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 · 第十四章 統一帝國與統一邊疆——中國的長城

前帝國時代的長城 秦國雖然自邊疆取得實力,轉而內侵併征服列國,但它也在其統治下的亞洲內陸邊疆修造了一道長城。[1]在這一點上它與趙國、燕國相同,而在其他方面,它們邊疆發展的方向並不一樣。因此,我們要儘可能地了解秦國那一段設防的邊疆與趙、燕的邊疆有什麼不同。 首先,我已經指出,修築長城並不是某地的個別現象,而是那個時代的特徵。[2]在公元前4世紀的最後一二十年及公元前3世紀的頭十年,中國及亞洲內陸邊疆出現的突然並廣泛的修築長城運動,也許根本上就是封建制度達到其發展盡頭的表現。每一個重要地區的統治者在其領土擴展到封建制度政治範圍的最大限制時,就感覺有必要使他們的邊疆「永久」化。修築長城是最自然的方法,因為漢族封建制度是建立在純粹農業經濟及由城池控制的單元地區之上的。結果,戰爭的主要形式也變成緩慢的戰役與圍城。 建築長逾幾千里的長城,其所需的人工比封建歐洲構築城堡所需要的要多,它很像是羅馬帝國的邊城。這說明中國成熟的封建主義已經充分發展了強迫勞役的使用。這種做法是其後統一帝國的一個特徵,也與自封建制度轉變成帝國的過程有關,因為它在中央集權的統治下,比在分散的封建制度下更有效。但強迫勞役雖然已經大規模地使用,卻沒有無限制地推行。因此,修築長城的國家並沒有用長城把它們圍繞起來,而只在最感侵略威脅的一部分邊疆上設防。 一般所謂「最方便的政治結合」的觀念,在亞洲內陸邊疆上,受到當地地形及社會特點的制約。建築長城的意義是假定一個社會或國家可以用一條確定的界線劃定其占有的土地,但亞洲內陸邊疆有一個重要特徵:它是不能用界線劃定的。中國北部逐漸伸入亞洲內陸,它的邊緣並不確定。歷史的變遷可以證明,要想區別有利於漢族及其農耕的地區與有利於遊牧民族及帳幕居民的地區,是如何的困難。 這裡我們又可以用趙國的歷史(燕國的也可以,只是不大明顯) ,來解釋秦國的歷史。當趙國「胡服騎射」時,山西北部的漢族已經越過了一個分水嶺。在他們的後面,是一個最富裕、最典型的中國農業重鎮,一個灌溉制度久已實施並相當發達的區域。經過幾個世紀的戰爭後,所有的少數民族都從汾河河谷被驅逐出去,或是同化為漢族。在這個過程中,漢族自己沒有少數民族化,因為在這個地區,歷史的主要趨勢不但要使少數民族漢化,而且要使漢族更加漢化。但是,在這些更趨漢化的漢族前面,這一片土地卻不完全對他們有利,它反而在某些方面有利於他們過去所能戰勝或同化的少數民族。 在這個地區,漢族要繼續前進,就必須在若干方面減小其「漢化」的程度。但是他們雖然在某些方面可以少數民族化,而在其他重要方面則仍然保持漢族特徵。他們對於財富、權力及統治的回報觀念,仍然是漢族的,是封建漢族的。他們少數民族化的部分中,最主要的是在軍事方面,因此他們仍然保持其封建主義的觀念,而不會在漢族特徵與少數民族特徵的混合之中演化出一個新的秩序來。他們發展成好戰的邊民的結果,是有能力轉回頭來,向原來的土地強征貢賦——他們認為最有價值的中國式貢賦。 趙國的實力構成要依賴對邊疆兵員的掌握。每一個邊疆貴族及其部屬都準備為保護封建制度而戰。有了這種封建形態的社會,統治趙國的邊疆貴族自然就會在北方建造一道長城,供封建制度之用。雖然他們因為邊疆社會的變化而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中國,但他們並不希望這樣走得太遠。過渡地區的有限發展對他們是有利的,必要時,以人為的辦法來限制,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繼續向那些漢化程度深的南部居民征取貢賦,同時阻止更野蠻的北部居民向南部貢賦地區的推進。 秦國的邊疆特點 秦國的邊疆擴張,沒有超越過決定其內地性質的河流的源頭以外。秦人所侵入的邊疆地區也與山西的代地不同。它不是逐漸過渡到有利於遊牧地帶的中間地區,而是一些比較相近的黃河上游的半綠洲,精耕農業在這些小區域中可以發展。它的生產規模不足以供給一個獨立的農業國家,卻可以供給一個正在壯大中的農業國家的外圍。對這些外圍綠洲的統治,使秦國邊疆形成了一個牢固的特點:它強調了一種大體是線狀邊界的觀念,邊界線的外面是草原。秦國邊民並不需要經過一個會使人減少漢族特性的過渡地區才達到草原。他們沿一條邊界線駐紮,這條邊界線強化了他們的社會與草原社會的區別。也許秦國邊疆最不確定的部分是鄂爾多斯草原,而秦人在這裡遇到的是一條邊緣而非一片過渡地區。在陝西北部分水嶺的外面,並不是像山西北部那樣的混合地形,而只是一片乾旱草原。它不會引誘邊民繼續前進,而只警告他們需要停止。 於是,邊外及內地就可以共同合作。秦國擴張所止步的地方以外的地區是一個異質世界。在邊界與蠻族相遇的秦人,比起趙國和燕國的邊民來,是十足的、沒有變更過的漢族。他們在文化的某些方面也許不如黃河中、下游的漢族,但他們的發展趨勢卻毫無疑義地朝向漢化。他們的邊疆形勢使他們不能傾向草原,同時內地的河流區及農業區的變化,也使軍人和政客系連於國家的主體,不會企圖分裂以建立自己的邊疆據點。秦國的河谷地區全都聯合在一個強有力的王國統治之下。中國邊緣的封建制度的崩潰,比中國內地要快。邊疆軍隊,甚至邊疆蠻族,都可以由國家徵集,向中部進軍,摧毀封建軍事體系的殘餘。 因為所有這些聚集一起的變化,秦國超越封建制度的發展更見迅速。隨著一統制度的發展,秦國轉向中國內部,進攻企圖保持封建後期僵化形式的各國。對於整個秦國來說,這樣做的利益大於那種聽任邊疆首領割據一方,自立為一半漢族一半蠻族性質的邊疆國家的情況。因此,秦國雖然大量徵用少數民族及半少數民族,它的進化並未減少其漢族特性。也許這些人在推翻秦國的封建制度上,比受傳統觀念影響的漢族還要有用。他們也能像漢族那樣迅速地採納並實施必要的新觀念。由於這些原因,秦在滅掉最後一個封建王國,建立統一帝國(前221)以前,不需「據守」自己的亞洲內陸邊疆去對抗亞洲內陸,而只需將它作為中國內部力量的附屬。 早期修築長城的勞工的社會意義 中國居民及草原居民之間界限的逐漸形成,是由於中國內部進化的過程。與此類似,大規模的人造長城(其規模之巨猶如大自然的創造物) ,其起因也是由於中國內部情勢的發展,而不是草原對中國的壓迫。長城的軍事作用自然是最令人關注的,這一點掩蓋了它的真正的歷史意義,因為它有一種特殊的社會目的,自別於它所要隔絕的社會。我們應該考察支持這個偉大工程的經濟制度和組織所需勞工的辦法。 當趙國和燕國在公元前4世紀末及前3世紀初建造邊境長城的時候,這個工作是怎樣做的?趙國是由軍人統治的,燕國可能也是一樣。他們本身有部分的少數民族化,卻對北部的少數民族進行戰爭,並從南部未少數民族化的漢族征取貢賦。趙國北部的軍隊組織很顯明地反映了這種地區社會的特點,比較分散,居住中心是非農業的,距離相去也很遠;居民賴以為生的經濟制度中包括畜牧;地形開闊,可以採用乘馬遊牧民族的戰術,而不是漢族封建制度的陣地和圍城戰術。如果是這樣,其人口一定稀少,無法提供延綿幾千里的工程所需的勞力。這表明燕、趙兩國北部從南部征取的貢賦中,很可能有一部分是強迫勞役。[3] 另一方面,秦國的邊疆長城是在其整個封建制度崩潰時建造的。稅制已經改良,使在貴族土地上以勞動支付地租和賦稅的農奴,變成向地主納地租、對國家納賦稅的農夫。[4]在封建制度下,貴族與國家是衝突的,因為如果國家徵集農奴,他們便不能同時為貴族服役。在新的制度下面,國家可以剝削貴族與農民以增強其實力。貴族不能再要求農奴的勞役(在舊制度下他們可以用農奴組織私人軍隊) ,而只能取得地租。被政府徵集的農民勞工也不能免除繳納地租的義務,他的家人必須重新安排工作,以代他支付地租。顯然,這種變化可以使國家在公共事業中獲得大量的勞力。[5]因此,在秦國,長城的建造可能不是邊疆貴族向內地徵收的一種封建貢賦,而是一部分制度的整個改組,使國家能夠增強對邊疆及內地的統治力量。 至於魏國和齊國所築的長城,[6]其情形又有不同。這裡的問題不是分隔中國農業與草原遊牧,而是要劃定在封建制度下所能統治的最大土地範圍。在這些長城的修築中,國家權力與封建權力的衝突一定很厲害,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維持封建制度的努力,也必須削減封建貴族的勢力,以加強國家的力量,最低限度也要使國家有大量征工的優先權。 最後,還有楚國在黃河平原與長江流域之間,在靠近淮河上源處所築的長城。[7]這道長城在某些方面與當時的其他長城相同,但也有不同的地方。楚國的中心是今日的漢口、武昌、漢陽一帶,是漢水自北而來流入長江的匯合點。沿著長江向下發展,楚國建立起自己的帝國,如果不是公元前3世紀秦國在最後的戰爭中對楚國的致命打擊,楚國很有可能建立起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帝國。楚的失敗是因為它的軍事力量多半建立在長江及長江三角洲的戰船上。但是,楚國當時所統治的已經是一個帝國,它的沿海臣民有別於當時其他各國的漢族整體。 因為楚國的軍隊不能很快地從戰船的使用轉移到陸上大軍的訓練,它在北方的「帝國政策」就必須利用盟國。秦楚最後的衝突是在縱橫時代,楚國由南到北建立起一個合縱的組織,企圖阻止秦國在公元前3世紀中向東的連橫發展。因此,楚國的長城是分隔其直接統治的區域與其勢力範圍區域的界線,這表明楚國建造長城是一個混亂時期的現象,在這個時期內,封建制度受到保護,但同時也就被其唯一的保護方法所破壞。 秦國軍事的過度發展 秦國完成其中國境內的軍事征服後,就必須修改其軍士在社會上的地位及作用。這就造成了秦國所不能解決的問題。這個新的帝國不得不維持一個龐大的軍隊,它被發展成當時最偉大的攻擊力量,然而並沒有要繼續攻擊的目標。它也不易於復員解散,封建制度已經摧毀,這些軍人無法分散到封建的首領之下。這個勝利的軍隊是國家軍隊,一切責任只有國家去負擔。 我們不能說出急待處理的軍隊有多少人,但其人數一定相當多。史籍記載每一次大的戰役、戰爭及死傷人數時,總是幾十萬人。[8]我們雖然不能完全相信這些數字,但其實際的數字一定很高,在秦國採取的戰術中,人數與機動性都很重要。封建制度下雖然常有戰爭,卻不能長期保有大量軍隊,每個貴族只有一小部分永久性的職業軍隊,大量的軍士可以被招集起來參加短暫的戰役,如果短期戰役不能決定勝敗,大軍即行解散,戰爭就變成一種長時期的圍城或突圍。大批軍隊必須解散的原因,是因為封建經濟以農奴為基礎,他們用一部分時間在自己的地上幹活,另一部分時間要到貴族的地上幹活。被徵集作戰之後,他兩方面的工作都不能做。即使是自由戰士,以在軍隊中服役而取得土地者,也不能長期服役,而只能短期作戰。但戰爭在繼續,徵兵已經完成應服的義務而回家了,有城池的封建據點仍然被少數人圍攻及防守著。當被圍困的形勢緊急時,仍然可以招集軍士,以一個短促的戰役把圍攻者擊退。 因此,摧毀封建制度的方法是發展國家指揮的職業軍隊,他們可以在任何時間從事戰爭,可以大範圍地運動,令封建軍隊無法追及,因為封建軍隊的每一單位都是從不同的地區來的,他們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地區太遠。國家軍隊也可以利用其實力及人數,戰勝封建貴族的時時有數量變化的軍隊。秦國在征服的戰爭中對這些問題都已了解,且有實施。但戰事結束後,它卻很難繼續保持一個龐大的戰爭力量,它必須要找一些事做。 駐防用軍的數量很有限,因為戍軍太多就會引起封建制度的復發。繼續在南方從事長期戰爭也不可能,從這個時期起,漢族在長江以南地區的發展並不以軍事為主。南方部落中雖然有許多很好的武人,卻不是用來組編軍隊作戰。這在多叢林、多湖沼、多山的地方尤其如此。有許多小股隊伍,一步一步作戰,為的都是小塊土地,那裡的戰爭不過如此。所以漢族在這裡發展所要解決的是聯合社會、組織經濟、排水、灌溉、修路、貿易、管理等問題。這是每一代向南發展的漢族,隨著各地人口的增加與財富的累積,總要不斷做好的事情。 向草原邊疆擴張的大規模作戰也不能解決問題。秦國軍隊的過度發展是很明顯而且很難應付的。這也可以解釋秦朝崩潰之迅速,以及崩潰過程所造成的混亂比建立帝國時還要嚴重。當時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問題。首先,從封建制到帝國制的轉變,也引起了整個社會結構的變化,變化的趨向是中央集權的強化,並能夠有效地統治逐漸增加的人口。這些人口聚居頗密,並依託於一個包含更精深、更大規模的公共工程的經濟體制。秦國不可能在中國內部完成這些變化的同時,又向僅僅利於粗放經濟和地方分權統治的草原地區發展。所以,秦國沒有向草原發展,而是要儘可能地把中國及草原絕對、永久地隔離開。 為何秦朝能統一邊疆卻國運不長 這些都是必須注意的重要條件,以解釋秦國為什麼在短短几十年內,在邊疆上完成長城的巨大工程,而不能在中國內部把廣大的軍事征服成功地聯合起來,造就一個永久帝國。 秦始皇長城自甘肅直達東北海岸。它遮蔽了俯臨甘肅的西藏高原及俯臨黃河流域的整個內蒙古高原。它有一部分是秦、趙、燕長城的原線,有一部分卻在其前或在其後。關於這個工程的修築有傳奇式的故事。不過我們必須記住,這並不是當時唯一的公共工程。當時除長城外,還開闢了很多軍事道路。[9] 這些工程雖然有濃厚的軍事性質,實際上秦朝在原有封建列國領土以外的軍事擴張並不大。它唯一向草原的重要發展是進入鄂爾多斯高原,[10]把整個河套收入版圖,調直亞洲內陸邊疆,使其也包括了甘肅、寧夏的綠洲與半綠洲地區,還有山西北部的代郡。 考慮到當時所能用以對外擴張的兵力,這並不算多。當時並沒有受草原攻擊的危險,所有對內陸邊疆上蠻族的戰爭都是掃蕩戰,以調整新的長城走向。[11]長城雖極堅固,但當時並沒有真正的邊疆危機。築長城與築路的真正目的,是穩定中國內部被征服的地區,並建立新的社會秩序。 這可以由秦朝廢止農奴制度的政策來證明。秦始皇沒有用他的功臣及宗族來建立一個新的封建制度,相反,他把帝國分作郡縣,指派職官。[12]同時農民自有其田,向國家納稅,不再為貴族服勞役。這種政策完成了秦國在征服中國各地時就開始的賦稅及行政制度的改革。[13]它的一個結果是,使許多不是貴族或族長,因此不是徵稅對象的人,脫離土地而自立。 這種機動的剩餘人力,在統治者及其統治機構的指揮下,是秦國征服列國的最主要工具。同樣的辦法現在必須推廣到中國其他各地,一方面摧毀舊日的社會結構,另一方面使新的結構統一。但是,在沒有封建國家可供征服,這種新增的剩餘人力的利用,就成了問題。毫無疑義,這是真正的動力,推動著長城的修築,聯繫帝國各地的大路的開闢,以及對長江以南地區的征伐。對江南的征伐,雖沒有完全開發長江以南的落後地區,卻清除了許多舊的武裝和新的無地農民。[14] 這也就是秦朝能夠成功地在長城邊疆加強其實力(雖然在大體上是不必要的) ,而在中國內部卻遭到失敗的關鍵。秦朝的攻擊力量在這些年的征伐中已經十分壯大,但還缺乏必要的習慣及經驗,以使這個攻擊力量轉變成一種固定的開發及統治制度。一定還要保持摧毀的力量,否則已被打倒的封建勢力也許會復興。新制度雖然比封建制度好,卻不能立刻提供糧食、工作及財富,使從封建制度下解放出來的人有事可做而接受統治。在新制度下,幾個納稅家庭,以全力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工作,其生產量足可以與在貴族土地及本村土地上工作的整村農奴的生產量相比。但是在封建制度下,生產力雖然低下,工作卻是分配給所有的人,大家都附屬在土地上,無法集結叛變。他們也有一種安全的初級的生活狀態。而在新制度下,幾十萬人被迫在監工首領下幹活,他們習慣於暴行,同時他們又與土地分離,解除了此前那種傳統的束縛。 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帝國必然要分裂,但不是由於封建貴族恢復舊秩序的企圖,因為舊秩序已經相當徹底地瓦解了,儘管有少許殘存。瓦解是由於軍隊的叛變,[15]他們奪取了為之充當工具的人們的權力。許多沒有土地的農民及不滿現狀的人,都參加進來。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這個崩潰過程並不是始於長城邊疆。帝國的崩潰始於淮河流域,即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之間舊的衝突地區。改朝換代的戰爭及邊疆戰役,對中國社會結構變化的推動作用,比草原少數民族南侵的影響作用要大。 秦朝的滅亡及漢朝的建立(前206) 秦朝的創立者於公元前246年,他 13歲的時候,繼承秦國王位,公元前238年親政。公元前221年完成對封建列國的征服,自立為秦始皇帝。他死於公元前210年,壽50歲。計為王25年,為帝12年。[16]帝位由他的一個兒子承襲,自公元前209年至前207年。[17]叛亂起於公元前209年,其後爭戰連年,直到公元前202年漢朝的創立者打敗其他雄心勃勃的軍事首領,自立為皇帝為止。但是漢朝正式紀年是起於公元前206年,那一年秦朝第二個皇帝自殺,第三個皇帝投降。 漢朝的建立者是用一種新的戰爭,一步步地奪取權力。[18]秦朝征服列國的戰爭既是破壞性的,也是創造性的。封建制度即使在崩潰中,也是一個軍事力量不能按比例分配的社會:最需要摧毀的那部分封建社會,最能保護自己。因此,秦國雖然比列國率先發展起一個新的、更有效率的經濟制度,但它的軍事化程度要領先得更多。從歷史上看,秦國是中國最富有創造性發展的中心,由於創建帝國的需要,其軍事的發展大大超過了經濟及行政方面,以至於在戰事結束後,它不能把完成了軍事使命,並在征伐過程中攫取了大量社會生產及分配權力的軍隊,分派作其他的用途。 以此為標準來作比較,我們可以說,漢朝的戰爭,雖然在經濟上和其他戰爭一樣的浪費,卻不是破壞性的。它們的歷史任務不是消除秦始皇所建立的那種帝國體制,而是再行確立這種帝國,並要確立支持它的那種社會及國家的行政制度。 在秦始皇之前,建立中央集權的帝國可能性有兩個,一個是長江流域的楚國,另一個是西北的秦國。秦的攻擊力很強,特別是它機動的騎兵。而楚國富足,賦稅收入多,同時它對長江流域諸小國的征服,使它差不多具有了帝國的性質,所以比黃河流域的封建列國難於征服。秦帝國建立後,楚國也比黃河流域諸國難以統治,對建立於中國亞洲內陸邊緣上的秦朝來說,楚國太大,也太遠了。 由於秦與楚這種內在的長處與短處,當時最成問題的地方是以楚為基礎的勢力與以秦為基礎的勢力的交接地帶。這就是黃河與長江間的淮河流域。秦朝的崩潰就是從這個地區開始的。也正是因為跨越這個地區,足以影響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一個新的朝代漢朝建立起來。 這裡我們不能詳細敘述漢朝的整個歷史,但我的分析是基於若干事實的。當時戰爭的口號是恢復正統,即舊秩序。有一些封建列國確實暫時得到恢復。其中最重要的領袖們是來自楚國的貴族家庭。漸漸地,這些貴族野心家們彼此耗盡,於是為劉邦,即漢朝的建立者,掃清了道路。[19] 劉邦是淮河流域的人,他對這個南北勢力交匯的地區有相當了解,並能夠駕御。另外,他不是一個懷有恢復封建制度偏見的封建貴族,也不是只有軍事野心的職業軍人。他是一個小官吏。以一個勢力均衡地區的小官的地位,他了解在他以下的平民社會和在他以上的特權階級——世襲貴族殘餘以及尚未完全站穩的官僚階級。[20]他在這些勢力之間,建立了那個時期可能的平衡,於是開創了穩固的帝國。 因為是建立在若干可用的聯合勢力上,漢朝雖然在開國時有戰爭留下的消耗與創傷,仍然立即產生了一個偉大的文化。當時有一部分傾向於封建制度的趨勢,但是封建秩序並沒有恢復,這已經不可能了。封建貴族殘餘已經沒有能力把握唯一現存的國家體制。這個體制的成功已經由封建勢力的失敗、劉邦戰爭的勝利證明了。作為皇帝,劉邦把土地及爵位封給功臣,這些人的地位到後來又多半被他的親戚拿去,[21]只有完全臣服於國家才能保全這些封地及封號。同樣,這個朝代的首都設在中國的邊疆,在舊日秦國的領土內,而不在這個朝代立國的淮河中部地區。這是因為帝國已經建立了一個帝國權力及地方權力的平衡。 司馬遷的邊疆記載 從中國歷史研究,進入到長城歷史的考察,可以看出,這個修建從西藏到海邊的設防地區的偉大想法,只是中國社會形態的投影。在秦朝覆亡及漢朝立國的戰爭中,都沒有抗拒遊牧少數民族部落自草原侵入的必要。長城也不是唯一或最好的阻止草原遊牧民族入侵的辦法。這已經由公元4世紀末趙國山西北部的邊疆情況證明,那裡的居民成分表明,邊疆地區最易被部分遊牧化的漢族所占據。這些人在趙、燕、秦修築了界定他們所占據的土地的長城。長城的意義,主要是使他們獲得控制南部「漢族土地」的力量,而不在於對草原的控制。它們標誌著一個處於真正中國與真正草原之間的地區。 從秦朝進入漢朝,草原歷史也進入到一個新的時期。我們對這個時期的知識多半是根據司馬遷《史記》的第一百一十卷。司馬遷在這一卷里提到許多從周朝留下來的關於早期少數民族的材料。 幸運的是有司馬遷把他當時(漢朝初期)所知道的史事都記載下來,但問題是這許多材料都經這一位作家之手寫出,因而無法作比較研究。從司馬遷聯繫上古和近古的方式,以及他對草原居民的習慣及社會的描寫,可以知道,漢朝初年的漢族對草原遊牧民族已經有了一種牢固的傳統看法,已經很流行用幾個定型的術語,描述他們的英勇與惡行,還有平時及戰時的習慣。 但是,這種連貫的記述提供了一個要人相信的完整的歷史綱要。司馬遷所記載的從戎、狄到胡、匈奴的層序,在順序上至少與我們推測的舊少數民族被進化的漢族逼到草原邊緣,變成新少數民族或真正遊牧民族的過程相同。當然,他沒有提到從原始的非遊牧的經濟到高度專門化的遊牧經濟的進化。不過,他在周朝封建時代末期,將戎、狄改用胡及匈奴的名稱,這說明新的名稱並不代表新的民族,而只是從舊民族中發展出來的新團體。[22] 司馬遷的記載也提到,只是沒有詳細說明,當中國由封建制度轉變到統一帝國時,北方少數民族中也有一個同時的平行的變化,即從草原邊境山谷中分散的地方部落制度,進步到整個草原的整體部落制度。 秦始皇在中國建立帝國之後,掃蕩了草原邊緣地區,把各國的長城連接起來並重加修築。這個工程是他最偉大的將軍蒙恬以數十萬之眾完成的。[23]草原居民被從若干地區逐出。但是秦始皇並沒有侵入草原,他的目標並不是要建立一個聯合帝國,聯繫起農業的漢族和遊牧民族。他的長城和早期的長城一樣,確立了他對中國內部的統治,但並沒有取得對草原的統治。 在秦漢交替時代的7年惡戰中,遊牧民族重又回到某些他們曾被逐出的過渡地區,特別是黃河河套內的鄂爾多斯高原。[24]但是他們並沒有對中國進行整體的攻擊。漢朝的名稱很好,漢人是中國的主人。漢朝的建立並不是反抗侵略和保衛中國的產物,但在它剛剛被公認為一個皇朝之後,即公元前201年,它就開始了對遊牧民族的戰爭。[25]認識這些戰爭的性質,對於了解是什麼力量造成了整個中國的歷史與整個草原歷史的分化上,有極大的價值。 匈奴與草原新式統治者的出現 從秦國背靠一個穩固的邊疆,出動大軍征服中國開始,僅僅過了大約一代人的時間,在這個短期間內,人們目睹了封建制度被推翻,過去封建列國所修建的面對亞洲內陸的較小規模的長城,被一條從西藏邊境直達海邊的偉大長城所取代。在這個新時代中生活和活動的人們,仍記得過去的那一個時代。在讀中國歷史學家所記遊牧民族首領「不勝秦,北徙」時,[26]必須要想到這一點。蒙恬逝世及秦朝帝國崩潰後,遷徙到鄂爾多斯的居民紛紛離散。在秦始皇時代遷走的匈奴,在舊日首領的子孫率領之下,又「復稍度河南與中國界於故塞」。[27] 這兩位偉大匈奴首領的第一位名字叫頭曼,這一定是蒙古文中的「土默特」,其義為「一萬」或「無數」,常被用為個人或部落的名字。他的稱號是撐犁孤塗單于,義為「天之驕子」,和中國皇帝之稱「天子」極相似。撐犁一定就是蒙古文中的騰格里——「天」。[28]這裡,我們第一次在中國歷史中看到以少數民族而非漢族的形式,記載一位少數民族首領的名字。並且,我們也首次看到一位少數民族首領不只被簡單地以漢語稱為「酋長」(或其他類似的稱呼) ,而將其原來的名字及其稱號都漢譯出來。他們的語言必定與後來的突厥語及蒙古語同源。 在敘述匈奴及漢朝的關係時,司馬遷不但說「頭曼不勝秦」,而且「當是之時,東胡強而月氏盛」。[29]東胡初見於公元前4—前3世紀間,[30]那時漢族開始遇到乘馬遊牧民族。「胡」是一般的名詞,並不限於某一個部落,只指示一類少數民族。「東胡」卻是部落的名字,它位於燕與趙(北平地區及山西地區)之北。匈奴也是部落的名字,指鄂爾多斯以北的各部。根據記載的次序,很明顯,他們中至少有一部分原是秦國北部邊疆前遊牧時期的戎、狄。月氏的名字是第一次出現,他們的地域包括新疆、甘肅西部及西藏邊緣的綠洲、沙漠及草原。 在政治上,司馬遷的記載提出在草原中產生了類似中國皇帝的遊牧民族的統治者。這不但與秦朝統一中國同時,而且還有相當的關係。他的記載也留下了亞洲內陸歷史新階段的紀年,他從專門記載中國邊緣的草原歷史,進入到記載與中國歷史有關,但還保持其獨立性的整個草原歷史。這個時期,同時發生兩種現象:一個自稱草原最高權威的草原統治者以及一些草原部落,不時地對中國發動戰爭;此外他們又為爭奪草原的最高權力而內戰。對這兩種現象,應該從草原及中國兩方面的立場來進行考察。 從邊緣遊牧制度轉變到完全遊牧制度 考慮到草原遊牧制度起源的多樣性,[31]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時期有許多不同的遊牧民族,在草原的不同邊緣發展了遊牧技術,然後逐漸進入草原中部,建立了一個不再是邊緣性質的草原社會,而且能在較大的地理範圍內發展。弗拉基米爾佐夫指出,西伯利亞、烏梁海及阿爾泰邊緣的北方蒙古人的起源與森林狩獵居民有關。[32]在西伯利亞阿爾泰的巴澤雷克所發現的墓葬遺物,可以有力地證明,森林中以狩獵為生並利用馴鹿運輸的居民,可以在草原邊緣上把放牧馴鹿,發展為大量放牧其它動物,使他們自己轉變為真正的遊牧民族。[33]其他遊牧民族無疑起源於新疆及土耳其斯坦的綠洲邊緣。[34]東胡之成為草原遊牧民族,部分原因可能是要適應熱河森林及內蒙古草原邊緣的環境,也是由於燕國漢族向外擴張的壓力。其他部落也可以同樣地在東北森林和東蒙古及東北西部草原的邊緣上發展形成。最後,還有一類在歷史上很有可能的起源方式,即一批舊少數民族如戎、狄等,被漢族農業社會的擴張逐出中國北部後,轉變為草原的新少數民族。 我們不知道散布在大草原的西伯利亞、東北、中國及土耳其斯坦邊緣的早期遊牧民族之間,或是與草原另一方的遊牧民族,最早的接觸是在什麼時候。我們也許不可能推究出從邊緣遊牧經濟到完全遊牧經濟的轉變點是在什麼地方。這種轉變是在草原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時期開始的。但很可能的是,轉變一經開始,其發展便非常迅速,其影響力是突然而廣泛的。從第一個依存於綠洲和草原邊緣牧場的邊緣遊牧民族,放棄他們過渡性的邊緣生活方式,闖入真正草原的時候起,就迅速釋放出極大的新的力量。 人們的遷徙,也就從遲緩的移動,從沿草原邊緣的人口、文化及社會習慣的緩慢移動,迅速變成大量人口的、長距離的、直接並迅速地移動。在農耕世界邊緣的許多小部落,可以迅速聯合起來,形成一種新的凝聚。這樣形成的新社會,雖然依賴於狹窄的專門技術而生存,卻統轄著一個廣泛而更一致化的區域。雖然整個遊牧民族的人口並沒有顯著的增加,但其活動範圍之寬廣,以及迅速集、散的能力,使草原遊牧人在他們新的社會形式中,能夠更有力地攻擊,更迅速地退守。 中國史籍記載了這個時期迅速轉變的結果,但沒有分析其轉變的性質,這沒有什麼奇怪。當遊牧制度的中心,從中國邊境移到草原深處去時,正統派的中國歷史學家就無法了解遊牧社會的情況了。因此,司馬遷的書中沒有解釋,只敘述了從舊的邊境少數民族制度到新的廣闊草原的少數民族制度的變化。它保存了事情的連續性,卻習用傳統的做法,對新的少數民族制度仍是如此,就好像少數民族的起源問題不值得深究。 邊疆民族語言差異的推測 雖然司馬遷追溯了古代部落到匈奴的延續關係,對其他一些問題,他卻沒有回答。戎、狄與匈奴、胡之間雖有連續性,卻也有顯著的差異。混夷、獫狁等一類的名字提示我們,[35]匈奴部落的一般名稱可以追溯到戎族的分支。另一方面,分化的問題,被遮蔽在另外一件事實的後面,漢族雖然與戎、狄有許多世紀的接觸,但記述北方民族的語言突然出現於公元前2世紀的初年。匈奴語言屬於一個語系,它與漢族語言連間接的關係都沒有。語言問題與部落名字問題是有關的。[36] 根據語言和部落名稱,可以在分化中找到聯繫。如果草原社會的形成是基於一部分「舊社會」邊境的殘餘人群,而這些人群又與中國人同源,那麼,為什麼草原的主要語言屬烏拉爾——阿爾泰語系,與中國語言完全不同呢? 中國對非漢族的各民族的稱呼,甚至在最古老的文獻中,沒有一個可以概括一切的名字,[37]就像希臘文中的barbaroi(野蠻民族),只有幾個供分類使用的名稱。羌是牧羊民族,荊是叢林居民。但是這些名字並不能證明這些民族是「非漢族」的。其他的名字多半是部落的,還有一些或多或少是非漢族名字譯音的轉寫。就是在具有特殊意義的漢譯名字上,也是一樣,例如匈奴,有「兇惡的奴隸」的意思,而事實上是漢族對一個非漢族的發音近於「匈奴」的名字的譯音,用這兩個字既簡單又令漢人滿意。「蠻」(勉)這個部落名字可以在今日中國南部的瑤族語言中找到,「勉」的意思是「人」、「人們」。盤古瑤自稱為「優勉」,而叫紅頭瑤為「布龍勉」。[38]這種部落的名字是具有地方性的。閩(福建)和緬(緬甸)大概與「蠻」很有些關係。不過這些南方民族的名字與草原民族的名字不屬於同一個系統,因為前者的語言與中國語言有聯繫。我想,南方蠻族的名字很可能與中國的「民」字有關。 在部落語言的問題中,一共牽涉到四個語系: ( 1)中泰語系——由此產生中國及印度支那(泰)的各種語言及方言。 ( 2)藏緬語系——羌族大概屬於這個系統,或是從上古起,或至少是從公元前2世紀起,他們分布在甘肅與西藏的邊境。畢士博認為周朝的漢語也屬於這個語系,[39]而商朝語言則屬於中泰語系。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中泰語系與藏緬語系多少有點關係,或者是在很早的時期曾互相影響。[40] ( 3)印歐語系——這個語系包括吐火羅(大食)。關於大食的古代歷史及最初的地理分布有很多爭論,特別是德國學者們。[41]不過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在公元前2世紀時,他們分布在新疆綠洲之西,今日伊朗地區的邊緣。月氏大概屬於同一人種及語系。[42]月氏在被匈奴趕走之前,居於甘肅南山(祁連山)之麓。這裡,山上流下許多溪水,流向草原,供給許多肥沃的綠洲。在後期的歷史中,月氏成為綠洲居民而不是草原民族。所有這些說明了古代印歐語系在綠洲地區的分布。 ( 4)烏拉爾阿爾泰語系——突厥、蒙古和通古斯語言與方言都包括在這個語系裡面。最早它很可能是一種森林地區的語言,後來傳播到草原、北寒地帶以及綠洲地區。[43] 如果說草原社會與中國社會的語言界限是突然形成的(這一點除去司馬遷對匈奴的記載外沒有其他材料) ,那麼這種說法的唯一解釋是:草原社會的起源與中國草原邊境無關,承認匈奴是遠方侵略者,而突然進入到中國歷史中來。如果我們想到,在中國西北黃土高原、西藏高原、中亞綠洲及草原間有許多不同的語言界域,對這個問題就會比較容易明白。 把假設做得過於完美是危險的。但我想從廣義上建立一個具有可能性的工作理論,認識綜合文化、語言、地理等方面的分化的歷史意義。也許在新石器時代,而且是早期新石器時代,中國有四個原始語言系統的人群:黃土高原居民,平原居民,綠洲居民和西伯利亞、北蒙古、東北森林居民。在這四種語系中,黃土高原的語言與平原的語言也許是從一個更原始的語言所分化出來的。 語言是傳達思想的工具,受人類生活及行動方式的影響很大。近代學者史蒂芬森指出,學習愛斯基摩語言的真正困難,不在於字句及語法,而在需要一個不同的思想方法。[44]在討論新石器時代的中國時,我認為存在著一個落後的新石器社會和一個先進的新石器社會。第一次比較迅速的進化,發生在黃土高原居民與平原居民相遇的地區。較高的文化形式分別傳播到主要黃土地區及主要平原地區。其結果,也許形成了一個黃土高原居民及平原居民所共用的語言,而把原來的黃土高原的語言排擠到另外藏緬語系逐漸發展的地方,又把平原語言排擠到中泰語系逐漸發展的叢林地區。 但是,黃土高原的居民又與綠洲居民互相交流。漢族生活方式在甘肅次綠洲地區漸占優勢,一步步把印歐語系諸部從他們最東方的地方擠走。[45]這裡,問題又因為草原方式的出現而變得更複雜。草原生活方式不但發生於中國與綠洲的邊緣,而且還存在於西伯利亞及東北森林的邊緣。 結果,西藏語言在西藏占優勢,並依據各部落不同的孤立程度而形成不同的方言。中國語言通行於整個甘肅及寧夏。烏拉爾阿爾泰語系則先從森林傳播至草原,然後又到草原綠洲,最後,在很晚的時候進入沙漠綠洲。舊日綠洲中的印歐語系族群則被迫退回伊朗。 我們有理由說(雖然只是極初步的假定) ,這種語言區域的重新分布,與文化的進化傳播有關係。其大概情形如下: ( 1)烏拉爾阿爾泰語系(早期的) :森林狩獵居民。飼養馴鹿,但不馴養其它動物,因為馴養鹿的技術與馴養其它動物不同。[46]沒有進化到草原遊牧制度,因為馴鹿不能在草原上放牧。是一個純正但有限的畜牧制度。 ( 2)印歐語系:中亞綠洲居民。在綠洲邊緣馴養馬、羊等。不一定能進化到遊牧制度,它還需要與其他條件的配合,如文化交流或被從綠洲邊緣逼向草原的壓力。 ( 3)烏拉爾阿爾泰語系(後期的) :森林居民。有馬、羊等,已經是遊牧民族,但還未能在草原上放牧牲畜。由於相互刺激的作用,他們與自綠洲中分化出來的遊牧民同時或差不多同時。但是在所有草原部落中,不論其起源如何,烏拉爾阿爾泰語系的傳播較快,顯然占優勢,因為它與遊牧生活的關係建立得最早。 ( 4)中國語系(包括中泰語系及藏緬語系) :草原及綠洲與中國交接的邊緣居民。不接受漢族生活方式,而傾向草原,他們多半是漢族中比較落後的部分。但是在西北最遠的一部分也許屬於另一種族,並講印歐語。這些人迅速轉變為隨草原生活發展的烏拉爾阿爾泰語系。不過他們有一種很強的政治影響力,不同於在森林或綠洲興起的草原遊牧民族。因為他們是頭一個與主要漢族文化接觸,並抵抗其所產生的刺激及影響力的民族。 這些只是初步的原則設想,實際情況並不如寫出來這樣的確定,因為不誇張一點就無法表述清楚。原始語言的差異是偶然的事,語言及文化的聯繫也不會很強,什麼樣的語言首先和什麼樣的文化聯繫大概是偶然的事。但當一個文化的差異愈趨明顯,文化愈趨發展,則愈趨於形成屬於這個文化的民族所特有的傳達思想及感情的語言。[47] 頭曼的事業 進一步考慮司馬遷記載的政治情況,顯然,草原社會及生活雖然更加獨立於中國之外(而且是一種新的方式) ,但亞洲內陸的政治還是受到中國所發生事件的影響,這也是一種新的方式。從邊緣進到草原的發展,特別是從中國邊境產生的發展,造成了一個新式的遊牧社會。只經過幾十年的時間,漢族就要應付其活動中心可以從一片廣大地區的一點轉移到另一遙遠地點的遊牧民族,而不是從前邊疆的地方部落。相應地,遊牧民族雖然能夠以新的效率相互聯合,卻也要在應付長城邊疆各地的首領外,還要應付整個的中國。 當漢族社會與遊牧民族社會如此顯著地分離時,它們之間也持續地相互影響著。其相互影響的力度,也隨著其差異的程度按比例地增加。行動與反行動,碰撞與反彈,關係十分緊密。如果想把歷史發展的主要動力僅歸於一方,或是中國內地,或是草原,或是草原邊境,都是要出錯的。我們應該重視草原社會對亞洲內陸邊疆的直接的、有力的影響。也要注意到,當其活動中心自分散的草原邊緣轉移至草原本身後,遊牧民族從完全非中國的中亞及西伯利亞汲取了新的活力。但是,即使在這種條件下,中國亞洲內陸邊疆上的主要影響力量,還是漢族的勢力。 就長城的起源來說,亞洲內陸邊疆的形成,並不完全是由於遊牧民族的「壓力」,而也是由於漢族的發展。這個發展發生於沿長城以外草原邊緣的主要遊牧制度興起之前。甚至,當草原民族推廣其活動範圍,到達中國勢力所不能直接影響的區域後,在東北、蒙古及土耳其斯坦東部的草原遊牧社會的政治史,仍然受到與中國接觸的影響。 顯然,匈奴的第一位單于——草原的皇帝——頭曼的事業,還有冒頓——頭曼的兒子,他殺父自立,建立了一個更大的國家——的事業,都受到秦始皇修造長城的影響。草原上面雖然有廣泛而自由的活動空間,但在草原歷史中,帝國階段的發展,卻遲遲至中國建立帝國,其影響達到長城以外的遊牧民族之後才完成。「遊牧民族的壓力」對秦朝的崩潰及漢朝的建立,都沒有特別的重要意義。 頭曼是與中國那位偉大的征服者同時的。我們沒有證據可以說他曾經乘秦始皇征服列國之機,進攻邊境。當蒙恬將秦、趙兩國的長城連接起來,包有整個鄂爾多斯草原時,頭曼自鄂爾多斯草原「北徙」,這是最早的有關他的記載。[48]這也許並不是說整個邊疆遊牧民族移出了中國的範圍,而只是承認中國對若干邊疆邊緣地區及其居民的統治,並引發那些從中國強行確定的邊境退出的遊牧首領的新的政治分離傾向。因此,頭曼自己也許是一位邊疆的少數民族首領,當蒙恬收鄂爾多斯草原於中國直接統治之下時,他喪失了一些土地及部屬。因此,在退入草原深處時,頭曼及其部下不得不開始推進草原遊牧社會加速的政治發展,這個時期總的歷史發展,要比缺乏詳細記載的頭曼的個人事業重要得多。直到這個時期,秦朝用以征服中國的軍隊,包含有一部分少數民族的騎兵。這些容易利用的邊疆少數民族,很可能是與邊疆漢族有接觸的人。據司馬遷的記載,頭曼就是這種人的首領之一。他那個部落的牧場在鄂爾多斯草原。所以,他「不勝秦」的原因大概是:在完成對中國的征服之後,秦國要決定有哪些地方應該包括在帝國之內,又有哪些不該包括在帝國內。只有適宜於新帝國的標準,可用來作基地的精耕農業地區,才可以作為中國的土地來統治。鄂爾多斯草原——大草原的突出部分,向南伸入中國的內地,它卻是一個例外。漢族占領它是出於軍事戰略的考慮,也是要保護寧夏綠洲。 這意味著,中國不再需要邊疆的遊牧民族首領。在漢族認為應當收復少數民族部落及其首領的邊疆地區時,他們就要接受漢族的統治,除非他們退到草原去。像頭曼這類的首領,因此退出中國,而損失一部分土地和部屬。「事業」及首領的職權都轉移到草原上來,結果,促成了遊牧民族的一種適合於遼闊草原,而不適合於農牧中間地帶的社會權力與組織的形成。 冒頓的事業與草原新社會的興起 頭曼的兒子冒頓,在大約10年後,又重新出現在中國歷史舞台上,他是另一種領袖。司馬遷關於冒頓的記載很有意思。對中國邊疆地區的國王及將領(如趙國的趙武靈王和李牧)的首次記載,是幾個世紀以前的事。冒頓是亞洲內陸邊疆第一位非漢族而受到認真對待的人。並且,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司馬遷所有關於冒頓的記載,是根據匈奴自己的史詩或英雄故事。對於這個故事,值得作一個簡單介紹。 冒頓曾被他父親送到月氏去做人質,頭曼喜歡另一個兒子,想把冒頓除掉。頭曼突然襲擊月氏,希望他們把冒頓殺掉。但冒頓取了月氏一匹最好的馬,逃回匈奴。頭曼於是承認他是個英雄,命他統率一萬名騎兵。冒頓訓練部下要聽從鳴鏑的指揮,不向他的鳴鏑所指的目標射箭者,即處死刑。這樣訓練之後,他在出獵的時候,以鳴鏑射向自己的愛馬,沒有服從這個信號的人被殺。然後他又用同樣的方法試驗部下,他向自己的一個寵姬射箭,沒有服從這個信號的人又被殺。後來,在打獵的時候,他向父親的一匹良馬發射鳴鏑,他所有的部下都服從了這個信號。冒頓認為他對部下的訓練已經成功,便同父親一同出獵。在打獵的時候,他向父親射出鳴鏑,他的部下跟著射箭。就這樣,他嚇倒所有的人,輕易奪得部落大權。[49] 之後,產生了部落爭霸的戰爭。東胡向冒頓索要匈奴在頭曼時的一匹名馬。冒頓不聽群臣的勸告,把馬送給東胡。東胡以為冒頓懼怕他們,於是又要他的一個愛姬,冒頓還是不聽群臣的勸告,將愛姬送去。最後,東胡要東胡與匈奴之間的一片土地。冒頓與群臣商議,許多人認為割不割土地沒有什麼關係。冒頓大怒,說「地者,國之本也,奈何予之?」他殺掉所有勸他割讓土地的人。並搶在東胡之前,出兵進攻東胡。東胡沒有準備,一戰而被征服。其後,冒頓回兵西向,逐走月氏,獨占草原,遂侵燕、代及鄂爾多斯草原。這樣,他占據了整個長城邊疆,並奪回蒙恬所收匈奴故地。[50] 這個記載和中國歷史的一般寫法不同。不但是內容不同(這是想像得到的) ,而且形式也不同。雖然因為翻譯及中國文學的簡潔用字而會有些改變,但還是表現出原來在匈奴中流傳的史詩或英雄故事的形式。就是在中文記載中,它也很像《蒙古秘史》中早期材料(成吉思汗以前的)那種傳說形式,而不像傳統的中國歷史敘述。[51] 也許冒頓事跡的細節在這裡被扭曲,被混入已存在的傳說中去,遊牧民族有個傳頌他們首領偉大事業的習慣。即便如此,細節的缺乏並不是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這個歷史故事所保存的史詩片段。因為它對研究公元前2世紀整個匈奴民族的性質、他們的社會形式、部落興亡的過程及匈奴單于掌權的經過——簡言之,頭曼和冒頓這種人物活動的歷史背景,有極大的價值。 如果我的分析是正確的,這個重述的匈奴故事,證明了一個新的跨越整個草原及邊緣各方的社會的建立,而這個新社會突然成為一個活躍的歷史動力。也許,馬在中亞綠洲邊緣的馴養比在中國早,[52]也許騎兵對戰車的優勢是在草原邊緣上證明的。而草原騎士最大的優點是在馬上彎弓。中國在商朝就有這種弓,但那時的馬上弓箭手還不能與戰車對抗。這種兵器也許在新石器時代,即戰車使用之前就有了。[53] 中國的弓矢與中亞的騎術結合,使草原戰士在戰爭中極為堅強。但是這種結合還不至於形成一個草原民族,因為馬並不是草原生活方式的遊牧經濟的主要特徵。遊牧生活的關鍵是羊與牛,特別是羊,它們不再依賴固定的居住地點,不需有遮頂的圍欄和貯存的飼料。[54]半遊牧的畜牧一定在公元前5—前4世紀時就在中國內地與草原間的過渡地區發展了。它也許在更早的時期發展於沿西藏高原邊緣分布的中亞綠洲的邊地。[55]在西伯利亞及東北森林有另一種半遊牧的畜牧發展,那裡的獵人和採集食物的居民,在馴養鹿之後,又學著在草原上放牧山羊及綿羊。受到所有這些經濟活動、遷徙、戰爭的綜合發展的推動,原來遲緩的向遊牧制度的進化,突然迅速發展成具有整個草原規模的草原社會。 關於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我們更要注意到,草原遊牧制度的迅速成熟,並沒有立即發起遊牧民族征服中國的企圖。司馬遷雖然以匈奴為大患,但沒有讓他們承擔秦朝覆亡的責任。他很明白地說,因為秦朝滅亡,漢族自相殘殺,匈奴才能進犯邊境。[56]他形容冒頓是草原上不可輕視的征服者,但在中國邊境上他只是個劫掠者,他不求侵入太深,也沒有企圖征服中國。 冒頓的重要性不在於他能奪取並占領中國內地的重要土地,而在於一些中國邊疆將軍,當他們受中央勢力過分的壓迫時,可以投降匈奴。這便是司馬遷要介紹匈奴,介紹他們的歷史背景的原因。漢朝的建立者在掌握了中國的戰略地區後,被迫於公元前201年開始對匈奴作戰,[57]關於這些戰爭,司馬遷一連串地都記載在《匈奴列傳》中(《漢書·匈奴傳》中也有) ,而《漢書》皇帝《本紀》中對漢匈戰爭的記載,往往要間以其他事情。[58] 漢朝統一中國的軍人及政治家沒有征服匈奴的野心,這並不奇怪。 相反,他們要和冒頓講和,[59]與他和親,還要貼給他絲綢、酒、穀類和食物,這些東西很容易被認為是一種貢賦。很顯然,中國最穩固的政權如果企圖深入遊牧地區,也會超過其本身的能力。問題還不是中國征服草原,或是草原征服中國並建立帝國,而是控制匈奴與漢族的關係的問題。在中國中央朝廷能夠控制其邊疆官員的情況下,遊牧民族團結的條件是與漢族官員必須打好交道,不論是貿易或是戰爭,他們都是命令的代理人。中國官員在中央朝廷的管轄過嚴的時候,會投降匈奴,這樣,貿易和戰爭就會結合而成為掠劫與敲詐。 從這種不能完全穩定的平衡中,亞洲內陸邊疆之中終於生長出一個處於中間的邊境世界來!一個滲透著中國及草原的影響而不能被任何一方永遠統治的世界。[60]因此,邊疆就成了草原部落團結與分裂循環的一個因素,也是中國朝代興亡循環的一個因素。草原民族不能完全征服中國,因為長期侵入中國後,終將變成漢族,留在後面的才繼續保持草原生活。同樣地,漢族侵入草原太遠時,也會脫離中國,加入草原社會,而留在中國的則繼續發展中國的生活。只有在他們中間,在兩種生活都能存在而不完全喪失其本來性質的過渡地區,這兩個勢力才能接觸融合。所以,只有邊境的混合文化,才能較遠地伸入中國及草原。[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