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月錄選譯 · 源流
《指月錄》與其他經論不同,主要是由一則一則的公案組成,相對於它的源頭,即各種燈錄、語錄,並不存在思想精神上的發展變化,所以只能在書的編集方面溯其源,就書的影響方面述其流。
說到《指月錄》之流,則有清代聶先的《續指月錄》,較為簡單,而說到《指月錄》之源,則是非常複雜的。瞿氏在《指月錄》的序中說:「予垂髫則好讀竺墳,尤好宗門家言。……意適處,輒手錄之。」可見《指月錄》是從這些「宗門家言」中摘錄出來的。
這些「宗門家言」到底有哪些書籍?我們從書中以夾注形式出現的附錄中提到的書名,大致可以判定有如下著作:北宋道原《景德傳燈錄》,契嵩《傳法正宗記》,南宋宗杲《正法眼藏》,普濟《五燈會元》,明居頂《續傳燈錄》,唐道宣《高僧傳》,智炬《寶林傳》,北宋贊寧《續高僧傳》,惠洪《禪林僧寶傳》,《智證傳》,《林間錄》,延壽《宗鏡錄》,克勤《碧岩集》,南宋賾藏主《古尊宿語錄》,道謙《大慧普覺禪師宗門武庫》,曉瑩《羅湖野錄》,南宋法應(集)、元普會(續集)《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南宋宗永《宗門統要》,以及《大慧語錄》《龐居士語錄》《壇經》《雪堂和尚拾遺錄》《臨濟語錄》《聖胄集》等。
此外正文中也明確標出了所引的一些經論。可見《指月錄》抄錄的範圍是相當廣泛的,辨析起來也是相當複雜的。下面擬從內容和形式兩個方面對《指月錄》的淵源進行辨析。
《指月錄》內容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正文,一部分是附錄。下面首先考察一下正文的情況。
《指月錄》雖然沒有取名燈錄,而「指月」的意思是要人們因此書而見道,但它實際上是一種燈錄。其源頭就是前面流傳的各種燈錄。最早的燈錄應該是南唐保大十年(公元九五二年)泉州招慶寺靜禪師和筠禪師編的《祖堂集》。但《指月錄》當中並沒有提到這部書,內容上也沒有引用過。
據陳士強先生考證:「《祖堂集》初刊後不久,留在國內的印本由於戰亂等原因,大多散佚。除北宋尚有人看過它以外,南宋以後極少有人提到過它。以至後人幾乎不知道有這部書。又由於以『傳燈錄』為書名的,以北宋道原的《景德傳燈錄》為最早,故一般都認為《傳燈錄》是禪宗燈錄體著作的始祖。這從對後世的直接影響而言,是完全對的。」(《佛典精解》,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版,第五五九頁至五六一頁)
所以《指月錄》所取的燈錄應該是北宋道原的《景德傳燈錄》(簡稱《傳燈錄》)、李遵勖的《天聖廣燈錄》(簡稱《廣燈錄》)、惟白的《建中靖國續燈錄》(簡稱《續燈錄》)、南宋悟(《續藏經》作「悔」)明的《聯燈會要》(簡稱《聯燈》)、正受的《嘉泰普燈錄》(簡稱《普燈錄》)、普濟的《五燈會元》(簡稱《會元》)、明居頂的《續傳燈錄》。
應該取自這些燈錄,實際是不是真的取自這些燈錄呢?從書中附錄看,《傳燈錄》《會元》《續傳燈錄》是肯定的,其他燈錄則沒有明確說明。附錄中有時只說「燈錄」二字,到底是指哪一部燈錄,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不光是指《傳燈錄》。因為《傳燈錄》只收到南嶽下第九世、青原下第十一世,而《指月錄》在此後的世系中仍然出現「《燈錄》雲」之類字樣。
例如六祖下第十五世《丞相張商英居士章》便有「《燈錄》《武庫》皆不載其頌」語,六祖下第十六世《安吉州道場明辨禪師章》附錄中有「與《燈錄》小異,附志於此」語。這兩處說的《燈錄》肯定不是《傳燈錄》。書中六祖下第十三世之前的附錄中也常常出現「燈錄」的字樣,這些《燈錄》具體指哪一部燈錄,只能具體考察了。
在眾多的燈錄當中,對於《指月錄》來說,《五燈會元》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只要對照一下兩部書就會發現,《指月錄》在摘抄過程中儘管參照了許多種書,但落實到具體文字上大部分是以《會元》作為藍本的,也就是說其他燈錄可能與《會元》內容相同,而個別字句不一樣,而《指月錄》則與《會元》一致。
例如《釋迦牟尼佛章》,《會元》前一部分與《傳燈錄》相同,後面許多內容《傳燈錄》沒有,《廣燈錄》不同於《會元》,《續燈錄》不同於《會元》,《聯燈》內容相近而多出後人拈頌,《普燈錄》不同,而《指月錄》全章與《會元》全章基本相同。再如東土祖師《初祖達磨章》,《會元》與《傳燈錄》相同,《廣燈錄》增加許多讖言偈語,其他相同,《聯燈》相同,《普燈錄》不同,而《指月錄》取自《會元》。再如六祖下第二世《馬祖道一禪師章》,《會元》與《傳燈錄》相同,《廣燈錄》不同,《續燈錄》相同而不全,《聯燈》相似,而《指月錄》取自《會元》。
所謂取自《會元》,也不是一字不差地照抄,而是相對於其他燈錄,《會元》更為接近,可以判定是取自《會元》。例如《馬祖道一禪師章》第一段,《傳燈錄》《會元》《指月錄》分別如下:
江西道一禪師,漢州什邡人也。姓馬氏。容貌奇異,牛行虎視,引舌過鼻,足下有二輪文。幼歲依資州唐和尚落髮,受具於渝州圓律師。唐開元中,習禪定於衡岳傳法院,遇讓和尚。同參九人,唯師密受心印。始自建陽佛跡嶺,遷至臨川,次至南康龔公山。大曆中,隸名於開元精舍。時連帥路嗣恭聆風景慕,親受宗旨,由是四方學者雲集坐下。
江西道一禪師,漢州什邡縣人也。姓馬氏。本邑羅漢寺出家。容貌奇異,牛行虎視,引舌過鼻,足下有二輪文。幼歲依資州唐和尚落髮,受具於渝州圓律師。唐開元中,習禪定於衡岳山中,遇讓和尚。同參六人,唯師密受心印。始自建陽佛跡嶺,遷至臨川,次至南康龔公山。大曆中,隸名於鍾陵開元寺。時連帥路嗣恭聆風景慕,親受宗旨,由是四方學者雲集座下。
江西道一禪師,漢州什邡縣人。姓馬氏,故俗稱馬祖,或雲馬大師。容貌奇異,牛行虎視,引舌過鼻,足下有二輪文。幼歲於本邑羅漢寺出家,受具於渝州圓律師。開元中,習定於衡岳,遇讓和尚,發明大事。同參六人,唯師密授心印。始居建陽佛跡嶺,遷於臨川,次至南康龔公山。大曆中,連師路嗣恭請師開法,四方學者雲集座下。
可見《傳燈錄》與《會元》基本相同,《指月錄》則略有不同,但它取自《會元》。《傳燈錄》雲「同參九人,唯師密受心印」,《會元》作「六人」,《指月錄》亦作「六人」。《傳燈錄》雲「四方學者雲集坐下」,《會元》作「座下」,《指月錄》亦作「座下」。《會元》雲「本邑羅漢寺出家」,《指月錄》雲「幼歲於本邑羅漢寺出家」,而《傳燈錄》則沒有這些字樣。但也可以看出,《指月錄》在行文當中有意省略。《傳燈錄》《會元》俱雲「大曆(《傳燈錄》作「歷」)中,隸名於鍾陵開元寺。時連帥路嗣恭聆風景慕,親受宗旨,由是四方學者雲集座下」,而《指月錄》但云「大曆中,連帥路嗣恭請師開法,四方學者雲集座下」。
而且《傳燈錄》《會元》中「密受心印」下面有一百二十三字的附錄,《指月錄》則沒有,但它在「南康龔公山」下加上六十三字的附錄。《指月錄》在個別地方還有少許增加。《會元》雲「遇讓和尚。同參六人,唯師密受心印」,而《指月錄》在「遇讓和尚」後面加入「發明大事」四字。
《馬祖》一章,《指月錄》取自《會元》而不取《傳燈錄》,在後面的段落中還可以找到許多例證。如《會元》《指月錄》當中都有馬祖與西堂、百丈、南泉玩月一則公案,而《傳燈錄》則沒有。公案云:「一夕,西堂、百丈、南泉隨侍玩月次,師問:『正恁麼時如何?』堂曰:『正好供養。』丈曰:『正好修行。』泉拂袖便行。師曰:『經入藏,禪歸海,唯有普願獨超物外。』」
再如《傳燈錄》云:「有小師行腳回,於師前畫個圓相,就上拜了立。師云:『汝莫欲作佛否?』云:『某甲不解捏目。』師云:『吾不如汝。』小師不對。」而《會元》與《指月錄》具有小師之名,即雲「有小師耽源行腳回」。當然在這一章中,《指月錄》又加入了《會元》中所沒有的一些語錄。
再看看《廣燈錄》。《釋迦牟尼佛章》,《廣燈錄》與《會元》《指月錄》都不一樣。再如《四祖優波毱多尊者章》,《廣燈錄》與《會元》相似,而《指月錄》還是取自《會元》。末尾《廣燈錄》雲「當平王朝也」,《指月錄》《會元》俱雲「即平王三十一年庚子歲也」。
對比一下《聯燈》與《會元》,《指月錄》也是取自《會元》而不取《聯燈》。還以《馬祖章》為例,《聯燈》云:「江西道一禪師,漢州什邡縣人,馬氏子也。示眾云:……」那些關於馬祖何時出家,何時受戒,容貌如何奇特,如何開悟,如何開始傳法,一概不錄。
再如《南嶽懷讓禪師》一章,《聯燈》云:「南嶽懷讓禪師者,金州杜氏子。少習毗尼。」而《會元》云:「南嶽懷讓禪師者,姓杜氏,金州人也。於唐儀鳳二年四月八日降誕,感白氣應於玄象,在安康之分。太史瞻見,奏聞高宗皇帝。帝乃問:『是何祥瑞?』太史對曰:『國之法器,不染世榮。』帝傳敕金州太守韓偕親往,存慰其家。家有三子,唯師最小。炳然殊異,性唯恩讓,父乃安名懷讓。年十歲時,唯樂佛書。時有三藏玄靜過舍,告其父母曰:『此子若出家,必獲上乘,廣度眾生。』至垂拱三年方十五歲,辭親,往荊州玉泉寺,依弘景律師出家。通天二年受戒後習毗尼藏。」而《指月錄》除個別字句以外,基本上與《會元》相同,可見《指月錄》不取《聯燈》。
比較一下《普燈錄》《會元》《指月錄》,也可以看出《指月錄》取自《會元》而不取《普燈錄》。
說《指月錄》以《會元》為藍本,是就大體情況而言,並不是說只取《會元》一家。瞿氏在編集過程中常常是對照許多種書,擇善而從,或引入新的內容,或糾正其中的錯誤。例如六祖下第四世《洪州黃檗希運禪師章》中,禪師在洛陽行乞遇一老嫗事,後面的附錄云:「添缽公案,《會元》《頌古》《統要》,皆作臨濟,此從《古尊宿語錄》及《林間錄》入師章。」六祖下第八世《四祖山清皎禪師章》末尾附錄云:「《傳錄》載此,以師先十八年而識化期也。《會元》作臨終時偈,失矣。」六祖下第十世《襄州谷隱山蘊聰慈照禪師章》末尾附錄云:「『深山岩崖』語,今載《會元》矣。」
從上面附錄中可以看出,作者是大量地閱讀了那些「宗門家言」而摘錄出來的。除了幾部燈錄以外,其他各種傳記、語錄都用來進行參考,有的還是非常重要的參考。如《六祖》一章,就主要取自《壇經》。抄錄時用得最多的書當屬《正法眼藏》《宗門統要》《古尊宿語錄》《林間錄》《禪宗頌古聯珠通集》等書。
從那些附錄當中還可以看出,瞿氏在摘錄過程中,雖文字有些變化,但多限於對其身事敘述的詳略上,而對於機語則很少有所變動,態度是極其嚴謹的。如六祖下第五世《仰山慧寂》一章中「師臥次,僧問曰:『法身還解說法也無?』」的第二個「法」字下面有附錄云:「《會元》無『法身』『法』字,《統要》《頌古》等皆有『法』字。」可見瞿氏對一個字都是非常認真的。
以上是正文部分的情況,下面再看看附錄部分的情況。
《指月錄》中的附錄也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少則幾個字,多則幾千言。像「臨濟三句」和「洞山五位」下面的附錄都有六千多字。這些附錄的內容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辨證得失,說明摘錄依據。如《釋迦牟尼佛章》中講佛降生時間「當此土周昭王二十四年」下面附錄雲「《正宗》作九」;講到佛入正定三昧時間「乃於穆王三年癸未」下面附錄雲「《正宗》作三十三年戊寅」。再如六祖下第三世《池州南泉普願禪師章》中附錄便有「某字應作殊」「某字應作離」「此處有脫誤,原錄如是,始因之」等字樣。再如前面提到的六祖下第八世《四祖山清皎禪師章》中指出《會元》錯誤的附錄,都屬於這一類。
二、附載資料,以備進一步考證。如六祖下第七世《韶州雲門山光奉院文偃禪師章》講到禪師參雪峰義存得法事下面附錄云:
圓悟《碧岩集》云:「師承睦州旨,往見雪峰。一到便出眾問曰:『如何是佛?』峰云:『莫寐語。』師便禮拜。一住三年。雪峰一日問:『子見處如何?』師云:『某甲見處,與從上諸聖,不移易一絲毫。』《僧寶傳》:「謁雪峰,峰方堆桅坐,為眾說法。師犯眾出,熟視曰:『項上有三百斤鐵枷,何不脫卻?』峰曰:『因甚到與麼?』師以手自拭其目,趨去。峰心異之,明日升座曰:『南山有鱉鼻蛇,諸人出入好看!』師以拄杖攛出,又自驚慄。自是流輩改觀。三錄載師見雪峰事,其不同若此,因並錄以備考。
再如六祖下第十六世《安吉州道場明辨禪師章》末尾附錄云:
《蘿湖野錄》載師悟緣自「聞僧舉」至「默有所契」下乃云:「即趨龍門坐據居無何,佛眼舉前話問之。師擬對,佛眼以手托開。師趨出,豁然大徹,復回吐露,佛眼拽杖逐之。」與《燈錄》小異,附志於此。
三、徵引後人關於某一公案的拈頌,以備參看。這種內容在附錄中所占比例極大。如《釋迦牟尼佛章》,講到世尊在靈山會上拈花示眾,迦葉破顏微笑事,下面附錄云:
白雲端云:「迦葉色雖然如是,還覺頂門重麼?」復頌云:「盡說拈花微笑是,不知將底辨宗風。若言心眼同時證,未免朦朧在夢中。」僧問雲峰悅:「靈山拈花意旨如何?」悅云:「一言已出,駟馬難追。」「迦葉微笑意旨如何?」悅云:「口是禍門。」
所引的人當以雪竇重顯、大慧宗杲、圓悟克勤等人為最多。
四、編者對某一公案的評議。如應化聖賢《金陵寶志禪師章》講到「安樂禁」時,作者附錄云:
幻寄曰:志公「安樂禁」及「十二」,其旨與達磨之不識、德山棒、臨濟喝,皆自靈山拈花一脈相承。如塗毒鼓,如太阿劍,聞之者喪,嬰之者斷,不可以心思意解者。而或者謂「十二」乃十二因緣治惑藥也。其在書字時節刻漏中,乃書之在十二時中也。「安樂禁」,禁者,止也。至安樂時乃止耳。此所以為修習也。是以趙州庭柏,為三界唯心,溈山拂子,為附物顯理者。同道座主奴也,何足以語此?
這一種內容雖然不多,卻可以看出編者的思想情況。
以上幾種內容除了第四種是作者自己的創作以外,主要來自以《聯燈》為主的燈錄,以《古尊宿語錄》為主的語錄和各種傳記。例如六祖下第三世《龐蘊居士章》中講龐居士參馬祖得法旨事下附錄雲「《大慧語錄》雲」,章末附錄又雲「士語錄載」等,都明確指出了某段話來自某語錄。總的說來,正文來源以各種燈錄為主,附錄以各種語錄為主。
下面再考察一下《指月錄》在形式上的淵源。
一般燈錄大都以「南嶽下某世」「青原下某世」來標世次,而《指月錄》全以「六祖下第幾世」來劃分世次。這一做法來自於明代居頂的《續傳燈錄》。不過《續傳燈錄》不言「六祖下某世」,而是言「大鑒下第幾世」。《指月錄》略去了「某禪師法嗣多少人」的第二級標題,改在總目錄中用小字注出。這又是採用了《普燈錄》的做法。如「江西馬祖大寂道一禪師」下面注云「南嶽一世」,「慶元府雪竇明覺重顯禪師」下注云「青原九世,雲門三世」。
《指月錄》附錄的體例也不是獨創,早在《傳燈錄》中就已經有了,正如陳士強指出的那樣:「《傳燈錄》卷文中刊有一些夾注。根據意思分辨,有宋刻本注、延祐重刻本注和道原、楊億原注三種。一般說來,宋刻本和延祐本的夾注,多帶有校勘辨析性質,數量較少。……道原、楊億的原注,數量較多,大多是摘引各家禪師之語,對卷文中提到的機緣語句進行評點。如『玄覺雲』『藥山雲』『洞山雲』『石霜雲』『法眼雲』等等。」(《佛典精解》,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版,第五八三至五八四頁)但其中許多夾注,《指月錄》並未摘取。
後來《聯燈》在這方面大量地以夾注形式附載禪宗名宿的拈頌評唱,多為《指月錄》所吸收。如《釋迦牟尼佛章》講到佛出世後說「天上天下,唯吾獨尊」時,附錄云:「雲門云:『我當時若見,一棒打殺與狗子吃,貴圖天下太平。』琅琊覺云:『雲門可謂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雲峰悅云:『雲門雖有定亂之謀,且無出身之路。』」
這三則《指月錄》全部保留,此外又加兩則。再如《六祖章》中,「風幡之議」下面,《聯燈》附載了雪峰義存、巴陵顥鑒、雪竇重顯、保寧仁勇四則評語。《指月錄》取了前三則,又加入了三則,略去了保寧仁勇一則。
《指月錄》許多卷末附有《音釋》,這是取法於《普燈錄》。
上面辨析了《指月錄》的淵源,下面再看看《指月錄》的流變。
《指月錄》問世後,流傳相當廣泛,影響頗大。八十三年後,即康熙十七年(公元一六七八年),終於出現續作,聶先《續指月錄》。該錄共二十卷,收入《續藏經》,上海涵芬樓影印本,第壹輯,第貳編乙,第十六套。聶先,號樂讀,廬陵(今江西省撫州市)人。他在書前的《凡例》中說:「是錄起於丁巳春至,成於戊午長夏。鳩工始於嘉興楞嚴寺之藏經坊,終於維揚建隆寺之印經寮,繕稿於張劍園居士之般若閣。」
可見聶氏是在清康熙十六年(公元一六七七年)春天動手,到第二年的夏天完成的。陳士強說康熙十八年,並不確切。還可以看出,作者是在佛寺的藏書印經之處完成的,時間比較集中,並不像瞿汝稷那樣在家中長時間隨手摘錄而成。余懷在序中說:「聶子竭三十年血力,手胼足胝而為此書。」恐怕也不確切。
《續指月錄》書前有康熙十九年(公元一六八〇年)正月古歙江湘的序、蒲陽余懷的《續指月錄序》、如是居士吳綺園的《募刻續指月錄弁語》、靈岩學人范國祿的《題記》、虞山海印學人陳見龍的《緣起》,以及《孫孝則先生書問》《續指月錄總目》《續指月錄凡例》《虎丘、徑山二祖長少倫敘考》《續指月錄卷首》。書末有《續指月錄尊宿集》。
全書由《卷首》一卷、正文二十卷、《尊宿集》一卷,三部分組成。通常說的《續指月錄》二十卷是指正文而言。正文所收世次,上始六祖下第十七世,下至六祖下三十五世。全書第一人為臨濟宗楊岐派虎丘紹隆的弟子天童曇華,最後一人為曹洞宗廩山常忠的弟子壽昌慧經。《卷首》是收載《指月錄》特別是其中六祖下第十六世中遺載的人物,共六十三人。《尊宿集》是仿效《指月錄》當中的「應化聖賢」和「未詳法嗣」而設立的,共收六十一人。
由於編者是清代人,許多地名都已發生變化,所以把過去地名一律改作清代地名。例如「臨安靈隱」便改作「杭州靈隱」。
聶先在編著精神上也是繼承瞿氏而來。他在《凡例》中說:「茲錄原承瞿先生以儒論禪,便於觀覽,並無人我。」
關於《續指月錄》的價值,聶先自己作的《凡例》以及江湘、余懷二序都做了說明。聶先說:
虞山瞿幻寄先生《指月錄》一書,……為禪林秘寶。……儒者談禪之書,未有盛於此本者也。但前錄自七佛起,至六祖以下凡十六世而止。宋孝宗隆興年後,隆、杲諸老以下無傳焉。茲刻以隆興二年為始,自十七世續起,迄今康熙十八年,三十八世而止。上下五百年,續佛慧命,靡放或遺。
江湘說:
吳門聶子樂讀者,研究經史,復沉酣於宗門家言。續瞿公幻寄《指月錄》,緝宋南渡後上下五百年宗乘微言,鉤索源流,詳核世派,匯為一書。
余懷說:
或者曰:「然則聶子之續是錄也,功乎過乎?」余應之曰:「若聶子則有功而無過者也。何以言之?前錄迄南宋隆興而止,隆興以後,三十八世之宗派,上下五百年之慧燈,茫然無所知也。若無續錄以續佛慧命,則絕續不辨,品位不定,語句不分,習禪之人如瞽無相,安能如猓國狼,暗中嗅金哉?故曰聶子有功而無過。」
可見《續指月錄》不僅是上承《指月錄》的精神的一部續作,而且還具有《指月錄》所沒有的繼宗派、傳慧燈的作用。因為《指月錄》雖然也是綱目明確,但以前的各種燈錄已做得很好,而後來的許多燈錄之類的著作在這方面做得不那麼好,以至引起人們的不滿。所以聶氏續錄不僅有「指月」之用,而且有「傳燈」之功。
總之,《指月錄》以及《續指月錄》是與各種燈錄並行的類似燈錄,又意在指示人們悟入佛法的著作。由於編者編集極為勤苦,所選極其精粹,因而受到廣泛歡迎,影響極大。可以說,它出於燈錄,而又勝於燈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