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策 · 第48章 關於財富及其保管手續和條例

尼扎姆·穆爾克 《治國策》
1. 國王們總是有兩個金庫,資金庫和消費庫。 收上來的稅通常是入資金庫,很少入消費庫。除非急需,資金庫是不允許動用的。當人們從資金庫中拿出東西時,要以借債的方式,並且以後要以相同的數目歸還。如果不以這種方式認真地對待,國家的全部收入都將會被浪費掉,如果有意外事需要用錢時,就會著急,以及不能滿足,或不能及時滿足已經應允之事。按慣例,其實施方式是,任何錢,例如從各省收上來的稅款,都將入庫,而不能被兌換或兌現。於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應付的款項,對獎金、工資和禮物的支付從來不會拖欠,國庫總是在不斷地得到補充。 2. 我聽說, 蘇丹馬合木的管家阿爾頓塔希(Altuntash)被任命為花拉子模沙,被派往花拉子模。當時花拉子模的稅收估計是6萬第納爾;而阿爾頓塔希部隊所要發的工資數是它的兩倍。阿爾頓塔希去花拉子模後一年,一個人被派往花拉子模去收稅款。阿爾頓塔希派他的密使去加茲納,他要求把花拉子模[稅收]所擔負的6萬第納爾直接分給他,作為他的部隊的工資,以代替從樞密院撥給他的錢。當時的宰相是沙姆斯·庫發特·阿赫默德·伊本·哈桑·邁曼迪,當他看到這封信時,他立即寫回信說:「以寬大、仁慈的真主的名義,你要意識到,阿爾頓塔希在任何方面都不可能是蘇丹馬合木。把你收到的稅款帶來入蘇丹的國庫,在驗過金的含量、稱過重量和入庫之後要給一個收據。然後,為你及其部隊的工資請款,你將得到一張在布斯特(Bust)和錫斯坦去提貨的匯票 [85] ;然後,取到錢把它帶到花拉子模。這樣主僕之間的區別,即馬合木和阿爾頓塔希之間的區別得到維護,因為國王的作用和軍隊的責任是有明顯區別的。花拉子模沙應該克制自己不要說空話;至於他提的要求,要麼是他以輕視的眼光來看待蘇丹,要麼是他認為宰相阿赫默德·伊本·哈桑粗心大意、很無能和無知。我們並不期待著來自花拉子模沙的正義的聲音和健全的理智,然而聽到此事的每一個人都會感到吃驚。他必須承認這一錯誤。當奴隸企圖與其主子分享權力時,是一個巨大的危險。」 3. 他派一位軍官帶了10個侍衛將此信送到花拉子模。於是這6萬第納爾被帶來入了蘇丹馬合木的國庫,作為交換,他從加茲納樞密院得到幾張在布斯特和錫斯坦兩省去換五倍子、石榴、皮革、棉花之類東西的匯票。去上述兩地的人們,把貨物拿去賣掉之後,帶著6萬第納爾從布斯特回到花拉子模。 4. 以這種方式,國王的事務總是安排得很好,因為,對國家利益的保衛,對農民利益的保護和為國庫的充盈,以防貪慾之手拿蘇丹的稅款和人民的財富。 * * * [1] 見Bosworth,Ghaznavids 第83頁;比較人們熟悉的尼扎姆·莫爾克的故事,即他以在安條克兌現的匯票付給在阿姆河的船工,在Rahat as-Sudur ,(128.15)中,此事是在馬立克沙赫於471/1078年的戰役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