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原理 · 第七章 合作企業及其形式
一、 合作社的定義及其分類 。二、 信用 和 儲蓄貸款合作社 。人民銀行(舒爾采—德里奇)。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賴法伊岑原則。中央組織。俄國的小額信用。三、 消費合作社 。英國消費合作社的歷史。羅契台爾原則。俄國和其他國家的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的一般評價。四、 農業合作組織 。農業合作社的各種類型。乳品合作社。西方和俄國的農業合作社。五、 生產的、勞動的 和 輔助生產的組合 。俄國日用品生產組合。西方生產組合。組合生存的條件。俄國和西方的勞動組合。六、 合作化和政黨
一、 合作社的定義及其分類
資本主義企業的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利潤。但是,在現代生活中,還存在追逐另外目的和遵循其他原則的完全是另一類型的企業即合作企業。什麼是合作企業?這是由若干自願聯合起來的人員形成的經濟企業 ,追逐的目的不是獲取投資的最大利潤,而是藉助於它的經濟經營,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者減少自己成員用於消費需要的支出 。
合作企業既截然不同於資本主義的經濟組織,又不同於強制性的社會經濟組織。例如,國家和市政機關在廣大的範圍內實行的經濟絕非以追逐最大利潤為目的,在這一點上,又與合作企業沒有區別。但是國家或城市經濟具有強制性質,而合作企業與此相反,始終是建立在有關人員自願協調的基礎上。因此,合作企業的特點有:1.目的在於擴大自己成員的勞動收入或減少用於消費需要的支出;2.自願組建;3.公共經營。
合作企業能夠包括一切可能的經營活動形式,而且按照每種特點,建立特殊的形式。因此,出現各種類型的合作社(合作企業),它的分類如下:
因此,可以將以上九種基本類型合作社加以區別如下:
(1) 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2) 消費合作社;
(3)房屋建築合作社;
(4)採購合作社;
(5)銷售合作社;
(6)加工合作社;
(7)輔助生產組合;
(8) 勞動組合;
(9) 生產組合。
在實踐中,信用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採購合作社、銷售加工合作社具有更大的作用。三種生產合作社(組合)具有理論上的重要性。下面將評述所有這些合作社的特點。
二、 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
德國是以向小生產者、而不是向大私有者提供貸款為目的的信用合作社的故鄉。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幾乎同時產生了這樣兩種機關,並且得到迅速的發展。其中一種機關(儲蓄貸款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舒爾采—德里奇,另一種機關(信用合作社)的倡導者是賴法伊岑。
舒爾采—德里奇信用合作社主要指的是向城市小商人和手工業者提供貸款。每個小資本家和生產者的貸款能力都很小,但是在相互團結負責的條件下,它們這樣或那樣的團體卻具有充分的貸款能力。舒爾采—德里奇「人民銀行」就是債務人聯盟,其中每個人都為另一個人擔保,並且通過相互負責的辦法以代替每個債務人財產保障不足。這種「人民」銀行的固定資本,是由銀行成員交付的股份(數目不大)形成,而這些成員又把吸收到銀行的資本進行放款,正像主要通過存款的方式把資本吸到一般商業銀行一樣。
由於這些銀行要求交付一定數量的股份(計股息),並且只能擁有一定資本的人們(哪怕資本數額不大)才能辦到,所以,這些銀行要受到資本主義變種的危險,也就是說,在順利的條件下,「人民」銀行很容易變為一般的資本主義銀行,近年來,許多舒爾采「人民銀行」已經發生了這種變化。
大量進行小額貸款的機關是在德國按賴法伊岑倡議所建立的信用合作社,它的主要任務在於為農民群眾組織貸款。它與舒爾采—德里奇銀行基本區別在於其股份規模非常小,甚至原則上不接受股份。這些合作社貸款能力的唯一保障,是其成員們根據合作社義務所承擔的相互責任。
賴法伊岑型的信用合作社從現代經濟制度的觀點來看完全是一種非常獨特的機關。這些機關的創建者賴法伊岑對其活動曾提出過許多原則,後來都被其繼承人當做珍寶來看待。這些原則中重要的是:
1.各個成員對合作社義務承擔無限的責任;2.在「地方化」的原則即合作社活動限制的原則上,地區的界限很狹窄;3.禁止合作社成員同時參加數個合作社;4.原則上不接受股份,因為這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5.禁止給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固定薪水(會計人員例外)。
這些原則中的第二、第四和第五項原則似乎像與賴法伊岑組織進行激烈鬥爭的舒爾采及其追隨者所宣稱的那種經濟謬論一樣。例如,地區化原則要求合作社不能超越狹窄地區(通常指某一農村)的框子。但是,根據現代經濟制度的普遍規則來看,擴大企業,就是增強了企業的經濟實力。看來,用較小的規模限制企業也就是限制了發揮其經濟作用。如果企業經營得好,為什麼不能擴大企業的規模呢?
原則上不接受股份資本,看來更是難以理解的。不論何種企業,況且以向自己的成員提供資本為任務的貸款企業,如果沒有自己的資本,怎能站住腳呢?又用什麼向自己的成員貸款呢?
最後,拒收勞務付款似乎更加荒謬。所有現代經濟都是建立在私人利益之上的,以勞動不需補償的原則為重點的經濟組織更是如此。建立在這種原則基礎上的企業,是否能不僅打算贏利,而且又圖暫短的存在呢?
實踐表明,不僅能夠做到,而且正是這種組織才能適應農民經濟條件的要求。上述每一項原則,都是牢固地建立在賴法伊岑合作社所指望的那種社會環境的特點之上的。
承擔無限責任的原則,乃是這種合作組織中存在不擁有資本的人們所導致的必然的後果。這種組織同資本主義一般企業一樣,不能以自己的資本保證本身義務的履行。它採用自己成員之間的連環保來填補資本的不足。
「地方化」的原則,指對最貧困的成員提供貸款作為合作社的主要任務,這些人由於沒有足夠的財產,被普通的信貸機關認為是無貸款能力的人。對債權人來說,是什麼代替了債務人財產保證的不足呢?只有對債務人的個人信用,這種信用是建立在最熟悉他們身份及其經濟活動的全部細節的關係之上。在這種與債務人密切往來當中,債權人對自己貸款,就像對有堅實財產保證的貸款一樣安心理得。在某一村莊裡,每個人相互間都最了解,而且知道誰值得信任。此外,不向同村的人提供監督相互活動的任何勞動。所以,涉及一個村的信用合作社可以完全自行處理自己的業務,因為,這種合作社向自己的成員提供的貸款,完全可從每個成員自己的特點出發,而不以它的財產保障為基礎進行辦理。但是,如果僅僅合作社超過了一定的界限,那麼合作社將失掉成員相互間的個人密切往來的優越性,當開立信用貸款時,勢必就得履行像其他所有信用機關所採用的原則,即根據該貸款人的財產支付能力辦理貸款業務。
第三項,賴法伊岑原則也是根據整個合作社組織所賴以建立的個人因素而產生的。一個人參加幾個合作社就可逃脫每個合作社的監督。
第四項,說原則是信用組織作為財產支付能力很弱的人們的合作社所具有的基本特點導致的結果。如果合作社擁有股份資本,那麼它只能為交付股份的人員開戶,而不會為較貧困的那部分人開戶。這種合作社就會向合作社存款的成員進行貸款。當然,開辦業務,總是需要資本,哪怕是小額資本。但是,合作社的這種困難可通過外藉資本的辦法應付過去。合作社借到資本後便開展自己的活動,吸收存款,然後用合作社的利潤來抵敷開辦業務時的債務。因此,合作社在最初沒有任何自己的資本情況下,同樣也能像其他任何一個資本主義銀行一樣穩固。
最後一條賴法伊岑原則也是從農民信用合作社的特點中產生的。這項原則同樣是建立在個人的信用之上。主辦這種業務的人們參加合作社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好處,而只是想給自己的成員帶來利益。他們不取得貨幣報酬,但得到的是與擔任的社會職務緊密結合的尊重和名譽。然而,由於合作社的規模微乎其微,而且在它的活動中,全然不存在官僚主義,所以合作社的管理所耗費的勞動最少,這樣帶來的損失不會太大,而且一般人也能承受。
賴法伊岑類型的信用合作社,最能夠適應於農村生活的條件。每一個合作社在經濟上無論怎樣軟弱無力,但合作社卻仍是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地方的和全國組織將聯成一體。這種廣泛的組織包含單個的合作社,它是單個合作社天然的和必不可少的補充。因此,僅僅有數十個成員的最微小的信用合作社,也能得到全國合作社組織的強有力的支援。
賴法伊岑信用合作社遠非只從事一種信貸業務,而是力爭在經濟生活的各方面都能對其成員給予幫助。例如,合作社組織聯合採購農村經濟所需要的物品,出售合作社成員的勞動產品,組織聯合使用機械設備,採取措施以推廣農業知識,等等。
每一個信用合作社都會遇到因合作社內部缺乏資本供求平衡所帶來的不便。在其狹窄的經營區域內,在一定的季節里,存款極為過剩,在當地找不到廣泛的出路;但是在另外的季節里,又缺乏資本,不能滿足當地對貸款的要求。另外,每個合作社只能吸收當地的資本,其規模就不可能擴大。由於每個合作社存在這些弱點,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所謂的「中央信用局」,它把一定地區的數以千計的合作社聯結起來,與上述弱點進行鬥爭。中央信用局有能力做到:把一些合作社過剩的資本發放到某些資本不足的合作社。同時,由於中央信用局是比較大的信貸機關,所以它能擴大信用合作社和廣大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繫,並且能從這種市場把雄厚的資本吸收到合作社裡來。同樣,近年來,德國中央信用局也被1902年建業的帝國農業合作銀行合併在一起。到1913年,該家銀行停業。
所有這些組織完全是由合作社本身組建的,也沒有得到國家的任何支持,而大多數合作社原則上反對,或確切些說反對過這種支持。近年來,在這方面發生了變化,合作社機構越來越多地準備接受國家的援助,德國就表示願意接受它們的要求。在1895年,普魯士政府建立了「普魯士中央合作信用局」,擁有逐步達到7500萬馬克的資本。該信用局的活動非常廣泛,目前大多數信用合作社與信用局發生來往。
在俄國,也存在各種小額信貸機構。我們「儲蓄貸款合作社 」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舒爾采人民銀行類型的機構,它的歷史早在六十年代就開始了。「儲蓄貸款合作社」,最初與俄國人的最殷切的希望聯繫在一起,但是辜負了人們的希望,這並不奇怪,因為就其類型來看,儲蓄貸款合作社不大適應農民經濟條件。儲蓄貸款合作社因要求股份而不向普通農民開放,因此,在普遍貧困和小資產階級的作用甚微小的情況下,俄國沒能推廣它。不過,由於它的股份比較少,可以不同時而部分支付,所以,這些合作社與賴法伊岑類型區別不大。
很久以後,俄國出現了「信用合作社」(純屬賴法伊岑類型),近年來其數量增加得很快。這種類型的機構是在俄國1895年關於信用合作社新憲法公布後產生的。這種合作社在開辦業務初始,就從國家銀行借款作為必需的資本,而且它的活動要受到國家的監督。合作社接受存款並發放給自己的成員以短期貸款。
這些機構與純賴法伊岑類型的合作社的區別在於:前者一般不要成員承擔無限的責任(每一個成員通常按合作社的義務,只承擔為每一成員發放的最大貸款額的數倍的責任),並在實踐中,對所選擇的負責人不按無償勞動的原則對待。其次,俄國的農民合作社也不遵循「地方化」的原則,大大超出農民合作社的規定範圍。在德國,一個賴法伊岑合作社平均至少擁有100個成員,而俄國卻在450個成員以上。原因在於:俄國合作社數量比較少,自然每一個合作社都要在更為廣泛的地區開展自己的活動。因此,它就喪失了德國合作社那種貸款交易獨立自主的優越性。
近年來,在俄國某些地區,農民合作社廣泛流行,並且成為向農村高利貸進行鬥爭的非常有效的手段。一個中等的農民可用它所發放的貸款去實現各種各樣的目的,如購買牲畜、生產工具、租賃土地、購買土地等等。農民合作社除了為自己直接的使命外,作為農民自救組織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這一方面,這種合作社也像其他形式的合作機構一樣,對俄國農民具有巨大的教育意義。
到1914年1月1日,俄國擁有12789個信用和儲蓄貸款合作社,資產達到62100萬盧布和800萬成員。它自有資本金額相當大,達到8320萬盧布。
俄國的信用合作社(也像西方的一樣),是一種小額信貸機構,最適宜於農村。但是,孤立的信用合作社並不能充分開展自己的活動。在德國,這類機構聯成一體,成為中央信用局和帝國聯盟。俄國也是需要這樣做。近來產生的信用合作社聯盟表明:俄國已經開始明顯地感到有必要把各個合作社聯合起來。
信用合作社聯盟應當發展成為類似於德國中央信用局那樣的機構。此外,還需要建立一種把全國小額信貸合作機構聯合起來的中央組織。第一個全蘇合作聯盟表示反對用國家金庫的資產建立中央帝國合作銀行,擔心用國家監督排擠掉合作社貸款。原則上不應當有什麼理由反對國家對合作化事業的援助,但是,須注意到俄國存在著占統治地位的官僚主義制度,不能不同情聯盟的憂慮,即國家金庫的援助將是用高價買到的,也就是說,俄國合作社機構現在所享有的那部分活動自由將被縮小。而且,國家銀行現在打算把信用合作社變為自己所隸屬的機構之一。假如這種打算實現了,那麼俄國的年輕的合作社貸款事業被染上辦公室職員們的那種呆板習氣,只能全部垮台。所以,不能不贊同俄國合作社聯盟的方針,始終堅持合作社運動最需的一點即消除政府的監督。
在1912年,莫斯科建立了「莫斯科人民銀行」,力爭成為全帝國中央合作社貸款機構。
三、 消費合作社
購買消費品、然後將其轉賣給自己成員們的消費者聯盟,稱為消費合作社。通常在購買商人們的消費品時,購買者要向商人付出(超出商人自己的商品勞動耗費價值)高價,消費者合作社力求使消費者保存這筆多付出的錢。它的組成部分如下:一部分人通過交付股份形成一定的資本,並用其購買消費品和設立向合作社成員出售這些消費品的場所,這種企業對消費者非常有利。
在英國,消費合作社是根據著名的英國社會主義的奠基者羅伯特·歐文的倡議建立起來的。這些消費合作社最初建立於上一世紀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英國已擁有數以百計的消費合作社。但是,這些最初建立的合作社所取得的成績並沒有保持下去,而在三十年代後期,幾乎全部垮台。合作社迅速崩潰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於這項事業是新事物,而另一方面則在於第一批消費合作社缺乏內部安排。
合作社運動的新紀元開始於1844年,即從英國北部小城市羅契台爾由28個工人按新原則建立消費合作社開始。創建者稱為「忠實的羅契台爾奠基者合作社」,曾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並成為後來的消費者合作社的榜樣。這種合作社的章程基礎是,它採取新的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命名為「羅契台爾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
1)所有成員,不論其擁有多少股份,權力一律平等,每個成員應該只有一票表決權;2)股票數額很少,甚至貧困的市民也有可能得到;3)商品出售僅用現金,不予賒賣;4)所出售的商品價格接近於市場水平即採用平均利潤加採購價格;5)按每一個成員購買額的比例分配利潤。
上述第一、第二兩項原則,賦予消費合作社以民主的性質。由於推行第三和第四項原則,所以,年終合作社擁有大量的余錢,將其按成員購買額的比例進行分配。可見,合作社成員獲取好處,不是從消費合作社店鋪購買低廉商品(通常這種店鋪出售的商品價格與一般公道的商品價格一樣)中實現,而是從營業年度結束所分配到的金額中實現的。因此,合作社的職能作用不僅是作為一個店鋪,而且還作為一個儲蓄所,因為,所謂合作社的利潤實質上不是別的,而是合作社成員在一年當中從小額購買額中所累計起來的儲蓄錢。這些存款是合作社成員全然不知不覺積累出來的,因為每一個成員都是按普通市場價格購買商品,因而它就沒受到任何損失。
第五項原則即分配余錢遵循獨特的制度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假如按照它們所交付的股份比例在合作社成員之間分配余錢的話,那麼合作社不可避免地要具有企圖獲取最大利潤的資本主義企業的性質,合作社企業越興旺,股份產生的收入越大,則股東們就越傾向於少吸收新的享有同等權利的成員參加合作社。
因此,出現的趨勢不僅限制了股東的數量,而且也限制了合作社的業務開展。相反,在按照每一個成員購買額的比例在成員之間分配余錢時(況且股份的普通利息從餘額中計算),不僅每一成員關心儘可能多地購買合作社的商品,而且所有的成員們都關心增加成員的數量,因為合作社成員越多,則合作社每一成員所得到的余錢就越多。
這種消費合作社組織應付實際需要的能力是顯而易見的。每一成員在滿足自己當前需要又不受到任何損失的情況下,有可能得到大量存款(在英國,為此一個消費合作社的成員年平均可以得到約4—5英鎊),而且能避免商品偽造和低劣的危險,這在普通的店鋪里,會使購買者受到極大的危害(特別是在為貧困購買者開設的店鋪里)。
目前,大不列顛全部工人消費合作社都是按羅契台爾原則建立起來的。到1912年,在大不列顛,其數量已達到1520個,擁有2876872個成員,股份資本達5700萬英鎊,成員之間分配的純利潤達1300萬英鎊。消費合作社在這一年的周轉額計為122885411英鎊。四分之一以上的大不列顛的公民因此而享受到參加消費合作社的益處,在合作店鋪里,可購到一切可能的日用消費品,如不僅有食品雜貨和零星商品,而且還有肉、乳、青菜、麵包、衣服、煤炭、家具和器皿,等等。
大不列顛消費合作社分布在兩個中心的周圍。兩個批發採購(一個為英格蘭,另一個為蘇格蘭)合作社是它們的經濟中心,而「合作聯盟」(產生於1869年)則是宣傳合作思想為宗旨的精神中心。這種聯盟每年舉行合作社代表大會,力爭使合作運動不致蛻化和脫離自己遙遠的崇高目的。至於談到批發採購合作社,則它是強有力的經營組織,是消費合作的自然補充,排除批發商的中介作用,如同消費合作社排除零售商人的中介作用一樣。
消費合作社不僅能夠在向外採購所需要的商品,而且還能在自己的作坊里製造產品。因此,就產生了消費合作社的生產部門,在合作運動發達的國家裡,近年來越來越發揮最大的作用。
但是,不應該把消費合作社的生產企業同另外一種生產組織即生產組合混起來。後者沒有僱傭操作,而工人就是生產資料的主人。而消費合作社的工廠則是完全靠僱傭勞動操作的企業,並且利潤為其主人消費合作社所得。因此,消費合作社作為業主的身份出現,當然不同的一點在於,消費合作社不會濫用自己業主的地位,它作為普通資本家卻要更多地顧及到工人們的利益。消費合作社的生產企業具有充分的生命力,並得到迅速的發展,而當時的生產組合卻勉強地維持生存。
比利時的消費合作社是一種特殊的類型,它和政黨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特別是社會主義政黨在其經濟組織中找到了強有力的支柱,消費合作社在其中起著主要的作用。
至於談到俄國的情況,俄國的消費合作社建立於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末,俄國消費合作社的成員已達到25萬人。但是,這個比較可觀的數字並不證明俄國的合作運動有力量,因為在俄國的消費合作社中,當時大多數隸屬於工廠經營的合作社,幾乎不享有獨立的支配權。實際上,這不是自由的合作社,而是另外一種類型的組織即在某種程度上變為工廠的店鋪。僅在1905年後,隨著俄國社會團體的共同發展,俄國各種形式的合作運動才開始迅猛地發展起來,其中包括城市和鄉村的消費合作社。到1913年1月1日為止,根據農村儲蓄貸款合作社彼得格勒分部第三處的統計資料,俄國已有8790個消費合作社。這些消費合作社的成員數量約達150萬人。大部分消費合作社建立在農村。農村合作社之所以得到迅速的發展,原因是:在商人們的利潤水平相當高的情形下,即使是管理不善的消費合作社也能成功地與商人們進行競爭。而且,由於商品運往農村要課以非常高的利潤息金,所以,幾乎沒有什麼經驗的農民也能在消費合作社裡收回足以發展合作社的利潤,這是毫無疑問的事。
1905年後,俄國合作運動的發展,不論在城市,還是在農村,都全面地表現出來。不僅出現數以百計的新型合作社,而且舊式的合作社也貫徹新的精神。在許多工廠,工人們有效地把持消費店鋪,進而把這些微不足道的合作社變為有實際能力的合作社。特別是,由於持續的工業危機所造成的糧谷和其他消費品猛烈漲價,過分地影響了工人們的開支,所以,1907年合作運動更為發展。
目前,幾乎誰也不會否認,消費合作社對工人階級來說是具有重要的意義。英國消費合作社的成員年平均所得的那幾個英鎊,已經遠遠不是略微增加工人一般生活開支的情況了,尤其是再補充一點的話,由於存在消費合作社,工人們得到的是貨真價實的商品。消費合作社對商品價格的間接影響也是很重要的。在商品競爭發展比較差的地方,這種間接影響可能更甚,促使零售價格大幅度下降,例如在俄國,農村店鋪的價格就有時下降,在附近開設消費合作社後,價格要百分之數十地下降。因此,不僅是合作社的成員,而且所有的居民都會從消費合作社得到收益,而商人們從居民們那裡所得到的「貢品」就大量地減少了。
其次,在消費合作社中,建立不同於資本主義經濟的另外一種新的經濟組織,對於現代經濟制度普遍進步是很重要的。消費合作社直接排除資本主義的交換,而用有利於消費者的有計劃的交換組織來代替資本主義經濟自然的交換機制。這一點使現代經濟制度貫徹一種有利於居民的、自覺地控制社會經濟過程的原則。消費合作社的業主不是資本家,而是廣泛的社會集團,而且消費合作社的目的不是用所耗費的資本來獲取最大的利潤,而是在每個成員為消費需要消耗自己的收入時,使他們儘可能有大量的存款。因此,消費合作社的收入不是利潤,因為它是消費者積蓄的存款,不是所耗費的資本換來的利潤。
消費合作社在改革交換時,並不滿足於這一點,還企圖改革本身的生產,也就是說,它以企業主的身份,在排擠掉商人資本家之後,還企圖排擠掉工廠資本家。儘管消費合作社是這樣一個徒具形式的業主,就像一切其他的企業主一樣,但是,異常重要的是,在這種情形下,業主卻並不是與工人異己的資本家,而是合作社,它的成員恰恰就是工人自己。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集體的工人就是每個工人的業主,就像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情形一樣。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消費合作社是一個非常強大的組織,比如在英格蘭,它擁有四分之一的居民和每年掌握數以千萬計的英鎊流通額。因此,我們面前出現了在資本主義舊世界內部以不可抑制的力量向前發展的新的經濟世界,這個世界是建立在根本上否定舊世界的原理基礎上的。
在這些新的經濟組織里,無產者獲得了一種經濟教育,不經過這種教育,無產者永遠不會完成建立未來制度的神聖任務。將來,工人要獨立地掌握異常複雜的和龐大的經濟機制,為此,工人應當具有高水平的經營本領、經濟進取心和核算精神。如果工人為資本家僱傭勞動,那麼他不可能得到這些素質。合作教育必須給工人以這種培養,偉大的合作化歷史事業就包括了這一點。
消費合作社與其他合作形式本質上的區別是,這是無產階級合作的唯一形式。在交換範疇中,其他合作社就是為小生產者的利益服務的,向他們提供生產資料,或者組織加工和出售小生產的產品。無產者喪失了生產資料,不是自己勞動產品的主人,因而也就不需要上述類型的合作社。他的所有財產就是消費品。因而,他僅僅作為消費者、消費品購買者,才成為合作組織的成員。
恰恰這一點賦予消費合作社以特殊的重要性。資本主義的發展導致生產競爭和居民的無產階級化。鑒於這一點,無產階級的合作組織的作用日益增大。因此,消費合作社的巨大成就促使許多社會主義者產生一種想法,即消費合作就應當把所有的重大社會現實問題加以解決,看來這是不足為奇的。事實上,目前消費合作社已經成為巨大的經濟和社會的力量了。難道消費合作社進一步發展就不能做到逐漸地把整個國民經濟都包括進來?也就是使消費合作社手裡集中全部社會的生產資料,並因此資本主義世界逐漸地和悄悄地變為新的世界,合作的世界和社會主義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統治者將不是資本家,而是工人。
然而,不論這種幻想多麼自然,它卻是一種虛幻。消費合作社是一股巨大的經濟力量,但是它畢竟有自己特定的界限。
但是,這些界限來自消費合作社本身的特性。消費合作社的力量及其在與資本主義企業進行鬥爭中占主要優勢是在於它是一種永遠有著得到保障的市場 。消費合作社不需要尋找購買者,因為正是這些消費者組成了消費合作社。由此應當看到,在消費合作社的幫助下工人們之所以手裡掌握生產資料,僅是因為他們充當著市場上的購買者的緣故。但是,一般說來,消費品,特別是工人階級的消費品只是市場上的部分商品。除了消費品之外,消費合作社還生產不列入民用的生產資料。路軌、鐵路附屬品、船舶和其他等等,這些都不是工人們要購買的,也就是說,這些物品的生產都不是消費合作社所組織的,但是,對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來說,其特點卻正是逐漸擴大構成生產資料的那部分社會產品,並縮小構成消費品的那部分社會產品。
誠然,其他類型的合作社正是為生產資料的需求而建立的,這就是把小生產者聯合起來的合作社,例如,農民採購合作社,等等。但是,在現代技術的條件下,小生產只有在農業經濟中才能得到順利發展,資本主義大生產往往在工業中占上風。所以,採購合作的範疇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然就不包括廣泛的、主要是其作用日益增長的工業生產資料的生產部分。資本主義世界占支配地位的生產,目前是鐵路工業(近年還有棉織工業)。在這一方面,我們看到了資本的過分聚集即握有數十億盧布資本的企業。工人消費合作社完全無力掌握這些現代資本的主要支柱。消費合作社完全是另外一種範圍,就其國民經濟作用來看,是非常狹窄的,也就是國民消費的範疇。
而且,這還不是全部居民的消費,而僅是其局部的即主要是工人階級階層和次要的資產者階層的消費。無產者的低層之所以不能成為消費合作社可靠的顧客,是因為他們不是可靠的市場。工資低下的無產者需要過半遊蕩的生活,並且不能把自己和消費合作社聯繫在一起,在這一點上,無產者是十分無援和貧困的。同時,消費合作社就需要現金出售,而無產者慣於賒購。相反,合作社上層有產者階級是合作社需要的富有者。消費合作社卻不能滿足富有人們的闊綽的要求,因為消費合作社是為廣大消費者開設的。對富有者來說,不需要合作化。因此,消費合作化即便其最為發達的時期,也只能涉及部分日用消費。
最後一點,在現代經濟的條件下,相當一部分社會勞動耗費在出口商品的生產上。例如,英國相當一部分棉織產品運往國外。不論英國消費合作社多麼發達,它也能找到以世界為市場的這部分英國產品的銷路。
當然,在合作化發展的一定程度上,最後一點障礙並不是無法克服的。合作化可以超出某些國家界限,把各個國家的合作社聯繫起來。例如,英國消費合作社就直接與丹麥的乳品合作社有往來關係,而丹麥的農民不經過任何資本主義貿易的中介,直接向英國銷費合作社組織內的工人們提供牛奶。但是,要做到這一點,不論是輸入國,或輸出國,需要有非常發達的合作社;然而這種情形是罕見的。向沒有合作社的文化落後的國家輸出商品,自然是超出了消費合作化的影響範疇。
這樣一來,非常清楚:消費合作化不論怎樣發展,正如其他合作化形式一樣,都不能夠摧毀資本主義世界的堡壘。但是,也非常清楚,合作化卻提供了錢財並組織了獲得新制度勝利的力量,沒有合作化,這種勝利在相當的程度上是不可靠的。
四、農業合作組織
農業經濟合作社是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是主要為農民服務的信用合作社。但是,此外,農業合作化還表現在其他一系列的組織中。採購合作社、銷售和加工合作社在農業經濟中多半都有份。
特別是農業加工 合作社別有風趣。它需要與生產組合 加以嚴格區別。在生產組合中,企業屬於其從事勞動的工人。相反,在加工合作社裡,生產則是用僱傭勞動進行的,而且企業的主人是一批小生產者,他們經營企業,為自己的某些產品加工,費用由大家共同負擔。這種類型的企業以及最為廣泛的形式可算為油脂加工合作社 了。
丹麥是當代油脂合作社類型的古典式的國家。在丹麥,1882年由斯蒂林—安德森創建了首批油脂業合作社。這批合作社立即引起公眾的注意,在翌年又有一些新的油脂合作社建立起來。之後,這種新式企業的發展速度異常之快,每年都有數十家企業出現,之後就是上百家企業出現。到1913年,丹麥擁有1177家油脂合作社,其成員達到156000人。這些企業的周轉金在這一年達到32600萬馬克。
油脂合作社的組織方式如下:油脂合作社屬於一夥農民,也有屬於較大的戶主。用於建立油脂合作社的費用通常是由發達的小額信貸合作企業提供的。油脂合作社的主人們有義務用自己的產業向油脂合作社供應牛奶。同時油脂合作社所使用的牛奶按其質量進行嚴格核算。這種辦法所收集起來的牛奶,在有經驗的技師管理之下,在合作社裡通過其他僱傭工人們的協助加工成為油脂,然後予以銷售。所獲得贏利額在合作社的戶主之間按每一戶主提供的牛奶數量,有比例地進行分配(當然首先要抵敷一切支出之後)。
在丹麥,當時每一個油脂合作社都是完全自主的,通過一系列的組織同全國其他油脂合作社發生聯繫,共同形成一個嚴整的和互相有聯繫的全國性的整體。丹麥油脂合作社的發展結果是,大大提高了生產技術水平。製造油脂的全部過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並且油脂的質量不斷得到改進,以至於丹麥的油脂就其美質來說,可列為世界市場的頭等產品。油脂的個體生產似乎完全無力與合作社的生產進行競爭,而且,目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丹麥製造的油脂,屬於絕大部分是中層和低層農民參加的油脂合作社製造的。
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其他國家裡的乳製品合作社也迅猛地發展起來。
其他樣式的加工合作社有:葡萄酒業合作社、澱粉磨製業合作社、合作磨坊、釀酒廠,等等。
採購 和銷售 合作社的目的在於使農業生產者擺脫商人們的剝削。在各個國家裡,採購合作化,作為相當廣泛的合作化,得到了特殊的發展。
這些合作社之間都聯成地方的和國家的聯合會。德國的銷售合作社較之丹麥的,其作用不是很大,因為丹麥擁有一系列大型國立組織來銷售各種農業產品。
在德國南部(以及在其他國家裡,例如,在瑞士),近年來農民中間聯合使用農業機器的合作社(農業生產 和副業組合 )得到了相當的普及。一夥農民合力購買機器,並且每一個成員可以輪流利用機器。這樣一來,農民們有可能使用(小農經濟來看很貴)比較昂貴的機器,例如,蒸汽脫粒機以及播種機和收割機,等等。
法國農業合作社的發展一般比德國的要慢。然而,法國共有4千多個所謂的農業辛迪加即各種性質的合作組織。釀酒業、園藝業、果園業、菸草業和其他的辛迪加,其追逐的目的在於合力購買所需要的生產資料,銷售產品,獲取所需要的資料,利用貸款,等等。近年來,法國大力發展加工業合作社,如釀酒業合作社、橄欖油生產者合作社,製糖業、澱粉和釀酒合作工廠,等等。
義大利農村的合作社運動非常奇異。它令人感興趣的不是自己的規模,而是它企圖建立在實踐中很少成功的合作社形式。這一運動力圖(成功地)解決組合生產的極端困難的任務。在這一方面,義大利內爾伊米利—亞勒佐省的各種合作社尤為突出。雷焦—艾米利亞的合作化運動是在社會主義者的直接影響之下發展起來的,原因是它有獨特的性質。在該省份的農業合作社組織中間,近年來出現的租賃合作社特別令人注意。這些合作社是在1900—1901年期間,義大利農村廣泛的罷工運動失敗之後建立起來的。罷工引起大量的失業,於是農民的社會主義組織為了給其成員們尋找工作,決定著手集體耕種土地。在1901年,工廠里建立了第一批由471戶組成的這種合作社。它租賃了4個莊園,並且非常順利地操辦自己的事業。全部農業勞動由推選出來的管理委員會進行領導。合作社的經驗表明,完全可以大量租賃土地。在義大利,有30多個這種共同耕種土地的租賃合作社。
近年來,俄國也開始推廣農業合作化。俄國首次試圖建立乾酪製造業合作社,是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之初,當時韋列夏金和其他一些人在某些公用機構和地方自治局的支持之下,在特維爾、雅羅斯拉夫、諾夫哥羅德和其他省建立了一整套合作社(所謂的租賃乾酪製造業合作社,儘管這種名稱並不十分確切,因為它不是生產合作社、生產組合,而是加工合作社,如同西歐組建的乳製品合作社)。然而,這些嘗試都沒有取得成效,僅僅對俄國油脂業和乾酪製造業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況且,其中這種事業的有些領導者,最後變成了大的資本主義企業主。這種失敗最大的特點在於,它表明居民們的首創精神對整個合作化取得勝利是多麼需要啊。當時,俄國農民還不善於支持知識分子向其提出的新的經濟組織,而知識分子的一再努力,對填補這一重要缺陷似乎都無濟於事。
可以想一想,俄國農村為什麼完全不善於接受新的合作化形式。知識分子和地方自治局對合作化開始冷淡起來,而且在這一方面知識界合作事業的朋友們所搞的某些嘗試(例如,H.B.列維茨基建立農業組合的嘗試)照舊歸於失敗。但是,俄國的農村略微覺醒起來,農村中逐漸地出現了像西歐那種類型的強大的合作化運動。
令人特別感興趣的是,西伯利亞像丹麥那種類型的油脂合作社,迅速發展起來。到1910年,西伯利亞已擁有1337個合作社。在西伯利亞,正如同在其他國家一樣,合作化生產的發展顯著提高了技術水平。儘管西伯利亞的油脂遠遠趕不上丹麥的,但這並非是遙遠的事,並且由於合作化的結果,已在國際世界市場上占有穩固的地位。
據統計,約有半數的西伯利亞油脂是合作油脂業生產的。它經受過與個體的資本主義油脂業的嚴峻鬥爭,並在鬥爭中成為勝利者。在西伯利亞許多地區,合作社排擠個體工廠的過程「幾乎已經結束,而且幾乎全部個體油脂業都沒有經受住合作浪潮的強大襲擊,或者停辦事務,或者轉移到合作化的手中」。 [47] 西伯利亞合作油脂業的成功在頗大的程度上取決於:西伯利亞油脂合作社得到了在1902年出現的「建立西西伯利亞合作油脂業合作社的特殊組織」的援助。到1907年末,建立了「西伯利亞油脂業組合聯合會」,其成員包括400個組合。該聯合會在1911—1912年期間,其商品周轉額達到2100萬盧布。
情況是變化無常的:不久以前,俄國油脂合作社變成了資本主義的油脂業。目前,資本主義油脂業又經受不住合作油脂業的競爭。
但是,不僅西伯利亞的農業合作社發展得比較突出,而且在1905年俄國農村基本上行動起來以後,其他地方也開始產生了各種形式的農業合作社,即油脂合作社(北方各省),消費協會,信用合作社,小型農業協會(履行採購和銷售合作社的職能,有時還履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職能)。總之,不容置疑,雖然俄國合作化運動的發展面臨著不利的政治條件,因而俄國甚至同一性質的合作機關也完全沒有聯合起來,而且,在這一方面,與西方通過國家聯合會互相聯繫起來的合作相關相比,則是一種奇特的相反情形,然而俄國的合作化註定會引起像西方合作化已經起到的那種巨大的創造性作用。
五、 生產的、勞動的和輔助生產的組合
合作社在生產範疇中的特徵是,一夥工人獨立地實施生產過程,或者共同利用生產資料。生產和勞動 組合的工人們形成自治的集團,在生產勞動的過程中聯結為一個經濟整體。輔助生產 組合是在下述情形下產生的,即一夥工人進行個體生產,但卻共同利用某些生產資料(例如,數個鐵匠,自費勞動,但是卻有共同的打鐵坊,或者數個陶器匠有共同的熔鐵爐,等等)。
在某個手工業中,出現生產 組合的一般條件是,一方面該手工業在技術條件上需要大規模地生產;另一方面,生產資料的必要費用為數不多。手工業的技術越簡單,資本主義工業在該手工業中越不發達,在該手工業中越需要把若干工人勞動力聯合起來,則組合就越容易出現。在擁有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的國家裡,資本主義企業很少允許組合的存在。相反,在文化較落後的一些國家裡,組合才能廣泛流行。俄國就屬於這類國家之列。
例如,在俄國北方省,狩獵業的組合迄今仍然起著非常大的作用。北方省的狩獵組合一般有4—10人參加,其中每一個人都必須向組合提供一定數量的食物和火槍。捕獲的野物在狩獵者之間平均分攤。在捕魚業中,組合同樣廣泛流行。狩獵和捕魚業的組合有時則是一伙人為了一定的經濟目的而純屬於臨時性的聯合,一旦這個目的達到,就散夥;有時卻是長期的和穩定的經濟組織。在捕魚業組合里,一般有推選出來的領導者,即通常比組合成員獲得較多份額捕獵物的組長。有時,這種組合完全不用僱傭工人,至於在其他情況下,則按季節對外僱傭工人。所謂的白海和北冰洋手工業流動者的捕魚業組合是最典型。它沒有自己的捕魚工具,而是從企業主那裡取得它,還給業主時,則付出一定份額的狩獵物作為資本的補償。
A. A.尼古拉耶夫所描述的普斯科夫湖的捕魚業組合令人特別感興趣。在每一個組合里(被考察過的組合數量達到100個)有4—5戶參加,有12個工人以上,參加者提供給組合所必需的資本的份額不等(主要是大魚網)。在所得到的獵取物中,一部分用於資本的酬金,按組合每一個成員股份比例辦理;一部分用於勞動報酬,按相等的份額在組合成員之間進行分配。組合組長是被推選出來的領導者,並沒有任何獨立的權利,組長的威信完全建立在其豐富經驗和業務知識上。 [48]
在採礦工業中,組合同樣得到相當的發展,原因是在採礦工業中缺乏原料費,同時,需要很多人合作才能取得事業的成功。在烏拉爾有採金組合;在俄國許多地方建立採石組合,各種礦石開採組合;在頓河邊區有採煤組合,等等。在某些手工業中的家庭手工業中間,非常廣泛地建立了輔助生產組合(採礦、鍛造、溫床和擀氈洗濯組合,等等)。
俄國的古老組合完全類似於原始氏族存在的那種經營組織。還建立過西方一度曾把這種聯合會同徹底改造歐洲社會制度的希望交織在一起的「生產聯合會」,這種聯合會是在當代社會運動直接影響之下產生的。
在1848年,巴黎無產者暫時掌握政權的革命之後,法國曾極力試圖廣泛建立這種生產聯合會。臨時政府曾撥款300萬法郎用於建立生產聯合會,數年後就出現了數百個這種聯合會,其中有56個合作社得到了政府的借款。但是,到五十年代初,聯合會的絕大部分都垮台了。
為了對生產合作社生存條件進行評價,首先必須嚴格地把生產組合和勞動組合區分開。生產組合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應當生產用於銷售的產品,因為現代經濟具有交換的性質。它是獨立的經營企業,它的主人是一夥工人,共同掌握生產資料和用共同的勞動所製造出來的產品。為市場銷售的生產組合服從於所有的市場規律。它同其他一切企業一樣,要與別的企業進行競爭,而在這種競爭中,強者得勝。
作為獨立的企業,這裡非常重要的是,生產組合不僅在生產 上,而且在採購 和銷售 上,都是合作組織。生產組合的成功不僅取決於它有效地管理生產過程,而且非常重要地還取決於它成功地採購其所必需的生產資料和銷售自己的產品。生產組合的收入在頗重要的程度上取決於其領導者善於採購在價格上儘可能低的必需產品和銷售在價格上儘可能高的產品。
可見,生產組合比僅僅在生產範疇里合作化更為重要一些,因為這種組合是全面合作化的典型,它把一夥工人們聯結成為一個經營整體,全面地面向市場。由此也產生了特殊 的困難,這些困難正是這種合作化典型所碰到的。
在生產組合里,不存在僱傭勞動。它的成員不僅應當用自己的力量組織生產過程,而且還組織企業的全部營業部分。但是,如果說在組織生產上工人們是完全得心應手的因素,因為生產過程必然是他們最熟悉的,那麼對企業的營業部分來說,卻絕不能也這樣說。一個普通的工人不掌握任何有關他所生產的產品銷售條件。在現代經濟條件下,企業的成就首先決定於對市場的全面了解以及適應市場需要的本領。企業活動很少有因循守舊的特點,並且需要具備特殊的知識和才能,而這一切遠非所有的體力勞動者能成功地完成的。
生產組合儘管與手工業或家庭手工業相比是一種大型的企業,但是比資本主義企業來說,它通常卻是一種小型的企業。形成組合的工人們不具有資本,一般來說,也就不能夠建立大型的企業。但是,小型的工業企業超不過大型的企業。所以,除了構成組合的工人們沒有商業經驗之外,組合由於其規模不大,所以比與能競爭的資本主義企業也是軟弱無力的。
但是,生產組合軟弱性的主要原因在於,它同其他種類的合作社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原則上否定僱傭勞動。在其他全部合作社中,合作社的業務是在僱傭工人的幫助下進行的。正因為這樣,合作社才能夠把最有用的勞力吸收到這些業務中來。相反,在生產合作社中卻不存在僱傭勞動。許多人認為這一點正是組合超出其他類型合作社的根本長處所在。但是,對這一點不僅不能說是無爭議的,而且有可能很快發生分歧的看法。從一般的社會主義思想觀點來看,不可能有理由否定僱傭勞動,因為即便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並不是生產產品的主人,而是社會的從屬代表,它用自己的勞動獲取一定的工資。只有希望停止把人附屬於社會的無政府主義思想,才根本上否定僱傭勞動。如果還指的是現代經濟制度的條件的話,那麼否定僱傭勞動的原則,勢必被認為是極端不合理的和無法實現的經濟要求。由於這種否定,生產組合在選擇最優秀勞力方面就把自己束縛住了,並且,與自由選擇對其目的最有用的勞力的其他一切經濟企業比較,就陷於了最困難的境地。正因為如此,生產組合從根本上比其他一切合作社弱,因為它在最主要的選擇最優秀的勞力方面被限制住了。
由於這些原因,生產組合僅在個別情況下才能取得成就。要取得成就,就需要有非常特殊的條件,首先是加入組合的工人們要具有特殊的素質,即工人們不僅應當是一般意義上的好工人,而且還應當具備(儘可能其中某些人們)組織企業和安排其商品生產部分的天才。但是,僅有一些企業主的天才還是不夠的,還需要組合的參與者們具備一定的道德水平即自然獻身的準備(不是說一般的忠誠),因為在取得成就之前,需要長年能忍受甚至失敗和損失。
然而,這些還是不夠的,因為除了個人的天才外,為取得成就還需要工人們用各種辦法從自己存款中或者從別處借貸交付足夠的資本。
這些條件在有些地方能夠達到,但是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僅僅在罕見的情況下,生產組合才能在爭取自己生存的鬥爭中站住腳。在建立成百個組合中,被保存下來的單位不多。但是,就是這些倖存的組合在自己的發展道路上,仍然遇到新的特殊的障礙,總是使其純勞動的類型失去原意。
問題在於:生產組合也像其他為市場而生產的所有企業一樣,應當使自己的生產規模適應市場的需要。但是,資本主義經濟條件下的市場,是一個不穩定的數值,即市場需求時而緊縮,時而增長。因而,每個資本主義企業也時而減少、時而增加本企業的工人數量。組合卻不能減少本組合的成員數量,因為,所有的工人都是企業的具有平等權利的主人。另一方面,組合也不能把其臨時需要的工人作為補充成員吸收進來。總之,組合在吸收新成員中不得不非常拘謹行事,因為只有中等水平以上的工人才能夠成為組合的有用成員,而把不具備組合需要的工人吸收到組合里來,意味著葬送了組合的一切事業。
擺脫這種境地,只有一個辦法即在補充成員的同時,組合必得還有僱傭工人,對待他們,原則上同其他任何資本主義企業沒有區別。因此,有成就的組合註定必須改變自己的純勞動的類型,甚至於不顧及組合成員的願望。
但是,已獲得成就的組合成員必然成為非常特殊的人們,堅決主張保持組合成為純粹的勞動類型。在有成就的組合里,組合成員的收入應當超出一般的工資水平,這正是組合成就的表現之處。在按照與老成員平等的條件吸收新成員時,老成員必然要放棄其多年來用心血和意志力所取得的部分收入,這有利於對組合尚未有任何貢獻的新成員。打算依靠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以保持遠離現實的勞動原則,顯然是不允許的。
我們事實上看到,一切有成就的組合,都在某種程度上向僱傭勞動前進,因而在某種部分上已經是資本主義企業。某些取得成就的組合,最終都變為一般的資本主義企業,僅用僱傭勞動經營,因為組合原有的勞動成員開始成為資本主義企業的入股者,而且因為無用而放棄依靠個人的勞動參加生產。
其實,四十年代末,法國產生的某些生產合作社的命運也曾如此。這些合作社曾因其創始人具有傑出的品質而取得了成就,並發展成為巨大的企業,但卻屬於純資本主義類型。例如,在當代產生的法國光學用具生產者合作社,一直保存到現在,並擁有上百萬的周轉金,但卻是一般的資本主義公司。
可見,生產組合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界中處於二者必擇其一的窘境,或者滅亡(這是一般命運),或者變為某種資本主義類型的企業。西方生產組合的實際狀況,完全驗證了這個普遍的理論結果。生產組合很少,其數量明顯沒有增多,在這一方面,與其他合作社的迅猛發展相比,呈現出截然相反的情形。
生產 組合就其本來的含義應當嚴格區別於勞動 組合。生產組合就掌握生產資料和產品。組合就像資本主義企業一樣,在市場銷售該產品。相反,勞動組合出賣的不是產品,而是自己的勞務。勞動組合的成員為報酬金而勞動,如同其他工人一樣,但是不同之點在於:它與僱主的關係卻是不能分割的一伙人,共同取得報酬金,酌情分配,並且或多或少地自行組織生產過程。當時,正像在生產組合里一樣,合作的原則本身涉及該企業經濟生活的全部領域,而在勞動組合里,僅僅是勞動過程和勞動出賣過程建立在合作原則上。
勞動組合就其過分的樸素性質來說,為自己的生存所遇到的困難,比生產組合要少得多。勞動組合不僅在文化不很發達的國家能夠取得成就,就是在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中,也能取得成就。工人們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從僱主那裡得到生產資料,也就是說,能夠避開購買生產資料的困難任務。工人們不是作為銷售產品的獨立生產者身份而出現的,首先不承擔非他們所固有的貿易作用。另一方面,工人們在自行組織勞動過程時,更多關心提高勞動生產率,因而勞動組合比簡單的僱傭工人能更多地生產東西。所以,勞動組合能成功地與其他勞動報酬形式進行競爭。
在俄國,勞動組合得到廣泛的推行。俄國勞動組合普遍形式之一,就是各種建築組合。這個手工業合作社受益是很大的,而生產工具又極為簡單。建築組合就是根據這一點得到了推廣。建築組合僱傭經營,但所得到報酬可在自己的成員之間自由分配並自由組織勞動過程。在農村建築業中,究竟有多少推行組合形式,難以說清,但是農村房屋的相當一部分是由木工組合建築的。這種組合是由組合的領導者雇來的工人主持的,他擔當組織組合和承攬活計。他是被推選出來的組合頭目,但不是組合的主人。木工組合成員的數目非常不穩定,通常在一個組合里有4至5個人,多到10人。一般來說,多半是不大的組合。在小的組合里,全體成員的所得一樣。在比較大的組合里,報酬按勞動技能分配,例如,組合成員所得到的錢分給「三種人」即分為三等,按6、5、4,或6、4、3的比例進行;有時,第四等工人即(初鑄工)也摻和到里去分錢。領班人有時也沒有特殊報酬,偶爾得到不多的額外報酬。
除了建築業外,俄國各種挖土業、疏通河流和開闢道路等等的勞動組合,以及伐木和木材流送、各種貨物的裝卸等業的勞動組合,都得到普遍的推廣。
至於談到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動組合,雖然我們沒有多少關於它被推廣的統計資料,但是,無論如何,它也比生產組合普遍得多,而且令人感興趣的是:在最近,這種勞動組合又有進一步發展。
在義大利,最老的挖土業組合建立於1883年。到1889年,它擁有2127個成員,在本世紀初,其成員已達3000人。在米蘭,建立於1887年的砌石工組合,發展到1902年,擁有869個成員。它的工作主要是按市政機關的指示進行。在義大利,這種類型的組合總數(砌石工、挖土工、裝卸工、大車和小車工,等等),到1902年已達454個,其成員超過了63000人。 [49]
在法國,情況亦如此,越來越多地推廣把市政工作隊移交給獨立的工人組合管理的風俗。在巴黎和法國其他城市,砌石工、鋪路工和挖土工合作社都承擔市政工作隊的大量工作。
但是,最為普遍運用這種制度的紐西蘭,「在1891年,諸如大部分鐵路、公路、橋樑和房屋等等,都是國家利用類似這種組合進行建築的。維多利亞和澳大利亞其他某些國家,雖然也同樣運用了這種制度,不過在某種程度上情況稍差一些罷了」。 [50]
在英國,勞動組合以某些生產部門(特別是礦業)採用的「合作工資制度」的名義而聞名。所謂的「工人參加分紅制度」與勞動組合有些相似,它受到英國某些合作社的熱烈擁護。這種制度的特點如下:企業屬於形式上與一般股份公司沒有任何區別的合作社,此外,股票的票面價格儘量採用小額。但是,實際上的股票在某種程度上屬於在企業從事勞動的工人,而且有時全部屬於工人。在後種情況下,企業實際上是屬於工人們的,並且它是一種生產組合。但這是罕見的情況,因為按分紅原則建立的工人企業,一般僅屬於部分工人、部分(常常是大部分)各種人員和合作機關。通常,消費合作社通過按分紅原則購買企業股票的途徑,變為了這些企業的部分主人。這類企業最重要的特點是,其工人們有權參與企業管理,同時還有一份利潤分配權。在主持這種企業的管理委員會中,有一定數量的成員不是股東推選出來的,而是由在該企業從事勞動的工人們推選出來的。大部分列入英國統計報告中的生產合作社,就是按分紅原則建立起來的企業。
假如按分紅原則建立的企業股票很少屬於該企業的工人,或者根本就不屬於他們,那麼,這種企業就不是生產組合,它具有一定的、與勞動組合相似的特點。在這種情況下,工人們不是事業的主人,不以企業主人的資格行事,但是,由於它們多少參加了該企業生產過程的組織和利潤分配,所以它們又區別於與企業沒有任何關係的那些普通的僱傭工人。這一點使分紅接近於勞動組合的特點。
在合作化運動的活動家們對一些原則問題的爭議中,關於生產合作化問題的爭議具有特殊意義。
在這個問題上的分歧實際上是一個深刻而又原則的分歧。有一些合作化者是工人生產合作社的熱烈擁護者,認為它是合作化的高級形式;而另一些人則對這種合作社持否定的態度。堅持第一種觀點是最老的一些合作化者,如法國的傅立葉,英國的戈利奧克及其學派,德國的舒爾采—德里奇。俄國同樣存在大量的合作化運動的同情者,認為生產組合是合作化的高級形式。不久以前,那種認為組合是醫治好現代社會制度的全部社會弊病的手段的看法在俄國社會輿論中占統治地位。
這些醉心於組合的理論傾向曾對政策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不論在西方,還是在俄國,各種社會集團都積極促進生產組合的建立和發展。在西方工人階級內部,過去和現在一直存在著贊同組合的強大潮流。在英國,有一段時間(特別是在失業期間,工人從資本主義企業主那裡得不到工作時)這種潮流表現為:很多企圖不從外界得到任何援助(除各種工人組織、主要是工人聯合會的支持外),由工人自己建立生產合作社。現在贊同生產合作社的學派主要表現為:工人們建立分紅原則的工業企業。在法國二月革命時代,社會政權在工人階級的壓力之下支持組合的活動。在德國贊同生產組合的學派不是那樣強有力,但是德國也還有一些工人集團,此時彼時地試圖建立組合,如1908年最後那次失業,充分地表達了這種企圖。
至於俄國,直到最近我們的工人群眾的特點是覺悟不高,而且醉心於組合需要有教養的團體即知識分子作為自己的媒介。在這種吸引的影響下,於六十年代,有些地方自治局採取大量的不同措施和計劃來發展組合。特別是俄國最先進地方自治局之一特維爾地方自治局在這一方面行動得力,建立了許多制釘工人、製鞋靴工人和焦油工等組合。這些試圖遭到了失敗,引起了知識分子對組合產生了一定的冷漠感情。但是,到九十年代,在俄國知識分子中間,又興起了建立組合興趣的浪潮(沙德林組合,H.B.列維茨基組合,等等)。最後,在最近幾年裡,我們看到了贊同組合的非常強大的新潮流,這一次不是出現在知識界,而是工人們中間。在1905年發生大批失業的影響下,很多工人試圖用自己的力量,通過建立組合來援救自己的災難,像這類組合為數不少。在彼得堡一地方,工人們就建立了數十個組合 [51] 。
儘管組合的思想有這樣的生命力,但是西方大多數合作化運動的活動家們,就其原則依據來看,卻對工人的生產合作社持不贊成的態度。在這種情況下,俄國也存在著深刻的原則分歧,分歧表現在各種社會理想的基本原理上。當代合作化運動存在工人是主人的兩類對立生產企業,一種類型(生產組合),生產企業屬於在企業里從事勞動的工人;另一種類型(消費合作社的生產部門),在企業里從事勞動的工人是僱傭工人,就像在資本主義企業里勞動的工人一樣,但是企業的主人不是資本家,而是組成消費合作社的一夥工人。那麼應當偏重於哪一種類型呢?這是社會理想的問題。在第一種類型中,每一夥工人是獨立自主的經營集團,它與工人階級其他群眾不發生關係。如果生產組合在經濟制度中占據優勢,那麼,社會經濟就會由許多互不相關的個別的經營單位組成,它們也會像現代資本主義企業一樣,相互間發生鬥爭。生產組合會給構成組合的工人集團以廣泛的自由,但這種自由要以工人階級解體為代價來換取的,即工人階級分到許多帶有不同利益,甚至對立利益的個別集團中。相反,在消費合作社生產企業里,在該企業從事勞動的工人集團卻是廣大工人集體的附屬工具並且因而喪失在自己勞動組織里的自由,但是這樣能換回工人們整體的團結和它們的利益的一致。無政府社會主義的追隨者們必然贊同生產組合,而集權社會主義的追隨者們則必然贊同消費合作社的生產企業。
在分紅原則上建立的並屬於消費合作社的企業,則是這兩種類型企業的折中產物。在這種情況下,該企業的主人是廣大的工人集體,但是,在該企業從事勞動的工人享有組織生產過程和參與管理企業的自由。
六、 合作化和政黨
關於合作化運動與政黨的關係問題,在合作化活動家中間,引起重大的分歧。英國、德國、瑞士和其他國家的合作化者,根本不主張合作社和政治組織之間存在任何聯繫。他們的口號是,合作化運動在政治關係上完全中立。相反,在比利時(有一部分在法國和義大利)合作社卻歸附於各種政治組織。但是在這個問題上的分歧沒有很大的原則意義。在英國,合作化的政治中立地位乃是英國直到目前沒有存在合作運動賴以歸附的政黨所導致的自然結果,因為英國獨立的工人政黨現在剛剛誕生。在德國,合作化原則上的政治中立地位是擔心政府反無產階級合作化而採取鎮壓措施所迫使接受的,因為合作社如果與工人階級政黨聯合在一起,那麼,政府會千方百計地干涉這種成就。但是,在德國,儘管合作化運動原則上否定政治,但是仍然塗上了政治色彩,例如,消費合作社沒有像英國那樣形成一個國立的整體組織,而是分解為兩個獨立的國立組織:舒爾采—德里奇建立的「德國合作社全國聯合會」和由多少近似於社會民主黨員組成的「德國消費合作社中央聯合會」。
總之,在劇烈的政治鬥爭和在工人中存在享有聲望的工人獨立政黨的條件下,合作化保持政治中立地位是困難的,儘管政治中立的立場有利於合作化運動的發展,因為這種立場可促使建立更大的合作化聯盟。
在哥本哈根舉行的最後一次國際社會主義者代表大會上,經過長時間的辯論之後,代表大會對這個問題做出如下的決議:
「代表大會邀請黨員和工會會員為合作社的活動成員,並且按社會主義精神參加本社的活動以制止合作社變為渙散工人階級團結和紀律的組織。社會主義者—合作化者必須在自己的合作社裡關心:1.利潤不准僅在成員中間分配,應形成基金,使消費合作社及其聯合會或者批發採購合作社有可能進一步發展自己的生產和關心自己的成員教育和資助;2.工資和勞動條件根據同工會的協商確定;3.工作安排要規範,採購商品要斟酌考慮在某一生產部門從事勞動的工人勞動條件。對政治或工會運動的直接支持,必須得到每個國家合作社組織決議的允許。代表大會繼續認定:為了工人階級及其與資本主義鬥爭的利益,必須做到:工人運動的所有成員之間的關係(政治的、工會的和合作社的)要更加密切,但也不能以此破壞其中每種關係的獨立性。」
這項決議是社會主義範圍內各種潮流之間的仲裁協議,也可算為這個實際問題的最好的解決辦法。
參考書目
西方的生產合作社:
恩倫德爾:《法國工人社會史》,第4卷,1864年。
A.伊薩耶夫:《法國和德國的工業合作社》,1879年。
克呂格爾:《各國的營利合作社和經濟合作社》,1892年。
漢奇克:《德國的手工業者生產合作社》,1894年。
奧本海默:《搬遷合作社》,1896年。
Б.韋伯:《英國的合作社運動》,譯自英文,1905年。
俄國的合作社:
卡拉喬夫:《古俄羅斯和現代俄國的組合》,1864年。
謝爾賓:《俄羅斯南部組合的概論》,1880年。
A.伊薩耶夫:《俄國的組合》,1881年;《關於發展組合生產的措施》,1882年。
施特爾:《關於俄國生產合作社的起源史、性質和意義》,第2卷,1890—1891年。
沃龍佐夫:《家庭手工業中的組合》,1895年;《俄國社會組合的開端》,1895年。
A.波特列索夫(守舊者):《組合的長篇史詩》(載於其論文集:《關於俄國知識分子的探討》,1906年);《赫爾松省的農業組合》,自由經濟協會出版,1896年;《家庭手工業和農業組合的參考書》,1896年。
C.普羅科波維奇:《俄國的合作化運動》,第2版,1913年。
馬約羅夫:《勞動合作社》。
A. A.尼古拉耶夫:《合作化的理論與實踐》,1908年。
Л.科瓦列夫斯基:《合作化與組合》,1908年;《全俄第一屆合作機關代表大會的文獻》,1908年。
B.斯洛博扎寧:《合作制度的檢查》,1909年。
關於組合事業的豐富材料,見《聖彼得堡分會關於農村借款、存款和信用合作社的報告》和《合作化通報》。
消費合作社:
霍利約克:《英國合作史》,第2卷,1875—1885年。
波特(韋伯):《英國合作運動史》,1905年。
克呂格爾:《各國的營利和經濟合作社》,1892年。
「德國消費合作社中央聯合會」年度報告中有各國合作化狀況的資料和合作化的論文。
對消費合作化理論同樣有重要意義的著作有:
F.施陶丁格爾:《消費合作社》,1908年。
Ш. 日德:《合作化》。
奧澤羅夫:《消費者合作社》,1900年,第2版。
普羅科波維奇:《俄國的合作運動》,1913年。
B.托托米安茨:《消費合作社》,1913年,第3版。
P.格勒:《德國工人消費團體》,1910年。
切實的指示,見A. B.梅爾庫洛夫和M.Л.海辛的《怎樣組織和辦理消費合作社》一書,1910年;《合作化教程》,沙尼亞夫斯基大學第2版,1913年。
信用合作化:
B.科辛斯基:《德國小額信用機關》,1901年。
安齊費羅夫:《德國和法國的農業合作化》,1906年。
C.博羅達耶夫斯基:《小額信用匯編》,1910年,第2版;《德國農業合作化》,1908年;《合作化教程》,沙尼亞夫斯基大學第2版,1913年。
農業合作化:
羅基尼:《農業聯合會》,安濟米羅夫譯,1907年。
安齊費羅夫:《德國和法國的農業合作化》,1906年。
沃龍佐夫:《俄國社會組合的開端》。
波特列索夫:《組合的長篇史詩》(關於俄國知識分子的探討,1906年)。
B.托托米安茨:《俄國農村的合作化》,1912年。
* * *
[1] A. A.巴拉克申:《西伯利亞油脂業合作化》,全俄第一屆合作代表會議叢刊,第401頁。
[2] A.尼古拉耶夫:《合作化的理論與實踐》,第1卷,第177頁。
[3] A.尼古拉耶夫:《合作化的理論與實踐》,第1卷,第177頁。
[4] B.托托米安茨:《義大利的組合》,載《無產者聯合會》,1907年,第16—17期。
[5] Б.П.托爾加舍夫和К.C.列依捷斯曾對彼得堡的組合進行過考察和描述(見《合作化通報》,1909年,第2期)。其中談到,組合遠遠沒有發展起來,在捍衛自己生存的鬥爭中,很少有成功的希望。關於莫斯科的組合情況,見Л.T.科瓦列夫斯基撰寫的小冊子:《合作化與組合》,1908年版。在文獻中,唯一出名的範例,即生存很長時間的廣泛工業組合,就是巴甫洛夫斯克制刀工組合。見該組合創始人,A.Γ.施坦格在第一屆全俄合作社代表會議關於該組合的報告(載於《第一屆全俄合作社代表會議文獻》,1908年版,第441頁及以後)。關於俄國社會「組合起源」的歷史,沃龍佐夫先生曾在他的《組合起源》為題的著作里以及A.波特列索夫在其論文集《對俄國知識分子的探討》的「組合長篇史詩」一文中作過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