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化史 · 第七章 漢字的起源和演變
世界上目前正在使用的各種文字以漢字為最古老。漢字的歷史究竟可以上溯到什麼時代?漢字從古到今發生過哪些重要變化?這是關心中國文化史的人都很感興趣的問題。下面介紹一下這方面的知識。
第一節
漢字的起源
事物的形成一般都要經歷一個或長或短的過程,文字也不例外。以別的語言的文字為依傍,有時能為一種語言很快地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文字來。但是就完全或基本上獨立創造的文字來說,從第一批文字的出現到能夠完整地記錄語言的文字體系的最後形成,總是需要經歷一段很長的時間的。還不能完整記錄語言的文字可以稱為原始文字。漢字是一種獨立創造的文字,它無疑是在經歷了相當長的原始文字階段以後,才發展成為完整的文字體系的。所以漢字起源的問題實際上包含了下述兩方面的內容:漢字是怎樣從最原始的文字逐步發展成為能夠完整地記錄漢語的文字體系的;漢字這一文字體系的形成過程開始於何時結束於何時。由於缺乏原始漢字的資料,對這兩個問題目前都還無法做出確切的答覆。下面先對已有的關於漢字起源的一些說法略作討論,然後簡單談談我們對漢字形成的過程和時間的一些初步推測。
一、關於漢字起源的舊說
1.倉頡造字的傳說
這一傳說最早見於戰國晚期的文獻:
奚仲作車,倉頡作書,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鯀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呂氏春秋·君守》)
沮誦、倉頡作書。(《廣韻》魚韻「沮」字下引《世本》)
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韓非子·五蠹》)
秦代李斯所編的字書《倉頡篇》也是由於首句是「倉頡作書」而得名的。古人稱文字為「書」,作書就是造字。
倉頡作書的傳說在戰國晚期顯然已經很流行。這一傳說無疑在較早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它有沒有某種程度的可靠性呢?漢字當然不是個別人造出來的。不過在漢字形成的過程里,尤其在最後階段,很可能有個別人曾起過極其重要的作用。倉頡也許就是這樣的人。早在戰國晚期,就有學者作過類似的解釋。《荀子·解蔽》說:「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認為倉頡只是眾多「好書者」中由於用心專一而最有成就的一個。
但是上引《呂氏春秋》所舉的六個人,除倉頡外都是見於時代較早的典籍的古史名人,唯獨倉頡在現存的早於戰國晚期的古籍中從來沒有提到過,在戰國晚期的古籍中也沒有關於倉頡的時代以及他在造字之外的事跡的任何記載。漢代人多認為倉頡是黃帝的史官,[1]恐怕未必有確據。魏晉以後人把倉頡說成早於黃帝的遠古帝王,就更荒誕無稽了。[2]也許倉頡只是古人所虛擬的一個文化英雄。
在上引《世本》中跟倉頡並提的沮誦,也是名不見經傳的人物。漢魏間的宋衷的《世本》注說:「黃帝之世始立史官,蒼頡、沮誦居其職。」[3]恐怕也是想當然的說法。近人唐蘭、高亨懷疑「沮誦」就是「祝融」,[4]是否可信,尚待研究。
2.文字出自八卦說
這是較晚出的一種說法。
古代學者很早就認為在文字產生之前,結繩和八卦曾經起過某些類似文字的作用。一般認為作於戰國晚期的《易·繫辭·下》說: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網)罟,作佃以漁……
又說: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包羲氏就是伏羲氏。「書契」據漢末鄭玄注,指寫有文字的木質契券。後來這個詞往往用作「文字」的同義語。東漢許慎所著的《說文解字》「敘」(通「序」)文的第一段,是根據上引《繫辭》文改寫的。比較重要的改動是把「結繩而治」歸在晚於伏羲氏的神農氏名下,並指實「後世聖人」為「黃帝之史倉頡」。不過不管是《繫辭》還是《說文》「敘」,都沒有直接把八卦跟文字聯繫起來。
《尚書》偽孔傳的「序」說: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這篇序的作者大約是魏晉時人。他認為三皇時代就已出現文籍,所以把「造書契」這件事提早到了伏羲之世,與「畫八卦」並列,同時不得不把為書契所取代的「結繩之政」推到了伏羲王天下之前。但是他也還沒有直接把八卦跟文字聯繫起來。
據《易經》的《象傳》和《說卦傳》,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分別是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的象徵。易緯《乾鑿度》進一步認為八卦就是「天」「地」等八個字的「古文」。易緯本出漢代,但是今所傳《乾鑿度》一般認為是宋代偽書。上引說法究竟出於何時尚難確定。如果撇開此說不管,最先明確主張「天」「地」等字出自相應卦形的,似是一些宋代學者。下面舉比較有代表性的鄭樵的說法略加評論。
鄭樵在《通志·六書略·第五》「因文成象圖」節中說:
有近取:取(天)於(乾體)。取(地,亦為坤字)於(坤體)。取(水)於(坎體)。取(火)於(離體)。……有遠取:取「山」於(艮體)。取「雷」於(震體)。取「風」於(巽體)。取「澤」於(兌體)。
在「論便從(縱)」節中又說:
坎、離、坤,衡卦也。以之為字,則必從。故必從而後能成「」,必從而後能成「火」,必從而後能成「」。
鄭樵顯然是先有了「天」「地」等字應該出自相應卦形的成見,然後去硬加比附的。「山」「雷」「風」「澤」諸字跟相應的卦形實在太不相像,只得立了一個「遠取」的名目來搪塞。近取諸例中,「天」與乾卦,「火」與離卦,其實也都並不相似。「」在古書中有用為「坤」字之例,[5]但並無用為「地」字之例。漢碑「坤」字作等形,即「」字所從出。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一「」字條,據漢碑和《玉篇》等,指出漢人借「川」為「坤」,「」即「川」之變體。這是很對的。「川」字本作「」,三筆在中部都不作尖折形,跟坤卦之形也聯繫不上。只有「水」字跟坎卦的確比較相似。但是八卦是由陽爻「」和陰爻「」組合而成的八組符號,古文字中的「水」則是個象形字,二者的相似只能認為是一種巧合。「水」字絕不會是根據坎卦造出來的。古人以坎卦為水的象徵,倒有可能是由於受了坎卦之形與「水」字相似的啟發。總之,「天」「地」等字出自八卦之說是完全不可信的。
清末民初的劉師培也認為:「八卦為文字之鼻祖,乾坤坎離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6]他還把結繩也扯了進來,說:「字形雖起於伏羲畫卦,然漸備於神農之結繩。」[7]這種很沒有道理的說法,在當時卻產生過不小的影響。
在商代和西周時代的甲骨文、金文和陶文等資料里,屢見一種用三個或六個數字組成的符號,如(八一六)(六一八六一一)等。近年來經過張政烺等學者的研究,證明是一種易封。[8]相傳的周易卦形中的陽爻可能是由數字「一」變來的,陰爻可能是由數字「」(六)變來的。[9]這種爻形出現的時代,無疑是比漢字起源的時代晚得多。從這些新的研究成果來看,文字之形出自八卦的說法的荒謬性就更明顯了。
二、跟漢字起源有關的考古資料及其研究情況
在已發現的各種性質既明確、內容也比較豐富的古漢字資料里,時代最早的是商代後期(約前14—前11世紀)的殷墟甲骨文。它所代表的是已經能夠完整地記錄漢語的文字體系。現代考古學在中國興起以後,主要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陸續發現了少量商代前期(約前17—前14世紀)的漢字以及一些跟漢字的起源可能有關的考古資料。後者主要指刻劃或繪寫在原始社會時期遺物上的各種符號以及被有些學者認為是夏代文字的一些符號。這些資料還不足以解決漢字起源問題,但是對這方面的研究工作起了相當大的推進作用。
根據外形上的特點,大體上可以把原始社會時期遺物上的符號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象實物之形的,一類是幾何形符號。有些雖非幾何形但也不像是象實物之形的符號,可以附在後一類里。下文稱後一類為甲類,前一類為乙類。
1.原始社會時期的甲類符號
就已發現的情況來看,甲類符號絕大部分刻劃或繪寫在陶器上,小部分刻在龜甲、獸骨或骨器上。這類符號分布得很廣,在仰韶、馬家窯、龍山、良渚等文化的遺址(包括墓地在內)中都有發現。[10]它們行用的時間也很長久。就上限來說,在距今七八千年的早於仰韶文化的大地灣一期文化遺址和接近裴李崗文化的「賈湖」遺址里,都已發現了這類符號。大地灣一期文化的符號發現於甘肅秦安縣大地灣,是用顏料繪寫在陶缽形器內壁上的。[11]「賈湖」符號發現於河南舞陽縣賈湖,是刻在龜甲等物上的。[12]就下限來說,這種符號不但直到原始社會末期還在使用,而且在進入歷史時期以後,在漢字已經形成的情況下,仍然在某些領域延續使用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在商代以至春秋戰國時代的陶器上,都可以看到不少這一類的符號。[13]
在甲類符號里,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類型遺址出土陶器上的符號,時代既比較早(距今約六七千年),資料也比較豐富,因此在關於漢字起源的討論中最受人注意。我們就以它們為例來討論一下甲類符號跟漢字的關係。
在半坡類型各遺址中,西安半坡和臨潼姜寨這兩個遺址發現的符號數量最多。下面是半坡遺址發現的符號的一些例子:[14]
臨潼姜寨遺址發現的符號,有不少跟半坡的相同或相似,此外還有一些形體比較複雜的例子,如:[15]
半坡類型符號一般是單個地刻在陶缽外口緣的黑寬帶紋或黑色倒三角紋上的,例外很少。
對半坡類型符號的性質存在不同看法。有些學者認為它們是文字。有的並且把它們跟古漢字直接聯繫了起來,如認為是「五」字,是「七」字,是「十」字,是「示」字,是「」字,是「阜」字,等等。[16]有些學者則認為這種符號還不是文字,而「可能是代表器物所有者或器物製造者的專門記號」[17]。還有學者認為它們只不過是製造陶器時「為標明個人所有權或製作時的某些需要而隨意刻劃的」[18]。
這種符號所代表的顯然不會是一種完整的文字體系。它們有沒有可能是原始文字呢?恐怕也不可能。我們絲毫沒有掌握它們已經被用來記錄語言的證據。從同類的符號在漢字形成後還在長期使用這一點來看,它們也不像是文字。[19]把半坡類型的幾何形符號跟古漢字里象實物之形的符號相比附,更是我們所不能同意的。這兩種符號顯然是不同系統的東西。我們不能因為前一種符號跟後一種符號里形體比較簡單的例子(如草的象形符號)或某些經過簡化的形式(如殷墟甲骨文里的「示」和某些「阜」旁)偶然同形,就斷定它們之間有傳承關係。
但是已發現的半坡類型符號,絕大部分都刻在同一種陶器的同一個部位上,規律性很強。有些符號不但重複出現在很多個器物上,而且還出現在不同的遺址里。看來這種符號,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已經比較固定地用來表示某些意義了。除了用作個人或集體的標記之外,這種符號也有可能用來表示其他意義。沒有文字的民族往往已經知道用符號記數。我國原始社會使用的甲類符號估計也不會沒有這種用途。古漢字除了使用象實物之形的符號之外,也使用少量幾何形符號。、、、(四)、(五)、(六)、(七)、(八)、(十)等數字是最明顯的例子(數字「九」很多學者認為是一個假借字)。跟這些數字同形或形近的符號,在我國原始社會使用的甲類符號里是常見的。很多學者認為這種符號就是這些數字的前身,這是有道理的。不過這並不能證明原始社會使用的記數符號是文字。因為這種符號並不跟語言裡的數字嚴格相對應。過去雲南的哈尼族由於不會使用文字,在訂立買賣契約的時候,用、、、四種符號分別代表一百元、五十元、十元和一元。要表示五元就點五個點。[20]這是記數符號並非文字的一個實例。
此外還應該指出一點。由於構成甲類符號的要素一般比較簡單,不同地區的人很容易造出相同的符號來。這種同形的符號,其意義往往並不相同。所以雖然古漢字有些數字的外形跟半坡類型符號相同,我們仍不能得出這些數字就源於半坡類型符號的結論。它們完全有可能出自其他原始文化。
商代和西周時代(主要是西周前期)的銅器上常常鑄有族徽(這裡所說的族徽包括族名)。大部分族徽具有象形程度明顯高於一般銅器銘文的特點,而一小部分則跟原始社會的甲類符號很相似,例如:
它們也有可能源於這類符號。[21]原始社會裡用作個人或集體的標記的符號,是很容易變成族徽的。在商周時代,這一部分族徽符號是否已經成為文字,還是一個問題。[22]它們的性質也許就跟後代的花押差不多。
總之,我們認為我國原始社會時期普遍使用的甲類符號還不是文字。除了有少量符號(主要是記數符號)為漢字所吸收外,它們跟漢字的形成大概就沒有什麼直接關係了。而且即使是那些為漢字所吸收的符號,也不見得一定是來自半坡類型符號的。有些學者以半坡類型符號為據,說漢字已有六千年以上歷史。這是不妥當的。
近年在西安市郊區長安縣花樓子的客省莊二期文化遺址里,發現了一些刻在骨片和骨器上的甲類符號。[23]有人稱之為甲骨文,認為跟殷墟甲骨文有淵源關係。這恐怕也是不妥當的。
2.原始社會時期的乙類符號
在田野考古中,乙類符號主要發現於山東的大汶口文化晚期遺址,一般都刻在一種大口的陶尊上。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年代約為前2800—前2500年。近年王樹明在《談陵陽河與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一文中,集中發表了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的資料。[24]據此文,已發現的刻有符號的陶尊和殘器片共有16件。其中15件是在莒縣的陵陽河和大朱村採集或出土的,1件是在諸城縣前寨採集的。出土的大都出自墓葬。這些墓葬大部分有豐富的隨葬品,墓主身份似比一般人高。
16件陶尊及殘器片上,共刻符號18個,可以歸納為8種,下面每種各舉一例(各種符號以拼音字母為代號,旁註數字表示出現次數):
B是在A下加山形而成的。G跟H上部的中間部分象同一種東西。這些符號絕大多數刻在陶尊外壁靠近口沿的部位(下文依王文稱為頸部),少數刻在外壁近底處。通常一個陶尊只刻一個符號,只有兩件陵陽河採集的陶尊刻有兩個符號。一件頸部刻G,近底處刻E。一件在頸部兩側分刻G與D。G四見,都塗朱。H兩見。完整的一例即上圖所示,下部盆形是朱繪的(未刻),其他部分塗朱。殘缺的一例不塗朱。他種符號各例,除諸城前寨採集陶片上殘去左上部的符號B塗朱外,[25]全都不塗朱,就是跟塗朱的G共見於一器時也不塗朱。
在山東泰安、寧陽二縣之間的大汶口墓地的發掘中,曾在一個大汶口文化中期的墓葬中發現過一件背壺,器身上半有朱繪符號:[26]
這個符號跟晚期陶尊上的乙類符號是否屬於一個系統,尚待研究。
上舉A—D四例,在1974年出版的《大汶口》考古報告中就已發表。在70年代有好多位學者對這種符號作過研究。1986年發表的王文和接著發表的李學勤的《論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號》,[27]根據新的資料作了進一步的研究。
對這種符號的性質主要存在兩種看法。有些學者認為它們是文字,並且把它們當做比較原始的漢字加以考釋。例如:於省吾在《關於古文字研究的若干問題》里釋A為「旦」。[28]唐蘭在《關於江西吳城文化遺址與文字的初步探索》等文中釋A為「炅」,B為「炅」的繁體,C為「斤」,D為「戌」和「戉」。[29]李學勤釋B為「炅山」合文,[30]F為「封」,並指出E也見於甲骨文和銅器銘文,在那些資料里用作人名或族氏。[31]有些學者則認為這種符號還不是文字,例如汪寧生認為它們「屬於圖畫記事的範疇」,是「代表個人或氏族的形象化的圖形標記」。[32]此外,這兩派學者里都有人主張某些符號與祭祀或器主的身份有關。
在良渚文化或作風接近良渚文化的某些遺物上,可以看到跟上舉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相類甚至相同的符號。
南京北陰陽營遺址二號灰坑曾出土一個大口陶尊,頸部刻有如下I圖所示符號。[33]這個符號跟上面舉過的H很相似,似可看做同一符號的異體。據發掘單位的文章,北陰陽營二號灰坑遺存「大體與張陵山類型相近……可能屬於張陵山類型向良渚類型過渡階段」。[34]
I
20世紀40年代流入美國、現藏於華盛頓的弗利爾美術館的幾件古玉器,也刻有這類符號。首先注意到這批資料並加以研究的,是日本學者林巳奈夫。後來李學勤也進行了研究,其意見發表在《起源》及《符號》二文中。[35]下面主要根據李學勤的文章介紹一下這批玉器上的符號。[36]
這批玉器包括一件「玉臂圈」和三件玉璧。玉臂圈兩側各刻一個符號(見下圖)。a跟上面舉過的A相同。三件玉璧上各刻一個複合符號(見下圖)。這三個複合符號都以「作鳥立於山上之形」的符號為主體。其山形跟上面舉過的B的山形一樣,也有五個峰,「不過峰頂是平的」。《起源》把這個符號釋為「島」字。[37]c的下部包含一個跟「臂圈」的a相同的符號,只是象太陽的圓圈形內加了文飾。d的山形之內,上部有一個跟「臂圈」的b有點相似的符號,底部所添加的究竟是符號還是文飾不易斷定。e的山形之內也有一個符號。這個符號也許是一個甲類符號。
刻有c的玉璧的邊緣上還刻有兩個符號(見下圖)。《符號》已指出f跟上面舉過的F是同一符號的異體。
林巳奈夫和李學勤都認為上述玉器是良渚文化的遺物。良渚文化的年代約為前3300—前2200年。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年代正在其範圍之內。這兩種文化分布的地域比較接近,並有某些同類型的器物,彼此顯然是互有影響的。所以李學勤認為「這兩種文化有共同的文字聯繫,實在情理之中」。[38]他把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和上述玉器上的符號都看做文字,所以用「共同的文字聯繫」這種說法。不同意把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看做文字的學者,當然也不會同意把上述玉器上的符號看做文字。
近年在國內博物館藏品中也發現了兩件刻有這類符號的玉器。兩件玉器都是大型玉琮,形制相類。首都博物館收藏的一件,上端兩側面各刻一個符號。其中一個跟上舉玉璧上的幾個符號相類,也是以「作鳥立於山上之形」的符號為主體的複合符號。另一個符號已磨損不可辨。《符號》認為這件琮屬良渚文化玉琮中最晚的一式。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的一件據傳出於山東省,上端正中刻有跟「玉臂圈」的a相同的符號,底部內壁一側刻有斜三角形。發表者認為此琮與「玉臂圈」應為大汶口文化遺物。[39]還有學者認為此琮是山東龍山文化遺物。[40]由於在考古發掘中尚未發現過刻有這類符號的同類玉器,上述那些玉器究竟應該歸屬於哪種文化,還是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我們過去曾經根據前面舉出的A—D四個符號,斷定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是用作族名的原始文字,並認為它們跟古漢字之間很可能「存在著一脈相承的關係」[41]。現在看來,這樣說是不妥當的。正如上引汪文所指出的,「真正的文字要從表音開始,是能夠記錄語言的符號。陶器上這幾個孤立的圖形,還不能證明這一點」。而且如果說A—D這幾個符號確實跟古漢字很相似的話,新出的G、H兩個符號以及玉器上的鳥立山上形符號和符號b,跟古漢字顯然就不怎麼相似了。所以把這類符號看做原始文字是根據不足的,把它們直接看做古漢字的前身就更不妥當了。
估計刻在陶尊上的乙類符號可能有兩種用途。有的用作性質接近後世的族氏或人名的標記,有的用作器主或其所屬之族的職務或地位的標記。在同一個陶尊上出現的兩個符號也許是分屬這兩類的。汪文說:「這些圖形(引者按:指乙類符號)刻於陶器上,當是作為作器者的一種氏族標記。例如,石斧形標記可能代表善制石斧的氏族。」他說的這種標記接近我們所說的後一種標記。不過古代往往「以官為氏」,「以爵為氏」,「以技為氏」,[42]後一種標記往往會轉化為前一種標記,二者的界線不是絕對的。玉器上的符號的用途尚待研究。
一個象形符號如果用作了性質接近後世族氏或人名的標記,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可以認為已經變成了文字。例如一個名「鹿」的族用象鹿之形的符號(也可以說「鹿的圖形」)作為自己的標記,這跟用「鹿」的象形字來記錄「鹿」這個族名豈不是一回事嗎?但是實際上問題並不這樣簡單。早在舊石器時代,只要人們已經會畫鹿,就有可能指著鹿的圖形說出「鹿」這個詞來。我們能不能說這時「鹿」字就產生了呢?當然不能。因為這跟有意識地用鹿的象形符號來記錄成句的語言中的「鹿」這個詞,完全是兩回事。根據考古工作者的研究來看,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社會的貧富分化已經相當顯著,階級的形成已經不是遙遠的事情了。在這種條件下使用的作為族或個人標記的象形符號,跟原始社會較早時期的圖畫當然不能等量齊觀。但是在並非用來記錄成句語言中的詞這一點上,二者卻是相同的。所以我們還不能把這種符號看做文字。
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雖然不能斷定為原始文字,畢竟是我國已發現的最像古代象形文字的一種符號。從有些符號在並非出於一地的遺物上不止一次地出現的情況來看,這種符號的穩定性顯然也是相當強的。它們無疑可以看做原始文字的先驅。如果文字形成的過程接著開始的話,它們的大多數應該是會轉化成文字的。大汶口文化分布的地域接近古代中國的中心地區。有些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的作風,跟古漢字確實很相似。看來這種符號雖然不見得是原始漢字的前身,但是很有可能曾對原始漢字的產生起過某種影響。
在這裡附帶討論一下前面講甲類符號時提到過的、商周銅器上象形程度比較高的那類族徽的性質。上面是這類族徽的一些例子。上引汪文認為這類族徽跟大汶口文化乙類符號一樣,是一種「圖畫記事」,而不是真正的文字。這類族徽的確可能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早在原始漢字產生之前就已經出現。在當時它們當然還不是文字。但是汪文也承認「圖畫記事」中的「大部分圖形成為後來文字的前身」。在漢字形成的過程中,那部分族徽無疑大都轉化成為文字了。而且象形程度較高的族徽肯定也有一部分是在漢字形成後才被使用的。這部分族徽一般都應該是文字。所以我們認為商周銅器上象形程度較高的族徽,至多只會有很小的一部分還不是文字。它們的絕大部分是沒有理由不當做文字看待的。由於族徽具有保守性,同一個字在銅器上用作族徽時的寫法,往往要比一般使用時更接近圖形。這種區別是文字的古體與今體之別,而不是圖形與文字之別。事實上銅器上的族徽的寫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同一個族徽往往有時寫得比較象形,有時則寫得跟一般金文比較接近。有些圖繪性比較濃厚的、現在還無法確釋的族徽,在殷墟甲骨文中有作為族名或人名使用的例子。它們作為文字的性質是不容懷疑的。這一點郭沫若在《殷彝中圖形文字之一解》中早就指出來了。[43]
在一般稱為族徽文字的象形程度較高的金文里,有一些字是用作個人的私名的。所以有的學者把這種金文稱為記名金文,而不稱為族徽金文或族名金文。我們在下文中也採用這一名稱。
3.關於所謂夏代文字
一般認為夏代已經進入階級社會時代。目前除少數學者外,大家都認為夏代應該有文字,至少應該已有原始文字。但是在考古發掘中卻還沒有發現確鑿無疑的夏代文字。
在河南偃師縣的二里頭文化遺址里發現過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號,例如:[44]
這些符號大多數刻在大口尊的內口沿上。它們大都發現於二里頭遺址的三、四期地層,屬於二里頭文化後期。二里頭文化後期,有人認為相當於商代早期,有人認為相當於夏代。持後一種看法的學者大都把上舉這種符號看做夏代的文字。我們認為這種符號跟原始社會時期的甲類符號屬於一個系統,不但不可能是成熟的文字,而且也不可能是原始文字。
陝西商縣紫荊的二里頭文化遺址里也發現過少量刻在陶器上的符號,個別的可能是象形符號。報道者認為可能是夏代文字。[45]由於資料太少,尚難肯定其性質。
河南登封縣王城崗的龍山文化晚期遺址里也發現過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號。有的學者認為這個遺址是夏代的,並把所出陶器符號看做夏代文字。[46]由於已發表的資料太少,其性質也難以肯定。
4.商代前期的文字資料
由於至今還沒有發現確鑿無疑的夏代以前的漢字(包括原始漢字),商代前期的漢字是已知的最古的漢字。可惜已發現的資料也很貧乏。
50年代以來發現了不少商代前期的遺址,但是出土的文字資料卻很少。在鄭州二里岡和南關外的商代前期遺址里發現了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號。[47]它們跟二里頭文化陶器符號一樣,大多數刻在大口尊的內口沿上,也是跟原始社會時期的甲類符號同類的東西,並不是文字。在二里岡還發現過兩塊字骨。[48]一塊只刻有一個像是「」的字(「」字見於殷墟甲骨文),出自商代前期地層。一塊是採集品,上面刻有十來個字,字形跟殷墟甲骨文相似,文例則比較特殊。
河北藁城縣台西商代遺址里也發現過一些刻在陶器上的文字和符號,其中一部分的時代稍早於商代後期。[49]它們一般都是單個地刻在陶器上的,確實像文字的有「止」、「目」、「刀」等(見下圖)。其字體古於殷墟發現的商代後期的陶文和甲骨文。
江西清江縣吳城商代遺址里發現的刻在陶器上的文字和符號,也有一些是早於商代後期的。[50]它們既有單個地刻在器物上的,也有四五個以至十來個刻在一起的。可惜後一類刻文還沒有讀通。吳城出土的有些陶器上的文字或符號,作風比較獨特,似乎不屬於商文化的系統。
在已發現的商代前期銅器里,有銘文的銅器非常少,器上的銘文通常只有一兩個字。有的究竟是不是應該看做文字,還有討論餘地。[51]
總之,已發現的商代前期的文字資料又少又零碎,顯然不能充分反映漢字當時的發展水平,對我們研究漢字的起源沒有重大參考價值。
三、對漢字形成過程的推測
由於確鑿可信的夏代以前的漢字尚未發現,商代前期漢字的資料又很貧乏,我們只能以商代後期的漢字為主要依據,參考文字發展的一般規律和某些時代較晚的原始文字的情況,對漢字形成的過程試做一些初步的推測。下面所用的古漢字一般都引自殷墟甲骨文,少量的引自銅器銘文(如「方」「圓」的古字)。在原始文字方面則引用雲南的納西族所使用過的納西圖畫文字(以下簡稱「納西文」)的資料。[52]
在文字產生之前,人們早已在用實物、圖畫或各種符號記事表意了,而且所用的各種方法跟古漢字的造字原則有很多共通之處。[53]所以從技術上看,文字產生的條件很早就出現了。可是文字產生的社會條件卻出現得相當晚。在社會生產和社會關係發展到使人們感到必須用記錄語言的辦法來記事和傳遞信息之前,文字是不會產生的。而這種形勢通常要到階級社會形成前夕甚至階級社會形成之後才會出現。孤立地來看似乎可以認為是跟語言中的某個詞相對應的符號的出現,如上一小節所說的用作性質接近後世族氏的標記的象形符號的出現,並不意味著文字形成的過程已經開始。只有用符號記錄成句語言中的詞的認真嘗試,才是這一過程開始的真正標誌。
按照一般的想法,最先造出來的字應該是最典型的象形字,如象人形的「人」字、象鹿形的「鹿」字等。因為這一類字顯然最容易造。但是實際情況恐怕並不是這樣的。跟這類字相比,圖畫的表意能力不見得有多大遜色。唐蘭在《中國文字學》里曾經引原始岩窟藝術里人射鹿的圖畫,跟古漢字里的「人射鹿」三個字對比(見下圖)。
誰都能看出來,如果僅僅為了表示人射鹿這類意思,並沒有必要撇開圖畫去另造文字。從後面要談到的納西文的情況來看,在原始文字階段,文字和圖畫大概是長期混在一起使用的。對人、鹿等物和射這種具體動作的象形符號來說,文字和圖畫的界線是不明確的。
人們最先需要為它們配備正式的文字的詞,其意義大概都是難於用一般的象形方法表示的,如數詞、虛詞、表示事物屬性的詞等等。原始文字產生之前,人們在用圖畫、符號等記事表意的時候,已經在使用抽象的幾何圖形和象徵等比較曲折的表意手法了。這些方法可以用來為一部分上面提到的那些詞造字。有些詞的意義可以用抽象的圖形表示,如古漢字最初以「」「」來表示「方」「圓」這兩個詞。古漢字里襲用原始社會時期劃道道的記數方法的「」「」「」「」(四)這幾個數字,其字形也可以認為是抽象圖形。還有一些詞的意義可以用象徵等手法表示。如古漢字用成年男子的圖形表示「大」這個詞,因為成年人比孩子「大」(也有人認為「大」字以張開兩臂的人形表示大的意思,這也是一種曲折的表意方法)。用這些方法造出來的字雖然外形往往仍然像圖畫,本質上卻跟圖畫截然有別。例如用「」表示「大鹿」,跟畫一頭很大的鹿來表示這個意思是根本不同的兩種表意方法。不知道表示「大」,就無法理解「」說的是什麼。如果把它們當圖畫看待,只能理解為一個人跟一頭鹿在一起。鹿這類具體事物的象形符號,大概是在「大」這類跟圖畫有明確界線的文字產生之後,才在它們的影響之下逐漸跟圖畫區分開來,成為真正的文字符號的。
凡是字形本身跟所代表的詞的意義有聯繫,跟詞的語音沒有聯繫的字,包括前面講過的「鹿」、「射」、「」、「大」各類字,我們都稱為表意字。顯然,語言裡有很多詞是很難或完全不可能為它們造表意字的。上面指出過的那些難以用一般的象形方法表示其意義的詞,其中的大多數,即使採用象徵等比較曲折的表意手法,也仍然無法為它們造出合適的文字來。
在文字產生之前,人們還曾使用過跟所表示的對象沒有內在聯繫的硬性規定的符號,把這種符號用作所有權的標記,或是用來表示數量或其他意義(如前面舉過的哈尼族用於記數的和)。原始社會時期使用的甲類符號,顯然有很多是屬於這種性質的。我們姑且用一個現成的詞——「記號」,作為這種符號的專稱。那些難以為它們造表意字的詞,是不是可以分別為它們規定某種記號作為文字呢?
在文字形成過程剛開始的時候,通常是會有少量流行的記號被吸收成為文字符號的。古漢字里「」(五)「」(六)「」(七)「」(八)這幾個數字的前身,大概就是原始社會時期用來記數的記號(參看第二小節)。但是要新造很多記號字卻是有困難的。記號字的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詞沒有內在聯繫,比較難認難記,不容易被人接受。它的局限性實際上比表意字還要大得多。
要克服表意字和記號字的局限性所造成的困難,只有一條出路:採用表音的方法。這就是借用某個字或某種事物的圖形作為表音符號(以下簡稱音符),來記錄跟這個字或這種事物的名稱同音或音近的詞。這樣,那些難以為它們造表意字的詞,就也可以用文字記錄下來了。這種記錄語言的方法,就是文字學上所說的假借。用這種方法為詞配備的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所用的音符嚴格說應該稱為「借音符」,以與拼音文字的音符相區別。
從民族學資料來看,有不少還沒有文字的民族,在利用實物表意的方法中就已經用上了表音原則。例如:雲南的景頗族過去通行「樹葉信」。他們把一些不同種類的樹葉和其他東西分別用來表示某種固定的意義。在景頗族載瓦支系用來談情說愛的樹葉信中,「蒲軟」樹葉所表示的意思是「我要到你們那裡去」,「豆門」樹葉所表示的意思是「你快打扮起來吧」。因為在他們的語言裡,當到達講的那個詞跟樹名「薄軟」同音,當打扮講的那個詞跟樹名「豆門」同音。[54]看來表音原則早在文字出現之前就已經普遍為人們所熟悉了。
前面已經說過,最先需要為它們配備文字的那些詞,有很多是難以用表意的造字方法來對付的。人們無疑很快就會發現可以用自己本來就熟悉的表音原則來解決面臨的問題。所以,跟圖畫有明確界線的表意字的開始出現和假借方法的開始應用這兩件事,在時間上不會有什麼顯著的距離,大體上應該是同時發生的。
在古漢字里有大量假借字,而且有很多是用來記錄極為常用的詞的。例如常用的語氣詞「其」,就是用音近詞「箕」的象形字來記錄的。在納西文里,使用假借字的情況跟古漢字差不多。例如「有」這個常用詞,就是用音近詞「蕪菁」的象形字來記錄的。這種現象說明假借字的歷史一定非常悠久。在文字形成的過程中,表意的造字方法和假借方法應該是同時發展起來的,而不是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只是在表意字大量產生之後,假借方法才開始應用。
前面曾經指出,跟圖畫有明確界線的表意字的產生,有助於使那些本來跟圖畫分不出明確界線的象形符號,逐漸跟圖畫區分開來,成為真正的文字符號。假借方法也能起這樣的作用。那些性質還不明確的象形符號如果經常跟假借字放在一起使用,或是被假借來記錄跟它們所象的事物的名稱同音或音近的詞,就會較快地成為真正的文字符號。在這一小節開頭我們曾說過,「用符號記錄成句語言中的詞的認真嘗試」是文字形成過程開始的真正標誌。根據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進一步說,跟圖畫有明確界線的表意字和假借字的出現,是文字形成過程正式開始的具體標誌。[55]
假借方法的普遍應用大大提高了文字記錄語言的能力。但是假借字多起來以後,又出現了新的問題。被假借的字原來有自己所代表的詞,同時又被假借來記錄同音或音近的詞,而且假借它的詞可以有好幾個。因此閱讀文字的人有時難以斷定某一個字在某一具體場合究竟代表哪一個詞。
為了克服假借所引起的字義混淆現象,人們把有些表意字或表意符號(以下簡稱「意符」)用作指示字義的符號,加注在假借字上。例如:在殷墟甲骨文里,「翼」的象形字(象鳥或蟲的翼),在假借來表示當明天講的「翌」這個詞的時候,有時加注「日」字,寫作。在納西文里,「蕨菜」的象形字在假借來表示同音詞「小官」的時候,往往加注端坐人形而寫作。這種由表音的符號和指示字義的符號一起組成的字,就是文字學上所說的形聲字,表音部分稱為聲旁,表意部分稱為形旁。
人們為了使文字跟它們所表示的詞的聯繫更為明確,一方面在一些被假借的字上加注形旁,另一方面還在一些表意字上加注音符。例如:在殷墟甲骨文里,「鳳」字本作,象高冠(?)美羽的鳳鳥,後來加注音符(凡)而成為(「鳳」「凡」古音相近。大約在周代,鳳鳥形簡化為「鳥」旁,「凡」旁移到上方,就成了「鳳」的繁體「鳳」)。在納西文里,「山崖」寫作。納西語當山崖講和當雞講的那兩個詞同音,所以在山崖的象形符號上加畫一個雞頭作為音符。過去的文字學者把在象形字上加注音符而成的字看做象形字的一種特殊類型,其實還不如看做一種特殊的形聲字合理。
形聲字起初都是通過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指示字義的意符或音符而產生的。就漢字的情況來看,直到它已經成熟之後,這仍然是形聲字產生的主要途徑。
形聲字的應用大大提高了文字表達語言的明確性,是文字體系形成過程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步驟。但是這件事似乎並沒有很快導致文字體系的最後形成,已經使用形聲字的納西文就是一個例證。
下面是引自麗江納西族經典《古事記》的一段原始文字:[56]
表示拿蛋。本是「解開」的表意字,在納西語裡當「解開」講和當「白」講的那兩個詞同音,所以這裡假借它來表示「白」。是「黑」的表意字。是風。是蛋。是湖。表示蛋破發光。最右邊是上文已經提到過的「山崖」的形聲字。據納西族經師的解釋,這段原始文字的全部意思是:把這蛋拋在湖裡頭,左邊吹白風,右邊吹黑風,風蕩漾著湖水,湖水蕩漾著蛋,蛋撞在山崖上,便生出一個光華燦爛的東西來。在這段原始文字里,雖然已經使用了假借字和形聲字,但是很多意思仍然是用圖畫手法表示出來的。
漢字一定也經歷過跟納西文相類的、把文字跟圖畫混合在一起使用的原始階段。不過二者的具體情況肯定會有較大的不同。納西文主要是用來幫助經師記憶經典的,所以圖畫的成分很多。原始漢字當然不會長期停滯在這種階段。
在殷墟甲骨文里可以看到接近圖畫的表意手法的一些殘餘痕跡。其中比較突出的一點,就是某些表意字往往隨語言環境而改變字形。例如:甲骨卜辭里時常提到商王對祖先舉行進獻食品的「」祭(「」在典籍里多作「登」。《周禮·夏官·羊人》「祭祀割羊牲,登其首」,鄭玄注「登,升也」)。甲骨文里「」字作,象兩手捧著一種叫做豆的盛食器皿。如果卜辭提到的祭所用的食品是鬯(一種香酒),「」字往往改寫為「」,兩手所捧的「豆」換成「鬯」。卜辭里既有「鬯」之文,又有「鬯」之文,看來「」僅僅是「」字有特定用途的一個異體。但是在漢字發展的較早階段(這裡所說的「漢字」包括原始漢字),情況恐怕並不如此簡單。納西文在這方面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在納西文里,字形隨語言環境而變化的現象很常見。例如「吼」字通常寫作,象牛嘴出聲氣,如果說到「馬吼」,通常就把這個字里的牛頭換作馬頭,並不需要另加一個「馬」字。在漢字發展的較早階段,「」也應該是用來表示「鬯」的。到商代後期,這種比較原始的用字習慣基本上已經被拋棄,「」字則作為「」的特殊異體而保存了下來。類似的例子在甲骨文里還可以找到一些。此外,文字排列方式跟語言中的詞序不完全相應的現象,在甲骨文里偶爾也能看到。這些都可以看做古漢字曾經經歷過把文字跟圖畫混在一起使用的原始文字階段的證據。[57]
在形聲字出現之後,原始漢字大概還經過了多方面的改進,才最後發展成為能夠完整地記錄漢語的文字體系。估計在不斷增加新字的同時,至少還需要進行這樣一些改進:逐漸摒棄圖畫式表意手法,簡化字形並使之趨於比較固定,使文字的排列逐漸變得與語序完全一致。
對漢字的形成過程目前只能作以上這些很初步的推測。
附帶說一下,在古埃及的聖書字和古代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等古文字體系里,也可以看到表意字、假借字和形聲字這幾種性質的文字。由於漢字跟這些古文字體系都具有兼用意符和音符的特點,有的學者稱它們為意符音符文字,簡稱意音文字。
四、對漢字形成時間的推測
由於缺乏資料,對漢字形成過程從何時開始的問題,目前還無法進行認真的討論。我們在第二小節里曾推測大汶口文化晚期(約前2800—前2500)的乙類符號有可能曾對原始漢字的產生起過某種影響。按照這種推測,漢字形成過程開始的時間可能在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
下面我們來討論漢字大約在什麼時候脫離原始文字階段而形成完整的文字體系。由於前面屢次講到的研究資料的局限性,我們只能主要根據商代後期漢字的發展水平來推測漢字形成完整體系的時間。
商代後期的漢字不但已經能夠完整地記錄語言,而且在有些方面還顯得相當成熟。前面已經說過,商代的記名金文情況特殊,象形的程度比較高。一般的金文和甲骨文跟這種金文相比,寫法要簡單得多(參看第二節的第二小節里講商代字體變化的部分),不少字已經變得不大象形了。有些字還由於文字直行排列的需要,改變了字形原來應有的方向,例如(犬)、(豕)等字都已變得足部騰空,(疒,即疾字初文)所包含的人形和床形也已經豎了起來。當時,在上層統治階級的政治和社會生活里,文字已經使用得相當廣泛,為他們服務的史官一類人的書寫技巧也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從這些方面看,商代後期距離漢字脫離原始文字階段而形成完整文字體系的時代,應該已經有一段不太短的時間了。[58]
但是另一方面,在商代後期文字里仍然可以找到一些比較原始的跡象,例如前一小節提到過的,某些表意字隨語言環境而改變字形,以及文字排列偶爾跟語序不相應等現象。這些現象在西周以後的漢字里基本上已經絕跡。從這方面看,商代後期距離漢字形成完整文字體系的時代似乎也不會很遠。
《尚書·多士》記載西周初年周公對商朝遺民的訓話說:「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周公特彆強調殷的先人有典冊記載「殷革夏命」之事,也許我國就是從夏商之際才開始有比較完備的記事典冊的。漢字形成完整的文字體系,很可能也就在夏商之際。前面說過,原始漢字可能開始出現於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大約到這一千年的末期,夏王朝建立了起來,我國進入了階級社會時期。統治階級為了有效地進行統治,必然迫切需要比較完善的文字。因此原始漢字改進的速度一定會大大加快。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傳下來這件事,就是原始漢字有了巨大改進的反映。漢字大概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在夏商之際(約在前17世紀)形成完整的文字體系的。有的學者主張漢字形成於夏初。[59]由於大家都缺乏確鑿的根據,究竟孰是孰非,只有留待發現有關的新資料以後再去判斷了。還有學者認為「中國象形文字出於商代後期(盤庚、武丁以後)的卜人集團」[60]。這未免把漢字形成的時間估計得過晚了。
在漢字由原始文字發展成為完整的文字體系的過程里,起主要作用的應該是為部落首領或國家統治者服務的巫、史一類人。漢代人說倉頡是黃帝的史官,未必有可靠的根據,但是把史官當做造字的人還是有點道理的。
第二節
漢字形體的演變
即使只從商代後期算起,漢字也已經有三千三百多年的歷史了。在這段很長的時間裡,漢字的意音文字的本質沒有改變,但是無論在形體上還是在結構上,都發生了很重要的變化。我們將在這一節和下一節里分別說明這兩方面的變化。在這一節里,先簡單說明漢字形體的主要變化,然後再對各種主要字體分別作些介紹。
一、漢字形體的主要變化
從形體上看,漢字主要經歷了由繁到簡的變化。這種變化表現在字體和字形兩方面。字形的變化指一個個字的外形的變化。字體的變化則指文字在字形特點和書寫風格上的總的變化,而且通常是指較明顯較巨大的變化而言的。這兩方面的變化往往交織在一起而難以截然劃分。
1.字體的主要變化
漢字字體演變的過程可以分成兩個大階段,即古文字階段和隸、楷階段。前一階段起自商代終於秦代(公元前3世紀晚期),後一階段起自漢代一直延續到現代。
由象形變為不象形,是字體演變過程中最容易覺察到的變化。在整個古文字階段里,漢字的象形程度在不斷降低。古文字所使用的字符(「字符」是我們為文字所使用的符號,也就是構成文字的符號所起的專名),本來大都很象圖形。古人為了書寫的方便,把它們逐漸改變成用比較平直的線條構成的、象形程度較低的符號。這可以稱為「線條化」。在從古文字演變為隸書的過程里,字符的寫法發生了更大的變化。它們絕大多數變成了完全喪失象形意味的、用點畫撇捺等筆畫組成的符號。這可以稱為「筆畫化」。下面所舉的是「馬」「魚」二字字體演變的簡單情況。
隸書書寫起來要比古文字方便得多。由古文字變為隸書,應該看做漢字形體上最重要的一次簡化。從表面上看,楷書對隸書的改變似乎不大。但是楷書的筆畫書寫起來比隸書更加方便,所以由隸變楷也是一次重要的簡化。
2.字形的簡化和繁化
字體的變化跟字形的簡化往往是相伴的,這從上面所舉的「馬」「魚」二字就可以看出來。在第二小節里講古文字階段的字體演變和隸書改變古文字字形的方法的時候,還會舉到可以說明這一點的例子。
在字體沒有發生顯著變化的情況下,字形的簡化也在不斷進行。早在殷墟甲骨文里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如:
漢字演變為楷書之後,字形仍在不斷簡化。20世紀50年代以來,還在政府的領導下有組織地進行了大規模的漢字簡化工作。前面舉過的楷書的「馬」和「魚」,就在50年代簡化成了我們現在所用的「馬」和「魚」。
另一方面,在漢字發展的過程里也存在著字形繁化的現象。字形繁化可以分成兩類。一類純粹是外形上的繁化,一類是文字結構上的變化所造成的繁化。
前一類繁化有時是為了明確字形以避免混淆而進行的。例如「上」「下」二字在古文字里本來多寫作「」「」,為了避免相互混淆,並避免與「二」字相混,後來各加一豎而寫作「上」「下」。但是在多數情況下,這類繁化似乎只是書寫習慣上的一種變化,並沒有什麼有意義的目的。例如變為(辛),變為(角)等。總的來看,純粹外形上的繁化只涉及全部漢字的一個很小的部分,繁化的程度也很輕微,通常只不過增添一兩筆而已。
文字結構上的變化所造成的繁化,最常見的是增加偏旁,如第一節里舉過的「鳳」的象形字加注音符「凡」的例子,又如「韭」字俗寫加草頭作「韮」等。漢字里有大量加旁字,但是大部分加旁字跟未加偏旁的原字都分化成了兩個字。例如「獅」這個詞本來用假借字「師」表示(《漢書》《後漢書》都把「獅子」寫作「師子」),後來加「犬」旁分化出了「獅」字來專門表示這個詞。像上舉「鳳」「韮」那樣,用法跟原字毫無區別的加旁字,為數並不太多。所以大部分加偏旁的現象可以解釋為文字的分化或字數的增加,不必看做字形的繁化。不過如果以詞為本位,加偏旁的分化字的出現就應該看做字形的繁化了。例如對「獅」這個詞來說,由寫作「師」變為寫作「獅」,的確是字形的繁化。漢字簡化有時也是以詞為本位的。例如:鬥爭的「斗」本來寫作「鬥」,50年代漢字簡化時用音近字「斗」取代了它。從文字的角度來看,這是文字合併或字數減少的現象。從詞的角度來看,鬥爭的「斗」這個詞由寫作「鬥」變為寫作「斗」,是字形的簡化。
即使是加旁字,如果就組成它們的偏旁來看,字形變化的主要趨向仍然是簡化。因為在漢字形體演變的過程里,偏旁跟獨立的字一樣,寫法絕大多數是由繁趨簡的。有些偏旁還經歷了比一般的字形演變更為劇烈的簡化。例如在隸書里,「水」用作左旁時變為三短橫或三點,寫法比獨立成字時簡單得多。所以有的學者認為:「就漢字的單個符號來看,並不存在繁化的趨向。」[61]這是有道理的。當然,少數例外還是有的,如前面所說的「上」「下」之類。
二、漢字的各種主要字體
在這一小節里,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研究漢字字體的主要資料,然後再分頭介紹古文字階段和隸楷階段的各種主要字體。
1.研究漢字字體的主要資料
研究漢字的字體,主要依靠各種古代遺物上的文字資料。下面主要按照遺物的性質,分類加以介紹。漢字字體比較劇烈的變化都發生在南北朝之前,所以我們介紹這些資料的時候也以南北朝之前的為主,南北朝的附帶提到一點,隋唐以後的就從略了。
A.甲骨文
指刻在占卜用的龜甲獸骨以及一般獸骨和骨角器上的文字。寫而不刻的字在甲骨上也有發現,但數量很少。在已發現的甲骨文里,最重要的是殷墟甲骨文。
50年代以來,在山西省、北京市和陝西省的一些地方陸續發現了一些西周時代的甲骨卜辭。其中以周原的發現最為重要。1977年在陝西岐山縣鳳雛村周原遺址西周前期宮室廢墟的窖穴里發現了大量卜甲碎片,其中有近三百片刻有卜辭。據研究有一小部分卜辭的時代早到周滅商之前。1979年在同屬周原範圍的扶風縣齊家村一帶也發現了一些刻有卜辭的西周時代甲骨。
B.金文
指鑄在或刻在銅器上的銘文。古代銅器銘文的搜集和研究,早在宋代就已開始。一千年來陸續發現的有銘文的古銅器為數頗多,屬於先秦時代的就有萬件以上。
在第一節里已經說過,在商代前期銅器上,銘文極為少見,而且一般只有一兩個字。到了商代後期,有銘文的銅器逐漸增多,不過銘文內容多數仍然很簡單,主要記作器者之名(多用族名)和所紀念的先人的稱號(如父乙、祖己等)。在商代後期較晚的階段,出現了一些篇幅較長的銘文,已發現的最長銘文有四十餘字。
進入戰國時代以後,銅器銘文發生了很大變化。從西周到戰國早期,銅器銘文中習見的內容變化不大,主要是器主敘述作器緣由以及祝願子孫保有器物等類的話。大約從戰國中期開始,傳統形式的銘文已經變得很少見,「物勒工名」式的銘文則大量出現。這類銘文字數一般不多,所記的主要是作器年份、主管作器的官吏和作器工人的名字等。春秋以前,銅器銘文大都是鑄在器物上的。戰國中期以後,則往往是在器物製成後用刀刻出來的,兵器等物上的銘文還往往刻得很草率。
秦漢時代的銅器銘文,除了度量衡銅器上的銘文情況比較特殊外,大多數是物勒工名式的和標明器物主人或使用地點的簡短銘文。魏晉以後的銅器銘文一般就不大受研究者重視了。
C.石刻文字
先秦的石刻文字往往見於戈、磬等器物上,非器物的刻石為數不多,其中最著名的是石鼓文。
石鼓文刻在十個一米左右高的高腳饅頭形的石碣上,(《說文》:「碣,特立之石也。」)原來立在秦國雍城(今陝西鳳翔縣)南面的三畤原上,唐初始見記載,後來曾經經過幾次遷徙,現在收藏在故宮博物院內。由於這些石碣的外形稍有些像鼓,一般稱之為石鼓。石鼓各石都刻有一首四言詩,原來共有七百餘字,由於石的表面不斷剝蝕,殘脫的字已達一大半。關於石鼓的時代,歷來有很多爭論。由於石鼓上有些字的寫法跟《說文解字》所收的、相傳為西周宣王時文字的「籀文」相似,過去很多人把它看做周宣王時的東西。經過一些學者研究,石鼓已經證明是東周時代秦國的東西。但是關於它的具體年代仍有不少異說,最早的早到春秋早期,最晚的晚到戰國中期。從字體看,石鼓文似乎不會早於春秋晚期,也不會晚於戰國早期,大體上可以看做春秋戰國間的秦國文字。(校按:近些年來,以石鼓文為春秋中晚期秦國文字的說法漸為多數學者所接受。)
石鼓文之外,比較重要的先秦石刻文字,還有北宋時發現的秦王詛楚王的告神之文,即所謂詛楚文。當時大概每告一神即刻一石,埋在祀神之處。北宋時發現了三塊這樣的刻石,每塊刻有三百餘字,除神名各異外,文字基本相同。由於原石早佚,現在只能看到摹刻本。多數學者認為詛楚文是秦惠文王詛楚懷王之文,其時代屬戰國中晚期之交。石鼓文和詛楚文是研究春秋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重要資料。
西漢石刻文字傳留下來的不多。東漢時代,刻碑之風興起(碑有特定的形制,秦始皇刻石等不能稱碑只能稱碣),有大量碑文和摩崖文字(刻在崖壁上的文字)等傳留下來。在近代發現漢代簡牘之前,碑刻是研究漢代字體的最重要的資料。東漢碑刻一般使用工整的隸書。現代書法家所寫的隸書多數出自漢碑。魏和西晉時代的碑刻一般也用隸書。
漢末曾將儒家主要經典刻石立於洛陽太學。由於其事始於靈帝熹平四年(175),世稱熹平石經。其字體也是工整的隸書。曹魏正始(240—249)年間,又將《尚書》《春秋》二經的「古文」本刻石立於洛陽太學,每個字都用古文、小篆、隸書三種字體書寫三次,世人稱為正始石經或三體石經。兩種石經都早已毀壞,但自清末、民國以來發現了一些殘石,對研究古代文字形體頗有幫助。
晉以後,墓誌逐漸流行。墓誌放在墓葬內,多數刻在石質的板上,也可以看做石刻文字。
東晉時代的碑刻(包括墓誌)往往使用一種介於隸書、楷書之間的字體(即後面要講到的「新隸體」。魏和西晉時代的碑刻,有少數已經使用了這種字體)。南北朝時代的碑刻一般就用楷書了。
D.簡牘文字
我國在使用植物纖維紙之前,長期以竹木簡為主要書寫材料。簡是細長條的薄片,用繩把簡編連起來就成為冊,通常用毛筆蘸墨在上面書寫。殷墟甲骨文屢見「冊」字,《尚書·多士》也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至遲在商代簡冊就已通行了。商代和西周春秋時代的主要文字資料應該是簡冊文字,可惜竹木易腐,未能保存下來。
已發現的簡冊以戰國時代的為最早。西漢和西晉時代都曾發現過大批戰國時代的簡冊(西漢時代發現的就是後面要講到的「古文經」。西晉時代發現的是「汲冢竹書」),但原物早已毀壞。20世紀50年代以來,在湖南長沙市、常德市、慈利縣、河南信陽市和湖北江陵縣、荊門市等地的楚墓里都出過竹簡。此外,1978年在湖北隨州市發現的戰國早期的曾侯乙墓也出土了一批竹簡。這是已發現的時代最早的一批簡。曾是附屬於楚的小國,文字作風與楚國基本相同。
秦簡是在20世紀70年代第一次發現的。1975年底,湖北雲夢睡虎地11號秦墓出土了一千一百多枚竹簡。這座墓是在始皇三十年(前217)或稍後的時間下葬的。竹簡抄寫時間不一,估計不出戰國末年至秦初這段時期。
古代往往以簡、牘並稱。簡很窄,通常只寫一行字。牘是可以寫幾行字的長方形木板(寬度不一)。已發現的最早的牘出土於戰國晚期的秦墓。漢代的邊塞遺址和墓葬也都出過一些木牘。
對研究字體來說,簡牘文字跟下面就要講到的帛和紙上的文字都非常重要。因為這些文字一般是以當時日常使用的字體書寫的,不像金石文字往往比較保守,傾向於使用比較舊的字體。秦簡是研究秦代隸書的最重要的資料。漢簡是研究隸書的發展變化和草書形成過程的最重要的資料。魏晉時代簡、紙上的文字是研究行書、楷書等字體的重要資料。
E.帛和紙上的文字
在使用植物纖維紙之前,除竹木簡外還有一種比較重要的書寫材料,這就是帛。古人常說「竹帛」,以帛與竹簡併提。
已發現的時代最早的一件帛書,也是屬於戰國時代的楚國的。這件帛書是1942年在長沙的一個楚墓中被盜掘出來的,20世紀40年代中期就流入了美國。它是一張長47厘米、高38.7厘米的帛,上面有墨書的九百多個字,還有一些跟文字配合的彩色圖像。
2世紀初蔡倫改進造紙方法之後,植物纖維紙開始較多地用於書寫。作為書寫材料,紙跟帛的性質比較接近。帛由於價格昂貴,不能取代簡牘。紙出現後逐漸把簡牘排擠出歷史舞台,成為主要的書寫材料。這一過程大概到4世紀才基本完成。
比較重要的時代較早的字紙,發現於上面提到過的魏晉時代的「樓蘭遺址」,其年代範圍大概跟同出的簡牘差不多,內容有書信、文書和簿籍殘片等。在敦煌莫高窟和新疆吐魯番等地,發現過一些晉代和南北朝的卷子和字紙,對研究字體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自古流傳下來的魏晉以來名家書跡,一般也屬於帛紙文字。可惜現存的大都是臨摹本或臨摹本的刻本。
F.其他
除上面所舉的五大類外,還有不少對研究字體有用的古代遺物上的文字資料,例如在山西侯馬市和河南溫縣發現的、時代大約在春秋戰國間的盟書(用朱或墨寫在玉、石片上的盟辭),戰國時代的貨幣文字,戰國秦漢時代的印章文字,商代以來的各種陶瓦製品上的文字,戰國以來的各種漆木器上的文字等。這裡不一一介紹了。
以上介紹的這些資料,同時也是研究漢字字形和結構的重要資料。
2.古文字階段的字體
我們把早於小篆的各種字體和小篆都看做古文字。這是現代多數文字學者的觀點。按照傳統文字學的觀點,小篆是不算古文字的。古文字階段字體變化的情況非常複雜。所以這一階段的字體不像隸楷階段那樣有公認的分類方法。下面先介紹一下傳統文字學對古文字字體的看法,然後主要根據古代遺物上的文字資料,簡單講一下古文字在字體方面的演變情況。
A.傳統文字學對古文字字體的看法
按照傳統文字學的看法,我們所說的古文字包含古文、大篆(以籀文為代表)和小篆三種字體。許慎《說文解字》「敘」說他編書的體例是「今敘篆文,合以古、籀」。「篆文」在這裡指小篆。「古、籀」指古文和籀文,是小篆之前的兩種古文字。《說文》所收的字,其字形一般根據小篆,如果古文或籀文的寫法跟小篆不同,就兼錄古文或籀文。此外,也有一些字的字頭,由於特殊的原因,取古文或籀文,小篆反而附在後面。書中所錄的籀文出自相傳為西周晚期宣王時代的太史籀所編的字書《史籀篇》,古文出自西漢時代在孔子故宅牆壁里發現的以及張蒼等人所獻的、用古文字抄寫的《尚書》、《春秋左氏傳》等儒家經典,下文簡稱古文經。
許慎在《說文》「敘」里對上述幾種字體的時代和相互關係有所說明。他說:「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可見他認為古文的時代最早,籀文即大篆,是在古文之後出現的。但是《說文》所錄古文出自古文經,《尚書》等儒家主要經典為孔子所傳,《春秋左氏傳》相傳為春秋時人左丘明所編寫,他們的時代都晚於太史籀,為什麼古文經的字體卻古於籀文呢?許慎認為這是由於孔子和左丘明有意要用較古的字體傳寫經書。所以他在說了籀文「與古文或異」之後,緊接著就說:「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至於小篆,許慎認為是秦始皇並天下後李斯等人「省改」「史籀大篆」而成的、用來統一全國文字的標準字體。古文字學在近代興起之後,學者們通過對古代遺物上的文字資料的研究,發現許慎對古代字體的看法並不符合實際。
首先,許慎對古文的看法有問題。他把早於籀文的字體稱為古文,當然是可以的。但是認為古文經的字體就是古文,則是錯誤的。據王國維等學者研究,《說文》所錄的「古文」的字形跟早於籀文的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金文都不相近,然而跟戰國時代東方國家(指秦之東各國)遺物上的文字卻往往相合。這說明西漢時代發現的古文經,是戰國時代東方國家儒生用當時通行的字體抄寫的。所以《說文》中的「古文」實際上是戰國時代東方國家的文字,而不是早於籀文的古文字。[63]前面講過的三體石經的古文,跟《說文》的古文是同性質的。
其次,許慎對大篆跟小篆的關係的看法也有問題。按照他的說法,西周晚期的大篆在春秋戰國時代的秦國似乎沒有發生過什麼變化,小篆是秦統一後李斯等人通過對大篆進行簡化而制定出來的。但是從春秋戰國時代的秦國遺物和秦代遺物上的文字來看,秦代的小篆顯然是由春秋時代秦國使用的篆文逐漸演變而成的。例如:可以代表春秋戰國間的秦國篆文的石鼓文,把「吾」寫作(見於偏旁),把「中」寫作(與《說文》「中」字籀文相近),字形確實比小篆繁。但是在戰國中晚期之交的詛楚文里,「吾」(見於偏旁)和「中」的寫法就已經跟小篆相同了。可見這兩個字的簡化是秦國文字演變的結果,並不是在秦統一後才由李斯等人規定的。在書寫風格的變化上也存在類似情況。實際上在統一前夕的秦國篆文跟統一後的小篆之間,無論在字形上還是在書體上都不存在任何明顯的區別。這一點很多學者都已經指出來了。錢玄同在為卓定謀《章草考》所作的序里說:「許叔重(引者按:叔重是許慎的字)謂李斯諸人取大篆省改為小篆,實則戰國時秦文已如此,可見李斯諸人但取固有的省改之體來統一推行,並非創自他們也。」這是很正確的。
有些講字體的人以《說文》所錄的籀文以及石鼓文、毛公鼎銘文等代表大篆。還有些人把所有早於小篆的古文字都稱為大篆,相應地把包括小篆在內的、隸書之前的文字都稱為篆文或篆書。現代的有些古文字學者又根據自己的研究給大篆下了新的定義,如唐蘭認為「由春秋到戰國初期的文字,就是所謂大篆」[64]。由於對「大篆」的理解有分歧,目前很多文字學者都避免使用這個名稱。
不少古文字學者認為傳統文字學把籀文看做周宣王時的文字也是錯誤的。王國維認為籀文是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唐蘭對籀文的看法跟他對大篆的看法一致。他們的意見不一定正確,限於篇幅不能在此討論了。
現在,大家往往把「甲骨文」「金文」用作早於小篆的字體名稱。嚴格說,這也是不大妥當的。因為同樣是甲骨文或金文,甚至同樣是殷墟甲骨文或周代金文,由於早晚不同或用途不同,在字體上往往仍有較大差別。下面就會談到這方面的情況。總之,對古文字階段的字體,目前還沒有理想的分類方法。
B.古文字在字體方面的演變情況
為了講述的方便,我們把古文字階段分成商代、西周春秋時代和戰國至秦代三個小段。下面依次介紹各段字體演變的主要情況。
a.商代
研究商代文字的字體,主要根據殷墟甲骨文和商代金文。
首先應該指出,甲骨文跟金文在字體上有不同的特點。在商代,毛筆是主要的書寫工具。我們今天雖然已經無法看到用毛筆書寫的商代典冊,但是還能在商代後期遺留下來的甲骨和玉、石、陶等類物品上看到少量毛筆字。金文基本上保持著毛筆字的樣子,甲骨文就不同了。商代統治者頻繁進行占卜,需要刻在甲骨上的卜辭數量很大。在堅硬的甲骨上刻字非常費時費力。刻字的人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改變毛筆字的筆法,主要是改圓形為方形,改填實為勾廓,改粗筆為細筆,如下圖。與此同時,他們還比較劇烈地簡化了很多字的字形。我們可以把甲骨文看做當時的一種比較特殊的俗體字,而金文大體上可以看做當時的正體字。所謂正體就是在比較鄭重的場合使用的正規字體,所謂俗體就是日常使用的比較簡便的字體。商代人有時在獸骨上刻辭記錄跟占卜無關的有紀念意義的事件。這種刻辭的字體,作風就往往跟甲骨卜辭不同,而跟銅器銘文相似。
甲骨文(不包括跟金文作風相似的少數記事刻辭)和金文各自的形體,又由於時代的早晚或用途的不同而產生差別。商代後期的甲骨文有兩百多年歷史,可以按照形體的特點分早晚期。早期甲骨文一般要比晚期更象形。在金文里,記名金文的象形程度顯著地高於用於記事的一般金文。後者大都見於商代後期的晚期銅器上,字形跟晚期甲骨文接近。記名金文不管是見於早期銅器的,還是見於晚期銅器的,一般都比早期甲骨文還要象形。在記名金文里,彼此的象形程度也有高低之別,不過這種差別似乎並不是完全為時代的早晚所決定的。下面把上述這幾種文字列表對照一下(部分例子取自偏旁)。
從上面的字形對照表,可以把商代文字形體變化的情況看得很清楚。上引記名金文中象形程度較低的那部分字,即「犬」「牛」「止」的第二體,也許大體上可以代表跟早期甲骨文同時的正體(早期甲骨文中有些時代較早的「止」字,寫法跟族名金文第二體相似)。至於象形程度較高的那部分記名金文,可能還保持著商代前期甚至更古的漢字的面貌。象形程度較低的記名金文和早期甲骨文,比起這種記名金文來已經大為簡化。晚期的一般金文和甲骨文,又進一步簡化了它們。「虎」「犬」等字,早期多畫出腹部,晚期就都把腹背合併成一筆了。
在文字形體演變的過程里,俗體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有時候,一種新的正體就是由前一階段的俗體發展而成的(如隸書,詳後)。比較常見的情況是俗體的某些寫法後來為正體所吸收,或者明顯地促進了正體的演變。從上面的字形對照表就可以看出,在商代後期文字里,正體(在表中由金文代表)的演變是受到甲骨文一類俗體的強烈影響的。
b.西周春秋時代
研究西周春秋時代的字體,主要根據金文。
西周金文的形體,最初幾乎完全沿襲商代晚期金文的作風。到康、昭、穆諸王的時代,字形逐漸趨於整齊方正,但是在其他方面變化仍然不大。恭、懿諸王以後,變化才劇烈起來。西周金文形體演變的主要趨勢是線條化、平直化(第一小節講漢字形體的主要變化時所說的線條化包括了平直化)。商代晚期和西周前期金文的字形,象形程度仍然比較高,彎彎曲曲的線條很多,筆道有粗有細,並且還包含不少根本不能算作筆道的呈方、圓等形的團塊,書寫起來相當費事。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就需要使文字線條化、平直化。
線條化指粗筆變細、方形圓形的團塊為線條所代替等現象,例如(下引諸「火」字取自偏旁):
到西周晚期,線條化已基本完成。平直化指曲折象形的線條被拉平,不相連的線條被連成一筆等現象,例如(下引部分「貝」字取自偏旁):
經過這些變化,文字的象形程度顯著降低,書寫起來就比較方便了。
在春秋時代,不同地區的金文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個地區可以是一個國家,如秦國自成一區;也可以包含幾個國家,如楚、徐、吳等東南國家構成一區。各地區金文的特色主要表現在書寫風格上,字形構造大體上還是相似的。
西周春秋時代一般金文的字體,大概可以代表當時的正體。一部分寫得比較草率的金文,則反映了俗體的一些情況。前面講研究資料時提到過的、侯馬等地發現的春秋戰國間的盟書文字,也有俗體的作風,有些字的寫法跟後來的六國文字已經很相似了。
c.戰國至秦代
在春秋、戰國之交,古代社會發生了劇烈變化。這對漢字形體的演變產生了巨大影響。春秋以前,貴族階級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占有統治地位,文字當然也為他們所壟斷。春秋戰國之交,舊的貴族階級逐漸為新興剝削階級所取代,文字開始擴散到民間。進入戰國時代以後,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巨大變化和迅速發展,文字的應用越來越廣,使用文字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文字形體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烈變化。這主要表現在俗體字勢力的迅速發展上。
在春秋時代的各個主要國家裡,建立在宗周故地的秦國是最忠實地繼承了西周王朝文字的傳統的國家。進入戰國時代以後,秦國由於原來比較落後,又地處西僻,各方面的發展比東方各國慢了一步,文字的劇烈變化也開始得比較晚。因此秦國文字正體所受到的俗體的衝擊,要比東方各國文字輕一些。在戰國時代(主要是戰國中期以後)東方各國的文字里,傳統的正體已經被衝擊得潰不成軍了。而在秦國文字里,繼承舊傳統的正體卻始終保持著重要的地位。因此古文字學者把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跟東方各國文字區分開來,稱後者為六國文字。
六國文字中流行的俗體字,以各種簡體字為多,例如:
此外也有一些加點畫或偏旁的繁化字,例如:
由於存在大量的往往相當劇烈的簡化現象以及數量不算太少的繁化現象,六國文字的面貌就跟傳統的正體很不一樣了。
跟六國文字相比,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顯得比較保守。春秋時代秦國金文(如秦公簋、秦公鍾等)的形體,跟西周晚期周王朝的金文很接近。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秦國金文字形規整勻稱的程度有了提高。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正體繼續沿著這個方向發展,同時字形有所簡化。從總體上看,其形體跟西周晚期寫得比較規整的金文仍然頗為接近。但是秦國人日常使用文字的時候,也在不斷破壞、改造舊的字形。在秦國文字里,俗體也在發展。在戰國中期以後的秦國的銅器(主要是兵器)銘文、印文和陶文等資料里,可以看到很多俗體的寫法。有不少寫法跟後來的隸書已經極其相似甚至完全相同。例如惠文君四年(前334)或惠文王更元四年(前321)所造的相邦樛游戈的「游」字、以及莊襄王三年(前247)或秦王政三年(前244)所造的上郡戈的「漆」字,其「水」旁都已經寫成三短橫了。
在正體和俗體的關係上,秦國文字的情況跟六國文字很不一樣。六國文字俗體的字形跟傳統的正體的差別往往很大。秦國的俗體側重於用方折、平直的筆法改造正體,其字形一般跟正體有明顯的聯繫。而且秦國文字的正體雖然並不是一點沒有受到俗體的影響(戰國時代秦國文字正體中出現的簡化現象,就可能跟俗體的影響有關),但是沒有像六國文字的正體那樣被俗體衝擊得潰不成軍,始終保持著自己的系統。後來,正體演變為小篆,俗體則發展成為隸書。二者的變化基本上是平行的。
戰國時代,文字劇烈變化,而各國文字變化的情況又往往不一樣(上面舉過的六國文字簡化和繁化的例子,就大都只見於一個或一部分國家),因此形成了「文字異形」的局面。(《說文》「敘」:「其後……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下面從戰國中期以後的文字資料里舉兩個例子(下引部分「者」字取自偏旁。三晉——魏、趙、韓——的文字比較接近,作為一個單位處理):
此外如燕國把「中」寫作,齊國把「馬」寫作,三晉把「佳」寫作,都是很獨特的。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六國文字與秦文不合的異體都被廢除,因此它們對後來的漢字沒有顯著的影響。
隸書在戰國晚期的秦國已經初步形成。雲夢睡虎地秦墓發現的簡文就是早期的隸書。在這批數量很大的簡文里,左旁從「水」的字屢見,「水」旁幾乎全都寫作三短橫,例外極少。此外還有不少跟漢代的隸書相同或相似的字形。《漢書·藝文志》和《說文》的「敘」都說隸書是秦代官府為了應付當時繁忙的官獄事務而造的一種簡便字體。從漢代以來還廣泛流傳著程邈為秦始皇造隸書的傳說。這些說法顯然跟事實有出入。唐蘭在《中國文字學》里指出,《漢書》等說秦代「由於官獄多事,才建隸書,這是倒果為因,實際是民間已通行的書體,官獄事繁,就不得不採用罷了」。這是很正確的。也許在秦的官府正式採用隸書辦事的時候,曾由程邈對這種字體作過一些整理工作,所以就產生了程邈造隸書的傳說。
在秦代,小篆是法定的主要字體,但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里,隸書顯然已經占據了統治地位。到了漢代,隸書取代小篆而成為主要字體,漢字發展史就進入了隸楷階段。小篆在漢代逐漸成為主要用來刻印章、銘金石的一種特殊字體。
3.隸楷階段的各種主要字體
下面分頭介紹一下隸楷階段的各種主要字體。
A.隸書
上面已經講過了隸書的形成,現在講隸書形成後的發展變化。
秦代和西漢早期的隸書,在字形構造上還有較多跟篆書相似的成分,在書體上也還沒有形成東漢碑刻上所見的標準隸書的那種作風。一般稱這種隸書為古隸或秦隸。
從漢簡上的隸書來看,至遲在西漢宣帝時期,八分書體就已成熟。但是石刻文字中的隸書比較保守,八分書體的特色要到東漢中期以後才充分顯示出來。所以過去根據石刻文字研究隸書的人,大都把八分形成的時間定得比較晚。如果以漢簡為主要根據,結合字形構造和書體的情況來考慮,可以把武帝(或武帝後期)和昭帝時代看做由早期的隸書向成熟的隸書,或者說由古隸向八分過渡的時期。不過隸書成熟後,字形構造還在繼續發生變化,總的傾向是變得跟後來的楷書越來越接近。
在漢字字體演變的過程里,由篆書變為隸書是最重要的一次變革。以成熟的隸書跟篆書作比較,可以看出隸書改造篆書字形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為印刷方便,隸書字形用楷書表示):
(1)解散篆體,改曲為直 這是隸書改造篆書的最重要的方法,如把篆書「日」字長圓形的外框分解為兩道豎畫和兩道橫畫,或是分解為豎、折、橫三筆。
(2)省並 如把篆字「」(大)字象兩臂的兩筆並為一橫,象身軀和左腿的兩筆並為一撇;把篆書(寒)字中間象人在草中的部分省並為無意義的筆畫結構「」。
(3)省略 如「雷」字篆書本從「雨」從三「」,隸書省從一「田」;「屈」字篆書本從「尾」,隸書省從「屍」。
(4)偏旁變形 在篆書里,一個字用作偏旁時的寫法,通常跟獨立成字時沒有明顯區別。在隸書里,獨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寫法明顯不同的情況,就時常可以看到了。例如「水」字用作左旁時作三短橫或三點,「人」字用作左旁時作「亻」(這種寫法實際上比「人」更接近篆文),「邑」字用作右邊的形旁時作「阝」(用作聲旁的,如「浥」「挹」的右旁仍作「邑」),「阜」字用作左旁時也作「阝」等等。偏旁的寫法往往隨所處的位置而異,例如「水」旁的位置在上或在下時就仍作「水」,如「沓」「漿」。有時即使位置相同,寫法也不同,例如在下的「火」有變作四點的(如「然」),也有仍作「火」的(如「炙」)。因此同一個偏旁在不同的文字里可以分化成多種形式。
(5)偏旁混同 隸書為求簡便,把某些生僻的或筆畫較多的偏旁,改成形狀相近、筆畫較少、又比較常見的偏旁,如把「活」、「括」等字的聲旁「」(音kuò)改成「舌」。省並、省略和偏旁變形,也會造成偏旁的混同。例如由於偏旁變形,在左的「肉」旁、一部分在下的「肉」旁、「朕」「服」等字的「舟」旁和「青」字的「丹」旁,都變得跟「月」旁沒有區別了。
經過上述這些變化,漢字象形的性質幾乎完全喪失,很多字的結構遭到了破壞,但是書寫起來就方便多了。
B.草書
「草書」有廣狹二義。廣義的,不論時代,凡是寫得潦草的字都可以算。狹義的,即作為一種特定字體的草書,則是在漢代才形成的。[66]這是主要用於起草文稿和通信的一種輔助字體。大約從東晉時代開始,為了跟當時的新體草書相區別,稱漢代的那種草書為章草。新體草書相對而言稱為今草。
早在戰國時代秦國文字的俗體演變為隸書的過程里,就出現了一些跟後來的草書相同或相似的草率寫法,如把「止」旁寫作「乙」之類。隸書形成後,這些草率寫法作為隸書的俗體繼續使用,此外還出現了一些新的草率寫法。草書就是在這些新舊草率寫法的基礎上形成的。
從居延漢簡中記年號的簡來看,有些宣帝和元帝時簡的字體已有很濃厚的草書意味;有些成帝時簡,如陽朔元年(前24年)簡,其字體就已經是相當純粹的草書了。所以草書形成的時代可以暫定為西漢晚期。
C.行書
據說行書是東漢晚期桓、靈時代的劉德昇所創造的。他的行書「雖以草創,亦豐妍美,風流婉約,獨步當時」。漢魏之際的著名書法家鍾繇曾跟他學過這種書體。[68]
我們所熟悉的行書是介乎楷書和今草之間的一種字體。在劉德昇的時代,今草還不存在。他所創的行書當然不會跟我們所熟悉的行書完全一樣。可惜劉氏的書跡已經看不到了,現存鍾繇字帖中的墓田丙舍帖(為王羲之臨本的摹刻本),有人認為是行書,但也有人認為是楷書,還有人認為根本不能反映鍾氏書法的真面目。所以早期行書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字體,還是個問題(法帖所載作風跟後來的行書無別的鐘繇行書不可信)。
由魏晉向上追溯,在20世紀70年代發現的安徽亳縣東漢晚期曹氏宗族墓的部分刻字墓磚上,也可以看到風格跟上舉早期行書相似的字體。其時代大致與劉德昇相當。可見行書的形成也是有群眾基礎的,並非劉氏一人的功勞。
前面提到過的鐘繇的墓田丙舍帖,要比以上所舉的那些早期行書更像楷書,不過總的風格跟它們還是比較一致的。南朝宋代的羊欣說:「鍾書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最妙者也。二曰章程書,傳秘書、教小學者也。三曰行狎書,相聞者也。」[69]行狎書後人多作行押書,跟行書是一回事。墓田丙舍帖正是書啟一類「相聞」的文字。現在的傳本可能有臨摹失真之處,不過大體上大概還是可以反映出鍾氏行書的面貌的。
D.楷書
進入南北朝以後,楷書終於成了主要的字體。東晉時代的有些新隸體,跟行、楷已經相當接近。到了南北朝,就出現了在鐘王楷書的影響下由新隸體演變而成的一種楷書。在南北朝早期的碑刻上,占統治地位的已經是這種楷書了(其形成似當在東晉時代)。這種楷書在結體和筆法上保留了新隸體的一些比較明顯的痕跡,而且在使用於碑刻時,就跟東晉碑刻上的新隸體一樣,往往有仿古的傾向,筆法略帶八分的意味,因此其面貌要比鐘王楷書古拙。在北朝的碑刻里,這種楷書較長期地占據著統治地位。由於使用這種楷書的北魏和東西魏的碑刻很多,後人稱之為魏碑體。
南朝到了齊梁時代,碑刻上就出現了跟鐘王體很接近的楷書。北朝到了後期,碑刻上的楷書也出現了向鐘王體靠攏的現象。唐以後,魏碑體基本上退出了歷史舞台,到了清代才由於書法家的提倡而重新受到重視。
鐘王楷書脫胎於行書,作為碑刻上的正體來用,結體和筆法都有不夠莊重的地方。南北朝時人已經為此而對鐘王楷書作了一些改造,不過直到唐初的歐陽詢才較好地完成了這項改造工作。因此也有人認為楷書到唐初才真正成熟。例如認為「鐘王小楷乃隸之行」的孫鑛就說:「若楷書則斷自歐陽始,點點畫畫,皆具法度,無一筆遷就從便,意正與隸同,法正與行草相配也。」[70]
楷書的「楷」當楷模講,「楷書」的原意就是可以作為楷模的字或有法度的字,本來並非某種字體的專名。魏晉時代人曾稱工整的八分書體為「八分楷法」或「楷法」。脫胎於行書的鐘繇楷書,在當時顯然沒有資格稱「楷書」,說不定本是包括在鍾書三體的行狎書即行書里的。從南北朝到唐代,楷書有正書、真書、隸書等名稱。正書、真書都是相對於行書、草書而言的,隸書是相對於八分而言的(後人或稱楷書為今隸,漢隸為古隸。這種「古隸」的意義跟前面講隸書時所說的「古隸」不同)。「楷書」這個名稱也曾經跟「楷法」一樣,被用來指稱過八分。唐張懷瓘《書斷·上》「八分」條就說八分「本謂之楷書。楷者,法也,式也,模也」[71]。不過在唐代,「楷書」大概也已經用來指稱我們所說的楷書了。宋以後,「楷書」就成為我們所說的楷書的專稱了。
楷書通行後,漢字字體就沒有很大的變化了。
第三節
漢字結構的主要變化
從結構上看,漢字主要發生了三項變化:(1)形聲字由少數變成多數。(2)所使用的意符從以形符為主變為以義符為主。(3)記號字、半記號字逐漸增多。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一、形聲字由少數變成多數
在漢字發展的過程里,形聲字在全部漢字里所占的比重逐漸上升,由少數變成了占壓倒優勢的多數(這裡所說的「全部漢字」指全部表意字、形聲字和記號字、半記號字,不包括借這些字充當的假借字。關於記號字、半記號字參看第三小節)。
漢字形成完整的文字體系之後,新增加的字大多數是通過加偏旁或改偏旁等途徑從已有的字分化出來的。有的通過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而形成,如前面講字形繁化時舉過的「獅」字。有的通過在某個字上加注意符表示它的引申義或本義而形成。例如:「取」引申而有娶妻的意思,[72]後來加「女」旁分化出了「娶」字。「莫」本作,象日落草莽之中,是表示「暮」這個詞的,後來由於常常假借來表示否定詞「莫」,加注「日」旁分化出「暮」字來表示本義。有的通過在某個字上加注音符而形成。例如「食」本有「使……食」的意思,後來加「司」旁分化出「飼」字來表示這一意義(也有可能「飼」是把「飤」的「人」旁換為「司」旁而成的字)。改變某個字的偏旁而成的分化字,多數是表示引申義的。例如張開的「張」引申而有發脹的意思。[73]後來把它的「弓」旁改成「肉」旁,分化出「脹」字來專門表示這一意義。通過上述這些途徑分化出來的字,絕大部分是形聲字。
由於用圖形表示字義是造表意字的重要方法,漢字象形程度的不斷降低,對造表意字很不利,並使很多已有的表意字的字形難以再起原有的表意作用,但是形聲字一般卻不受影響。這不但促使人們越來越多造形聲字,少造表意字,而且還促使人們陸續把一些表意字改成形聲字。例如「」(昃)字本作,用人跟太陽之間的位置關係來表示日已西斜的意思,後來通過把傾斜的人形改為形近的音符「」而變成形聲字。前面講過,「鳳」字曾由象形的表意字變為從「鳥」「凡」聲的形聲字,這也是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有時為了簡化等目的,也會把表意字改成形聲字。例如當捕兔網講的「」在甲骨文里寫作從「網」從「兔」,是一個表意字,後來通過把「兔」旁換成筆畫較少的聲旁「且」而變成形聲字。為了簡化等目的把形聲字改成表意字的現象也是存在的,例如把從「山」「嚴」聲的「巖」改成從「山、石」會意的「岩」,把從「戶」「睘」聲的「」(有加「木」旁的繁體)改成表意字「閂」(「一」象門閂)。不過這種現象要比表意字改成形聲字的現象少見。
一方面,在新增加的文字里形聲字占了絕大多數;一方面,已有的表意字還有不少陸續被改成了形聲字。因此形聲字在全部漢字中所占的比重就逐漸上升了。有人曾對殷墟甲骨文里已認識的那部分字的結構作過研究,發現形聲字還明顯地少於表意字。[74]在周代,特別是在春秋戰國時代,形聲字增加得非常快,新造的表意字則已很少見。這從有關的古文字資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來。可能早在春秋時代,形聲字的數量就已經超過表意字了。關於《說文解字》所收的九千三百多個小篆里的形聲字的數量,有幾種統計數字,一般認為形聲字占80%以上。南宋鄭樵在《通志·六書略》里對兩萬三千多個漢字的結構作過研究。根據他的統計數字,形聲字的比重已經超過90%。不過在常用字里,表意字比較多,所以形聲字的比重就比較低。有人根據教育部1952年公布的常用字表里的2000個字作過統計,算出形聲字約占74%。在漢字里,有些字的結構應該歸入哪一類尚無定論,因此上引的那些統計數字是不可能很精確的。但是這些數字所反映的形聲字由少數逐漸變成占壓倒優勢的多數的情況,顯然是合乎歷史事實的。
形聲字既有表音成分,又不像有些假借字那樣有造成誤解的可能。在使用意符、音符的文字里,尤其是在漢字這種記錄單音節語素占優勢的語言的文字里,這是最適用的一種文字結構。形聲字比重的上升,是漢字發展的主要標誌。
二、所使用的意符從以形符為主變為以義符為主
漢字的意符可以分成形符和義符兩大類。
有的意符是作為象形符號使用的,它們通過自己的形象來起表意作用,如古漢字里「人」「日」等字所使用的、等符號,又如構成(射)字的弓矢形和手形。我們把它們稱為形符。幾何形符號如果有以形表意的作用,如「一」「二」「三」等字表數用的橫畫,也可以看做形符。在古漢字里,那些從結構上不能進一步分析的獨體字,如上舉的「人」「日」「一」和前面舉過的「鹿」「大」等字,一般都是用形符造成的表意字。有些形符只能用來構成合體表意字,本身不能獨立成字。例如:古人畫一前一後的兩隻腳作為(步)字。象人的左腳(參看第二節的第二小節里講商代字體變化時所列的字形對照表),獨立使用時就成為「止」字(「止」的本義就是腳,「趾」是表示它的本義的分化字)。但是象右腳的()卻不能獨立成字(《說文》把「」也看做一個獨立的字,是有問題的)。又如(立)字使用的兩個形符,象站著的人,一象地面,表面上跟「大」字、「一」字同形,實際上卻跟這兩個字沒有關係,所以也應該看做不能獨立成字的形符。
有的意符不是依靠自己的形象來表意的。這種意符通常都是由已有的字充當的表意偏旁,它們就依靠本身的字義表意。例如:合體表意字「歪」由「不」「正」二字構成,它的字義就是「不正」,「不」和「正」在這裡就是依靠本身的字義來表意的。我們把這種意符稱為義符。形聲字的形旁一般由依靠本身字義來指示形聲字字義的字充當,這種形旁也是義符。在我們現在使用的漢字里,有少數義符不能獨立成字,只作偏旁用,如「辶」(由「辵」簡化)、「疒」、「宀」等。它們通常是很常用的偏旁,所代表的意義是一般人所熟悉的(「疒」和「宀」在古文字里本來可以獨立成字。「辵」本是由用作偏旁的「彳」和「止」合成的一個偏旁。《說文》把「辵」看做獨立的字,所根據的恐怕是後起的用法。這種用法也已淘汰。「彳」其實也可以看做不能獨立成字的義符,它本是「行」用作偏旁時的省體,「彳亍」的用法是後起的)。
形符和義符的界線也並非總是很明確的。在古文字里,有些表意字的偏旁既可以看做形符,也可以看做義符。例如(林)字,無論把構成這個字的兩個看做形符——樹木的象形符號,還是看做義符——由「木」字充當的表意偏旁,都可以從字形體會出樹林的意思來。不過從隸、楷的角度來看,這類偏旁就只能歸入義符了。
在象形程度較高的古文字里,表意字絕大部分是用形符造的,形符是意符的主流。漢字由象形到不象形的變化,破壞了絕大部分形符的表意作用,但是對依靠本身的字義來起作用的義符則並無多大影響。因此隨著漢字象形程度的降低,造表意字的方法就逐漸由主要用形符變為主要用義符了。春秋戰國以後新造的表意字不但只占全部新增加的文字的一個很小的部分,而且大多數是用義符構成的合體字,如「劣」(弱而少力為劣)、「」(「膻」的異體,指羊的臭味)之類,用形符造的字如「凹」「凸」等為數極少。
一方面,在造表意字的時候,形符使用得越來越少。另一方面,舊有的表意字里的形符也在不斷減少。在漢字象形程度不斷降低和字形不斷簡化的過程里,人們陸續把一些象形意味較濃厚的合體表意字里由不能獨立成字的形符充當的偏旁,改成能夠獨立成字的偏旁。例如:前一節講商代字體變化時舉過的「戍」字,本象人荷戈形。早在殷墟甲骨文里,這個字就已經簡化為,荷戈人形改成一般的「人」字,橫置在人肩上的戈形也豎了起來,跟一般的「戈」字取得一致。當匹配、對偶講的「雔」本來寫作,象兩鳥相對,後來變作,左邊那個向右的「隹」改成了一般的「隹」字。涉水的「涉」本來寫作,以一腳在水南一腳在水北示意,後來變作,成為從「水」從「步」的字。折斷的「折」本來寫作,象用斧斤砍斷樹木之形,後來斷木形改成兩個「」,再後兩個「」又改成外形與之相近的(手),就成為從「手」從「斤」的字了。這類表意字經過改造之後,大都可以認為已經變成了由義符組成的字。
為了儘量使偏旁成字,以便書寫,往往不得不在字形的表意作用方面作些犧牲,「戍」「雔」「涉」「折」等字後來的字形,其表意作用顯然不如原來的字形明確。有時為了使偏旁成字,甚至不惜完全破壞字形的表意作用。例如「射」字象弓矢的部分後來改成形狀略有些相近的(身)字,跟字義就完全失去了聯繫(《說文》以「弓弩發於身而中於遠」說「射」字從「身」之意,是牽強附會的)。
形聲字的形旁一般是義符。因此形聲字比重的不斷上升,也意味著義符的重要性在逐漸增加,形符的重要性在逐漸降低。而且有些形聲字的產生是直接跟某些形符的消失聯繫在一起的。用形符造的表意字加注音符之後,往往通過把形符改為義符的途徑變成一般的形聲字,如前面舉過的「鳳」(鳳)字。還有一些表意字通過把用作偏旁的形符改為音符的途徑轉變成形聲字,如前面舉過的「」(昃)字。
由於在造字的時候,形符使用得越來越少,義符則使用得越來越多(主要用作形聲字的形旁),並且已經使用的形符也有不少陸續為義符或音符所取代,大概早在春秋時代,義符的重要性就已經超過了形符。在漢字演變為隸、楷的過程里,獨體表意字所用的形符大都變成了喪失表意作用的記號(關於記號參看第一節第三小節)。例如「人」字和「日」字所用的形符變成隸書的「人」和「日」以後,已經一點也不像人和太陽的樣子,只能認為已經變成了記號。充當表意字偏旁的不能獨立成字的形符,如果在隸書形成前還沒有為成字的偏旁所取代,在隸書形成和發展的過程里也大都變成了記號。例如構成「立」字的人形和地面形合在一起變成了一個記號,「步」字下部的右腳形也變成了記號。這樣,曾經作為漢字義符主流的形符就基本上退出了歷史舞台。在現代漢字里,可以認為真正是用形符造成的字,如「一」「二」「三」「凹」「凸」等,為數極少,而且幾乎都是使用幾何形形符的。
三、記號字、半記號字逐漸增多
在第一節里已經說過,漢字里用記號造字的情況極為少見。但是在漢字發展的過程里,由於字形象形程度的降低和簡化、訛變等原因,有些表意字和形聲字所用的意符或音符喪失了表意或表音作用,變成了記號。與此相應,這些表意字和形聲字就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半記號字指由記號跟意符或音符組成的字)。例如前面講過,「日」字所用的形符在隸書里已經變成記號,因此「日」字就從象形的表意字變成了記號字(注意:稱一個字為記號字,只是表明它所用的字符已經喪失了跟字音字義的內在聯繫。至於記號字作為文字所具有的表音表意作用,包括它用作合體字偏旁時的表音表義作用,是不會因此而喪失的。例如「日」變為記號字後,不但仍有字音字義,而且在「晴」「晦」等字里仍能起意符的作用,在「馹」「衵」等字里仍能起音符的作用)。又如「春」字本作「」,從「日」從「」,「屯」聲;後來聲旁「屯」跟作為形旁之一的「」省並成記號「」,因此這個形聲字就變成了半記號字。
估計早在古文字階段,就已經有一些表意字和少量形聲字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前面提到過的「射」字,在屬於古文字的小篆里已經寫作從「身」,就未嘗不可以認為已經變成了記號字。
在漢字演變為隸、楷的過程里,有一大批表意字和一些形聲字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在前一小節里已經說過,在這一過程里,獨體表意字所用的形符和象形意味較濃厚的合體字所包含的不能獨立成字的形符,大都變成了記號。這就是說,獨體表意字大都變成了記號字,包含不能獨立成字的形符的合體表意字也大都變成了記號字(如「立」)或半記號字(如「步」),由形聲字變成的半記號字,上面已經舉過了「春」字。此外如「布」(本從「巾」「父」聲)、「在」(本從「土」「才」聲)、「寺」(本從「寸」「之」聲)、「責」(本從「貝」「朿」聲)等,都是例子。少數形聲字,如本來是從「禾」「千」聲的「年」字,完全變成了記號字。
50年代的漢字簡化也採用了一些記號字和半記號字,如「頭」是記號字,「雞」、「瘧」是半記號字。
總之,在我們現在使用的漢字里,記號字、半記號字的數量已經相當可觀了。
還有不少字,雖然從表面上看,其結構並未由於字形演變和簡化等原因而遭到破壞;但是由於語音和字義等方面的變化,對一般人來說,實際上也已經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比較常見的一種情況,是形聲字的聲旁由於語音的變化喪失表音作用,實際上變成了記號。如「淦」的聲旁「金」、「斛」的聲旁「角」、「特」的聲旁「寺」,對一般人都已經起不了表音作用了。「特」的形旁「牛」由於字義的變化也已經起不了表意作用了(「特」的本義是公牛,此義早已不用)。所以可以說「特」字實際上已經變成了記號字。上面舉過的由形聲字變成的半記號字「寺」「責」等,情況與「特」類似。還有上面舉過的、下部偏旁已經變成記號的表意字「步」,也可以認為實際上已經變成了記號字,因為一般人大概不會知道「止」跟「步」在意義上有什麼聯繫。此外,在這方面還有一些比較複雜的情況,這裡不能一一說明了。
對以上所說的漢字在結構上所發生的變化,可以作如下概括:在象形程度較高的早期階段(大體上可以說是西周以前),漢字所使用的字符主要是意符(以形符為主)和音符(嚴格說應該稱為借音符,下同),形聲字在全部文字里尚未占多數;後來隨著字形等方面的變化,所使用的字符逐漸變成既有大量意符(以義符為主)和音符,也有相當多的記號,同時形聲字逐漸由少數變成了多數。
在第二節和第三節里,我們對漢字發展過程中形體和結構這兩方面的主要變化分別作了介紹。事實上,這兩方面的變化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漢字象形程度的降低,是促使人們少造表意字多造形聲字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形聲字成為漢字主流這件事,回過頭來又為漢字象形程度的進一步降低創造了條件。文字結構的變化,客觀上常常造成字形繁化或簡化的後果。文字形體的變化,也常常造成改變或破壞文字結構的後果。記號字的大量出現,主要是漢字形體的變化所引起的。這從文字結構上看是一種倒退,然而卻是為了簡化字形、提高書寫速度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但是記號字如果增加得太多,漢字就會變成極難記憶的一種文字,使用起來一定會非常不方便。在今天,如何處理好字形簡化跟文字結構的矛盾,仍然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
* * *
[1] 《尚書·序》孔穎達《正義》:「司馬遷、班固……皆雲倉頡黃帝之史官也。」
[2] 參看唐蘭《中國文字學》,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第53—54頁。以下引作「唐書」。校按:近年發表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中的《容成氏》,所舉遠古帝王中有「倉頡氏」,可見戰國時人已以倉頡為古帝王。但他應該未必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3] 《初學記》卷二一,《史傳第二》。
[4] 唐蘭《中國文字學》,第52頁、高亨《文字形義學概論》,齊魯書社,1981,第27—28頁。高氏認為祝融是倉頡的官名。
[5] 《經典釋文·周易音義》說:「坤本又作。,今字也。」
[6] 劉師培《中國文學教科書》,「象形釋例」節。國學保存會,1906。
[7] 同上書,「論字形之起源」節。
[8] 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之易卦》,《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
[9] 參看樓宇烈《易卦爻象原始》,《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86年第1期。
[10] 參閱拙文《漢字形成問題的初步探索》,《中國語文》1978年第3期。下文引作「探索」。
[11] 《文物》1983年第11期,第22—25頁。
[12] 《河南舞陽賈湖新石器時代遺址第二至六次發掘簡報》,《文物》1989年第1期。
[13] 參看高明《中國古文字學通論》文物出版社,1987,第36頁。甚至在某些西漢陶器上都還可以看到這類符號,參看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廣州市博物館《廣州漢墓》上冊,文物出版社,1981,第89—91、210—211頁。
[15] 引自《考古與文物》1980年第3期,第15頁。
[16] 於省吾《關於古文字研究的若干問題》,《文物》1973年第2期,第32頁。
[17] 《西安半坡》,第198頁。
[18] 汪寧生《從原始記事到文字發明》,《考古學報》1981年第1期,第23頁。下文引作「汪文」。
[19] 參看前引高明書第35—36頁。
[20] 汪文第12頁。
[21] 參看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第4—5頁。
[22] 參看汪文第39頁。
[23] 《陝西長安花樓子客省莊二期文化遺址發掘》,《考古與文物》1988年第5、6合期。
[24] 文見《山東史前文化論文集》,齊魯書社,1986。下文引作「王文」。
[25] 《文物》,1974年第1期,第75頁。
[26] 《大汶口》,文物出版社,1974,第73頁。
[27] 《文物》1987年第12期。下文引作《符號》。
[28] 《文物》1973年第2期,第32頁。
[29] 《文物》1975年第7期,第72—73頁。唐氏以為「戌」「戉」古為一字。
[30] 李學勤《考古發現與中國文字起源》,《中國文化研究集刊》第2輯,1985,第155頁。下文引作《起源》。
[31] 《符號》第78頁。
[32] 汪文第27頁。
[33] 引自《符號》第79頁。
[34] 《文物》1978年第4期,第52頁。
[35] 見注〔1〕和見注〔4〕。
[36] 有關的圖皆轉引自《起源》,第157頁。
[37] 《起源》,第155頁。
[38] 《起源》,第156頁。
[39] 石志廉《最大最古的紋碧玉琮》,《中國文物報》1987年10月1日第2版。此文稱「玉臂圈」為「矮筒形小玉琮」。
[40] 安志敏《關於良渚文化的若干問題》,《考古》1988年第3期,第241頁、245頁注〔74〕。
[41] 《探索》,第165—166頁。
[42] 參看《通志·氏族略》。
[43] 見郭沫若《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科學出版社,1961。
[44] 引自《考古》1965年第5期,第222頁。
[45] 王宜濤《商縣紫荊遺址發現二里頭文化陶文》,《考古與文物》1983年第4期,第1—2頁。
[46] 李先登《夏代有文字嗎》,《文史知識》1985年第7期,第51—52頁。
[49] 季雲《藁城台西商代遺址發現的陶器文字》,《文物》1974年第8期。
[50] 唐蘭《關於江西吳城文化遺址與文字的初步探索》,《文物》1975年第7期。《江西清江吳城商代遺址第四次發掘的主要收穫》,《文物資料叢刊》2。
[51] 參看李學勤《論美澳新收藏的幾件商周文物》,《文物》1979年第12期,第73頁;曹淑琴《商代中期有銘銅器初探》,《考古》1988年第3期,第247—252頁。
[52] 參看傅懋《納西族圖畫文字和象形文字的區別》,《民族語文》1982年第1期,第1頁。
[53] 參看汪文第40—41頁。
[54] 汪文第5—6頁。
[55] 參看汪文第42頁。
[56] 據傅懋《麗江麼些象形文「古事記」研究》,武昌:華中大學,1948,第29頁。
[57] 參看《探索》,第168—169頁。
[58] 參看董作賓《中國文字》、《中國文字在商代》、《從麼些文字看甲骨文》等文,皆已收入《董作賓先生全集》乙編第4冊。
[59] 孟維智《漢字起源問題淺議》,《語文研究》1980年第1期,第106—108頁。
[60] 徐中舒、唐嘉弘《關於夏代文字的問題》,中國先秦史學會編《夏史論叢》,第127、140頁。
[61] 周有光《字母的故事》,上海教育出版社1958年修訂版,第9頁。
[62] 傳世的會稽刻石摹刻本恐不可信,所謂泰山刻石宋拓本實際上是一種失真的摹刻的拓本,參看《燕京學報》第17期所載容庚《秦始皇刻石考》。
[63] 參看王國維《桐鄉徐氏印譜序》、《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分見《觀堂集林》卷六、卷七,中華書局,1959。
[64] 唐書第156頁。
[65] 參看啟功《古代字體論稿》,文物出版社,1979,第34頁。
[66] 上引啟功書第38頁。
[67] 《法書要錄》卷七。
[68] 張懷瓘《書斷·中》,見《法書要錄》卷八。
[69] 羊欣《采古來能書人名》,《法書要錄》卷一。
[70] 《書畫跋跋》。
[71] 《法書要錄》卷七。
[72] 《詩·豳風·伐柯》「取妻如之何」。
[73] 《左傳·成公十年》:「將食,張,如廁。」
[74] 參看李孝定《中國文字的原始與演變(上篇)》「甲骨文的六書分析」節,《史語所集刊》45本第2分,1974,第374—3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