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煩是我的職業 · 找麻煩是我的職業

雷蒙·錢德勒 《找麻煩是我的職業》
1 安娜·哈西,一個兩百四十磅左右的中年女人,臉色灰黃,穿著一身定製的黑色外衣。眼睛像閃亮的黑色鞋扣,雙頰柔軟、蒼白,好像同一顏色的黃油。她坐在黑色玻璃辦公桌後面(這辦公桌好像拿破崙的墳墓),抽著一根香菸,菸嘴差不多和捲起的雨傘一樣長。她說:「我需要一個男人。」 我看著她把菸灰磕到閃亮的桌面上,青煙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的風中捲曲著,盤旋著。 「我需要一個男人,他要足夠帥氣,能讓一位高門第的女人上鉤;他要足夠強壯,能夠和一台強勁的鏟車過招。這個傢伙,要經常出入酒吧,像弗雷德·艾倫 [1] 一樣油嘴滑舌,甚至過之,頭撞到啤酒運輸車上卻只當被歌舞女郎用法棍麵包敲了一下。」 「小菜一碟,」我說,「你不就要個揚基 [2] 球員,羅伯特·唐納和帆船俱樂部的傢伙嗎!」 「你或許就行,」安娜說,「乾淨利落點,二十塊一天加上額外開銷。我好多年沒有替人拉線了,但這一樁是個例外。我的偵探買賣還比較順利,不會引火燒身的。現在咱們看看葛萊蒂絲是多麼喜歡你吧。」 她倒過菸嘴,在一個黑色鍍鉻的大型通告器上按了一下,「拿一個空的菸灰缸進來,親愛的。」 我們等著。 門開了,一個穿著比溫莎公爵夫人還講究的金髮高個女郎漫步進來。 她優雅地搖搖擺擺穿過房間,清理安娜的菸灰缸,拍拍她的胖臉頰,含情脈脈地瞥我一眼,又出去了。 「我想她臉紅了,」門關上後,安娜說,「我看你有兩下子。」 「她臉紅——我還和達里兒·珊娜約好吃晚飯呢!別扯閒話了,到底怎麼回事?」 「去對付一個女孩,她有一雙勾魂的眼睛,紅頭髮,是一個賭徒詐賭的搭檔,鉤上了有錢人家的兒子。」 「要我怎麼對付她呢?」 安娜嘆了口氣,「菲利普,這活兒有點兒狠。如果她有任何案底,你就挖出來,當面揭發她。如果沒有,這是比較可能的,因為她出身於好人家,那你就自己看著辦。你有主意了,對嗎?」 「我不記得我幾時有過主意。什麼賭徒?哪個有錢人?」 「馬蒂·艾斯特。」 我從椅子上跳起來,卻想起最近一個月生意很壞,我需要這筆錢。 我又坐了下去。 「當然你可能會惹上麻煩,」安娜說,「我從來沒聽過馬蒂光天化日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人做掉,但他也不是吃素的。」 「找麻煩是我的職業。一天二十五塊,如果我接這活兒,外加兩百五保證金。」 「我自己也要賺一點兒啊!」安娜嘀咕道。 「行,外頭有很多苦力。很高興看到你健康快樂,再會了,安娜。」 這回我站了起來。雖說我的命值不了多少錢,但終歸還是值點兒的。馬蒂·艾斯特是公認的狠角色,身後有不少幫手和保護傘。他的地盤在西好萊塢區的日落大道上。他一般不出手,不過只要他出手,肯定有人遭殃。 「坐下,成交。」安娜哼了一聲,「我是個可憐的破產的老女人,除了一身肥肉和奄奄的病體,一無所有,卻還想維持這個高級偵探社。拿走我的最後一毛錢,然後嘲笑我吧!」 「這女孩是誰?」我已經坐下了。 「她叫哈麗葉·韓翠絲——真是個好名字 [3] 。住在米蘭諾,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區,高檔社區。一九三一年,父親破產,打開辦公室窗戶跳樓自殺。母親死了。妹妹在康乃狄克州的寄宿學校。可以從這裡切入。」 「這些是誰挖出來的?」 「委託人拿到了一堆銀行支票的複印件,都是他兒子給馬蒂的,價值五萬。這個兒子——是這老頭收養的——不承認這些支票是他簽的,跟天下所有的不肖子一樣。所以我的委託人把支票複印件交給一個叫阿柏捷的鑑定,這傢伙假裝擅長這類事情。他說沒問題,四處打聽了一下,可是他實在太胖,做不動跑腿的事,跟我一樣,現在他罷手了。」 「那我可以找他談談嗎?」 「我看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安娜點點頭,晃動著多層的下巴。 「這個委託人——有名字嗎?」 「小子,你太走運了。你可以見他本人——現在!」 她又按了一下通告器的鍵,「請吉特先生進來,親愛的。」 「那個葛萊蒂絲,她有男朋友嗎?」 「你別打葛萊蒂絲的主意!」安娜幾乎是對我尖叫,「她處理離婚案,一年替我賺進一萬八千大洋。任何男人碰她一根汗毛,菲利普·馬洛,就要被燒成灰。」 「她哪天總要看上別人的。我為什麼不能追她?」 門打開,打斷了我們的話。 我沒有在隔壁的接待室看到他,所以他剛才一定在私人辦公室等。看起來他不喜歡那兒,他快步走進來,迅速關上門,從背心口袋裡掏出一隻八角形白金薄表,狠狠地看了一眼。他是那種身材高大、頭髮淡金色的類型,穿著條紋絲絨西裝,款式時髦,標籤上有一朵小小的粉紅的玫瑰花苞。他有一張非常冷酷的臉,有點眼袋,嘴唇較厚。他拄著一根鍍銀柄的烏木手杖,戴著鞋罩。看起來起碼六十多了,但我應該多猜了十歲。我不喜歡他。 「哈西小姐,二十六分鐘,」他冷冷地說,「我的時間很寶貴。就是因為我節省時間,所以才能賺很多錢。」 安娜慢吞吞地說:「哎,我們正在設法替你省錢,」她也不喜歡他,「抱歉讓你久等,吉特先生,但是你想見見我挑選的人,我得派人去找他來。」 「他看起來不像我要的人,」吉特說,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以為應該是位紳士模樣的——」 「你不是《菸草路》 [4] 里的吉特,對吧?」我問他。 他緩緩地走向我,手杖半舉。冰冷的目光宛如利爪要把我撕裂,「你侮辱我……我——像我這種地位的人。」 「少安毋躁。」安娜開口了。 「少安什麼,」我說,「這位老兄說我不是紳士。或許這就對了,對他這種地位的人——不知道他的地位是什麼,管它是什麼——可是像我這種地位的人可不隨便聽別人講髒話,這不能隨便說,除非不是故意的。」 吉特先生身子僵直,怒氣沖沖地瞪著我,再次拿出懷表。「二十八分鐘。年輕人,我道歉。我不是有意冒犯。」 「好極了,」我說,「我就知道你不是《菸草路》里的吉特。」 差點兒又把他惹毛了,不過他沒有發作。他不清楚我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們既然是一夥的了,那我有一兩個問題要問你,」我說,「你願意給這個叫韓翠絲的女孩一些錢嗎——當作分手費?」 「一毛也休想,」他大叫起來,「憑什麼?」 「按風俗吧。如果她嫁給他,他又會得到什麼呢?」 「屆時基金會每個月會給他一千塊錢,這基金會是他母親——我的亡妻設立的,」他低下頭,「等到他二十八歲的時候——很多錢。」 「你不能怪人家女孩子想要啊!」我說,「又不是現在就要。那麼馬蒂·艾斯特呢?那邊談妥了嗎?」 他青筋暴露的手揉皺了灰色的手套,「這筆債不還,是筆賭債。」 安娜疲倦地嘆了口氣,彈得桌上到處都是菸灰。 「當然,」我說,「可是賭徒不會讓別人賴債溜走。畢竟,如果你的兒子贏了,馬蒂也會付錢給他。」 「我對那沒興趣。」高瘦的老人冷淡地說。 「好吧,但想想馬蒂手上拿著五萬塊支票坐在那裡,卻不值一文,他晚上能睡著覺?」 吉特先生這次似乎考慮周到了。「你是說他會動刀動槍?」他提問的語氣甚至有些討好。 「很難說。他獨家經營著一處地方,吸引了很多電影人,要顧慮自己的名譽。但他花天酒地,人頭很熟,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雖然目前他還沒有動手。何況馬蒂不是防滑墊,他總會有行動的。」 吉特先生又看了一眼懷表,一臉不悅,把表丟回背心口袋,「那些都是你的事,」他沒好氣地說,「檢察官是我的朋友。如果這件事超出你們的能力範圍——」 「好啊,但您不是照樣屈尊跑到這兒來找我們。即使檢察官在你的背心口袋裡——跟那隻表一樣。」 他戴上帽子和一隻手套,手杖輕輕敲一下鞋子邊緣,走到門邊,打開門。 「我只問結果,我看結果付錢,」他冷冷地說,「我付錢爽快,有時候還很慷慨,雖然我被認為不是慷慨的人。我想我們彼此都很了解對方。」 他甚至還眨了一下眼睛,走了出去。門輕輕地闔上了,擠壓著閉門器橡皮圈中的空氣。我看著安娜,咧嘴一笑。 「他很可愛,對吧?」她說,「我要從他身上榨點油水,用來置辦我的調酒器具。」 我從她身上榨出二十塊錢——當作開銷。 2 我要找的阿柏捷是約翰·阿柏捷,他在日落大道靠近伊娃街的地方有間辦公室。我在一間電話亭打電話給他,接電話的聲音很圓潤,夾帶著輕微的呼嚕聲,好像剛剛贏了吃派比賽的人發出的。 「約翰·阿柏捷先生嗎?」 「嗯。」 「我是菲利普·馬洛,私家偵探,剛剛接手你原來鑑定的案子,客戶吉特的。」 「嗯?」 「我可以過來和你談談嗎——等我吃完午飯以後。」 「嗯。」他掛上電話。我確定他不是個健談的人。 吃完午飯,我開車到那裡去。地點在伊娃街東邊,一棟老舊的兩層建築,前面的磚最近才刷了油漆。一層是商店和一家餐廳。建築入口就是一條頗寬的樓梯,直通二樓。樓梯口的標牌上寫著:「約翰·阿柏捷,二一二房間」。我上了樓,進入寬敞的走廊,這走廊和街道平行。在我右邊,一個穿著工作服的人站在門口,他前額上綁著一面圓鏡子,鏡子推到靠後的位置,臉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他又走回辦公室,把門關上。 我往另一個方向走,走到走廊的一半,靠近日落大道那邊的一扇門上寫著:「約翰·阿柏捷,專門鑑定可疑文件,私家偵探,請進」。門被毫不費力地打開了。小小的前廳沒有窗戶,有兩張安樂椅,一些雜誌,兩具鉻鐵的菸灰架。兩盞落地燈和一盞天花板燈都亮著。廉價但全新的厚地毯盡頭有一扇門,上面寫著:「約翰·阿柏捷,專門鑑定可疑文件,私人專用」。 我打開外面的門時,鈴就響個不停,直到門關上才停止。但什麼也沒發生,等候室里沒有人,裡面的門沒有打開。我走過去,靠近門板聽——裡面沒有談話的聲音。敲敲門,也沒人理睬。我試著擰動門把手,擰動了,於是開門進去。 這個房間有兩扇北向的窗戶,緊緊關著,窗簾都拉到旁邊,窗欞上有一層灰。裡面有一張辦公桌,兩個公文箱,一塊地毯,幾面牆。左邊另一扇門有玻璃,上面寫著:「約翰·阿柏捷,實驗室,私人專用」。 我想我大概能記住這個名字。 我所在的房間很小,好像對那隻擱在桌邊的胖手來說都嫌太小,那隻手一動也不動,握著一支粗大的好像木匠用的鉛筆。手腕無毛,像盤子一樣光滑,緊扣的袖口不太乾淨,從套袖中露出來。套袖其餘的部分在桌子邊緣的地方看不見了。桌子高不過六英尺,所以他不可能是個子很高的人。從我站立的地方,只看到他的手和袖口。我悄悄地走回前廳,把門鎖緊,不讓人進來。然後關掉三盞燈回到私人辦公室,走到桌子一端。 他非常胖,沒錯,胖得離譜,比安娜還胖得多。他的臉看起來跟籃球一樣大,即使這個時候,也呈現出令人愉快的粉紅色。他跪在地上,碩大的腦袋靠在桌腿尖銳的角上,左手攤在地上,手下壓著一張黃紙。手指完全攤開,指縫間露出黃紙。他看起來好像正用力撐著地板,但實際上並沒有。撐住他身子的是脂肪。他的身體蜷縮著,撐在碩大的屁股上,厚重肥大的屁股就這樣支撐著他,他跪著,穩穩地,一動不動。要扳倒他,恐怕得費盡兩個大塊頭的力氣。現在這麼做可不是什麼好主意,但我還是做了。我花了點時間,抹抹脖子上的汗水,雖然那天天氣不熱。 他的頭髮灰白,剪得很短,脖子堆積著皺褶,好像六角手風琴。他的腳很小,似乎胖子的腳通常都很小,這雙胖腳套在一雙鋥亮的皮鞋裡,它們斜靠在地毯上,緊緊挨著,整齊卻令人不快。他穿的深色西裝也需要洗了。我彎下腰,把手指探進他脖子無盡的肥肉里。他的動脈可能就在某處,但是我沒摸到,不過也用不著了。在他臃腫的膝蓋之間的地毯上,一攤污漬正在向外擴散,擴散…… 我跪在一旁,抓起拿著黃紙的胖手指。已經涼了,但還沒有冰冷,柔軟且有些發黏。紙是從便簽本上撕下來的。如果上面有信息該多好,可是沒有。上面只有些無意義的記號,不是文字,甚至也不是字母。他中彈後想寫些什麼——也許甚至正在寫些什麼——但只畫出幾道線。 他倒下去時,仍然抓著紙,肥碩的手把紙壓在地上,另一隻手抓著大鉛筆,軀幹拄在臀部,死了。約翰·阿柏捷,專門鑑定可疑文件,私家專用。可真他媽的私家。他只在電話上對我「嗯」了三聲。 現在他死了。 我拿手帕把門把手擦乾淨,關上前廳的燈,出了外面的門,從外面把門鎖上,離開走廊,離開這棟建築,離開這個社區。據我所知,沒人看見我離開——據我所知。 3 正如安娜告訴我的,米蘭諾就在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區,幾乎占了整個街區。我把車停靠在裝飾頗為富麗的前庭中央,一路走到掛著淺藍霓虹燈招牌的地下車庫的入口。走下圍了欄杆的緩坡,進入一個明亮的空間,裡面車輛閃爍,空氣清冷。一個整齊利落的棕色皮膚的黑人穿著一塵不染的藍色袖口的工作服走出一間玻璃辦公室,黑色頭髮像樂隊指揮一樣光滑。 「忙嗎?」我問他。 「時忙時不忙。先生。」 「我外面有輛車需要撣灰,大概值五塊錢。」 沒奏效。他不吃這一套。胡桃色的眼睛變得深沉,眼光飄向遠方。「先生,那可是有很多灰塵需要清理呢!請問還有其他事嗎?」 「一點點。哈麗葉·韓翠絲小姐的車在嗎?」 他往遠處看去。他的目光沿著光亮的一排,停在一輛金絲雀黃的敞篷車上,車子看起來跟前院草皮上的廁所一樣不起眼。 「有,先生。車子在。」 「我想知道她的公寓號碼,和一條不需要經過大廳上去的路。我是私家偵探。」我給他看我的證件。他瞧了瞧,顯然不感興趣。 他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笑容,「先生,五塊錢對做工的人是一筆很好的收入,但是讓我冒失去飯碗的危險就少了些,大概不夠從這裡到芝加哥的車費。先生,我建議您還是省下您的五塊錢,試試一般人出入的門徑。」 「你這傢伙,真是不得了。你長大後得成什麼樣——縮頭烏龜?」 「我已經長大了,先生,我今年三十四歲,婚姻美滿,有兩個小孩。午安,先生。」 他轉過身去。我說:「好吧,再見。請原諒我酒氣衝天,我剛從酒吧出來。」 我走回緩坡,沿著街道來到我首先該去的地方。我應該早就知道五塊錢和證件在米蘭諾這種地方根本換不來什麼。 那個黑人可能正打電話給辦公室。 這幢建築是座巨大的灰色水泥玩意兒,摩爾風格,前院掛著破舊的大燈籠,種著高大的椰棗樹。入口在裡面轉角的地方,沿大理石階梯而上,穿過一個加州風格、鑲著碗盤碎片的馬賽克拱門。 一個門房替我打開門,我走進去。大廳還不如一個揚基球場那麼大,地板鋪著淺藍色地毯,下面墊著橡皮海綿,軟得叫我想躺下來打個滾。我漫步走到櫃檯前,一隻手肘撐在櫃檯上。一個面色蒼白,瘦瘦的,留著濃密八字鬍的職員瞪著我。他把玩著鬍子,目光越過我的肩膀落在我背後的阿里巴巴油罐上,那油罐大得可以裝進一隻老虎。 「韓翠絲小姐在嗎?」 「我應該通報誰的名字呢?」 「馬蒂·艾斯特先生。」 這一招也不比車庫裡的那一招靈。他左腳靠著什麼。櫃檯末端,一扇藍色鍍金邊的門敞開著,一個身材高大、頭髮淡黃的人走出來,背心沾滿雪茄灰,漫不經心地靠在櫃檯末端,瞪著阿里巴巴油罐,好像在判斷那到底是不是痰盂。 職員扯大了嗓門:「你是馬蒂·艾斯特先生?」 「他派來的。」 「那不是有些不同嗎?先生,那你的名字呢——如果我可以問的話。」 「你可以問,」我說,「我也可以不說。我奉命行事。抱歉這麼不通融,雖然這麼做很糟糕。」 他不喜歡我的態度,或者說根本不喜歡我,「我恐怕不能替你通報,」他冷淡地說,「霍金斯先生,你看我該怎麼辦呢?」 頭髮淡黃的人目光離開油罐,沿著櫃檯滑過來,一直到離我僅有一張紙牌的距離停下了。 「什麼事?葛哥利先生。」他打了個呵欠。 「兩個蠢貨,」我說,「這事可能涉及你們的那位女士朋友。」 霍金斯笑笑。「老兄,來我的辦公室。我們看看能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我跟著他走進他剛走出來的狗窩。裡面只能容下一張長約五英寸的桌子,兩把椅子,一個高可及膝的痰盂,一盒打開的雪茄。他屁股靠在桌上,客套地對我笑著。 「出師不利,對吧,老兄?我是這裡的保安。說吧。」 「有時候,我覺得出師順利,」我說,「有時候覺得像扯淡。」我拿出皮夾,讓他看看證件,以及放在賽璐珞透明袋後面的執照複本。 「同行?」他點點頭,「你應該一來就找我。」 「當然,只是我從來沒聽說過你。我想見韓翠絲小姐,她不認識我,但我有些生意要和她談,不吵不鬧。」 他往旁邊站開一些,嘴角上叼著雪茄,看著我的右邊眉毛。 「什麼大事?幹嗎去討好樓下的黑人?你拿到開銷的錢了嗎?」 「可能能拿到。」 「我是好說話的人。」他說,「但我得保護客人。」 「你的雪茄快抽完了。」我說,看到煙盒裡有九十支左右的雪茄。我抽出兩支,聞了聞,塞了一張折好的十元鈔票在下面,又放回去。 「有意思,」他說,「咱倆投緣。你要幹什麼吧?」 「告訴她我從馬蒂·艾斯特那裡來,她會見我。」 「如果我能有點提成,這活兒就搞定。」 「想都別想。我後面有大人物。」 我伸手去拿回十元鈔票,但他把我的手推開了,說:「我試試。」他拿起電話,說接八一四房間,然後開始哼歌,聲音好像老牛生病了一般。他突然身子往前一探,臉上堆滿甜蜜的笑容,聲音也仿佛滴著蜜糖。 「韓翠絲小姐嗎?我是霍金斯,保安人員。霍金斯。對……霍金斯。當然了,您見過多少人吶,韓翠絲小姐。我辦公室里有一個人想見您,要替艾斯特先生傳話。沒有你准許,我們不能讓他上去,因為他不肯報上姓名……對,霍金斯,這裡的保安,韓翠絲小姐。對,他說你不認識他,但是我看他沒有問題……好,謝謝,韓翠絲小姐。立刻就讓他上去。」 他放下電話,輕輕拍著。 「就差一些背景音樂了。」我說。 「你可以上去了。」他仿佛還在夢中,漫不經心地伸手拿走雪茄盒裡的鈔票。「高級貨色,」他輕聲說,「每次想起那個女人,我就得出去散步,繞一大圈。走吧!」 我們又走到大廳,霍金斯帶我到電梯,打個手勢叫我進去。 電梯門關上時,我看見他走向出口,可能要去散步,一大圈。 電梯內鋪著地毯,有鏡子和折射的光線,它好像溫度計里的水銀輕輕地往上升。門悄無聲息地開了,我走在如苔蘚般輕軟的地毯上,來到寫著八一四號的門前。我按了一下旁邊的小巧門鈴,裡面響起叮噹的聲音,門打開了。 她穿著外出的綠色毛呢洋裝,一頂歪斜小帽像蝴蝶似的掛在耳朵上。兩隻眼睛分得很開,那之間正是思考的空間,眼珠是天青石的藍色,頭髮暗紅色,好像一團火,雖控制住了,但仍有危險。她太高了,所以顯得不太可愛。她的妝容艷麗,恰到好處。她遞給我一支加了三寸菸嘴的雪茄。她看起來並不冷酷,不過好像是萬事通,並且還記得一些她認為日後可資利用的東西。 她冷淡地看著我。「大褐眼,要傳什麼話呢?」 「我得進來才行,我站著不會說話。」 她冷冷地大笑,我閃過她的香菸末端,走進相當窄長的房間,裡面有很多高檔家具,很多窗戶,很多布幔,很多各種各樣的東西。屏風後面火光閃爍,一具瓦斯火爐上架著一根大木柴。溫暖的火前有張漂亮的玫瑰色長沙發,前面鋪著一塊東方絲絨毯,旁邊的小几上擺著威士忌和蘇打水,冰塊放在冰筒里,一切都讓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她說:「你最好喝一杯,你可能手裡沒有酒杯也不會說話。」 我坐下來,拿過威士忌。這個女孩坐進一把深凹的椅子,交叉著雙腿。我想到霍金斯說的散步繞圈子,現在可以稍稍理解他了。 「所以你是從艾斯特那裡來的人。」她說,並不喝酒。 「沒見過他。」 「我也想到了。混混,你搞什麼名堂?馬蒂一定很高興聽說你怎麼利用他的名頭。」 「我腳底在發抖了。那你為什麼讓我上來呢?」 「好奇。我已經等你們這一票人等了一些時候,我從來不躲避麻煩。你是某類條子,對嗎?」 我點燃香菸,點點頭。「私家偵探。我要提點小建議。」 「提吧!」她打了個呵欠。 「要你放掉小吉特,需要多少錢?」 她又打了一個呵欠,「你真是太——提不起我的興趣了,我都不想告訴你了。」 「我膽小,別嚇唬我。說實話,你要多少錢?或許這樣問是一種冒犯?」 她微笑了,她的笑容很美,牙齒很可愛,「我現在是壞女孩。我不用要求,他們就會把錢送上門來——還綁著絲帶。」 「老傢伙態度強硬,他們說他很有錢 [5] 。」 「水值不了多少錢的。」 我點點頭,又多喝了一點酒。上好的威士忌,事實上這酒很完美,「他的想法是你什麼都得不到,只能得到羞辱和難堪,不過我看不是這樣子。」 「可是你替他工作。」 「聽起來很有趣,不是嗎?可能有什麼聰明的辦法,但我現在還沒想到。你要多少錢——或者你根本不要?」 「五萬塊怎麼樣?」 「五萬給你,另外五萬給馬蒂?」 她大笑起來,「等等,你應該知道馬蒂不喜歡我參與他的事。我只是替自己著想罷了。」 她重新交叉雙腿。我在酒里又加了一塊冰。 「我想的是五百。」我說。 「五百什麼?」她大惑不解的樣子。 「元——不是勞斯萊斯。」 她開心地大笑,「你真是笑掉我的大牙,我應該叫你下地獄。但我喜歡溫暖的大褐眼,溫暖的閃著金光的大褐眼!」 「這你就別想了,我一個子兒都沒有。」 她笑著,把一根香菸夾在雙唇間。我走過去為她點燃。她的眼睛抬起來,看著我,眼底有火星閃爍。 「也許我已經有一個子兒了。」她輕聲說。 「大概正因為如此,他雇了一個肥仔——這樣你就不能叫他跟你跳舞了。」 「誰雇了肥仔?」 「老吉特雇了一個肥仔叫阿柏捷,他在我之前辦這件案子。你不知道嗎?他今天下午被殺了。」 我以輕鬆的語調說,想看看驚人的效果,但她沒動,挑釁的笑容始終沒有離開唇角,眼睛也沒有變化,只是呼吸聲顯得有些沉重。 「這件事一定和我有關嗎?」她平靜地問我。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誰殺了他。就在他辦公室里,大約中午前後,或者稍微晚些。可能和吉特的案子根本無關,但發生得恰是時候——就在我接了案子之後,有機會和他說話之前。」 她點點頭,「原來如此。你認為馬蒂會做出這種事。你當然也告訴警察了?」 「當然沒有。」 「老兄,你在這兒可是浪費精力呢!」 「可不是嗎?不過我們好好商量個價錢,最好低一些。因為不管警察怎麼對我,等他們知道故事後——一旦他們知道,就夠你和馬蒂·艾斯特受的。」 「這可像勒索了,」女孩冷冷地說,「我想可以這樣說吧!別逼人太甚,大褐眼。還有,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菲利普·馬洛。」 「聽好,菲利普,我也曾經在上流社會待過,我的家人都是有頭有臉的人。老吉特毀了我父親——全都理由正當,過程合法,然後跟碾碎螞蟻窩一般毀掉別人——他毀了我全家,父親自殺,母親死了,我有個妹妹在東部上學,我不管錢是怎麼來的,只要能照顧供養她。大概有一天,我也要「照顧」老吉特——即使我得嫁給他兒子,也在所不惜。」 「繼子,養子,」我說,「根本沒有血緣關係。」 「老兄,橫豎都能傷他傷得很厲害。這小子兩年後會有很多花花綠綠的鈔票。我可以更狠——雖然他酒喝得太兇了。」 「小姐,你不會在他面前說這些話的。」 「是嗎?條子,看看你背後。你應該清清耳屎了。」 我站起來,快速轉過身。他站在離我大約四英尺的地方。他從某一扇門裡鑽出來,無聲地滑過地毯,我忙著賣弄聰明,沒有注意到他。他塊頭很大,金頭髮,穿著粗紋的休閒套裝,敞領襯衫裡面繫著絲巾。他滿臉通紅,眼睛明亮,但是不太聚焦。雖然時辰還早,他卻已經有些醉了。 「趁你還能走路之前,快滾,」他輕蔑地對我說,「我聽到了。哈麗葉愛怎麼說我都可以。我喜歡得很。滾!不然我就打得你滿地找牙。」 女孩在我後面笑,我可不喜歡這個樣子。我向金髮大個兒跨近一步,他眼睛眨了一下。雖然他是個大塊頭,但應該很容易擺平。 「揍他,寶貝!」女孩在我背後冷酷地說,「我最愛看這些硬漢跪在地上求饒。」 我回頭拋給她一個媚眼。那可是個錯誤。他可能暴怒了,但仍然能擊中一面牆。我回頭時,他揍了我一拳。那樣挨揍很痛,他出手很重,打中了我的下顎底端。 我往旁邊趔趄了一下,想要叉開腿站穩,結果被絲毯絆倒。鼻子碰在某處,而頭撞在一個堅硬的家具上。 一時之間,我頭昏腦漲,只見他紅色的臉上一臉得意,對著我冷笑。我想我有些替他難過——即使在當時那種情況下。 黑暗圍攏過來,我昏了過去。 4 等我醒過來,房間對面窗外的光線折射進我的眼裡。我後腦勺很痛,伸手一摸,有些黏膩。我緩緩地移動,好像一隻貓溜進了陌生的屋子,我直起上身,去拿沙發尾端矮几上的威士忌。奇蹟是我竟然沒有把酒瓶打翻。跌倒時我的頭撞上椅子彎爪似的腳,它比小吉特的拳頭更厲害。我可以感覺下巴有塊地方疼,但還不足以寫在日記本上。 我站起來,灌了一口威士忌,四處逡巡,沒有什麼好看的。房間內空無一人,充斥著沉默和上等香水的記憶——是那種幾乎消失後才叫你想起的香水,好像樹上最後一片葉子。頭又痛了,我用手帕擦擦黏黏的地方,覺得不值得呼天搶地,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來,把酒瓶放在膝上,聽著某處傳來的車輛聲,出奇的遙遠。這是很好的房間,韓翠絲小姐是個好女孩。她只是結識了一些不好的人,但誰又不是呢?我不應該批評這類小事,於是我又喝了一口。瓶子裡的液體現在少了很多,酒喝上去非常順口,甚至感覺不到它滑過喉嚨,不像我喝過的有些東西,差點燒掉你半邊的扁桃體。我又喝了些。頭疼好些了,感覺還好,想來一段義大利歌劇《丑角》的開場曲。沒錯,她是個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麼她應該混得不錯。我喜歡她,她很正點。我又喝了一些她的威士忌。 酒瓶里還有一半酒,我輕輕地搖晃著,塞進風衣口袋裡,隨便扣上帽子,便離開了。我安全地抵達電梯,沒有撞到走廊上的牆,飄然下樓,漫步走進大廳。 霍金斯,那個公寓保安,還是靠在櫃檯末端,瞪著阿里巴巴油罐。那個職員還是撫弄著他那撇小小的八字鬍。我對他笑笑,他也對我笑笑,霍金斯也對我笑笑,我也報以微笑,每個人都很正點。 我走到前門,給門房兩個銅板,飄下階梯,沿著街道走到車子邊。加州暮色迅速降臨了,這是個美麗的夜晚。西天的金星像街燈一樣明亮,像生活一樣明亮,像韓翠絲小姐的眼睛一樣明亮,像威士忌一樣明亮。這可提醒了我,我把口袋裡的酒瓶拿出來,謹慎地拍拍,拴緊軟木塞,又收起來,回家以後還夠喝上一回。 回家途中,我闖了五次紅燈,不過好運與我同在,沒有人阻擋我。我把車停在差不多是在公寓前面的地方,靠在差不多是在街邊的某個位置。我搭乘電梯到住的那層樓,開門時有些困難,靠拿出酒瓶解解困意。然後才拿出鑰匙開門,進了屋,找到電燈開關。在累倒之前,又吃了一點藥。然後去廚房,拿一些冰塊和汽水,調一杯真正的酒。 我覺得公寓裡有股奇怪的味道——但一時想不出是什麼——一種藥味。我從來沒有用過,出門前並沒有。但是我心情太好,不想為這傷腦筋。我走向廚房,卻只走到一半。 他們向我衝過來,幾乎肩並肩,從壁床旁邊的穿衣室走出來——兩個人——兩支槍。高個兒獰笑著,帽子壓得很低,蓋住額頭。他有一張楔形臉,下半部分尖得像一個點,好像顛倒過來的方塊A的頂點。他的眼睛又暗又濕,鼻子沒有一點血色,好像白蠟做的。他的槍是一把柯爾特烏斯曼,槍管很長,前端磨掉了。這一切表明他很自以為是。 另一個混混長得有點像小狗,紅髮亂糟糟的,沒戴帽子,水汪汪的眼睛空洞無物,蝙蝠一樣的耳朵,小腳蹬著一雙骯髒的白球鞋。手上的自動手槍對他來說好像太重了,但他好像很喜歡握著槍。他張著嘴,發出很大的喘息聲,我原先聞到的味道正是他吐出的氣息——薄荷味。 「舉起手來,混蛋。」他說。 我把手舉起來,沒有其他的辦法。 小個兒繞到一旁,從旁邊向我靠近,輕蔑地說:「說,我們逃不掉的。」 「你們逃不掉的。」我說。 高個兒依舊滿不在乎地笑著,鼻子依舊看起來像白蠟做的。小個兒對著我的地毯啐了一口。「哈!」他走近來,斜著眼,用大槍掃了一下我的下巴。 我閃了開來。平常在這種情況下,這是我不得不採取,而且喜歡採取的動作。但是這次我感覺有如神助,簡直天下無敵,我整套拿下——連人帶槍。我扼住小個兒的喉嚨,用力把他拽倒,用肚子頂住他,一把扭翻他拿槍的小手,把槍擊落到地上。太輕鬆了,除了他的口臭,一切都感覺太爽了。他的嘴裡流出串串口水,咒罵著。 高個兒冷眼旁觀,沒有開槍,沒有移動。我想他的眼神看起來有些焦慮,不過我正忙著,沒法確定。我把小混球按倒在地,抓起他的槍。我錯了,我應該拔自己的槍才對。 我把他推開,他滾到一張椅子邊,倒下來,開始狂暴地踢椅子,高個兒大笑起來。 「那裡面沒有撞針。」他說。 「好,」我誠懇地告訴他,「我滿肚子都是好威士忌,準備出門辦事。別浪費我太多時間。你們想要什麼?」 「裡面還是沒有撞針,」蠟鼻子說,「試試看。我從來不讓弗瑞斯基攜帶上膛的槍,他太衝動。老兄,你剛才那一手真漂亮。我不得不誇你。」 弗瑞斯基坐在地板上,對著地毯又啐了一口,大笑起來。我端起大自動槍對著地板,扣了一下扳機,扳機硬硬的咔嚓一聲,但感覺起來好像上了子彈似的。 「我們沒有傷害你的意思,」蠟鼻子說,「這一趟不會,也許下趟吧!誰知道呢?也許你是個識相的傢伙。別插手小吉特的事,懂嗎?」 「不懂。」 「你不肯聽話?」 「不聽。誰是小吉特?」 蠟鼻子不開心了,他輕輕晃了一下長長的點二二。「老兄,你應該好好修補一下你的記憶力,同時修理一下你的門。太容易進來了,弗瑞斯基一口氣就吹開了。」 「我知道。」我說。 「把槍給我。」弗瑞斯基咆哮道。他已經從地上站起來,但這次他沖向他的同夥,不是我。 「笨蛋,省省吧!」高個兒說,「我們只是傳話,不要把他轟了,至少今天不要。」 「都是你說的!」弗瑞斯基怒吼說,想把蠟鼻子手上的點二二搶走。蠟鼻子不費吹灰之力就把他推到一邊。這段插曲讓我有時間把自動手槍換到左手,掏出我的魯格。我把槍晃給蠟鼻子看,他點點頭,但似乎並不在乎。 「他沒有父母,」他悲傷地說,「我只好讓他跟我到處跑,不要理他,除非他咬你。我們該走了,你記住,別插手小吉特的事。」 「你看到的是一把魯格,」我說,「誰是小吉特?也許在你們走之前,我們可以請幾個警察來坐坐?」 他疲憊地笑笑。「先生,我帶這把小口徑槍,是因為我百發百中。如果你認為能夠拿下我,儘管來吧!」 「好吧!」我說,「你認識一個叫阿柏捷的傢伙嗎?」 「我見過一堆這種傢伙,」他說著,又擠出一個疲憊的笑容,「也許認識,也許不認識。老兄,再會了,乖乖的啊。」 他慢慢走到門邊,微微側著身,這樣可以隨時盯著我,我也盯著他,以防萬一誰先直接開槍,掂量開槍,或者看看喝了半肚子的好威士忌能否打中什麼。我放他走,他看起來不像什麼殺手,當然我也可能看錯了。 趁我不注意,小個子又向我衝過來,伸出爪子搶走了我左手上的自動手槍,跳到門邊,對著地毯又啐了一口,溜掉了。蠟鼻子跟在他背後——長長的尖臉,白白的鼻子,尖尖的下巴,疲憊的表情。我不會忘記他的。 他輕輕地關上門,我站在那裡拿著槍發獃。我聽到電梯上來又下去,然後停住。我仍然站在那裡。馬蒂不太可能雇兩個那樣的小丑來嚇唬人。我想著這件事,但想不出所以然。我想起喝剩的半瓶威士忌,於是坐下來好好地享受了一番。 一個半小時後,我覺得好多了,但仍然想不出個所以然,只覺得很困。 電話鈴把我吵醒了。我在椅子上睡著了,那是個很糟糕的錯誤,因為醒來時,頭痛欲裂,兩條毯子塞著我的嘴。不只腦後一個瘀傷,下巴還有一個瘀傷,兩個都沒有亞基馬 [6] 蘋果大,但是很痛。我覺得糟糕透頂,好像一條腿被截肢了。 我爬到電話邊,趴在旁邊的椅子上答話。對方的聲音好像凝結著冰塊。 「馬洛先生嗎?我是吉特先生。我們早上見過面。我想我恐怕對你太強硬了。」 「我自己也有些強硬。你兒子捶了我的下巴。我是說你的繼子,還是你的養子——管他是什麼。」 「他既是我的繼子,也是我的養子。真的?」他聽起來很感興趣,「你在哪裡見到他了?」 「韓翠絲小姐的公寓。」 「哦,原來如此。」冰塊突然融化了,「很有趣。韓翠絲小姐怎麼說呢?」 「她很喜歡,她很喜歡他捶我下巴。」 「原來如此。他為什麼出手呢?」 「她把他藏起來,他聽到我們的一些談話,但不喜歡那些話。」 「原來如此。我想如果她肯合作的話,也許應該考慮——當然,不多——給她一些補償。當然,我們得先得到保證才行。」 「價錢是五萬。」 「恐怕不行——」 「別開我玩笑了,」我怒聲說,「五萬塊錢,五萬。我說給她五百塊——只是開玩笑。」 「你好像用相當輕率的態度處理這整件事情,」他同樣怒吼過來,「我不習慣那種事情,而且我也不喜歡。」 我打個呵欠,我才不管對方怎麼說。「聽著,吉特先生,你去打聽看看,我是上好的人選,而且專心工作。這件案子有些不尋常的發展。例如兩個槍手跑進我的公寓要挾我,叫我別接吉特的案子。我不懂為什麼事情會變得這麼兇險。」 「老天爺!」他似乎被嚇到了,「我看你最好立刻來我家一趟,我們討論一下。我會派車去接你。你能馬上來嗎?」 「可以,但我能自己開車。我——」 「千萬不要。我會派車和司機過去。他名叫喬治,你絕對可以信任他。他應該二十分鐘之後趕到。」 「好吧!這樣我正好有時間吃晚餐,喝點酒。叫他把車停在肯漠街轉角,面對富蘭克林的方向。」說完,我就掛上電話。 我洗完澡——水忽冷忽熱——穿上乾淨的衣服,感覺不那麼狼狽了。我喝了兩杯,這回改喝小杯的,穿上輕便的風衣,下樓到街上。 車子已經等在那裡,就在半條街之外的街邊上。它看起來嶄新鋥亮,好像新市場開張,兩盞流線型的前燈,兩盞琥珀色的霧燈掛在前面的擋泥板上,兩盞側燈跟普通的前燈一樣大。我走到車旁停下,一個人從陰影中走出來,手腕一揮,瀟灑地把香菸丟到背後。他高大、魁梧、黝黑,戴著一頂尖尖的帽子,穿著一件長款上衣,繫著皮帶,閃亮的綁腿和馬褲鑲邊,好像俄國軍官的制服。 「馬洛先生?」他戴著手套的手指碰碰帽尖。 「我是。不用客氣,別告訴我,這就是那個吉特老頭的車子。」 「其中的一輛。」清涼的聲音叫人心神一爽。 他打開後門,我上了車,陷入柔軟的椅墊。喬治坐到方向盤前面,啟動大轎車。車子離開街邊,繞過角落,發出的聲音像皮夾里的鈔票摩擦一樣微小。我們往西走,似乎隨著車流前進,但是超過了所有車輛。車子穿過好萊塢的中心,一直往西,走下日落大道,沿著落日的光輝來到安靜清涼的比弗利山,騎馬專用道把大道分成兩條。 越過比弗利山,沿著山腳向上盤旋,我們看見遠方大學建築的燈火,向北舞動,直到貝沙灣。車子開始滑下狹窄的長街,那裡高牆聳立,沒有人行道和大門。豪宅巨院的燈火慷慨地照亮為時尚早的夜晚。四下悄然,沒有動靜。除了輪胎輕輕地在混凝土上發出的呼嚕聲外,沒有別的聲音。我們又往左轉,我看見一個牌子寫著卡維羅道。上到半路,喬治猛打方向盤,想左轉進入兩扇十二尺高的鐵花門。接著事情發生了。 就在鐵門後面,一對燈突然閃爍起來,喇叭嘶鳴,引擎怒吼。一輛車對我們急速衝來。喬治手腕一揮,直起身子,把車煞住,摘下右手手套,一氣呵成。 車子開過來,車燈搖擺。「該死的醉鬼。」喬治頭也沒回地咒罵著。 可能是醉鬼。開車的醉鬼會到各種地方去喝酒。可能是。我放低身子蹲在車上,從腋下掏出魯格,伸手去抓門把。我把門打開一點,抓著車門,看著窗戶外面。車燈打在我臉上,我閃開了,等光線過去,又抬起頭。 那輛車急速停下。門砰然打開,一個人跳出來,揮著一把槍大叫。我聽過這聲音,知道是誰。 「舉起手來,你們這些混蛋!」弗瑞斯基對我尖叫。 喬治把左手放在方向盤上。我把車門再推開一些。街上的小個兒上躥下跳,大呼小叫。他跳出來的那輛黑色小車除了引擎轉動,沒有別的聲音。 「打劫!」弗瑞斯基吆喝著,「滾出來,站成一排,狗娘養的!」 我把門踢開,正要出去,魯格就握在身旁。 「你們自找的!」小個兒大叫。 我貓下身——情況萬分危急。他手上的槍吐火了,一定有人在裡面放了撞針。我頭後面的玻璃被擊得粉碎。我眼角的餘光看見——其實當時不應該會有任何餘光的,喬治做了一個像漣漪一樣優雅的動作,我舉起魯格,開始扣緊扳機,但身旁卻響起一聲槍響——是喬治開的槍。 我沒有開槍,現在不需要了。 黑色轎車沖向前,暴怒地開下山去,狂吼著消失在遠處。人行道中間的小個兒還在牆壁反射的光線下荒誕地抽搐著。 他的臉上有種黑暗的東西在蔓延。他的槍沿著混凝土彈跳著。他的一雙短腿交叉,一頭栽到路旁,接著,突然不動了。 喬治說:「哈!」聞聞左輪的槍口。 「漂亮的槍法。」我走出車子,站在那兒看著小個兒——縮成一團,什麼也不是了。在耀眼的車燈下,他那骯髒的白球鞋發出一點微光。 喬治走出來站在我旁邊。「兄弟,為什麼認為是我開的槍?」 「我沒開槍。我剛才看見你從背後拔槍,很漂亮,比蜜糖還甜美。」 「謝了,老兄。他們一定是來找傑羅先生的。我通常在這個時間從俱樂部載他回家,一身酒臭外加輸了的賭債。」 我們走到小個兒跟前,低頭看著他,沒有什麼可看的。他只是一個個頭小小的人,死了,臉部中彈,滿臉鮮血。 「把那些該死的燈關掉,」我怒吼說,「趕快離開這裡吧!」 「房子就在對面。」喬治不在乎的口氣好像他剛剛射殺的不是一個人,而是老虎機里的銅板。 「吉特父子跟這件事無關,如果你喜歡你的工作,應該知道這一點。咱們回我的公寓吧,重新開始。」 「懂了。」他不悅地說,跳回大轎車裡,把霧燈和側燈關掉。我坐到他旁邊的副駕駛座上。 我們直接開出去,往山丘頂上爬。到了坡頂,我回頭看破掉的窗子。車子最後面的地方有一扇小窗,沒有防震,一大塊玻璃不見了。他們如果找到能夠與此吻合的玻璃的話,可以拿來當作證據。我想這不要緊,但也說不定。 在山丘頂上,一輛大轎車從我們旁邊經過,向山下行駛。車裡面的燈亮著,好像櫥窗陳列似的,一對老夫婦直挺挺地坐著,仿佛在接受皇家敬禮。男人穿著晚宴服,戴著白色領巾和摺疊帽。女人滿身皮草,珠光寶氣。 喬治滿不在乎地經過他們,加大油門,快速右轉進入一條黑暗的街道。他慢條斯理地說:「那對赴宴的夫婦會嚇得靈魂出竅,打賭他們不敢報警。」 「是啊!我們回家去喝一杯吧。我從來都不喜歡殺人這檔子事。」 5 我們坐著——杯子裡有些韓翠絲小姐的威士忌——看著杯子後面的對方。喬治脫下帽子,相貌看來還不錯,他的頭上簇生著深褐色的頭髮,如同波浪一般,牙齒雪白潔淨。他小口地啜著酒,同時叼著香菸。明亮的黑眼睛透出冷靜的神采。 「耶魯?」 「達特茅斯,如果這跟你相干的話。」 「什麼事都跟我相干。當下,大學教育值些什麼?」 「三餐好飯和一套制服。」他慢吞吞地說。 「小吉特是什麼樣的人呢?」 「金髮大個兒,高爾夫球打得很好,覺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很吃得開,喝酒喝得很兇,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嘔吐在地毯上過。」 「老吉特又是什麼樣的人呢?」 「他可能給你一毛錢——如果他沒有五分的話。」 「嘖嘖嘖,你說的可是你的老闆。」 喬治笑笑。「他小氣得很,帽子捂得緊緊的,脫帽子的時候,頭簡直都會吱吱叫。我總是冒險,可能這就是為什麼我只是別人的司機。好酒。」 我又調了一杯,用光了瓶子裡的酒。我重新坐下來。 「你認為那兩個槍手是藏起來要殺傑羅先生的?」 「可不是嗎?我通常那個時候開車送他回家,不過今天沒有。他宿醉厲害,很晚才出門。你是偵探,應該知道怎麼回事,不是嗎?」 「誰告訴你我是偵探?」 「除了偵探,沒有人他媽的會問這麼多的問題。」 我搖搖頭,「嗯哼。我才問了你六個問題。你的老闆十分信任你,他一定告訴你了。」 黝黑的漢子點點頭,微微一笑,啜著酒。「整個圈套很明顯,」他說,「等車子開始轉彎開進車道時,這些傢伙就動手。不過我想他們沒想要殺人,只是嚇唬人而已,只是那小個兒是混蛋。」 我看著喬治眉毛。這整齊的黑色眉毛,閃著一絲光澤,好像馬鬃。 「馬蒂·艾斯特似乎不會找這樣的助手。」 「當然,不過也許正是因為大家都這樣以為,他才故意找這種幫手的。」 「你很聰明,我們也許合得來。但是殺了那個小混混把事情弄糟了,你要怎麼辦呢?」 「不怎麼辦。」 「好吧!如果他們找上你,發現你的槍和這件事有關聯,如果到時你還有那把槍的話——你可能不會有了——我想可以說成企圖持槍搶劫。只是有一點。」 「哪一點?」喬治喝完第二杯,把杯子放在一邊,又點燃一支香菸,微笑著。 「在前座很難看清車輛——尤其在晚上,雖然亮那麼多車燈,但可能只是個訪客呢!」 他聳聳肩,點點頭。「但如果只是恐嚇,效果也一樣。因為整個家裡很快會傳開,老頭會猜測這夥人是哪些路子——還有為什麼。」 「去你的,你真的很聰明。」我敬佩地說,接著電話鈴響起來。 是個英國管家的聲音,發音非常簡潔地道,問我是否就是菲利普·馬洛先生,吉特先生要和我說話。他立刻接過話筒,聲音夾著厚厚的冰霜。 「我不得不說你可真是不慌不忙地接受命令啊!」他吼著,「還是我的那個司機沒有——」 「有啊,他來了,吉特先生」我說,「但我們碰上一些小麻煩。讓喬治告訴你好了。」 「年輕人,我要你辦事情的時候——」 「聽好,吉特先生,我今天夠辛苦了。你的兒子餵了我的下巴一拳,我跌倒撞破了頭。等我掙扎回到家,半死不活時,又被兩個兇巴巴的混混拿著傢伙要挾,讓我不要再管吉特的事。我盡了力,但我覺得有點虛弱,所以別嚇我。」 「年輕人——」 「聽著,」我誠懇地告訴他,「如果你要照自己的方法打這場球,就自己帶球上籃吧!雇個接受命令的阿三,你還可以省下很多錢呢!我必須用我的方法做事。今天晚上,有條子來找你嗎?」 「條子?」他酸不溜丟的聲音迴響著,「你是說警察?」 「一點沒錯——我是指警察。」 「我為什麼會看見警察?」他幾乎吼了出來。 「半個小時之前,你的大門前有一具死屍。死人,懂嗎?個頭很小。如果你看了心煩,可以把他掃起來放進畚箕里。」 「我的天!你說的是真的?」 「是。還有——他向我和喬治開了一槍。他認出了那輛車,一定是要整你兒子,吉特先生。」 一陣帶刺的沉默。「我想你說的是一個死人,」吉特先生的聲音冰冷,「現在你卻說他對你開槍。」 「那是他還沒有死的時候。喬治會說給你聽的。喬治——」 「你立刻給我過來!」他透過話筒對我吼道,「立刻,聽到沒?馬上!」 「喬治會說給你聽的。」我輕輕地說,然後掛上電話。 喬治冷冷地看著我,站起來,戴上帽子。「好吧!老兄。」他說,「也許有一天我會找些輕鬆的差事給你做做。」他往門口走去。 「一定得照我的方式,就看他了。他自己做決定吧!」 「瘋子,」喬治回過頭來,「省點力氣吧!大偵探。你對我說什麼都只是響錯地方的噪音罷了。」 他打開門,走出去,關上門。我呆坐在那裡,握著電話,嘴巴張得老大,裡面除了舌頭和不好的滋味,什麼也沒有。 我走到廚房,搖搖威士忌酒瓶,還是空的。我開了一瓶黑麥酒,吞了一口,是酸的。不知什麼事情困擾著我。我有種感覺,在我辦完這差事之前,它還會繼續困擾我,而且越發厲害。 他們一定和喬治只有一步之差。電梯下去停止後,幾乎同時又往上升。沉重的腳步聲沿著走廊越來越近。一個拳頭擊打在門上。我走過去,打開門。 一個穿著褐色衣服,一個穿藍色,塊頭都很大,很強壯,令人厭煩。 穿褐色衣服的用滿是雀斑的手把帽子往後一推,說:「菲利普·馬洛?」 「我就是。」 他們結結實實地押著我走回房間,穿藍衣服的關上門。穿褐色衣服的掏出警徽,讓我看了一眼鍍金和琺瑯的光芒。 「芬萊森,刑事警官,總局刑事組。這位是西伯德,我的搭檔。我們是來辦正事的,不開玩笑,聽說你的槍法不賴。」 西伯德脫掉帽子,用手掌拍拍灰白的頭髮,悄無聲息地走向廚房。 芬萊森坐在椅子邊緣,用像冰塊一樣方正,像芥末一樣焦黃的拇指指甲彈彈下巴。他比西伯德老些,但沒有他帥,一臉猥瑣,一個沒有過多大出息的老警察的表情。 我坐下來,說:「槍法不賴,什麼意思?」 「我是說殺人囉!」 我點了一根香菸。西伯德走出廚房,走到壁床後面的更衣室。 「我們知道你是有執照的私家偵探。」芬萊森低沉地說。 「沒錯。」 「拿來。」他伸出手。我把皮夾給他。他仔細翻了一遍,還給我,「有槍嗎?」 我點點頭。他伸出手要槍。西伯德從更衣室走出來。芬萊森嗅一嗅魯格,打開彈匣,清除槍栓,拿著槍好讓光線透進彈匣入口,照到槍把裡面的槍栓尾。他看看槍管,眨眨眼。又把槍交給西伯德,後者重新演練了一遍同樣的動作。 「不會吧,」西伯德說,「槍膛乾淨,但又不是那麼乾淨。一個小時之內沒有清理過,有一些灰塵。」 「沒錯。」 芬萊森把掉在地毯上的子彈撿起,塞進彈匣,把彈匣合起歸位,然後把槍交還給我。我放回腋下。 「今天晚上出去過嗎?」他簡潔地問。 「別太抬舉我,我只是個小人物。」 「機靈的傢伙。」西伯德冷冷地說。他又拍拍頭髮,拉開一個書桌的抽屜,「有趣的事件,專欄的好題材。我喜歡——用我的警棍侍候。」 芬萊森嘆了口氣。「晚上出去過嗎?大偵探。」 「當然有,整晚進進出出。怎麼了?」 他無視我的問題。「去過哪裡?」 「吃晚飯,見客戶什麼的。」 「在哪兒?」 「老兄,很抱歉,每個行業都有秘密。」 「還有客人哩!」西伯德拿起喬治的杯子,聞了一下,「最近的——一個小時之內的事。」 「你還沒那麼聰明。」我諷刺他說。 「坐著大凱迪拉克兜風?」芬萊森糾纏不休,深吸一口氣,「往洛杉磯西邊方向?」 「坐著克萊斯勒——往葡萄樹街方向。」 「也許我們最好帶他去局裡。」西伯德看著指甲說。 「也許你最好省省力氣,少來嚇唬不良少年的那一套,告訴我你肚子裡在想什麼。我和條子相處得很好——除了他們以為法律只是為了保護廣大市民的時候。」 芬萊森打量著我。我所說的話到目前為止沒對他起任何作用,西伯德說的話也沒有打動他。他抱定一個主意,就像生病的小孩那樣緊抓不放。 「你認識一個叫弗瑞斯基·拉文的鼠輩嗎?」他嘆息說,「從前是照顧場子的,後來覺得可以另謀發展,已經幹了有十二年吧。拿著一把槍,頭腦簡單。可是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半左右,他再也不會胡鬧了。一身冰冷——腦袋裡裝了顆子彈。」 「從沒聽說過他。」 「你今天晚上幹掉什麼人了嗎?」 「我得查查記事本。」 西伯德禮貌地傾了傾身,問道:「你介意臉上來一下嗎?」 芬萊森迅速伸出一隻手,「西伯德,行了,行了。聽著,馬洛。也許我們這次弄錯了。我們說的不是謀殺,可能還是正當防衛。這個叫弗瑞斯基的傢伙今天晚上在貝爾區的卡維羅道被打死了,就在大街中央。沒有人看見或聽見什麼。所以我們想了解一下。」 「好啊,」我大聲說,「但是關我什麼事?叫那個調音師別碰我的頭髮。他的西裝不錯,指甲也很乾淨,可是他這身皮逼得太近。」 「去你的!」西伯德說。 「我們接到了奇怪的電話,」芬萊森說,「你就是這樣被卷進來的。我們不是捕風捉影,我們要的是一把點四五,他們還不確定是什麼牌子。」 「他很聰明,早就把槍丟到李維酒吧的台子下了。」西伯德嘲諷地說。 「我從來就不用點四五,」我說,「一個需要那麼大的槍的人應該用鐵鍬才對。」 芬萊森對我蹙著眉,掰著大拇指,然後深吸一口氣,忽然仁慈地對著我說:「當然了,我只是個笨警察,誰都可以在我跟前搗鬼,我甚至不會注意到。我們都少說廢話,談點正經的吧! 「一通匿名電話打到西洛杉磯警察局,結果我們發現這個弗瑞斯基死了,死在一個名叫吉特的人的大房子前。這個吉特擁有成串的投資公司,不會用像弗瑞斯基這種人當擦腳布,所以沒什麼可調查的。他的用人什麼也沒聽到,那條街上的其他四家用人也什麼都沒聽到。弗瑞斯基躺在街上,有人開車碾過他的腳,可是殺死他的是射中臉部的一顆點四五子彈。西洛杉磯警局還沒開始行動,就有人打電話給總局,告訴刑事組如果想知道誰殺了弗瑞斯基·拉文,問問干私家偵探的菲利普·馬洛,還說了你的住址什麼的,然後很快掛了電話。 「好,組裡給了我這件差事,我根本不認識弗瑞斯基是哪號人物。但我問了檔案組,他們果然找到了他的資料。當時我正在看西洛杉磯來的報告,發現描述好像很接近,所以就湊在一起:果然是同一個人。刑事組組長派我們來這裡,所以我們就來了。」 「所以你們就來了,」我說,「要喝一杯嗎?」 「喝了酒,我們可以搜一下你的窩嗎?」 「當然可以。這是個好線索——我指的是那通電話——如果你們花上六個月追查的話。」 「我們已經想過,」芬萊森怒氣沖沖地說,「可能有一百個人會殺掉這個小癟三,兩三個可能想把事情賴在你頭上,認為這麼做很聰明,就是這兩三個才引起我們的興趣。」 我搖搖頭。 「想不起什麼?嗯?」 「只是說俏皮話在行啊。」西伯德說。 芬萊森雙腳重重一跺站起來。「嗯,我們得四下看看。」 「也許我們應該帶張搜查狀來。」西伯德說,舌尖輕觸了一下上唇。 「我不需要跟這傢伙過招,對嗎?」我問芬萊森,「我是說,如果我不在他的射程之內,不發脾氣,就沒事,對嗎?」 芬萊森看著天花板,冷淡地說:「他老婆前天離開了他,我們都說他只是在找出氣筒。」 西伯德臉色變白了,粗魯地扭著指關節,然後突然乾笑兩聲,站了起來。 他們開始動手。前後花了十分鐘,開關抽屜,搜查櫥架背後,椅子下面,放下床,窺探冰箱。垃圾桶可讓他們倒盡了胃口。 做完工,兩人回來又坐下。「真是瘋了,」芬萊森疲倦地說,「也許哪個小子在電話簿上挑中你的名字,什麼可能都有。」 「我去拿酒。」 「我不喝酒。」西伯德咬著牙說。 芬萊森雙手叉在肚皮上。「小子,那也不意味著好酒就會被倒進花盆。」 我拿了三杯酒,兩杯放在芬萊森旁邊。他一口氣喝了半杯,盯著天花板。「我還有一件兇殺案,」他思忖地說,「你們的同行,馬洛,住在日落大道的胖子,叫阿柏捷,聽過嗎?」 「我聽說他是辨認字跡的專家。」我說。 「這是該警方管的事。」西伯德冷冷地告訴他的搭檔。 「是啊!警方的事,已經上了早報。這個阿柏捷被人用一把點二二射了三次,槍靶似的。你還認識什麼這樣的狂徒嗎?」 我緊緊握著杯子,慢慢吞了一大口。我從沒認為蠟鼻子看起來有多危險,可是這種事也說不準。 「認識,」我緩緩地說,「一個叫泰西羅 [7] 的殺手,不過他人現在關在佛森,用的槍是柯爾特烏斯曼。」 芬萊森喝完第一杯,又一口氣喝完第二杯,立刻站了起來,西伯德也站起來,仍然火氣很大。 芬萊森打開門。「走吧!西伯德。」他們出了房間。 我聽到他們的腳步聲走下長廊,電梯再次哐啷哐啷響起。街上一輛車發動引擎,嘶吼著駛進黑夜裡。 「那種小丑不會殺人的。」我大聲說。但事實上,好像他們還是會殺人。 我等了十五分鐘才又出門。等候時,電話響了,可是我沒有接。 我開往米蘭諾,繞了很多圈子,確定沒有人跟蹤我。 6 大廳半點兒沒變。我慢步晃到櫃檯,藍地毯依然搔著我的腳踝,同一個蒼白臉的職員正拿鑰匙給兩個身著粗花呢的馬臉女人。他看見我,又把重心放在左腳上,櫃檯尾端的門立刻彈開,彈出好色的胖子霍金斯,嘴上叼著的好像仍是同一支雪茄。 他搖晃過來,這回送我一個溫馨的大笑臉。他抓住我的手臂,咯咯笑說:「正是我想要見的人。我們上樓去一下。」 「什麼要緊事?」 「要緊?」他的臉笑開了花,好像雙車車庫的門,「沒什麼要緊的,這邊請。」 他把我推進電梯,說「八樓」,聲音甜膩愉快。我們往上升,出了電梯,沿著走廊向前滑行。霍金斯的手強而有力,而且知道該抓胳膊的哪個部位。我興致很高,所以聽任他擺布。他按了韓翠絲小姐門邊的電鈴,裡面的大鐘響了,門開了。我看見一個面無表情的小丑戴著牛仔帽,穿著晚宴服。他右手放在外套口袋裡,帽子下面一雙帶疤的眉毛,眉毛下面眼睛的表情和瓦斯筒上的蓋子一樣豐富。 那張嘴動了一下,只夠發出「喔?」的音節。 「老闆的客人。」霍金斯殷勤地說。 「哪個公司?」 「讓我來,」我說,「貪心的蘋果股份有限公司。」 「呃?」那對眉毛左右擺動了一下,然後下巴突出來,「這是開哪門子的玩笑。」 「等等,各位——」霍金斯開口了。 牛仔帽後面響起的聲音打斷了他,「畢夫,怎麼回事?」 「他泡在湯里。」 [8] 我說。 「你,這混蛋——」 「等等,各位——」霍金斯跟剛才一樣。 「沒什麼要緊的,」畢夫把聲音拋到肩後,好像丟了根繩子,「旅館探子帶了一個人上來,說是客人。」 「畢夫,讓客人進來。」我喜歡這個聲音,平滑安靜,似乎你甚至可以拿一把三十磅的鐵錘和冰冷的鑿子把名字刻進去。 「抬高你的狗腿。」畢夫說著站到一邊去。 我們走進去,我先,霍金斯殿後,然後畢夫像扇門一樣謹慎地跟在後面。我們挨得很近,看起來一定像一個三層三明治。 韓翠絲小姐不在房裡。火爐上的木頭幾乎停止了悶燃。空氣里還殘留著檀香味,混合著香菸味。 一個人站在長沙發尾端,兩隻手插在藍駝毛料大衣口袋裡,衣領翻得老高,挨到一頂黑寬邊帽。一條圍巾鬆鬆地披在大衣上。他靜立不動,嘴裡的香菸冒著煙霧。他很高,黑髮,優雅,危險。他不吭一聲。 霍金斯挨過去。「艾斯特先生,我跟你提的就是這傢伙,」胖子咕嚕咕嚕,嘴角吐泡,「今天早些時候來過,說是從你那邊來的,差點唬了我。」 「給他十塊,畢夫。」 牛仔帽不知從哪裡伸出左手,掏出一張鈔票,塞給霍金斯。霍金斯拿了錢,臉紅起來。 「這其實沒有必要,艾斯特先生。不過還是謝謝了。」 「滾!」 「呃?」霍金斯一臉錯愕。 「你聽到了,」畢夫蠻橫地說,「要你抬起肥屁股滾到外面去,哼!」 霍金斯強自鎮定。「我必須保護房客。你們各位應該了解,這是我分內的事。」 「得了,快滾!」艾斯特嘴一動不動地說。 霍金斯轉過身,迅速地躡手躡腳出去,輕輕闔上了門。畢夫回頭看了一眼,然後走到我後面。 「看他有沒有槍,畢夫。」 於是牛仔帽對我進行了搜身,他拿走魯格,走到一邊。艾斯特不在乎地看看魯格,然後看著我,他的眼底寫著漠然厭惡的表情。 「菲利普·馬洛?私家偵探。」 「所以呢?」我說。 「某人的臉要被某人推到某人的地板上。」畢夫冷冷地說。 「喔,留下你的廢話去煮湯吧!」我告訴他,「今天晚上,我受夠了一堆耍狠的莽漢。我說『所以呢』,就是『所以呢』。」 艾斯特看起來和善愉快。「去去,把衣服穿好。我來照顧朋友,好吧?你知道我是誰了。好,我知道你對韓翠絲小姐說了什麼,而且我知道些關於你的事,你卻不知道這點。」 「很好,」我說,「這個肥豬霍金斯下午收了我十塊錢,讓我上來這裡——明明知道我是誰——剛剛又收了你的十塊錢,把我推入火坑。把槍還我,然後告訴我為什麼我的事成了你的事。」 「理由很多。第一,哈麗葉不在家。我們都為了同一件事在等她,可是我不能再等了,得去俱樂部上班。你這次來是追查什麼?」 「找吉特家的少爺。今晚有人對他的車開槍。從此以後,他需要有人跟在他背後。」 「你以為我會玩那種遊戲?」艾斯特冷冷地問我。 我走到一個櫥櫃,打開,找到一瓶威士忌。我把瓶蓋扭開,從矮几上拿起一隻杯子,倒了些出來,嘗了嘗,味道不錯。 我四處張望著找冰塊,可是沒看到,因為它們早就在冰筒里融化了。 「我在問你問題。」艾斯特嚴肅地說。 「我聽到了。我正在想。答案是——我自己也想不到——不會。不過事情發生了,我親眼看見,我人就在車子裡——不是吉特少爺。他老爸派人接我去他家討論大事。」 「什麼大事?」 我露出驚訝的樣子,「你手裡握著吉特小子五萬塊的紙頭。如果他出事,你可就難看了。」 「我可不會這麼想。因為這樣我的錢就泡湯了。那老頭不肯付——保證不肯。但我可以等個兩年,從那小子身上收回來。他二十八歲的時候就可以從基金里領出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現在他一個月領一千塊錢,什麼也擠不出來,所有的錢都還在基金里。懂嗎?」 「所以你不會做掉他,」我說著,喝了一口威士忌,「但你可能想嚇嚇他啊!」 艾斯特皺起眉頭,把香菸丟到菸灰缸里,看著煙霧繚繞,然後又撿起來捻熄,搖搖頭。 「如果你要當他的保鏢,幾乎是幫我的大忙,不是嗎?簡直就是。干我這行的,沒有能耐照管每件事情。他已經成年,他愛跟誰跑是他的事。例如,女人。好女孩為什麼就不能從五百萬里分一杯羹呢?」 我說:「這主意好極了。那現在告訴我,有什麼是你知道,我卻不知道你知道的事?」 他微微一笑。 「你等著要告訴韓翠絲小姐什麼事——出了什麼事?」 他又微微一笑。 「聽著,馬洛,玩遊戲有很多種方式。我只要坐收抽頭就贏了,為什麼要耍狠呢?」 我拿著一根新的香菸在手指上滾動著,試圖用兩根手指夾著香菸繞著玻璃杯轉,「誰說你狠來著?我總是聽說你的好話。」 艾斯特點點頭,看起來有些開心。「我有消息來源,」他安靜地說,「當我投資五萬塊在一個小子身上的時候,我當然會調查一下他的事。吉特雇了一個叫阿柏捷的傢伙做事。阿柏捷今天在辦公室里被殺了——一把點二二乾的。那可能和吉特的事情毫無關聯,但有人跟蹤你到過那裡,你沒告訴警察。這下我們可以做朋友了嗎?」 我舔舔玻璃杯緣,點點頭。「好像可以。」 「從現在開始別再騷擾哈麗葉,行嗎?」 「好。」 「所以現在我們彼此認識了?」 「嗯。」 「好,我要上路了。畢夫,把槍還給人家。」 牛仔帽走過來,把槍摔在我手上,力氣大得可以砸爛一根骨頭。 「待一會兒?」艾斯特問,走向門口。 「我想多留一會兒,等霍金斯上來再向我揩十塊錢。」 艾斯特笑笑。畢夫木然地走到他前面,打開門。艾斯特出去了,門關上,房間一片沉寂。我嗅一嗅消失的檀木香水味,一動不動,四處張望。 有人瘋了,我是瘋子,每個人都是瘋子。沒有一件事合情合理,沒有一件事有價值。按照馬蒂自己說的,他沒有謀殺任何人的合理動機,因為這樣一定會殺了他下金雞蛋的母雞。即使他有殺人動機,蠟鼻子和弗瑞斯基看來也不會是他挑選來幹活兒的人。我和警察交惡,花掉二十元零花錢里的十塊錢,可還是沒找到一根槓桿可以撬動雪茄櫃檯上的一毛銅板。 我喝完酒,放下杯子,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抽著第三根香菸,看看我的表,聳聳肩,心情很糟糕。套房裡的門都關著。我走到其中一扇前,心想那個下午小吉特一定是從那裡溜出來的。打開門後,我看到裡面的臥房是象牙和粉玫瑰顏色,一張很大的雙人床沒有腳墊,蓋著緹花布。化妝用品放在連壁的化妝檯上,在燈光下閃閃發光。燈亮著,床邊的桌子上有一盞小燈,也亮著。化妝檯旁邊的一扇門後面露出清涼的綠色的浴室瓷磚。 我走過去,看看裡面,是鍍鉻框的玻璃沖澡間。架上掛著繡著名字的浴巾,浴缸下面有一個玻璃架子擺著香水和浴鹽,東西都很美觀精緻。韓翠絲小姐混得很不錯,我希望她是自己付房租,雖然誰出錢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區別,可是我喜歡那樣。 我走回客廳,停在門口,回頭再愉快地看一眼,忽然注意到我早在踏進房間時就該注意到的東西。我聞到空氣中一絲尖銳的火藥味,還未完全消散。然後我又注意到別的東西。 床被移動過,床頭卡著一扇沒有完全關緊的衣櫥門。床頂著門,不讓門打開。我走過去,試圖找出這扇門關不上的原因。我緩緩地走過去,走到一半,才發現自己手裡還握著槍。 我斜靠在衣櫥門上,門沒有移動。更用力些,還是沒有移動。我靠著門,用腳把床推開,慢慢地挪出一點空間。 一股很重的力量壓向我。在事情可能發生之前,我往後退了一英尺左右。接著事情突然發生了。他出來了——側著身子,像是要滾出來。我用力頂著門,同時稍微扶他一下,看了看他。 他塊頭還是很大,頭髮仍是金黃,仍然穿著粗紋休閒衣,戴著絲巾,穿著開領襯衫。可是他的臉不再紅潤。 我又挪了一步,他從門後滾下來,好像游泳的人在波濤里翻轉一下,摔在地板上,躺在那裡,背部著地,依然看著我。床邊的燈照亮他的頭。粗紋外套上有燒焦粘濕的污漬——大概是心臟的地方。所以他還是拿不到那五百萬了。沒有人拿得到一分錢,艾斯特也拿不到他的五萬塊,因為年輕的傑羅先生下了地府。 我察看他待過的衣櫥,現在櫥門大開。裡面的架子上都是衣服,女人的衣服,上好的衣服。他被塞在衣服後面,可能是雙手高舉,胸前頂著一把槍,然後被槍殺的。不管是誰幹的,那人不是手腳不夠快就是力氣不夠大,無法把門完全關上。或者嚇壞了,然後把床拉過來頂住,匆忙離開了。 地板上有樣東西發亮,我撿了起來,是一把小型自動手槍,點二五口徑,女人放在皮包里的槍。槍托雕著美麗的紋飾,鑲著白銀和象牙。我把槍放進口袋裡。這又是一樁奇怪的事。 我沒碰他,他卻和阿柏捷一樣丟了性命,而且看起來死得更慘。我沒有關門,屏息凝神,很快穿過房間,走回客廳,關上臥室門,然後擦抹門把手。 門鎖處響起鑰匙開門的聲音。霍金斯又回來了,看看我為什麼逗留。他用通用鑰匙進來的。 他走進來時,我正在倒酒。 他走到房間中央,雙腳站定,冷冷地打量我。 「我看見艾斯特和他的人走掉了,沒看到你離開,所以上來瞧瞧。我必須——」 「必須保護客人。」我接口說。 「沒錯,我必須保護客人。你不能待在這裡,老兄——房子的女主人不在家。」 「可是艾斯特和他的驢子可以。」 他靠近一些,眼睛散發出兇狠的光芒。他可能早就如此,只是我現在才注意到。 「你不想拿這件事大做文章吧?」他問我。 「不想。每個人都有缺點。喝一杯吧!」 「那不是你的酒。」 「韓翠絲小姐給了我一瓶,我們是老交情,艾斯特和我也是老交情,每個人都是老交情,你不想套老交情嗎?」 「你不是在耍我吧?」 「喝杯酒,一筆勾銷。」 我找了一隻杯子,替他倒酒。他接過去。 「如果有人聞出來,就說是工作需要。」他說。 「嗯哼。」 他緩緩地喝了一口,在舌頭上咂了一咂。「好酒。」 「不會是第一次品嘗吧?」 他又開始兇狠起來,不過馬上又放鬆下來,「去你的,我看你只是愛說笑。」他喝完酒,把杯子放下,拿出一條很皺的大手帕拍拍嘴,嘆了口氣。 「好了,」他說,「我們該走了。」 「沒問題。我想她一時半會兒不會回來。你看見他們出去的?」 「她和男朋友。沒錯,很長時間了。」 我點點頭。我們走向門口,霍金斯看著我走出去,看著我下樓,看著我離開他的地盤,但是他沒看到韓翠絲小姐臥房裡有什麼。我猜他會再回去。如果他回去了,那瓶威士忌大概會讓他什麼也發現不了。 我坐進車,開回家——回去打電話給安娜·哈西。現在沒有案子了——對我們來說。這次我把車子好好地停在街邊,感覺卻並不輕鬆。我乘電梯上樓,開了門,打開燈。 蠟鼻子坐在我最好的一把椅子上,指間夾著一根手卷的褐色香菸,沒有點著,瘦骨嶙峋的膝蓋交叉著,長筒的烏斯曼穩穩地放在腿上。他微笑著,不過並不是我見過最美的微笑。 「嗨,老兄,」他慢吞吞地說,「你的門還是沒修好,關不緊,哼?」他的聲音儘管慢吞吞,卻可以致命。 我關上門,站在那兒看著房間那頭的他。 「是你殺了我的搭檔。」他說。 他緩緩地站起來,慢慢走過來,把點二二靠在我的喉嚨上。他微笑著,薄薄的嘴唇儘管在笑,卻好像白蠟鼻子一樣毫無表情。他一聲不響地伸手進我的大衣,拿出魯格。我看從此以後,還是把這支槍留在家裡算了。城裡的每個人好像都有本事從我手裡把它拿走。 他又往後退到房間那頭,坐在原先那把椅子上。 「放鬆,」他的聲音幾近溫柔,「朋友,坐下來。別亂動,千萬別動。你和我都在起跑線上,時鐘滴答響,我們隨時準備開跑。」 我坐下來,盯著他。怪鳥一隻。我潤潤乾裂的嘴唇。「你說他的槍沒有撞針。」我說。 「是啊!他騙了我,這個小癟三。我還告訴你別管吉特小子的事。現在他死透了。我想弗瑞斯基瘋了,不是嗎?竟然為個傻瓜操心,帶著他到處跑江湖,結果還是讓他被人給幹掉了。」他嘆了口氣,簡單的補充道,「他是我弟弟。」 「我沒殺他。」我說。 他的笑容更加燦爛。他一直在笑,嘴角也越陷越深。 「是嗎?」 他把魯格的保險扳開,謹慎地放在椅子右邊的扶手上,手伸進口袋,拿出來的東西叫我手腳發冷。 那是一根金屬管,黑黑的,看起來很粗糙,大約四英寸長,上面鑽了很多小洞。他舉起左手的烏斯曼,開始漫不經心地把金屬管裝到槍口上。 「消音器,」他說,「我猜你們這些聰明鬼認為這是唬人的,這一支可不唬人——連發三槍都可以。我很清楚,因為是我自己做的。」 我又舔舔嘴唇,說:「我看只能發一槍,然後就會卡住。這支看起來像鑄鐵,可能還會打爛你的手。」 他笑了笑,依然是白蠟般的微笑,緩緩地、滿懷憐愛地把消音器裝上,很用力地最後一轉,然後又悠閒地坐回去。「這個寶貝不會,裝了鋼絨,可以射三發,就像我說的。然後你得重新裝上,這玩意沒有足夠的後勁卡住槍。你感覺不錯吧?我希望你感覺很好。」 「我覺得好極了,你這狗娘養的虐待狂。」 「等一下,我要你躺在床上,你不會有感覺的。我對殺人有些挑剔。我想弗瑞斯基沒感覺到痛苦。你幹得很利落。」 「你沒看清楚,」我冷笑著說,「是那個司機拿史密斯&威森點四五幹掉他的。我的槍都沒開火。」 「嗯哼。」 「好,你不相信我。你為什麼殺死阿柏捷?你殺他的時候,手法可一點都不挑剔。他就在辦公桌前面被殺,一支點二二,連開三槍,他倒在地上。」 他把槍舉起來,但是笑容依然,說:「你有種。這個阿柏捷是誰?」 我說給他聽。我慢慢地、認真地說給他聽,巨細靡遺。我說了很多,他看起來似乎有些焦慮。目光對著我閃爍,然後移開,又移回來,蠢蠢不安,好像蜂鳥。 「我不認識什麼叫阿柏捷的人,老兄,」他緩緩地說,「沒聽過這號人物,而且我今天沒射殺什麼胖子。」 「你殺了他。你還殺了小吉特,在米蘭諾一個女孩的公寓裡。他死了,現在就躺在那裡。你替馬蒂·艾斯特工作。殺了那個人會讓他後悔至極。動手吧!試試你那三槍連環炮。」 他的臉僵住了,笑容終於退去,現在整張臉都像白蠟。他張大嘴呼吸,不停地發出焦慮不安的呻吟。我可以看出他前額的汗珠微微發光,也可以感覺到從我的身體流出的冷汗。 蠟鼻子非常輕柔地說:「朋友,我沒有殺人,一個也沒有。我不是被雇來殺人的。在弗瑞斯基吃那顆子彈之前,我想都沒想過。這是實話。」 我忍住不去看那把烏斯曼尾端的金屬管。 他的眼底閃起一絲火苗,小小的,微弱的,迷茫的火苗。火苗好像越燒越大,越來越清晰。他低頭看著兩腳之間的地板。我轉頭看看電燈開關,開關太遠。他又抬起頭,緩慢地擰下消音器,放在手裡,丟進口袋,站起來,握著兩把槍,一隻手一把。然後他又想到什麼,重新坐下來,很快把魯格內的子彈都掏出來,連槍一起統統丟到地上。 他輕輕穿過房間朝我走來。「我想今天是你的幸運日。」他說,「我得去一個地方,看一個人。」 「我一直都知道今天是我的幸運日,我感覺良好。」 他敏捷地繞過我身邊,走到門口,打開一英尺寬的縫,正要從這個窄縫鑽出去,這時臉上又堆起了笑容。 「我得去看一個人。」他非常輕聲地說,舌頭沿著嘴唇舔了一圈。 「現在還不行!」我說著跳了起來。 他握槍的手就在門邊,可以說幾乎伸出門外了。我用力把門推上,他沒來得及把手縮回來,他出不去了。我把他卡在門口,使盡吃奶的力氣。這真是瘋狂的舉動。他饒了我,我只要乖乖站著,讓他走人就好。但我也有人要見——我要第一個見到他。 蠟鼻子斜眼瞪了我一眼,咕嚕了一聲,用扳在門外的手拚命撐開門。我挪開一步,用盡力氣打中他的下巴。這樣就夠他受的了。他身子一軟,我又打了他一拳,他的頭撞在木頭上。我聽到門邊響起輕輕的撞擊聲。我給了他第三拳,我從來沒有這麼用力地打過什麼東西。 我把重心從門上收回來,他倒向我,眼眶青腫,膝蓋發軟。我抓住他,把他空空的雙手扭到身後,讓他摔倒在地。我站在他身邊喘息了一會兒,接著走到門外,他的烏斯曼就躺在門檻上。我撿起槍,放進口袋——不是放韓翠絲小姐手槍的那個口袋。他甚至沒發現那支槍。 他躺在地板上,很瘦,沒有重量。但我照樣氣喘如牛。過了一小會兒,他睜開眼睛向上看著我。 「狡猾的傢伙,」他疲憊地低語,「我幹嗎放了你呢?」 我把手銬銬在他腕上,拖著他的肩膀進了穿衣間,用繩子綁住他的腳踝。我讓他背著地躺著,稍稍側一點身子,他的鼻子還是一樣白,但眼神現在變得空洞了,他的嘴唇動了一下,好像在自言自語。奇怪的傢伙,並不壞,但還不至於無辜到讓我為他落淚的地步。 我給我的魯格上了子彈,帶著三把槍離開。公寓外面沒有任何人。 7 吉特大宅坐落在山丘上,占地大約九或十畝,一棟殖民風格的龐然大物,一排粗壯的白色柱子,半圓形的大窗戶,到處都是木蘭花,一間容納四輛車的車庫。車道頂端有一個環形停車場,上面停了兩輛車——一輛是我先前乘過的無畏戰艦,另一輛是我先前見過的金絲雀黃敞篷跑車。 我按了一下銀幣大小的電鈴。門開了,一個高個,長著一雙窄窄的冷酷眼睛,身著一身黑衣的傢伙探出頭看著我。 「吉特先生家嗎?老吉特先生。」 「請問您哪位?」口音有些重,似乎是蹩腳的蘇格蘭口音。 「菲利普·馬洛。我在為他工作,也許我得從僕人的通道進去。」 他一根手指摸摸翹著的領結,看著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喔,可能。你可以進來。我這就去通知吉特先生,我相信他現在正忙著,請你在大廳等一下。」 「裝得真爛,」我說,「現在的英國管家不會說『你』,他們說『您』。」 「耍聰明,嗯?」他怒斥說。那個發音不可能是渡過大西洋來的,我看最遠不會超過新澤西。「在這裡等。」他走開了。 我坐在雕花的椅子上,覺得口渴。過了一會兒,管家沿著大廳躡手躡腳回來,不悅地對我抬抬下巴,示意我過去。 我們走過一英里的長廊。走廊盡頭的空間豁然開朗,四面無門,是一間偌大的陽光房。管家走到房間另一邊,打開一扇大門,讓我進去。裡面是一間橢圓形格局的房間,鋪著黑銀相間的橢圓形地毯。地毯中間立著一張黑色大理石餐桌。僵硬的高背雕花椅靠牆擺著。一個偌大的橢圓形凸鏡把我照成腦袋進水的小矮人。房間內還有三個人。 在我進來的那扇門對面,司機喬治筆挺地站立著,他一身整齊的暗色制服,手上拿著鴨舌帽。韓翠絲小姐坐在一張最不舒服的椅子上,手裡拿著一個酒杯,裡面還剩半杯酒。在那塊橢圓形地毯的銀色邊緣,老吉特先生擺出一副要出門慢跑,卻被事務纏身,因而怒火中燒的樣子。他的臉漲得通紅,鼻子上的血管也向外突出。他雙手插在絲絨家居外套的口袋裡,穿著一件打褶襯衫,胸前有一顆黑珍珠,戴著黑色蝙蝠翼狀領結,一隻名牌牛津皮鞋沒綁鞋帶。 他對我背後的管家又吼又叫:「滾出去!把那些門都關好!誰來都說我不在家,知道了嗎?我誰都不見!」 管家關上門。他應該走了。我沒聽到他的腳步聲。 喬治拋給我半個冷笑,韓翠絲小姐在杯子上方冷冷地瞪了我一眼,「你回來得正好!」她端莊地說。 「你冒險把我一個人留在你的公寓,」我告訴她,「我可能會偷走一些香水。」 「哼,你要什麼?」老吉特對我吼道,「你可是了不得的大偵探。我派你做保密工作,你卻大剌剌地走進韓翠絲小姐家,把整件事解釋給她聽。」 「起作用了!不是嗎?」 他瞪著我,他們都瞪著我。「你怎麼知道?」他又咆哮起來。 「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好女孩。她來這裡就是要告訴你,她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不太好,希望你不要再擔心。傑羅先生在哪裡呢?」 老吉特停住了,狠狠瞪我一眼。「我仍認為你是個無能之輩,」他說,「我兒子失蹤了。」 「我不替你工作,我替安娜·哈西工作。有任何抱怨,你應該告訴她才對。我自己倒杯酒,還是要你穿紫衣的奴才替我倒?還有你說你兒子失蹤了,是什麼意思?」 「要我收拾他嗎?」喬治安靜地問。 吉特揮手指指黑色大理石桌子上的盛酒器、蘇打水和杯子,又開始繞著地毯走,「別犯蠢。」他怒斥喬治。 喬治臉紅了,面頰紅撲撲的,嘴唇抿得緊緊的。 我替自己調了一杯酒,坐下來品嘗;接著又問了一次,「吉特先生,你說你兒子失蹤了,是什麼意思?」 「我付給你的可是好價錢。」他又開始沖我吼起來。 「什麼時候?」 他停在盛酒器前,又看著我。韓翠絲小姐輕輕笑了起來。喬治陰沉著臉。 「你以為我是什麼意思——我兒子失蹤了,」他反唇相譏,「我認為這句話足夠清楚,特別是對你來說。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韓翠絲小姐不知道,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他可能去哪裡。」 「可是我比他們聰明,」我說,「我知道他在哪裡。」 整整一分鐘都沒有人動。吉特眼珠凸出,瞪著我。喬治瞪著我,女孩瞪著我。她滿臉疑惑。另外兩個人只管瞪著我。 我看看她,「願意的話,請你說說你們出門後,去了哪裡?」 她深藍的眼睛清澈如水。「這沒什麼不能說的。我們一起出去——坐出租車走的。傑羅交通違章太多次,駕照被吊銷一個月。我們往海灘去——你可能猜到了,我改變了心意。我承認自己不過是個騙子,但我不是真的要傑羅的錢,只是為了報復。報復吉特先生毀了我父親,當然手段完全合法。但是弄了半天,我發現自己恨不起來,也不像個騙子,所以我告訴傑羅去找別的女孩。他很惱火,我們吵了一架。我在比弗利山下了車。他繼續往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後來我回到米蘭諾,從車庫取車來了這裡。告訴吉特先生忘了整件事,別再費心去找私家偵探跟蹤我。」 「你說你和他坐出租車走,」我說,「如果他不能自己開車,為什麼不叫喬治載他呢?」 我盯著她,但話不是說給她聽的。吉特冷冷地回答我:「喬治要載我從辦公室回家。那個時候,傑羅已經出去了。這有什麼重要的?」 我回頭看他。「有。接下來很重要。傑羅先生在米蘭諾。公寓保安霍金斯告訴我,他回去等韓翠絲小姐,霍金斯讓他進她的公寓等。只要施以小惠——給他十塊錢,霍金斯會幫這類忙。他可能還在那裡,也可能不在。」 我一直看著他們,要同時看住三個人很不容易,但他們都沒動,只是看著我。 「哎——很高興聽你這麼說,」老吉特說,「我以為他跑到哪裡去買醉了。」 「不,他沒到哪裡去買醉,」我說,「還有一件事,你打電話到處找他,有沒有給米蘭諾打?」 喬治點點頭。「有,我打了。他們說他不在那裡。看起來這個公寓保安買通了接線女孩。」 「他不需要那麼做。她盡可把電話接上去,只是傑羅當然不會接電話。」我又冷酷地看著老吉特,興趣濃厚。承受這些對他來說不容易,但他必須受著。 他竭力控制著,先舔了舔嘴唇,「為什麼是『當然』,我能問嗎?」他冷冷地說。 我把杯子放在大理石桌上,靠牆站著,雙手閒著。我仍然要看著他們——三個人。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件事,」我說,「大家都很清楚情況。我知道喬治清楚,雖然作為一個用人,他不應該清楚。我知道韓翠絲小姐清楚。當然你也清楚,吉特先生。所以來看看我們到底掌握了些什麼。很多線索沒有被湊到一塊,但我很聰明,能把它們湊起來。首先是一堆艾斯特先生那邊來的銀行支票複印件。傑羅否認了這些錢,吉特先生您不肯付錢,但找了筆跡鑑定專家阿柏捷鑑定那些簽名,看看是不是真的。它們看起來像是傑羅的,事實上也是。這個阿柏捷可能還幹了別的事,對此我一無所知。而且現在沒辦法問他了。我見到他時,他已經死了——吃了三顆子彈——我聽說是把點二二乾的。沒有,吉特先生,我沒打電話給警察。」 這個銀髮的高個兒看起來一臉驚駭,瘦削的身子搖晃得像風中草。「死了?」他低喃,「被謀殺的?」 我看看喬治,對方一塊肌肉也沒動。我又看看女孩,她靜靜地坐著,嘴巴閉得緊緊的。 我說:「他的死要是和吉特先生的事有關的話,那就只有一個原因。他被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槍射死——這個案子裡剛好有人攜帶點二二的槍。」 他們繼續聽著,沒有說話。 「我一點也想不通他為什麼被殺。他對韓翠絲小姐或艾斯特都沒什麼威脅。他胖得都走不動路。我猜他就是聰明過了頭。他接了一個識別簽名的簡單案子,可是他就此發現了一些他不該知道的事。等他發現更多不該知道的事後——他猜到不該猜的事——大概還想干點勒索的勾當。今天下午有人用一把點二二把他解決了。好,這我能受得了。反正我跟他不熟。 「所以我就去見韓翠絲小姐。經過與這個貪婪的公寓保安好一番周旋之後,終於見到了她。我們聊了一會兒,然後傑羅先生悄悄地從躲藏處出來,狠狠打在我下巴上,我摔倒了,頭撞到了椅子腳上。等我醒來,房間裡已經沒有人,所以我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碰上了拿著點二二的傢伙和他的笨蛋跟班弗瑞斯基·拉文,那傢伙嘴巴很臭,拿著一把很大的槍。這些都無關緊要。他今天晚上在你家門前被一槍崩死了,吉特先生——因為想攔截你的車子。警察知道這起命案後來盤問我——因為另一個傢伙,拿點二二的那個,小笨蛋的哥哥,以為我殺了那個笨蛋,想要給我好看,可是沒成功。這是第二起殺人案。 「現在說到第三起,也是最重要的一起。我回到米蘭諾,因為傑羅先生不能再到處亂跑,他好像有些敵人。今天晚上弗瑞斯基開槍時,他本應該在車子裡——當然那只是個事先設好的局。」 老吉特兩道白眉糾在一起,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喬治看起來可不迷惑,他兩眼空洞,一張木訥的臉像雪茄店的木刻印第安人。女孩現在看起來有些面色蒼白,有點緊張。我繼續說下去。 「到了米蘭諾,我發現霍金斯讓艾斯特和他的保鏢進入韓翠絲小姐的公寓等她回來。馬蒂有話對她說——關於阿柏捷被殺的事,她最好放開小傑羅一陣子——至少等警方的風聲平靜下來。馬蒂是個心思周密的傢伙,比你想的還周密。例如他知道阿柏捷的事,知道吉特先生早上去過安娜·哈西的辦公室,不知他怎麼知道的——也許是安娜告訴他的,我認為她完全可以說——我正在辦這件案子。所以他派人跟蹤我到阿柏捷的辦公室。後來他又從他的警察朋友那裡得知阿柏捷被謀殺,他知道我沒告訴警察,所以當下就和我套上了交情。跟我說完這些後,他就離開了,我再度單獨被留在韓翠絲小姐的公寓裡。不過這一次,我毫無理由地到處刺探了一番,發現小傑羅先生在臥室里——大衣櫥里。」 我很快走到女郎身旁,把手伸進我的口袋,掏出美麗的點二五自動小槍,放在她的膝蓋上。 「以前見過這個嗎?」 她的聲音里有種奇怪的緊張,但深藍的眼睛直視著我。 「沒錯,是我的。」 「你放在哪裡?」 「床邊小桌子的抽屜里。」 「確定?」 她陷入沉思。兩個男人仍然沒動。 喬治開始抽動他的唇角。她忽然頭向旁邊一偏。 「不對。我現在想起來了,我拿出來給別人看過——因為我不太懂槍——就放在客廳的爐架上,我想沒錯,我拿給傑羅看過。」 「所以如果有人要整他,他可以拿到這把槍自衛,對嗎?」 她不解地點頭。「你是什麼意思——說他在衣櫥里?」她小聲地急促地問。 「你知道的。這房間裡的每個人都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他們都知道我為什麼拿槍給你看。」我從她身邊走開,面對喬治和他的老闆,「他死了。子彈射穿心臟——可能用的就是這把槍。槍是故意留在那兒的。」 老人往前走了一步,停下來,身子撐在桌上。我不確定他的臉色是變白了,還是原來就很蒼白。他木然地瞪著女孩,一字一句地從牙縫間擠出話來:「你這該死的兇手!」 「不會是自殺嗎?」我冷笑著說。 他轉過頭來看著我,輕輕點了點頭,看得出來這想法吸引了他。 「不,」我說,「不可能是自殺。」 他一點都不喜歡我的話。他的臉好像滲出了血,鼻子上的血管變得粗大。女孩摸著膝上的槍,然後鬆鬆地握住槍柄。我看見她的拇指輕輕扣向保險。她不太懂槍,不過起碼知道這一招。 「不可能是自殺,」我又很慢地說了一遍,「如果只是這一件事,還有可能。但是加上其他的事情,就不成了。阿柏捷、卡維羅道的打劫——就在這房子外面,跑進我公寓的笨蛋,點二二口徑槍的把戲……」 我又把手伸進口袋,拿出蠟鼻子的烏斯曼,隨意地擺在左手掌心裡,「奇怪的是,我想的不是這把點二二,雖然這個槍手剛好也有一把點二二。沒錯,我也拿下了這個槍手。他被綁在我的公寓裡。他回來要崩掉我,可是我說服他別殺我,我很會說話。」 「只是你說得太多了。」女孩冷冷地說,把槍舉起了一點點。 「很明顯是誰殺了他,韓翠絲小姐,」我說,「問題很簡單,只要有動機和機會。艾斯特沒有,不是他叫人殺的。那會毀掉他五萬元進賬的機會。弗瑞斯基的同夥沒殺他,不管他是替誰賣命,我想他都不是替艾斯特幹活的。他不可能進入米蘭諾做這件事,當然更進不了韓翠絲小姐的公寓。不管是誰幹的,對他一定有什麼好處,而且有機會進入兇案現場。好,誰會有好處可得呢?兩年後信託基金會給傑羅五百萬。在此之前他一毛錢也拿不出來。所以如果他死了,他的自然繼承人就可以得到。誰是他的自然繼承人?你們一定很驚訝。你知道在加州和其他一些州——但不是所有的州都這樣,一個人可以自行變成一個自然繼承人嗎?只要收養有錢但沒子嗣的人就行!」 喬治行動了。他的動作再次宛如水上漣漪般優雅滑順。史密斯&威森在他手上幽幽發光,但他沒開槍。女孩打響了手裡的小自動槍。鮮血從喬治硬朗的棕色手上迸濺出來。史密斯&威森掉在地上。他咒罵著。她不太懂槍——真的不太懂。 「當然了!」她陰沉地說,「如果傑羅在公寓裡,喬治進去當然沒有問題。他可以經由車庫,穿著制服,搭著電梯上去敲門。等傑羅打開門,喬治就拿著槍逼他進去。可是他怎麼知道傑羅在那裡呢?」 我說:「他一定跟蹤了你們的出租車。他從我那兒離開後,不知道去了哪些地方。既然他開車,警察會查出來的。喬治,這裡面你可以分多少?」 喬治用左手緊緊抓住右手手腕,他的臉扭曲狂怒,一言不發。 「喬治用史密斯&威森逼他進去,」女孩疲憊地說,「然後看到我留在爐架上的槍,於是他就用了那把。用那把會更好些。他把傑羅逼到臥室,遠離走廊,逼進衣櫥,在那裡,悄無聲息地殺掉他,然後把槍丟在地上。」 「喬治也殺了阿柏捷。他用一把點二二殺了他,因為他知道弗瑞斯基的哥哥有一把點二二,因為他雇用了弗瑞斯基和他的哥哥去嚇唬傑羅——所以阿柏捷被謀殺的話,看起來會像是艾斯特乾的。因此我今天晚上才會坐吉特的車來這裡——這樣那兩個被利用的笨蛋才可以演戲,還有如果我太難纏的話,也許可以殺了我。只有喬治喜歡殺人。他漂亮地槍殺了弗瑞斯基,子彈直接穿過了他的臉。打得太准了。開始我以為他故意打偏的。怎麼樣,喬治?」 沉默。 我終於看著老吉特了。我原來以為他自己也會拔槍,可是他沒有。他只是站在那裡,嘴巴張得斗大,心驚膽破,靠著大理石黑桌,全身顫抖。 「我的天!」他喃喃道,「我的天!」 「你沒有天——只有錢。」 身後的門吱呀一聲響,我立即轉身,其實多此一舉。一個冷硬的聲音,帶著濃重的好像大英帝國的阿莫斯和安迪 [9] 的英國腔說:「把手舉起來,老兄。」 那個管家,那個非常英式的管家站在門口,手上拿著一把槍,嘴巴緊緊閉著。女孩手腕一轉,隨便朝他開了一槍,打在了肩膀或是哪裡。他像待宰的豬一樣尖叫起來。 「走開,你打擾我們了。」她冷冷地說。 他跑了,我們聽到了他的腳步聲。 「他要跌倒了。」她說。 我的右手拿著魯格,跟平常一樣,有些跟不上節奏,但我還是舉起了它。老吉特抓著桌子,臉色發灰,像水泥地一樣,膝蓋發軟。喬治站在那兒,流血的手腕纏著一條手帕,嘲諷地看著老人。 「幹掉他,」我說,「地獄才是他該去的地方。」 老人倒下了,頭扭曲著,嘴巴鬆開,側著身子撞在地毯上,滾了一下,膝蓋往上彎曲,嘴角淌出一些口水,皮膚慢慢變紫了。 「去打電話給警察,天使,」我說,「我看著他們。」 「好,」她說著站了起來,「不過馬洛先生,你的私家偵探生意實在需要很多幫助。」 8 我已經在那裡單獨待了整整一個小時。房子中間放著一張斑痕累累的辦公桌,另一張桌子靠著牆,一塊墊子上有個黃銅痰盂,牆上掛著個警察用的揚聲器,上面有三隻被打爛的蒼蠅。室內充斥著冷雪茄和舊衣服的味道。兩張硬木扶手椅上鋪著絨墊,兩張硬木直椅沒有墊子。電燈罩的灰塵從八十年前就沒清理過。 門被一把推開,芬萊森和西伯德走進來。西伯德依然穿著整潔,脾氣暴躁,但芬萊森看起來老了很多,也疲憊了很多,更加少言寡語了。他手上拿了一疊紙,坐在我對面的桌前,冷酷無情地看了我一眼。 「你這種傢伙老是惹麻煩。」芬萊森沒好氣地說。西伯德靠牆而坐,把帽子斜推到眼睛上面,打了個呵欠,看著他手上新的不鏽鋼表。 「找麻煩是我的職業,」我說,「否則我怎麼賺錢呢?」 「隱瞞了這麼多事,我們應該把你丟到大牢里。這樁事情你賺了多少?」 「我替安娜·哈西做事,她替老吉特做事,這次我虧大了。」 西伯德對我露出他那梅花傑克式的笑容。芬萊森點了一支雪茄,舔舔旁邊的撕痕,試圖黏回去,但他抽起來的時候,煙還是會漏出來。他把那堆紙推給我。 「簽三份。」 我簽了三份。 他拿回去,打了個呵欠,撓了撓一頭白髮。「老傢伙中風了,」他說,「沒戲可唱了。等他醒過來,恐怕不知道幾點了。喬治·哈特曼,這個司機,只管嘲笑我們吧。可惜他中了彈,本來我還想和他較量一番。」 「他是個狠角色。」我說。 「是啊!好,你現在可以走了。」 我站起來,朝他們點點頭,走向門口。「晚安了,各位。」 他們兩人都沒有回答。 我沿著走廊,坐電梯到市政廳的樓下大廳。出來走到泉街旁,走下長長的空蕩的階梯,風吹得冷颼颼的。我在階梯下點了根煙。我的車仍在吉特家。我抬起腿,正要走向停在半條街外的出租車時,一輛停著的車子裡傳出一個刺耳的聲音。 「過來一下!」 那是一個男人的聲音,嚴厲,僵硬,是馬蒂·艾斯特的聲音。來自於一輛大轎車,前排坐了兩個人。我走過去。後窗搖下,艾斯特戴著手套的手斜搭在上面。 「進來吧!」他推開門。我上了車,累得什麼都不想說。 「走吧!老皮。」 車子穿過幽暗、靜謐、整潔的街道往西行駛。夜晚的空氣不太清新,但很涼爽。我們翻過一座山丘,車子開始加速。 「他們得到了什麼信息?」艾斯特幽幽地問。 「沒告訴我。他們還沒問到那個司機呢!」 「在這座城裡,你是沒辦法給一樁兩百萬的謀殺案定罪的。」叫老皮的司機頭也不回地笑著說,「也許我現在也沒辦法拿到我的五萬塊了……她喜歡你。」 「嗯哼。所以呢?」 「別碰她。」 「我能落到什麼?」 「如果你不聽話,看看你會落到什麼下場。」 「啊,當然了,」我說,「去死吧!勞駕。我累了。」我閉上眼睛,靠在車子的角落裡,就這樣睡著了。有時候一陣緊張後,我就可以那樣睡著。 不知過了多久,我被搖醒了。車子已經在我公寓門口停下。 「到家了,」艾斯特說,「記得,別碰她。」 「為什麼送我回家?就為了告訴我這個?」 「她叫我照顧你,所以你才沒事。她喜歡你,但我喜歡她,懂了嗎?你不要自找麻煩。」 「找麻煩是——」我正要說,又打住了。那天晚上我已經說膩了那句話,「謝謝你的車,此外都是廢話。」我轉身,走進公寓上樓。 門鎖還是松的,但這次沒有人等我。他們早就帶走蠟鼻子了。我沒關門,把窗戶都推開。電話鈴響的時候,我還在嗅著警察的雪茄菸蒂的味道。電話里是她的聲音,冷靜,有些無情,不被任何事情所感動,幾乎有些頑皮。嗯,她可能經過太多風浪,才變成這個樣子。 「嗨,大褐眼,安全返家了?」 「你的朋友馬蒂載我回家的。他讓我別碰你,如果非要說點什麼,那我真心感謝你。但請你別再打電話給我了。」 「害怕了?馬洛先生。」 「不是。等我打電話給你,」我說,「晚安,天使。」 「晚安,大褐眼。」 電話咔嚓掛斷了。我放下電話,關上門,把床拉下來,脫掉衣服,在寒冷中躺了一會兒。 然後起身,喝了一杯酒,衝過澡才去睡覺。 他們終於撬開了喬治的嘴,但他沒有完全交代。他說他們為了這女孩大吵了一架,小吉特抓起爐架上的槍,喬治上去和他搶,結果槍走火了。當然這些聽起來都有可能——尤其是登在報紙上的時候。他們一直沒辦法把阿柏捷的兇殺案算到他頭上或任何人頭上。他們沒找到殺人的槍,但確定不是蠟鼻子的槍。蠟鼻子消失了,我沒聽說他去了哪裡。他們沒碰吉特那老頭,因為他中風後,始終沒有恢復神志,只是躺在床上,被人照顧,講述他在經濟大蕭條的時候,如何一毛錢也沒丟掉。 馬蒂·艾斯特找了我四次,要我別碰韓翠絲。我有些替這可憐的傢伙難過,他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和她出去過兩次,在她家又坐了兩次,喝她的威士忌。這很美好,但我沒錢,沒衣服,沒時間,也沒紳士風度。隨後她不住米蘭諾了,聽說搬去了紐約。 我很高興她離開了——雖然她連再見都懶得對我說。 注釋 [1] Fred Allen,美國著名播音員、幽默表演家、電影演員。 [2] 紐約揚基隊(New York Yankees),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中隸屬於美國聯盟東區的棒球隊伍之一。 [3] 韓翠絲(Huntress),意為女獵人。 [4] 《菸草路》(Tobacco Road),歐斯金·考德威爾寫的一部長篇小說。是一部用幽默筆調錶現當時美國南方生活的貧窮、愚昧、落後的傑作。 [5] 原文為draws a lot of water,意指一個人很有權勢,非常富有。 [6] Yakima位於美國華盛頓州,其所在的亞基馬谷地以生產蘋果馳名。 [7] 本書第四個故事《紅風》中的殺手。 [8] 畢夫(Beef)在英語中是牛肉的意思,馬洛故此調侃。 [9] 《阿莫斯和安迪》(Amos and Andy)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美國很流行的情景喜劇,聘用了兩位能講非洲裔美國黑人土語的白人演員。他們學著黑人歌手的土腔,唱得怪裡怪氣,具有種族侮辱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