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 · 第十一章 北方與南方漢族的歷史

周朝的主要列國 周朝可以分作兩個時期。第一期自公元前1050到前771年(或者照傳統的說法從公元前1122到前771年) ;第二期自公元前770到前221年。[1]一般認為,周朝是代表一個落後或是由落後起源而取得中國文化的民族,[2]但是不論周朝的野蠻來源如何,它卻不是遊牧民族,也不是乘馬的戰士,周朝貴族用戰車作戰。真正的遊牧民族進入中國歷史範圍是周代的事。從中國內陸邊疆歷史的觀點看,草原遊牧的興起,是周代最重要的現象。 周人在商朝(或殷商)西部及西北部,即今日的陝西興起。當商朝社會衰敗的時候,他們從外圍突入當時中國的中心,沿渭水而下,到黃河中游的陝西、山西、河南交界地區。他們奪得中華「帝國」後,首都卻仍然留在渭水流域,因此,有好幾個世紀中國的文化中心移向了西邊,在黃土地帶的中心。周朝統治的「帝國」相當有力而且權力集中。不過我們必須記住,有關的記錄並不完全,記年也不一定準確。 公元前771年,周朝被「西方蠻族」——周朝過去也是蠻族——所擊敗。[3]這次戰敗後,周朝將國都遷到東邊。於是河南北部,昔日商朝的京畿地區,又成為中國文化的中心。陝西黃土河谷成為邊境地區,由一家世襲的貴族統治。這家貴族曾是掩護周朝自西方蠻族的攻擊下退卻的小諸侯,[4]它在後來發展成為秦國,最後於公元前3世紀它推翻周朝,建立了一個新的,而且更加集權的帝國。 周朝的第二個階段,有關記錄比較完全,紀年也更見確實。根據傳統的記載,雖然在這個時期周朝王室衰微,「封建列國」獨立,且互相鬥爭以謀控制日趨衰弱的周朝天子,同時周室僅剩河南北部的一個不大的範圍,在政治及軍事上都不如其他主要列國。不過,對周天子的控制還不能說是改朝換代。 與政治統一衰微並行的,是中國文化區以及中國歷史事件多發區的地理範圍的不斷擴展。這一現象在「南方」長江流域尤為突出。事實上,南方長江流域列國的戰爭,在若干世紀中,是與北方黃河流域的列國戰爭分離而另成為一個傳統。它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楚國,位於漢水入長江的地區,也就是今日漢口所在的地方。這個地方在長江流域就像潼關在黃河中游地帶一樣。楚國的統治家族源於周朝第二個天子的臣子,但楚國的居民卻不同於北方的漢族。[5]沿著長江向海岸發展,楚國終於征服了若干其他國家,如具有南蠻性格的吳國和越國。[6]這個發展的結果,使楚國在某個國家取得北方領導權之先,控制了南方。因此,周朝末年最後的混戰,具有兩種性質:不但北方的領導權需要決定,中國應集權於黃河流域還是長江流域的問題,也須決定。獲得最後勝利的秦國之所以能解決這個問題,原因之一是它從陝西攻入了長江上游極為富足的四川盆地,從而占據了楚國所掌握的由北部到長江中游通道的側翼。 對少數民族侵周的傳統觀念的修正 以上是最簡短的概述。我們必須記住,文獻材料多半是政治性記錄,而且零散、模糊。因此,學者們多半從文本批評入手,試圖把政治記載拼湊起來,使之能夠聯貫一氣。這種工作是必要的,但有一點是不能超越的,政治事件只是社會的表面現象,造成這些現象的力量則在深層,也多半來自社會與環境的交互影響。歷史的起源,依據於環境對較弱的原始人的影響程度,環境促進或妨礙社會發展的程度,及社會掙脫環境控制時所建立的對環境的控制程度。後面的發展是前期發展的複雜產物。因此,關於周朝這種正式記載永遠不能完全知道的時代,一個宏觀的歷史了解——以別於專家的細節考辨知識——需要時時考慮到環境的一般性質及社會的一般性質。 採用這個辦法的時候,首先要建立若干參考指標。周代無疑表現了歷史上地理區域的收縮與擴展的交替。這種特徵,商朝就有,但比較模糊,而在夏朝就更模糊。有時,重心似乎在中國歷史事件所分布的日漸擴大的地區中,但是這裡並沒有與它同時發生的政治集中。因此,重心又似乎在各個國家形成。它們最初的疆域並不大,其後互相爭鬥。但整個領土的擴展並不大,這可以說是周朝的主要現象。事實上,如果周朝的興起,按照傳統的觀點,起源於少數民族,而在進入征服中國前接受了一部分漢文化,那麼就必須回答一個重要的問題:地理變化為什麼不徹底?從邊疆直接征服中心後為什麼沒有採用新的形式,而仍繼續舊日的發展與收縮的交替過程? 研究周朝的「戎狄」戰爭更增加了這個問題的重要性。第一,這些戰爭並不集中在周人起源的中國西北邊境,它們包括了整個黃河流域的東部,即傳統認為的周人所征服的漢族地區。第二,周朝開始時,還沒有明確的整個中國和整個草原社會的分化。這種分化要經過好幾個世紀的時間,直到周朝末年才完成。在周代的絕大多數時間裡,沒有哪些中國的少數民族敵人被描述為草原遊牧人。真正的草原遊牧民族戰爭直到周末才出現。而當它出現之後,關於中國本身及中國與草原間的長城分界線的整個歷史記載的性質,都迅速地改變。因此,我們的問題變得更明確:周朝的少數民族戰爭是否是草原民族大規模入侵統一的農業中國的產物? 中國古代及現代歷史學家,都認為漢族是抵禦侵略的。和他們鬥爭的部落被廣泛地稱為戎(華北西部)及狄(華北東部)。這些部落還有許多不同的分化出來的名字。有的音同字不同,有的音、字都不同。 王國維在研究過這許多名字之後,認為穢貉、昆夷、熏鬻、戎和狄都互相有關,他們分布於從甘肅東部、陝西北部到山西、河北間的山地的範圍內,逼迫中國。他們的名稱隨漢族與他們接觸的時代與地點而變化,有的是漢族為這些部落所起的名字(戎和狄) ,有的是那些部落的自稱(如昆夷、熏鬻)。匈奴和胡則是這些部落後來的名字。[7]這使我們想到赫爾曼用字源學的方法,將匈(Hun)與匈奴(Hsiungnu)對應為昆夷、熏鬻的嘗試。[8]方庭贊同王國維的看法,並補充說,在晉(山西)和秦(陝西)這兩個周朝的主要漢族國家中,摻雜著不少狄的部落。但他仍然主張在周朝漢族是抵禦少數民族入侵的。[9] 蒙文通根據原始材料,在兩篇論文中,依照歷史次序,對戎和狄進行了詳細研究,認為他們是北部少數民族的主要成分。他記述了許多反覆的對陝西戎族的戰爭,戎族最終被秦的向東發展與晉的向西發展而逐出陝西東北部。有一部分戎逃到河南北部,那些地方的一些低矮的山地,是北方洛河、黃河與南方及東南的長江、淮河流域的分水嶺。[10]在那裡,他們形成北方的秦與長江流域的楚國之間的緩衝勢力。他們與東部的列國戰爭,例如淮河北部今日山東的魯和宋。最終他們亡於秦楚戰爭。陝西西北部的一部分戎族則因秦的發展而被逐至內蒙古地區,成為匈奴。[11] 蒙文通把狄的起源也放在陝西。和戎一樣,狄人繞過山西北部,到達南北縱列的太行山區。太行山西有富庶的汾河河谷,東有河北平原。由這個根據地,他們與黃河下游的漢族「封建」列國戰爭,有時是單獨作戰,有時和其他的漢族國家同盟。某些戎與狄也有關係。[12] 同樣地,哥羅荷也認為山西與河北間的太行山是狄的活動根據地。他的依據是,文獻中與狄的戰爭,多半見於晉(山西)、燕(河北平原北部)、齊(山東)、衛(黃河北岸今河北的南部)、宋(淮河流域)、鄭(河南)、邢(晉燕齊之間的小國)及公元前770年以後的周王畿地區(在河北的衛與河南的鄭之間)。雖然他承認沒有材料可以證明狄與蒙古草原民族有接觸,但認為他們一定有關係。與戎在一起,他們在北方一定有一個重要的根據地,否則他們很難與漢族作百年的戰爭。他認為這種戰爭不是小股人馬的劫掠,而定是受到一個企圖征服當日中國的主要部落強國的驅使。他並且認為,如果不是公元前7世紀最強的齊國的抗戰,也許那時候就可以在中國建立一個少數民族的統治,如後世的拓跋、契丹、女真、蒙古及滿族一樣。[13] 是漢族發展而不是蠻族入侵 現代中國及西方學者都一致支持中國傳統的說法,認為戎狄侵入中國,是少數民族企圖由北方及西北方草原侵入中國的前鋒。我認為這是錯誤的。這些民族,與東南及南方的少數民族一樣,是殘留於中國文化發展所及地區的後衛。他們在人種學上也許與漢族差別不大。也許他們就是古代住在整個華北的——包括西部黃土高原、東部大平原,也許還有蒙古及東三省南部的——漢族本源的民族中比較落後的一支。現代中國歷史批評家們也受舊傳統的影響,以為東亞文化的創始者漢族只有在保衛文化時才從事戰爭,他們與「戎狄」的戰爭都起因於「戎狄的攻擊」。西方學者們則被他們所相信的中國文化大半是由中亞「輸入」、「移殖」及「文化傳播」的偏見所影響。 這裡所提出的新看法,是依據那些戰爭本身的記載及當時歷史總的形勢。 在對戎與狄的材料進行搜集比較(如蒙文通和哥羅荷的工作一樣) ,再詳細研究其地理及歷史順序後,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兩件事。第一,雖然文獻記載的目的是強調漢族在自衛,但對具體的攻擊、征伐及擴張的記載中,卻表現出漢族主動侵略的時候比他們自衛的時候要多。第二,在這個時期,漢族所統治的土地無疑在增加。這個過程是與中國「封建列國」間均勢的時常變遷並行的。稱霸的國家就是對少數民族戰爭最多,掠地最廣的國家。 不錯,這種趨勢並不是完全穩定的。但是漢族的退敗,多半是因為他們前進過猛,引發了他們當時所不能克服的抵抗。這個結論有一個事實可以證明:在早期的記載中,多半是漢族及少數民族的直接衝突,而在後期的記載中,「少數民族威脅」多半是漢族國家聯合少數民族盟國對那些與少數民族同盟較弱或沒有盟國的國家的戰爭。如果這種混合戰爭的結果是少數民族勢力的高漲與漢族勢力的低落,我們可以說這是少數民族的侵略。但事實上的結果卻正相反。我們只能說是漢族在發展進步,而利用少數民族從事各地區間的混戰。 地理上,如果將這些戰爭都標到地圖上,其分布形勢頗為重要。漢族以農業發達的河谷及平原為根據地,少數民族則以農業較差,不能灌溉或者需要高度技術才能灌溉的山地為根據地。他們以防禦而非進攻的姿態保有這些土地。漢族的發展路線有好幾條。他們可沿著黃河向下游發展,伸入大平原地區。在河南的洛河及山西的汾河谷地中,他們溯流而上,從寬闊的灌溉墾殖地區進入上游及支流的河谷里去。他們在人口增加及技術進步後,這種移殖成為有利的行動。在陝西,他們從一個河谷移殖到另一個河谷,起初占據自西部流入黃河的諸支流的河谷,然後又進入到陝西西北部、甘肅東部及寧夏西部。在地理上,這個地區的「半綠洲」具有草原河谷與新疆真正綠洲之間的過渡面貌,[14]散布在鄂爾多斯高原以北的河套地帶。 對漢族所征服的社會也應加以檢討。在這一點上,史書的記載並不完全。因為漢族對他們自己文化的優越性非常自負,只當他們的敵人為落後民族而不再加以分析。這一點也可以證明,這個時期的壓迫是來自漢族而非少數民族,因為是被征服民族,其特徵才並不值得多說。而對可能成為侵略民族者,雖然仇恨極深,卻也要詳細記述。漢族記載少數民族的有價值的材料,出現在後來中國真正被侵略的時期。 不過,在不經意中,也保留了若干詳細的記載。在公元前8世紀鄭(河南北部)與戎的戰爭中,漢族用車而戎族徒步。[15]公元前6世紀晉勝狄的時候,狄也只有步兵。[16]因之,狄與戎都不能像典型的遊牧民族那樣能在長距離間迅速移動,並乘馬掠劫從事戰爭。另一方面,公元前9世紀的一位周朝貴族卻從戎族取得一千匹馬,[17]在公元前5世紀時,山西北部汾河上游以北有一位戎族首領送了一批馬給汾河上游流域的趙國。[18] 但是這種大量馬匹的記載,並不能證明遊牧經濟的存在。根據其他證據,這只是一種混合經濟。周朝一位較早而比較可信的王(周穆王)征戎,得四白狼、四白鹿而歸。[19]如果它們是貢品,說明他們是狩獵而非遊牧民族。如果是戰利品,我們就更可以相信戎族的主要財富不是牲畜。而且,還有一個很有趣味的記載,說有一部分戎族被秦國逐出陝西之後,由山西的晉國給予荒地,他們開始從事耕植,成為農夫。[20]看來這個記載視戎族之屬於漢族的國家是理所當然的事,只表述他們的組織不如漢族,或者其他的地位有所不及,卻沒有講從遊牧生活到農業生活的轉變。 對這些表述雖然不能推論得很遠,但它們與赫爾曼對中國古代關於西北及中亞的知識的研究是相符合的。周朝的政治勢力雖然起源於陝西,赫爾曼卻認為在周朝末年以前,漢族很少了解陝西西北部、甘肅東部、寧夏地區,更不了解西域。[21]如果戎、狄兩族真是從蒙古及中亞已經發展的遊牧社會侵入中國的,在如此多的材料中,就不能沒有關於漢族與戎狄戰爭背後的草原地區及遊牧社會的記載。但是,事實上,整個記載只提供了膚淺的印象。漢族與戎狄在許多地方接觸,但是這些記載從沒有提到從敵方內地出來的敵人。關於戎狄地域的深度以及戎狄活動範圍的觀念,只是後來依據各作戰地點及歷次攻擊順序而建立起來的。其並沒有注意到,「戎狄入侵」的累積結果其實是中國的土地擴張。 漢族擴張特徵與環境的關係 既然如此,為什麼堅持少數民族入侵的傳說呢?我想,答案就在文化進步民族與文化落後民族間戰爭的特點,以及記述並保留歷史材料的是比較進步的民族。一個自命為文明的民族,雖然事實上是在侵略一個落後的民族,但仍說自己不過是「鞏固自身的地位」。另外,儘管落後民族實際上是在自衛,但其戰爭的方式卻是突襲,於是常常被看作是攻擊者,而成為優越民族的藉口。 根據地理的證據及歷次戰爭的政治記錄,我想以下關於整個周代的解釋是合理的:在公元前1000年的時候,一種真正「中國」式的農業建立起來。它起源於過去一種包括農業在內的混合經濟。新農業的特點是灌溉,雨量雖不調和,卻可以每年有比較可靠的收穫。它也使畝產得到提高,財富的積累及集中也在增加。因此,灌溉區的人口就比舊式混合經濟地區的人口稠密。舊式經濟下的社會比較穩定,而在新的農業地區中,人口比較稠密,財富比較集中,這兩種力量合作的結果,推動社會變化。到了一定的程度,便終於形成「中國」與「少數民族」的分化。 最初,社會進化重於地理擴張。這種新社會需要在技術與組織上進步到某個水平,才能從條件較好的地區發展到條件較為困難的地區。因此,第一次擴張是向相同的地區,而把比較難於開發的土地丟開。第二次的擴張也許是向易於發展灌溉的地區,這個地區可以令一個尚未成熟的社會實行規模不太大的排水灌溉。 因此,在商末和周初,這種新的集中的社會如島嶼一般出現在舊的散漫社會的廣大區域中。這種新的經濟與社會的需要與利益推動社會迅速發展,不僅是灌溉農業本身的實施,而且表現在各種有關的技術及文化活動上。例如金屬、文字的使用,以及政治組織的建立。 之後是第二次發展。這一次不是在原來區域中建立的新核心,而是灌溉區的擴大。這個時候的人已經進步到能夠在原始方法所不能奏效的土地上進行灌溉與排水。新舊社會的對立已經開始,但也許只限於對「中國人」倉庫及其他累積財富的偶然掠劫,或從少數民族那裡偶然奪取一片易於灌溉的土地。此後,這種對立逐漸尖銳,因為新社會控制下地區日漸擴大,舊社會所剩的地方則日漸縮小。 我想這裡有兩類衝突。一類是在舊社會以內,許多人開始脫離舊式社會生活,而接受新的中國式的生活方式,他們或者加入到已經建立的中國社會中去,或者自己建立類似而獨立的社會。這些部落被稱為「少數民族」,只因為它們改奉中國文化的時間較晚。以上看法很可以說明周人在商朝(中國)的邊緣的興起。在這種征服與改變的混合過程中,第二類衝突開始發生並漸趨重要,這就是堅持原來社會生活方式的「戎狄」對中國的抵抗。 這些部落的抵抗,也許是因為那些舊社會的首領,他們寧願以退卻來保全他們自身的權益,而不願加入到新社會去做一個臣屬。[22]為了維持本身的權益,他們從中國占優勢的地區退卻到還沒有受到中國壓迫,並可以支撐舊式混合經濟的地區去。黃河流域的範圍極大,要把這些反抗的少數民族推到中國地理環境的自然範圍以外的地方去,需要好幾個世紀的時間。同時,舊社會的土地日見縮小,鬥爭則日見激烈。漢族(中國)在擴展其統治的同時,也改良他們的技術。而且,精耕農業在一個地方建立起來之後,人口的增加又造成新的土地要求,包括以前認為不怎麼樣的土地。可用土地的標準在下降,占據次等土地的必要性與漢族開發它們的能力在同時發展。 終於,這個過程把後退的少數民族以及前進的漢族都帶到草原的邊緣上來,使他們共同面對著新的地理環境。在華北黃土高原及山地的大部分地區,漢族的發展被阻滯於河流缺乏或河谷深峻的地方。這樣,就很難造成一個建立於灌溉精耕農業之上的緊密的社會。但是,這種地區是過渡性的,技術的改進可以使人對它作某種程度的利用。雖然不能在每一個地方都實行灌溉,但可以在部分地區實施這種制度,並足以決定整個社會的性質,使不能改進農業技術的社會臣屬於能夠實施灌溉的社會。 新環境的起點是隆起的草原邊緣地帶。在這個地帶以外,河流稀少而短小,不再流向中國及黃河流域,而注入一片廣大的內陸區域。草原南部的一大片土地可以用粗耕的方式耕植,因此仍可以說是漢族精耕農業地帶的過渡地區。但是,有一個不同點是,這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從事於真正的遊牧經濟。就歷史方面說,這個差異是:裡面靠近漢族的族群會自然地傾向於中國,傾向於農業,有密集的聚落,在一定程度上受中國精耕經濟規範的影響,雖然比中國差一些。在外部靠近草原的族群則自然脫離中國而傾向於草原,脫離農業而傾向於遊牧,他們人口比較分散,並在一定程度上受乾旱草原的粗放經濟的規範影響,卻不是那種典型的乾旱草原經濟。[23] 漢族與少數民族衝突的兩個時期 如果考慮到這兩種過渡地區的分界,後來成為主要的長城沿線地區,又考慮到在後來的歷史中所記載的中國與真正草原遊牧民族間的戰爭,我們便有必要將漢族與北方少數民族的衝突仔細地分為兩個時期。在第一個時期,有一種專門化的文化,基於灌溉和排水的精耕農業,在一片廣泛分布的、原始的、尚未分工的文化中建立起來。原來的原始文化包括採集、狩獵、捕魚和原始農業。發展在不同的地區當然有所不同。精耕農業所造成的社會團結使這個部落能夠向外發展,這個部落就成了「漢族」,而那些拒絕或逃避新生活的就成了「蠻族」。 後來,少數民族中南、北兩大部分的差異日漸顯著。南方的地理環境有利於「前漢族」的少數民族的長期存在。在北方,漢族的發展把保留的少數民族推到一個新環境中。在那兒,他們不是「前漢族」而成了「非漢族」。這就開始了中國農業與草原遊牧間的第二期鬥爭。 這種解釋並不是說中亞及蒙古的遊牧經濟完全是原始民族自黃河流域後退到草原的結果。亞洲內部遊牧經濟的起源地至少有三處:西伯利亞森林的邊緣、[24]中亞綠洲的邊緣、[25]中國北部草原的邊緣。[26]我們必須認識到,中國的高度文化在最初並不需要與時起時落的草原遊牧社會鬥爭,在其成熟以後,也沒有被其本身歷史與中國沒有直接關係的草原遊牧民族偶然或無意義地攻擊。相反,中國長城邊疆歷史上的「邊患」,至少有一部分是漢族文化的質的進步與其統治地區的量的發展的結果。[27] 從第一期轉入第二期的過程非常重要,需要另作討論。而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又須檢討漢族發展其經濟、社會與國家政治結構的方法。 周代權力中心的變化 如果中國歷史的創立不能被認為是入侵的草原遊牧民族與農業中國鬥爭的結果,那麼,征服商朝的周民族就不能被認為是來自草原的征服者。他們並不是一個在中國邊緣上取得根據地,有一定程度的漢化,然後以他們殘餘的少數民族精力並結合漢化的特性,向內推進並建立統治當日中國的王朝的侵略者。相反,他們產生於黃土高原東方的商朝漢族與西方缺水而貧瘠的少數社會之間的地方。這就是說,他們是中國文化擴展後的信從者,而不是侵略漢族的侵略者。這個主張也許很簡單,但我認為極重要。重要之點不在於它改變了一般所承認的周人是落後或半落後民族的看法,而在於它提出了對這個歷史時代動力的新認識,和歷史發展過程的新方向。 在這一點上,我們要注意到,最傳統的記載也說周朝是由商朝「封建」的邊疆諸侯發展而成的。[28]同樣,建立秦朝的嬴秦,其歷史與周朝歷史平行發展數個世紀。開始它是附庸的貴族,其後發展成諸侯,日漸獨立。待周朝被少數民族打敗,從陝西退到大平原,於陝西、山西、河南交會之地建都,秦「掩護」了這次退卻,並繼續對少數民族進行戰爭。[29]周朝的退卻並沒有使土地長久淪陷於少數民族,相反,秦逐漸奪取了少數民族土地。由此,我們至少可以推測,當時秦在周的邊境上建立起來,處在周朝與舊社會形態的少數民族之間。它產生壓力,一方面是向少數民族奪取土地,另一方面使周向東退卻。顯然,這種現象是周人在商朝與舊社會形態的少數民族間興起的重演。只是其形式隨著幾個世紀來新社會的發展而變得更趨複雜。 這又使我們注意到周代中國地理重心的幾次轉移。從公元前1100年或1000年到征戰不已的公元前第5、第4和第3世紀,周朝社會衰敗而又重建為秦的過渡社會,之後是漢朝社會,一個新秩序的中國。 第一個重心點是在西部。周朝由此興起,其優勢超越了在黃土高原及大平原交界處的商朝文化中心,周人在陝西最大的渭水河谷中建立了自己的新中心。這個重心一直維持到周朝自陝西東遷河南的時候。然而這一次東遷並不是重心的轉移,因為與東邊周朝平行的有秦的興起。這一個時期大體上表現為對陝西北部的戎和狄的戰爭。[30]在漢族中,沒有一個政治中心能夠發展到與周天子爭權,但要承認,這個時代末期的周室東遷,其原因除了少數民族的壓迫,還有秦的興起。 繼之而起的第二個時期是公元前770年到前636年。這時的重心移到齊國。它的土地多半在山東,從黃河下游之北達到淮河流域。在這個時期中,對戎和狄的戰爭仍然在山西、陝西,不過新的戰爭又在河北、山東和河南發生,這多半是對狄的戰爭。[31]各地的列國也明顯地逐漸強盛起來。周室則困於「王畿」之內,東面是齊,北面是山西的晉,西面是陝西的秦。到了公元前636年,戰爭已不限於漢族及少數民族之間的衝突,各少數民族已經分別成為漢族國家的盟國或附庸而作戰。在這一年,周天子娶了狄族酋長的女兒,情勢更見混亂,直到山西的晉和陝西的秦聯盟之後,才把這種混亂的情勢清除。[32] 這就造成第三個重心,它從東部的齊移到了北部的晉,這個情形一直維持到公元前453年。周室繼續衰落,列國間的戰爭仍在繼續進行,不過,與少數民族的重要戰爭多半發生於山西和陝西的北部。[33]秦國與晉國繼續北進,占領了整個中國土地,直達草原邊緣。這個結果改變了整個中國的歷史。晉國後來分裂成三個國家——北部為趙,西南部為韓,東南部為魏。[34] 趙國所產生的變化是這一分裂的關鍵。在山西北部,漢族雖然能夠打敗少數民族並擴展他們的土地,他們卻不能使被征服的人改從漢族的農業與社會。反之,他們自己卻轉變為少數民族。由於這種性質的社會變化,以及趙國直達內蒙古邊緣的擴張,顯然一個很重要的新的邊疆形成了。以前晉國的發展是合併並同化每一次新征服的民族。而一旦達到並越過這個邊疆之後,經由趙國向外發展的漢族文化就越過了有利於其發展的環境。在新到達的土地上,漢族不再能同化當地的居民,反而要被他們拉走而離開中國,雖然整個形勢依舊,構成中國生活方式的農業技術、社會組織和政治機構,都在隨著其他主要漢族國家的發展擴張而強力地增長著。趙國掌握著山西汾河上遊河谷——一個老的典型的漢族環境,和汾河以北、蒙古草原以南的山地。在地理特徵上,山西北部是典型的中國式土地與草原的過渡地區。趙國少數民族化的意義是:首次出現了過渡地區不被漢化,而典型的漢族反要受它影響的情況。[35] 在秦國,雖然它也發展到過渡性的草原地區,但情勢卻不相同。這兒,最重要的地理條件是黃河的河套,河套包圍著秦國所征服的鄂爾多斯草原。但是在鄂爾多斯草原的西部及西北部,黃河鏈接著許多類似綠洲的地區,它們比較接近甘肅的半綠洲,而不大像新疆的綠洲。它們易於灌溉並極其肥沃。我相信這就是秦國沒有像晉國那樣因邊疆的占領而分裂的原因。雖然它也深入到過渡地區,但其總的形勢仍然傾向於中國,限制脫離中國的趨勢,雖然事實上秦國也要受它所征服的地區的影響。[36] 從公元前453年又開始了一個時期,這可以算是第四次重心的轉移,重心又轉移到周朝所興起的西部或西北部。這可以說是另一個新階段的開始。與秦國同時興起並和它不斷衝突的邊疆少數民族成為了毫無問題的遊牧民族,與秦國本身發展成新的漢族國家一樣地迅速。同時,中國的春秋、戰國時代的戰爭也開始了,整個中國的歷史已經成熟並進化到一個新的形式。[37] 遊牧經濟與漢族社會及國家的興起 上面所說的每一次重心的轉移,都是綜合若干方面的歷史發展的結果。單從與少數民族戰爭的歷史看,可以說這個時期是一個「邊患」的時期,先是漸漸激烈,然後又是漸漸消退。少數民族的攻擊最初在西北,其後從北部轉到東北,再深入中國內部,最後終於被漢族逐漸增強的抵抗力所擊退。但是,這種解釋卻不如將少數民族戰爭與中國列國發展結合起來的解釋有力。與少數民族戰爭的重心的變化,正是反映了北部中國的列國的領土擴張與交替在西部、東部、北部、又回到西部的政治稱霸。因此,真正的主要現象是中國新社會秩序的成熟,它的基礎是一個逐漸熟練、逐漸專門化、並廣泛實施的農業。一種產生於舊的散漫社會地區中的組織嚴密的新群體的壓力,施加到散漫的舊社會上。而舊社會的抵抗,表現為一些具有破壞性的突擊和偶然性的自漢族擴展地區邊界上一些地點的可怕的突入。這使人感覺是少數民族的時起時伏的進攻,好像他們要侵入並征服漢族的有秩序的疆域。 另外,這種解釋也應包括少數民族的移殖,以及少數民族進化成漢族後,又創造出新的敵人的歷史。這個新敵人是真正遊牧民族的社會。他們至少有一部分是從舊社會的「前漢族」少數民族演化而成的,雖然他們也有另外的來源。少數民族的移殖,是因為漢族所建立的一些政治國家並不是同時開始的,更不是以相同的速度發展的。因此漢族發展的最快速的形勢,會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不同的地點,每一個不同的形勢會造成少數民族激烈抵抗的不同的重心,其結果就像是遊牧民族大範圍地壓向中國。當然這種壓迫也不完全是想像的,因為漢族的發展,顯然會使那些不願被同化的少數民族進行可觀的移殖遷徙。 雖然這種移殖是退卻,而不是一般想像的那種進攻,但任何自北向南的移殖都會被認為是侵略。這裡,正確的看法不但要注意其移動的方向,而且還要看到地區的形勢。例如,蒙文通指出,公元前770年周室東遷以前,伊水(河南北部洛河的支流)上遊河谷中沒有戎族。到了春秋時代,在公元前第5及第4世紀,這些地區成了少數民族的主要據點。[38]這說明,周室東遷,隨之以戎族的向南及東南的移動,漢族自然就是在少數民族前退卻。但是,蒙文通又很明白地說過,這一部分戎族原住在山西東部,因為陝西的秦與山西的晉的同時發展,而被擠出原來的河谷。[39] 顯然,這件事要重新考察一下。秦、晉兩國對戎族的壓迫,比周室對戎族的抵抗力強。因此,戎族之侵略周室,是因為他們被迫從秦、晉之間退出來,而並非因為他們是單純的侵略性遊牧民族。並且,由於這種退卻的侵略,戎族所獲得的新土地不是有利於漢族經濟迅速發展的開闊的河谷與平原,而是河南的山地,那是最難以實行灌溉農業作大規模發展的地方。所以,戎族的整個「侵略」,事實上是被迫把較好的土地讓給一部分漢族,而向另一部分漢族取得較貧瘠的土地。 這一個移殖的過程有兩點很重要。第一,它證明前面所指出的,公元前770年周室東遷主要是由於新漢族國家的興起,而非少數民族的壓迫。第二,它證明了少數民族被逐入比較貧瘠地區的看法。這又提出了遊牧經濟是從混合經濟中演化出來的可能途徑。漢族農業這時已經由另一條途徑演化出來了。少數民族既然被從有利於精耕農業的地區中逐出,他們就被迫依賴狩獵及畜牧。漢族更進一步的發展,又把他們從漢族所要的山地及河源逐出,他們又喪失了森林裡的獵物,而退到草原邊緣。靠近真正草原的民族因而必須發展管理大群牲畜的技術。這種技術發展之後,便鋪平了通往真正草原遊牧經濟的道路。 我相信,這是將漢族社會和國家的興起與中國草原邊緣真正遊牧經濟起源相結合的新的解釋。在現代中國著作中,也有類似的思路。錢穆特彆強調,周代的中國不是一片完整的土地,並沒有劃出與戎、狄兩族的邊界,因為戎和狄都很堅強地立足於中國的內部。從這點出發,他提出了一個很有趣味的理論:公元前770年的周室東遷不完全是由於西方少數民族的攻擊,而是由於東部一個封建國家的影響。公元前771年周天子被弒之後,這個國家在戰後就把繼任的周天子拉到它的勢力範圍內加以保護。而這個封建國家也有少數民族的盟國。[40]這個看法只是基於對文獻的解讀,沒有提到社會秩序發展的差異。但它不自覺地接近了我所提出來的解釋。在中國歷史考辨家的著作中廣泛檢索一下,我們很可能找出與這種解釋相似的新的開闊思路,即把漢族及少數民族的早期歷史聯繫起來,而不是維持二者絕對分離的舊理論。 周朝列國的發展 在回到以前所提到過的漢族列國的一般發展時,我們首先要注意到,各個國家國運的不同,可以用在黃土高原及大平原上的重心的變化來說明。周朝自陝西一個最大的黃土河谷中興起,取代了建立於河南黃土高原及平原交界地帶的商朝。周朝的優勢地位從公元前1100年(或1000年)保持到公元前771年。他們不是突然被推翻的。因為這個時期,秦室在他們身邊興起。所以公元前771年周室東遷雖似突然,且十分危機,但事實上卻並不是整個漢族自西部的退卻。相反,周朝的退出只給秦以更大的活動範圍。從公元前770年到前636年,政治重心在齊國,這是一個大平原的國家,但這也不是表示漢族勢力在西部的減退。事實上,秦國仍然在繼續發展。齊國為重心的意義是,在這個時期內,大平原的發展速率高於黃土高原。其後重心移到山西的晉國,最後又回到陝西的秦國。重心移動的原因,是由於某個地區發展的加速。一個地區的發展不一定是由於其他地區的衰落。 這個看法可以由長江流域各國的歷史來證明。那裡,原建立於長江中游的楚國,發展出比黃河流域任何國家都要偉大的政治組織。它自長江以南今日湖南洞庭湖的水田地帶,及長江以北今日湖北的漢水流域,取得了極大的財富。在公元前5世紀,它開始吞併漢水及淮河間的土地,以及淮河流域的本身。[41]在公元前4世紀,它擴展到長江下游,吞併了征服吳國的越國。[42]從這個時期起,楚不但統治長江三角洲,還統治沿海及自江南直達淮河的地區。在中國歷史中,整個長江流域或南部形成一個第二位的地區,黃河流域是首要的地區。在南方,漢族文化的發展較北方為晚,而且多半是少數民族的同化。可是,雖說這個地區,在大體上,其政治重要性的發展次於主要的北部地區,但楚國政治發展上的成熟卻早於北部各國。顯然,它統治著一片較廣闊的土地,在它自己的區域中維持了一個長期不斷的優勢。 將整個長江流域的歷史與整個黃河流域的歷史以及黃河流域各個地理區域及政治國家的交替興起相比較,就可以證明,公元前最後的1000年的歷史,不能僅以一條假定的發展路線來說明,而要有若干平行的發展路線。其中有一些是主要的,有一些是次要的,有一些起源較晚。但是,其中沒有一條是突然摧毀或取代另一條的。雖然周朝推翻並取代了商朝,但商朝衰落的時期也可以說是周朝漸趨強盛的時期。更明確一點,東部齊國的興起和其後北部晉國的興起,並不說明西部秦國的衰落,而只是重心的轉移,表示一個地區的重要性的暫時增進,及其歷史發展速率的增加,而不一定是取代其他地區的發展。長江流域和楚國重要性的增高,更不能表示黃河流域諸國的衰敗。 換句話說,這整個時期是屬於一個共同文化的列國的發展時期,不過它們的文化、政治以及其他機構的發展速度並不一定是一樣的。發展速度的不同及重心從一個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地區,可以用地理及社會條件來詳細說明。黃土地帶河谷的較小範圍,有利於精耕的高度發展、社會的高度團結,以及建立在這些條件上的機構的早期出現。大平原的較大地理範圍以及更大規模的灌溉排水事業,心須要由大的經濟與社會組織來從事,這促進了以前在黃土地帶社會中完成的方法與機構的進一步發展。長江流域的水運比北方容易,這一點,再加上稻米收穫比北方小麥及粟類富足,使其發展特別迅速,雖然其所建立的政治機構終究未能在對北方的戰爭中保存下來。 顯然,周朝不曾建立一個集權帝國以統治這許多不同區域和許多不同程度發展的社會。這個「帝國」是封建的,它的帝王起初有很大的權力,其後卻衰微到沒有什麼意義。而各個強有力的封建貴族的後裔,卻逐漸地發展成獨立國家的君王。有的時候,這些國家可以在封建制度下相安無事,由最強的一國控制沒有實權的王室。但是,到了後來,因為政治及軍事機構在對少數民族及各國互相戰爭中的發展,因為共同文化的統一逐漸需要各地區經濟生活與政治統治的合併,就需要建立一個新的、中央集權的帝國,來代替這種封建的、名義上的帝國。就是說要把舊的、獨立的、平行的歷史發展路線,強迫合併成一條主線,一條只允許有微小變化的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