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譯註 · 擇官第七
本篇導讀
《擇官》篇進一步闡述了唐太宗「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思想和具體辦法,記錄了唐初「任官惟賢才」,知人善任,重視地方官選舉等情況。一是要求主管大臣要把擇官用人作為大事來處理。「公為僕射,當助朕憂勞,廣聞耳目,求訪賢哲」。一是要妥善辦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的選拔和管理。「朝廷必不可獨重內官,外刺史、縣令,遂輕其選。」任人唯賢是「貞觀之治」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貞觀之治」賴以實現的基本保證。
貞觀元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致治之本,惟在於審1。量才授職,務省官員。故《書》稱:「任官惟賢才2。」又云:「官不必備,惟其人3。」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於畫地作餅,不可食也4。《詩》曰:「謀夫孔多,是用不就5。」又孔子曰:「官事不攝,焉得儉6?」且「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7。」此皆載在經典,不能具道8。當須更並省官員,使得各當所任,則無為而治矣9。卿宜詳思此理,量定庶官員位。』玄齡等由是所置文武總六百四十員。太宗從之,因謂玄齡曰:『自此倘有樂工雜類,假使術逾儕輩者,只可特賜錢帛以賞其能,必不可超授官爵,與夫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遺諸衣冠以為恥累10。』
1 審:明悉、審細。文中意為精簡。
2 任官惟賢才:語出《尚書.咸有一德》。
3 「官不必備」二句:語見《尚書·周官》。意思是官員不一定要齊備,得到有德的人任官便可。
4 「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三句:語出《三國志·魏志·盧毓傳》。
5 「謀夫孔多」二句:謂參加謀劃事情的官員雖多,但不是賢能之士,所以事情辦不成功。語出《詩經·小雅·小旻》。
6 「官事不攝」二句:語出《論語·八佾》。意思是每個官員都專職而不兼任其他職務,怎能談得上節儉呢!
7 「千羊之皮」二句:語出《史記·商君列傳》。意謂一千張羊皮的價值都比不上一隻狐狸腋下的毛皮,比喻選官貴在得人。
8 具:通「俱」。
9 無為而治:指避免煩瑣政治,不打擾百姓,便達到天下大治。
10 衣冠:士大夫、官員。
譯文
貞觀元年,太宗對房玄齡等大臣說:「治國的根本,關鍵在於審察官吏。根據才能授予適當的官職,務必精簡官員。所以《尚書》中說:『任官惟賢才。』又說:『官員不一定要齊備,只要任人得當。』如果得到好的官員,人數雖少也足夠用了;如果得到不好的官員,人數再多又有什麼用呢?古人也把沒有選到適當的人才,比作在地上畫餅,那是不能吃的。《詩經》中說:『謀劃者中庸人多,所以事情辦不成。』孔子又說:『做官的人一身不能兼二職,怎能談得上節儉?』況且,『一千張羊皮的價值,不如一隻狐狸腋下的皮毛昂貴。』這些話都記載在經典上,不能都講出來。應當精簡機構,減少官員,使各自擔負起所任之職,這樣就能做到無為而治了。你應認真考慮這其中的道理,衡量決定眾官人數的多少。」房玄齡等因此設置文武官員總共六百四十人。太宗同意這一方案,便對房玄齡說:「從此以後,倘若有樂工及從事其他雜務的人,技藝超過同行的,只能格外多給錢帛,以獎賞他們的技能,一定不能授給他們官爵,使他們與朝廷中的賢良君子並肩而立,同坐吃飯,給朝廷士大夫留下恥辱。」
賞析與點評
「致治之本,惟在於審。」——太宗明白地指出國家達到治世的本源,關鍵在於審察官吏。沒有稱職的官員隊伍,只憑君主一人,根本不可能把國家治理得妥善。所以,揀選擢拔官員,是重中之重,甚至是國家治亂的根源。太宗重視官員隊伍的組成,無疑是成就「貞觀之治」的重要環節,亦是直接把致治之功,歸因到官員隊伍身上,肯定他們的成就貢獻。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公為僕射,當助朕憂勞,廣開耳目,求訪賢哲。比聞公等聽受辭訟,日有數百。此則讀符牒不暇1,安能助朕求賢哉?』因敕尚書省,細碎務皆付左右丞2,惟冤滯大事合聞奏者,關於僕射。
1 符牒(dié):泛指公文憑證。符,古代朝廷命令或徵調兵將用的憑證。
2 左右丞:官名。唐制,尚書省設左右丞各一人,協助尚書省長官——左右僕射,處理省內具體事務。對御史推選及要彈劾的不當之事,予以駁回。左丞分管吏、戶、禮三部之事。右丞分管兵、刑、工三部之事。
譯文
貞觀二年,太宗對房玄齡、杜如晦說:「你們身為僕射,應當為我分憂,協助我操勞國家大事,要耳聽得遠,眼看得寬,尋求察訪賢明有智慧的人。近來聽說你們聽取和接受訴訟的狀子,一天之內竟達數百件。這就是閱讀公文已經沒有空閒,哪裡還能幫助我尋求賢士呢?」於是下了一道詔書命令尚書省,凡是細碎的事務,都交付左右丞處理,只有冤屈疑難的案件應該上奏的,才交付僕射。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夜恆思百姓間事,或至夜半不寐。惟恐都督、刺史堪養百姓以否1。故於屏風上錄其姓名,坐臥恆看,在官有善事,亦具列於名下。朕居深宮之中,視聽不能及遠,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輩實治亂所系,尤須得人。』
1 都督:唐制,高祖武德七年,改總管為都督,掌督府屬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廩,總判府事。
譯文
貞觀二年,太宗對身邊的侍臣說:「我每天夜裡常想百姓當中的事情,有時到深夜還不能入睡。最擔心的是地方州府的都督與刺史是否能好好地安撫、養育百姓。所以在屏風上記錄下他們的名字,坐著和躺著都經常看看,官吏如果做了好事,也全寫在他們的名字下邊。我居住在深宮之中,所能看到和聽到的不可能達到很遠的地方,所依靠的就是各地的都督和刺史這些地方官員,這些人是關係到國家治亂的關鍵人物,所以特別要選擇得當。」
貞觀三年,太宗謂吏部尚書杜如晦曰:『比見吏部擇人,惟取其言詞刀筆,不悉其景行1。數年之後,惡跡始彰,雖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如何可獲善人?』如晦對曰:『兩漢取人,皆行著鄉閭2,州郡貢之,然後入用,故當時號為多士。今每年選集3,向數千人,厚貌飾詞4,不可知悉,選司但配其階品而已5。銓簡之理6,實所未精,所以不能得才。』上乃將依漢時法,令本州島郡辟召7,會功臣等將行世封。其事遂止。
1 景行:崇高的德行。語出《詩經·小雅·車轄》。
2 行著:德行受到稱著。漢代選拔官員有「賢良方正」、「孝廉」等科,由郡國官員舉薦所屬吏民授予郎官。鄉閭:古以二十五家為閭,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因以「鄉閭」泛指民眾聚居之處。
3 選集:唐制吏部一年三次召集述職官人進行考核。
4 厚貌飾詞:偽裝忠厚。
5 選司:舊時主管銓選官吏的機構。
6 銓簡:考慮選拔。
7 辟召:徵召。
譯文
貞觀三年,太宗對吏部尚書杜如晦說:「近來見吏部選拔官員,只按他的口才文筆來錄取,而不全面考察其德行。數年之後,有些人的劣跡才開始暴露,就算是對他們加以刑殺,但百姓已深受其害。如何才能挑選出好的人才呢?」杜如晦回答說:「兩漢時選拔的人才,都是德行稱著於鄉間和閭里的人,由州郡將他們舉薦給朝廷,然後才錄用,所以當時號稱人才濟濟。現在每年選拔官員,候選者雲集,多達數千人,這些人偽裝忠厚,用文辭掩飾,不可能完全地了解他們,主管銓選官吏的機構只能做到授予他們一定的等級品位而已。考慮選拔的方法實在不夠精密,所以得不到真正的人才。」太宗於是打算依照漢代選拔官吏的辦法,命令各州郡徵召舉薦,適遇功臣等將進行世襲封爵,這事就停下來了。
貞觀六年,太宗謂魏徵曰:『古人云,王者須為官擇人,不可造次即用1。朕今行一事,則為天下所觀;出一言,則為天下所聽。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進。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故知賞罰不可輕行,用人彌須慎擇。』征對曰:『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故考績黜陟2,察其善惡。今欲求人,必須審訪其行。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只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惡人,假令強幹,為患極多。但亂代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1 造次:倉促,匆忙。
2 黜陟(chùzhì):指人才的進退,官吏的升降。
譯文
貞觀六年,太宗對魏徵說:「古人說,君主必須根據官職來選擇合適的人才,決不可匆忙任用。我現在每做一件事,就被天下人看得到;每說一句話,就被天下人聽得到。任用了正直的人,干好事的人就會得到勸勉;任用了壞人,不干好事的人就會競相鑽營。獎賞要與功績相當,沒有功績的人就會自動退避;懲罰要與罪過相稱,作惡的人就會有所戒懼。由此可知賞罰不可隨便使用,用人更應該慎重選擇。」魏徵回答說:「真正了解一個人,自古以來就是很難的,所以用考察政績的辦法來決定官職的升降,來觀察人的善惡。現在要訪求人才,必須慎重地考察他的品行。如果了解到他品行好,然後才可任用。即使他辦的事並不成功,那也只是因為他的才幹和能力達不到,不會造成大的危害。如果誤用了品行惡劣的人,即使他精明能幹,危害也極大。但在天下混亂時,往往只要求他的才能,顧不上他的品行。天下太平時,必須是德才兼備的人方才可以任用。」
賞析與點評
「行一事,則為天下所觀;出一言,為天下所聽。」——古代社會,天子言行舉止,為天下表率,至為重要。所謂「上行下效」,太宗深明此道,了解自己一切的表現都為天下百官萬民所仰視,影響至為深遠,尤須慎思、慎言、慎行。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曰:『理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縣令。縣令既眾,不能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合境蘇息1。天下刺史悉稱聖意,則陛下可端拱岩廊之上2,百姓不慮不安。自古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遷擢為將相,必先試以臨人3,或從二千石入為丞相及司徒、太尉者4。朝廷必不可獨重內官,外刺史、縣令,遂輕其選。所以百姓未安,殆由於此。』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簡揀;縣令,詔京官五品以上,各舉一人。』
1 蘇息:休養生息。
2 岩廊:高峻的廊廡。借指朝廷。
3 臨人:治民。這裡指地方官員。
4 二千石:漢制。郡守俸祿為二千石,即月俸百二十斛。世因稱郡守為「二千石」。丞相:官名。負責統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唐、宋以後尚書省或中書省有時設左、右丞相,相當於原來的尚書左右僕射,位居尚書令或中書令之次,握有實權。司徒:上古官名,職位相當於宰相。太尉:官名。秦代始設,為全國軍政首腦。漢武帝時改稱大司馬。歷代多沿置,但漸成加官,無實權。後成為對武官的尊稱。
譯文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書說:「治理天下的人必須以人為本。要想讓百姓安居樂業,關鍵在於選用好刺史和縣令。縣令的人數太多,不可能都賢能,如果每州能選得一個賢能的刺史,那麼整個州郡內的百姓就都可休養生息。全國的刺史如果都能使陛下稱心如意,那麼陛下就可以拱手端坐在朝廷之上,不用擔心百姓不能安居樂業。自古以來,郡守和縣令都要精心選拔那些有賢德的人來擔任,打算提升做大將或宰相的人,必定先讓他們試做地方官,或者就從郡守中選拔入朝擔任丞相及司徒、太尉。朝廷不能只重視內臣的選拔,而把刺史和縣令置之度外,就輕易決定刺史和縣令的人選。百姓之所以不能夠安居樂業,原因大概就在這裡。」太宗因此對侍臣說:「刺史的人選,我應親自選拔,縣令的人選,責令在京任職的五品以上官員各自推薦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