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片斷 · 附錄 對悖謬的憤慨

克爾凱郭爾 《哲學片斷》
(幻聽) 假如悖謬與理智在對其差別的共同理解之下相遇,這相遇就是幸福的,就像在愛情中達成的理解,它幸福地居於那種我們至今尚未命名的激情之中,我們只有在以後才會給它一個名字。若這種相遇未能達成相互理解,則這關係就是不幸的。我斗膽一言,我們可以把理智的不幸之愛(請注意,這裡僅涉及那種根源於被誤解的自愛的不幸之愛;我們無法引申出進一步的類比,因為偶然的力量在此毫無用處)具體規定為冒犯。 所有的冒犯在最深層都是承受的[1]。[2]這裡的情況與那種不幸之愛相同。甚至當自愛(對自己的愛是一種苦難,這難道不是一個矛盾嗎?)以魯莽的壯舉和令人震驚的事跡顯現自己的時候,它也處於承受的狀態,它受到了傷害,那傷痛顯示出了一種虛幻的力量,它看上去像是行動,而且很容易使人上當,尤其是因為自愛大幅度地將之掩蓋了起來。甚至當自愛將愛的對象擊倒,甚至當它自我折磨地約束自己以達到冷酷無情的漠然地步的時候,當它折磨自己以便顯示這漠然的時候,甚至當它耽溺於因成功而生的勝利的輕率之中的時候(這形式最具欺騙性),甚至是當此之時,它也還是承受的。冒犯的情形亦然;它能夠如其所願地表達自己,甚至是當它喜氣洋洋地慶祝那種毫無意義的勝利的時候,它還是承受的。不管被冒犯者悲痛欲絕地坐著,幾乎像乞丐似地盯著悖謬,在痛苦煎熬中僵坐;還是用嘲笑武裝自己,用詼諧之箭從遠處瞄準,他都是承受的而非有距離的。不管冒犯是從被冒犯者身上取走最後一絲安慰和快樂,還是使他強壯,它都是承受的。冒犯與強者鬥爭,在身體方面其力量與斷背者相同,他有著一種奇特的柔韌性。 與此同時,我們很願意把承受的冒犯與行動的冒犯區分開來,但不要忘記,承受的冒犯同樣是行動的,它不會讓自己被毀滅(因為冒犯從來就是活動,而不是事件);行動的冒犯總是虛弱的,它無法從十字架上脫身,也無法拔去那支射傷它的箭[3]。 可是正因為冒犯是承受的,這個發現,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就不屬於理智而隸屬於悖謬。正如真理是「自身和謬誤的標記」[4],悖謬亦然。冒犯並不理解自身[5],它被悖謬所理解。因此,不管冒犯如何表現自己,它聽起來都像來自他方,來自一個相反的角落,實際上是悖謬在其中迴響,而這一切都只是幻聽。可是,如果悖謬是「自身和謬誤的標記和評判」[6],那麼冒犯就可以被視為是對悖謬的正確性的一種間接測試。冒犯是錯誤的報表,是謬誤的後果,是悖謬要推開的東西。被冒犯者不是在講他自己的話,而是在講悖謬的話,就像一個模仿者,他本人並未首創什麼,他只是笨拙地仿效他人。冒犯的表達在激情(行動的或者承受的)之中陷得越深,冒犯所欠悖謬的程度也就越高。因此,冒犯並不是理智的首創,遠遠不是;果若如此,理智也應該能夠首創出悖謬。不,冒犯是與悖謬一起生成的。如果冒犯是「生成」的,我們就會再次與瞬間相遇,這瞬間是一切的中心。讓我們做一簡要重述。倘若沒有假設瞬間的存在,我們就要返回到蘇格拉底的立場,可是為了有所發現,我們恰恰要離開他。如果確立了瞬間,悖謬也就在那兒了;因為人們可以簡單地稱這悖謬為瞬間。通過瞬間,學生陷入了謬誤;那個已經認識了自己的人開始對自己迷惑不解,他得到的不是關於自己的知識,而是罪的意識,凡此等等。一旦我們把瞬間確立下來,一切都將變得簡單易行。 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冒犯在更主動或更被動的規定之內有著眾多細微的差別,詳述這差別不是此處思考的興趣;反之,堅持這一點卻意義重大,也就是說,所有冒犯的本性是對瞬間的誤解,因為冒犯是對悖謬的冒犯,而悖謬又是瞬間。 關於瞬間的辯證法並不困難。從蘇格拉底的立場出發,這瞬間既不可見也不被突現,它現在不存在,過去不曾存在,將來也不會存在。因此,學生自己就是真理,偶因的瞬間只不過是一個玩笑,就像一本書的前扉頁,本質上它並不屬於該書。決斷的瞬間也就是愚拙[7];因為如果決斷被確立下來,學生就會陷入謬誤之中(參前述),正是這一點才使得在瞬間中的開端成為必然。瞬間是愚拙,悖謬也是愚拙,這是冒犯的表述;說「理智是荒謬的」其實正是悖謬的要求,只是它像是從冒犯中傳出的迴響。或者,如果瞬間不斷來臨,人們就會在一旁觀望,而這瞬間也就會具有重要的意義[8];可是當悖謬把理智變為荒謬的時候,理智視為重要的東西也就沒有任何標記了。 於是,冒犯處於悖謬之外,而其根據則在於「正因其荒謬」[9]。不過發現它的並不是理智,而是悖謬,它現在從冒犯中獲得了見證。理智認為,悖謬是荒謬的,可是這種認識卻只是一種滑稽模仿,因為悖謬就是悖謬,「正因其荒謬」。冒犯處於悖謬之外,它有一種機率上的可能性,但悖謬出現的幾率卻是最小的[10]。再說一遍,理智並沒有發現這一切,它只是在重複著悖謬,儘管這一點看上去十分奇怪。悖謬認為,喜劇、小說和謊言從機率上講是可能的[11],可是「我」如何可能呢?冒犯處於悖謬之外,這一點毫不奇怪,因為悖謬就是奇蹟。理智並沒有發現這一切,相反,正是悖謬使之成為眾矢之的,並且這樣回答:如你所說,令人驚訝之處在於,你認為這是一個反駁;但是對於我來說,從偽君子口中說出的真理比從天使和使徒那裡聽到的更可愛[12]。當理智與悖謬相比而炫耀自身的時候,這悖謬是最低下、最被人瞧不起的,這一切並非理智的首創,悖謬自身才是,它把所有的光彩都移交給了理智,甚至包括光彩奪目的惡[13]。當理智對悖謬表示同情並且想幫它找到一個解釋的時候,悖謬無法容忍此事,但會認為理智如是為之是正常的,因為,這不正是我們的哲學家們存在的理由嗎——把超自然的東西變成日常的、乏味的東西[14]。當理智無法讓悖謬進入自己的頭腦之時,那是因為理智沒有發現悖謬,但悖謬本身,它悖謬性十足,厚顏無恥地把理智稱為笨蛋和傻瓜[15],他們充其量可以就同一件事既說是又說否,而這不是好的神學[16]。冒犯的情形亦然。冒犯就悖謬所說的一切是它從悖謬中學到的,儘管它利用了一個幻聽而堅持說是這一切是它自己的發明。 * * * * * 可是也許有人會說:「你真無聊,我們聽到的還是老一套。你放入悖謬口中的所有說法根本就不屬於你」。 「它們怎麼會屬於我,既然它們原本隸屬於悖謬呢?」 「你可以把這些詭辯省下來,你知道得很清楚我指的是什麼。這些說法並不屬於你,它們家喻戶曉,而且每個人都知道它們屬於誰。」 「親愛的朋友,你所說的這一切並不像你想像的那樣會刺痛我,相反,它使我感到異常高興。我承認,當我寫下這些的時候,我曾顫抖不已,我簡直認不出我自己了,我這麼一個焦慮而膽小的人竟然敢寫出這樣的話。不過,假如這些說法並非出自我,你能否告訴我,它們出自誰人之口呢? 「再沒有比這更簡單的了。第一個來自德爾圖良;第二個來自哈曼;第三個還是哈曼;第四個是拉克坦修,它總是被重複;第五個來自莎士比亞的喜劇《皆大歡喜》,第二幕第五場;第六個出自路德;第七個則是李爾王的一句台詞。你看,我是懂行的,我知道如何捉髒。」 「的確如此,我看得很清楚。不過,可否告訴我,是不是所有這些人並未談及悖謬與冒犯的關係,而且請你注意,他們並不是感覺受到了冒犯的人們,而是與悖謬緊緊相連,只是他們說起話來仿佛受到了冒犯似的。冒犯再找不出比這更鮮明的表現方式了。這一點難道不奇怪嗎?以此方式,悖謬剝奪了冒犯的生計,把它變成了一樁沒有利益的營生,它不會因自己的麻煩而收取任何報酬。這一切如此奇特,就像一個競爭對手於漫不經心之中沒有攻擊作者反而為他辯護一樣。你不這樣認為嗎?不過冒犯倒也有一個好處,它使差別更為清晰地顯現了出來。這是因為只有在那種幸福的激情當中,這激情我們至今尚未命名,差別和理智才會和諧相處。為了與某個第三者相統一,差別是必需的。但是,這差別恰恰就是這樣:理智放棄自身,並且悖謬奉獻自身(一半是她拽的,一半則是他自己沉下去的),[17]它們之間的相互理解就處於幸福的激情之中,這激情看來該有個名字,不過就整個問題而言它最無關緊要。雖然我的幸福並無任何稱謂,但是當我感到幸福的時候,我別無他求。」 題解 「憤慨」原文為Forargelse,有「醜聞」、「憤怒」、「義憤」的意思,英譯為 Offence。這是《新約》中的經典概念之一,古意為「犯罪的原因」,即「絆腳石」(Stumbling Block),其動詞還有「犯罪」、「冒犯」、「侵犯」的意思。 「幻聽」原文為Et akustisk Bedrag,直譯為「聽覺上的欺騙」。 * * * [1] 我們的語言把「感動」[18]正確地稱為「對心的折磨」;儘管當我們用「感動」這個詞的時候,我們經常想到的是那種具有震撼力的勇敢,它令人震驚,由此我們忘記了它是一種苦難。同樣的例子還有,「傲慢」、「反抗」等等。 [2] 「感動」原文為Affect,該詞在18世紀應用很廣,表示「情緒」和「情感活動、尤其是劇烈的情感活動」等。現在除了在哲學中使用外幾乎不出現在日常用語當中。 [3] 我們的用語也顯示出,所有的冒犯都是承受的。人們說「被冒犯了」[19],這實際上只表達了一種狀態。我們還有一個類似的用法,即「受到了冒犯」[6](承受的冒犯與行動的冒犯是同一的)。在希臘語中這個詞是「受到了冒犯」[20],它來自於「絆腳石」[21],其意思也是說「受到了冒犯」。這裡的方向是清楚的:並不是「冒犯」侵犯了某人,而是「冒犯」受到了侵犯,因而它是被動的,儘管它自己主動承擔了「冒犯」。因此,冒犯並不是理智的原創;處於孤立狀態的理智所展開的悖謬性的冒犯既沒有首創悖謬,也沒有首創冒犯。 [4] 原文為希臘文σανδαλιζεσαι。 [5] 以此方式,蘇格拉底的「無知即是罪」的原則是正確的;罪沒有真正地理解自身,可是這一點並不意味著它願意身處謬誤之中。 [6] 原文為希臘文σανδαλον。 [7] 語出《哥林多前書》第1章第23節:「我們卻是傳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是愚拙;……」 [8] 楷體字「觀望」(se det an)和「具有重要意義」(anselig)是克爾凱郭爾利用同一字根所做的文字遊戲。 [9] 「正因其荒謬」原為拉丁文quia absurdum,這是對德爾圖良在《論基督之死》(De carne Christi)中所表達的意思的格言化的表述。德爾圖良這樣寫道:「上帝的兒子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不是恥辱,因為它正是一樁恥辱;上帝的兒子死了,這一點真實可信,因為它不可思議;他被埋藏後又復活了,這是確實的,因為它是不可能的。」(Crucifixus est dei filius;non pudet,quia pudendum est;et mortuus est dei filius;prorsus credibile est,quia ineptum est.Et sepultus resurrexit;certum est,quia impossibile est.)。 德爾圖良(Quintus Septimius Florens Tertullian[us],155-240),出生於北非迦太基,著名的教父哲學家,他劃分了希臘哲學與基督教信仰之間的界限。 [10] 「機率上的可能性」、「幾率」原文為Sandsynlighed。 [11] 語出哈曼1759年7月16日在柯尼斯堡寫給他的兄弟的一封信。信中這樣寫道:Ist es nicht ein alter Einfall,den du oft von mir gehört:Incredibile sed verum Lügen und Romane müssen wahrscheinlich seyn,Hypothesen und Fabeln;aber nich die Wahrheiten und Grundlehren unseres Glaubens.(verum:拉丁文,表示「不可思議但卻是真的」) 哈曼(Johann Georg Hamann)(1730-1788),德國作家、哲學家,出生並成長於柯尼斯堡,康德的朋友,以反對啟蒙時代的片面的理性主義思想而著稱,著作較為晦澀。 [12] 語出哈曼1759年10月12日在柯尼斯堡寫給他的朋友林登的一封信。信中這樣寫道:und Ich höre öfters mit mehr Freude das Wort Gottes im Munde eines Pharisäers,als eines Zeugen wider seinen Willen,als aus dem Munde eines Engels des Lichts. [13] 「光彩奪目的惡」(splendide Synder)之後附有拉丁文vitia splendida,語出Virtutes paganorum splendida vitia(異教徒的美德是光彩奪目的惡)。鄧尼曼的哲學史認為,這個意思、而非原話最早出自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而拉丁語修辭學家和作家拉克坦修(Lucius Ccilius Lactantius Firmianus,250-325)在《神聖組織》(Institutiones divinae)一書當中對此亦有展開。 [14] 見莎士比亞喜劇《皆大歡喜》第2幕第3場中Lord Lafeu的台詞。在克爾凱郭爾所閱讀的德譯本中,這一場被錯誤地寫為「第2幕第5場」。德譯本中的台詞是這樣的:Man sagt,es geschehn keine Wunder mehr,und unsre Philosophen sind dazu da,die übernatürlichen und unergründlichen Dinge alltäglich und trivial zu machen. [15] 根據下文,此語當出自德國宗教改革者路德,但研究者並未找到出處。 [16] 見莎士比亞悲劇《李爾王》第4幕第6場李爾王的台詞:Ja und Nein zugleich,das war keine gute Theologie. [17] 括號內原為德文halb zog sie ihn,halb sank er hin。語出歌德敘事短詩《漁夫》(Der Fischer),故事大意是:一隻美人魚躍出海面責備漁夫,說他只知道釣魚,而不知道享受大海給予人的幸福。 [18] 丹麥語Lidende是多義詞,主要用法有:①受疾病、尤其是痛苦的疾病折磨的狀態;②遭受各種各樣的艱難困苦(比如損害、匱乏等)的折磨的狀態;③在語法現象中表示被動狀態。結合上下文的意思,這裡取第3種意思,將之譯為「承受的」,以區別於「行動的」。「承受的」就有「遭受的」、甚至「受苦受難的」意思,同一語詞在不同語境下表達的不同意思之間的微妙關係值得玩味。 [19] 「自身和謬誤的標記」原文為拉丁文index sui et falsi。該術語很可能出自斯賓諾莎《倫理學》的第二部分,後作為表述真理的標準而廣泛地出現在哲學著作當中。 [20] 「自身和謬誤的標記和評判」原文為拉丁文index og judex sui et falsi,其中og是丹麥語,意為「和」。 [21] 原文為forarges,丹麥語中的被動形式。 [22] 原文為tage Forarge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