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原理 · 第四章 簡單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的歷史範疇

巴拉諾夫斯基 《政治經濟學原理》
一、 商品和交換價值 。商品經濟的社會合作性質。交換價值和價格。商品經濟的拜物教。二、 資本與剩餘價值 。資本作為經濟的邏輯範疇和歷史範疇。剩餘價值。資本的不同類型。資本占有他人勞動。資本主義經濟的定義。馬克思的價值理論。馬克思的價值概念的內在矛盾。認清價值和耗費價值兩範疇具有獨立性才能調解這個矛盾。 一、 商品和交換價值 根據上述認識論原理,政治經濟學主要研究交換經濟。在交換經濟中,單個經濟人生產用於交換的物品而彼此服務。為出售而生產、並通過交換轉入消費者手中的產品,叫做商品 [71] 。產品以商品為主的經濟,叫做商品 經濟,在商品經濟中,也和在沒有交換關係的經濟中一樣,一些生產者為另一些生產者勞動。 如果我們以印度人的原始公社為例,則會看到公社內部有一定的分工,因為公社不僅僅有從事農業的人,而且還有許多許多從事其他勞動行業的人,如鐵匠、陶器匠、木匠、牧人,等等。 [72] 我們設想,如果存在社會主義的社會經濟制度,那麼,同樣也會有許多從事各種勞動並相互服務的工人。但是,在商品經濟中,單個生產者之間的聯繫是通過交換建立起來的,因而社會合作是以買賣勞動產品——商品的形式實現的。 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交換的關係,決定於商品的交換價值 ,交換價值是指在交換中,用一種商品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其他商品的抽象可能性。交換價值的具體表現,是商品的價格 ,即為得到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所需要(或實際上已交付)的一定數量的其他商品。例如,1俄擔穀物的交換價值,是1俄擔穀物換取一定數量的印花布、鐵、銀、肉類、牛奶等的抽象可能性。例如,1俄擔穀物的價格是5俄尺印花布(假如拿5俄尺印花布能換取1俄擔穀物)或者是1俄擔鐵(假如用這些鐵能換取同量的穀物),等等;等等。通常用來表示商品價格的,是作為通用交換手段的商品,即貨幣。因此,我們可以得出一般公式:商品的價格是商品交換價值的貨幣表現 。 [73] 在商品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社會的經濟關係、一些生產者為另一些生產者進行的勞動,都被交換關係或者說商品關係掩蓋起來了。在這個基礎上產生了馬克思所闡述的並稱之為商品經濟拜物教 的那種商品經濟制度的現象。所謂商品經濟拜物教,是指在這種制度下,出現的一種迷惑人的經濟現象:似乎不是人們支配商品關係,而是商品支配人們的關係。這種錯覺非常強烈,往往在我們所有言談中,有時甚至連經濟理論家的思想也都充滿了這種錯覺。我們經常談到商品,就像談一個有生命的東西。例如,我們一談到商品的價格,就談它的漲、落和波動,似乎它的變動就是商品本身內在力量作用的結果。這不僅僅是純屬於術語不確切。其實是商品價格的性質本身就具有這樣一些特點,它們必然會引起商品價格不依賴人而獨立存在的錯覺。 問題在於商品價格的運動並不以單個商品生產者的意志為轉移。價格在市場上是按它的特殊規律確定的,根本不考慮商品生產者或其他居民集團的利益。由於某些原因,價格往往被確定在對該商品生產者集團極端不利的水平上,可見,價格畢竟不是生產者集團的努力所能改變的。例如,我們這裡多年來家庭手工業產品的價格一直在下跌,這已成為家庭手工業者極端貧困的根源。但是,不論是家庭手工業者,還是其他社會集團或社會政權,都無力阻止或者哪怕能延緩一下價格下跌的速度。 在這些場合,現代社會也都非常明顯地無力支配商品價格的變動。由此產生一種觀念,認為商品本身含有決定商品價格的力量。 但是,當然這種觀念無非是一種不可靠的錯覺。商品本身沒有任何價格。物質本身沒有價格,正如野蠻人的木製偶像沒有神的屬性。因此,如果對商品生產者來說,物品就是價值,而對野蠻人來說,木製偶像就是神,那麼,這僅僅是因為在商品生產者(絕不是在物品)中間存在著由價值範疇所體現的關係,在野蠻人(而不是在木製偶像)中間存在著迫使他們把一塊木頭奉為神明的條件。商品生產者在意識中把商品視為神物,與野蠻人把死物視為神物相似,正是這種情況才促使馬克思談到了商品經濟拜物教 。 商品的價格,是在商品經濟的社會關係的基礎上形成的。但是,由於這些關係不是社會政權有意識地有計劃地調節社會經濟的結果,而是單個經濟自發地無意識地互相作用的結果,所以,商品經濟拜物教也反映了這種經濟體系極其深刻的特點,即:商品經濟現象是不以個別和全體商品生產者的意志為轉移的。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社會對社會中發生的經濟過程失去支配權,並把商品視為神物,從而完全正確地表明它對商品運動的支配是軟弱無力的。因此,商品拜物教儘管是一種錯覺,但卻是商品經濟必然產生的錯覺。 經濟科學揭開了商品拜物教的秘密,並指出它是在商品基礎上產生的錯覺,但卻不可能消除這種錯覺。例如,月亮在地平線上,比在天上看起來要大得多。可是我們知道,這是一種錯覺,不應受感覺欺騙。但是我們的知識卻無力消除錯覺和改變視覺產生的假象。同樣,我們甚至明白了商品的本性,但是談到商品價格的變動,仍然把它當作不以我們為轉移的獨立過程。 商品拜物教,最明顯不過地表現在商品世界中居於統治地位的商品即貨幣上。金錢看來是商品世界的真正主宰。無怪,最早的商品經濟理論家——重商主義者承認黃金是唯一的絕對的財富形式。貨幣價值的基礎是什麼呢?這似乎是一個不解之謎,但是有貨幣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卻是有目共睹的事實。由此而產生商品生產者的心理特點——貪得無厭的金錢欲望。「貨幣拜物教的謎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謎,只不過變得明顯了、 耀眼了。」 [74] 可見,只要產生拜物教的社會關係的形式還存在,商品拜物教就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當社會生活過程即物質生產過程的形態,作為自由結合的人的產物,處於人的有意識有計劃的控制之下的時候,它才會把自己的神秘的紗幕揭掉。但是,這需要有一定的社會物質基礎或一系列物質生存條件,而這些條件本身又是長期的、痛苦的歷史發展的自然產物。」 [75] 二、 資本與剩餘價值 商品經濟的最後階段是資本主義 經濟。在簡單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各類經濟物品都是商品。在資本主義經濟的條件下,人類本身的勞動力就成為商品。資本 和剩餘價值 ,是這個經濟制度特有的範疇。 資本的概念也和其他許多政治經濟學概念一樣,有幾個不同的含義。一個含義,是把資本理解為某種邏輯 範疇;另一個含義,是把資本理解為歷史 的經濟範疇。就第一個含義來說,資本是指用勞動創造 的並用於繼續生產的物品 。這些物品有一部分在一次生產過程中全部消費掉,構成所謂流動 資本(例如,用於加工的原料和輔助材料,包括燃料、潤滑油、油漆以及在生產過程中一次消耗掉的全部物品);另一部分則在生產過程中,經過一次次生產活動,一部分一部分地損耗掉,構成所謂固定 資本(廠房、機器、工具、耕畜等等,這些物品的效用不能在一次生產活動中全部喪失掉)。 資本作為歷史的 經濟範疇,僅僅是指一定的、歷史上暫存的經濟制度。我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來談資本主義 經濟和非資本主義經濟的,但是,不論哪一種經濟,沒有勞動工具,或者說,沒有作為邏輯的經濟範疇的資本,就不可能有經濟活動。 究竟什麼是屬於歷史上暫存的資本主義經濟這一特殊範疇的資本呢? 在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人們彼此進行產品交換,但是,產品的交換價值在交換過程中絕不會增加。產品只有當它獲得獨立創造新價值的能力時,才會變為(在歷史的經濟範疇意義上的)資本。換句話說,產品只有當它的價值由於某些社會關係而獲得自身增殖的能力時 ,才是上述含義的資本。這種新產生的額外價值,馬克思稱之為剩餘價值 (Mehrwert),而產生剩餘價值的基本價值,也就是資本。 這種剩餘價值的存在,最明顯地表現在借貸利息即債務人向債權人所付的利息上。債權人把一定數量的貨幣投入流通,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這些貨幣不僅如數而且加上利息又回到他的手裡。 這些利息是從哪裡來的呢?資本本身是否像雞生蛋或者像蘋果樹結蘋果那樣孳生利息? 價值具有貨幣金屬的自然屬性,創造利息的能力則也具有借貸資本的屬性。神秘的外殼把借貸資本中利息的社會內容完全掩蓋起來了。 有一些經濟學家,為借貸資本產生利息的神奇能力所迷惑,在計算資本自行增長的能力時,有時竟達到荒謬絕倫的地步。這裡不妨提一下十八世紀經濟學家理查·普萊斯。他斷言:只要長期貸放為數寥寥的資本並用複利使它增長,那它就會達到駭人聽聞的數字。普萊斯推論說:「一個便士,在耶穌降生那一年以5%的複利放出,到現在會增長成一個比1億5千萬個純金地球還要大的數目。」 [76] 普萊斯用這個觀點擬制了清償英國國債的計劃。只要給資本自行增長能力提供充分發展的餘地,那麼,困難再大的財政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資本拜物教、產金蛋、孳生利息的資本,最鮮明、最清楚地表現在借貸資本上。但是,要了解利息的秘密,要識破資本主義的幻景,就必須研究其他的資本形式。 借貸 資本或高利貸 資本,是歷史上最古老的資本形式之一。商業 資本也同樣古老,或者更古老些。商人和高利貸者一樣,也要獲取剩餘價值,盤算怎樣增加他的資本價值。但是,只要資本僅僅以商業資本或高利貸資本的形式出現,只要資本在社會經濟中不起主導作用,整個社會經濟就不是資本主義經濟 。一旦資本主義關係也把產品生產領域包括在內,而且資本以生產 資本的形式出現時,我們就有了資本主義經濟制度 。 在這種情況下,資本表現為屬支配生產過程的資本家所有的一定數量的產品——生產資料和工人消費品。這些產品在生產中耗費掉,並轉化為新的產品,而新產品的價值大於所耗費的價值。由此而產生了支配生產的資本家的收入,而這種收入,也和高利貸者或者商人的收入一樣,都是剩餘價值。 那麼,歸資本家所有的剩餘價值又是從哪裡來的呢?不難作出回答。剩餘價值是產品價值的一部分。產品,正如上一章所述,只能是人類勞動生產出來的,因為勞動工具以及用來加工的材料,都不過是消極的勞動條件,而絕不是獨立的、積極的生產活動者。可見,剩餘產品,或者說,構成剩餘價值的那一部分產品,也是用人的勞動創造的。究竟是什麼人的勞動創造的呢?資本家本人是不參加生產勞動的,也就是說,剩餘產品是從事生產的工人的勞動創造的,因此,資本家獲取剩餘價值 ,無非是資本家占有他人勞動的產品 。 但是,為了使資本家有可能占有他人勞動的產品,就得使工人必須把自己的剩餘產品讓給資本家。另一方面,為了使資本主義生產存在下去,就要求這種對他人勞動產品的占有不能像奴隸主占有奴隸勞動產品或地主占有農奴勞動產品那樣採取赤裸裸的形式,而要偽裝成物品,偽裝成似乎資本也能自行創造剩餘價值。當工人還沒有人身自由、還是別人的私有財產的時候,其主人所取得的剩餘產品,就沒有資本產品的外衣。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資本主義生產只有具備下述兩個條件才能實現:(一)工人有人身自由,因而能向資本占有者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二)工人沒有生產資料,只有出賣勞動力才能得到生存的條件。 資本家不同於奴隸主或封建主,他在法律上同工人完全平等。工人不是非得為資本家工作不可。在勞動市場上,工人和資本家都是法律上平等的訂約人,工人也像其他一切商品占有者一樣,出賣自己的商品——勞動力。但是,在法律平等的背後,卻隱藏著占有生產資料的資本家和不占有生產資料的工人在經濟上的不平等。在工人可以任意出賣勞動力的法律自由的背後,隱藏著工人非得把自己出賣給資本家的經濟上的必然性。 可見,資本主義經濟是這樣一種經濟 :在這種經濟條件下 ,一部分社會成員占有另一部分社會成員用勞動創造的剩餘產品的社會關係 ,被資本創造剩餘價值這種物的商品偽裝掩蓋起來 。占有他人勞動的產品,是一切資本主義收入的潛在來源,而並不問這種收入是採取借貸利息的形式(如在高利貸資本的條件下)、商品利潤的形式(如在商業資本的條件下)還是工業利潤的形式(如在生產資本的條件下)。 在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物、人類產品,都被奉若神明,並開始過獨立的生活。在資本主義經濟條件下,人和物地位更加顛倒了,不僅物從人的支配下解放出來,而且從事勞動的人也變成了簡單的商品,變成了物,變成了資本家手中活的生產資料。物,死的資本,徹底戰勝了人,並把人降為它的奴僕。 —————————————————— 在各種價值理論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的理論。這個理論區別於其他一切價值理論的特點,就在於它的基礎是價值概念和價格概念的截然對立。 馬克思認為,某種有用物的價值量僅決定於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該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含有等量勞動或能在同樣勞動時間內生產出來的商品,具有同樣的價值量。一種商品的價值同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價值的比例,就是生產前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同生產後者的必要勞動時間的比例。『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間。』」 [77] 可見,商品的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時間。正如李嘉圖指出的,人類勞動不是影響價值大小的最主要的要素。但是這不對,正是勞動構成了價值的本質,價值的實體。 但是,正如勞動產品有各種各樣,人的具體勞動也是不一樣的。靴匠的勞動,就其具體形式來說,同農夫的勞動有著某種差別。正如不同消費形式的勞動產品不能進行比較一樣,各種不同的具體勞動相互也不能進行比較。但是,如果我們抽去各種勞動的具體形式,並把它們看做是人類抽象勞動的簡單表現,看做是一般人類勞動力的耗費,那麼,各種各樣的勞動就完全可以進行比較了。 複雜的、熟練的勞動要求工人受過一定的教育,它本身包含壓縮了的、多倍的簡單勞動量。就這個意義來說,各種各樣的勞動都可以進行比較,並且可以用抽象形式的人類勞動的同一個單位來表示。正是這種抽象的人類勞動,擺脫了它的具體表現形式,構成了價值實體。 可見,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人類勞動。至於說交換價值,馬克思把它解釋為被交換的商品的勞動價值比例。問題很清楚,在馬克思看來,再沒有比關於自然參加創造交換價值的問題更荒謬的了,他說:「既然交換價值是表示消耗在物上的勞動的一定社會方式,它就像匯率一樣並不包含自然物質。」 [78] [79] 但是,價值並不單純是人類勞動。經濟勞動是必不可少的經濟的基礎,並不取決於其歷史形態如何。價值則是一定的歷史的經濟形態——商品經濟所固有的歷史的、過渡的經濟範疇。 價值的經濟範疇,是以如下兩個因素為前提的:1. 生產該經濟產品的人類勞動的耗費;2. 這個耗費不是直接表現在勞動時間上,而是間接地表現在用來交換該勞動產品的另一種勞動產品上。例如,我們不妨設想:社會不是由互相交換自己或他人勞動產品的商品生產者組成的,而是由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和一切消費品的社會主義村社構成的。在這樣的社會中,「一件產品中所包含的勞動量,可以不必採用迂迴的途徑(交換)加以確定。日常的經驗就直接顯示這件產品需要多少數量的社會勞動。社會可以簡單地計算出:一台蒸汽機,一百公升小麥,一百平方米棉布包含著多少工作小時。任何人不會想到用相對的、動搖不定的、不充分的尺度即用別的產品,而不是用自然的、相當的、絕對的勞動尺度——時間來直接表現產品中包含的勞動量……。誠然,社會也必須知道每一種消費品的生產需要多少勞動。它必須按照各種必需品的效用和生產它們所必需的勞動量,來安排總的生產計劃。但是,人們可以非常簡單地做到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價值』插手其間。因此,價值概念是商品生產的經濟條件的最一般的和最廣泛的表現。」 [80] [81] 可見,勞動產品的交換,是價值的經濟範疇產生的必要條件。我們這就明白了價值範疇與勞動耗費範疇有什麼區別。勞動耗費是普遍的事實,與該經濟的某一形式的歷史特點無關,而價值則是歷史的事實。為了把勞動耗費轉化為價值,社會制度就必須使人們只能用迂迴的途徑,用一種勞動產品與另一種勞動產品相比較的途徑來表示勞動消耗。 我們就拿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來說吧。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經濟人都能直接知道,生產他所消費的產品,需要耗費多少勞動。對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村社來說,情況也是這樣。但是,在商品經濟中,生產者消費的不是自己的勞動產品,而是他人的勞動產品,故而無法直接知道這種產品含有多少勞動。換句話說,無法直接知道商品經濟中的勞動耗費,這是商品經濟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所造成的後果。商品經濟是由許許多多互不依賴、彼此隔絕的單個經濟組成的。但是,勞動耗費依然是任何一個單個經濟的基礎。不過,它在商品中不是直接表現在一個勞動量與另一個勞動量的相等上,而是間接表現在一種勞動產品與另一種勞動產品的相等上,即表現在勞動在商品價值 中的具體體現上。因此,儘管人類勞動構成價值實體,但它只有凝結在商品的物化形式中才成為價值。當然,「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為價值。」 [82] 這就是價值和交換價值。那麼,什麼是價格呢?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中,確定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 [83] 即採取了對價值和價格比例的一般觀點。但是,馬克思在其以後的敘述中,特別是在《資本論》第三卷中,又立足於迥然不同的價格觀點。 例如,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中指出,沒有價值的東西可以具有價格,如土地和處女林。馬克思稱這種價格是「虛幻的」和「不合理的」,因為它與任何價值都不相符。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三卷中詳盡地闡述了他的價格理論。這種理論在所有基本點上,都與李嘉圖及其學派的價格理論一致。這個理論的中心點,是下述論題:商品的平均價格(馬克思稱做「生產價格」,Pruduktion-spreise)不是用勞動耗費、而是用資本耗費、生產費用(生產費用對確定價格的作用,將在價格一章敘述)來調節的。馬克思完全接受了李嘉圖的理論,根據李嘉圖理論,勞動耗費只是價格的一個最重要、但絕不是唯一的客觀要素。 可見,價值不外乎是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交換價值是勞動價值的比例,而價格則除勞動外,還決定於其他要素。因此,根據馬克思的觀點,交換價值與價格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價格不是 抽象的交換價值概念的具體表現。這也正是上面提到的馬克思價值論的特點:它把所有經濟學家都認為是緊密聯繫的兩個概念——交換價值和價格完全區分開來了。 正因為如此,通常人們對馬克思理論的批評,只指出商品價格與勞動耗費不一致這一點,是沒有擊中要害的。馬克思絕不認為,商品的平均價格同勞動耗費成正比或者力求達到這種比例關係。因此,不能認為,價格 常常同勞動耗費不一致這一點跟他的勞動交換價值 論是沒有任何矛盾的。 只有揭露馬克思所形成的不以價格為轉移的交換價值概念的內在矛盾或空洞內容,才能證明他的價值論是站不住腳的。而且事實上,馬克思創立了兩個互不依賴、互不協調的交換價值與價格理論之後,也已陷入了致命的必須作出抉擇的窘境,二者必居其一:要麼交換價值是由決定商品價格的那些要素決定的,——這時,交換價值的實體就不可能是勞動,因為勞動不是價格實體;要麼商品價格由不同於決定交換價值的其他要素決定的,——這時,交換價值的概念就失去任何確定的內容,因為交換價值無非是價格的基礎。 在上述第一種情況下,馬克思的價值學說看來是錯的;在第二種情況下,該學說與商品交換的現實事實失去了任何關係,它成了空洞的學說。事實上,怎麼可以設想有同商品交換關係不相一致的交換 價值呢?馬克思就是在承認交換價值是勞動耗費的表現,而商品的交換關係又與勞動耗費不相一致之後,才得出與交換關係不相一致的交換價值的概念。在這兩種情況下,馬克思創立的交換價值概念,都不適於用作科學研究的工具。馬克思模糊地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是他之所以經常存在這些矛盾,原因就是他不能為自己的理論體系找到一條滿意的出路,來擺脫面臨抉擇的窘境。馬克思在其三卷本的《資本論》中,總是徘徊於兩個互相排斥的觀點之間:承認還是否認勞動決定商品價格的屬性。馬克思出於論據的需要,時而主張第一種觀點,時而主張第二種觀點。因此,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中基本上認為,似乎價格是直接由勞動耗費支配的;而在第三卷談到商品價格的形成時,他又否認了這一點。因此,使人感到第三卷的價值學說同第一卷價值學說是互相矛盾的。事實上,矛盾的根子要深得多,它來自不決定商品價格的勞動交換價值的概念本身,而且還反映在商品的交換關係上。 所有這一切使《資本論》的許多經濟論點打上荒誕的印記。馬克思斷然聲明,價格不依靠 勞動耗費,竭力把一個公式套進另一個公式,把一批又一批繁瑣的東西納入自己的體系,依據一個混亂的定理建立另一個混亂的定理,從而使自己奧妙的和極端人為的理論結構更加模糊不清。其實這個理論結構是以默認價格依靠 勞動耗費為基礎的。 歸根到底,馬克思之所以需要勞動交換價值(它以某種方式在交換關係中表現出來,因而是交換價值 ,但又與平均價格不相一致)這一矛盾的概念,不過是因為他試圖把兩個不同的、在一定意義上說是對立的經濟概念——價值和耗費價值囊括在一個共同概念內。在上一章,已經談過如何嚴格區別這兩個概念。馬克思的勞動價值,實質上不外是勞動耗費價值。但是,馬克思的錯誤,不是術語性質的錯誤。馬克思不僅把社會必要生產勞動稱為商品價值,而且總是力求把商品的交換關係歸結為勞動。不管交換關係或者說商品價格是由什麼決定的,只要承認勞動耗費在經濟範疇序列里有其獨立的意義,我們就可以使勞動觀點在經濟科學中成為無懈可擊的。只要我們把價值和耗費價值的概念完全分開,就可以創立邏輯上正確的和切合實際的價值和耗費價值的理論。商品的交換關係屬於交換價值領域。在交換價值(交換價值是指抽象的價格基礎)中,不僅勞動耗費具體化了,而且多種多樣的政權關係和從屬於交換行為的依存關係全都具體化了。根據上一章所闡述的價值理論,我們認為,土地也和人類勞動物品一樣具有價值,而土地的價格,則與馬克思的論斷相反,絕不是什麼「虛幻的」或「不合理的」現象。土地價格,也和任何一種人類勞動產品的價格一樣,是一種現實的和合乎規律的經濟現象,儘管在土地價格上所體現的不是勞動耗費,而是其他經濟關係。與此相反,屬於勞動耗費價值的領域的是直接生產的世界。在這裡,工人與自然相對立,並在人同自然的鬥爭中,工人和生產資料占有者之間形成了多種多樣的社會關係。既然馬克思的主要任務在於揭示建立在資本主義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關係,並撕下了它們的物的偽裝,那麼,顯而易見,馬克思就要選擇勞動耗費的範疇作為研究的出發點。馬克思的錯誤,就在於他不懂得這個範疇的獨立意義,並企圖把它同價格理論聯繫起來,因而把勞動耗費稱做價值,而不是稱做耗費價值。我提出的耗費價值和價值是兩個獨立範疇的理論,有可能保存馬克思價值論的社會內容之一,而摒棄馬克思由於錯誤地混同了價值和耗費價值的概念而得出的那些錯誤的經濟結論。 參考書目 馬克思的經濟學說: 馬克思:《資本論》,第1—3卷,有幾種俄譯本;《僱傭勞動與資本》(俄譯本);《對政治經濟學某些原理的批判》,A. 馬努伊洛夫編譯,1896年。 恩格斯:《反杜林論》(有俄譯本)。 考茨基:《馬克思的經濟學說》,第8版,1903年(有幾種俄譯本)。 H. 多伊徹:《熟練勞動和資本主義》,1904年。 馬克思經濟學說的批判: G. 阿德勒:《馬克思對當代國民經濟批判的根據》,1887年。 E. 伯恩施坦:《社會主義的前提》(1899年第1版,有幾種俄譯本)。 龐巴維克:《資本與利潤》,第1卷,杜岡-巴拉諾夫斯基編譯,1897年;《馬克思的學說及其批判》,П. И. 格奧爾吉耶夫斯基編譯,1897年。 W. 桑巴特:《對馬克思經濟體系的批判》(《社會立法檔案》,第7卷,1894年)。 A. 文克施特恩:《馬克思》,1896年。 斯洛尼姆斯基:《卡爾·馬克思的經濟學說》,1898年。 C. 弗蘭克:《馬克思的價值論》,1900年。 C. 普羅科波維奇:《關於馬克思的批判》,1901年。 M. 杜岡-巴拉諾夫斯基:《政治經濟學和社會主義現代史論文集》,第4版,1907年;《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基礎》,第3版,1907年。 L. 博爾特克維奇:《馬克思體系中的價值計算和價格計算》,1907年;《關於馬克思理論基本建設的校正》,載《國民經濟年鑑》,Ⅲ. F. B. 第3冊。 哈馬赫爾:《馬克思主義哲學經濟學體系》,1909年。 對馬克思主義批判的異議: 考茨基:《伯恩施坦和社會民主黨綱領》,1900年。 R. 希法亭:《龐巴維克對馬克思的批判》,載《馬克思研究》,第1期,1904年。 H. 別利托夫:《我國評論家的批判》,1906年。 Л. Б. 布金:《從現代批判的觀點來看卡爾·馬克思的理論體系》,譯自英文,В. И. 扎蘇利奇主編,1908年。 * * * [1] 畢歇爾認為,進入交換的產品並不都是商品,只有通過中間商人轉賣的產品才是商品。(參見畢歇爾:《國民經濟的發生》,第1版,第82頁。)因此,根據畢歇爾的觀點,手工業者出賣給消費者的產品不是商品,因為它沒有經過商業渠道。本文遵循馬克思提出的關於商品的觀點,即:「要成為商品,產品必須通過交換,轉到把它當做有使用價值使用的人的手裡。」(《資本論》,第1卷,俄譯本,司徒盧威審訂,第6頁。〔參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54頁。〕) [2] 根據H. 西貝爾的論述,在某些印度公社中,有不下數十種從事各類行業的人。參見《原始經濟文化論文集》,1899年,第2版,第540—541頁。 [3] 關於「價值」和「價格」術語的不同含義,請參見諾伊曼:《經濟原理》(載於舍恩貝爾格編《政治經濟學手冊》,第4版,1896年)。諾伊曼關於價格概念提出了不同於本書的定義。對本書提出的定義,可補充一點:所謂商品價值 ,我們通常是指用作獲得另一種商品的手段的某種商品;所謂商品價格 ,是指為獲得該商品所需要的其他某種商品。因此,我們說被出賣土地的價值 和為購買土地所付出的價格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它(商品)用生命的代價 取得了榮譽」。)換句話說,當談到價值 時,我們堅持賣者的觀點;當談到價格 時,我們堅持買者的觀點。 [4]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111頁。 [5] 同上,第97頁。 [6]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444頁。 [7]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52、53頁。 [8] 同上,第99頁。 [9] 此處俄譯文為:「交換價值就像匯率一樣包含自然物質」,與上引中文版文意有出入。——譯者 [10] 恩格斯:《反杜林論》,第3版,1894年,第335—336頁。 [11] 這一段引文與中文版出入較大,現轉引如下,供參考:「一件產品中所包含的社會勞動量,可以不必首先採用迂迴的途徑加以確定;日常的經驗就直接顯示出這件產品平均需要多少數量的社會勞動。社會可以簡單地計算出:在一台蒸汽機中,在一百公升的最近收穫的小麥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質量的棉布中,包含著多少工作小時。因此,到那時,由於產品中包含的勞動量社會可以直接地和絕對地知道,它就不會想到還繼續用相對的、動搖不定的、不充分的、以前出於無奈而不得不採用的尺度來表現這些勞動量,就是說,用第三種產品,而不是用它們的自然的、相當的、絕對的尺度——時間 來表現這些勞動量。……誠然,就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也必須知道,每一種消費品的生產需要多少勞動。它必須按照生產資料,其中特別是勞動力,來安排生產計劃。各種消費品的效用(它們被相互衡量並和製造它們所必需的勞動量相比較)最後決定這一計劃。人們可以非常簡單地處理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價值』插手其間。價值概念是商品生產的經濟條件的最一般的、因而也是最廣泛的表現。」(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0卷,第334—335頁。)——譯者 [12] 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65頁。 [13] 「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1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