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 · 第八篇 戰爭計劃

克勞塞維茨 《戰爭論》
第一章 引言 我們在關於戰爭本性和目的一章[1]中,在某種程度上勾勒出了戰爭總的概念,並指出了戰爭與它周圍事物之間的關係,以便我們以一個正確的基本概念開始研究戰爭。當時我們概略地提到了研究戰爭時會遇到的各種各樣的困難,準備以後再詳細地加以研究。我們當時得出了「打垮敵人(消滅其軍隊)是整個軍事行動的主要目標」這一結論,之後就停了下來。由於得出了這一結論,使得我們在隨後的一章[2]中可以指出,軍事行動運用的手段只有戰鬥。我們認為,這樣一來,就先有了一個正確的立足點。 此後我們對軍事行動中除了戰鬥以外最值得關注的關係和形式分別進行了探討,以便一方面根據事物的本性,一方面根據戰史所提供的經驗更確切地指出它們的價值,把它們從那些通常與它們聯繫在一起的不明確和模稜兩可的概念中區分出來,並且在探討過程中仍處處注意讓軍事行動的真正目標(消滅敵人)作為主要的內容。現在我們再回到戰爭這個整體,準備探討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因此不得不再次聯繫到我們在第一篇中談過的觀點。 以下幾章將論述總體問題,包括戰略的最本質的、涵蓋面最廣和最重要的問題。我們不無膽怯地進入了戰略領域的最深處,所有其餘線索都交匯於此。 實際上,有這種膽怯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一方面人們看到,軍事行動好像極為簡單:人們聽到和讀到,最傑出的統帥們恰恰是以最簡單和最樸實的語言表述它們;在他們的口中,控制和運轉這部由千萬個部件組成的笨重機器,就像是在談論他們一個人的行動,以至戰爭的整個龐大的行動被簡化為某種決鬥;人們聽到和讀到,統帥們的行動動機有時是幾個簡單的想法,有時是某種情感的迸發;人們看到,他們處理問題的方式是輕鬆的、有把握的,甚至可以說是草率的。可是另一方面人們看到,戰爭中需要理智探究的情況很多,各個戰事的時空延展距離很長,而且往往是不確定的,此外我們還面臨無數個行動組合的可能性需要去選擇。如果這時我們考慮到,理論的責任就是系統地(清晰和完整地)解釋這些事物,並且總是以充分的理由指出行動的必然性,那麼我們就會不可避免地感到極大的不安,擔心被拖到死板的書呆子的泥潭裡去,在令人費解的概念的低矮空間裡爬來爬去,而永遠不會在輕鬆統攬全局方面達到傑出統帥的水平。如果這就是理論研究的結果,那就和不研究一樣了,或者說,不研究可能反而更好些。這樣的研究會使理論低估才能的作用,並讓理論很快被人們忘掉。相反,上面所說的統帥的輕鬆統攬能力、簡單的思維方式以及將整個軍事行動擬人化的做法,才真正是一次傑出作戰指揮的靈魂,以至只有採取這種了不起的方式,自由的思維才是可以想像的。如果人們要支配戰事而不是受戰事支配,那麼這種自由的思維就是不可或缺的。 我們有些惴惴不安地繼續前行;只有沿著一開始就規定好的道路,我們才能繼續前行。理論應該清晰地闡明大量事物,使人們易於理解它們;理論應該剷除錯誤見解到處催生出的雜草,應該指出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把重要的事情從不重要的事情中剝離出來。當有關觀點自然而然地凝結成一個我們稱之為原則的真理結晶時,當它們自然而然地遵守一條形成了規則的底線時,理論就應該把它們指出來。 理論在事物的基本概念之間來回探索。人們從中得到的是什麼呢?是人們在心中被喚起多道光束,這就是理論帶給人們的收益;理論無法給人們提供解決問題的公式,無法通過在兩側堆砌原則而把人們限制在一條狹窄的、必走的小路上;理論應該使人們快速了解大量的事物及其相互關係,然後放手讓人們進入更高級的行動領域,以便人們根據其天賦的大小運用所有集中起來的力量採取行動,並清楚地、唯一地意識到真正的和正確的事物。這種意識是在上述所有力量的共同作用下脫穎而出的,看上去與其說是思考的產物,還不如說是感覺的產物[3]。 * * * [1]即弗里德里希大帝。——譯者注 [2]1716年,阿斯馬迪以急速冷卻法最早製成一種高約8厘米的玻璃瓶,由於博洛尼亞人巴爾比最先記述了它,故稱為博洛尼亞瓶。其特點是瓶身有裂紋,瓶底較厚,瓶底能經受較大外力衝擊,但如果向瓶內投下一粒小石子則會引起整個瓶體破碎。——譯者注 [3]作者在本書第一卷中的第一篇第一章和第二章中分別論述了戰爭的本性和目的。——譯者注 第二章 絕對戰爭和現實戰爭 戰爭計劃是對整個戰爭行動的概述,使其成為具有一個最終目的的一致的行動。在這個最終目的中,一切特殊目的都得到平衡。如果人們不知道用戰爭要達到什麼,以及在戰爭中要達到什麼(前者是目的,後者是目標),那麼人們就不能開啟戰爭,或者說就應該明智地不開啟戰爭。人們通過這個主要考慮[1]規定了戰爭中一切行動的方向,確定了使用手段的範圍和所用力量的大小,並且向下一直影響到行動的最小環節。 我們在第一章中說過,打垮對手是戰爭行動的自然的目標,而且即使人們堅持對這一概念的嚴格的哲學定義,從根本上講也不會有另外一個目標。 由於打垮對手這一想法必然是交戰雙方都有的,因此從中本應得出結論:在雙方中的一方確實被打垮以前,在戰爭行動中不會有停頓,不會提前出現平靜。 在論述《戰爭行動中的停頓》[2]一章中,我們指出,純粹的敵對因素是如何作用於這一因素的體現者——人,以及構成戰爭的一切情況的,還指出敵對因素是如何由於戰爭機器的內在原因而出現停頓和受到削弱的。 但是這一變化[3]還遠不足以讓我們將戰爭的原始概念調整為我們幾乎到處可見的戰爭的具體形態。大多數戰爭好像只是相互發怒,此時每一方都拿起武器,以保護自己和讓對方懼怕,並間或打擊對方一下。因此,在這些戰爭中相遇的不是兩個相互摧毀的因素,而是尚彼此分開的敵對因素所形成的緊張關係,這些緊張關係往往在個別的小衝突中得到釋放。 那麼阻止這些敵對因素全面爆發的絕緣體是什麼呢?為什麼人們對戰爭充滿哲理的想像沒有得到實際的印證呢?絕緣體就是戰爭在國家事務中觸及的大量事物、力量和關係。由於這些事物、力量和關係糾纏在一起,因此人們不可能像在簡單的一條線上那樣根據幾個推論就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這一結論卡在這些糾纏在一起的事物、力量和關係中,而人們習慣於在大事小情上更多地根據個別主導的觀點和感覺行事,而不是根據嚴格的邏輯結論,因此在這裡幾乎意識不到自己情況不明以及行動不堅決和不徹底。 即使籌劃戰爭的人一刻沒忘其目標,確實考慮到了所有這些情況,國內的其他所有有關人士也未必恰好能做到這一點,因此就會產生阻力,就需要有一種力量來克服人們的惰性,而這種力量大多是不足的。 這種不徹底存在於交戰雙方的這一方或那一方,或存在於雙方,使戰爭成為一個與其概念完全不相符的事物,成為一個半真半假、沒有內在聯繫的東西。 這樣的戰爭,我們幾乎到處都可以見到。假如不是人們看到正是在我們這個時代出現了具有絕對完整形態的真正的戰爭,那麼就會懷疑我們關於戰爭具有絕對本質的觀點的現實意義。在法國革命開始後不久,毫無忌憚的拿破崙迅速地把戰爭帶到了這一點上[4]。在拿破崙的指揮下,戰爭不停地進行著,直到對手倒下;而還擊也幾乎同樣不停地進行著。這一現象把我們帶回到戰爭的原始概念和所有嚴格的推論,這難道不是自然的和必然的嗎? 我們是否應該停在戰爭的原始概念及其推論,而不管戰爭離開原始概念多麼遠,對所有戰爭都根據這個原始概念及其推論進行判斷呢?是否應該從戰爭的原始概念和推論中推導出對理論的一切要求呢? 現在我們必須對這些問題做出明確的回答,因為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確定戰爭是只應像其原始概念規定的那樣,還是可以有另外的樣子,那麼我們就無法對戰爭計劃提出任何合理的看法。 如果我們認為戰爭只能是前一個樣子,那麼我們的理論就會在各方面更接近邏輯的必然性,就會更是一個清晰和確定的事情。但是這樣的話,我們對自亞歷山大和羅馬人的一些戰局以來的一切戰爭(除了拿破崙進行的戰爭)又該如何解釋呢?我們不得不把它們全部否定掉,但是恐怕不能這樣做,否則會為自己的狂妄而感到羞愧。而且糟糕的是,我們不得不說,在今後十年內也許又會出現與我們的理論不相符的那類戰爭。這一有關戰爭絕對本質的理論儘管有很強的邏輯性,但是面對具體情況的威力卻是非常無力的。因此我們必須清楚,不能用戰爭的純概念去構思戰爭該是什麼樣的,而是應該讓所有摻雜於和作用於戰爭的奇異之物都有一席之地,包括各部分的所有自然的阻力和摩擦,以及人的行事不徹底、認識不清晰和氣餒。戰爭和人們賦予它的形態是從一時先行出現的想法、感覺和各種關係中產生的,我們必須持這種看法。如果我們要全部講真話,那麼就必須承認,即使是具有絕對形態的戰爭(拿破崙進行的戰爭)也是這種情況。 如果我們不得不像上面這樣看問題,如果我們不得不承認戰爭並不是從它所觸及的無數關係的最終調整中產生的,也不是從這一調整過程中逐漸具備其形態的,而是產生於這些關係中個別正在起著主導作用的那些關係,那麼我們自然就會得出結論:戰爭是以可能性、蓋然性、幸運和不幸運的賭博為基礎的。在這種賭博中,嚴格的邏輯推論往往根本不起作用,往往不過是思維活動的一個十分無用和累贅的工具。此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得出結論:戰爭有可能是一個有時特別像戰爭、有時又不大像戰爭的東西。 理論必須承認上述這一切,但是理論的責任是把戰爭的絕對形態置於首要的地位,並且把它用作普遍起作用的基準點,以便讓那些希望從理論中學到些東西的人習慣於永遠記住它,把它視為衡量自己一切希望和擔憂的原本尺度,以便在他們可以或必須的場合使戰爭接近於這種絕對形態。 同樣可以肯定的是,作為我們思維和行動基礎的一個主要觀點[5],即使最直接的做出決定的原因來自與戰爭完全不同的其他領域,這個主要觀點也會賦予戰爭一定的基調和特點,就如同一位畫家能夠通過底色賦予其畫作這種或那種色調一樣。 理論現在之所以能夠有效地做到這一點,要歸功於最近的幾次戰爭。假如沒有這些擺脫了束縛因素的力量為我們提供了起到告誡作用的戰例,那麼即使理論喊破嗓子也無濟於事,今後沒有人會相信目前大家所經歷的事情是真的有可能發生的。 假如普魯士預料到一旦失敗,其所遇到的還擊是如此之大,以至歐洲原有的均勢不復存在,那它還敢在1798年[6]以7萬人攻入法國嗎? 假如普魯士權衡到,開第一槍將是引爆彈藥庫的火星,會使自身毀滅的話,它還會在1806年以10萬人對法國開戰[7]嗎? * * * [1]指本書第一篇第二章。——譯者注 [2]原著的原文不同版本中有「感覺的產物」和「危險的產物」兩種寫法,可能是由於原文字跡不清,有的出版者認為作者用的是「感覺」(Gefühl)一詞,有的出版者認為作者用的是「危險」(Gefahr)一詞。個人認為,從上下文看,譯為「感覺」更符合邏輯。——譯者注 [3]指戰爭計劃。——譯者注 [4]指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十六章。——譯者注 [5]指理論上戰爭不應出現停頓,而實際上會出現停頓。——譯者注 [6]指讓戰爭體現出了其絕對本質。——譯者注 [7]指致力於追求戰爭的絕對形態。——譯者注 第三章 一、戰爭的內在聯繫 人們對戰爭形態的看法不同,有的認為它具有絕對的形態,有的認為它具有或多或少不同於絕對形態的現實形態,因此對戰爭的結果也就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在戰爭的絕對形態中,一切都是由於必然的原因而發生的,一切都是迅速地交織在一起的,不會出現任何(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無實質的和中性的空隙。在這一絕對形態中,由於戰爭內含的多種多樣的相互作用[1],由於嚴格來講戰爭中相繼進行的系列戰鬥的相互聯繫[2],由於每次勝利後出現的頂點(超過它就是損失和大敗的領域)[3],總之由於戰爭具有上述這些自然的關係,因此我說戰爭只有一個結果,這就是最終結果。在取得最終結果以前,沒有決出任何勝負,沒有贏得任何東西,也沒有輸掉任何東西。人們在這裡必須不斷提醒自己:一切都取決於最終結果。在這一觀點中,戰爭是一個不可分的整體,它的各個部分(各個結果)只有與整體聯繫起來才有價值。1812年拿破崙占領了莫斯科和半個俄國,但對他來說,這一占領只有給他帶來想要的和約才有價值。這一占領只是其戰局計劃的一部分,這個計劃還缺少一個部分,即消滅俄國的軍隊。假如拿破崙在取得其他成果時想到並實現消滅俄國軍隊,那麼媾和就會像這類事情自然發展的那樣十分有把握。由於拿破崙此前忽視了計劃的這第二個部分,就再也無法實現這個部分了,而且這樣一來,整個第一部分變得對他非但無用,反而有害了。 對戰爭中的各個結果之間有聯繫的這一看法,可以視為一個極端的看法。與這一看法對應的是另一個極端的看法,即認為戰爭是由各個單獨存在的結果構成的,這些結果就像賭博中的局一樣,前幾局的輸贏對接下來的輸贏沒有任何影響,因此這裡關鍵只是這些結果的總和,而且人們可以把每個結果像籌碼一樣積攢起來。 第一個看法的正確性源自事物的本性;第二個看法的正確性,我們可以在歷史中找到。無須滿足什麼困難的條件即能獲得小的一般好處的情況是很多的。戰爭的要素越和緩,這種情況出現得就越多。但是正如第一個看法在一場戰爭中完全正確的情況很少一樣,第二個看法到處都適用,第一個看法大可或缺的戰爭也很少。 如果我們遵循上述兩個看法中的第一個,那麼就應該認識到,對每次戰爭必須從一開始就把它看作一個整體,統帥在向前邁出第一步時就必須已經有了目標,所有的行動都應指向它。 如果我們贊同第二個看法,那麼就可以為次要好處本身而去追求它們,將後續的情況交給後續的戰事。 上述兩個看法中的任何一個都是會帶來結果的,因此理論對它們都要加以考慮。但是理論在運用它們時的區別在於:理論要求人們把第一個看法當作到處都應以它為基礎的基本觀點,而把第二個看法僅當作是對第一個看法在具體情況下的一個修正。 弗里德里希大帝在1742年、1744年、1757年和1758年從西里西亞和薩克森向奧地利發起新的攻勢時[4],很清楚這一攻勢不可能像他對西里西亞和薩克森的攻勢那樣導致一次新的長期的占領,因此他當時之所以發起這一攻勢,是因為他並不想通過這一攻勢打垮奧地利,而是想達到一個次要目的,即贏得時間和力量。他可以追求這個次要目的,而不必擔心冒存亡之危[5]。然而儘管普魯士在1806年,奧地利在1805年和1809年為自己設定的目標比上述例子還要小得多(將法國人趕過萊茵河),但是只要它們沒有考慮到可能出現的一系列事情(這些事情無論是在勝利還是在失敗的情況下都很有可能從行動的第一步就出現,直到媾和),它們就不可能理智地達到目標。無論是確定在不必冒險的情況下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擴大勝利,還是確定如何以及在何處能阻止敵人擴大勝利,考慮這些事情都是十分必要的。 仔細研究歷史就可以看出這兩種情況有何不同。在18世紀的西里西亞戰爭時期,戰爭還只是政府的事情,民眾只是作為盲目的工具參加戰爭。到了19世紀初,交戰雙方的民眾已經是戰爭中舉足輕重的力量了。以往與弗里德里希大帝對峙的那些統帥是受他人之託而行動的,正因為如此,小心謹慎就成為他們的一個主要特徵,而現在奧地利人和普魯士人的對手[6]簡直可以說就是戰神本身。 戰爭的這些不同情況難道不應引起完全不同的思考嗎?這些不同的情況難道不應在1805年、1806年和1809年促使人們注意到在短期內就有可能,甚至非常有可能發生極端的不幸,從而做出完全不同的努力和計劃,而不是僅以占領幾個要塞和一個不大的地區為目標嗎? 雖然普魯士和奧地利這兩個強國在備戰時已經完全感覺到政治氛圍中正在聚積力量,它們可能面臨一場暴風雨,但是它們沒有做出相應的努力和計劃。它們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因為當時對有關情況還沒有從歷史中如此清晰地總結出來。正是1805年、1806年和1809年戰局以及後來的戰局,使我們從中較容易地抽象總結出了具有破壞力的近代絕對戰爭的概念。 因此理論要求我們在研究一場戰爭時,首先要根據政治要素和關係體現出來的蓋然性把握這一戰爭的特點和大的輪廓。根據這一蓋然性,戰爭的特點越是接近於絕對戰爭,戰爭的輪廓越是更多地包括交戰國的民眾並將他們更多地捲入戰爭,那麼戰事之間的聯繫就越清晰,就越有必要在未考慮好最後一步時不要邁出第一步。 二、關於戰爭目的的大小和投入力量的多少 我們給對手施加的壓力應該有多大,取決於我們的和對手的政治要求的大小。假如雙方都了解對方的政治要求的大小,那麼投入力量的尺度就會是相同的。不過,雙方政治要求的大小並不總是這樣公開的,這就可能是雙方所用手段不同的第一個原因。 交戰國的位置和情況不同,這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原因。 交戰國政府的意志力、特點和能力也很少相同,這是第三個原因。 上述三個要考慮的問題使人們無法準確地計算出將遇到多大的抵抗,因此也就無法確定應該使用什麼手段,以及可以設定什麼目標。 由於如果在戰爭中投入力量不足的話,不但有可能什麼都得不到,而且還有可能受到實際的損失,因此這就促使雙方力圖在力量投入方面勝過對方,從而產生了一種相互作用。 這種相互作用有可能使人們在投入力量方面設定一個極端的目標(如果對這樣一個極端目標是可以確定的話)。然而這樣一來,人們就會不考慮政治要求的大小,手段就會失去與目的的所有聯繫,「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這一意圖在大多數情況下就會由於自己內在情況的制約而無法實現。於是進行戰爭的人又回到折中的道路上來,在某種程度上遵循直接管用的原則採取行動,即使用剛好足以達到其政治目的所必需的力量,以及提出剛好足以達到其政治目的的目標。為使該原則得以實現,他必須放棄取得任何成果的絕對必要性,不去考慮那些遙遠的可能性。 在這裡,智力活動離開了嚴格的科學、邏輯學和數學的領域而成為藝術(就這個詞的廣義而言),也就是成為一種通過判斷情況時的直覺從大量事物和關係中找出最重要的和決定性的事物和關係的能力。這一直覺無疑或多或少就是下意識地對所有因素和關係進行比較,從而比通過嚴格的推論更快地排除那些關係不密切和不重要的因素和關係,更快地找出最密切和最重要的因素和關係。 因此,為了解為戰爭要運用多少手段,我們就必須考慮敵我雙方為戰爭設定的政治目的,必須考慮敵國和我國的各種力量和關係,必須考慮敵國政府和民眾的特點、能力以及我方在這些方面的情況,還必須考慮其他國家之間的政治聯繫以及戰爭可能給這些聯繫帶來的影響。不難理解,權衡這些錯綜複雜交織在一起的多種多樣事物的利弊是一項大的任務,只有真正的天才的眼力才能從中迅速地找出正確的東西,僅靠呆板的思考是無法駕馭這一複雜性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拿破崙說得很對:僅靠呆板思考的話,上述任務就會成為一道代數難題,在它面前即使是一位牛頓式的人物也會被嚇退。 如果說複雜和大量的各種情況以及難以正確把握的尺度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們在戰爭中得到有利結果的難度,那麼我們必須看到,由於權衡這些複雜事物的利弊擁有無比和巨大的重要性,因此即使這些事物並未加大完成上述任務的複雜程度和難度,但它們畢竟加大了人們一旦完成這一任務所立下的功勞。普通人的思維的自由和活力不會由於危險和責任而提高,而是受到壓制;但對少有的偉人來說,危險和責任無疑會使他們的判斷更為迅速和準確。 因此我們首先必須承認,只有了解了所有關係的全貌(包括一時非常具體的特點),才能對一場臨近的戰爭以及這場戰爭可以追求的目標和必要的手段做出判斷;這一判斷像在軍事活動中的任何判斷一樣,從不可能是純粹客觀的,而是根據君主、政治家和統帥們的思維和性情特點做出的(不管這些特點是否集於一人)。 如果我們考察各國脫胎於其時代和環境的總的情況,那麼問題就具有普遍性了,更適合進行抽象的研究。在這裡我們不得不快速地瀏覽一下歷史。 半開化的韃靼人、古代的共和國[7]、中世紀的采邑主[8]和商業城市[9]、18世紀的國王們,以及19世紀的君主和民眾,他們都是以各自的方式進行戰爭,使用的手段不同,追求的目標也不同。 韃靼部族總是在尋找新的居住地。他們全族外出,攜妻帶子,因此人數眾多,是其他任何軍隊都比不上的。他們的目標是打垮或趕走對手。假如他們再有較高的文明程度,那麼用這些手段很快就可以打垮面前的一切。 古代共和國(除了羅馬共和國)的版圖都很小,其軍隊的規模更小,因為它們將大眾——底層平民排除於軍隊之外[10]。這些共和國數量眾多,相距又近,以至它們在自然形成的均勢中(根據一條完全普遍存在的自然法則,小的單獨存在的部分總是處於這種均勢狀態)總會遇到障礙,無法採取大的行動。因此它們的戰爭局限於對平原地區進行劫掠和占領個別城市,以便在這些地方確保後續的一定影響。 只有羅馬共和國是個例外,但只是在它的後期。為爭取戰利品和同盟,它長期用小規模的軍隊同鄰國進行小規模的戰鬥。它逐漸變大,更多是通過結盟,而不是通過真正的征服。在結盟過程中,鄰近的民族逐漸與它融為一體。在以這種方式把自己的領土擴展到整個下義大利[11]以後,它才開始進行真正的征服活動。迦太基滅亡了,西班牙和高盧[12]被征服了,希臘屈服了。羅馬的統治還擴展到亞洲和埃及。在這個時期,它沒有耗費太大的力量就擁有了一支龐大的軍隊,因為它有充裕的財力。這樣一來,它就與古老的共和國不同了,與以往的自己也不同了,而是成了一個獨一無二的國家。 同樣,亞歷山大的戰爭就其方式來說也是獨一無二的。他用一支人數雖少但內部組織完備的軍隊推翻了亞洲國家的腐朽建築。他一鼓作氣、毫無忌憚地進入遼闊的亞洲,一直推進到印度。一個共和國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一位國王才能如此迅速地完成這樣的事,因為在某種程度上,他本人就是自己的傭兵隊長[13]。 中世紀大大小小的君主國用臣屬提供的軍隊進行他們的戰爭。在這個時期,所有行動都限制在一個短時期內;凡是在這個短時期內無法完成的事情,就只能看作是無法實施的事情。臣屬提供的軍隊本身是封閉的臣屬關係的產物,維繫這種臣屬關係的紐帶一半是法定的義務,一半是自願的結盟,整體上其實是一個邦聯[14]。其武器和戰術以體力強者占上風的原則和個人的戰鬥為基礎,因此不大適用於較大規模的軍隊。總之,在歷史上沒有一個時期像這個時期,國家的結構是如此鬆散,每個國民是如此不受約束。所有這些以最確切的方式決定了這個時期的戰爭特點。這一時期的戰爭進行得相對迅速,軍隊很少在戰場上停留,戰爭的目的大多只是懲罰敵人,而不是打垮敵人;人們只是掠奪敵人的牲畜,燒毀敵人的城堡,然後又返回本國。 大的商業城市和小的共和國使用僱傭兵進行戰爭。這是一種昂貴的、規模受到很大限制的作戰力量。從他們的戰鬥力來看,其價值就更小;至於發揮最大的能量和努力,也根本談不上,以至他們在作戰時大多只是裝裝樣子。一句話:仇恨和敵意不再推動國家直接採取行動,而是成了國家的一個交易品;戰爭中的危險大部分消失了,戰爭的本性完全改變了。人們根據戰爭的本性為戰爭確定的一切對這種戰爭已經不適用了。 采邑制逐漸演變成對某塊領土的統治,國家的結構變得更密切了,人身義務轉變為實物義務,大部分義務逐漸被金錢支付代替,僱傭軍代替了臣屬提供的軍隊。傭兵隊長制度是其間的過渡,因此在一段時期是較大國家的工具。但是這種情況持續的時間不長,短期僱傭兵變成了常備僱傭兵,各國的軍隊演變成靠國庫供養的常備軍。 由於軍隊是緩慢地向常備軍這個目標發展的,自然就導致出現這三種類型的軍隊交織並存的現象。在亨利四世時代,臣屬提供的軍隊、傭兵隊長制度和常備軍就是同時存在的[15]。傭兵隊長制度一直延續到三十年戰爭,其個別殘跡甚至進入到18世紀。 正如這些不同時期的軍隊各具特點一樣,歐洲國家的其他情況也是各不相同的。當時的歐洲實際上分為多個小國,其中有些是內部動盪的共和國,有些是政府權力極為有限的、不穩定的小君主國。一個這樣的國家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統一體,而只是一個力量鬆散地聯繫在一起的聚合體。因此人們也不能把這樣的一個國家想像成是一位根據簡單的邏輯法則行事的智者。 人們應從這個觀點出發考察中世紀的對外政策和戰爭。我們只需回想一下,德意志的皇帝們在半個世紀期間不斷地前往義大利進行遠征[16],但從未徹底征服過該國,甚至都沒有過這樣的意圖。將此視為一個總是反覆出現的錯誤,視為一個源於時代的錯誤觀點,是容易的。但是更為理智的是將此視為上百個重大原因的結果。我們必要時雖然也可以設身處地去設想這些原因,但畢竟不能像與它們處於衝突之中的當事者那樣生動地去體會它們。只要脫胎於這種混亂的大國需要時間使自己凝聚成一個整體並發展起來,那麼它們的力量和努力就只能主要用在這上面[17];因此這些大國較少發動針對外部敵人的戰爭,發動這樣戰爭的國家一般帶有不成熟的國家聯合體的印記。 英國人針對法國的戰爭[18]是最早出現的此類戰爭,但畢竟法國當時還不能被視為一個真正的君主國,人們只能把它看作多個公國和伯爵領地組成的一個聚合體;英國當時儘管更多地以一個統一體的面目出現,但畢竟是用臣屬的軍隊作戰的,而且國內動盪不安。 法國在路易十一世[19]治下向內部統一邁了最大一步,此後在卡爾八世[20]治下它作為征服力量出現在義大利,最後在路易十四世治下,法國的國家和常備軍發展到最高程度。 西班牙在「天主教國王」斐迪南[21]治下開始統一,通過眾多偶然的聯姻,在卡爾五世[22]治下突然出現一個由西班牙、勃艮第[23]、德意志和義大利組成的龐大的西班牙君主國[24]。這個大塊頭用金錢彌補它在一致性和國家的內部聚合方面的不足,它的常備軍首先與法國的常備軍交戰。卡爾五世退位後,這個龐大的西班牙大塊頭分裂為西班牙和奧地利兩部分[25]。後者由於得到波希米亞和匈牙利而增強了力量,以一個大的強國[26]面目出現,把德意志邦聯[27]像小船一樣拖在它後面隨意擺布。 我們在18世紀看到的常備軍在17世紀末(路易十四世時代)已經發展到了頂點。這種軍隊是在徵募和金錢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時各國已經發展成為完整的統一國家,各國政府將其臣民的各項義務轉變為納稅,從而將其全部力量集中表現在其金庫上。由於文化迅速發展,行政管理日益健全,這一國家力量與以前的比較起來變得非常強大。法國可以用數十萬人的常備軍出征,其餘強國也可以根據情況派出相應的部隊。 各國的其他情況也與以前不同了。歐洲分成了十餘個王國和數個共和國。人們可以想像其中兩個國家進行一場大規模的戰爭,而不必像以前涉及十倍於此的其他國家。政治關係仍然可能有多種多樣的組合,但對它們畢竟是可以看清楚的,並且有時是可以根據蓋然性予以確定的。 幾乎各國都成了內部關係十分簡單的君主國,各階層的權利和影響逐漸消失,政府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對外代表國家。因此當時已經達到了這樣一種程度:一個有力的工具和一個獨立的意志已經能夠賦予戰爭一個符合其概念的形態。 在這個時期又出現了三個新的亞歷山大式的人物:古斯塔夫·阿道夫[28]、卡爾十二世和弗里德里希大帝。他們試圖藉助於數量適中和組織完備的軍隊把自己的小國家建成強大的君主國,並橫掃面前的一切。假如他們只與亞洲的帝國作戰,那麼就其作用來說,他們與亞歷山大就更近似了。無論如何,從他們在戰爭中敢於冒險這一點來看,人們可以把他們視為拿破崙的先驅者。 不過戰爭在一方面贏得的力量和結果,在另一方面又失去了。 軍隊是靠國庫維持的,而君主幾乎把國庫視為他的私人金庫,或至少把國庫看作是一個屬於政府而不屬於人民的東西。與其他國家的關係,除了一些貿易品,大多只觸及國庫或政府的利益而不觸及人民的利益,至少這是人們對這些概念的普遍理解。於是政府自視為巨大財產的擁有者和管理者,不斷地努力增加財富,可是它的臣民們在這一財富的增加過程中卻不能有特別的利益。在韃靼人出征時,是全體人民參加戰爭;在古代共和國和中世紀,是人民中的很多人(如果人們將人民這一概念限定於真正的國民的話)參加戰爭;但在18世紀的這種狀態下,人民對戰爭沒有任何直接的影響,而只是通過其總的素養或缺點對戰爭尚有間接的影響。 這樣由於政府脫離了人民並自視為國家,戰爭也就在同樣程度上成為純粹是政府的一件事了,即政府藉助於國庫的金錢以及本國和鄰國的無業游民進行戰爭。結果是各國政府所能使用的手段有了相當明確的限度,具體是手段的規模和持續時間都有了限度,而且交戰雙方彼此都了解對方的這種限度,這就奪走了戰爭的最危險的一面:努力走向極端以及與此有關的一系列難以估計到的可能性。 人們大體上知道其對手有多少金錢、財富和信貸,也知道對手的軍隊規模。由於在戰爭爆發時大規模增加這些東西是不可行的,於是人們就可以了解敵人最多會有多大力量,就可以對自己不至於全部覆滅有相當的把握;在感到自己力量有限的情況下,就會選擇一個適當的目標。既然不會受到最極端的打擊,人們也就不再需要冒險採取最極端的行動。必然性不再驅使人們採取最極端的行動,只有勇氣和抱負能驅使人們這樣做,但是勇氣和抱負在國家關係中會遇到巨大的阻力。甚至國王自己擔任統帥時也不得不謹慎地使用軍隊這一戰爭工具。如果軍隊被粉碎了,國王不可能很快就籌建起新的軍隊,而除了這支軍隊以外,他沒有任何其他戰爭工具。這就強烈要求他在採取任何行動時都特別謹慎。只有在人們看來出現了確切的有利時機時,人們才使用戰爭這一昂貴的手段。創造這一確切的有利時機,是統帥的一種藝術。在這一有利時機沒有出現的時候,人們在某種程度上就無事可做,沒有行動的理由,一切力量即所有的動機就像是靜止了。進攻者最初的動機也就窒息于謹慎和躊躇之中。 這樣的戰爭實質上已經變成一種真正的紙牌遊戲,洗牌的是時間和偶然性;戰爭就其意義來說只是一種稍加強化的外交,是一種更有力的談判方式。在這種方式下,會戰和圍攻成了外交照會的主要內容。即使是好勝心最強的人,其目標也只是使自己處於一個適中的有利地位,以便在締結和約時加以利用。 我們說過,戰爭之所以有這種受到限制和擠壓的形態,是因為它的基礎狹窄。但是像古斯塔夫·阿道夫、卡爾十二世和弗里德里希大帝這樣出色的統帥和國王率領他們同樣出色的軍隊,卻也未能從眾多一般現象中脫穎而出,而是不得不滿足於取得一般水平的戰果,其原因在於歐洲的政治均勢。以往歐洲有很多小國,它們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完全自然的利害關係,相距近,接觸多,有親戚關係和個人熟絡,這些可以阻止個別國家迅速坐大。而現在國家變大了,其中心相距遠了,阻止個別國家迅速坐大這一點是由更大規模的外交來做的。政治利益、吸引力和排斥力已經形成一個非常微妙的體系,以至於如果沒有所有政府參與,在歐洲就不會燃起戰火。 因此,一位新的亞歷山大式的人物除了要手執一把利劍,還要手持一支好筆。即便如此,他在征服其他國家方面也還是鮮有進展。 儘管路易十四世意圖改變歐洲的均勢,而且他在17世紀末已經強大到不在乎對其普遍存在的敵意的程度,但他仍是以既有方式進行戰爭,因為他的軍隊雖然是最強大和最富有的君主的軍隊,但就其本性來說,與其他君主們的軍隊是一樣的。 對敵國進行掠奪和破壞,在韃靼人、一些古老民族,甚至在中世紀都起過重要的作用,但已經不再符合時代的精神。人們有理由將此視為無益的野蠻行徑,這種行為容易受到報復,而且它對敵國臣民的打擊甚於對敵國政府的打擊,因此沒有什麼效果,只是用於使有關民族的文化水平永遠處於落後狀態。因此戰爭不僅就其手段,而且就其目標來說,都越來越限於軍隊本身。軍隊和它的要塞,以及一些建成的陣地構成了一個國中之國,國內其他方面的戰爭因素就慢慢地消失了。整個歐洲都為這一趨勢而高興,認為這是智慧進步的一個必然結果。儘管這是一種誤解,因為智慧的進步絕不會導致自相矛盾,絕不會導致二二得五(正如我們以前說過,而且以後還要說的那樣),但是對各國人民來說,這種變化當然還是有好的作用,只是不可否認,這一變化更讓戰爭成了只是政府的事情,更讓人民的利益異化了。在這個時期,一個國家如果是進攻者,那麼它的戰爭計劃大多在於控制敵國的這個或那個地區;一個國家如果是防禦者,那麼它的戰爭計劃就是阻止敵人實現這個計劃;各戰局計劃則是攻占敵人的這個或那個要塞,或阻止敵人攻占自己的要塞;只是為此要不可避免地進行會戰時,才尋求和進行會戰。誰要是在會戰可以避免的情況下只是出於求勝心切而尋求會戰,誰就會被認為是位魯莽的統帥。通常一個戰局只進行一次圍攻,多的話進行兩次圍攻也就結束了,進駐越冬營地被認為是必然的休戰時期。在冬季宿營期間,一方不能利用另一方的不利狀態而採取行動,雙方的接觸幾乎完全中斷,因此我說冬季宿營成了一個戰局中本應採取行動的一個明確界限。 如果雙方的力量過於均衡,或者主動行動的一方明顯是兵力較少的一方,那麼也不會發生會戰和圍攻,於是一個戰局的全部活動就僅圍繞著保有某些陣地和倉庫以及定期襲擾某些地區來進行。 只要戰爭普遍都是這樣進行的,只要戰爭的威力受到的自然限制總是這樣直接和顯而易見,那麼就不會有人在其中發現什麼矛盾之處,而是認為一切都處於最好的狀態。從18世紀開始涉足軍事藝術領域的評論針對的是戰爭的個別問題,沒有太關心其開始和結束,於是就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偉人和完美,甚至連道恩元帥也可以被視為偉大的統帥,其主要功績在於讓弗里德里希大帝完全達到了目的,讓瑪麗亞·特蕾西婭[29]完全未達到目的[30]。在那時,只是間或出現過精闢的見解,即健全和理智的見解,認為如果人們擁有優勢,就應利用優勢達到一些積極的目的,或者認為使用過多的技巧反而打不好仗。 當法國革命爆發時,出現的就是上述這種情況。奧地利和普魯士試圖運用其外交上的軍事藝術解決問題,但不久就表明這種軍事藝術已經不夠了。當時人們按照常見的方式看待事物,把希望寄托在規模不大的軍隊上,但是在1793年出現了一支人們此前無法想像的軍隊:戰爭突然又成了人民的事情,具體來說是成了全部自視為國民的3000萬法國人民的事情。在這裡我們不去深究當時與這種偉大現象同時出現的其他詳細情況,只想明確在這裡具有決定意義的結論。由於人民參加了戰爭,不是一個政府和一支軍隊,而是全體人民連同其固有的重要性來到了戰爭的天平上。這時所能使用的手段和所能做出的努力就不再有一定的界限了,所能用來進行戰爭的能量也就不再有任何能阻止它的力量了,因此給對手帶來的危險也是最大的。 如果說整個革命戰爭在讓人充分感到其威力和完全認清它之前就過去了,如果說法國革命的將領們未能不可阻擋地前進到最後的目標,未能摧毀歐洲的眾多君主國,如果說德意志的軍隊還不時有機會能夠成功地進行抵抗,擋住對方勝利的洪流,那麼造成這些情況的原因確實只在於法國人在技術上的不完善,這是他們應予以改進的地方。這種不完善起初表現在普通士兵身上,後來表現在將軍們身上,最後在督政府[31]時期表現在政府自己身上。 當這一切在拿破崙的手中得到完善以後,這支基於全體人民力量的軍隊就滿懷信心和把握地去橫掃歐洲,以至只要有舊式的軍隊與其對峙,法軍就毫不猶豫地與之開戰。好在反抗拿破崙的力量還是及時地醒過來了:在西班牙,戰爭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民的事情;在奧地利,政府於1809年首先做出不尋常的努力,組織了預備隊和後備軍,這些努力接近了預定目標,超出了該國以前所有被認為可做的事情;在俄國,人們在1812年以西班牙和奧地利的例子為樣板,這個帝國由於幅員遼闊,雖較遲進行戰爭準備但仍產生效果,並且在另一方面還擴大了這種效果。成果是顯著的:在德意志,普魯士率先奮起行動,使戰爭成為人民的事情,在人口只有1806年時的一半、根本沒有金錢和貸款的情況下,投入的兵力比1806年時增加了一倍;德意志的其餘各邦先後仿效了普魯士的例子。奧地利所做的努力儘管比1809年時的小,但是也出動了不同尋常的兵力。這樣一來,如果把參戰的和損失的人員都計算在內,德意志和俄國在1813年和1814年兩個戰局中針對法國投入了約100萬人。 在這種情況下,反法力量在作戰指揮方面的魄力也今非昔比了,雖然只是部分達到法軍的水平,而且在其他方面仍有膽怯畏縮的主要問題,但是總的來說這兩次戰局已經不是按照舊的風格,而是按照新的風格進行了。在八個月內,戰區從奧得河轉到塞納河,高傲的巴黎不得不首次低下它的頭,令人畏懼的拿破崙被捆縛著倒在地上[32]。 自拿破崙以來,戰爭先是在交戰雙方中的一方,然後在交戰雙方中的另一方又變成全體人民的事情,於是戰爭就有了完全不同的本性,或者更確切地說,戰爭已經非常接近其真正的本性和絕對完善的形態。戰爭中可使用的手段已經沒有明顯的限制,這種限制已經消失在各國政府及其臣民的幹勁和熱情之中。由於手段增多,可能取得的成果範圍擴大,以及人們的情感迸發強烈,於是作戰指揮的魄力得到大幅的提高,打垮對手成為戰爭行動的目標。人們認為只有當對手無力地癱倒在地時,才可以停止行動並就各自的目的進行溝通。 於是戰爭要素就從一切傳統的桎梏中被解放出來,爆發出其全部自然的力量。原因在於各國人民參與了這一大的國家事務。而各國人民之所以參與,一方面是由於法國革命給各國的內部關係帶來了影響,另一方面是由於各國人民受到了法國人的威脅。 那麼上述情況是否會永遠不變呢?歐洲未來的所有戰爭是否都將是傾國家全力,從而只是為涉及各國人民的利益而進行呢?或者政府是否又會逐漸脫離人民,單獨進行戰爭呢?對此是很難斷定的,而且我們也不想武斷地做出這樣一種斷定。不過人們對我們下面這樣的說法是會同意的,那就是:在某種程度上,只有當人們還沒有意識到某種可能性時,才會存在限制,而一旦這些限制被打破,就很難再被恢復起來;至少每當發生大的利害衝突時,雙方的敵對關係就得用我們現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 我們對歷史的概述就到此為止。我們做這種概述,並不是想匆忙地為每個時代總結出一些作戰原則,而僅僅是想指出各個時代有其自己的戰爭、限制條件和偏見。因此,即使人們早晚會不再根據哲學原理制定戰爭理論,但每個時代還是會保留其自己的戰爭理論。由此可見,在評價每個時代的戰事時,必須考慮其特點,只有那些不在瑣碎的細節上糾纏,而是去洞察總的關係、設身處地去了解每個時代特點的人,才能正確理解和評價當時的統帥們。 但是這種根據國家和軍隊的特殊條件而採取的戰法,想必還是帶有某些較為普遍的東西,或者更確切地說,應該帶有某些完全具有普遍性的東西。這些是理論必須首先加以研究的。 在距我們最近的時代,戰爭已經達到了其絕對暴力的程度,有最多的普遍適用性和必要性。然而就像戰爭一旦突破限制就無法再被完全束縛一樣,將來的戰爭恐怕也不會全都具有這種偉大的特性。因此,面對其本性已經由於外來的影響而發生變化的情況,如果人們運用這種只研究絕對戰爭的理論,那麼它就會把這些情況排斥在外,或者把這些情況當作錯誤而加以指責。這不可能是理論的目的,因為理論應該是關於現實關係中的戰爭的學說,而不是關於理想狀態中的戰爭的學說。因此理論在審視、區別和整理事物的時候,總是要考慮從中有可能產生戰爭的關係的多樣性;理論在給出戰爭的大致輪廓時,應該讓時代特點和當時的要求在其中有一席之地。 綜上所述,我們必須指出,進行戰爭的人提出的目標和使用的手段應根據其處境的具體情況而定,但同時又要具有時代和一般情況的特性。最後,它們還要服從於從戰爭的本性中必然得出的普遍的結論。 * * * [1]原文如此,疑誤。普魯士並未於1798年入侵過法國,似應為1792年。——譯者注 [2]指普魯士最終在1806年耶拿會戰中大敗。——譯者注 [3]見第一篇第一章。——編者注 [4]見第一篇第二章。——編者注 [5]見第七篇第四章和第五章以及《關於勝利的頂點》一文。——編者注 [6]指在第一次西里西亞戰爭(1740—1742)、第二次西里西亞戰爭(1744—1745)和七年戰爭(1756—1763)中,弗里德里希二世進攻奧軍的行動。——譯者注 [7]假如弗里德里希大帝贏得了科林會戰,並在布拉格讓奧地利的主力連同其兩位最高統帥做了俘虜,那麼這將是對奧地利的一個沉重打擊,以至他可以考慮開赴維也納,動搖奧地利君主國,並由此直接迫使對方媾和。這對當時來說將是前所未聞的勝利,將與現代戰爭的結果非常相似,而且僅是由於小大衛戰勝了大戈利亞,其戰果就一定會更令人稱奇和輝煌。這一結果在弗里德里希大帝贏得科林會戰後極有可能出現。這與上述已經做出的論斷並不矛盾,因為上述論斷只涉及普魯士國王原來的攻勢目的,而包圍和俘獲敵人主力是所有計劃以外的事,是普魯士國王此前未考慮過的,至少奧軍在布拉格一帶笨拙的部署使這種情況有可能出現以前,他並未考慮過。——作者注 [8]指1805年、1806年和1809年戰爭中的拿破崙。——譯者注 [9]此處指古羅馬和古希臘。——譯者注 [10]采邑制是中世紀在西歐實施的一種土地占有制度。大封建主對於提供兵役或執行其他任務的臣屬,以封賜土地或金錢等作為恩賞,稱作采邑,供終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襲。此後,這些封臣又分賜采邑給其下屬,從而形成一個以土地為紐帶的領主與下屬之間的關係。作為采邑封賞給下屬的主要是土地,但也包括伯爵等國家官職和教會職務。采邑制的一些慣例包括:領主擔負保護下屬土地的責任,下屬則有義務效勞,為領主作戰,否則收回採邑;采邑享用期以領主或者封臣的在世時間為限,雙方任何一方離世,都應交回採邑。采邑制在當時對於提高國家的戰鬥力很有幫助,而且通過采邑制逐漸形成了一種封建等級制度。由於得到采邑的封臣都力圖把采邑變成自己世襲占有的土地,到了11世紀,采邑制基本上消失。——譯者注 [11]10—11世紀,隨著手工業與農業的分離和商業的逐漸活躍,在西歐開始出現以手工業和商業為中心的城市。這些城市是在教會或世俗封建主的領地上產生的,受到封建主的束縛和管轄,遭受嚴重的剝削。11—12世紀,這些城市為了擺脫領主的統治和取得自治,曾進行不同方式的鬥爭。12世紀,在法國、英國和德意志已有不少城市獲得獨立和自治,它們設立自己的高等法院,鑄造貨幣,建立軍隊。——譯者注 [12]在歐洲,古代各奴隸制共和國的自由民常按農田收入的多少劃分為數個等級,享受不同的政治權利。例如古代雅典共和國的自由民分為四個等級。第一和第二等級享有很大的政治權利,允許服兵役;第三等級享受的權利較小,構成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重步兵;第四等級人數最多,但沒有擔任任何職務的權利,包括不允許服兵役,只是在後期才用他們組成輕步兵。——譯者注 [13]下義大利(Unteritalien),又稱南義大利,指義大利南部地區,歷史上是雙西西里王國(那不勒斯王國和西西里王國)所在地。——譯者注 [14]高盧(Gallien),古代羅馬人將凱爾特人居住的區域稱為高盧,大致包括今法國、比利時和德國西部的部分地區。——譯者注 [15]中世紀晚期至16世紀中葉,義大利一些城邦國家如威尼斯、佛羅倫薩、熱那亞等雖然經濟發達,但防衛能力弱,於是為維護其利益而與傭兵簽合同,由後者提供保護。傭兵成為一種職業,傭兵的首領稱為傭兵隊長(Condottiere)。每個傭兵集團的武器裝備為傭兵隊長所有,給養和薪餉由傭兵隊長負責。傭兵隊長可以將自己的集團受僱於任何國家甚至個人。——譯者注 [16]邦聯(Konf deration),多個平等、獨立的主權國家結成的一致對外的聯盟,例如德意志邦聯(1815—1866)。——譯者注 [17]亨利四世在位期間,法國已經建立了常備軍(最初建立於1445年),但歐洲其他一些國家,有的還在使用僱傭軍(例如義大利的一些城邦),有的則還是由臣屬提供軍隊(如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譯者注 [18]10—13世紀,德意志的封建主為了掠奪義大利的城市,對義大利進行了多次遠征。後來,儘管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逐漸衰落,內部封建割據加劇,但這種遠征一直持續到16世紀。——譯者注 [19]指這些大國只能先致力於形成統一的國家,並發展壯大自己。——譯者注 [20]可能是指百年戰爭(1337—1453)。百年戰爭是英國、勃艮第同法國、蘇格蘭進行的戰爭,斷斷續續進行了116年。——譯者注 [21]路易十一世(Ludwig Ⅺ.,1423—1483),法國國王(1461—1483)。——譯者注 [22]卡爾八世(Karl Ⅷ.,1470—1498),法國國王(1483—1498),路易十一之子。——譯者注 [23]斐迪南(Ferdinand Ⅱ.,1452—1516),阿拉貢、西西里、撒丁國王,歷史上以殘酷對待猶太教和伊斯蘭教著稱,1492年曾下令將所有非天主教民眾逐出伊比利亞半島,故別稱「天主教國王」。——譯者注 [24]卡爾五世(Karl Ⅴ.,1500—1558),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519—1556),西班牙國王(1516—1556)。——譯者注 [25]勃艮第(Burgund),歷史上東日耳曼民族的一個部落,後成為獨立的王國(534—843),大致包括今法國中部的勃艮第大區。——譯者注 [26]15世紀,歐洲伊比利亞半島上有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兩個重要國家。1469年,阿拉貢王子斐迪南(1452—1516)與卡斯蒂利亞公主伊莎貝拉聯姻。1474年,伊莎貝拉即位,成為卡斯蒂利亞女王;1479年,斐迪南即位,成為阿拉貢國王。兩國合併後形成統一的西班牙王國。1516年,斐迪南死後無嗣,哈布斯堡家族馬克西米利安的外孫卡爾(1500—1558)繼承西班牙王位,稱卡爾一世(1516—1556)。卡爾從母親方面繼承了西班牙王位和那不勒斯王國、西西里、撒丁等領地,以及在美洲的殖民地,從外祖父方面繼承了奧地利皇位和所謂「勃艮第遺產」(包括尼德蘭、盧森堡和弗朗什孔泰等地區)。1519年,卡爾當選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稱卡爾五世。後來他又在義大利戰爭中打敗法國,奪取了米蘭和其他地區,組成了疆土遼闊的西班牙君主國。——譯者注 [27]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五世(西班牙國王卡爾一世)於1521年將德意志領地交給弟弟斐迪南(1503—1564)統治,1556年又將帝位讓與斐迪南(稱斐迪南一世);將西班牙王位讓與自己的兒子菲利普(即位後稱菲利普二世)。於是原來的西班牙分為西班牙和奧地利兩個國家。——譯者注 [28]卡爾五世的弟弟斐迪南之妻安娜是匈牙利國王路易二世的妹妹。1526年路易二世死後無嗣,斐迪南被選為波希米亞國王(1526年10月22日)、匈牙利國王(1526年12月16日)。1556年,卡爾五世將神聖羅馬帝國帝位讓與斐迪南。於是奧地利成為神聖羅馬帝國成員中最大的一個國家。——譯者注 [29]1815年6月8日,維也納會議宣布成立德意志邦聯,成員包括奧地利、普魯士和德意志其他各邦,共35個邦國和4個自由市。1866年德意志戰爭結束後簽署《布拉格和約》(Prager Frieden),該邦聯解散。——譯者注 [30]古斯塔夫二世(Gustav Ⅱ. Adolf,1594—1632),瑞典國王(1611—1632),著名統帥。為爭奪波羅的海霸權,曾與丹麥、波蘭和俄國作戰,在三十年戰爭中屢敗天主教聯盟和神聖羅馬帝國軍隊。注重進攻,強調機動性,善於靈活運用炮兵。——譯者注 [31]瑪麗亞·特蕾西婭(Maria Theresia,1717—1780),奧地利大公,哈布斯堡王朝皇帝卡爾六世(1685—1740)之女,匈牙利女王、波希米亞女王。——譯者注 [32]作者在此顯然是在譏諷道恩。道恩在七年戰爭中擔任奧軍統帥,屢戰屢敗,使普魯士得以長期占有西里西亞。——譯者注 第四章 對戰爭目標的進一步規定 ——打垮敵人 戰爭的目標就其概念來說,永遠應該是打垮敵人,這是我們的論述所依據的基本觀點。 那麼什麼是打垮敵人呢?為打垮敵人,並不總是要占領敵人的全部國土。假如聯軍在1792年攻占了巴黎,那麼針對革命黨的戰爭非常可能在當時就結束了[1],根本不需要先擊敗它的軍隊,因為這些軍隊尚不能看作是唯一的戰爭潛力。相反,1814年只要拿破崙還在統率著一支較大規模的軍隊,那麼即使聯軍攻克了巴黎,也不會達到所有的目的。但是由於拿破崙的軍隊在當時已經絕大部分被消滅了,因此聯軍在1814年和1815年只要占領了巴黎,也就決定了一切。假如1812年拿破崙在占領莫斯科之前或之後能夠徹底消滅在通往卡盧加大路上的12萬俄軍(就像他在1805年消滅奧地利軍隊和1806年消滅普魯士軍隊那樣),那麼儘管還有大片俄國國土沒有被占領,但是他對俄國首都的占領就已經極有可能導致媾和。1805年,決定一切的是奧斯特利茨會戰。在這次會戰以前,雖然拿破崙占領了維也納以及奧地利三分之二的領土,但這並未能迫使對方簽訂和約。從另一方面看,在這次會戰之後,即使整個匈牙利的領土得以保持完整,也不足以阻止締結和約。使俄軍大敗是拿破崙在締結和約前要完成的最後一擊,而亞歷山大皇帝在附近並沒有其他部隊,因此締結和約就是拿破崙取得這一會戰勝利後的必然結果。假如俄軍已經在多瑙地區與奧地利人會合,並一同遭到大敗,那麼拿破崙很可能根本不需要占領維也納,而是在林茨[2]就可以簽訂和約了。 也有一些占領了敵國全部國土還不足以解決問題的情況,例如1807年在普魯士就是這樣。當時法軍在埃勞[3]對普魯士的友軍俄軍取得的勝利是有爭議的,不夠確切[4],而拿破崙在弗里德蘭[5]取得的勝利[6]是確切無疑的,於是就像一年前他在奧斯特利茨所取得的勝利一樣,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我們看到,在這裡戰果也不是由一般的原因決定的。起決定作用的往往是一些如果評論者當時不在現場就縱覽不到的具體原因,以及很多從未有人提及的士氣方面的原因,甚至是一些在歷史中只被當作趣聞逸事加以記述的最細小的情節和偶然事件。理論在這裡能指出的只是:重要的是要密切注意兩國的主要情況。這些情況會形成一個為整體所依賴的重心,即力量和運動的中心。集中所有力量進行的打擊都必須指向對手的這個重心。 小的總是取決於大的,不重要的總是取決於重要的,偶然的總是取決於本質的。我們必須遵循這一點來進行考察。 亞歷山大、古斯塔夫·阿道夫、卡爾十二世和弗里德里希大帝的重心在於他們的軍隊,假如他們的軍隊被粉碎了,那麼他們也就完了;被內部的眾多派別弄得意見不一的國家,其重心大多是首都;依靠強國的小國,其重心是這些盟友的軍隊;在盟友中,重心是共同的利益;在民眾武裝中,重心是主要領導人個人以及民眾的態度。打擊應該針對這些重心。如果對手因重心受到打擊而失去平衡,那麼就不應讓他有時間恢復平衡,而應一直沿著這個方向繼續打擊。換句話說,勝利者應該總是全力打擊敵人的重心,而不是以整體打擊敵人的部分。人們不應以優勢的兵力舒服穩妥地占領敵人的一個地區,不應選擇有把握地占領一個小的地區,而不去爭取大的戰果。人們應該不斷地尋找敵人力量的核心,針對它投入全部力量,以求獲得全勝,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對手打垮在地。 不管我們要打擊的對手的重心是什麼,戰勝和摧毀敵軍始終都是最可靠的第一步,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很重要的一步。 因此我們認為,從大量的經驗來看,打垮對手主要可以採取下列辦法: 1. 如果敵軍在某種程度上構成敵人的主要潛力,那麼就應粉碎這支軍隊。 2. 如果敵人的首都不僅是國家權力的中心,而且是各政治團體和黨派的所在地,那麼就應占領敵人的首都。 3. 如果對手的最主要的盟友比對手還強大,那麼就應有效地打擊這個盟友。 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是把戰爭中的對手當作一個整體來考慮的。在研究最一般的問題時,是允許這樣設想的。可是當我們指出打垮對手在於粉碎他集中在重心上的抵抗力以後,就必須拋開這一設想,而去探討另一種情況,即與我們作戰的對手不止一個的情況。 如果兩個或多個國家聯合起來針對第三國,那麼從政治上看,它們所進行的只是一場戰爭。不過這種政治上的統一體的一致程度是不同的。 問題是這些國家中的每一個國家是都有其各自的利益以及追求這一利益的獨自的力量呢?還是其中只有一個國家是主要的,其他國家的利益和力量只是依附於這個國家的利益和力量?越是後一種情況,我們就越可以把不同的對手視為唯一的對手,就越可以把我們的主要行動簡化為一次主要打擊。只要這種做法可行,那麼它就是取得戰果的最有效的手段。 因此我們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原則:只要我們有能力通過戰勝一個對手而戰勝其餘對手,那麼打垮這個對手就必須是戰爭的目標,因為一旦我們擊中這個對手,也就擊中了整個戰爭的共同重心。 上述觀點在多數情況下都是成立的,也就是說,把多個重心減至一個是現實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不成立時,人們當然只能把這樣的戰爭看作是兩個或更多的戰爭,而且各有其自己的目標。由於這種情況是以多個敵人各自獨立行動為前提的,同時也是以它們占很大優勢為前提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就根本談不上打垮對手了。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談談打垮敵人這個目標何時才是可能的和可取的。 首先,我們的軍隊必須足以: 1. 使我們對敵軍贏得一次決定性的勝利; 2. 經受得起必要的兵力消耗,以便讓我們把勝利擴大到敵人無法再恢復均勢的程度。 其次,我們的政治處境必須能保證這樣一次勝利不至於喚起當即能迫使我們放棄第一個對手的敵人參戰。 1806年,法國徹底打垮了普魯士,儘管這樣一來它招致俄國的全部兵力為敵,但是它有能力在普魯士抵抗俄國。 1808年,法國在西班牙也同樣有能力做到這一點,但只是對英國而言,而不是對奧地利而言。1809年,法軍在西班牙不得不大幅削減自己的力量,而且假如不是它對奧地利占有過大的物質上的和士氣上的優勢,恐怕它就不得不完全放棄西班牙了[7]。 因此,人們對上述像三級審判一樣的因素都必須仔細地加以考慮,以免在最後一級審判時輸掉在前兩級審判中已經獲勝的訴訟,從而被判承擔訴訟費。 在考慮力量以及它們所能發揮的作用時,人們常常有一個想法,即按力學上的類比法將時間視作力量的一個因素,認為以一半的努力,也就是用一半的力量在兩年內應該可以完成以全部力量在一年內完成的工作。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但是它卻時隱時現,不時成為制訂戰爭計劃的依據。 軍事行動像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情一樣,需要一定的時間。毫無疑問,人們不可能在八天內從維爾納步行到莫斯科。但是像力學上時間和力量之間的那種相互影響在軍事行動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時間是交戰雙方都需要的,問題在於雙方中的哪一方就其處境來看可以首先指望從時間中得到特別的好處。顯然,如果抵消雙方各自處境的特點,那麼處於劣勢的一方可以首先指望得到這些好處。提出這一觀點當然不是根據力學的法則,而是首先根據心理學的法則。忌妒、猜忌、憂慮,或許還有間或出現的寬容心都是失利者的天然說客,它們一方面會給失利者喚來朋友,另一方面會削弱和瓦解勝利者的同盟關係。因此,時間對被征服者比對征服者更有利些。其次,人們應該考慮到(正如我們在別的地方已經指出的那樣),利用最初的勝利是需要消耗很多力量的,而且這種力量消耗不是一次就完結了的,而是持續的,就如同要維持一個大家庭一樣。國家的力量雖然可以使我們占領敵人的地區,但並不總是足以支付占領敵人地區所多出來的消耗。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投入力量會越來越困難,最後投入的力量可能不足,於是時間本身就可能使情況發生劇變。 1812年拿破崙從俄國人和波蘭人那裡掠得的金錢和其他財富,能給他帶來一支為占據莫斯科而必須派往那裡的數十萬人的軍隊嗎? 但是如果占領的地區十分重要,在這些地區中有一些地點對未被占領的地區很重要,以至占領這些地點以後,對方的災難會像惡性腫瘤一樣自動地蔓延開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占領者即使不再採取任何其他行動,也可能是得大於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被占領者得不到外來的支援,那麼時間就會完成占領者已經開始了的行動,尚未被占領的地方也許會自然陷落。可見時間也可能成為占領者的力量中的一個因素。不過這種情況只有在下述場合才會發生,那就是失利者已經不可能再進行反攻,局勢不可能發生有利於他的逆轉,也就是說其力量中的這個時間因素對占領者已經不再起作用了,因為占領者已經完成了主要的事情,最大的危險已經過去,簡而言之,對手已經被打垮了。 我們通過上面的論證是要說明,占領完成得越快越好。如果我們完成占領的時間超過了這一行動所絕對必需的時間,那麼這不會使占領變得更容易,而是會使占領變得更困難。如果說這種看法是正確的,那麼同樣正確的是:只要有足夠的力量完成某一占領,就應該一鼓作氣地完成這一占領,而不應該有停頓。當然這裡所說的停頓不是指集結兵力和採取這種或那種措施所需的短暫的平靜時間,這是不言而喻的。 上述觀點指出速戰速決是進攻戰的一個根本特點。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已經從源頭上打破了那種反對不停頓的、持續不斷的占領的見解,即打破了那種認為緩慢的、所謂步步為營的占領更有把握和更為謹慎的見解。不過甚至對迄今一直贊同我們的人來說,我們的論斷也有可能像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論斷,與人的第一印象有矛盾,而且我們的論斷與書本中出現過千百次的根深蒂固的陳舊偏見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我們認為最好對那些與我們對立的所謂根據做進一步的探討。 到達較近的目標當然比到達較遠的目標更容易,但是如果較近的目標不符合我們的意圖,那麼我們還不能認為停頓一下、有一個停歇點就能夠讓我們更容易地走完下一半路程,而是應該繼續前行。一個小的跳躍當然比一個大的跳躍要容易些,但是一個想跳過一條寬溝的人不會因此而先跳一半,因為這樣他只會掉進溝里。 如果我們進一步考察一下,什麼是所謂步步為營的進攻戰,那麼我們就會發現這個概念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攻占進攻中遇到的敵人的要塞; 2. 儲備必要的物資; 3. 對重要地點如倉庫、橋樑、陣地等進行加固; 4. 部隊在冬季進行休整以及在其他時間進入營舍休整; 5. 等待次年的人員補充。 人們為達到這些目的,就把進攻進程正式地劃分為階段,確定運動中的停歇點。他們相信這樣就可以獲得新的基地和新的力量,就好像自己的國家能跟在自己軍隊的後邊一樣,就好像軍隊能隨著每一次新戰局的開始都可以獲得新的活力一樣。 所有這些令人欽佩的目的也許使進攻戰更便於進行,但是不能使進攻戰有更多獲勝的把握。這些做法大多不過是用來掩飾統帥矛盾心情或政府缺乏決心的藉口。對它們,我們想按相反順序予以駁斥。 1.不是一方,而是雙方都在等待新的力量,而且人們完全可以說,對手更期待得到補充。此外,一個國家在一年內能組建的部隊與在兩年內能組建的部隊,從數量上看是差不多的,這是事物的本性決定的,因為一個國家在第二年實際能增加的力量與總數比起來是微不足道的。 2. 在我們休整時,對手在同一時間也在休整。 3. 對城市和陣地進行加固,不是軍隊的事情,因此不是停止不前的理由。 4. 從部隊目前採取的給養方式來看,部隊在停止時比在前進時更需要倉庫。只要前進順利,總是可以占有敵人的物資,可以解決貧瘠地區給養不足的問題。 5. 攻占敵人的要塞不能被視為進攻的停頓,它其實是猛烈的進攻。因此,攻占要塞引起的表面上的停頓實際上不是進攻力量的停止和減弱,與我們這裡所說的情況不是一回事。但是對某個要塞是進行真正的圍攻好,還是僅進行包圍,甚至僅進行監視好,是一個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才能決定的問題。我們對此只能泛泛地說,要回答這個問題,只有先回答另一個問題,即如果進攻者僅留下部分部隊包圍要塞,而大部隊繼續前進,是否會面臨過大的危險。如果進攻者這樣做不會面臨過大的危險,而且還有展開力量的空間,那麼最好是把正式的圍攻推遲到整個進攻行動的最後。進攻者不應熱衷於儘快確保已奪得的東西的安全,因為這樣他會錯過更重要的東西。 進攻者如果繼續前進,從表面上看,自然面臨很快失去已獲戰果的危險。對此我們認為:在進攻戰中任何劃分階段、設立停歇點和中間站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當不可避免地出現這些東西的時候,應該把它們看作是迫不得已的,因為它們不會使進攻者更有把握取得戰果,而是相反。如果我們嚴格地遵循普遍真理,那麼就必須承認,從中間站出發(在我們力量弱時不得不尋找這樣的中間站),通常是不可能向目標做第二次衝擊的;如果這第二次衝擊是有可能進行的,那麼這就說明本無設立中間站的必要;如果一個目標對我們的力量來說一開始就是過遠的,那麼它始終就是過遠的。 我們說,普遍真理就是這樣的。我們之所以談到它,只是想藉以消除那種認為時間本身對進攻者最有利的想法。但是由於政治關係在前後兩個年份有可能發生變化,因此時常會發生與這種普遍真理相背離的情況。 以上所談的可能給人一種印象,似乎我們已經丟掉了我們的一般觀點,而只注意進攻戰了。實際上完全不是這樣。那些能夠確立以徹底打垮其對手為目標的人當然是不會輕易採取僅以保有已占有的東西為直接目標的防禦的。不過我們在這裡必須堅持的看法是:沒有任何積極因素的防禦無論在戰略上還是在戰術上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我們要一再重申:任何防禦一旦享盡了防禦的好處,就應根據自己的力量尋求轉入進攻。因此,防禦者在可能的情況下,也應該把打垮敵人列為目標。這一目標可以是防禦者轉入的進攻的目標,也可以是防禦的本來目標(不管這一目標是大還是小)。我們還要指出,也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作戰的一方儘管抱有一個遠大的目標,但在開始時卻更願採用防禦的形式。1812年戰局可以證明這種看法並非沒有現實意義。亞歷山大皇帝也許沒有想到他進行的戰爭能像以後發生的那樣完全打垮對手。但是假如他像我們一樣做了上述分析,就有可能萌生這樣的想法,從而十分自然地堅持認為俄國人應以防禦的形式開始進行戰爭。 * * * [1]1795年8月22日,法國國民會議(1792—1795)通過新憲法,規定最高立法機構為上下兩院,上院稱元老院(250名成員),下院稱五百人院;規定最高行政機構為督政府,其5名成員由元老院自五百人院提交的名單中選出。10月12日進行首次選舉;26日,國民會議舉行最後一次會議;31日,第一屆督政府宣告成立。至1799年11月9日被拿破崙推翻,存在過七屆督政府。——譯者注 [2]1813年8月,奧地利、普魯士、俄國、瑞典等國組成第六次反法聯盟。10月,聯軍在萊比錫大會戰中取得了對拿破崙的決定性勝利,於次年初進入法國作戰,3月底進入巴黎。4月11日,拿破崙退位,之後被流放到厄爾巴島(die Elba,今義大利的一個島嶼,位於地中海,面積224平方公里)。——譯者注 [3]1792年,普魯士和奧地利聯合反對法國。7月,普魯士的布倫瑞克公爵率領普奧聯軍攻入法國,曾抵達沙隆附近。9月,法軍在瓦爾米炮戰中獲勝,普奧聯軍退至萊茵河東岸。——譯者注 [4]林茨(Linz),今奧地利上奧州首府,位於多瑙河畔,東距維也納150公里。——譯者注 [5]埃勞(Eylau),即今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州巴格拉季奧諾夫斯克(Bagrationowsk)。——譯者注 [6]1807年戰局是普魯士同法國1806年戰局的繼續,但普軍得到了俄軍的支援。當時普魯士已幾乎失去全部領土。在法軍的進攻下,普軍退至柯尼斯貝格,俄軍退至埃勞。2月,法軍與俄普聯軍在埃勞激戰,法軍損失較俄軍大,但俄軍於夜間突然撤退。次日,拿破崙占領戰場並宣告勝利。克勞塞維茨認為法軍這個勝利不是真正的勝利。——譯者注 [7]弗里德蘭(Friedland),即今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州城市普拉夫金斯克(Prawdinsk)。——譯者注 第五章 對戰爭目標的進一步規定(續) ——有限的目標 我們在前一章中說過,如果打垮敵人是可以實現的,那麼人們就應該把它看作是軍事行動本來的絕對目標。現在我們來探討一下,如果不具備實現這一目標的條件,還有什麼其他的目標。 實現打垮敵人這一目標的前提條件是在物質上或士氣上占有大的優勢,或者具有卓越的進取精神,即勇於冒險的精神。在不具備這些條件的情況下,軍事行動的目標只能有兩種:要麼是奪取敵國的某一小部分或稍大一部分國土;要麼是保住本國的國土,等待更有利的時機。後一種目標通常是防禦戰的目標。 至於何時應確定前一種目標或後一種目標,我們上面對後一種目標說的那句話對我們是有啟示的。等待更有利的時機是假設我們可以期待未來會提供這樣的時機,因此只有在具有這種前景的情況下,我們才有動機等待,即進行防禦戰。相反,如果未來不會給我們而是會給敵人帶來更好的前景,那麼我們就只能採取進攻戰,也就是說,應該利用當前的時機。 第三種情況也許是最常見的情況,即雙方均不能期待未來會帶來什麼肯定的東西,也就是說,雙方都無法從未來中得到任何行動的依據。在這種情況下,政治上處於進攻的一方(抱有積極動機的一方)顯然應該採取進攻戰,因為他為這個目的做了戰爭準備,而沒有足夠理由失去的所有時間正是他的時間。 我們在這裡決定採取進攻戰或防禦戰所依據的理由與作戰雙方的兵力對比沒有任何關係。有些人認為,在做這一決定時,把兵力對比作為主要根據似乎合理得多。然而我們認為,這樣做恰恰會偏離正確的道路。對我們這一簡單推論的邏輯正確性,是不會有人提出異議的。現在我們想看一下,這種推論在更具體的情況下是否是荒謬的。 首先,讓我們設想一個小國與一些非常占優勢的力量陷入了利益衝突,而且這個小國已經預見到其處境將逐年惡化。如果它無法避免戰爭,難道它不應該利用其處境還不太壞的這段時間嗎?因此它必須進攻,但並不是因為進攻本身能給它帶來好處(相反,進攻更有可能加大它在兵力上的差距),而是因為它需要在困難時期到來以前徹底解決問題,或者至少暫時爭取到一些好處,以便以後利用。這一觀點不會是荒謬的。假如這個小國完全有把握,知道對手們會向它發起進攻,那麼它就可以而且應該針對它們進行防禦,以便爭取得到它的第一個戰果,這樣它就不會面臨損失時間的危險。 其次,我們設想一個小國和一個較大的國家交戰,而未來的情況對它們下何決心沒有任何影響,如果這個小國從政治上看是進攻的一方,我們也應要求它向其目標開進。 既然這個小國敢於向一個較強的國家提出積極的目的,如果對手拒絕它的話,它就必須行動,即向對手發起進攻。等待是荒謬的,除非這個小國在即將行動時改變了它的政治決心。這種情況是常見的,這在不小的程度上使戰爭具有某種特點。對此,即使是哲學家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有限目標的考察使我們接觸到帶有有限目標的進攻戰,並使我們接觸到防禦戰。我們想用專門的章節來考察這兩種戰爭[1],但是在此之前還必須先談談另一方面的問題。 迄今我們只是從內在的原因來研究戰爭目標的變化。至於政治意圖的本性,我們僅從政治意圖是否追求積極的東西這個角度進行了考察。政治意圖中的所有其他事物其實與戰爭本身關係不大,不過我們在第一篇第二章(《戰爭中的目的和手段》)里已經承認,政治目的的本性、我方或敵方的要求的大小,以及我方的整個政治狀況實際上對作戰起著最具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我們還想在下一章里專門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 * * [1]即弗里德蘭會戰。1807年6月14日,拿破崙指揮8萬法軍,在當時東普魯士的弗里德蘭打敗俄國本寧森將軍指揮的俄普聯軍6萬人,是第四次反法聯盟戰爭中的最後一次會戰。作者認為法軍此次會戰勝利是真正的勝利,對7月簽訂《蒂爾西特和約》(Frieden von Tilsit)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譯者注 第六章 一、政治目的對戰爭目標的影響 人們永遠不會看到一個國家在參與另一個國家的事務時,會像處理其本國事務那樣認真。它會派出一支兵力不大的援軍,如果這支援軍失利了,它也會認為已經在相當程度上盡到了義務,並尋求儘可能廉價的脫身之計。 歐洲政治中的一個慣例是,加入攻守同盟的國家承擔相互支援的義務。但是一個國家並不因此就必然與另一個國家同仇敵愾、利害一致,它們只是在並未考慮戰爭的對象和對手使用多少力量的情況下,彼此預先約定派出一定兵力的、通常兵力很有限的部隊。在履行這種同盟義務時,盟友並不認為自己與對手已經處於必須以宣戰開始和以媾和結束的真正的戰爭之中,而且同盟這個概念也從來不是十分明確的,在運用時也不是固定不變的。 假如盟友把此前答應提供的這1萬、2萬或3萬人的援軍完全交給正在作戰的國家,以至它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使用,可以把這支援軍看作是雇來的部隊,那麼事情就會有某種內在聯繫了,戰爭理論在這方面也就不致完全陷入窘境了。不過事實上遠非如此。援軍通常都有自己的統帥,他只聽命於本國宮廷,而宮廷給他規定的目標總是和宮廷的意圖一樣搖擺不定。 甚至當兩個國家的確在針對第三國進行戰爭時,也並不總是意味著這兩個國家都必然會把第三國看作你死我活的敵人,而是常常會像做生意那樣行事。每個國家根據它要冒的風險和可期得到的好處而投入3萬至4萬人作為股金,行動時則注意除了這些股金外,不能再有任何損失。 不僅一個國家為一些與己無關的事去支援另一個國家時是這樣,甚至當兩個國家有很大的共同利益時,支援也是按上述方式進行的,而且還要有外交上的保證。同盟者通常也只提供條約中規定的少量支援,而將其餘的軍事力量用於追求通過結盟可能會達到的自己的特殊政治目的。 這種考察同盟戰爭的方式曾十分普遍,只是到了現代,當極端的危險驅使某些國家(例如那些反抗拿破崙的國家)走上自然的道路時,當不受限制的暴力讓某些國家(例如那些追隨拿破崙的國家)不得不走上這條道路時,人們才不得不採取自然的方式考察同盟戰爭。過去那種考察方式是不徹底和不正常的,因為戰爭與和平從根本上講是兩個無法劃分程度的概念。但是這種考察方式並非出於純粹的、理性可對其佯作不知的外交習慣,而是深深地源於人類固有的局限性和弱點。 最後,即使在一個國家單獨對其他國家進行的戰爭中,政治動機對戰爭的進行也有強烈的影響。 如果我們只要求敵人做出不大的犧牲,那麼我們就會滿足於通過戰爭贏得一個不大的等價物,並認為通過不大的努力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對手大體上也會做同樣的考慮。一旦這一方或另一方感到自己的估計有些錯了,發現自己不像原來希望的那樣比敵人稍強,而是比敵人弱,那麼此時他通常就會感到缺少財力和其他各種手段,缺少可激起更多幹勁的足夠的精神動因,於是他就儘量應付,希望未來發生對他有利的事件(雖然他根本無權抱這種希望)。在這種情況下,戰爭就像一個久病的患者無力地勉強拖延著。 這樣一來,戰爭的相互作用、超過對方的雄心、戰爭的暴烈和不可阻擋都消失在微弱動機引起的停滯狀態中。雙方都在大幅縮小了的、帶有某種安全保障的範圍內活動。 如果我們允許(而且也必須允許)政治目的對戰爭具有這一影響,那麼這種影響就不再有什麼界限了。我們就不得不承認也存在著內容純粹是威脅對手和支持談判的戰爭。 如果戰爭理論要成為而且一直成為一種哲學的思考,那麼它顯然會在此陷入窘境。在這樣的戰爭理論中,似乎找不到戰爭概念中的一切必然的東西,因此有失去一切論據的危險。但是不久就顯示出一條自然的出路:軍事行動中的緩和因素越多(或者更確切地說,行動的動機越弱),行動就越轉為一種痛苦,發生的戰事就越少,就越少需要指導原則,於是整個軍事藝術就變為純粹的小心謹慎,主要是小心飄搖的均勢突然發生於己不利的變化,小心不徹底的戰爭變成真正的戰爭。 二、戰爭是政治的一個工具 到目前為止,當戰爭的本性與個人的和社會團體的其他利益對立時,我們不得不有時從這一方面,有時從另一方面進行探討,以免忽視這兩個對立因素中的任何一個。這種對立源於人的本身,是哲學思考所無法解決的。現在我們想尋找這些矛盾因素在實際生活中由於部分相互抵消而形成的統一體。假如不是有必要明確地指出這些矛盾和分別考察不同的因素,我們本來在一開始就可以談這個統一體。這個統一體是這樣一個概念:戰爭只是政治交往的一部分,因此戰爭絕不是什麼獨立的東西。 人們當然知道,戰爭只有通過政府與政府、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政治交往才能引起,但是通常人們是這樣想像的:戰爭一旦爆發,這一政治交往即停止,開始出現一個只受戰爭自身法則支配的完全不同的狀態。 相反,我們堅持認為,戰爭無非是政治交往以其他手段[1]的繼續。我們之所以說「以其他手段」,為的是同時指出這種政治交往並沒有因戰爭本身而停止,沒有因戰爭而變成完全不同的東西。無論政治交往使用什麼樣的手段,政治交往在本質上繼續存在著;戰事發展和聯繫的主線只是政治交往的貫穿戰爭直到媾和的線條。難道還有其他可設想的嗎?難道伴隨著宣戰的外交照會,不同人民之間和不同政府之間的政治關係就停止了嗎?難道戰爭不過是他們表達思想的另一種文字和語言方式嗎?當然,戰爭有它自己的語法,但是它沒有自己的邏輯。 因此決不能把戰爭與政治交往分開。如果離開政治交往來考察戰爭,就會割斷構成它們之間關係的一切線索,只會出現一個毫無意義和目的的東西。 甚至當戰爭是徹底的戰爭,完全是敵意因素的恣意發泄時,人們也必須這樣看問題,因為所有作為戰爭基礎和決定戰爭主要方向的因素(如同我們在第一篇第一章中所列舉的:自己的力量、對手的力量、雙方的盟友、雙方人民和政府的特點等),其本性不都是政治的嗎?不都是與整個政治交往密切相關,以至於不可分的嗎?同時,現實戰爭並不像戰爭的概念所規定的那樣是一種一貫的、趨向極端的努力,而是一個內部矛盾的、不徹底的東西;這樣的戰爭不可能服從其本身的法則,而是不得不被視為另一個整體的一部分,而這個整體就是政治。如果我們再考慮到這些,就更要像上面那樣看問題了。 政治在運用戰爭這一手段時,總是不管那些產生於戰爭本性的嚴密的結論,很少考慮最終的可能性,而只是以最直接的蓋然性為依據。如果在整個交往中因此而出現了大量的不確定性,那麼它就變成了一種賭博,每個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就都想在這場賭博中以機智和敏銳的眼力超過對手。 這樣一來,政治就使戰爭這個摧毀一切的要素成了一個單純的工具,使要用雙手和全身力氣舉起做致命一擊的可怕的戰刀成了一把輕便的劍,有時甚至成了練習用的鈍頭劍,政治可以用這把劍交替地進行衝刺、虛刺和防刺。 這樣一來,「戰爭能將天生膽怯者捲入」的這一矛盾現象就有了解釋,如果這可以算作一個解釋的話。 既然戰爭屬於政治,那麼戰爭就具有政治的特性。政治越是宏偉而有力,戰爭也就越是宏偉而有力,而且可以達到其絕對形態的高度。 因此當我們這樣看待戰爭時,不但沒有必要忽視這種具有絕對形態的戰爭,而且還應該經常在腦海中浮現出這樣的戰爭。 只有這樣看待戰爭,戰爭才又成為一個統一體;只有這樣看待戰爭,人們才能把所有的戰爭視為同一類事物;只有這樣看待戰爭,人們才能在做判斷時有一個正確和準確的立場和觀點,而這一立場和觀點是我們在制訂和評價大的計劃時應該依據的。 當然,政治因素不是深入地滲透到戰爭的細節,部署騎兵哨和巡邏哨是不需要以政治上的考慮為依據的。但是政治因素對制訂整個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甚至往往對制訂會戰計劃,是有更確切的影響的。 因此,我們並未急於在一開始就提出這個觀點。在考察個別問題時,這個觀點對我們用處不大,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但是在制訂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時,它是不可缺少的。 一般來說,在生活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準確地找出理解和判斷事物所必須依據的觀點並堅持這一觀點,因為只有從一個觀點出發,我們才能對大量的現象有一致的理解,而且也只有觀點一致,才能使我們不至於陷入矛盾。 因此,既然制訂戰爭計劃時不能有兩個或更多的觀察事物的立場,不能忽而以軍人的視角,忽而以行政官員的視角,忽而以政治家的視角等,那麼人們就要問:其他一切都要服從的是否必然是政治呢? 我們探討問題的前提是:政治能夠集中、平衡內政和個人的一切利益以及哲學思考所能提出的其他利益,因為政治本身不是別的,對其他國家而言,它無非是這一切利益的純粹的代言人。至於政治會有錯誤的方向,會優先為執政者的野心、私利和虛榮服務,不是在這裡要討論的問題,因為在任何情況下,軍事藝術都不會被視為政治的導師。我們在這裡只能把政治看作是整個社會的一切利益的代表。 因此現在的問題僅是:在制訂戰爭計劃時,政治觀點是否必須讓位於純粹的軍事觀點(假設這樣的軍事觀點是可以想像的),即政治觀點完全消失或從屬於純粹的軍事觀點,或者政治觀點是否必須仍然是主導的,而軍事觀點必須從屬於它。 只有假如戰爭是由純粹的敵意引起的殊死鬥爭,才可以設想政治觀點會隨著戰爭的爆發而完全消失。然而正如我們上面說過的,戰爭實際上無非是政治本身的表現。將政治觀點從屬於軍事觀點是荒謬的,因為戰爭是由政治產生的。政治是頭腦,戰爭只是工具,而不是相反。因此只可能是軍事觀點從屬於政治觀點。 讓我們想想現實戰爭的本性,回憶一下在本篇第三章中講過的,即我們首先應該根據由政治因素和政治關係產生的戰爭的特點和主要輪廓的蓋然性來認識每場戰爭[2],而且時常——現在我們大可斷言,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必須把戰爭看作是一個各部分不容被分離的、有機的整體,也就是說,各個單獨的活動都必須匯集到整體中去,並產生於這一整體的概念。這樣我們就會完全確信和明白,指導戰爭的最高觀點(同時也是戰爭主線的出發點)只能是政治觀點。 從這一觀點出發制訂的戰爭計劃就會像一個鑄件那樣完整,對它的理解和評價就會更容易和自然,它的說服力就更強,制訂它的動機就更令人滿意,人們對有關歷史也就更容易理解。 從這一觀點出發,政治利益與軍事利益之間的衝突至少不再是事物的必然了,因此即使出現了這種衝突,也可認為只是認識不完善的緣故。如果政治向戰爭提出了後者無法達到的要求,那麼政治就違背了「政治應該了解它要使用的工具」這一前提,也就是違背了一個自然的、完全不可或缺的前提。而如果政治正確地判斷了戰事的進程,那麼確定哪些戰事和戰事的哪個方向是符合戰爭目標的,就完全而且只能是政治的事情。 簡而言之,軍事藝術如果到了它的最高境界,就成了政治,當然此時的政治不是書寫外交照會的政治,而是發起會戰的政治。 根據這一觀點,對一個大的戰事或它的計劃進行純軍事的評價是不能被允許的,甚至是有害的。像有些政府那樣,在制訂戰爭計劃時向軍人諮詢,讓他們從純軍事的觀點來進行判斷,是荒謬的。而更荒謬的是,有些理論家要求把現有的戰爭手段交給統帥,要統帥根據這些手段制訂一個純軍事的戰爭計劃或戰局計劃。一般的經驗也告誡我們,儘管今天的軍務部門已經非常多樣,也有一定水平,但戰爭的主要輪廓仍始終是由政府決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機械地表述的話)只是由政治當局,而不是由軍事當局決定的。 這是完全符合事物本性的。如果對政治關係沒有透徹的了解,就無法制訂出戰爭所必需的主要計劃。當人們說政治對戰爭指導的有害影響時(人們經常這樣說),說的實際上完全不是他們要說的意思,他們應該指責的其實並不是政治的這種影響,而是政治本身。如果政治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如果政治與其目標是一致的,那麼政治就其本意來說只會對戰爭產生有利的影響。當這種影響與目標不一致時,其原因只能在錯誤的政治中去尋找。 只有當政治期待從某些戰爭手段和舉措中得到與它們的本性不符的錯誤的效果時,政治才會連同它的決定對戰爭產生有害的影響。正像一個人使用未完全掌握的語言,雖然想法正確,卻有時說了錯話一樣,政治也常常會做出不符合其本意的部署。 這種情況不斷地發生,讓人們感到政治交往的領導人也應對軍務有一定的了解。 然而我們在繼續論述以前,必須防止一種很容易產生的錯誤的理解。我們遠非認為,當君主本人不出任首相時,一位埋頭於公文的國防大臣,或者一位學識淵博的軍事工程師,甚或一位能征善戰的軍人因此就可以成為傑出的首相。換句話說,我們決不認為,熟悉軍務應是首相的主要素質。偉大而傑出的頭腦和堅定的性格,這些才應是他的主要素質。至於對軍務的了解,是大可用這種或那種方式予以彌補的。貝勒艾爾兄弟[3]和舒瓦瑟爾[4]公爵都曾是優秀的軍人,但他們對法國軍事和政治行動的參謀是最糟糕的。 要讓一次戰爭完全符合政治意圖,而政治又完全與戰爭手段相適應,那麼在政治家和軍人無法集於一人的情況下,就只有一個好的辦法,即讓最高統帥成為內閣成員,以便內閣能參與統帥主要行動的決策。但是只有當內閣即政府就在戰場附近,不必費很多時間就能決定各種事務時,這才是可能的。 1809年,奧地利皇帝就是這樣做的,1813年、1814年和1815年反法聯盟的各國君主們也是這樣做的,而且證明這種做法是完全可行的。 在內閣中,除了最高統帥的影響外,任何其他軍人的影響都是極其危險的,這種影響很少能夠導致健康而有力的行動。法國的卡諾[5]於1793年、1794年和1795年從巴黎領導戰爭事務的做法是應完全予以摒棄的,因為恐怖主義的做法只是供法國這樣的革命政府使用的。 現在我們想以對歷史的考察結束本章的論述。 上世紀[6]90年代,在歐洲的軍事藝術中出現了令人矚目的變革。由於這些變革的出現,一些最優秀的軍隊看到自己的部分軍事藝術失去了作用,同時一些軍隊在戰爭中取得了過去難以想像的巨大成就,於是人們自然將此都歸咎於軍事藝術的失算。軍事藝術過去一直被習慣做法局限在眾多概念的狹窄範圍里,現在在這個範圍以外,但又符合事物本性的可能性使軍事藝術受到了意外打擊,這是十分明顯的。 那些視野開闊的觀察家們把這種現象歸咎於數個世紀以來政治對軍事藝術所產生的非常不利的普遍影響,這種影響使軍事藝術降為一種不徹底的東西,常常降為一種徹頭徹尾的花招。事實也的確如此,然而只把這種情況看作是偶然發生的和可以避免的,卻是錯誤的。 另一些人認為,這一切都可以用奧地利、普魯士、英國等國各自不同的政策所產生的一時影響來解釋。 然而軍事藝術感受到的真正的意外打擊,果真是來自軍事領域而不是政治本身嗎?用我們的語言來說就是,這種不幸究竟是產生於政治對戰爭的影響呢,還是產生於錯誤的政治本身呢? 很明顯,法國革命之所以對外產生巨大的影響,究其原因,與其說是由於法國人採用了新的作戰手段和觀點,不如說是由於執政和管理藝術以及政府的特點和人民的狀況有了徹底的改變。至於其他政府未能正確地認識到這一切,欲以慣用的手段去同新興的和壓倒一切的力量抗衡,這些都是政治犯下的錯誤。 假如人們以對戰爭純軍事的理解,是否能認識和改正上述錯誤呢?不可能的。因為即使真的有一位有哲學頭腦的戰略家,如果他僅僅根據敵對因素的本性就想推論出一切結果,並由此對未來的可能性做出預言,那麼他的這種妄想也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結果的。 只有當政治正確地評價在法國覺醒的力量和在歐洲政治中新產生的關係時,它才能預見到那些即將呈現出戰爭大輪廓的情況,也只有這樣,它才能確定手段的必要範圍和達到目標的最佳途徑。 因此人們可以說,法國革命之所以能取得長達20年的勝利,主要是反對這次革命的有關政府的錯誤政治使然。 當然這些錯誤只是在戰爭期間才暴露出來,表現為在戰爭中出現的現象與政治期望出現的完全相反。但這種情況的出現並不是因為政治沒有向軍事藝術請教。政治家當時可以相信的軍事藝術是當時現實世界的、屬於當時政治的軍事藝術,是被政治到那時一直作為非常熟悉的工具來使用的軍事藝術。這樣的軍事藝術,我認為自然是犯了與當時的政治同樣的錯誤,因此它不可能糾正政治的錯誤。的確,戰爭本身在其本質和形式上也發生了一些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使戰爭更接近其絕對形態,但是出現這些變化並不是因為法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擺脫了政治的羈絆,而是因為法國革命在法國和全歐洲引起了政治改變。改變後的政治提供了不同的手段和不同的力量,從而使作戰具有了在其他情況下難以想像的力量。 因此,軍事藝術的真正變化也是政治改變的結果。軍事藝術的這些變化遠不能證明兩者是可以分開的,反而有力地證明了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 我們再重複一遍:戰爭是政治的一個工具;戰爭必然具有政治的特性,它必須用政治的尺度衡量有關事物;因此,戰爭指導就其主要輪廓來說就是政治本身,政治在這裡以劍代筆,但並未因此就停止按照其自己的法則思考問題。 * * * [1]1808年2月9日,法軍入侵西班牙,3月23日,占領首都馬德里。5月5日,拿破崙強迫西班牙剛退位國王的斐迪南七世和即位國王卡洛斯四世均放棄王位,10日立約瑟夫(拿破崙之兄)為西班牙國王。23日,西班牙人民開始全國範圍的起義。8月1日,英國派遣約13,000名遠征軍登陸葡萄牙,之後進入西班牙,支援起義軍。5日,拿破崙命令駐德意志的一半法軍趕赴西班牙增兵,擊退英軍。1809年3月2日,奧地利向法國宣戰,但在4月的雷根斯堡會戰和7月的瓦格拉姆會戰中均失敗,不得不於10月14日與法國簽訂《美泉宮和約》,結束第五次反法聯盟戰爭。作者認為,在這次戰局中,法軍如果不是對奧地利在物質和士氣方面占優勢,就不得不完全放棄西班牙。——譯者注 [2]見本篇第七章和第八章。——譯者注 [3]「手段」一詞,作者用的是複數。——譯者注 [4]這句話在本篇第三章中的表述與這裡略有不同。兩處均按原文直譯。——譯者注 [5]即奧古斯特·貝勒艾爾(Louis-Charles-Auguste Fouquet de Belle-Isle,1684—1761)和阿爾芒·貝勒艾爾(Louis-Charles-Armand Fouquet de Belle-Isle,1693—1746)兄弟。前者為法國元帥、政治家,1757年任法國國防大臣;後者為法國中將、外交官。——譯者注 [6]舒瓦瑟爾(Étienne-François de Choiseul,1719—1785),公爵,法國將軍、政治家。參加過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曾任法國外交大臣、陸軍大臣和海軍大臣。——譯者注 第七章 目標有限的進攻戰 進攻者即使不能以打垮對手為目標,但仍然可以有一個直接的積極的目標,這一積極的目標只能是占領敵人的部分國土。 占領敵人部分國土的好處是:我們可以削弱敵人的國力,從而也削弱其軍隊,同時可以增強我們的國力和軍隊;可以把戰爭的負擔部分轉嫁給敵人;此外,在簽訂和約時可以把占有敵人的地區看作是一個現金盈利,因為我們要麼可以繼續占有這些地區,要麼可以用它們換取其他好處。 這種占領敵人國土的觀點是很自然的。假如不是進攻之後必然出現的防禦狀態常常引起進攻者不安的話,這種觀點本身並沒有什麼自相矛盾的地方。 在《關於勝利的頂點》一文中,我們已經詳細地說明了這樣的攻勢會以何種方式削弱部隊,而且在這樣的攻勢之後可能出現一個令人擔心有危險後果的狀態。 我軍由於占領敵人的地區而受到的削弱在程度上是不同的,這主要取決於所占領地區的地理位置。這個地區越是相當於我國國土的一個補充,被我國國土包圍或者與我國國土相毗連,越是位於我軍主力行動的方向上,則我軍受到削弱的程度就越小。在七年戰爭中,薩克森是普魯士戰區的一個自然的補充,弗里德里希大帝的軍隊占領這個地區後,不僅沒有使自己受到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強,因為薩克森距西里西亞比距邊區近,而且同時又保護著邊區。 甚至1740年和1741年弗里德里希大帝一度占領西里西亞[1]時,他的軍隊也沒有受到削弱,因為西里西亞就其形狀、位置及其邊界的特點來看,只要奧地利人沒有控制薩克森,那麼西里西亞對奧地利人來說就只是一個窄小的突出部,而且這個接敵的窄小地帶還位於雙方主要打擊必經的方向上。 相反,如果占領的地區伸入到敵國的其他地區中間,位置離心,地形不利,那麼部隊就會受到顯著的削弱,以至敵人不僅更容易取得會戰的勝利,而且甚至可以不必進行會戰即取勝。 每當奧地利人從義大利試圖進入普羅旺斯[2]時,總是不得不未經會戰即撤離該地區[3]。法國人在1744年未打一場敗仗即得以逃離波希米亞[4],這真是要感謝上帝。弗里德里希大帝於1757年在西里西亞和薩克森取得輝煌的戰果,而在1758年用同一支部隊卻未能守住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5]。總之,部隊僅由於占領地區而受到削弱,進而未能守住所占地區的例子是常見的,因此我們沒必要再舉其他例子了。 因此,我們是否應該把占領敵人地區作為目標,取決於我們是否能承諾守住這個地區,或者為了對這一地區進行一時的占領(入侵、牽制),是否足以值得投入力量,特別是是否擔心一旦受到猛烈的還擊會使我們完全失去均勢。至於在每個具體場合,在這個問題上應考慮哪些事項,我們在探討頂點的文章中已經談過了。 只有一點我們還要補充說明。 這樣的攻勢並不總是適用於抵償我們在其他地方受到的損失。在我們忙於占領敵人的部分地區時,敵人可能在其他地點對我們做同樣的事。如果我們的行動並不是非常重要的話,敵人就不會因此而被迫放棄他的行動。因此,採取這樣的行動時必須考慮周全:我們在一方面受到的損失是否會超過我們在另一方面得到的好處。 即使假設兩個地區的價值完全相同,敵人占領我們一個地區使我們受到的損失也總是大於我們占領敵人一個地區所獲得的好處,因為占領敵人的地區會使我們的很多力量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燒盡的火焰[6]而起不到作用。不過由於對手也是這樣,因此這一點本不應是更多考慮維持自己地區和較少考慮占領敵人地區的理由,但事實上卻正是應該這樣做的理由。維持自己的地區總是更現實,只有當報復敵人能夠帶來顯著的,即大得多的好處時,它才能消除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抵消自己國家遭受到的痛苦。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種只有一個有限目標的戰略進攻與針對敵國重心的戰略進攻相比,要對其他未受到其直接保護的地點進行更多的防禦,因此絕不可能在時間和地點上把兵力集中到像進攻敵國重心所要求的那種程度。為了至少能在時間上集中使用兵力,就有必要在所有多少適於這樣做的地點同時進攻。這樣一來,這種進攻的另一個「由於對個別地點進行防禦而部署少量兵力即可」的好處就沒有了。因此,在這種有限目標的進攻戰中,一切就更沒有輕重之分;整個軍事行動就無法再匯成一個主要行動,無法根據主要想法引導該行動;整個軍事行動就更加分散,各處的阻力增大,偶然性也就更大。 這是事物的自然趨勢。統帥受到這種趨勢的牽制,作用越來越小。統帥越是自信,越是擁有內在的輔助手段和外部的力量,他就越會試圖擺脫這種趨勢,以便讓某一點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即便為此要冒更大的危險。 * * * [1]卡諾(Lazare Nicolas Marguerite Carnot,1753—1823),伯爵,法國軍官、數學家、政治家。1795年9月26日成為法國督政府成員,因反對1797年果月18日政變而逃往瑞士,1799年霧月18日政變後回國,歷任拿破崙的國防大臣和內務大臣。——譯者注 [2]指18世紀。——譯者注 [3]西里西亞在當時本屬奧地利,是奧地利國土伸向東北的一個狹窄的突出部分,西鄰薩克森,北鄰普魯士,東鄰波蘭,與波希米亞之間隔有蘇台德山脈。普魯士在第一次西里西亞戰爭(1740—1742)後,根據《布雷斯勞和約》(Frieden von Breslau)占有了西里西亞。——譯者注 [4]普羅旺斯(die Provence),地區名稱,位於法國東南部地中海岸,在羅訥河谷與義大利之間。——譯者注 [5]普羅旺斯是法國東南部的瀕海地區,與義大利北部接壤,阿爾卑斯山脈是其天然屏障。奧地利軍隊曾多次從義大利北部侵入普羅旺斯,但由於退路易被切斷,每次都被迫退出。例如1792年,奧地利和皮埃蒙特聯軍曾占領普羅旺斯地區的尼斯和阿爾卑斯山口。10月1日,法國革命軍的一個師渡過瓦爾河後,奧地利和皮埃蒙特聯軍只好退到薩歐爾熱附近。又如1800年5月,梅拉斯指揮的奧軍將法軍趕過瓦爾河,攻入普羅旺斯,但由於拿破崙率另一支法軍越過阿爾卑斯山脈,奧軍不得不退出普羅旺斯。——譯者注 [6]原文如此,疑誤。1744年法軍並沒有進入波希米亞,這裡的1744年可能是1742年之誤。在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中,法軍於1741年11月進入波希米亞,占領布拉格。1742年夏,普魯士單方面與奧地利簽訂《布雷斯勞和約》,退出戰爭。法軍鑒於自己遠離本國孤軍作戰,危險極大,於是在當年年底前從波希米亞退至萊茵河西岸。——譯者注 第八章 目標有限的防禦戰 正如我們以前已經說過的那樣,防禦戰爭的最終目標絕不能是絕對消極的。即便是最弱的防禦者,也應該擁有一個可以影響和威脅對手的目標。 雖然人們可以說,這個目標就是拖垮對手,因為對手追求的是積極的目標,因此他的每個失利的行動即使除了損失投入的兵力以外沒有其他後果,也已經是一種後退了,但是防禦者受到的損失不是無謂的,因為他的目標是據守,而這個目標已經達到了。這樣一來,人們會說,防禦者的積極目標就是單純的據守。假如人們能夠說,進攻者經過一定次數徒勞的嘗試後必然會疲憊不堪和放棄進攻,那麼這種觀點就是成立的,不過這裡恰恰缺少進攻者疲憊不堪和放棄進攻的必然性。如果我們看一下雙方力量的實際消耗情況,就可以知道,從總的對比來看,防禦者處於劣勢。進攻是受到了削弱,但只是可能出現轉折點;在根本不再有可能出現轉折點的情況下,防禦者受到的削弱當然要比進攻者大。一方面是因為防禦者是較弱的一方,即使雙方損失相等,防禦者的損失也相對比進攻者大;另一方面是因為防禦者的一部分國土和補給基地通常會被對方占領。 由此可見,認為進攻者會放棄進攻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這樣就只剩下一個觀點,即如果進攻者一再進攻,而防禦者除抵禦進攻外不採取任何其他行動,那麼防禦者就無法避免對方進攻遲早成功的危險。 因此,即使在現實中不時真的由於較強者力量枯竭,或者更確切地說由於較強者疲憊不堪而導致媾和,那也是戰爭在大多數情況下具有的不徹底性造成的,在理論上不能把它視為任何防禦的總的和最終的目標。防禦只能從「等待」這一概念中找到它的目標(等待本來就是防禦固有的特徵)。「等待」這一概念含有期待情況發生變化和期待處境得以改善之意,而在這一處境根本無法通過內在的手段(通過抵抗本身)得到改善時,就只能期待通過外力實現。這種來自外力的改善無非是指其他的政治關係,要麼是防禦者有了新的盟友,要麼是原來針對他的同盟瓦解了。 因此,等待就是防禦者因兵力少而無法考慮進行任何大的還擊時的目標。不過根據我們給防禦規定的概念,並不是每次防禦都如此。按照我們的觀點,防禦是戰爭的一個更有力的形式,正因為它有這種優勢,如果人們要進行較有力的還擊,也可以運用防禦。 人們必須從一開始就把這兩種情況區分開,因為它們對防禦有不同的影響。 在第一種情況下,防禦者試圖儘量長時間地占有並完整地保有自己的國土,因為他這樣可以贏得最多的時間,而贏得時間是他達到目標的唯一途徑。此時防禦者還不能把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實現的,以及讓他有機會在媾和時實現自己意圖的積極目標列入戰爭計劃。防禦者在戰略上處於這種被動狀態,在某些地點可能得到的好處僅是抵禦住敵人的進攻;他在這些地點上取得的優勢,不得不被轉用到其他地點,因為通常此時各處的情況都是捉襟見肘的;如果他沒有機會這樣做,那麼他往往就只能得到些小的好處,即得到一段喘息的時間。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防禦者不是太弱,那麼他在不改變防禦目標和實質的情況下也可以採取一些小規模的攻勢行動,例如入侵、牽制、進攻個別要塞等,但這時的目的是獲得暫時的好處,用以補償以後的損失,而不是永久地占有。 在第二種情況下,在防禦中已經含有積極的意圖,也帶有更多積極的特點,而且條件允許進行的還擊越猛烈,防禦具有的積極特點就越多。換句話說,防禦越是主動採取的,以便將來有把握地進行首次還擊,那麼就越是允許防禦者更大膽地給對手設下圈套。最大膽的、一旦成功效果最大的圈套就是防禦者向本國腹地退卻,這同時也是與上述防禦方法區別最大的一個手段。 人們只要回憶一下弗里德里希大帝在七年戰爭中,以及俄國在1812年時的不同處境,就可以明白這一點了。 當七年戰爭開始時,弗里德里希由於已經完成戰爭準備而占有某種優勢,為他奪取薩克森創造了有利條件。而且薩克森是他戰區的一個極其自然的補充部分,以至對薩克森的占領非但沒有削弱,反而還加強了他的軍隊。 在1757年戰局開啟時,弗里德里希試圖繼續進行戰略進攻。在俄國人和法國人尚未抵達西里西亞、布蘭登堡邊區和薩克森戰區以前,他是有可能進行戰略進攻的。這次進攻失敗了,他被迫在戰局的其他時段進行防禦,不得不再次撤出波希米亞,並從敵人手中奪回自己的戰區。當時,他是用同一支軍隊先轉攻奧地利人之後才成功奪回自己的戰區的[1]。而他能得到這一好處,只能感謝防禦。 1758年,當他的敵人已經縮小對他的包圍,而且兵力對比已經開始對他非常不利時,他還試圖在摩拉維亞發起一次小規模攻勢。他想在對手真正準備好之前攻占奧爾米茨,但他不是希望保住這個地方,更不是希望從那裡繼續推進,而是想利用這個地方作為對付奧地利人的一個外圍工事,作為一道反接近壕[2]。這樣奧地利人就不得不把本戰局的其他時段,甚至第二個戰局都用於收復這個地方。弗里德里希的這次進攻也失敗了,於是他放棄了發起任何真正攻勢的想法,因為他感到攻勢只能加大兵力對比的差距。在他各地區的中間(薩克森和西里西亞)收縮兵力部署;利用較短的戰線,以便向受到威脅的地點突然增兵;在會戰不可避免時進行會戰;在有機會時,進行小規模的入侵,除此以外就靜候,為有利時機積蓄力量——這就是他此時大致的戰爭計劃。在實施這個計劃的過程中,他的目標越來越消極了。由於他看到,即使勝利了,也要付出過多的代價,於是他就試圖以較小的代價來應付局勢。對他來說,這時的主要問題只在於贏得時間,在於保住他仍占有的地盤。他越來越珍惜地盤,不惜轉而進行真正的哨所線防禦。海因里希親王在薩克森的陣地和國王本人在西里西亞山區的陣地都是哨所線防禦。我們從弗里德里希大帝致達爾讓[3]侯爵的信中可以看出他盼望進入越冬營地的迫切心情,以及當他沒有明顯損失,得以重新進入越冬營地時是多麼高興。 我們認為,誰要是在這方面指責弗里德里希,認為他如此行動表明他的勇氣減弱了,誰就是做了一個十分輕率的判斷。 現在在我們看來,崩策爾維茨設防營壘、海因里希親王在薩克森以及國王在西里西亞山區的哨所線部署已經不再是人們可以寄予最後希望的舉措,因為一個像拿破崙那樣的人很快就會把這種戰術蜘蛛網衝破。但我們不要忘記,這是由於時代改變了;戰爭已經變得完全不同了,它是由不同於以往的力量進行的;當時有效的哨所線陣地現在已經不再有效了;此外還要考慮到對手的特點。針對帝國軍隊、道恩和布圖爾林[4],即使使用弗里德里希本人不屑一顧的手段,可能就已經是最高的智慧了。 結果也證明這個觀點是正確的。弗里德里希在靜候中達到了目的,避開了那些可能讓他的力量碰得粉碎的困難。 1812年戰局開始時,俄國人對法國人的兵力對比比起弗里德里希大帝在七年戰爭中與敵人的兵力對比還要不利得多。不過俄國人有望在戰局進程中大幅增強自己的力量。對拿破崙來說,整個歐洲都是他暗中的敵人,在西班牙的一場消耗戰弄得他手忙腳亂,他的力量已經發揮到最大限度,而幅員遼闊的俄國可使俄軍通過上百普里的退卻把敵軍削弱到極致。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如果法國的行動不成功(在亞歷山大[5]皇帝不媾和或者他的臣民不造反的情況下,法國的行動怎麼可能成功呢?),那麼人們就不僅要考慮到俄國會進行猛烈的還擊,而且還要考慮到這種還擊可能導致其對手的毀滅。即使是有最高超的智慧的人恐怕也提不出比俄國人無意中遵循的更好的戰爭計劃。 當時俄國人並沒有提出這樣的計劃,甚至也許會認為這樣的計劃是荒謬的,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現在把它作為正確的計劃提出來。如果我們想從歷史中學到東西,那麼我們就要將確實已經發生過的事情看作是將來也可能發生的事情。任何一個對這樣的事情有判斷能力的人都會承認,在法軍進軍莫斯科以後發生的一系列大的戰事並不是偶然的。假如俄國人有可能勉強在邊境進行防禦,那麼法國軍力雖然仍很有可能受到削弱,對俄國有利的局勢轉變雖然仍很有可能出現,但這種轉變出現得肯定不會那麼強有力和那麼具有決定性。俄國用犧牲和危險換來了這個巨大的好處。當然這種犧牲和危險對其他任何國家來說太大了,對大多數國家來說是不可能做到的。 由此可見,人們永遠只有通過積極的、以決戰為目標,而不是以單純的等待為目標的舉措,才能取得大的積極的成果。簡單說就是,人們在防禦中也只有下大的賭注才能獲得大的好處。 * * * [1]摩拉維亞(Mähren),歷史地域名,位於今捷克共和國東部,面積約占捷克總面積的三分之一。1757年,弗里德里希二世在薩克森的羅斯巴赫會戰和西里西亞的洛伊滕會戰中均取得勝利,但在1758年率領同一支部隊在摩拉維亞圍攻奧爾米茨時失敗,一直退到西里西亞。——譯者注 [2]「燒盡的火焰」一詞,作者用了法語「feux froids」,直譯為「冷卻下來的火焰」,比喻進攻者在占領地區不得不留下守備部隊等力量,從而使這些力量無法在戰爭中直接發揮作用。——譯者注 [3]原著有些版本為:「……用同一支軍隊先進攻法國人,後進攻奧地利人才奪回自己的戰區的。」這可能是編者根據歷史上的實際情況做了修改。——譯者注 [4]「反接近壕」一詞,作者用了法語「contre-approche」。——譯者注 [5]達爾讓(Jean Baptiste de Boyer,Marquis d'Argens,1703—1771),侯爵,法國作家、哲學家。曾在普魯士宮廷供職,任弗里德里希二世侍從官、柏林科學院歷史系主任。——譯者注 第九章 以打垮敵人為目標的戰爭計劃 在我們較詳細地論述了戰爭可能具有的不同目標以後,現在想看一下與這些目標相對應的三種不同程度的整個戰爭的部署。根據我們迄今對這個問題的全部論述,有兩個主要原則貫穿於整個戰爭計劃,並且是其餘一切的準繩。 第一個主要原則是把敵人的力量歸結為儘可能少的數個重心,如果可能就歸結為一個重心;把對這些重心的打擊歸結為儘可能少的數次主要行動,如果可能就歸結為一次主要行動;最後,儘量把所有的次要行動保持在從屬的地位上。總之,第一個主要原則是儘量集中力量行動。 第二個主要原則是儘可能迅速行動,也就是說,只要沒有充分的理由就不要停頓,不要走繞遠的路。 能否把敵人的力量歸結為一個重心,取決於下列條件: 第一,取決於敵軍的政治關係。如果敵軍是一個君主的軍隊,那麼找到它的重心大多沒有什麼困難;如果敵軍是結成同盟的國家的軍隊,其中一國的軍隊在行動時只是履行同盟的義務,沒有它自己的好處,那麼找到其重心的困難也不會很大;如果敵軍是具有共同目的的同盟國的軍隊,那麼能否找到其重心,取決於它們之間的友好程度。關於這一問題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了。 第二,取決於敵人不同軍隊所在戰區的位置。 如果所有敵軍是在一個戰區內,那麼它們實際上組成了一個整體,因此我們就不必考慮其他問題了;如果敵軍是在一個戰區內,但分屬不同的國家,那麼它們的一致性就不再是絕對的,但各部隊之間畢竟還有足夠的聯繫,通過堅決打擊一支部隊,還是會一起影響到其他部隊;如果敵軍部署在毗鄰的、沒有大的天然障礙相隔的戰區,那麼其中一個戰區仍會對另一個戰區產生明確的影響;如果戰區之間相距很遠,中間還有中立地區、大的山脈等,那麼一個戰區對另一個戰區是否會產生影響,就很難說了,也就是說不大可能產生影響了;如果各戰區位於交戰國家的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以至對這些戰區的行動是在離心方向上進行的,那麼各戰區之間就幾乎沒什麼聯繫了。 假如俄國和法國同時對普魯士發起戰爭,那麼從作戰的角度來看,這等於是兩場不同的戰爭,它們之間的一致頂多在談判時能顯現出來。 相反,人們應將七年戰爭中薩克森和奧地利的參戰部隊視為一支軍隊。如果其中一支軍隊受到打擊,另一支軍隊則必然同時受到影響。這一方面是因為兩個戰區對弗里德里希大帝來說是在同一個方向上,另一方面是因為薩克森在政治上根本沒有獨立性。 1813年,拿破崙雖然要與很多敵人作戰,可是對他來說這些敵人幾乎都在同一個方向上,而且敵軍所在的戰區之間聯繫密切,相互影響很大。假如拿破崙能夠集中兵力在某處擊敗敵軍主力,那麼就會由此一併決定所有敵軍的命運[1]。假如他打敗聯軍在波希米亞的主力軍團,經布拉格向維也納推進,那麼布呂歇爾就無論如何不會繼續留在薩克森,因為他會奉命前往波希米亞,去援救主力軍團,而瑞典王儲[2]甚至不會繼續留在布蘭登堡邊區。 相反,如果奧地利在萊茵地區和義大利同時針對法國作戰,那麼它就很難通過在其中一個戰區的勝利推進一併決定另一個戰區的命運。這一方面是因為瑞士以其群山把兩個戰區完全隔開了,另一方面是因為兩個戰區中的道路走向是離心狀的。相反,法國更容易通過在一個戰區內的決定性的勝利一併決定另一個戰區的命運,因為法軍對兩個戰區的方向都呈向心狀,均指向奧地利君主國的重心維也納。而且我們可以說,自義大利出發更容易決定萊茵戰區的命運,而不是相反,因為從義大利出發進行的打擊更多是擊中奧地利軍隊的中央,而從萊茵地區出發進行的打擊更多是擊中奧地利軍隊的翼側。 從這裡可以看出,有關敵軍分開和相互聯繫的概念也是有不同程度的,因此人們只有在具體情況下才能看清其中一個戰區的戰事對另一個戰區會有什麼影響,然後根據這一點才能確定在多大程度上能將敵軍的不同重心歸結為一個重心。 次要行動只有在可以帶來不尋常的好處的情況下,才可以作為例外,不運用「將全部力量指向敵軍重心」這個原則。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有一個前提,即我們有明確的兵力優勢,使我們的主要地點在我們進行次要行動時不至於有過多的危險。 當1814年弗里德里希·馮·比洛將軍開往荷蘭時,人們可以預料到他3萬人的部隊不僅能夠牽制同樣多的法軍,而且還會給荷蘭人和英國人提供機會,使他們原來根本無法發揮作用的部隊參戰[3]。 因此人們在擬訂戰爭計劃時應遵循的第一個觀點是找出敵軍的重心,並儘可能把這些重心歸結為一個重心。應遵循的第二個觀點是把計劃針對這一重心的兵力集中用於一次主要行動。 在這個問題上,也許有人會找出一些與我們上述觀點相反的理由,作為分兵的根據。這些理由是: 1. 各國軍隊最初的部署位置,即正在進攻中的各國的位置不適合集中兵力。 如果集中兵力要走彎路和浪費時間,而分兵推進不會面臨太大的危險,那麼分兵推進是有道理的,因為浪費很多時間去進行不必要的兵力集中,會使首次打擊失去銳氣和速度,這是違背我們提出的第二個主要原則的。在所有人們有望一定程度上出敵不意的場合,均應特別注意這一點。 然而一個更應注意的情況是:如果發起進攻的幾個盟國不是沿一條線前後面對受到進攻的國家,而是並行地面對。如果普魯士和奧地利發起對法國的戰爭,假如兩國的軍隊欲從一個地點出發推進,則是一種非常彆扭和浪費時間與力量的做法,因為要直搗法國的心臟,普魯士人自然應從下萊茵地區出發,奧地利人自然應從上萊茵地區出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兩軍先會合,再出發,就會在時間和力量上有所損失,因此在具體情況下要考慮是否有必要付出這樣的損失。 2. 分兵推進可以取得更多的戰果。 由於我們這裡說的是針對一個重心分兵推進,因此這是以向心推進為前提的。至於在平行線上或離心線上的分兵推進則屬於次要行動的範疇,而對此我們已經講過了。 無論是在戰略上還是在戰術上,向心狀進攻都容易取得更大的戰果,因為如果向心狀進攻成功了,其結果就不是簡單地打敗了敵人,而是或多或少地切斷了敵軍的退路,從而取得更大的戰果。但是由於要分兵和戰區更大,向心狀進攻也是更冒險的一種進攻。在這一點上,向心狀進攻的情況如同進攻與防禦的關係一樣——較弱的形式能給自己帶來最大的戰果。 因此,問題在於進攻者是否覺得自己強大到可以去追求這個大的目標。 弗里德里希大帝1757年進攻波希米亞時,是從薩克森和西里西亞出發,以兩路部隊進行的。他這樣做的兩個主要原因是:第一,他的部隊在冬季就是這樣部署的,如果把這兩路部隊先集中到一個地點再進攻,就會失去出敵不意的效果;第二,通過這種向心狀推進,可使奧地利人的兩個戰區[4]中的每一個都受到來自翼側和背後的威脅。這時弗里德里希大帝面臨的危險是:他兩個軍團中的一個可能被優勢之敵擊敗。如果奧地利人不明白這一點,那麼他們要麼只能在中央接受會戰,要麼面臨在這一面或那一面完全失去退路的危險,從而遭到慘敗。這正是這種向心狀推進有可能給國王帶來的超出預期的戰果。奧地利人選擇了在中央會戰,但是其部隊所在的布拉格當時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圍攻的影響。由於奧地利人完全是被動應付,普軍的這一圍攻有時間充分發揮作用,結果奧地利人輸掉了會戰,而且是一次真正的災難,因為2/3的軍隊連同主官被包圍在布拉格,這不能不說是場災難。 弗里德里希大帝在戰局一開始即獲得這一輝煌的戰果,是因為他採取了向心狀進攻的大膽行動。如果弗里德里希認為自己的行動準確,他的將領們幹勁十足,他的部隊占有士氣上的優勢,而奧地利人行動遲緩,因此認為這些足以讓他的計劃獲得成功,那麼誰又能責備他這樣行動呢?但是人們在考慮問題時不能忽視這些士氣因素,不能把勝利完全歸功於進攻的簡單幾何形式。我們只要回憶一下拿破崙的同樣輝煌的1796年戰局,就可以明白這一點。在這次戰局中,奧地利人因為在義大利進行了向心狀進攻而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位法國將領[5]在1796年所擁有的手段也是奧軍統帥在1757年所具備的(除了士氣上的),而且後者還要多一些,因為奧軍統帥當時的兵力不像拿破崙在1796年時少於對手。從這裡可以看出,如果我們擔心分兵進行的向心狀進攻使對手有可能藉助於內線而擺脫其兵力較少的不利處境,那麼我們就不宜這樣做。如果由於部隊的位置而不得不這樣做,那就只能把這種進攻視為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 如果我們根據這種觀點來考察聯軍1814年制訂的進攻法國的計劃,那麼我們就不會同意這個計劃。當時俄國、奧地利和普魯士的軍隊位於美因河畔法蘭克福[6]附近的一個地點,正是在針對法蘭西君主國重心的最自然和最徑直的方向上。但是聯軍把自己的這些軍隊分開了,以便以一個軍團從美因茨攻入法國,以另一個軍團穿過瑞士攻入法國。由於敵人的兵力很少,以至無法想像他對邊境進行防禦,因此即使聯軍這種向心狀推進能夠成功,全部好處也只是以其中一個軍團占領洛林[7]和阿爾薩斯,以另一個軍團占領弗朗什孔泰[8]。聯軍為這點小小的好處,值得向瑞士進軍嗎?我們很清楚,決定這一進軍的還有另外一些同樣糟糕的理由,但在此只談我們正在研究的因素。 另一方面,拿破崙是一位善於對向心狀進攻進行防禦的人(其1796年的傑出戰局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即使對手在數量上大幅超過他,也不得不承認他在士氣上占有很大的優勢。雖然他抵達位於沙隆[9]的自己的部隊時已經太遲,對其對手也過於輕視,但畢竟只差一點就在聯軍兩個軍團會合前打敗他們。儘管如此,拿破崙在布里昂[10]附近遇到聯軍這兩個軍團時,它們已經削弱了很多:布呂歇爾手下只有原6.5萬人中的2.7萬人,主力軍團的原20萬人只還有10萬人。聯軍給了對手一個再好不過的機會,而且聯軍剛一分兵就後悔了,感到沒有比重新會合更迫切的事情了[11]。 根據以上考察,我們認為,即使向心狀進攻本身是能夠帶來較大戰果的手段,也大多只能在部隊原本就是分開部署的情況下採用。為向心狀進攻而讓部隊離開路程最短和行軍最便利的方向,只在很少情況下才是正確的做法。 3. 戰區擴大可以是分兵推進的一個理由。 當一個進攻的軍團從一個地點推進並且成功地攻入敵國腹地時,儘管它能控制的區域並不僅僅局限於它途經的道路,而是會向兩側擴展一些,但是能擴展多少,取決於敵國的緊密度和凝聚力(如果我們可以這樣形象比喻的話)。如果敵國的內部聯繫鬆散,民眾軟弱,缺乏戰爭歷練,那麼勝利進軍的部隊不用做很多就能在自己後面占領一個廣闊的地區,但是如果敵國的民眾既勇敢又忠誠,那麼前進的部隊在其後面所能控制的地區就會多少成為一個狹長的三角形。 進攻者為避免出現這種不利情況,就有必要在推進時安排出一定的寬度。如果敵軍集中在一個地點,那麼進攻者就只能在未與敵軍接觸時保持這個寬度。距敵軍的部署地點越近,這一寬度就越要收窄,這本身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如果敵人自己是部署在一定寬度上的,那麼進攻的部隊均勻分兵本身就沒有什麼不合理的。我們在這裡所說的是一個或多個但彼此毗鄰的戰區。顯然這屬於「主要行動一併決定次要地點命運」這一觀點所說的情況。 但是人們總是能夠按這個觀點行動嗎?如果主要地點對次要地點的影響不夠大而出現危險時,人們能冒這個危險嗎?戰區需要一定的寬度,這一點難道不值得特別注意嗎? 在這裡像在所有其他地方一樣,不可能窮盡各種行動方式,但是我們堅持認為,除少數例外情況,在主要地點的決戰會一併決定次要地點的命運。因此,除明顯的矛盾以外,在其他情況下都應根據這個原則組織行動。 當拿破崙攻入俄國時,他有理由相信,通過擊敗俄軍主力就會讓道加瓦河上游的俄軍部隊敗退。他起初只命令烏迪諾軍去對付這部分俄軍,不過維特根施坦轉入了進攻,拿破崙被迫把第6軍也派往那裡了[12]。 與此相反,為對付巴格拉季翁,拿破崙一開始就派出了一部分部隊,但是巴格拉季翁受到巴克萊所率中央部隊退卻的影響而一併退卻,於是拿破崙得以把這部分部隊重新調回到身邊[13]。假如維特根施坦不是必須保護第二首都[14]的話,他也會隨巴克萊的退卻而退卻。 1805年和1809年,拿破崙在烏爾姆附近和雷根斯堡[15]附近的勝利一併決定了義大利和蒂羅爾的命運[16],儘管義大利是一個相當偏遠和獨立的戰區。1806年,拿破崙在耶拿和奧爾施泰特的勝利[17]決定了在威斯伐倫、黑森[18]和沿通往法蘭克福大路的一切針對他的行動的命運[19]。 能影響到次要部分抵抗的情況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情況:如果防禦者在一個幅員遼闊而且力量相對多的國家(例如俄國)可以長時間遲滯進攻者在主要地點上的決定性打擊,那麼在次要地點進行抵抗的防禦者就不必把所有力量都匆忙集中到主要地點。 第二種情況:如果一個次要地點由於有很多要塞而擁有不尋常的獨立性,例如1806年的西里西亞。但是拿破崙非常輕視這個地點,儘管他在進軍華沙時不得不一開始就把這個地點放在身後,但他只派了弟弟熱羅姆[20]率2萬人前往該地。 如果有的戰例表明,對主要地點的打擊很有可能不會撼動次要地點,或者確實沒有撼動次要地點,那是因為敵人在這些次要地點部署了較多的部隊。在這種情況下,進攻者就不得不把這些次要地點視為無法避開的難題,派其他更適當的兵力去對付它們,因為進攻者不能一開始就完全放棄自己的交通線。 謹慎的人可能還會更進一步,他們可能要求向主要地點的推進與向次要地點的推進完全同步。如果敵人不肯從次要地點退卻,這些謹慎的人就會要求把主要行動也停下來。 這個原則與我們「儘量把一切力量集中於一個主要行動」的原則雖然並不完全矛盾,不過這兩者的指導精神是完全對立的。如果按這個原則行動,運動就會減緩,進攻力量就會減弱,偶然因素就會增加,以致這一原則與以打垮對手為目標的攻勢實際上是完全不相容的。 假如敵在次要地點上的部隊能夠離心狀退卻,那麼進攻者的困難就會更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進攻的一致性將變成什麼樣子呢? 因此,我們必須明確反對將「是否發起主要進攻,要視次要地點的情況而定」作為一項原則。我們堅持認為,一個以打垮對手為目標的進攻,如果沒有膽量像一支箭那樣射向敵國的心臟,那麼它就無法達到目標。 4. 最後,易於取得給養是分兵推進的第四個理由。 以一個小的軍團通過一個富庶地區,當然要比以一個大軍團通過一個貧瘠地區舒服得多。但是如果措施得當,而且部隊慣於吃苦,以一個大軍團通過貧瘠地區並非不可能。因此「以小軍團通過富庶地區」的想法絕不能讓我們的決心受到影響,以致陷入分兵推進的大的危險之中。 談到這裡,我們已經承認分兵(由此將一個主要行動分為幾個行動)的上述理由是有其道理的。如果在清楚地意識到目的和慎重地權衡了利弊的情況下,根據上述理由中的一個進行了分兵,那是無可指責的。 但是如果像常見的那樣,計劃是由一個學究氣十足的參謀部僅按慣例制訂的;如果不同的戰區像下棋時先擺好棋子再走子那樣,先以部隊占據後再行動;如果這些行動為一些幻想出來的奇思妙想所左右,以各種複雜的線和幾何關係接近目標;如果部隊今天分兵只是為了兩周後再冒極大的危險會合,以顯示這些部隊的全部藝術,那麼這種為故意陷入極大混亂而離開徑直、簡單道路的做法,是我們所憎惡的。最高統帥對戰爭的指導越是無力,越是較少將戰爭視為以巨大力量武裝起來的個人的簡單行動(就像我們在第一章中指出的那樣),整個計劃越是參謀部這個脫離實際的工廠生產出來的,是十幾個一知半解的人臆想出來的,那麼上面說的愚蠢行為就越容易出現。 現在我們還要研究第一個原則的第三點,即儘量使從屬行動保持從屬地位。 由於人們力求把整個戰爭行為歸結為一個簡單的目標,並且力求儘量通過一個大行動來達到這個目標,就使交戰國發生接觸的其餘地點失去了部分獨立性,那裡的行動就成了從屬行動。假如人們能夠把一切行動完全歸結為唯一的一次行動,那麼發生接觸的其餘地點就完全失去了作用。不過這種可能性是很少的。因此重要的是,要限制這些發生接觸的次要地點的數量,以免它們占用過多本應用於主要行動的力量。 首先,我們認為,即使不可能把敵人的全部抵抗歸結為一個重心,也就是說,即使像我們已經講過的那樣不得不同時進行兩場幾乎完全不同的戰爭,戰爭計劃仍然必須體現出這個原則。我們必須始終把其中的一場戰爭視為主要的,應該首先針對它部署兵力和行動。 根據這個觀點,只在這個主要方向上採取進攻,而在另一個方向上保持防禦態勢是明智的做法。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同時在另一個方向上採取進攻才是正確的。 其次,我們應嘗試以儘量少的兵力在這些次要地點上進行防禦,嘗試利用這種抵抗形式所提供的一切有利之處。 如果對手的來自不同國家的部隊雖然出現在不同的戰區,但從總的重心來看,這些部隊會一併受到打擊,那麼我們的這個觀點就更適合這些戰區。 根據我們這個觀點,在次要戰區就不能再對那個應給予主要打擊的敵人進行防禦了。這一主要打擊是由主要進攻本身和根據其他考慮而採取的次要進攻構成的,並使未受到它們直接保護的各地點的防禦成為多餘。這時一切都取決於主力決戰,一切損失都會在主力決戰中得到補償。如果兵力足以去理智地尋找這樣主力決戰的機會,那麼「主力決戰可能失敗」就不能再是「無論如何要在其他地點避免損失」的理由,因為這樣做恰恰會使失敗的可能性大增,而且會使我們的行動自相矛盾。 甚至在整個進攻的各個環節上,次要行動也應該服從於主要行動。但是由於這個戰區和另一個戰區應分別派哪些兵力去進攻共同的重心大多取決於另外一些原因,因此我們在這裡指的只能是,必須力求使主要行動居於主導地位;越是能夠使主要行動居於主導地位,一切就會越簡單,受偶然性的影響也就越少。 第二個原則涉及部隊的快速使用。 任何無謂的時間消耗,任何無謂的繞路,都是浪費力量,因此是戰略所憎惡的。而更重要的是要記住,一般來說,進攻的唯一優點幾乎就是開戰時的出敵不意。突然和勢不可當是進攻的最有力的翅膀,在以打垮對手為目標的進攻中,它們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理論要求通過考察找到通向目標的最近的途徑,而不是要求考察對向左還是向右、向這裡還是向那裡行動進行無休止的討論。 如果回憶一下我們在《戰略進攻的目標》一章中關於國家心臟的內容[21]以及在本篇第四章中關於時間影響的內容,那麼我們相信,不做進一步的說明就可以明白,「快速使用部隊」這個原則確實具有我們所要求的那種影響。 拿破崙向來就是這樣行動的。他總是最喜歡通過最近的大路直取敵軍或敵國首都。 那麼我們把一切歸結於它並且要求迅速而直接完成的那個主要行動究竟是什麼呢? 對於什麼叫打垮敵人,我們在第四章中已經從總的方面儘可能地做了論述,已經沒必要再重複了。不管打垮敵人最後在具體情況下取決於什麼,走向打垮敵人的開端總是一樣的,即消滅敵軍,也就是說要對敵軍取得一個大的勝利,並且粉碎敵軍。試圖奪取這一勝利的時間越早,也就是說試圖奪取這一勝利的地點距我們的邊境越近,這一勝利就越容易取得;奪取這一勝利的時間越晚,也就是說奪取這一勝利的地點越是在敵國腹地,這一勝利就越具有決定性。在這裡與在所有地方一樣,取得勝利越容易,成果就越小;反之,成果就越大。 如果我們對敵軍還不是很占優勢,以致沒有獲勝的把握,那麼我們就應儘量去尋找他們(敵軍主力)。我們之所以說「儘量」,是因為如果這一尋找敵軍主力的行動讓我們走了大的彎路,走錯了方向,浪費了時間,那麼這一行動就容易成為一個錯誤。如果敵軍主力不在我們行進的路上,而我們又不能去尋找它(因為對我們不利),那麼我們可以確信以後會找到它,因為它會不失時機地向我們撲來。在這種情況下,正如剛才說的,我們將在較為不利的情況下作戰,這種不利是我們無法避免的。如果我們仍能贏得這次會戰,那麼這次會戰就更具決定性。 從中可以得出結論:在我們對敵軍的優勢還不能保證我們獲勝的情況下,如果敵軍的主力已經在我們行進的前方路上,而我們卻故意從其側面通過,則會犯下一個錯誤,至少認為這樣從其側面通過能讓我們此後更容易獲勝是錯誤的。 相反,從上述結論可以得出的一個結論是:當我軍占有非常明確的優勢時,為以後能發起一次更具決定性的會戰,我們可以故意從敵軍主力的側面通過。 我們以上談及的是徹底的勝利,也就是使敵人遭到慘敗,而不僅僅是贏得一場會戰。而要取得這種勝利,就要進行全面進攻或發起變換了正面的會戰,因為這兩種打法往往能使結局具有決定性。因此,以此為目標進行準備是戰爭計劃的重要內容,包括準備必要的部隊數量,以及為他們規定好行動方向。關於這些,我們在《戰局計劃》一章[22]中還要詳細論述。 雖然直接對敵人正面發起會戰也有可能使敵人遭到慘敗,而且戰史上也不乏這樣的戰例,不過,隨著雙方軍隊的訓練水平和靈活敏捷程度日益接近,這種情況變得少見了,而且會越來越少。像在布林海姆[23]附近一個村子裡即俘獲27個步兵營的事,不再可能發生了。 一旦獲得大的勝利,進攻者就不應考慮休息或喘口氣,不應思前想後和查實確認等,而只應考慮追擊,考慮在必要的地方發起新的進攻,考慮占領敵國的首都,考慮進攻敵人的援軍或者敵國可作為依靠的任何目標。 當勝利的洪流把我們帶到敵人的要塞旁,是否應該圍攻這些要塞,取決於我們兵力的大小。如果我們在兵力方面占有大的優勢,那麼就應儘早控制這些要塞,否則就會損失時間。如果我們對先頭部隊下一步能否獲勝沒有把握,那麼就只能用儘量少的兵力來對付這些要塞,就無法徹底圍攻這些要塞。如果為了圍攻要塞而迫使我們不能繼續進攻,那麼自這一刻起,進攻一般就達到了它的頂點。因此,我們要求主力迅速、不停歇地前進和追擊。我們已經否定了「在主要地點上的這種前進應該取決於次要地點上的結果」的觀點,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我軍主力迅速前進和追擊的結果是在其背後只有一個狹長的地帶。不管這個地帶可以叫作什麼,它構成了我們的戰區。這樣的情況會如何削弱先頭部隊的突擊力,會給進攻者帶來哪些危險,我們在前面指出過。這種困難,這種內在的牽制力量會不會達到一個點而阻止部隊繼續前進呢?當然是會的,但是正如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的那樣,如果一開始就想避免身後出現狹長的戰區,並為此而降低進攻速度,那是錯誤的。現在我們還要說,只要統帥還沒有打垮其對手,只要他相信自己的力量足以達到這個目標,那麼他就應該追求這個目標。他這樣做,面臨的危險也許加大,但戰果也會加大。當統帥到了不敢繼續前進,認為應該考慮自己的後方,必須向左右擴展的時候,那麼這極有可能就是他進攻的頂點。於是進攻者飛翔的力量到頭了,如果這時他還沒有打垮對手,那麼就極有可能無法再打垮對手了。 如果統帥為了步步為營地組織進攻而去占領要塞、山口、地區,那麼這些行動雖然還是一種緩慢的前進,但已經只是一種相對的前進,不再是絕對的前進了。此時敵人不再是在逃跑途中,而是也許在準備新的抵抗,因此此時已經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儘管進攻者還在穩步前進,但是防禦者也在行動,而且每天都比進攻者多一點進步。總之,我們再回到前面的那個結論:在一次必要的停頓以後,通常就不可能再進行第二次前進了。 因此理論要求的只是:只要還想打垮敵人,就要不停頓地向著敵人前進。如果統帥感覺這樣做太危險而放棄這個目標,那麼他停止前進和向兩側擴展就是正確的。理論指責的只是:如果他停止前進只是為了更巧妙地打垮對手。 我們不會愚蠢到宣稱沒有一個逐步打垮國家的例子。首先,我們提出的這個原則並不是毫無例外的絕對真理,它只是以很可能出現的一般結果為依據的;其次,一個國家的滅亡是逐漸發生的,有個歷史過程,還是一下子就是敵人首次戰局的目標,對這兩種情況必須加以區別。我們在這裡談的只是後一種情況,因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力量才處於緊張狀態,一方不是打垮對方的重心,就是面臨被對方重心打垮的危險。如果人們在第一年得到些一般的好處,第二年在這基礎上又得到些一般的好處,就這樣逐漸地、緩慢地向目標前進,那麼人們雖不會面臨嚴重的危險,但取而代之的是要在很多地點面臨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從一個戰果到另一個戰果之間的每一個空隙都會給敵人以新的希望。前一個戰果對後一個戰果只有很小的影響或者往往沒有影響,甚至還有不利的影響,因為敵人會得到恢復,甚至會由於受到刺激而進行更大的抵抗,或者會得到新的外援。而如果一切行動是一鼓作氣進行的,那麼昨天的戰果就能導致今天的戰果,勝利之火就會接二連三地燃燒起來。如果說有些國家確實在逐漸打擊下被征服了(也就是說時間這一防禦者本來的保護神對防禦者起了不利的作用),那麼我們要說,進攻者逐漸打擊、征服一個國家的企圖完全落空的例子要多得多。人們只要回想一下七年戰爭的結果,就可以明白這一點。當時奧地利人試圖步步為營、小心謹慎地達到目的,結果完全沒有達到。 根據上述觀點,我們根本不能認同「在推進的同時還要注意建立相應的戰區,以便在某種程度上與推進保持平衡」的觀點。相反,我們認為推進所產生的不利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當我們在前面無望再獲勝時,才應注意這種不利。 拿破崙1812年的例子遠未讓我們驚慌地背離這個論斷,反而讓我們更堅信這一論斷。 拿破崙的這次戰局之所以失敗,不是像一般輿論所說的那樣因為他推進得太快、太遠,而是因為爭取勝利的唯一手段受挫了。俄羅斯帝國不是一個能正式被征服(即保持占領)的國家,至少用現在歐洲國家的軍隊是征服不了的,用拿破崙為此而統率的50萬人也是征服不了的。像俄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國家,只有利用其自身的弱點和內部分裂所造成的影響,才能使它屈服。而為了擊中這些政治上存在的薄弱之處,進攻者就有必要撼動這個國家,直至其心臟。拿破崙只有通過強有力的突進抵達莫斯科,才有望撼動俄國政府的勇氣及其民眾的忠誠和堅定。他希望在莫斯科締結和約,這是他在這次戰局中能提出的唯一理智的目標。 拿破崙率其主力向俄軍主力發起進攻,後者在他面前倉皇退過德里薩營壘,直到斯摩棱斯克附近才停下來。他迫使巴格拉季翁受主力拖累一併退卻,打敗了巴格拉季翁及其主力,占領了莫斯科。拿破崙在這裡的做法與他一向的做法是相同的。他只是採用了這種打法才成了歐洲的統治者,而且也只有採用這種打法,他才能夠成為歐洲的統治者。 因此,那些讚揚拿破崙在過去歷次戰局中是最偉大統帥的人,不應指責他在這次戰局中的做法。 根據結果來評論一件事是允許的,因為結果是對一件事的最好評析(參閱第二篇第五章),但是之後人們對這一僅根據結果做出的評論不必再以人類的智慧去加以證明。尋找一次戰局失敗的原因,與對這次戰局進行評析還不是一回事。人們只有證明了這些失敗的原因本不應被忽視,才是真正進行了評析,才可以指責這位統帥。 我們認為,誰要是僅僅由於1812年戰局中出現了巨大反彈就認為拿破崙的這次戰局是荒唐的,而假如拿破崙這次戰局取得勝利的結果,就又認為這次戰局是其各種戰法組合最卓越的行動,那麼這就是一個完全沒有評判能力的人。 假如拿破崙像大多數評析者所樂見的那樣在立陶宛停下來,以便先確保各要塞的安全(實際上那裡除了完全位於法軍側面的里加[24]以外,幾乎沒有要塞,因為博布魯伊斯克[25]只是一個不重要的小地方),那麼他就會不得不在冬天轉入可悲的防禦。這時,同樣這些人又會首先叫起來:這已經不再是以往的那個拿破崙了!這個慣於通過奧斯特利茨和弗里德蘭會戰那樣的勝利,在敵國的最後幾道城牆下確認其占領的人,怎能未經一次主力會戰就進入防禦呢?他怎能猶豫不決,沒有去占領敵國的首都(人去城空、已經準備棄守的莫斯科)呢?這樣一來,莫斯科這個抵抗核心就能存在下去,新的抵抗力量就能圍繞著它集結起來。他有前所未聞的良機,襲擊這個遠方的巨人,就像襲擊一個鄰近的城市一樣,或者像弗里德里希大帝襲擊近處小小的西里西亞一樣,可他沒有利用這個良機,在勝利的途中停了下來,難道是凶神絆住了他的雙腳嗎?——這些人恐怕會做出上述這樣的評論,因為大多數評析者的評判都具有這樣的特點。 我們認為,拿破崙的1812年戰局之所以沒有成功,是因為俄國政府保持了穩定,人民保持了忠誠和堅定。也就是說,是因為這次戰局不可能成功。也許進行這次戰局本身就是拿破崙的一個錯誤,至少結局表明他的很多考慮是自己欺騙自己。但我們認為,即使是應試圖成功進行這一戰局,那麼恐怕基本上也只能是這樣的結局。 拿破崙在戰區東部沒有像他在西部不得不做的那樣進行長期的、代價很大的防禦戰爭,而是試圖採用唯一的一個手段達到目的:用一次大膽的打擊迫使驚慌失措的對手媾和。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面臨全軍覆滅的危險,這是他在這次賭博中下的賭注,是實現大的希望要付出的代價。如果說他的軍隊由於他的過錯而受到了過大的損失,那麼這一過錯不在於推進得太遠(因為這是他的目的,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於戰局開始得太遲,在於他浪費人力的戰術,在於他對軍隊的給養和退路考慮不周,最後還在於他離開莫斯科晚了一些。 至於俄軍得以在別列津納河設伏,正式阻止拿破崙退卻,並不是一個有力的反駁我們的論據。理由如下:第一,這恰好表明,要真正切斷敵人的退路是多麼困難——被切斷退路的敵軍在能想到的最不利的情況下,最後還是打開了一條路。俄軍這一整個行動雖有助於加大拿破崙的失敗,但並非拿破崙失敗的根本原因。第二,只是由於很少見的當地地形特點,俄軍才得以在如此程度上切斷法軍的退路。假如沒有橫亘在大路前面的別列津納河畔的沼澤地,以及沼澤地周圍難以通行的茂密林地,俄軍要切斷法軍退路的可能性就更小了。第三,為防止退路被切斷,進攻者只有讓自己的軍隊在一定的寬度上前進,而對這種辦法我們以前就駁斥過了,因為一旦人們採用這種辦法在中間推進,在左右留下部隊保護兩側,那麼某一側部隊的任何一次失利,都會迫使先頭部隊立即往回趕。這樣一來,進攻大概也就帶不來多少好處。 我們決不能說拿破崙忽略了對其側面的保護。為對付維特根施坦,他留下了一支兵力占優勢的部隊;在里加城前,他留下了一支兵力適當的圍攻部隊(這一舉措甚至是多餘的);在南方,他有施瓦岑貝格率領的5萬人,超過了托爾馬索夫的兵力,甚至幾乎與契恰戈夫的兵力相當。此外,拿破崙在背後的中心地點還有維克托[26]率領的3萬人。甚至在11月,即在俄軍已經得到加強,法軍已經大為削弱的關鍵時刻,在進入莫斯科的法軍背後,俄軍的優勢仍不是很大。維特根施坦、契恰戈夫和薩肯[27]共有11萬人,而施瓦岑貝格、雷尼爾[28]、維克托、烏迪諾和聖西爾[29]實際上還有8萬人。即使是最謹慎的將軍,恐怕在前進時也不會比拿破崙派出更多的兵力去保護自己的翼側。 拿破崙1812年過涅曼河進攻俄國時,兵力是60萬人。假如他帶回法國的不是與施瓦岑貝格、雷尼爾和麥克唐納一起退過涅曼河的5萬人,而是25萬人(如果拿破崙沒有犯我們在上面指責他的那些錯誤,這是有可能的),那麼這次戰局雖仍是一次失敗的戰局,但理論就不能對此有任何非難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損失過半並不是什麼不尋常的事。如果說這個損失特別引人注意,那也只是因為損失的絕對數量過大。 關於主要行動及其必要的發展趨勢,以及它面臨的不可避免的危險,就談這麼多。至於次要行動,我們首先要指出:所有次要行動都必須有一個共同的目標,但是這個共同目標不應該妨礙每個部分的行動。假設聯軍分別從上萊茵地區、中萊茵地區[30]和荷蘭出發進攻法國,目標是在巴黎會師,如果計劃每個軍團在會師以前都儘量保全自己而不冒任何危險,那麼我們稱這樣的計劃是有害的計劃。執行這樣的計劃,三個軍團的行動必然會相互牽制,每個部分在前進時都會遲緩、猶豫和畏縮。較好的辦法是給每個軍團分配一定的任務,當這些不同的行動自然地成為一個整體時再統一行動。 這種為了行軍數天後再會合的分兵幾乎在所有戰爭中都出現,但實際上毫無意義。如果分兵,就必須知道為什麼要分兵,這個「為什麼」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不能像跳一圈四對舞[31]那樣僅僅是為了以後再會合到一起。 如果軍隊從不同的戰區發起進攻,則應該給每支部隊下達各自的任務,任務的內容應使各部隊不遺餘力地發揮出其突擊力。這時的問題在於各部隊均應發揮出其突擊力,而不在於各部隊去爭得相應的好處。 如果敵人的防禦與我們預想的不同,造成我們其中一支部隊任務過重,遭到了失敗,那麼這支部隊的失敗不應該也不允許影響到其他部隊的行動,否則一開始我們就會失去整體勝利的可能性。只有在多數部隊或者主要部分已經失敗的情況下,才允許這支部隊的失敗對其他部隊產生影響(而且也必然會產生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整個計劃也就失敗了。 對本來擔任防禦,但防禦成功後可以轉入進攻的大小部隊來說,如果它們不能把多餘的兵力轉用於主要的攻勢地點(這主要取決於戰區的地理位置),那麼這條規則也適用這些部隊。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整個進攻的幾何形狀和一致性會有什麼變化呢?與一個被擊敗部隊相鄰的各部隊的翼側和背後會有什麼變化呢? 這正是我們應主要加以批駁的問題。這種把一個大規模進攻與一個幾何學上的四邊形粘在一起的做法,是陷入了錯誤的理論體系。 我們在第三篇第十五章中已經指出,戰略中的幾何因素不像戰術中的幾何因素那麼有效。我們在這裡只想重複一下結論:進攻者尤其要重視各個地點上切實的結果,而不必重視在進攻中由於各地結果不同而逐漸形成的幾何形狀。 在戰略的廣闊範圍內,有關各部分幾何位置的考慮和決定自然是最高統帥應該做的,任何次一級的指揮官都無權過問他的友鄰部隊應該和不應該做什麼,而是只應按照指示無條件地努力達成自己的目標,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一件確定的事。如果確實由此引起了嚴重的不協調,那麼自上而下總還是有辦法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因此,這種分兵行動的主要弊端是可以消除的,包括:介入戰事進程的不是真實的情況,而是很多擔心和假設;每個偶然事件不僅影響到與它直接有關的部分,而且同時會影響到整體;次一級指揮官的個人弱點和個人仇恨情緒有過大的表現餘地。 我們認為,只有當人們還沒有充分和認真地研究戰史,沒有把重要的和不重要的事物區分開,沒有估計到人的弱點的全部影響時,才會認為我們上述這個觀點是荒謬的。 一切有經驗的人都承認,在多路進攻時,通過準確地對各路部隊進行協調來取得勝利,在戰術範圍就已經很困難了,那麼在分兵程度大得多的戰略範圍內,這樣做就更困難了,或者確切地說是根本無法做到的。如果說所有部分保持協調一致是取得戰果的一個必要條件,那麼對這種分兵進行的戰略進攻就應該予以徹底否定。但是一方面,我們不能任意地徹底否定這樣的進攻,因為一些我們根本無法控制的情況可能迫使我們採取這樣的進攻;另一方面,即使是在戰術上,所有部分也沒有必要在作戰過程中的每個時刻都保持協調一致,至於在戰略上,正如上面所說,就更沒有這個必要了。因此在戰略範圍,人們更應忽略各部分保持協調一致的問題,更應堅持給各部分分配各自的任務。 我們還要接著這一點做個重要的補充,這涉及如何正確地分配角色。 1793年和1794年,奧地利的主力在尼德蘭,普魯士的主力在上萊茵地區。奧軍自維也納開赴孔代[32]和瓦朗謝訥,與自柏林開赴蘭道[33]的普軍交叉而過。奧地利人雖然要在尼德蘭對其比利時各省進行防禦,但是如果他們在法屬佛蘭德占領一些地方的話,也是很方便的,不過他們對此沒有多大興趣。考尼茨[34]侯爵去世後,奧地利大臣圖古特[35]為更好地集中力量而力排眾議,完全放棄了尼德蘭。的確,奧地利人到佛蘭德比到阿爾薩斯幾乎還要再遠一倍,在兵力受到嚴格限制、一切都要依靠現金維持的時代,這不是件小事。不過圖古特大臣顯然還抱有另一個意圖,他想通過讓尼德蘭面臨危險來迫使那些對保衛尼德蘭和下萊茵地區有興趣的國家(荷蘭、英國和普魯士)做出更大的努力。他失算了,因為當時的普魯士政府無論如何是不會上當的。不管怎麼說,此事的發展過程始終展示出了政治利益對戰爭進程產生的影響。 普魯士在阿爾薩斯地區既沒有什麼要防禦的,也沒有什麼要奪取的。1792年,普軍穿過洛林向香檳地區[36]的進軍[37]是在騎士精神的驅使下進行的,因此當形勢對這次進軍不利時,普魯士對繼續作戰的興趣也就只剩下一半了。假如普軍是在尼德蘭,那麼他們就與荷蘭有了直接聯繫(他們幾乎可以把荷蘭視為自己的國土,因為他們曾於1787年征服過荷蘭),就可以保護下萊茵地區,也就保護了荷蘭這一普魯士君主國距戰區最近的部分。此外,普魯士由於得到英國的援助,其與英國的同盟關係也是比較牢固的,在這些情況下,其同盟關係不會輕易地惡化為盟友之間的算計(當時人們認為普魯士政府是利用盟友關係耍了計謀)。 假如當時奧地利人的主力在上萊茵地區,普魯士人的全部兵力在尼德蘭,奧地利人在尼德蘭只留下一支小規模的部隊,那麼奧普聯軍就會收到好得多的效果。 1814年,假如人們讓巴克萊將軍(而非敢作敢為的布呂歇爾)統率西里西亞軍團,讓布呂歇爾留在主力軍團,接受施瓦岑貝格的指揮,那麼聯軍的這一戰局也許會徹底失敗。 在七年戰爭中,假如敢作敢為的勞東所在的戰區不是普魯士君主國最牢固的西里西亞地區,而是帝國軍隊所在的地區,那麼整個戰爭的情況也許就完全不同了[38]。為進一步認識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根據主要不同點,對下列情況進行考察: 第一種情況是,我們與其他國家共同作戰,而這些國家不僅是我們的盟友,而且有各自的利益。 第二種情況是,盟國的軍隊前來是為了支援我們。 第三種情況是,只談將領們的個人特點。 對前兩種情況,可能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是應像1813年和1814年那樣把不同國家部隊完全混編,以至具體一路部隊是由不同國家部隊組成的?還是應儘量將各國部隊分開,以便每支部隊能更獨立地行動? 顯然第一種做法最有利,但前提是要有一定程度的友好關係和共同的利益,而這種情況是很少的。在各國部隊混編的情況下,各國政府很難追逐各自的利益,指揮官們各自自私的想法所起的有害影響就只能表現在次一級指揮官們的身上,即只表現在戰術範圍,而且即使是在戰術範圍,這種自私的想法也不像在各國部隊完全分開時那樣可以不受懲罰地、自由地表現出來。而在各國部隊完全分開時,這種有害影響就會轉而進入戰略範圍,能夠在決定性的步驟中起作用。但是正如我們說過的,要採取第一種做法,政府方面必須具有罕見的奉獻精神。1813年,緊迫的形勢促使各國政府向這個方向努力。當時派出部隊最多並對局勢好轉貢獻最大的俄國皇帝並未出於虛榮心要求俄軍獨立作戰,而是把他們交給了普魯士和奧地利的指揮官,對此是應該大加讚揚的。 如果各國部隊不能這樣混編在一起,那麼他們完全分開自然比半分半合要好。最糟糕的是不同國家的兩個獨立的指揮官同在一個戰區。例如在七年戰爭中,俄國人、奧地利人和帝國軍隊就經常是這樣。在各國部隊完全分開的情況下,要完成的任務也就更多地被分擔了,於是各國部隊就受到各自任務的壓力,在形勢的壓力下就會採取更多的行動。而如果各國部隊聯繫較多,或者甚至就在同一個戰區內,情況就不是這樣了,而且一國部隊的不良企圖會一併阻撓另一國部隊的行動。 在前述三種情況中的第一種情況下,各國部隊完全分開不會有什麼困難,因為每個國家出於自身的利益通常已經為本國部隊規定了不同的目標;在第二種情況下,前來支援的部隊可能沒有自己的目標,此時受援國的部隊通常只能完全從屬於前來支援的部隊(如果前來支援部隊的兵力在某種程度上適合這樣做的話)。奧地利人在1815年戰局末期以及普魯士人在1807年戰局中就是這樣做的[39]。 至於將領們的個人特點,就轉而涉及每個人了。但是我們不能不提出一個總的看法,即不要任命最小心和最謹慎的那些人來擔任從屬部隊的指揮官(通常很容易做出這樣的任命),而是要讓最敢作敢為的那些人來擔任,因為我們曾經指出,在部隊分開行動時要想取得戰略上的成果,最重要的莫過於每個部分都積極行動,以充分發揮各自的力量。只有這樣,在某一地點可能犯的錯誤才會被在其他地點的敏捷行動抵消。只有指揮官行動迅速和敢作敢為,受到其內在欲望和內心驅動前進時,人們才有把握看到各部分充分行動起來。僅是客觀和冷靜地考慮是否有必要採取行動,很難使軍隊充分行動起來。 最後我們還要指出,在使用部隊和統帥時,只要情況允許,就應該根據其特點和地形情況規定其任務。 常備軍、訓練有素的部隊、數量眾多的騎兵、謹慎而理解力強的年長指揮官,應該用於開闊地帶;民兵、民眾武裝、臨時組織起來的底層民眾、敢作敢為的年輕指揮官,應該用於林地、山地和山口;前來支援的部隊應該用於他們喜歡去的富庶地區。 迄今我們從總的方面談了戰爭計劃,在本章中又專門談了以打垮對手為目標的戰爭計劃。在所有這些論述中,我們的意圖是突出戰爭計劃的目標,並指出為達到目標而準備手段和方法時應遵循的指導原則。我們想通過這樣的論述使讀者清楚地意識到,在這樣的戰爭中應該追求什麼和應該做什麼。我們想強調必然的和普遍的東西,同時給特殊的和偶然的東西留下餘地,但是我們想去除那些任意的、無根據的、不嚴肅的、幻想的或詭辯的東西。如果達到了這個目的,那麼我們就認為已經完成了任務。 誰要是因為我們在這裡沒有談到迂迴江河、利用控制點控制山地、避開堅固陣地和國土的鎖鑰等問題而感到非常奇怪,誰就是沒有理解我們,而且在我們看來,他還沒有從大的方面理解戰爭。 我們在前幾篇中已經總的勾勒出這些問題的特點,並且指出其作用往往比其「名聲」小得多。在以打垮敵人為目標的戰爭中,它們就更不能,也不應起大的作用了,也就是說不應對整個戰爭計劃產生大的影響。 關於最高指揮權的問題,我們將在本篇的最後用專門的一章加以論述[40]。 現在我們以一個例子來結束這一章。 如果奧地利、普魯士、德意志邦聯、尼德蘭和英國決定對法國開戰,而俄國保持中立的話(這是150年來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那麼它們是有能力進行一場以打垮對手為目標的進攻戰爭的,因為無論法國多麼幅員遼闊和強有力,畢竟還是有可能出現下面的情況:它的大半國土被敵軍淹沒,首都被占領,外援不足(除了俄國以外沒有一個大國能夠給予它有效的支援),西班牙離得太遠,所處位置也極為不利,義大利各邦目前又太腐朽,沒有力量。 對法作戰的上述國家即使不算其在歐洲以外的領地也有7500萬以上的人口,而法國只有3,000萬人口。這些國家如果對法國進行一場認真的戰爭,可以毫不誇張地提供以下軍隊員額: 如果這些軍隊確實能夠投入作戰,那麼就極有可能遠遠超過法國能與之對峙的兵力,因為法國在拿破崙統治時期從未有過類似規模的軍隊。如果我們再考慮到,法軍還要分兵用於要塞守備、建立補給站以及海岸線警戒等,那麼我們就不會懷疑聯軍在主要戰區很可能占據大的優勢,而這個優勢正是打垮敵人這一目的的主要基礎。 法蘭西帝國的重心在於其軍隊和巴黎。聯軍的目標應該是在一次或幾次主力會戰中戰勝法軍,占領巴黎,並將法軍餘部趕過羅亞爾河[41]。法蘭西君主國的心臟地帶位於巴黎和布魯塞爾之間。在那裡,從邊境到首都只有30普里。聯盟中的部分國家即英國、尼德蘭、普魯士和北德意志各邦在那裡都有其自然的部署地點,有的國家就位於這個地帶附近,有的就在這個地帶的背後。奧地利和南德意志只有從上萊茵地區出發才便於對法作戰。因此聯軍最自然的進攻指向是特魯瓦和巴黎,或者是奧爾良[42]。從尼德蘭和上萊茵地區發起的這兩路進攻是非常直接、自然、簡捷而有力的,都指向敵軍重心。全部敵軍應是分布在這兩個地點[43] 的。 只有兩點考慮與這個計劃的簡單性有矛盾。 奧地利人不會全部離開義大利,他們無論如何要對那裡的局勢保持控制,因此奧地利人不會同意通過對法國心臟的進攻來間接保護義大利。鑒於義大利的政治狀況,對奧地利的這個次要意圖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把從義大利進攻法國南部這個已經嘗試過多次的陳舊想法與奧地利的次要意圖聯繫起來,並因此而向義大利派去大量部隊(而義大利在首個戰局中僅為防止出現極端的不利是不需要這麼多兵力的),那麼此舉將是一個十分確切的錯誤。如果人們不想違背「計劃統一、兵力集中」這個主要考慮,那麼在義大利就只應保留在首個戰局中為防止出現極端不利所需的少量兵力,而不應從主要行動中抽出更多的兵力。欲在羅訥河[44]畔征服法國,就像是要用刺刀尖舉起一桿步槍,是不可能做到的。對於進攻法國南部,即使作為次要行動也應該加以反對,因為這種進攻只會激起新的力量來反對我們。對遙遠地區的每一次進攻,都會把本應沉寂的利害關係和活動攪動起來。只有實際情況表明留在義大利僅為保障該地安全的兵力過多,即無所事事的時候,從那裡進攻法國南部才是正確的。 因此我們再重複一遍:留在義大利的部隊應該少到情況允許的最低程度,只要保障奧地利人不至於在一次戰局中喪失整個義大利就足夠了。在我們這個例子中,這個兵力可以假設為5萬人。 另一個考慮是法國是一個濱海的國家。由於英國在海上占上風,法國的整個大西洋沿岸很容易受到威脅,因此它或多或少要派兵防守。不管派去的防守力量是多麼少,法國要防守的邊境長度畢竟會因此而增加兩倍,為此肯定要從戰區的法軍中抽調一些兵力。英國人可調用2萬或3萬人的部隊登陸,用以威脅法國。這些兵力也許會牽制兩倍或三倍的法軍,而且人們在此不僅要考慮到法軍所需的部隊,還要考慮到艦隊和海岸炮台所需的經費和火炮等。我們假設英國為此投入2.5萬人。 這樣,我們的戰爭計劃簡單說應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在尼德蘭集結: 其中約5萬人用於占據邊境要塞,其餘30萬人向巴黎推進,對法軍發起主力會戰。 第二,20萬奧地利人和10萬南德意志各邦部隊集結於上萊茵地區,以便與從尼德蘭出發的軍團同時推進,具體是向塞納河上游地區,進而向羅亞爾河方向推進,同樣對法軍發起主力會戰。上述這兩個方向上的進攻也許會在羅亞爾河畔合二為一。 這樣,主要的內容就已經確定了。我們接下來要談的主要與消除錯誤觀念有關: 第一,統帥們應努力尋求進行計劃中的主力會戰,在擁有兵力優勢和能夠帶來決定性勝利的有利條件下發起主力會戰。為了這個目的,統帥們應該不惜一切,而在要塞圍攻、包圍、守備等方面應該儘量少用兵力。如果統帥們像施瓦岑貝格在1814年所做的那樣,一踏進敵國就呈離心狀散向四方,就會失去一切。聯軍在1814年之所以沒有在頭兩周內真的失去一切,只是多虧當時的法國軟弱無力。進攻應該像一支用力射出的箭,而不應像一個膨脹到破裂的肥皂泡。 第二,聯軍應該把瑞士的安全交由其自己的力量去處理。如果瑞士保持中立,那麼聯軍在上萊茵地區就有了一個良好的依託點;如果瑞士受到法國的進攻,那麼它可以自衛,瑞士在很多方面是非常適於自衛的。最愚蠢不過的想法就是認為瑞士既然是歐洲地勢最高的國家,那麼它在地理上就能對戰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其實,這樣的影響只有在某些特定的、很受限制的條件下才會出現,而瑞士根本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法國人在本國的心臟地帶受到進攻的同時,不可能從瑞士向義大利或士瓦本發起有力的攻勢,因此人們根本不能將瑞士的高海拔位置看作是決定性的情況。戰略上擁有制高點所帶來的好處首先主要是對防禦重要,而對進攻來說,剩下的重要性可能表現在某次突擊中。誰不了解這一點,誰就是沒有想明白這一問題。如果將來在當權者和統帥主持的會議上出現一位學識淵博的參謀,憂心忡忡地抖摟出這番聰明話來,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預先聲明,他的這番話是毫無價值的胡說。我們希望在這樣的會議上能出現一位經驗豐富的軍人、一位有健全思維能力的人去堵住這位參謀的嘴。 第三,對這兩路進攻部隊之間的地區,我們可以不管。當60萬人集結在距巴黎30~40普里的地方,準備向法國的心臟發起進攻時,難道還要去考慮保護中萊茵地區,包括柏林、德勒斯登、維也納和慕尼黑嗎?考慮這個問題是違背常識的。聯軍應該保護交通線嗎?這個問題並非不重要,但是之後人們可能從這裡做邏輯上的推論,認為保護交通線必須用和進攻一樣強大的兵力,並賦予它和進攻一樣的重要性,從而不是根據各國地理位置的要求分兩路推進,而是不必要地分三路推進,然後這三路也許會變成五路甚至七路,同時相關的陳詞濫調就又出現了。 我們所說的兩路進攻,每路都有自己的目標。用於兩路進攻的兵力極可能顯著地超過敵人的兵力。如果每路進攻都十分有力,那麼它們只會相互產生有利的影響。如果敵人的兵力分布得很不均衡,我們兩路進攻中的一路失利了,那麼人們有理由期待另一路進攻的勝利自然地彌補這一失利,這是兩路進攻之間真正的內在聯繫。這兩路進攻相距較遠,不可能每天就戰況相互聯繫,它們也不需要這種聯繫,因此直接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徑直的聯繫是沒有多少價值的。 同時,本國心臟正在受到進攻的敵人也不可能用很大兵力來切斷這種聯繫。更讓人擔心的是得到襲擾部隊支援的居民會切斷這種聯繫,以至敵人不消耗正規部隊就能達到這個目的。為對付這種情況,只要從特里爾[45]向蘭斯[46]方向派出一支以騎兵為主的1萬~1.5萬人部隊就足夠了。這支部隊足以擊敗任何小股部隊,並與大部隊齊頭並進。它不必包圍或監視要塞,而只需從要塞之間通過;它不必占領任何牢固的基地,遇到優勢之敵,避向任何方向即可;它也不會大敗,即使大敗,對整體來說也不是大敗。在這種情況下,這樣一支部隊很可能足以構成兩路進攻的中間點。 第四,兩個次要行動(奧軍在義大利的行動和英軍登陸部隊的行動)有可能以最好的方式實現其目的。只要不是無所事事,那麼從大局來看,他們就已經達到了目的。無論如何,前述兩路大規模進攻中的任何一路都絕對不能以任何方式依賴這兩個次要行動。 我們堅信,如果法國再想採取傲慢態度,像過去的150年里那樣壓制歐洲,那麼我們就可以用這種方式每次都打敗和懲罰法國。只有過了巴黎,到達羅亞爾河畔,我們才能從法國那裡獲得歐洲安寧所必需的條件。只有這樣,3000萬人對7500萬人的人口自然比例關係才能迅速地呈現出來,而不會像150年來那樣,各國軍隊從敦刻爾克[47]到熱那亞[48]雖然像一條帶子那樣圍住法國,但各國追求著四五十個不同的狹隘目的,沒有一個足以克服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聯軍中產生並反覆出現的惰性、阻力和外來影響。 讀者自然會注意到,德意志邦聯軍隊目前的部署與這裡要求的部署很不相符。在這一邦聯中,德意志各邦構成了德意志力量的核心,而普魯士和奧地利卻被這個核心削弱,失去了它們應有的分量。但是一個邦聯國家在戰爭中是一個很脆弱的核心,在那裡不可能想像會有什麼一致性、能量以及對統帥的理智選用、威信、責任心等等。 奧地利和普魯士是德意志帝國[49]突擊力量的兩個自然的中心,它們構成真正的打擊力量,是鋒利的刀刃,它們是君主國家,慣於徵戰,有各自明確的利益。它們是獨立的強國,領先於其他國家。德意志的軍事建設應該以這些自然的線條輪廓為基礎,而不應以有關統一的錯誤主張為基礎。在目前情況下,統一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而誰要是因追求不可能的事而錯失可能的事,誰就是一個蠢人。 * * * [1]布圖爾林(Alexander Borissowitsch Buturlin,1694—1767),伯爵,俄國元帥。1720年任彼得大帝副官。在1760—1761年俄普戰爭中任俄軍司令。——譯者注 [2]指亞歷山大一世(Pawlowitsch Alexander Ⅰ.,1777—1825),俄國皇帝(1801—1825)。在位期間曾多次與普魯士和奧地利組成「神聖聯盟」,參加對拿破崙的戰爭。——譯者注 [3]1813年8月,反法聯盟同拿破崙的和談破裂,戰爭再起。奧地利、普魯士、俄國、瑞典等國的軍隊分為三個軍團,即波希米亞軍團(主力,由奧地利的施瓦岑貝格指揮)、西里西亞軍團(由普魯士的布呂歇爾指揮)和北方軍團(由瑞典的貝納多特指揮),試圖以優勢兵力合擊法軍。拿破崙率法軍在易北河中游德勒斯登地區試圖從內線各個擊破聯軍。——譯者注 [4]指貝納多特(Jean-Baptiste Jules Bernadotte,1763—1844),侯爵,法國元帥,瑞典國王。因他是瑞典國王查理十三的養子,國王去世後,貝納多特於1810年8月被瑞典國會選為瑞典王儲。1813年統率瑞典、俄國和奧地利聯軍在萊比錫大會戰中擊敗拿破崙。1818年,登基為瑞典國王,即查理十四世(1818—1844)。——譯者注 [5]在1814年戰局中,按聯軍的行動計劃,弗里德里希·馮·比洛軍從漢諾威出發,經荷蘭、比利時向法國北部進軍,然後併入西里西亞軍團。這一行動不僅幫助了奧蘭治公爵回國復位,以及幫助了英軍登陸,而且還牽制了邁松(Nicolas Joseph Maison,1770—1840,侯爵,法國元帥、國防大臣)率領的法軍。——譯者注 [6]指波希米亞和奧地利本身。——譯者注 [7]指拿破崙。——譯者注 [8]美因河畔法蘭克福(Frankfurt a.M.),今德國黑森州一城市。——譯者注 [9]洛林(Lothringen),位於法國東北部,歷史上曾為公國(843—1766),面積23,547平方公里。——譯者注 [10]弗朗什孔泰(Franche-Comté),歷史地域名,包括今法國東部索恩河上游和靠近瑞士邊境的廣大地區。歷史上曾是法國的一個省(1678—1790)。——譯者注 [11]沙隆(Chalons),即今法國東北部城市馬恩河畔沙隆(Chalons-sur-Marne)。——譯者注 [12]布里昂(Brienne-le-Château),今法國奧布省一城市,位於奧布河畔。拿破崙少年時期曾在此上過五年軍校(1779—1784)。——譯者注 [13]1814年戰局初,布呂歇爾率領西里西亞軍團過萊茵河後,將約克軍留在摩澤爾河地區,只帶27,000人開赴布里昂,準備與施瓦岑貝格率領的主力軍團(波希米亞軍團)會合。1月29日,布呂歇爾在布里昂附近與拿破崙率領的4萬法軍會戰,戰敗後退向特蘭。此時,聯軍波希米亞軍團的11萬人抵達奧布河畔巴爾,布呂歇爾得以用絕對優勢的兵力於2月1日在布里昂附近的拉羅提埃大敗法軍,但是在會戰勝利後並未追擊法軍,反而分兵。很多評論家認為,如果聯軍當時集中兵力開赴巴黎,那麼拿破崙就無法挽回敗局。——譯者注 [14]1812年戰局初,巴克萊率俄軍第1軍團從德里薩向維捷布斯克撤退時,把維特根施坦留在德里薩一帶保護通往彼得堡的道路。拿破崙派烏迪諾率第2軍渡過道加瓦河,開往波洛茨克和謝別日,保護主力的翼側。在克利亞斯蒂策附近,烏迪諾被維特根施坦擊敗,於是拿破崙派聖西爾率領第6軍去支援烏迪諾。——譯者注 [15]1812年戰局初期,拿破崙率法軍主力直逼維爾納,俄軍第1軍團退向德里薩,繼而退向斯摩棱斯克。法軍達武部奉命向明斯克推進,企圖切斷俄國第2軍團的退路,但俄軍第2軍團在第1軍團撤退後已經退卻。當俄軍的這兩個軍團在斯摩棱斯克會合後,拿破崙即將達武調回主力。——譯者注 [16]指彼得堡(Petersburg),即今俄羅斯城市聖彼得堡,位於波羅的海芬蘭灣東岸、涅瓦河口。1703年由俄皇彼得大帝興建,歷史上曾長期為俄國首都。——譯者注 [17]雷根斯堡(Regensburg),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城市,位於多瑙河畔。——譯者注 [18]1805年,拿破崙在烏爾姆會戰中獲勝,打亂了奧軍的行動計劃,迫使卡爾大公率領在北義大利的奧軍退卻。1809年的雷根斯堡會戰後,拿破崙派勒費弗爾將軍率領第7軍進入蒂羅爾。在蒂羅爾的奧軍本想阻止法軍前進,但由於奧軍主力敗退,不得不退出蒂羅爾。——譯者注 [19]指第四次反法聯盟戰爭中的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 [20]黑森(Hessen),今德國中部的一個聯邦州,歷史上曾是多個侯國、公國、邊區的所在地。——譯者注 [21]1806年,普魯士在布蘭登堡邊區保留了一支3萬人的戰略預備隊,準備在必要時在威斯伐倫另闢戰場。黑森選帝侯在戰前與普魯士有協定:若普魯士獲勝,黑森將與普魯士共同反法;若法國獲勝,黑森則嚴守中立。耶拿會戰前夕,普軍派魏瑪公爵出圖林根山區,準備開赴弗蘭肯,襲擾法軍後方。由於普軍在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中失敗,這些計劃均未能實現。——譯者注 [22]熱羅姆·波拿巴(Jérôme Bonaparte,1784—1860),拿破崙最小的弟弟,威斯伐倫王國國王(1808—1813)。——譯者注 [23]原文如此,疑誤。《戰略進攻的目標》是第七篇第三章,但作者在該章中並未談到這個問題。——譯者注 [24]原文如此,疑誤。本書並沒有這一章。——譯者注 [25]布林海姆(Blenheim),布林德海姆(Blindheim)的英語稱謂,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小鎮,位於多瑙河畔。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期間,英荷聯軍於1704年8月13日在此重創法國和巴伐利亞聯軍,迫使其27個步兵營和4個騎兵團投降。——譯者注 [26]里加(Riga),今拉脫維亞首都,位於道加瓦河畔。——譯者注 [27]博布魯伊斯克(Bobrujsk),今白俄羅斯中部一城市,位於別列津納河畔。——譯者注 [28]維克托(Claude Victor-Perrin,1764-1841),公爵,法國元帥。——譯者注 [29]薩肯(Fabian Gottlieb Fürst von Osten-Sacken,1752—1837),侯爵,俄國元帥。在1812年戰局中率預備軍團在白俄羅斯、立陶宛、烏克蘭一帶活動。——譯者注 [30]雷尼爾(Jean Louis Ebenezer von Reynier,1771—1814),伯爵,法軍將軍。在1812年戰局中指揮法軍第7軍團(大多由薩克森人組成)。——譯者注 [31]聖西爾(Laurent marquis de Gouvion Saint-Cyr,1764—1830),侯爵,法國元帥和軍事理論家。在1812年對俄戰爭中指揮第6軍團。1815年和1817—1819年兩次任法國國防大臣。——譯者注 [32]中萊茵地區(der Mittelrhein),指今德國賓根與波恩之間的萊茵河兩岸地區。——譯者注 [33]拿破崙一世時期在巴黎出現的一種交誼舞。——譯者注 [34]孔代(Condé),即今法國諾爾省城市埃斯科河畔孔代(Condé-sur-l' Escaut)。——譯者注 [35]蘭道(Landau),今德國萊茵蘭-普法爾茨州南部一城市。——譯者注 [36]考尼茨(Wenzel Anton Kaunitz,1711—1794),侯爵,奧地利首相。主張聯合法、俄,反對普魯士,但未成功。因奧皇弗朗茨二世即位後與普魯士結成反法聯盟,於1792年離職。——譯者注 [37]圖古特(Johann Amadeus Franz de Paula Freiherr von Thugut,1736—1818),男爵,奧地利政治家,曾任奧地利外交大臣(1793—1801),推行反普、反法的外交政策,積極推動英、俄、奧結成反法聯盟。——譯者注 [38]香檳地區(die Champagne),歷史上法國一地區名,今香檳-阿登大區的一部分。——譯者注 [39]指1792年奧普聯軍進攻法國。——譯者注 [40]在七年戰爭中,奧地利的勞東將軍主要在西里西亞作戰。作者認為,假如奧地利將勞東部署到帝國軍隊所在的薩克森和巴伐利亞地區作戰,其獲得的戰果會大得多。——譯者注 [41]「1815年戰局」有可能是「1805年戰局」之誤,因為在1815年戰局中,反法聯軍之間並沒有支援和被支援的關係。1805年戰局中的奧地利和1807年戰局中的普魯士都受到俄軍的支援,而且在戰局末期都主要依靠援軍進行戰爭。奧地利在1805年奧斯特利茨會戰失敗後,以及俄普聯軍在1807年弗里德蘭會戰失敗後,都與法國簽訂了和約,俄軍即退出戰場。——譯者注 [42]原文如此,疑誤。本篇並沒有這一章。——譯者注 [43]羅亞爾河(die Loire),法國流入大西洋的最大河流,長1,004公里。——譯者注 [44]奧爾良(Orl ans),今法國羅亞爾省一城市,位於羅亞爾河畔,東北距巴黎120公里。——譯者注 [45]原文如此。從上文理解,僅指巴黎和特魯瓦或巴黎和奧爾良。——譯者注 [46]羅訥河(die Rhone),法國第二大河,發源於瑞士南部,流經法國東南部,長812公里。——譯者注 [47]特里爾(Trier),今德國萊茵蘭-普法爾茨州西部一城市,位於摩澤爾河畔。——譯者注 [48]蘭斯(Reims),今法國東北部馬恩省一城市,位於馬恩河與韋勒河之間,西南距巴黎約130公里。——譯者注 [49]敦刻爾克(Dunkerque),今法國諾爾省一海港城市,位於北海沿岸,東距法國和比利時邊境10公里。——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