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史 · 第三章 四大翻譯

蔣維喬 《中國佛教史》
初期翻經時代之終,得四大翻譯:第一第二,同出鳩摩羅什三藏一人之手,《般若諸經》,及與般若有關之《大智度論》、《中論》,一也;《法華經》,二也;曇無讖三藏之《大般涅槃經》,三也;佛陀跋陀羅之《華嚴經》,四也。 鳩摩羅什三藏,西域龜茲人也。幼而出家,與母往罽賓,遍游西域各地,學佛教;初專小乘,後轉習大乘,以奉空宗為主。時值五胡亂華,十六國競起;秦苻堅建國長安,地當西域來華要衝。是時苻堅勢盛,統一北方諸國,使其臣呂光征西域,攜羅什歸。苻堅後遭淝水之敗,北方再亂,前秦遂亡。後秦姚萇,代興長安,而呂光適滅龜茲,遂獨立西陲,國號後涼。羅什當龜茲滅亡之時,奉呂光命來居姑臧(後涼都)。苻堅已死,羅什遂留後涼。姚萇死,姚興即位,大崇佛法,頻招之。弘始三年,羅什至長安,興大悅,待以國師之禮,以西明閣、逍遙園為譯場,廣譯經典。為我國佛教翻譯大革新時期。羅什所譯經典,範圍廣博,部帙浩繁。《出三藏記》載有三十二部(三百餘卷);《歷代三寶記》載有九十七部(四百二十五卷);《開元錄載》有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其所盡力者,屬於大乘空宗,以發揮印度龍樹提婆之說,為其教系。在我國佛教教理革新方面,亦為大發展之時期。 大乘空宗根本經典,當推般若部諸經。其中之仁王般若,雖在《大般若經》之先,號稱「獨立經典」。而《大般若經》,足以囊括之。實般若部諸經之一大叢書也。《大般若經》全書,雖成於唐代玄奘之手;但其中主要部分,羅什早經譯就,所謂《大品般若》,《小品般若》是也。考我國般若部諸經翻譯歷史,當以大品、小品翻譯時期為最古;此外部分。翻譯之卷數既少,時期亦較後。 般若經之傳來也,有一佳話焉、咸推此經為朱士行(或作朱子衡)之苦心談。《釋氏稽古略》稱朱士行為中國最初之僧徒,原未足據。在朱士行之先,尚有嚴佛調;《歷代三寶記》稱為清信士。雖《出三藏記》、《高僧傳》從略,然嚴佛調是出家人,則無可疑。考嚴佛調為臨淮郡人,三國時僧徒,在朱士行前八九十年,朱士行在魏都講竺佛朔所譯《道行經》(此第二譯也,其第一譯成於支婁迦讖之手,今天)。有難通曉處;乃舍其生命,於魏甘露五年赴于闐,訪求原本,客死不返。所得《大品經》原本,九十章六十萬言,使弟子弗如檀攜歸洛陽適於闐人無羅叉來,遂與竺叔蘭共譯之;是即《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前人稱此為《朱士行放光經》者,乃推原其效力而言者也(先是已有竺法護所譯之大品。但竺法護所譯,在太康七年,無羅叉所譯,在元康元年。相距僅五月,可稱同時)。 今為考查般若諸經翻譯歷史便利計,特製下表,以與玄奘所譯之《大般若經》對照[經名旁(下)有。者,為藏中現存之本]。 第一會(四百卷) 第二會(七十八卷): (一)《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十五卷 西晉竺法護譯 (二)《放光般若波羅蜜經》二十卷 西晉無羅叉竺叔蘭譯 (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二十七卷 姚秦羅什譯 (以上般遮於著——娑訶利迦——般若波羅蜜) 第三會(五十九卷) 第四會(八卷) (四)《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十卷 後漢支婁迦讖譯 (五)《道行經》一卷後漢竺佛朔譯 《大明度無極經》四卷 吳支謙譯 (六)《新道行經》十卷 西晉竺法護譯 《大智度經》四卷東晉祇陀密譯 (七)《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五卷 苻秦曇摩蜱竺佛念譯 (八)《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十卷姚秦羅什譯 (以上陀索薩訶利迦——般若波羅蜜多) 第五會(十卷) 第六會(八卷)——《勝天般若波羅蜜經》七卷 陳月婆首那譯 (以上周唯蘭塔唯克拉弭——般若) 第七會(二卷) (九)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二卷 梁曼陀羅仙譯 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一卷梁僧伽婆羅譯 (以上索補塔薩胝迦——般若) 第八會(一卷) (十)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二卷後漢嚴佛調譯 軟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二卷宋翔公譯 《大般若經》六百卷唐玄奘譯 (以上般遮輸迦般若波羅蜜) 第九會(一卷)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姚秦羅什譯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北魏菩提流支譯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卷陳真諦譯 《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一卷隋笈多譯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唐義淨譯 (以上伐折羅折提迦般若波羅蜜多) 第十會(一卷)——(十一)《實相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 唐菩提流志譯 (以上般若波羅蜜多——阿留達索胝迦) 第十一會(五卷)——(一)比大般若第二會僅三分一,散花品以下闕。 第十二會(五卷)——(二)《出三藏記》載《朱士行放光經》二十卷,一名《舊小品》;以為即《道行經》異譯,此誤世。又此經卷數,現存者凡二十卷,但經典卷數,傅譯之初,即屢有變遷,故不以何者為正。今所載者,以《古經錄》之說為主。此外羅什之《摩訶般若》(現存二十七卷),支謙之《大明度》(六卷)亦同此理。 第十三會(一卷) (三)《一名大品般若經》,又名《新大品》。 (四)《出三藏記》以支讖所譯之《古品遺日說般若經》一卷,為《小品經》異譯。《他經錄》謂一名《佛遺日摩尼寶經》,蓋屬於別種也。 第十四會(一卷)——(五) 此非小品之全譯,幾抄出者。但道安云:「非譯者之抄出,乃抄出之焚本也。」此或系小品四種之小者,又別有西晉優婆塞衛士度所成之《摩訶般若波羅蜜道行經》二卷。但此為舊道行所刪改者,非譯本也。 第十五會(二卷)——(六)此外《歷代三寶記》謂小品經有七卷,為竺法護所譯,殊屬可疑。 第十六會(八卷) (七)《道安摩訶缽羅若波羅蜜經·序》云:此原本傳自車師國為《大品經》,有曇摩蜱執本,佛護為譯,對而檢之,慧進筆受之說。所以名鈔經者,為就前譯放光、光贊之所缺而補譯之耳。其譯文曰:「與放光、光贊同者,無所更出也。其二經譯人所漏者,隨其失處,稱而正焉。其義異不知孰是者,輒並而兩存之。往往為訓其下,凡四卷,其一經五卷也。」就其譯文觀之,其為《大品》之異譯明甚,然諸經錄,皆以之為《小品》異譯。較羅什所 譯,不過三分之一,缺後十品。有《以須菩提品經》為《小品》異譯者,實則此書之異名也。《開元錄》等謂:「共傳雲,與大品、放光、光贊同本者,恐尋之未審也。」但道安譯時,已與放光、光贊校勘矣。本書現存,望學者研究之。 (八)又名新小品。僧睿小品經序云:「此經梵本有四種:大者十萬偈,小者六百偈。今此譯經,為其中品。」 (九)此經編入《大寶積經)第四十六會;比於僧伽婆羅所譯,稍有不同。此共為第七會曼殊室利分異譯。 (十)第八會那迦室利分異譯;翔公譯亦同:濡首為舊譯,新而在後譯者,文殊也;有謂為宋軟首譯者。 (十一)較大本廣略稍異。 宗此般若經,發揮一切皆空之理者;龍樹、提婆二菩薩也。羅什受此教系,龍樹、提婆之重要著作,皆羅什所譯。如《大智度論》(百卷)、《中論》(四卷)、《十二門論》(一卷)、《百論》(二卷)等。余如《十住毗婆沙論》(十四卷)、《成實論》(二十卷)、《大莊嚴論經》(十五卷),皆其翻譯中最著名者。 羅什所譯,《般若》而外,當推《法華》。《般若》掃迷妄;《法華》示究竟。《法華》實屬重要。就我國佛教教義史上之影響言之,《法華》較《般若》,尤為重要也。羅什之前,譯《法華》者,雖不乏其人。然羅什所譯之《法華》,在譯界上,與以一大革新,有關於佛教史者匪淺,究非前人所譯者,可以幾及。茲據前說,示《法華經》翻譯表於下:[經名旁(下)有。者,為藏中現存之本]。 (一)《法華三昧經》六卷 吳 支強梁接譯 (二)《薩芸芬陀利經》六卷 西晉 竺法護譯 (三)《正法華經》十卷 西晉 竺法護譯 竺法護所譯《法華》,雖有二部;是否有誤,不可得知。或誤傳為二,或謂非出自竺法護之手。其六卷本,今佚。 又吳錄失譯部所載《法華光瑞菩薩現壽經》三卷,一說以為抄自《正法華經》者。 (四)《薩曇分陀利經》一卷 西晉 失譯 此單從寶塔品、與提婆達多品、譯出少分,無全譯者。 (五)《方等法華經》五卷 東晉 支道根譯 (六)《妙法蓮華經》八卷 姚秦 羅什譯 羅什初譯,凡七卷,二十七品;後世加提婆達多品,為二十八品;分為八卷。現傅羅什所譯《法華》,有下列二部,乃後所編入者。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一卷 蕭齊 達摩摩提法獻共譯 《妙法蓮華經·普門品重誦偈》一卷 北周 闍那崛多譯 羅什譯時,在弘始八年,無提婆達多品。達摩摩提譯時,在武帝永明八年,距羅什譯時,八十年矣。普門品亦然;羅什譯時,有長行而缺重誦。闍那崛多當武帝時來北周,其所譯,距羅什譯時,百五十餘年矣。故普門品,決為後加無疑。一說、羅什譯有提婆達多品,所謂缺者當屬附會。但合一者,究屬何人?殊不可考。 (七)《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 隋闍 那崛多譯 闍那崛多,北周時來華,至隋始大譯經典。其在北周所譯者,則曰《北周闍那崛多》;其在隋所譯者,則曰《隋闍那崛多》。藉此可知譯書時代,非有二闍那崛多也。其《添品法華》,與達摩笈多共譯;其《寶塔品》,與《提婆達多品》不分;都凡二十七品。 此外尚有宋失譯《法華三昧經》一卷,《經錄》謂為《法華部》,之支派,非《法華經》中之一部分。 羅什所譯《法華經》原本,其來何自?學說不一:《出三藏記》引僧睿喻疑之說,謂朱士行赴于闐得《光贊般若》原本時得之。即朱士行《光贊般若》所謂:「遂得有此《法華》正本,于于闐大國,輝光重壤,踴出空中,而得流此。」此雖近於附會,然《法華》原本,來自於闐,當為事實。惟原本既無《提婆品》,則《寶塔》、《提婆》二品,或系晚出而附入《法華者》,不可考矣。現此二品有單譯者(失譯之薩曇芬陀利經)。後達摩摩提唯譯《提婆品》,而《添品法華》,則不分《寶塔》、《提婆》二品。因此二品與其他諸品相異之處頗多,故達摩摩提、法獻共譯之《提婆品》,有謂法獻得其原本于于闐者。又闍那崛多自干陀羅國(即其本國)來華時,道經西域諸國,言于闐東南有遮拘迦國,國王崇大乘佛教。宮中有《摩訶般若》、《大集》、《華嚴》三部大經。其國東南二十餘里山中,藏有《摩訶般若》、《大集》、《華嚴》、《寶積》、《楞伽》等十二部大乘經。於此可見當時大乘教集中於于闐附近諸國;而古之求大乘經者,咸往于闐,亦必有所據則闍那崛多之說,當非出於臆造。又《道安合放光光贊隨略解·序》謂:《光贊般若》(即竺法護所譯,與《放光經》同一原本者)原本,亦只多羅攜自於闐者。推而至於《法華經》、《涅槃經》、《華嚴經》,其原本亦咸自於闐傳來。即謂中國佛教小乘來自罽賓,大乘來自於闐,亦無不可。此乃譯經歷史上有趣味之事跡也(羅什所譯經典。除通行者外,尚有《金剛經》、《維摩經》、《阿彌陀經》、《楞嚴三昧經》。其文章通暢,在舊譯諸經中,最為可采)。 次就《涅槃經》言之,《大般涅槃經》傳我佛入滅狀態,及最後教誡,為最重要經典。此經典,有大小乘之區別。其區別因何發生,雖不可得知;但《大乘涅槃經》,當比《小乘涅槃經》發達較後,則無可疑。 《涅槃經》在《長阿含經》中,謂之前分之遊行經;遂別為《小乘涅槃經》,終成為《大乘涅槃經》。《小乘涅槃經》,中國譯者,則有白法祖(西晉)之《佛般泥洹經》,法顯之《大般涅槃經》,及失譯之《般泥洹經》三部,《長阿含經》,及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中所存者俱同。今據諸《經錄》,考古昔所譯之《涅槃經》,凡十五種,今存十種:[經名旁(下)有。者,為藏中現存之本] (一)《胡般泥洹經》二卷 後漢 支婁迦讖譯 古時譯梵為胡,後知失宜,梵仍用音譯,《經錄》改為《梵般泥洹經》。 (二)《大般涅槃經》二卷 曹魏 安法賢譯 (三)《大般泥洹經》二卷 吳 支謙譯 (四)《方等般泥洹經》二卷 西晉 竺法護譯 《經錄》有《哀泣經》二卷,此蓋以方等泥洹之初品(即哀泣品)為名者;其與《方等泥洹》稍異者,《哀泣經》少後三品,故不得謂之異譯。 (五)《佛般泥洹經》二卷 西晉 白法祖譯 (六)《大般泥洹經》六卷 東晉 法顯、佛陀跋陀羅共譯 (七)《大般涅槃經》三卷 東晉 法顯譯 《大般涅槃經》,是否法顯所譯?不無可疑。蓋法顯前所譯之《大般泥洹經》,為《大乘經》;而此譯為《大乘經》;且同一原語,前曰泥洹,後曰涅槃,不應歧出至此。《山三藏記》暨《歷代三寶記》,載法顯所譯有《方等泥洹經》二卷,而《出三藏記》復曰今闕。若此說信然,則法顯當別有《方等泥洹經》在。既冠以方等字樣,當然屬於《大乘經》而譯《大般涅槃經》者,不知何人矣。 (八)《般泥洹經》二卷 失譯 (九)《佛遺教經》一卷 姚秦 鳩摩羅什譯 此經流傳頗廣,細案之亦屬小乘涅槃經一種異譯。 (十)《大般涅槃經》四十卷 北涼 曇無讖譯 即《大乘涅槃經》之最完全者,所渭《北本涅槃經》是也;今改為《南本涅槃經》(三十六卷),此二本今存。 (十一)《般泥洹經》二十卷 劉宋 智猛譯 (十二)《般泥洹經》一卷 失譯 《出三藏記》載劉宋求那跋陀譯。《開元錄》謂:「上下文句,非是跋陀所翻,似是謙護等所譯。」《歷代三寶記》謂與竺法護所譯《方等泥洹經》,大同小異。 (十三)《四童子三昧經》三卷 隋 闍那崛多譯 與竺法護所譯《方等泥洹經》同本異譯。 (十四)《大般涅槃經》後分二卷 唐 若那跋陀羅 會寧共譯 (十五)《大悲經》五卷 高齊 那連提耶舍 法智共譯 此外《經錄》中尚有存其目者,因疑而闕焉。上列各經中四、六、十、十三、十四、十五、六種,屬大乘部;五、七、八、九四種,屬小乘部。此十種今存。餘五種散佚。第十三種以下,所述甚新,不屬於譯經之初期(曇無識所譯《大般涅槃經》,南本北本並存。合計可得十一種。實則二本同為一物。) 所散佚之五種,第一種之《胡般泥洹經》不明;《經錄》謂與第二種《大般涅槃經》同本,或以為別是一本(《歷代三寶記》注謂第二種為初出。乃於支婁迦讖之下,《列梵般泥洹經》名)。蓋支婁迦讖僅譯大乘經典,恐與第二種同為《大乘涅槃經》,以曇無讖所譯之大本言之,則第二種為略其前數品而譯之者。第三種之《大般泥洹經》,亦略去大本之序分,與《哀泣品》者;《出三藏記》稱:「《支謙大般泥洹》、與《方等泥洹》大同。」故疑第三、第四、二種亦同。第十一種之《般泥洹經》,與第十種之《大般涅槃經》曇無識所譯者,同本異譯。第十二種之《般泥洹經》,《歷代三寶記》稱:「與晉世《竺法護雙卷泥洹》,大同小異。」由是觀之,散佚之涅槃經,皆可信為屬於大乘,而自大本之一部分譯出者也。但此諸經,果屬大本一部分耶?抑原為一部,後集成大部耶?或各小部獨立而單行者耶?皆屬可疑。無論類似佛遺教經之小冊,可視為涅槃經之全體;縱使四十卷之大本,亦是涅槃經之一部;非彼為此一部。此為彼全體也。同一涅槃經,實有如斯長短伸縮之差;其間關係,足資研究。 梵本全書,計三萬五千偈;曇無讖所譯大本,尚非梵本原書;其最初攜至北涼者,僅有一部分(前分十二卷)。與在於闐所得者合計之,得三十六卷;約譯成一萬餘偈,僅及原本三分之一。此大本,與智猛所譯之二十卷本,同本異譯。惜智猛本不存,難以判別。法顯、覺賢(即佛陀跋陀羅),共譯之六卷本,「是《大涅槃經》之前分,大眾問品,同本異譯。」此六卷本,較大本次序整齊。蹶後大本傅於南方,當宋文帝之世,慧嚴、慧觀、與謝靈運、據法顯六卷本,加以修正,附益品目,成為三十六卷;所謂《南本涅槃經》。因名在北涼者,曰《北本涅槃經》。出三藏記所載《大涅槃經記》,謂:曇無讖所譯之梵本,乃智猛自印度攜歸者。智猛歸至高昌之時,適曇無讖來北涼;北涼主沮渠蒙遜迎之。遣使高昌,取智猛所攜歸之涅槃經使譯之。此即《大涅槃經》翻譯之起源。又謂智猛攜歸者惟五品,而六品以下,則求自敦煌。其說如此,恐系誤傳。 第十四種之《大般涅槃經》後分,或名闍維分;或稱茶毗分;謂系《大本涅槃經》之後分,不過想像之詞。相傳會寧遊歷印度,行抵南海波凌國,與若那跋陀羅共譯者。其譯本傳到我國交州,會寧弟子運期承交州都督命,持至洛陽。惟此經說佛涅槃後之佛體焚燒諸事,恐初未必譯為大本之後分也。《開元錄》稱「陳如品末,文勢相接。」亦不過想像之詞(陳如品者,大本涅槃末品名)。義淨三藏求法傳稱「於阿笈摩,抄如來涅槃焚燒之事,非《大乘涅槃經》也。」(阿笈摩,即指長阿含而言)不見有所謂大本之後分者。然細繹義淨之言,果為純粹之小乘。《開元錄》則曰:「今尋此經,與長阿含初分遊行經,少分相似而不全同;經中復言法身常存,常樂我淨、佛菩薩境界,非二乘所知;與大涅槃義理相涉。」據此說觀之,則此經其介於大乘小乘之間,而占小乘至大乘中間過渡之位置者歟? 試就《涅槃經》譯入中土之由來述之。《涅槃經》之翻譯完成曇無讖之力也。蓋《大乘涅槃經》法身常住之思想,在我國佛教教理髮展上,影響極大;何則?《大乘涅槃經》之教理,其重大之根本要點,不外法身常住;而《大般涅槃經》四十卷所說,亦不外乎法身常住,佛陀真身不滅而已。故我國學者,呼為涅槃常住教,其法身常住說,一轉而成佛性遍通論;惟佛之法身,非僅常住;我等一切生類之法身,與佛之法身,並無差別;因此之故「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而佛性遍通論,即由之而生。且法身常住與佛性遍通二義,頗於我國佛教開示新意義;何則?法身常住雲者,謂佛有大我;此語為說無我教者所聞,未嘗不駭為新奇。當曇無讖之前,法顯六卷本譯出時,彭城僧淵,異而排之,已有舌根銷爛之傳說。又羅什弟子道生,見法顯六卷本,遂唱闡提成佛說,大受世之非難。及曇無讖所譯大本告成其所主張,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無論闡提,亦可成佛;聞其說者,莫不服其卓見。當時因此經,而佛徒之思想,為之一新,可以概見(《法顯六卷本》,譯於晉義熙十三年,翌年告成。曇無讖所譯大本,始於北京玄始三年,閱七年始告成。按玄始三年,適當東晉義熙十三年。二譯同年開始,良非偶然,可稱佳話)。後之學者,研求佛教教義,決難置涅槃常住教於度外也。 《大乘涅槃經》所唱法身常住之根本思想,與《小乘涅槃經》發達上之關係,尤為密切,不可不知。蓋《小乘涅槃經》,原本於《大乘涅槃經》,特教義及其組織,未曾明示,僅以釋迦最後事實為根據耳。當佛陀入滅時安慰弟子之言,及弟子追慕之殷,遂產生佛不滅之思想。而佛陀安慰弟子之言,與弟子藉以永其追慕之說,實為《小乘涅槃經》中一乘大事業,可推而知也。 《小乘涅槃經》三部中,白法祖所譯之佛《般泥洹經》(第五),及失譯之《般泥洹經》(第八),殆同一原本。法顯所譯之《大般涅槃經》(第七),措辭較前二經,多形容而遠事實。茲擇前二經所載者,而示《小乘涅槃經》中要語。其經文曰:「佛出王舍城耆闍崛山精舍向吠舍離時,於竹芳薈萃之處,大感苦痛,此大病始。阿難侍旁,見之大驚嘆。」爾時佛言載在《佛般泥洹》經者,則曰:「我已有經戒,若曹但當案經戒奉行之;我亦在比丘僧中」載在《般泥洹經》者,則曰,「佛豈與眾相違遠乎?吾亦恆在比丘眾中;所當施為教誡,以具前後所說,皆在眾所;但當精進,案經行之。」所謂我之經戒,即為我體;汝等若奉持此經戒不失,則我亦恆常永久存在汝等之中;自佛一方見之,確是安慰弟子之言,而對於弟子等所授之遺囑;自弟子等一方見之,則奉為惟一之憑依。蓋此言為《涅槃經》樞紐,馴至產生法身常住思想之信仰,決非偶然也。又此言載在《遺教經》者,則曰:「如來之法身,常在而不滅也。」但此法身,非實存在宇宙之意,乃僅以佛之經戒為法身之意,更自《阿含經》,一轉而為《茶毗分經》中法身常存之語;更變而為《大乘涅槃經》之法身常住說;其所歷之徑路,足以明示其發展次序、與其心地。以上所述,乃《小乘涅槃經》與《大乘涅槃經》之要點,並其關係之大略情形也。 試就《華嚴經》言之:《大方廣佛華嚴經》,為佛教重要經典;其分品早經譯就,而推覺賢三藏所譯《華嚴經》為最完善。此經原本,與前諸經同,皆得自於闐;有支法領者,遊學西域,自於闐得此經梵本三萬六千偈以歸,與佛陀跋陀羅共譯之。其始也,僅分五十卷,後人更分為六十卷,遂呼為《六十華嚴》自《華嚴經》譯成,我國佛教,大受影響。具研究之價值在佛教上占一重大位置。其說法分為七處八會;《六十華嚴》,分為三十四品;《八十華嚴》,分為三十九品。《八十華嚴》,實叉難陀(唐代自於闐來者)所譯;較《六十華嚴》完善。然就我國佛教史上所受影響言之,則其關係,殊不若《六十華嚴》之重要。蓋此二種《華嚴經》,梵本既異,流派自殊。佛陀跋陀羅以前所譯《分品經》,為《六十華嚴》所無,如西晉竺法護所譯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即《八十華嚴十定品》之異譯;此《十定品》,為《六十華嚴》所無此二大《華嚴經》外,尚有唐般若三藏(罽賓人)所譯四十卷本,俗呼為《四十華嚴》者;因其就二大華嚴之終所謂入法界品者,詳細譯成;故詳名之曰《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六十華嚴》、《八十華嚴》之外,可續《四十華嚴》者(東晉《佛陀跋陀羅文殊師利發願經》,略似普賢行願偈。普賢行願偈者,乃《四十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中之偈。此偈異譯,有唐不空三藏所譯之《普賢菩薩行願贊》一卷)。則有唐地婆阿羅所譯《績入法界品》一卷。其他諸經可屬於華嚴部者尚多,茲不贅述。 曇無讖、羅什、覺賢四大翻譯之大體,略如上述:此四大翻譯,在中國佛教史上之關係,後當述之;茲略言其梗概焉:我國大乘佛教重要宗派,概以四大翻譯為基礎;而涅槃、般若、法華,最初已有密接之謂系,後熔成一大宗派。即謂我國大乘教宗派導源於羅什、覺賢二派,亦可。 羅什與《涅槃經》之翻譯,有無關涉?不可得知。羅什、法顯、曇無讖三人,時代相同;但就法顯、曇無讖翻譯《涅槃經》考之,似羅什未盡知此事。然羅什於般若、法華、涅槃,具有見解;征諸其徒僧睿所述。而益信矣。僧睿於所著喻疑,舉其師羅什之言曰:「般若除其虛妄;法華開一究竟;泥洹闡其實化;此三津開照照無遺矣,但優劣存乎人,深淺在其悟,任分而行,無所臧否。」又僧睿自言:「此三經者,如什公所言,是大化三門,無極真體,皆有神驗,無所疑也。什公時,雖未有《大般泥洹文》,已有《法身經》,明佛法身,即是泥洹;與今所出,若合符契。此公若得聞此佛有真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便當應如白日朗其胸襟,甘露潤其四體,無所疑也,」(僧睿所言《大般泥洹文》乃《法顯》之六卷本。此時尚未見曇無讖之大本。所謂「無極真體,皆有神驗」者,承前說此三大經有不可思議處,而為此言也。但所謂羅什之法身經,則為《經錄》所不載)。 《涅槃經》之研究,後來全移於羅什派學者之手。道生,羅什之高足也;講曇無讖《大般涅槃經》,頗負時譽;後遂於講此經時,卒於講座;可謂以身殉道也矣。即謂《涅槃經》之法身常住論,為羅什派學者所統攝亦可。此羅什、覺賢二派所以並立,而為中國大乘佛教之二大源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