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房內考 · 第二章 東周 (公元前770—前222年)

社會狀況和性生活 《 左傳 》的有關記載 公元前8世紀,政治的、社會的和經濟的重大變化正在發生。隨著周天子中央權力的衰落,封建諸侯變得更加獨立。他們名義上仍奉周天子為天下共主,而實際上卻各自割據稱雄。他們自立朝廷,僭用天子的禮樂和官制;並擁有純為私屬而並不效忠天子的軍隊。正因為如此,所以西方學者把東周的諸侯稱為princes(王公),把他們的封地稱為states(國)。東周時期,天下分裂,諸侯日事於縱橫捭闔,攻奪變詐,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不僅以鄰為壑,同時還常常與境外的蠻夷作戰。後者正日趨「漢化」,在中原各國的戰爭和政治活動中作用越來越大。 自公元前722年起,當時的文獻記載為研究這一時期的社會狀況提供了更為可靠的材料。【1】這一時期似乎在貴族和平民之外出現了一個介於二者之間的第三等級,即可稱之為士的等級。他們雖然出身貴族,有自己的姓氏,可以參加車戰,但沒有封地。他們給諸侯充當軍吏或文官、書吏、謀士和管家。後來由於對知識的要求越來越高,士開始專門研究學問。當時中國的許多傑出政治家、哲學家正是從這一階層當中產生,其中包括 孔子 。他們被視為「文人士大夫」的原型。從紀元初到現在,這些文人士大夫是中國行政管理的主要承擔者。 書法藝術主要用於記錄官方的檔案、儀典和編年史。周的書吏是用毛筆蘸墨在竹簡和木簡上書寫。墨是用炭或漆研磨而成。書簡是用皮條編連在一起。純文學多屬口頭文學,最初並不書於竹帛。燕饗或其他聚會,詩文吟誦皆由與會者當場向其親朋好友再三重複,直到人所共知。這一事實也說明了為什麼許多周代的哲學著作顯然缺乏連貫性。這些書本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由門弟子雜錄師說,匯集成書。 商業發展和貨幣制度,使上述等級之外又增加了一個等級,即商人等級。同時各種技巧和手藝的進步,以及對產品需求的增長,也加強了專業手工業者的地位。因此除王公之外,現在就有了四個社會等級:士、農、工、商。它們通常按這一順序排列,以士、農為國家中堅,在理論上比工商地位要優越。 工商迎合了諸侯宮廷中盛行的競尚豪奢之風。男女穿著華麗,開始在長袍裡面穿可能是西方鄰國傳入的寬袴。【2】為使人們的服裝符合月令的規定,似乎每個季節都要改易服色【3】女人往往衣錦繡,用做工精巧的笄簪和綢帶裝飾頭髮,戴戒指和手鐲。為了梳妝打扮,她們還使用背面帶紐、可以穿系綬帶供手執的磨光青銅圓鏡(見插圖4)。 動盪的政治局勢和強宗大族的暴起暴滅助長了道德鬆弛和性放縱。王公和達官貴人除妻室外還擁有成群的女樂。她們在正式宴會和私人酒席上表演歌舞。這些姑娘和她們的主人、主人的左右以及賓客亂交。她們常常被易手,一賣再賣,或當作禮物饋贈他人。饋贈女樂是諸侯宮廷外交活動的一項內容。我們從《左傳》上讀到,公元前513年,有位官吏涉於訟事,曾以一群女樂賄賂法官(《左傳》譯本卷三,445頁)本書引用《左傳》推算年代多誤,此事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當公元前514年。——譯者。這些姑娘是從什麼等級徵選尚不清楚。可能她們大部分是家中養大的女奴,在歌舞方面表現出天才,但也有可能把女戰俘收編其中。這些女樂是官妓的前身,官妓在後來的中國社會生活中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 一些荒淫的國君還畜養孌童,或與成年男子搞同性戀。漢代和漢以後的史料證明,有些所謂嬖臣即與國君有同性戀關係。不過「嬖」這個詞的一般含義是指靠阿諛奉承、助紂為虐而邀寵的男女。當嬖臣為男性時,是否為同性戀關係是很難斷定的。古書文略,給各種不同的解釋留下了餘地。不過有個叫龍陽君的人卻是個例外。他在公元前4世紀曾事魏侯。公元前3世紀的史料《 戰國策 》中有段話證明,他確實和國君有同性戀關係見《戰國策·魏四》。——譯者。龍陽君在歷史上臭名昭著,以至「龍陽」成了男子同性戀的通用文言表達。 此時婚姻成了一種政治因素。許多諸侯都認為只有迎娶強鄰之女才能確保其位,國君與妻子爭吵而得罪其母國的親戚,政治聯盟往往就會破裂。因為所娶之女及其親戚的影響非同小可,妻子的地位大大加強,給她帶來更大的自由。人們認為婦女應三從:未婚從父,已婚從夫,夫死從子。但實際上已婚婦女常常完全是獨立行事,只有未婚女子才與外界嚴格隔離,沒有行動自由或發揮其創造性的自由。已婚婦女享有相當的行動自由,只要樂意,她們有充分的機會和家裡家外的人私通。在家裡,她們可以見丈夫的朋友和客人,甚至參加他們的討論——儘管她們總是躲在屏風後邊不露面。她們就是以這種方式經常對政治施加很大的影響。《 詩經 》中有一首名《瞻卬》的悲歌。詩中有一章對婦女和閹人干政流露出怨悱之情,雖然這首詩是批評幽王(公元前8世紀)的苛政。幽王深受聲名狼藉的妃子褒姒(BD條目1624)影響。但這段文字無疑反映了一般人對婦女參加公眾事務的看法。詩云: 哲夫成城,哲婦傾城。 懿厥哲婦,為梟為鴟。 婦有長舌,維厲之階。 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 匪教匪誨,時維婦寺。 鞫人忮忒,譖使竟背。 豈曰不極,伊胡為慝? 如賈三倍,君子是識。 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詩經》第264首) 婦女躲在屏風後邊,還可以聽音樂看舞蹈。一些國君甚至讓他們的妻子參加田獵和宴飲。據說公元前573年靈公就有這種習慣。他的行為受到一位臣僚的批評(《左傳》譯本卷二,161頁)。此「靈公」是晉厲公之誤,見《左傳》成公十七年,當公元前574年。一譯者婦女戴面紗則未聞,但外出要乘門帘低垂的馬車,只有歌女和放蕩的女人乘車外出才不垂簾。 諸侯的後宮是仿天子之制而組成,並受保姆和宦官的監督。後者是用什麼辦法殘毀身體而入宮尚不清楚。閹割是刑罰之一。《左傳》中曾提到一位因政治問題而獲罪的人就是因受這種刑罰致殘而成為宦官,他和國君談話時自稱為「刑臣」(《左傳》譯本卷一,351頁)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譯者。似乎也有窮人或鑽營之徒為了在朝廷之中謀取肥缺而甘受閹割。後世宦官往往就是如此。 雖然有保姆和宦官的監督,已婚婦女仍可以找到充分的機會私通。 況且寡婦,雖然叫作「未亡人」【4】卻常常再嫁,或雖守寡,卻過得相當自在。下面引用一些歷史事件,用以說明當時的性生活。 公元前708年,宋國出身公族的華父督道遇宋國高官孔父之妻而一見鍾情。次年華父督攻打孔父的宅第,殺死孔父而奪其妻(《左傳》譯本卷一,67頁)。見《左傳》桓公元年和二年,當公元前711、710年。——譯者 數年後,公元前695年,衛宣公與其父之妾私通,生子,取名急子。急子後來娶了齊國一位美麗的公主為妻。宣公愛之而據為己有,與之生有二子。宣公之父的妾因嫉妒自己的兒媳故懸樑自盡。急子之妻欲為急子之父的嫡夫人,遂設計陷害自己的丈夫。她對宣公說自己丈夫的壞話,宣公遂派強盜將自己的兒子殺死(《左傳》譯本卷一,120頁)見《左傳》桓公十六年,當公元前696年。——譯者。兒子與自己父親的妻子通姦並不少見。公元前665年,晉獻公在染指他父親之妾以前一直無子,他父親之妾為他生有一子一女(《左傳》譯本卷一,194頁)。見《左傳》莊公二十八年,當公元前666年。——譯者 公元前573年,齊國慶克和齊國國君靈公之母私通。他常常扮成婦人潛入後宮與她幽會。他被兩位官吏發現,受到他們的譴責。慶克把此事吿給他的情婦。靈公之母讒害二人,致使其中一人受刖刑,一人被放逐(《左傳》譯本卷二,154頁)。見《左傳》成公十七年,當公元前574年。——譯者 一個人的妻子易手他人並不妨礙他重新奪回她。公元前548年,鄭國的游皈在途中遇見一人正迎娶新娘回家成親。游皈用武力奪走那人的未婚妻,並把她安置在私邑的一座館舍中。後來此人攻打游皈,殺之,將妻子奪回(《左傳》譯本卷二,384頁)。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當公元前551年。——譯者 淫蕩的婦人詭計多端。公元前516年,一位國君的寡婦與饔人私通。由於害怕一位管理宮中事務的大臣向亡君的家族告發她,她讓妾鞭打她。然後展示身上的鞭痕,控告這位大臣企圖姦污她,說當她拒絕他的求愛時,這位大臣就用鞭子抽打她(《左傳》譯本卷三,385頁)。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當公元前517年。——譯者 此外,我們還讀到,公元前599年陳靈公和另外兩位大臣同本國一位官員的寡婦夏姬通姦。三人在朝中穿著寡婦的內衣,拿他們同她的性關係開玩笑。當另一位官員向靈公指出這樣做很不體面時,惱怒的靈公竟處死了他(《左傳》譯本卷一,599頁)。見《左傳》宣公九年,當公元前600年。——譯者 公元前494年,衛靈公娶南子為妻,南子因與自己的兄弟亂倫而聲名狼藉。為了取悅南子,衛靈公竟召南子的兄弟朝見。他們的亂倫廣為人知,甚至連農民在田裡幹活都編唱歌曲戲謔他們(《左傳》譯本卷三,587頁)見《左傳》定公十四年,當公元前496年。——譯者。也許應當補充一點,孔夫子曾因與南子會面而受到指責,但他拒不接受這些批評,理由是他和南子會面期間南子一直站在屏風後邊,這完全符合當時已婚婦女與非血親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男人交談時所須遵守的規矩(《 論語 》卷六,二十六章)。見《論語·雍也》。——譯者 記載公元前537年史事的下述材料證實,出身高貴的男女有許多機會相見。一位叫穆子的官員與他的族長發生口角而出奔齊國。到達庚宗城時,他遇見一婦人。婦人用食物款待他並留他過夜,第二天一早還送他上路。後來這位婦人帶著她給他生的兒子找到穆子的宮廷,被他接納為妻,受到寵遇。文中沒有跡象表明此婦人出身低賤(《左傳》譯本卷三,89頁)見《左傳》明公四年,當公元前538年。——譯者。同樣的情況也見於公元前522年,楚國國君在蔡時,郢陽封人之女自願做他的妾,被他接受,後來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左傳》譯本卷三,295頁)見《左傳》昭公十九年,當公元前523年。——譯者。我們還讀到,公元前530年,魯國有一位姑娘夢見她為孟氏之廟搭一帷幕,於是和她的一位女友自願做孟僖子的妾,也被接受(《左傳》譯本卷三,184頁)見《左傳》昭公十一年,當公元前531年》——譯者。儘管這三個女人的動機也許完全不同,第一、第二例可能表明性交是出於好客的義務,而第三例則表明必須遵照夢中的神諭。不管屬於哪種情況,這些材料都表明男女相見是自由的。這些事實還證明,在這類事情上,婦女常常可以按自己的意願行事。 公元前540年,有個公主自擇夫婿的有趣例子。鄭國國君有一位美貌的妹妹,兩位勢力雄厚的貴族子皙和子南都想娶她為妻。鄭國的國君不願拒絕其中的任何一位求婚者,以免得罪他們,所以告訴他們說,一切由他妹妹自己定奪。於是子皙盛服而見,而子南則戎服而見,向左右射箭。公女在屏風後觀看這兩位男子,說:「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婦婦,所謂順也。」(《左傳》譯本卷三,22頁)見《左傳》昭公元年,當公元前541年。——譯者不過,這種情況在中國似乎一直是一種例外,它使人不能不想起古代印度宮廷中普遍存在的svayainvara(自擇)。 除去許多描寫淫婦的段落,也有不少關於婦女嚴守禮儀、忠貞不二的例子。當楚王和其家族在途中遭受攻擊不得不逃跑時,有個叫鍾建的楚國地方官背著王女季羋追隨楚王。後來楚王欲將此女許人,此女拒絕,說「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於是楚王將她嫁給鍾建(《左傳》譯本卷三,525頁)。見《左傳》定公五年。——譯者她此番話的用意主要並不是因為感謝鍾建,而是因為鍾建和她有過身體接觸,按禮儀規定不能再嫁他人。 公元前579年,晉國有名的郤犨訪問魯國,求婦於魯國的一位官員。這位官員用武力奪走一位低級官員施孝叔的妻子而嫁與郤犨。施氏之妻對她的丈夫說:「鳥獸猶不失其儷,子將若何?」施氏回答說:「吾不能死亡。」於是他的妻子便和郤犨去了晉國並且給郤犨生了兩個孩子。郤犨死後,晉將她送還魯國的前夫,施氏一直到黃河去遠迎,把她與郤犨生的兩個孩子淹死在黃河裡。他的妻子大怒說:「己不能庇其伉偭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將何以終?」乃發誓從此再也不見他(《左傳》譯本卷二,88頁)。見《左傳》成公十一年,當公元前580年。——譯者 公元前661年,據載,魯國國君曾在一個高官的宅第附近築一高台,從台上觀看那位官員的女兒。國君想見她,但她閉門不納。只是當國君保證讓她做夫人時,她才應允此事,後來為他生了一個兒子(《左傳》譯本卷一,205頁)。見《左傳》莊公三十二年,當公元前662年。——譯者 還有公元前665年,楚國令尹子元渴慕他兄弟的寡妻,故意搬到她的隔壁去住。他在自己的宅第中跳萬舞,以誘惑她。王后流淚說:「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諸仇讐,而於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子元乃後悔(《左傳》譯本卷一,196頁)。見《左傳》莊公二十八年,當公元前666年。——譯者 公元前677年,楚王滅息,並虜息君之妻為妻。她堅決不與他說話,直到她為他生了兩個孩子。當楚王問她為什麼一直沉默不語,她回答說:「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左傳》譯本卷一,162頁)見《左傳》莊公十四年,當公元前680年。——譯者 另一個妻子拒絕和丈夫說話而原因完全不同的例子是,有一其貌不揚的大官,娶一美女,三年不和他說一句話。有一天,他帶她乘車來到一座湖邊,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左傳》譯本卷三,443頁,時間不詳)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當公元前514年。——譯者。 丈夫有權出妻。不育、惡疾,皆被認為是正當理由。但一個男人真的要想離異,尋找其他藉口,恐怕也很容易。最能制止離異發生的,莫過於害怕妻子親戚的報復。如果丈夫決定出妻,在送還妻子的同時,也必須把媵嫁的侄娣和其他女子一起送還。公元前485年,有一件趣事可以說明這一規定是怎樣使一個男子陷入使其毀滅的感情糾葛之中的。衛世叔齊不喜歡他的夫人,但喜歡她的侄女應為姊妹。——譯者,後者是媵嫁而來的。出於政治的原因,他必須出妻而娶一位高官的女兒,但不願和夫人的侄女分手。便說服她不要回娘家,把她安置在他的一所宅第中,待之如夫人。那位高官聞之大怒,要殺死世叔齊。雖經勸阻而作罷,但他還是把女兒從世叔齊處領走了。世叔齊因而身敗名裂,丟官棄職(《左傳》譯本卷三,674頁)見《左傳》哀公十一年,當公元前484年。一譯者。 公元前540年,有一件事可以證實面子在婚姻關係上也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一次齊侯攜夫人在宮廷園囿內的湖中泛舟。夫人蕩舟,齊侯害怕,「變色」,叫她停止,但夫人就是不聽。齊侯大怒把她送回娘家,但沒有正式休掉她。她的娘家遂將她改嫁他人(《左傳》譯本卷一,238頁)。見《左傳》偁公三年,當公元前657年。——譯者【5】 最後我想摘引一段話,用來說明人們對近親通婚及縱慾過度的深惡痛絕。公元前540年,晉侯生病,多方醫治而無效。一位謀臣斷定,其病當是因為他在後宮中蓄有四個同姓女子而引起。他說:「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其後又請來一位醫生。醫生說此病是因房事過頻而引起。晉侯問:「女不可近乎?」醫生答「節之。」他先論述了許多其他因過度而造成的危害,最後說:「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左傳》譯本卷三,34、37頁)見《左傳》昭公元年,當公元前541年。——譯者 這段話證明,古代中國人承認房事過度是有害的。但這並不能進一步證明,按正確方式行房就會有益於男女雙方的健康,甚至可以治癒疾病。下面我們將看到後一觀點對理解後來中國人之性觀念是關鍵所在。 不過,在進一步討論這一問題之前,我們必須首先考察一下這一時期的宗教信仰,至少是那些與形成中國性觀念有關的信仰。雖然我將力求做到簡明扼要,往往要將大量文獻中講到的問題濃縮在一行之中,但我還是常常不得不去深入某些細節。務請讀者原諒我們的離題,因為正是這些宗教信仰直到現在仍然是中國一切性觀念的基礎,它們在本書中將不斷被提到。 《 易經 》與陰陽五行 人們也許還記得古代中國人相信一種主宰宇宙萬物的二重作用力。這種起源古老而又從來含混不清的觀念是在東周時期才開始系統化的。這種系統化很可能正是由占卜所促成。 第一章開頭所說的龜卜只有「若」、「否」兩種驗辭。然而,自從發展出蓍占之後,就有可能更加直截了當地獲知吉凶。實際上人們並不知道古代占筮者如何使用蓍草占筮,但一般推測占筮者是把蓍草隨意分成完整的和斷開的兩種,撒在地上,從它們的位置判驗吉凶。這些完整的和斷開的草棍代表宇宙二重作用力,分別用兩種卦畫來表示:— —— 完整的卦畫代表正和陽,與上述數字巫術以奇數表示正、陽是一致的。而斷開的卦畫則代表負與陰,可以用偶數來表示。 由這兩種卦畫便可構成八卦,每卦各有卦名、卦名含義及代表的方位。如下所示: ☰ 乾 天 南 ☷ 坤 地 北 ☳ 震 雷 東北 ☵ 坎 水 西 ☶ 艮 山 西北 ☶ 巽 風 西南 ☲ 離 火 東 ☱ 兌 澤 東南 晚近傳說相信八卦是傳說中的 伏羲 (見上10頁)所作,並同樣武斷地認為八卦是中國文字的起源。按方位排列四周的八卦從漢代以來大量出現於中國的實用美術中。【6】 八卦兩兩相重構成六十四卦。下述第六十三卦叫「既濟」,是由坎、離兩卦組成: 這六十四個神秘符號構成了古代筮書的基礎。筮者在每一個卦象下加上幾句占驗之辭。這些占驗之辭正像大多數占驗之辭一樣,簡短而往往模稜兩可。這種書被當作占筮指南。 《易經》作為占筮指南中的一種,很早就取代了所有其他占筮書。加上各種後來增補的和派生的解釋,它被中國和中國四周接受中國文化的國家沿用至今。《易經》和《詩經》在周人的生活中同樣占有最重要的位置,它們似是惟一在公眾和私人生活的多數場合中經常被引用的書。 近代對《易經》彖辭、繫辭產生的看法不一。晚近傳說認為彖辭應指卦辭。——譯者出於上文提到的文王之手,斷言文王作彖是在殷代最後一王把他囚禁起來時。解說彖的繫辭應為爻辭之誤。——譯者則被認為是周朝的開國聖人周公所作。最後,據說孔子寫了十翼。但近代大部分學者都認為這些說法是出於偽托,除去卦、爻和卦辭、爻辭,今本是成書於東周並在漢代(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做過明顯修改。 《易經》將正、負兩種作用力分別稱為陰和陽。從大約公元前6世紀起,這兩個字就代替了像天地、日月等表示宇宙雙重作用力的舊詞,而且一直沿用下來。但不幸的是陰陽二字的起源卻鮮為人知。陰陽二字均由一「阜」旁和一聲符構成。陰指河之南岸、山之北坡,陽指河之北岸、山之南坡。但這兩個字的聲旁本來是單獨使用,自有其含義:前者當與陰影、雲彩有關;後者當與太陽、光明有關,疑像飄揚之旗。 《易經》把陰陽說成是使宇宙萬物生生不已的二重作用力。這一概念被制定成一種哲學體系並為儒道兩家所接受和利用(見索引Nec—Confucianism(理學)條)。因而自公元後此書也就有了雙重作用:它一方面被當作實用的占筮指南,【7】另一方面又被當作哲學書。這裡我們關心的只是那些用陰陽兩字把古已有之但表達不清的兩性關係歸結為清晰思想的有關段落。 《易經》強調性交是一切生命的基礎,它是陰、陽兩種宇宙作用力的體現。繫辭下第四章云:「天地絪媼,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上第五章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生生之謂易。」《易經》的這兩段話常常被後來的房中書所引用。書中所謂的「一陰」、「一陽」則被用來指一女和一男。 上面所畫的第六十三卦象徵性交。它由上坎下離組成。坎卦代表「水」、「雲」和「女」,離卦代表「火」、「光」和「男」。通過上下兩卦相重,這一卦象陰陽交錯,排列有序,生動地表現了男女相成相益的高度和諧。人們認為:取得此種和諧乃是保證性生活健康的基礎。 幾乎後來所有的房中書都對這一卦象從各個方面進行探討。插圖2是一幅木刻版畫,采自17世紀的哲學著作《 性命圭旨 》,它表現的是一位道士正在研究離、坎二卦象徵的男女之均衡。雖然我們將在第四章對這些思想進行更為詳盡的討論,但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卦象中像女之卦居上,正如在陰陽一詞中陰總是在前一樣,這肯定是我們在第一章開頭就已述及的母權制復古情緒的另一種殘餘。至於火和水兩種成分,值得注意的是醫學和性學的論著把男子的性體驗比作火,女人的性體驗比作水。火容易燃起,也容易被水澆滅。而相反,水在火上加熱需要很長時間,但冷卻下來也非常慢。這是男女性高潮前後不同體驗的真實寫照。中醫學雖疏於解剖學,但對心理因素卻總是體察入微。 如上所述,《易經》是用陰陽對立思想表現性交,取代了以自然現象表現性交的較為古老的象徵手法。不過必須指出的是,有一種經久不變的古老象徵保存下來,即天地在暴風雨中交媾。「雲雨」直到今天仍然是性交的標準文言表達。這一觀念本身可上溯至中國遠古。但在中國文獻中,這一典故卻是大約公元前3世紀的東西。它出現在大詩人 宋玉 《 高唐賦 》的序言中(見《 文選 》卷十九)。他在序言 中說 ,從前先 王曾 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唐,願薦枕席。』」王因與之交媾。分手時,她說:「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8】這裡天地交媾的古老宇宙形象已經變成一個美麗的故事。不過應當注意的是這裡女人在性交中也是作為指導者而出現。中國的性學和色情文獻都把「雲」解釋為婦女的卵子和陰道分泌物,把「雨」解釋為男子的射精。後來的小說也用「雲散雨收」之類的話描繪性交的完成。除「雲雨」外,後來的文獻也用「巫山」、「巫陽」、「高唐」和「陽台」這些詞彙來指性交。另外,像「翻雲覆雨」一 類說 法則用來指男子的性交,例子可參看本書第三章注釋【5】中提到的《 斷袖篇 》第16頁上。 還可補充的是,人們一向認為山頂飄蕩的霧聚集著大量的「氣」。古代文獻常常認為王「登高」是為了吸取山頂飄蕩的氣以增強他的「德」。後來的藝術評論家常說,山水畫家之所以往往健康長壽是因為他們在作畫時要不斷與山中的雲霧氣接觸。登高的習俗也是基於同一觀念。每年陰曆九月九日,大家都要按這一習俗登高,認為登高可以延年益壽。人們爬山登高,在山上野餐,也就認為可以延年益壽。但人們很難斷定究竟作為天地交媾之氣的雲雨本身包含有大量的「氣」呢,還是氣本身就是元初之物。 中國古代宗教思想的系統化一方面是得益於占筮書,另一方面則受到將自然現象分類相聯的趨勢的影響,這一趨勢產生了五行說。【9】 從很早的時候起,人們就分辨出五種不同的元素,即水、火、木、金、土。這些元素逐漸和星辰、季節、顏色、方位相聯,並與《易經》中的八卦相配。周末已有下述對應關係: 水 陰 月 水星 冬 北 玄武 火 陽 日 火星 夏 南 朱雀 木 少陽 風 木星 春 東 青龍 金 少陰 雲 金星 秋 西 白虎 土 半陰 半陽 雷 土星 中 黃龍 最後一欄列舉了五種神物。「玄武」是正在與一條大蛇交媾的龜,「朱雀」是鳳、雉或鷹,「青龍」和「白虎」就是通常人們描述的龍和虎。東周時期人們認為這四種動物是守護四方的一組神靈。但在很早的時候,這些動物就已各自出現過。【10】黃龍是為與五行全部對應而加上去的。 我們關心的只是與本書主題有關的兩種動物,即代表「男人」的青龍和代表「女人」的白虎。從紀元初,這一對動物在講巫術的書和煉丹術的文獻中就一直象徵著男女性關係及他們各自的性能力。 如果看一下對照表,人們就會問,既然朱雀象徵火和日,玄武象徵水和月,用它們來代表男女似乎更合適,卻為什麼偏偏選中青龍和白虎呢?假如對這些動物不明來歷便很難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我倒是覺得可以從這些動物的陰陽屬性來尋找答案,儘管我也明白,這樣做其實就是用11世紀才成熟和形成的概念去解釋公元前2、3世紀時的詞彙。我的看法是,《易經》把陰陽各分成老陰、少陰和老陽、少陽。前者代表兩者中最強的一面,後者代表兩者中最弱的一面。按照陰陽循環、相生相益的理論,陽極生陰,陰極生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11世紀的理學家用出名的圖案,即被一曲線分割的圓,形象地表達了這種概念。圓的右半表示陽,內有一黑點表示陽中有陰;左半表示陰,內有一白點表示陰中有陽。【11】 不管這種特殊的圖示晚到什麼時候才產生,我相信中國人很早就已意識到這個圖解隱含的原理,即每個男人都具有或隱或顯的女性成分,而每個女人身上也都具有或隱或顯的男性成分。而且正是因為意識到這一心理學的真理,中國人在選擇最能準確表現男女性別的形象時,便選中了比較複雜而不確定的形象,而放棄了先前那種簡單而確定的形象,如天地和日月等等。所以他們寧用代表「少陽」的青龍和代表「少陰」的白虎,而不用代表「陽」的朱雀和代表「陰」的玄武。 以後我們還要詳細討論象徵男人和女人的青龍和白虎。讀者可查索引Chou Tun I(周敦聯)Ts'a-'un-h'i(《參同契》)和Yellow Turbans(《 黃書 》)。我在這裡預先提到它們,是為了給上述概念提供適當的歷史背景。 道家和儒家 這裡之所以對《易經》和五行作比較詳細的描述,是因為由此發展而來的理論對中國性觀念的發展起著決定性影響。不過東周時期,在這兩種體系之外,並與這兩種體系相雜糅的,還有一種眼界更開闊、對中國宗教史和文化史以及一般的人類思想更為重要的思潮出現了。這就是以《 道德經 》為基礎的道家思潮。【12】 道家從自然生和諧這一信念順理成章地把他們所普遍遵循的道路稱為「道」。他們論證說,人類的大多數人為活動,都只會使人與自然分離,導致一種人為的社會及其相應的家庭、國家和禮儀,以及武斷的善惡標準。他們提倡返樸歸真,重歸福壽康寧、無惡無善的黃金時代。因為人人都生活在與自然的完美和諧之中,所以人人都不為不善。他們宣揚消極勝於積極,無為勝於有為。他們中有些人還棄絕塵世生活,想靠冥思苦想達到與原始自然力的溝通。他們崇拜婦女,因為他們認為婦女比男人在本質上更接近這種原始自然力,在婦女的子宮裡孕育著新生命。正是道家學派發展了包含在《道德經》中的高超玄妙的神秘主義,而且出色地完成了道家第二部著名經典《 莊子 》【13】的編寫。與此相反,另一些人歸隱,只是為了通過服食等其他修行,最終達到長生不老、肉體不朽。為了求長生不老藥,他們熱衷於各種煉丹術和性實驗。他們也崇拜婦女,但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女人身體內含有煉就仙丹不可缺少的元素。這兩批人都叫道家,因為儘管他們的方法不同,但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得「道」。前者以它的傑出著作豐富了世界文獻,而後者則對中國和中國以外的科學發展做出了貢獻。 儘管這兩派道家在東周時期都很流行,當時卻不大符合統治者的興趣。統治者滿腦袋裝的是各種實際問題,只關心如何保持、擴大和鞏固他們的政治權力。在那種政治風雲變幻莫測的混亂時代,治國之術和外交已變得和軍事實力同等重要。為了商討這類事情,諸侯要依靠主要選自於士(即官吏中的中間等級)的謀士。許多士發展了他們關於行政管理和社會改革的學問。這些學問使國君能更有效地治理國家,取信於民,追侔古代的聖賢帝王。這些人竭力想使大國之君相信他們的主張,因而聘用他們作為謀士。如果他們的計謀不被採納,他們就改換門庭,另外去申述他們的主張。孔子即是這種「游士」之一。 孔子的學說歸根結底可以說是對他所生活的那個時代的一種抗爭。由於看到道德不行於世,所以他強調以「仁」為本,認為如果統治者和他的官吏有了這種道德,其國就會大治,其民就會富足。由於看到綱常廢弛,所以他提倡「孝」,鼓吹用關係緊密、秩序井然的家庭作為立國之本。由於看到文臣武將朝秦暮楚,所以他強調「忠」。由於禮崩樂壞,所以他想克己復禮。同時他還強調說,所有這些觀點都不是別出新裁,他只不過是在宏揚古代聖賢 黃帝 、堯、舜的理想之治。 與超脫凡俗和帶有濃厚母權制色彩的道家相反,孔子的教義在本質上是一種適應父權制的實用哲學。孔子不理會神秘主義和我們所謂的宗教問題。但是他的觀點倫理色彩太濃,很難迎合當時統治者的需要,他的道德運動總的說來是失敗的。不過,他的人生觀被證明還是符合中國人心理的某些方面。他的忠實弟子繼承並完善了他的教義,這些教義得到了漢朝統治者的支持。後來他被尊為「聖人」,在若干世紀後被奉為「萬世師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教義也成了一種國家教義。儒教經受住了道教和佛教的攻擊,甚至倖免於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實行的急風暴雨般的改革,直到今天,孔子仍被官方承認為中國歷史的偉人。1957年在曲阜孔廟還恢復了一年一度的慶典。【14】 關於孔子個人對待婦女的態度,我們幾乎一無所知。惟一的線索是《論語》中的一段話。他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論語》卷十七)見《論語·陽貨》。——譯者話講得機智卻相當刻薄。無論如何,在他的思想體系中,正如在其後學所進一步完善了的思想體系中一樣,婦女的地位非常低下。儒家宣稱婦女絕對要比男人低劣。她們的首要職責,就是侍候丈夫、公婆並服從他們,把家務料理好,養育健康的男孩。他們首先強調的是婦女的生物功能,其次才考慮她們的感情生活。貞節對正常的家庭生活和血統的綿延都是必不可少的。它特彆強調婦女要循規蹈矩。為了守節,儒家倡導兩性的嚴格隔離,並將此發展到荒謬絕倫的地步,比如夫妻不可將袍子掛在同一衣架上等等。理想的婦女把一切心思都用在家裡的事情上,所以她也被叫作「內人」。婦女參加外界事務特別是公共事務是遭人討厭的,並被看作是萬惡之根源以及大王朝滅亡的原因。 以上是對道家和儒家的高度概括。這是兩種不同的思想方法,它們共同塑造了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由於這兩種思想相互影響,除去目標不同,仍有許多共同點,所以人們常常可以而且通常也在實際上同時信奉這兩種教義。大多數中國人的世界觀和生活方式確實是這兩種思想結合的產物。 至於男女之間的關係,也許應當說,儘管男人和女人的社會地位與他們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職責是由孔教決定的,但他們的性關係卻主要是受道教觀念的支配。在臥室外,妻子常常不過是一個不可缺少但在感情上不受重視的家庭成員;而在臥室內,她又常常是偉大的指導者和性秘術的守護人。 東周時期,除了道家和儒家外還出現了許多其他思想體系。這個時代堪稱是中國思想史上的黃金時代,通常叫作諸子百家時期。不過,由於他們的理論對當時和以後的性生活沒有直接影響,所以這裡對他們的著作也就略去不提。 中國人的基本性觀念 本書第一部分可以概述中國人的基本性觀念來作為結束。為了給讀者提供全貌,我們不得不提前使用一些只能由周以後的資料所證實的事實,如「房中書」。雖然在周代史料中此種概念尚未得到明確表達,但我們盡可相信,它們在當時就已存在。 最初,古代中國人對女性生殖器的生理功能並沒有明確概念。他們不懂受精是男子的精子和女子的卵子相結合的結果。他們分不清陰道分泌物和卵子,把卵子和所有子宮、陰道的分泌物和液體都當作陰氣,即男子精液長成胚胎所必須的子宮內含物。以後「精」一詞幾乎專門是指男子的精子,而「氣」、「血」則指卵子。【15】進而古代中國人甚至還得出錯誤的結論,認為男子的精液數量有限,而女子是陰氣取之不竭的容器。 人們認為:性交有雙重目的。首先,性交是為了使婦女受孕生子,綿延種族。這不僅是為了合乎天地陰陽之道,而且也是履行對祖先應盡的神聖職責。因為死者來世的幸福全靠地上的後人以時奉享。其次,性交又是為了讓男人采陰以壯其陽,而同時女人也可以因激發其陰氣而達到強身健體。 當然,實際上,這兩個目的是緊密交織在一起的。為了得到健康的男孩,男子射精之時,陰氣應達到最盛,而為了使陽氣充沛,男子應經常和不同的女子同居而並不射精,用女子的陰氣來補充他的陽氣。 可見男人應在女人最可能受孕時行房射精,或按中國人的說法,在女人的子宮陰氣最盛、最易著床時行房射精。古代中國人認為月經之後的五天是最可能受孕的時間。而在其他日子裡,男人應設法使女人達到性高潮而自己卻並不射精。男人因這種方式從每一次性交都得到好處,因為女人的陰氣在性高潮達到最盛時增強了男人的元氣,而女人的陰氣被激發和強化,伴隨著男人達到性高潮也增加了受孕的機會。這一原理的含義是,男人必須學會儘量延長性交過程而不達到高潮。因為陰莖在裡邊停留的時間越長,男人吸取的陰氣就越多,從而使其元氣大長。【16】 因此,後來的房中書教導人們,在達到性高潮之前,男人應當克制自己。他應當用控制意念的修煉方法或用手指壓迫輸精管的生理學方法防止射精。然後,他的陽氣因與女人的陰氣相結合而增強,就會順著脊柱上升,補腦安神。【17】如果男人能控制自己直到女子容易受孕的日子才射精,那麼以前他所失去的陽氣就會因獲得身心健康的孩子而得到補償。因此,這些理論並非只與夫婦的健康密切相關,而且也與後代的健康密切相關。這就是中國優生思想的基礎。 由於千百年來上述理論已構成中國性關係的根本原則,所以奇怪的是,儘管兩千多年來止精法在中國廣泛實行,但它卻沒有給人口繁衍和種族健康帶來明顯不利的影響。 一夫多妻制的家庭制度也對這一原則經久不衰、終於保存下來起了一定作用。習慣採用止精法的男性家長能夠滿足妻妾的性慾而不致弄壞身體,損傷元氣。 因此在中國性文獻中人們一再強調下述兩個基本事實。第一,男人的精液是他最寶貴的東西,不僅是他健康的源泉,而且也是他生命的源泉。每次射精都會損傷元氣,除非從女人那裡得到等量的陰氣才能彌補。第二,男人與女人性交,每次都要使女方充分滿足,但男子則只應在特定情況下使自己達到高潮。 正如古代和後世的有關著作所述,上述基本思想充分說明了古代中國人對所有性現象的態度。下面我們就來粗略地討論一下這些現象。 手淫對男人來說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意味著會使元氣盡失。只有當男人沒有女人為伴的特殊情況下和當「敗精」(即精液在體內生成時間過長)可能會妨害他的生理機能時,醫書才對這種現象表示諒解。 人們對睡眠中的遺精很重視。認為遺精不僅會大傷元氣,而且還很可能是鬼魅所為。它們想削弱男人抵禦它們作祟的能力。更壞的是遺精還可能是由夢魘(絕大多數是狐狸精)造成,【18】它們想通過與男人在夢中交媾偸走他們的元氣。因此如果遺精是由於夢見女人而引起,那麼當他真的遇見那個女人時就要小心提防,因為她也許是個吸血鬼或狐狸精。 人們對女子手淫持寬容態度,因為女人的陰氣被認為取之不竭。但醫書告誡切勿過分使用人為手段,如淫具,因為它們容易損傷子宮內壁。出於同一原因,人們對女子同性戀也非常寬容。人們也意識到,當一定數量的婦女被迫長期地親密生活在一起,女子同性戀的發生是很難避免的。 房中書沒有提到男子同性戀。因為它們與婚姻關係完全無關。只要是成年人從事的同性戀,文獻史料一般都採取中立態度。人們認為兩個男人密切接觸不會造成任何一方元氣受損。只有當同性戀中的一方濫用這種感情關係去謀求非分之財或挑唆同伴干不義或違法的勾當時,這種行為才受到譴責。按照中國歷史的記載,這種例子在宮廷中並不少見。如果這種同性戀關係導致了藝術成就的產生,人們還會讚揚它。還有,雖然女子同性戀廣為流行,但男子同性戀在漢以前卻很少見。在漢代,同性戀肯定多次流行過,特別是在六朝早期似乎極為興盛,並在北宋時期(960—1127年)也再度興盛過。從那時起直到明末(1644年),男子同性戀的發生並不比其他大多數正常的西方文明中更為常見。【19】 關於性交的實際過程,預備的和輔助的活動被視為必不可少,在這一方面,房中書為男人提供了詳盡的指導。讓女人對性交有充分準備,使女人的陰氣喚起並不斷加強是很有必要的。用唇和舌接吻在預備階段起著重要作用。【20】而且書中還進一步詳細描寫了性交者在性交時所能採取的各種姿勢。必須強調指出的是這種描述並無取悅讀者之意(房中書的目的是提供嚴肅的指導而並非娛樂),而只是為了以各種方式防止男子失去興趣,不盡夫婦之道。因為限制達到性高潮很容易引起這種現象。給男口交(Penilinctio)是允許的,但只是作為實際性交的預備手段和輔助手段,絕不可使男人完全射精。人們認為少量精液或分泌物的喪失可以從女人的唾液中獲取陰氣作為補充。基於同樣的理由,給女肛門交(Introitus per anum feminae)也是允許的。給女口交(Cunnilinctio)之所以被認可,則是因為它既是女人性交前的準備,又可同時為男人引出陰氣。特別是在有道家色彩的書中,這一點常常被提到。 與妓女交往被看作是單身男子和已婚男子都有權進行的戶外娛樂。因為這種交往並非旨在繁育子孫。人們認為,它同男人與妻妾之間的婚內性交截然不同。因此房中書並不涉及這一方面。出於同樣的原因,一切婚內性交中的禁忌在與妓女性交中皆不復存在。特別應當提到的是嚴禁同姓相婚的禁忌,即第一章中所說的「同姓亂倫」。男人甚至不問偶然與之交往的妓女姓什麼,他們一般只知道這些妓女入籍時起的新名字。只有當客人真心打算變露水之恩為百年之好,把她娶回家中作妾時才會設法弄清她的姓。 有些作者說與妓女交往並不意味著男人會過分付出精液。因為這類女人通過和許多男人頻繁地性交已產生了特彆強烈和充沛的陰氣,使客人得逾於失。但自從中國醫學開始把某些疾病與性交聯繫起來之後,這種理論就遭到了摒棄。大約在公元1500年,人們發現梅毒後,所 有嚴 肅的醫學著作都吿誡說與妓女交媾會引起危險。 嫖妓被認為是男人的合法消遺,而妓女本身也不因其職業而受歧視,因為她們的職業在社會中被承認是一種合法的職業。相反,自願放棄性交和男女獨身倒深受鄙視和猜疑。每個中國人都無法理解竟有人會故意斷絕嗣統,殃及祖先,迴避自己的社會義務。女子獨身也受到尖銳的譴責。這種女人被懷疑為吸血鬼或心懷叵測,常常遭受當局和民眾的迫害。這就是佛教徒以及後來的天主教會發現很難在持這種態度的中國人中間傳播其教義的原因。 最後,為了得到至關重要的後代,古老的房中書和醫書都非常強調優生。它們對產前的護理包括飲食,討論得細緻入微,對婦女的產後護理也極為重視。在東周時期就已有規定,丈夫在產前產後三個月內不能接近妻子,甚至連觸摸和撫弄都不允許。 上述所有觀點都將在下文詳加描述和闡發。此處我只想強調一點,即由於中國人認為性行為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且性交是每個男人和女人的神聖職責,所以性行為從來和罪惡感及道德敗壞不相干。性行為只是家庭內的私事,並且被嚴格限制在後世儒家的禮教規定之內,這並不是因為它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醜事,而只是因為它是一種神聖的行為,所以正像其他禮儀,如祭告祖先一樣,是並不在外人面前進行和談論的。 也許正是這種幾乎不存在任何壓抑的精神狀態,使中國古代性生活從總體上講是一種健康的性生活,它顯然沒有像其他許多偉大的古老文化那樣有著許多病理和心理的變態。 注釋: 【1】我在下文大量引用了《 春秋 左傳 》(見第一章注【10】),記事起迄為公元前722—前450年。雖然此書後來經過修改,但這些改動實際上沒有影響其真實內容,總的來看還是可以信據的。所有標有CC的引文均指S.Couvreur的三卷本法文譯本 Tch'ouen Ts'iou et Tso Tchouan (H-ie-u 1916, reprinted Paris 1951) 【2】參看Eberhard 的 LAC, p. 228。 【3】細節規定見公元前3世紀的《 呂氏春秋 》參看R.Wilhelm的譯本Frühling und Herbst des Lü B-e (Jena 1928)。 【4】此古語在現在的中國口語中雖已廢棄,但在日本卻仍然用來稱呼寡婦,作bibōjin。 【5】M. Granet 在 La Civilisation chinoise(pp.418一419)和 Catégories matrimoniales(p. 152)中都譯述過這段話和上面婦女拒絕說話的故事,用來證明在中國古代也存在著標誌婚後頭三個月的「婚斗」(marital jousts)。這只是Granet對中國古書穿鑿附會,常把偶然錯當一般的許多例子之一。Granet是法國的偉大漢學家和富於創見的思想家。他的著作雖然寫得痛快淋漓,並對學術有重要貢獻,但卻常常由於上述兩種毛病而受到批評。 在這個特殊例子中,齊侯發怒顯然是由於他在其他女人和臣下的面前表現出害怕,而他的妻子又拒不服從他,使他的面子受損,即所謂「丟面子」。 【6】我所知道,按此種方式布卦的最早實例是朝鮮出土的公元1世紀的一件式盤。見原田淑人的《樂浪》東京,1930)圖版112所印。 【7】R.Wilhelm已出版過《易經》的德文全譯本,並附有說明,講後世如何用筮占斷驗吉凶。(I Ging, das Buck der Wandlungen , Jena 1923)。 1950年又有了 Wilhelm 譯本的英譯本(The I Ching or Book of Changes,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問世,書前有C.G.Jimg的導言。近代有關這個令人著迷的題目的研究尚在初始階段,關鍵的問題,即六十四卦卦名的來歷還沒有最後解決。這裡我所引用有關蓍草斷連的說明,在沒有發現更多的考古證據之前,仍不失為一種假說。 【8】又參看Eberhard在LAC p.324對巫山神女的詳細討論。 【9】對五行說的歷史、內涵的詳細說明,以及它與其他不同時期和地點的類似理論的比較,見Needham的 SCC vol. II p. 232sq。 【10】關於這兩種動物作為宗教象徵物和殷周紋飾藝術主題的歷史,有大量文獻記載。W. Perceval Yetts在他的The Cull Chinese Bronzes中對我們現有的知識做了總結(London 1939, under no. 28)。 【11】儘管這種哲學的解釋是11世紀的,但圖案本身卻是來源於現存最早的中國紋飾主題,即殷代青銅器上常見的渦紋。例如M. Loehr Chinese Bronze Age Weapon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Ann Arbor 1956) p. 149。這種禍紋從很早起就代表某種宇宙概念,這並非不可能。因此宋代理學家是無意之中重新賦予了它久已湮沒的含義,這也是可能的。 【12】沒有一部中國書像此書這樣頻繁地被翻譯成西方語言。1942年在加爾各答已故荷蘭東方學家J.van Manen的圖書館裡,我統計出87種不同的譯本。使以往所有譯本都相形見絀的最新譯本和最好譯本是J.J.L. Duyvendak的Tao Te Ching (收入 The Wisdom of the East Series,London 1954)。 【13】《莊子》的最好的完整譯本是R. Wilhelm的德譯本Dschuartg Dsi,das Wahre Buck vom Siid lie hen Bliitenland (Jena 1920)。 【14】對孔子本人及其觀點做有出色批評的著作是A. Waley的Th Arnhem of Con — fucius (London 1949)。關於「官方」儒教,見 J. K. Shryock 的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tate Cult of Confucianism (New York 1932)。 【15】其實17世紀的西方煉丹術士也有相同的觀念。他們也認為卵子是血。例如Albertus Magnus 的珍本小書 De Secretis Mulierum (Amsterdam 1665)。 【16】還可以指出的是,通過性交,由女人 施惠 男人而長其元氣,這種概念絕非中國僅有。例如《聖經》中大衛王和亞比煞的故事(《列王記》卷I,PP. l — 4)這種觀念還被17世紀和18世紀的歐洲煉丹術士加以進一步發展。例如Cohausen的珍本 Hermippus Redivivus , or the Sage's triumph over old age and the grave, where in a method is Laid dovm for prolonging the life and vigour of man (3rd edition.London 1771)。 【17】從純粹的生理學角度看,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止而未泄的精液將進入膀胱。不過,也許會有神經系統的伴隨現象以這種方式表現出來。這裡我們接觸到的是一個尚未充分開發的心理學和生理學領域。 【18】中國民間傳說認為狐狸會用魔法變成美女勾引男人。見索引foxes(狐狸)條。 【19】雖然本書並不涉及清代(公元1644 —1912年)和清代以後,但我想補充的是我發現許多西方觀察者的斷言很難令人相信,他們說19世紀和20世紀初,男子同性戀和姦淫兒童在中國極為猖獗。我倒認為這種錯誤印象是因西方觀察者過分強調同性戀關係而造成。因為當時的社會規矩對這些關係的公開表現(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戲劇表演中出現孌童等)相當寬容,反而把異性戀嚴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範圍內。還有許多外國研究者的觀點是基於他們對中國移民社會的觀察。由於在這種地方中國婦女奇缺,所以才有同性戀一類變態傾向。 【20】由於中國人認為任何形式的接吻都是性行為,所以不能想像在臥室之外有此舉動。這使得18、19世紀到過中國的外國人從未見過他們接吻,並使他們得出錯誤結論,以為中國人根本不接吻。而中國人也一樣,當他們看到西方婦女當眾與男人接吻,他們也錯誤地認為所有這些女人都是妓女,而且是最下等的妓女,因為任何等級的中國妓女都只在私下裡與男人接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