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鹺紀事
一卷附錄奏疏一卷。明葉永盛撰。葉永盛,安徽涇縣人。任浙江巡鹽御史。是書記載萬曆二十七年 (1599),忠義右衛百戶高時夏,奏浙、福余鹽變價,可得銀三十萬,命浙江督稅內官劉成、福建督理礦稅內官高寀、督率原奏官商士民,各分所管地方,會同撫按等官酌議,葉永盛五疏力陳,寫道:自萬曆十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春止,合計九年零一季,實際缺鹽一共九十九萬一千五百五十七引,使有餘鹽,何不給賣於商,而停引不掣,商有鹽收,又何不照引買運,而困守數年,余鹽之無,不待查勘而自明……。是書敘述此事原委曲折,並附錄奏疏一卷,可與《明實錄》中的記載參考比照,互為補充。有丁氏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