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 · 關於打破王朝體系問題

翦伯贊 《治史》
打破王朝體系問題,不是一個新問題。很早以前,黨就號召我們寫出一部不是按照王朝斷代而是按照社會性質分期的中國通史。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曾經進行長期的不倦的努力,並且在這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貢獻。郭沫若對於中國奴隸制社會的研究,以及其他史學家對於中國歷史分期問題的一些研究,都是為了寫出一部按照社會性質分期的中國通史。 但是,由於史學家對史料的解釋持有不同的見解,在中國歷史分期問題上,發生了分歧的意見。對於有關中國史分期的一些重大問題,如中國封建生產關係究竟在什麼時候才取得對奴隸制生產關係的勝利,在中國封建社會的母胎內,有沒有資本主義的萌芽,什麼時候才有資本主義的萌芽等問題,都沒有取得一致的意見。至於中國封建社會自己發展的規律、它的特點和它內部的分期問題,更沒有展開深入的討論。然而對於這些問題的解決正是打破王朝體系的前提條件。 科學大躍進以來,打破王朝體系的問題又提到了我國史學家面前。有些高等學校的歷史系已經把寫出一部按照社會性質分期的中國通史列入了自己的工作計劃中,並且對於打破王朝體系的問題提出了一些意見。應該說這是一種可喜的現象。 有關打破王朝體系的意見,有些是很好的,也有些意見是不妥當的。例如有一種主張認為為了打破王朝體系,連王朝的稱號和王朝本身的歷史也要從中國通史中削減或刪去,這就等於在傾倒髒水的時候連小孩也一併潑掉。 我以為髒水應該潑掉,小孩應該保留。不管按照什麼體系編寫中國通史,都不應該從中國歷史上刪掉王朝的稱號。 第一,王朝的稱號不是歷史學家任意臆造的一種名詞,而是曾經存在過的歷史事實,是客觀存在,而尊重客觀存在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者對待歷史的基本態度。 也許有人說,王朝的稱號雖然是客觀存在,但並不重要,因為一般說來,王朝的更替只是表示政權的移轉,並不體現社會經濟性質的變化。特別是有些短期王朝,如南北朝時期的宋、齊、梁、陳,五代時期的梁、唐、晉、漢、周,多者半個世紀左右,少者十幾年乃至幾年。像這些王朝的稱號,保留起來實在沒有多大意義。 我不同意這樣的意見,我以為不管王朝的統治時期短到什麼程度,它總是一個王朝,一個在中國史上曾經存在過的王朝。也不管這個王朝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小到什麼程度,它總是在一個時期之內曾經向中國人民發號施令,曾經主宰過中國人民的命運的政治首腦部,因而我們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把它們從中國史上刪去。 作為一個史學家,我們有權打破王朝體系,但無權任意刪去王朝的稱號,因為前者是史學家的觀點,而後者是歷史事實。我們要打破的是以王朝為體系的封建正統主義的歷史觀點,不是王朝的稱號。恰恰相反,我們必須從這些王朝的具體的史實出發,並且通過對這些具體的史實的分析、概括,揭示歷史的規律性。 第二,王朝的稱號是時代的符號。一個跟著一個出現的王朝,正是中國歷史在其發展進程中的里程碑。中國的人民已經習慣了用這些里程碑來計算中國的歷史時代,而且這也不算什麼壞習慣,我們就用不著把它們從中國歷史上去掉。如果說王朝有些封建氣味,那麼公元和世紀還帶有基督教的氣味。 也許有人說,正因為王朝帶有國別的性質,不是世界史上通用的時代符號,所以不如用公元或世紀,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準確性。 我完全同意在中國通史中使用公元或世紀,但我建議除了公元和世紀以外,還要保留王朝的稱號。當然,這不是說在任何地方都要寫上王朝的稱號,只是說需要用王朝的稱號加強時間概念的地方最好寫上王朝。很明白,對於某一個特定的國家的古史來說,那個國家的王朝稱號,比之公元和世紀是一種更為明確的時代符號,因為王朝所指示的時間不是一般的時間、空洞的時間,而是被一種特定的歷史內容充實了的時間。例如,說公元581年到公元907年,或者說6世紀末到10世紀初,那只是一般的空洞的時間概念。如果加上隋唐時代,則公元和世紀就具有中國歷史的內容了。所以寫上王朝的稱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第三,作為時代的稱號,王朝的稱號和公元與世紀一樣並不妨礙我們去發現歷史規律性。妨礙我們發現歷史規律性的,是以帝王為中心的思想體系,不是王朝的稱號。 也許有人說,王朝替我們在歷史上劃出了一些不必要的段落,有些王朝更替並不表現社會經濟的變革,例如宋、齊、梁、陳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在歷史上應該劃分段落的時候,王朝又沒有更替,例如鴉片戰爭以前和鴉片戰爭以後的中國社會顯然起了本質上的變革,而清朝並沒有因為這種變革而垮台。這種情況就替史學家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這的確是麻煩,但我以為史學家應該承擔這種麻煩。史學家的任務就是要從這種當斷不斷,不當斷而斷的錯綜複雜的歷史事實中,找出整個歷史發展的脈絡、傾向及其規律性。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和毛主席,在敘述事件的歷史進程時,常常使用王朝或國王的紀年。例如馬克思在《拿破崙霧月政變記》中,用過「復辟王朝時代」,也用過「第二波拿巴時代」、「拿破崙時代」等等。在《法蘭西內戰》中,用過「七月王朝時代」,也用過「路易斐立普時代」。在《資本論》第一卷《所謂原始積累》一章中,用過很多國王治世的年代作為時代的符號。如「亨利七世以來」、「在亨利八世治下的第二七年」、「伊利薩伯治下的第一八年」、「路易十六世初期」、「愛德華三世治下1349年」、「喬治二世時代」、「斐特烈二世時代」等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用過「塔西佗時代」、「凱撒時代」、「英雄時代的希臘人」、「帝政時代的羅馬人」等等。列寧在《什麼是人民之友》一文中,也用過「莫斯科皇朝時代」。毛主席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也用王朝作時代的符號,如「秦以前的一個時代」、「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當他敘述中國歷史上的農民革命領導人物時,用了秦、漢、隋、唐、宋、元、明、清等王朝。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也用過「自周秦以來」。這些例子,充分地證明了王朝的稱號不會妨礙我們對歷史進行科學的分析,也不會妨礙我們發現歷史發展的規律性。 現在說到另外一種主張。這種主張者認為既然打破王朝體系,就可以把帝王將相的活動,統治階級內部狗咬狗的鬥爭,以及傳統視為十分重要的政治制度、政治沿革都予以刪減,王朝的始末也可以不加敘述等等。如此說來,好像打破王朝體系以後的任務,只是一反前人之所為。過去輕視的,我們現在就重視;過去多講的,我們現在就少講或不講。例如,過去的歷史看不見人民群眾的活動,我們現在就還他一個看不見帝王將相;過去的歷史看不見農民戰爭,我們現在就還他一個看不見統治階級的活動;過去的歷史看不見經濟基礎,我們現在就還他一個看不見政治制度;過去的歷史專講政治沿革,我們現在就還他一個來歷不明;過去的歷史專講王朝始末,我們現在就還他一個一字不提;過去的歷史不講或少講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現在我們就還他一個不講各族統治階級之間的戰爭。如果真是這樣走極端,走偏鋒,那就會替新的中國通史帶來極大的片面性。這不是辯證法,不是科學的態度。 我們現在寫中國通史,當然要把人民群眾作為歷史的主人,要多講人民群眾的歷史。但是以人民群眾為主人的歷史,並不排除個別人物在歷史上的作用,正像列寧所說的「全部歷史正是由那些無疑是活動家的個人的行動構成的」,而這些活動家是包括帝王將相在內的。帝王將相是封建統治階級的上層人物,但歷史上既然有封建社會,而封建社會又有統治階級,就不可能沒有這些人物。恩格斯說過「需要這樣一個人的時候,就會出現這樣一個人,凱撒、奧古斯特、克倫威爾等等就是如此」。秦始皇、漢武帝、曹操、唐太宗、王安石、岳飛、明太祖、史可法、林則徐等等,也是如此。 把階級鬥爭提到首要的地位,這是我們編寫中國通史的基本原則。但對於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不能用「狗咬狗」三個大字一筆抹煞。如果這樣,那就把充滿了矛盾的階級社會簡單化了。在階級社會內,敵對階級間的矛盾是基本矛盾;但除此以外還有統治階級內部各階層之間的矛盾,甚至同一階層之中的矛盾。此外還有民族之間的矛盾等等。而這些矛盾,又不是各自孤立的,彼此不相干的,而是相互交錯、相互轉化的。我們怎麼能夠從這些相互交錯的諸矛盾中選出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把它放在一邊,置之不理呢? 而且在歷史上沒有一個與人民群眾不相干的統治階級,在階級社會內,統治者和人民群眾的關係是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關係,統治階級的一切企圖和措施都是為了剝削人民,因而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和人民群眾的命運密切攸關的。就算是狗咬狗吧,也是為了有所爭。《國策·秦策》記秦相應侯說秦昭王之言曰:「王見大王之狗,臥者臥,起者起,行者行,止者止,毋相與斗者。投之一骨,輕起相牙者,何則?有爭意也。」正像狗咬狗一樣,不是這條狗要吃那條狗,而是兩條狗爭著要吃骨頭,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也不是這個統治集團要剝削那個統治集團,而是兩個統治集團爭著要剝削人民。既然事關人民,怎麼能不管呢。如果從階級社會的歷史中刪去了統治階級的歷史,那就去掉了階級矛盾的一面,就不成其為階級社會的歷史了。 在中國通史中應該把經濟作為歷史的骨幹,因為經濟是歷史過程中的決定因素。但也不是說政治制度就可以不講,因為對歷史鬥爭進程發生影響並在許多場合主要的是決定這一鬥爭形式的,也還有政治制度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倘若有人把這個原理加以歪曲,說仿佛經濟因素是唯一決定的因素,——恩格斯說——那麼他就是把這個斷語變成毫無意思的、抽象的、荒誕無稽的空話」。[1] 而且在歷史上也沒有一種和經濟生活無關的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替經濟基礎服務的,經濟的發展雖然有其必然性,但從必然性到現實性還有一個過程,即必須要通過一些有效的政治措施才能實現。因此,只要這種政治制度不能為它的基礎服務或者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它就必須被廢除而由另一種符合於經濟發展的政治制度所代替。像這樣和經濟基礎密切攸關的政治制度,怎麼能不予以重視呢?實際上,不僅政治制度,甚至存在於人們頭腦中的傳統,在歷史上也起著一定的作用,雖然不是決定的作用。 王朝的始末,過去寫得太多,現在可以少寫一點,也不能不寫。因為王朝本身的歷史,是歷史的一個構成部分,而且封建時代的歷史,和王朝本身的歷史是很難截然分開的。王朝的更替,在中國封建時期的歷史中,畫出了一條政治波動的曲線,而這種政治波動,不能說和當時的社會經濟沒有一點關係。 過去的歷史喜歡講沿革,把很多無關重要的歷史事件或人物考來考去,大做文章。這樣就把歷史從發展的主流,引向支路。為了把中國歷史貫串在一條以人民群眾為主體、以經濟為骨幹、以階級鬥爭為動力的主流上,沿革可以少講,但不能完全不講。當然我們講沿革,不是用繁瑣的考證來掩蓋歷史發展的脈絡,而是為了更顯明地突出歷史的脈絡。因為有些歷史問題或事件,從它的一個片斷或段落,不容易看出它的發展過程,拉長一點看,就可以看出它的來龍去脈。 少數民族的歷史,過去不是不講,只是講得不夠,現在我們要在中國通史中加強這個部門,儘可能讓現存的國內各族人民能夠從中國通史中看到自己的祖先在祖國的歷史創造中所作的努力;但這不是說就可以否認漢族在中國歷史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主導作用。中國的歷史是國內各族人民共同創造的,不承認這一條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同樣,不承認漢族在中國史的創造過程中,起了主導作用,也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例如農田水利的開發,商業聯繫的加強,逐步把國內各民族聯結成為一個統一的國家,漢族出力最多;又如破壞舊的部落的原始性,摧毀落後地區的閉塞性,使落後地區的民族和全國的經濟建立了聯繫,也是漢族出力最多。但是應該指出這種進步過程的推進,不完全由於各族的協作,往往是在漢族或其他統治中國的民族中的統治階級壓迫其他民族的程序上進行的。因此,無條件地歌頌漢族及其他統治中國的民族的擴張是不妥當的。 在封建社會時期,各族統治者之間的相互侵犯,甚至不斷地發生戰爭,是數見不鮮的,但無論如何,和平共處的時期,總要比戰爭時期多得多,而且即使在戰爭當中,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也不會完全停止。過去的歷史,戰爭講得太多,甚至只有講到戰爭的時候,才提到少數民族,而對於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則講得很少,甚至沒有講到,這不僅是很大的片面,而且造成不良的影響,這種情況必須改變。但是如果我們反過來,只講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對於各族統治階級之間戰爭一字不提,也是另一種片面。應該著重講述各族人民之間的友好往來,但歷史上既然有戰爭,也用不著避而不談。只要我們用階級觀點、歷史觀點來分析戰爭,任何民族之間的戰爭都是可以講的。用抹煞歷史事實的辦法來把民族平等的政策貫徹到古史中去是不妥當的,而且也沒有必要,因為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是現在才有的,我們不能要求過去的封建統治階級遵守這個政策。 解放以前,講述民族之間的戰爭,總是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把少數民族方面說成叛亂,把漢族或其他統治民族方面說成討伐叛亂。解放以後,反過來了,但還是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把少數民族方面說成革命,把漢族和其他統治民族說成反動、侵略等等。應該承認,漢族和其他在歷史上居於統治地位的民族所發動的戰爭,有很多都是帶有侵略性質的,說這些戰爭是反動的侵略戰爭一點也不冤枉;但不能說只要他們還手,就是反動、侵略,因為也有些不是侵略戰爭。少數民族發動的戰爭,有很多都是為了反對漢族或其他統治民族的壓迫,因而大多數都是帶有反抗的革命的性質,但不能說凡是少數民族拿起刀子殺漢人都是革命。我是少數民族,我就不同意這樣的看法。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有些少數民族的統治者為了維護他們的宗法氏族關係,不惜用戰爭來鞏固他們的落後,來停滯本民族人民經濟文化發展,也有些少數民族的統治者為少數貴族的利益而對漢族人民發動武裝進攻,還有些少數民族的統治者甚至勾結帝國主義來反對祖國的統一,這些,不但不是革命,而是保守、反動、分裂主義和背叛祖國的行為。 總而言之,要打破王朝體系,不是用一種簡單的方法,如去掉王朝稱號和它的始末等等所能解決的,而是要求史學家對中國歷史上的某些帶有關鍵性的問題進行細緻的、深入的研究,並且在這種基礎上再對中國歷史進行全面的、綜合的研究。主要的是研究中國歷史上各時期的生產力的發展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生產關係的變化,研究歷史上各時期的階級關係、民族關係,此外還要研究歷史上各時期的政治、法律、文化、思想、藝術乃至宗教等等。只有通過這些重點的和多方面的研究,才能弄清中國史上各時期的社會性質,才能解決中國史上的分期問題,才能寫出一部不是按照王朝斷代而是按照社會性質分期的中國通史。 (此文曾載《新建設》1959年3月號,作者補充後,又在《光明日報》1959年3月28日發表。) * * * [1]恩格斯:《致約·布洛赫》,《馬克思恩格斯文選》(兩卷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