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 · 第三篇 戰略概論
第一章
戰略
戰略這個概念,在第二篇第二章[1]中已經確定了。戰略就是為達到戰爭目的而對戰鬥的運用。戰略本來只與戰鬥有關,但是戰略理論必須同時考察戰鬥實施者本身即軍隊,以及與軍隊有關的主要問題,因為戰鬥是由軍隊進行的,而且又首先對軍隊產生影響。對戰鬥本身,戰略理論必須了解其可能取得的結果,以及運用戰鬥時最為重要的精神和情感力量。
戰略是為達到戰爭目的而對戰鬥的運用,因此戰略必須為整個軍事行動規定一個符合戰爭目的的目標,也就是擬制戰爭計劃,並且要把應引向這一目標的一系列行動與這個目標聯繫起來,也就是擬制各戰局的計劃,並在這些計劃中部署各戰鬥。由於所有這些大多只能根據那些與實際並不完全相符的預想來確定,而大量其他更多涉及細節的規定根本無法事先做好,因此戰略自然也就必須一起到戰場上去,以便現地部署具體問題,並在局勢的不斷要求下對總的計劃做修改,因此戰略任何時刻都不能停止工作。
以往的習慣做法證明,人們並不總是這樣看的,至少在總的方面。以往在內閣中有戰略,而在軍隊中沒有戰略,只有當內閣與軍隊的關係很密切,以至可以視為軍隊的大本營時,才允許軍中有戰略。
在擬制計劃時,理論將為戰略服務,或者更準確地說,理論將揭示事物本身以及事物之間的關係,並突出其中少數作為原則或規則的東西。
如果我們回憶一下第一章[2],其中談到戰爭涉及大量重大的問題,那麼我們就會明白,只有具備非凡的洞察力,才能考慮到所有這一切。
如果一位君主或者統帥懂得完全根據自己的目的和手段組織其戰爭,做得恰如其分,那麼這就是其天賦的最好證明。但是這一天賦的作用既不是體現在會立即引人注意的、新發明的行動形式上,也不是體現在整個行動的勝利結局中。我們應該讚賞的是他默默做出的假設是那麼恰如其分,以及整個行動是那麼默契協調,而這些是在總的結果中才顯示出來的。
一位研究者如果根據總的結果看不到這種協調,就容易在沒有和不可能有天才的地方去尋找天才。
戰略所運用的手段和形式都極為簡單,而且由於經常反覆運用已為人們所熟知,因此對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來說,如果不時聽到評論者裝腔作勢地強調和談論戰略,他就只會覺得可笑。例如出現過無數次的迂迴行動,一會兒在這裡被稱讚為最具天賦的表現,一會兒在那裡被稱讚為最具洞察力的表現,甚至說迂迴行動是最淵博知識的表現。難道還有比這更無聊的奇談怪論嗎?
更可笑的是,如果人們再想一想,正是這些評論者按照最庸俗的看法,把一切精神因素都排除在理論之外,只想與物質打交道,以至把一切都局限在均勢和優勢、時間和空間的幾個數學關係,以及幾個角和幾條線上。如果只有這點可憐的東西,恐怕都不能用來給小學生出道數學題。
我們認為,這裡要談的與科學公式和作業題根本無關。物質事物的關係都是非常簡單的,難的是把握住起作用的精神力量。不過,即使是精神力量,也只是在戰略的最高範疇(戰略接近於政治和政治藝術的地方,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戰略已經成為政治和政治藝術的地方)才是錯綜複雜的,精神力量的因素和關係才是多種多樣的。在這裡,正如我們說過的那樣,精神力量對軍事行動規模的影響大於對行動方式的影響。在行動方式占主要地位的地方,例如在戰爭的具體大小戰事中,精神力量的數值就減少了。
由此可見,在戰略上一切都非常簡單,但是並不因此就容易做到。一旦根據國家的各種情況確定了戰爭應該和可以達到的目的,那麼人們就不難找到通往此目的的道路。但是要堅定不移地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貫徹戰爭計劃,不因一千個原因而動搖一千次,除了要有十分堅強的性格外,還要有非常清醒和堅定的頭腦。在成百上千可能優秀的人中,有的以有頭腦著稱,有的以洞察力見長,有的以果敢或意志堅定而出眾,但是也許沒有一個能兼具這些素質而成為一位高於平均水平的統帥。
在戰略上定下重要的決心,與戰術上定下決心相比,要有堅強得多的意志力,這聽上去有些奇怪,但是對了解戰爭在這方面情況的人來說,這肯定是確切的。在戰術上,情況瞬息萬變,指揮官感覺自己像是要被旋渦捲走一樣,必須冒著生命的危險與它搏鬥,要壓住不斷升起的種種疑慮,勇敢地冒險前進。而在戰略上,一切進行得緩慢得多,對自己和他人的疑慮、異議和看法,乃至不合時宜的懊悔等都給予了大得多的空間。在戰術上至少有一半事物是人們用肉眼能看到的,而在戰略上一切都不得不依靠猜想和揣測,因此說服力也就較弱。這樣的後果是,大多數將領在應該行動時卻陷入錯誤的疑慮之中。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看歷史,看一看弗里德里希大帝的1760年戰局[3]。這次戰局以漂亮的行軍和機動聞名,被評論界稱讚為戰略大師的真正的藝術傑作。那麼我們對國王反覆對道恩的左翼側和右翼側進行迂迴,是應該佩服得五體投地嗎?我們是應該把這種做法看作深邃智慧的表現嗎?不是的。如果自然地和不誇張地對此進行評價,那麼我們就不能這樣做。我們更應該首先讚賞弗里德里希大帝的智慧,在以有限的力量追求一個大目標時,他沒有做任何力不從心的事,而是採取剛好能夠達到目的的行動。我們不僅在這次戰局中可以見識統帥的這一智慧,而且在這位傑出的國王所進行的全部三次戰爭[4]中均能見到。
弗里德里希大帝當時的目的是將西里西亞[5]帶入安全的港灣,即要簽訂一個得到很好擔保的和約,以確保對西里西亞的占有。
作為一個小國的首腦(普魯士的大部分情況與其他國家相似,只是由於一些行政部門先進而較其他國家更優秀),他不可能成為亞歷山大[6],而假如他像卡爾十二世那樣行事,就也會像他那樣被打碎腦袋[7]。因此我們在國王的全部戰法中可以看到他那種總是保持平衡的、沉著的力量,這種力量從不缺乏堅定,在緊急時刻能發揮到令人驚訝的地步,而在接下來的時刻又能再度恢復平穩,服從於政治上最微小的事項。無論是虛榮心、榮譽心還是復仇心,都不能使他離開這條軌道,正是這條軌道把他引向鬥爭的勝利結局。
以上這幾句話對這位偉大統帥在這方面的成就還遠無法給予足夠的評價,人們只有仔細審視這次鬥爭的不可思議的結局,並探尋帶來這種結局的原因,才會深信,正是國王敏銳的洞察力引導他幸運地從所有暗礁旁通過。
這是這位傑出的統帥讓我們欽佩的一個方面。這一點在1760年戰局和所有其他戰局中都有表現,但在1760年戰局中更為突出,因為他在任何其他戰局中都不像在這次戰局中以如此少的損失與如此占優勢的敵人保持了均勢。
這位偉大統帥讓我們欽佩的另一個方面涉及實施時面臨的困難。制訂向左和向右迂迴行軍的計劃是容易的;總是集中自己有限的兵力,以便在任何地點都能與分散之敵抗衡,以快速的運動使自己的力量得以倍增,同樣也是不難想到的。迂迴這一發明並不能喚起我們的欽佩。對於這些簡單的事情,除了承認它們簡單以外,沒有什麼其他可說的。
但是如果有哪位統帥能嘗試仿效弗里德里希大帝,把這些再做一次,就知道其面臨的危險了!很多親歷過這一切的著作家在事後很久還說起當時國王設營時面臨的危險,甚至說他輕率。我們不懷疑,他當時設營時面臨的危險看上去比事後看要大三倍。
同樣,在敵人的眼皮底下(往往在敵軍的火炮射程之內)行軍也面臨這樣的危險。弗里德里希大帝敢於這樣設營和行軍,是因為他從道恩的行事方式、部署方式以及他的擔當大小和性格中找到了根據,因此國王的設營和行軍是大膽的,但並不輕率。為了這樣看待問題,而不是被那種人們在30年後仍在描繪和談論的危險所迷惑和嚇到,需要有國王的大膽、果斷和堅定意志。在他當時的處境下,恐怕沒有幾位統帥會認為這些簡單的戰略手段是可行的。
國王在實施機動時還面臨另外一個困難:在這次戰局中,國王的部隊不停地在運動。它曾兩次(7月初和8月初)在有拉齊[8]追擊的情況下尾隨著道恩,沿著難以行走的小路從易北河[9]向西里西亞行軍[10]。部隊必須時刻做好戰鬥準備,並巧妙地組織行軍,從而不得不忍受極大的勞頓。儘管有數千輛輜重車隨行,甚至妨礙了行軍,但是部隊的給養仍然極為匱乏。在西里西亞,部隊在利格尼茨會戰[11]前不得不連續行軍八晝夜,而且總是在敵陣地前面。這要求付出極大的勞頓和困苦。
人們難道可以認為國王的這些機動是在部隊這部機器中沒有強烈阻力的情況下就得以實施的?難道統帥運用其智慧去調遣部隊,就像戰地測繪兵轉動他手中的步天規[12]那樣輕而易舉?這些可憐的、又飢又渴的弟兄疲憊不堪的樣子能不千百次地刺痛指揮官們和這位最高統帥的心嗎?難道因此而產生的牢騷和怨言不會傳進統帥的耳朵嗎?如果不是對統帥的偉大和正確有無比的信任,一個普通人能有勇氣追求與統帥相同的目標嗎?這樣的勞頓難道不是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士氣低落和秩序渙散,簡而言之,不是必然要葬送部隊的尚武精神嗎?這正是我們應該佩服的地方,我們不得不欽佩的正是機動成功的奇蹟。但是只有那些有過親身體驗的人才能充分感受到這一切。對那些只從書本和訓練場上認識戰爭的人來說,軍事活動所面臨的這些阻力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但願他們能滿懷信任地從我們這裡接受其自己的經驗所無法提供的東西吧!
通過上述例子,我們是想進一步表明我們的觀點。現在,在這一章結束時,我們簡單說一下,在論述戰略時,我們將以我們的方式闡述那些在我們看來最重要的戰略因素的特點(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我們的方法是先談各個部分,然後再談整體,最後以整個軍事活動的聯繫(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結束。
注[13]:在第二篇較早的一份修改稿中,作者對以下幾段文字親筆標明,「用於第三篇第一章」,但是作者未能實現修改這一章的計劃,因此我們將這幾段文字全部附錄如下:
把部隊部署在某一地點,只表明在那裡有可能發生戰鬥,但並不總是真的發生戰鬥。那麼人們現在應該把這種可能性視為現實,視為一個確實發生的事情嗎?當然應該。有可能發生的戰鬥會由於其一旦發生而產生的後果而成為真正的戰鬥。這種發生戰鬥的可能性所產生的影響無論是什麼,總是有的。
考慮到後果,必須將可能發生的戰鬥視為真正的戰鬥
如果派出一支小部隊去封鎖逃敵的退路,敵人隨後沒有繼續戰鬥就投降了,那么正是由於派去的這支小部隊準備對敵進行戰鬥,才使敵人做出了投降決定。
如果我軍的一部占領了敵人的一個未設防地區,從而使敵人失去原本可用於補充兵力的大批力量,那麼我軍之所以能夠占有這個地區,只是因為我們派去的部隊讓敵人看到:如果他要奪回這個地區,我軍就要與他戰鬥。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戰鬥只是有可能發生,就已經產生了後果,因此這種可能性就成為實際的東西。假設敵人在以上兩種情況下以優勢兵力與我軍對峙,迫使我軍未經戰鬥即放棄自己的目的,那麼即使我們沒有達到目的,但我們原準備在這一點上與敵人進行的戰鬥畢竟還是有效果的,因為它把敵人的兵力吸引過去了。即使整個行動給我們帶來了損失,我們也不能說這些部署(這些可能發生的戰鬥)沒有效果。其效果與一次失利戰鬥的效果相似。
由此可見,消滅敵軍和戰勝敵人只有通過戰鬥的效果才能實現,無論戰鬥是真的進行了,還是僅是挑戰,敵人並未應戰。
戰鬥的雙重目的
然而戰鬥的這些效果也是雙重的,即直接的和間接的。如果有其他對象出現並成為戰鬥的目的,而這些對象本身還不能被視為消滅敵軍,而是要通過它們消滅敵軍,也就是說要通過它們迂迴地、但卻以更大的力量去消滅敵軍,那麼這種戰鬥的效果就是間接的。占領某些地區、城市、要塞、道路、橋樑、物資庫等,可能是一次戰鬥的直接目的,但絕不是最終目的。這些對象始終只能看作為取得更大優勢而採取的手段,其目的是最後在敵人無力應戰的情況下向其發起戰鬥。因此這些對象只能看作中間環節,看作通往有效要素[14]的階梯,而決不能看作有效要素本身。
例子
當聯軍於1814年攻占拿破崙的首都時,聯軍的戰爭目的達到了。源於巴黎的政治上的分裂起了作用,一道巨大的裂痕使拿破崙這位皇帝的權勢崩潰。儘管如此,對這一切,人們必須從以下觀點來考察:由於權勢的崩潰,拿破崙的戰鬥力和抵抗能力驟然大幅下降,而聯軍的優勢以同等程度增加,因此拿破崙當時不可能進行任何抵抗了。他的這一不可能性才使聯軍有可能與法國媾和。假設聯軍在這一時刻由於外在的情況受到了同樣程度的削弱,失去了優勢,那麼聯軍占領巴黎的全部效果和重要性也就消失了。
我們探討上述一系列的概念,是想指出這些概念是重要的,因為這些概念是對事物自然的和唯一正確的認識。有了這種認識,人們就會不斷地考慮:在戰爭和戰局中的每一時刻,敵我雙方要向對方發起的大小戰鬥會有怎樣的後果?在制訂戰局計劃或者戰爭計劃時,只有這個問題決定那些一開始就必須採取的舉措。
如果人們不這樣看問題,就會對其他問題做出錯誤的評價
如果人們不習慣於把戰爭和戰爭中的各個戰局看成一條由一個引起另一個的多個戰鬥組成的鏈條,如果人們認為占領某些地點或者未設防的地區本身就有些許價值,那麼人們就容易把這樣的占領看作可以順帶唾手可得的好處。如果人們是這樣看問題,而不是把這樣的占領看作一系列戰事中的一個環節,那麼人們就不會考慮這樣的占領以後是否會帶來較大的不利。這種錯誤在戰史中真是屢見不鮮。我們可以說:如同商人不能把一次交易所得的利潤安全地擱置在一旁,在戰爭中也不能把一次行動得到的好處與整個戰爭的結局分割開;如同商人應以其全部財富採取行動,在戰爭中也只有最終結局才能決定各次行動的得失。
如果統帥盡其眼力的預見能力所及,始終盯住一系列戰鬥,那麼他就始終是沿著徑直的道路前往目標,此時力量的運動就具有了一種恰如其分的、不受外界影響的速度,也就是說意願和行動就具有了一種恰如其分的、不受外界影響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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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如此,疑誤。應為第二篇第一章。——譯者注
[2]指本卷第一篇第一章《戰爭是什麼》。——譯者注
[3]1760年戰局是七年戰爭中第五年的戰局,主要包括利格尼茨會戰和托爾高會戰。在這一年裡,弗里德里希二世以自己有限的兵力多次進行機動和行軍,與優勢之敵周旋,保持了勢均力敵的狀態,因此有人將1760年戰局稱為機動行軍戰局。——譯者注
[4]指第一次西里西亞戰爭(1740—1742)、第二次西里西亞戰爭(1744—1745)和七年戰爭(1756—1763)。——譯者注
[5]西里西亞(Schlesien),中歐奧得河中、上游流域的地區,面積40,319平方公里。今大部分屬波蘭,小部分屬德國和捷克。——譯者注
[6]指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der Grosse,公元前356—前323),即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三世。公元前4世紀,他先後征服古波斯、腓尼基、埃及、印度等地,建立了亞歷山大帝國。——譯者注
[7]1718年12月11日,瑞典國王卡爾十二世在圍攻挪威城市弗雷特里克斯哈爾特(Fredrikshald)時,頭部中彈身亡。——譯者注
[8]拉齊(Franz Moritz Graf von Lacy,1725—1801),伯爵,愛爾蘭裔奧地利元帥。曾參加七年戰爭和巴伐利亞王位繼承戰爭,多次擊敗普魯士軍隊。——譯者注
[9]易北河(die Elbe),中歐的一條河流,發源於捷克,大部分流經德國,流入北海,長1165公里。——譯者注
[10]指1760年戰局中弗里德里希二世為馳援西里西亞而進行的兩次行軍。第一次在7月初,當時奧地利的道恩搶先進入西里西亞,準備阻擊弗里德里希二世,於是弗里德里希二世突然回頭襲擊奧地利的拉齊,並圍攻德勒斯登。第二次在8月初,道恩接受上次教訓,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右前方,幾乎是平行行軍,並派拉齊尾隨普軍。弗里德里希二世的這兩次行軍都是在隨時可能與敵人遭遇的極為困難的情況下進行的。——譯者注
[11]1760年弗里德里希二世從薩克森率領約2.4萬人第二次開赴西里西亞,被道恩、勞東、拉齊率奧軍9萬餘人阻於利格尼茨(Liegnitz,即今波蘭下西里西亞省萊格尼察市)。8月14日午夜,奧軍分多路對普軍進行包圍,但由於彼此協調不佳,道恩所率主力出現行軍路線交叉和迷路等問題,而且未及時發現普軍已經離開營壘,最後未能成功救援孤軍戰鬥的勞東,反被弗里德里希二世迂迴。普軍突圍成功,得以與海因里希親王會合,奪回西里西亞部分土地。——譯者注
[12]步天規(das Abstrolabium),一種根據時間、星位、方向、高度角等之間關係對其中要素進行測算的儀器。——譯者注
[13]此注為編者所作。——譯者注
[14]指消滅敵人軍隊。——譯者注
第二章
戰略要素
人們可以將戰略中引起戰鬥運用的原因適當地分為幾類要素,即精神要素、物質要素、數學要素、地理學要素和統計學要素。
由精神特性和作用引起的一切可歸為第一類;軍隊的規模、編成、兵種比例等可歸為第二類;行動線[1]的角度、向心運動和離心運動(只要其幾何特性有計算價值)可歸為第三類;制高點、山脈、河流、林地、道路等地形的影響可歸為第四類;最後,補給手段等可歸為第五類。對這些要素分開考慮是有好處的,可以使概念明確,很快估計出這些不同類別要素的大小价值,因為人們分別考慮這些要素時,某些要素就會自行失去其虛假的重要性。例如,即使人們認為行動基地[2]的價值無非在於行動線的位置,但是人們還是很快就能感到,在行動線這一簡單的形式中,行動基地的價值還是很少取決於行動線相互構成的角這一幾何要素,而是更多地取決於行動線所通過的道路和地形情況。
然而如果人們想根據這些要素來研究戰略,那麼這將是人們所能擁有的最不幸的想法,因為這些要素在每個軍事活動中大多有多重和內在的聯繫。人們會在最脫離實際的分析中迷失自己,會像在夢魘中一直徒勞地試圖自這些抽象的地基向對面現實世界的各種現象架設拱橋。願上天保佑,不要有哪個理論家開始做這樣的事。我們要遵循現實世界的完整性,不使我們的分析超過讀者對我們的想法所能理解的程度。我們欲告知的想法並不是從抽象的研究中得來的,而是來自整個戰爭現象給我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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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動線(Operationslinie),英國軍事理論家勞埃德於18世紀下半葉提出的概念,指部隊的補給線、交通線,或泛指部隊離開行動基地後的運動路線。如果部隊的補給或運動依賴唯一一條道路,則沿這條道路形成一條行動線。在有多條道路可選擇的情況下,行動線也可以是一條泛指的線。行動線有單雙、內外、離心、向心之分。——譯者注
[2]行動基地(Operationsbasis),行動線的起點或受到保護的有補充兵員和給養的地域。——譯者注
第三章
精神要素
我們必須再來談談在第二篇[1]第三章中觸及過的精神要素,因為它們是戰爭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精神要素貫穿於整個戰爭領域,它們與推動和支配整個力量的意志更早、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仿佛融合成一體,因為意志本身也是一種精神要素。遺憾的是,在一切書本知識中很難找到它們,因為它們既不能表達為數字,也不能被分為等級,而只願被人們看到或者感受到。
軍隊、統帥和政府的智慧和其他精神特性,作戰地區民眾的情緒,一次勝利或大敗的精神作用,這些本身都是極為不同的,對我們的目的和所處的情況又可能產生極為不同的影響。
儘管書本中對這些問題少有或者根本沒有論述,但它們畢竟與構成戰爭的其他內容一樣,屬於軍事藝術理論的範疇。我必須再說一遍:如果人們按舊的方式,不考慮所有精神要素而去制定規則和原則,一旦有精神要素出現,就把它們算作例外,並在一定程度上對這種例外做出「科學的」規定,即使之成為規則,或者如果人們呼籲超乎一切規則之上的天才這樣做,實際上等於宣告說,規則不僅是為愚蠢之人寫的,而且規則本身確實也是愚蠢的,那麼這只能是一種可憐的哲學。
即使軍事藝術的理論確實只能做到提醒人們注意這些精神要素,並指出有必要尊重和一併考慮精神要素的全部價值,那它就已經把自己的範圍擴大到精神領域了,而且通過確立這些觀點,預先對那些在它這位法官面前只想用力量的物質關係做辯護的人做出了判決。
而且出於為其餘的所謂規則考慮,理論也不應該把精神要素排斥在它的範圍之外,因為物質力量的作用與精神力量的作用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不會像合金那樣為化學反應所分解。理論在制定每一條涉及物質力量的規則時,都必須考慮精神要素可能占有的部分,否則理論就會被誤導為絕對的條文,有時過於小心和局限,有時又過於狂妄和寬泛。甚至最不涉及精神內容的理論也必然會不知不覺地進入到這個精神帝國,如果不顧及精神的影響,任何問題(例如勝利的作用)都得不到說明。同樣,我們在本篇論述的大部分問題也是既涉及物質的原因和作用,又涉及精神的原因和作用。可以說,物質的原因和作用幾乎只是以武器木柄的形象出現,而精神的原因和作用才是貴金屬,才是真正的鋒利的武器。
歷史最能證明精神要素的價值,最能展示其經常令人難以置信的影響,這是統帥的才智從歷史中能夠汲取的最寶貴和最純正的養料。在這裡必須指出,與理論闡述、評論式探討和學術研究相比,各種感受、總體印象以及個別的思想火花更能播下豐富心靈的智慧種子。
我們可以從頭至尾地考察戰爭中最主要的精神現象,並且以一位勤勉講師那樣的細緻試著介紹每個精神現象的利弊,但是運用這一方法很容易陷入一般和平庸,在進行分析時很快會忽視實質,不知不覺地去講述那些眾人皆知的東西。因此我們在這裡寧願比在其他地方更多地採用不全面和不完整的講述方法,泛泛地使大家注意到這一問題的重要性,並指出本篇所有論點的精神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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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如此,疑誤。應為第一篇。——譯者注
第四章
主要的精神力量
主要的精神力量是統帥的才能、軍隊的尚武精神以及軍隊的民族精神。沒有人能籠統地確定這些主要精神力量中的哪一個價值更大,因為僅是說出一些它們的內容就已經很困難了,對它們進行比較就更困難了。最好的方法是對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重視。但是人們在進行判斷時卻總是有些古怪地來回搖擺,時而重視這一方面,時而又重視那一方面。比較妥當的辦法是用充分的史實來說明這三個精神力量的顯而易見的作用。
的確,近代歐洲各國的軍隊在技能和訓練方面幾乎達到了相同水平,作戰方法也成為一套幾乎是各國軍隊通用的方法,用哲學家的話來說,就是得到了順乎自然的發展,以至不再可能期待統帥運用什麼狹義上的特別的手段(例如像弗里德里希二世那樣運用斜向戰鬥序列)。因此不容否認,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軍隊的民族精神和作戰經驗有著更大的作用,而長期的和平又可能會改變這種情況。
軍隊的民族精神(熱情、狂熱、信仰和見解)在山地戰中的表現最為強烈。在這裡,自上而下直至每個士兵都是自負其責作戰的。僅出於這個原因,山地對於民眾武裝就是最好的戰場。
軍人經過訓練得到的技能和經過錘鍊形成的勇敢精神(它使軍隊緊密地團結在一起,就像一塊鑄鐵鍛造出來的一樣),在開闊的平原上最能發揮其優勢。
統帥的才能在一個溝壑縱橫、丘陵眾多的地形上最能得到發揮。在山地,統帥很難指揮各部隊,而要指揮所有的部隊又力所不及;在開闊的平原上,指揮過於簡單,無法充分展現他的能力。
人們在制訂作戰草案時,應該考慮到上述這些顯而易見的相近關係。
第五章
軍隊的尚武精神
軍隊的尚武精神不同於單純的勇敢,更不同於對戰爭事業的熱情。勇敢固然是尚武精神的必要組成部分,但是普通人的勇敢是一種天賦的品質,而軍人作為軍隊的一部分,其勇敢是可以通過戰鬥經驗和訓練培養出來的,因此軍人勇敢的取向與普通人勇敢的取向必然是不同的,它必須擺脫普通勇敢所固有的那種不受控制和隨心所欲顯示力量的本能,而去服從更高級形式的要求,服從命令、秩序、規則和方法。對事業的熱情能給一支軍隊的尚武精神帶來生命力,使尚武精神的火焰燃燒得更旺盛,但它並不是尚武精神的必然組成部分。
戰爭是一種特殊的活動(不管它的涉及面是多麼廣泛,即使一個民族所有能拿起武器的男子都參與其中,它仍然是一種特殊的活動),它與人一生中從事的其餘活動是不同的和分開的。軍隊的尚武精神表現在個人身上就是:深刻了解戰爭這一活動的精神和實質;在內心訓練、喚起和吸納那些應在戰爭中起作用的力量[1];對戰爭這一活動,時刻運用自己的智慧和頭腦進行思考;通過訓練使自己在戰爭中有把握和自如地行動;全力以赴,從一個普通人轉變成一名稱職的軍人。
因此,不管人們是多麼煞費苦心地想把公民在培養成軍人的同時培養成一個有個性的人,不管人們是多麼想把戰爭國家化,不管人們是多麼想讓戰爭向著與以前的傭兵隊長時期相反的方向發展,人們還是永遠無法去除戰爭這種活動的特殊性。既然人們無法做到這一點,那麼從事戰爭的那些人只要還在從事戰爭,就總是會自視為一個類似手工業同業公會的團體,而從事戰爭的英才主要是通過這個團體的制度、規章和習慣而被固定住的。實際上也是如此。因此如果人們十分明確地傾向於從最高處考察戰爭,就會錯誤地輕視在一支軍隊中可能和必然或多或少存在的團隊精神(esprit de corps)。在我們稱之為軍隊的尚武精神中,這種團隊精神在某種程度上是其中起作用的各種自然力量的黏合劑。組成尚武精神的各個晶體更容易與團隊精神相結合。
一支軍隊如果在最猛烈的炮火下仍能保持正常的秩序,從不被想像中的危險嚇倒,面對真正的危險能夠寸土必爭;如果它在勝利時感到自豪,而在失敗的困境中也能服從命令,保持對其指揮官的尊重和信賴;如果它在訓練中能像運動員鍛煉肌肉一樣,以困苦和勞頓強化自己的體力,把這些勞頓看作通往勝利的一個手段,而非落在其軍旗上的倒霉晦氣;如果它通過維護軍人榮譽這樣唯一的一個簡簡訊條就能想起軍人的所有上述責任和品行,那麼它就是一支富有尚武精神的軍隊。
在沒有推廣這種尚武精神的情況下,人們同樣可以像旺代人那樣出色地作戰[2],像瑞士人[3]、美國人[4]和西班牙人[5]那樣干成大事,甚至可以像歐仁[6]和馬爾伯勒[7]那樣率領一支沒有多少戰鬥力的常備軍取得勝利。因此人們不能說,沒有尚武精神就不可能取得勝利。我們之所以特彆強調這一點,是為了讓我們在這裡提出的概念更為明確,不至於成為泛泛的概念,也不至於讓人們認為最終尚武精神就是一切。尚武精神並不是一切。一支軍隊的尚武精神是一種人們可以設想得到的特定的精神潛力,其影響是可以估計出來的。也就是說,尚武精神如同一件工具,其力量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在闡述了尚武精神的特點以後,我們還想談一談它有哪些影響,以及通過什麼途徑可以獲得它。
尚武精神與軍隊各部分的關係就像統帥的天賦與整個軍隊的關係一樣。統帥只能指揮軍隊整體,不能指揮軍隊的每個單獨的部分。統帥指揮不到的部分,就必須依靠尚武精神。選擇統帥應該以他在優秀品質方面的聲譽為根據,選擇大部隊的較高級的指揮官應根據詳細考察的結果。指揮官的職位越低,這種考察就可以越少,對個人才能的要求也可以相應降低,但缺少的個人才能必須由尚武精神來代替。一個武裝起來準備作戰的民族,其自然的品質同樣可以起到尚武精神的作用。這些品質包括勇敢、機智、吃苦耐勞和振奮。它們可以代替尚武精神,反之亦然。我們從中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 尚武精神是常備軍所特有的,而且常備軍也是最需要尚武精神的。在民眾武裝和人民戰爭中,其自然的品質可以代替尚武精神,而且這些品質在這種情況下發展較快。
2. 常備軍針對民眾武裝作戰,比起針對常備軍作戰更需要有尚武精神,因為針對民眾武裝作戰,常備軍的兵力更為分散,各部隊需要更多地依靠自己。而當部隊可以集中使用時,統帥天賦的作用就更大,可以彌補部隊尚武精神的不足。一般來說,在戰場和其他情況使戰爭變得複雜以及兵力分散時,部隊就更有必要具備尚武精神。
我們從上述兩點得到的唯一告誡是:如果軍隊缺乏尚武精神這一潛力,就應該嘗試儘量簡單地組織戰爭,或者加倍注意戰爭組織的其他方面,而不要指望徒有虛名的常備軍去完成只有名副其實的常備軍才能完成的事情。
因此,軍隊的尚武精神是戰爭中最重要的精神潛力之一。如果缺少這種力量,就應該有其他一種精神潛力(例如統帥的卓越才能、人民的熱情等)來代替它,否則付出的努力就收不到效果。如果我們看一下亞歷山大統率的馬其頓人[8],愷撒[9]統率的羅馬軍團[10],亞歷山大·法爾內塞[11]統率的西班牙步兵,古斯塔夫·阿道夫[12]和卡爾十二世統率的瑞典人[13],弗里德里希大帝統率的普魯士人[14],以及拿破崙統率的法國人,我們就會知道,軍隊的這一尚武精神對軍隊純粹可靠性的提升就好似將礦石提煉成閃閃發光的金屬,已經完成了很多壯舉。這些統帥的驚人成就及其在最困難處境中的卓越表現,只有依靠這樣一支有如此精神潛力的軍隊才有可能實現。誰要是不願承認這一點,那麼他想必是故意無視一切史實。
這種精神只能從兩個來源產生,而且這兩個來源只有共同起作用才能產生這種精神。其中一個來源是部隊經歷的一系列戰爭和勝利,另一個來源是部隊的活動經常達到一般乃至極限的勞頓和困苦程度。只有在這種活動中,軍人才能認識到自己的力量。一位統帥越是習慣於向他的官兵提出要求,就越是有把握實現這些要求。官兵同樣對於克服了勞頓和困苦以及戰勝了種種危險而感到驕傲。因此只有在不斷行動和勞頓困苦的土壤中,尚武精神的幼芽才能成長,當然還要有勝利的陽光。一旦尚武精神的幼芽長成粗壯的大樹,它就可以抵禦不幸和大敗所形成的最大風暴,甚至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抵禦和平帶來的鬆懈。因此,只有在戰爭中和在傑出統帥們的指揮下才能產生這種精神。當然,一支軍隊即使是在水平一般的統帥的指揮下,並且較長時間地處於和平時期,這種精神至少也可以持續幾代人。
一支滿是疤痕、經過歷練的軍隊所發揚光大和得到升華的團隊精神,是那種單靠勤務條令和操典黏合在一起的常備軍的自負和虛榮心所無法比擬的。在某種程度上相當嚴厲的要求和嚴格的勤務規定可以較長時間地維持一支部隊的尚武精神,但它們不會產生尚武精神,因此儘管這些要求和規定總是有其價值,但是人們不應高估它們。秩序、技能、良好的意志,以及一定的自豪感和飽滿的情緒是一支和平時期訓練出來的軍隊的特點,是人們必須重視的,但是它們並不能獨自發揮作用。整體只能依靠整體來維持。一塊冷卻得太快的玻璃,一道裂縫就可以使整體完全破裂。同樣,這樣的軍隊即使有世界上最飽滿的情緒,一旦受到挫折,就很容易變得膽怯,甚至變得極度恐懼,出現法語所說的「sauve-quipeut」[15]。這樣的軍隊只有依靠統帥才會有些作為,單靠自己則一事無成。統率這樣的軍隊,在它經過勝利和勞頓的歷練,力量逐漸融入沉重的裝備以前,一定要加倍謹慎。因此,我們要防止混淆軍隊的精神與軍隊的情緒。
* * *
[1]指勇敢等各種情感力量。——譯者注
[2]指旺代戰爭(1793—1796)。法國革命後,旺代(Vendée,今法國西部的一個省,瀕臨大西洋)民眾起初擁護革命的自由、平等、博愛原則,但對外戰爭的慘烈、對皇族的殘殺以及宗教迫害令不少民眾難以接受,尤其在旺代這樣一個日常生活與宗教密不可分的地區。1793年3月,法國革命後的第四年,共和政府在旺代徵召青年遠赴邊疆打仗,成了旺代戰爭的導火索。博卡什、莫日和布列塔尼沼澤地區的民眾發起大規模暴動,一度蔓延到鄰近的下羅亞爾、曼恩-羅亞爾等省,並與里昂、馬賽等地的暴動相呼應,對中央政府構成嚴重威脅。中央政府派軍隊鎮壓。戰爭持續三年,直到1796年3月,天主教保王派軍隊的首領之一沙雷特被處決。此後小規模暴動仍持續多年,直至1800年才基本被鎮壓下去。——譯者注
[3]指中世紀瑞士的農民和山區牧民組織起來的步兵,他們勇敢善戰,多次戰勝勃艮第和奧地利的貴族騎士。——譯者注
[4]指美國獨立戰爭時的美國士兵,雖未受過正規訓練,但善於使用散兵隊形作戰,打敗了英國殖民主義者。——譯者注
[5]指拿破崙占領下的西班牙人民,曾展開大規模游擊戰,給法國軍隊以沉重的打擊。——譯者注
[6]歐仁(François-Eugène de Savoie-Corignan,1663—1736),薩伏依貴族,親王,奧地利元帥,著名統帥、政治家、外交家。軍事上行動果斷,治軍嚴明,重視給養裝備等後勤保障。在奧土戰爭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屢建戰功。——譯者注
[7]馬爾伯勒(John Churchill Marlborough,1650—1722),公爵,英軍統帥,政治家。強調戰前準備,積極進攻;用兵機動靈活,出敵不意;慣以步兵正面牽制敵主力,以騎兵突擊敵翼側。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指揮英軍多次擊敗法軍。——譯者注
[8]馬其頓人(Mazedonier),歐洲巴爾幹半島民族之一,屬歐羅巴人種巴爾幹類型。使用馬其頓語,屬印歐語系斯拉夫語族。——譯者注
[9]愷撒(Gaius Julius Caesar,公元前100—前44),古羅馬著名統帥、政治家。——譯者注
[10]羅馬軍團(Römische Legion),存在於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7世紀。由於年代跨度大,其實力、編成、裝備、使用等變化很大。一般來說,一個軍團由3000—6000名重裝步兵和少部分騎兵組成,一般與盟友或占領地提供的大致相同數量的輔助部隊共同行動。——譯者注
[11]亞歷山大·法爾內塞(Alessandro Farnese,1545—1592),公爵,義大利著名統帥、外交官,曾在西班牙軍中服務,任西班牙駐尼德蘭總督。——譯者注
[12]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 Ⅱ. Adolf,1594—1632),瑞典國王(1611—1632),著名統帥。為爭奪波羅的海霸權,曾與丹麥、波蘭和俄國作戰,在三十年戰爭中屢敗天主教聯盟和神聖羅馬帝國的軍隊。1632年11月6日,在呂岑會戰中陣亡。——譯者注
[13]瑞典人(Schweden),北歐民族之一,屬歐羅巴人種北歐類型,使用瑞典語,屬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譯者注
[14]普魯士人(Preussen),原是居住在波羅的海東南沿岸的一個民族,屬波羅的海種族。13世紀,普魯士人被德意志人的條頓軍團征服,之後與德意志移民相互融合。至16世紀,普魯士人作為獨立民族逐漸消失,但習慣上將歷史上有關地區(普魯士公國、王國等)的居民仍稱為普魯士人。——譯者注
[15]意為「潰敗」。——譯者注
第六章
勇敢
我們在《論勝利的把握》一章[1]中談過,在各種力量的活躍體系中(在這裡勇敢與小心謹慎是對立的),勇敢占據怎樣的地位和起到怎樣的作用,從而指出理論無權以制定法則為藉口而限制勇敢發揮作用。
這一在人的內心用以戰勝最大危險的可貴的活力,在戰爭中也應該被視為一個專門的起作用的要素。實際上,假如不是在戰爭中,那麼勇敢還應在人類活動的哪個領域裡行使其權利呢?
對軍人來說,從輜重兵、鼓手直到統帥,勇敢都是最寶貴的品德,是使武器鋒利和發光的真正的鋼。
我們大可承認,勇敢在戰爭中甚至擁有其自己的優先地位。人們在戰爭中考慮獲勝可能性的大小時,除了計算時間、空間和數量以外,還必須考慮到勇敢這一要素帶來的一定的好處。這一定的好處指的是,一方的勇敢超過對方時從對方的膽怯中得到的好處,因此勇敢是一種真正的具有創造性的力量。這一點甚至在哲學上也是不難證明的。每當勇敢者遇到膽怯者,就必然有更大的獲勝的可能性,因為膽怯者已經失去鎮定了。勇敢者只有在遇到謹慎者時,才處於不利地位,因為謹慎者同樣可以是勇敢的,至少與勇敢者同樣堅強和有力。然而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因為在謹慎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膽怯者。
在一支大部隊中大力培養勇敢這種力量,絕不會妨礙其他力量的發揮,因為一支大部隊在戰鬥序列和勤務規章的約束和規定下要服從更高的意志,就是說,是受這支部隊以外的人的認識支配的。勇敢在這裡只是壓縮待發的彈簧。
指揮官的職位越高,就越需要有深思熟慮的頭腦來指導勇敢精神,使它不是毫無目的,不是盲目的激情衝撞,因為指揮官的職位越高,涉及自己犧牲的問題就越少,涉及他人生存和全局安危的問題就越多。如同一支大部隊受到已經成為第二天性的勤務規則約束一樣,指揮官必須受到深思熟慮的約束。這裡一次行動表現出的勇敢,可能很容易造成錯誤,儘管如此,這種錯誤只是一種瑕疵,不一定非要把它與其他錯誤等同起來。讓我們祝福那些常常不合時宜地表現出勇敢精神的部隊,這樣的部隊好比一片茂盛的雜草,但也正是土壤肥沃的證明。人們甚至對於蠻勇(毫無目的的勇敢)也不能低估,因為它其實與勇敢是同一種情感力量,只是未經頭腦,而是以一種衝動的方式表現出來了。只有當勇敢拒絕服從理智,藐視一個明顯更高的意志時,我們才必須像對待一種危害那樣對待它,但這並不是由於勇敢本身,而是由於它拒絕服從,因為在戰爭中沒有什麼比服從更重要。
在戰爭中,在指揮官認識水平相同的情況下,由於畏懼而壞事的情況比由於勇敢而壞事的情況要多千百次。這一點也許只要我們一說,就會得到讀者認可。
按理說,部隊有了明智的目的就更容易表現出勇敢,因此也就拉低了勇敢本身的價值,但其實情況正相反。
在明確的思想甚或自制力的干預下,一切情感力量就會失去其很大一部分威力。因此指揮官的軍銜越高,勇敢精神就越少,因為即使見解和理解力不一定隨指揮官的軍銜一起提高,但客觀存在的各種因素、情況和顧及仍然從外部對處於不同職位的指揮官們施加大量和強烈的壓力,導致他們越是缺乏自己的見解,就越是受到它們的壓力。法國有句諺語:「在次要位置上大放光芒,到了主要位置卻黯然失色。」[2]其所揭示的生活經驗之所以在戰爭中也適用,最主要的原因就在這裡。歷史上被認為平庸甚至優柔寡斷的統帥,在軍銜較低時幾乎個個以大膽和果斷著稱。
對於那些有必要進行的大膽行動的動機,我們必須有所區分。這種必要性有不同的程度。如果必要性十分迫切,如果指揮官在追求其目標時,為避開危險而又陷入其他同樣大的危險,從而不得不採取大膽的行動,那麼我們只能稱讚他果斷,而且這一果斷是有其價值的。如果一位年輕人為表現他作為騎手的靈活性而騎馬躍過一道深溝,那麼他這種行為是大膽的;而如果他是在一群土耳其近衛軍[3]官兵的追殺下躍過深溝,那麼這就是一個果斷的行為。反之,行動的必要性越小,頭腦要考慮的情況越多(以便意識到這些情況的存在),必要性對勇敢精神的影響就越小。1756年弗里德里希大帝認為戰爭不可避免,只有先發制人才能免於滅亡,因此他發動戰爭是必要的,但同時也肯定是很勇敢的,因為在他當時的處境下,恐怕只有少數人才會下這樣的決心。[4]
雖然戰略只是統帥們或最高指揮官們活動的領域,但對戰略來說,部隊其餘各級人員的勇敢精神與部隊其他的尚武精神一樣,並非無關緊要。一支來自勇敢民族而又經常培養勇敢精神的軍隊,可以做出缺乏這一尚武精神的軍隊所做不出的事情,為此我們也談到了軍隊的勇敢問題。我們本來要說的是統帥的勇敢精神,可是在我們盡我們所知泛泛地描述了勇敢這一尚武精神的特性以後,對統帥的勇敢精神也就沒有什麼更多要說的了。
指揮官的職位越高,思想、理智和認識在活動中就越起主要作用,勇敢這一情感力量就越受到排擠,因此在身居最高職位的人中,勇敢精神是很少見的,但正因為如此,一旦這些人表現出勇敢精神,就更值得稱讚。由卓越頭腦引導的勇敢是英雄的標誌,這種勇敢不是違反事物本性的蠻幹,也不是粗暴地破壞蓋然性的法則,而是為天才和直覺在決策時迅速和幾乎下意識地考慮問題提供有力的支持。勇敢賦予智慧和認知力的力量越大,它們就飛得越遠,眼界也就越寬闊,結論也就越正確。當然,在這裡人們永遠不要忘記,較大的目的是和較大的危險聯繫在一起的。姑且不談懦弱的人和優柔寡斷的人,一個普通人至多只能在遠離危險和責任的情況下,在自己的房間裡設想某種活動時,才可以得出那種不需要實際觀察即能得出的正確結論。但是如果危險和責任從各方襲來,他就會失去總攬各種情況的能力,即使他由於別人的幫助,沒有失去這種能力,也會失去決斷能力,因為別人在這方面是無法幫助他的。
因此我們認為,沒有勇敢精神就無法想像會有傑出的統帥,就是說生來沒有這種情感力量的人從來不會成為傑出的統帥,因此我們認為這種情感力量是成為傑出統帥的首要條件。至於一個人到了較高的職位後,這種天賦的、經過教育和其餘的現實生活繼續得到培育和改變的情感力量還能剩下多少,是另外的問題。這種力量剩得越多,天賦的振翅就越有力,飛得就越高。冒險行動變得越來越大,但追求的目標也隨之越來越高。不管一個行動是很早就預見到的,是按必要的意圖和方向進行的,還是按照出自虛榮心的計劃進行的,不管是弗里德里希的行動,還是亞歷山大的行動,對評論式考察來說幾乎都是一樣的。如果說亞歷山大的行動由於更大膽而更能激發人們的想像力,那麼,弗里德里希的行動則由於具有更多的內在必要性而更能滿足人們思考的需求。
現在我們還要考慮到一個重要的情況。
一支軍隊之所以能夠具有勇敢精神,要麼是因為這支軍隊所來自的民族有這種精神,要麼是因為在勇敢的指揮官們的指揮下,在一場勝利的戰爭中培育出了這種精神。但是在後一種情況下,一支軍隊起初是不具備勇敢精神的。
在我們所處的時代,除了戰爭(具體是依靠勇敢精神進行的戰爭),幾乎沒有其他手段可以培養一個民族的勇敢精神。只有依靠勇敢精神進行的戰爭才能抵制懦弱和貪圖安逸的傾向。貪圖安逸會使一個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熱衷於交際的民族墮落下去。
一個民族,只有其民族性格和戰爭歷練在不斷的相互作用下相互幫襯,才有望在政治世界中擁有牢固的一席之地。
* * *
[1]原文如此,疑誤。本書並沒有專門論述該問題的章節。——譯者注
[2]此處作者引用了法語「Tel brille au second qui s'éclipse au premier」,是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伏爾泰(1694—1778)所著史詩《亨利頌》中的一句名言。——譯者注
[3]土耳其近衛軍(Janitschar),指奧斯曼帝國1329—1826年間的近衛軍,屬精銳部隊,擔負國王衛隊等職責。——譯者注
[4]1756年,奧地利和俄國集結軍隊,建造倉庫,徵集馬匹,準備於1757年春聯合進攻普魯士。弗里德里希二世估計戰爭不可避免,於是趁奧地利和俄國尚未準備就緒,於8月29日突然先向其盟國薩克森發起進攻。——譯者注
第七章
堅定
讀者期待聽到有關角和線的問題,但在這裡看到的卻不是這些科學世界的公民,而只是每天走在大街上都能遇到的日常生活中的人。但是作者還是不打算在探討的範圍之外增加絲毫的數學成分,也不怕讀者可能因此而感到詫異。
世界上沒有任何場合像在戰爭中那樣,事情與人們所想像的是如此大不相同,近看和遠看有如此大的區別。建築師可以平靜地看著建築物按照他的設計圖建造起來,醫生雖然要比建築師面對更多的意外結果和偶然現象,但他對自己手段的作用和用法是很清楚的。然而在戰爭中,一支大部隊的指揮官不斷地受到各種衝擊,諸如真假情報,由恐懼、疏忽和急躁而引起的錯誤,由正確或錯誤的見解、惡意、或真或假的責任感、怠惰或疲憊不堪而引起的抗命行為,以及一些誰也想不到的偶然事件,等等。總之,他處在成千上萬感受的包圍之中,這些感受絕大多數是令人擔憂的,只有極少數是令人鼓舞的。長期的戰爭經歷使他有一種直覺和分寸感,能迅速判斷這些具體現象的價值,高漲的勇氣和內心的堅強能使他像岩石抵禦驚濤駭浪那樣抵禦住這些令人擔憂的感受。誰要是對這些令人擔憂的感受做出讓步,誰就會一事無成,因此人們在實現自己的意圖時,只要沒有最確切的理由否定這一意圖,就非常有必要以這種堅定來抵禦這些感受。此外,在戰爭中幾乎所有豐功偉績都是在經歷過無限的勞頓、艱辛和困苦之後才取得的。如果說在這裡人類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弱點往往準備屈服的話,那麼只有一種偉大的意志力才能引導他達到目標,這種意志力就是世代為人們所讚賞的毅力。
第八章
數量優勢
數量優勢在戰術上和戰略上都是最普遍的制勝要素,因此我們應首先對其普遍性進行考察,為此我們做以下的論述。
戰略規定戰鬥的地點、時間和兵力。它通過確定這三個要素對戰鬥的結果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只要戰術進行了戰鬥,就會有個結果,可能是勝利或者失敗,戰略就可以根據戰爭的目的來運用這一結果。當然戰爭的目的往往是很遙遠的,極少是很近的。一系列其他目的作為手段而從屬於戰爭目的。這些目的(它們對較高的目的來說又是手段)實際上可能是多種多樣的,甚至最終目的(整個戰爭的目標)也幾乎在每次戰爭中都變成了另一個。關於這些問題,我們會隨著對有關問題的研究而逐步了解,在這裡我們不打算逐個討論所有這些問題(即使這是可能的),因此我們暫且不談戰鬥的運用問題。
由於是戰略規定(一定程度上是決定)戰鬥,因此那些戰略通過它們對戰鬥結局產生影響的因素也是不簡單的,以至人們通過一次考察無法囊括它們。戰略在規定時間、地點和兵力時,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方法,而每種方法對戰鬥的結局和戰果都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我們只能逐步地認識它們,即在進一步確定如何運用的因素那裡認識它們。
戰鬥可能根據對它的規定和它從中產生的情況而做出改變,如果我們這樣把戰鬥從所有的改變中剝離出來,如果我們最後不考慮部隊的價值大小(因為這是既定的),那麼就只剩下戰鬥的赤裸裸的概念,即一個失去形態的鬥爭。對這種失去形態的鬥爭,我們只能從雙方的參戰人數上加以區別。
就是這個兵力數量對勝利有決定性的影響。僅從那些我們為得出這一結論而不得不形成的大量抽象概念中就可以得出結論:一次戰鬥中的數量優勢只是制勝因素之一;有了數量上的優勢還遠遠說不上是贏得了一切,或者哪怕只是主要的東西;依其他同時起作用的條件的不同,靠數量優勢獲得的東西也許還是很少的。
但是數量優勢有程度上的不同,它可以是一倍,也可以是兩倍、三倍等等。每個人都懂得,如果照這樣增加上去,數量上的優勢必然會壓倒其他一切。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必須承認,數量上的優勢是決定一次戰鬥結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只是它必須足以與其餘同時起作用的因素保持平衡。我們從中得出的一個直接結論是:人們必須將儘量多的部隊投到決定性地點的戰鬥。
不管這些投入戰鬥的部隊是否夠用,人們從這方面已經做了現有手段所允許做的一切。這是戰略上的首個原則。如果這一原則像這裡所說的那樣具有普遍的意義,那麼它就既適用於希臘人[1]和波斯人[2],英格蘭人[3]和馬拉提人[4],也適用於法蘭西人和德意志人[5]。但是我們的目光要對準歐洲的戰爭環境,以便在考察時能更好地把握有關問題。
歐洲各國的軍隊在武器裝備、組織編制以及技能方面彼此非常相似,只是偶爾在軍隊的尚武精神和統帥的才能方面還有些差別。如果我們看一下近代的歐洲戰史,就知道已經找不出像馬拉松之戰[6]那樣的戰例了。
弗里德里希大帝在洛伊滕[7]附近以大約3萬人擊敗了8萬奧地利人[8],在羅斯巴赫[9]附近以2.5萬人打敗了聯軍5萬多人[10],但這些是戰勝擁有一倍或一倍以上優勢兵力之敵的絕無僅有的戰例。我們不能引用卡爾十二世在納爾瓦會戰[11]的戰例,因為當時俄國人[12]還幾乎不能被視為歐洲人,而且後人對這次會戰的主要情況知之甚少。拿破崙曾在德勒斯登[13]附近以12萬人對抗22萬人[14],對方的兵力優勢尚不到一倍。在科林[15]附近,弗里德里希大帝以3萬人對抗5萬奧地利人,但是沒有成功[16]。拿破崙在絕望的萊比錫會戰[17]中以16萬人對抗28萬人,同樣也沒有成功,對方的優勢還遠未到一倍。
由此可見,在目前的歐洲,即使最有才能的統帥也很難戰勝擁有一倍優勢兵力的敵軍。如果我們看到,一倍優勢的兵力與最傑出的統帥相比,在戰爭的天平上就已經有如此大的分量,那麼我們就不應懷疑,在一般條件下進行的大小戰鬥中,無論其他方面的條件如何不利,只要有明顯的兵力優勢,而且無須超過一倍,就足以取得勝利了。當然人們會想到,有些山口即使以十倍的兵力也不足以攻克,但在這種情況下,就根本談不上是戰鬥了。
因此我們認為,恰恰在我們歐洲的這種情況下,以及在一切類似的情況下,決定性地點上的兵力大小是十分重要的,即使在一般情況下,這也是所有條件中最重要的條件。在決定性地點上能夠集中多大的兵力,這取決於部隊絕對兵力的大小和兵力運用的技巧。
因此首要的規則應該是率領一支人數儘可能多的部隊上戰場。這聽起來很像是老生常談,其實並非如此。
很長時間人們沒有把部隊的兵力看作重要條件。為了證明這一點,只要指出下列事實就夠了:在大多數戰史中,甚至在記載比較詳細的18世紀戰史中,人們對部隊的兵力要麼完全不提,要麼只是順便談到,從未重視過。滕佩爾霍夫[18]是最早談到這個問題的著作家,他在《七年戰爭史》中一再談到這個問題,但談得還是十分膚淺。
甚至馬森巴赫[19]在他對普魯士軍隊在孚日山脈[20]中的1793年和1794年戰局所做的很多評論式考察[21]中,對群山、谷地、道路和僅容單人通過的小道談了很多,但對雙方的兵力卻隻字未提。
另外一個證明是某些評論家腦子中的一個奇異想法,他們認為一支部隊應該有一個最理想的、固定的標準人數,超過這個數量的多餘兵力不僅沒有用處,反倒是累贅[22]。
最後,我們還有很多沒有把全部可用兵力投入會戰或戰爭的例子,因為人們不相信數量上的優勢確實重要。
如果人們確信集中顯著優勢的兵力可以奪取一切可能奪取的東西,那麼這條明確的信念就必然會反映在戰爭的準備上,會把儘量多的兵力投入戰爭,以便自己在兵力上占優勢,或至少不讓敵人在兵力上占優勢。關於以絕對兵力進行戰爭的問題就談這些。
絕對兵力的數量是由政府確定的。儘管這種確定已經是真正的軍事活動的開始,而且在軍事活動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戰略問題,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將在戰爭中指揮這支軍隊的統帥卻無權再干預此事,而是必須把絕對兵力的數量視為一個既定數,即使他沒有參與確定這個數量,或者有情況妨礙兵力擴大到足夠的程度。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統帥唯一能做的是,即使無法取得絕對優勢,也要通過巧妙地使用軍隊,在決定性地點上形成相對的優勢。
這樣,空間和時間的計算就似乎成為最重要的了,這就使人們認為戰略上的這種計算包括使用軍隊的幾乎全部問題。有些人甚至認為傑出的統帥天生長有一個器官,專門進行戰略上和戰術上的這種計算。
空間和時間的計算在任何場合都是最基本的,某種程度上都是戰略日常需要的,但並不是最困難的和決定性的。
如果我們不抱偏見地閱讀戰史,就會發現,由於這種計算錯誤而確實導致重大損失的情況至少在戰略上是極為少見的。然而如果將一位果斷且積極進取的統帥(例如弗里德里希大帝和拿破崙)通過快速行軍以同一支軍隊擊敗多個對手的所有情況,都歸因於「對空間和時間的巧妙結合」這一概念,那麼我們就會徒勞無益地陷入用詞上的糾纏。為了使概念明確和有用,人們必須總是正確地稱呼事物。
對其對手的正確判斷(例如在上述例子中,弗里德里希大帝和拿破崙分別對道恩和施瓦岑貝格的判斷),敢於在一段時間內僅以少量兵力與對手對峙的冒險精神,進行強行軍的毅力,迅速突擊的膽識,以及傑出人物臨危不懼、超出平時的作為,這些才是他們取得勝利的原因。而這些原因與正確比較兩個如此簡單的事物(例如空間和時間)的能力又有什麼相干呢?
但是如果我們要較真的話,即使是跳飛式用兵[23]這一在防禦戰中經常為傑出統帥所信賴的方法(例如在羅斯巴赫和蒙米賴勝利後分別乘勢取得洛伊滕和蒙特羅勝利),在歷史上也只是罕見的現象。
能夠取得相對優勢(巧妙地將優勢兵力集中到一個決定性地點)的原因,一是因為正確地評估和選定了決定性地點,並使自己的軍隊一開始就有正確的推進方向;二是因為有決心為了重要的東西而放棄次要的東西(集中兵力,取得局部優勢)。在這方面,弗里德里希大帝和拿破崙做得尤為突出。
至此,我們認為已經把數量優勢應有的重要性說清楚了。人們應將數量上的優勢視為基本的想法,在任何地方都應首先和儘量爭取。
但是如果因此就認為數量上的優勢是勝利的一個必要條件,那就完全誤解了我們的論述。我們只是想在結論中指出兵力在戰鬥中的重要性。如果人們儘可能多地集中兵力,那麼對這個原則來說就已經足夠了。至於人們是否應該由於兵力不足而避免戰鬥,那只有視總的情況才能決定。
* * *
[1]希臘人(Griechen),今希臘、南賽普勒斯的主體民族,由古希臘人與其他民族混合而成,多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部分屬阿爾卑斯類型。——譯者注
[2]波斯人(Perser),今伊朗的主體民族,屬歐羅巴人種南支。歷史上曾與希臘發生戰爭。——譯者注
[3]英格蘭人(Engländer),今英國的主體民族,屬歐羅巴人種,大多為大西洋-波羅的海類型。——譯者注
[4]馬拉提人(Marathen),居住在印度中部的一個民族,1763—1778年間曾屢次頑強反抗英國殖民者。——譯者注
[5]德意志人(Deutsche),中歐民族之一,系古代日耳曼人的後裔,但在不同歷史時期混入了不同的民族成分。多屬歐羅巴人種北歐類型,部分屬阿爾卑斯類型。——譯者注
[6]馬拉松之戰是古希臘對波斯戰爭(公元前500—前449)中的一次會戰。公元前490年,古希臘統帥米爾蒂亞季斯率領步兵1.1萬人在雅典東北的馬拉松平原,擊敗擁有10萬步兵(也有資料稱20萬)和1萬騎兵的波斯軍隊。——譯者注
[7]洛伊滕(Leuthen),即今波蘭下西里西亞省村莊盧蒂尼亞(Lutynia)。——譯者注
[8]1757年12月,弗里德里希二世擴大羅斯巴赫會戰勝利的戰果,率領普軍馳援西里西亞。5日,2.9萬名普軍在洛伊滕向6.6萬名奧軍發起進攻。弗里德里希二世佯攻奧軍右翼,實際上利用地形將主力轉至奧軍左翼,將其擊潰。最後,普軍損失6400人,奧軍損失2.2萬人(其中1.2萬人被俘)。這是弗里德里希二世用斜向戰鬥序列以少勝多的經典戰例。——譯者注
[9]羅斯巴赫(Rossbach),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特州城市布勞恩斯貝德拉(Braunsbedra)的一部分。——譯者注
[10]1757年8月,弗里德里希二世率領普軍向西迎擊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聯軍。10月,奧軍進入柏林,弗里德里希二世回師救援。當奧軍退出柏林後,弗里德里希二世又回到萊比錫迎擊聯軍。11月5日在薩勒河畔的羅斯巴赫進行會戰。會戰中,聯軍企圖迂迴普軍左翼,弗里德里希二世及時掉轉了正面,並派騎兵襲擊聯軍,結果聯軍大敗。——譯者注
[11]1700年2月,薩克森、波蘭聯軍攻入利夫蘭,北方戰爭(1700—1721)爆發。瑞典國王卡爾十二世很快轉入反攻。10月,薩克森和波蘭的盟友俄國軍隊開始圍攻當時的瑞典要塞納爾瓦(Narwa,今愛沙尼亞最東部的城市,位於納爾瓦河河畔)。11月,卡爾十二世率1萬餘人前去解圍,擊敗俄軍3.5萬人。——譯者注
[12] 俄國人(Russen),祖先為東斯拉夫人羅斯部族,屬歐羅巴人種,白海-波羅的海類型。——譯者注
[13] 德勒斯登(Dresden),今德國薩克森州首府,位於易北河河畔。——譯者注
[14]1813年8月,施瓦岑貝格指揮聯軍主力,趁拿破崙東擊布呂歇爾之際,進逼德勒斯登。拿破崙於8月26日趕回德勒斯登,反擊聯軍。27日,法軍用正面進攻結合兩翼迂迴的方法擊敗聯軍。——譯者注
[15]科林(Kolin),今捷克中部一城市,位於易北河河畔,西距布拉格約60公里。——譯者注
[16]1757年春,普魯士軍隊突然攻入波希米亞。5月,弗里德里希二世率主力包圍布拉格,但久攻未克。6月中,道恩率領奧軍前來解圍。18日,與弗里德里希二世在科林附近進行會戰。弗里德里希二世戰敗,退守薩克森。——譯者注
[17]又稱萊比錫大會戰。1813年8月,奧地利、普魯士、俄國、瑞典等國組成第六次反法聯盟。在當月進行的德勒斯登會戰後,法軍處於被包圍狀態,雖然採用了旨在各個擊破的戰法,但沒有達到效果。10月,法軍16萬人(一說19萬人,可能是加上了華沙公國、義大利、那不勒斯和一些萊茵邦聯的部隊)被28萬(一說20.5萬)聯軍包圍於萊比錫(Leipzig,今德國薩克森州最大城市)。10月16日,會戰開始。最後拿破崙於19日晨開始退向萊茵河,聯軍取得了對拿破崙的決定性勝利,於次年初進入法國作戰,3月底進入巴黎。4月11日,拿破崙退位,被流放到厄爾巴島。——譯者注
[18]滕佩爾霍夫(Georg Friedrich von Tempelhoff,1737—1807),普魯士中將,軍事著作家,普魯士炮兵學院的創辦人和首任院長,普軍軍訓總監,參加過七年戰爭。1783—1801年將英國軍事理論家勞埃德著作《七年戰爭史》(Geschichte des Siebenjährigen Krieges)譯成德語出版,並做了大量注釋。在數學和音樂領域也有一定造詣,是普魯士科學院和藝術院成員。——譯者注
[19]馬森巴赫(Christian von Massenbach,1758—1827),男爵,普魯士上校,軍事著作家。參加過1792年普奧聯軍和1793年第一次反法聯盟對法戰爭。——譯者注
[20]孚日山脈(die Vogesen),位於法國東北部、萊茵河左岸。南北長約125公里,寬40—70公里。——譯者注
[21]1793年第一次反法聯盟對法作戰時,普魯士軍隊主要是在法國的孚日地區作戰。普魯士軍官馬森巴赫參加過這次戰爭,後來撰寫了不少著作,例如《1793年戰局概覽》《對1792—1794年反法戰局及1795年戰局可能結果的考察》《萊茵河、納瓦河、摩澤爾河之間戰區描述及對1793—1794年該戰區戰事的考察》等。——譯者注
[22]我們在此首先想到滕佩爾霍夫和蒙塔朗貝爾。前者在其《七年戰爭史》第一卷第148頁提到這種見解,後者在其關於1759年俄國行動計劃的書信中提到這種見解。——作者注
[23]「跳飛」原指法國元帥沃邦於1697年發明的一種火炮射擊方法,以少裝藥、大仰角方式發射炮彈,使之彈著至少兩次。此處形容用兵的方法,指用同一支部隊先打擊一處敵人,再打擊另一處敵人。——譯者注
第九章
出敵不意
從上一章所談的內容(一般應爭取相對優勢)就已經可以得出另一個人們同樣一般應爭取的,這就是出敵不意。出敵不意或多或少是所有行動的基礎,因為沒有它,要在決定性的地點取得優勢簡直是不可想像的。
因此出敵不意成為取得優勢的手段,但除此以外,從其精神效果來看,還應將它視為一個獨立的要素。但凡出敵不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得成功的地方,對手就會因此而出現混亂和失去勇氣,而這些會成倍地擴大我方的勝利,在這方面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例子。我們這裡所說的出敵不意並不是指進攻範疇內的狹義上的襲擊,而是努力以各種舉措(尤其是以兵力分配)使對手措手不及。這種出敵不意在防禦中同樣可以採用,而且在戰術防禦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
我們說,出敵不意毫無例外是所有行動的基礎,只是根據行動和其他條件的不同本性而在程度上很不相同。
這種程度上的區別由於軍隊、統帥乃至政府的不同特點就已經存在了。
保密和迅速是出敵不意的兩個因素,兩者以政府和統帥擁有大的魄力和軍隊能夠嚴肅執行任務為前提,以軟弱和鬆懈是無法達成出敵不意的。然而,儘管這種努力是普遍存在的(絕對必要的),儘管這種努力確實不會毫無效果,但是達到非常成功程度的出敵不意也的確不多,這是符合事物本性的。因此,如果有人認為主要通過這種手段就可以在戰爭中有很多收穫,那麼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在想法上,出敵不意帶給我們很多期許,但在實施中,出敵不意卻多半卡在整個機器[1]遇到的阻力中。
出敵不意更多是在戰術範圍運用,原因自然是由於戰術上涉及的時間較短,空間較小。因此在戰略上,越是接近戰術範圍的舉措,就越有可能實現出敵不意;越是向上接近政治範疇的舉措,就越難以實現出敵不意。
準備戰爭通常需要數月,在大的部署地點集結部隊,多半要求建立物資庫和補給站以及大規模行軍,而行軍方向很快就會被人知道。
因此,一個國家能夠出敵不意地向其他國家發起戰爭,或者能夠出敵不意地將大量兵力指向另一個國家,是極少見的。在17、18世紀,戰爭多圍繞著圍攻進行,出敵不意地包圍一處堅固的要塞是人們經過多種努力要做成的一件事,並且是軍事藝術中完全特有的重要一章,而這也罕有成功的例子。
相反,一兩天內就可以完成的行動更容易達成出敵不意。因此比敵人搶先一日行程,從而先敵占領某地區的一處陣地、一個地點或者一條道路等等,往往並不困難。不過很清楚,這樣的出敵不意雖然較容易達到,但效果也較小。反之,如果出敵不意的難度較大,則其效果也較大。誰要是相信小舉措達成的這種出敵不意往往能取得大的戰果(例如贏得一次會戰或奪占一個重要物資庫),那他就是相信一些大可想像、卻未經歷史檢驗的東西,因為一般來說,這種小的出敵不意產生大戰果的例子是很少的。由此可以得出結論:通過小規模的出敵不意收到大效果是很困難的。
當然,一個從歷史上探尋這些問題的人不應拘泥於歷史評論者的某些用於炫耀的觀點、說教以及他們自鳴得意的術語,而應正視事實本身。例如在1761年的西里西亞戰局中,就有某一天以出敵不意而聞名,這就是7月22日。當天,弗里德里希大帝在尼斯[2]附近搶到了正開赴諾森[3]的勞東[4]將軍的前面。據說,這使奧軍和俄軍無法在上西里西亞[5]會合,從而為國王贏得了四周時間[6]。但是誰要是仔細閱讀一下主要歷史記述者們[7]對這一事件的記載,並且不抱偏見地做些思考,他就從不會在7月22日的行軍中找到這樣的意義,反而看到有關這次行軍的流行的推論只是自相矛盾,看到勞東在這以機動著稱的時間段里,其很多行動卻沒有什麼動機。在渴望得到真相和確證的今天,人們怎麼能讓這樣一個歷史證明大行其道呢?
人們在戰局過程中要想利用出敵不意的原則取得大的效果,一般會想到採取一次大的行動、迅速定下決心和強行軍,這些應該為取得大效果提供手段。弗里德里希大帝和拿破崙是公認的在這方面造詣最深的統帥,但是從他們的戰例中可以看到,即使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這些,也並非總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弗里德里希大帝在1760年7月非常突然地從包岑[8]襲擊了拉齊,並轉向德勒斯登,而他實際上從這整個插曲中一無所獲,反而丟掉了格拉茨[9],使自己的處境顯著惡化了[10]。
拿破崙在1813年兩次突然從德勒斯登轉攻布呂歇爾,但兩次都完全沒有收到預期效果,都撲了空,只是浪費了他的時間和兵力,而且使德勒斯登陷入十分危險的境地[11]。至於他從上勞西茨[12]突入波希米亞[13]的效果,就更不用說了[14]。
因此,人們在戰爭中要通過出敵不意取得大的戰果,僅依靠指揮官的行動、魄力和果斷同樣是不夠的,還必須具備其他有利條件。但是我們並非要完全否認出敵不意可能取得的戰果,只是想指出戰果與必要的有利條件是不可分的,而這些條件並不是常有的,指揮官很少能把它們創造出來。
在這方面,這兩位統帥也各自提供了鮮活的例子。1814年,當布呂歇爾的部隊與主力分開,沿馬恩河向下遊行進時,拿破崙對他採取了一次著名的行動。長達兩天的旨在出敵不意的行軍要想取得較大戰果是不容易的。布呂歇爾部隊的行軍長度達到了三日行程,結果被各個擊破,受到相當於一次主力會戰失敗的損失。這完全是出敵不意達成的效果,因為假如布呂歇爾料到拿破崙很快會進攻他,他就會完全以另一種方式組織行軍了。拿破崙此次出敵不意所取得的戰果與布呂歇爾在組織行軍方面的錯誤是分不開的。當然拿破崙並不知道這些情況,因此對他來說,這次成功摻有幸運的偶然性。
1760年的利格尼茨會戰也是如此。弗里德里希大帝贏得了這次漂亮的會戰,因為他進入一處陣地後不久,當夜就又變換了陣地,這完全出乎勞東的意料,結果勞東損失了70門炮和1萬人。儘管當時弗里德里希大帝遵循了來回機動的原則,以避免會戰或者至少打亂敵人的計劃,但是14日夜間變換陣地並不是出於這一意圖,而是因為如國王自己所說,他不喜歡14日的陣地。因此偶然性在這裡也起著很大的作用。如果勞東的進攻未碰到弗里德里希大帝夜間變換陣地,未碰到難以通過的地形,那麼結果就不是這樣了。
在較高和最高的戰略範圍內也有一些出敵不意獲得豐碩戰果的例子。對此,我們只要指出以下三個例子就夠了:一是大選帝侯[15]與瑞典人作戰時,從弗蘭肯[16]到波莫瑞[17],以及從邊區[18]到普雷戈爾河[19]的兩次輝煌的進軍[20];二是1757年戰局;三是1800年拿破崙翻越阿爾卑斯山脈的著名行動[21]。在1800年這個戰例中,一支部隊投降後交出了整個戰區;在1757年戰局中,另一支部隊幾乎要交出其戰區並投降[22]。最後,作為一場完全出敵不意的戰爭的例子,人們還可以舉出弗里德里希大帝攻入西里西亞。上述各例中的戰果都是非常大的,但是這種情況在歷史上很少見,前提是人們不把這種情況與一個國家由於缺乏行動和毅力而沒有做好戰爭準備的情況混為一談(如1756年的薩克森[23]和1812年的俄國)。
現在還要談談涉及出敵不意的一個核心問題,這就是:誰能左右對方,誰才能做到出敵不意,而只有行動正確的一方才能左右對方。如果我們採取出敵不意行動時採用了錯誤的舉措,那麼我們不僅不會取得好的結果,反而也許會受到對手的有力回擊,無論如何對手無須對我們的舉措特別擔心,會從我們的錯誤中找到趨利避害的手段。進攻比防禦包含更多的積極行動,因此出敵不意自然也就更多地為進攻者所採用,但是正如我們在後面要談到的那樣,這也不是絕對的。進攻者和防禦者也可能同時採取出敵不意的行動,此時誰的舉措最恰當,誰想必就會占上風。
理論上講應該是這樣的,但現實生活也並非如此嚴格地遵守這一準則,而且是出自一個簡單的原因。出敵不意帶來的精神作用,對那些樂於運用它的人來說,往往能使最壞的事情變成好事,並使另一方不能正常地定下決心。特別是在這裡,我們所指的不僅是對方的高級指揮官,而且還指每一位指揮官,因為出敵不意的效果的特點就是使部隊的一致性大幅下降,讓每個人的個性在這時都很容易表現出來。
在這裡,很多都取決於對立雙方所處的總的情況。如果其中一方由於在總的精神方面占有優勢,已經使對方失去勇氣和驚慌失措,那麼這一方利用出敵不意就能取得更多的戰果,甚至在本該被消滅時也會取得好的結果。
* * *
[1]指部隊。——譯者
[2]尼斯(Neisse),今波蘭奧波萊省城市尼斯(Nysa),位於格拉策尼斯河河畔。——譯者注
[3]諾森(Nossen),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小城市,東距德勒斯登31公里。——譯者注
[4]勞東(Gideon Ernst Freiherr von Laudon,1717—1790),男爵,奧地利元帥。——譯者注
[5]上西里西亞(Oberschlesien),指西里西亞地區的東南部,今大部分屬波蘭,小部分屬捷克。——譯者注
[6]在七年戰爭中,1761年7月,奧地利的勞東將軍和俄國的布圖爾林元帥意圖在上西里西亞會合,之後與弗里德里希二世決戰。但弗里德里希二世於7月22日進至尼斯附近,插在俄奧兩軍之間,使聯軍不得不放棄在上西里西亞會合的計劃,到8月19日才在下西里西亞會合。——譯者注
[7]指滕佩爾霍夫、「老兵」、弗里德里希大帝。——作者注
[8]其中作者所說的「老兵」指的是《一位奧地利老兵的自白——對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執政時期奧地利與普魯士之間微妙的政治-軍事關係的考察》(1781—1791,在布雷斯勞出版)一書的匿名作者。——譯者注
[9]包岑(Bautzen),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西距德勒斯登約60公里。——譯者注
[10]格拉茨(Glatz),即今波蘭下西里西亞省南部城市克沃茲科(Ktodzko)。——譯者注
[11]1760年6月,奧地利軍隊擊敗在西里西亞的普魯士軍隊,並包圍格拉茨要塞。7月,弗里德里希二世為救援西里西亞,從薩克森開赴西里西亞,受到道恩所率奧軍的阻截,於是在包岑突然回頭襲擊拉齊所率的奧軍,拉齊退入德勒斯登,弗里德里希二世又襲擊德勒斯登。兩次襲擊都沒有得到好處。26日,格拉茨要塞被奧軍攻陷,弗里德里希二世的處境反而更為惡化。——譯者注
[12]1813年8—9月,拿破崙兩次從德勒斯登出發,向東進攻布呂歇爾:8月中旬,布呂歇爾率普軍西進,在萊格尼察附近擊敗法國奈伊元帥,拿破崙於是20日從德勒斯登出發,進攻布呂歇爾,但施瓦岑貝格率聯軍主力北上,德勒斯登告急,拿破崙只好令麥克唐納繼續追擊普軍,自己連夜趕回德勒斯登;9月,布呂歇爾第二次進逼包岑,拿破崙再度向東出擊。布呂歇爾主動後撤,拿破崙怕聯軍乘機再攻德勒斯登,只好退回德勒斯登。——譯者注
[13]上勞西茨(die Oberlausitz),地區名,指勞西茨地區的中部地區,約67%屬今德國薩克森州,3%屬布蘭登堡州,30%屬波蘭。多丘陵。——譯者注
[14]波希米亞(Böhmen),歷史地域名,包括今捷克中西部地區,面積5.2萬餘平方公里。——譯者注
[15]1813年8月,拿破崙從德勒斯登向東攻擊布呂歇爾時,為牽制在波希米亞的施瓦岑貝格指揮的聯軍,曾派波尼亞托夫斯基將軍從上勞西茨地區的齊陶對波希米亞進行佯攻。但是施瓦岑貝格此時已越過埃爾茨山脈,進軍德勒斯登,法軍的佯攻並未起到作用。——譯者注
[16]指布蘭登堡選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 von Brandenburg,1620—1688)。——譯者注
[17]弗蘭肯(Franken),歷史地域名,曾是公國,包括阿爾薩斯以北和科布倫茨以南的萊茵河和美因河流域廣大地區。——譯者注
[18]波莫瑞(Pommern),歷史地域名,包括波羅的海南部沿海廣大地區。以奧得河口為界,以西今屬德國,稱西波莫瑞或前波莫瑞;以東今屬波蘭,稱東波莫瑞或後波莫瑞。——譯者注
[19]指布蘭登堡邊區(Mark Brandenburg),存在於1157—1815年,包括「老邊區」(易北河以西地區,今德國薩克森-安哈特州一部分)、核心區「中邊區」(易北河與奧得河之間地區,今德國布蘭登堡州的一部分和柏林州的一部分)、「新邊區」(奧得河以東地區),以及下勞西茨的部分地區。——譯者注
[20]普雷戈爾河(der Pregel),即普列戈利亞河,流經今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州,流入波羅的海,長292公里。——譯者注
[21]1674年,布蘭登堡大選帝侯參加神聖羅馬帝國對法國的進攻,次年退回弗蘭肯,獲悉瑞典軍隊攻入布蘭登堡邊區,便迅速趕回,襲擊瑞典軍隊,占領了哈弗爾河上的重要渡河點,將瑞典軍隊擊敗。瑞典人於1678年攻入東普魯士,大選帝侯到達維斯瓦河,追擊瑞典軍隊一直到里加附近。——譯者注
[22]1800年5月中旬,拿破崙率領一支新組成的軍隊越過阿爾卑斯山脈,進軍北義大利,突然出現在梅拉斯指揮的奧軍背後。6月14日,雙方進行馬倫戈會戰,奧軍失敗。梅拉斯與拿破崙達成協議,奧軍退至明喬河東岸,交出北義大利戰區。——譯者注
[23]1757年戰局是七年戰爭(1756—1763)的第二個戰局。在該戰局中,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利用法奧俄聯軍步調不一致(法國於春天開始戰鬥行動,而俄國於夏天才開始行動),以及聯軍30餘萬人展開緩慢等弱點,採取迂迴、機動、圍攻等多種戰法,最終在1757年戰局中獲勝。作者在本書第十卷第三篇第二部分第二章對該戰局有詳細的記述和評論。——譯者注
第十章
詭詐
詭詐是以隱藏意圖為前提的,因此與直率的、無所隱諱的,即直接的行動方式是相對立的,就如同雙關語與直接的表白相對立一樣。因此它與說服、收買、壓服等手段沒有任何共同之處,而是與欺騙有很多共同之處,因為欺騙同樣是隱藏自己的意圖。如果詭詐完全得逞,它本身甚至就是一種欺騙,但是由於它並不是直接的言而無信,因此和一般的所謂欺騙還是有所區別的。使用詭詐的人讓他要欺騙的人自己在理解上犯錯誤,最後這些錯誤形成一個效果,使被欺騙者突然間看不到事物的本質。因此可以說:如果雙關語是在想法和概念上變戲法,那麼詭詐就是在行動上變戲法。
初看上去,戰略這個名稱來源於詭詐這個詞不無道理,而且儘管自希臘時代以來,戰爭的大的內在聯繫發生了很多真正的和表面的變化,但戰略這個名稱還是依然能顯示出其原本的詭詐的本質。
如果人們認為把暴力行為(戰鬥本身)的實施交給戰術,而把戰略看作巧妙運用戰鬥的一種藝術,那麼除了各種情感力量(總是像壓縮待發的彈簧一樣的熾熱的榮譽心和不易屈服的堅強意志等)以外,其他稟賦似乎都不能像詭詐那樣適於指導和鼓舞戰略活動。在上一章,我們談到要儘量爭取出敵不意,其中就已經含有這個意思,因為任何一次出敵不意都是以詭詐(即使程度很小)為基礎的。
儘管人們感到非常需要了解戰爭中雙方指揮官在狡猾、機智和計謀方面的較量情況,但是人們不得不承認,在史料中很少記載這方面的情況,而且很少能從大量的關係和情況中把它們整理出來。
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它們與上一章所談的大致相同。
戰略的活動無非是以關係到戰鬥的舉措部署戰鬥。戰略不像生活的其餘領域那樣關心單純存在於言辭上的活動,例如談話、聲明等,但使用詭詐的人進行欺騙時,利用的主要就是這些廉價的東西。
在戰爭中與此類似的活動包括:發布只是用於欺騙的計劃和命令,故意向敵人傳遞假消息,等等。這些活動對戰略領域來說,作用通常很小,只有在出現個別的、送上門的機會時才會運用,因此不能視其為指揮官自主進行的活動。
但是要把這樣的活動(例如部署戰鬥)進行到讓敵人受騙的程度,就要求花費較多的時間和兵力,而且敵人的數量越多,另一方花費的時間和兵力就越多。而由於人們通常不願為此付出這些代價,因此所謂的佯動在戰略上極少能收到預期的效果。實際上,將大量兵力較長時間純粹地用於欺騙是危險的,因為人們這樣總是面臨枉費心機的危險,而同時在決定性的地點又缺少這些兵力。
指揮官在戰爭中應該總是覺察到這一平凡的真理,從而失去玩狡猾運動把戲的興趣。嚴酷的採取行動的必要性大多迫使他直接行動,以至他根本沒有玩弄這種把戲的餘地。一句話,戰略棋盤上的棋子是缺少敏捷性的,而敏捷性是詭詐和狡猾必需的因素。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儘管詭詐在不必付出情感力量代價的情況下(然而往往要付出這些代價)沒有什麼害處,但是對統帥來說,正確和準確的眼力是比詭詐更為必要和更為有用的特性。
但是戰略領導層可支配的力量越少,這些力量就越容易運用詭詐,以至於對兵力很少的小部隊來說(統帥的謹慎和智慧已經不能惠及他們),當一切辦法看來都已經無能為力時,詭詐就會成為他們最後的手段。其處境越是無助,越是不得不孤注一擲,詭詐就越能助長他們的膽量。丟掉一切其他打算,不再考慮一切後果,勇敢和詭詐有可能相互促進,使希望的微光集中於一點,成為唯一的一束也許還能引燃火焰的光芒。
第十一章
空間上的兵力集中
最好的戰略是:始終數量很多,先是在總的方面,然後是在決定性的地點上。因此除了努力擴充兵員(這往往不是統帥所能決定的)以外,戰略上最高和最簡單的法則就是集中兵力。除了為完成一項緊迫的任務而把兵力調離以外,任何部隊都不應脫離主力。我們應嚴格遵守這一法則,並把它看作一位可靠的嚮導。至於哪些有可能是分兵的理智的原因,我們以後會逐步了解。同時我們也會看到,上述原則並非在每場戰爭中都產生同樣的普遍結果。由於目的和手段不同,這些結果是有變化的。
有些人只是按照習慣做法的模糊感覺就把部隊分開和隔開了,但並不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這聽上去令人難以置信,卻出現過無數次。
如果人們認識到集中全部兵力是一個準則,任何分開和隔開兵力的做法都是必須有原因的,是對這一準則的偏離,那麼就不僅可以完全避免這種愚蠢的做法,而且還可以杜絕某些錯誤的分兵理由。
第十二章
時間上的兵力集中
我們在這裡要談的概念在實際運用時很容易引起一些錯覺,因此有必要把某些概念闡述和明確一下。為此,我們希望讀者允許我們再做一簡短的分析。
戰爭是互相對抗的力量的一種碰撞,從中自然得出結論:較多的力量不但可以抵消對方的力量,而且還會拖曳著它繼續運動。因此從根本上說,這不允許力量持續(逐步)發揮作用,而是必須同時使用所有力量用於一次碰撞,這應視為戰爭的一項基本法則。
戰爭也確實是這樣要求的,但也只是當鬥爭確實與機械碰撞一樣時才這樣要求。然而如果鬥爭是雙方毀滅性力量持續的相互產生影響的過程,那麼力量當然就有可能持續發揮作用。在戰術上,這種情況主要因為火器是一切戰術的主要基礎,但也還有其他原因。如果在火力戰中以1000人對500人,那麼雙方損失的大小與雙方參戰人數的多少有關係。1000人射出的子彈比500人射出的多一倍,但1000人中被擊中的也會比500人中被擊中的多(因為畢竟要假設1000人在一起的密度大於500人)。如果允許我們假設1000人中被擊中的人數是500人中被擊中人數的一倍,那麼雙方的損失就會相同。例如,假如500人中有200人退出戰鬥,那麼1000人中同樣有200人退出戰鬥。假如500人的一方在後面還有500人迄今保留在火力打擊範圍之外,那麼雙方此時雖均有800名參戰人員,但是其中一方有500人是彈藥充足、體力充沛的新銳力量,而另一方的800人卻處於相同程度的鬆散狀態,沒有足夠的彈藥,體力也受到削弱。不過僅僅由於1000人比500人多一倍,就假設其損失比500人的一方大一倍,這樣的假設當然是不對的。將半數兵力留作預備隊的那一方在戰鬥一開始投入500人,損失200人,相對於1000人損失200人,前者損失更大,這必須被視為前者的一個不利和後者的一個有利之處。同樣,在一般情況下必須承認,最初以1000人投入戰鬥、此時尚餘800人的一方接下來很有可能將最初投入500人、此時在一線尚餘300人的對手逐出其所在地,並迫使其退卻,因此第一眼看上去,這對1000人一方來說可能是有利的。但是接下來他要以由於已經經歷過戰鬥而隊形散亂的800人的部隊與敵人作戰,而對方至少沒有受到顯著的削弱,而且有500名新銳力量,這對1000人一方是不利的。至於對1000人一方來說,上述兩個對他有利的方面能否抵消另一個對他不利的方面,不再是我們通過進一步分析所能明確的,而是要根據經驗來判斷。在這裡,凡是有一些戰爭經驗的軍官大概都會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優勢在擁有新銳力量的一方。
由此可見,在戰鬥中使用過大的兵力有可能變得不利,因為無論優勢兵力在最初時刻可能帶給我們多少好處,但也許在下一個時刻我們就不得不為此付出代價。
但是這一危險的程度與部隊序列混亂、受到瓦解和削弱的程度是一樣的,換句話說,與每次戰鬥都會帶來的、勝利的一方也會有的危機程度是一樣的。因此當雙方均處於受到削弱的狀態時,一支一定數量的相對新銳的力量的出現是決定性的。
當勝利者也面臨的這種瓦解作用消失,只保留了每個勝利均能帶來的士氣方面的優勢時,對方的新銳力量就無法再挽回敗局了,而且也會被捲入失敗的旋渦。一支被擊敗的部隊不可能依靠一支大的預備隊就在次日轉敗為勝。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戰術與戰略之間一個極為重要區別的根源。
戰術上的成果,即在戰鬥中和在戰鬥結束前取得的成果,絕大部分還是在那種受到瓦解和削弱的狀態下取得的;而戰略上的成果,即整體戰鬥的成果或最終的勝利(無論大小),則已經不是在這種狀態下取得的了。只有各部分戰鬥的成果匯聚成一個獨立的整體時,戰略上的成果才會出現,而此時危機狀態已經不存在,部隊重又恢復到原來的狀態,損失的只是確實被消滅了的那部分部隊。
這種區別帶來的結果是:在戰術上可以持續使用兵力,而在戰略上只能同時使用兵力。
如果我方在戰術上無法以最初的戰果決定一切,如果我方不得不擔心下一個時刻會發生什麼,那麼自然會得出以下結論:為最初的戰果,我方只應使用看上去有必要使用的兵力,而把其餘兵力保留在火力和白刃戰的殺傷範圍之外,以便能夠以新銳力量對付敵方的新銳力量,或者以這些新銳力量戰勝已經受到削弱的敵人。但在戰略上就不是這樣。一方面,如同我們上面指出過的那樣,一旦在戰略上取得了成果,就無須過於擔心敵人反擊,因為隨著這一戰略成果的出現,危機已經消失;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的戰略力量都一定受到削弱。只有那些在戰術上與敵人有過衝突,即參加過部分戰鬥的力量才會受到敵方削弱,就是說,如果在戰術上沒有無謂地浪費兵力,那麼受到削弱的就只是不可避免被削弱的那部分兵力,而絕不是在戰略上與敵有衝突的全部兵力。在整體兵力占優勢的情況下,那些很少或者根本沒有參戰的部隊,僅僅由於其存在就可以與參戰的部隊一道起到決定性作用。決戰結束後,這些部隊還保持著原來的狀態,就像沒有參戰的部隊一樣,可以用於新的目的。這種用於達成優勢的部隊對全面勝利做出的貢獻有多麼大,是十分清楚的。而且人們不難看出,這樣的部隊甚至能大幅減少我方與敵人有戰術衝突的那部分兵力的損失。
因此,如果在戰略上,損失沒有隨著使用兵力的增加而增加,甚至往往因此而減少,如果決戰從中自然而然地對我們來說更有把握,那麼自然可以得出結論:人們使用的兵力從來都不會過多,因此應同時使用現有的可以使用的兵力。
但是我們還要在另一方面徹底論證這句話。到目前為止,我們談的只是鬥爭本身。鬥爭固然是真正的軍事活動,但是對於作為這一活動載體而出現的人、時間、空間,也應予以考慮,對其作用所產生的結果也應一併加以考察。
戰爭中的疲憊、勞頓和物資匱乏是一種特殊的起到損害作用的因素。這一因素本質上並不屬於鬥爭,但或多或少與鬥爭有密切的關係,而且尤其是與戰略有密切的關係。在戰術中儘管也有這一因素,也許還非常嚴重,但由於戰術行動持續時間短,因此人們對勞頓和物資匱乏在戰術行動中的影響可以不做太多考慮。但是在戰略上,時間和空間的範圍都比較大,這種影響往往不僅十分明顯,而且往往是決定性的。一支勝利的部隊因疾病而比因戰鬥減員多得多的現象是常見的。
如果我們像考察戰術上的火力戰和白刃戰的損害範圍那樣來考察戰略上的損害範圍,那麼我們當然就可以設想:受到這種損害的所有部隊在戰局或其他某個戰略階段結束時都會陷入受到削弱的狀態,這使得一支新出現的新銳力量成為決定性的力量。因此人們在戰略上也可能像在戰術上一樣,有意用儘量少的兵力來爭取開始階段的成果,以便把新銳力量留在最後使用。
為了對這種在很多實際運用的場合好像很有道理的想法做出準確的評價,我們必須探討這一想法的各個具體概念。首先,人們不能把純粹的援兵與一支新銳的、未經消耗的力量混淆起來。在大多數情況下,當戰局臨近結束時,無論是勝利者還是被戰勝者,都迫切希望力量有新的增加,在他們看來這應該是決定性的。但我們在這裡要談的不是這個問題,因為假如一開始就多出這些兵力,也就沒必要再增加兵力了。但是假如人們認為一支新開上戰場的部隊就其士氣價值來說比已經在戰場上的部隊更值得重視,就像一個戰術預備隊比一支已經在戰鬥中受到很大損失的部隊更值得重視一樣,那麼這種看法是與所有經驗相矛盾的。一個失敗的戰局會使部隊的勇氣和精神力量減少,同樣,一個勝利的戰局會提高部隊在這方面的價值,這些影響總的來看是相互抵消的,之後還有戰爭歷練作為純粹的利潤留了下來。此外,人們在這裡應該更多地關注勝利的戰局,而非失利的戰局,因為失利的戰局更有可能讓人預料到,而且在這種戰局中,兵力已然不足,不可能設想把一部分兵力留待以後使用。
解決這個問題以後,還有一個問題:部隊由於勞頓和物資匱乏而受到的損失是否像在戰鬥中一樣,會隨著部隊規模的加大而增加呢?人們對此的回答必須是否定的。
勞頓絕大部分產生於危險,而軍事行動的每個瞬間都或多或少地貫穿著危險。處處應對這些危險,在行動中安全地前行,這是部隊大量戰術和戰略勤務活動的內容。部隊人數越少,執行這種勤務的難度就越大;對敵優勢越大,執行這種勤務就越容易。對此誰會懷疑呢?因此在一個戰局中,如果敵人比我們少得多,那麼比起兵力相等甚或敵人比我們多的情況,我們付出的勞頓也較少。
上面所說的是關於勞頓的問題,而物資匱乏的問題有些不同。物資匱乏主要存在於兩個方面:給養品的匱乏和部隊住處的匱乏(無論是在舍營地,還是在舒適的營壘中)。在同一地點的部隊越多,這兩方面的匱乏當然也就越嚴重。不過這些優勢兵力不也正是提供了一個最好的手段,去擴展和取得更大的空間,從而取得更多的給養和住宿條件嗎?
1812年拿破崙在俄國推進時,史無前例地把他的部隊大量集中在一條大路上,從而造成了同樣史無前例的物資匱乏。人們不得不把這歸咎於他的那條原則:在決定性的點上應儘量集中最多的兵力。他在這裡是否過分強調了這條原則,不是我們這裡要討論的問題,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假如他要避免因此而產生的物資匱乏,他只需以更大的寬度推進。他在俄國不缺少空間,只在極少的情況下會缺少。因此我們從這方面找不出任何根據可以證明同時使用優勢很大的兵力一定就會導致部隊受到更大的削弱。如果有人認為,風雨等惡劣天氣和戰爭中不可避免的勞頓也會使人們可以留待以後使用的那部分兵力受到削弱(儘管這部分兵力減輕了整個行動的壓力),那麼人們首先還是應把一切聯繫起來做全面的考察,並試問:這支部隊受到的削弱和我們通過優勢兵力以多種方式能夠贏得的力量會一樣多嗎?
現在還有十分重要的一點需要加以論述。在部分戰鬥中,人們可以比較容易地大致確定為取得預設的某個較大戰果需要多少兵力,從而也就能確定會富餘多少兵力。但在戰略上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因為戰略上要取得的戰果沒有如此明確的內容,也沒有如此近的界限。因此在戰術上可以看作富餘的那部分兵力,在戰略上必須看作伺機擴大戰果的一個手段。利潤的百分比是隨戰果的擴大而增加的,因此以這種方式使用優勢兵力很快就可以取得最謹慎的節制用兵所永遠得不到的東西。
1812年,拿破崙憑藉其巨大的優勢得以推進到莫斯科,並占領了這個首都。假如他還能憑藉這一優勢完全粉碎俄國的軍隊,那麼他就很有可能在莫斯科締結一個通過任何其他途徑都難以達成的和約。這個例子只是用來說明上述觀點,不是用來證明它。如果要證明它,就需要詳盡的闡述,而這裡不是這樣做的地方。
以上全部考察針對的只是逐步用兵的觀點,不是針對預備隊這個概念本身。這些考察固然已經不斷地涉及預備隊這個概念,但是正如我們在下一章將要談到的那樣,這一概念還與其他概念有聯繫。
我們在這裡要明確的是:在戰術範圍,單是實際使用部隊的持續時間,就能使部隊受到削弱,因此時間是削弱部隊的一個因素,但在戰略範圍基本上不是這樣的。在戰略範圍,雖然時間對軍隊也起損害的作用,但是這種損害作用部分由於兵力眾多而減弱了,部分則通過其他方式得到了補償,因此在戰略上不能有通過逐步用兵而為了時間本身的緣故利用時間的意圖。
我們之所以說「為了時間本身的緣故」,是因為時間由於它導致的、而又與它本身不同的其他情況而對交戰雙方中的一方可能(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必然)有的價值是完全不同的,不是無所謂或無足輕重的,對這個問題我們將另做研究。
因此我們試圖要闡明的法則是:所有確定用於某一戰略目的的現有兵力應該同時用於這一目的,越是把所有兵力集中用於一個行動和一個時刻,這一運用就越完美。
但是在戰略範圍也因此會有再次發力和持續產生作用的問題,由於持續產生作用(持續展開新的力量)是爭取最後勝利的一個主要手段,我們就更不能忽視這一作用。這也是另一章要討論的問題,我們在這裡提到它,只是為防止讀者由於我們根本沒有談到,就不考慮有關問題。
現在我們轉而考察一個與迄今論述有密切關係的內容,只有明確了這一內容,整個問題才能得到充分的說明。我們指的是戰略預備隊。
第十三章
戰略預備隊
一支預備隊有兩個容易區分的任務:一是延長和恢復戰鬥,二是應對意外情況。第一個任務以逐步使用兵力可帶來好處為前提,因此不會在戰略範圍內出現;而把一支部隊派往正在被敵人控制的地點,顯然應歸入第二個任務的範疇,因為人們沒有充分預見到要在這裡進行抵抗。一支僅是為延長戰鬥而被留下來的部隊,一般只會部署在火力範圍以外,受這次戰鬥的指揮官指揮,那麼它當然就是一支戰術預備隊,而非戰略預備隊。
但是針對意外情況預留一支力量的需求也可能在戰略範圍出現,因此也可能會有戰略預備隊,不過只在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的地方。在戰術範圍,人們大多只是通過肉眼才觀察了解到敵人的舉措,而任何一處小林地和起伏地形的褶皺處都有可能遮擋住敵人的舉措,因此人們自然總是要或多或少地立足於會發生意外情況而部署預備隊,以便在發現敵人的舉措後加強整個部署中顯得薄弱的環節,並且儘量根據敵人的舉措來部署我方的力量。
在戰略範圍想必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戰略行動是直接與戰術行動相關聯的。在戰略上,同樣有些部署也只是根據肉眼觀察和每日每時獲得的不牢靠的情報,以及最後根據戰鬥的實際結果才能確定。因此根據情況不確定的程度留有一定兵力備用,是戰略指揮的一個重要條件。
眾所周知,在防禦中,特別是在江河、山地這些特定地形的防禦中會不斷出現這種情況。
但是戰略活動距戰術活動越遠,這種不確定性就越小;當戰略活動接近政治領域時,這種不確定性就幾乎完全不存在了。
敵人把他的幾路部隊帶向什麼地方去進行會戰,只能通過肉眼觀察去了解;敵人將在什麼地方渡過一條河,可以從他渡河前不久暴露出的少量準備舉措中了解;至於敵人將從哪個方向入侵我國,通常還在一槍未發以前,就由所有的報紙預告出來了。人們所採取舉措的規模越大,就越難做到出敵不意。時間是如此之長,空間是如此之大,產生行動的因素又是如此眾所周知和難以改變,以至人們要麼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得知它,要麼可以有把握地推斷出來。
而另一方面,舉措越向上涉及全局,戰略預備隊(假如有的話)的作用也就越小。
我們看到,一次部分戰鬥的勝負本身沒什麼意義,所有部分戰鬥在整體戰鬥的勝負中才能找到其結局。
但是即使是整體戰鬥的這一勝負也只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對的意義,其大小取決於被擊敗的敵軍在其全部兵力中所占比例和重要性的大小。一支部隊在一場小規模會戰中的失利可以用大部隊最終的勝利來彌補,甚至一支大部隊在會戰中的失利不僅可以由一支更大部隊贏得的會戰來抵消,而且還可以轉敗為勝(例如1813年在庫爾姆的兩天會戰[1])。沒有人能懷疑這一點。但是同樣清楚的是:被擊敗的那部分敵軍越重要,勝利(每個整體戰鬥的幸運結局)的重要性也就越有獨立的意義,敵人通過以後的行動來挽回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小。至於如何進一步明確這一點,我們將在其他地方進行考察。對我們來說,在這裡提醒讀者注意這種對應關係是明確存在的就足夠了。
現在我們在上述兩點以外再加上第三點:如果說在戰術上持續使用兵力總是把主力決戰推到整個行動的最後進行,而在戰略上同時使用兵力的法則又幾乎總是讓主力決戰(它不必是最後決戰)在大規模行動剛開始時就進行,那麼我們根據以上這三點結論就有充分的理由認為:戰略預備隊的任務越廣泛,其必要性就越小,帶來的好處就越少,帶來的危險就越大。
要指出保留戰略預備隊的想法從哪裡開始變得自相矛盾並不困難,這就是主力決戰。人們應將全部兵力投入到主力決戰中去,而計劃把現有部隊的任何預備隊留在這一決戰以後使用的想法是荒謬的。
因此,如果說預備隊在戰術上不僅是應付敵人在我預料之外部署的手段,而且還是戰鬥失利時挽回從來不可預見的後果的手段,那麼人們在戰略上(至少在涉及大的決戰時)就必須棄用這一手段。對於某處的失利,在戰略上通常只能通過在其他地點得到的好處來挽回,在少數情況下可以通過把兵力從一處調到另一處來挽回,但是在戰略上決不應該或允許有預留兵力應對這種失利的想法。
我們已經宣布,保留一支戰略預備隊,不讓它參加主力決戰的想法是荒謬的。其荒謬是如此毫無疑問,以至假如這種想法不是在其他概念的偽裝下顯得稍好些,從而經常出現的話,我們根本不會嘗試在這兩章對它進行如此詳細的分析。有人認為這一想法是戰略智慧和謹慎小心所收穫的果實,有人則否定這一想法,並連帶著一概否定任何保留預備隊的想法(包括保留戰術預備隊的想法)。這種想法混亂的情況也轉而進入到現實生活中。如果人們想看一下這方面突出的例子,那麼可以回憶一下1806年,普魯士讓符騰堡[2]的歐根[3]親王指揮一支2萬人的預備隊駐紮在邊區,結果這支預備隊無法再及時抵達薩勒河[4],普軍的另外2.5萬人留在東普魯士[5]和南普魯士[6],人們想把他們作為預備隊,以後再投入戰場[7]。
看到這些例子,人們也許就不會責備我們是像大戰風車那樣捕風捉影了[8]。
* * *
[1]薩克森(Sachsen),易北河中游的一個地區,今德國東部薩克森自由州(Freistaat Sachsen),首府為德勒斯登。歷史上曾是公國、選帝侯國、王國、大公國。1356—1806年期間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選帝侯國。——譯者注
[2]1813年8月德勒斯登會戰後,法國旺達姆將軍率3萬人慾從薩克森突入波希米亞。8月29日和30日,被俄、普、奧聯軍包圍于波希米亞的庫爾姆村(Kulm,即今捷克小城克魯梅克)附近,旺達姆本人被俘,部隊損失1萬餘人。此次庫爾姆會戰基本上抵消了拿破崙在德勒斯登會戰中的勝利。——譯者注
[3]指符騰堡公國(Herzogtum Württemberg),存在於1482—1806年,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譯者注
[4]歐根(Eugen Friedrich Heinrich von Württemberg,1758—1822),符騰堡公爵。在1806年10月18日的耶拿會戰中,其指揮的普魯士預備隊被貝納多特率領的法軍擊敗。——譯者注
[5]薩勒河(die Saale),易北河的一條支流,流經耶拿、哈雷、馬格德堡等地,長413公里。——譯者注
[6]東普魯士(Ostpreussen),歷史上是普魯士王國及後來德意志帝國的一個省(1773—1829),位於波羅的海的東南海岸。——譯者注
[7]南普魯士(Südpreussen),歷史上是普魯士的一個省(1793—1807)。——譯者注
[8]1806年普法戰爭中,普魯士國王將符騰堡的歐根親王指揮的薩克森部隊(約2萬人)作為預備隊留在布蘭登堡邊區,並在東普魯士、南普魯士和西里西亞等地保留30多個步兵營和50多個騎兵連。這些兵力在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中要麼由於投入過晩而失利,要麼根本沒有派上用場。——譯者注
第十四章
兵力的合理使用
如同我們說過的那樣,思索的小路極少能被眾多的原則和觀點擠壓為純粹的一條線,而總是有一定的餘地。在實際生活的一切藝術中也是如此。用橫坐標和縱坐標是描不出美麗線條的,用代數公式是做不出圓和橢圓的。因此指揮官在判斷時有時要依靠更敏感的直覺,這種直覺源自天賦的敏銳,並經過深入思考的訓練,幾乎下意識地就可以察明真相;有時則要把法則簡化為突出的要點,形成行動的規則;有時還要把慣用的方法作為行動的依據。
因此指揮官應始終注意讓所有兵力發揮作用,或者換句話說,應隨時注意不要讓任何一部分兵力無事可做。我們認為這一觀點就是這樣一個簡化得來的要點,是有助於思維的一個抓手。誰在沒必要部署兵力的地方部署了兵力,誰在受到敵人進攻時還讓一部分部隊在行軍(也就是說,這部分部隊沒有發揮作用),誰就是不善於合理用兵。從這個意義上說,有而不用比用而不當更糟糕。一旦要行動,首先就要讓所有的部隊都行動起來,因為即使是最不恰當的活動畢竟也能牽制和擊敗一部分敵人,而完全擱置不用的部隊在這一時刻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顯而易見,這個觀點與前三章闡述的原則是聯繫在一起的,是同一個真理。我們只不過是從更廣泛的角度進行考察,把它歸納成一個單獨的概念。
第十五章
幾何要素
幾何要素或部隊部署的形狀在多大程度上會成為戰爭中的一個主要因素,我們在築城術上就可以看到。在築城術中,幾何學幾乎支配著從小到大的一切問題。在戰術上,幾何學也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在狹義的戰術上,即關於部隊運動的理論中,幾何學是基礎,而在野戰築城術以及在關於陣地和對陣地進攻的理論中,幾何學的角和線則像裁決爭端的立法者一樣居於統治地位。在這裡,有些幾何要素被用錯了,另外一些則只是毫無意義的遊戲。儘管如此,恰恰是在每戰必求包圍對手的現代戰術中,幾何要素又重新有了大的影響,得到很簡單但卻反覆的運用。現代戰術比起要塞戰來,一切都更為機動,精神力量、個人特點和偶然性都起著更大的作用,因此幾何要素不可能像在要塞戰中那樣居於統治地位。在戰略範圍,幾何要素的影響就更小了。在這裡,兵力部署和國土的形狀固然也有很大的影響,但幾何要素不像在築城術中那樣是決定性的,而且很長時間以來都不像在戰術中那樣重要了。至於這種影響是以什麼方式表現出來的,只有當以後幾何要素出現並值得注意時,我們才能逐步予以闡明[1]。在這裡我們只想提請讀者注意幾何要素在戰術與戰略之間的差別。
在戰術範圍,時間和空間很快會向其絕對最小值的方向退縮。一支部隊如果在側面和背後受到敵人一支部隊的進攻,很快就會陷入根本沒有退路的境地。這種處境接近於絕對無法繼續戰鬥,因此這支部隊必須擺脫或者防止陷入這種境地。這種在側面和後面的兵力部署一開始就使得所有致力於讓對手陷入這種境地的戰鬥行動具有大的效果,這一效果主要體現在讓對手對後果產生擔憂。因此兵力部署的幾何形狀是產生上述效果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但在戰略範圍,由於地域廣、時間長,因此這一切只產生微弱的影響。人們不可能從一個戰區射擊到另一個戰區,實現一個預定的戰略迂迴往往需要數周或數月時間,而且地域是如此之廣,即使採取了最好的舉措,要想準確達到目的也只有很小的可能性。
因此在戰略範圍,這些行動組合(其形成的幾何形狀)的效果要小得多,而人們暫且在一個地點上實際取得的效果要大得多。這一長處在受到可能失敗的擔憂干擾甚或抵消之前,有時間充分發揮其作用。因此我們敢於將以下這一點視為一個已經確定了的真理:在戰略上更重要的是勝利戰鬥的次數和規模,而非這些戰鬥地點相連形成的大的線條形狀。
但恰恰是相反的觀點成為較新理論偏愛的題目,因為人們認為,這樣可以使戰略具有更大的重要性,而由於他們又把戰略看作思維的更高功能,故以為這樣就可以使戰爭變得更加高貴,用一個新的時髦詞來說,就是可使戰爭更科學。我們認為,一個完整理論的主要用處就在於揭穿這些奇談怪論。而由於幾何要素是這些怪論慣於開始論述的主要概念,因此我們要特彆強調這一點。
* * *
[1]作者在此引用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小說《堂吉訶德》(Don Quixote)中的故事。故事主角堂吉訶德幻想自己是個騎士,做出諸如大戰風車等種種荒唐行徑。後人常以堂吉訶德這個人物比喻捕風捉影和脫離現實的人。——譯者注
第十六章
軍事行動中的停頓
如果人們把戰爭看作一個相互消滅的行為,那麼人們想必要把交戰雙方想像成總的來說都是在前進的,但是就某一時刻而言,人們想必幾乎同樣要想像其中一方是在等待,只有另一方是在前進,因為雙方的情況永遠不可能完全相同或者永遠保持相同。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會出現交替,從而導致當前這個時刻對其中一方比對另一方更有利。假設雙方統帥都完全了解這些情況,那麼從中就會出現一個其中一方應採取行動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對另一方而言同時就成為一個等待的理由。據此,雙方不會同時對前進感興趣,也不會同時對等待感興趣。我們在此排除雙方同時追求同一個目的,不是出於普遍存在的兩極性的理由(因此與第二篇第五章[1]的斷言並不矛盾),而是由於對雙方統帥而言,在這裡確實是同一件事情成了他們下定決心的依據,這就是今後其各自處境改善或惡化的蓋然性。
即使人們允許雙方在這方面的情況有可能完全相同,或者人們考慮到,由於各自對對方情況了解不夠,雙方統帥有可能誤認為情況是完全相同的,但是由於雙方的政治目的不同,還是不可能出現雙方都在等待(停頓)的情況。從政治上看,雙方中的一方必然是進攻者,如果雙方都持防禦的意圖,那就不會發生戰爭了。進攻者抱有積極的目的,防禦者抱有純粹消極的目的;進攻者必須採取積極的行動,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達到積極的目的。因此在雙方所處狀況完全相同的情況下,積極的目的會要求進攻者採取行動。
根據這種想法,軍事行動中的停頓嚴格說來是與事物的本性相矛盾的,因為兩支軍隊就像兩個敵對的因素,必然會不停地消滅對方,就像水火永遠不會相容,而是相互作用,直到一方完全消失。但是人們對兩個長時間僵持在一起、一動不動的摔跤手又如何解釋呢?軍事行動本應像一座上了發條的鐘表不停地運動,但是不管戰爭的本性是多麼野蠻,它畢竟受到人類弱點所組成的鏈條的束縛。在戰爭中,人們一方面在尋求和製造危險,但同時又害怕危險。對這一矛盾,沒有人會感到奇怪。
如果我們籠統地看一下戰史,看到的往往是與不停地奔向目標相反的現象。在戰爭中,止步不前和按兵不動非常明顯是軍隊的基本狀態,而行動卻是例外。這幾乎讓我們懷疑前面所提觀點的正確性。但是如果說戰史是通過大量戰事說明這一現象的,那麼戰史中距離我們最近的一系列戰事又自動說明了我們的觀點。革命戰爭已經充分表明這個觀點的現實性,也充分證明了其必然性。在革命戰爭中,特別是在拿破崙的幾次戰局中,作戰達到了最大限度發揮力量的程度。我們認為這是暴力的自然規律。因此戰爭達到這種程度是有可能的,而如果說達到這一程度是可能的,那麼也就是說達到這一程度是必然的。
實際上,假如人們在戰爭中的目的不是行動,那麼人們在理智面前又如何解釋在戰爭中消耗的力量呢?麵包師只在要烤麵包時才燒熱他的爐子;人們只在要乘車時才把馬套在車上。如果人們做出戰爭這樣巨大的努力,只是為了讓敵人做出類似的努力,而不想從中得到其他其他東西,那麼人們為什麼要做出如此巨大的努力呢?
關於這個原則的總的方面,我們就解釋這麼多,現在來談談它在事物本性範圍內的、不受具體情況影響的變化情況。
在這裡要指出引起變化的三個原因,它們是內在的牽制力量,可以阻止戰爭這個鐘錶走得太快或者不停地走下去。
第一個原因是人類本性中的怯懦和猶豫不決。它使行動經常具有停頓的傾向,從而成為一種抑制因素,是精神世界中的一種重力,但不是由引力而是由斥力引起的,即是由害怕危險和擔責而引起的。
在戰爭的烈火中,一般人想必會顯得更沉重,因此要想讓他們持續地運動,就必須更強烈和更經常地推動他們。僅是想到戰爭的目的,極少足以克服這種重力。如果沒有一個尚武和富於進取的人統率(他在戰爭中如魚得水一樣適得其所),或者如果沒有來自上級的巨大的責任壓力,那麼停止不前就會成為常事,前進就會成為例外。
第二個原因是人的認識和判斷不完善。這一不完善在戰爭中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突出,因為人們對自己的實時情況幾乎無法了解,而對於對手的情況,由於其受到了遮掩,只能根據少量的情報加以猜測。因此這就常常引起這樣一種情況:實際上同一種情況只對一方更為有利,但雙方卻都認為對自己有利。於是就像我們在第二篇第五章中講過的那樣,每一方都有可能認為等待另一個時刻是明智的做法。
第三個原因是防禦更為有力。這一原因就像鐘錶里的一個掣子輪,不時會使行動完全停下來。甲可能覺得力量太弱而不能進攻乙,但不能因此就得出結論說,乙有足夠的力量進攻甲。防禦所擁有的附加的力量,通過進攻不僅會失去,而且還會轉給對手,形象地說,就如同a+b和a-b的差等於2b,因此有可能出現雙方不僅同時感覺無力進攻,而且確實如此的情況。
於是,即使是憂心忡忡的謹慎和對較大危險的畏懼,在軍事藝術中也找到了舒適的立足點,以證明其存在是合理的,並抑制戰爭所固有的暴烈性。
然而上述三個原因還是難以解釋為什麼在過去那些不是重大利益衝突所引起的戰爭中會有長時間的停頓。在這些戰爭中,部隊有十分之九的時間是在無所事事中度過的。這種現象主要是由一方的要求以及另一方的狀態和情緒對戰爭進程的影響所引起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在論戰爭的本性和目的那一章中[2]已經談過了。
這些情況有可能產生很大的影響,以至戰爭成為不倫不類的東西。這樣的戰爭往往和一種武裝中立,或者為有利於談判而擺出的威脅姿態差不多,或者只是一種使自己處於稍微有利的地位而後相機行事的和緩的嘗試,或者儘量少地履行自己不願履行的同盟義務。
在所有這些場合,利益衝撞不大,敵對因素不強,人們不想對對手採取很多行動,也不怎麼擔心對手採取行動。簡單地說,在沒有大的利益催促和驅動下,雙方內閣不願下很多賭注,於是就出現了這種溫和的戰爭,真正戰爭的仇恨思維受到了束縛。
戰爭越是以這種方式成為一個不倫不類的東西,戰爭理論要得出其結論,就越缺乏必要的牢靠依據和基礎,得出的必然的結論就越少,得出的偶然的結論就越多。
然而即便是在這樣的戰爭中,才智也是能夠發揮作用的,而且它在此的表現比在其他戰爭中也許更為多種多樣,其活動範圍也許更為廣泛,就像賭金幣的擲骰子豪賭變成了賭零錢的小賭一樣。在這裡,作戰的時間都花費在裝模作樣的小行動上,花在半真半假的前哨戰,沒有任何效果的長時間部署,以及被後人稱為可資借鑑的布陣和行軍上(之所以被稱為可資借鑑,只是因為這些布陣和行軍的細小原因已經不為人所知,而一般人又無法想像出這些原因)。恰恰在這裡,一些理論家找到了「真正」軍事藝術的所在。他們從以往戰爭運用的這些虛晃一槍、隔擋、半突刺和四分之一突刺中找到了所有理論的研究目標,認為精神比物質重要。對他們來說,最近幾次戰爭反倒是野蠻的搏鬥,沒有什麼可值得學習的,只能視為向野蠻時代的倒退。這一觀點和它論及的對象都是狹隘的。在缺乏巨大力量和激情的地方,小聰明當然就更容易施展它的把戲。但是指揮大規模的軍隊就如同在驚濤駭浪中掌舵,其本身不就是思維的一種更高級的活動嗎?難道上述劍術沒有包括和體現在真正的戰法中嗎?難道前者和後者的關係不像人們在船上的運動與船的運動的關係一樣嗎?實際上,這種劍術只有在「對手的劍術比我方差」這一不言自明的條件下才能採用。但是我們知道對手能滿足這一條件多久嗎?法國革命不正是在我們幻想舊式戰法穩妥可靠的時候襲擊了我們,把我們從沙隆趕到了莫斯科嗎[3]?弗里德里希大帝不是也以類似的方式讓安於以往戰法的奧地利人大吃一驚,並震動了他們的君主國嗎?如果一個內閣遇到一個只知內在力量形成的法則而不知其他法則的野蠻對手時,採取似是而非的政策,運用墨守成規的軍事藝術,那就真是太可憐了!那樣的話,這一內閣在行動和努力上的任何懈怠等於在增加對手的力量;那樣的話,這一內閣就很難把擊劍架勢轉變為摔跤架勢,對手往往只要輕輕一推,就會讓它整個摔倒在地。
從上述所列原因可以得出結論:一次戰局中的軍事行動不是連續不斷的,而是一陣一陣的;在各流血行動之間有一個觀望期,雙方均處於防禦之中;一般來說,抱有較高目的的一方主要採取進攻的原則,從而讓它總的來看處於前進的狀態,並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它的行動。
* * *
[1]參閱本書第二卷第五篇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譯者注
[2] 原文如此,疑誤。應為第一篇第一章。——譯者注
[3]指第一篇第一章。——譯者注
第十七章
現代戰爭的特點[1]
人們必須考慮現代戰爭的特點,這種考慮對一切行動計劃,特別是對戰略計劃有很大的影響。
拿破崙的幸運和果敢推翻了過去人們慣用的一切作戰手段,很多一流國家幾乎一擊即潰。西班牙人通過他們持久的鬥爭表明,民眾武裝和起義儘管在個別方面還有弱點和被滲透性,但在總的方面還是能起到作用的。俄國通過其1812年戰局告誡人們:第一,一個幅員遼闊的帝國是不可征服的;第二,會戰的失利、首都和地區的失守並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降低獲勝的可能性(過去對所有外交官來說,這種情況會降低獲勝的可能性是一個原則,因此一旦遇到,他們就立即準備接受一個臨時的不利和約)。1812年的俄國戰局反而說明,當對手用於攻勢的力量已經枯竭時,防禦者在自己國土的縱深處往往是最有力的,然後就可以以巨大的力量轉守為攻。此外,普魯士在1813年表明,通過短時的努力能夠以建立民兵[2]的方式,使一支軍隊的平時兵力增加六倍[3],而且這些民兵在國外可以像在國內一樣使用。上述這些情況均表明,民心和民意在國家力量、軍事力量和作戰力量所形成的結果中是一個多麼重要的因素。在各國政府已經知道這些輔助手段後,人們很難設想他們在未來戰爭中不使用這些手段,不管是因為危險威脅到他們自己的生存,還是因為一種強烈的榮譽心驅使他們這樣做。
顯而易見,與以往雙方只根據常備軍兵力對比進行的戰爭相比,對雙方以全國力量進行的戰爭要按不同的原則進行組織。以前常備軍與國家其餘部分的關係就如同它與艦隊的關係,陸上力量與國家其餘部分的關係就如同它與海上力量的關係,因此陸上的軍事藝術曾採用海上戰術的某些做法,現在已經完全不採用了。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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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2年普魯士和奧地利聯軍在反法戰爭中曾到達法國沙隆附近。此後,反法聯軍節節敗退。1812年,拿破崙率領法軍抵達並短暫占領莫斯科。——譯者注
[2]參閱本書第三卷第八篇第三章。——譯者注
[3]指普魯士當時根據後備軍制度組織起來的部隊。——譯者注
第十八章
緊張與平靜
戰爭的力學法則
我們在本篇第十六章已經看到,在大多數戰局中,停頓和平靜的時間比行動的時間要長得多。儘管我們在第十章[1]中又談到現代戰爭具有完全不同的特點,但是我們仍可以肯定地說,本來的軍事行動還是會被或長或短的間歇打斷。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這兩種狀態的實質做進一步的考察。
如果軍事行動中出現了停頓,就是說雙方都不想採取行動,那麼就會出現平靜,因此也就出現均勢。當然這裡指的是廣義上的均勢,不僅是指軍隊的物質和精神力量的均勢,還包括一切關係和利益的均勢。但是如果雙方中有一方抱有新的積極目的,並且為達到這一目的而有了行動(即使只是一些準備活動),一旦對手對此進行了抵制,那麼雙方力量之間就會出現緊張。這種緊張狀態將一直持續到決出勝負為止,也就是說,直到要麼一方放棄自己的目的,要麼另一方做出讓步。
在雙方決出勝負後(勝負產生的原因總是在於雙方多場戰鬥組合產生的影響),就會出現向這一或另一方向的運動。
如果這個運動由於要克服困難(例如自己產生的阻力)或者新出現的對抗力量而衰竭下來,則要麼是再度出現平靜,要麼是出現新的緊張和決戰,然後出現一個新的、在大多數情況下相反方向的運動。
對均勢、緊張和運動進行的這種理論上的區分,對實際行動來說,比初看上去更為重要。
在平靜和均勢的狀態下也會有某些活動,但是這些活動只是偶然的原因引起的,不是能導致重大變化的目的引起的。這種活動也可能包含大的戰鬥,甚至是主力會戰,但是這種活動的本性畢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大多有不同的效果。
在緊張狀態下,決戰總是具有更大的效果,這一方面是由於人們的意志力和環境的壓力在決戰中能有更多的表現,另一方面是由於雙方對這種大規模行動已經做了各方面的準備和組織。緊張狀態下的決戰猶如密閉很好的地雷爆炸,本身也許就是同樣規模的戰事,如果是在平靜狀態中發生,則或多或少類似於露天的火藥在燃燒。
此外,不言而喻的是,人們應想到緊張是有不同程度的,因此從緊張到平靜狀態之間有很多不同的緊張程度,以至最弱的緊張狀態與平靜狀態之間的區別很小。
上述考察中對我們最有益的是以下結論:同樣的舉措在緊張狀態中比在均勢狀態中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和更好的效果,而當緊張程度最大時,這一重要性也就最大。
瓦爾米炮戰[2]比霍赫基爾希會戰[3]更具決定性。
在敵人因無法防禦而放棄給我們的地區駐防,與在敵人只是為在更有利條件下發起決戰而退出的地區駐防相比,我們可以採取完全不同的方式。針對敵人正在進行的戰略進攻,一處錯誤的陣地或者僅一次錯誤的行軍都會帶來決定性的後果,而在均勢狀態中,這些問題想必十分突出,才會刺激對手採取些行動。
像我們說過的那樣,以往大多數戰爭的絕大部分時間是在這種均勢狀態中度過的,或者至少是在程度較輕、停頓較長和作用較小的緊張狀態中度過的,以至在這兩種狀態下發生的戰事很少產生大的結果。它們有時只是為了慶祝某位女君主誕辰的即興之作(例如霍赫基爾希會戰)[4],有時只是為了爭取軍人的榮譽感(例如庫訥斯多夫會戰[5]),有時只是為了滿足統帥的虛榮心(例如弗賴貝格會戰[6])。
統帥必須清楚地辨識這些狀態,針對這些狀態要有合理行動的直覺。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很高的要求。1806年戰局的經驗告訴我們,人們有時距這個要求還很遠。當時已經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一切跡象均表明要進行一場主力決戰,統帥本應把全部心思都放在這個事關重大的主力決戰上。在這一緊張狀態中,普魯士的統帥也提出了一些舉措,部分舉措也已付諸實施(例如前往弗蘭肯偵察[7]),但這些舉措頂多是一些在均勢狀態中能引起微弱震動的活動。人們只注意到了採取和採納這些混亂的、浪費精力的舉措和意見,卻忘了採取必要的、獨自即能挽救局勢的舉措。
我們所做的這種理論上的區分,對進一步建立我們的理論也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對進攻和防禦的關係以及這兩方面行動的實施所要談的一切,都與危機狀態(各種力量在緊張和運動期間所處的狀態)有關,而對均勢狀態中可能出現的一切活動,我們只視作附加的東西加以處理,因為危機是真正的戰爭,而均勢只是危機的一個反射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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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6年普法戰爭後,普魯士的軍隊按條約不得超過4.2萬人。1813年戰爭開始前,普魯士通過建立後備軍將軍隊實際人數增加到25萬人。——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應為上一章,即第十七章。——譯者注
[3]1792年7月,普奧聯軍在布倫瑞克統率下攻入法國。9月20日,迪穆里埃(Charles-François Dumouriez,1739—1823)和克勒曼(François-Étienne-Christophe Kellermann,1735—1820)率法軍在瓦爾米村(Valmy,今法國馬恩省小鎮聖默努爾德以西10公里處一村莊)附近與聯軍對峙,雙方進行炮戰。由於法軍火炮優於聯軍,且軍官訓練有素,最後雙方雖未明確分出勝負,但聯軍還是且戰且退,退至萊茵河東岸。——譯者注
[4]1758年10月14日夜間,弗里德里希二世在霍赫基爾希(Hochkirch,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小鎮)受到奧軍元帥道恩和勞東的襲擊而戰敗。一般將失敗的原因歸咎於弗里德里希二世選擇營壘不當。——譯者注
[5]原文如此,疑誤。霍赫基爾希會戰於1758年10月14日進行,而奧地利大公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后特蕾西婭生於1717年5月13日,故此次會戰更有可能是為紀念其繼位(1740年10月20日)。——譯者注
[6]1759年8月12日,弗里德里希二世率普軍在庫訥斯多夫(Kunersdorf,即今波蘭盧布斯卡省村莊庫諾維采)附近對奧俄聯軍的堅固陣地發起進攻,經過激烈戰鬥奪得聯軍的左翼陣地。此後他不顧部下的反對和兵力劣勢,執意以其著名的斜向戰鬥序列繼續發起進攻,結果傷亡近2萬人,損失慘重,弗里德里希二世本人也險些被俘,首都柏林危在旦夕。會戰後,弗里德里希二世做了輸掉戰爭和國家滅亡的最壞打算,將軍團指揮權交給了芬克將軍,並指定弟弟海因里希親王為全軍最高統帥,自己則一度打算自殺。但俄奧聯軍對後續行動意見不一,沒有乘勝擴大戰果,而是一連四天按兵不動,隨後退往薩克森。弗里德里希四天後收回權力,重振精神,很快將兵力增至3.3萬人,並占據有利陣地,成功阻擋聯軍進軍柏林。——譯者注
[7]弗賴貝格會戰是七年戰爭中的最後一場大規模戰鬥。1762年8月,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弟弟海因里希親王在薩克森與奧地利和神聖羅馬帝國軍隊周旋,並一時處於劣勢,薩克森大部面臨失守,但弗里德里希二世讓弟弟堅守,以便在今後的和談中將薩克森作為籌碼。10月29日,海因里希親王在弗賴貝格(Freiberg,今德國薩克森州一城市,東北距首府德勒斯登30公里)戰勝奧軍,事後得到弗里德里希二世的褒獎。——譯者注
[8]指在耶拿會戰前,普魯士軍隊派繆夫林上尉在弗蘭肯地區進行偵察活動。——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