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策 · 第12章 論朝廷派侍衛處理重大事務

尼扎姆·穆爾克 《治國策》
1. 朝廷經常派侍衛 [56] 外出,一些是奉國王之命,而更多的則不是。他們很容易給百姓增添麻煩,向他們勒索金錢。[假如有]一個涉及一筆200第納爾錢的案子,一個侍衛出宮去辦理,得到500第納爾作為津貼,這給百姓造成了極度的貧困。除非事情緊迫,否則不應該派侍衛辦理。如果要派,那麼應該只奉聖諭才行。他們必須明白應得到的準確數目,不應該得到比津貼更多的錢。如此,每件事情都會井然有序。 * * * [1] page即波斯語「古拉姆」,古拉姆是男侍的一個被遷就的階層;見穆罕默德·尼扎姆:《蘇丹馬合木》,第139頁。英語page一詞在幾種關係上都與之符合,這種翻譯一直被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