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生活史 · 第五章 隋唐五代的婦女生活
——民國紀元前一三二三—九五三年
一 煬帝後宮之特盛
隋自文帝統一,至恭帝禪位,其間不過二十餘年。且在文帝時,諸般皆承南北朝之舊,婦女生活,無足特稱。惟開皇十六年(民國前一三一六)曾詔官員九品以上,夫亡妻不許改嫁;五品以上,夫亡妾不許改嫁。足見當時改嫁之普遍,及貞節觀念之保守。
隋煬帝荒淫無道,狎玩女子,至於極度,女性人格,大為破壞,很有一說的必要。煬帝在文帝病時,逼辱帝之寵姬陳夫人,激帝之怒,後遂因以弒帝。即位之後,認真照《昏義》六宮所說,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如貴妃淑妃德妃是為三夫人,品正第一。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是為九嬪,品正第二。婕妤一十二員,品正第三;美人才人一十五員,品正第四:是為世婦。寶林二十四員品正第五;御女二十四員品正第六;采女三十七員品正第七;是為女御。總一百二十四員以敘於宴寢,當時婦職,《后妃傳敘》說:「惟端容麗飾陪從燕遊而已,」實前古帝王所未有。且宮女侍婢,尚不在此一百二十四員之內。唐太宗即位之初,出宮女三千人,後又出三千人,足見隋代後宮之盛。
隋築新宮既成,備極華麗,煬帝云:「使真仙遊此,亦當自迷,因名迷樓。」後來韓偓作《迷樓記》,專言煬帝後宮及游幸之事。煬帝屢游江都,自長江至江都,設離宮四十餘所;並開運河,以便來往。關於煬帝狎玩女子種種故事,前人筆記小說載者甚多,半皆猥褻,不必徵引;且亦不足俱信。至《迷樓記》敘侯夫人自經事,很可見出當時後宮之苦況。據云侯夫人自經後,自其臂所懸錦囊中,取出詩文數首,以獻煬帝。帝見其詩,反覆傷感,往視其屍,曰「此已死,顏色猶美如桃花」。乃急召宮使許廷輔,責其何以不將侯夫人送之迷樓,——因後宮不能遍幸,宮使須盡擇美貌者送迷樓,方易與煬帝接觸,——遂賜自盡。煬帝後又將侯夫人詩,令樂府歌之,因特著名,其《自感》三首云:
庭絕玉輦跡,芳草自成窠;隱隱聞簫鼓,君恩何處多?!
欲泣不成淚,悲來翻強歌;庭花方爛漫,無計奈春何!
春色正無際,獨步意何如;不及閒花草,翻承雨露多。
《看梅》二首云:
砌雪無消日,捲簾時自顰。庭梅對我有憐意,先露枝頭一點春。 香清寒艷好,誰惜是天真;玉梅謝後陽和至,散與群芳自在春。
《妝成》一首云:
妝成多自惜,夢好卻成悲。不及楊花意,春來多自飛。
《自傷》一首,是她的絕命詞,云:
初入承明日,深深報未央;長門七八載,無復見君王。春寒侵入骨,獨坐愁空房;颯履步庭下,幽懷空感傷。平日深愛惜,自待聊非常,色美反成棄,命薄何可量!君恩實疏遠,妾意徒徬徨。家豈無骨肉,偏親老北堂。此方無羽翼,何計出高牆。性命誠所重,棄割良可傷;懸帛朱棟上,肝腸如沸湯。引頸又自惜,有若絲牽腸。毅然就死地,從此歸冥鄉!
這詩第一段寫初入承恩一次後,七八年不見君王之苦處,第二段寫她自己的感傷怨慕,第三段寫她想家,末段寫幾次欲死的情況:婉轉之至是宮怨中最難得的。
後宮女子之多,雖然漢魏已然,但至煬帝而極盛,從此以後,君主之褻玩女子,遂認為當然的事;而其術亦愈進步。宮女之數,動輒有四五千人了。
二 唐初重門第與貧女之難嫁
唐初婚姻,猶重門第,南北朝時之望族,太原王,范陽盧,滎陽鄭,清河、博陵二崔,隴西、趙郡二李,這時仍稱望族,不與卑姓為婚。其他新官舊士,亦宜如此。太宗時曾有詔謂:「新官之輩,豐富之家,競慕世族,結為婚姻,多納財賄,有如販鬻。或貶其家門,辱於姻婭;或矜其舊族,行無禮於舅姑。自今以往,宜悉禁之。」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勛臣家,不議山東之舊族。而魏徵、房玄齡、李績諸人家,皆樂與山東舊族議婚,故舊望不能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張說好求山東婚姻,與張姓親者,皆為門甲。李義府曾為其子求婚,不獲,恨之,乃以先帝之旨勸高宗矯其弊。高宗詔後魏隴西李寶等子孫,不得自為婚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七姓雖不敢彰然婚媾,往往仍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亦不願與異姓為婚。其有衰宗落譜者,每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這都是南北朝傳下的風氣,唐興數十年後,也就漸漸磨滅了。
重門第的觀念雖可稍殺,勢利的眼光,則深入人心。貧窮家女,乃不易嫁。白居易《貧家女》一詩,寫當時婚姻心理,十分透闢。詩曰:
天下無正聲,悅耳即為娛;人間無正色,悅目即為姝。顏色非相遠,貧富則有殊。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斂手,嬌痴二八初;母兄未開口,言嫁不須臾。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餘。荊釵不值錢,衣上無真珠;幾回人慾聘,臨日又痴廚。主人會良媒,置酒滿玉壺。四座且勿飲,聽我歌兩途。富家女易嫁,嫁早輕其夫;貧家女難嫁,嫁晚孝於姑。聞君欲娶婦,娶婦意何如?
婚姻以財幣為轉移,始於魏晉盛於唐代,從此以後也就有增無減。與門第的觀念,成為議婚者兩大先決條件,直至今日。實是痛心的事,也是宗法社會中的必然現象啊!
三 宮人的苦痛
隋煬帝在民間選宮女,遂開選女之例,宮中女子,不是從民間選,即是大臣家沒官的婦女。這兩種辦法,實是專制的漦毒。民間處女被選入宮,便將其青春斷送,此非人所樂願,自不待言;就是沒官的婦女,雖然未蒙一死,入宮以後,秋月春花,等閒虛度,豈不一樣的痛苦?肅宗在東宮時,為李林甫所構,屢頻危殆。玄宗見其宮,不灑掃,無妓女,乃囑力士為選民間女子頎長潔白者五人,將以賜太子。(這裡可見美人標準是頎、長、潔、白。)後力士言:「民間選女,物議囂囂,挾庭中故衣冠以事沒入其家者,宜可備選。」(詳李德裕《次柳氏舊聞》)足見當時對於選女,已有非難了。貞元中宰相竇參被流於驩州,沒入家貲,一簪不遺,其女上清,隸名掖庭為宮婢。(見《異聞集》)宰相的家人,尚且可以沒官,所以當時被困深宮的女子,實在很多。
玄宗時,賜邊軍纊衣,制自宮中。有兵士於袍中得一詩,曰:
沙場征戰客,寒夜苦為眠。戰袍經手作,知落阿誰邊。蓄意多添線,含情更著棉;今生已過也,願結後生緣。
軍士以詩白於主帥,帥聞於上,玄宗命遍示後宮,作此者勿隱,聲言不加罪。一宮人自言萬死,玄宗憫之,以嫁得詩者曰:「吾與汝結今生緣。」可見宮女情懷之迫切。
又孟棨《本事詩》載紅葉題詩的故事,說顧況(在肅宗、德宗朝)在洛陽時,暇日與一二詩友游於苑中,流水上得大梧葉,上題詩曰:
一入深宮裡,年年不見春,聊題一片葉,寄與有情人。
況明日於上游亦題詩葉上,泛于波中,詩曰:
愁見鶯啼柳絮飛,上陽宮裡斷腸時。君恩不禁東流水,葉上題詩寄與誰?
後十餘日,有客來苑中尋春,又於葉上得一詩,因以示況,其詩曰:
一葉啼詩出禁城,誰人愁和獨含情。自嗟不及波中葉,蕩漾乘風取次行。
宮中之愁苦與不自由,於此可見。這個故事,流傳到宋代,便加了很多的附會。王銍《補侍兒小名錄》說是貞元中進士賈全虛的事,(既曰假,——賈同音,——又曰全虛,就變為問壁虛造的事了。)後為德宗所聞,遂以題詩之女鳳兒賜全虛。如此收場,顯然地表示出後人同情的心理。中國人說故事,總希望團圓,無論從前怎樣苦,能夠團圓就好,所以明明一個悲劇,卻變成了一個喜劇。
顧況以後不久,有白居易《上陽人》一詩,也是宮怨最好的作品,詩道:
上陽人,上陽人,紅顏暗老白髮新;綠衣監使守宮門,一閉上陽多少春。玄宗末歲初選入,入時十六今六十,同時採擇百餘人,零落年深殘此身。憶昔吞悲別親族,扶入車中不教哭,皆雲「入內便承恩」,臉似芙蓉胸似玉。未容君王得見面,已被楊妃遙側目,妒令潛配上陽宮,一生遂向空房宿!宿空房,秋夜長,夜長無寐天不明,耿耿殘燈背壁影,蕭蕭暗雨打窗聲。春日遲,日遲獨坐天難暮,宮鶯百囀愁厭聞,梁燕雙棲老休妒。鶯歸燕去長悄然,春往秋來不記年;唯向深宮望明月,東西四五百回圓!今日宮中年最老,大家遙賜尚書號。小頭鞵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上陽人,苦最多。少亦苦,老亦苦,少苦老苦兩如何?君不見昔時呂向《美人賦》,又不見今日上陽宮人白髮歌!
天寶五年(民國前一一六六)以後,楊貴妃專寵,後宮無復進幸,宮人美者,俱遷置別宮,上陽宮是其一。不久貴妃雖死,此事亦被人忘卻,故宮人尚不得解放。白居易這首詩,真能將宮人的痛苦,描摩盡致了。
四 官妓之盛
唐代官妓最盛,文人墨客,進士新貴,多以風流相高,皇帝且多出外作狎邪游者。長安、洛陽、揚州、湖州諸處,妓女尤多。孫棨《北里志》述長安官妓規例,雲妓分三曲,略如現在的三等,南曲中曲為優等,其他則卑屑不足道,故多隻稱二曲。其屋舍情形,《北里志》云:「二曲中居者,皆堂宇寬靜,各有三數廳事,前後植花卉,或有怪石盆池。左右對設小堂,垂簾茵榻帷幌之類稱是。諸妓皆私有所占。廳事皆彩版,以記諸帝後忌日。」
妓之母,多為假母,俗呼為爆炭,大概皆衰退之妓。妓女來路有三種:(一)自幼丐有者;(二)或傭其下里貧家,為不調之徒所漁臘,失身至此者;(三)良家子為其家聘之,以轉求厚賂,誤陷其中者。入曲以後,教之歌令,責賦甚急,微涉退志,鞭撲備至。皆冒假母姓,呼以女弟女兄為之行,但年都不在三十以內。假母亦無夫,其未衰者,大抵為諸邸將輩所主,或私蓄侍寢,亦不以夫禮相待。有游惰男子,在三曲中為諸倡所豢養,則號之為「廟容」,不知何意,大概亦似夫非夫之類。長安妓因為有公卿舉子相往還,聲價比較均甚高。大中皇帝,嘗游北里,朝士宴聚,亦多在此。「諸妓居平康里,舉子新及第,進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館殿者,咸可就詣。如不惜所費,所下車,水陸備矣。其中諸妓,多能談吐,頗有知書言話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別品流,衡尺人物,應對排次,良不可及。信可輟叔孫之朝,致楊秉之惑。比常聞蜀妓薛濤之才辯,必謂人過言,及觀北里二三子之徒,則薛濤遠有慚德矣。」(《北里志·孫棨序》)這是長安妓的情形。
至於揚州,為鹽鐵轉運使所在地,盡斡利權,判官多至數十人,商賈如織,故時諺有「揚一益二」之稱。於鄴《揚州夢記》云:「揚州,勝地也,每重城向夕,娼樓之上,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杜牧之有「春風十里珠簾卷」之句。張祐詩云:「十里長街市井連,月明橋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揚州死,禪智山光好墓田。」王建詩云:「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如今不似時平日,猶自笙歌徹曉聞。」徐凝詩云:「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無賴是揚州。」當時的盛況可以想見;交通便利,商業繁盛,實是致盛的主要原因;又與長安不同。長安是政治中心,揚州是經濟中心,娼妓之所以能存在,便不能離開這兩個原因。
唐詩最盛,妓中能詩者尤極多,因此更為一般文人學士所傾倒;良家婦女的詩什,流傳反倒很少。這種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我以為娼妓的思想與精神是自由的,解放的,流動的,而良家婦女的精神,和她的身體一樣,是拘束的,羞澀的,桎梏於禮教的,所以沒有什麼真情,也就不能做什麼真情流露的詩了。唐妓詩既多,如今只能略選幾首,代表一般。
張窈窕《春思》云:
門前梅柳爛春輝,閉妾深閨繡舞衣。雙燕不知腸欲斷,銜泥故故傍人飛。
井上梧桐是妾移,夜來花發最高枝;若教不向深閨種,春過門前爭得知?
薛濤《春詞》三首云:
攬草結同心,將以遺知音。春愁正斷絕,春鳥復哀吟。
風光日將老,佳期猶渺渺;不結同心人,空結同心草。
那堪花滿枝,翻作兩相思;玉筋垂朝鏡,春風知不知?!
劉采春有詩云:
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載兒夫婿去,經歲又經年。
莫作商人婦,金釵當卜錢。朝朝江口望,錯認幾回船。
昨日勝今日,今年老去年;黃河清有日,白髮黑無緣。
魚玄機《贈鄰女》云:
羞日遮羅袖,愁春嫩起妝。易求無價寶,難得有心郎!枕上潛垂淚,花間暗斷腸。自能窺宋玉,何必恨王昌。
又《閨怨》云:
蘼蕪盈手泣斜暉,聞道鄰家夫婿歸。別日南鴻才北去,今朝北雁又南飛。春來秋去相思在,秋去春來信息稀。扃閉朱門人不到,砧聲何處透羅幃?!
李冶《寄朱放》云:
望水試登山,山高湖又闊;相思無曉夕,相望經年月。鬱郁山木榮,綿綿野花發。別後無限情,相逢一時說。
又《送閻二十六赴剡縣》云:
流水閶門外,孤舟日復西;離情遍芳草,無處不萋萋。妾夢經吳苑,君行到剡溪;歸來重相訪,莫學阮郎迷。
又《相思怨》云:
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海水尚有涯,相思渺無畔。攜琴上高樓,樓虛月華滿,彈著相思曲,弦腸一時斷。
女子作抒情詩寫像這一類深刻的,也只有娼妓,清代女詩人雖極盛,就沒有一個敢這樣大膽。宋代李易安、朱淑真的詞,也就很能說情的了,但像「易求無價寶,難得有心郎」這類話是絕對沒有的。雖然這是娼妓的口吻,然而也是真正懂得愛情的才能說出。不過朱、李當時的社會,還沒有發生「無才是德」的諺語,所以還能比清代女詩人任情一些;然而也就招章實齋的抨擊了。上面所引的詩,都限於抒情;能以表出她們生活真像的,最好是徐月英的《敘懷》,云:
為失三從泣淚頻,此身何用處人倫。雖然日逐笙歌樂,長羨荊釵與布裙。
從這一首詩,可以看出娼妓那被壓迫的、地位卑賤的、衷心的痛苦了。三從雖不是好道德,她還求之不得哩。
唐代的名妓,除前面引詩的各人外,尚有:盛小叢、趙鶯鶯、薛瑤英、元淳、翠華(杜牧有詩稱之)、阿軟(白居易為其女題名)、蘇小小(錢塘名妓,時語曰:錢塘蘇小小,歌聲上林鳥,腰細楚王宮,楊柳搖春風)、李端端(揚州)、沈東東(與竇鞏狎)、關盻盻(張建封愛姬)、薛瓊瓊、楚蓮香、瓊華(戎昱有詩)、錦雲(與傅春狎)、賈愛卿(李師中有詩)、劉采春(元稹愛之)、柳氏(與韓翊厚)、劉鳳仙(與周彥狎)、麗玉(杜牧欲婚未得者)、曹文姬(號書仙)、李娃(有傳)。這些人,長安、揚州、洛陽、四川各地都有。洛陽妓亦最盛,李願罷鎮家居,每一會酒,女妓百餘人。當時尚有飲妓,大概是專門侍酒的。又有歌女,大曆中有張紅紅,曾入宮為才人。貞元中有田順,曾為宮中御史娘子。元和、長慶以後有李貞信、米嘉榮、何戡、陳意奴。武宗以後有陳幼奇、南石嫌、羅寵。咸通中有陳彥暉。俱見段安節《樂府雜錄》。
五 妝飾之崇綺與媚惑的進步
當時妝飾娥媚之術,比較從前,又大進步。髻的樣式,連前所發明。取其佳者,名曰十髻,即:
鳳髻(周文王時) 近香髻(秦始皇時) 飛仙髻(漢武帝時)同心髻(漢元帝時) 墮馬髻(梁冀妻) 靈蛇髻(魏甄后) 芙蓉髻(晉惠帝時) 坐愁髻(隋煬帝時) 反綰樂游髻(唐高祖時) 鬧掃妝髻(唐貞元時)
畫眉的式樣,至五代時,也湊成十種,是為十眉:
(一)開元御愛眉 (二)小山眉 (三)五嶽眉 (四)三峰眉(五)垂珠眉 (六)月棱眉(一名卻月) (七)分梢眉 (八)涵姻眉 (九)拂雲眉(一名橫煙) (十)倒暈眉
所以後來東坡詩有「成都畫眉開十眉,橫煙卻月奇新奇」之句。唐末點唇名樣亦極多,如:
胭脂暈品 石榴嬌 大紅春 小紅春 嫩吳香 半邊嬌 萬金紅 聖檀心 露珠兒 內家圓 天宮巧 恪兒殷 淡紅心 猩猩暈 小朱龍 格雙唐 眉花奴
陸龜蒙有《紀錦裙》一文,述一古錦極華麗,不知是否實有其事。即使不是實有,龜蒙當時既作此文,已有這種侈麗的思想,或者當時衣裙實有很華彩的,不過不若所紀之甚。龜蒙文曰:
……李君乃出古錦裙一幅示余。長四尺,下廣上狹,下闊六寸,上減三寸半,皆周尺如直。其前則左右鶴二,勢若飛起,率曲折一脛,口中銜荸韉輩。左右鸚鵡,聳肩舒尾,數與鶴相等。二禽大小不類,而隔以花卉,均布無餘地。界道四向,五色間雜道上,累細鈿點綴其中。微雲瑣結,牙以相帶,有若駁霞殘虹,流煙墮霧。春草夾徑,遠山截空,壞牆古苔,石泓秋水,印丹浸漏,粉蝶塗染。盩縮環佩,雲隱涯岸,濃澹霏拂,靄抑冥密,始如不可辨別,及諦視之,條段斬絕,分書一一有去處。非繡非繪,縝緻柔美,又不可狀也。里用繒采,下制線尚如舊,兩旁皆解散,蓋坼滅露落,僅存此故耳。縱非齊梁物,亦不下三百年矣!
如他所說,不是六朝的東西,便是唐初,如實有此物,則其繁麗,可增極點了。
妝飾之盛,進步至此,媚惑男性的程度,自然也頗有可觀。隋丁六娘之《十索曲》,艷麗之至,可作女性娥媚的代表,今錄其五:
裙裁孔雀羅,紅綠相參對;映以蛟龍錦,分明奇可愛。——粗細君自知,從郎索衣帶。
為性愛風光,生憎良夜促;曼眼腕中嬌,相看無厭足。——歡情不奈眠,從郎索花燭。
君言花勝人,人今去花近,寄語落花風,莫吹花落盡。——欲作勝花嬌,從郎索紅粉。
二八好容顏,非意得相關,逢桑欲采折,尋枝倒嫩攀。——欲呈纖縴手,從郎索指環。
含嬌不自轉,送眼勞相望,無那關情伴,共入同心帳。——欲防人眼多,從郎索錦幛。
男女兩性,原是互相媚惑,互相吸引的,但女性從來被動的多,像這位詩人的口吻,隋唐已前,絕不曾有。薛馧《贈鄭女郎》詩一首,也可見出女性媚惑男性的心理,她的詩道:
艷陽灼灼河洛神,珠簾繡戶青樓春。能彈箜篌弄纖指,愁殺門前少年子。笑開一面紅粉妝,東園幾樹桃花死。朝理曲,暮理曲,獨坐窗前一片玉。行也嬌,坐也嬌,見之令人魂魄銷。堂前錦褥紅地爐,綠沈香榼傾屠蘇。解佩時時歇歌管,芙蓉帳里蘭麝滿。晚起羅衣香不斷,滅燭每嫌秋夜短。
晉代女子脫落逸散的風氣,這時完全改變了。
六 婚姻的佳話
婚姻原以合兩姓之好,表面似乎全是人為的,有意的,而按之實際,每有欲求不得,不求反得者,遂使人有因緣天定的迷信。什麼「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什麼「千里姻緣一線牽」,這些話發生都恐甚晚;至於「天作之合」那早就有了。因為有天定的迷信,遂發生很多的佳話,或是固意造作,或是訛傳失真,雖不可辨,但唐代發生的可最多。唐代以後,簡捷可以說不再有新的發生,唐代以前,只有晉時有兩個故事,是與唐代的故事,並為佳話,傳於口碑的。
晉代的故事,一個是「東床坦腹」。郄鑒使門生求婿於王導,導令就東廂偏觀子弟,門生歸謂郄鑒曰:「王氏諸少並佳,——然聞信至,或自矜持,惟一人在東床坦腹食,獨若不聞。」鑒曰:「正此佳婿耶。」一問,原是王羲之,遂結婚姻。另一故事是冰下人語。索明術數,令狐策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曰,「冰上人與冰下人語,為陽語陰,媒介事也;當為人作媒,冰泮婚成。」時適太守田豹求張公征女,使策為媒,仲春成婚。後世稱媒人為冰人,便原於這個故典。
唐代姻緣天定的故事,無非都是說明「欲成不成,不欲成反得成」的,自有了這些故事,人們格外把婚姻的事,委諸天命,不大固執了。在婦人的心裡,自然格外是樂天安命,她們自己的婚姻,她們一向就不能參加意見的,有了這些故事,不免更使安然就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皆有定數。所以,這些故事是使婦女們的生活,更倇俛更馴服的,影響實在很大,值得我們一說。李復言《續玄怪錄》載「盧生」一條云:
私農令之女既笄,適盧生。卜吉之日,女巫有來者。李氏之母問曰,「小女今夕適人。盧郎常來,巫當屢見,其人官祿厚薄?」巫者曰,「所言盧郎,非長髯者乎?」曰「然。」——「然則非夫人之子婿也!夫人之婿,中形而白,且無須也。」夫人驚曰,「吾之女今夕適人得乎?」巫曰「得」。夫人曰,「既得適人,又何以雲非盧郎乎?」曰:「不知其由;盧則終非夫人子婿也。」
俄而盧納采,夫人怒巫而示之,巫曰:「事在今夕,安敢妄言。」其家大怒,共唾而逐之。及盧乘軒車來,展親迎之禮。賓主禮具,解佩約花,盧生忽驚而奔出,乘馬而遁。眾賓追之不返。主人素負氣,不勝其憤,且恃其女之容,邀客皆入,呼女出拜,其貌之麗,天下罕敵。指之曰,此女豈驚人者耶?今而不出,人其以為獸形也。眾人莫不憤嘆。
主人曰,「此女已奉見,賓客中有能聘者,願赴今夕。」時鄭某官萊,為盧之儐,在坐起拜曰:「願事門館。」於是奉書擇相,登車成禮。巫言之貌宛然,乃知巫之有知也。
後數年,鄭仕於京,逢盧,問其事,盧曰:「兩眼赤,且大如朱盞,牙長數寸,出口之兩角,得無驚奔乎?」鄭素與盧相善,驟出其妻以示之。盧大慚而退。
——乃知結縭之親,命固前定不可苟而求之也。
又「定婚店」一條云:
杜陵韋固,少孤,思早娶婦,多歧,求婚不成。
貞觀二年,將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馬潘昉女為議者。來旦,期於店西龍興寺門,固以求之意切,且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於階上,向月檢書。覘之,不識其字。固問曰:「老父所尋者何書?固少小苦學,字書無不識者,西國梵文,亦能讀之,唯此書目所未覿;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間書,君何得見?」固曰:「然則何書也?」曰:「幽冥之書。」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當來也。凡幽吏皆主生人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則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牘耳。」固喜曰:「固少孤,嘗願早娶,以廣後嗣,爾來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與議潘司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婦適三歲矣;年十七,當入君門。」因問囊中何物,曰「赤繩子耳,以系夫婦之足。及其坐,則潛用相系,雖仇敵之家,貴賤懸隔,天涯從官,吳楚異鄉,此繩一系,終不可逭。君之腳已繫於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為?」曰「此店北賣菜家嫗女耳。」固曰:「可見乎?」曰:「嫗嘗抱之來,賣菜於是,能隨我行,當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書揭囊而行,固隨之,入米市。有老嫗抱三歲女來,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殺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當食大祿,因子而食邑,庸可殺乎?」老人遂隱。
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幹事,能為我殺彼女,賜汝萬錢。」奴曰:「諾。」明日,袖刀入菜肆中,於眾中刺之而走,一市紛擾,奔走獲免。問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間。」
爾後求婚,終不遂。
又十四年,以父蔭參相州軍。刺史王泰,俾攝司戶掾,專鞫獄,以為能,因妻以女。年可十六七,容色華麗,固稱愜之極。然其眉間常貼一花鈿,雖沐浴閒處,未嘗暫去。歲余,固逼問之,妻潛然曰:「妾郡守之猶子也,非其女也。疇昔父曾宰宋城,終其官時,妾在襁褓。母兄次歿,唯一莊在宋城南,與乳母陳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給朝夕。陳氏憐小,不忍暫棄。三歲時,抱行市中,為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間,叔從事盧龍,遂得在左右,以為女嫁君耳。」固曰:「陳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盡言之。相敬愈極,後生男鯤,為雁門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陰騭之定,不可變也。
宋城宰聞之,題其店曰定媒店。
後世稱媒人曰「月老」,稱定婚男女為「赤繩所系」,都淵源於這個故事。傳至五代,遂變為范資《玉堂閒話》中之「灌園嬰女」,可見其流衍之廣,惟已不若「定婚店」之詳盡周至鍾輅《前定錄》「武殷」一條,載武殷已定婚鄭氏,而鄭氏嫁郭紹,後娶韋氏不數月而卒,中間有一勾龍生善相人,已前知此事,事前曾詳為武殷述之,後竟一一如其言,足見姻緣之有命定。薛用弱《集異記》「裴越客」一條,載張鎬許女裴越客,將迎娶,而鎬貶官遷去,遂改期次年春季。至期,越客果束裝往,鎬知其將至,設家宴於花園以慶,其女忽為虎所銜去,舉家號哭,莫知所為。是夜越客方宿於水次板屋,見有猛虎負一物至,共闞喝之,並大擊板屋及物,其虎徐行去,所留物乃一美女,衣服雖破碎,身膚無少損,越客深以為異,遂載舟前進。次日便聞張尚書次女昨夜遊園為虎所食,始知即是己妻。既見張鎬,悲不勝喜,遂使合卺。失女之日,即他們約定的喜期,因虎的幫助,才未誤時。故此後黔峽,往往建立「虎媒祠」。這段虎媒的故事,只是寫虎助人不失佳期,也可見姻緣天合,動物都來幫忙,不是全憑人意的。還有一個故事說婚姻已許定,而又改變,賴虎的幫忙,卻仍合其原議,比較裴越客一條更覺天定姻緣之可不以人意更變。皇甫氏《原化記》有「中朝子」一條云:
有一中朝子弟,性頗落拓;少孤,依於外家。外家居在亳州永城界,有莊。舅氏一女,甚有才色,此子求娶焉。舅曰:「汝且勵志求名,名成,吾不違汝。」此子遂發憤篤學,榮名京邑。白於舅曰:「請三年以女見待,如違此期,任別適人。」舅許之。
此子入京,四年未歸,乃別求女婿。行有日矣,——而生亦已成名歸去舅莊六七十里,夜宿,時暑熱,此子從舟中起,登岸而望。去舟半里余,有一空屋,遂領一奴,持刀棒居宿焉。此乃一廢佛屋,土榻尚存,此子遂寢焉。奴人於地,持刀棒衛之。忽覺榻下有物動聲,謂是蟲鼠,亦無所疑。夜終三更,月漸明,忽一虎背負一物,擲於門外草內。將欲入屋,此人遂持刀棒叫呼,便驚走。呼舟人持火來照,草間所墮。乃一女,妝梳至華,但所著,故衣耳,亦無所損傷。熟視之,乃其舅妹也,許嫁之者。為虎驚,語猶未得,遂扶入屋。又照其榻後,有虎子數頭,皆殺之。扶女卻歸舟中。
明日至舅莊,遙聞哭聲,此子遂維舟莊外百餘步。入莊先慰問凶故。舅曰:「吾以汝來過期,許嫁此女於人,吉期本在昨夜。一更後,因如廁,為虎所搏,求屍不得。」生乃白其事,舅聞悲喜驚嘆,遂以女嫁此生也。
《續玄怪錄》「盧造」一條,也是與此相類的事。像「定婚店」一類的故事,最初自然不免是故意造作,至於「虎媒」的故事,其先或者真有過這麼回事,輾轉訛傳,遂似乎鑿鑿有據了。然不論其為造作或實有,影響於婦女生活,總是很大。
除了上面所說,唐代還有兩個擇婚佳話,一是雀屏中選的事,一與紅線牽絲的事。雀屏中選的事,據說竇毅為女選婿,畫二孔雀為屏,令求婚者射之,陰約中目則與以女。唐高祖射中雙目,遂得娶之。後來杜子美詩就有「屏開金孔雀,褥隱繡芙蓉」之句,足見是唐代時已成為佳話流傳了。紅線牽絲的事,據《開元天寶遺事》所載云:
郭元振少時美風姿,有才藝,宰相張嘉貞欲納為婿。元振曰:「知公門下有五女,未知孰陋,事不可倉卒,更待試之。」張曰:「吾女各有姿色,惟不知誰是匹偶。以子風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令五女各持一絲幔前,使子取便牽之,得者為婿。」元振欣然從命。遂牽一紅絲線,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後果隨夫貴達也。
就這兩事看來,唐人的風雅,也不減於晉代。
七 班昭以後的聖人
後漢班昭做了一本《女誡》,使女子生活,壓抑益重,在第三章里,既然說過。自從班昭至今,六七百年,中間未出什么女聖女賢,故於女教方面,並未加重什麼擔負。唐太宗長孫皇后曾作《女則》三十卷,謂采自古婦人得失,用以垂範後世的。此書產生在民國紀元前一二八〇年左右,太宗曾以頒行於世,惟今日未見,早許散失了。
其後陳邈妻鄭氏,作《女孝經》十八章:(一)開宗明義、(二)后妃、(三)夫人、(四)邦君、(五)庶人、(六)事舅姑、(七)三才、(八)孝治、(九)賢明、(十)紀德行、(十一)五刑、(十二)廣要道、(十三)廣守信、(十四)廣揚名、(十五)諫諍、(十六)胎教、(十七)母儀、(十八)舉惡。作曹大家與諸女答問口氣,叶韻,易讀。據說其侄女為永王妃,恐未嫻詩禮,作此以獻,以誡其為婦之道。自云:「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聞也。妾不敢自專,因以曹大家為主;雖不足藏之岩石,亦可以少補閨庭。」這本書直傳至今,影響亦甚大。
可是唐代最重要的一本女教的書,卻是《女論語》。
宋廷棻有五個女兒,若華(《新唐書》作若莘)、若昭、若倫、若憲、若荀,皆警慧善屬文,秉性素潔,鄙薰澤靚妝,不願嫁人,欲以學名家。若華著《女論語》,若昭申釋之。貞元中,盧龍節度使李抱貞表其才。德宗召入禁中,試文章,論經史,俱稱旨。帝每與群臣賡和,五女皆預其間,屢蒙賞賚,後遂皆為德宗所恩幸。獨若昭不希上寵,乃不以妾侍命之,稱為女學士,拜內職尚宮,使教諸皇子公主,號曰宮師;《女論語》得她的幫助很多。《女論語》的宗旨,從他的序里可以看出,序云:
大家曰:妾乃賢人之妻,名家之女。四德粗全,亦通書史。因輟女工,閒觀文字。九烈可嘉,三貞可慕。懼夫後人,不能追步。乃撰一書,名為《論語》。敬戒相承,教訓女子。若依斯言,是為賢婦罔俾前人,獨美千古。
全書十二章,(一)立身、(二)學作、(三)學禮、(四)早起、(五)事父母、(六)事舅姑、(七)事夫、(八)訓男女、(九)營家、(十)待客、(十一)和柔、(十二)守節。四字一句,叶韻,很多用白話的地方,所以流行極遠,極遍。從貞元至今,有一千一百多年了。論到此書內容,自然也不外「貞節柔順」四個大字,可是他的節目,比班昭《女誡》就詳盡切實得多了。《立身章》說:
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行莫回頭;語莫掀唇;坐莫動膝;立莫搖裙;喜莫大笑;怒莫高聲。內外各處,男女異群;莫窺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窺必藏形。男非眷屬,莫與通名;女非善淑,莫與相親。立身端正,方可為人。
她在這裡明明白白的主張女子應當羞羞怯怯藏藏掩掩的態度。她認為這才是女子立身之道,班昭並沒有這樣主張過。班昭只說:「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陝輸,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女誡·專心章》)何嘗就要「出必掩面,窺必藏形」呢?《女論語·事夫章》說:
女子出嫁,夫主為親。前生緣分,今世婚姻。(這在當時已成流行語,所以產了那些佳話。)將夫比天,其義匪輕。夫剛妻柔,恩愛相因。居家相待,敬重如賓;夫有言語,側耳詳聽;夫有惡事,勸諫諄諄:莫學愚婦,惹禍臨身。夫若出外,須記途程,黃昏未返,瞻望思尋;停燈溫飯,等候敲門:莫學懶婦,先自安身。夫如有病,終日勞心,多方問藥,遍處求神;百般治療,願得長生:莫學蠢婦,全不憂心。夫若發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讓,忍氣吞聲:莫學潑婦,斗鬧頻頻。粗絲細葛,熨貼縫紉;莫教寒冷,凍損夫身。家常茶飯。供待殷勤;莫教饑渴,瘦瘠苦辛,同甘同苦,同富同貧,死同棺槨,生共衣衾。能依此語,和樂瑟琴;如此之女,賢德聲聞。
這樣的瑣碎,也是《女誡》里沒有的,因為他們近世的淺顯的言語,所以影響於後世更大。《守節章》勸人守節,說:
夫婦結髮,義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傾,三年重服,守志堅心。保持家業,整頓墳塋。殷勤訓後,存歿光榮。
班昭只說「婦無二適之文」,這卻正式提出守節的話,也是時俗進步使然。《女論語》的作者,總算是班昭以後的第一個女聖人了。
唐代教女的項目,李義山《雜纂》載有十則:一、習女工,二、議論酒食,三、溫良恭儉,四、修飾容儀,五、學書學算,六、小心軟語,七、閨房貞潔,八、不唱詞曲,九、聞事不傳,十、善事尊長,(明人所作《珊瑚網》教女九則,無「溫良恭儉」、「修飾容儀」,增「戒懶」一條。)《女論語》對於女教的主張,大體與此仿佛。《學作章》是講「習女工」的。《學禮章》是講「溫良恭儉」、「修飾容儀」的。《早起章》是講「議論酒食」的。《事父母章》與《事舅姑章》是講「善事尊長」的《立身章》與《守節章》是講「閨房貞潔」的。其餘各事,有《訓男女章》及《和柔章》差不多都曾說到。《訓男女章》說訓女道:
女處閨門,少令出戶:喚來便來,喚去便去;稍有不從,當加叱怒。朝暮訓誨,各勤事務;掃地燒香,紉麻緝苧。若在人前,修她禮數;遞獻茶湯,從容退步。莫縱驕痴,恐她啼怒;莫縱跳梁,恐她輕侮;莫縱歌詞。恐她淫污;莫縱遊行,恐她惡事。
又《和柔章》有云:
東鄰西舍,禮數周全,往來動問,款曲盤旋,一茶一水,笑語忻然。當說則說,當行則行,間是間非,不入我門。
由上面參看起來,唐代的女子教育,已可想見一般。不過《女論語》中並未提及「學書學算」的事,可是她也無反對學書的話。《女論語》很多針刺時病的話,所以常用「算學……」的語句,既未主張或反對學書,足見學書一事在當時尚無問題,不好亦不壞,足見「女子無才即是德」的話,唐代尚沒有產生。
八 貞節觀念的淡薄
實際的貞節觀念,唐時尚不甚注重,故公主再嫁者,達二十三人,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肅宗女一。三嫁者四人,高宗女一,中宗女一,元宗女一,肅宗女一。俱詳《新唐書·公主傳》。公主再嫁,還可說是挾其勢位,不足為怪。韓愈的女兒,曾先適李氏,後嫁樊宗懿,足見讀書人家也不禁止再嫁。至於楊志堅妻之請離,則更表示社會有離婚改嫁的習俗了。《雲溪友議》載此事云:
顏魯公為臨川內史,澆風莫競,文教大行,康樂以來,用為嘉譽也。有楊志堅者,嗜學而居貧,鄉人未之知也;山妻厭其藿不足,索書求離。志堅以詩送之曰:「平生志業在琴詩,頭上如今有二絲;漁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荊任意撩新鬢,鸞鏡從她畫別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其妻持詩詣州,請公牒以求別適。魯公按其妻曰:「楊志堅素為儒學,遍覽九經,篇詠之間,風騷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離心。王歡之廩既虛,豈遵黃卷;朱叟之妻必去,寧見錦衣。污辱鄉閭,敗傷風俗,若無褒貶,僥倖甚多。阿王決二十後,任改嫁;楊志堅秀才,贈布絹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隨軍:——仍今遠近知悉。」江左十餘年來,莫有敢棄其夫者。
此事若發生在宋明以後,決不會真判其離,以後我們會講到的。且既雲;「十餘年來,莫有敢棄其夫者」,則唐代離婚的事,一定很多。這講的是社會上普通人,是庶人。
獨孤郁娶相國權文公之女,以得佳婿,至使天子動色相羨,其實還是寡婦。楊貴妃是壽王瑁之妃,是玄宗的媳婦,後竟寵之為貴妃。這不但不重貞節,亦且廢棄禮教了。
貞節問題與妾媵無干,那是不用談的;不過因為男子妒性的關係,做妾的也不能不守貞節。《隋唐佳話》載隋時一個故事,說:
李德林為內史令,與楊素共執隋政。素功臣豪侈,後房婦女,錦衣玉食千人。德林子百樂夜入其室,則其寵妾所召也。素俱執為庭,將斬之。百藥年未二十,儀神雋秀,素意惜之,曰:「聞汝善為文,可作詩自敘,稱吾意當免汝死。」後解縛授以紙筆,立就,素覽之欣然,以妾與之,並資從數十萬。
妾也要守貞;然也不過所有物之保護權的意思,終究是可以給人的。所以嚴續可以拿歌妓與唐高的犀帶作呼盧時的賭品,賭輸後,乃酌酒令美人歌一曲而別,以為風流快事。(見朱揆《釵小志》)做姬妾的,更談不到貞節了。
婦人之守節,本是很不平等的事,白居易《婦人苦》說:
蟬鬢加意梳,蛾眉用心掃,幾度曉妝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輕偕老;惆悵去年來,心知未能道。今朝一開口,語少意何深,願引他時事,移君此日心:人言夫婦親,義合如一身,及至生死際,何曾苦樂均。婦人一喪夫,終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風吹折,一折不重生,枯身猶抱節。男兒若喪婦,能不暫傷情;應似門前柳,逢春易發榮,風吹一枝折,還有一枝生。為君委曲言,願君再三聽;須知婦人苦,從此莫相輕。
這首詩里明明說丈夫死後婦人之要守節。然我們記得,貞節的問題在兩漢時便已成立,至今七八百年,行之自已甚遠。現在說唐代貞節觀念很淡薄,並不是個個婦人夫死都要改嫁,不過社會上不禁止改嫁,不逼令守節罷了。白居易認此是婦人苦的一個重要原因,一方面固然是求做丈夫的了解,一方面也正有認守節為不平的意思,殊不知貞節問題,就是由於不平等而成立的,如果兩性平等,又到沒有什麼貞節問題了。
婦人的苦處,不僅在守節,色衰愛弛而被棄,亦是最難堪的。孟郊《古妾命薄》云:
不惜十指弦,為君千萬彈;常恐新聲至,坐使故聲殘。棄置今日悲,即是昨日歡。將新變故易,持故為新難。青山有蘼蕪,淚葉長不干;空令後代人,采掇幽思攢。
唐代詩人為此事鳴不平的,還很多。所以有這種現象,不用說,自然是因為女子沒有人格不能獨立的原故。
九 奇妒的故事
妒的發達,以晉及南北朝為最盛,前已說過;惟唐及五代,卻有幾個很奇的妒的故事,像隋獨孤後以高熲愛妾生子遂憎而殺之,又不算怎樣特別了。《耳目記》載一條云:
唐宜城公主駙馬裴巽,有外寵一人,公主譴人執之,截其耳鼻,剝其陰皮,附駙馬面上,並截其發,令廳上判事集僚吏共觀之。
這樣的怪事,若以小說家的口吻道來,真所謂「妙絕千古了」。又《王氏記聞》有一條云:
蜀有功臣忘其名,其妻妒忌,家畜妓樂甚多,居常即隔絕之,或宴飲即使隔簾幕奏樂,某未嘗見也。其妻左右常令老丑者侍之;某嘗獨處,更無侍者,而居第器服甚盛。後,妻病甚,語其夫曰:「我死,若近婢妾,當立取之。」及屬壙,某乃召諸姬,日夜酣飲為樂,有掌衣婢尤屬意,即幸之。方寢息,忽有聲如霹靂,帷帳皆裂,某因驚成疾而死。
又有一條云:
蜀吳宗文以功勳繼領名郡,少年富貴,其家姬仆樂妓十餘輩皆其精選也。其妻妒,每怏怏不愜其意。一日鼓動趨朝,已行數坊,忽報雲放朝,遂密戒從者,潛入遍幸之,至十數輩,遂據腹而卒。
韓琬《御史台記》載任瓌怕婦的理由,更有意思,云:
唐管國公任瓌酷怕妻。太宗以功賜二侍子,瓌拜謝,不敢以歸。太宗召其妻,賜酒謂之曰:「婦人妒忌,合當七出,若能改行無妒,則無飲此酒;不爾,可飲之。」曰:「妾不能改妒,請飲酒。」遂飲之。比醉歸,與其家共死訣,其實非鴆也。(後人謂太宗賜任瓌妻飲的,是醋,不是酒,「吃醋」之說出此。)
既不死,他日,杜正倫譏弄瓌,瓌曰:「婦當怕者三:初娶之時。端居若菩薩;豈有人不怕菩薩耶?既長生男女如養大蟲;豈有人不怕大蟲耶?年老面皺,如鳩盤荼鬼;豈有人不怕鬼耶?以此怕婦,亦何怪焉!」聞者歡喜。
兩性的關係不平等,使彼此常在敵視中,不知包藏了多少痛苦,像這一類的故事,總算是最好的表征。於義方作《黑心符》,極言婦人之兇險,妻已甚,重婚更甚,告誡子孫,慎謹御妻,勿為所害,末段云:
吾年六十,目見耳聞,不可算數。今訓汝等,有妻固所不免,當待之如賓客,防之如盜賊。以德易色,修已率下,妻既正子孫敢不正乎?萬一不幸,中道鼓盆,巾櫛付之侍婢,鹽米畀之諸子,日授方略,坐享宴安。又或無嗣孤單,則宜歸老弟侄,以心與之;孰敢不盡。若更重婚續娶,定見敗身殞家。至時親友不欲言,子孫不敢諫,兼已惑已誤,難信難處;豈知吾熟諳而預言之。龜鑑在前,無復縷縷。
這一段話,很是傷痛,他一定經歷過不少的痛苦。不讓女子有對等人格,役使她,奴隸她,她那高壓下的反抗,斷不能是轟烈的獅吼,而只能是難堪的螫刺,也是歷史上必然有的。上一章所說《顏氏家訓》對於後娶的觀念,及這兩章妒的現象,都不是女子天性惡劣之故,而是被摧殘的女性所演,我們須得辨明。
十 纏足的起始
纏足何時所起,說者紛紛。前人所考,有詳有略,且有根據偽書,誤解古義的。據我看來,纏足起於南唐,殊無足疑。南唐李後主有宮嬪窅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這實是後世纏足之起源!
五代以前沒有纏足,何以見得呢?
《周禮》有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鳥、黑鳥,赤、黃,青勾,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功屨、命屨、散屨:可見男女之屨,同一形制。曹植賦有云:「踐遠遊之文屨。」謝靈運有云:「臨流濯素足。」李白詩有云:「一雙金齒屐,兩足白如霜。」都是從前不纏足的明證。
五代以前,雖然沒有纏足,但婦人的腳,不一定很大。婦人行步,以舒遲為貴,古代已然。《詩經》:「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舒就是遲,窈糾是行步舒遲的姿態。張平子《南都賦》:「羅襪躡蹀而容與;」焦仲卿詩:「足下躡絲履,纖纖作細步。」婦人走路,如果急率鹵莽,不但不美,反要失禮的。既以緩行為貴,則兩足稍加約束,或是有的。不過不像後世一定要他骨頭折、腳背弓,那樣死纏啊。即如民國以前,做母親的不願男孩子腳太野大,在小時也要約束的。或竟裹纏,但與女子纏足,便不相同。
既然如此,所以古樂府《雙行纏》詩有云:「新羅繡白,足趺如春妍。」雖然是纏,卻要「趺如春妍」,不說「尖如春筍」,就可證古人雖重腳小,然不似後世之偏枉。所以白居易《上陽人》詩,有「小頭鞋履窄衣裳」之句,韓偓詩有「六寸圓膚光緻緻」皆極言其小,但終未言其弓。南齊東昏侯作金蓮花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並非說她的腳就是金蓮。
婦人纏足,便不能穿襪,而只能以裹腳布層層裹之,古時婦人卻穿襪,這也可作不纏足的反證。郭若虛《圖畫見聞記》說唐代宗令宮人穿紅錦靿靴。楊太真死於馬嵬,有媼得其錦袎襪一隻,觀者百錢。(從余懷說)。袁枚謂「觀者人一錢」。李白《越女詩》雲;「屐上足如霜,不著鴉頭襪。」曹植云:「凌波微少,羅襪生塵。」李後主詞:「劃襪下香階:手提金縷鞋。」古時襪有底,(和現在的底當然不同,)所以不穿鞋也能行。
《花間集》有「慢移弓底繡羅鞋」之句,《丹鉛總錄》即指以為纏足不始於五代。俞正燮辯謂弓鞋非即裹腳,云:「所謂鞋弓襪一鉤者,如今靸鞋包底,(其)尖向上弓曲,故鞵弓言弓底;謂底如弓向上,襪亦似鉤矣。」此語而信,則聚訟可以立解。袁枚又謂從前的弓鞋是舞靴。根據《宋史》「韓維為穎王記室,侍王坐,有以弓鞋進者,維曰,王安用此舞靴?」和俞正燮的話合起來,我們可以決定,五代以前的弓鞋和以後的弓鞋是不同的?用法不同,形式也不同。從前是用之於舞的,不拘男女;以後是用來美觀的,專用於女子。從前的底尖向上弓,後來的底中弓起,合於腳骨之裹折者。主張纏足不始於五代的人,又常引《雜事秘辛》為言,但《雜事秘辛》原是偽書,出在五代以後,自不得藉為證據。
自五代起始纏足後,北宋徐積《詠蔡家婦》,就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之句。陸放翁《老學庵筆記》雲,「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錯到底。」《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名快上馬。」蘇軾《菩薩蠻》云: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臨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足見到了宋時,人都以腳小為好看,盛行纏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