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譯註 · 杜讒邪第二十三
本篇導讀
貞觀時君臣認識到讒言禍國,同時告誡人們要「斥棄群小,不聽讒言」,因為讒言是禍亂的根源,進讒言的人是國家的蟊賊。在歷史上,凡是「世亂則讒勝」,一旦讒言得逞,則忠良就會蒙冤,國政就會敗壞,百姓就會遭殃。「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讒言罔極,交亂四國。」國君任用賢人、勇於納諫,則自然讒佞無門、政治清明。本篇所記太宗信任忠臣、懲處邪佞小人的做法,確實令人稱道。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朕觀前代讒佞之徒1,皆國之蟊賊也2。或巧言令色,朋黨比周;若暗主庸君,莫不以之迷惑,忠臣孝子所以泣血銜冤。故叢蘭欲茂,秋風敗之;王者欲明,讒人蔽之。此事著於史籍,不能具道。至如齊、隋間讒譖事,耳目所接者,略與公等言之。斛律明月3,齊朝良將,威震敵國。周家每歲斲汾河冰4,慮齊兵之西渡。及明月被祖孝征讒構伏誅5,周人始有吞齊之意。高熲有經國大才6,為隋文帝贊成霸業,知國政者二十餘載,天下賴以安寧。文帝惟婦言是聽7,特令擯斥,及為煬帝所殺,刑政由是衰壞。又隋太子勇撫軍監國8,凡二十年間,固亦早有定分。楊素欺主罔上9,賊害良善,使父子之道一朝滅於天性,逆亂之源,自此開矣。隋文既混淆嫡庶,竟禍及其身,社稷尋亦覆敗。古人云「代亂則讒勝」,誠非妄言。朕每防微杜漸,用絕讒構之端,猶恐心力所不至,或不能覺悟。』
1 讒佞:指那些進讒言的邪佞小人。
2 蟊(máo)賊:本指吃禾苗的兩種害蟲,這裡用來比喻危害人民或國家的人。
3 斛律明月:即斛律光(五一五至五七二),字明月,北齊朔州敕勒部(今山西朔城區)人,出身於將門之家,是北朝時期著名的將領。歷任太子太保、尚書令、司空、司徒、太尉、太傅。屢次帶兵戰勝北周兵,戰功卓著,拜為左丞相,別封清河郡公。他的部隊戰鬥力很強,在北齊和北周的頻繁戰爭中,從沒有打過敗仗,北周將士都很怕他。武平三年(五七二),斛律光被奸佞祖珽誣陷為謀反朝廷,誘到宮中殺害。朝野上下都十分悲痛。
4 周家:指北周。汾河:黃河的第二大支流,也是山西境內最大的河流。
5 祖孝征:即祖珽。北齊大臣。曾散布謠言,讒殺斛律明月等賢臣。
6 高熲(jiǒnɡ):字昭玄,一名敏。隋代名相。自稱渤海蓨縣(今河北景縣)人。隋文帝擬廢太子楊勇,立次子楊廣為太子時,高熲反對,漸被文帝和皇后疏忌;開皇十九年(五九九)被人誣告免官。仁壽四年(六〇四),隋煬帝即位,高熲復起用為太常卿。大業三年(六〇七),因對隋煬帝的奢侈和當時政事有所非議,為人告發,與賀若弼一同被殺。
7 文帝:指隋文帝。婦:指隋文帝之妻孤獨皇后。
8 隋太子勇:即太子楊勇,楊堅與皇后獨孤氏的長子。楊勇不善於偽裝,比較隨意,而次子楊廣卻是很有心計的人,他與楊素多方設計,陷害楊勇,最後楊勇被貶為庶人,遠離京城。
9 楊素:字處道(?至六〇六),弘農華陰(今陝西華陰)人。初事北周武帝。後事隋文帝楊堅,為上柱國,拜御史大夫,後任荊州總管、納言、尚書左僕射。依附晉王楊廣參與宮廷陰謀,廢太子楊勇,殺文帝。楊廣立,他拜為司徒。楊素十分驕橫,任意侮辱屬臣,凡逆己者,必加陷害。貪圖財貨,廣營產業。
譯文
貞觀初年,太宗對身邊的大臣們說:「我看前代那些進讒言的邪佞小人,都是損害國家的蟊賊。他們花言巧語,結黨營私。如果國君愚昧昏庸,沒有不被迷惑的,這就是忠臣孝子泣血含冤的原因。所以蘭花正要長得茂盛,秋風卻來摧殘它;國君想要明察事理,讒佞小人就來蒙蔽他。這樣的事情都記載在史籍上,不能一一說來。至於北齊和隋朝時期誹謗誣陷忠良的事,我把耳聞目睹的,簡要地向你們說一說。斛律明月是北齊的良將,威名震撼敵國。北周每年冬天都要砸破汾河的封冰,就是擔心北齊的軍隊西渡汾河來進攻。等到斛律明月被祖孝征的讒言所殺害以後,北周才產生了吞併北齊的念頭。高熲很有治理國家的才能,他協助隋文帝完成霸業,執掌國家政務二十多年,天下靠他得以安寧。可是隋文帝只聽信婦人的話,特意排斥他,到高熲被隋煬帝殺害之後,隋朝的法制政令從此也就衰敗了。另外,隋太子楊勇領軍監國前後有二十年,本來早就確定了儲君的名分。楊素欺君罔上,殘害忠良,使他們父子之間的親情一下子泯滅,叛逆禍亂的根源從此就開始了。隋文帝混淆了嫡子和庶子的名分,結果招來殺身之禍,不久國家也就覆亡了。古人說『世道混亂讒言就會猖獗』,確實不是妄言亂語。我常常防微杜漸,禁絕讒言和誣陷之事的發生,但仍然擔心有心力照顧不到的地方,或者有沒能察覺的問題。」
賞析與點評
「讒佞之徒,皆國之蟊賊也。或巧言令色,朋黨比周。」——太宗把佞臣、小人看成危害國家的蠹蟲。這些人以花言巧語來迷惑君主,騙取信任,又結黨營私,甚至吞食國家的財富。所以,君主務必明察,杜絕讒邪佞小。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比來記我行事善惡?』遂良曰:『史官之設,君舉必書。善既必書,過亦無隱1。』太宗曰:『朕今勤行三事,亦望史官不書吾惡。一則鑒前代成敗事、以為元龜;二則進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則斥棄群小,不聽讒言。吾能守之,終不轉也。』
1 隱:隱諱。指史官寫史時不隱諱國君的過失,據事直書。
譯文
貞觀十六年,太宗對諫議大夫褚遂良說:「你主持起居注事務,近來記錄我做的事是好是壞?」褚遂良說:「設置史官,國君做事必定記錄。做好事必須記錄,有過失也不隱諱。」太宗說:「我現在努力進行三件事,也是希望史官不至於記錄我的過失。一是審察前代成功失敗的事實,作為借鑑;二是進用賢能,共同制定治理國家;三是排斥、疏遠小人,不聽信讒言。我可以堅持下去,始終不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