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原理 · 第三章 信用

巴拉諾夫斯基 《政治經濟學原理》
一、 信用的本質和信用憑證 。兩類信用憑證。期票的歷史。期票市價。支付差額。二、 銀行 。金融銀行和信用銀行。短期信用銀行。銀行業務。銀行券。動產貸款銀行。俄國銀行。三、 儲蓄銀行 。四、 信用的國民經濟意義 。 一、 信用的本質和信用憑證 貨幣給一個商品持有者提供把自己商品交換成其他商品的可能性,即貨幣排除了商品交換在區域中的障礙。但是,不僅是在區域中存在交換障礙(即不僅僅對同時存在的商品),而且還在時間上存在障礙,即列入交換的商品可能不同時存在。一種商品可能準備妥當,而另一種交換前一種商品,可能在很久以後才能準備妥當。在這種情況下,用現金進行交換是不可能的,因為後種商品生產者為了買到前種商品卻沒有什麼東西可賣。那麼,要克服因不同時間生產商品而出現的障礙,就要利用信用。下述交易稱為信用交易,即在交易中,用一段時間間隔來分開得到某一種價值的時刻與返還它的等價物的時刻。 信用一詞起源於拉丁詞「credo」,表示「信任」。根據這一點,很多經濟學家就把信任因素提到首位,作為信用的基礎。但是,這種解釋是站不住腳的。遠非所有的信用都以信任為基礎。對債務人的一定的信任僅僅是以個人 信用為先決條件的,在這種信用中,債權人沒有放款的特殊物品保證。至於談到物品 信用,它是以某種經濟物品做保證的,即在動產典當 時,債務人向債權人轉交所典當的物品,而在抵押 非動產時,債權人儘管不握有所抵押的財產,但對這些財產卻有一定的權利,首先是在不償還債務時,有出賣這些財產的權利。物品信用顯然不能建立在個人的信任上。 但是,個人信用畢竟不是建立在個人信任上,而是建立在商品周轉的客觀條件的基礎上。例如,在俄國商業中,很久以來,較長期信用占統治地位。早在阿列克謝·米海伊洛維奇時期,俄國同外國人就進行信用貿易(一般期限為一年),但是,絕非是俄國商人享用了外國人的特殊信任。相反,所有外國人都異口同聲地埋怨俄國商人缺乏誠摯和正直。然而外國人還是把自己的商品賒賣給俄國商人而且客觀上必需是長期賒賣,因為俄國商人的現金很少,所以只有在俄國境內把商品售出後,才能抵補貸款,況且由於俄國領土開闊,交通不便,所以商業資本在俄國的周轉需要很長時間。因此,主觀信任因素在信貸交易中僅起十分次要的作用。 根據借款歸還的期限,信貸分為短期的 和長期的 ,而根據借款的經營目的,又分為生產性的 和消費性的 。生產性的信貸指的是為生產目的服務的,即作為生產手段提供給貸款人,按生產目的性質,分別分為商業貸款 、工業貸款 和農業貸款 。消費者的信貸指的是為借款者的消費目的服務的。在生產性的信貸條件下,所得到的借款要創造新的價值,這是歸還貸款的來源。在消費者的信貸條件下,貸款不創造新價值,因而只有在借款者掌握的其他經濟來源為此而吸收貸款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償還貸款。因此,在沒有物質保障時,生產性的借貸償還借款,要比消費性的借貸牢靠得多。 信用合同交易藉助於信用憑證完成之。憑證可分為兩類:償還命令和償還諾言。屬於前者的有匯票和支票;屬於後者的有期票、借款收條、銀行券和債券。 最為重要的信貸工具是期票,而且主要是匯票。匯票不同於期票,前者至少有三者參與。就其形式來看,匯票是A者對B者提出的命令,付給C者以一定數額的貨幣。A者是B者的債權人,命令債務人B者向第三者C(同樣是A者的債權人)付出必要的金額。 匯票是在完全不同於現在它所滿足的那些需要的基礎上產生的 [37] 。義大利在中世紀末是許多小國組合的,其中每個國家都有鑄造貨幣的主權。在缺乏有組織的郵政和經常禁止貨幣輸出的條件下,享有主權的各個城市之間的支付是相當困難的。由於國際支付中存在這些困難,在十三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匯票。 例如,某一佛羅倫薩的商人參加米蘭博覽會,與其隨自攜帶貨幣帶來不方便和不安全(避免被搶劫的風險),不如把貨幣交給佛羅倫薩銀行業主,再由銀行業主向米蘭市的自己辦事處或自己客戶(債務人)發出書面命令,付給佛羅倫薩商人相應數量的米蘭貨幣並發給相應的憑證。這個憑證也就是匯票。 最初的匯票主要不是信用憑證,而是貨幣匯兌的工具。但是,由於這種匯兌不能即刻表現,所以其中就存在信用交易的因素:銀行業主得到貨幣要比通過自己的代理處的中介把它交給自己的委託人要早得多。有時,整個這項業務是隱蔽的債務即取得借款利息的手段,這在當時法律是不允許的 [38] 。 匯票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直到目前,它仍然是占主導地位的信用手段和支付手段。 任何國家對其他國家來說,同時是債務人又是債權人。讓我們舉例說明,俄國糧食商人往英國輸出小麥,而俄國的企業主卻從英國輸入機器。俄國和英國相互的債務可由下列方式進行清算:俄國企業主可把硬幣轉匯到英國,而英國的俄國小麥買主又可把該付的金額轉匯到俄國糧食商人。但是,從一個國家往另一個國家轉匯硬幣得付很高代價,即必需付出轉匯費用價值。此外,俄國企業主可以購買俄國小麥輸出者提供給英國人的期票,再將這個期票寄往英國的債權者以抵償自己的債務。因此,在俄國,貨幣由企業主(進口者)轉給小麥商人(出口者),而在英國,由俄國小麥購買者(進口者)手裡轉到機器企業主(出口者)。貨幣與其從一個國家轉到另一個國家,不如在每個國家內走非常簡便的道路。但是,很明顯,只有當期票價值比轉匯貨幣便宜的時候,俄國企業主才能購買英國期票,也就是說,在俄國,用俄國貨幣購買的,作為英國貨幣提供給英國的期票價格絕不能超過相應數量硬幣價值加上其轉匯價值。 當地貨幣本位的外國期票價格 [即以該國貨幣本位提供給其他國家的稱為期票(匯票)行市]叫做期票行市 。期票行市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擺動,也就是說,它在任何一個國家不能偏離平價 (即不離開與每一個國家的貨幣單位相對價值相應的價格)高於從一個國家向另一個國轉寄硬幣的費用價值。因為,如果期票的價格高於這個標準,那麼通過簡單的硬幣轉寄會更有利一些。 一個國家期票行市的高低取決於該國家支付 差額,即該國家向其他一些國家的貨幣支付和其他一些國家向該國家的貨幣支付的兩者之比。如果收支差額對國家有利,即該國應該得到的收入比應支付給其他國家的要多,那麼,該國的期票價格提高轉寄硬幣的費用價值;如果收支差額對該國不利,則該國的期票價格減少轉寄硬幣的費用價值。 應當將貿易 差額與收支差額區別開來。前者是一個國家向另一些國家商品輸出和從另一些國家向該國家商品輸入之比。如果我們著手統計各個國家的輸入和輸出的話,那麼我們將會看到具有剩餘資本的國家(例如,英國、法國和德國),通常商品輸入多於輸出(它們有不利的 貿易差額),至於窮國(例如,俄國、印度和中國)通常輸出多於輸入(有著有利的貿易差額),這個事實與過去的經濟理論是相矛盾的(重商主義者),後者認為,商品輸出超過輸入,這是國家富強的象徵,其理由在於具有剩餘資本的富裕國家是其他國家的債權者。例如,英國資本遍布於全世界,因而全世界都是英國的債務人。債務人應當向英國支付所占用資本的利息。英國利用這種利息即其他國家占用英國資本而作的付款來支付商品輸出剩餘部分,相反,債務人的國家,例如俄國,商品輸出多於輸入,其原因在於通過自己商品的輸出來支付其占用的和存放的外國資本的利息。 一個國家的收支狀況決定於下列因素,首先是決定於該國家向其他國家的商品輸出同由其他國家向該國家的商品輸入兩者之比(貿易差額 ),其次決定於相應國家在付出利息和存放在外國的資本紅利方面存在的相互債務的多少;決定於該國用其他國家船隻載送商品的運費和其他國家用該國船隻載送商品的運費多少;決定於該國家旅遊者在國外的費用和其他國家旅遊者在該國家的費用多少,總之決定於該國家和其他國家之間的所有撥款的金額。 任何一個國家的收支狀況都是搖擺不定的,況且,隨著不利的收支狀況,會出現有利的收支差額,反之亦然。這些波動(反映在期票行市的波動上)藉助於上一章講述的機制,導致國際貨幣流通中的均衡再度出現。但是,這一點畢竟不影響某些國家仍然是貨幣金屬的輸出者,而另一些國家則成為貨幣金屬的輸入者:開採貴金屬的國家將其輸出到國外,最後因此出現不利的收支差額(貨幣輸出多於輸入),而從國外獲得貴金屬的國家,最後出現有利的收支狀況(貨幣輸入多於輸出)。 二、 銀行 銀行是組織貸款業務的機構。銀行辦理雙重(兩種)性質的業務即在貨幣支付中銀行只作為一般中介人的貨幣 業務和專門的貸款 業務。正像期票一樣,銀行最初產生於中世紀末的義大利,由於當時許多義大利的小國家裡的貨幣質量和耐磨程度不同,所以首先在義大利出現的社會銀行(例如熱亞那聖喬治銀行和威尼斯銀行)是按重量接受自己客戶硬幣存款(儲存)的機構。這些機構代替該客戶承擔支付的義務。通常,存款戶都是一些該共和政體的最大的商行。當需要為該存款者支付時,銀行就從存款者的賬戶上把一定數額的存款轉到另一賬戶上。這項業務稱為「轉賬」(來自義大利詞系:「giro」即「轉賬」),因而這樣的銀行就被稱為「轉賬銀行」。這些銀行是一種特殊的貨幣 銀行,即它們無權辦理貸款業務,必須把客戶轉交給它們的硬幣完整地保管在自己地窖里。自然,他們不僅不向客戶付出利息(因為客戶無權享用利息),相反,卻要求自己的客戶因受託支付賬戶每年交付一定的費用。1609年建立的著名的阿姆斯特丹銀行就是這種銀行。後來,所有這些原始銀行都垮台了,其原因是這些貨幣銀行不能經受享用存放在其保管庫中的硬幣誘惑,來為國家辦理貸款業務,這些情況導致銀行喪失威信和倒閉。 按照彼得松的方案於1694年創立的英格蘭銀行是現代式的第一座銀行。彼得松考慮到,在此以前的銀行擁有大量的硬幣,存放在銀行是徒勞無益的。因為存款者不要求取回硬幣,況且銀行完全可以利用這種無損於存款者的硬幣達到貸款的目的。因此英格蘭銀行不同於過去貨幣銀行,提出了貸款的目的。銀行根據政府批准的章程向政府簽定達1200英鎊的資本貸款,而且獲得同樣數額貸款業務權,發放自己的票證用於貸款業務。英格蘭銀行機構在銀行事業史上開創了新的時代而著稱,即信貸 銀行代替了貨幣銀行。 現代銀行分為短期信貸 銀行(主要向商業和工業貸款)和長期信貸 銀行(抵押銀行,不動產抵押貸款,例如土地和房屋),銀行的信貸業務分為負債業務 和資產業務 。負債業務是一種銀行利用這種方法獲得資本再貸款給自己客戶的業務。銀行的各種投資方法即貸款方法稱為資產業務。銀行短期信貸負債業務主要是接納 存款和發放給執券人銀行債券 。銀行最主要的資產業務是商業期票 和各種有價物品抵押借款貼現 。期票貼現是銀行從期票持有者手中購買扣除期票數額的相應利息的期票。為了更好保障付款,一般情況下,僅僅辦理不少於兩次簽署的期票(即不少於兩個人擔保付款的期票)。 存款分為定期 的和留存待取 的存款。凡是在銀行存款留存待取者,銀行都為其開立日常賬戶 ,發給它支票簿並有銀行支票簽發權。支票是一定形式的貸款憑證,是向支票持有者(尤其是指名的或者無名的)付一定數額貨幣的支票發放者的銀行流通書面命令 。支票不用於流通,因而僅在期票內有效(不超數日)。 藉助於支票,可在不用現金的情況下進行支付。某一人的現款存入銀行,同時以存款形式存放在銀行的款額可按日常賬戶利息形式給予存款以一定的所得。 如果取得支票付款的人亦是該銀行的存款戶的話,那麼銀行就不需要用現金支付支票而簡單地把相應的貨幣金額由一者賬戶轉到另一者賬戶就是了。如果取得支票付款的人是另外一個銀行的存款戶的話,那麼可通過銀行協商,互相使用支票,不需要銀行動用現金。例如,如果A銀行的存款戶得到B銀行存款戶提供的付款支票時,那麼A銀行向自己的存款戶支付這張支票時,要記在B銀行的賬戶項下,並給自己的存款戶的賬戶上增加相應的數額,同時A銀行成了B銀行相應數額的債權者。同樣,B銀行也辦理這種業務以處理與A銀行以及與其他銀行之間的關係。為了清算銀行的相互債務,建立專門的票據交換所 ,每年將各銀行的債務加以平衡,並用現金支付差額。 支票代替了現金支付銀行客戶,而票據交換所又取消了銀行間的現金支付。其結果,使巨額支付只動用微不足道的現款就能成交。在廣泛推廣支票付款的條件下,幾乎私人全部庫存現款都積蓄在銀行里,這樣一來,銀行藉助於交易所同樣不需要大量動用現款,並把自己的儲備存在國立大銀行里。例如,在英國,國家金屬貨幣儲備主要保管在英國銀行,起著全國貨幣流通的調節作用。 由於存在這種組織,所以減少了對硬幣的需要。在英國,大量使用支票,不論多麼有支付能力的人在此支付大量金額時,幾乎毫不例外都使用支票,這樣一來,英國貿易巨額周轉所需要的硬幣數量,都相對極小。 1909年,英國金幣總數確定為23億7千1百萬馬克;德國確定為43億8千7百萬馬克;法國確定為38億9千1百萬馬克。英國在最為富有的極盛時期,由於發展了信用,比法國和德國使用少量的金幣數量就足夠了。 銀行發行業務即發放持票人銀行券,具有特殊的理論意義。銀行券是用於與貨幣同時流通的信用憑證,含有向憑證持有人支付憑證標明的金額的銀行債務 。銀行券能提供相當可觀的一筆金額用於支付,它是交換的工具,同貨幣一樣在貿易周轉中流通。銀行券不同於貨幣,是獨立的價值尺度,因為它由銀行兌換成貨幣,所以它本身的價值是由貨幣衡量的。 這也正是這種銀行券與非兌換用的紙幣區別所在。同時,發放的方法也不同於普通紙幣。銀行券通常由銀行通過信貸主要是通過期票貼現辦法發放到流通中去。因此,銀行只能暫時把其銀行券餘額投入到流通中去,當支付期票時,銀行券又返回了銀行。在銀行券由銀行進入流通的同時,銀行券又由流通湧入銀行,這樣不至於使銀行券過多地充斥國家的流通領域。 由於銀行券同貨幣大量地流轉於市場,政府採取特殊的措施以保障銀行券的兌換。存在四種用金屬抵敷銀行券的基本保障體制。英國 體制是一定數額的銀行券完全不能用金屬抵敷,超過這個數額則完全由金屬抵敷。 根據1844年羅伯特·皮爾法,英格蘭銀行提供了1400萬英鎊的無任何金屬抵補的銀行券(後來,這一金額又有增加),而超出這一標準的銀行券數量,必須全部由硬幣予以抵敷。 法國 體制允許銀行無限制地發放一定的最高數額的銀行券。德國 體制對非抵補銀行券的發放沒有規定一定數額,但超過一定標準的銀行券課以附加稅。美國 體制所准許發放的銀行券的金額由銀行的固定資本確定。 短期信貸銀行即所謂的商業 銀行,主要為商業和工業目的服務,為它們提供流動資本。但是,經營企業不僅需要流動資本,而且需要固定資本。提供給經營企業以固定資本的貸款,按其本質來說,應當是長期貸款,因為固定資本周轉緩慢。在長期貸款的條件下,保障貸款的形式必然是另外的形式即私人貸款,因為在短期信貸銀行中要取得私人貸款是辦不到的。信貸要有必要的物質保證。在所謂的抵押 銀行里,不動產成為抵押品:在城市裡,是地皮和建築物;在農業中則是土地(農業銀行)。這類銀行在不動產抵押之下發放長期貸款,這些貸款在多年期間分批償還。抵押銀行通過發放所謂的抵押單據 即用抵押財產擔保的債券來獲得作為貸款所發放的資本。 長期信貸銀行獨特類型是所謂的動產信貸銀行 (credit mo-bilier),它特殊目的是向企業提供固定資本並建立新的企業。這些銀行把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業務合併到一起,曾在法國第三帝國時期,取得轟動一時的成功,但是,由於存放在該銀行中的資本得不到保障,所以這些銀行變為極不可靠的信貸機構。實際上,向新建立的和舊的企業提供資本,本是普通商業銀行日常的業務(即所謂的利用在交易所出售股票和債券並通過抵押這些證券進行的貸款),儘管這種業務違犯了短期貸款原則。 在俄國信用組織中,國家起著突出的作用。私人商業銀行僅僅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末才產生。儘管從那時起私人商業銀行得到很大的發展,但是直至目前,在短期貸款機構中起著主導作用的還算是國家銀行,它履行商業銀行普通業務,而且同時還調節著國家的貨幣流通即根據法律確定的標準,發放信用券(這一點已在上一章里談過)。俄國再沒有第二家銀行有權發放自己的信用券,因為發行業務是國家銀行壟斷的。 目前,在存在兌換的條件下,俄國的信用券不是紙幣,而是必須接受的並由官定行市供給的銀行券,類似於英格蘭銀行的債券,但是又與後者有重大的區別,即英格蘭銀行是根據商業情況發放自己債務的私人機構,而俄國國家銀行則是國家機構,它的全部活動都從屬於國庫的利益。 在組織長期信貸方面,俄國國家還起著更為卓越的作用。在 1882年創立的國立農民土地銀行(這一點已在第2篇第7章談過),最初所要達到的目的僅僅是擴大農民的地產,而只在1906年,該行受權發放農民份地抵押貸款。在1885年,又創立了國立貴族土地銀行,其目的是通過提供儘可能優惠貸款的途徑,協助貴族的地產。為了降低貴族銀行貸款利息,甚至發放有獎公債,銀行藉此有可能控制貸款利息低於其用抵押證券支付的利息。由於採取了這種有利的貸款條件,貴族銀行迅速地開展了自己的業務並成為了占統治地位的國家土地銀行。 三、 儲蓄銀行 這種形式的貸款機構在英國出現於十八世紀末。儲蓄銀行的任務主要是使貧寒的人們從所能辦到的不大一筆儲蓄中能夠得到利息。英國最初的儲蓄銀行是私人機構,它的頭領是當地有影響的人物,如地主和僧侶們。這些銀行的業務開展得比較緩慢,僅在1861年,當格拉斯頓組織了所謂郵政儲蓄銀行即隸屬於郵政系統的巨大政府儲蓄銀行網,儲蓄銀行的存款才迅速地增加。所有這些存款(郵政儲蓄銀行和過去形式的儲蓄銀行的),在英國幾乎毫不例外地存放為國家有息證券,由此儲蓄銀行就成為把平民的積蓄抽出來再將其送給政府的唧筒。 德國儲蓄銀行(在各個方面都是一種極好的銀行)為兩種目的服務:一方面使平民們從自己儲蓄中得到利息;另一方面協助當地小生產者獲得低利息的貸款。這些銀行是獨立自由的,辦理各種業務:發放金額不大的貸款;為當地小農買賣土地;協助工人的建造房屋:支持小額貸款合作組織,等等。這些銀行將自己的資本儘量地為當地農民和小工業者的利益服務,想出各種辦法幫助他們。德國儲蓄銀行這些積極促進的業務正是優越於英國和法國儲蓄銀行,法國經濟著作經常抱怨法國銀行將自己的資本幾乎毫不例外地存為國家有息證券,從當地小持有者手中調走資本,從而使當地小生產軟弱無力。德國儲蓄銀行避免了這一點,而將自己的資本用於協助最需要貸款的當地小生產者。 德國銀行的這種業務即長期不動產抵押貸款,看來不符合銀行業的原則即資產業務與負債業務一致的原則,在短期存款的條件下,貸款是短期的。但是,因為銀行業務限制在狹窄的地區,那麼銀行就能個別地處理自己的業務。這些銀行清楚地了解自己存款戶,他們索取存款的需要程度,因此能夠比某種大銀行更為自如地支配這些存款。經驗證明:上述不符合銀行事業一般原則的辦法,對銀行支付能力不會出現任何不利的後果。 在俄國,儲蓄銀行乃是一種受財政部控制的官僚機構。在1913年1月1日,貨幣存款達到159490萬盧布,有息證券達到31830萬盧布。這些銀行將自己的資本存為國債或者列為由政府擔保的有息證券。不同於英國和法國儲蓄銀行的一切異議,都最大程度地被用於俄國銀行。 四、信用的國民經濟意義 經濟學家們多次爭論貸款是否是資本。這種爭論是經濟學家們陷於書本上爭執的典型例子。不論把貸款叫做什麼,毫無疑問,貸款發展了國家的生產力,而且從組織商品交換的意義上說,這是巨大的進步。信用交換是對交換的完善,正如貨幣交換對實物交換而言一樣。前面已經說過,布魯諾·希爾德布蘭德把信用經濟同貨幣經濟進行比較,認為信用經濟是最高類型的經濟。同時,希爾德布蘭德提出了如下看法,在沒有信用的情況下,只有那些擁有資本的富裕人們才能成為企業主,而沒有資本的人們,不論它們具有什麼樣的企業主的天才,卻不能成為企業主。希爾德布蘭德認為,信用能給幹練的和天才的人們帶來資本,因為信用經濟是恢復了人們統治資本。希爾德布蘭德的這些思想是由著名的法國社會主義者聖西門學派引起的。但是,聖西門之流知道,為了實現這種類似的想法即根據每個人的幹練和才能程度在企業主之間分配生產資料,那是需要社會掌握生產資料這樣的必備條件。而希爾德布蘭德卻揚棄了聖西門之流的社會主義,認為信用本身在資本主義制度統治下完全可以做到使生產資料轉到最為幹練的人們手裡。無疑,這是一種烏托邦思想。巨大的信用不會消滅,相反會使資本統治得到全面發展。巨大的信用導致資本越來越囤積在像資本家這類有經濟實力的人的手裡,資本家利用信用,不僅成為自己資本的統治者,而且還成為別人資本的統治者。因此,僅僅近來才創立了使小生產者也有可能利用信用的組織。 信用對現代經濟產生的普遍影響是,由於存在信用,擴大了個體經濟之間的聯繫,使它們越來越結成為一個不能分割的整體。在只用現金進行交換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交換關係僅在交換行為發生時才把單個經濟直接地連結起來,而在信用交換的條件下,單個經濟的交換卻在信用的全部時間裡,即在或長或短的持續時間裡發生著聯繫。因此,由於存在信用,個體自主經濟相互自然依存關係所產生的現代經濟制度的一切現象就獲得特別的發展,例如,經濟危機(這一點在本書結束時將談到)。 資本主義制度最新發展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在整個現代經濟制度中信用機構銀行的作用越來越大。就是說,貨幣資本成為具有決定意義的經濟力量,並把其他形式的資本即工業資本和商業資本屈服於自己的統治。不論在西方,還是在俄國,都同樣出現這種過程。銀行是新的工商企業的創辦人,也是其股票的獨占者。因此,銀行有可能直接控制工商企業,而後者經常只保持法人的獨立性,完全依賴於銀行。同時,銀行通過其給商人們通融資金還把各種產品的直接貿易控制在自己手裡。例如,在俄國,銀行實際上是最大的糧谷商人,儘管這種貿易在銀行章程上沒有規定,而且也不符合信用機構的正常職能要求。 最後,由於股份公司的普遍建立並逐漸成為資本主義企業占主導的形式,銀行把整個資本主義的生產和交換制度都控制在自己手裡,進而形成聚集資本和聯合社會經濟的最為強大的工具。近年來,在經濟文獻中,這個問題引起人們很大的注意,並出版了很多著作,其中首先應指出的是,將希法亭《財政資本》一書譯成俄文。 參考書目 信用與銀行一般資料: A.瓦格納:《對銀行理論的貢獻》,1857年;《貨幣政策》,第2版,1873年;舍恩貝爾格教程中的《銀行業務》。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與實踐》,第4版,1886年。 И.考夫曼:《信用、銀行和貨幣流通》,1873年。 白哲特:《隆巴德街》,1872年。 克尼斯:《關於信貸》,第2卷,1876和1879年。 戈申:《關於外匯的理論》,1866年。 夏林:《銀行政策》,1900年;《全部主要國家的銀行史》,4卷本,1896年。 塞烏斯:《儲蓄銀行,信用銀行和金融公司》,1901年。 科辛斯基:《德國小額信用機構》,1901年。 韋貝爾:《儲蓄銀行和投機銀行》,1902年。 雅費:《英國銀行業》,1905年。 B.蘇傑伊金:《國家銀行》,1891年。 米古林:《俄國銀行政策》,19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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