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譯註 · 封建第八

本篇導讀 「封建」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政治制度,即「封土建國」或「封爵建藩」。君主把土地分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在這土地上永享福祿。太宗曾認為封建親賢,當是子孫長久之道;然而群臣卻引用周、秦、漢、隋的歷史教訓上書,從各個角度說明了分封制的弊端,極力諫阻唐太宗推行這種制度。他們認為得失成敗,各有由焉。政或興衰,有關於人事。設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治之寄,才是治世之道。反而「封君列國,借其門資」,或忘其先業之艱難,或令受封者輕其自然之崇貴,以致世增淫虐,代益驕侈,最後國破人亡。 貞觀元年,封中書令房玄齡為邢國公,兵部尚書杜如晦為蔡國公,吏尚書長孫無忌為齊國公,並為第一,食邑實封三千三百戶1。皇從父淮安王神通上言2:『義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房玄齡等人刀筆之人,功居第一,臣竊不服。』太宗曰:『國家大事,惟賞與罰。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則知賞罰不可輕行也。今計勛行賞,玄齡等有籌謀惟幄3,畫定社稷之功。所以漢之蕭何,雖無汗馬,指蹤推轂,故得功居第一4。叔父於國至親,誠無愛惜,但以不可緣私濫與勛臣同賞矣!』由是諸功臣相謂曰:『陛下以至公,賞不私其親,吾屬何可妄訴。』初,高祖舉宗正籍5,第侄、再從、三從童孤已上封王者數十人6。至是,太宗謂群臣曰:『自兩漢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遠者,非有大功,如漢之賈、澤7,並不得受封。若一初封王,多給力役,乃至勞苦萬姓,以養己之親屬。』於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間無功者,皆降為縣公8。 1 食邑實封:唐太宗即位後,為了革除武德封賞過度的弊病,始定功臣實封差第,按其功之大小,以定實封戶數多少,當時得實封的功臣有四十三人。 2 淮安王神通:神通即高祖李淵的從兄弟李神通。高祖起兵太原時,李神通自長安潛入鄠縣,舉兵響應,跟從李淵平定長安。武德元年,任右翊衛大將軍,封淮安王。太宗即位後,授開府儀同三司,賜實封五百戶。 3 籌謀惟幄:即運籌帷幄,在軍營帳幕中籌劃計謀。籌,本指古代記數和計算的用具。語出《漢書·五行志》:「籌所以記數。」 4 「漢之蕭何」四句:漢高祖劉邦稱帝後,對功臣論功行賞,群臣爭功不決。高祖以蕭何功最高,封其為侯,食邑八千戶。其他功臣不服,都說:「(蕭何)未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顧居臣等上,何也?」高祖說:「夫獵,追殺獸者狗也,而發縱指示哭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走得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縱指示,功人也。」群臣莫敢言。 5 宗正籍:宗室名籍。 6 再從、三從:即二傳、三傳的後代子孫。 7 賈、澤:即劉賈、劉澤。二人皆劉邦的從父兄。劉邦征項羽,使將二萬人入楚,燒其積聚。劉邦平定天下後,封劉賈為荊王,後英布反,劉賈為英布所殺。劉澤,封為營陵侯,呂后當政時封為琅琊王,呂后死後,劉澤與齊王合謀,起兵至長安,誅除諸呂迎立代王劉恆為帝。因而劉澤獲封燕王。 8 縣公:唐制封分九等。縣公第五等封爵,食邑一千五百戶。 譯文 貞觀元年,封中書令房玄齡為邢國公,兵部尚書杜如晦為蔡國公,吏部尚書長孫無忌為齊國公,並列為第一等功臣,實際封給食邑三千三百戶。太宗的叔父淮安王李神通上奏說:「高祖起義的旗幟舉起,我就率兵響應,現在房玄齡等都是舞文弄墨的文人,功勳列在第一等,我心裡暗自不服。」太宗說:「處理國家大事,要做好賞與罰。賞賜的要與功勞相當,無功之人就會自動退避。懲罰要與過錯相當,作惡的人就會感到畏懼。由此可知,賞與罰是不可以輕易施行的。現在按照功勳大小行賞,房玄齡等人有運籌帷幄、用計謀安定國家的大功。所以漢朝的蕭何,雖然沒有在戰場殺敵的功勞,但起了發布指示,定奪天下的重要作用,以他功居第一。叔父是朝廷至親,我實在不是吝嗇封賞,只是因為不能徇私,就隨便與勛功卓著的臣子同樣封賞!」於是各個功臣都說:「陛下以最公正的態度對待臣下,賞賜不偏袒自己的親屬,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妄自申說的。」起初,高祖建置宗室名籍,兄弟、子侄以至再傳、三傳子孫,孫童以上封為王的達幾十人。至此,太宗對群臣說:「自兩漢以來,只是封兒子及兄弟為王,其他疏遠的親屬,不是有大功,如漢朝的劉賈、劉澤那樣,都不能受封。如果所有的親屬都封為王,多給他們從事苦力的人數,就是加重百姓的辛勞困苦,用來養活自己的親屬。」於是,宗室當中過去已為郡王而其中又沒有功勞的,都降為縣公。 賞析與點評 「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賞罰制度歷來都是統治者用以維持國家穩定的工具。前者在於鼓勵效忠,後者在於震懾罪惡,這是太宗口中的國家大事。因此賞罰必須公允,令無功者知所進退,令為惡者有所畏懼。 貞觀十一年……中書舍人馬周又上疏曰:『伏見詔書令宗室勛賢作鎮藩部1,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無或黜免。臣竊惟陛下封植之者2,誠愛之重之,欲其胤裔承守3,與國無疆,何則?以堯、舜之父,猶有朱、均之子4,況下此以還,而欲以父取兒5,恐失之遠矣。儻有孩童嗣職,萬一驕逸,則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政欲絕之也,則子文之理猶在6;政欲留之也,而欒黶之惡已彰7。與其毒害於見存之百姓,則寧使割恩於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則向之所謂愛之者,乃適所以傷之也。臣謂宜賦以茅土8,疇其戶邑9,必有材行,隨器方授,則雖其翰翮非強10,亦可以獲免尤累11。昔漢光武不任功臣以吏事,所以終全其世者,良由得其術也。願陛下深思其宜,使夫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也。』太宗並嘉納其言。於是竟罷子弟及功臣世襲刺史。 1 作鎮藩部:即鎮守藩部。指分封宗室及勛臣,讓他們分別建立和鎮守邦國,作為京師的藩籬。 2 封植:扶植栽培。 3 胤裔承守:後代承襲職守。胤裔,指子孫後代。 4 朱、均:指丹朱和商均。丹朱,唐堯之子,名朱。因封于丹水,故曰丹朱。因傲慢荒淫,堯禪位於舜。商均,舜之子。相傳舜以商均不肖,乃使伯禹繼位。在文獻記載中常把商均與丹朱並用為不肖子之典型。 5 以父取兒:根據父親的才能、德行來推薦兒子。 6 子文:楚國令尹,是一代賢相。他曾輔佐楚成王執掌國政。在治理國家、外交和軍事方面,具有傑出的才能。這裡的「子文之理」泛指先人的功勞。 7 欒黶(yǎn)之惡:指晉國大夫欒武子之子欒黶的劣跡。欒黶,欒書嫡子。欒書在悼公即位的事上起了決定性作用,一直得到悼公的優容。欒書死後欒黶擔任晉國下軍主將,作風強悍霸道,幾乎得罪了當時的所有家族。欒黶死後不久,其子欒盈就被范氏驅逐。 8 茅土:指王、侯的封爵。古天子分封王、侯時,用代表方位的五色土築壇,按封地所在方向取一色土,包以白茅而授之,作為受封者得以有國立社的表征。 9 疇其戶邑:疇,相等。謂使他們的戶口與食邑相等。 10 翰翮(hé):羽翼。這裡指才能、能力。 11 尤累:過失。 譯文 貞觀十一年……中書舍人馬周又上書說:「臣見到詔書命令宗室子弟和有功之臣到封地做刺史,並傳位給他們的子孫,使其世代保守政權,沒有大的原因,不得罷免。臣私下認為陛下對所封的人,確實是愛惜和器重他們,希望他們世襲承守職位,與國家一樣萬年無疆,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像堯、舜這樣的父親,尚且有丹朱、商均這樣的不肖子孫,何況堯、舜以下的人,要根據父親的功德來推斷兒子,恐怕相差得太遠了。倘若有人在孩童時就承襲了父親的職位,萬一長大以後變得驕橫淫逸起來,那麼不但百姓遭殃,國家也會受其敗壞。若要斷絕他們的官職和封地,其先人的功勞尚在;若要保留他們的官職和封地,但其本人的過錯已明顯暴露。與其讓這些人去毒害活著的老百姓,還不如斷恩於一個已故的功臣,這是很明顯的道理。這樣一來,原來認為是對他們的愛護,其實恰恰是對他們的傷害。臣下認為,最好是給他們封一些土地,作為食邑,他們的子孫中確有才能者,可根據他們的才能授予官職,對那些能力不強的人,也可以免去過失和罪咎。過去東漢光武帝不讓功臣擔任政事,所以才能保全他們的一生,確實是由於他處理的方法得當啊。希望陛下深思有關事宜,使宗室和功臣能蒙受陛下的大恩,而他們的子孫也能終享福祿。」太宗非常讚賞馬周的意見,並加以採納。於是停止了分封宗室弟子和功臣世襲刺史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