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財政之改進 · 第二章 中國的教育方案

簡要回顧 下面引自朱有光和郭秉文兩位先生的兩段話,很好地描繪了早先中國公共教育進展的一些特徵: 在政治家的思想意識當中,壓根就不存在民眾教育是政府的職能這種想法。注18 的確,可以說公眾教育幾乎完全交給了私人或公共慈善團體,政府滿足於坐享其成,只是通過學位、官銜及其他公共許可等獎勵形式促進其發展。注19 我國政府支持的現代教育,始於1862年建立培養翻譯人才的學院「同文館」注20。到1902年,才首次引入現代學制。注211905年廢除舊的科舉制。1906年正式設立學部,即教育部。注22自1912年以來,公立學校的管理和組織經歷了多次調整,全國學校的註冊人數從1902年的6,912人增加到1931年的12,611,942人。注23 現行教育方案的行政機構 政治機構 目前,南京國民政府由國民黨掌控,國民黨由其全國代表大會授權,通過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中央監察委員會行使職權。注24中央政治會議是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的最高決策機構,或稱立法機構。注25中央執行委員會任命國民政府主席、政府委員以及國民政府直屬五個院的院長和副院長等。注26在訓政時期,國民政府則根據1931年國民會議制定的《訓政時期約法》的授權來行使權力。注27按規定,1930年至1935年致力於訓練國民行使政權和參與建設。注28 行政院是五院之一,是國民政府的最高執行機關,下設10個部和9個委員會注29。按行政區劃,全國共有28個省、4個行政區、5個特別市、1939個縣、44個特別縣和14個普通(省轄)市,包括4個已淪陷的省。注30 教育機構 公共教育的行政管理分由四級教育機構負責:注31 1. 教育部(直屬行政院) 2. 省教育廳和特別市的教育局 3. 縣級教育局和普通市的教育局 4. 學區教育委員 教育部以教育部長為首長,政治副部長和常務副部長協助其工作。他們都經行政院長提名、由國民政府主席任命。注32教育部長有權管理國家教育和文化行政事務,有權指導和監督各地方政府中的最高教育行政首長的工作。注33中央研究院獨立於教育部之外。注34教育部由以下司局級單位組成:注35 1. 總務(包括財務和事務管理) 2. 高等教育 3. 普通教育 4. 社會教育 5. 蒙藏教育 6. 秘書處 省教育廳以教育廳長為首長,教育廳長是省政府委員會委員之一,由國民政府任命。注36特別市教育局以教育局長為首長。教育廳長和局長集中掌管行政權和次要立法權,他們分別對各自的政府委員會負責,同時直接對教育部負責。注37在不同省份,省教育廳和特別市教育局的組織略有差異。一般說來,除秘書處、督學、諮詢專家和各種委員會之外,它們都由三至四個處科級單位組成,注38例如湖北省教育廳由以下四個處組成:注39 1. 第一處,負責檔案、人事、財務以及事務管理; 2. 第二處,負責各級普通教育; 3. 第三處,負責社會教育; 4. 第四處,負責審計、編輯、宣傳和統計。 凡是教育財政獨立的省份,比如河南省,一般都設立獨立的教育財政管理機構,與立法委員會和督導委員會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單位。注40 縣教育局以縣督導即縣教育局長為首長。該局長須經本縣縣長根據專業考試及格的候選人名單挑選推薦,由省教育廳長任命。注41因此,縣教育局長直接向縣長負責,並同時擔任省教育廳的派出人員。如果縣的規模不大,縣教育局就僅作為縣政府內的一個處。注42縣教育局下設兩至三個科,設一個或兩個督學,通常還設有教育財政委員會。注43 通常,一個縣被劃分為若干地方學區,每個學區下設一個教育代表或教育委員,向縣教育局負責。注44 現行教育方案的組織 本書研究的範圍只限於現行教育方案下,由教育部和地方教育當局直接管理或監督的公立與私立教育。而特別教育事業,諸如軍事學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其他部門舉辦的政治培訓和人事培訓機構等,不在本研究的範圍之內。注45拉格教授1933年5月在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中國教育俱樂部的講演中,曾引用中華教育改進社前主任幹事陶行知博士的話,提及官方統計的入學人數,是不包括舊式私塾的,儘管在有些地區,私塾的學生數也許跟現代小學學生一樣多。這類私塾也不屬本書研究之列。 這裡,圖1展示了中國現有的教育體系,表1則列出了1930—1931年度詳細的統計數字。 在1930—1931年度,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招收的青少年學生,包括留學生在內共計12,611,942人,其中,學校系統本身招收的學生為11,507,755人,中小學人數合計11,463,588人,教員和職員627,403人。茲根據圖1和表1展開討論如下。 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任務的比較 公立學校系統註冊的學生總數為9,509,167人,占全國公、私立學校註冊總人數的75.5%,私立學校註冊數大約為總數的四分之一(24.5%)。注46其中,公立小學共有8,267,701名學生,占小學總註冊人數的75.5%;公立中學共有325,967名學生,占中學全部註冊人數的63.5%;公立高等院校有22,564名學生,占高等教育註冊總人數的49.8%;公立繼續教育學校、大眾教育學校和其他社會教育機構共有892,935名學生,占社會教育機構合計總人數的80.9%。不管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在政府的監管之下。注47 圖1 現行教育方案下,1930—1931年度各年齡段學生註冊人數示意圖(1934年制) 註:1. 專科學院的註冊人數,代表1個比例單位。 2. 資料來源:《現行學校系統》,《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甲編,1934年,第26頁。註冊人數及其來源,見表1。 表1 現行公私立方案下,1930—1931年度中國教育基本情況統計表 續表 數據來源: 1. 采自《申報年鑑》,1934年,第1042—1115頁。筆者沒有得到教育部從最新統計報告中選出的1930—1931年度各教育類型的分類統計表。 2. 教育部:《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統計》,1933年,各處。 註:(1)、(2)、(3)、(4):根據各分類表的原始數據重新計算。 ?原始數據有誤。 ▲見內部第5號文件。 †是1928—1929年的數據。 義務教育 按照法律,所有年滿6歲的兒童都要接受「義務教育」,這一術語在中國是「強迫教育」的代名詞。在當前的財政狀況下,這個強迫階段只有四年,從6歲到10歲。注48不過,根據各地的情形,起始年齡可能延遲至7至9歲。注49另外,針對那些10至16歲的兒童注50,也提供短期的義務教育。所有小學每年的法定上課天數為281天,扣除星期天后,只剩下239天。業餘學校的短期義務教育有兩種註冊方式,要求上課時間達到540個學時或2,800個學時,分別安排在一兩年之內完成。注51 幼兒園教育 中國幼兒園招收6歲以下的兒童。表1顯示,1930—1931年度,全中國幼兒園的兒童只有26,675人,其中,公立幼兒園兒童有19,380人。 初等教育 正規小學由兩個階段組成:初級小學招收6—10歲的兒童,高級小學招收10—12歲的兒童。其中,初小招收的學生數是學校系統中最多的,占各級學校註冊學生總數的74%。注52 中等教育 中國的中等教育包括所有中等教育階段的普通、職業和師範學校。初中階段12歲入學,15歲畢業;高中階段為三年,學生年齡為15—18歲。職業學校和師範學校的學制稍有不同(見圖1),每年連續上課最少為285天,扣除星期天后為243天。目前,初中招收的學生數是高中的七倍多。 師資培訓機構有四種類型,分別針對12—16歲、15—18歲、15—16歲、18—19歲的學生。在1930—1931年度,其註冊學生數為93,540名。 初級職業學校12歲入學,學制分別為一年、二年和三年。高級職業學校學制為五年或六年,同樣也是12歲入學。在1930—1931年度,這類學校只招收了39,647名學生。教育部已經制定了明確的政策,下決心要擴大職業教育、限制普通教育。注53 高等教育 政府承擔的高等教育只占全國的一半,其餘靠私人創辦。大學和學院本科的學制為四年或五年,學生18歲入學。專科的學制為兩至三年,亦為18歲入學。在1930—1931年度,高等院校學生註冊人數為50,199人,其中包括6,032人出國留學。留學生中約有91%為自費,其中約54%就讀於日本。注54高等院校法定的上課天數最少為271天,扣除星期天后為229天。注55 社會教育 中國的社會教育注56包括群眾掃盲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校、普通繼續教育學校、大眾閱讀中心、特殊教育院、社教工作人員培訓學校和培訓班、民教館、講演廳、圖書館、博物館、公共操場、公共劇院、電影院、公共茶社以及公園等。掃盲學校招收的學生年齡範圍為16歲至50歲。注57培訓時間至少三個月,每周上課12個小時。注581930—1931年度,註冊的學生為944,289人。職業繼續教育學校12歲入學,1930—1931年度共招收了114,588名學生。同年度,社教教職員培訓學校招收的學員為4,738名,社會教育學校招收的學生為34,975名。 特殊教育現在極其薄弱,1930—1931年度,全國只有17所盲人和聾啞人學校,25所智障兒童學校,60所孤兒和貧困兒童院,16個少年管教所。注59所有這些學校和機構招收的學生總共只有5,597名。 最近,教育部將農業推廣服務站納入了社會教育體系。注60 表2列出了不直接從事常規教學的其他社會教育機構的統計數字。 表2 1930—1931年度非學校型社教機構表 續表 資料來源: 《十九年度全國教育概況總表》,《申報年鑑》,1934年,第1090—1101頁。 教育發展 考慮到教育工作者在以往艱難歲月中所面臨的困難辛苦,中國教育的發展,真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單是這個因素就使人有理由感到一些樂觀了。根據學校註冊人數趨勢的分析,可以看到這種數量的增長,其結果都顯示在下列表3、表4、表5和表6中。表中所列的數字,與教育部最近報道的1912年以後的數字有所不同,注61這可能是由於不同的分類方法所致,或者是由於對那些沒有上報的行政單位的數字進行估計時取捨不同,從而產生了差異。茲將兩套數據同時列出,以資比較。 表3 1907—1931年間三等教育學校和教師培訓機構註冊人數增長表 資料來源: 黃炎培:《中國二十五年間全國教育統計的總檢查》(重新整理),見《人文月刊》第4卷第5期,1933年6月16日,第1—28頁。 a. 包括4,020所教會學校。 b. 1929—1930年度。資料來源於J1—J4,見參考文獻。 c. 1930—1931年度,見本書表1。 註:中等學校註冊人數中包括師範和職業學校的註冊人數。 表4 1907—1931年間生產教育學生註冊人數增長表 續表 資料來源:與本書表3同。 註:▲ J2不包括括號中的職業繼續教育,因這類學生入學不需要高小畢業。 表5 教育部關於1907—1931年間全國學校註冊人數趨勢表 資料來源:《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丙編,1934年:第(1)欄見第423—424頁,原始表格沒有注釋。第(3)欄見第93—94頁,原始表格沒有注釋。第(5)欄見第22—23頁,原始表格有下列注釋: 1912—1917年間的數字,來源於1916—1917年度第五次「教育統計和圖表」報告。 1925—1926年度的數字,來源於中華教育改進社的統計。 1928—1931年間的數字,來源於教育部1933年出版的《1931—193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統計》。 第(2)、(4)、(6)、(7)、(8)欄已經重新計算。 註:第(5)欄與本書的數據有很大出入。通過檢查原始數據,發現政府公布的1912—1917年間的數據沒有包括省級院校的註冊人數。其他各欄的輕微差別,可能是由於各校的分類方法不同,還可能是由於在估計各年份沒有上報的行政單位時取捨不同。 表6 1902年以來學校註冊總人數占總人口之比率增長表 (包括高等院校、私立學校) 續表 資料來源:(1)莊澤宣:《三十年來中國之新教育》,《教育研究》第2卷第2期(引用其原始數據),1928年3月。 (2)官方估算。H.G.W. Woodhead,The China Year Book,1933,p.2. (3)海關的估算。 (4)內政部的人口普查。 (5)郵局的估算。 (6)H.G.W. Woodhead,The China Year Book,1933,p.2. (7)海關的估算。 (8)內政部15省人口普查,另加估算。 (9)郵局的估算;The China Year Book,1933,書中把這個數字作為1926年的數字,根據李權時的統計,這個數字不正確。 (10)海關的估算,對滿洲里的估算已經校正,見The China Year Book,1933,p.3。 (11)內政部的估算,1932年9月公布。 (12)《申報》,1933年,根據各省直接上報的報告和文件、人口普查及最新的地理資料重新修訂。 (13)1934年的人口數,見《申報年鑑》,1934年,第168頁。1916—1917年(H),廣西省、貴州省和四川省沒有報告。 註:從(A)到(J2)指的是它們標明的各數據來源,見參考文獻。 表3顯示,小學註冊人數增長最初較為緩慢,從1907年的926,918增長到1916—1917年的3,843,455。到了1922—1923年間,增長變得明顯,為1912—1913年度的236%,到了1930—1931年度,增長為1912—1913年度的393%。中學註冊增長的速度快於小學,1930—1931年度人數為514,609人,為1912—1913年度人數98,045人的525%,而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數字,則增長率為764%。惟高等教育註冊增長速度最為緩慢,1912—1913年度至1930—1931年度只增加120%。但如果教育部發布的那些引人懷疑數字是正確的話,同期的增長應該是2230%了。表5的腳註已解釋了高等教育兩個註冊數字之間差異的原因。由於筆者曾將手中的數據,和在華盛頓特區國會圖書館找到的原始表格做過核對,故就這一點而言,此處列出的相關數據,也許是信得過的。 各級教師培訓機構學生人數的增長,趕不上整個學校系統註冊人數的增長。如表4顯示,所有學校的學生當中,對職業教育感興趣的學生所占的比例也有限。1912—1913年度至1930—1931年度,教師培訓學校和職業學校分別只增長到232%和175%。 表6列出了註冊人數。由此可以看出,從1903年至1909年,現代學校系統註冊人數增長達52倍,民國建立以來,增長速度曲線上升,1930—1931年度增為1912—1913年度的430%。 教育機會的普及覆蓋度 表7和圖2,列出了教育機會占學齡兒童的百分比及其對應人口構成的各項比率,圖表本身說明了它的普及覆蓋程度。 表7表明,1930—1931年度和1929—1930年度相比,初等教育的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平均值增長了4.97%;現在,在49,116,060名學齡兒童當中,有22.07%正在學校就讀。在這方面,中國遠遠落後於日本和美國。在日本,6—14歲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9.51%;在美國,5—17歲學齡兒童的入學率為81.3%。 表7 1929—1931年間 各省市單位學齡兒童(6—12歲)入學率分布表 資料來源: A:據資料J1表格5改編。 B:改編自《申報年鑑》,1934年,第1096頁。 日本:見日本文部省:《日本教育總調查》,東京,1933年,第1頁及以下。 美國:見Biennial Survey of Education,1928—1930,p.41。 圖2表明,中國還有38,258,767名學齡兒童的教育任務亟待完成。學齡男童大約有33.4%已經入學,而學齡女童的入學比例僅有7.6%。 圖2 按人口數量估算的教育項目需求示意圖 資料來源: 1. 《申報年鑑》,1934年,1934年的人口數見第168頁,6—12歲在校學生人數統計見第1096頁。 2. 1930—1931年度在校學生人數見本書表3。 3. 估算不同年齡段人口的方法請參見圖7。 中外比較 通過中外比較,可以明顯看出中國落後得有多遠。由於不同國家學齡規定不同,所以,作為比較基礎的最好尺度是根據人口總數進行運算。表6最後一欄顯示了在校學生人數占總人口比例的趨勢。圖2也顯示了消除文盲的任務,表8則顯示了其他國家在校學生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 表8表明,中國1930—1931年度在校學生人數只占總人口的2.67%,這個比例在所選的36個國家中是最低的。這裡,有30個國家的在校人數超過其總人口的10%,20個國家的在校人數超過了15%,6個國家的在校人數超過了20%,美國領先於其他國家,在校人數是總人口的24.35%。 在中國,文盲將近占總人口的80%注62,而在那些能夠獲得最新數據的國家當中,蘇聯(1932)的文盲只占10%,美國(1930)的文盲為4.3%,加拿大(1931)的文盲為7.64%,日本(1927)的文盲為0.7%,德國(1929)的文盲為0.03%。由此可見,中國的文盲率是文明國家中(印度除外)最高的。圖2顯示了一個教育234,873,517人的艱巨任務,其目的僅僅是為了給他們摘掉文盲的帽子! 表8 中國在校學生占總人口比例與其他國家比較表 續表 數據來源:A、B、C三欄來自於Eustace Percy,ed.,The Year Book of Education,London:Evans Brothers,Ltd.,1933,Table 58,p.XCVIII.。但不包括下列內容: 1. 蘇聯1932年的資料來源於蘇聯《第一個五年計劃執行概要》,莫斯科,蘇聯對外文化關係協會,1933年。 2. 日本1931年的資料來源於日本文部省《日本教育總調查》,東京,1933年。 3. 美國的資料來源於Biennial Survey of Education,1928—1930。 4. 法國、英格蘭和威爾斯、蘇格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中國、愛爾蘭自由邦的資料已重新計算。人口數據取自The Stateman’s Year Book,1932年。 D欄來源於World Almanac,1933,不包括標(f)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