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元任早年自傳 · 三、哈佛研究院
現在回顧一下從一九一五到一九一八在哈佛這三年,似乎只是繼續沉醉於研讀哲學,獲得學位。這種平鋪直敘的生活有少數幾次因生病和到附近地區旅行而被打斷。但翻閱那幾年的日記,我發現在我做學生的最後年代,還有許多事值得一提。
在哈佛的第一年,我一個人住在哈佛廣場教堂街與麻州道交叉點的「學院寄宿舍」。一年後,在康奈爾和我住同房間的胡明復也來哈佛,於是我和他搬到牛津街波京斯館(Perkins Hall)七十七號房,後搬到八十五號房,以後又搬到波京斯館正對面的柯恩特館(Conant Hall)。明復返回中國後,我和他的遠房堂弟胡正修同住一室。在牛津街,在我身後走的男孩子高叫:「嘿,那個傢伙需要理髮!」在街頭走路遇到熟人,我仍然不打招呼,因此早在康奈爾第二年,我便得了一個外號「教授」。除了心不在焉之外,我還猶豫不決。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我寫道:「今日余已二十四歲,仍然猶豫不決。」羅素、裴瑞(Ralph Barton Perry)和羅伊斯(Josiah Royce)的著作,我看了很多。第二年中期,我才開始想到博士論文的題目,最後決定的題目是「連續:方法論之研究」(Continuity:a Study in Methodology),在論文中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何時算是程度上的區別,何時算是品類上的區別,品類上的區別能否減低成為程度上的區別等等。這項撰寫論文的工作並未對我猶豫不決的習慣有任何助益。我的畢業論文是在協佛教授指導之下寫成的,在我通過最後考試之後,主持考試的侯京(William E.Hocking)教授問我撰寫論文是否影響我的個性,我回答說在那方面對我毫無幫助。
讓我迴轉頭來談一談那三年我讀書的日常事務。我選修各式各樣的課程,多數是討論會(seminars),在討論會上,在我最後決定我的論文題目之前,我宣讀各式各樣的文章,諸如《法律可改變嗎?》和一篇因果律的文章等等。我在羅伊斯教授指導之下從事研究,他主持的形上學研討會極為動聽。他介紹我閱讀皮爾斯(C.S.Peirce)的著作,其豐富而有餘韻的「邏輯」饒有趣味,但難於領會。羅伊斯於一九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壯年物故,無從遞補。在他遺言贈送的書籍中,我獲得一部麥格斯威爾(Clark Maxwell)所著上下兩冊《電氣與磁學》,由羅伊斯加以註解。對日抗戰期間,我從南京流亡於一九三八年到雲南攜帶少數幾本書,這書是其中之一,現在仍擺在我的書架上。裴瑞和侯爾特兩位教授幾乎轉變我成為實體論(realism)的信徒,雖然侯京教授是個唯心論者(idealist),在哲學方面以及私人方面,對我影響極大。英籍教授侯恩雷見解不褊狹,讓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並未受教於伍德斯教授,惟我第二次到劍橋(一九二一—一九二四)發起哈佛教學中文,他是最重要的推動人物。我在上文提過,我的論文指導教授是協佛,他以發明斜線「/」而聞名,斜線的意思是「既不又不」,單從這項發明,整個形式邏輯學便可建立,還有整個數學,如懷特海(Whitehead)和羅素所做過的,他們的傑作當然是《數學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惟我以及多數學生覺得在數學和哲學內外,其先驅,羅素著的《數學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遠較可讀。
我不能決定究竟選修心理學還是科學史作為我的副修課程,所以這兩種課程我都選修一些。孟德伯(Hugo Münsterberg)教授是一位有聲有色的生動講師,惟我覺得在藍格菲(H.S.Langfeld)教授教導下,我學得較多,藍太太也教我彈鋼琴。韓德森(L.J.Henderson)教授和沙頓(George Sarton)教我科學史,那時科學史還是一門新課程,沙頓教的兩門課,班上只有我一個學生。上課地點是魏德納圖書館(Widener Library)內沙頓的小書房。我決定不了我該不該點頭或說是,或像班上任何學生那樣,靜靜地坐著。我並未選修亨廷頓教授的課,但徵詢他對我的論文和課外活動的意見。他鼓勵我在圖書館涉獵,被我找到芮格(Wm.F.Rigg)寫的一篇文章:《兩世紀前的中國星圖》(A Chinese Star Map Two Centuries Old,刊在一九一六年一月的《大眾天文學》),以及史雷格(Gustav Schlegel)一八七五年所著《中國天體學》一書中大批資料,我據以寫了一篇文章《中西星名圖稿》(Jong-Shi Shingming Twukao)在上海《科學》第三卷(一九一七年)發表,費了我兩個月一百三十小時才寫完。
我繼續對語言學發生興趣,選修了葛然簡(Charles H.Grandgent)教授的「言語學入門」。在哈佛的最後一年,我第一次會到以「基本英語」聞名的理查斯(Ivor A.Richards),以後在清華大學,他成為我的同事,我們時常見面。後來我對基本英語興趣濃厚,寫了一本基本英語教科書,且試以非美國口音灌了一套錄音片(一九三四年上海中華書局出版,附錄音片)。基本英語便是理查斯和歐格登(C.K.Ogden)共同發明的。那幾年我有一次有趣的語言經驗,即傾聽聾盲天才海倫·凱勒(Helen Keller)講演。通常她先用手語和譯員講話,再由譯員說出她要說的話,可是那次她自己高聲講出,惟我頗難聽懂她的話。三十年後,我卻很容易和貝爾電話公司試驗室的聾子音響學者布魯姆(Edger Bloom)交談,當時我在貝爾試驗室任顧問。他們業已發明了光譜圖,顯示出話語各種頻率因素的相關強度,以便初學者能看到他發音的形態,而對自己的發音和他要仿學的聲音加以比較。我繼續研究中國方言,有很多機會從哈佛到麻省理工學院中國朋友聽到並學習方言。一位朋友張雲(Chang Yun)是陝西西安人,他教我的一段話是這樣的:
來下,來下!
人家娃,在書房讀書呢。
咱的娃,拿勺勺要水呢。
不說起,是他二爸呢。
說起他娘可不行。
去下,去下,叫娃要去要去!
(譯者註:發音略)
最怪的是「書」字,中國大部地區讀為shu,他則讀為fu,我們都學著他玩。張雲業已去世,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我上次旅行時曾拜訪他,我仍然記得而且背誦出他的腔調,他頗引以為樂。
雖然要準備考試、撰報告、寫論文,我仍有時間參加許多課外活動。在康奈爾我學過天文學一門課程,我繼續研究星球,一九一六年六月我學會看仙后星座的位置來判定時間。我買了一架望遠鏡,一九一八年八月十八日,當射手座消失在月亮的黑暗面之際,我能看到它的月掩(Occultation)。在課外閱讀方面,我極欣賞懷特的《自傳》、班奈特的《一天二十四小時》、戴莫根的《奇人的預算》及加洛爾的《獵怪獸》。我也選修更多的函授課程,如個人效率課。我對效率本身比自己增加效率更有興趣。我不大去聽公開講演,惟常去聽克羅則(Samuel Crothers)在正對著我房間的一神教堂講道。我喜歡聽他講,不是我相信一神論,而是因為他是好的論文家和善於雄辯的演說家。我繼續在哲學會社、數學會社、世界會社、中國學生會社等團體為活躍分子,和在康奈爾時候一樣,參加一年一度在各城市舉行的中國學生聯盟會議。我作的獨幕喜劇《掛號信》在會議中上演不只一次,一次是在達馬瑞斯哥塔(Damariscotta),另一次我想是在哈佛。最費時的課外活動仍然是編輯《科學》中文雜誌,該雜誌辦事處遷到哈佛,因為多數積極成員已轉入哈佛(《科學》雜誌社最後遷回中國)。有一個時期我身心交疲,不得不請求教授寫信要我減少課外活動。
那項藉口只是藉口而已,我依然繼續做我喜歡做的事,不管是不是妨礙我的正常工作。我繼續涉獵音樂,選修一門高級和聲學課程。在《科學》雜誌上登出我作的三首或四首曲譜。我無須清晨二時排隊買桑德斯劇院(Sanders Theater)及交響樂館(Symphony Hall)的票,去聽福朗查雷四重奏(Flonzaley Quartet)、柏德魯斯基(Paderewski)及侯夫曼。我在日記上熱烈記載了柴可夫斯基(Tschaikowski)第四首和貝多芬第九首。在去聽音樂會之前,我一連幾天練彈貝多芬第九首。當時我的喜好多少是傳統性的,現在或許仍然如此。福朗查雷四重奏演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所作曲譜,我在一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日記上說:「依我看,似乎毫無意義。」我看戲劇不如聽音樂會的次數多。我倒蠻喜歡看《查禮的姑母》,至於在舞台上演的《金銀島》,我覺得「史蒂文森(譯者按:《金銀島》之作者)的味道所留無多」(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日記)。還好,我閱讀卡羅爾的著作多年後,才看到它在舞台上及在銀幕上被弄壞,我將他的兩部名著譯成中文時(一九二二年《愛麗絲夢遊仙境》,一九三八年和一九六八年《愛麗絲境中奇遇記》),他的著作還未搬上舞台或銀幕。
截至現在,我對世界的大事所述無多,那是因為我對這些事極少注意,惟我在一九一四年世界大戰開始時確曾記:「何等荒謬!」在美國於一九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對德宣戰時,我不得不於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向徵兵局登記為外國人,以免服役,直到一九五〇年代我才歸化為美國人。以後我在芝加哥看到整夜喧囂慶祝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停戰。
在這三年之間,我的健康情形大多數時間一定頗為良好,我參加了那麼多活動,可是我也有過頗為嚴重的病痛,每年至少進一次醫院。一九一六年我在波士頓高卜醫院(Copp Hospital)由杜德萊(Dudley)醫生操刀割除盲腸,我於七月廿一日手術後一星期,費了兩小時在日記上寫了十三頁,描述那次的經歷。我數我的呼吸,數到「七十三」便麻醉過去。由於我住院開刀,得識看顧我的護士菲珀黛(M.E.Philpott)小姐,友誼保持多年。開刀結果,那年夏季中國學生會議,我便未得一英里競走冠軍,以後再未獲勝。一九一七年二月,我在床上嘔吐不止,有一段短時期幾乎人事不知,不得不在學校醫療院住幾天。那年稍後,我的老毛病心跳病又犯,但貝萊(Bailey)醫生說沒有關係。到了十二月,我因「鼻樑歪斜」又在醫療院開刀。這次他們使用氧化氮和以太混合劑,我只數到「二十三」便失去知覺(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日日記)。可是我出院之後只有三天,鼻子又塞住不通,被送到眼、耳、鼻醫療院再開一次刀。我在那裡住了三個星期,一切才恢復正常。儘管我的健康情形好壞不一,我總是頗為活躍,這一定對我有好處。我繼續長途散步,惟不似在丘陵起伏的伊薩卡散步那樣陡峭。有一次我走過劍橋橋(鹽震橋)(Salt-Shakers Bridge)到東波士頓,回頭經哈佛橋到哈佛廣場,共費四小時。那些年我也騎腳踏車,不過我仍覺得走路是更好的運動。
我提到過許多教授和教授朋友的姓名,惟除了「科學社」同事外,還未談及別的朋友,「科學社」同事多數來自康奈爾。我在哈佛比在康奈爾交了更多的美國朋友。有一位狄謀思(Raphael De-mos)和我同系,另一位是物理學者冷繪(Victor Lenzen),有幾門課和我同班,現在我在柏克萊仍然時常見到他。我們在牛津街狐狸圃(Foxcroft)餐廳一同搭夥,常開衛挺生的玩笑,稱他為「頂衛生」,因為他極講究食品衛生。青年才俊魏納(Norbert Wiener)當時也在哈佛,可是我對其父寮·魏納(Leo Wiener)所知較多,因為他對語言學頗為關切。後來由於小魏納訪問中國和我二次到哈佛,我對他所知增多。我也擴展所學,多次會晤衛斯理大學的謝費德(A.D.Sheffield)教授,在中國和他談論很多語言問題。
除了貝夫一家女孩外,我還沒有提到其他女朋友。在哈佛[即芮德克理夫(Radcliffe)和衛斯理(Wellesley)],我確有比在康奈爾時更多的女朋友。其他我約會的女孩有韓美英,她是最漂亮的女孩之一。王瑞嫻是我的音樂朋友,她在波士頓音樂院主修鋼琴,那時我當然不曉得她是我未來太太在上海中西女塾(McTyeire's)的同學。她嫁給康奈爾我的同學董(J.C.S.Tung),生了四個孩子,都成為有成就的音樂家,兩個女兒在音樂會上任鋼琴手,兩個兒子在賓州交響樂團任指揮。另外一位女友名叫李(Mable Lee),以她的年齡來說,具有極成熟的性格。有一次,我演說比賽榜上無名,她逐句分析我的講詞,使我心裡好過而不覺難受。我常見到一個女孩子叫牛惠珠,是我哈佛醫學朋友牛惠生的姊姊(或妹妹)。有一次,鄧賴卜(Dunlap)博士請我們兩個吃晚飯,她帶了一件半織好的毛衣,沒注意到我丟掉毛線球,因而拉著毛線走過芮德克理夫校園,約走了三十碼,才發覺發生了什麼事。我在哈佛的後期,最常見的女孩是周淑安,她兄弟辨明我也常見,因為我們兩個人對語言頗有同好。我常和安娜(周淑安之英名)散步,合彈鋼琴二人合奏曲[如拉哥(Largo)從德伏拉克的新世界交響樂(Dvorak's New World Symphony)改作之曲],離開她的時候,給她寫長信。
我雖然常和女孩約會並和女朋友玩樂,可是我從未對任何一位認真發生興趣,也許安娜除外,不過她已和我的一九一〇年清華同班同學胡宣明訂婚,我不敢更深一步進行。並非在感情上我並無準備,我早年已對儂姑發生愛慕之情,甚至對男朋友,如在常州溪山學校的李宗棠(譯音)及在哈佛的胡正修,頗為親近。某次,正修發覺我對他太好,而要了結這種無聊舉動。整個說來,我對感情之事頗不願牽涉在內,我想主要理由是我家已為我正式訂親,我還未能解除婚約。早先在常州的時候,我的家人為我和遠親陳儀莊(譯音)訂婚,當然未經我同意。這一定是一九〇四年以後的事,因為我的父母並未談及此事。(譯者按:著者父母於一九〇四年逝世。)我心向革命,去美後並不太在乎此事,惟總覺得是一種精神負擔。一九一六年一月十日左右,我決定採取行動退婚。幾年(譯者按:原文如此,似應為「幾天」)之後,我費時兩個多小時寫信給我的舅舅馮聃生,想解決這個問題。我在日記上寫道:我從倫理觀點衡量此問題,此問題亦在倫理上衡量我。到了五月十日他才復我信,用語含糊不定。以後在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我寫信給在上海的遠房叔祖趙竹君,他具自由思想,對我頗為同情,且亦公正。惟在三年之後方始解約,因而我可以結婚。
在獲得喬治與馬莎·德貝獎學金、席爾斯獎學金、華克研究獎學金和謝爾登旅行研究獎學金之後,我又獲得一項超博士旅行研究獎學金,離開哈佛。人們旅行國外,通常靠這種獎學金,惟我深恐戰後的歐洲過於混亂,決定在美國旅行,先去芝加哥,然後到加州。動身之前,我著實漫遊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