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原理 · 第七章 國民經濟的發展

巴拉諾夫斯基 《政治經濟學原理》
一、 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 。生物學的進化規律。社會與有機體。進化規律是否適用於人類社會的歷史?二、 經濟發展的圖式 。經濟發展是否可能有統一的規律?按產品種類劃分國民經濟的階段。布魯諾·希爾德布蘭特圖式。畢歇爾的國民經濟發展圖式。三、 經濟制度的分類 。和諧性的和對抗性的經濟制度。四、 俄國的經濟發展 。俄國沒有西歐那樣的城市。貿易中間商的作用。穩固的強制勞動。農奴制的演化。農奴制衰亡的原因。補充評論。俄國文獻中關於俄國經濟發展和農奴制衰亡原因的爭論。 一、 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 國民經濟,也和其他所有的社會結構一樣,處於歷史發展過程中。揭示國民經濟發展規律,是否應成為經濟科學的最高目的? 毋庸置疑,社會現象,以至於它們的發展,也像內部世界和外部世界的其他現象一樣,都受自然界因果規律支配。社會生活同其他生活領域在這方面也毫無區別。政治經濟學力求闡明社會經濟現象的因果規律。同時,它揭示的規律,就是下述含義的歷史規律,即:在一定歷史環境中出現的客觀經濟現象的單一性在經濟規律中表現出來。這些規律,就其本身的認識論性質來說,它們的形式也像所有的嚴謹科學的因果規律一樣,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它們的一般公式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現象」。 但是,對社會發展規律也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理解,認為這些規律具有絕對的形式,而不是相對的形式。相對的預見不是充分的預見。充分的科學預見的思想,拉普拉斯用下述名言把它很好地表述出來:「理解能在某一瞬間認識自然界中所有發生作用的力量和所有物體的相互位置,如果它能充分有力地把這些數據計算出來,它就能把最大的天體運動和最小的原子運動用一個公式概括起來,無論什麼對於理智來說也都不是不可靠的,未來以及過去都會展示在它的眼前。」 要想對未來作出充分的而不是相對的預見,就要有兩種認識:對所有因果規律的認識和對自然界中發生作用的所有現實力量和物體及其相互位置的認識。不消說,不論第一種或第二種認識,就我們的認識能力來說,都是根本辦不到的。由此可見,我們不得不放棄對未來的絕對的預見。 這個缺陷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用特殊的科學規律範疇即所謂進化 規律加以彌補。這些進化規律的典型模式就是有機體的發展規律。這些規律在生物科學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而確立這些規律的,則是特殊科學——胚胎學。這些規律之所以不能歸結為因果規律,並不是因為有機體的發展與因果規律沒有依存關係,而是因為我們的認識不完善,不能根據因果規律來解釋細胞的生命活動:為什麼一種細胞變為人,而另一種細胞卻變為昆蟲。但是,我們清楚地知道,每一個人或每一個昆蟲在其發展中所經過的發展階段,都是一成不變,千百萬次周而復始、循序漸進的。進化規律具有粗略的經驗主義性質,但卻是極其寶貴的認識,使我們有可能以絕對的、當然也是極其有限的形式預見到未來,因為上述這些現象,在有機體的發展中,經過一定時間就會出現,只要發展本身不中斷的話 。認識這些發展規律對實踐的重要性,是很清楚的,例如,如果我們不知道嬰兒過若干年會長大成人,養育孩子就沒有意義,等等。須知,嬰兒長大成人,是人體發展的規律。 有機體在其發展中經歷的各種循序漸進的形式之所以能稱之為規律(儘管是經驗主義的),是因為所有的同類機體都經過同一的循序漸進的過程。 這些進化規律,儘管有極其重大的意義,但顯然都不能同因果規律對立起來,因為,在我們看來,這些規律最終都要分解為因果規律,如果事實上這種分解實現不了的話,那麼,只能歸咎於我們的認識還不完善。任何一個生物學家都不懷疑,有機體的發展,也和自然界的其他所有現象一樣,都受因果規律的支配。但是,生物學家由於認識不完善而不能把有機體的發展歸結為因果規律,而且正因為如此,他才滿足於表述進化規律,換句話說,不能把發展現象的解釋上升為自然的邏輯的結論。 不管怎麼說,在當代的生物學中,進化規律起著很重要的作用。甚至在社會生活中,也開始尋求與有機體的發展規律相類似的進化規律。因此,如果我們有科學根據可以把人類社會視為有機體,那麼,就毫無理由反對社會生活與有機體生活的這種接近。 關於人類社會是不是有機體的問題,文獻資料很多。如所周知,有一個社會學學派基本上把社會與有機體等同起來。這個學派有著名的現代科學思想的代表,如:赫伯特·斯賓塞、謝夫萊和利林菲爾德等。 事實上,不容懷疑,生物個體和群體在許多場合是無法確定它們的根本區別的。例如,許多低級機體形成的群體,無疑是高一級的機體。水母或水螅的群體就是和單個水母或水螅一樣的既相聯結而又有差別的整體。植物學家認為樹木是個別生物個體的群體,但是顯而易見,我們也有同樣的理由認為,樹本又和其他任何的植物機體一樣,是統一的機體。 但這是不夠的。不僅有機體的群體基本上應當和構成這些群體的個體一樣看做是有機體,而且連離散的、實際上互不聯繫的動物社會,也大都完全有理由看做是有機體。不妨以蜜蜂或螞蟻的群體為例。我們面前有一群個別的、實際上互不聯繫的個體,其中每一個體只能作為整體的一分子而存在。個體的特點是只能執行整體的某一職能而不能獨立地存在。可見,群體中的個別的個體,是群體的一個器官,因為它們的全部生命活動都服從於整體的利益。群體社會在統治和支配著個體的生命活動,個體沒有獨立的目的,只是全力以赴地為社會服務。在這種動物社會中,我們可以看到所有有機體的特點,即:個體完全服從於整體,並由此而形成某種統一體。 我們再拿人類社會來說吧。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完全是另外一種情形。誠然,在人類社會中,我們也常常看到單個個體差別很大,個體緊緊地依賴於整體。但是,由於人類社會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個人,都具有智慧和意志,所以,個人任何時候都不會是整體的一個簡單的器官。個人就其基本屬性而言,是目的本身,他力求使整體服從於自己的目的和利益。人類社會生活的中心是單個的個人,全社會的聯盟是為個人的利益而存在,而我們在螞蟻或蜜蜂的社會中所觀察到的情況都恰恰相反,不是整體服從個體的利益,而是個體為整體的利益而活動,個體為整體而耗盡生命。 可見,人類社會在最重要的方面與有機體對立起來,因為在有機體中整體利益具有決定的意義,局部利益卻沒有獨立的意義,而在人類社會中,其組成部分即個體的利益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整體利益則沒有獨立的意義。原因很簡單,人具有相當發達的神經系統,絕不能變為某種高級統一體的簡單器官,而他本身就是最高的目的。 這就是說,人類社會不是有機體,任何把人類社會和有機體混同起來的理論,都應當看做是非科學的。 有許多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過去探索過,現在還在探索各個民族都必須遵循的歷史發展規律。例如,有一個沿襲下來的歷史觀念,認為各個民族都一律經歷幼小、成熟和衰老三個時期,這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是各個民族都有共同特點。這些「規律」主要體現在由三部分構成的形式上,相當於三個時間要素:過去、現在和未來。例如,孔德把我們認識的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神學、形上學和實證主義階段)依次交替當做不變的歷史規律。 孔德認為,我們認識的發展,是整個社會發展的基礎。在神學時期,人把自己周圍世界變化的原因看成是支配世界的超自然的實體的意志。隨之而來的是形上學時期,這時人們不去解釋自然現象,而把抽象的概念擬人化,並把它們看做是事物的「實質」,從而認為這就是要得到的解釋。例如,用「自然害怕真空」的命題來解釋水在水泵中的上升現象,等等。在實證主義時期,科學排斥形上學,人們不再去探索神秘的實質而滿足於闡明現象的連續性和共存的單一形式。在不同時期各具特點的社會制度的差別,也是與我們認識的不同狀況相適應的。 過去,試圖揭示社會發展規律是屢見不鮮的現象,那時有些歷史學家就在自然科學成就的影響下,力求根據歷史創造一種類似自然科學的東西。如今,情況變了,特別是李嘉圖及其學派的方法論著作問世以來,情況更加不同了。但就是李嘉圖學派也根本解決不了我們現在所關注的問題。 誠然,李嘉圖否認歷史上存在進化規律,但是,他的根據僅僅是認為,歷史科學只能研究個別的事物,而在這個領域內是沒有任何重複現象的。在李嘉圖看來,只有研究社會的一般科學,即社會學,才能像任何自然科學那樣有合法的權力來探索合法的發展。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贊同這一觀點。 不論在什麼社會生活領域內,都可以確立一個統一的、一成不變的和適用於各個民族的歷史發展規律,這是不可能的。迄今為止,所有想確立這種規律的企圖無不失敗了。 我們看到,有機體發展的歷史,是屬於典型的進化規律的領域。這些規律的實質可以歸結為:每一種有機體都始終不變地要經過該有機體所特有的相同的變化或轉化周期。不難理解,這種發展方向的守恆性,與有機體不能隨著外界變化而無止境地改變自己內在結構的特點,有著直接的聯繫。任何一個有機體,只有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下,才能夠生存下去。一旦外界發生重大變化,機體就會逐漸死亡。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機體能夠無限地適應外界的變化,那麼,發展階段的穩定性就不復存在,機體的發展也就不會始終呈現相同的周而復始的特徵。例如,放在水中的雞卵,不會孵化為水生動物,反而會死亡。但是,如果說雞卵內胚胎在水中也能發育,那麼雞卵則必定受到了完全是另外的一種變化,並且結果會產生與一般條件發育完全不同的另一種動物。也就是說,只是因為我們看到雞卵的胚胎髮育所經歷的各個階段有著一成不變的、典型的連續性,所以,這個雞卵的胚胎,一般說只能在特定的外部環境中生存,如果把它放在別的環境中,則根本不能發育,並且將逐漸死亡。如果我們假設,有機體不管外界有什麼變化,都能生存和發育,那麼,就不可能有同一發展階段的任何穩定性和不變的連續性,也或者說,就不可能有該種有機體周而復始的發展,因而也就談不到有機體的發展規律。 可見,有機體生命的同一發展階段周而復始地循環直接與有機體對外部環境變化不能充分適應有關。有機體不能充分適應其生存條件,這一點從高級有機體來看錶現尤為明顯:它們全都不免要衰老和死亡。所有高級有機體都必然要死亡,也說明了這些有機體不可能長期適應其賴以生存的外界條件。 試問:現在人類社會在這方面是否與有機體相似呢?換句話說,人類社會是只能在嚴格的特定的外界條件中生存呢,還是人類社會的內部結構也能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從而使人類社會以越來越新的形式繼續生存下去? 要想得出上述問題的正確答案,就必須把社會的生活條件和截然不同的另一個問題——屬於有機體的個別人的生活條件嚴格地區別開來。當然,就社會生活而言,首先是必須使構成社會的人們得以生存。如果外界生活條件急劇變化,使構成社會的個人全部死掉,那麼,社會也就不再存在下去了。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的滅亡,就是個人全都滅亡的結果,這只能歸因於人們的機體不適應新的生存條件,而不能歸因於社會的生活方式不適應新的生存條件,至於談到這些人類社會生活方式,則不妨說它們是極其多變和極其多樣的,以至無法指出這種多變性有什麼固定的界限。 只要外部環境的條件使屬於生物體的人能夠生存下去,那麼不管外部環境的條件如何變化,社會生活方式都將會適應這些條件。同時,人們也能在各種不同的社會條件下生存下去。高級的社會生活方式是可塑的;它們在這方面與有機體的靜止形態形成鮮明的對比。顯而易見,社會不同於複雜的有機體,它不會衰老和死亡。社會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發展,這在世界史上不乏其例。例如,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西歐社會無疑走了回頭路——文明沒落了,社會也倒退到很低級的發展階段。這一點表現在一系列明白無疑的特徵上。這個過程連續了幾個世紀之久,羅馬社會終於倒退到很低的階段同剛開始發展的野蠻部族根本沒有什麼區別。正如許多歷史學家所說,在中世紀,西歐的歷史走向復興,也可以說,開始發展了,於是歐洲返老還童了,從此又走上了前進發展的道路。那麼,對有機體來說,能不能也是這樣的呢?有機體能不能返老還童又開始從頭髮展呢? 社會生活方式的這種異常的可塑性及其對自然和社會環境的適應能力,使各個不同的人類社會在歷史上不能重複出現完全相同的發展階段。人類是由許多處於各種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和民族構成的。世界歷史是出現一次,不再重演的過程,其結果人類生存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在世界歷史的每一階段,在每個歷史時期都會發生重要變化。生活在現代的落後的、很不開化的民族比生活在更早歷史時期的同一發展階段上的民族處在根本不同的發展條件中。那麼,可不可以說在這樣的條件下,現代很不開化的人民又會重複過去出現在歷史舞台上的人民的發展進程呢?顯然是不會的,因為自然和社會環境條件不同了,而且社會生活方式具有可塑性,也不能不引起發展方向的變化。 因此,沒有任何根據可以設想,社會的發展受一種什麼一成不變的進化規律支配,即受生物體發展中所觀察到的那種規律支配。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社會發展一般沒有什麼規律可循。社會生活及其一切表現形式,也如其他自然界現象一樣,都嚴格受規律的支配,但是,這些規律都是由生物進化規律分解出來的自然界的因果規律。我們否定社會歷史上存在進化規律,但是絲毫也不懷疑社會生活的規律性,只不過想證實一下,同一發展階段周而復始的經驗概括,儘管在研究個別有機生命活動的生物科學中起著顯著的作用,但並不適用於人類社會的歷史。社會和有機體的發展的這種差異並不奇怪,因為人類社會不是有機體,因而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設想,對有機體是正確的結論,對人類社會也得是正確的。 綜上所述,應當承認人類社會是高度可塑的組合體,只要對其制度進行內部的相應的改變,就容易適應其生存的外部條件。與不可分物體的一定的、似乎凝固的,並由其性質決定的某種不變的形式相反,人類社會的形式,是極其流動不定、變化無常的,並能根據環境條件形成各種不同的結合體。在人類社會的這種本質下,外部環境的任何變化就必將引起社會內部制度的深刻變化。而歷史環境在不重複出現的世界歷史進程的影響下不斷地發生變化。 同時,還應當指出下述看法。人類社會的發展只是一部分帶有自發的和無意識的性質,一部分受人類有意識的意志支配。由於後一原因,人類知識的增長本身就構成各個歷史時代各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條件的重大變化。過去的經驗,可以有助於防止重犯過去的錯誤。 例如,從歷史上看,起初是神學思維讓位給形上學思維(按照康德的說法),只是後來我們的思維才有了科學的性質,假如這種說法是正確的話,那也絕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仍處於早期發展階段的民族,在達到科學階段之前都將不可避免地要經歷一個形上學思維的階段。不經過形上學思維的階段,科學也是可以被理智掌握的。 但是,關於發展規律的概念,可賦予不同於上文所述的另一種含義。也就是說,發展規律絕不是指各類不同現象各自都要經過老一套連續變化的那種重複性。沒有任何重複性才能談得上發展規律,即使是某類現象(哪怕是單一的和不重複的現象綜合)始終在一個固定不變的方向上變化。這些變化的典型例子,是按一定的規律變化的數列,例如幾何級數:1,2,4,8,16,等等。如果現象按這種幾何級數變化,就可以預見到該現象在其發展的每一個階段將表現為何種形式,也就是說,所發現的這些變化的規律性完全可以稱之為該現象的發展規律。 這種規律性,當然在邏輯上是可以理解的,於是就有一些人認為,社會科學應力求揭示的發展規律恰恰屬於這種邏輯類型。但是,就從這第二個含義上看,也無法同意社會發展規律思想的辯護者的意見。 首先應當指出,屬於第一種含義的發展規律(處於同一發展階段,屬於同一物種的各種不同代表所共有的重複性規律)就是非常重要的現實的科學認識工具(如生物科學),而屬於第二種含義的各類具體現象的發展規律有無可能存在,還需要證實。不論在自然科學哪一個領域中,我們還暫且不知道有這類被探明的規律。當然,斯賓塞的宇宙進化規律具有這種邏輯性質,因為不論是整個宇宙還是宇宙任何一部分的進化,在斯賓塞看來,都表現為物質和力的分解和合成的進步。但是,斯賓塞的理論絕不能說已得到了科學的證實,它仍屬於一般哲學的領域。不論在自然科學的哪一個學科中,我們都沒有發現任何類似進化規律的這種規律。門捷列夫的化學元素周期系統,同樣也不能認為它就是這種進化規律,因為元素的物理化學屬性取決於元素的原子量,並不具有共同的性質,而且絕不能期望得到任何一種數學上的精確度,原因是門捷列夫確定的各組元素的數量不同,也就是說,在這種條件下嚴格的周期性是沒有的。 但是,如果說,就是在物理、化學或生物現象領域中能夠確立此類進化規律(這很值得懷疑),那也絕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在社會發展中也能找到這樣的規律。相反,上文為了證明各個民族的社會發展不可能都經歷同一的發展階段而列舉的一些論點,卻完全適用於這第二種含義的規律。社會組合體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並具有很強的適應其賴以發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變化的能力,致使它們不能在同一個方向上,按照類似1,2,4,8等數列循序漸進地進行變化。這是因為要能夠做到按這類數列變化,社會組合體就必須在其內在力量的影響下進行變化,而不管自然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如何。自然和社會環境並不在一定的方向上發生變化,但卻在其每一個發展階段上又形成自然力和社會力量的新的組合。須知,世界歷史是出現一次、不再重現的過程。因此,在外界和社會環境具有如此深刻變化的條件下,某一社會組合體的發展,怎樣才能保持同一個方向,怎樣才能循序漸進地增強同一個特徵呢? 總之,不論進化規律的概念具有什麼含義,社會發展不受這些規律的支配卻是一清二楚的。 馬克思也持有這樣的觀點。從他給米海洛夫斯基的一封著名的信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馬克思在這封信中責備米海洛夫斯基不了解他的歷史理論(順便說一下,有不少馬克思主義者也都犯這種不了解的毛病),寫道:「他(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關於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歷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論他們所處的歷史條件如何,都註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的同時又保證人類最全面的發展的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的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 [86] 而且,馬克思申明,根據他的觀點,資本主義絕不是每個民族必經的發展階段。例如,在古羅馬,儘管農民群眾無產階級化了,但是資本主義並沒有因此發展起來,而是建立在奴隸勞動基礎上的生產方式發展起來了。俄國的情況也完全如此。馬克思認為,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俄國在一定的條件下也有可能避免資本主義的發展階段。同時,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序言中聲稱,他的目的在於「揭示現代社會的經濟運動規律」。第一個論斷看起來同第二個論斷是矛盾的。其實,在這種場合下,馬克思的論斷也許並不矛盾。對各個民族和各個時代普遍適用的歷史發展規律,是不存在的,因為歷史發展的條件在變化,而且發展的方向也在變化。但是,處於相同的社會經濟環境條件下的各個民族,也應當有相同的發展方式。馬克思所說的現代社會,是指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的社會。條件相同,發展階段也必然相同。在這個涵義上,馬克思既可以否認歷史上存在普遍的發展規律,又可以認定,一定的社會經濟體系(如資本主義經濟)的運動,要受其本身一成不變的發展規律的支配。另一個問題是:可不可以接受馬克思的後一個論斷?在我看來,一定的社會經濟體系,確切點說,指的不是規律,而是發展趨勢,即便是後者,如無相應的條件也是不能出現的。 只要對馬克思力求確定的所謂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規律稍加思考,那就不難看出,所謂這些規律,實質上不是屬於生物發展規律一類的進化規律,而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種邏輯規律,即國民經濟的因果規律。例如,在這些發展規律中,最重要的規律就是資本的積累和集中的趨勢。這個趨勢,馬克思根本不是通過對現實事實的經驗概括來確定的(像確定生物進化規律那樣),而是從作用於資本主義經濟體系的經濟力量的因果規律中推導出來的。大資本在經濟上比小資本強大,它們之間存在著競爭,資本主義大企業勢必吞噬和排擠掉小企業。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這個趨勢,可以找到充分的因果解釋:馬克思闡述的其他一些資本主義發展趨勢,也可找到這種解釋,因為這些趨勢一般可以說都得到了客觀的論證。 因此,可以認為,能夠確定某一經濟體系(這裡指資本主義體系)的某些發展趨勢,但這些趨勢必須是從因果規律上得到論證的。只有這種因果解釋所依據的假設條件是真實的,因果規律才是真實的。 例如,資本積累和集中的趨勢,並不是對所有的資本都適用。在農業經濟中,這種趨勢根本不會出現,出現的卻是小企業排擠大企業的相反趨勢。 二、 經濟發展的圖式 試圖確立經濟發展規律的想法,早在十八世紀以前就有了(而這種想法的萌芽還要早一些)。雖說這種想法已經陳舊了,但是,至今仍然還能找到追隨者和辯護者。這個圖式假定每個民族都必須經過如下階段:1. 狩獵 階段;2. 遊牧 階段;3. 農業 階段;4. 工業經濟 階段。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給這個圖式注進了某些新的內容,使它具有更加科學的形式。 [87] 這個圖式儘管有普遍性,但它的科學意義仍然是極其有限的。我們首先看到的是,它只按照獲取產品的種類,而不是按怎樣 和在什麼社會形式 下獲取產品的情況來劃分歷史時期。此外,這個圖式是先天就有的,並不是實際研究的結果,因而也是不符合事實的。這種先驗的論點是:種地要用犁,拉犁就要有牲畜,這就需要事先馴化牲畜,因此,畜牧業要早於農業。而畜牧業理所當然地要先有一段狩獵時期。但是,這種先驗論並不了解原始農業可以不用牲畜,耕地只用鋤和人力就行了。因此,畜牧時期絕不是不可避免地要早於農業。在某些國家裡(如玻利維亞)畜牧業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實際上是不可能存在的。現代研究的結果表明,有許多民族的農業(人力種植形式)都早於畜牧時期。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因為種植農作物比馴養牲畜要容易得多。因此,農業屬於婦女的勞動領域,而更困難的勞動——狩獵則交給男人去做。狩獵民族大多又是農業民族,如北美印第安部落和很多非洲民族。這種形式的農業已存在數千年之久。 畜牧業起初是出於毫無意義和微不足道的需要而產生的。許多野蠻人的住處就是名副其實的動物園。占有者本人也難以說清楚他為什麼要飼養這些動物,因為動物並沒有給他什麼好處。這些動物有時用來滿足他的愛美需要;有時用作他子女或他本人的耍物。 [88] 有時馴養動物出於宗教迷信,後來才逐漸用於經濟目的(狗、牛是所謂圖騰崇拜的現象)。最終,想把動物據為己有的欲望,就無疑成為馴服動物的極其強烈的誘因。許多野蠻人的首領迄今還保留著豢養馴服了的獅子、豹、狼等猛獸的習俗,也就是說,在酋長身邊圍有一群馴服了的野獸,可以為首領的威力和權勢增光。 畜牧業的出現,是經濟領域內巨大的進步。畜牧業成為主導的經濟形式的現象,在歷史上還是比較少見的,因為畜牧業要有特殊的、難得的自然條件——遼闊的草原(如中亞和南非)。畜牧民族是以農業民族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需要與農業民族進行交易往來。因此,不但不能說,畜牧業肯定早於農業,而且確切點說,恰恰相反,農業(人力耕作)卻是早於畜牧業的。可見,上述經濟發展圖式是站不住腳的了。 另一種經濟發展圖式是德國經濟學家Б.希爾德布蘭德提出來的。他把經濟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1. 自然 經濟,2. 貨幣 經濟,3. 信用 經濟。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時,貨幣不參與交換,而產品或者根本不進行交換,或者不用貨幣就直接進行互相交換。在貨幣經濟占統治地位時,貨幣成為交換的中介,出現了買與賣。在信用經濟占統治地位時,交換不用貨幣而以信用形式進行。 [89] 這個圖式較前一圖式富有內容,但不能說是很成功的。它的創新之處,主要在於它構思出了第三個經濟階段,即信用經濟階段。然而,也恰恰是這一點又成了它的弱點。信用經濟不可能與貨幣經濟相對立,因為信用是建立在貨幣基礎之上的。現代先進國家經濟發展的事實表明,信用的發展並不排除對貨幣的需求,恰恰相反,一般地說還增大了對貨幣的需求。信用經濟也是貨幣經濟,只不過是複雜化了的,或者說是形態改變了貨幣經濟罷了。 畢歇爾在其著名的《國民經濟的產生》論著中所闡述的國民經濟發展圖式,在當代取得了極大的成功。他的圖式以嚴謹的邏輯性見長,對歷史發展的客觀事實解釋得十分清楚。畢歇爾的圖式是以產品從生產者到消費者所經過的途徑長度這一確定的特徵為基礎的。起初這個途徑的長度等於零,也就是說,生產者消費掉自己生產的產品。隨後,途徑就長了起來。產品開始從生產者手中轉到消費者手中,但都是直接轉手的(兩個生產者之間進行交換)。這就是中世紀的城市經濟的階段。隨之而來的是第三個時期:產品從生產者手中不是直接轉到消費者,而是轉到商人手中,只能由商人把它賣給消費者。產品可能要經過幾個商人之手才能轉到消費者手中,有時產品竟然要經過幾十個商人之手。 因此,畢歇爾將經濟發展的過程分為三個階段,1. 閉關自守經濟(自給自足的生產);2. 城市 經濟(小獨立生產者相互滿足需要的生產);3. 國民經濟(產品流通)。 閉關自守經濟 在人類歷史的上古時期居統治地位。在這種經濟制度下,每一個單一的家庭,各自生產它所需要的全部消費品。但是,如果古代家庭也像現代家庭一樣,只有父母子女等幾個人,而成年勞動者又不超出兩三個人的話,那麼這樣的家庭無論如何也不能夠滿足它自己的全部需要。因此,在這個經濟發展階段,為了滿足經濟上的需要,就非得有一個大家庭不可,它不是僅由一對夫婦,而是由幾代人組成,他們幾代人同居並形成一個大經濟體。這樣的大家庭在原始人中占統治地位。 隨著需要的增長,家庭內部就要有一個更大的分工。不論家庭成員多麼多,但全家仍然只能是一個生產單位,而且規模也是很有限的。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打破狹小的家庭框框,就要採取兩種辦法。或者是第一種辦法:幾個家庭合併,用共同的勞動來滿足共同的需要(如用共同的力量蓋房、造船和伐林等),或者是第二種辦法:家庭吸收外來人,充當不自由的成員。於是出現了奴隸制。第一種增加勞動成員的辦法,直到今天也有許多沒有脫離閉關自守經濟階段的民族仍然還在用。例如,俄國人的勞動組合,保加利亞人的游擊隊,等等。但是,閉關自守經濟絕不是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是沿著這個方向發展的。在古代希臘人和羅馬人的經濟中,出於改革閉關自守經濟的需要而出現了奴隸制。奴隸制是出於提高勞動生產率這種經濟上的需要而產生的。它是為了打破閉關自守的經濟界限,跳出血緣親屬群體而採取的手段。高度發達的奴隸制經濟模式,可以說是擁有成百奴隸的古羅馬貴族的經濟。 但是,閉關自守經濟發展的直接結果,出現了逐漸取代這種經濟階段的城市經濟 階段。中世紀的城市,首先是一個城堡,鄰近的村民一旦遇有急難即可到這裡躲避。要保衛城市就得有人。脫離農田而有勞動能力的市民,理所當然要從事工業勞動,生產各種製品,用以換取農村生產的原料和穀物。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一看中世紀的德國地圖,那麼,在我們眼前就會展現出這樣一幅畫面:全國城市星羅棋布,連最偏遠的鄉村農民進城趕集當天就能趕回家裡。每一座城市及其周圍的農村,構成一個經濟整體,能獨立地滿足它們所有的重大需要。商業雖然有,但很不發達,主要出售一些市民所需要的物品。此外,也有規模較大的商業,經營一些外地產品,但在中世紀城市經濟中不起很大作用。至於城市手工業者,則不需要經過商人來出售自己的產品,也就是說,或者直接為消費者加工訂貨,或者直接在集市上把產品出售給消費者。 在十五和十六世紀,城市制度的解體導致了國民 經濟的發展,其特點是產品開始流轉 起來了,要轉好多道手才能轉到消費者手裡。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出現了支配交換全過程的商人。始則某些地區,繼則某些國家也都實行了同類商品生產的專業化,而在它們之間,也都通過商業建立了密切的聯繫。於是,國民經濟發展起來了,並用它的紐帶把全世界逐步聯結成一個龐大的當代世界經濟的整體。 畢歇爾的圖式有很大的長處,才使它獲得了成功。他的圖式不是臆造的體系,而是實際歷史事實的概括。畢歇爾以驚人的技巧把這些歷史事實圍繞一個中心思想集中起來了,這個中心思想,在他看來,在歷史的迷離混沌狀態中必須是一條指導性的線索。 儘管這個圖式有它的長處,但絕不能因此就認為它是我們所要探求的經濟發展的普遍規律。首先,它把歷史現實過分簡單化了,把極其複雜的經濟類型都歸併為一項了。例如,在「閉關自守經濟」這個項目內,畢歇爾把幾乎沒有什麼共同之處的經濟制度,如原始的半共產主義經濟制度和古希臘、羅馬的奴隸經濟都包括進來了。中世紀的農奴制經濟,按照畢歇爾圖式應歸入「閉關自守經濟」項內,它跟奴隸制經濟還是有根本區別的。 圖式還有一個很大的缺點,甚至就是西歐的實際歷史發展也很難納入圖式。例如,埃拉多斯的經濟制度,從它的總體來看不可能把它描述為閉關自守的經濟。古代世界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周期,在這個周期中有它的中世紀時代和它的新時代,有它的興盛時期和它的衰落時期,這些時期都各具特點。從事貿易的希臘各個共和國的經濟,是以貿易為基礎的,因而也不是閉關自守的經濟。總之,對世界史的認識是不正確的,認為世界史是進步的發展過程,每一個後來的階段都要超過前一個階段。其實,古代社會,在興盛時期,遠遠超過了中世紀,而且極其發達。 [90] 同樣,中世紀經濟的圖景也被畢歇爾大大簡化了。 [91] 但是,畢歇爾認為經濟進步的主要特徵在於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的途徑延長了,這個基本思想也引起了人們的嚴重懷疑。正如桑巴特正確指出的那樣,現代的經濟發展特點,恰恰在於力求縮短這個途徑。正如中世紀城市中盛行把商人排除在外,直接為消費者服務的生產一樣,現代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階段,也出現了把資本主義經紀人排除在外的訂貨生產。 規模最大的資本主義生產的產品,如船舶、鐵路設施、重型機器等,都是訂貨生產。最近出現的龐大的資本聯合組織(所謂資本家卡特爾和托拉斯),都力求生產它們本身所需要的全部產品,把一系列輔助產品納入基本生產(如美國石油托拉斯能自行生產石油開採、加工和運輸所需要的幾乎全部設備)。在這種場合,產品無須經過商人,就能從一個工業企業轉入另外一個企業,而產品的生產則從始至終在一個企業內進行,這個企業往往是把產品直接出售給消費者。除資本聯合組織之外,出於同樣目的(也取得了成功),還建立了消費者聯合組織,即所謂消費者組合。其結果,出現了排斥商業經紀人的趨勢,這正是發展最快的資本主義國家的特點所在。 最後,這也是最主要的,不應該忘記:畢歇爾的圖式不可能具有什麼世界意義,因為它只不過對西歐經濟史的概括罷了。這個圖式,最大的一個特點,在於中間成分——城市經濟。但是,城市經濟,就其典型形式而言,僅僅存在於西歐,別的地方是沒有的。不是歐洲的國家不消說了,就是整個東歐,如俄國,也根本不存在類似城市經濟的現象。 [92] 三、 經濟制度的分類 綜上所述,應當拋棄那種提出經濟發展的一般圖式和只限於進行各種經濟制度分類的想法。作為社會整體一部分的社會集團的相互關係,是經濟制度分類的依據。根據這一特徵,首先,經濟制度可分為兩大類:1. 和諧 的經濟制度;2. 對抗的 經濟制度。在和諧的經濟制度下,單個經濟彼此間沒有不可避免的利害衝突,與此相反,對抗的經濟制度卻具有這種衝突。 和諧的經濟制度可分為如下三類: 1. 還幾乎沒有生產資料私有制和交換的原始經濟 ; 2. 小獨立生產者的商品經濟 ; 3. 尚未實現的、生產資料歸廣大生產者集團所有的社會主義經濟 。 對抗經濟制度亦可分為如下三類: 1. 奴隸經濟 ,勞動者是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財產; 2. 農奴經濟 ,生產資料所有者有權支配勞動者的勞動; 3. 資本主義經濟 ,勞動者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但由於不占有生產資料,在經濟上被迫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勞動。 [93] 和諧的經濟制度的特點,是直接生產者占有生產資料。私有制是歷史發展的產物,而且在最原始的部落民中,有為數不多的經濟物品是屬於個別占有者的。處於氏族生活條件下的原始部落 的整個生活制度,其特點是:部落各個成員的利益驚人地協調一致。沒有交換,或者幾乎沒有交換。產品在哪個地方生產,就在哪個地方消費。 恩格斯說:「雖然當時的公共事務比今日更多,——家庭經濟都是由若干個家庭按照共產制共同經營的,土地乃是全部落的財產,僅有小小的園圃歸家庭經濟暫時使用,——可是,絲毫沒有今日這樣臃腫複雜的管理機關。一切問題,都由當事人自己解決,在大多數情況下,歷來的習俗就把一切調整好了。不會有貧窮困苦的人,因為共產制的家庭經濟和氏族都知道它們對於老年人、病人和戰爭殘廢者所負的義務。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婦女在內。他們還不曾有奴隸……」 [94] 即使認為這段對原始部落經濟制度的評述過分理想化,那麼在任何情況下也都不能否認,原始部落會像以後的社會一樣分成經濟利益相互對立的各種群體。 第二種和諧經濟制度是小獨立商品生產者的經濟 ,如行會昌盛時期的中世紀城市經濟。該時期行為的任務是為自己全體成員保障足夠的工資,為消費者提供適中價格的優質產品。學徒和幫工起先不構成敵視行為師傅的特殊社會階級,因為他們本身達到一定年齡也就成為師傅。在手工業行為組織中,我們看到了在小生產和一些生產者占有生產資料基礎上的和諧經濟。在這種經濟體制下,交換是在整個經濟制度的基礎上進行的,但產品不用流通,而直接由生產者轉到消費者手中。 最後是目前尚不存在的社會主義經濟 ,這將是一種和諧的經濟制度,在這種制度下,由於在生產資料公有的基礎上承認社會全體成員在經濟上平等,可以平等參加社會勞動並享有勞動成果的平等權利,所以各個社會集團的利益能夠達到協調一致。那時將不再存在交換,因為產品將不再歸個別生產者,而歸整個社會集團所有,整個社會集團將按照某些原則把產品分配給它的全體成員。 至於另一種類型的經濟制度——對抗的經濟制度,則具有截然相反的特點。所有這些經濟制度都建立在不平等上,建立在一些社會集團依附於另一些社會集團的基礎上。其中每一個社會集團都以社會強制的存在為前提條件,即一個社會集團能夠把另一個社會集團變為簡單的經濟工具。但是,因為這後一個執行生產手段職能的社會集團,本身也是目的,那麼,在此基礎上,就不可避免地產生兩個集團的利害衝突。 奴隸制經濟 的特點,是勞動者和生產工具都是經濟組織首領的財產。 [95] 只有勞動生產率發展到一定的階段,才會產生奴隸制。這是因為當勞動還不能生產出更多的超過維持勞動者生存所必需的剩餘產品的時候,把人當做奴隸使用是毫無益處的。但是,一旦勞動能夠提供剩餘產品的時候,就產生了一個人想使用另一個人的勞動力的動機,並用直接強制的辦法把勞動力用到生產上去。在狩獵民族中,奴隸制是不多見的。在漁獵民族中,較為常見,而在遊牧民族中則是常見的現象了。廣為推行奴隸制的要數農耕民族了。起先,戰爭幾乎可以說是奴隸的唯一來源。最早的奴隸幾乎都是其他部落的人。 奴隸制既能在自然經濟(畢歇爾的術語則是閉關自守經濟)條件下,也能在交換經濟條件下存在,但最終還是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得到了更大的發展。 在奴隸制的第一階段,奴隸的地位同年幼的家庭成員差不多,就是在今天的非洲,奴隸跟主人的女兒結婚也是常有的事。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奴隸的性質發生了變化,於是奴隸制進入了第二個階段。隨著統治階級文化水平的提高,奴隸主和奴隸之間的差別也愈來愈大,奴隸終於失掉了一切人權,變成了家畜。尤其是奴隸的勞動一旦成為奴隸主發財致富的源泉時,奴隸的處境就更糟了。在自然經濟條件下,奴隸主的需求很容易滿足,因而沒有強烈的欲望非得用勞動手段來過分壓迫奴隸不可。但是,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一旦出現用於銷售的生產,奴隸主追逐財富的欲望則永遠也滿足不了,對奴隸勞動的剝削也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奴隸則當做牛馬馴養和繁衍起來,對待他們比對待牛馬還要壞,因為牛馬沒有人那樣大的適應能力。 在古代,處境尤為悲慘的是那些在礦山和其他工業行業從事勞動的奴隸。這種對奴隸勞動進行的殘酷剝削的情況,在美洲種植園中也能見到。那裡儘管有高度的資本主義文化,但是奴隸制卻在從事種植業的各個經濟部門中死死地保存下來了。一方面,這是因為,在熱帶氣候條件下這種經營方式較為原始;另一方面,可以對奴隸勞動進行在自由僱傭工人條件下無法想像的慘重剝削。正因為如此,儘管奴隸勞動生產率普遍低下(僅在特殊的條件下,如在羅馬貴族經濟中,奴隸勞動的技術才達到了較高的水平),但美洲的奴隸制卻一直延續到現代才消失,而且不是逐漸衰亡的,只是在南北美流血戰爭之後,用法令廢除的。 第二種對抗性經濟,是農奴制 經濟。這時,勞動者雖然已不純屬農奴主的私有財產,但是農奴主在法律上或多或少有權支配勞動者的勞動(如農民每周要為地主勞動3天)。農奴制在中世紀初期的西歐特別發達。農奴制是由於統治階級掠奪土地而產生的。起先是國王和王公把空閒的土地攫為己有。隨後是教堂和貴族私占土地。最後連農民村社的耕地也都為統治階級侵占了。連綿不斷的戰爭使農民精疲力竭,以致無力維持自己的所有制來反對封建主。因此,農奴制經濟,也像奴隸制一樣,可以存在於各個不同的交換髮展階段,但是,對它更為有利的是不甚發達的交換。 在中世紀,西歐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經濟制度同時並存。在城市裡,和諧的行會經濟居於統治地位,而在農村里,對抗的農奴經濟居於統治地位,變為農奴的農民人數龐大,往往高達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四以上。其後,西歐農奴制開始逐步走向衰亡。為地主服強制勞役變成向地主交付一定的貨幣租稅。農民逐步獲得了人身自由,其中一部分人變為小土地所有者,一部人淪為僱傭勞動者。但是,這個過程進行得異常緩慢,延續了幾世紀之久。法國農奴制的殘餘是在大革命時期才消滅了的;西歐大多數國家農奴制也在1848年革命時期消滅了的。 現代的對抗性經濟——資本主義經濟 ,其特點是工人在法律上是自由的,並與其他階級一樣處於平等的地位,但是由於生產資料歸地主和資本家所有,工人不占有生產資料,所以也和以往奴隸和農奴時代一樣,他們在經濟上必須為生產資料占有者勞動。經濟壓迫取代了以往的政治和法律的暴力。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特點,是交換高度發展,而且產品不再像城市經濟時期那樣簡單地從生產者轉到消費者手裡,而是經商業經紀人之手進行流轉。 上面談的就是依次交替的基本經濟制度。但是,這些制度並不形成經濟發展所必須的階段。在許多場合,可以看到如下的經濟制度交替的順序: 1. 和諧的原始經濟;2. 對抗的奴隸制經濟;3. 農村中對抗性農奴制經濟與城市中和諧的小生產經濟同時並存;4. 對抗的資本主義經濟。 但是,這種順序絕不能看做是各個民族經濟發展的共同規律。和諧的城市經濟階段,如上所述,只是西歐才有的,絕不適用於東歐。奴隸制經濟階段,也遠非所有的民族都經歷同一的發展順序,都能達到同樣的發展程度。例如在俄國,這個階段或者與農奴經濟階段結合在一起,或者在農奴經濟階段之後出現。而且,就在這個俄國和北美,奴隸制經濟還和資本主義經濟並行發展。上述系列中幾乎每一個成分都可以消失,而且整個系列也可以無限地縮減。例如,我們看到,歐洲殖民地的一些原始部落就超越了所有中間階段,直接由原始經濟過渡到資本主義經濟。 四、 俄國的經濟發展 我們在說明俄國的經濟發展之前,不得不指出俄國的經濟發展條件同西歐有著深刻的差別。其中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差別,就是在俄國歷史上不存在城市經濟階段。 在舊時的俄國,不曾有過中世紀西歐出現過的那樣的城市。首先,俄國城市非常少,淹沒在農村的汪洋大海之中。就是那些曾經有過的城市,其性質也不同於西歐的城市。西歐的城市,是小工業的中心,而這些小工業不是為中間商人、而是直接為消費者生產。而俄國的城市,基本上是行政和商業的中心,工業主要分布在農村。俄國有許多地方,家庭手工業一向十分發達,這主要是因為那裡土質不適於發展農業,農民不得不從事副業生產。但是,西歐的城市手工業者和俄國的農村家庭手工業者有著根本的不同;前者為當地居民和當地市場生產,而後者則只能為外地市場生產(因為當地沒有市場),從而不得不依靠中間商人。由於缺少城市,就必然需要商業資本,於是商業資本控制了小生產者。俄國家庭手工業者之所以需要商人,是因為手工製品的消費者分散在俄國遼闊的土地上,家庭手工業者不可能直接同他們進行交易。 [96] 沒有城市手工業,其結果勢必給資本家和商人的莫斯科羅斯的經濟和社會制度帶來特別大的影響。 莫斯科的政治優勢,也是由於莫斯科成為大區的商業中心而建立起來的,這個大區的工業主要操縱在集中於莫斯科的商業資本手裡,商人階級,繼農業貴族之後,是古代羅斯勢力最大的一個階級。 當時,莫斯科國家根本沒有那種在西歐歷史上曾經起過重要作用的社會階級——自由城市手工業者階級。現代的研究家,如前不久逝世的Н. П. 巴甫洛夫-西爾萬斯基,發現古代羅斯有封建制度的因素。 [97] 但是,像西歐形成的那種行會和城市手工業,不論在古代羅斯還是近代羅斯,都從來沒有過。俄國不存在西方文明和文化賴以產生的那種嚴密的、完善的小工業者組織。西歐城市公社不僅從封建主政權手裡爭得了自由,而且最終使君主專制制度垮了台。正如中世紀人們所說,「Die stadtische Luft macht frei」(「城市空氣給人以自由」),這個諺語包蘊著深邃的思想。我們這裡沒有呼吸到工業城市的這種空氣,因而也就沒有自由的立足之地。 因此,實際上,俄國的歷史發展條件不同於西歐的另一個根本區別,亦即直接來自俄國歷史發展條件的一個區別,就是俄國的強制勞動制異常強大,牢不可破。還沒有哪個地方的奴隸制,在人民生活中根子扎得像俄國這樣深。顯而易見,我們的奴隸制並不是隨著歷史的進程而歸於消亡,反而同我們的經濟和社會制度越來越緊密地結合起來了。這就是我們農奴制歷史的一大特點。在十四和十五世紀,農奴制還沒有形成為一定的社會制度。只是到了十六和十七世紀農民的農奴化過程才完成了。 [98] 但是,農奴總還是地主的農奴,不是奴隸,總歸沒有完全喪失人權。俄羅斯國家不斷擴展它的政治勢力,變成了強大的帝國,可是,農民的地位卻每況愈下。 在葉卡捷琳娜二世時期,農奴不折不扣地變成地主的財產,就像物品一樣由地主支配。正當十六、十七和十八世紀西歐農奴制在緩慢地趨於消亡的時候,俄國的農奴制反而在逐漸演進,最終變成了純粹的奴隸制,因為俄國農奴在農奴制發展的最後階段只在名義上不是奴隸罷了。 但是,饒有趣味的是,儘管地主的權力很大,但是俄國農奴的處境在十八世紀末期還是勉強過得去的。那時,來俄國旅遊的外國人說,俄國農民的生活一般說來比波蘭、立陶宛或波羅的海東部沿海一帶農民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認為,那時俄國農奴的經濟地位比普魯士或奧地利農民還要好一些,儘管西歐的農奴絕不像俄國那樣處於無權的地位。那麼究竟怎樣來解釋這個似乎頗為奇怪的事實呢? 一位德國旅行家貝恩哈迪對此曾做過如下巧妙的解釋。十八世紀的俄國地主,他們生產不是為了出售,因此沒有興趣去極端殘酷剝削農奴的勞動。貝恩哈迪說,「假如西印度的種植園主生產的不是糖,而是糧食或亞麻,假如這些產品像俄國那樣難以銷售出去,從中得到的收入又不多的話,那麼,我並不認為只是由於殖民者殘酷無情,奴隸才遭到折磨和虐待的。」 [99] 恰恰應當從是否出售產品這個條件來尋求俄國農奴處境在十八世紀勉強過得去,而在十九世紀卻日趨惡化的原因。 十九世紀前半期,當俄國地主剛剛開始為出售而生產,俄國糧食貿易迅速發展,糧食出口大為增加的時候,農奴的處境就惡化起來了。領地地主開始使用農奴的勞動來加緊擴大自己的耕地。俄國地主經濟出現的這些新情況,也從十九世紀下半期俄國許多農業省份把農奴代役租制改為徭役租制這一點上表現出來了。在實行農奴代役租制期間,農民跟地主保持的農奴關係,表現在交納一定的(主要是貨幣)租稅上;而在徭役租制盛行時期,這種關係則表現在農民為地主服勞役上。因此,徭役制,比起代役制來,是一種更加沉重的人身依附形式。就是說,推行徭役制以取代代役制,只能說明:農奴制沒有消亡,反而採取了更加苛刻的形式。 當農民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家業、不得不依靠「月糧」(農民終年在地主土地上勞動所得的計月實物報酬)為生的時候,強制勞動制達到了極度的發展。「月糧」是十八世紀僅有的現象。及至十九世紀,在小俄羅斯,剝奪農民土地,使他們依靠月糧為生的現象,已經廣泛地發展起來了。 [100] 在短工和家庭手工業發達的省份里,農奴制發展的情況則完全不同。在那裡,我們看到十九世紀前半期,代役制逐漸排斥了徭役制,因為地主對農民實行代役制比在自己的莊園裡剝削農民勞動力得到的好處要大得多。 這樣一來,十九世紀前半期,在俄羅斯中心的工業省份內,農奴制採取了更加緩和的形式。與此相反,在農業省份內,農奴制不僅沒有走向衰亡,反而跟領地地主的企業經濟聯繫得更緊了。十九世紀中葉,領地地主的企業經濟,只是由於剝削農奴的無償勞動,才得到了較大規模的發展。 農奴制在俄國經濟中根深蒂固,以致如此頑固地保持下來,也是毫不奇怪的。我們怎麼也看不出,這種社會制度像西歐那樣有逐步走向消亡的跡象。這裡不免出現一個問題:我們的農奴制為什麼最終還是消亡了呢? 首先是因為農民不甘心忍受奴役,並堅持不懈地要求自由。農民暴動在尼古拉一世的統治時期,從未停止過,而且尤為突出的是暴動越來越頻繁。除大規模暴動之外,農民為了反抗農奴制,還多次殺死領地地主,燒毀莊園以至大批外逃,等等。 [101] 這裡,政府和地主都不會忘記十七和十八世紀發生的徹底動搖了俄羅斯國家的兩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謝梅夫斯基說:「普加喬夫的幽靈永遠徘徊在我們貴族的眼前,猶如嚴厲的死的警告在提醒我們:為了維護地主的利益也必須廢除農奴制。」 [102] 對於農民起義的危險性,葉卡捷琳娜也好,亞歷山大一世也好,尼古拉一世也好,都不止一次地指出過。亞歷山大二世在對莫斯科貴族所作的一次著名講話中,再次重申:「農奴解放最好是從上而下,而不是從下而上進行。」這個見解對於消滅農奴制來說,始終是主要的、無法反駁的論據。 其次,遠不是所有的領地地主對維護農奴制都是同樣關心的。在這方面,有著切身利害關係的,只是那些實行勞役制的人。這些人主要是中小地主。諾沃羅斯和西南邊區的一部分地區早在農奴解放之前,就在地主經濟中廣為推行自由僱傭勞動制。這些地區的地主甚至從農奴解放中得到好處,因為解放必然會降低工錢和增加勞動人手的來源。富裕的地主則對農民大多數實行代役制,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大規模實行徭役制經濟是不容易的。富有的貴族組成了宮廷,並在國家中占居顯赫的高位和要職。在沙皇身邊的龐大的貴族集團很少關心農奴制依附關係,並且非常清楚地了解農奴制只有依靠政權力量才能夠維持下去,所以,容易接受在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下廢除農奴制的思想。 商人和產業家,是十九世紀中葉在俄國已有頗大發展的資本家階級,他們堅決反對農奴制。工廠主痛感自由僱傭工人不足,因為農奴制把他們束縛在農村。同時,依靠強制勞動進行工廠生產,在當時是毫無好處的(這在下文論述俄國工廠工業時還要談到)。如果說大企業家的農業能夠實行強制勞動的話(儘管它的生產率很低),那麼,工廠則要求效率更高的勞動,如自由工人的勞動。況且,當時工廠主和商人本身也往往出身於農奴,甚至有些人雖然使數以千計的工人就業,但是,他們自己卻仍然是那些不甘心解放他們的地主手下的農奴。既然占有農奴是貴族階層的特權,那麼,產業和商業資產階級的發展,就理所當然地破壞了實行強制勞動的社會制度。 在這方面,俄國的農奴解放和北美的黑人解放有某種共同之處。無論在俄國或北美,奴隸制都曾經是構成企業主農業基礎的經久不衰的經濟措施。無論在俄國或北美,都不曾看到這種制度在農業經濟中有什麼逐漸走向衰亡的跡象。因此,在俄國和北美,奴隸制只是在推行強制勞動制的階級作了一番頑抗之後才通過法令明文廢除的。 總之,實行徭役制的中、小地主是站在維護農奴制這一方面的。資產階級是反對農奴制的。大貴族階層則傾向於在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下廢除農奴制。最後,官僚集團,其上層雖然主要是由農業貴族組成的,但是由於職務關係不從事徭役制經營,因此對農奴制採取大經濟所持的立場。這裡應當著重補充說明的是,在官僚界中,地主的階級利益也包括與農奴制敵人相接近的重大的職業利益。這些職業利益,首先在於我國政府人士意識到農奴制會破壞國家安寧的危害性。從國家的觀點出發,應當極力爭取廢除經常有引起人民起義危險的農奴制,這一點,當時的俄國政府人士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了。 其次,農奴制阻礙了俄國經濟尤其是俄國工業的發展,彼得時期的政府極力發展工業,深知沒有生產力的增長,就不可能增加國家的政治力量,而增強政治力量是我國政策的主要目的。因此,我國官僚階層不能不感到農奴制必須廢除,認為如果維護它,就要根本違背政府始終關心發展工業的願望。後一種見解,是有助於農奴解放的最有說服力的論據之一,也就是說,國家富強的利益,在政府眼裡不能不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103] 可見,在十九世紀前半期的俄國,存在過擁護和反對農奴制的代表兩種強大利益的觀點,這也就是半個多世紀以來廢除農奴制這個迫切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的原因所在。但是,我們的社會越向前發展,反對奴隸制的力量就越增長。從上一世紀二十年代起,旨在反對農奴制的超階級的思想運動,作用增強,次數也增多了。從十二月黨人時代開始,俄國社會的優秀分子全都力爭把俄國農奴從屈辱的奴隸制桎梏下解放出來。這場由於對社會的極端不公正和人類個性的極端壓抑的厭惡而激起來的超階級的運動,隨著俄國社會文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斷地增強了。 所有這些都使農奴制的基礎趨於瓦解。但是,農奴制以強大的階級利益為支柱,持續了很久,最終由於受到了俄國在克里米亞戰爭期間失敗的影響而垮台了。這場戰爭表明,必須改革使國家政治上走向衰弱的社會制度。可見,不但人民起義給國家造成威脅,而且以農奴制為基石的舊制度對國家來說也是危險的,因為它在不斷地瓦解國家政治力量的基礎。這一點統治階級是最清楚不過的了,並且是迫使強制勞動制崩潰的最後一擊。 隨著農奴制的瓦解,我國經濟制度與西方經濟制度的重大區別也消失了。於是,在俄國,一種新的在西方業已盛行的經濟體系——資本主義也得到了自由的發展。 不久前,關於俄國經濟發展的條件和方向的爭論成為公眾注意的中心。在上一世紀九十年代,俄國知識界就特別關心這種爭論了,儘管爭論似乎帶有理論的性質,但卻涉及極其重要的實際政策問題。所謂的民粹派證實說:俄國的經濟發展,如同俄國的經濟制度一樣,跟我們過去和現在西歐所看到的制度有著深刻的區別。與此相反,馬克思主義者傾向於貶低過去俄國經濟發展特殊性的意義,並且絕不希望將來俄國離開資本主義各國經濟發展的共同方向。 從本文所闡明的觀點來看,必須承認過去俄國的經濟發展帶有深刻的特殊性,但是這些特殊性並不是民粹派所說的特殊性,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些特殊性,如俄國沒有西歐那樣的城市制度和俄國強制勞動制具有很強的生命力等等,都已成為過去的歷史了。現代俄國從根本上不可能與西歐資本主義國家相對立,因為俄國在當代也屬於資本主義經濟的國家,當然不應當由此得出結論,說現代的俄國與其他歐洲國家在經濟方面已經不存在重大的差別了。每個國家的經濟和社會制度都具有獨特的、不相重複的特點,至於談到俄國,它的經濟歷史和社會歷史的深刻區別,當然不會不留下痕跡,不會不對其後的發展產生相應的影響。 有些現代俄國歷史學者,如巴甫洛夫-西爾萬斯基,都傾向於完全否認俄國和西歐的歷史發展存在著根本差別。這是因為上述歷史學者不懂得城市經濟在西歐歷史上的巨大意義,仍抱著老觀點不放,認為在俄國處於萌芽狀態的封建主義就是西歐中世紀特有的社會制度。但是,整個社會制度和現代西歐的文化,恰恰是從城市工業(而不是從封建主義)發展起來的。而這種城市工業,如上所述,恰恰是俄國所沒有的。 馬克思主義者和民粹派關於俄國的歷史發展方向的爭論,是西歐派和斯拉夫派在這個問題上的早期爭論的繼續。在這些爭論中,西歐派的立場遇到了困難,因為他們爭取實現西歐的政治和社會理想,並論證這些理想在俄國是可以實現的。同時,他們也無法否認俄國過去的歷史情況根本不同於西歐歷史向我們展示的情況。既然俄國過去的歷史與西歐比較,存在著如此深刻的差別,那我們怎樣才能使俄國在不久的將來也出現西歐盛行的那種生活方式呢?對於這個問題,西歐派沒有能作出令人滿意的答案。例如,米柳科夫在談到這個問題時,完全承認俄國和西歐的歷史發展條件有著深刻的差別,因而不得不在他的《俄羅斯文化史論文集》中乞靈於「內部發展規律」,說這個規律必然使俄國及其他國家走向西歐盛行的社會生活方式。至於究竟什麼是能消除歷史條件一切差別的「內部發展規律」,尊敬的作者並沒有說清楚。他只是毫無事實根據地硬說這個內部發展規律是「任何一個社會都有的,而且對任何一個社會都是相同的」 [104] 。憑藉這個神秘莫測的、誰都沒有提出過的普遍發展規律,П. Н. 米柳科夫就能做到自圓其說,把西歐社會生活方式必將在俄國獲得勝利的信念同俄國和西歐歷史存在深刻差別的歷史分析調和起來。 我認為,只有不相信任何的社會「內部發展規律」,才能圓滿地解決俄國這場由來已久的爭論。如上所述,我試圖論證一個許多人覺得奇怪的論題:不存在任何的社會「發展規律」,而且探索這種規律本身,就是由於不懂得人類社會與有機體之間存在著深刻的差別所致。假如大家都同意這一論點,那麼,上述爭論就會迎刃而解了。的確,過去俄國的社會制度與西歐的社會制度是有根本區別的。但是,這並沒有妨礙俄國走向資本主義經濟體系,而且當前俄國占統治地位的,就是西方那種資本主義經濟。因此,毫不奇怪,俄國正在爭取實現西歐的政治生活方式。 至於我國農奴制瓦解的原因,近年來已成為饒有趣味的論戰的課題。П. Б. 司徒盧威在《十九世紀俄羅斯農奴制經濟發展的基本因素》(載《神的世界》雜誌,1899年,第10—12頁)一文中闡述了如下的思想:在農奴制經濟還沒有廢除的時期,我國地主的企業經濟,絕不是像我們過去想像的那樣處於衰落狀態,而且從純經濟觀點來看,地主經濟也不是非得有自由僱傭勞動不可。П. Б. 司徒盧威的觀點在報刊上受到了許多抨擊。例如,H. A. 羅日科夫在他新近出的一部著作中寫道,代役制經濟對地主是不利的;就在農奴解放之前,自由僱傭勞動制在地主經濟中也已廣泛推行了 [105] 。同樣,П. И. 利亞先科也得出結論說,廢除農奴制是出於地主經濟利益的需要。 [106] 但是,這些說法都沒有事實根據,因而П. 司徒盧威的觀點仍然是無可辯駁的。總之,我的上述《簡評》文章,是從理論上闡明我國農奴制經濟發展條件的富有成效的嘗試之一。 參考書目 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的一般文獻: 舍恩貝爾格:《政治經濟學手冊》,第4版,1896年,載《國民經濟學》,舍恩貝爾格的「國民經濟」一文。 恩格斯:《家庭起源、私有財產和國家》(有幾種俄譯本)。 利珀特:《文化史》,譯自德文,第7版,1908年。 布魯諾·希爾德布蘭德:《自然經濟,貨幣經濟和信用經濟》(載《國民經濟年鑑》,B. II)。 李斯特:《政治經濟學國民體系》,特魯布尼科夫編譯,1891年。 畢歇爾:《國民經濟的產生》,И. 庫利舍爾編譯,1907年。 桑巴特:《勞動組織和勞動人民》,基里洛夫譯,1901年。 И. M. 庫利舍爾:《西歐經濟生活史演講》,1910年。 П. 馬斯洛夫:《國民經濟發展史》,1910年。 П. 司徒盧威:《經濟與價格》,1913年;《羅雪爾、施穆勒、菲利波維奇-熱列茲諾夫的普通教程》;在《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問題》一書的第5卷《經濟學的新思想》中討論了存在社會發展規律的一般問題。 古代世界的經濟: 摩爾根:《古代社會》,譯自英文,1900年。 格羅森:《家庭和經濟的形式》,譯自德文,1898年。 H. 西貝爾:《原始經濟文化概論》,第2版,1899年。 M. 科瓦列夫斯基:《家庭和所有制的起源和發展概論》,1895年。 H. И. 尼布爾:《奴隸制是經濟制度》,譯自英文,第2版,1907年。 Э. 邁爾:《古代世界的經濟發展》,譯自德文,1898年;《古代奴隸制》,譯自德文,1899年。 俄國的經濟發展: B. 謝梅夫斯基:《葉卡捷琳娜二世女皇時期的農民》,第2卷,第2版,1903年。 П. 米柳科夫:《俄國文化史概論》,第1卷,第5版,1906年;《十八世紀頭二十五年俄國的國營經濟》,第2版,1905年。 H. 羅日科夫:《十六世紀莫斯科羅斯的農業》,1899年;《用社會學觀點對俄國歷史的評論》,1903年;《俄國歷史上的城市和農村》,第2版,1904年;《十九世紀上半期俄國經濟的發展》(《十九世紀俄國歷史》,格拉納特出版,第1版,1907年)。 H. И. 巴甫洛夫-西爾萬斯基:《古羅斯的封建主義》,1908年;《羅斯封地的封建主義》,1910年。 H. 沃爾孔斯基:《農奴制下的地主經濟的條件》,第1卷,第3版,1907年。 И. И. 伊格納托維奇:《解放前夕的地主農民》,1902年。 П. И. 利亞先科:《俄國土地進化概要》,1908年;《俄國土地進化概要》,第2版,1913年。 П. 司徒盧威:《農奴經濟》,1914年。 * * * [1] 《司法通報》,1888年,第10期,第266—267頁。(參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130頁。) [2] 李斯特把經濟發展分為五個階段:1. 蒙昧;2. 遊牧;3. 農業;4. 農工業;5. 農工商業。參見《政治經濟學和國民體系》,1883年,第7版,第11頁。 [3] 「一般不妨認為,在開始馴養動物的時候,人的自然親近感,比起任何經濟利益的觀點來,作用要大得多,而經濟利益觀點的產生也要晚得多。處於低級文化階段的人,一般來說,養它是為了娛樂,只在極端需要的壓力下,才想到它的用處。」(拉采爾:《人類地理學》,1889年,第1卷,第494頁。)摩爾根認為:「馴化動物可能起源於馴養狗,將狗馴服為狩獵的助手,後來又馴養其他動物幼仔,純屬為了娛樂。」(摩爾根:《古代社會》,1891年,第35—36頁。)利珀特指出:「無法探明人喜愛豢養動物的起源。這種愛好在其淵源方面與兒童喜歡遊戲如出一轍,因為即便現在獵人還常常把幼狐帶回家來,無非是給孩子們做耍伴玩。」(利珀特:《文化史》,1885年,第1卷,第128—129頁。) [4] 布魯諾·希爾德布蘭德:《自然經濟、貨幣經濟和信用經濟》,載《國民經濟年鑑》,第2卷,第1頁等。 [5] 愛德華·邁爾:《古代的經濟發展》,佩爾曼犯了相反的錯誤,他在古希臘羅馬世界中發現了資本主義經濟,也發現了所有與現代相對立的社會制度。參見他的《古代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史》,羅斯托夫采夫審編,1910年。 [6] G. V. 貝洛夫:《國民經濟發展的理論》(《歷史雜誌》,第86冊)。 [7] 我覺得П. П. 馬斯洛夫探求經濟發展規律的最新嘗試也是不成功的。他對經濟發展階段的劃分(隔絕的經濟、公社經濟、地區經濟、民族經濟和世界經濟)與施穆勒大體吻合(閉關自守的經濟、城市—地區經濟,地域—國家經濟、民族—國家經濟、世界經濟)。畢歇爾劃分的缺點,又在馬斯洛夫的劃分中表現出來了。俄國什麼時候存在過地區 經濟呢?俄國農村手工業(按照馬斯洛夫的說法,即地區 經濟)在十九世紀是同我國資本主義一起發展起來的。換句話說,馬斯洛夫提出三個發展階段,在俄國都是同時並進的。此外,馬斯洛夫還有一個很大的錯誤,認為俄國手工業要早於家庭手工業,家庭手工業是從手工業發展而來的。這裡馬斯洛夫重犯了沃龍佐夫的錯誤,我在《俄國工廠》一文中極力想證實,家庭工業發展的進程是與此截然不同的。 [8] 這個分類採取了司徒盧威的術語,是以社會特徵和經濟特徵為基礎的。司徒盧威在新出的《經濟和價格》一書中,從經濟和社會的角度提出了饒有趣味的社會形式的分類。 [9]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9年,鮑什尼亞克譯,第110頁(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文版,第4卷,第92—93頁)。有時也聽到這樣的意見,說在原始民族中占統治地位的,是完全的共產主義。例如,И. 庫利舍爾在《資本的利潤進化》(第1卷,聖彼得堡,1906年)一書強調在原始人中不僅土地和土地的果實,而且「其他物品,如住房、工具和家庭用具,都是共同的財產」(第3頁)。無論如何不能同意這個意見。甚至特別傾向於認為原始部落經濟制度具有共產主義因素的摩爾根—恩格斯學派,也遠遠不贊同這種說法。用摩爾根的話來說,「在野蠻時期和低級野蠻時期,財產的範圍並不大。在第一階段,財產是由個人消費品組成的,在第二階段,又加上了公共房屋和菜園的占有權。個人消費的最貴重的物品,隨同去世的所有者一起埋葬到墳墓里。」(摩爾根:《古代社會》,1891年,第63頁。)於是,儘管財產的範圍不大,但是仍然存在著個人消費品的所有制。恩格斯也指出了這一點。恩格斯就原始部落的成員說:「男女分別是自己所製造的和所使用的工具的所有者:男人是武器、漁獵用具的所有者;女人是家庭用具的所有者。」(《家庭的起源》,第185頁〔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中文版,第4卷,第155頁。〕)但是,毫無懷疑的是,在原始部落中,私有制推行的範圍遠比今天大得多。 [10] 尼布爾的《奴隸制是一種經濟制度》是一部研究奴隸制問題的出色著作。尼布爾持如下觀點:只要有自由的、閒置的土地,在農業民族中就會自然而然地產生奴隸制度,因為在閒置的土地上部落統治者只有把勞動者變為奴隸才能強迫他們為自己勞動,他說:「哪裡適於耕作的土地被占有了,哪裡就沒有奴隸制存在的餘地。」(參見《奴隸制是一種經濟制度》,俄譯本,1907年,第2版,第277頁。) [11] 精通十九世紀初俄國經濟制度的優秀人物施托希對當時俄國工業的突出特點作了如下的表述:「俄國手工業者勞動時漫不經心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是與極端離奇的、任何其他國家都沒有的體制有關。但是,除大城市外,俄國手工業者從不收訂貨,只為出售而生產,如製作鞋、便鞋、靴子、長袍以及衣服、皮衣、被褥、桌椅等應用物品。手工業者把所有這些物品提供給商人而收取一定的費用,商人再在自己的店鋪里把它們賣掉。」(見海因里希·施托希:《俄國歷史統計學的描述》,1779年,第3卷,第178—179頁。) [12] 參見他的《古代羅斯的封建主義》(1908年)和《封地羅斯的封建主義》(1910年)。 [13] M. A. 季亞科諾夫說:「在法律方面,農民的人格逐漸貶低,無法遏止地幾乎或完全與奴隸合為一體。農民和奴隸混同的現象,最初在實踐中,在經濟領域內表現出來,隨後又逐漸在法令中反映出來了。十七世紀後半期,當兩個曾經是迥然不同的集團——自由農民和奴隸幾乎全在法律上合為一體的時候,上述這種日常生活和法令兩方面的實際發展趨向就結束了。」(《古代羅斯的國家和社會制度論文集》,1907年,第371頁。) [14] 貝恩哈迪:《對俄國面貌的描述》,第2卷,第154頁。 [15] 伊格納托維奇:《解放前夕的農奴》,1902年,第100頁。 [16] 同上,第171頁。 [17] 謝梅夫斯基:《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前半期俄國的農民問題》,1888年,第2卷,第571頁。 [18] 尼古拉一世對斯摩棱斯克的貴族代表們說:「農奴制是使我們沒有商業和工業的原因。」(參看前引伊格納托維奇著作,第196頁) [19] 羅日科夫:《十九世紀上半期俄國的經濟發展》(《十九世紀俄國的歷史》,1907年,第1版,第150頁以下各頁)。 [20] 羅日科夫:《十九世紀上半期俄國的經濟發展》(《十九世紀俄國的歷史》,1907年,第1版,第150頁及以下各頁)。 [21] 利亞先科:《俄國土地進化概要》,1908年,第2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