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 · 第七章 隋唐以前之二·大系統(二)
佛教得以三字概之,曰戒、定、慧。羅什《空宗》,與《十誦律》並傳中土(羅什在西域,已學《十誦》;非因來中華從事翻譯,始與《十誦》發生關係也)。事屬偶然;覺賢則譯有《僧祇律》;二派所傳,在戒律上自生派別。雖《僧祇律》之傳播,不如《十誦》後之廣;然迄至南北朝中葉,傳播中土者,以此二律為主;而《十誦律》則流行南北,壓倒諸律。先是羅什學《十誦》於卑摩羅叉,卑摩羅叉之來華也,在羅什後;卑摩羅叉既到長安.更遊歷南方荊州各地,專事《弘宣十誦》;《十誦》傳播若斯之盛者,卑摩羅叉一人之力也(或謂翻譯《十誦》,與慧遠有關;故以廬山勢力,傳《十誦》於南方;其說亦有理由)。慧猷(或作曇猷)在江陵辛寺,從卑摩羅叉學《十誦》;僧業從羅什學《十誦》;姚秦之末,關中擾亂;僧業乃返吳,傳布《十誦》;慧觀,亦其流亞也;余如慧詢(羅什弟子)、僧璩(僧業弟子)、僧隱等輩,十誦律匠,繼續出世。當是時,《十誦》僧祇二律外,四分律、五分律,雖已譯出;終不敵《十誦》之盛;如道儼所著之《決正四部毗尼論》,意欲融會四部,迄未廣行;即其例也。齊梁之際,撰著《出三藏記》、《弘明集》、釋迦譜之《僧佑律師》,實乃十誦名匠。慧皎所撰《高僧傳》論,則曰:「雖復諸部皆傳,而十誦一本,最盛東國;以昔卑摩羅叉律師,本西土元匠;來入關中,及往荊陝,皆宣通《十誦》,盛見《崇錄》;曇猷親承音旨,僧業繼踵,弘化其間,璩、儼、隱、營等,並祖述猷業,列奇宋代」(所指璩、儼、隱、營,不僅就《十誦》而言;乃就傳律者而廣言之,蓋道儼立四部融會說,營(即道營)乃僧祇律學者;二人固不以《十誦律》擅名也。道宣所撰續高僧傳論,則曰:「自律藏久分,初通東夏,則薩婆多十誦一本,最廣弘持;實由青目律師,敷揚晉世,廬山慧遠,贊擊成宗」;此蓋述《十誦》盛行之所由來也(青目律師,即卑摩羅叉)。
僧祇律之傳播,雖不如十誦律之廣;但南北朝中葉,四分律漸行於北方;僧祇律專行於關中。自洪遵律師入關中,大唱四分律;僧祇律勢力漸微;降及唐世。四分律遂壓倒其它諸律矣。蓋四分律,乃佛陀耶舍在長安所譯;其時其地,俱與十誦律同;佛陀耶舍後返罽賓,繼承宣布者無人,致四分律久不行於世。然古來相傳講敷學習,乃至受戒羯磨,皆以四分律作法為之;後之學者,謂四分律緣深於中國者,其此之謂歟?或雲四分律之昌大,端賴慧光僧統之力;慧光屬覺賢華嚴教系;所謂覺賢系統,與羅什系統之戒律;猶如四分律與十誦律,立於相對地位;此則近於附會也。
慧光,北魏末葉人也;弟子眾多,以道雲、道暉為最著:道雲著《四分疏》九卷,專務弘律;道暉、約之為七卷。名僧如曇隱、洪理、慧遠皆出其門。其從道雲、道暉學律者,洪遵也;當關中專行僧祇律之際,洪遵獨說四分律;《續高僧傳》評為「開導四分,一人而已;迄至於今,僧祇絕唱」;其推崇可謂至矣。道雲之下有道洪,道洪之下有智首,智首著《五部區分鈔》二十一卷,為四分律築一大基礎。《續高僧傳》,有曰:「自律部東闡,六百許年;傳度歸戒,多迷體相;五部混而未分,二見紛其交雜,海內受戒,並誦法正之文;至於行護,隨相多委師資相襲;緩急任其去取,輕重互而裁斷;首乃銜慨披括,往往發蒙;商略古今,具陳人世;著《五部區分鈔》二十一卷;所謂高墉崇映,天網遐張;再敞殊文,統疏異術;群律見翻四百餘卷;因循講解,由來一亂;今並括其同異,定其廢立」(文中法正,指曇無德所譯之四分律而言)。觀此,足知本書之價值矣。四分律既若斯,慧光以後,遂與華嚴系統並興,而漸盛於北方矣。
次述禪定之概要:禪定語義甚廣,自數息觀以至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念佛觀之類,悉謂之禪定。古稱安世高長於禪,道安繼之,最推崇世高;此禪即指此類之禪,稱曰禪數之學。今據《經錄》所載已譯之禪數經典,列之於下:(加·者,恐有重譯之記號。經名旁括弧內數字,為所譯次數)
《大安般守意經》二卷後漢 安世高譯
安般系音譯,梵語阿那波那,即數息觀。此經吳康僧會注釋之;今藏中現存之本有此注;惟本文與注,混雜難辨,未易得其真意。康僧會注安般序文云:「會見南陽韓林、穎川文業、會稽陳慧,此三賢者:余從之請問,規同矩合,義無乖異;陳慧注義,余助斟酌;非師所傳,不敢自由也。」
《禪行法想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大十二門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小十二門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禪行三十七品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禪定方便次第法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禪法經》一卷。
後漢 安世高譯
《五門禪要用法經》一卷(一)。
後漢 安世高譯
《思維要略經》一卷(一名思惟經)(一)。
後漢 安世高譯
《禪經》二卷(一)。
後漢 安世高譯
《禪經)一卷(二)。
後漢 支婁迦讖譯
《禪要呵欲經》一卷。
後漢 失譯
《阿蘭若習禪法經》一卷(一)。
後漢 失譯
《修行方便經》二卷(一名修行方便禪經)
吳支 謙譯
《禪秘要經》四卷(一)。
呈支 謙譯
《坐禪經》一卷(三)。
吳 康僧會譯
《安般行道經》一卷。
吳 失譯
《內禪波羅蜜經》一卷。
吳 失譯
《禪數經》一卷。
吳 失譯
《禪行斂意經》一卷。
吳 失譯
《法觀經》一卷。
西晉 竺法護譯
《修行道地經》七卷(一名《榆遮伽復彌經》)。
西晉 竺法護譯
《治禪法經》一卷。
東晉 竺曇無蘭譯
《達摩多羅禪經》二卷(一名《修行方便禪經》,亦稱《不淨觀經》,或修行《地道經》)。
東晉 佛陀跋陀羅譯
《內身觀章句經》一卷。
東晉 失譯
《禪秘要法經》三卷(又名《禪秘要經》)(二)。
姚秦 羅什譯
《坐禪三昧經》二卷(一名《阿蘭若習禪法經》,後改名《坐禪三昧經》,又名《菩薩坐禪法經》、《禪經》、《禪法要》)(二)。
姚秦 羅什譯
《禪法要解》二卷(一名《禪要經》)(二)。
姚秦 羅什譯
《思維略要法》一卷(二)。
姚秦 羅什譯
《禪要經》一卷(二)。
姚秦 失譯
《治禪病秘要法》二卷(一名《禪要秘密治病經》)。
後涼 沮渠京聲譯
《禪法要解》二卷(三)。
後涼 沮渠京聲譯
《禪秘要經》三卷(一名《禪法要》)(二)。
劉宋 曇摩蜜多譯
《五門禪經要用法》一卷(佛陀蜜多撰)(二)。
劉宋 曇摩蜜多譯
《阿蘭若習禪經》二卷(三)。
劉宋 求那跋陀羅譯
《治禪鬼魅不安經》一卷。
劉宋 失譯
《六禪經》一卷。
劉宋 失譯
《禪行法經》一卷。
劉宋 失譯
《修禪定經)一卷。
陳 真諦譯
以上所列書目:乃援據《經錄》者,是否有誤?殊難明確。但劉宋以前所譯禪經,名目繁多,於此可見矣。
前所列諸典中:今更就其現存者為之分類;如《大安般》、《禪行法想》、《三十七品》、《內身觀》、《治禪病法》,此五部,可屬於小乘;如《呵欲》、《法觀》、《達摩多羅》、《禪秘要法》、《坐禪三昧》、《禪法要解》、《思維略要法》、《五門禪),此八部,可屬於大乘。但此種區別,不得謂之嚴密;蓋我國譯經初期,決不在此諸典之中,立大乘、小乘之區別也[向來之分類者,以《禪秘要法經》(羅什譯)屬於小乘,未免大誤。本經第十一白骨流光觀下有言曰:「教說諸法,無來無去;一切性相,皆亦空寂,諸佛如來,是解脫身;解脫身者,則是真如;真如法中,無見無得,」細味其言,其理自見]。
按上列禪經屬於小乘者,乃安世高所譯;卷冊極少,或說明三十七品,或述五停心、四念處諸觀;俱排列數字,故稱為禪數之學;至於《達摩多羅禪經》、《坐禪三昧經》,屬於大乘;故稱為《菩薩禪》(《達摩多羅禪經》,向來稱為《菩薩禪》,但事實內容,均不類大乘。)其說大乘禪觀者,以《思惟略要法》最易明了;此書謂初入禪解法空者,應先修諸觀;試舉其例於次:「佛在恆水邊坐禪。有一多聞比丘,白怪無所得,而問於佛。佛言:「取恆河水中小石,以君遲水淨洗。」比丘如教。佛問:」恆河水多?君遲水多?」答:「不可為喻也。」佛言:「不以指洗,雖多無用也。行者當勤精進,用智定指,洗除心垢;若不如是,不能離法也。」」此即言多聞無益,當先修觀以除心垢;否則不能離於迷惑。
第一,四無量觀法 慈、悲、喜、舍之四無量心,即以愛念一切眾生視為平等而救濟之,為其觀法;於親,於怨,於非親非怨三種人,毫無間隔;於一切眾生,忍辱不嗔,謂之眾生忍;進而得法忍;法忍雲者,所謂諸法不生不滅,畢竟空相是也;能信受是法忍,則謂之無生忍。四無量心中之慈、悲、喜、舍四心:慈心者,與眾生以樂之心也;悲心者.拔眾生之苦之心也;喜心者,見眾生之離苦得樂,相與共喜之同情心也;舍心者,於一切眾生,無愛憎之別分,一視同仁,達於同體之謂也。
第二,不淨觀法 貧欲、嗔恚、愚痴三者,迷之根本也;欲斷貪慾,則觀我身不淨可厭;貪慾既去,則嗔恚愚痴,自隨之而去;例如破竹,初節最難。
第三,白骨觀法 白骨觀者,除去吾身皮血筋肉,而觀骨骨相掛成一骨人;既見骨人;當觀骨人之中,其心生滅相續,如線穿珠。復觀外人之身,一切如是。此觀可入初禪。
第四,觀佛三昧法 此即念佛觀之初步;蓋眾生罪惡,自過去世以來,積罪重重;初入禪定,若有困難時,則誠心念佛,當為佛所護念,心自不亂。所謂:「令無量劫重罪微薄,得至禪定;至心念佛,佛亦念之;如人為王所念,怨家債主,不敢侵近;念佛之人,諸餘惡法,不來攪亂」;即此意也。其觀佛法,先就佛像自頂至足、自足至頂觀之;終至閉目開目,常瞭然如見像在眼前而修行之。
第五,生身觀法 此法,較前之念佛觀更進一層;前所觀者為佛像,此則觀佛之生身,如觀佛坐菩提樹下成道;或鹿野園之初轉法輪;或靈山會上,為大眾說般若法諸狀態;是也。
第六,法身觀法 此為觀佛之功德;既於空中見佛之生身,當因生身觀內法身;法身雲者,對佛之十力、四無所畏、大慈大悲、無量善業、諸無形之力以為觀者也。觀生身而後觀法身,譬如先念金瓶,而後念瓶內之摩尼寶珠也。
第七,十方諸佛觀法 先觀東方,廓然明淨,無山無河,惟見一佛,結跏趺坐,舉手說法;一佛化十佛,十佛遂化百千佛,無數佛;現其微妙之相,光光相接。更自東南、而南方、西南方、西方、西北方、北方、東北方、上下方,順次環觀;終見十方八面皆佛。聞佛說法,疑綱盡消,得無生忍;若宿罪深者,不獲見諸佛時;須一日一夜六時懺悔、隨喜、勸請,當能見之。
第八,觀無量壽佛法 願往生無量壽佛之極樂國者,修此無量壽佛觀。其修法,依利根鈍根而有區別:利根之人,先觀空中大放光明,晃然於空淨之中,得見無量壽佛;鈍根之人,則觀人額上除去皮肉之赤骨;復觀此骨一方寸中,變為純白,潔如珂雪;更觀其身體,總成白骨,亦潔如珂雪;且觀其骨身成琉璃光色,此琉璃骨身,放白光,光明遍滿世界;光明之外,不見一物;乃於光中,觀無量壽佛,如紫金山,西向結跏趺坐。
第九,諸法實相觀法 一切諸法,皆因緣所生,畢竟空相;以此為觀,謂之甚深清淨:對此空之諸法,雖起種種煩惱;但煩惱不由內生,由外緣而起;煩惱亦不由外起,蓋所謂外者,元來空相也;求諸內外,則煩惱不過迷影不已;此觀名之曰淫怒痴實相觀;淫怒痴即貪嗔痴;三毒無相,故名之曰實相;精心思惟,了得實相本不生者,名得無生法忍。此諸法寶相觀,亦與前觀無量壽佛法欲生極樂國者所觀相同;故云「觀諸法畢竟空相;於眾生常興大悲;所有善本,盡以回向;願生無量壽佛國,便得往生」;是也。
第十,法華三昧觀法 此以《法華經》見《寶塔品》為觀者。所說釋迦佛與多寶如來坐七寶塔中;以十方分身化佛,遍滿眾生國土之中;欲證實法;出其舌相;音聲遍滿十方世界,宣說《法華經》,惟一大乘,無二無三,所謂無生無滅,畢竟空相;習如是觀者,即得禪定;名曰一心精進如說修行正憶念《法華經》。
又羅什所譯坐禪三昧經分為上下卷:上卷分為五門(《五門禪經要用法》所列五門,蓋即此也):第一、治貪法門(□欲多者,用不淨觀);第二、治嗔恚法門(嗔恚偏多者,用慈心法門,即慈悲觀);第三、治愚痴法門(愚痴偏多者,用思惟法門,即因緣觀);第四、治思覺法門(思覺偏多者,用那般那三昧法門,即數息觀);第五、治等分法門(治等分行及重罪者,用念佛三昧,即念佛觀);下卷說明色界(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進說四念止觀(即四念處觀,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也);暖法(常勸精進;諸煩惱如薪,以無漏智火燒之,名為暖法);頂法(從暖更進向上,能除種種苦患及老病死,名頂法;亦名頂善根);忍法(更勤精進,觀五陰無常、苦、空、無我,於心能忍,不悔不退,是名忍法;亦名忍善根);世間第一法(言在世間禪中為第一也);更以法忍、法智、比忍、比智,自初心至十五心為斷道(觀五陰無常、苦、空、無我,中心忍受,名苦法忍,由是生智名苦法智,更有苦比忍,苦比智;苦是四諦之一,每諦有法忍、法智、比忍、比智四心,共十六心,在十五心能斷諸煩惱,故云斷道);以十六心為須陀般那(須陀洹,即小乘初果);又就息忌陀伽迷(斯陀含,即小乘二果),阿羅漢(即小乘四果),詳加說明,進及辟支佛與佛。再明十方三世諸佛之生身觀,佛之功德智解觀(此即念佛三昧),並舉不淨觀、慈心觀、因緣觀、阿那波那觀(數息觀);最後說明生忍、柔順法忍、無生法忍三種;以悟諸法寶相者,為無生法忍;所謂諸法寶相雲者,乃龍樹系之口吻,即「非有常,非無常、非樂非不樂,非空非不空,非有神非無神」,及「不生不滅。不不生不不滅,非有非無,不受不著,言說悉滅,心行處斷。」之說是也。
《禪法要解》所說,與《坐禪三昧經》大體相同。羅什談禪經典,當以《坐禪三昧經》為最完備。但《坐禪三昧經》非出於羅什一人之手,乃其弟子僧睿續成者;合讀全文,前後頗有重複混雜之處。僧睿序文,曾載此事;茲將《出三藏記》所引僧睿序文,列之於下:
「初四十三偈,是鳩摩羅羅陀法師所造;後二十偈,是馬鳴菩薩之所造也;其中五門、是婆須密、僧伽羅叉、漚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馬鳴、羅陀禪要之中,抄集之所出也;六覺中偈,是馬嗚菩薩修習之,以釋六覺也;初觀淫恚痴相及其三門,皆僧伽羅叉之所撰也;息門六事,諸論師說也。」(此經最初有四十三偈(即鳩摩羅羅陀所造四句一偈之贊文),又長行文說明五門,前已述之矣;五門之中,思覺法門所舉三種之粗思覺,三種之細思覺,此六覺應除之;尚有偈文,即馬鳴六覺中偈也;又此經最後有馬鳴所造二十偈;五門之中,前三門為僧伽羅叉之說,數息觀之六覺,為諸論師之說;總之此書,乃集鳩摩羅羅陀、婆須密、僧伽羅叉、漚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馬鳴諸論師之說而成,據此序文,可以知矣)。
且序文又曰:
「鳩摩羅法師,以辛丑之年十二月二十日,自姑臧至常安;予即以其月二十六日,從受禪法……尋蒙抄撰眾家禪要,得此三卷……出此經後,至弘始九年閏月五日,重求檢校,懼初受之不審,差之一毫,將有千里之降;詳而定之,輒復多有所正;既正既備,無間然矣。」
由此觀之:此經源流,可以知矣。羅什所傳之禪,次章另述之。其在南方譯禪經者,覺賢也;試先述覺賢之禪。
傳載覺賢生於北天竺那呵利城;其先世迦毗羅人,祖達達提婆,遷北天竺;父達摩修耶利,覺賢幼即喪父,往罽賓學佛教;其師佛大先,大禪師也;覺賢從之,專習禪法。故《達達多羅禪經·序》,有「今之所譯、出自達摩多羅與佛大先」之語(《達摩多羅禪經》,以禪法之傳統自大迦葉,阿難.末田地、舍那婆斯、優波崛、婆須密、僧伽羅叉、達摩多羅,乃至不若密羅雲)。覺賢居罽賓時,西涼智嚴適至,亦隨佛大先於摩天陀羅精舍傳受禪法;其還也,發願欲聘印度人,弘宣禪法於中土:眾乃推覺賢膺斯職;遂偕智嚴來華傳禪法。故覺賢之居長安也,專務弘禪;往廬山後,應慧遠之請,主譯禪數諸經。
覺賢所譯諸經,以禪為其本色。所譯禪數經典之尚存者,則有《達達多羅禪經》,此經題為《達摩多羅禪經》,然實根據佛大先、達摩多羅二人之說,有慧遠序文可證;茲列於下:
「今之所譯,出自達摩多羅與佛大先;其人西域之俊,禪訓之宗,搜集經要,勸發大乘,弘教不同,故有詳略之異;達摩多羅闔眾篇於同道,開一色為恆沙,其為觀也,明起不以生。滅不以盡,雖往復無際,而未始出於如;故曰:色不離如,如不離色;色則是如,如則是色;佛大先以為澄源引流,固宜有漸;是以始自二道開甘露門;釋四義以返迷,啟歸途以領會,分別陰界,導以正觀;暢散緣起,使優劣自辨;然後令原始反終,妙尋其極,其極非盡,亦非所盡;乃曰無盡,入於如來無盡法門。」
由是觀之:此經自二道四義之區別,以至陰觀、界觀、迄十二因緣觀,皆佛大先之說也;《達達多羅》則傳如(平等)色(差別)平等之觀;佛大先之教人也,由淺而深,使入奧理;就此經所說可以見之;故宜名為《佛大先禪經》,方為適當(薩婆多部記目錄,以佛(馬+犬)先為第五十二祖,以達摩達羅菩薩為第五十三祖。一說第四十九祖佛大先,第五十祖曇摩多羅。是佛大先在達摩多羅之前明證。又慧觀《不淨觀經·序》,有「曇摩多羅菩薩與佛陀斯那俱共」之語。是指此二人同時矣。就佛陀斯那而言,寧謂富若密多羅富若多羅為罽賓第一第二教主,佛陀斯那為第三教主較為妥善)。《達摩多羅禪經》所明諸禪,可分三觀:一為安那般那觀,二為不淨觀,三為界觀。此三觀中:安那般那觀分作方便道、勝道二大段(為諸修行說未曾有法,度諸未度.令得安穩。謂二甘露門:各有二道。一曰方便道,二曰勝道,即此)。方便道區別為四種:即退分、住分、升進分、決定分,是也(序文所謂釋四義者即此)。勝道亦有此四區別;不淨觀分作退、住、升進、決定四段;界觀(地、水、火、風、空、識)則不立此區別。以上皆偈文;其次之四觀,則以長行述之。所謂四觀者,即四無量三昧、陰觀(五陰)、入觀(六入,即六處)、十二因緣觀,是也。據上所列各目而研究之:《達摩多羅禪經》所說觀法,其大體可推而知矣。
覺賢之來華也,以傳布禪法為專務;其於佛教理論的教義,關係不深;蓋其學之本源出於罽賓,而罽賓實為小乘教之中心也。《出三藏記》中《薩婆多部記》目錄,則稱為「長安城內齊公寺薩婆多部佛大跋陀羅」(齊公寺或系覺賢在長安時所居之寺)。有疑其專傳有部宗者,此但就其所傳禪法而言。若就其與羅什問答情形推之,似非純然有部系統中人;證之慧遠序文,可無疑義。即以其所譯經典觀之,律則有《僧祇律》;經則有《華嚴經》;此種經典,在中國佛教史上,關係重大;即對於羅什所傳成一教系,認為一大潮流之發源者,不可謂為非偶然也。反之,羅什所傳者,系龍樹系教義;自空無相之根本義,弘布中土以來,本固枝榮,終能在中國佛教上發展龐大勢力。故自羅什系統所發展之重要教義,則有二大宗:即天台宗、禪宗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