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道教史 · 第十章 道教之規律

第一節 傳 受 道教對於求道者必需有師傳授。《太上太霄琅書》曰:「天地布氣,師教之真,真仙登聖,非師不成。心不可師,師心必敗。」然道教對於師弟傳受秘道之事,至為慎重,尤以妄傳妄泄為戒。茲摘錄《漢武內傳》上元夫人傳《六甲靈飛》於漢武帝之事,因所敘曲折之儀頗備,且系最早出之書,蓋六朝人所撰也。其傳云:「王母曰:『此子勤心已久,而不遇良師。』帝下席叩頭曰:『徹下土濁民,不識清真,今日聞道,是生命會遇聖母,今當賜以真形,修以度世。夫人云,今告徹應須五帝六甲六丁六府致靈之術。既蒙啟發,宏益無量。唯願告誨,濟臣饑渴。使已枯之木蒙靈陽之潤,焦炎之草幸甘雨之溉。不敢多陳。』帝啟叩不已。王母又告夫人曰:『夫真形寶文,靈官所貴,此子守求不已,誓以必得,故虧科禁,特以與之。夫人既以告徹篇目十二事畢,必當匠而成之,緣何令人主稽首請乞叩頭流血耶?』上元夫人曰:『阿環不苟惜,向不持來耳。 此是太虛掌文真人赤童所出,傳之既自有男女之限禁,又宜授得道者。恐徹下才,未應得此耳。』王母色不平,乃曰:『天禁漏泄,犯違明科。傳必其人,授必知真者,夫人何向下才而說其靈飛之篇目乎?妄說則泄,泄而不傳,是炫天道,此禁豈輕於傳耶?』夫人謝曰:『謹受命矣。但環疇昔,蒙倒景君、無常先生二君傳靈飛之約,以四千年一傳女。授女不授男。環授書以來,並賢大女,即抱蘭,凡傳六十八女子,固不可授男也。伏見扶廣山青真小童受(當作授)《六甲靈飛》於太甲(當作上)中元(當作黃),凡十二事,與環授者同。青真是環入火弟子,所受六甲,未聞是別授於人。彼男官也,今止敕取之。將以授劉徹也。』上元夫人即命侍女紀離容徑到扶廣山。敕青真小童出《六甲左右靈飛致神之方》十二事,當以授劉徹也。須臾,侍女還。捧五色玉笈鳳文之蘊,以出《六甲》之文。夫人乃下席起立,手執八色玉笈鳳文之蘊。仰帝而祝曰:『九天浩洞,太上耀靈,神照玄寂,清虛朗明。登虛者妙,守氣者生,至念道臻,寂感真誠。役神形辱,安精年榮。授徹靈飛,及此六丁。左右招神,天光策精,可以步虛,可以隱形,長生久視,還白留青。我傳有四萬之紀,授徹傳在四十之齡。違犯泄漏,禍必族傾,反是天真,必沉幽冥。爾其慎禍,敢告劉生。爾師主是青真小童君,太上中黃道君之師真,元始天王入室弟子也,姓延陵,名子陽,字庇華,形有嬰孩之貌,故仙宮以青真小童為號。』言畢。夫人一一手指所施用節度,以示帝焉,凡十二事都畢。王母曰:『此三天太上之所撰。藏於紫陵之台,隱以靈壇之房,封以華琳之函,韞以蘭繭之帛,約以紫羅之素,印以太帝之璽。受之者四十年傳一人,無其人八十年可頓授二人。得道者四百年一傳,得仙者四千年一傳,得真者四萬年一傳,升太上者四十萬年一傳。非其人謂之泄天道。得其人不傳是謂蔽天道。非限妄傳是謂輕天老。受而不敬是謂慢天藻。泄、蔽、輕、慢四者,取死之刀斧,延禍之車乘也。』」可知傳授,必待虔求,先宜焚香齋潔,受時尤當立誓,勿妄傳妄泄。故道經雲,張道陵親受太上質敕,開立二十四治十九靜廬,授以正一盟威之道。以用化流愚俗,學者不得貪競,欲仙道克成,可傳之與質樸也。 第二節 賞善罰惡 道教既有神仙官府以治上下四方,則人類之善惡亦歸其昭察,而賞罰行焉。《抱朴子·微旨篇》云:「按《易內戒》及《赤松子經》及《河圖記命符》皆云:『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諸應奪算者,有數百事,不可具論。』又言:『身中有三屍,三屍之為物,雖無形而實魄靈,鬼神之屬也。欲使人早死,此屍當得作鬼,自放縱遊行,饗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輒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又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狀。大者奪紀,紀者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者三日也(或作一日),吾亦未能審此事之有無也。』」《抱朴子·對俗篇》云:「行惡事大者,司命奪紀,小過奪算,隨所輕重,故所奪有多少也。凡人之受命,得壽自有本數,數本多者,則紀算難盡而遲死,若所稟本少,而所犯者多,則紀算速盡而早死。」又云:「人慾地仙,當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復中行一惡,則盡失前善,乃當復更起善數耳。故善不在大,惡不在小也。」凡此所述,與其所舉善惡各事項,備見於現今通行之《太上感應篇》(此書亦在今《道藏》中),要皆利用神道以為恐嚇與引誘,使人類發仁慈之心,由社會以及物類,而消除自利害人之欲焉,非無益耳。後世《紫微功過格》、《太微功過格》,因之而起。而儒生崇奉《太上感應篇》者亦有明代袁了凡之自訂功過格,以為行善可以禳禍災而致福壽,自謂歷歷不爽,於是儒生信從者愈眾矣。 第三節 齋戒及清規 齋戒尤為各教共同所注重。試以儒教言之:古人於祭祀之前,必先齋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沐浴更衣,不飲酒,不茹葷,所以壹其心志,以接鬼神。凡遇齋戒則不居內寢,別有齋舍獨居之。天子大祀致齋,則宮內及天地壇等均有齋宮,清時且置齋戒銅人於齋宮之內,以示警戒。唐宋以執祭事者為齋郎,唐時皇后獻祭,則以公卿女為齋娘,使執籩豆。其嚴重如此。《莊子·人間世篇》:「顏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若此則可以為齋乎?』曰:『是祭祀之齋,非心齋也』。回曰:『敢問心齋?』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至於道士,更當恪守道戒,其規條更繁瑣。而心齋二字,亦為所取。《雲笈七籤·混元皇帝聖紀》云:「按諸經齋法,略有三種:一者設供齋,以積德解愆;二者節食齋,可以和神保壽,斯謂祭祝(當作祀)之齋,中士所行也。三者心齋,謂疏淪其心,除嗜欲也,澡雪精神,去穢累也,掊擊其智,絕思慮也。」「道教五戒:一者不得殺生,二者不得嗜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四者不得偷盜,五者不得淫色。十善:一念,孝順父母。二念,忠事君師。三念,慈心萬物。四念,忍性容非。五念,諫諍蠲惡。六念,損己救窮。七念,放生養物,種諸果林。八念,道邊舍井,種樹立橋。九念,為人興利除害,教化未晤(同悟)。十念,讀三寶經律,恆奉香花供養之。具凡人常行此五戒十善,恆有天人善神衛之,永滅災殃,長臻福祐。」此篇所敘齋期戒律甚多,不遑具載。最詳者為老君說一百八十戒,雲以授與干吉(即于吉)者,大要亦與《太上感應篇》所陳相出入,而較嚴密耳,亦不能備錄。但舉《化胡經》老君十二戒於下以為例: 老君曰:戒之不飲酒,常當莫念醉,五聲味相和,混沌亂正氣。 戒之不食肉,心當莫念煞,含血有形類,元氣所養活。 戒之勿罵詈,言當禁咒舌,罵人為自罵,咒人為自殺。 戒之勿欺詐,言當有成契,欺人為自欺,華詞為負誓。 戒之勿為盜,見利當莫取,所利為贓罪,貪利更相害。 戒之勿淫泆,常當與色絕,陰形相感動,子命為夭折。 戒之勿慳吝,有物無過惜,富饒當施惠,慳貪後受厄。 戒之勿剛強,當可自屈折,強者必先摧,剛者必先缺。 戒之勿視聽,耳目當常閉,遠視令精散,極聽神潰亂。 戒之勿言語,其口常當吸,語煩則費炁,多言則有失。 戒之勿恚怒,心懟當莫發,金木水火土,五行更相伐。 戒之勿淫祀,邪鬼能亂真,但當存正念,道氣自扶身。 至於齋之名稱,唐《六典》卷四云:「齋有七名:其一曰金錄大齋(調和陰陽,消災伏害,為帝王國王延祚降福),其二曰黃錄齋(並為一切拔度先祖),其三曰明真齋(學者自齋,齋先緣),其四曰三元齋(正月十五日天官為上元,七月十五日地官為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為下元,皆法身自懺諐罪焉),其五曰八節齋(修生求仙之法),其六曰塗炭齋(通濟一切急難),其七曰自然齋(普為一切祈福),而禳謝復三事。其一曰章,其二曰醮,其三曰理沙。大抵以虛寂自然無為為宗。」茲更將北京白雲觀揭示之清規列於下: 《全真演教宗壇》恭聞太上立教,爰啟清靜之門。祖師開壇,聿重規矩之范。欲求心清而意靜,必須蹈矩以循規故美玉成器,全賴琢磨功深。精金再鎔,具憑煆煉力厚。本常住自丘祖開建以來,夙號會仙第一叢林。名垂京師,日華雲爛。近處畿中,鶴舞鸞翔。幸托宇萃,四海之羽流,均瞻教相。凡十方之檀信,共仰元氣。苟未能先登道岸,遽白日以超升,還宜確守仙型。凜箴規而踐履,功當自盡,過在必懲。謹將清規,開列於後。 一、開靜貪睡不起者,跪香。 一、早晚功課不隨班者,跪香。 一、早午二齋不隨眾過堂者,跪香。 一、朔望雲集祝壽天尊不到者,跪香。 一、止靜後不息燈安袇者,跪香。 一、三五成群,交頭結黨者,遷袇。 一、失誤自己執事,錯亂鉗捶者,跪香。 一、奸滑慵懶,出坡不隨眾者,跪香。 一、上殿誦經禮斗,不恭敬者,跪香。 一、本堂喧譁驚眾,兩相爭者,跪香。 一、出門不告假,或私造飲食者,跪香。 一、毀壞常住物件,照數包補者,仍跪香。 一、越職管事,倚上倚下橫行兇惡者,跪香。 一、廚房拋撒五穀,作踐物料飲食者,跪香。 一、公報私仇,假傳命令,重責遷袇。 一、毀謗大眾,怨罵鬥毆,杖責逐出。 一、無故生端,自造非言,挑弄是非,使眾不睦者,逐出。 一、違令公務,霸占執事者,逐出。 一、茹葷飲酒,不顧道體者,逐出。 一、賭博引誘少年者,逐出。 一、偷盜常住物件,及他人財物者,逐出。 一、犯清規不受罰者,杖責革出,永不復入逐出。 一、違犯國法,奸盜邪淫,壞教敗宗,頂清規,火化示眾(處以死刑,用火焚其屍,此時將清規置於犯人頂上,故有此罰名)。 以上清規條律,原系祖師之玄范,指示後學,入道之楷梯也。闡揚大道,而陶情淑生之具也。誠能遵此修持無過,抑且功完行滿,不患仙階難登,瑤池難赴。有志入道者,當以身命為本,廉恥為重,戒之慎之,須至榜者。 上榜通知。 咸豐六年十一月 第四節 誦 持 凡受師傳之經懺符籙,必當念誦佩持,其念誦之聲亦有別調。《老子八十一化經》云:「合口誦經聲瑣瑣,眼中淚滴珠子顆。」但云瑣瑣而已。《淵鑒類函》卷三百十九道部道士三步虛聲條下引《吳苑記》曰:「陳思王游魚山,聞岩里有誦經聲,清遠寥亮,因使解音者寫之,為神仙之聲。道士效之作步虛聲。」此蓋傳說,未足信據。或因效僧徒梵唄而作此聲耳。鄙意道士步虛聲,蓋循六朝以來誦詩之聲。庾子山有《道士步虛詞》十首,清吳兆宜《箋注》引吳競《樂府解題》:「步虛,道家所唱,備言縹緲輕舉之美。」蓋得其實。東晉之詩,大都有縹緲輕舉之致。如晉王嘉《拾遺記》所造少昊時皇娥歌雲「天清地曠浩茫茫,萬象回薄化無方,浛天蕩蕩望滄滄」及白帝子答歌雲「四維八埏眇難極,驅光逐影窮水域,璇宮夜靜當軒織」,以及當時蘇氏《璇璣圖》詩,與《黃庭經》七言,聲調皆相仿,此實步虛聲之由來也。唐代始有步虛聲之名詞見於詩句,如《逸史》:「許澶(一作渾)暴卒,三日醒,作詩云:『曉入瑤台露氣清,坐中惟見許飛瓊。』復寐驚起,改第二句云:『天風吹下步虛聲。』曰:昨夜夢到瑤台,有女三百餘人,一雲是許飛瓊,令改二句,不欲世人知有我也。」張籍詩曰:「卻到瑤台上頭宿,應聞空里步虛聲。」殷堯恭詩曰:「星辰朝帝處,鸞鶴步虛聲。」王建詩曰:「道士寫將行氣法,家童授與步虛詞。」《通考》道教有《步虛經》。鼂氏曰:「太極仙人傳左仙翁,其章皆高仙上聖,朝玄都玉京,飛巡虛空之所諷詠。故曰步虛。」若夫佩持經籙,必敬必戒,道經中詳言之,不煩備具。至於近世,無論全真教與正一派,要皆以經典科教為注重。全真教道徒日夕所誦持者為《高上玉皇本行集經》、《玉樞寶經》、《三官懺》及《全真全功課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