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 · 第七篇 進攻(草稿)
前言
我曾經冒昧地對本書的讀者說過幾句話[1]。據我所知,我的這一大膽行為得到了大家的認可。現在請讀者允許我在第三卷的前面再說幾句話,主要是為本卷的延期出版做些解釋和道歉。
本卷包括《戰爭論》這部書的第七篇和第八篇。這兩篇可惜都是未完成稿,只是粗略的草稿和試作。我們不打算把它們擱置起來不與讀者見面,因為即使它們處於這種未完成的狀態,也還是令人感興趣的,因為通過它們至少可以看出作者想要走的路。但是這兩篇需要仔細的校閱。承蒙厄策爾[2]少校先生的好意,他承擔了這項工作,但由於他公務繁忙,這一工作中斷了很久,因此讓已經完稿的第四卷先於第三卷出版似乎更合適一些,因為第四卷的內容是1796年戰局[3],也是作者開始研究的本來的戰史部分,而且很多方面的人士已經表示希望能儘快地看到遺著的這一部分。
我們曾希望此後第三卷能與第五卷同時出版,但這一點還是沒有做到。我們兩次中斷了遺著的自然順序,這是必須請求讀者原諒的。
本卷除了《戰爭論》中未完成的兩篇外,還附錄了數篇文章。這幾篇文章雖然不是《戰爭論》的一部分,但與《戰爭論》的關係是如此密切,以至於我們希望它們能夠受到讀者的歡迎。
這些文章中的第一篇是作者1810年、1811年和1812年為有幸給王儲殿下[4]授課而撰寫的,其中第一部分是作者向王儲的保育官馮·高迪[5]將軍先生提交的授課計劃,第二部分是作者在結束這門課程時所撰寫的全部內容概覽。我在第一卷的前言中已經說過,在這篇文章中有《戰爭論》全書的胚芽,僅此一點大概就足以引起大多數讀者的特別興趣。承蒙王儲殿下恩惠,允許發表這篇文章,在此我要再次向殿下表達我最恭順的感激之情。
瑪麗·馮·克勞塞維茨
1833年12月5日於柏林
* * *
[1]當時布呂歇爾身患眼疾,無法指揮,因此沒有進行猛烈的追擊。——譯者注
[2]在1815年6月18日的滑鐵盧會戰中,拿破崙因未考慮到布呂歇爾會馳援英軍而大敗。——譯者注
[3]指本書第一卷首版前言。——譯者注
[4]厄策爾(Franz August O′Etzel,1784—1850),普魯士少將。1825—1835年任普魯士軍事學院地形學和地理學教官。1847年晉升少將。——譯者注
[5]戰局(der Feldzug),指交戰雙方在一個戰區的一個時間段內(大體從一年的開春到次年冬季來臨時)的軍事行動。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對此有專門的論述。——譯者注
第七篇
進攻(草稿)
第一章
從與防禦的關係看進攻
如果兩個概念構成了真正的邏輯上的對立,也就是說其中一個概念成了另一個的補足部分,那麼實際上從其中一個概念就可以得出另一個概念。即使我們有限的才智不能一眼就看清這兩個概念,不能僅根據它們的對立就從其中一個完整的概念得出另一個完整的概念,但是其中一個概念無論如何會非常有助於我們了解另一個概念,而且足以使我們了解另一個概念的很多部分。因此我們認為《防禦》一篇前幾章中觸及進攻的各點就已經足以讓我們了解進攻的這些點,但並不是在進攻的所有問題上都是這樣。思想體系是永遠不會枯竭的,因此當概念的對立不是像在《防禦》一篇前幾章中那樣直接存在於概念的根基時,我們自然就不能從《防禦》一篇所論述的內容中直接推論出對進攻所要論述的內容。換一個立足點,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事物,因此對於從較遠的立足點已經概略考察過的事物,自然應該再從這一較近的立足點加以考察。這將是對思想體系的一個補充。在這樣做時,對進攻的論述往往又有助於我們對防禦有新的認識,因此我們在研究進攻時大多會遇到我們在研究防禦時探討過的相同問題。但是我們不打算按照大多數工兵教科書的做法,在談論進攻時迴避或者否定我們在研究防禦時所找到的所有積極的價值,我們也不打算證明針對每個防禦手段總會有某個不可或缺的進攻手段,因為這是違背事物本性的。防禦有其強項和弱項,即使它的強項不是不可戰勝的,但戰勝它們是要付出不成比例的代價的。從任何立足點都必須看到這一點是真實存在的,否則就會自相矛盾。此外,我們也不打算詳盡探討攻防手段的相互作用;每個防禦手段都會引起一個進攻手段,但後者往往距我們如此之近,以至我們不必為了解它而現從防禦的立足點轉到進攻的立足點;其中一個手段自然會產生於另一個手段。我們的意圖是,在探討進攻的每個問題時,指出那些進攻所特有的、不是直接產生於防禦的情況。這種論述方式想必會讓我們在本篇撰寫一些在《防禦》篇中沒有對應內容的章節。
第二章
戰略進攻的本性
我們看到,戰爭中的防禦(即也包括戰略防禦)根本不是絕對的等待和抵禦,也就是說,防禦不是完全的忍受,而是一種相對的忍受,因此貫穿著或多或少的攻勢因素。同樣,進攻也不是單一的整體,而是不斷地與防禦混合在一起。然而兩者的區別在於:沒有反擊的防禦是根本不可想像的,反擊是防禦的一個必要的組成部分。但是在進攻就不是這樣,突擊或進攻行動本身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它本身並不需要防禦,但是進攻受制於時間和空間,不得不把防禦作為一個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這是因為:第一,進攻不可能連續不斷地一直進行到最後結束,而是要求有停頓,在進攻者自己停止進攻的這段平靜時間,防禦狀態就自動出現了;第二,進攻部隊身後的、其生存所必需的空間不是總能通過進攻本身受到保護,而是必須加以特別的保護。
因此,戰爭中的進攻行動(特別是戰略上的)是進攻與防禦的不斷交替和結合,但是此時不能把防禦視為對進攻的有效準備和提升,也就是說不能把它視為一個有作為的因素,而只能把它視為一個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是部隊遇到的純粹困難[1]所引起的阻力,是進攻的原罪[2],是進攻的致命傷。我們之所以說防禦是一種阻力,是因為如果防禦不能為進攻做些什麼,那麼僅是它造成的時間損失就肯定會減少進攻的效果。但是在任何進攻中都包含著的防禦部分是不是也可能對進攻產生實際的不利影響呢?既然人們說,進攻是較弱的作戰形式,防禦是較強的作戰形式,那麼似乎可以從中得出結論:防禦對進攻不會產生實際的不利影響,因為只要人們還有足夠的力量用於較弱的作戰形式,那麼這些力量想必更足以用於較強的作戰形式了。一般來說,也就是從主要方面來看,這是正確的,我們將在《關於勝利的頂點》一文中進行更詳細的探討,看看進一步的規定;但是我們不應忘記,戰略防禦之所以具有優越性,部分原因恰恰在於如果在進攻本身中不摻入防禦,那麼進攻是無法存在的,而且它摻入的是一種很弱的防禦;進攻不得不處處拖帶著的防禦內容是防禦中最糟糕的因素;靠這些因素是無法保證整個進攻部隊的安全的。這樣人們就理解了為什麼防禦的這些因素實際上會成為削弱進攻的一個因素。在進攻中出現防禦薄弱的時刻,正是防禦中的攻勢因素應該採取行動和積極介入的時刻。在一天戰鬥之後通常隨之而來的12小時的休息時間裡,防禦者和進攻者的處境是多麼不同啊!防禦者是在他選定的、非常熟悉的、準備好了的陣地中,而進攻者是像盲人一樣摸索著進入一處行營。或者在較長休息期間,攻防雙方有可能要求重新籌備給養或等待援兵等,此時防禦者是在其要塞和儲備物資附近,而進攻者卻像是樹枝上的鳥兒孤立無援。但是每次進攻都必然以防禦結束;至於這一防禦會有什麼特徵,取決於當時的情況;如果敵軍已經被消滅,那麼當時的情況可能很有利;但如果敵軍沒有被消滅,那麼當時的情況也可能很困難。儘管這一防禦已經不再是進攻本身的一部分,但是它的特點必然反過來影響到進攻,並一同決定進攻的價值。
上述這一考察的結論是:每次進攻時,人們必須考慮到進攻中必然會出現的防禦,以便清楚地認識到進攻面臨的不利之處,並對此有所準備。
相反,從另一方面來看,進攻本身完全是始終如一的,而防禦是有很多階段[3]的,也就是說越要窮盡「等待」這一因素給防禦帶來的好處,防禦的階段就越多,於是就出現了彼此極為不同的防禦形態,這一點我們在《抵抗的方式》[4]一章中已經談過了。
由於進攻只有一個行動的因素,進攻中的防禦只是一個綴於其上的無生命的重物,因此在進攻中不應出現在防禦時才出現的不同階段。當然進攻在威力、突擊速度和力量上有巨大的區別,但這一區別只是程度上的,不是方式上的。人們當然可以設想,進攻者為了更順利地達到目標,有時也選擇防禦的方式,例如部署在一處有利陣地中,等待敵人的進攻,但這種情況極為少見,以至我們在對概念和事物進行分類時無須考慮這種情況,因為我們向來是從實際出發的。因此在進攻時沒有抵抗方式所提供的那種升級現象。最後,進攻手段的內容通常只有軍隊。除了軍隊外,人們當然也要把進攻者在敵人戰區[5]附近、對進攻有顯著影響的要塞計入進去。但是要塞對進攻的這種影響隨著進攻者的推進會變得越來越弱,而且可以理解,在進攻時自己的要塞從不會起到在防禦時那樣的重要作用(防禦時要塞往往成為主要的手段)。至於民眾的支持,只有在居民對進攻者的好感多於對其自己的軍隊時,進攻者才會得到它。最後,進攻者也可能有同盟者,但只是特殊的或偶然的情況使然,而非出於進攻的本性[6]。因此,如果說我們在防禦時可以將要塞、民眾抗爭和同盟者納入抵抗手段的範圍,那麼在進攻時就不能這樣做。防禦時能運用這些手段是防禦的本性使然,而在進攻時很少能運用這些手段,即使能運用,也大多是出於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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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後來的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Friedrich Wilhelm Ⅳ.,1795—1861),普魯士國王(1840—1861)。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1770—1840)的長子。——譯者注
[2]馮·高迪(Friedrich Wilhelm Leopold Freiherr von Gaudi,1765—1823),男爵,普魯士中將。1809年4月被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任命為王儲的保育官。——譯者注
[3]原文「die blosse Schwere der Masse」,指部隊在進攻時因遇到疲勞、補給、待援等困難而不得不停頓,從而轉為防禦狀態。——譯者注
[4]原罪(Erbsünde),宗教用語,指按基督教的說法,人天生即有的罪惡。本句的意思是說防禦是進攻本身所固有的不利因素。——譯者注
[5]階段(Stufen),原義為「台階」,也可譯為「層次」「程序」。——譯者注
[6]指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八章。——譯者注
第三章
戰略進攻的目標
戰勝敵人是戰爭的目標,消滅敵軍是手段。無論是在進攻中還是在防禦中都是如此。防禦通過消滅敵軍導致進攻,進攻導致征服一個國家;因此征服一個國家是進攻的目標,但是征服一國不必是占領其全部國土,而是可以限於占領一部分國土、一個省份、一個地區、一個要塞等等。所有這些在媾和時都有可能作為政治籌碼,從而擁有一個充分的價值,進攻者要麼可以保有它們,要麼可以用它們交換其他東西。
因此,戰略進攻的目標可以從占領全部國土起向下有無數個層次,直到占領一個最不重要的地方。一旦這個目標達到了,進攻停止了,就會出現防禦,因此人們可以把戰略進攻想像成一個有一定界限的單位。但是如果我們務實地研究一下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根據實際現象研究一下它,那麼我們就會發現,事情並非如此。在現實中,進攻活動(進攻的意圖和舉措)往往不知不覺地以防禦為終點,正如防禦計劃以進攻為終點一樣。統帥很少或者至少不是總能夠預先準確地規定要占領什麼,而是取決於事態的發展。進攻常常把統帥帶到比他預想的更遠的地方,經過短時間的休整後,他的進攻往往又獲得了新的力量,但是人們不能把休整前後的行動視為兩個完全不同的行動。有時統帥停止進攻的時間比他預想的早,但他並未放棄進攻計劃,並未轉入真正的防禦。因此人們可以看到,如果說成功的防禦可以不知不覺地轉為進攻,那麼反過來,成功的進攻也可以不知不覺地轉為防禦。如果人們想正確地運用我們對進攻所做的一般論述,就必須注意這些層次變化。
第四章
進攻力量的削弱
進攻力量的削弱是戰略上的一個主要問題。進攻者在具體情況下能否正確地認識這一問題,決定他能否正確地判斷應該做什麼。
絕對力量之所以會削弱,是由於:
1. 進攻者要達到占領敵人國土的進攻目標,這種削弱大多在第一次決戰後出現,但進攻並不隨著第一次決戰的結束而停止;
2. 進攻的部隊需要派出力量占領自己身後的地區,以保障自己交通線的安全和維持生存;
3. 進攻者在戰鬥中的損失和疾病減員;
4. 進攻者遠離補充來源地;
5. 進攻者需要派出力量圍攻、包圍敵人要塞;
6. 進攻者在努力程度上逐漸懈怠;
7. 盟友退出。
但是在這些削弱進攻力量的因素對面,也有一些可以加強進攻力量的因素。很明顯,只有把這些不同的因素加以對比,才能得出總的結論。例如,進攻力量的削弱可能部分或全部為防禦力量的削弱所抵消,甚至小於防禦力量的削弱。不過後一種情況是很少見的。人們不應總是將雙方在戰場上的全部部隊進行比較,而是應該對雙方在最前面的或者在決定性地點對峙的部隊進行比較。例如法軍在奧地利、普魯士、俄國的情況,聯軍在法國的情況,法軍在西班牙的情況。
第五章
進攻的頂點
進攻者在進攻中取得的戰果是既有優勢的結果,正確理解的話,就是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相加形成優勢的結果。我們在前一章已經指出,進攻的力量會逐漸衰竭。在這一過程中,進攻者的優勢有可能增加,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優勢會減弱。進攻者像買東西一樣購得一些在媾和談判時應起到些作用的好處,但這些是他不得不以其部隊為代價才得到的,是猶如付出現款才購得的。如果進攻者能夠把自己日益減弱的優勢一直保持到媾和為止,那麼其目的就達到了。有的戰略進攻能夠直接導致媾和,但這種情況極為少見,大多數戰略進攻只能使進攻者到達其力量剛好能夠保持防禦和等待媾和的一個點。在這個點的另一邊,等待進攻者的可能是局勢的驟變,進攻者可能受到反擊。這種反擊的力量通常比進攻者突擊的力量大得多。我們把這個點稱為進攻的頂點。由於進攻的目的是占有敵人的國土,於是從中得出結論,推進應一直持續到優勢用盡為止,這就推動進攻者趨向目標,也容易使他超過目標。如果人們考慮到,在比較雙方力量時需要考慮特別多的因素,那麼就不難理解,在某些情況下,確定交戰雙方誰占優勢是多麼困難,一切往往取決於非常不可靠的想像力。
也就是說,一切都取決於能否以一種細緻入微的直覺[1]來覺察出進攻的頂點。在此我們遇到了一個看似的矛盾——既然防禦比進攻有力,那麼人們應該認為進攻從來不會走得太遠,因為只要進攻這一較弱的作戰形式還足夠強,那麼人們肯定認為防禦這一較強的作戰形式會更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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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戰區」(Kriegstheater)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二章中有專門論述。——譯者注
[2]意思是說,進攻者不是一定有同盟者。——譯者注
第六章
消滅敵軍
消滅敵軍是達到目標的手段。對此應該如何理解呢?應付出什麼代價呢?對此可能有下列不同的看法:
1. 只消滅那些為達到進攻目標而必須消滅的敵軍;
2. 或者只是在有可能的情況下消滅敵軍;
3. 上述第2點的前提是在進攻時,保存自己的軍隊成為要務;
4. 從第3點又可引申出一點,就是進攻者只在時機有利時為消滅敵軍而採取一些行動。在進攻對象一方[1]也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這一點在第三章中已經談過了。
摧毀敵軍的唯一手段是戰鬥,當然是通過兩個方式:1. 直接的;2. 間接的,通過多個戰鬥的組合。因此,如果說會戰是主要的手段,那就是說它並不是唯一的手段。攻占一座要塞、一塊國土,這本身已經是對敵軍的一種破壞,而且還能夠導致對敵軍更大的破壞,也就是說它也可能成為間接破壞敵軍的一個手段。
占領一個未設防的地區,除了具有直接達到某個目的的價值外,還可以被看作是對敵軍的一種破壞。把敵人誘出他所占領的地區,與我們占領一個未設防地區差不多,因此只能把它與占領未設防的地區同樣看待,而不能把它視作一個真正的戰鬥成果。這些手段大多被高估了,實際上它們很少具有一次會戰的價值,而且在採用這些手段時總是要擔心人們忽略這些手段會使他們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但是由於採用這些手段時付出的代價小,因此它們很有誘惑力。
人們處處都只應把這些手段看作是較小的賭注,它們也只能帶來較小的利潤,適合在條件受限和動機較弱的場合使用。在這種場合,它們顯然比無目的的會戰要好,因為沒有目的的會戰即使獲勝,人們也無法充分利用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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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Takt des Urteils」,直譯為「判斷時的分寸感」。——譯者注
第七章
進攻會戰
我們對防禦會戰所談的內容已經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進攻會戰。
為使讀者認清防禦的本質,我們在研究防禦會戰時只考察了防禦特性表現得最為明顯的會戰。但是這樣的防禦會戰是很少的,大多數的防禦會戰是半遭遇戰[1],此時防禦的特點已經所剩無幾。但是進攻會戰的情況不是這樣,它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其特點,而且由於防禦者此時未處於其真正的防禦狀態,進攻會戰就可以更大膽地保持其特點。因此,即使是在特性不很明顯的防禦會戰中,以及在真正的遭遇戰中,各方在會戰特點上總還是有些區別的。進攻會戰的主要特點是包圍或迂迴,同時發起會戰。
實施包圍的戰鬥本身顯然有大的好處,這是一個戰術上的問題。進攻者不能因為防禦者擁有對抗包圍的手段就放棄這些好處,因為只要防禦者的這一手段過於依賴防禦的其餘條件,防禦者就無法使用這一手段。防禦者為對包圍者進行有利的反包圍,就必須位於一處經過挑選和構築良好的陣地中。更為重要的是,並不是防禦能提供的所有好處都確實能得到運用;大多數防禦只是一種可憐的應急,防禦者大多處於一種非常窘迫和危險的境地,邊等待出現最糟糕的情況,邊在半路上迎向進攻者,於是利用包圍甚至轉換正面進行會戰,本來是交通線位置有利時即應採取的手段,卻往往成為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占優勢時採取的手段。馬倫戈會戰[2]、奧斯特利茨會戰[3]、耶拿會戰[4]就是這樣。在馬倫戈會戰中,進攻者的基地與防禦者的基地相比儘管不占優勢,但由於距離邊境近,大多規模很大,因此進攻者已經可以採取一些冒險的行動。至於側面進攻,即轉換正面進行的會戰則比包圍更有效。有人認為在進行戰略包圍時,一開始就應該像布拉格會戰[5]那樣,與側面進攻結合進行,這一看法是錯誤的;戰略包圍與側面進攻很少有共同之處,結合起來進行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動。關於這一點,我們在論述戰區進攻時還會進一步說明。如果說在防禦會戰中,防禦者的統帥需要儘量推遲決出勝負和贏得時間(因為一場在日落時仍未決出勝負的防禦會戰通常就是防禦者的一次勝利會戰),那麼在進攻會戰中,進攻者的統帥則需要加快決出勝負。但是另一方面,如果進攻者操之過急,就會面臨很大的危險,因為這會導致兵力浪費。進攻會戰的一個特點是進攻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對手的情況沒有把握,實際上是摸索著進入陌生的環境(例如奧斯特利茨會戰、瓦格拉姆會戰[6]、霍恩林登會戰[7]、耶拿會戰、卡茨巴赫會戰[8])。進攻會戰越是這種情況,進攻者就越是應集中兵力,就越是應多迂迴,少包圍。勝利的主要果實要在追擊中才能得到,這一點我們在第四篇第十二章中已經說過。按照事物的本性,追擊在進攻會戰中較防禦會戰而言更是整個行動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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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原手稿中,此處後面有一句話:「根據第三篇(觀點)對該問題做了進一步的探討,具體是在《關於勝利的頂點》一文中。」在一個標有「幾篇作為素材的研究性文章」的紙袋中,有一篇以「關於勝利的頂點」為標題的文章,看似是對本章(這裡只是份草稿)的修改。現將該文章附印在第七篇結束處。——編者注
[2]即防禦者。——譯者注
[3] 「遭遇戰」一詞,作者用了法語「rencontres」。——譯者注
[4]拿破崙於1800年5月17—20日自北向南翻越大聖伯納德山口,進入上義大利,之後於6月14日在馬倫戈(Marengo,今義大利亞歷山德里亞省首府亞歷山德里亞的一部分,位於博爾米達河畔)附近率領28,000人打敗梅拉斯率領的3萬奧軍,取得第二次反法聯盟戰爭中的一場決定性的勝利。——譯者注
[5]1805年12月2日,拿破崙在奧斯特利茨(Austerlitz,即今捷克南部摩拉維亞地區東部小城斯拉夫科夫[Slavkov])擊敗俄奧聯軍,迫使奧皇於當月26日簽訂《普雷斯堡和約》(Frieden von Pressburg),結束第三次反法聯盟戰爭。——譯者注
[6]又稱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1806年10月14日,拿破崙率法軍主力約10萬人在耶拿(Jena,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於薩勒河左岸)附近擊敗霍恩洛厄指揮的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5.3萬人。同日,雙方在均不知曉當日耶拿會戰的情況下,法軍達武元帥率領約2.9萬人在奧爾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西南距耶拿約25公里)附近擊敗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軍主力約5萬人。在追擊中,普軍紛紛投降。在這兩場會戰中,法軍傷亡約1.5萬人,普軍傷亡和被俘3.3萬人。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偕全家逃往東普魯士。拿破崙於當月27日進入柏林。——譯者注
[7]1757年4月,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魯士軍隊分四路從西里西亞和薩克森攻入波希米亞,向布拉格(Prag,今捷克共和國首都,位於伏爾塔瓦河畔)實施戰略包圍。奧地利卡爾親王倉促集結部隊,在布拉格東部利用地形構築陣地。5月6日,弗里德里希二世對奧軍右翼發起進攻,並迂迴到奧軍背後,奧軍撤至布拉格城內,被普軍包圍。——譯者注
[8]1809年7月5—6日,拿破崙率法軍在維也納附近的瓦格拉姆(Wagram,即今奧地利下奧地利州小城德意志-瓦格拉姆)戰勝卡爾大公率領的奧軍。11日,奧皇求和。同年10月,奧地利被迫簽訂《美泉宮和約》(Frieden von Schönbrunn),第五次反法聯盟戰爭結束。——譯者注
第八章
過河
1. 進攻方向線被一條較大的河流切斷,這對進攻者來說總是件很不舒服的事情,因為過河後其退路大多會受限於一座橋樑。如果他不想緊靠這條河流停留,那麼他接下來的所有行動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進攻者還考慮向對岸之敵發起一次決定性的戰鬥,或者他預計敵人可能向自己發起一次決定性的戰鬥,那麼他就會面臨大的危險。因此,一位統帥如果沒有很大的精神和物質優勢,是不會讓自己處於這種境地的。
2. 由於進攻者面臨這種單純以過河為目的的過河後的困難,防禦者也就有可能確實對江河進行防禦。這種情況出現的次數比人們想像的要多得多。假設防禦者不把這種江河防禦看作是唯一的應急手段,而是很好地組織這種防禦,以至即使江河防禦本身失利,還有可能在江河附近進行抵抗,那麼進攻者就不僅要考慮對手通過江河防禦對他進行的抵抗,而且還要考慮上面第1點中所說的江河給防禦者所提供的全部好處。我們看到,這兩個要考慮到的問題使統帥們在進攻時對一條設防江河總是有很多的敬畏之心。
3. 我們在前一篇看到,在一定條件下,真正的江河防禦確實可以取得好的戰果,而且如果我們看一下以往的經驗,那麼我們就不得不承認,取得這些戰果的次數其實比理論所預言的還要多得多,因為人們在理論上畢竟只考慮到了實際擺在那裡的困難,而在實施中,在進攻者看來,通常一切都比實際的更困難些,因此也就成為其行動的一個巨大障礙。即使我們現在談的是一次不求大規模決戰、並非全力以赴的進攻,我們也可以說,進攻者在實施中遇到的一些小的、在理論上根本無法計算出來的障礙和偶然事件對他仍是不利的,因為他是行動者,會首先與這些障礙和偶然事件發生衝突。人們只要想一想倫巴第[1]那些本身並不大的河流卻常常能夠被成功守住,就會明白這一點了。如果說在戰史上相反也有一些江河防禦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那是因為人們有時要求這一手段發揮完全被誇大了的效果,這一效果完全不是基於這一手段的戰術本性,而是基於這一手段在歷史上為人所知並被過分誇大了的效果。
4. 只有當防禦者犯了錯誤,將其整個希望寄託於江河防禦,使其處於一種一旦防禦被突破就面臨大的困境和某種災難的境地時,江河防禦才能被視為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抵抗形式,因為突破一道江河防禦當然比贏得一次通常的會戰更容易。
5. 從迄今所述內容自然可以得出結論:如果進攻者不尋求大規模決戰,那麼江河防禦會具有很大的價值;但是如果進攻者兵力占優勢或幹勁十足,準備進行大規模決戰,那麼如果防禦者錯用了這個手段,就可能為進攻者帶來實際的價值。
6. 無法被迂迴的江河防禦是極少的,無論是就整個防線而言,還是特別就某個地點而言。因此,對兵力占優勢和立足於大規模打擊的進攻者來說,他總是有辦法在一個地點佯動,而在另一個地點過河,然後以優勢兵力和不顧一切的推進(由於兵力占優勢,使不顧一切的推進成為可能)來抵消戰鬥初期可能遇到的不利情況。因此,以超過敵人的火力和勇敢來驅逐敵人的一支主要的哨所[2]守軍,對一條設防的江河進行一次真正的戰術強渡,是極少或者根本不會出現的。「強渡」這一表述永遠只能用在戰略上,表示進攻者在規定的河段內一個少量設防或者根本沒有設防的地方不顧所有不利條件過河。這些不利條件是防禦者認為進攻者在過河時應該面臨的。進攻者所能採取的最糟糕的做法是在相距較遠、無法共同實施打擊的多個地點真正過河,因為防禦者是不得已分兵的,而進攻者這樣是主動分兵,從而放棄了其天然的兵力集中的優勢。1814年,貝勒加德[3]就是由於這個原因而輸掉了明喬河會戰[4]。在這次會戰中,雙方軍隊湊巧同時在不同的地點過河,而奧地利人的分兵程度比法國人的大。
7. 如果防禦者與進攻者在河的同一邊,那麼不言而喻,進攻者從戰略上戰勝防禦者的手段有兩個:一是無視防禦者而在某個地點過河,即在過河這一手段上超過防禦者;二是通過一場會戰。在採取第一個手段時,基地和交通線的情況應該是首先起決定性作用的。但是人們經常看到,專門為此而進行的準備工作比總的情況能更多地起到決定性作用。誰懂得選擇更好的哨所陣地,誰組織得更好,誰的部下能更好地服從,誰行軍更快等,誰就可以利用這些有利條件與總的不利條件抗爭。至於第二個手段,前提是進攻者擁有進行一場會戰的手段、條件和決心。而當進攻者擁有這些前提條件時,防禦者一般不敢輕易進行這樣的江河防禦。
8. 我們最後的結論是,儘管渡過一條河流本身很少有大的困難,但在所有不求大規模決戰的場合,進攻者出於對渡河一旦失利的後果和後續情況的擔心,當然還是容易停下來的,以至他要麼讓防禦者留在河的這一邊,要麼在必要時渡河,但是之後緊靠河流停下來。雙方長時間隔河對峙的情況是很少見的。
在大規模決戰的場合,一條河流也是一個重要的對象,它總是會削弱和妨礙攻勢。在這種情況下,對進攻者最有利的是防禦者誤把江河視為一道戰術上的屏障,沒有進行真正的江河防禦,而只是把江河防禦作為自己抵抗的主要行動,以至進攻者得到輕易進行決定性打擊的有利條件。當然這一打擊絕不會立即導致對手徹底大敗,但是這一打擊會體現在每一個對進攻者有利的戰鬥中,這些戰鬥會使對手總的處境變得非常惡劣。1796年奧地利人在下萊茵地區[5]就是這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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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0年6月,法國的莫羅將軍率萊茵軍團向奧地利和巴伐利亞聯軍發起進攻,在伊薩河與萊茵河之間占領陣地。7月,雙方停戰。11月,談判破裂,拿破崙宣布28日結束停戰。12月3日,奧地利約翰大公準備向霍恩林登(Hohenlinden,今德國巴伐利亞州一小城,西距慕尼黑34公里)法軍陣地發起進攻,但在發起進攻之前遭到法軍右翼兩個師從翼側的襲擊,結果敗退。——譯者注
[2]1813年8月的布布爾河之戰後,布呂歇爾東撤,以避免與拿破崙會戰。拿破崙派麥克唐納追擊。26日,法軍渡過卡茨巴赫河(die Katzbach,即卡什扎瓦河,奧得河的一條支流,長84公里)。布呂歇爾乘法軍立足未穩,分三路發起進攻,將法軍擊潰。29日,聯軍在追擊中殲滅法軍第5軍的皮托師,重新推進至布布爾河。——譯者注
[3]倫巴第(die Lombardei),歷史上指義大利整個西北地區,包括皮埃蒙特、熱那亞和瑞士的提契諾州,面積遠大於今義大利倫巴第大區。——譯者注
[4]作者所用的「哨所」(Posten)概念涵蓋的範圍遠大於一般的哨所,不僅指「哨兵或警戒分隊所在的處所」,有時也指一處要塞或一座城市。——譯者注
[5]貝勒加德(Heinrich Joseph Johann Graf von Bellegarde,1757—1845),伯爵,奧地利元帥、政治家。先後在薩克森和奧地利軍中任職。曾任奧地利宮廷軍事委員會主席。——譯者注
[6]1814年2月,奧地利的貝勒加德伯爵追擊歐仁指揮的法軍。在過明喬河(der Mincio,義大利北部波河的一條支流,長194公里)時,與回過頭來過河的法軍遭遇。雙方激戰後,奧軍退至明喬河東岸,法軍重回西岸。在這次激戰中,奧軍兵力本來占優勢,但由於分三路過河,兵力過於分散,沒有取得勝利。——譯者注
第九章
對防禦陣地的進攻
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足夠詳細地討論了防禦陣地能在多大程度上迫使進攻者要麼向它進攻,要麼停止前進。只有起到這種作用的防禦陣地才是有用的,才適合全部或部分消耗掉敵人的進攻力量,或者使它不起作用。從這種情況來看,進攻者對防禦陣地是無能為力的,也就是說,他沒有什麼手段能抵消防禦者的這一有利條件。但並不是所有防禦陣地都是這樣。如果進攻者發現不用進攻防禦陣地也可以追求其目標,那麼進攻防禦陣地就是他的一個錯誤。如果他發現不進攻防禦陣地就無法追求其目標,那麼他應該自問,能否通過威脅防禦者的翼側而將其引出陣地。只有當這一手段無效時,進攻者才應決定進攻一處良好的陣地。此時進攻者從側面進攻陣地,通常困難會少一些。至於應該選擇哪個側面,則取決於雙方退卻線的位置和方向,即取決於能否威脅敵人的退路和保障自己的退路。威脅敵人退路和保障自己退路之間可能無法兼顧,此時自然應首先考慮威脅敵退路,因為此舉本身是攻勢屬性,也就是說是與進攻相適應的,而保障自己的退路是守勢屬性。但是對一處良好陣地中的頑強之敵發起進攻是件糟糕的事,這是肯定的,在此應該將其視為一個主要的事實。當然不乏這種會戰,而且不乏這種會戰獲勝的例子,例如托爾高會戰[1]、瓦格拉姆會戰(我們不以德勒斯登會戰為例,因為對這場會戰中的對手,我們還不能稱其為頑強的對手)。但是總的來說,這種防禦陣地受到進攻的危險是很小的。如果我們再看到,在無數的事例中,即使是最果敢的統帥對良好的防禦陣地也是敬而遠之,那麼我們可以說,這種危險是不存在的。
但是人們不能把我們這裡所談的會戰與常見的會戰混為一談。大多數的會戰是真正的遭遇戰[2],在這種會戰中,雖然其中一方是停住的,但他是停在一處沒有準備的陣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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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萊茵地區(der Niedrrhein),指萊茵河下游兩岸地區,大致包括今德國北萊茵-威斯伐倫州西部及其與荷蘭接壤的地區。——譯者注
[2]1796年戰局初期,奧軍駐德意志戰區的下萊茵軍團右翼在科布倫茨以北採取守勢。法軍茹爾當的左翼部隊渡過萊茵河和希克河(die Sieg,萊茵河右岸一條支流,長155公里),向東進攻,迫使奧軍退至拉恩河(die Lahn,萊茵河右岸的一條支流,長245公里)後面進行防禦。——譯者注
第十章
對設防營壘的進攻
十分輕蔑地談論防禦工事及其作用,曾經風行一時。法國邊境像哨所線[1]一樣的防線屢屢被突破,馮·貝沃恩[2]公爵在布雷斯勞的設防營壘中輸掉會戰,以及托爾高會戰等很多戰例導致人們輕視工事及其作用。而弗里德里希大帝通過運動和攻勢手段取得的勝利,更加重了人們對一切防禦、一切陣地戰鬥,特別是一切防禦工事的輕視。如果數千人受命防禦長很多普里的國土,或者防禦工事不過是顛倒過來的交通壕,那麼它們當然是毫無價值的。如果人們把希望寄托在它們身上,就會出現危險的缺口。但是如果人們像常見的空談家那樣,把這種對防禦的輕視擴大到對構築工事這一觀念本身的輕視(滕佩爾霍夫就是這樣做的),難道不是自相矛盾,甚至是十分荒謬的嗎?假如防禦工事不適於加強防禦者的力量,那它們還有什麼用呢?不是這樣的!不僅是理智的思考,而且還有無數的經驗表明,對一處構築良好、有足夠兵力且防守嚴密的防禦工事,必須視為一個一般來說堅不可摧的點,進攻者也是這樣看的。如果說單個防禦工事就已經能有這樣的效果,那麼人們就不應懷疑,對進攻者來說,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設防營壘的兵力較少,這是設防營壘的本性決定的,但是守軍利用有利的地形障礙和有力的防禦工事仍可抗擊優勢之敵。弗里德里希大帝儘管可以用兩倍於皮爾納營壘守敵的兵力進攻該營壘,但是他認為進攻該營壘是不可取的。後來不時有人堅稱當時弗里德里希大帝本來是可以攻破皮爾納營壘的,這一說法的唯一根據是當時的薩克森部隊狀況很糟糕,但是這當然絲毫不能證明防禦工事沒有效果。同時,那些事後認為該營壘不僅可以而且甚至應該很容易就被攻克的人在當時是否會定下進攻該營壘的決心也是個問題。
我們認為,進攻一處設防營壘是一種極不尋常的攻勢手段。只有當工事是在匆忙中構築,尚未完工,用以加強工事的、位於其接近地中的障礙物還很少的時候,或者像常見的那樣,整個營壘只是初具規模,僅完成一半的時候,進攻營壘才是可取的,甚至還是輕易戰勝對手的一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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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年戰爭的最後一場大規模會戰。在1760年戰局最後階段,奧軍統帥道恩率主力在托爾高(Torgau,今德國薩克森州北部一城市,位於易北河畔)西北高地利用地形構築堅固陣地。11月3日,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軍前後夾擊奧軍陣地。激戰後,奧軍於夜間退回托爾高,次日繼續退向德勒斯登。——譯者注
[2]「遭遇戰」一詞,作者用了法語「rencontres」。——譯者
第十一章
對山地的進攻
從第六篇第五章及其以後的幾章[1]中,我們已經足以了解山地在總的戰略關係中的角色,無論是在防禦時,還是在進攻時。我們在這幾章中也試著闡述了山地作為真正的防線所扮演的角色,並且從中已經得出了結論,知道了進攻方面會如何看待山地的這一作用。因此,對山地這一重要內容我們在這裡就沒有多少要說的了。當時我們得出的主要結論是:就一場次要戰鬥或一場主力會戰而言,對山地防禦的看法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在進行次要戰鬥時,只能把對山地的進攻看作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為此時所有因素都對進攻者不利;但是在進行主力會戰時,山地對進攻者是有利的。
因此,如果進攻者擁有發起會戰的兵力和決心,就應該在山地與對手作戰,而且一定能從中得到好處。
但是我們在此也不得不再談一下這個問題。上述結論很難得到他人的認同,因為這個結論不僅與個人印象有矛盾,而且初看上去還與一切戰爭經驗相牴觸。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還看到,一支正在推進、準備進攻的部隊不管是否尋求一次主力會戰,都會把敵人沒有占領位於他和自己之間的山地視為一件莫大的幸事,於是總是急急忙忙地先敵去占領這一山地,而沒有認識到這一行動與進攻者的利益本是矛盾的。在我們看來,進攻者這樣做也是可以的,但是人們要在這裡更仔細地區分不同的情況。
一支迎向敵人、準備發起一次主力會戰的部隊,當它要翻越一處未被占領的山地時,自然會擔心敵人在最後的時刻恰好封鎖那些它想利用的隘口;假如防禦者封鎖了這些隘口,進攻者就不再擁有防禦者在占據一處普通的山地陣地時通常為進攻者提供的那些好處。此時防禦者已經不再是展開過大,不再是無法確定進攻者要走哪條道路,而進攻者卻不再能針對敵人的部署來選擇自己的道路了。因此在這種山地會戰中,進攻者不再具備我們在第六篇中所說的一切有利條件。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有可能位於一處堅不可摧的陣地中。這樣一來,防禦者就有可能擁有利用山地進行主力會戰的手段。這當然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如果人們考慮到防禦者在最後一刻進入並欲扼守一處良好山地陣地時將會遇到的種種困難(特別是當他事先完全沒有占領這個陣地時),我們就會發現這一防禦手段是完全靠不住的,也就是說,進攻者所擔心的那種情況是不大可能發生的。儘管這種情況不大可能發生,但是擔心這種情況發生卻是很自然的,因為在戰爭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就是:一個擔心是很自然的,但又是相當多餘的。
進攻者此時擔心的另一件事情是防禦者以一支前衛部隊或一條前哨鏈進行臨時性的山地防禦。這個手段也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符合防禦者的利益,但是進攻者很難估計此舉在多大程度上對防禦者有利或不利,於是就會擔心遇到最糟糕的情況。
此外,我們上述的這一點見解並不排除一處陣地由於地形的山地特點而完全成為堅不可摧陣地的可能性;在山地以外也有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皮爾納、施莫特塞芬、邁森[2]、費爾德基希;正因為這些陣地不在山地,其作用就更大。人們當然也可以設想在山地本身找到這樣堅不可摧的陣地(例如在高高的台地上)。在這種陣地上,防禦者可以擺脫山地陣地常見的不利條件,但是這樣的陣地畢竟是極為少見的,而我們只能考察大多數的情況。
我們正是在戰史中看到山地是多麼不適於進行決定性的防禦會戰,因為傑出的統帥們要進行這種會戰時總是寧願在平原上部署部隊。在整個戰史上,除了在革命戰爭[3]中,沒有其他在山地進行決定性戰鬥的戰例。在革命戰爭中,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應用理論和推論導致了人們在本應進行決定性打擊的地方運用了山地陣地。1793年和1794年在孚日山脈,以及1795年、1796年和1797年在義大利就是這樣的情況。大家都指責梅拉斯在1800年沒有占領阿爾卑斯山脈的通道[4],但這是欠考慮的批評,可以說是根據表面現象進行的幼稚的批評。假如拿破崙是在梅拉斯的位置,恐怕也不會去占領這些通道。
一次山地進攻的部署絕大部分是戰術屬性,我們認為在此只需對山地進攻的一般情況,即那些與戰略關係最密切並且與其交匯的部分做以下說明:
1. 由於部隊在山地不能像在其他地方那樣一有緊急情況要求分兵即可離開道路,由一路變成兩路或三路行進,而是大多只能擁塞在長長的隘路上,因此部隊一般應該一開始即沿多條道路推進,或者更準確地說,應該在一個較寬的正面上推進。
2. 針對防禦者展開很寬的山地防禦,進攻者當然應該集中兵力。在這裡,進攻者包圍整個敵軍是不可想像的。進攻者要想取得大的勝利,就應更多地採取突破敵防線和擠壓敵兩翼部隊的方法,而不是採取大範圍切割敵軍的方法。沿敵人的主要退路快速和不停頓地推進,應是進攻者此時自然的追求。
3. 但是如果進攻者要對山地中兵力較為集中的敵人發起進攻,那麼迂迴就是進攻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因為正面突擊會遇到防禦者最有力的抵抗。但是迂迴必須更多以真正切斷防禦者退路為目的,而不是以戰術上的側面或背後進攻為目的,因為即使是從背後發起進攻,如果防禦者不缺少兵力,那麼藉助山地陣地仍能夠進行頑強的抵抗;只有讓敵人擔心失去退路,進攻者才有望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戰果。這種對失去退路的擔心在山地中產生得更早,效果也更大,因為人們在最危急的情況下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用手中的劍殺出一條血路的。但是進攻者單純的佯動在此不是一個充分的手段,它最多是把敵人引出陣地,但不會帶來任何特別的成果,因此進攻者必須以確實切斷敵人退路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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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於「哨所線」(Kordon)這一概念,作者在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二十二章中有專門論述。哨所線多沿邊境或越冬營地設置,主要起到警戒和防護的作用,需要時也可用於進攻,常被形象地稱為「拉長了的要塞」。以往有的中文譯者將該詞譯為「單線式防禦」,這是不準確的,因為在重要地段也可設置多重哨所線(作者就曾以中國長城為例),而且哨所線既可用於防禦,也可用於進攻。——譯者注
[2]馮·貝沃恩(Wilhelm August Herzog von Bevern,1715—1781),公爵,普魯士將軍。參加過波蘭王位繼承戰爭和三次西里西亞戰爭。1757年任駐西里西亞普軍司令。——譯者注
[3]指本書第二卷第六篇第十五、十六、十七章。——譯者注
[4]邁森(Meissen),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位於德勒斯登西北,易北河左岸。——譯者注
第十二章
對哨所線的進攻
如果在哨所線的攻防中包含著一次主力決戰,那麼哨所線就會讓進攻者得到真正的好處,因為哨所線的正面過寬,比直接的江河或山地防禦更不符合一次決定性會戰的要求。1712年歐仁的德南[1]哨所線就可以算是這種情況[2],那一次他的損失與一次會戰失敗的損失完全一樣。假如當時歐仁集中部署兵力,那麼維拉爾[3]恐怕就很難贏得這一勝利了。如果進攻者不具備進行一次決定性會戰所需要的手段,那麼即使是哨所線,只要扼守它們的是敵軍主力,進攻者也要對它敬而遠之。例如即使是維拉爾,1703年時也沒敢進攻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4]扼守的施托爾霍芬[5]哨所線[6]。但是如果哨所線只是由一支次要部隊占據著,那麼自然一切就取決於進攻者能用於進攻的兵力的大小。此時進攻者遇到的抵抗大多不激烈,勝利成果的價值當然也就比較小。
圍攻者的圍攻環線[7]有自己的特點,我們將在《對戰區的進攻》[8]這一章進行論述。
所有哨所線式的部署(例如得到加強的前哨線等)總是有易被突破的特點。但是如果突破者不是為了繼續推進並從中求得決戰,那麼突破這些部署就只能給他帶來較小的成果,這樣的成果在多數情況下不值得人們為其付出努力。
* * *
[1]革命戰爭(Revolutionskrieg),也稱法國革命戰爭,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爭(1792—1802)。——譯者注
[2]1800年5月,拿破崙率法軍分五路從大聖伯納德、小聖伯納德、辛普朗、聖哥達、塞尼等山口越過阿爾卑斯山進入北義大利。當時奧地利的梅拉斯將軍沒有派兵防守這些山口。——譯者注
[3]德南(Denain),今法國諾爾省一城市,位於斯海爾德河畔。——譯者注
[4]1712年7月,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期間,歐仁親王率領奧地利、英國、荷蘭聯軍圍攻法國北部的朗德勒西等要塞,並為保護自己的交通線和基地(馬爾希延要塞),從德南到索曼建起一條長6公里的防線,由阿爾比馬爾將軍率荷軍防守。24日,法軍將聯軍大部分兵力吸引到朗德勒西,由維拉爾元帥率領一支部隊襲擊德南,攻破了這條防線。——譯者注
[5]維拉爾(Claude Louis Hectorde Villars,1653—1734),公爵,法國元帥,曾參加路易十四對外進行的歷次戰爭。1712年曾率法軍攻破德南防線。——譯者注
[6]路德維希·馮·巴登-巴登(Ludwig Wilhelm von Baden-Baden,1655—1707),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元帥,曾參加第五次奧土戰爭(1683—1699)。——譯者注
[7]施托爾霍芬(Stollhofen),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小鎮萊茵明斯特(Rheinmünster)的一部分。——譯者注
[8]又稱比爾—施托爾霍芬線(die Bühl-Stollhofener Linie)。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期間,邊區伯爵路德維希・威廉・馮・巴登-巴登針對法軍在萊茵河畔新建的路易斯堡要塞,於1701年自萊茵河至黑林山脈建立起一條長10公里的哨所線。1703年4月,法軍元帥維拉爾試圖以炮轟和迂迴突破該線,但由於邊區伯爵率主力24,000人防守,未能成功。——譯者注
第十三章
機動
1. 我們在第六篇第三十章已經談過這個問題。儘管防禦者和進攻者都可以採取機動,但是機動的進攻本性總是多少大於其防禦本性,因此我們想在這裡進一步探討機動的特點。
2. 機動與大規模戰鬥強攻並不對立,而是與直接從進攻手段衍生出來的進攻對立,即使只是針對敵交通線和退路的一次行動,或者一次牽制性的進攻,等等。
3. 如果我們把握住機動這個詞的習慣用法,那麼就可以知道,機動的概念中包含著一種通過誘使敵人犯錯誤,從而在某種程度上由不採取行動,也就是由均勢產生的效果。機動好比下棋時的頭幾步棋,是雙方在力量均衡時的一種賭博,以便形成一個通往成功的幸運機會,然後將這一機會作為對對手的優勢而加以利用。
4. 實施機動的其他考慮(應將其部分視為行動的目標,部分視為行動的根據)主要是:
(1)試圖切斷或限制對手的給養供應;
(2)與己方的其他部隊會合;
(3)威脅對手與其國土腹地或與其他軍團和軍的聯繫;
(4)威脅對手的退路;
(5)以優勢兵力進攻對手的個別地點。
上述這五個考慮有可能體現在具體情況下的最小的細節中,從而使這些細節成為一定時間內一切都圍著它轉的東西。這時,一座橋樑、一條道路、一個工事往往扮演主要的角色。它們之所以重要,只是因為它們與上述五個考慮中的一個有關。對此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容易闡明的。
(6)一次成功的機動給進攻者,或者更準確地說給積極行動的一方(當然也可能是防禦者)帶來的結果是得到一小塊地方、一座倉庫等。
(7)在戰略機動中有兩組對立的概念,它們看上去像是不同的機動,人們可能用它們推導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但是這四個概念其實都是(而且必須被看作是)事物的必要的組成部分。第一組對立的概念是包圍和在內線上活動,第二組對立的概念是保持兵力集中和將兵力分散成多個哨所。
(8)對於第一組對立的概念,人們決不能說其中的一個總的來說有資格優先於另一個而被人們運用。部分原因是如果人們致力於其中一種行動方式,那麼自然會導致另一種行動方式成為其自然的平衡物和真正的藥劑;部分原因是包圍與進攻本性相同,留在內線與防禦本性相同,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包圍能給進攻者帶來更多好處,在內線活動能給防禦者帶來更多好處。哪種形式最適合,就應優先用哪種形式。
(9)對於另一組對立的概念同樣不能說其中一個優於另一個。兵力較多的一方可以把兵力分散擴展到多個哨所,這樣可以在很多方面為自己創造戰略生存和行動的方便條件,還可以保全其部隊的力量。兵力較少的一方則不得不更多地保持兵力集中,力求通過運動來彌補由於兵力較少而可能帶來的損失。較大的機動性是以較強的行軍能力為前提的,因此兵力較少的一方不得不付出更多的體力和精神力量——這就是最後的結論。如果我們總是能夠保持前後觀點一致,想必自然會處處遇到這個結論,因此人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這一結論視為檢驗我們論證的邏輯性的試金石。1759年和1760年弗里德里希大帝對道恩的戰局,1761年他對勞東的戰局,以及1673年和1675年蒙泰庫科利對蒂雷納的戰局[1]始終被認為是兵力較少的一方最巧妙地利用這種機動方式的典範。我們的見解主要是根據這些戰局得出的。
(10)正如不應濫用上述兩組四個對立的概念而得出錯誤的原則和規則一樣,我們也要提醒不應賦予其他一般條件(例如基地、地形等)以實際上並不存在的重要性和決定性的影響。追求的好處越小,地點和時機上的細節就越重要,泛泛的和粗線條的東西就越不重要,它們一定程度上在小的算計中是沒有位置的。1675年,蒂雷納背後緊靠萊茵河,把兵力部署在寬3普里的正面上,而退卻時要用的橋位於其右翼的最外側[2]。如果用一般的觀點來考察,還有比這更荒謬的部署嗎?但是他的舉措達到了目的,因此這些舉措被認為有高度的技巧和智慧並非沒有道理。人們只有更多地注意細節並根據它們在具體場合想必擁有的價值來評價它們,才會理解這種成功和技巧。
(11)因此我們深信,對機動來說,沒有任何類型的規則可供遵循;沒有任何方法和一般原則可以決定這一行動的價值;在最具體和最微小的情況下,從容的活動、準確、有序、服從和鎮定可以讓人找到手段,去獲得可被感知到的好處;在這場競技中能否取得勝利,主要取決於上述這些特性。
* * *
[1]圍攻環線(die Zirkumvallationslinie)是圍攻部隊圍繞要圍攻的城市或要塞構築的工事,以防止受圍者突圍或對圍攻者發起進攻。在沒有另外設置保護圍攻環線(die Kontravallationslinie)的情況下,也可用於抗擊受圍者的解圍或增援部隊。——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本書並無《對戰區的進攻》一章,涉及對戰區發起進攻的專述只有本篇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譯者注
第十四章
對沼澤地、泛濫地和林地的進攻
沼澤地,也就是無法直接通過只有少數堤壩路從中穿過的草地,會給戰術進攻帶來特殊的困難,正如我們在《防禦》一篇中已經指出的那樣。沼澤地很寬,無法靠火炮將敵人從對岸趕走,也無法設計出自己跨越沼澤地的方法。戰略上的後果就是人們試圖避免向沼澤地發起進攻,而是繞過它。如果被開墾的程度很高(就像在有些低洼地帶那樣),以至形成無數通道,那麼防禦者的抵抗雖然仍相對較強,但是對進行一場絕對的決戰來說就比較弱了,也就是說完全不適合了。相反如果低洼地由於泛濫而水位升高(像在荷蘭那樣),那麼抵抗就可以增強到絕對抵抗,從而使任何進攻都不會成功。荷蘭在1672年的情況表明,當時法軍在攻克和占領位於泛濫線以外的所有要塞後畢竟還有5萬人(先由孔戴,後由弗朗索瓦·盧森堡指揮),卻未能攻克這條泛濫線,儘管防守這條線的也許只有2萬人。如果說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魯士人針對荷蘭人的1787年戰局是與此完全相反的結果(普軍以幾乎勢均力敵的兵力和很小的損失攻克了這些泛濫線),那麼人們應從防禦者由於政見不一而分裂的狀況和指揮不一致中去找原因。但是最明確的是,這次戰局的成功(就是穿過最後一道泛濫線,一直推進到阿姆斯特丹城下)是以一個極小的事實為基礎的,以至人們不能根據這個戰例就得出一個結論。這個極小的事實就是哈勒姆湖沒有設防,公爵正是藉助這個湖繞過了防線,從背後抵達了阿姆斯特爾芬[1]哨所。假如荷蘭人在這個湖上有幾艘艦船,公爵就絕不可能抵達阿姆斯特丹城下,因為他當時已經無計可施[2]了。至於這樣的話會對媾和有什麼影響,與我們這裡要談的內容無關,但是這樣一來普軍肯定不會突破最後一道泛濫線。
冬季當然是泄洪這一防禦手段的天敵,1794年和1795年法國人就表明了這一點,但是只有嚴寒的冬天才是這樣。
我們同樣把難以通行的林地算作加強防禦的一個有力手段。如果林地的縱深不大,那麼進攻者可以沿彼此鄰近的幾條道路穿過它,抵達更有利的地區,因為防禦者在單個地點的戰術力量不會大,林地從不像江河或沼澤地那樣被想成是絕對無法通過的。但是如果像在俄國和波蘭那樣,一大片地區幾乎到處都是林地,進攻者的力量很難走出去,那麼他的處境當然就會非常困難。我們只要想一想,進攻者在給養上要與多少困難做鬥爭;在昏暗的森林中,進攻者面對到處都有可能出現的對手,要感受到自己在數量上占有優勢是多麼不容易,就可以明白這一點了。這肯定是進攻者有可能陷入的最糟糕的處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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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荷蘭戰爭(1672—1678)期間,1673年,德意志的蒙泰庫科利進行機動,渡過萊茵河,占領波恩,順利與奧蘭治公爵的荷蘭軍隊會合,形成兵力上的優勢,迫使蒂雷納退出荷蘭。1675年,蒙泰庫科利為占領斯特拉斯堡,與蒂雷納相互機動達四個月。7月27日,蒂雷納在薩斯巴赫會戰中陣亡,法軍暫時退出阿爾薩斯。——譯者注
[2]1675年6月初,法國元帥蒂雷納在奧滕海姆附近渡過萊茵河,進至奧芬堡附近。為阻止蒙泰庫科利,蒂雷納將右翼延伸至奧滕海姆附近的萊茵河畔。這時蒂雷納只有一座橋樑可作退路,而且位於其右翼的最外側。——譯者注
第十五章
對一個戰區的尋求決戰的進攻
有關這個題目的大部分問題在第六篇已經談過了。只要反過來看,對那裡的論述就是對進攻的應有的說明。
一個獨立戰區的概念與防禦的關係總是比它與進攻的關係更密切。對進攻的一些要點(進攻的對象、勝利的影響範圍),我們已經在本篇探討過了,而關於進攻本性的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到《戰爭計劃》一篇才能予以闡明。儘管如此,還是有幾點需要在這裡就加以說明。我們打算還是從意圖大規模決戰的戰局談起。
1. 進攻的最直接的目標是一次勝利。對於防禦者因其防禦地位的本性而擁有的各種好處,進攻者只能通過兵力優勢來抵消,必要時要以由於自己是進攻者和前進者而給部隊帶來的微弱的優越感來抵消。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對這種優越感的作用估計過高,其實這種優越感持續不了多久,經不住實際困難的考驗。可以理解的是,我們此處的前提是防禦者與進攻者一樣行事無誤和恰當。我們之所以做這一說明,是想消除人們對襲擊和出敵不意的含混想法。人們通常認為襲擊和出敵不意是進攻取得勝利的豐富源泉。其實如果沒有特別的和具體的條件,襲擊和出敵不意是無法實現的。關於真正的戰略上的襲擊,我們在其他地方[1]已經說過了。如果進攻者缺少物質優勢,那麼就應具備士氣優勢,以彌補進攻這一作戰形式的劣勢。如果進攻者在士氣上也沒有優勢,那麼進攻就沒有了動力,就不會成功。
2. 如同謹慎是防禦者真正的保護神一樣,大膽和自信是進攻者的保護神。這並不是說兩者可以缺少對方的特點,而是說謹慎與防禦有更密切的關係,大膽、自信與進攻有更密切的關係。這些特點之所以是必要的,只是因為軍事行動不是數學演算,而是一種在黑暗或者最多是昏暗的領域中進行的活動。在這裡,人們不得不信賴那些最適合帶領他們達到目標的指揮官。防禦者在士氣方面表現得越無力,進攻者就越要大膽。
3. 要想取得勝利,就要讓敵人的主力與自己的主力作戰。進攻者對這一點的疑問比防禦者少,因為進攻者是尋找通常已經停在陣地中的防禦者。不過我們在《防禦》一篇中曾斷言,如果防禦者已經做出了錯誤的部署,那麼進攻者就不應去尋找防禦者,因為進攻者可以確信,防禦者會來找他,這樣他就有了有利條件,即在防禦者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與之作戰。這時一切都取決於進攻者是否選擇了最重要的道路和方向。我們在討論防禦時擱置了這一點,並且讓讀者參閱本章,因此我們想在這裡對這個問題做必要的說明。
4. 至於什麼是可以進攻的較近的目標(勝利的目的),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如果這些目標在受到進攻的戰區內,並在很可能出現的勝利的影響範圍內,那麼通往這些目標的道路就是進攻者突擊的自然方向。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進攻的目標通常在取得勝利的情況下才有其意義,因此對勝利總是要和進攻目標聯繫在一起考慮;因此對進攻者來說,重要的不僅是抵達進攻目標,而且是要成為勝利者,因此他突擊的方向不應指向目標本身,而應指向敵軍前往這一目標所要走的那條道路。那條道路就是我們最先要進攻的對象。進攻者如果在敵軍抵達進攻目標之前向它發起進攻,切斷敵軍與這個目標之間的聯繫,並在這一處境下打敗敵軍,就可以取得大得多的勝利。例如,假設敵人的首都是進攻的主要目標,而防禦者沒有把兵力部署在首都與進攻者之間,那麼進攻者直取首都就是不正確的。更好的辦法是將前進方向指向敵軍和首都之間的交通線,並在那裡尋求勝利,一旦取得這一勝利,敵人的首都也就唾手可得了。
如果在進攻的勝利影響範圍內沒有大的目標,那麼敵軍與最近的大目標之間的交通線就是具有特別重要性的地方。在這種情況下,每個進攻者都要自問:如果我在會戰中有幸獲勝,我應利用這一勝利做什麼?回答是:這一勝利可以讓他取得的下一個目標就是突擊的自然方向。如果防禦者是部署在這個方向上的,那麼進攻者這樣做就是正確的,要做的無非就是去那裡尋找他。假如防禦者的陣地太堅固,那麼進攻者就應嘗試從其陣地側面通過,也就是說要化拙成巧;如果防禦者在這個方向上,但沒有在對進攻者來說合適的位置上,那麼進攻者仍應選擇這一方向,一旦前進到與防禦者的平行位置,而防禦者沒有側向前出,進攻者就應轉向敵軍與進攻目標之間的交通線,以便在那裡尋找敵人;假如敵軍完全停了下來,那麼進攻者就應回身轉向他們,以便從背後對其發起進攻。
在進攻者可選擇的通向目標的所有道路中,大的通商要道永遠是最好和最自然的。如果這些道路有過大的彎曲段,進攻者自然應放棄這些路段,另選較直的道路(即使是較小的道路),因為退卻路過於彎曲總是很讓進攻者擔心的。
5. 進攻者在尋求大規模決戰時絕沒有分兵的理由。如果他還是這樣做了,那麼大多數情況下要視為進攻者由於概念不清而犯的錯誤。進攻者各路部隊前進時的整個寬度只要能保證同時發起進攻就行了。如果防禦者自己分了兵,那麼這對進攻者來說更多是帶來了好處,當然進攻者此時也可進行一些小規模的佯動,這些佯動在一定程度上是戰略佯攻[2],目的是確保這些好處,為此而進行分兵就是有理由的。
如果進攻者總歸是有必要分成多路部隊,則應對此加以利用,組織戰術進攻中的包圍,因為包圍這一形式對進攻來說是自然的,若無緊急情況不應錯過。但是這種包圍應保持戰術本性,因為在大規模戰鬥時,如果進攻者進行戰略包圍,完全是浪費力量。只有當進攻者十分強大,以至可視為穩操勝券時,人們才能原諒他的戰略包圍行動。
6. 但是進攻也需要謹慎,因為進攻者也有要保護的背後和交通線。進攻者應該儘量通過其前進的方式進行這種保護,也就是說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恰恰應由進攻部隊本身來保護。如果進攻者不得不特別指派一部分部隊來完成這個任務,即要從進攻部隊中分出兵力,那麼這自然會削弱突擊本身的力量。由於一個規模較大的軍團通常至少以一日行程的寬度前進,因此如果交通線和退卻線偏離行軍正面的垂直線不是太多的話,軍團的正面大多就可以保護它們了。
進攻者在這方面面臨的危險程度,主要是依對手的位置和特點而定。在一切都面臨大規模決戰氛圍壓力的情況下,防禦者一般沒有多少餘力對進攻者的背後和交通線(退卻線)採取行動;因此進攻者一般不必對此過於擔心。但是如果進攻者已經停止了前進,其本身逐漸越來越多地轉入防禦狀態,那麼保護後方就變得越來越有必要,越來越成為一個主要問題。由於進攻者的後方就事物的本性來說比防禦者的後方薄弱,因此防禦者早在轉入真正的進攻以前,甚至當他自己還在不斷地放棄國土時,就已經可以開始對進攻者的交通線採取行動了。
* * *
[1]阿姆斯特爾芬(Amstelveen),今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南部一城區。——譯者注
[2]「無計可施」一詞,作者用了法語「au bout de son latin」。——譯者注
第十六章
對一個戰區的不求決戰的進攻
1. 即使進攻者的意志和力量不足以進行一場大的決戰,但他針對某個小目標發起戰略進攻的特定意圖還是可能存在的。如果這一進攻成功,那麼隨著這個小目標的到手,整個局勢就會出現平靜和均勢;如果進攻者在進攻中遇到一些困難,那麼總的前進在得到這個小目標以前就會停止。這時取而代之的是尋機發起攻勢或戰略機動。這就是大多數戰局的特點。
2. 構成這種攻勢目標的進攻對象是:
(1)一個地區。占領一個地區可以得到的好處是:便於得到給養;必要時也可以徵收戰爭稅;有利於保護本國的一個地區;在媾和時可作為交換物。有時軍隊榮譽這一概念也與占領一個地區聯繫在一起。在路易十四世統治時期,法軍統帥們的戰局中就不斷出現這種情況。占領一個地區後,能或不能守住是有很大區別的。通常只有當這個地區與自己的戰區相鄰,構成自己戰區的一個自然補充部分時,占領者才有可能守住它。只有這樣的地區才能在媾和時作為交換物,對其他地區則通常只是在一個戰局期間加以占領,冬天時就要離開。
(2)一個重要倉庫。如果一個倉庫不重要,那麼它大概也就不會被看作一次決定整個戰局的攻勢的目標。占領倉庫本身雖然使防禦者失去倉庫,使進攻者得到倉庫,但是進攻者從中得到的主要好處在於防禦者因此而被迫後退一段距離,放棄一個他原本可以保有的地區。因此,奪取倉庫其實更多是手段,我們在這裡之所以把奪取倉庫當作目的提出來,只因為它是行動最近的和明確的目標。
(3)一個要塞。我們將用專門的一章來討論奪取要塞的問題,讀者可以參閱那一章[1]。根據那一章闡述的理由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在無法以完全打垮對手或者占領其國土的一個重要部分為目的的進攻戰爭和戰局中,要塞總是最主要和最理想的進攻目標。從而也就容易解釋,為什麼在要塞眾多的尼德蘭,一切考慮總是圍繞著占領這個或那個要塞進行,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樣做的主要考慮根本不是要逐步占領整個省份,而是把每個要塞看作本身似乎具有某種價值的單獨的要素。進攻者在對要塞採取行動時,關注更多的似乎是方便與否以及是否容易,而非要塞的價值。
然而圍攻一個並非完全不重要的要塞,始終是一個大的行動,因為它要花費大量的資金。在並不總是關係到全局的戰爭中,對花費大量資金是必須慎重考慮的,因此這樣的圍攻在這裡已經是一次戰略進攻的重要目標之一了。要塞越是不重要,或者圍攻者越是不認真,圍攻的準備越是差,一切越只是計劃順帶[2]著進行,那麼這個戰略目標就越會變小,就越適合以很小的兵力和意圖來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給戰局增添榮譽,整個行動往往降為純粹的裝模作樣,因為作為進攻者的一方畢竟是想做些什麼。
(4)為得到戰利品,或者只為軍隊的榮譽,有時僅僅是出於統帥的虛榮心而進行一次有利的戰鬥、小規模的會戰,甚或一次會戰。只有那些對戰史完全無知的人才懷疑這種情況會出現。在路易十四世時代法國人進行的戰局中,大多數的攻勢會戰都是這種類型。但是更有必要的是指出這些東西並非沒有客觀重要性,它們不是單純滿足虛榮心的遊戲,而是對媾和有十分確切的影響,也就是說它們能使進攻者相當直接地達到目標。軍隊的榮譽、軍隊和統帥的士氣優勢在起作用時,是肉眼看不見的,卻始終貫穿於整個軍事行動。
這樣一次戰鬥要達到目標,當然要有兩個前提:第一,勝利的希望相當大;第二,即使戰鬥失利,受到的損失也不會太大。當然人們對這種在有限條件下為有限目標而進行的會戰與那種純粹由於精神上的軟弱而沒有利用勝利的會戰是不能混淆的。
3. 上述進攻對象除了第(4)項以外,都可以不經過大的戰鬥就得到,而且進攻者通常尋求不經過大的戰鬥即得到這些對象。進攻者不經過決定性的戰鬥而得到對象的手段,都是針對防禦者在其戰區內的利益的,包括:威脅防禦者的交通線(無論是與給養有聯繫的部分,例如倉庫、富庶的省份、水路等,還是與其他部隊和重要地點有聯繫的部分,例如橋樑、隘口等);占領敵人無法將我們從中趕走的以及位置於敵不利的堅固陣地;占領重要城市、富饒的地帶和可能誘發當地民眾造反的不安定地區;威脅敵人弱小的盟友;等等。如果進攻者確實切斷了防禦者的上述交通線(而且採取的方式是防禦者不付出大的代價就無法恢復),如果進攻者準備占領上述那些地點,那麼就會迫使防禦者在更後面或側面進入另一處陣地,以保護其上述目標並放棄一些較小的目標。這樣防禦者就讓出了一個地帶,一座倉庫、一處要塞就失去保護了,就會導致前者被攻占,後者被圍攻。這時有可能發生較大或較小的戰鬥,但是這些戰鬥不是進攻者所尋求的,也不應把它們當作目的,而只應當作一件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因此戰鬥的規模和重要性都不會超過一定的程度。
4. 對進攻者的交通線採取行動,是防禦者的一種還擊方式。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爭中,這種還擊方式只有當進攻者的行動線很長時才應採取,相反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爭中,這種還擊方式則更多是符合事物本性的。在不求大規模決戰的戰爭中,進攻者交通線很長的情況雖然很少,但是此時對防禦者來說,重要的並不是要給進攻者造成多大損失,僅是襲擾和減少進攻者的給養往往就已經能起到作用了。如果進攻者的交通線不長,那麼防禦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換用延長與敵人戰鬥時間的辦法。因此,保護戰略翼側成為進攻者的一項重要任務。如果進攻者與防禦者之間發生了旨在保護自己翼側和威脅對方翼側的鬥爭,那麼進攻者就必須用自己的兵力優勢來彌補自己固有的不利。如果進攻者還有足夠的能力和決心敢於對敵人的一支部隊或者主力本身進行一次大的進攻,那麼通過讓對手面臨這種危險就能讓進攻者自己受到最好的保護。
5. 最後我們還要想到,在這種戰爭中,進攻者比其對手還有一個大的有利條件,即進攻者比防禦者更能根據對方的意圖和能力更準確地判斷對方。預估進攻者會有多大的進取精神和膽量,比預估防禦者是否準備採取些大行動要困難得多。實際上,選擇防禦這種作戰形式通常就已經證明人們不想採取什麼積極行動;此外,大規模還擊的準備與一般的防禦準備之間的差別,比抱有大企圖的進攻準備與抱有小企圖的進攻準備之間的差別要大得多;最後,防禦者不得不較早地採取其舉措,而進攻者則有據此再行動的後手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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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本書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譯者注
[2]「佯攻」一詞,作者用了法語「fausses attaques」。——譯者注
第十七章
對要塞的進攻
關於對要塞的進攻,我們在這裡當然不能從築壘作業方面來加以研究,而是準備從三個方面研究:第一,與進攻要塞有關的戰略目的;第二,如何從諸多要塞中選擇要進攻的要塞;第三,保護圍攻的方式。
使敵人失去一處要塞會削弱其防禦能力,如果該要塞構成敵人防禦的一個重要部分,則更是如此;進攻者占領要塞,可以從中得到很大的便利,例如可以把它用作倉庫和補給站,用它保護周圍的地區和舍營地等;當進攻者最後要轉入防禦時,要塞就會成為這種防禦的最強大的支柱。要塞在戰爭進程中與戰區的所有這些關係,我們在《防禦》一篇中論述要塞時已經做了充分的說明。對那些論述內容反過來看,就是對要塞進攻的應有說明。
攻占要塞的問題在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局中與在其他戰局中也是有很大區別的。在前一種戰局中,對攻占要塞總應看作是一個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此時人們還要在其他地方進行決戰,可是對一些要塞又不能不圍攻,因此只好在決戰之前對它們進行圍攻。只有當決戰已經完全結束,危機和力量的緊張狀態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也就是說,當平靜的狀態已經出現時,攻占要塞才能起到鞏固已占地區的作用。這時攻占要塞雖然還需要艱辛努力和耗費力量,但大多不會面臨什麼危險。進攻者在危機中圍攻一處要塞,會極大地增大這一危機,對進攻者是不利的;很明顯,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如此嚴重地削弱進攻者的力量,也就是說,沒有什麼行動能像圍攻要塞那樣肯定會使進攻者在一段時間內失去優勢。但在有的情況下,進攻者只要想繼續前進,就只能攻占某個要塞,此時則應將圍攻要塞視為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圍攻前決出的勝負越少,危機就越大。關於這方面有待研究的問題,我們將在《戰爭計劃》一篇中探討。
在目標有限的戰局中,攻占要塞通常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攻占要塞被看作是一個獨立的小規模攻占行動,與其他攻占行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 攻占要塞是一個有明確限定的小行動,不需要花費較大的力量,因此不必擔心一旦失敗會使戰事倒退。
2. 要塞在媾和時可以作為很好的交換物。
3. 圍攻要塞是對進攻的一個有力推進,或者至少看上去是這樣,它不像進攻中的其他推進行動那樣會使力量不斷受到削弱。
4. 圍攻是一種不會帶來災難性後果的行動。
由於攻占要塞具有上述優點,因此攻占敵人的一個或多個要塞通常就成為那些無法設定更大目標的戰略進攻的一個內容。
在難以決定圍攻哪個要塞時,做出選擇的根據是:
1. 要圍攻的這個要塞在攻占後應便於守住,這樣在媾和時就可以把它作為高價值的交換物。
2. 攻占手段的多少。手段少時只能圍攻小的要塞,確實攻占一個小要塞,比在一個大要塞前失利好。
3. 要塞的堅固程度。要塞的堅固程度與要塞的重要性顯然並不總是成正比。如果放著一個不是很堅固的要塞不去攻占,卻把力量浪費在一個非常堅固但不重要的要塞上,那麼這是再愚蠢不過的了。
4. 要塞裝備和守軍的強弱多寡。如果要塞守軍少、裝備差,那麼攻占這個要塞自然就更容易;但是在此必須指出,守軍和裝備的強弱多寡必須同時計入一同決定要塞重要性的那些因素,因為守軍和裝備直接是敵人作戰力量的一部分,不能與築城工事同等看待。因此,攻占一個有眾多守軍的要塞有可能比攻占一個工事特別堅固的要塞更值得付出代價。
5. 運輸攻城輜重的難易。大多數圍攻之所以失敗,是由於缺乏攻城輜重,而缺乏攻城輜重大多是由於運輸困難。1712年歐仁圍攻朗德勒西[1]和1758年弗里德里希大帝圍攻奧爾米茨[2]失利就是最突出的例子。
6. 保護圍攻的難易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
保護圍攻有兩個根本不同的方法:一是通過圍攻部隊的防禦工事(設置一條圍攻環線);二是通過一條所謂的監視線。第一個方法現在已經完全過時了,儘管有一個重要理由仍明顯支持它的存在。這個重要理由就是,以這種方式保護圍攻,進攻者的大部隊就不會再因分兵而受到削弱了(這種削弱對圍攻者肯定是很不利的),但是進攻者的大部隊還是會以其他方式受到很明顯的削弱:
(1)進攻者環繞要塞的位置通常要求部隊相對於自己的實力部署得過於展開。
(2)要塞守軍(還應把他們的實力計入前來解圍的部隊)除了最初與我軍對峙的部隊以外,一般不再分兵,在這種情況下可把它看作位於我方營壘中間的一支敵軍,但是它受到要塞城垣的保護,不會受到損傷,或者至少是不可制服的,其行動效果從而得到很大的提高。
(3)對一道圍攻環線的防禦只能是最絕對的防禦,因為正面向外的環形部署是所有部署形式中最弱和最不利的,最不便進行有利的出擊,因此圍攻環線內的部隊只能在其工事中拚死抵抗。容易理解的是,這種防禦占用兵力對防禦力量造成的削弱可能比使用一支監視部隊造成的削弱大得多(組建一支監視部隊也許會使大部隊減少三分之一的兵力)。如果我們再看到,自弗里德里希大帝以來,人們普遍偏好實施所謂攻勢(其實人們並非總是處於攻勢)、運動和機動,而不喜歡防禦工事,那麼我們就不會為圍攻環線完全不再時髦而感到奇怪了。不過,在圍攻環線的防禦中,戰術抵抗能力的削弱絕不是其唯一的缺點。我們在提出這個缺點的同時之所以立即列舉了一些對圍攻環線的偏見,是因為這些偏見與這個缺點關係十分密切。一道圍攻環線實際上只能保護整個戰區中被它圍起來的那個地區,其餘所有地區,如果沒有專門派出分遣隊保護,就等於或多或少地讓給了敵人,而如果派兵保護又要分兵,而這正是人們要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圍攻者對圍攻所必需的運輸已經總是擔心和感到困難了,如果攻城部隊的規模比較大,對攻城輜重的需求量比較大,而敵人在城外的兵力又很多,那麼用圍攻環線來保護運輸就只有在尼德蘭那樣的條件下才是可以設想的,即由靠得很近的要塞和要塞之間設置的戰線組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來保護戰區的其餘部分,從而在很大程度上縮短交通線的長度。在路易十四世時代以前,人們還沒有將部署一支部隊與戰區的概念聯繫起來,特別是在三十年戰爭中,部隊漫無目的地走來走去,來到正好附近沒有敵軍的某個要塞前,就停下來對其進行圍攻,直到帶來的圍攻輜重用盡,或者前來解圍的敵軍靠近。圍攻環線在當時是符合事物本性的。
將來大概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才會又用到圍攻環線,也就是說在與上述情況類似時才有可能用到。如果城外的敵人很少,如果戰區的概念與圍攻本身的概念相比幾乎消失,那麼進攻者在圍攻時保持其力量集中就成為自然的事情,因為這些力量無疑會在很大程度上贏得圍攻的能量。
路易十四世時期,在康布雷和瓦朗謝訥附近的圍攻環線沒起到什麼作用,前者由孔戴防守,被蒂雷納突破;後者由蒂雷納防守,被孔戴突破[3]。但是人們也不能忽視,在非常多的其他戰例中,解圍部隊對圍攻環線是敬而遠之的,甚至當被圍攻者迫切需要解圍,而且其統帥是非常敢作敢為的人物時也是如此。例如1708年,維拉爾就沒敢進攻里爾[4]城前圍攻環線內的聯軍[5]。弗里德里希大帝1758年在奧爾米茨以及1760年在德勒斯登附近儘管沒有設置真正的圍攻環線,但部署了一個與圍攻環線基本一致的防禦體系,具體說是以同一支部隊進行圍攻和保護圍攻。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奧爾米茨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奧地利的部隊距離那裡較遠,但當他在多姆施塔特爾[6]附近損失了運輸隊以後,他對這種做法後悔了;1760年他在德勒斯登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他輕視帝國軍隊,另一方面是因為他急於占領德勒斯登。
最後,圍攻環線的一個缺點是:圍攻者在失利的情況下很難保住攻城用的火炮。而如果雙方的決戰是在距被圍攻地點一日或數日行程的地方進行的,那麼一旦失敗,圍攻者還可以在解圍之敵抵達前撤圍,即使運輸量龐大,也大致能贏得一日行程的時間。
在部署監視部隊時,優先要考慮的問題是應將其部署在距被圍攻要塞多遠的地方。在大多數情況下,決定這個距離的是地形條件或是攻城部隊要與之保持聯繫的其他軍團和軍的位置。此外顯而易見的是,如果監視部隊距離要圍攻的要塞較遠,可更好地保護圍攻,而距離較近時(不超過數普里),更便於監視部隊和圍攻部隊之間的相互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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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本篇第十七章。——譯者注
[2]「順帶」一詞,作者用了法語「en passant」。——譯者注
[3]朗德勒西(Landrecies),今法國諾爾省一城市,位於桑布爾河畔。——譯者注
[4]奧爾米茨(Olmütz),即今捷克東部城市奧洛穆茨(Olumouc)。——譯者注
[5]孔戴和蒂雷納都是法國的統帥。1649年起,以孔戴為首的貴族集團與當時的首相馬扎林發生衝突。孔戴率部隊反抗政府,政府派蒂雷納討伐。1655—1657年,雙方在法國北部作戰,互相圍攻,互有勝負,最後孔戴被擊敗,逃往西班牙。此後孔戴又率西班牙軍隊同法國政府軍作戰。1659年,法、西締結和約,孔戴恢復名譽,返回巴黎。路易十四世親政後,孔戴又被重用。——譯者注
[6]里爾(Lille),今法國諾爾省一城市,靠近比利時。——譯者注
第十八章
對運輸隊的進攻
對一支運輸隊的進攻和防禦是一個戰術問題;假如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先要證明對運輸隊的進攻和防禦是可行的(而這隻有根據戰略上的理由和因素才能做到),我們在此對這一問題本來是根本沒必要談的。對這個問題可談的很少,若不是可將對運輸隊的進攻和防禦合在一起談,而且對運輸隊的進攻更重要的話,我們在討論防禦時就已經可以談到這個問題了。
一個有300~400輛車的中等規模運輸隊(不管車上裝載的是什麼)長半普里,一個大的運輸隊長數普里。人們怎麼能夠設想以通常指定護送的少量部隊能保護這麼長的運輸隊呢?除這個困難外,運送這麼大量的物資,行動不便,前進緩慢,而且總要擔心發生混亂;最後,關鍵是要對運輸隊的每個部分進行局部保護,因為一旦它的某個部分被敵人追趕上了,整個運輸隊就會立刻堵塞在路上,陷入混亂。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種種困難,自然就會問:怎麼可能對這樣一支運輸隊進行保護呢?這樣一支運輸隊怎麼可能進行防禦呢?或者換言之:為什麼不是所有受到進攻的運輸隊都被制服了呢?為什麼不是所有本應受到保護的(也就是敵人可以接近的)運輸隊都受到了進攻呢?很明顯,所有戰術上提出來的辦法(例如滕佩爾霍夫建議的通過不斷地讓運輸隊行進和停頓以縮短隊伍長度的極不實用的辦法,或者沙恩霍斯特提出的比這好很多的把運輸隊分成幾路以縮短隊伍長度的辦法),對克服運輸隊過長這一根本缺點來說,幫助都不大。
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大部分運輸隊由於其擁有的戰略條件就已經得到了普遍的安全保障,遠優於其他暴露在敵進攻面前的部隊,這一普遍存在的安全保障也使運輸隊擁有的較少防禦手段能夠發揮大得多的作用。這一戰略條件就是:運輸隊總是或多或少地在自己軍隊的後面,或者至少是遠離敵軍。結果是,敵人只能派出小部隊去進攻它們,而且這些小部隊還必須有大的預備隊保護,以防其翼側和背後因受到趕來的敵人的其他部隊的進攻而損失掉。如果人們再考慮到,正是由於運輸車輛十分笨重,進攻者很難把它們弄走,大多只能滿足於砍斷挽具、牽走馬匹、炸毀彈藥車等,整個運輸隊雖然會因此而受阻和陷於混亂,但不會真正失去,那麼就會更多地認識到,這樣一支運輸隊的安全更多是依靠這些普遍存在的條件來保障的,而不是依靠其護送部隊的抵抗。如果再加上護送部隊的抵抗(他們通過果敢地撲向敵人雖然不能直接保護運輸隊,但是能干擾敵人的進攻步驟),那麼對運輸隊的進攻最後看來並非容易和萬無一失,而是相當困難和結果難料的。
是還有一個要點,就是敵軍或者敵軍的一支部隊可能報復對其運輸隊發起進攻的對手,用事後的一場大敗來懲罰其行動。人們在很多情況下,正是由於有這種顧慮才未敢進攻運輸隊,但是大家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以至認為運輸隊之所以未受到進攻,是因為有部隊保護,並感到非常奇怪,為什麼兵力少得可憐的護送部隊會如此令人生畏。人們只要想一想1758年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圍攻奧爾米茨後穿過波希米亞的著名的退卻,就會明白我們這種說法是正確的。當時,普軍有一半兵力分成多支小隊,保護一支由4000輛車組成的輜重隊。是什麼阻止了道恩去進攻這支輜重隊呢?是因為他害怕弗里德里希大帝用另一半部隊撲向他,將他捲入一場他不希望發生的會戰。是什麼阻止了勞東在齊施博維茨[1]更早和更大膽地進攻一直在他側面的普軍運輸隊呢?是因為他害怕受到懲罰。勞東的部隊距其主力10普里,而且其與主力的聯繫已經完全被普軍切斷,因此勞東認為,如果絲毫沒有受到道恩牽制的國王[2]用大部分兵力對付他,他就有大敗的危險。
只有當一支部隊的戰略處境使它不得不反常地從側面甚至從前方運送物資時,這些運輸隊才確實面臨大的危險,從而成為對手的一個有利的進攻目標(如果對手的處境允許他為此派遣部隊的話)。同樣在1758年戰局中,奧地利軍隊在多姆施塔特爾成功地搶奪了普軍運輸隊,說明這種行動能夠取得十分完美的戰果。通往尼斯的大路在普軍的左側,國王[3]的兵力用於圍攻奧爾米茨和組建針對道恩的部隊,以至奧軍的分遣隊根本不必擔心自己的安全,可以從容地進攻普軍的運輸隊。
1712年,當歐仁圍攻朗德勒西時,他從布尚[4]經德南,也就是自其戰略部署的前面運輸圍攻所需物資。為了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十分困難的護送,他採取了哪些手段以及他陷入了哪些困難(這些困難導致戰事發生於其不利的驟變),是眾所周知的。
因此我們從中得出的結論是:對運輸隊的進攻無論從戰術上看是多麼容易,但是出於戰略上的原因是難以做到的,只有在敵人的交通線十分暴露的特殊情況下,才有望取得大的戰果。
* * *
[1]1708年8月14日,歐仁親王率奧地利、英國和荷蘭聯軍圍攻里爾。馬爾伯勒率一支監視部隊在圍攻環線上保護圍攻部隊的安全。維拉爾率領法軍趕來解圍,沿圍攻環線運動,意圖尋找弱點進攻,但聯軍工事堅固,維拉爾不敢貿然進攻,結果里爾的守軍投降。——譯者注
[2]多姆施塔特爾(Domstadtl),即今捷克小鎮比斯特日采河畔多馬索夫(Domašov nad Bystřicí),西南距奧爾米茨約20公里。1758年6月30日,奧軍在該地附近攻擊普軍的補給運輸隊,迫使弗里德里希二世放棄圍攻奧爾米茨。——譯者注
[3]齊施博維茨(Zischbowitz),今捷克奧爾米茨附近一村莊。——譯者注
[4]指弗里德里希二世。——譯者注
第十九章
對舍營敵軍的進攻
我們在《防禦》一篇中沒有談這個問題,因為不能把一條舍營線看作是一個防禦手段,而只能將其視為部隊所處的一種狀態,而且是戰備程度很低的一種狀態。關於這種戰備狀態,我們就不再談什麼了,因為我們在第五篇第十三章中已經談過了。
但是我們在此討論進攻時,應該把舍營敵軍看作是一個特殊的進攻目標,因為一來這種進攻是一種很特殊的進攻方式,二來對這種進攻可以看作是一個特別有效的戰略手段。因此,我們在這裡要談的不是對敵人單個舍營地或者分駐在數個村落中的一支小部隊的襲擊(因為為此而進行的部署完全是戰術屬性的),而是對較大舍營地中一支大部隊的進攻,以至進攻目標不再是襲擊單個舍營地本身,而是阻止敵軍集結。
對一支舍營敵軍的進攻就是對一支沒有集結的軍隊進行襲擊。這種襲擊如果使敵軍未能抵達預定的集結地,而是迫使它在後方較遠的地方另選一個集結地,那麼就可被視為成功。敵軍集結地後移的距離,在危機狀態下很少在一日行程以內,而是通常可達數日行程,因此由此造成的地段損失並不小,這是進攻者所得到的第一個好處。
這一旨在對整個敵軍進行的襲擊,當然開始時可以同時是對數個單獨舍營地的襲擊,但自然不是對所有或很多舍營地的襲擊,因為僅後者就需要以進攻部隊擴大正面和分散兵力為前提,而這無論如何是不可取的。因此,進攻者只應襲擊敵人的那些位於數路進攻部隊前進方向最前面的舍營地。即便如此,進攻者對多個單獨舍營地的襲擊很少能全部取得成功,因為一支大部隊的接近是很難不被人察覺的。但是對這種進攻方法是絕不可忽視的,我們把由此而產生的戰果算作這種襲擊的第二個好處。
第三個好處是能迫使敵人進行局部戰鬥,並有可能讓他受到大的損失。一支較大的部隊不是以營為單位在主要集結地集結起來的,而是通常先集結為旅或師甚或軍,而這些大部隊是無法極其迅速地趕往集結地的,當進攻者的幾路部隊接近他們時,他們就不得不分別應戰。如果進攻者的幾路部隊兵力不是很大,那麼應戰者有可能獲勝,但是即使是獲勝,他們也損失了時間,而且在這種情況下,由於應戰者總的趨勢是要在後方再找集結地,因此他們也不可能很好地利用這次勝利,這是很容易理解的。應戰者的這些部隊也可能被打敗,而且由於他們沒有時間組織有力的抵抗,這種可能性就更大。因此人們完全可以設想,如果進攻者能夠很好地計劃並實施一次襲擊,那麼他就可以通過這些局部戰鬥得到大量戰利品,這些戰利品將成為總戰果中的一個主要部分。
最後,第四個好處(也是整個行動的結果)是使敵軍在一定時間內出現混亂和沮喪,從而讓敵人很難使用終於集結起來的部隊,並且通常會迫使遇襲者放棄更多土地,轉而進行另一個行動。
以上就是對敵人舍營地進行一次成功襲擊所能取得的特有戰果,也就是通過一次襲擊使對手無法不受損失地在預定地點集結其部隊。不過,成功是有很多程度的,因此戰果有時很大,有時幾乎不值一提。而且這種襲擊即使很成功,取得的戰果很大,但畢竟很少能取得一次主力會戰獲勝時的成就和效果。這部分是由於這種襲擊成功後得到的戰利品很少像主力會戰獲勝後得到的那麼多,部分是由於這種襲擊成功後對士氣的影響不會像主力會戰獲勝後那樣被人看重。
我們必須記住這個總的結論,以免對這種襲擊有過高的期待。一些人認為它擁有最大的攻勢效果,但是正如上述詳細考察和戰史告訴我們的那樣,情況絕非如此。
1643年洛林公爵[1]在圖特林根[2]附近對蘭曹[3]將軍指揮的法軍舍營地所採取的行動,是最耀眼的襲擊之一[4]。法軍有16,000人,損失了指揮官和7000名士兵。這是一次徹底的大敗,原因是法軍未設任何前哨。
1645年,蒂雷納在梅爾根特海姆[5](法國人稱之為馬林塔爾)附近遇襲[6]。就其結果而言,當然也應該看作是一次大敗,因為蒂雷納的8000人中損失了3000人,但這主要是由於蒂雷納被誤導,用集結起來的部隊進行了一次不合時宜的抵抗,因此人們不能經常指望這種襲擊取得與1643年洛林公爵類似的戰果。1645年梅爾根特海姆之戰的戰果與其說是襲擊本身帶來的,不如說是遇襲者對一次小規模會戰考慮不周造成的,因為蒂雷納本可避開戰鬥,在其他地方與他在較遠地方舍營的部隊會合。
第三個著名的襲擊是1674年蒂雷納對大選帝侯[7]、帝國將軍布農維爾[8]和洛林公爵指揮的在阿爾薩斯的聯軍進行的[9]。蒂雷納的戰利品很少,聯軍的損失不超過2000~3000人,這對於一支5萬人的部隊來說不是決定性的。但是聯軍認為不能再在阿爾薩斯繼續抵抗,於是退過萊茵河。這個戰略結果正是蒂雷納所需要的,但是人們不應從襲擊本身去尋找原因。蒂雷納更多是襲擊了對手的計劃,而非對手的部隊。此外,聯軍統帥們有分歧以及部隊靠近萊茵河是造成這個結果的其餘原因。總之,這次襲擊值得更仔細地加以研究,因為人們通常把它理解錯了。
1741年,奈佩格[10]襲擊舍營地中的國王[11],但是全部成果僅是使國王不得不用他沒有完全會合在一起的兵力並且以相反的正面向他發起莫爾維茨會戰[12]。
1745年,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勞西茨襲擊舍營地中的洛林公爵[13]。由於他對最大的舍營地之一(亨內斯多夫[14])進行了真正的襲擊,因此贏得了主要戰果,奧軍損失了2000人。總的戰果是迫使洛林公爵穿過上勞西茨返回波希米亞,當然弗里德里希大帝未能阻止他沿易北河左岸又返回薩克森,以致假如沒有凱瑟爾斯多夫會戰的話,弗里德里希大帝就不會取得大的戰果。
1758年,斐迪南公爵[15]襲擊法國人的舍營地,其直接結果是法軍損失了數千人,不得不部署在阿勒爾河[16]後面。而這次襲擊對士氣的影響可能更深遠一些,也許影響到法軍後來讓出整個威斯伐倫[17]。
如果我們要從上述不同的戰例中得出一個關於這種進攻效果的結論,那麼只有前兩個例子可以與勝利的會戰同等看待。但是在這兩個例子中,部隊的規模都不大,而且當時作戰時一般不設前哨,這十分有利於襲擊獲得成功。其他四個戰例雖然都應該算作完全成功的行動,但是就其戰果而言,顯然不能與勝利的會戰相提並論。在這些戰例中,只是由於對手的意志和性格軟弱,襲擊者才取得了總的戰果,而在1741年的那個戰例中,由於遇襲者的意志和性格並不軟弱,所以襲擊者並未取得總的戰果。
1806年,普魯士軍隊曾計劃以這種方式襲擊在弗蘭肯的法國人。從當時的情況來看,這次襲擊完全可以得到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當時拿破崙不在軍中,法軍的舍營地拉得很長。在這種情況下,假如普軍有很大的決心和很快的速度,就有望讓法軍多少受到損失,並把他們趕過萊茵河。但普軍當時能做到的也就是這些了。假如普軍有更多的打算,例如渡過萊茵河,以追求更多好處,或者力求得到大的士氣優勢,以至法軍在這一戰局中不敢再出現在萊茵河右岸,那麼這些打算是完全沒有充分理由的。
1812年8月初,當拿破崙讓其部隊在維捷布斯克一帶做停頓時,俄國人曾想自斯摩棱斯克去襲擊法軍的舍營地。但是在實施時,俄軍失去了這樣做的勇氣。這對俄軍來說是一件幸事,因為法軍統帥所率的中央部隊兵力不僅比俄軍的中央部隊兵力多一倍以上,而且這位法軍統帥是有史以來最果斷的統帥;讓法軍損失一些普里的空間根本決定不了什麼,而且俄軍在附近根本沒有合適的地帶讓他們為擴大戰果而推進到該地帶,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這些戰果的安全;法軍進行的這個戰局也不是一個行將結束的戰局,而是一位進攻者欲徹底打垮其對手的第一步計劃。因此,襲擊法軍舍營地可能讓俄軍得到的小利與俄軍的任務相比是極不相稱的。這些小利不可能彌補俄軍與法軍在兵力和態勢上的差距。但是俄軍的這個企圖表明,有關襲擊這一手段的模糊觀念是如何有可能誤導人們完全錯誤地運用它。
以上我們把進攻舍營敵軍作為戰略手段進行了闡述。這一手段的本性就在於,其實施不僅是戰術的,而且部分又是屬於戰略的。這種進攻一般在較寬正面上進行,實施進攻的部隊在會合以前即可投入作戰,而且大多也會成功地投入作戰,以至整個進攻行動是由若干戰鬥組成的,因此我們在這裡還要簡單地談談如何最自然地組織這種進攻。
組織這種進攻的第一個要求:對敵舍營地正面的進攻要有一定的寬度。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襲擊多個舍營地,並切斷其他舍營地的退路,從而至少使敵人陷入預期的混亂。至於幾路進攻部隊的數目和間距,則取決於具體的情況。
第二個要求:各路部隊的進攻必須向心狀地指向一個預定的會合地點,因為對手或多或少是以一次會合而結束的,進攻者也應該這樣。這個會合地點應該儘量就是敵人的連接點,或者是在敵軍的退卻線上,當然最好是在某一地形障礙切斷了敵人退卻線的地方。
第三個要求:各路部隊在與敵軍相遇時,必須堅決、勇敢、大膽地對敵軍發起進攻,因為這時總的態勢對進攻者有利的,這裡正是冒險的用武之地。結論是:各路部隊的指揮官在這方面必須擁有大的自由和指揮權限。
第四個要求:針對先於自己部署的敵軍,戰術進攻計劃應該總是立足於迂迴,因為只有分隔和切斷敵軍才有望帶來主要戰果。
第五個要求:各路部隊應由各兵種組成,而且騎兵不可過少,甚至如果把整個騎兵預備隊分配給各路部隊,也許是件好事,因為如果人們認為騎兵作為預備隊在這一行動中能起主要作用,那將是一個大的誤解。遇到的第一個防禦極佳的村莊、極小的一座橋樑、最不起眼的一片叢林,都會擋住騎兵預備隊的行動。
第六個要求:儘管一次襲擊的本性在於進攻者不能讓自己的前衛部隊前進得過遠,但這隻適用於在接近敵人時。如果戰鬥確實已經在敵人的舍營線內打響,也就是說,進攻者已經得到了期望從真正的襲擊中得到的東西,那麼各路部隊就應該讓各兵種的前衛部隊儘可能遠地前出,因為這些前衛部隊可以通過其較快速的運動大幅增加敵人的混亂。只有這樣,進攻者才能在這裡或那裡截獲敵人倉促退出舍營地時通常落在後邊的行李輜重、炮兵、差遣人員和掉隊人員。這些前衛部隊應該成為迂迴和切斷敵退路的主要手段。
第七個要求:最後必須規定一旦部隊失利時的退路和集結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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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弗里德里希二世。——譯者注
[2]布尚(Bouchain),歷史上法國北部的一個要塞,位於斯海爾德河畔。——譯者注
[3]又稱卡爾四世(Karl Ⅳ.,1604—1675),名義上為洛林公爵(1625—1675),但由於法軍的幾次占領,實際擔任公爵的時間分別是1625—1634年,1641年,以及1659—1670年。——譯者注
[4]圖特林根(Tuttlingen),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南部一城市,位於多瑙河畔。——譯者注
[5]蘭曹(Josias Rantzau,1609—1650),伯爵,法國元帥。三十年戰爭期間曾在瑞典和神聖羅馬帝國軍中任職,1635年轉入法軍任職。——譯者注
[6]三十年戰爭期間,洛林公爵於1643年11月24日襲擊圖特林根附近的法軍,法軍統帥蘭曹負傷被俘,圖特林根的守軍於次日投降。——譯者注
[7]梅爾根特海姆(Mergentheim),即今德國巴登-符騰堡州東北部城市巴特梅爾根特海姆(Bad Mergentheim),位於陶伯河畔。——譯者注
[8]在三十年戰爭中,梅西伯爵率領巴伐利亞軍隊於1645年5月5日在梅爾根特海姆附近擊敗蒂雷納指揮的法軍。法軍有四位將軍、100名其他軍官以及2600名騎兵和步兵被俘。——譯者注
[9]指布蘭登堡選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 von Brandenburg,1620—1688)。——譯者注
[10]布農維爾(AlexanderⅡ. Hyppolite von Bournonville,1620—1693),公爵,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元帥。三十年戰爭期間曾在多國軍隊中任職。——譯者注
[11]1674年,神聖羅馬帝國向法國宣戰,蒂雷納率法軍轉戰於阿爾薩斯,於12月29日襲擊米爾豪森附近的帝國軍隊和布蘭登堡軍隊,迫使聯軍退出阿爾薩斯。——譯者注
[12]奈佩格(Wilhelm Reinhard Graf von Neipperg,1684—1774),伯爵,奧地利元帥。在第一次西里西亞戰爭期間任西里西亞戰區奧軍司令。——譯者注
[13]指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譯者注
[14]1740年秋冬,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魯士軍隊攻入西里西亞。1741年4月,奧軍統帥奈佩格進抵格拉策尼斯河畔的尼斯,切斷了普軍與布雷斯勞和柏林的聯繫。弗里德里希二世不得不急忙集結分散在各地的部隊,於10日在莫爾維茨(Mollwitz,即今波蘭村莊穆瓦約維采)向奧軍發起會戰,最後奧軍失敗。——譯者注
[15]指卡爾·馮·洛林(Karl Alexander von Lothringen,1712—1780),奧地利元帥、奧屬尼德蘭總督,奧皇弗朗茨一世之弟,曾參加奧土戰爭,以及對法國、巴伐利亞和普魯士的戰爭。——譯者注
[16]亨內斯多夫(Hennersdorf),又稱卡托利施-亨內斯多夫(Katholisch-Hennersdorf),即今波蘭小鎮盧班的一部分盧班地區亨利科夫(Henryków Lubański)。1745年11月23日,弗里德里希二世率領普軍在此戰勝奧地利和薩克森聯軍中的薩克森軍隊。——譯者注
[17]即布倫瑞克公爵。——譯者注
第二十章
牽制性進攻
對「牽制性進攻」的語言上的理解是,為了將敵人的兵力調離主要地點而對其所在地區發起的進攻。只有當這是進攻者的主要意圖,而不是藉機進攻和攻占敵人所在地區時,這一行動才是特殊的行動,否則它仍是一次普通的進攻。
當然牽制性進攻畢竟還是要有一個進攻目標的,因為只有這個目標的價值才有可能促使敵人向那裡派出部隊;此外,在行動沒有起到牽製作用的情況下,攻占這個目標也是對為此所動用力量的一個補償。
要塞、重要倉庫、富庶和大型城市(特別是首都),徵收各種稅賦以及得到敵國不滿臣民的支持,都可以是牽制性進攻的目標。
牽制性進攻有可能是有利的,對此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它肯定不總是有利的,甚至經常是有害的。對牽制性進攻的主要要求是:將敵人從主要戰區吸引走的兵力應多於我方用於牽制性進攻的兵力。如果牽制性進攻吸引的敵人兵力僅與自己投入的兵力相等,那麼它就沒有起到真正牽制性進攻的作用,行動就成了一次從屬進攻。甚至對一次由於情況有利、有望以少量兵力取得特別大的戰果(例如輕易地占領一處重要的要塞)而部署的從屬進攻,也不一定再稱之為牽制性進攻。如果一個國家在抵抗另一個國家時受到第三國的進攻,人們當然習慣上也把這來自第三國的進攻稱為牽制性進攻,但是這種進攻與一般進攻的區別只是方向不同,因此沒有理由給它起一個特別的名稱,因為在理論中,人們用專門的名稱只應表示專門的事物。
很明顯,要想以少量的兵力吸引敵人較多的兵力,必須具備特別的條件,以便讓敵人有這樣做的動機。因此,隨便派出一支部隊前往一個迄今未到過的地點,還不足以達到一次牽制性進攻的目的。
如果進攻者派遣一支1000人的小部隊前往主要戰區以外的敵方某一地區去徵收稅賦等,那麼當然可以預見,如果防禦者也向那裡派出1000人,那麼他是無法阻止進攻者的這一行動的。防禦者要確保這一地區不受襲擾,就不得不派去更多的兵力。但是人們要問,防禦者是否可以不去保護這一地區,而是同樣派出一支這樣的分遣隊前往進攻者相應的地區,從而取得平衡呢?如果進攻者想從這種行動中得到好處,就必須事先確定在防禦者的地區可以比防禦者在他的地區得到更多的東西,或者可以對防禦者的地區造成更大的威脅。如果情況是這樣,那麼一次投入兵力很少的牽制性進攻就肯定能牽制比自己多的敵人兵力。相反,投入牽制性進攻的兵力越多,從中獲得的好處就越少,這是牽制性進攻的本性使然,因為防禦者的5萬人在保衛一個中等地區時,不僅能夠成功地針對5萬人進行防禦,而且也能針對更多些的敵人進行成功的防禦。因此,如果牽制性進攻的規模較大,那麼它能否得到好處是很值得懷疑的。牽制性進攻的規模越大,只要進攻者還是想從中得到些好處,那麼就越要求其他條件更確切地有利於牽制性進攻。
這些對牽制性進攻有利的條件可能是:
1. 在不削弱主要進攻的情況下,進攻者擁有可用於牽制性進攻的部隊;
2. 防禦者的多個地點非常重要,並會受到牽制性進攻的威脅;
3. 防禦者的臣民們對其政府不滿;
4. 受到這種進攻的是一個可以提供較多戰爭物資的富饒地區。
如果人們要採取一次符合上述條件、有望成功的牽制性進攻行動,就會發現這樣的機會並不多。而且這裡還有一個要點:每次牽制性進攻都會給本無戰爭的地區帶來戰爭,從而總是多少會喚起敵方原本沉寂的作戰力量。如果對手擁有民兵和全民武裝的手段,而且已經做好戰爭準備,那麼牽制性進攻造成的這種結果就更能讓人感受到。如果一個地區突然受到敵人一支部隊的威脅並且事先未做任何防禦準備,那麼這一地區內的所有力量就會圍繞在能幹的官員們周圍,所有人就會提供和利用可能的非常手段抵禦這場災難,這是完全符合事物本性的,也是為經驗充分證明了的。這樣一來,在這裡就產生了新的抵抗力量,而且是那種接近於人民戰爭並且很容易喚起人民戰爭的抵抗力量。
每次採取牽制性進攻時都必須注意這一點,以免自掘墳墓。
英軍1799年對荷蘭北部的行動[1]和1809年對瓦爾赫倫島[2]的行動[3],作為牽制性進攻來看,只是由於這些部隊除此以外派不上其他用場,才勉強可以說是正確的。然而毫無疑問,英國人的這些行動增加了法國人的抵抗總量。假如英國人在法國本土登陸,也會引起這種後果。以登陸行動威脅法國海岸,當然能給進攻者帶來很大好處,因為這畢竟能牽製法軍的大量部隊去防守海岸。但如果真的用一支大部隊登陸,那麼只有當登陸者能指望得到一個反對本國政府的地區的支持時,才是可行的。
戰爭中進行一次大規模決戰的可能性越小,牽制性進攻就越是可行,當然從中可能得到的好處也就越小。牽制性進攻只是一個讓過於停滯不前的大部隊運動起來的手段。
牽制性進攻的實施
1. 牽制性進攻有可能包括真正的進攻,因此伴隨實施的特點就是勇敢和快速。
2. 但是牽制性進攻的意圖也可以更多是虛張聲勢,此時它同時是佯動。至於此時應運用哪些特別手段,只有熟悉有關情況和人的特點的智者才能提出。此時必須讓兵力非常分散,這是事物的本性所在。
3. 如果實施牽制性進攻的兵力較多,而且退路被限制在一定的地點上,那麼部署一支可支援各路進攻部隊的預備隊就是實施牽制性進攻的一個重要條件。
* * *
[1]阿勒爾河(die Aller),德國威悉河右岸的一條支流,長260公里。——譯者注
[2]威斯伐倫(Westfalen),歷史上今德國威悉河與萊茵河之間的地區。在弗里德里希二世時期分為很多小邦。1757年冬,法軍在漢諾威選帝侯國境內進入越冬營壘。1758年2月,普魯士斐迪南公爵襲擊法軍營壘,法軍退過阿勒爾河,由於擔心退路被切斷,在3月底繼而退過萊茵河,放棄了全部威斯伐倫。——譯者注
[3]在第二次反法聯盟戰爭中,約克率領英俄聯軍35,000人於1799年8月在荷蘭北部登陸,初戰告捷,但於9月18日在貝爾根(Bergen,今荷蘭北荷蘭省一小鎮,瀕臨北海)敗於法軍,最後從海路撤退。——譯者注
第二十一章
入侵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所能談的幾乎只限於解詞。我們發現近代的著作家們經常使用這個詞,甚至自負地認為用它可以表示某個特別的東西——法國人就不停地使用「入侵戰爭」[1]一詞。法國人用這個詞來表示每個深入敵國腹地的進攻,並想把這種進攻作為穩紮穩打進攻(僅在邊境附近蠶食敵人)的對立面,但這是一種不合邏輯的用詞混亂。一次進攻是應該只在邊境附近進行,還是應該深入敵國;是應該首先致力於奪取要塞,還是應該首先尋找和不停地追擊敵大部隊的核心,這不是一個語言表述方式能決定的,而是要取決於當時的情況,對此至少在理論上不會有其他的看法。在某些情況下,深入敵國推進可能比在邊境附近的行動更有步驟,甚至更為謹慎,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深入敵國推進無非恰恰是一次有力進攻的幸運結果,因此與進攻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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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爾赫倫島(Walcheren),今荷蘭澤蘭省的一個半島,在1871年築壩以前為一島嶼。——譯者注
附錄
關於勝利的頂點[1]
勝利者不是在每場戰爭中都能徹底打垮對手,經常而且大多都會出現一個勝利的頂點,這是為大量經驗充分證明了的。由於這個問題對戰爭理論特別重要,並且幾乎是所有戰局計劃的依據,同時由於這個問題從表面上來看就像一束陽光能反射出奇光異彩,似乎有很多的矛盾,因此對這個問題,我們要更仔細地加以研究並探討其內在的原因。
勝利通常已經產生於所有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的總和所形成的優勢。毫無疑問,勝利能增加這種優勢,否則人們就不會追求和以大的代價換取勝利了。勝利本身毫無疑問能增加這種優勢,勝利的後續影響也會增加這種優勢,不過勝利的後續影響不會把這一優勢增加到最極致,而只是大多能增加到某一點。這一點在勝利過後可能很快就能達到,有時甚至會如此之快,以至一次勝利會戰的全部後續影響可能僅限於增加了士氣上的優勢。我們要研究的就是這之間的聯繫。
在軍事行動的進程中,軍隊不斷遇到增加和減少其力量的因素,因此關鍵在於擁有力量優勢。由於對每個減少一方力量的因素都應視為增加另一方力量的因素,因此雙方在前進和退卻時,無疑都會遇到由增加力量因素和減少力量因素組成的這兩股洪流。
我們只要研究在其中一種情況下引起這種變化的最主要的原因,也就同時說明了在另一種情況下引起這種變化的原因。
一方在推進時,導致其力量增加的最主要原因是:
1. 敵軍受到的人員損失,因為其人員損失通常比我們的大。
2. 敵人在倉庫、補給站、橋樑等非有生作戰力量方面受到的損失,而我們根本沒有這種損失。
3. 從我們踏上敵人國土的那一刻起,敵人就開始喪失國土,因此也就喪失補充新的作戰力量的源泉。
4. 而對我們來說則是得到了部分這些源泉,換句話說,得到了以敵養己之利。
5. 敵人的各部分之間失去了內在聯繫,無法正常活動。
6. 對手的盟友棄之而去,其他盟友則轉向我們。
7. 最後,對手喪失了勇氣,有的放下了手中的武器。
一方在推進時,導致其力量削弱的原因是:
1. 我們被迫圍困、衝擊或監視敵人的要塞;或者敵人在我們獲勝前雖也採取了這些行動,但在退卻時已將這些部隊調回大部隊。
2. 從我們踏上敵人所在地區的那一刻起,戰區的本性就改變了,成了有敵意的地方;我們必須占領它,因為只有我們占領它,它才是屬於我們的,但是它畢竟會處處給我軍這整部機器帶來困難,而這些困難必然會削弱這部機器的運行效果。
3. 我們日益遠離自己的作戰力量源泉,而對手日益接近其作戰力量源泉。這使我們無法及時補充已經消耗的力量。
4. 受到我們威脅的國家面臨危險,引起其他強國保護它。
5. 最後,對手由於面臨的危險大,會更加努力,而勝利的一方由於已經獲勝,其努力程度會降低。
所有這些好處和不利有可能並存,在某種程度上猶如兩個路人相遇後繼續按相反的方向各走各的路。只是最後一次相遇是真正的對立,無法擦肩而過,是互相排斥的。僅這一點就已經表明,勝利的效果可能非常不同,它們可能把對手壓制下去,或者也可能促使對手投入更大的力量。
我們想試著對上述各點做些說明。
1. 敵軍在一次大敗後的損失可能在最初時刻最大,然後日益減少,直到與我方的損失形成一個平衡點,但是敵人的損失也可能與日俱增,這取決於不同的處境和條件。人們只能泛泛地說,素質較好的軍隊會更常出現前一種情況,素質較差的軍隊會更常出現後一種情況;除了軍隊的素質以外,政府的素質在這方面也是極為重要的。在戰爭中區分上述兩種情況是很重要的,以便不會在真正應該開始行動的時候卻停止不前(或者出現相反的情況)。
2. 敵人在非有生作戰力量方面的損失同樣可能有增減,這取決於其物資儲存地的位置和狀況。不過這個問題就其重要性來說,在今天已經不再能與其他問題相提並論了。
3. 第三個好處必然會隨著部隊的前進而增加,但是一般來說,只有當部隊已經深入敵國,也就是說已經占領了敵人1/4~1/3的國土時,才應考慮這一好處。此外,這時還要考慮這些地區涉及戰爭方面的內在價值。
同樣,第四個好處也會隨著部隊的前進而增加。
但是對上述這兩個好處要指出,其對正在作戰的部隊的影響很少能迅速讓人感覺到,而是比較緩慢和間接地產生作用,因此不應為得到這兩個好處而把弓拉得過緊,也就是說,不應讓自己陷於任何過於危險的境地。
至於第五個好處,也是只有當部隊已經前進較多距離,同時敵國國土的形狀給我們機會將其中一些地區與其主要部分分開時,才應考慮。這時,這些地區就像被捆緊的四肢一樣,通常不久就會失去生機。
第六個和第七個好處至少很有可能隨著部隊的前進而增加。對此,我們下面還要加以說明。
現在我們轉而談談力量削弱的原因:
1. 對敵人要塞的圍困、衝擊和包圍,在大多數情況下會隨著部隊的前進而增加。僅是這個原因造成的進攻者的力量削弱,對部隊一時的兵力數量就有極大的影響,以至在這方面的力量削弱很容易就抵消掉所有的好處。當然,現在進攻者已經開始用很少的兵力衝擊要塞,甚至只是用更少的兵力監視它們;敵人也不得不派守軍防守這些要塞。儘管如此,要塞仍是一個重要的保障安全的要素。要塞守軍通常半數是由此前未參戰的力量組成;在防禦者交通線沿線的要塞前,進攻者往往不得不留下比守軍多一倍的兵力;進攻者只是要正式圍攻或者通過絕糧迫使一個大要塞投降,就需要動用一個小的軍團。
2. 進攻者在敵國內建立一個戰區的必要性必然會隨著部隊的前進而加大。由此而引起的力量削弱即使對部隊一時的兵力數量不會產生大的影響,但對部隊的長期狀況還是會產生比第一個原因更大的影響。
在敵國國土上,只有我們占領的那部分國土才可以被看作是我們的戰區,也就是說,在這些戰區,我們要麼是在城外留下小部隊,要麼是在最重要的城市或兵站等地不時留下守軍。不管我們留下的守軍是多麼少,這畢竟較大地削弱了我們的作戰力量,但這還是最次要的。
每個軍團都有戰略翼側(其交通線兩側的地方);由於敵人的軍團也有戰略翼側,因此我們感覺不到翼側的弱點,但是只有在本國時才是這樣;一旦進入敵國,我們就會感覺到翼側的弱點,因為在交通線很長而又很少或者根本沒有保護的情況下,即使敵人對我翼側採取最小的行動,他也有望得到一些戰果,而在敵人的國土上,我們到處都有可能遇到這樣的行動。
我們推進得越遠,戰略翼側就越長,由此產生的危險也就越大,因為不僅這種翼側很難得到保護,而且敵人採取行動的幹勁也正是由於我方交通線很長和沒有安全保障才被激發出來。我方一旦退卻,如果失去交通線,由此可能產生的後果是極其令人擔憂的。
所有這一切都使正在前進的部隊每前進一步都會增加一份新的負擔,以致這支部隊如果剛開始前進時沒有非常大的優勢,就會逐漸感到其計劃越來越受阻,其突擊力越來越弱,最後感到其處境不安和令人擔心。
3. 部隊與來源地(自身不斷削弱的部隊必須從這裡不斷得到補充)的距離隨著部隊前進而加大。一支出征的軍隊就像是煤油燈發出的光亮,滋養它的燈油越少,距我們視線的焦點越遠,光亮就越小,直到完全熄滅。
當然,被占領地區的財富可以大幅減少這個難題,但不可能完全消除,一是因為總有大量東西必須自本國補充,例如兵員;二是因為一般情況下,敵國提供的不如本國提供的迅速和可靠;三是因為臨時產生的需求無法像在本國那樣很快得到滿足;四是因為各種誤解和錯誤無法像在本國那樣可以及早地被發現和得到糾正。
如果一國君主不親自率領他的軍隊(這在最近的戰爭中已經成為一種風氣),那麼他就遠離了軍隊,於是來回請示所帶來的時間損失也是一個新出現的很大的不利,因為一位統帥的權限再大,也無法獨自決定其廣闊活動範圍內的所有事項。
4. 政治關係的變化。如果勝利引起的這些變化變得對勝利者不利,那麼勝利者越是前進,其面臨的不利變化就越多;同樣,如果這些變化對勝利者有利,那麼勝利者越是前進,其面臨的有利變化也就越多。在這裡,一切取決於現有的政治聯繫、利害關係、習慣做法、前進方向,取決於君主、大臣、寵臣和情人等等。人們一般只能說,一個有較小盟友的大國被戰勝後,這些盟友通常很快會與它脫離關係,然後勝利者在這方面將隨著每次戰鬥獲勝而變得更強;但是如果戰敗的國家比較小,並且其生存受到了威脅,則會有很多國家做它的保護者,此前曾經幫助勝利者撼動這個小國的其他國家,如果認為勝利者這樣做太過分,則會反悔。
5. 引起敵人更激烈的抵抗。敵人有時會由於驚恐和懵亂而放下手中的武器,有時又會受控於爆發的情緒,而爭先恐後地拿起武器,以至在第一次大敗後,其抵抗反而比之前激烈得多。從人民和政府的特點、國土的自然情況以及國家的政治聯繫中,人們可以推測出很可能出現的情況。僅是後面這第4點和第5點就會使人們在戰爭中的不同場合制訂出非常不同的計劃。有的人由於膽怯和所謂按部就班的行事風格而失去最好的時機,有的人則行動魯莽,好似一個人撲通一下跳入沒頂的水中,之後卻狼狽不堪和驚恐萬狀,就像我們見過的剛被別人從水裡拉上來那樣。
在這裡我們還要指出,勝利者在危險過去以後,在為鞏固勝利而正需要做出新的努力時,往往會出現懈怠。如果我們總的看一下這些不同的、相互對立的因素,無疑會得出結論:在一般情況下,對勝利的利用和在進攻戰爭中的前進會使進攻開始時擁有的或者通過勝利取得的優勢受到削弱。
這裡我們必然會想到一個問題:如果情況是這樣,那麼此時是什麼驅使勝利者繼續追求勝利,繼續在攻勢中前進呢?這還能真的叫作利用勝利嗎?在已得到的優勢還根本未減少之前就停止行動不是更好嗎?
對這些問題當然應該這樣回答:擁有兵力優勢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或是打垮敵人,或是至少奪取敵人的部分國土,以便讓自己處於有利地位,這樣做雖然對部隊一時的狀況沒有什麼好處,但畢竟對推動戰爭和媾和有利。即使我們要徹底打垮對手,也必須想到,也許前進的每一步都會削弱我們的優勢,但是從中不是必然就得出「我方優勢在對手失敗之前肯定消失」的結論。對手有可能在我方優勢消失之前失敗。如果我們利用最後極小的優勢可以做到這一點,那麼沒有運用這點優勢就是一個錯誤。
人們在戰爭中擁有的或者贏得的優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而且必須運用這一手段去達到目的。但是人們必須了解優勢能夠達到的那個點,以便不超過這個點,否則收穫到的就不是新的好處,而是恥辱。
戰略優勢在戰略進攻中會逐漸消失,對此我們無須列舉特別的戰例加以說明;這方面的大量現象更多是要求我們探尋其內在的原因。只是自拿破崙出現後,我們才看到文明國家之間那種優勢可以一直保持到對手失敗的戰局。在拿破崙出現以前,每次戰局都是以勝利的軍隊試圖贏得一個能與對手保持平衡的點而結束的。一旦贏得這個點,勝利的活動就停止了,或者為達到這一平衡點,有時甚至還要退卻。勝利的這一頂點接下來還會在所有那些無法以打垮對手為戰爭目標的戰爭中出現,而且總會有大多數戰爭是這樣。因此,由進攻到防禦的轉折點是各戰局計劃的自然目標。
如果進攻者的行動超出了這個目標,那麼這不僅是對力量的一種無效運用,不再能帶來戰果,而且還是對力量的一種有害運用,會引起敵人的反擊,而且根據一般的經驗,這些反擊往往能達到超出尋常的效果。進攻者的行動超過頂點的現象是如此普遍,看上去是如此理所當然和容易為人們內心理解,以至我們可以不必詳細地論述其原因。無論如何,進攻者在剛占領的地區缺少有關設施和組織,加上其受到的較大損失與期待得到的新戰果之間在內心形成的強烈反差,是進攻者的行動超過頂點的最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經常高漲到自負程度的情緒,另一方面是消沉沮喪,精神力量通常在這裡不尋常地、活躍地交織在一起。進攻者在退卻時的損失會由於這一原因而加大。如果他得以逃脫,只是不得不把奪到的東西歸還,而沒有喪失自己的國土,通常就已經要謝天謝地了。
在這裡我們必須排除一個似乎會出現的矛盾。
有人可能會認為,只要進攻者還在繼續前進,只要他還有優勢,那麼由於其在勝利之路的終點上出現的防禦是比進攻更有力的作戰形式,因此進攻者此時突然變成弱者的危險應該是更小了。但是這種危險確實是存在的。如果我們看一看歷史,就不得不承認,最大的局勢驟變的危險往往是在進攻變弱和轉入防禦的時刻出現的。現在我們要看一下其中的原因。
我們認為防禦這種作戰形式的優越性體現在以下幾點:
1. 可利用地形;
2. 擁有準備好的戰區;
3. 有民眾的支持;
4. 擁有等待之利。
清楚的是,這些因素並不總是以相同的程度存在,也不總是產生相同程度的效果,因此一次防禦與另一次防禦也不總是相同的,防禦相對於進攻也不總是具有相同的優越性。特別是在進攻力量衰竭後出現的防禦,由於其戰區一般位於前出很遠的攻勢三角形[2]的頂點,因此就更是這樣。在這種防禦中,只有上述四個優越性中的第一個,即「可利用地形」沒有變化,第二個優越性大多已經完全不存在了,第三個優越性變成了反面,第四個優越性已經受到很大的削弱。現在我們只對第四個優越性解釋幾句。
有時多個戰局會在一種臆想的均勢中毫無結果地拖下去,因為本應採取行動的一方缺乏必要的決心,而另一方認為可從中得到等待之利。如果有一個攻勢行動干擾了這一均勢,損害了敵人的利益,促使他要採取行動,那麼敵人繼續無所事事和猶豫不決的可能性就大為減少了。在占領區組織防禦和在本國內組織防禦相比,前者的特點是面臨更多的挑戰。這種防禦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進攻的因素,從而削弱了它的防禦本性。道恩可以讓弗里德里希二世[3]相安無事地停留在西里西亞和薩克森,但假如是在波希米亞,就不會允許他這樣了。
因此很清楚,對交織於一次攻勢行動的防禦來說,其所有要素都已經受到削弱,因此已經不再具備它原有的對進攻的優越性了。
正如沒有一個防禦戰局純粹是由防禦因素組成的一樣,也沒有一個進攻戰局純粹是由進攻因素組成的,因為除了每個戰局短暫的間隙(這時雙方軍隊都處於防禦狀態),每一次無法導致媾和的進攻都不得不以防禦結束。
防禦本身以這種方式削弱了進攻。我們把進攻因此而進入的防禦更多看作是進攻的最主要的不利。我們這樣說並不是閒來無事地鑽牛角尖。
這樣也就解釋了在進攻和防禦作戰形式的力量中原來存在的差別為何會逐漸減少。我們現在還要指出,這種差別為何有可能完全消失,並在短時間內轉向相反的因素。
如果允許我們借用自然界的一個概念,那麼我們就可以更簡短地說明問題。
在物質世界,任何一個力要發揮作用都需要時間。一個緩慢和陸續運用即足以擋住一個運動物體的力,如果時間不足,就會反被那個運動物體克服。物質世界的這一法則對我們精神生活中的某些現象來說,是一個恰當的說明。一旦我們的思維已經被引到某個方向,那麼不是一個自身充分的理由就能改變或中止這種思維的。要改變或中止它,需要時間、平靜和對意識的持續作用。在戰爭中也是如此。一旦人們內心已經有一個明確的方向(或是繼續向目標前進,或是回頭轉向一處避風港),那麼很容易發生這樣的情況:人們很難完全感受到那些要求他們停止前進或者鼓勵他們行動的理由,而且由於他們的行動正在繼續,於是他們在運動的洪流中會不知不覺地超過均勢的界限,超過頂點線。甚至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儘管進攻者已經筋疲力盡,但是在精神力量的支撐下(在進攻中尤其會有這種精神力量),對他們來說,繼續前進反而比停下來更容易,就像馱著重物上山的馬匹一樣。至此,我們認為已經並未自相矛盾地說明了進攻者為什麼會超出勝利的頂點,而如果他在這一點停下並轉入防禦,他本還是可以取得成果,即保持均勢的。因此在擬訂戰局計劃時,無論對進攻者來說,還是對防禦者來說,正確地確定這個頂點是很重要的。對進攻者來說,這可以使他不採取超出其能力的行動,不背債務;對防禦者來說,這可以使他認識到並利用進攻者一旦超過頂點而對進攻者不利的情況。
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看統帥在確定勝利的頂點時應該考慮的所有有關問題。我們回憶起,他必須了解很多其他的遠近情況,才能從其中最重要的情況中估計出(甚至在某種程度上猜出)行動的方向和價值,也就是說要猜出敵軍在我第一次打擊後是會成為一個更堅固的核心,呈現出越來越緊密的團結,還是會像博洛尼亞瓶[4]那樣一旦傷及表面即化為碎片;要猜出封鎖和切斷敵國內個別補給來源地和交通線會引起多大的削弱和癱瘓;要猜出對手在受到打擊後,是會由於火辣的傷痛而無力地癱軟下去,還是會像一頭受傷後的公牛反而狂怒起來;要猜出其他強國對此是會恐懼還是會憤怒,政治聯繫是會解體還是會建立起來,以及哪些政治聯繫會解體或建立起來。如果說統帥應像射手擊中其目標一樣,以他的判斷力猜中所有這一切以及其他很多情況,那麼我們不得不承認,人的這種智力活動是不簡單的。千百條歧路會使人的判斷迷失方向;即使問題眾多以及複雜多面沒有難住統帥,但是危險和責任也會使他舉棋不定。
於是就會出現以下情況:大多數統帥寧願停在遠離目標的地方,而不願距目標太近;而具有出色勇敢和高度進取精神的統帥往往又錯誤地超出了目標,從而未達成其目的;只有那些以較少手段採取較大行動的人幸運地達到了目的。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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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9年,在第五次反法聯盟戰爭期間,英軍一支部隊於7月30日在荷蘭的瓦爾赫倫島登陸,以減輕盟國奧地利的壓力並摧毀拿破崙在安特衛普的艦隊基地。英軍雖一度占領全島,但由於軍中暴發疫病,於12月撤離該島。——譯者注
[2]「入侵戰爭」一詞,作者用了法語「guerre d´invasion」。——譯者注
[3]可參閱本篇第四章和第五章。——編者注
[4]指發起攻勢的部隊與其出發基地的兩端形成的三角形。——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