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生活史 ·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的婦女生活

——民國紀元前一六九二—一三二四年 一 概論 魏晉南北朝三百幾十年間,戰亂相尋,幾無寧歲,婦女生活,多被蹂躪。但因為紛亂的原故,遂不暇作儒術的提倡,壓迫既小,反動易張。所以一方面妓妾聲伎最盛,一方面婦人妒忌特別發達。婦人妒忌,是一種對於男子的抗爭,可也就是很可憐的抗爭了。婦女因為寄生在男子勢力之下,不能對等的抗衡,便出之以嫉妒。嫉妒固然不是好事,有時止是無意識的表現,然而是值得同情的。到是妓妾聲伎之盛,養成後世褻玩女子的態度,是這時代頂不好的事。 二 婚姻重門第及其流弊 魏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取人,為中正者,分別高下,任意尊卑,惟計門閥官資,故致當時有「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之誚。世族既尊,常恐其品望為寒門所奪,遂高自矜貴,而抑寒門。世族為士,平民為庶,士族又有舊門次門後門勛門之類,界限嚴格。防守階級的唯一辦法,自然只有不通婚姻。士人不幸與庶族通婚,則群以為恥。而方庶族面,則以一旦偕偶士族為榮幸。即士家坐罪沒官之婦女,寒門亦覺難得。東晉如此,南北朝時更甚。齊王源嫁女富陽滿氏,沈約奏彈王源,文載《昭明文選》。沈約說: 滿氏姓族,士庶莫辨;……王滿連姻,實駭物聽。 又說: 高門降衡,雖自己作;蔑祖辱親,於事為甚。此風弗剪,其源遂開;點世塵家,將被比屋。宜置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已污之族,永愧於昔辰,方媾之黨,革心於來日。 於是他主張: 請以見事免源所居官,禁錮終身,輒下禁止視事如故。 煞尾還說: 源官品應黃紙,臣輒奉白簡以聞。 婚嫁原是人家家事,卻受別人的干涉,竟要「置以明科,黜之流伍」,當時階級的嚴格,可想見了。 北朝婚姻嚴視階級更甚。北魏和平四年(民國前一四四九)詔「皇族師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見《魏書·高宗本紀》)太和二年(民國前一四三四)又詔「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得與非類婚偶」。(見《高祖本紀》) 魏以九品中正取人,固然是造成門閥的原因,相習成風,遂至如此。但尚有一個原因,使嚴限婚姻階級的,便是北魏詔中所說的「皇族」了。東晉以後,五胡云擾,血統混亂,為標異種族起見,亦不得不嚴加辨別。 婚姻重門第,流弊很多,約略說來,如: 一、失時 為標榜門第起見,嫁女娶媳,富者固尚奢侈,貧家亦極鋪張,世族人家,尤不能甘菲薄,然以經濟困難之故,嫁娶每多失時。北魏孝文,曾詔禁止,太和二十年(民國前一四一六)更詔男女失時者,如仲春奔會之禮會合之也沒有怎樣幫助,所以北周建德三年(民國前一三三八)又有詔雲; 自今以後,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鰥寡,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 梁武帝大同五年(民國前一三七三)以七事禱雨,第六事是(命會男女恤怨曠。)凡此皆有失時者之證。然六朝有「拜時」之說,頗可救失時之弊,其禮以紗藏女首,送往夫家,而後撥之,因拜舅姑,便成婦道,無六禮,不合卺。袁子才謂為東漢以後權宜之制,今人養媳,頗類於此。 二、早婚 早婚的習慣,或謂是胡俗所染,但嚴重門第,也有關係。重門第固可使嫁娶失時,那門第相當而不為經濟所困的,反可促之早婚。即如北周的詔語,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便應婚嫁;也可見當時的風尚。北魏獻文帝讓位時,年僅十七,而孝文已五歲。北齊殺王族高儼時,年才十四,已有遺腹子五人。指腹為婚,亦起此時。梁韋放與吳郡張率,皆有側室懷孕,因指腹為婚姻。當時此例甚多,故多悔恨之事。 三、劫婚 門第既嚴,往往有一方求婚,一方不與之弊,故劫婚的風俗,見於此時。北齊高乾求婚於博陵盧氏,門第懸絕,不能如願,乾與弟昂往劫取之。這種風氣,或說古已有之,不過發見於此時,並且直傳至今日。 四、溺女 因為婚嫁奢侈,貧人遂不願養女。《顏氏家訓》說: 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雲,「盜不過五女之門。」女之為累,亦已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於天乎? 五、婚嫁論財 既重門第,婚禮便爭多較少,由婚禮爭多,一變而愈重門第;因為門第高的人家,或者富有,而寒門則不容易有富者。所以婚嫁重門第與重財,幾乎互為因果。《顏氏家訓》說:「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又說:「世有痴人,不識仁義,不知富貴並由天命,為子娶婦,恨其生資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虵虺其性,毒口加誣,不識忌諱,罵辱婦之父母,卻雲教以婦道。……」這種情形,直傳至今,舅姑每以婦家寒微或奩資太少之故,恨毒終身,時加虐待。或婦因門第甚高,奩資甚厚之故,傲慢無禮。都是從六朝就有的惡習了。 除上述五種外,還有婚嫁不論行輩,及教女嫉妒等等,都與嚴重門第有關係。 三 聲伎之盛 三國魏時,倡妓業已通行,邯鄲淳《笑林》載「某甲」一條,寫某甲為霸府佐,尚不解聲樂;妓人奏曲贊己,己亦不知:後作主人宴客,召妓具曲,誤以藥方當曲牌。如此說來。一個做官的若不懂聲樂,就不免為人所笑了。倡妓若不通行,何至如此。 東晉天下已亂,特殊的權貴,此倒彼繼。很多一旦富貴的人,這些人因為從前艱苦的原故,特別縱情聲伎,窮極淫侈,社會上亦無人敢問;聲伎之盛,乃為古代與兩漢所未見。家裡養許多美女,也不是妾,也不是婢,後人稱之為「家妓」。如王愷、石崇豪侈相尚,愷置酒時,女伎吹笛小失聲韻,便驅殺之。又使美人行酒,客飲不盡,便殺美人。石崇愛妾數十人,常屑沉香末布象床上,使妾踐之,無跡者賜珍珠百琲,有跡者即節其飲食令體輕。(上均見《晉書》各本傳)崇家廁中,設絳紗帳大床,茵蓐甚麗,令兩婢守之,入廁時,兩婢進錦香囊。(見《裴子語林》)王嘉《拾遺記》有「石崇婢翾風」一條云: 石氏侍人美艷者數千人,翾風最以文辭擅愛。……崇常擇美容姿相類者數十人,裝飾衣服,大小一等,使忽視不相分別,常侍於側。使翾風調玉以付工人,為倒龍之佩。縈金為鳳冠之釵,刻玉為倒龍之勢。鑄金像鳳凰之形,結袖繞楹而舞;晝夜相接,謂之常舞。若有所召者,不呼姓名,悉聽佩聲,視釵色,玉聲輕者居前,金色艷者居後。以為行次而進。使數十人各含異香,使行笑而語,則口氣從風而颺。…… 當時之玩弄女子,有如此者。翾風不久也就因年長而寵衰注2。石崇自己後來因妓綠珠之故,激怒孫秀。秀勸趙王倫矯召殺之,一門皆被害。王愷、石崇之外,狎玩女子的人還很多,如: 《晉書·平原王幹傳》——幹前後愛妾死,既殮,輒不釘棺,置後空室中,數日一發視或行淫穢,須其屍壞,乃葬。 《宋書·顏師伯傳》——師伯居權日久,伎妾聲樂盡天下之選。 《宋書·阮佃夫傳》——佃夫執權,妓女數十,藝貌冠絕當時,金玉錦繡之飾,宮掖不逮也。 《宋書·南郡王義宣傳》——義宣多畜嬪媵,後房千餘,尼媼數百,男女三千人,崇飾綺麗,費用殷廣。 《南史·張環傳》——環居室豪富,伎妾盈房,有子十餘人。 《梁書·羊侃傳》——侃性豪侈,善音律,自造採蓮棹歌兩曲,甚有新致。姬妾侍列,窮極奢靡……延陽斐同宴賓客三百餘人,器皆金玉雜寶。奏三部女樂至夕;侍婢百餘人,俱執金花燭。 《梁書·曹景宗傳》——景宗好內,妓妾至數百,窮極錦繡。 《梁書·夏侯夔傳》——夔性奢豪,後房妓妾曳羅谷飾金翠者,亦有數百。 《梁書·魚弘傳》——弘,襄陽人,恣意酣賞,侍妾百餘人,不勝金翠,服玩居馬,皆窮一時之絕。 《魏書·咸陽王禧傳》——禧性矯奢,貪淫財色,姬妾數十,意尚不已。衣被繡綺,車乘鮮麗,猶遠有簡娉,以恣其情。由是昧求貨賂,奴婢數千,田業鹽鐵,偏於遠近。 《魏書·高聰傳》——聰有妓十餘人,有子無子,皆注籍為妾,以悅其情。及病,不欲令他人得,並令燒指吞炭,出家為尼。 《周書·李遷哲傳》——性復華侈,能厚自奉養,妾媵至有數百,男女六十九人。緣漢十餘裡間,第宅相次,姬人有子者分處其中,各有僮僕侍婢奄閽守之。遷哲每鳴笳導從,往來其間,縱酒飲宴,盡平生之樂。 這都是一般人臣的事,不過就正史所載,略舉一二,自然不能詳備,至於南北朝的君主,那新興的還好,亡國的呢,有幾個不是荒淫無度的?如宋廢帝,如齊東昏,如陳後主,他們的荒淫,都是普通歷史上特別著稱的。後魏曹彰以愛妾換馬,女子的價值,曾不如一馬,唯在男性之好否。這樣狎玩女子,蹂躪她的身體和人格,女子的生活,怎得不大事低落?故影響後世甚大。 四 元孝友請置妾 東魏孝靜帝時(民國前一三七八—前一三三六),元孝友奏請委令百官各以品第置妾。元孝友是拓拔譚的曾孫,其兄彧封臨淮王,甚有才學,後以不屈於爾朱氏死,孝友遂襲為臨淮王。明於政理,但善事權勢;後入北齊被害。東魏雖然並沒有置妾的委令,但從他底奏請表里,可看出當時社會背景,一、競尚妒忌,使男子騖於外淫;二、宗法的觀念,益形發達;三、妻的門第高,遂競於妒:這三種也就是他奏請置妾的原因。 諸侯一娶九女之說,在中古時代是毫不對之懷疑的,元孝友乃得根據此說。又據他說,晉已有廣置妻妾之令,「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他說因為這樣—— 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不幸,生逢今世,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 他以為一妻已成習慣,故—— 設令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 若勉強多娶,不但婦人要分門析居,社會亦加駭怪。而且婦人尚妒,男子每甘於屈服—— 凡今之人,通無准節。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 他以為婦人妒忌,是姦淫兆興的原因;因為男子在家既不快樂,便不能不外淫了。他說: 夫妒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他主張: 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妾加捶撻則免所居官。 這是他的提議,至於那無子而又不娶妾的呢?他說: 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末後他說他這種主張的原因,是怎樣為國為家,就是根據宗法組織和門第階級底觀點的,他說: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凶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 又說: 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裔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奏表上後,詔付有司議奏不可,遂未實行。就元孝友的奏表總括說來,見得聲伎之盛是一部分權勢豪富的人幹的事,另有一部分人屈於妒婦,想得妾還不能哩。 五 「妒」性發達的原故與事實 妒是人類的通性,但何以在東晉南北朝時特別發達?其後五代時亦極盛?既是通性,遇著不平,便應激發,遇著壓迫,亦應反抗。可是壓迫的力過大時,它也就不能激發了。中國每當承平的時代,禮教的勢力便會澎漲,禮教認「妒忌」是婦人的惡德,悅夫是婦人的本分,父母告誡諄諄,鄉黨人言嘖嘖,在作女時,已極力訓練其服從,妒的性能,不得萌孽。結婚以後,到處受環境制裁,逼著你容忍馴伏,故雖有可妒,亦不能妒。東晉以後,時勢紛亂,禮教的約束力極小,個性異常發達,妒的性能,遂得在婦女的天賦中復活。(男子也有妒性,但三千年來,男子均極自由,故無由發現其所謂妒。)至於門閥之相高,女子仗其家勢,輕視其夫,和聲伎之盛,也是兩個細因。(人總以為丈夫娶妾,或有外遇,老婆才妒,不知婦妒有並不因丈夫之業已娶妾的。丈夫富貴,其婦恐其娶妾,亦可發生妒意。《韓非子》中有個故事:「衛人有夫婦禱者,而祝曰,使我無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對曰,溢是,子將以買妾。」足見妒意在妻的心裡,不必實有可妒,也可發作。故聲伎之盛,不是婦妒的主因。) 東晉時,謝安深好聲樂,每以妓女相隨,後頗欲立妾,而其妻劉夫人戒視甚嚴。兄子外甥等知公之意,乃共問訊劉夫人,稱《關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諷己,因問:「誰撰此詩?」答雲「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相為爾;若使周姥撰詩,當無此也!」此傳為後世佳話,見《妒婦記》。 《妒婦記》,宋虞通之所撰。宋世公主,莫不嚴妒,明帝疾之,故令通之撰此書。明帝曾賜袁慆妻死,及使人代江作辭婚表,均因恨惡妒忌之故。又宋文帝第六女臨川長公主,適東陽太守王藻,性妒,藻別有所愛,公主讒之於廢帝,遂逮藻,下獄死,主與王氏離婚。明帝朝,主復上表,乞歸王氏,因離婚後再嫁未能,生活孤寂,且在王家,曾留一子,這時欲歸王家,撫育其子。從此可見婦女雖可拿妒忌來抗男子,但因在社會上沒有相等的地位之故,仍然要罹不幸的。臨川公主所上表極悽惻動人,她說: 妾遭隨奇薄,絕於王氏;弘庭囂戾,致此分異。今孤疾煢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鍾,唯在一子。契闊荼炭,特兼憐愍。否泰榮枯,系以為命。實願申其門釁,還為母子。推遷俛,未及自聞。先朝慈愛,鑒妾丹衷;若賜使息徹,歸第宅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尋。今事迫誠切,不顧典憲;敢緣恩燾,觸冒披聞。特乞還身王族,守養弱嗣;雖死之日,實甘於生。 宋明帝時,尚書右丞榮彥遠,以善棋見親。婦妒,傷其面,帝曰,「我為卿治之,何如?」彥遠率爾應曰,「聽聖旨。」其夕遂賜藥殺其妻。劉休妻王氏亦妒,明帝賜休妾打王氏二十杖。令休於宅後開小店,使王氏親賣掃帚皂莢以辱之。梁武帝郄後性妒。或雲鶬鶊為膳療妒,遂令茹之,妒果減半,惟多食則面生斑。懲戒妒婦,不可謂不盡;足見婦女寄生在男子腋下,就連這一點反抗也不能有。不過婦女每有很無意識的妒忌,也足增男子之憤懣。然而這又是無知識的流弊了,怎能專責婦女呢? 沈約《俗說》載一條云: 荀介子為荊州刺史,荀婦大妒,恆在介子齋中,客來便閉屏風。有桓客,時在中兵參軍,來詣荀咨事。論事已訖,為復作余語。桓時年少,殊有恣容,荀婦在屏風裡,便語桓云:「桓參軍,君知作人不?論事已訖,何以不去?」桓狼狽便走。 又有「妒婦津」故事一則,《酉陽雜俎》及他書均見載及,云: 相傳言晉大始中,劉伯玉妻段氏,字明光,性妒忌。伯玉常於妻前誦《洛神賦》,語其妻曰「娶婦得如此,吾無憾焉。」明光曰,「君何以善水神而欲輕我?吾死何愁不為水神?」其夜乃自沉而死。死後七日託夢語伯玉曰,「君本願神,吾今得為神也。」伯玉寤而覺之,遂終身不復渡水。有婦人渡此津者,皆壞衣枉妝然後敢濟,不爾風波暴發;醜婦雖妝飾而渡,其神亦不妒也。婦人渡河無風浪者,以為己丑,不致水神恐;醜婦諱之,無不皆自毀形容以塞嗤笑也。故齊人語曰:「欲求好婦,立在津口;婦立水傍,好醜自彰。」 這只是一個傳說,不必實有其事。即有其事,更不必產生在大始,(大始是晉初元)但既盛傳於唐,至少也須是南北朝流傳下的。妒,原是愛的極致,在平等的兩性關係中,是有相當價值的,但在奴視女性的時代,妒只是一種不得已的可憐的反抗,且只能引起對手方的反感,被目為「惡德。」這也是時代給予的不幸啊。 六 「美」的觀念之進步與修飾 美的觀念,初甚質樸,《詩經·碩人》云: 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這是春秋時形容美的最好的句子了。這其中並沒有雕琢裝飾的意思。宋玉《神女賦》,寫女子之美,著重在「穠不短,纖不長」,體長合度,是言美者所同宗。言女美之大體,則「其狀峨峨,何可言極。貌豐盈以莊姝兮,苞溫潤之玉顏」。分言其眉目則:「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觀。眉聯娟以蛾揚兮,朱唇的其若丹。素質干之實兮,志解泰而體閒。」這比《碩人》所形容,精進多了。宋玉《登徒子好色賦》寫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齒如含貝」。注重眉,注重齒,注重肌膚,注重眸子、體態和身腰,都很細緻。漢魏以後更為精進。蔡邕《青衣賦》有云: 盼倩淑麗,皓齒蛾眉。元發光潤,領如螬躋。縱橫潔發,葉如低葵。修長冉冉,碩人其頎。綺袖丹裳,躡蹈絲扉。盤跚蹀躞,坐起低昂。和暢善笑,動揚朱唇。都冶嫵媚,卓躒多姿。精慧小心,趨事如飛。中饋裁割,莫能雙追。 這比前人的描寫,格外深細,而所謂「綺袖」、「丹裳」與「絲扉」,都是穿的東西,足見美的觀念,不是從前那純任天然的了。前章曾說過,梁冀之妻孫壽,作愁眉唬馬妝,墮馬髻,折腰步,齲齒笑,以為媚惑,足證漢時的美,已須借重於裝飾。其後更然。曹子建《洛神賦》云: 纖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約素。延頸秀項,皓質呈露。芳澤無加,鉛華弗御。雲髻峨峨,修眉聯娟。丹唇外朗,皓齒內鮮。明眸善睞,靨輔承權。環姿艷逸,儀靜體閒。柔情綽態,媚於語言。 這比前人的敘述,並不見若何不同。可是他接下去寫道: 奇服曠世,骨像應圖。披羅衣之璀粲兮,珥瑤碧之華琚。戴金翠之首飾,綴明珠以耀軀。踐遠遊之文履,曳霧綃之輕裾。 就極力寫衣飾之美了。美的觀念,由質樸而進到富麗,漢是過渡的時代,魏晉就是成熟的時代了。婦女在這時候,修飾已甚進步,取悅於男子的方法亦較從前為工。《中華古今注》云:「魏文帝宮人所絕愛者,有莫瓊樹、薛夜來、陳尚衣、段巧笑,皆日夕在帝側。瓊樹始置為蟬鬢,望之縹渺如蟬翼。巧笑始以錦衣絲履,作紫粉拂面。尚衣能歌舞。夜來善為衣裳。皆為一時之冠絕。」《妝檯記》云:「魏武帝令宮人掃黛眉,連頭眉,一畫連心細長,謂之仙蛾妝;齊梁間多效之。」《玉台新詠》載梁簡文帝《美人晨妝詩》云: 北窗向朝鏡,錦帳復斜縈。嬌羞不肯出,猶言妝未成。散黛隨眉廣,燕脂逐臉生。試將持出眾,定得可憐名。 婦女之重視修飾,以及修飾之進步,是這時代重要的表現,然也是歷史的自然所演成。 七 後娶與雙妻 當時嫡庶之分既嚴,妾媵的地位低下,正妻亡後,必得再娶,以致很有流弊,《顏氏家訓·後娶篇》說: 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子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 後娶的人與前妻之子往往年差不遠,以及因此發生的糾葛,直至近代,尚且很多。(後娶的年齡有太相懸殊的,後魏甄琛娶劉纘的孫女,女年未二十,而琛已六十餘。)主要的原因,只是宗法底組織太重視嫡庶了。所以「江右不諱庶孽」,妻死之後,即可以妾主家,以後的分爭也少些。 劉向《列女傳》很讚美後母待前人之子慈愛的,則在漢代,恐後母即不易與前人之子相處得好,南北朝時,更是如此。顏之推說後母所以虐視前妻之子,並不是婦人嫉妒而然,只是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都要優先,則不能不設法稍為自己的兒女留地步,便不能不壓抑前妻之子了。這種現象,顏氏認為是「門戶之禍」。 然晉世有有雙妻的,溫嶠有二妻,俱封夫人;程諒立二嫡;賈充有左右夫人;柳仲武、陳說諸人,皆因離亂,失妻再娶,而其後又得圓聚。賈充之左右夫人,據《世說新語》雲,充原娶李豐之女,豐被誅,戚屬坐罪,充妻遂與離婚,隨家人徙邊去。後遇赦得還,充已另娶郭配女,晉武遂特聽置左右夫人。(賈充及其兩夫人死後,為合葬問題,曾起爭端。因郭夫人所生女嫁為皇后,卒以帝力,以郭與賈合葬。)其他也都因門第的關係,不便派分嫡庶。當時議者亦有謂以後至之妻合於禮制之繼室者,亦有謂兩妻之子互相為服者,在當時也不過是個變態。然至後代,有「兩頭大」的習俗,即淵源於此了。 八 娶婦標準與胎教 晉武帝為太子納妃,欲娶衛女,謂衛公女有五可,(一)種賢,(二)多子,(三)端正,(四)長,(五)白。這是歷史上有名的故事,後世娶婦論人,幾乎都遵此五者為標準。反乎此的,便是(一)種妒,(二)少子,(三)丑,(四)短,(五)黑。拿種之賢妒作第一個標準,足見對於女子是希望其柔順的。其次便希望其多子;當時觀察女子將來多子與否,也只能就其種觀察,如果她一脈宗支是蔓衍的,便認其為多子了。希望多子,正表示宗嗣觀念之重。其次再講到她的色貌,端正、長、白,便是美的標準。 不僅多子,並企其子賢,所以胎教是很重要的。胎教的淵源很古,《顏氏家訓》說,「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之金櫃」;想是根據《大戴禮記》說的。至《博物志》所說胎教,則甚離奇,它說: 婦人妊娠,不欲令見醜惡異物。異類鳥獸食,當避其異常味。不欲令見熊羆虎豹御,及鳥雉食牛心白犬肉鯉魚頭。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聽誦詩書諷詠之音,不聽淫聲,不視邪色,以此產子,必賢明端正壽考。所謂父母胎教之法。故古者婦人妊娠,必慎所感,感於善則善,惡則惡矣。 必慎所感,是不錯的,一定全稱肯定的說感善則生善,感惡則生惡,未免附會。難道看見了熊羆虎豹御(即交媾)即產生熊羆虎豹麼?見了食牛心鯉魚頭,所生子即為牛心或鯉魚頭麼?迷信胡說,至於如此。又云: 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見兔,令兒唇缺。又不可啖生薑,令兒多指。 又云: 婦人妊娠,未滿三月,著婿衣冠,平旦,左繞井三匝,映詳影而去,勿反顧,勿令人知覺,必生男。 事出不經,毫無道理,莫此為甚。《博物志》,據說為晉張華撰,姚際恆頗不以為然,然亦無他理由,只說其「淺猥無足觀」。據他說胎教的話看,「淺猥無足觀」已不足為諱,然張華好為圖緯方技,本來就有點烏煙瘴氣,也不能保證他就不說這樣無理的話。《四庫目錄》謂「原本散佚,後人采其遺文,裒合成編,又雜取他說附益之」,此語似可相信,則其離奇古怪,不足以責張華,只要知道從晉以後,就有這種說法罷了。 九 貞節觀念之保守 魏晉南北朝這樣亂雜的時代,宜其貞節觀念之可以鬆散,乃竟不然。《北齊書·羊烈傳》雲,一門女不許再醮。太和中(民國前一四二五前後)於兗州造一尼寺,女之寡居無子者,都叫她出家為尼,住寺中。女子守寡,不是她樂意的,逼著她作尼姑,實在沒有道理,然而羊家閨門之譽,竟由是起。《晉書·列女傳》跋云:「夫繁霜降節,彰勁心於後凋;橫流在辰,表貞期於上德;匪伊君子,抑亦婦人焉。」《北史·列女傳》序云:「蓋女人之德雖在於溫柔,立節垂名咸資於貞烈。」可見世道越不好,貞烈越是提倡,詔旌門閭的事越是盛行。 裴,晉惠帝時為國子祭酒,約當民國前一千六百餘年,他做一篇《女史箴》,很重貞操,他說: 膏不厭鮮,女不厭清,玉不厭潔,蘭不厭馨,爾形信直,影亦不曲。爾聲信清,響亦不濁。綠衣雖多,無貴於色。邪徑雖利,無尚於直。春華雖美,期於秋實。水璧雖澤,期於見日。浴者振衣,沐者彈冠;人知正服,莫知行端。服美動目,行美動神;天道佑順,常于吉人。 張華也作一篇《女史箴》,重在柔順,他說: 婦德尚柔,含章貞吉。婉嬺淑慎,正位居室。……人咸知飾其容,而莫知飾其性;性之不飾,或愆禮正。出其言善,千里應之;苟違斯義,同衾以疑。驥不可以黷,寵不可以專。專實生慢,愛極則遷;致盈必損,理有固然。 他們兩人,是晉代有名的學者,他們的話,很可代表當時士大夫對女子守貞的態度。 《晉書·列女傳》有陝婦人,諡孝烈貞婦。《南史》羊佩任之鄉里,號曰女表。盧元禮妻李氏號曰貞孝女宗,易其里為孝德里。《魏書》兕先氏許嫁彭老生為妻,未娶,彭逼與奸,不從,竟為彭所殺,號曰貞女。這些故事,不一而足。但是也有例外。宋「山陰公主謂帝曰,『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托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不平均,一何至此』。帝乃為之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見《宋書》)這個故事,為後世所紛議;也許是有的,但斷不能如所言之盛,即如宋之後宮,何嘗有六,更何嘗有宮妃萬數?則帝不能恰為置面首三十,亦是明顯的事。漢之館陶公主可以寵董偃,安邑蓋公主可以通丁外人,則山陰公主又何嘗不可置面首?不過這是個例外,不能說南朝時即有人實行多夫主義的。 十 封爵與受田 古代婦女是無名無爵無諡的。到了漢代。婦女就有有名的了,並且也有有爵賜邑的。高帝封兄伯妻為陰安侯,高后二年封蕭何夫人為侯,樊噲妻呂嬃為臨光侯……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復為列侯,乃稱太夫人;子若不襲為列侯,則不得稱。又常有賜女邑的事。晉代曾設均田制,男子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二十五畝,次丁女則不課。東晉與南朝間,其法不行,北朝又行之。北齊時丁男受露田八十畝,丁女課四十畝。後又改為成丁者受田百畝,有室者出半。這都是亂後人少,偶爾試行的。並不是常法,行之也未久,不過有這回事罷了。正丁,男女年十六至六十者稱之;十五以下至十三,及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為次了;十二以下及六十六以上則別稱老小。 十一 晉代女子之風雅 晉代女子之風雅,有特述之必要,「步障解圍之談,新婦參軍之戲」,是衛道先生目為名教蕩然的,也是千古流傳認為美談的。王獻之與客談辯,詞理將屈,嫂氏道韞遣婢白獻之,曰「欲為小郎解圍」。乃施青綾步障自蔽,申獻之的主張,客不能屈。在「叔嫂不通問」的衛道先生們眼中,自然認為名教蕩然了。謝道韞是素被稱為「詠絮才高」的,為女時,才情已壓倒兄弟輩。即新婚歸來,她在叔父謝安面前評其夫凝之道:「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這在衛道先生看來,少不得又要說她不識羞恥了。——謝道韞又是晉代一個特殊的女子。王渾與婦鍾氏共坐,其侄從庭過,渾欣然謂婦,「生兒如此,是慰人意」,也不過對其侄滿意的表現。鍾氏卻雲「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兒故可不啻如此?」鍾氏在丈夫面前以夫弟打諢,非能看破禮教的,怎能做到?他如許允新婚與王公淵新婚時,新婦折服他們的言談,都是千古的美談,不見於其他時代的。又如山濤妻穿墉以窺嵇、阮,對於她丈夫和嵇、阮的批評,能恰如三公之意,也是風雅的佳話。總之,東晉一代,禮教的約束力極小,才有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