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生活史 · 第一章 緒論
一 男尊女卑使女子動輒得咎
「圖騰」社會的中國婦女,其生活如何,非本書所欲論;本書開始,以有史時代為根據。上古時代,離蠻夷不遠,故於女子,只認其為男子的奴隸。由於這種觀念,造了多少哲理。天道為乾,地道為坤;乾為陽,坤為陰;陽成男,陰成女;故男性應剛,女性應柔;男子是主動的,女子是被動的。這種哲理,看來淺薄可笑,誰知他竟支配著三千年來的歷史,直至今日,餘威尚在,不可謂非女子的不幸。本書只是將這等不幸的史實,據實的系統的儘量寫出,使從今以後中華民國婦女們的生活,知所向避罷了。
乾坤陰陽的觀念,在最初時也不能那樣整齊。直等男性戰勝了女性,社會由男性來支配時,這等哲理,才應運而生。這種社會,即所謂宗法的社會。
宗法社會中有一最特殊而最不平等的觀念,便是婦人非「子」。子是滋生長養之意,是男子的專稱,是能夠傳宗接代的。婦人,不過伏於人罷了;夫人,不過扶人罷了;人就是第三者,是他人,所以婦人是伏於他人的;夫人是扶助他人的,自己沒有獨立性。雖然「女子」也稱作子,但其用意已和男子之「子」不同。《大戴禮記》說:「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長其義理者也:故謂之婦人。」由於這種觀念,所以女子無人格,只能依男子而成人格,所謂「陰卑不得自專,就陽而成之」。(《白虎通·嫁娶篇》)女子一生的最高標準,便是嫁人了。故婦人無名,系男子之姓以為名;婦人無諡,因夫之爵以為諡:在社會上的地位如此。未嫁從父,既從嫁夫,夫死從子:在家庭的地位如此。欲使其就束縛、不反抗,又製成種種風俗、道德、教條、信仰以壓抑之,訓練之。由於這種結果,使女子能力益弱,地位益卑,於是人們更加玩視女子,雖女子自身,亦只合自輕自賤因果相循,女子遂墮入十八層地獄而不克自拔。男尊女卑的觀念,遂鐵桶一般的鑄就了。
「乃生男子,載寢之床,載衣之裳,載弄之璋。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這一段詩,班昭解曰:「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依她說來,是女子一生下地,即給她此等教訓,使她將來永不致有出位之思。但在我看,這種舉動,實有厭惡女子的心理。因為女子是卑賤的,既不能承宗啟後,又要勤加約束,一有錯誤,便是祖宗父母的羞辱。誰還願意生女呢?所以一生下來,便任她睡在地上,暫不睬她,然後還惡狠狠地對她數說道「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呀!這種數說,純屬厭惡的表情,若說有教訓之意,那初生的嬰兒,懂得什麼教訓?青徐二州讀女曰娪,俞理初曰:「娪,忤也。始生時人意不喜,忤忤然也。」很與事實相近。
女子初生,既不得人歡喜,及其既長,又處處受人歧視。世間壞事,都是婦人做出的;而且婦人要做壞事,都有定數,天時讖緯,可以看得出來。《汲冢周書》中有一段話,真是妙極。他說一年之中,每個季節有每個季節應時的現象,如果這種現象不發現,婦人就要做壞事的。那幾種現象呢?
一、春分之日,元鳥不至;婦人不信。
二、清明又五日,虹不見;婦人苞亂。
三、立冬又五日,雉不入大水;國多淫婦。
四、小雪之日,冬虹不藏;婦不專一。
五、大寒之日,雞不始乳;淫婦亂男。
究竟「虹」、「雉」、「雞」和「元鳥」與人有什麼關係?婦人之貞淫信亂,婦人自己不能裁製,反為這些禽物所知嗎?漢代讖緯之說極盛,烏煙瘴氣,籠罩了數千年的思想。所以時至今日,人們尚因襲著許多迷信。一座橋,一個城門,一條從城內流出城外的水溝。一個水閘,一個河口,一蹲寶塔,一壁山峰,都會與一地方的風水發生關係。最可怪的,這宗風水,總是不利於婦女者多。從這些地方,格外看得出歧視女性,賤視女性的社會態度。
婦女既為人歧視,於是動輒得咎。這樣也不是,那樣也不好,處處受貶責,應含忍舉個極端的例:男子所要求於女子的,是替他生育兒子,但生子就是件罪惡,就是不潔。那麼不生兒子怎樣呢?不生兒子又在「七出」之列!古來裁製女子的道德,真是不通!真是不平等!
夫婦的感情,自然是愈親密愈好合,古人偏要說「相敬如賓」。「相敬如賓」固然有時是必要的,但若一天到晚的「相敬如賓」,又怎能生親密的情感?婦居私室,都要守相當的禮節。《韓詩外傳》說孟子妻踞,孟子就要休她。《列女傳》則謂孟子之婦袒在私室,孟子遂去不入。賤視女子的心理,雖自己的老婆,亦不能免。《世說新語》有一段說:
趙母嫁女,臨去教之曰,「慎勿為好。」女曰,「不為好將為惡耶?」母曰,「好尚不可為,其況惡乎?」
最早《淮南子》也有這樣說法。沒有意志,逼手逼腳,不能獨立,和莫知所從的今日女性之種種弱點,豈完全是女子生來即具嗎?數千年來的積習、的教訓、的心理、的態度養成的啊!
二 丈夫心理與妻子心理之異樣
女子既以出嫁為一生標準,既須寄其生命於男子,便須甘受許多不平等的待遇。男子可以多妻,女子卻要守節。男子可以再娶,女子卻不能再嫁。(宋以前尚不嚴格)男子可以休妻,女子卻不能離夫。(漢時尚不嚴格)最可怪的,女子的心理,總偏重於白頭偕老;男子的心理,則多是棄舊迎新。由此演出的痛苦,真正是罄筆難書了。唯一的原因,自然因為男子是宗法社會中的驕兒,是有經濟權的主者,是天是神的原故。
男子之自由棄妻,不外三種原因:一、無子;二、色衰愛弛;三、男子富貴,有勢者迫之再娶。女子方而所受的痛苦,或怨、或恨、或企夫之矜憐、或悵惘而無歸。總都有一點不忍遽舍的表示。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女性底「一與之齊、終身不改」的心理。也可以看出社會虐視女性,使其一朝被棄、無所歸依的苦況。隨便舉幾個例看:
一、婦人因無子而被棄的
商陵牧子的《別鶴操》云:
將乖此翼兮隔天端!山川悠遠兮路漫漫!攬衣不寐兮食忘餐!
據說牧子娶妻五年而無子,父兄將為之改娶,其妻聞之,中夜倚戶悲嘯。牧子聽了,中心悲愴,援琴而作是歌。(詳崔豹《古今注》)夫婦雖然好合,因為無子的原故,父兄要使之拆離,自己也無法挽救。可見宗法社會中家長權之大,和嗣胤問題之重要。
曹丕《出婦賦》有云:
夫色衰而愛絕,信古今其有之;傷煢獨之無恃,恨胤嗣之不滋。甘沒身而同穴,終百年之常期。信無子而應出,自典禮之常度。悲《谷風》之不答,怨昔人之忽故!……
這一段寫女子自知無子應出,只好自悲自恨,但她心裡,總是甘願沒身同穴的。夫主終不見原,也只好抱怨以去了。女子因無子被棄,真是冤枉。現在有普通醫學常識的人,都曉得無子不專由於女子方面的原因。在古代也就有女子初因無子被棄,再嫁之後,轉生子的。而且無子即棄,很足促成女子之失節。漢魏以前,不甚重視貞操,故多忽略此點。中古以後,人都以娶妾彌補此事,婦人因無子而被棄的,就比較的少了。
二、色衰愛弛而被棄的
《谷風》詩云:
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
所引兩章,共十六句。首四句說丈夫不應當這樣待她。次四句,說自己「及爾同死」的心愿。又四句說已經去了,丈夫隨便送她一程,但她是捨不得去的。末四句說她心裡以為苦的,而丈夫與其新偶卻正樂哩,以下她敘述丈夫厭故喜新和以前她的辛苦殷勤及怨望之意還很多。
王粲《出婦賦》有云:
君不篤兮終始,樂枯荑兮一時;心搖盪兮變易,忘舊姻兮棄之!
曹植《出婦賦》有云:
悅新婚而忘妾,哀愛患之中零!……恨無愆而見西,悼君施之不忠!
顧況《棄婦詞》云:
古人雖棄婦,棄婦有歸處;今日妾辭君,辭君欲何去?本家零落盡,痛哭來時路!憶昔來嫁君,聞君甚周旋。及與同結髮,值君適幽燕。孤魂托飛鳥,兩眼如流泉;流泉咽不下,萬里關山道。及至見君歸,君歸妾已老;物情棄衰殘,新寵方妍好。
上所徵引,都是寫「得新棄舊」的。尤以顧況這一首,寫相守數年,反被遺棄,有無限的苦楚。與這相同的情形,在今日過渡時代的中國,丈夫的學識進步後,便把家裡的夫人丟卻,這類事實,正多著哩!
但年長色衰,是自然的現象,婦人自己,怎麼能把持得住?袁宏道《妾薄命》有云:
燈光不到明,寵極心還變。只此雙蛾眉,供得幾回盼?看多自成故,未必真衰老;辟彼自開花,不若初生草。
這幾句詩,表面是直陳這種自然現象,骨子裡給我們明白女子因色衰而被棄的,是多麼冤啊!「看多自成故」,這句話真有深味,所謂「老婆是人家的好」,就是這個原因了。白居易《婦人苦》開篇曰:「蟬鬢加意梳,蛾眉用心掃,幾度曉妝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輕偕老。」男女兩性心理之不同,有如此者。婦人的苦處到了極點,婦人修斫自己以取媚男子的心理,也就到了極點了。這是婦人在男子手腕下討生活,不得不然的現象。遺毒留存在今日的社會裡,所以我們今日不容易找得出健全的女性!
三、男子富貴而再娶
這即古語所謂,「盪子成名,必棄糟糠之婦」之意。古來例子甚多。《古詩紀》有竇元一事,云:「竇元狀貌絕異,天子使出其妻,妻以公主。妻悲怨,寄書及歌與元,書云:棄妻斥女,敬白竇生。卑賤鄙陋,不如貴人。妾日以遠,彼日以親。何所控訴,仰呼蒼旻!悲哉竇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悲不可忍,怨不可去。彼獨何人,而居斯處?」
《伽藍記》有一事云:王肅,字恭懿,琅琊人也。贍學多通,才辭美茂。高祖新營洛邑,多所造制,肅博識舊事,大事裨益,高祖甚重之。肅在江南之日,聘謝氏女為妻;及至京師,復尚公主。謝遂作五言詩以贈之,其詩曰:
本為簿上蠶,今作機上絲;得路逐勝去,頗憶纏綿時!
公主代肅答謝云:
針是貫線物,目中恆任絲。得帛縫新去,何能納故時?
這兩首詩,都是很明白的。前一首謝氏所作說從前蠶在簿上,日日相親,是怎樣的纏綿;現在變成了絲,到機上去了,只留下從前的簿,在那兒追憶昔時親愛了。後一首公主所作,說針孔里總要穿線的,要縫新布時候,自然要換一條新絲,還能用那舊絲嗎?受了摧殘的女性,不但忘卻本身的傷痛和憂患,還要幫著男子摧殘同類,這也是一個好例。所以王肅看了這首詩,很覺對不住謝氏哩!
從前詩人曾有主張女子不嫁讀書人的。說讀書人情最薄,當他苦攻時候,任你空守;一朝富貴,便將再娶。這話很與事實相近。知識階級如此,女性命運,豈不更傷心嗎?
婦人被棄之後,其傷痛是怎樣?戴叔倫《去婦怨》有云:
下坂車轔轔,畏逢鄉里親。空持床前幔,怯見家中人!
孟郊《去婦詩》有云:
妾心藕中絲,雖斷猶牽連;……一女事一夫,安可再移天!……
還要替丈喪死守哩。
三 女子無才與有才一樣痛苦
女子生來即被歧視,既嫁之後,又有一朝被棄或失歡之懼:社會的不平,總算夠了。偏偏我們還說女子天生不是好東西。什麼「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孔子的話),什麼「天下易私而難化者惟婦人」(呂楠《春官外署》語),都認女子有天賦的弱點。把一個人連手帶腳的捆放地下,還說她不能夠站起來同好人一樣競走的原故,是她天生的弱點;這是什麼邏輯?這還不足,還製成種種裁製婦女,駕馭婦女的方法,如歸有園《麈談》所云:「婦人之悲,其夫益為之悲,其悲方已;婦人之怒,其夫轉為之怒,其怒可平。」又云:「婦人識字多誨淫。」所以多數的婦女,是絕對不使識字的。「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話,明代才見。這所謂才,並不是才智之才,不過是狹義的知書識字之謂。所以「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謎底,就是「婦人識字多誨淫」。事實是否如此,我們以後詳說:這裡只要說明,不使女子識字,不叫她有一點點知識,其思想之淺狹,生活之卑陋,該有多麼可憐。《軒渠錄》載一段笑話,當時說來不過是令人發噱的;現在看去,就可感想到不識字的女子之可憐了。那個笑話說:
族嬸陳氏,頃寓嚴州,諸子宦遊未歸。偶族侄大琮過嚴州,陳嬸令代作書寄其子,因口授云:「孩兒耍劣,妳子又鬩鬩(音吸)霍霍地;且買一把小剪子來,要剪腳上骨;出(上聲)兒肐(音胖)胝(音支)兒也;」大琮遲疑不能下筆。嬸笑云:「原來這廝兒也不識字!」聞者哂之。
因說昔時京師有營婦,其夫出戍,嘗以數十錢托一教學秀才寫書寄其夫,云:「窟賴兒娘傳語窟賴兒爺:窟賴兒自爺去後,直是忔(音忤)憎,每日恨(入聲)特特地笑,勃騰騰地跳,天色汪(去聲)囊不要吃,溫吞(入聲)蠖托底物事。」秀才沉思久之,卻以錢還雲,「你且別處倩人寫去」。
這是個笑話,也是個故事,但今日二萬萬女子像這樣「不識不知」的,還不知有多少哩!
女子既專以嫁夫生子為生活標準,所以不要有知識。詩書翰墨,只能作為遊戲。明代以後,這種遊戲,都為正人君子所不取。至於女博士、女狀元、女進士種種稱謂,那更是弄著玩的了。且舉幾個例看:
一、前蜀黃崇嘏,常作男子裝,遊歷兩川,因事下獄。獻詩蜀相周庠,庠薦攝司戶參軍。政事明敏,庠愛其才,欲妻以女。嘏作詩見意,有曰,「幕府若容為坦腹,願天速變作男兒。」庠見詩大驚,問之,方知為女子。人尊其才,稱為女狀元。
二、魏文帝甄后,九歲喜書,常用諸兄筆硯。兄曰,「汝當作女博士耶?」
三、《雜錄》雲,魏明帝選女子知書可信任者六人,以為女尚書。
四、北魏元儀妻胡氏拜為侍中。
五、南齊韓蘭英,有文辭。宋孝武帝時獻《中興賦》,被賞入宮。入齊,武帝以為博士,教六宮書學。
六、《南楚新聞》云:「關圖有妹能文。每語人曰,有一進士,所恨不櫛耳。」
七、《南史》雲,陳後主以宮人袁大舍等為女學士,與狎客侍宴後庭,共賦新詩,采其尤艷麗者使歌之。其曲有《玉樹後庭花》,大略皆美諸妃嬪之容色。
八、宋廷芳五女,長若莘,次若昭,俱善屬文,不願適人。欲以學名世。宋仁宗嘗召五人入禁中,問以經史大義,呼為女學士。後來這五位學士,俱被仁宗所恩幸。
九、宋林妙玉號為女進士。
十、齊東陽女子婁逞,變服為丈夫,能棋,解文儀,仕至揚州從事。後事發,作婦人服,嘆曰,「有如此技,還作老嫗!」
除上列十人外,尚有南唐元宗,處耿謙女於別院,稱之曰耿先生。南漢盧瓊仙稱女尚書。明秦良玉為石柱司土官。女子到處受歧視。要想出人頭地,只有標榜男子。誰知到頭來仍然要「還作老嫗」!所以生為女子便是苦命,便要受苦一生。傅元《苦相篇》於女子苦況說的最好。女子在童年時代是怎樣受歧視呢?他說:
苦相身為女,卑陋難再陳:男兒當門戶,墮地自生神。雄心志四海,萬里望風塵。生女無欣愛,不為家所珍,長大避深室,藏頭羞見人。
出嫁時怎樣呢?他說:
垂淚適他鄉,忽如雨絕雲。低頭和顏色,素齒結朱唇。跪拜無複數,婢妾如嚴賓。
能得丈夫底歡心是怎樣呢?他說:
情合同雲漢,葵藿仰陽春。
不得丈夫底歡心是怎樣呢?他說:
心乖甚水火,百戾集其身。
無論能否得丈夫底歡心,年長色衰怎樣呢?他說:
玉顏隨年變,丈夫多好新。昔為形與影,今為胡與秦;胡秦時相見,一絕踰參辰。
人事方面女子既不能脫離痛苦,只得希望來生,變作男兒,今生只好自怨自艾了。清乾隆間有位王筠女士,即常以身列巾幗為恨。做了部《繁華夢》傳奇,發抒胸臆。自題《鷓鴣天》詞一首為序,云:
閨閣沈埋十數年,不能身貴不能仙。讀書每羨班超志,把酒長吟太白篇。
懷壯志,欲沖天,木蘭崇嘏事無緣。玉堂金馬生無分,好把心情付夢詮。
畢秋帆之太夫人為之題詞兩首,有一首很有安慰她的意思,那詩道:
不為海上騎鯨客,暫作花間化蝶人。是幻是真都是夢,三生誰證本來身!
「是幻是真都是夢」,這七個字,就是從前一切女子人生的自慰金箴!
四 這一部歷史的背景
使女子無職業、無知識、無意志、無人格。作男子的奴隸、作一人專有的玩物,摧殘自己以悅媚男子的,原來是男尊女卑的結果;習之既久,認為固然,又變成為一切行動的原因。乃說女子的人生標準,只是柔順貞靜,無非無儀。犯了這種原則的,便是潑辣淫蕩。所以我們有史以來的女性,只是被摧殘的女性;我們婦女生活的歷史,只是一部被摧殘的女性底歷史!我這本書不是要稱誦什麼聖母賢母,也不想推尊什么女皇帝女豪傑給女性出氣,因為這一班人與大多數的婦女生活並沒有什麼關係。我只想指示出來男尊女卑的觀念是怎樣的施演,女性之摧殘是怎樣的增甚,還壓在現在女性之脊背上的是怎樣的歷史遺蛻!
男尊女卑這觀念,開篇已然說過,是宗法社會的產物。宗法社會的組織是男系氏族制的組織,所以才鑄成這種觀念;今為更易明了起見,且舉一個故事做具體的例子。劉義慶的《幽明錄》曾有一個故事說:
晉昇平元年(民國前一五五五年)剡縣陳素,家富;娶婦十年無兒,夫欲娶妾,婦禱嗣神明,忽然有身。鄰家小人婦亦同有。因貨鄰婦雲,「我若生男,天願也;若是女汝是男者,當交易之。」便共將許。鄰人生男,此婦後三日生女,便交取之。素忻喜。養至十三,當祠祀,家有老婢素見鬼,雲「見府君家先人來,至門首便住。但見一群小人來座所,食噉此祭」。父甚疑怪,便迎見鬼人,至祠時,轉令看,言語皆同。素便入問婦,婦懼,且說言此事,便還男本家,喚女歸。
在這故事中,一個重要的表示,就是說若不生男,便使父祖不得血食,又明顯,又逼真,我們不知道一千五百多年來,他會有幾多影響!孟子說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個故事可為之解釋盡至了。我們這一部《中國婦女生活史》,上起古代,下迄民國,不到三千一百年,這個故事發生在民國一千五百多年前,恰恰是我們這部歷史的中間時代。就說他的精神瀰漫了全部的歷史,可以的,就說他是全部歷史的背景,亦無不可。
近十年來,社會狀況改變了,宗法組織打破了,婦女已有新生活的可能,但是為三千年歷史所壓迫,一下還翻不過身來。我現在燃著明犀,照在這一塊大壓石上,請大家看明白這三千年的歷史,究竟是怎樣一個妖魔古怪,然後便知道新生活的趨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