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譯註 · 貢賦第三十三
本篇導讀
貞觀年間,唐王朝國勢日漸強盛,各地和外國都派遣使者前來交納貢賦。太宗不貪求貢賦,並吸取「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漢武驕奢,國祚幾絕」的歷史教訓,既不允許地方官員到自己轄區以外的地方尋求貢賦,又往往婉拒外國貢獻的方物。太宗能通過貢賦而想到國家的興衰,從而不貪戀財物,退還貢品,獲得了臨邑屬國及後世的讚許。
貞觀二年,太宗謂朝集使曰1:『任土作貢,布在前典,當州所產2,則充庭實3。比聞都督、刺史邀射聲名4,厥土所賦,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極為勞擾,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1 朝集使:漢代時各郡每年遣使進京報告郡政及財經情況,稱為上計吏。後世襲漢制,改稱朝集使。
2 當州:即本州。
3 庭實:陳列於朝堂的貢獻物品。
4 邀射:追求,謀取。
譯文
貞觀二年,太宗對朝集使說:「根據土地的生產情況確定貢賦,都記載在從前的政典中,本州的土特產,就充當為朝堂的貢獻物品。近來聽說各州的都督、刺史為了追求聲名,對於本州的土特產,有的他們嫌不好,就逾越州境到外地去尋求,地方官互相仿效,已經形成風氣。極為煩勞,應該改掉這些弊病,不允許再這樣做。」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其莫離支遣使貢白金1。黃門侍郎褚遂良諫曰:『莫離支虐殺其主2,九夷所不容3,陛下以之興兵,將事吊伐4,為遼東之人報主辱之恥5。古者討弒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6,桓公受之於大廟7。臧哀伯諫曰8:「君人者將昭德塞違9。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百官象之10,又何誅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11,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置諸大廟,其若之何?」夫《春秋》之書,百王取則,若受不臣之筐篚12,納弒逆之朝貢,不以為愆,將何致伐?臣謂莫離支所獻,自不合受。』太宗從之。
1 莫離支:高麗官名,相當於唐朝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2 虐殺其主:貞觀十六年,高麗西部大人蓋蘇文殺其王高建武,立王弟之子高藏為王。自立為莫離支,把持國政。事見《舊唐書·東夷·高麗傳》。
3 九夷:古代中國對居住在東方的民族泛稱東夷。語出《論語·子罕》。九夷分別是:玄莬、樂浪、高驪、滿飾、鳧臾、索家、東屠、倭人、天鄙。
4 吊伐:即弔民伐罪,意謂慰問受苦的民眾,討伐有罪的統治者。
5 遼東:遼河以東的地區。這裡指高麗人。
6 宋督遺魯君以郜(ɡào)鼎:指春秋時宋督殺了殤公,把郜鼎送給魯桓公,桓公收下郜鼎,放置在太廟裡。
7 大廟:周公之廟。周公為魯之祖先,大廟後泛稱祖廟。
8 臧哀伯:即臧孫達,春秋時魯國大夫。
9 昭德塞違:顯揚道德,堵塞邪惡。
10 象:效仿、效法。
11 遷九鼎於雒邑:傳說夏禹鑄了九個鼎,象徵九州,奉為國寶。商湯滅夏,遷九鼎於商邑。周武王滅商,又遷九鼎於雒邑。
12 筐篚(fěi):盛物竹器。方曰筐,圓曰篚。這裡指賄賂的禮物。
譯文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要討伐高麗,高麗的莫離支派使者來貢獻白金。黃門侍郎褚遂良規勸說:「莫離支殘酷地殺害了他的國君,是東方各族都不能容忍的,陛下因此起兵,去弔民伐罪,為高麗的百姓洗雪國君被殺的恥辱。古時候討伐殺害國君的罪人,是不接受他的賄賂的。春秋時宋督殺了殤公,把郜鼎送給魯桓公,桓公收下郜鼎放置在太廟裡。臧哀伯勸諫說:『統治百姓的國君要弘揚道德,堵塞邪惡。如今宋督違背道德,行為邪惡,而把他賄賂的器物放在太廟裡,如果百官都跟著效仿,還能懲罰誰呢?周武王滅了商朝,把九鼎搬遷到雒邑,仁人義士還說他的不對,更何況把明顯是邪惡叛亂的賄賂之物放在太廟裡呢?』《春秋》上的記載,是值得所有國君取法的準則,如果收受背叛國君的人的禮物,接受殺害國君之人的朝貢,還不認為是錯誤的,那用什麼理由去討伐高麗呢?臣認為莫離支貢獻的禮品,自然不應當接受。」太宗聽從了他的意見。
貞觀十九年1,高麗王高藏及莫離支蓋蘇文遣使獻二美女。太宗謂其使曰:『朕憫此女離其父母兄弟於本國,若愛其色而傷其心,我不取也。』並卻還之本國。
1 貞觀十九年:據《舊唐書·東夷·高麗傳》所載,高麗遣使謝罪,並獻美女事在貞觀二十年。
譯文
貞觀十九年(六四五),高麗國王高藏和莫離支蓋蘇文,派使臣來貢獻兩個美女。太宗對高麗使臣說:「我可憐這兩個女人離開了她們在本國的父母兄弟,如果愛她們的美麗而傷了她們的心,我是不接受的。」於是拒絕不受,將二女退還給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