經失了選舉投票的自由,所謂法律解決,只是一種幻夢。這種幻夢不到破毀國會洪憲帝制時,是不得醒的。當時所謂知識階級袒袁的中堅心理,只是汪精衛所指出的幾句話說:「一年以來,國民有一致普通之口頭禪曰『非袁不可』,然同時又有一致普通之心理曰『非去袁不可』。何以非袁不可?非袁則蒙、藏無由解決乎?曰否。非袁則列國無由承認乎?曰否。非袁則共和建設無由進行乎?曰否。然則何為而非袁不可?曰:以袁擁重兵故。袁之部下,不知有國民,只知有袁宮保,使袁宮保在,專制可,共和亦無不可;使袁宮保去,則亂且接踵而至;津京兵變,已小試其端,奈何其復蹈之。此『非袁不可』之說也。今日以前,慮其部下之有變,而苟然安之,然則今日以後,亦將慮其部下之有變,而苟然安之乎?慮其部下之有變,奉為大總統而苟焉安之;然則慮其部下之有變,奉為皇帝而亦苟焉安之乎?此所以『非袁不可』之言者,同時亦必有『非去袁不可』之意也。」此時袒袁的心理純粹為「非袁不可」四字所籠蓋;而「非去袁不可」的心理一時尚不能發見,因為尚不相信袁氏果然要作皇帝,不相信汪精衛是一個先知的預言家。袁氏得此輩人的援助,所以著著制勝。
從七月十二日兩軍正式開始攻戰後,江西湖口的討袁軍被袁軍水陸夾攻,於七月二十五日敗退;八月十八日袁軍攻取南昌,江西便為北洋軍閥所占領。南京方面,因為一部分軍隊被袁氏利用帝國主義的金錢所買收,發生內變,急令扼守臨淮關之第八師還寧防守;而在徐州與袁軍對壘的冷遹軍因後路空虛,退守臨淮關;值袁軍奪取湖口,南京內外震動,黃興於七月二十九日潛離南京,程德全又宣告取消獨立;到八月八日,革命黨人何海鳴又入南京,自為總司令,與袁軍抵抗;直至九月一日,南京始為張勳所奪取。當黃興尚在南京時,陳其美、鈕永建、居正等圖攻上海製造局,不利,也於八月十三日棄吳淞口炮台而去,安徽柏文蔚的獨立政府也被軍隊所逐,於是長江流域全入北洋軍閥的勢力範圍。不久,用湯薌銘督湘(二年十月),用段祺瑞督皖(二年十二月,三年二月改任段芝貴),用李純督贛(二年九月),用倪嗣沖督皖(二年七月),用馮國璋督蘇(二年九月以張勳督蘇,至十二月始改用馮國璋,而以張勳為長江巡閱使)。此後除湯薌銘於洪憲帝制的末日被湘人所逐,湘省常為南北戰爭的導火線外,鄂、皖、贛、蘇四省被北洋軍閥宰制十餘年,到民國十五年廣東革命軍北進,四省才脫去北洋軍閥的勢力範圍;可見「贛寧之役」於北洋軍閥與革命黨勝敗關係的重要。
討袁軍失敗後,陳其美於民國四年春間有一封致黃興的長函,追溯此次失敗的原因(原函見《孫文學說》第六章附錄中,因太長,此處未便錄入,請讀者取《孫文學說》參觀)。大意說是由於黨人未能聽從中山的主張,從速發難所致。假使當時果依中山主張,失敗或不如此之易,但依當時的所謂「民心」觀察,討袁軍是萬難制勝的。當時的人心一般說是「厭亂」,其實所以「厭亂」,還是因為「並不知亂」,一般人以為辛亥革命的小小戰事就是「亂」,贛寧的軍事就是「亂」,不知道還有無數次南北混戰的「大亂」種子伏在北洋軍閥裡面,好比小孩身上長了一個小癰,你要趁早替他割去,他就拚命地抵抗叫痛,不知道癰毒蔓延日久,還有將來的大痛。中山雖然學過醫,想用割癰毒的方法從早下手,大多數的所謂國民都不願意要他割,就非等到癰毒的大潰爛,無從施治了。我們試看上海攻打製造局時,滬商會致南北兩軍的公函,說:「敬啟者贛省事起,風潮驟急,商界首當其困。本日宣傳南北軍在製造局將有戰事,商民恐慌,要求設法維持。頃間全體開會,決議上海系中國商場,既非戰地,製造局系民國公共之產,無南北軍爭奪之必要,無論何方面先啟釁端,是與人民為敵,人民即視為亂黨。用特函告台端,約束麾下,勿與吾民為敵,輕啟釁端,眾商感戴。」這種不問甲乙是非的平和公論,就是小兒割癰時怕痛的呼聲,滬商會就是一般人民的代表。所謂「民心」如此,討袁軍所以必敗。
五 國會的破毀與所謂「第一流內閣」的末路
討袁軍的導火線是「宋案」,「宋案」的導火線是國民黨在第一次正式國會裡面獨占優勢,已如前二節所說。但是自從「宋案」發生,國會開幕後(國會於民國二年四月八號正式開幕,在「宋案」發生後),國會裡面的黨派形勢漸變。共和、統一、民主三黨懾於國民黨的優勢,併合為進步黨,湯化龍因此取得眾議院議長的位置。國民黨自宋教仁被刺後,失去了一個控馭的健將,被袁世凱的威逼利誘政策加以破壞,劉揆一(早已宣言脫離同盟會)引誘一部分黨員組織一個相友會;孫毓筠(早被袁世凱買收的人)、景耀月引誘一部分黨員組織一個政友會;還有什麼癸丑同志會、超然社、集益社的小團體,於是國民黨弄得四分五裂,凌亂不堪,而國會的重心反移於進步黨。雖然進步黨不久也有共和黨分裂的事實,但於進步黨的潛勢力無大損傷。此時的進步黨,為舊立憲派名流集中的淵藪,行動言論極其溫和,處處與當時所目為暴民的國民黨不同,因是遂為一時所謂輿情的寵物。袁世凱對於他們本也沒有什麼深情厚愛,不過因為要抑制國民黨的原故,就不能不暫時借重他們以收輿望;國民黨的溫和派感覺一時環境的危險,也不能不隨處屈就他們,以圖苟延殘喘。所以此時的進步黨,就它的本身而論,是它最得意之時;就全體的政局而論,是重要的關鍵所系。但是事變的演進,進步黨雖然得意一時,其結果徒被玩弄於袁氏,與國民黨同歸於失敗。其失敗的經過如次:
一、熊希齡組閣 進步黨最得意的,就是所謂「第一流內閣」組織的成功。當討袁軍發動時,事實上已無國務總理,趙秉鈞久因「宋案」稱病不視事,以段祺瑞代理。及奧國秘密借款暴露,進步黨也有主張彈劾內閣一部分的,袁乃決意改組內閣。袁的本意在徐世昌,但此時國民黨在國會裡面尚有一部分勢力,徐不敢出;袁想借重進步黨,便把熊希齡與徐世昌兩人提出,向進步黨的某要人交涉。某要人說:熊的通過國會比徐容易;又有該黨人向袁獻計的,說:此時無論提出何人,首先提出的必遭反對,不如先以熊為犧牲,若不同意,再將徐提出。袁因於七月後旬提出熊希齡為國務總理,交國會求同意。此時國民黨的溫和派正想和進步黨提攜,希望進步黨組閣;熊希齡是與進步黨有關係的,現在既為該黨所擁戴,無論他的人如何,總比北洋軍閥官僚好些,所以熊在兩院得安然通過。當時有人說,熊的得為總理,好比偷關漏稅、秘密輸入的貨品;因為袁的本意是拿他來向國會試風色的,不料國會竟慨然予以同意,適入進步黨的彀中。進步黨本意想擁熊希齡,組織一個完全進步黨內閣,除了陸、海軍兩部外,所有的重要閣員都要以進步黨領袖充任。熊的正式任命在七月三十一日,此時熊尚在熱河都統任內,三推三讓,不肯來京就任,得梁啓超再三催促,然後來京,於八月二十八日正式受任。受任過一星期,閣員的配置竟不能就緒。原來在熊未到北京以前,袁世凱已把重要的閣員決定,只留下教育、司法、農商幾個閒位置,待熊來配置;而熊又曾宣言「須組成第一流人才與第一流經驗的內閣」,現在所謂第一流的經驗家,已由袁替他選定了朱啟鈐任內務,孫寶琦任外交,周自齊任交通。(袁本擬周自齊任財政,熊初欲梁啓超任財政,因袁不欲,乃以總理自兼財政抵制之,改以教育或司法畀梁,而周自齊乃改任交通。)而熊心目中的所謂第一流人才的第一個梁啓超,本意要做財政總長,發揮他整理財政的計劃,對於教育、司法等閒曹,不願屈就,因託言黨義,百端推辭。梁若不出,第一流人才的第二、第三個張謇、汪大燮也不肯出。進步黨人滿擬取得一個純粹的政黨內閣,見此形勢,也有不十分贊成梁啓超登台的。但機會難得,要丟又捨不得丟,所以經熊和袁再三的勸誘,梁終接受了司法部長的椅子。於九月十一日始正式發表閣員的配置如下:
總理兼財政熊希齡
陸軍段祺瑞
海軍劉冠雄
內務朱啟鈐
外交孫寶琦
交通周自齊
司法梁啓超
教育汪大燮
農商張謇
這種內閣,我們看起來,和民元唐紹儀的內閣形式上實在毫無差別,不過唐內閣所包含的閣員,除了北洋軍閥官僚之外,還有幾個處於閒曹的同盟會名流;這次熊內閣所包含的,除了北洋軍閥之外,還有幾個處於閒曹的進步黨名流;所差別的就是由革命黨的得意時代變為立憲黨的得意時代,實際是同被玩弄於袁世凱。因為當時的同盟會不得人望,立憲黨是溫和而又善談政策的,於是加入幾個處於閒曹的立憲黨員,就說是「差近人望」,就說是「以立憲黨為主體」的內閣了。但唐內閣因為拒絕王芝祥委任狀的副署而瓦解,瓦解後還保存著革命、立憲兩黨政治活動的餘地;後來熊內閣甘心副署了袁世凱摧毀國民黨議員的命令,副署了停止國會的命令,也不能不歸於瓦解,瓦解後不惟革命黨沒有政治活動餘地,連立憲黨名流的自身也失去了政治活動的機會;立憲黨第一次正式受試驗的成績也就可觀了。
二、正式總統的選舉 當討袁軍發動時,急進派的國民黨員認定北京國會已無自由行使職權之餘地,主張議員離去北京而南下。參院議長張繼老早離京,並運動程德全、譚延闓、孫道仁各督,紛紛電請議員南下,汪精衛、蔡元培亦主張是說。但多數議員皆不欲,於是有最激烈派的黨人密謀炸毀議會的風說。而袁世凱本是要破毀國會的,但在此時,卻認國會有維持的必要,因為正式總統的位置尚未到手,非假現存的國會投一投票不可;若被摧毀,須另造投票機關,未免稽延時日;若國會議員果真多數南下,又將被敵人的孫、黃力用,故雖一面壓迫國民黨議員,逮捕監禁,無所忌憚,一面又特頒命令,保護議員,聲明尊重約法上議員應有的特權。因為要速得正式總統,不能不暫時要國會;因為暫時要國會,便不能不暫時借重進步黨;因為要暫時借重進步黨,便不能不暫時組織所謂第一流內閣:這是袁一貫的計劃。進步黨和溫和派的國民黨員,都沒有看出袁的秘密來。進步黨只希望制定一種他們所視為完美的憲法,引導北洋軍閥的舊勢力漸上憲政軌道,對於選舉袁為正式總統,當然是沒有問題的。溫和派的國民黨員自然不信任袁,不願舉他作正式總統,但一時找不出相當的候補者(因為孫、黃、黎都不能通過進步黨),因此想依正當的程序,把憲法制定後,依照憲法上的總統選舉法來選舉正式總統,一則可以在制憲期中觀察袁的行動,若袁不用非法手段來干涉國會,便可選舉他;二則有了正式的憲法,效力總比約法大,袁將不敢過於跋扈。簡言之,就是想以制憲和總統的兩問題來戰勝袁氏。(其實約法本應與憲法有同等的效力,約法既不足以制袁,憲法又安能有效?)平心而論,總統選舉法本屬憲法之一部,先定憲法,後舉總統,本是正當的辦法,就是進步黨的領袖梁啓超起初也是如此主張(見《遠生遺著》)。但是當時一般人把外國承認民國的問題看得異常重大,以為不經外國正式承認,民國在國際上便立不住腳,非有了正式總統,外國不易承認。袁世凱利用一般人的這種心理,使他的私黨鼓吹「先舉總統,後定憲法」之說。進步黨的議員,為確定袁氏的地位計,恐怕遷延時日,國民黨議員「夜長夢多」,生出別的糾紛來,也主張先舉總統,後定憲法;國民黨的議員,為大勢所屈,不能堅持原意,於是「先舉總統,後定憲法」便成了定議。繼由國會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草出憲法中的《總統選舉法》來,交國會通過,即由國會以憲法會議的名義公布,於十月六日依《總統選舉法》,由兩院議員組織總統選舉會,舉行投票選舉。那一天選舉的情形,煞是可憐。原來袁世凱預定在「雙十節」的那一天,要升坐正式總統的椅子受賀的;倘若國民黨的議員搗亂,一時選不出來,「雙十節」受賀不成,豈不掃興;又恐怕別派豬仔議員問他要交換條件,也是難於應付的,於是就預先制好一種便衣軍警的公民團數千人,於議員入場後,將議場重重包圍,聲言「非將公民所屬望的總統於今日選出,不許選舉人出議場一步」。可憐那些議員先生們忍飢挨餓,從午前八時開始投票,到午後十時才得了一個結束。原來此時的議員,尚有一部分硬骨漢;依照選舉法,「須得票滿投票人總數四分之三者方為當選。但兩次投票無人當選時,就第二次得票較多者二名決選,以得票過投票人數之半者為當選」;那一部分硬骨的議員,憤公民團的包圍,偏不投袁的票,所以連投三次,遴到最後一次,袁僅以但書所規定的票數當選。選舉的結果報告後,公民團高呼「大總統萬萬歲」而散,議員始得出場。袁的總統到手了,國會的厄運也就快要到了。
三、國會的破毀 在正式總統選舉前,袁氏恐怕進步黨還靠不住,因使其秘書長兼交通銀行總理的梁士詒誘拐一小部分議員,組織一個公民黨,以李慶芬、梅光遠、權量等為幹部人物,凡在梁士詒勢力範圍內的所謂交通系的部屬(梁在前清任郵傳部事,掌握該部實權,後為交通銀行總理,因養成財閥私黨),都令加入公民黨。這個公民黨的用處,第一就是替袁運動正式總統,第二就是監察制憲。(所謂交通系的團結,亦於是公民黨始。)憲法起草委員會方在擬訂憲草時,公民黨遇事格外起勁,該黨機關嘗遍發號外,曰憲法起草委員所訂之草案某條不利於總統,某條不利於總統。袁氏左右的所謂法律派(顧鰲、施愚之流)也捕風捉影,向袁上條陳,說草案某條某條不利於總統。於是在十月以前,便有軍警將干涉國會的風說。所謂某條不利於總統者,第一總統任期問題,初擬為任期六年,不得連任。袁語人:「我甚願任期三年,越短越好,惟不得連任明定限制,則軍隊中人將有不受我制裁之苦。」第二為責任內閣制問題。第三為總統解職後須受刑事上之追訴(此條卻是進步黨汪榮寶的主張)。但因為總統的選舉懸在目前,袁尚是不動聲色,並且向人力辟軍警變亂之謠,又戒飭左右說:「關於憲法上的爭衡,須概持不干涉主義,千萬不可為無聊之運動。」當國會以憲法會議的名義公布憲法中的《總統選舉法》時,袁已很不高興,說總統連公布憲法的權都沒有了;但是恐怕誤了「雙十節」就職日期,也不和國會爭論。到「雙十節」以後,坐上正式總統的椅子了,忽咨憲法會議爭憲法公布權,接著又提出增修約法案於眾議院;此時憲法草案在委員會中已將付三讀會了,當然對於這種增修約法案置之不議;到十月十八日,袁忽有派遣八委員(施愚、顧鰲等)列席憲法會議及憲法起草委員會陳述意見的咨文到國會。值起草委員會開三讀會時,八委員果然來了;委員會以會章僅許國會議員旁聽,其他無論何人皆格於會章不之許,遑論陳述意見,因此拒絕。其實委員會此次所定的草案,是由國民、進步兩黨調和的公意而成的,草案良否姑不論,比較《臨時約法》是大有進步,對於總統的權限也沒有那麼大的束縛。但袁氏決計要做皇帝大權的大總統,不願再和國會遷延不斷的麻煩了,於十月二十五日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妙在不訴諸國民,而訴諸都督、民政長——反對憲法草案。通電的大略說:制定憲法,關係民國存亡,應如何審議精詳,力求完善;乃國民黨人破壞者多,始則託名政黨,為虎作倀,危害國家,顛覆政府,事實具在(指討袁軍),無可諱言;此次憲法起草委員,該黨居其多數——妙在專責備國民黨,而不傷及進步黨——閱其所擬憲法草案,如何如何的荒謬——若果施行,如何如何的於國家不利。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對於國家根本大法,未便知而不言,務逐條研究,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復。這一電就是用以撥動他安在各處的留聲機器的。於是那些留聲機器——各省都督、民政長、鎮守使、師長、旅長等——果然一撥而動,大家攘臂瞋目而議憲法;但對於憲法草案的內容卻略而不談,只主張解散國民黨、撤銷國民黨議員、撤銷草案、解散起草委員會等辦法。所謂一般國民,既沒有人向他們申訴,他們也不理這些事,除非到了動兵,「商界首當其困」的時候,什麼總商會出來喊幾句怕痛的話,現在沒有可管的閒事。進步黨一部分的議員自從公民黨開始活動以來,知道局面日趨危險,很願意和國民黨的溫和派提攜,以謀憲政的鞏固;因此共同組織了一個民憲黨,於十月二十一日開成立會:國民黨以張耀曾、谷鍾秀、湯漪、鍾才宏、楊永泰、沈鈞儒等,進步黨以丁世嶧、李國珍、藍公武、劉崇佑、汪彭年、解樹強等為主要人物;宣言不為金錢勢力所屈,以貫徹民主精神、擁護憲草為職志。這個民憲黨的結合,可以說是國民、進步兩黨有了覺悟,但是遲了;十一月四日,袁世凱的「苦迭打」就見於事實了——是日,大總統以經由國務總理副署的命令解散國民黨,撤銷國民黨國會議員,凡自湖口動兵之日起,掛名於國民黨的,都追繳議員證書徽章,共三百五十餘人;但是兩院猶足法定人數,可以開會,因又補行追繳八十餘人;於是連跨黨的國民黨議員,在湖口動兵以前,已經宣告脫離國民黨的也都被追繳,共計四百三十八人。五日,兩院開會,袁派軍警手持被追繳議員證書的名單,守住兩院的入口,凡到會的議員都受嚴重的盤查,果不能達法定人數。自此國會便陷於不能開會的絕地。殘餘的議員,除了最少部分的公民黨以外,個個憤恨,卻無辦法。過了許久,仍用兩院的名義各向他們所擁戴的第一流內閣提出兩篇很長的質問書,限期答覆,但是杳無消息。又過了許久,由熊希齡致函兩院議長,大略說:大總統於危急存亡之秋,為拯溺救焚之計,是非心跡,昭然天壤,事關國家治亂,何能執常例以相繩。不久,又有各省都督、民政長等呈請總統遣散國會殘餘議員的聯電;總統真是慎重,還不肯即行遣散,又交所謂「政治會議」(其來歷見後節)討論,直等到三年一月十日,得政治會議答覆,請宣布停止兩院現有議員職務,才正式宣告解散。得第一流內閣的贊襄,替袁氏除去一大障礙物,但是第一流內閣的命運,也要告終了。
四、內閣的瓦解 熊內閣成立不久,便有兩件受北洋軍閥官僚壓迫的事情:(一)對於湖南(熊為湖南人),熊不主派北洋軍隊去駐防,他決意將蔡鍔由滇調湘(蔡為湘人),因為蔡也想離去滇境,歸任湘事,並且已得袁的同意(只是表面上的同意,與同意王芝祥督直無異),湘人都很希望;但是段祺瑞、段芝貴定要派兵去;段祺瑞在國務院與熊力爭,說熊不主派兵是姑息。段芝貴向熊說,湖南非大加清理,將有蘊亂長奸之懼,並說:「我輩已經打掃一次(指贛寧之役),若更要我打掃第二次,我們有點不高興了。」兩段雖然沒有彰明昭著在地反對蔡鍔任湘督,意思是要把湖南放在北洋軍隊控制之下,把該省原有的軍隊消滅。後來蔡鍔督湘之說,同於王芝祥督直;蔡離滇後,閒廢北京,湘人被湯薌銘挾北洋軍隊的威力蹂躪兩年多。這是熊被壓迫的一件事。(二)對於財政,熊的挪扯手段不如梁士詒,因為梁有交通銀行在手裡,挾有交通系的勢力,而熊則妙手空空;陸軍部和各省督軍請發軍費之文電,如雪片飛來;熊要向交通部挪移,交通部故意和他作難,說交通銀行墊款過多,不肯再墊付了。「人若無錢,又瘦又黑」,熊在登台不久時,已到了瘦而又黑的地步了。但此時尚有一個在國會的進步黨,替他叫好;他也還在那裡盡力扮演,和梁啓超等計劃大政方針,預備向國會宣布。他們大政方針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省制的改革,意在廢省,以固中央,謀國家統一。但是袁世凱的統一理想方法根本與他們不同,暗笑他們的計劃只是一種書生的空想,但卻也不說破,不過說問題太大,須召集一種地方長官的代表委員會議方能決定;熊也以為然,因此便有所謂行政會議組織的電令。這個電令發布的時候,就是撤銷國民黨籍國會議員的時候,袁世凱要用這個行政會議作特別工具了。國會既毀,便把所召集的行政會議改組為「政治會議」,其中人物有所謂政界元老由總統府、國務院各部派遣的,有各省及各特別區長官派遣的代表,以李經羲為議長,於十二月十五日開會。於是第一流內閣的大政方針只得拿到政治會議去宣布。但是政治會議是袁氏的特別工具,不是內閣的擁護者,那些各省的代表先生們聽說要廢省,正觸犯他們所忌,於是對於他們的大政方針就首先反對,熊總理在會議席上受種種揶揄而退。不久,到了年底,向熊要錢的人又「紛至沓來」了;從前恭維第一流人才的總統府要人,現在對於他們表示十分的厭倦,總統也說「內閣辦事太遲緩」了。到民國三年二月,熊內閣替袁氏將所有停止國會、停止省議會、停辦各地方自治、特設造法機關種種的命令副署發表後,漸知道所謂總統制將要出現,內閣雖是「第一流」的,也沒有存在的餘地。於是熊希齡、梁啓超、汪大燮三人連翩去職,這便是第一流內閣的末路。平心而論,熊、梁等未嘗不抱著一種政治理想。他們第一想引導北洋軍閥勢力漸入憲政的軌道,第二想把中國的地方制度加以根本的改革。但是袁世凱自有他自己的軌道,第一就是獨攬大權,第二就是利用部屬升官發財的心理,以各省長官地位為餌,既可以鎮壓各方的反抗,維持一己的地位,又可以得部屬的歡心,所以連廢省的計劃都不能容納他們的。唐紹儀和袁世凱有二十年的交情,因為袁不肯循憲政的軌道,甘願犧牲個人的交情,和袁破裂;熊、梁等在戊戌政變時就是被袁所賣的人,與袁本不同臭味;到十一月四日袁要施行「苦迭打」時,分明是走到憲政軌道以外去了,縱令國會的組織如何不良,既以引導袁氏上憲政軌道為職志,對於袁氏此種行為應該有一點覺悟了。為何還是將順他,和他一同跑到軌道外去呢?可見立憲黨名流的短視病,還不及半同盟會員唐紹儀的明決。直等到洪憲帝制發生時,才知道袁氏是一個巨魔,把從前「非袁不可」的心理轉變而為「非去袁不可」,再和革命黨同行。人類和其他的動物相差不遠,總是容易走錯誤的道路,我們也不能專責備立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