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百年史 · 第十四章 義和團之亂
反對教士之原因 朝廷大臣恨惡外人,而無如之何,民間則以宗教迷信,反對外人。慈禧於拳匪亂後,尚信教士挖眼取心之傳說,知識淺陋之士大夫,亦信之不疑。教士之在內地傳教也,勸人不拜偶像,教民不肯入祠祀祖,以及出錢修廟,唱戲謝神,又以婚姻引起爭執,民間兒女婚嫁,均由父母作主,甚者指腹為婚。天主教徒家人皆須信教,不願與教外人成婚,已訂婚者遂成問題,教士往往予以協助,干涉訴訟。尤有進者,教士廣收信徒,無賴亦得加入,乃時欺壓良民,訴之於官,竟因干涉不能得直,仇恨轉深。官吏多視教民為莠民,不能切實保護,釀成教案者。凡此誤會,迄未設法除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禍根依然存在。
會黨之勢力 平民一如散沙,未有組織團體暴動之企圖。乃予秘密會活動之機會。北方舊有教匪,清代中葉,迭起為亂,清廷平亂,並未改變人民之理想,其潛伏之勢力甚大。南方則有哥老會、三合會等。太平天國領袖利用會徒,成為大亂。平亂之官軍,亦多會黨投入。解散歸農之湘軍,不願耕種,加入會黨者尤眾。顧其宗教或迷信色彩遠不能及北方,蓋南北生活不同,而知識觀念亦各有別也。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安徽、江蘇北部大刀會作亂,其領袖殆白蓮教餘黨,地方官用兵剿平,山東亦有滋擾,延及直隸南部。直隸總督裕祿遣軍彈壓,捕其首要,解散脅從,而亂終未平定,明年,闖入開州為亂,官軍殺其首要,團體迄未解散,又明年,利用時機,造成大亂。
興辦團練 太后自再聽政,詔廢新政,恢復舊制,為所欲為,其不能如意者,一則康有為逃出,一則不能廢立,二者均與外國有關,恨惡外人,而力無如之何,乃亟亟籌餉練兵,更辦保甲團練。其辦團練則欲更番訓練人民,使皆知兵,足為緩急之恃也。大刀會究為團練,抑為土匪,解釋各省不同,故處置方法亦有輕重之別,詔旨實有認為團練之意。山東巡撫毓賢且提倡之,山東遂為義和團發難之地。其徒深信神道,練習拳棍,手常持刀,故亦稱大刀會,拳則舊稱義和拳,及朝廷詔辦團練,因稱義和團焉。自言神附其身,不畏槍炮,並以扶中朝滅洋教為號召,及其勢成,強迫教民燒香敬神,或劫掠其財物,教民不敢家居。
禍亂之醞釀 山東不靖,地方官平亂者,毓賢反而將其免職,對於外人遣兵保護,但不許其開槍,義和團之勢益盛。教士大為不安,報告公使。美使迭向總署警告,後請罷免毓賢,太后召之入京,袁世凱代為巡撫。會英教士卜克斯被殺,朝廷懲凶道歉,並出款建築紀念教堂。英使尚不滿意,美使則以未罰毓賢為憾。太后應外使請求,十二月,詔諭地方官辨別良莠。其辭曰:「會亦有別,彼不逞之徒,結黨聯盟,恃眾滋事,固屬法所難宥。若安分良民,或習技藝以自衛身家,或聯村眾以互保閭里,是乃守望相助之事。」詔中未列義和團及大刀會其人屬於何者,殆不可知。外使要求嚴禁義和團、大刀會,交涉不如其意,明年,竟以軍艦示威,乃由裕祿出示禁止,然亦不過具文。
直隸拳民之活動 袁世凱官于山東,刊印反對義和團之文字,勸導紳士,境內日漸安寧。直隸則河間、深冀各屬義和團之勢日張,裕祿鑒於朝議之傾向,不肯將其剿平,反而信之,天津保定通州遂為其活動之中心。其首領曰老師祖,教以焚香習拳之法,謂神附體,不畏槍炮,其咒繁多,皆不可解,敬奉之神有孫悟空、豬八戒等。團中尚有女子,紅燈照即其例也。二十六年(一九○○)五月,直隸滋擾益甚,教民有被殺害者,乃多逃而避難。其數多者,據寨自衛,顧此多在鄉村,城邑亦有義和團暴動,涿州即一明證。太后遣大臣往查,其報告反有利於義和團,公使得報告,要求嚴辦匪徒。總署許之,而教堂鐵路被毀之報告迭至,公使電召外兵入京保衛,至者四百八十餘人。
戰爭之開始 方外兵之將至也,義和團焚毀電杆,拆壞鐵路,戕殺武官,諭旨飭拿匪首,而親貴大臣信其神跡,以為天助之扶清滅洋也。詔旨迄未奉行,形勢趨於嚴重。五月十三日(六月九日),英使急電海軍大將西摩即日入援,西摩統率援軍二千餘人出發,途中被阻。義和團入京,火焚教堂商店,搜殺二毛子(教徒)。太后再諭認真辦理,且曰:「遇有持械喊殺之犯,立即拿獲,送交提督衙門即行正法,……城內設立壇棚,盡行拆去。」無如太后實袒護拳民,大員多其首領,從未執行命令,京中紛擾如故。西摩援軍進至廊房,不能前進,退回天津。義和團於十八日入天津城。外軍以二十日,要求交出大沽炮台,夜發炮互擊,天明,炮台失守。裕祿於城上架炮轟擊租界,彼此相持。
御前會議 京中紛擾,太后無法維持治安,又以西摩援軍將至,二十日,召集朝臣於儀鸞殿詢問應付外兵之策。言者不一,載漪公然袒護拳民,太后之意亦然,乃遣大臣勸阻外兵入城。明日午後,太后收得照會,急詔大臣會議,宣讀公使要求:一、指定一地皇帝居住,二、代管財政,三、代管軍政,最後一條,則未提及,乃請太后遜位也。太后怒甚,堅決欲戰,朝臣惲毓鼎述其語曰:「今日釁開自彼,國亡在目前,若竟拱手讓之,我死無面目見列聖。等亡也,一戰而亡,不猶愈乎?」若此重要之要求,公使先未提及,忽而提出,原可懷疑,竟無人注意,實則文乃載漪囑其屬員所為,藉以激怒太后宣戰也。二十二、三日,均有御前會議,大沽炮台之戰報,時已到京,主戰之氣焰益盛。總署照會外使請其於二十四小時內出京,公使要求謁見親王,而王未有覆書。德使克林德不顧勸阻,獨乘轎往,途中被殺。其先日使館書記生杉山彬亦為兵所害。於是外使決定固守待援,太后下詔宣戰。
北方之情狀 公使不肯出京,拳民亂兵往攻使館,城中入於戰時狀態,愚民苦力加入義和團者益眾。鄉民不敢入城,飲食必需之物,價極昂貴,外人之在京者多避難於使館,教民亦有從之者,住於肅王府。天主教徒多避難於西什庫教堂,人數約有四千,外兵保護之者,不足百人,教民迫而自衛,作戰亦極勇敢。親貴大臣力不能殺外人,乃懸賞殺之,男子五十兩、女子四十兩、兒童三十兩。拳匪圍攻使館教堂不下,毀壞外人墳墓。直隸為拳匪集中之地,攻殺教民。教民多者,據村寨死守。全省入於紛擾之中,愚民自相驚擾,上山避難,婦女有自經者。北方長官奉宣戰詔旨,殺害外人,山西教士死者甚多,其長官即養成山東拳匪之毓賢也。內蒙古教士亦多受害,東三省外人避居俄國保護區域。
朝廷之態度 南方長官以兩廣總督李鴻章、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為有名,三人均信拳匪活動將成大亂,然終無所補救。及宣戰詔下,李鴻章稱為矯詔,「寧斷不奉」。劉、張二督亦保境安民,並與外國議訂相安之章程,乃由李鴻章領銜,奏陳兵釁萬不可開。上諭尚稱現仍保護使館,後再以之為言。六月七日(七月三日),朝廷頒發俄、英、日國書,請其調解,旋應疆吏奏請,詔飭保護外人,調查外人損失,剿辦拳匪亂兵,並惋惜德使被害,致國書於德、美、法。外國則欲中國護送公使出京,以為和好之證。李鴻章等迭以之上奏。總署奉旨迭請公使出館,派兵護送至津。公使鑒於前事,毫不之信,慶親王奕劻又不敢赴使館磋商,終無所成。交涉期內,停止攻擊使館,總署並贈送麵粉、瓜果、蔬菜於公使。
主戰派之勢力 是時德、法、英、日、美、俄、奧、意八國聯軍已出動,太后亦懼,傾向和議。對於南省疆吏之奏請,無不採行。劉坤一請照付外款,亦奉旨批准。李鴻章奉太后授為直隸總督,詔兼程北上。李至上海,又不能行。蓋外人既不肯接待,而京中頑固派仍有勢力,圍攻使館不止,並參奏袁昶、許景澄。二人任總署大臣,反對信用拳匪,每遇召見,多所陳奏,久為主戰派所惡,七月初被殺,後十餘日,朝臣立山、徐用儀、聯元亦為載漪等所殺。
天津失守 外兵八千人抵津,合租界守兵,眾至一萬二千。清兵作戰者為武衛軍,數約三萬餘人,六月十七日,聯軍大舉進攻,惡戰一晝夜,明日,毀天津城門而入。斯役也,兩軍攻戰二十七日,為訂約通商以來,第一惡戰,外兵陷城,以日軍之力為多。七月十一日,聯軍一萬八千進攻北倉。
聯軍進陷北京 先是,直督裕祿自天津敗退,收集余兵,扼守北倉,至是,聯軍進攻,擊敗守兵,占領北倉。武衛軍自天津敗後,精銳喪失,朝廷詔令各省勤王。顧督撫所派之兵,戰鬥力弱,人數雖約十萬,未足一戰。明日,聯軍前進,攻陷楊村,裕祿自殺,敗兵退守蔡村,聞敵即逃。太后詔李秉衡督師。李氏自江蘇率兵入援,陛見之時,仍持戰議。及奉旨督師,而事已不可為,迫而自殺。聯軍自楊村前進,途中未遇強烈之抗拒,十九日,逼近北京,開炮轟城,明日城陷,英軍先至使館,困守使館之人員,皆慶再生,衛兵戰守之勇敢,固足稱述,而教士之在圍中者,組織委員會,各盡所能,有助於戰守,功亦不可沒也。華人之在使館者,掘壕築壘,亦有相當功績。西什庫教堂亦未為拳匪攻陷。
受禍之一斑 聯軍逼近北京,敗報迭至,太后一無主張,唯常召見軍機大臣,時事至此,固皆一籌莫展。二十日,太后召見軍機大臣五次,最後一次,只剩三人,據入值大臣王文韶言,夜半見面,太后猶說不即走,「豈知甫及天明,兩宮已倉猝出宮,狼狽情形,不堪言狀。」外兵入城,婦女自盡者不知凡幾,全城均在不安擾亂之中。統將劃定各國防區,日軍紀律較佳,首先恢復其地之秩序,美軍次之。自津入京之路,人跡稀少,骷髏遍地,寺廟民居,亦多焚毀。其他各縣多受敗兵滋擾。王文韶出京趕隨車駕,書告其子,稱西行途中,潰兵搶劫,室室皆空,扈從之兵強買強取,車駕過後,靡有孑遺。且曰:「我出京後,沿途無店可住,無物可買,只拾得兵勇搶剩之小米子,均在地上狼藉,自用柴火煮飯,聊以充飢而已。」及隨駕同走,飲食供給遠優於前矣。兩宮逃至太原,後更遠至西安。
俄、德之野心 聯軍入京之後,其政府政策不同,甚者謀用時機,多得利益。俄以東三省殺害外人,慘殺黑龍江北岸華人數千,遣兵侵入北滿,次第占據城邑,繳收華兵軍械。勢力直達直隸。會英艦長官聞之,遣兵上岸,樹立英旗。俄兵乃止於長城。其在直隸奪取鐵路管理權,並強劃租界。德皇初飭在華海軍長官占據煙臺,不果。及德使被殺之信息證實,德皇派大將瓦德西來華。八國聯軍奉為元帥。瓦德西至,北京已陷,不能有為,乃遣軍四出,捕殺長官紳士,以為報復。英為防俄之計,與德議定協約,中稱維持中國領土之完整及條約上之利益,倘有利用事變,獲得土地者,二國協商應付。是時各國之兵,除遍布北方外,英、德、法兼駐兵於上海,俄兵則遍布於東三省。美國政策則欲維持中國現狀,其國務卿照會列強,根據門戶開放政策,不得占據土地。
和議 於此情狀之下,朝廷唯欲和議早日成功。李鴻章住於上海,謀阻聯軍進攻北京,不得,太后於危急之時,授為全權大臣,詔其北上。李不能行,及北京失守,朝廷疆吏促其北上,李則須待朝廷加派親信曉事之王大臣參與和議。太后加派奕劻,奕劻回京,謁見公使,商請議和,未有所成。一月後,李鴻章由俄兵護送抵京。列強要求先辦禍首,方可議和,朝廷多所袒護,李鴻章等迭以為請,乃逐漸讓步,並解決德、日被殺人員之案,十一月,使團提出和議總綱,聲稱不容修改一字,其內容乃據法國提出之條件也,磋商八九月之久,議成條約。其進行稽延之原因凡三:一、審查獲咎人員電信往返,曠延時日,外使對於商請減免之員,又不以時答覆。二、俄占東三省,強迫中國承認喪失主權之條約,英、美、日使等嚴重警告,和議進行,因受阻礙。三、德、俄要求巨額賠款,英、美、日則謂須在三萬萬兩以內,乃組織委員會調查,最後決定其額數。總而言之,和議條件,使團提出,中國全權大臣唯有接受而已。
公約要款 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一九○一年九月七日),和約簽字,是為《辛丑公約》,其要款如下。
一、中國懲辦禍首,或永遠監禁,或即正法,或革職回籍。殺害外人之城鎮停止考試五年,皇帝遣大員赴德、日道歉,並為德使立碑建坊,修理掘毀外人之墳墓,建立雪侮碑。
二、賠款四萬五千萬兩,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照銀計算,共九萬八千餘萬兩。後銀價低落,列強要求照金幣計算,損失更巨。籌款方法,則許中國改訂稅則,徵收切實值百扣五之稅。
三、各國使館擴展地界,並得管理及駐兵防守之權。中國許拆自海口至北京之炮台,又允外兵駐守塘沽、天津、唐山等地。
四、中國許禁軍火及軍火材料入境,期定二年。
五、中國許修通商條約,並與外國合作,整理直隸白河及上海黃浦江。
六、中國廢去總理衙門,改設外務部,班在六部之前,覲見禮節,亦有規定。
善後事宜 上就《辛丑公約》要款而言,損失可謂重大。大禍造成,兵敗屈辱之下,實無奈何!所可痛心者,大臣何多昏庸不知是非,誤國至於此極也!其人死何足惜?而直接受害者遍於全國,賠款極巨,國人擔負遂重矣。善後問題之待解決者,尚有數端:一、撤兵。直隸外兵於八月開始撤退,上海外兵於明年回國,獨山東德兵及東三省俄兵不退,日、俄戰後(三十一年),始肯撤退。二、收回天津政權。初外兵陷城,統將組織都統衙門,管理華人至為嚴峻。至是,直督要求交還政權,歷久交涉,始乃議訂章程,限制中國駐兵外國歸還政權。三、商約。中、英商約於二十八年(一九○二)成立,明年,中美、中日商約亦先後成立(其詳見後)。其當附言於此者,整理黃浦江經費,半出於中國,而大權歸於外人,三十一年,改訂章程,收回自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