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通論 · 第四章 結論

范壽康 《哲學通論》
第一節 對於福爾巴哈的唯物論的批評 福爾巴哈(Feuerbach,1804—1872)的唯物論與本編第二章第一節所述的各家初無大別。不過他為引起辯證唯物論的學者,所以我們把他併入本節,並擬加以比較詳細地說明。唯物論到了福氏,可以說是有了極顯著的進步。在他,存在於宇宙間的東西只有物質。物質具有延長的性質和運動的能力。運動有種種不同,因之一切事物也有種種不同。宇宙萬象無一不可由物質與運動加以說明。在福氏,並無所謂神與精神的實體的存在。我們之所以承認精神,無非因為我們對於身體所起的變化之中只能察知外部的運動而不能察知內部的精微的運動的緣故。這種錯誤都從把自己看做二重的東西發生出來。我們於世界之外相信有神的存在,以為世間種種禍福的原因都由於神。這種見解的錯誤當然與上述的錯誤一樣。其實,一切精神都由感覺而生,而感覺乃係腦分子的運動。腦分子為純粹的物質分子,其運動與其他物質的運動毫無區別。這種物質分子相結合時則生感覺。就此可知精神的力都從身體的力導引而出。至於神,乃係一般教徒所主張的自欺欺人的愚說。宇宙為存在物的總體,實無假定神的必要。他論意志,主張決定論而排斥目的論。他又以為靈魂不滅論是迷妄的見解。 在認識論上,照福氏講,我們表象的對象是與我們的表象本身不同的。換句話說,物本身是與我們所謂物有別的。為什麼呢?因為後者不過為前者的一部分或一方面的緣故。在他,味覺神經與鹽同為自然的所產,而味覺神經所感到的「咸」乃係鹽的客觀的性質之主觀的表現,並不就是鹽的客觀性質。所謂感覺,實系客觀地存在於我們外部的物本身對於我們感官波及作用的結果。感覺為客觀的世界之主觀的映象。這樣,現象與物本身之間,在他,是有差別的。不過他所謂差別,並非是那種觀念論者所主張的神秘的差別。他以為把物本身轉化為我們所謂物這件事就是認識。所以經過這種轉化後的物就是我們關於物本身所得的知識了。他是反對物本身的不可知論的。 他也承認自然裡面的客觀的合法性或客觀的因果性。在於福氏,這種客觀的合法性的承認是與物體的客觀的實在性的承認不能分離的。所以他所主張的實為徹底的唯物論。他徹底反對著一切觀念論。在他,把因果性不從外的世界而從意識或理性等加以抽出這件事,不僅把人類的理性與自然加以分離,並且結局會把自然看做理性的一部分的。他明白主張理性乃係自然的一部分,以為自然的客觀的合法性是可由我們的頭腦加以近似地反映的。 十八世紀法國的唯物論及福氏的唯物論對於打破觀念論和宗教固有相當的貢獻,但是也未始不含極大的缺點。這些唯物論者對於「發展」根本未曾理解。他們都是形上學者。所謂形上學乃是指把自然及社會裡面的必然的發展加以否定而把一切事物在普遍的相互關聯之外加以觀察的那種見解。形上學不僅在觀念論的立場上得以存在,就在唯物論的立場上也是能夠存在的。這些唯物論者既把自然看做固定不變的物質的總體,所以他們仍不免為形上學者。他們固然主張物質都在運動,可是他們所謂運動是不會引起物質的質的變化的。在他們,一切物質都是由最小的原子結合而成。所以原子永遠在運動之中。但是在運動之中,新的東西卻永不會產生。與過去一樣,在現在,原子不過在空間中變換位置與重新結合罷了。我們所能觀察到的一切變化都是表現的,並且是非本質的變換。對於自然的那種永久不易的本質是絲毫不能加以變動的。這些唯物論者於研究由一物產生他物時,又不注意二者的關聯。他們把世界看做是孤立的和固定不變的物質之機械的總和。這樣,他們的見解是機械的。這就是他們重大的錯誤了。實際講來,在宇宙,除了不絕地發展著的自然之外,更無所謂永遠的存在。一切的物,都在另一物的裡面,有它的自然的基礎。物從另一物產生,而這一物的裡面又包含著此後變化的根源。所謂對於現象的說明,換句話說,就是要找出現象的發生的原因,也就是要在自然的普遍的發展的連鎖中間找出這個現象的地位。科學發現了動物及人類的發生的原因,觀念論就不得不拋棄物種神造說及物種不變說。形上學的唯物論者一面固在反對宗教,可是他們卻找不到宗教的發生的原因。他們不把宗教看做歷史的發展之必然的產物,卻看做民眾的錯誤與教徒的欺騙。同樣他們也不能對他們所竭力攻擊著的社會的各種矛盾的發生加以說明。所以歷史,在他們,乃是為著偶然的各種事情的發生因而引起的人們的各種意見的結果。這些唯物論者以為意見支配著世界。這樣,他們不能把自己的唯物論應用到社會現象上面去,於是在社會現象的領域,他們就不得不轉入於觀念論的立場了。總之,機械的及不能依據唯物論說明社會現象這二點,乃是過去的唯物論的最大的缺點。 第二節 辯證的唯物論 辯證的唯物論的體系的建立還不過是最近數十年來的事。辯證的唯物論的發源地為德國,目下則大有普及於全世界的趨勢。現在把辯證的唯物論的要點摘錄於下: (1)物質與運動乃係宇宙間事物的根源。 (2)客觀的實在獨立於我們的外部。感覺為運動的物質的映象。運動的物體對於我們波及作用,於是就引起我們的感覺。這是自然科學所證明的。紅色的感覺為具有一定速度的以太的振動的反映。藍色及其他各種顏色也都一樣。以太的振動對於我們的色彩感覺是獨立存在著。我們的色彩感覺根據於以太的振動對人類的視覺所及的作用。一般講,人類的感覺反映著客觀的實在。 (3)時空具有客觀的實在性。感覺既自獨立存在於我們外部的實在而來,則所謂時空也當然獨立存在於我們的外部。福爾巴哈謂時間與空間絕不是單單的現象形態,乃是存在的根本條件。在世界,除了運動的物質之外,更無他物的存在,而這運動的物質,除在空間與時間裡面外,更不能有所謂運動。所以空間與時間為所有存在的基礎的形態。所謂空間與時間外的存在是毫無意義的。 (4)在自然界裡面,一切事物都在不絕地發展與變化。事物之間並無絕對的區別。萬物,如長江之水,不絕地在變化。主張這種理論的,在中國有《易經》一書,在希臘則有赫拉克拉土斯其人。他曾說過一句名言,謂:我們不能兩次站在同一河流之中。又事物之間絕無絕對的區域。為什麼呢?譬如生物與無生物的界限,照科學的研究,絕非絕對明顯,動植物的界限也是如此,又如從前的科學家以為原子與能是絕對不同的,以為原子具有重量而能則不具重量。可是最近因物理學的進步,我們知道從前所視為固定不變的原子也會變化,而且構成原子並具有重量的那種電子也可以變為沒有重量的能。這樣,能與原子間的障壁又被打破。從前視為絕對不同的原子與能二者,現在又不能說是絕對不同的了。 (5)運動的物質,從一個狀態,可以變化成為與通常見地似乎不能一致的另一個狀態。上述物質可變為能的實例,即其明證。 (6)物本身具有認識人的可能性。通常存在於我們外部者曰對象,曰物本身,曰被感覺體。為我們所知覺者曰內容,曰物,曰現象,曰感覺體。不可知論者休姆和先驗的觀念論者康德都把這兩方面加以嚴密區別。休姆以為「物本身」是不能為我們所知道的,所以關於「物本身」的一切理論,在哲學上,不能成立。康德雖承認「物本身」的存在,但他也以為這是一種不能認識的東西。在辯證的唯物論者,物本身與物雖有不同,但其所謂不同,不過是指精粗的區別,並不包含任何神秘的意味在內。為什麼呢?因為在辯證的唯物論者,我們所知道的物就是我們關於「物本身」所獲得的知識的緣故。 (7)意識或精神為物質經過了高度組織後的產物。物質的存在不是依存於感覺的。物質是第一性的,基本的。所謂感覺,所謂思維,所謂意識,所謂精神,都是經過了高度組織後的物質的產物。 (8)感覺,知覺以及一般所謂意識作用,都系外部的世界的反映,都系客觀的實在的映象。 (9)關於物質的構造和性質的一切科學的命題都只具有近似的相對的性質。 (10)從相對的真理的總和可以積成絕對的真理。 (11)相對的真理乃係獨立存在於我們外部的對象之相對(或近似)正確的反映。 (12)這些反映不絕地趨於正確。 (13)在一切科學的真理之中,不拘它的相對性,絕對的真理的要素卻是被包含著。 (14)人類的意識是依存於圍繞著人類生活的那種環境的各項條件的。 (15)意志受著因果關係所支配。 (16)自由乃指支配社會或自然上所行使的自由而言。無論在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我們皆可發現其中的必然的因果關係。而利用這些所發現的法則,我們就可支配自然或社會。所謂自由就在於此。 (17)社會現象發展的原因在於物質生活的內在的矛盾。 (18)關於自然的歷程,機械觀與目的觀各具一面的真理。自然的發展是機械的,又是非機械的或目的的。換句話說,就是辯證的。這種見解乃是把機械觀和目的觀加以綜合的更高一級的辯證觀。照辯證觀講,因果關係有時是機械的,但有時卻是非機械的(如物質變為能)或目的的(如人類的行為)。 (19)關於自然的究極,辯證的唯物論者所主張的是無神論。所謂無神論的職限,即以打破宗教的意識形態為目標的。 問題: 一、過去的唯物論的缺點何在? 二、試述最近辯證唯物論的主張的大概! 三、辯證唯物論者對於宗教的見解是怎樣? 四、辯證觀與機械觀及目的觀有什麼不同? 參考書: 一、王特夫:《甚麼叫做物質?》 二、各種辯證的唯物論或唯物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