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房內考 · 第一章 西周和西周以前 (約公元前1500—前771年)
殷周,約公元前1500—前222年,
中國人對性與社會的基本觀念。
作者所用「封建」一詞,是與「帝國」相對而言,與我國史學界所用含義不同。——譯者
第一章 西周和西周以前
(約公元前1500—前771年)
殷文字與母權制殘餘 西周天道觀與「德」 《
詩經
》中的性與社會
儘量從頭說起總是有益的,即便這個開端還籠罩在一片神秘之中,就像研究中國文化起源所碰到的那樣。
據晚出的中國傳說,公元前3000年,中國北方曾有一個叫夏的王國存在,它的國都在今山西南部。約公元前1600年,夏被一個自稱殷或商的王朝取而代之。殷遷都於河南北部的安陽,直到約公元前1100年才被周所取代。
關於夏,我們掌握的只是一些相當晚才出現的傳說;而關於殷代,考古發現卻提供了雖然有限但卻相當可靠的資料。殷是一個擁有高度發達的青銅文化,而且組織嚴密的封建國家。殷人在青銅鑄造和石雕方面有高超的技藝,他們使用一種形音義結合的文字,這種文字是後來一切中國文字的基礎。祖先崇拜和占卜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支配作用。
多虧他們高度重視占卜,這才使人們至少對殷人的生活和思想有了某些切實了解。他們卜求神諭的方法之一是燒灼鹿的肩胛骨或龜的背甲和腹甲。然後根據坼裂的兆紋驗其所求。占辭和驗辭皆刻於所用甲骨之上,隨後埋入地下。晚近有大批帶字的甲骨出土。正是這些甲骨,還有殷代的青銅禮器及其他器物,使我們能夠檢驗並補充後來中國文獻有關殷代的記載。
考古發現和文獻資料的比較研究雖然是從本世紀初才開始,但現在已成績斐然。例如它證實了近代歷史學家深表懷疑、出自後起中國傳說的殷王世系基本上還是可靠的。不過,關於殷代宗教和社會的研究尚在初始階段。雖然大多數甲骨卜辭的一般含義現已被弄清,但許多文字的辨識及其確切含義在很大程度上還僅僅是一種猜測。主要的問題是,無論甲骨卜辭還是銅器銘文,它們都只反映了殷代文化的一個側面。我們發現,這正好像一個生活在5000年時的人想要復原我們現在的西方文明,但他手頭掌握的卻只不過是些散見於歐洲各地公墓中的墓碑。
另外,傳自於周(約公元前1100年克商)的商代史料用途也很有限。周起於西土,在尚武好戰方面長於殷人,但在文化方面卻劣於殷人。他們一方面接受了戰敗王朝的文化包括其文字,另一方面又儘量想使殷人的文化與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方式相適應,並對殷人的許多概念做了不同的解釋。所以有些殷文字並不一定能用周文字去辨識。因為我們根本無法斷定殷人也是按同一意義使用它。還有,我們必須記住,周代傳說乃是以屢經改易的文本留傳至紀元初。這些困難不僅會在文字材料上碰到,也會在解釋殷禮器和其他遺物的紋飾主題時碰到。
東西方最能幹的學者都在致力於這些資料的研究,使我們的認識日趨深入。【1】然而,儘管如此,我們還是無法對殷人的社會生活和性生活形成明確的判斷。
現在讀音為ch'ü,義為「男子娶妻」的象形文字可以說明一些問題。這個見於殷代甲骨的象形文字(插圖1:A)包括兩部分,左半從女,象形(參看圖1:D)原書誤作圖2:D。——譯者,右半從動詞「取」,亦音chü,像以手執耳。人們很容易把這個殷代象形文字解釋為一個男人手執一個女人的耳朵而與之成婚,它具有這一蠻橫禮儀之全部社會學含義甲骨文「娶」字乃人名用字,此解釋不可信。——譯者。不過,動詞「取」亦可借讀為娶,專指娶妻「嫁娶」之「娶」作「取」見楚琪書,應即「娶」的本字,——譯者。插圖1的後起字體是用來表現中國字體的發展。B為周朝至公元後最初幾個世紀的字體指周金文和秦篆。——譯者。C為14世紀的楷體,這種字體是用更好的毛筆寫成,並且一直沿用至今。【2】
儘管我們關於殷人的知識還很有限並缺乏可靠性,但它至少可以說明殷人性生活的一個側面。由於有些殷代資料完全符合後來見到的某些特點,人們可以把它們當作充足證據,證明雖然周和周以後的中國社會很明顯是父權制社會,但在殷代和殷以前女性的因素卻占統治地位。
首先一點,殷代象形文字中用來表示「婦女」的「女」字是作跪跽狀,其最突出的部分是一對大得不成比例的乳房(插圖1:D)。此乃乳房而非著寬袖叉在腰間的雙手,可由表示母親的「母」字來證實,因為母字加有乳頭(插圖1:E)。而表示男人的「男」字則是由一表示田地的方塊圖形和一表示「勞作」之義的符號組成(見插圖1:H,I是其異體)「男」字從田從力,力是一種農具,而非「勞作」之義。——譯者。它說明殷人認為婦女主要是生兒育女的母親,而男人則主要是種田養家的人,這是一種帶有母權味道的區別。
為了完整起見,茲以插圖1:F和G表示「女」字的後起字體,插圖1:J和K表示「男」字的後起字體。
第二,從已知遠古時期到現在,紅色在中國一直象徵著創造力、性潛能、生命、光明和快樂。例如殷周有在隨葬品上塗紅色以防腐的習俗,【3】近世吉慶場合要把禮品和裝飾物,特別是與婚禮有關的東西塗上紅色。婚禮叫「紅事」。用指出生的紅字舊亦稱「赤」。「赤」字的殷代字體像一堆燃燒的火。「赤」亦用來指新生兒白裡透紅的顏色和赤身裸體。相反,白色總是象徵著消極影響、性能力的低下、死亡和悲傷。喪禮叫「白事」。「白」字的殷代字體和「土」字有關此說不可信。——譯者。一位現代學者把它認作男性生殖器是完全正確的。【4】所有後世的煉丹書和色情書都有「男白女赤」之說(參見第82頁凡在本書出現的「參見頁碼」、「上文頁碼」和「下文頁碼」等,均為本書的原書頁碼(即邊碼)。——編者),而春宮畫也往往正好是按「男白女赤」來畫他們的裸體。這種顏色的聯想表明,在古代,人們認為婦女在性方面要優越於男子。
第三,我要講一下「姓」這個字。東周以來,這個字包括兩部分,左半為形符「女」字,右半為表意的「生」字。這個字常常被用來證明中國古代社會是母權制社會。因為它明顯地表現出孩子是從母親而得姓。但不幸的是,據我所知,在殷代甲骨上還沒有發現過這個字,而我知道的所有周代古文字也都是從「人」而非從「女」甲骨卜辭有「多生」,西周銅器銘文有「百生」,皆借「生」字為「姓」。「姓」作「性」,這是東周時的字體。——譯者。不過即使我們把「姓」字從「女」是否起源於殷代撇開不談,也無法否認這一純粹的事實,即兩千多年來此字始終是作「姓」的含義來使用,它表明在中國人的潛意識當中頑強的母權制回憶始終綿綿不絕。
第四,古老王朝的傳說表明,曾經有過王(或氏族首領)的嗣統是由祖傳孫,因而在父系血統上隔了一代。社會學家將這一傳統解釋為母系向父系轉變的一種殘餘,他們也許是對的。
最後,古老的神話傳說認為婦女有著特殊的神力。而更重要的是,中國的房中書(據記載始見於公元初,但無疑在此之前早已存在)把婦女描繪成房中術的掌守人和一切性知識的所在。所有論述性關係的書都把女人當作偉大的傳授者,而把男人當作無知弟子。【5】周和周以後的王朝實行嚴格的父權制,理所當然要將男女的位置顛倒過來。特別是儒家學派為適應把社會建立於完美家庭制度之上的實際需要,竟吹捧男子為當然的一家之長,說他們強大而積極,象徵光明,比弱小而消極、象徵黑暗的女人要優越。然而在儒家思想支配人們頭腦的時代里,母親的形象卻並沒有從中國人的潛意識中消亡。通觀中國的思想史和宗教史,人們會發現一種始終存在的視消極勝於積極、無為勝於有為的逆流。這種逆流在道教中被有意識地加以疏浚開導。下面我們將看到,很久以來,中國人對性問題的思考已不同於這樣一種看法,即認為女人是偉大的母親,她們不僅養育自己的後代,而且也恩澤其配偶,使中國人在性行為中仰賴女人無窮的供給而延年益壽。最後,母親的形象在後期道教中亦隨處可見。它既表現在神秘的「萬物之母」上,也表現在有形的肉體上。道教文獻中的神秘術語如「幽谷」和「玄關」,在道家講房事和方術的書中原意恰為「子宮」和「陰門」。
所有這些術語似乎都是源自女人為「大地子宮」(earth——womb)的概念。如我們將在下面看到的,人們認為雲霧含有大量宇宙元氣。因此中國人習慣於登高以吸取這種元氣而強身健體。而且,人們也認為大地蘊含著宇宙元氣,如果人類能夠儘量深入其中並停留足夠長的時間便可以分享到它。葛蘭言指出一個重要事實,周的統治者往往喜歡在地窟和洞穴中舉行重大慶典或進行關係到其統治地位的策劃,包括政治謀殺。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聲望,還召聚徒眾在其中狂飲淫樂。【6】另外,不僅人類,就連住在地下和洞穴中的動物也被認為生活在有大量宇宙元氣的土地上。說狐狸、貛、龜、熊多壽和具有神力,很可能(至少部分)是因為,人們相信這些動物的生活習性使它們總是與蘊含著大量宇宙元氣的大地緊密相聯。後世的
道教史
料說龜之長命在於「胎息」,也就是說,它在地下呼吸正像胎兒在母親的子宮內呼吸。這些信念雖然含混不清,但卻證明了「婦女——子宮——地——創造力」之聯想比「男人——男性生殖器——天——創造力」之聯想要更古老。或許,前一種聯想可以追溯到人們還沒有認識到性交是婦女懷孕的惟一途徑的時候。
基於上述考慮,我認為中國社會最初是按母權制形式組成。
我們在此提到這一點,是因為本書在描述後來的中國性生活時常常有很多地方要提到這種綿綿不絕的母權制回憶。
現在讓我們把話題轉回到周代。周代大約從公元前1100—前221年統治著中國,我們看到,這是一個封建的父權制國家。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有足夠資料可以大致了解其社會狀況的時期,特別是這一時期的後半段,即約公元前700—前221年。我們先來討論周代的前半段。
周本是由世襲的「王」或「天子」實施統治權的封建國家。周王皆追溯其祖先於傳說的「受命之君」。周代傳說謂殷的最後一個在位者荒淫殘暴,把受命之君周文王囚禁起來。文王贖歸之後,他的繼承人武王乃向殷王宣戰,打敗他,建立周朝。
正像大多數篡弒前王取得天下的人一樣,周的統治者也感到需要援引歷史先例來證實他們克殷的合理性。故他們把當時關於古代文化和英雄的神話加以潤色修改,以這些被改造了的神話為歷史,說什麼從前殷的統治者就是以天不授命於無道為由廢黜了夏的最後一王,強調他們取代殷和殷之取代夏是一樣的。有些近代學者以為這種說法不可信,說夏代根本不存在,從頭到尾純屬周人捏造。確實,直到現在,在殷代甲骨上還未發現任何關於夏的資料。但這類反證亦可用其他方法加以解釋,並不令人信服。
不論這究竟是怎樣的,在周代,不僅確有古老夏代的歷史被記載下來,而且還有一些據傳說是夏以前的國家的歷史也被記載下來。它們開頭講的是創世神話,然後是一系列活了成千上萬年的非凡的古帝。再下來是三個古帝:
伏羲
,教人以寫字和婚配;
神農
,教人以耕稼;
黃帝
,教人以技巧。而黃帝的教化工作又由他的繼承人堯和舜接替。舜選擇大禹做他的繼承人。禹救民於洪水之中,建立夏朝。這些古帝被描繪成盛世之主,從此一直被當成一種理想,而被後來衰敗之世的人們追求不舍。由於這種信念是絕大多數古代文化通常都具有的,或許我們可以假定,殷人也相信從前有過黃金時代(Aetas aurea),周王接受了這種觀念,並使之適應他們自己的政治需要。這裡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非凡的黃帝、堯和舜,因為在本書許多地方他們的名字將反覆出現。
周王國僅僅占有今中國之一小部分,大致轄有今河北、山西、山東和河南北部。其核心地區是黃河彎曲處的兩岸。起初,它是個組織嚴密的國家,一切世俗的和宗教的權力都集中於天子一人手中,由他賜封族氏和土地給封建領主。這些領主是從王室庶支、周人的擁戴者或當地的古老氏族中挑選出來的。
王畿
之外住著「蠻夷」,周王及其領主與之不斷地發生戰爭。
周王國的經濟基礎是農業,主要栽種粟、麥及其他穀物。養蠶業也占有重要地位。鐵只是到周末才為人所知,但周人也像從前的殷人一樣具有鑄造青銅的高超技藝。他們畜養的動物包括豬、水牛、綿羊、家禽、狗和馬。馬被當作輓畜使用,特別是用來駕馭戰車。車兵是周代軍隊的中堅力景。
至於周代社會,領主和平民有明顯差別。領主代表王管理分封給他們的領土並為王征戰,平民則為領主耕種土地。統治階級成員有永久性住所,住所四周有夯築的城牆為防。宅中住著封建領主和他的妻妾、隨從以及隨從的家屬。平民在
春秋
兩季住在田中臨時搭成的廬舍中;冬天來臨時,則搬進簇擁在領主宅第周圍的半永久性住所。
上流社會和下層平民都席地而坐,鋪葦席和獸皮,用低矮的几案飲食。他們飲粟米釀造的酒。高的桌椅只是到大約1500年以後才使用。男人和女人同樣都穿一種酷似poncho南美人穿的一種中間開口套頭的披巾。一譯者的內衣,外面是套裝的外衣,上為帶長袖的上衣,下為又長又寬的裙子,兩者都帶花邊古稱前者為「衣」,後者為「裳」——譯者。上衣交襟於前,右襟掩左襟,【7】並以一捲起的長條布帶在腰上把它繫緊。男人還打裹腿古稱「邪幅」——譯者,特別是穿禮服時用。不管居家還是外出皆
戴冠
。已婚婦女則用笄簪和辮繩束髮。帶襠的袴只是在周代的後半期才使用。
平民沒有姓氏,他們不能占有土地,也沒有公認的權力。可是他們的命運顯然並不比我們西方封建時代的平民差,反而在許多方面要好得多。他們的主人為著自身的地位和財富,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他們。要把適於耕種的土地種好並防止水澇災害,需要很多勞力,加之領主需要這些平民在戰爭中充當步卒,所以當領主濫用權力時,人民可以移居其他采邑。由於領主間充滿猜忌和傾軋,移民肯定會受到歡迎。領主收稅和主持一些初級審判,但儘量不干涉平民的日常生活。在中國,人們根本不知道初夜權(ius primae noctis)。【8】
雖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生活迥異,但他們的宗教信仰卻基本相同。他們把人僅僅看作是生機勃勃的自然界的一個方面。像許多其他古代民族一樣,中國人亦將日夜交替、季節變換與人的生活周期相比。然而,對於神奇的生命力,即「氣」的信念卻是中國人獨有的。氣充滿宇宙,它所包含的一切都處於一盈一虧、不斷循環往復之中,後來人們把它定義為陰陽兩種宇宙力量間的消長。據信這種生命力遵循一定的道路,這種道路代表著至上的自然秩序,所以後來便稱為「道」。那些遵循這種秩序生活、思想的人將幸福長壽,而背離者將不幸早夭。與自然秩序和諧一致的人因而得到大量的氣,這種氣會增厚其「德」。「德」按其本義應理解為超自然力。這種「德」非惟人所獨有,鳥獸木石亦應有之。例如龜鶴就是因長壽而被說成是有大量的「德」。松樹和靈芝就是因從不凋萎而被認為是「德」之所集,而玉也被認為是特別富於「德」。
這一時期,婦女被認為具有很強的「德」。在漢及漢以後的文獻中,「女德」的意思僅指「婦女的道德」,但在更早的書中卻有兩處提到「女德」是指「女人的誘惑力」。第一處見於一部漢代的歷史著作,它引用某人批評一位公子陷於愛情之中的話,說這位公子「懷女德」(見
司馬遷
《
史記
》卷三九關於晉公子重耳)。文章上下文表明,這裡「德」是指女人把男人同自己連在一起的力量,即主要不是靠其容貌,而是靠她的女性魅力征服男人。在同一意義上使用的「女德」一詞也見於《
左傳
》中的一段名言(參見26頁注【1】):「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當公元前635年)見《左傳》俱公二十四年,當公元前636年。——譯者。這兩段引文還為我們理解《左傳》的另一段話提供了背景。這段話是:「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當公元前531年)原文作「Woman is a sinister creature,capable of perverting man's heart」,查《左傳》昭公十一年(前531年)無此句,《左傳》中與此相近的只有昭公元年的這段話,疑作者所記年代有誤。——譯者。
為了與這種自然秩序和諧一致,統治階級的成員要按禮儀行事。禮儀對公眾和私人生活的一切,事無巨細,皆有規定。這些規定體現為神聖的社會秩序。這種秩序是由天,即一種非人格的、至高無上的控制力按宇宙秩序而建立。當人們不知應當如何行動,或欲舉大事時,就卜求神諭。除上述骨卜之術外,另一種流行的占卜方法是擺蓍草。人們還可以通過求問巫師來了解未來和天意。巫師可以降格神意。雖然人們以「男覡」、「女巫」並提,但有跡象表明,這種職責本來卻完全是屬於婦女的。【9】
統治階級自認為擁有很多繼祖傳後的「德」。這種「德」形成他們與祖先和後代之間的聯繫,它聯結著死人和活人。活人必須按時祭祀祖先,如果祭祀一旦中斷,祖先的「德」就會消失,他們就會變成惡鬼或墮入地獄,給活著的子孫帶來災難。因此生個傳遞香火的男孩既是對列祖列宗也是對自己的神聖職責。這種考慮構成了多配偶家庭制度(這種家庭制度直到最近才在中國消失)的最有力的動機。因為如果一個妻子不能生子,男人就不得不讓其他配偶給他生子。祖先從旁參與活人的生活,他們保佑活著的後代,而活著的後代也必須讓祖先隨時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祖先崇拜是中國宗教生活的核心,而且一直保留到相當晚。
人們認為,人有兩個靈魂,分別叫作「魄」和「魂」。「魄」通常譯作「Animal soul」(肉體的靈魂),是從受孕時即有,死後還保存在屍體中直到腐爛。「魂」譯作「Spirit soul」(精神的靈魂),則是從脫離母胎才進入孩子體內,死後升入天堂,先人的魂是靠地上的後人祭享。
為使魄儘可能長存,人們想方設法讓屍體不腐爛。人們用有「德」的隨葬品陪葬屍體,如玉或貝殼,因為後者像陰門,象徵著生殖力和創造力。最初,有病的婦女和奴隸也被用來生殉,或入墓前殺死以陪葬,但後來則只陪葬他們的偶像。而刀劍、甲冑、個人飾物、馬匹和戰車則仍然用原物陪葬,因為人們指望這些東西可以繼續為亡靈服務。近世人們下葬時燒死者房屋、衣物的紙糊模型,這是周代的古老遺風。
由於平民沒有姓氏,因而也沒有祖先崇拜,所以他們只有微不足道的「德」。但是由於他們的生活習俗使他們不斷地和自然力緊密相聯,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是不違背自然秩序。正像他們的領主在這方面是求助於禮儀,平民則以習俗為指歸,它表現在四季燕饗和村社慶典當中。而且,儘管他們不能祭祀祖先,也不能參加貴族的大祭,但鄉間的禱祠卻使他們可以向土地、百穀、風、水和山川諸神奉獻其欽敬之意。
以上是一般的背景介紹,從這一背景,我們將竭盡所知對周代早期的性生活與社會狀況做一簡略描述。
早期階段,兩性隔離的原則還遠沒有像後來把儒家道德定為行為規範之後所實行的那麼嚴格。在王宮和貴族宅第中,婦女住在她們各自的閨房中,分別用餐,尤其是已婚婦女享有很大自由。白天她們在宅中自由走動,同管家和男僕商量家務。她們也參加家庭範圍內的某些祭祀和慶典,但不與男人同桌而食,而以屏風為隔。她們還被排斥在大多數男人的娛樂活動之外,如飲酒、射箭和狩獵。享有自由最少的是未婚女子。由於處女的貞操乃是將來作為妻子的必要條件,所以她們在閨房中被嚴加監視。而相反,平民女子卻可以和男人自由交往。下面我們將看到,那些年輕男女如何在村社慶典中一起載歌載舞。
在父權制的家庭制度中,父親是無可爭議的一家之長,妻子、孩子和僕人都無條件地服從他。家庭被視為小社會,父親在家中就像是國王,是所有宗教和世俗活動的領導者。女人被看作低人一等。《詩經》中有一首詩講到了人們對待一個新生男孩和女孩的不同習俗,【10】它象徵著他們在未來生活中的不同身份。這是《斯干》中的一段:
乃生男子,
載寢之床,
載衣之裳,
載弄之璋。
其泣喤喤,
朱芾斯喤,
室家君王。
乃生女子,
載寢之地,
載衣之裼,
載弄之瓦。
無非無儀,
唯酒食是議,
無父母詒罹。
(《詩經》第189首)
不過,女人比男人低下這一總原則絕不意味著每個女人都比每個男人低下。特別是夫人,乃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她在家庭事務中有著很大的權威。
十歲以前,男孩和女孩可以一起玩耍。十歲以後他們就開始走上不同的生活道路。男孩入學,女孩則被禁錮在閨房中學習縫紉和其他技巧。經典上說,女子「二七」月經初潮,男子「二八」精成而遺。男孩和女孩的這些變化都用同一個詞「天癸」來表示,它的意思似乎是指「天所規定」此說無據。——譯者。表示行經的專門術語有「月事」、「經水」、「月經」、「姅」(來源不清)、「月客」和以後還要討論的許多華麗美稱。一直到紀元初,仍記載有婦女在月經期間不得參加儀典的規定,並提到她們的額上點有表示不潔的紅點,不過這種習俗是否在周代早期就已存在尚不得而知。
第一次行經後,女孩就被認為已達結婚年齡,在一次叫作「及笄」的簡單家庭慶祝儀式上,她們的頭髮要被束起來。男孩則接受更高的教養,到二十歲時要授予象徵男子的帽子,即冠。這件事要在全家進行隆重的慶祝。之後,為了履行他對家庭和社會的神聖職責,即獲得子嗣,他必須結婚。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對男孩還是女孩都沒有任何痛苦的成丁禮,人們從未聽說給男孩割包皮和給女孩割陰蒂的習俗。
人是一個與宏觀世界功能酷似的微觀世界。男女的性結合是二元自然力的相互作用的小型複製品。因而人類婚姻和天地的婚姻基本一樣,天與地是在暴風雨中交媾。從荒古時代以來中國人就認為雲是地的卵子,它靠雨即天的精子而受孕。在人類範圍內,國王和王后、男人和女人的結合,真正地體現了世界上正、負兩極的平衡。如果它們的結合不和諧,整個大地都會遭受旱澇和其他自然災害之苦。因此,統治者和其配偶的性關係要按禮儀做
周密
調節。我們先來描述這種性關係,然後進一步討論統治階級成員和平民的婚姻。
由於王具有最大量的德,他需要大批配偶,通過性交,滋養和永遠保有他的德。王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這些數字是據古老的數字巫術而定。奇數代表自然界的正力,代表男性和男性的潛力;偶數代表自然界的負力,代表女性和女性的潛力。3是1之後的第一個奇數,表示強大的男性力量;9是3的三倍,代表極大。將這兩個數字相乘便得出27和81這兩個數字。
被稱為「女史」的特殊宮女安排和監督王與其妻妾們的行房。她們儘量使國王按正確的時辰和禮儀為每個級別所定的應有的頻度與妻妾同房。她們用特製的叫作「彤管」的紅色毛筆為房事做詳細記錄,因此直到後來,中國文獻仍把統治者的性生活叫「彤史」。
一般的規定是,低等級的配偶應在高等級的配偶之前先與
王行
房交媾,並且次數也更多。而王后與王行房則一月僅一次。這一規定是根據。這樣一種觀念,上面已稍微提到一下,即在性交過程中,男人的元氣是由女人的陰道分泌物滋養和補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級的婦女頻繁交媾之後,當他的元氣臻於極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懷上一個結實聰明的王位繼承人時,他才與王后交媾。【11】
這些女人是由女史帶進王的寢宮。帶到後,她給她們一隻銀戒指戴在右手上,留下等待房事圓滿結束,然後記下結果。之後,她將戒指從這些女人的右手換到左手,記下性交日期和時間。當以後證明那個女人已經懷孕,女史再給她戴上一隻金戒指。女史還不斷向王報告這些女人的身體狀況和經期。
只有高等級的配偶才能和君王共度通宵。妾則必須在天亮以前離開寢宮。《詩經》中有一首詩是描述妾對這些不平等的不滿。詩云:
嚖彼小星,
三五在東,
肅肅宵征,
夙夜在公,
寔命不同。
嚖彼小星,
維參與昴。
肅肅宵征,
抱衾與裯,
寔命不猶。
(《詩經》第21首)
這首題為《小星》的詩現已成為「妾」的通行文言用語。這裡不妨插入一段約公元前750年人們對絕代佳人的描寫。這一描寫見於《詩經》中一首叫《碩人》的詩,它讚美了一位美麗的著名諸侯夫人。
手如柔荑,
膚如凝脂,
領如蝤蠐,
螓首蛾眉,
齒如瓠犀,
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詩經》第57首)
「螓首」指懸掛在頭飾兩邊的兩綹長發,「蛾眉」指蛾子彎曲的觸鬚。這個句子後來成為形容美女的套語。
統治階級成員間的通婚嚴格遵守外婚制。娶同姓女子為夫人或姬妾純屬禁忌。人們認為「同姓亂倫」會使夫妻子嗣遭罹禍殃。經書皆認為此種禁忌對平民來說並不存在。這顯然不對。雖則名言有所謂「禮不下庶人」,但平民亦自有平民之俗。人類學告訴我們,一般古老的群體比文明水平高的群體有更複雜的性禁忌,所以恐怕在中國古代的農民當中,婚姻仍受到各種禁忌的限制,儘管它們並未見之於記載。後世的族姓禁忌適用於所有階級,直到今天仍然是如此。
統治階級的成員只能娶妻一次。【12】如果她死去或被休掉,則不能再娶,至少不能再行娶妻規格的結婚典禮。婚事由那些管說媒的機構去安排。正如《詩經》所說:出自《小雅·南山》。——譯者
析薪如之何?
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
(《詩經》第158首)
安排最初洽談的是媒人。媒人除須弄清計劃中的婚姻吉凶與否,還須查明新娘確屬異族,確屬處女,嫁妝齊備。同時,他還必須調查女方父母的社會地位和勢力。因為統治階級有一整套崇尚榮譽的禮教習俗,如果雙方有一方認為提出的婚事不可接受,就可能引起流血衝突。按規矩,女子對丈夫的選擇沒有發言權,事情完全要由父母和媒人商定。
當一切準備就序,新郎便帶著一隻雁去拜訪新娘的父母。後世注者對這種雁做有各種解釋,但這一切都是次要的。然後,新郎迎娶新娘回家,在例行宴會上慶祝婚禮,當夜圓房。採用這一儀式也使新郎與新娘從娘家帶來的姊妹、侍女的結合合法化。她們通常充當新郎的側室和妾。翌日晨,丈夫帶妻子見過父母,並謁拜宅中祭堂里祖先的靈魂。三月後,再行,但更為鄭重。只是在行過第二次儀式之後,妻子才算是確立了她作為妻子的地位。
有時新娘並不喜歡由側室陪嫁。《詩經》中有一首詩叫《江有汜》,表達了那些想隨新娘陪嫁而去的姑娘最終說服新娘帶她們去時的滿意之情。
江有汜。
之子歸,
不我以;
不我以,
其後也悔。
江有渚。
之子歸,
不我與;
不我與,
其後也處。
江有沱。
之子歸,
不我過;
不我過,
其嘯也歌。
(《詩經》第22首)
描寫大河有許多分支似乎是指丈夫有權享有許多女性伴侶。
統治階級成員的婚姻叫作「婚」,這個神秘古老的字眼似乎意為「黃昏的典禮」,指在晚上慶祝婚禮和完婚。
平民的婚姻叫作「奔」。當春天來臨,農家都從冬季住所遷至田野,村社組織春節的慶祝。屆時少男少女乃一起跳舞、輪唱、踏歌。所有這些歌幾乎千篇一律都與生殖崇拜有關,並常常帶有不加掩飾的色情性質。每個青年男子都挑選姑娘,向她們求愛,並與她們交媾。以此作結的男歡女愛持續於整個夏季和秋季,並且在這些家庭搬回冬季住地之前,被人們(也許是村中長者)以某種手續使之合法化。合法的標準恐怕是看姑娘是否懷孕。
由於姑娘可以接受或拒絕求婚者,也可以接受之後又改變主意,而男青年也有同樣的自由,遂使平民女子通常比高等級的女子享有更充分的性生活。《詩經》中所保存的關於求婚、愛情和婚姻的民歌對鄉村愛情生活有出色的描寫。《詩經》中的詩歌,其形式內容都與其他地區和其他時代的民歌有著驚人的相似,它們以動人的手法表達了求婚和愛情的全部悲歡。這裡我們首先抄錄一首描述在河岸上舉行村社慶典的詩歌。青年男女在河岸上相互求愛,競爭角逐,然後進行性交。在後來的色情文獻中,「芍藥」常常用來指女子的生殖器。
溱與洧
方渙渙兮。
士與女,
方秉蕑兮。
女曰觀乎?
士曰既且。
且往觀乎?
洧之外,
洵訏且樂。
維士與女,
伊其相謔,
贈之以勺藥。
溱與洧,
瀏其清矣。
士與女,
殷其盈矣。
女曰觀乎?
士曰既且。
且往觀乎?
洧之外,
洵訏且樂。
維士與女,
伊其將謔,
贈之以勺藥。
(《詩經》第95首)
還有一首詩描寫青年男女在城門外相會。這首詩的題目是《出其東門》,詩云:
出其東門,
有女如雲。
雖則如雲,
匪我思存。
縞衣綦巾,
聊樂我員。
出其闉闍,
有女如荼。
雖則如荼,
匪我思且。
縞衣茹藘,
聊可與娛。
(《詩經》第93首)
還有一首詩描寫的顯然是一個男子與他心愛之人成婚時的得意心情。這首詩的題目是《東方之日》,詩云:
東方之日兮。
彼姝者子,
在我室兮。
在我室兮,
履我既兮。
東方之日兮。
彼姝者子,
在我闥兮。
在我闥兮,
履我發兮。
(《詩經》第99首)
一首名為《遵大路》的感人詩篇生動地描述了一個被人遺棄的姑娘的悲哀:
遵大路兮,
摻執子之袪兮。
無我惡兮,
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
摻執子之手兮。
無我丑兮,
不寁好也。
(《詩經》第81首)
最後我要引用三首具有特殊社會學意義的詩。首先是一首名為《氓》的長詩中的一段,它說明在農民中也存在著雙重道德。詩曰:
於嗟女兮,
無與士耽!
士之眈兮,
猶可說也;
女之耽兮,
不可說也。
(《詩經》第58首)
第二首詩名為《甫田》,它警告姑娘不要愛上比自己社會等級高的年輕男子。因為當這些年輕人成年後,社會差別將變得更為明顯,他們將只與本階級的女子通婚。「遠」在詩中是指社會地位的差距而不是空間的距離。詩中提出這種警告似乎表明這種不同等級間的私通確實經常發生。
無田甫田,
維莠驕驕。
無思遠人,
勞心忉忉。
無田甫田,
維莠桀桀。
無思遠人,
勞心怛怛。
婉兮孌兮,
總角丱兮。
未幾見兮,
突而弁兮。
(《詩經》第102首)
第三首詩似乎暗示,一個求婚者要在夜間去看姑娘多少是可以容忍的。要想確定《詩經》中許多詩的社會背景是很難的。不過,人們得出的印象是此詩並非出自農民而是出自諸如領主的低級侍從一類人。此詩名為《將仲子》。
將仲子兮,
無踰我里!
無折我樹杞!
豈敢愛之,
畏我父母。
仲可懷也,
父母之言,
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
無踰我牆!
無折我樹桑!
豈敢愛之,
畏我諸兄。
仲可懷也,
諸兄之言,
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
無踰我園!
無折我樹檀!
豈敢愛之,
畏人之多言。
仲可懷也,
人之多言,
亦可畏也。
(《詩經》第76首)
在對周代前半期的婚姻和性生活做一簡短考察之後,現在我們再來談談周代的後半期。
注釋:
【1】泛論中國遠古歷史一般性質的書有J.G. Anderson的Children of the Yelloiv Earth (London 1934)和 H. G. Creel 的 The Birth of China (2nd ed. London 1958)。兩書之後的新發現現在只能從專門的漢學出版物中了解。
相當專門,但又令不熟悉漢學的讀者仍有興趣的書有H. Maspéro的La Chine Antique (Paris 1927, reprinted 1958)和 M. Granet 的 La Civilisation Chinoise (Paris 1929; 英文版題目為 Chinese Civilization, London 1930)。後者專門討論社會學方面。不過必須說明的是,它們對許多與中國歷史和社會有關的問題未做討論,並有不少可商之處。
有一本關於中國通史的好書是L. Carrington Goodrich的A Short History of the Chinese People (revised edition, London 1957),該書還說明了物質文化的發展。還有 K. S. Latourette 的 The Chinese, their history and culture (New York 1946,new edition New York 1958),其描述簡要而公允,並注有大錄書目。
【2】有心於中國文學及其歷史和有關問題的讀者,可參看B.Karlgren的Sound and Symbol in Chinese (Stockholm 1930)。
【3】不過,在漢代,人們似以白色為殷人所尚,紅色為周人所尚。參看《
禮記
·楦弓》:「殷人尚白,周人尚赤」。漢代哲學家
王充
(27—97年)在《
論衡
》一書中提到一個傳說,謂太公(
姜子牙
,周文王之師)在殷周之爭中使用過下述計策:他養了一個帶硃砂痣的小孩,直到他長大成人,遍體通紅,使其當街而呼殷將亡。殷人大恐,因為它暗示著體現強大光明的「赤」周將打敗象徵衰弱晦暗的「白」殷。但也許此說是漢代儒生為美化他們奉為典範的周代先王而假託其事,參看本書第三章開頭所述。
【4】參看B. Karlgren 的 Some Fecundity Symbols in Ancient China (收入 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 2,Stockholm 1930)。該書所發揮的理論只有一部分獲得普遍承認。
【5】我不敢肯定是否應當在這一討論中列入某些中文書的說法,例如法家商君的著作說上古民知其母不知其父(J. J. L. Duyvendak的The Hook of Lord Shang, Probsthain's Oriental Series vol. XVII, London 1928,p. 225),因為這一特點似出後世學者託言,而非真正對母權制的回憶。
【6】參看R. A. Stein 的 Presentation de I'oeuvre posthume de Marcel Granet Le Roi Boit (Année Sociologique , Paris 1952, pp. 64——65)。
【7】中國人認為這種習俗乃是他們區別於「蠻夷」的一個特點。見Eberhard著 Lokalkulturen in alten China p. 229所論。這一看法至今在中國和日本仍然是種定論。19世紀中國和日本興起過一股帶有強烈民族情緒的反西方化潮流,「左袒」仍被認為是西方劣等民族的象證。
【8】沒有跡象表明中國人也像其他許多民族一樣相信破身充滿神奇的危險。約1300年,當中國旅行家在柬埔寨發現處女在婚前要由僧侶破身的習俗,並注意到這種習俗或類似的習俗也見於穆斯林國家的人民當中時,他們大為驚訝,有關論據見 Iwai Hirosato (岩井大惠)的文章,The Buddhist Priest and the Ceremony of Attaining Womanhood during the Yuan Dynasty (in Memoirs of the Research Department of the Tokyo Bunko, no. 7,Tokyo 1935)。
【9】J. Needham 在其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6) vol. II, p. 132 sq.充分討論了巫這個題目。關於薩滿教的一般情況見 Mircea Eliade 的傑出著作 Le Chamanisme et les techniques archaiques de l』extase (Paris 1951),該書pp. 393—404是討論中國,其中也提到婦女的神奇力量。
【10】《詩經》是
五經
之一《其他四經是《
易經
》(講占卜)、《
書經
》(各種歷史文件的匯 編)、《禮經》(
三禮
:《
周禮
》、《禮記》、《
儀禮
》)和《春秋》(歷史大事年表)。這五部書舊說以為皆出於周或更早。但後來的研究卻證明,除《詩經》和《春秋》,其他各書 在最初的幾百年有過很大的改動和增益(見下56頁)。
《詩經》是采自各封建國的頌詩、讚歌和民歌的匯集,後人篡改最少;但由於它是「口頭文學」,所以有許多文本方面的問題。此書之得以保存原貌主要是因為它有助於一種間接的出於政治需要的解釋,所以可以引證來做道德風化的宣傳和政治諷刺。
S. Couvreur出版過一本名為Cheu King的法文譯本(H-ie-u 1913)。這本書完全沿用公元12世紀理學的武斷解釋。要想復原許多地方的本義,請參看B. Karlgren 的優秀學術譯文 The Book of Odes (Stockholm 1950)。我譯文的編號就是參照該譯本。還有M.Granet做有社會學和民族學解釋的Fêtes et Chansons anciennes de la Chine (Paris 1929)。A. Waley 在他的 The Book of Songs (latest edition, London 1954)中出版了一個帶文學注釋的優秀選本。
【11】後起箋注都沒有意識到這一事實。他們認為,由於王后象徵月亮,國王象徵太陽, 國王必須在月滿時,即所謂男女兩性(兩種宇宙力量的象徵物)完全一致時才能交媾。M. Granet 在他的 La polygynie sororale et le sororat dans la Chine feodale (Paris 1920) pp. 39—40中詳細介紹過整個理論。雖然也許人們一般用象徵月亮說來解釋王室交媾的禮儀,但無疑有一個基本考慮已經指出過,即只有當
王通
過與王后以外的其他婦女性交使其性能力達到極點時,才與王后性交。
【12】對中國古代婚禮這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在這裡只是粗略地涉及了一下,因為有關這一問題的大量文獻沒有為性生活的研究提供什麼重要資料。有興趣的讀者可參看《儀禮》的有關章節(見本章注釋【10】),J. Steele的英譯本(The hit or Book of Etiquette and Ceremonial, London 1917)和 S. Couvreur 的法譯本(Cérémonial, H-ie-u 1916,reprinted Paris 1951)。書中對儀式的開頭和每一步驟描寫得極 其詳盡。這個問題與親屬制度的問題緊密相連,例如關於男子與妻成婚,而以其侄娣媵嫁。這些在前已註明的M. Granet的La Polygynie sororale etc. 一書中已經作過徹底討論。而且在他的CaZ仏ones matrimoniales et relations de proximite dans la Chine ancienne (Paris 1939)中也討論過。馮漢鎮(Feng Hanchi)在他的 The Chinese Kinship System (見 Harvard joufrtaI of Asiatic Studtes fvoi II, 1937)中對此也有很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