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 · 第二篇 關於戰爭理論
第一章
軍事藝術的區分
戰爭就其本義來說是鬥爭,因為在人們廣義上稱之為戰爭的多種多樣的活動中,唯有鬥爭是產生效果的要素。鬥爭是雙方的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藉助於後者進行的一種較量。不言而喻,人們不能排除精神力量,因為正是心靈的狀態對物質力量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鬥爭的需要促使人們很早就做了一些專門的發明,以便在鬥爭中使自己處於有利的地位,鬥爭由此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不管鬥爭怎樣變化,其概念沒有因此而改變,它就是構成戰爭的東西。
這些發明首先是單個戰鬥人員的武器和裝備。武器和裝備必須在戰鬥開始以前就製造好,並為戰鬥人員所熟悉和掌握。武器和裝備是根據鬥爭的本性準備的,因此是由鬥爭決定的。但是製造、熟悉和掌握武器裝備的活動顯然與鬥爭本身是兩回事。前者只是鬥爭的準備,不是鬥爭的實施。配備武器和裝備本質上不在鬥爭這個概念內,這是很清楚的,因為赤手空拳的搏鬥同樣是鬥爭。
鬥爭決定需要什麼樣的武器和裝備,武器和裝備又會改變鬥爭的方式,因此兩者之間是有相互作用的。
但是鬥爭本身仍然是一種十分獨特的活動,而且因為它是在十分獨特的因素(危險)之中進行的,所以就更為獨特。
因此,如果說哪裡有必要區別不同的活動,那麼就是這裡了。為說明這種區別不同活動的實際重要性,我們只需輕聲地提醒讀者回憶一下,在某一領域極有才幹的人在其他領域卻往往是最沒用的書呆子。
如果人們把武裝起來的和裝備好了的軍隊看作既有的手段,只需了解其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即可適當地使用它,那麼人們在考察時把其中一種活動與另一種活動區分開也就不是什麼難事了。
因此,狹義的軍事藝術就是在鬥爭中運用既有手段的藝術,我們稱之為戰法[1]最為恰當;廣義的軍事藝術當然還包括一切為戰爭而存在的活動,包括軍人的徵召、武裝、裝備和訓練。
對一種理論的現實意義來說,區分這兩種活動[2]是極為重要的,因為不難看出,如果每個軍事藝術都從建立軍隊開始,並要求這支軍隊採用它為之規定的戰法,那麼這種軍事藝術就只能用於少數情況,因為現有軍隊的情況只有此時才恰好與這種軍事藝術所規定的軍隊情況相符。如果我們要擁有一種在大多數情況下都適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至於完全無用的理論,那麼這種理論就必須建立在大多數一般的戰鬥手段以及它們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之上。
因此,戰法此時就是鬥爭的部署和運用。假如這一鬥爭是一次單個的行動,那就沒有理由對它做進一步的區分。不過,如同我們在第一篇第一章[3]里指出的那樣,鬥爭或多或少是由多個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組成的。我們將這些自成一體的單個行動稱為戰鬥,它們組成新的單元。現在從中就產生了完全不同的活動,一是對這些戰鬥本身進行部署和運用,二是出於戰爭的目的將這些戰鬥聯繫起來。前者被稱為戰術,後者被稱為戰略。
現在人們在實際運用中對戰術和戰略的劃分很寬泛。人們即使不清楚這樣劃分的理由,也相當肯定地自認為知道應將某個具體現象劃入戰術還是戰略範疇。但是既然人們在實際運用中不明就裡地遵從這種劃分,那麼這就表明這種劃分想必有其根深蒂固的原因。我們曾探尋這一原因,可以說,正是由於大多數人採用這樣的劃分,使我們找到了這個原因。相反,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對於個別著作家不是根據事物的本性而是試圖隨意確定的概念,我們沒有必要寫出來,並且認為它們在實際運用中是不存在的。
按照我們的劃分,戰術是在戰鬥中使用軍隊的學問,戰略是出於戰爭目的使用戰鬥的學問。
至於如何進一步確定單個的或者獨立的戰鬥的概念,以及這一單元與什麼條件相關,我們只有在更詳細地研究戰鬥時,才能完全說清楚。現在我們只能說明:就空間而言,也就是就同時進行的幾場戰鬥而言,其中一場戰鬥的範圍正是個人命令所能及的範圍;就時間而言,也就是就相繼進行的幾次戰鬥而言,一次戰鬥持續的時間應以每次戰鬥都會出現的危機[4]完全消失為界限。
這裡可能出現一些難以確定的情況,就是說,有時若干次戰鬥也可看成一次戰鬥,但決不能根據這一點就否定我們這樣區分的理由,因為一切現實事物的不同總是通過逐漸的過渡才形成的[5],我們的這種區分也不例外。因此,在不改變我們觀點的情況下,一定會有個別活動既可列入戰略範疇,又可列入戰術範疇,例如展開非常大、變得類似於一條部署線的陣地,以及某些渡河點的部署,等等。
我們對戰術和戰略的區分,針對和闡述的只是軍隊的使用。但是在戰爭中有很多為軍隊服務而又不同於軍隊的活動,它們與戰爭的關係時近時遠。所有這些活動都與軍隊的維持有關。如同建立和訓練先於使用一樣,維持軍隊是使用軍隊所離不開的,是後者的必要條件。如果我們仔細考察一下,那麼所有這些與維持軍隊有關的活動總是能被視為鬥爭的準備,只是這些準備距離鬥爭非常近,以至讓人覺得它們貫穿於整個軍事行動,並和軍隊的使用交替出現。因此人們有理由把這些活動像其他準備活動一樣排除在狹義的軍事藝術(本來的戰法)之外。任何理論的主要任務都是區分不同種類的事物。為完成這一任務,人們必須這樣做。誰會把給養和管理的瑣碎事務列入本來的戰法呢?它們雖然與部隊的使用處於不斷的相互作用之中,但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是不同的。
我們在第一篇第二章里說過,由於鬥爭或者戰鬥被確定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動,因此所有其他活動的線索就都一併包含在戰鬥中,因為這些線索最後都歸結到戰鬥這裡。我們想以此表明,所有其他活動有了戰鬥才有目的[6],不過它們是按其特有的法則去試圖達到目的的。在這裡我們必須比較詳細地談談這個問題。
尚存在於戰鬥之外的活動內容有著十分不同的本性。
其中一部分活動內容在某一方面屬於鬥爭本身,與鬥爭是一致的,同時在另一方面又為軍隊的維持而服務;另一部分活動內容則僅僅屬於軍隊的維持,只是由於其結果與鬥爭之間的相互作用,才對鬥爭有一定的影響。
那些在一個方面屬於鬥爭本身的活動內容是行軍、野營[7]和舍營[8],因為這三種活動是部隊所處的三種不同的狀態,而哪裡有部隊,哪裡就一定有戰鬥的想法存在。
其他僅屬於維持軍隊的活動內容是給養、病員的護理和武器裝備的補充。
行軍與部隊的使用是完全一致的。戰鬥中的行軍通常被稱為「漸變」[9],雖然還不是真正的使用部隊,但與真正使用部隊有如此緊密和必然的聯繫,以至於它構成我們稱之為戰鬥的那種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戰鬥外的行軍無非是實施戰略上的規定。該規定指出應在何時、何地、以哪支部隊發起戰鬥,而行軍是使該規定得以實施的唯一手段。
因此,在戰鬥以外的行軍是一種戰略工具,但並不因此而僅是戰略上的一個內容,因為實施行軍的部隊隨時有可能進行戰鬥,所以行軍的實施既要服從戰術上的法則,也要服從戰略上的法則。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行軍,那麼這就是一個戰略上的規定,因為這裡面包含的意圖是:如果部隊在行軍過程中有必要進行戰鬥,那麼應儘量與對手在河或山的這一面,而不是在另一面作戰。而如果我們規定一路部隊不是沿著谷地中的大路,而是在與這條大路並行的山樑上行進,或者為便於行動前集結而分成多路小部隊行進,那麼這些就是戰術上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關係到我們在即將發生的戰鬥中要如何使用我們的部隊的方式。
行軍的內在序列永遠與戰鬥準備有關係,因此具有戰術的本性,因為它無非是對可能發生的戰鬥的首個臨時部署。
由於行軍是戰略用於部署其有效要素(戰鬥)的工具,而戰鬥往往僅以其結果而不是以其實際過程呈現,因此無法避免的是,人們在研究問題時經常用行軍這個工具來取代戰鬥這個有效要素。於是人們常說決定性的行軍、巧妙的行軍,而實際上指的是行軍導致的那些戰鬥組合。這種概念的替換是如此自然,這種表述的簡化是如此符合人們的願望,以至於我們無法排斥它們,但這終究只是概念的簡化,人們務必記住其原來的意思,否則就會誤入歧途。
認為戰略上的組合行動擁有一種不依賴於戰術結果的力量,就是這樣一種歧途,有人結合著進行了行軍和機動,並且未經戰鬥就達到了他的目的,於是就得出結論稱,有不經戰鬥也能戰勝敵人的手段。這種錯誤的全部嚴重後果,我們以後再指出。
儘管人們完全可以將行軍視為鬥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但是在行軍中畢竟已經有一些活動不屬於鬥爭,因此這些活動既不是戰術的,也不是戰略的活動。所有僅是為方便部隊行動而採取的措施就屬於這類活動,例如架橋、築路等。它們只是一些條件,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很接近於部隊的使用,幾乎與部隊的使用是相同的(例如在敵人眼皮底下架橋),但是它們本身畢竟是與部隊的使用所不同類型的活動,關於它們的理論不屬於戰法的理論。
以我們的理解,與舍營相反,野營是部隊的一種集中起來的、做好了戰鬥準備的部署,是部隊的一種靜止狀態,即休整狀態,但它同時也表明,戰略上已經確定要在該野營地進行戰鬥,而野營通過設營的方式已經包含了戰鬥的基本脈絡[10],是每場防禦戰鬥的起始條件,因此野營是戰略和戰術的重要部分。
以舍營取代野營,是為了部隊能更好地休息。因此它與野營一樣,從營地的位置和範圍來看是戰略問題,從為做好戰鬥準備而進行的內部部署來看則是戰術問題。
除了休整以外,部隊野營和舍營一般還有另外的目的,例如保護某一地區,扼守某一陣地,但也很可能僅以休整為目的。我們想起,戰略追求的目的有可能是非常多種多樣的,因為所有於己有利的都可能成為戰鬥的目的,而維持人們作戰所用的工具[11],想必經常會成為某些戰略行動的目的。
如果說戰略在這種情況下僅是服務於部隊的維持,那麼我們也並未因此而處於一個陌生的領域,我們面臨的仍然是部隊的使用問題,因為部隊在戰區任何地方的部署都是這一問題。但是在營壘[12]和舍營地內為了維持部隊而引起的不屬於使用部隊的活動,例如修建茅舍、搭建帳篷以及野營地和舍營地內的給養和保潔勤務等,則既不屬於戰略,也不屬於戰術。
甚至是防禦工事,雖然其位置的選定和工事的構築顯然是戰鬥部署的一部分(戰術內容),但是就工事的構築而言,它並不屬於戰法理論研究的範疇。一支訓練有素的部隊必須已經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戰鬥學是以已經具備這些知識和技能為前提的。
在那些與戰鬥沒有相同之處,僅屬於維持軍隊的活動中,部隊的給養與戰鬥的關係是最密切的,因為給養是每個人幾乎每天都必需的,因此給養完全貫穿於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我們之所以強調是貫穿於軍事行動的戰略部分,是因為在單個戰鬥中,給養的影響大到要改變計劃的程度是極為少見的(儘管這種情況也是完全可以想像的)。因此,出現最多的是戰略與對部隊給養擔憂之間的相互影響。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會與其他因素一併影響一次戰局或戰爭的戰略主線的確定,沒有什麼比這更平常的了。
無論這種對部隊給養的考慮是多麼經常和多麼具有決定性,部隊的給養工作畢竟還是一種在本質上與部隊的使用不同的活動,它只是以其結果對部隊的使用產生影響。
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其他管理方面的活動與使用部隊的關係就更遠了。病員的護理對一支部隊的健康來說無論有多麼重要,但是它涉及的畢竟只是這支部隊的少部分人,而對其餘人的使用只有很小的和間接的影響;武器裝備的補充只要未成為部隊本身持續進行的一個活動,就只需定期進行,在擬制戰略計劃時,也只是在很少情況下才會提到它。
但是我們在這裡必須注意不能產生誤解。在個別情況下,這些活動可能確實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戰地醫院和彈藥庫的遠近,確實有可能是做出非常重要的戰略決策的唯一理由。對於這一點,我們既不想否認,也不想忽視。但是我們在這裡談的不是具體情況的實際因素,而是抽象的理論。我們的論斷是,上述那樣的影響是罕見的,因此不能使病員護理和武器彈藥補充的理論與作戰理論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說不值得把這些理論欲給出的不同的方式方法及其結果一併納入作戰理論,但是部隊的給養問題是納入作戰理論的。
現在我們再來明確一下我們通過考察所得出的結論。屬於戰爭的活動分為兩大類:僅為戰爭做準備的活動,以及戰爭本身。理論也必須做這樣的分類。
戰爭準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是為了建立、訓練和維持軍隊。至於人們應該給這些知識和技能起個什麼總的稱呼,我們先放到一邊。但是我們知道,炮兵、加固技術、所謂的基本戰術、軍隊的整個組織和管理,以及所有類似的知識和技能都屬於這個範疇。戰爭理論本身則研究如何使用這些成熟的手段來達到戰爭的目的。它只需要上述知識和技能的結論,就是說只需了解理論所運用手段的主要特點。
我們把這種理論稱為狹義的軍事藝術或作戰理論,或者稱為使用軍隊的理論。名稱雖然不同,但是對我們來說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因此,這種理論把戰鬥作為真正的鬥爭來研究,把行軍、野營、舍營作為或多或少與鬥爭一致的狀態來研究。但這一理論不把部隊的給養作為屬於它的活動來研究,而是像對待其他既有條件一樣,只研究其結果。
這種狹義的軍事藝術本身又分為戰術和戰略。前者研究單個戰鬥的形態,後者研究戰鬥的運用。兩者只是通過戰鬥才與行軍、野營和舍營這幾個狀態產生聯繫,因此,這些狀態是成為戰術問題還是成為戰略問題,要看它們是與戰鬥的形態有關,還是與戰鬥的意義有關。
一定會有很多讀者認為,把戰術和戰略這樣十分接近的兩個事物做如此細緻的區分是很多餘的,因為這種區分對作戰本身並無直接的影響。當然如果一個人去尋找理論上的區分在戰場上的直接影響,那他想必是個十足的書呆子。
對於任何一個理論,首先要做的就是澄清雜亂的,也許可以說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觀點。人們只有對名稱和概念有了一致的理解,才有望清晰而順利地考察問題,才有把握總是與讀者站在同一個立場。戰術和戰略是在空間上和時間上相互交織,但在本質上又不相同的兩種活動。如果不準確地確定其概念,就不可能清楚地理解它們的內在法則和相互關係。
如果有誰認為這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那麼或者他根本不應進行理論研究,或者他一定還沒有被那些混淆不清和令他人混淆、缺乏可靠根據、得不出任何紮實結論,時而平淡無味、時而荒誕無稽、時而空洞無物的觀點弄得頭昏腦漲。在有關本來的戰法方面,我們之所以還常常聽到和讀到這樣的觀點,是因為有科學研究頭腦的人還很少研究這一問題。
* * *
[1]「戰法」(die Kriegführung),原意為「die Art und Weise, wie man Krieg führt」,即「作戰的方式和方法」,有時也根據上下文譯為「戰爭指導」或「戰爭引導」。——譯者注
[2]指狹義上的和廣義上的軍事藝術。——譯者注
[3]原文如此,疑誤。應為第一篇第二章。——譯者注
[4]「危機」(die Krise),指軍隊在戰鬥中出現秩序混亂、隊形鬆散、體力不支、精神渙散等情況。——譯者注
[5]意思是說,對事物進行分類時,總有一些事物處於既可屬於這一類又可屬於那一類的中間狀態。——譯者注
[6]作者認為戰鬥是真正的軍事活動,其餘一切活動都是為戰鬥服務的,沒有戰鬥,它們就失去意義,也就沒有目的。——譯者注
[7]「野營」(Lager),指部隊在野外宿營,包括幕營(在帳篷內宿營)、露營(露天宿營)等。在拿破崙戰爭以前,歐洲各國軍隊大多在帳篷內宿營。——譯者注
[8]「舍營」(Quartier),指部隊在房舍內宿營。房舍多為臨時徵用的民宅。——譯者注
[9]「漸變」(die Evolution),指部隊在戰鬥中為轉換陣形而做的行進動作。——譯者注
[10]「基本脈絡」(die Grundlinie),原意為「基本方針」,此處指軍隊野營時的部署應與一旦發生戰鬥時的部署相吻合。——譯者注
[11]指部隊。——譯者注
[12]指可供部隊長期使用的固定宿營地,一般築有防禦工事(塹壕、胸牆等),需要時可在此進行防禦。——譯者注
第二章
關於戰爭理論
人們最初認為軍事藝術只是為軍隊做準備
人們以往對軍事藝術或軍事科學的理解只是那些與物質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總稱。這些知識和技能包括武器的設計、製造和使用,要塞和工事的構築,軍隊的組織及其行動的機制。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準備一支可以在戰爭中使用的軍隊。在這裡人們進行的是一種與物質材料有關的單方面的活動,其實無非是一種從手工業逐漸提高到更精巧的機械技術的活動。這一切與鬥爭本身並無關係,就如同鑄劍匠人的技術與擊劍術並無什麼關係。至於軍隊在危險時刻和不斷相互作用下的使用,以及精神和勇氣在既定方向上的真正的活動等問題,都還未提到。
戰爭本身首先在攻城術[1]中出現
人們首先是在攻城術中看到一些鬥爭本身的實施,看到受命運用上述物質的人的活動,但大多只是當人的才智得以在新的物質對象(例如接近壕[2]、塹壕[3]、反接近壕、炮群陣地和掩體等)中迅速體現,並以出現這樣的物質對象作為才智活動每一步發展的標誌時才能看到。才智活動在這裡只是人們串聯起這些物質傑作時所必需的一條紐帶。由於在這種形式的戰爭中,人的才智幾乎只表現在這樣一些事物中,因此我們對攻城術能談到這些也就夠了。
此後戰術也涉及戰爭理論
此後,戰術試圖使自己的形成機制中含有總的、考慮到軍隊特性後所做部署的特徵。這一部署特徵自然已經能夠引導人們走向戰場,但此時人們的思維活動並不自由,而是率領著一支受制於隊形和戰鬥序列的部隊,如同一部自動機器,只是在口令的推動下像鐘錶一樣行動[4]。
真正的戰法只是偶爾匿名出現
人們曾經認為,真正的戰法(自由的,就是說適應最個別情況需要的、對準備好了的手段的使用)不可能成為理論研究的對象,而只能把它交給天賦去處理。隨著戰爭從中世紀的搏鬥逐漸向更有規律和更複雜的形態過渡,人們雖然對這一問題有了個別思考,但這些思考大多只是在回憶錄和講述中順帶出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匿名的。
對戰爭事務的思考引發了對一種理論的需求
當這些思考越來越多,以及對歷史[5]的研究越來越具有評論特徵時,人們就開始迫切需要有原則和規則作為依據,以便各種觀點之爭在對戰史研究來說很自然的紛爭中至少有個目標。這種不圍繞任何固定點、不遵循任何明確法則的各種觀點所形成的旋渦,想必是人們厭惡的一種現象。
努力提出一種實用的理論[6]
於是人們就開始努力為戰法規定原則、規則甚至體系。這樣人們在沒有適當認識到戰法在這方面會遇到無數困難的情況下,就提出了一個實用的目的。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那樣,戰法幾乎在所有方向上毫無界限地發展,而任何一種體系、任何一座理論大廈在對一組相反概念進行綜合時是具有局限本性的。於是在這樣一種理論和實踐之間就出現了一個永遠無法解決的矛盾。
局限於物質對象
那些理論著作家早就感覺到這方面的困難,認為他們有權利將其制定的原則和體系重又只局限於物質對象和單方面的活動,以為這樣就可以擺脫困難。他們要像在有關戰爭準備的科學中那樣,只注重得出十分有把握的和實用的結論,於是就只是研究那些可以計算的東西。
數量優勢[7]
數量優勢曾是一個物質方面的問題。人們從達成勝利的所有因素中將其挑選出來,是因為可以通過對時間和空間的綜合考慮,把數量優勢納入一個數學法則上。至於其餘因素,人們認為對雙方來說都是相同的,因此已經相互抵消了,可以不用考慮了。如果人們一時這樣做,是為了根據數量優勢所處的地位而了解這個因素,那還算是正確的;但是如果人們總是這樣做,認為數量優勢是唯一的法則,認為在一定的時間和一定的地點達成數量優勢這一公式是軍事藝術的全部奧妙,那麼這就是一種局限了,在面對現實生活考驗時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部隊的給養[8]
還有人試圖在理論研究中把另一個物質因素,即部隊的給養系統化。他們認為軍隊是以一定的組織為前提的,並據此把部隊的給養當作宏大戰法的主要規則制定者。當然人們以這種方式又會得出一些固定數值,但是這些數值是以大量完全隨意的前提為基礎的,因此在現實中是站不住腳的。
基地
有位才子[9]曾試圖把大量的情況(他甚至認為它們之間有一些精神上的聯繫)都歸納於基地這個唯一的概念。這些情況包括軍隊的給養、軍隊人員和裝備的補充、與本國通信聯繫的安全,以及必要時退卻的安全。他先是用基地這一概念替代所有上述各方面的問題,然後用基地的大小(延展寬度)替代基地本身,最後又用軍隊和這一基地構成的角度替代基地的大小[10],而所有這一切只是為了得出一個毫無價值的純粹幾何學的結果。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的每一次概念替代都會使真理受到損害,都會漏掉上一概念中尚包含的一部分內容,那麼就不難看到這一點。基地這個概念確實是戰略所需要的,提出這個概念是一個貢獻。但是像我們剛描述的那樣使用這一概念是完全不允許的,而且必然會導致一些十分片面的結論。這些片面的結論甚至會把這位理論家推向十分荒謬的方向,即過分強調包圍形式的作用。
內線
後來,作為對上述錯誤方向的反應,另一種幾何學原則,即所謂的內線原則登上了寶座[11]。雖然這個原則建立在良好的基礎之上,即建立在戰鬥是戰爭中唯一有效手段這一真理上,但是由於它具有純粹的幾何學本性,因此仍只是另一種片面的理論而已,永遠不可能指導現實。
所有上述理論探索都是應予以摒棄的
所有上述這些理論探索,只有其分析部分可以看作在探索真理方面的進步,而其綜合部分,以及它們的規定和規則是完全無用的。
這些理論探索都追求確定的要素,而戰爭中的一切都是不確定的,不得不用可變的要素進行計算。
這些理論探索只考察物質要素,而精神力量和作用是貫穿於整個戰爭行為的。
這些理論探索只考察單方面的活動,而戰爭是雙方活動的不斷的相互作用。
上述理論探索將天才排斥在規則之外
片面考察所形成的這種貧乏的理論是無法解決所有問題的。所有這些未解決的問題都曾位於科學的範圍以外,這裡曾是天才的活動領域,是超越規則的。
那些在貧乏的規則之間爬來爬去的軍人是多麼可憐啊!這些規則對天才來說是糟糕至極的,天才可以高傲地不去理睬它們,甚至可以嘲笑它們。天才所做的想必恰恰就是最好的規則,而理論所能做的最好的事無非是闡明天才是如何做的,以及為什麼這樣做。
那些與精神對立的理論是多麼可憐啊!那些理論無法通過對天才的謙卑來消除這一矛盾,而且它們越是對天才謙卑,就越是被嘲笑、被鄙視和被排擠出現實生活。
只要研究精神要素,理論就會遇到困難
任何理論只要觸及精神領域,就會變得非常困難。正如建築藝術和繪畫只要還是在與物質打交道,那麼它們對自己就很清楚,對力學結構和光線構圖就不會有什麼分歧。但是一旦涉及其作品的精神作用,一旦要求其作品引發精神上的感受或者情感,整個法則就會變成含混不清的想法。
醫學大多只研究身體的現象,是與動物的機體打交道。而動物的機體是不斷變化著的,每時每刻都不完全一樣,這給醫學帶來很大的困難,已經讓醫生的判斷力比他的知識更為重要。如果再加上精神的活動,那麼醫學面臨的困難又要多多少啊!人們又要多麼更加看重為他人解除精神痛苦的醫生啊!
在戰爭中不能排斥精神要素
軍事活動從來就不是僅針對物質,而是永遠同時針對使物質具有活力的精神力量。把兩者分開是完全不可能的。
精神要素只有用引申意義上的眼力才能看到,而每個人的這種眼力是不同的,並且往往在不同的時刻也不同。由於危險是普遍存在的因素,戰爭中的一切都是在這一因素中進行的,因此影響判斷的主要是勇氣,即對自己力量的感知。它一定程度上好比人的眼睛,人們得到的概念先要通過它才抵達大腦。但是毫無疑問,這些概念想必僅通過經驗就已經有了一定的客觀價值——任何人都知道襲擊、側面和背後進攻對士氣的影響;只要對手背過身開始退卻,任何人都會判斷出此時對手的勇氣是比較少的;任何人在追擊時都會表現出與被追擊時完全不同的膽量;任何人都會根據對手的聲望、年齡和經歷對他進行判斷,並據此來確定自己的行動;任何人都會以審視的目光來看敵我軍隊的精神狀態和情緒氛圍。精神領域中的所有這些以及類似的活動已經在經驗中得到證實,而且總是反覆出現,讓我們有理由認為這類活動作為真正的要素是起作用的。如果人們要在一個理論中忽視這些要素,那麼這個理論大概會成什麼樣子呢?
當然,經驗是這些真理的一個必要的基本來源。任何理論和統帥都不應陷入心理學上的和哲學上的過細推敲之中。
戰法理論的主要困難
為清楚地了解戰法理論要完成的任務是多麼困難,並從中引出這一戰法理論所必須具有的特點,我們必須對構成軍事活動本性的主要特點做進一步的考察。
第一個特點:精神力量和作用(敵對情感)
這些主要特點中的第一個是精神力量和作用。
鬥爭最初是敵對情感的表達,但是在我們稱之為戰爭的大規模鬥爭中,敵對情感往往只是變為敵對意圖,通常對個人來說至少沒有任何針對個人的敵對情感。儘管如此,進行戰爭時從來就是有這種敵對的情感活動的。在我們的戰爭中很少是沒有民族仇恨的,個人之間的民族仇恨或多或少地取代了個人之間的敵意。即使是在沒有民族仇恨,而且最初沒有激憤的地方,鬥爭本身也會燃起敵對情感。這是因為:某人根據上級的命令對我們使用了暴力,會使我們在針對允許他這樣做的上級進行復仇以前,先對他本人進行復仇。說這是人性也好,獸性也好,事實就是如此。人們在理論上非常習慣於把鬥爭視為一種抽象的、沒有任何情感成分參與的角力,這是理論完全故意犯下的千百個錯誤之一,因為它們沒有看到由此而產生的後果。
除了鬥爭本性自身含有激發情感力量的因素外,還有其他激發因素,例如虛榮心、統治欲和各種狂熱等,它們雖然本質上不屬於鬥爭本性,但是由於與鬥爭類似,因此很容易和鬥爭聯繫在一起。
危險留下的印象(勇氣)
鬥爭會產生危險這一因素。所有軍事活動都不得不在這一因素中維持和進行,就如同鳥兒在空中飛翔,魚兒在水中遊動一樣。危險對人的性情要麼是直接(通過人的本能)產生作用,要麼是通過理智產生作用。在前一種情況下,人們會力圖躲避危險,如果無法躲避,就會產生畏懼和恐懼。如果沒有出現這種作用,那就是勇氣克服了這種本能的反應。然而勇氣絕不是理智的一個活動,而是和恐懼一樣,是一種情感;恐懼是為了維持有形的[12]存在,勇氣是為了維持無形的[13]存在。勇氣是一種更高尚的本能反應。而正因為是這樣,所以人們不能將勇氣當作一種無生命的工具來使用,不能按預先詳細規定好的程度讓它發揮作用。因此,勇氣不是抵消危險作用的單純的平衡物,而是一個特殊的要素。
危險的影響範圍
為正確估計危險對戰爭中的指揮官的影響,人們就不能將危險的範圍僅限於當時肉體面臨的危險。危險不僅通過威脅指揮官本人,而且還通過威脅其所有的部下來對指揮官產生影響;危險不僅在它確實存在的那個時刻影響著指揮官,而且在其他一切與這一危險時刻有聯繫的時刻,通過指揮官對它的想像影響著指揮官;最後,危險不僅直接通過自己影響指揮官,而且間接通過責任感影響指揮官,讓他的精神壓力增加十倍。在建議或決定進行一次大會戰時,考慮到這樣一個大的決定性行動本身所具有的危險和責任,誰不在精神上或多或少地感到緊張和不安呢?可以說,戰爭中的行動(只要它是真正的行動,而非簡單的存在)永遠不會完全離開危險的範疇。
其他情感力量
我們把這些由敵意和危險激起的情感力量看作戰爭所特有的,但我們並不因此就認為伴隨人類一生的其他情感力量就與戰爭沒有關係,而是認為它們在戰爭中往往也起著不小的作用。儘管我們可以說,某些狹隘的衝動在戰爭這一人類生活的嚴肅活動中被抑制住了,但這只是對職位較低的指揮官而言。他們不斷受到危險和勞頓的折磨,無暇顧及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摒棄了虛偽(因為生死關頭是容不得虛偽的),於是就這樣養成那種最能體現軍人水準的簡單性格。而職位較高的人就不同了,因為一個人職位越高,考慮的問題也就不得不越多,於是他關心的範圍就廣,就會出現多種多樣的衝動(包括好的和壞的)。寬厚與嫉妒,謙虛與傲慢,溫和與暴躁,所有這些都有可能作為有效力量出現在戰爭這齣大戲中。
特有的才智
除了特有的性情以外,指揮官特有的才智同樣有很大的影響。人們對頭腦冷靜而有力的指揮官的期待,與對一位喜歡幻想、狂熱、不成熟的指揮官的期待肯定是不一樣的。
而由於每個人的才智水平多種多樣,倒是可以因此而出現通往目標的多種多樣的途徑
通往目標的途徑之所以多種多樣(我們在第一篇中已經談過),蓋然性和幸運之所以對戰事起如此大的作用,主要是由於每個人的才智水平非常多種多樣。其影響主要來自職位較高的人,因為這種影響是隨職位的提高而增加的。
第二個特點:生動的反應
軍事活動的第二個特點是生動的反應,以及從中產生的相互作用。我們在這裡不談計算這種反應是如何的困難,因為前面已經談過將精神力量作為要素來對待是很困難的,其中就已經包括這種計算上的困難了。我們在這裡要談的是,相互作用就其本性來說是與一切計劃性相悖的。任何一個針對對手的舉措所引起的對手的行動,都有可能是所有軍事行動中最不相同的。然而任何理論都不得不以某類現象為依據,從來無法將原本就個別的情況包括在內,這種個別的情況只能處處交由判斷力和才能去處理。在軍事活動中,根據一般情況所制訂的計劃常常被意外的個別現象干擾,因此,與人類的其他活動一樣,此時就要更多地依靠才能,而較少地運用某個理論上的規定。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第三個特點:所有情況的不確定性
最後,戰爭中所有情況的極大的不確定性是一種特有的困難,因為所有活動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在若明若暗的光線下進行的,而且往往還要加上霧和月光的影響,這讓所有有關物體的輪廓變得誇張,樣子變得稀奇古怪。由於光線微弱而不能完全看清的一切,要靠才能去推測,或者交由幸運去處理。因此,在缺乏客觀智慧的情況下,就只好再依靠才能甚至是偶然性的眷顧了。
不可能有一種實用的理論
說到軍事活動的這一本性[14],我們必須指出:試圖像圍繞一個建築物建起一套腳手架那樣,圍繞軍事藝術建起一座實用的理論大廈,來保證指揮官到處都有外在的依據,是根本不可能的。假如是這樣的話,那麼指揮官就會在所有那些只能依靠其才能的場合位於這座理論大廈之外,並與之相矛盾,而且無論這座理論大廈的內容是多麼豐富,總是會出現我們前面已經講過的同樣結果:才能和天賦在法則以外活動,理論成為現實的對立面。
有可能建立一種理論的出路(困難不是到處都一樣大)
對我們來說,擺脫上述這一困難,有兩條出路。
首先,我們對軍事活動的本性所做的探討是一般性的,並不適合任何職位上的活動。一個人的職位越低,就越要求有自我犧牲的勇氣,而對其才智和判斷力的要求則要少很多,其接觸的事物要封閉得多,追求的目的和擁有的手段在數量上有更多的限制,對相關情況的掌握更確切,甚至大部分情況都是他親眼所見。但是一個人的職位越高,其面臨的困難就越大,到了最高統帥的位置,困難達到最大程度,以至他幾乎不得不把一切都交給天賦來處理。
即使我們對軍事活動進行了上述客觀的區分,人們在軍事活動中面臨的困難也不是到處都相同。軍事活動的效果越是體現在物質世界,人們面臨的困難就越少;軍事活動的效果越是過渡到精神世界,成為決定意志的動機,人們面臨的困難就越多。因此,通過理論上的法則規定一次戰鬥的內在部署、組織和實施,比規定如何運用這一戰鬥更容易。在戰鬥中,以物質形態出現的相互爭奪,雖然精神因素在其中也不可或缺,但畢竟還是以物質為主,而在戰鬥的效果中,物質的結果成了動機,人們所要打交道的就只是精神本性了。一句話,戰術在理論上遇到的困難比起戰略遇到的要少得多。
理論應該是一種思考,而非信條
有可能建立一種理論的第二條出路是這樣一個觀點,即理論無須一定是實用的信條,也就是說無須一定是行動的規定。如果一個活動絕大部分一再涉及同樣的事物,涉及同樣的目的和手段,那麼即使它們有些小的變化,即使它們的組合方式多種多樣,仍然應該可以成為理智思考的對象。而這樣的思考正是每個理論最重要的部分,而且只有這樣的思考才配稱為理論。這種思考是對事物進行分析探討,使人們對事物有一個確切的認識。如果對經驗(對我們來說就是對戰史)進行這樣的思考,就能使人們熟知同一事物。思考越是達到使人們熟知事物的目的,就越是能更多地從一種客觀的知識形態過渡到一種主觀的能力形態,就越是能在只能依靠才能解決問題的場合也發揮作用,就是說,它將對才能本身產生作用。
如果理論能夠研究構成戰爭的事物,能夠將初看上去似乎混成一體的東西區分得更清楚,能夠全面地說明手段的特性,能夠指出手段很可能產生的作用,能夠明確目的的本性,能夠處處對戰爭進行評析式的考察,那麼它就完成了其主要任務。這樣對那些想從書本中了解戰爭的人來說,理論就成為他們的引路人,到處都能為他們照亮道路,方便他們前行,培養他們的判斷力,防止他們誤入歧途。
如果一位專家將其半生精力用於全面闡述一個晦暗不明的問題,那麼他對這一問題的理解當然要比那些想在短時間內了解這一問題的人深刻得多。理論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別人不必從頭整理材料和進行完整的研究,而是可以利用已經整理和研究好的成果。理論應該培養未來戰爭中指揮官的才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應該引導他們自修,而不應該陪伴他們上戰場。這正如一位高明的教育工作者會引導和採取措施來幫助一位少年發展才智,而不會一輩子用襟帶牽著他走。
如果從理論所進行的思考中能自動形成原則和規則,如果真理能自動凝結成這些晶體[15],那麼理論就不會與這一才智的自然法則相牴觸,反而會更加突出這些原則和規則,就像拱門最後匯聚到的那塊拱頂石終將突出於拱門一樣。但是理論這樣做,只是為了符合思維的富於哲理性的法則,是為了明確所有線索的匯合點,而不是為了從中歸納出一個用於戰場的代數公式,因為這些原則和規則也主要是為一位勤于思考者的習慣行動確定基本輪廓,而不是像路標那樣立即為他指出具體道路。
有了上述這一觀點就有可能建立理論,理論與實踐的矛盾就消失了
有了上述這一觀點,人們才有可能建立一種令人滿意的,即有用的、從不與現實矛盾的戰法理論。只要人們處理得當,就可以使理論與行動關係密切,以至完全消除理論與實踐相互脫節的反常現象。這種脫節往往是不合理的理論引起的,它使理論和健全的理智相對立,但同樣也常常被那些才智貧乏和愚昧無知的人用來當作他們天生笨拙的藉口。
因此,理論必須考察手段和目的的本性(戰術上的目的和手段)
因此,理論必須考察手段和目的的本性。
在戰術中,手段是受命進行鬥爭的、訓練有素的軍隊,目的是勝利。至於如何進一步確定勝利這一概念,我們以後在考察戰鬥時[16]將更詳細地進行闡述。在這裡,只要我們把對手退出戰場視為勝利的標誌就夠了。藉助於這一勝利,戰略就達到了它為戰鬥規定的目的,這一目的構成了戰鬥的本來意義。這一意義對勝利的本性當然是有一些影響的。一個以削弱敵軍為目的的勝利和一個僅以占領一處陣地為目的的勝利是有所不同的。由此可見,戰鬥的意義會對戰鬥的組織和實施有顯著的影響,因此,戰鬥的這些意義也是戰術考察的一個對象。
在戰術上運用手段時離不開的各種情況
由於有些情況是戰鬥離不開的,並或多或少地影響到戰鬥,因此在使用軍隊時就必須一併考慮它們。
這些情況就是地形、白晝和天氣。
地形
我們更願意將地形分為地帶和地貌兩個概念。嚴格來講,假如戰鬥是在完全平坦的荒原上進行的,那麼地形對戰鬥就不會有什麼影響。
這種情況在草原地帶確實會出現,但在文明的歐洲地區就幾乎只是臆想了。因此,文明民族間的戰鬥要不受地形的影響幾乎是不可想像的。
白晝
白晝通過晝夜之別影響戰鬥,但這種影響的範圍當然會超過晝夜的界限,因為每次戰鬥都持續一定的時間,大規模的戰鬥甚至持續很多小時。對組織一次大規模的會戰來說,從早晨開始還是從下午開始是有重大區別的。當然也有很多戰鬥不受白晝的影響。總的來說,白晝的影響只是有限的。
天氣
天氣對戰鬥產生決定性影響的情況更為少見,大多只是通過霧有一定的影響。
戰略上的目的和手段
戰略最初只將勝利(戰術成果)作為手段,最終將實現應直接導致媾和的事項作為目的。戰略為達到這些目的而運用手段時,同樣離不開或多或少對戰略產生影響的情況。
在戰略上運用手段時離不開的各種情況
這些情況是地帶和地貌(前者同時也擴展至整個戰區內的地表和民眾)、白晝(同時也包括季節),以及天氣(具體指嚴寒等特殊現象)。
這些情況構成新的手段
戰略將上述情況與一次戰鬥的成果聯繫在一起,就使這一成果即戰鬥有了特殊的意義,使戰鬥成果有了一個特殊的目的[17]。但是只要這個目的不是可以直接導致媾和的目的,即只是一個從屬的目的,那麼人們也可以把它視為手段。因此,我們可以把具有各種不同意義的戰鬥成果或勝利看作戰略上的手段。占領一處陣地就是這樣一種作用於地形的戰鬥成果。然而人們不僅可以把具有特殊目的的單個戰鬥視為手段,也可以把任何一個更高的、由多個戰鬥組合而成、有共同目的的戰鬥單位視為一個手段。一次冬季戰局就是這樣一種作用於季節的戰鬥組合。
因此,只有那些可以看作直接導致媾和的事項才是目的。理論就是要研究所有這些目的和手段的作用及其相互關係的本性。
戰略只從經驗中提取要研究的手段和目的
第一個問題是,戰略如何能全部列舉出這些手段和目的。如果一項富於哲理性的研究一定要得出一個必然的結論,那麼這一研究就會陷入種種困難,這些困難就會排斥戰法及其理論在邏輯上的必然性。於是這一研究就轉向經驗,將其考察對準戰史中已經出現過的那些戰鬥組合。當然,用這種方法得出的理論會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只適合與戰史提供的相同的情況。但是這種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在任何情況下,理論陳述的問題要麼是從戰史中抽象出來的,要麼至少是與戰史進行過比較的。而且無論如何,這種局限性更多是概念上的局限性,而不是事物本身的局限性。
這一途徑的一個大的優點在於能使理論保持務實,而不是在苦思冥想、吹毛求疵和空泛幻想中迷失自己。
對手段應分析到什麼程度
另一個問題是,理論對手段應分析到什麼程度。顯然只需考察它們在使用時的特性就夠了。各種火器的射程和效果對戰術來說是極為重要的,至於其構造,儘管它決定效果,對戰術來說卻是無關緊要的,因為戰法關心的不是用炭粉、硫黃和硝石製成火藥,用銅和錫造出火炮,而是現成的武器及其效果。戰略需要使用地圖,但是對三角測量並不關心;為取得最好的戰果,戰略不必去研究應如何建設國家,怎樣教育和統治民眾,而是要接受歐洲各國社會在這些方面的現狀,提請注意哪裡有非常不同的狀態會對戰爭產生顯著的影響。
知識大為簡化
這樣一來,理論要研究的對象就大為減少了,戰法要求具備的知識就很有限了,這是顯而易見的。軍事活動一般所需要的,以及一支只是有了裝備的部隊上戰場前所必須要有的大量的知識和技能,在它們能在戰爭中達到其活動的最終目的以前,就被壓縮成少數大的結論,就像陸地上的小河在流入大海以前先匯成大河一樣。只有那些直接流入戰爭這個大海的活動,才是指揮這些活動的人所需要了解的。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傑出的統帥可以迅速成長以及為什麼統帥不是學者
事實上,我們的考察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得出其他的結論,就會讓我們懷疑考察的正確性。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往往有些以前從未接觸過軍事活動的人在戰爭中,而且是在較高的職位上,甚至作為統帥,能建立豐功偉業;為什麼傑出的統帥從來都不是出自知識淵博的甚至學者型的軍官階層,而大多數是那些大環境不許可他們獲得大量知識的人。因此那些認為培養未來的統帥必須從了解所有細節開始,或者認為這樣做至少有益的人,總是不無道理地被譏諷為可笑的書呆子。不難證明,了解所有細節對統帥是有害的,因為人的才智是通過傳授給他知識和思想培養起來的。只有大的知識和思想能使一位統帥成為傑出的統帥,而細枝末節的知識和思想,如果統帥沒有把它們當作無關緊要的東西而加以拒絕,就只會使統帥成為狹隘的人。
以往的矛盾
由於人們沒有注意到戰爭中所需的知識是簡單的,而總是把這些知識與那些為軍事活動服務的大量知識和技能混為一談,因此,就會陷入與現實世界現象的明顯矛盾中。為解決這一矛盾,就只有把一切都推給天才。天才是不需要理論的,而理論也不應是為天才而寫的。
因此,人們就否認所有知識的用處,把一切都推給天賦
那些天生愛耍小聰明的人大概覺得,在非凡的天才與學究之間還是有很大距離的。他們根本不相信理論,認為作戰是人天生的一種能力,作戰天賦的多少決定作戰水平的高低。這樣他們就成了懷疑論者。不可否認,這種人比那些相信錯誤知識的人更接近真理,可是人們很快看出,這種人的觀點只是一種誇大的說法。一個人沒有一定數量的觀點的積累,就不可能進行理智的活動,而這些觀點至少大部分不是他先天就有的,而是後天獲得的,並構成了他的知識。問題只在於,構成這一知識的應該是哪一類觀點。我們認為,軍人需要的觀點應涉及他在戰爭中要直接打交道的那些事情。
不同的職位需要不同的知識
在軍事活動本身這一領域內,根據指揮官的職位,需要不同的知識。如果指揮官職位較低,那麼他需要涉及面較窄和比較具體的知識;如果指揮官職位較高,那麼他需要涉及面較廣和概括性更強的知識。假如有的統帥擔任騎兵團長,並不一定出色,反之亦然。
戰爭中所需要的知識是很簡單的,但擁有相應的能力卻不是很容易
戰爭中所需要的知識是很簡單的,它只涉及很少的問題,而且這些問題都已經概括為最後的結論,但擁有相應的能力卻不是很容易。我們在第一篇中已經談過在戰爭中會遇到什麼困難。在這裡,我們不談那些只有通過勇氣才能克服的困難。我們認為,即使是真正的理智的活動也只是在較低的職位上是簡單和容易的,而隨著職位的提高,它的困難就會增大,到了統帥這樣的最高職位,理智活動就成為人類最困難的精神活動之一。
戰爭中所需要的知識應該有什麼特性
統帥既無須是學識淵博的政治學家和歷史學家,也無須是政論家,但是他必須熟悉國家大事,了解和正確認識傳統的方針、已經激起的利益要求、存在的問題,以及當權者的性格;統帥無須是細緻的人物觀察家和敏銳的性格分析家,但是他必須了解部下的性格、思維方式、習慣和特有的優缺點;統帥無須了解如何整備一部馬車和如何套緊一門火炮,但是他必須知道如何正確估計一路部隊在不同情況下行軍所需的時間。
所有這些知識都無法靠科學公式和機械的方法強行得到,只有在對事物進行思考時,在現實生活中運用了正確的判斷力,並且有指向這一觀點的天分起作用才能得到。
職位較高者在軍事活動中所必需的知識之所以與眾不同,一是因為人們在思考中(也就是在研究和深思中)只有通過一種特別的天分才能獲得它,這種天分的特別之處在於作為一種精神上的本能,如同蜜蜂從花里采蜜一樣,懂得從生活萬象中只汲取精華;二是因為除了思考和研究以外,人們還可以通過生活實踐來獲得這種知識。具有豐富經驗教訓的生活實踐雖然永遠不會培養出牛頓或歐拉那樣的人物,但也許能培養出孔戴[18]或弗里德里希那樣的人物所具有的較強的計算能力。
因此,人們沒有必要為挽救軍事活動的學術榮譽而陷入謬誤和幼稚的學究氣的泥淖。從來沒有一位傑出的統帥是才智有限的人,但是常常有些人在較低職位上表現得很突出,而到了最高職位卻由於才智不足而表現平庸。甚至同樣處於統帥的位置,由於其職權範圍不同,表現也是不同的,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
知識必須成為能力
現在我們還要考慮到一個要求,這個要求對戰法知識來說比對其他任何知識都更為迫切,那就是戰法知識必須完全融入精神領域,幾乎完全不再是客觀上的事物。在人類除軍事活動以外的幾乎其他所有活動中,行動者即使只接觸過一次有關真理,而且已經遺忘了,可他還是能從滿是灰塵的書本中重新找出和運用這一真理,甚至他每天在手頭運用的真理,也可能完全是身外之物。當一位建築師拿起筆,以便通過複雜的計算來確定一個橋台的負荷力時,他所得出的正確結果並不表明他自己的才智有多麼高超。首先他必須費力地查找數據,然後對這些數據進行計算,計算時運用的定律並不是他發明的,在計算時他甚至往往沒有意識到為什麼要運用這些定律,多半只是機械地運用它們。而在戰爭中從來不是這樣。在戰爭中,人們的頭腦不斷地做出反應,客觀情況不斷地發生變化,這就要求指揮官內心必須裝著自己的全部知識,必須能隨時隨地自主做出必要的決定。因此他的知識必須與精神和實踐完全融為一體,轉化成為一種真正的能力。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戰爭中表現傑出的指揮官們看上去都那麼輕鬆,似乎一切都歸功於他們的天賦才能。我們之所以說天賦才能,是為了把這種才能與通過思考和研究教育培養出來的才能區別開來。
我們認為,通過上面的考察,我們已經明確了戰法理論的任務,並指出了完成這一任務的方法。
我們曾把戰法分為戰術和戰略兩個範疇,其中正如已經指出的那樣,建立戰略理論無疑有更多的困難,因為戰術幾乎僅涉及有限的問題,幾乎是一個封閉的範疇;而戰略涉及直接導致媾和的目的,面臨的是不確定的多種可能性。由於要考慮這些目的的主要是統帥,因此,戰略中與統帥有關的那一部分尤其要面臨這一困難。因此,理論在戰略中,尤其是在涉及最重大問題的那些地方,應比在戰術中更多地對事物進行純粹的思考和研究,並滿足於協助統帥達成對有關事物的認知。這一認知融入他的整個思想,使他更輕鬆和更有把握地行動,從不強迫他為了聽從一個客觀結論的說教而脫離自己的主觀思想。
* * *
[1]攻城術又稱圍攻法,即圍攻要塞和城堡的方法。在歐洲很早就出現了攻城術,到17世紀形成了一整套循規蹈矩的方法。攻城時先挖掘與要塞外廓相平行的壕溝(因此稱平行壕),攻城炮兵在這裡構築炮台,以壓制要塞的炮火。然後向要塞挖掘矩形的接近壕,並挖掘第二道和第三道平行壕,然後挖掘坑道,進行爆破,最後向要塞發起強攻。守備部隊為阻止攻城部隊向要塞接近,針對接近壕所挖的壕溝則稱為反接近壕。——譯者注
[2]「接近壕」一詞,作者使用了法語「approche」。——譯者注
[3]「塹壕」一詞,作者使用了法語「tranchée」。——譯者注
[4]在18世紀的歐洲軍隊中盛行線式戰術。部隊的戰鬥隊形主要是橫隊,作戰時要求全隊同時推進,動作整齊劃一,不顧敵人的火力,像機械一樣行動。因此戰鬥隊形各部分的組成、行列和間隔距離,戰鬥中隊形的變換、步法、步幅和步速,使用武器的動作,以及其他一切行動等都有嚴格的規定。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軍隊即以嚴格的紀律和機械一樣的行動而聞名於歐洲。甚至在百餘年後,這種機械規定在軍隊的使用中仍有一定的影響。——譯者注
[5]此處指戰史。——譯者注
[6]「一種實用的理論」,原文「eine positive Lehre」。——譯者注
[7]即兵力優勢。當時,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奧地利軍事家卡爾大公,以及瑞士軍事理論家若米尼等都強調數量上的優勢。比洛認為,應該集中主力去對付主要的對象,並且形成對敵人的優勢兵力;卡爾大公認為,軍事藝術的目的就在於說明如何在決定性方向上巧妙地集中和運用優勢兵力;若米尼認為,在決戰方向上集中優勢兵力,並將其投入會戰是戰爭的基本原則。——譯者注
[8]亞當·馮·比洛和維利森(Karl Wilhelm von Willisen,1790—1879,普魯士中將、軍事著作家)等都很強調給養的作用。比洛認為,倉庫是給養的來源,好比人的心臟,心臟一出問題,軍隊就完了;維利森認為,軍隊是由人和馬匹組成的,糧秣和給養是軍隊作戰的基礎。——譯者注
[9]指普魯士軍事理論家亞當·馮·比洛。代表作《新軍事體系的精神》《新軍事原理》《新戰術》,對19世紀普魯士、奧地利兩國軍事思想有較大影響。——譯者注
[10]這裡指亞當·馮·比洛的理論。比洛在其主要著作《新軍事體系的精神》中指出,作戰的目標不是敵人的軍隊,而是敵人的補給線或基地。所謂基地即擁有各種補給倉庫的設防地區或要塞。比洛認為,從基地兩端向進攻目標引兩條直線即構成一個等腰三角形,基地底邊所對的頂角稱為作戰角。一般來說,這個角不應小於60度,進攻部隊前進的距離不應超過三日行程,只有在建立新的基地之後方可繼續前進。克勞塞維茨早在1805年就曾匿名發表文章《評比洛先生的純粹和應用戰略——對其中所含觀點的批評》(Bemerkungen über die reine und angewandte Strategie des Herrn von Bülow,oder Kritik der darin enthaltenen Ansichten),批評比洛的這種觀點。——譯者注
[11]這裡是指若米尼強調的內線作戰的理論。若米尼認為內線作戰總比外線作戰優越,因為軍隊處於內線,既便於集中,又便於實施機動,容易各個擊破敵人。——譯者注
[12]「有形的」(physisch),也可譯為「物質的」或「肉體的」。——譯者注
[13]「無形的」(moralisch),也可譯為「精神的」或「道義的」。——譯者注
[14]指作者上面剛說過的軍事活動的第三個特點。——譯者注
[15]指總結和歸納出的原則和規則。——譯者注
[16]指本卷第四篇第四章。——譯者注
[17]參閱本卷第四篇第三章。——譯者注
[18]孔戴(Ludwig Ⅱ. von Bourbon,Prinz von Condé,1621—1686),公爵,法國將軍、政治家。——譯者注
第三章
軍事藝術或軍事科學
用詞尚未統一(能力與知識。以探討純粹知識為目的的是科學,以培養能力為目的的是藝術)
人們似乎至今還沒有決定,究竟採用軍事藝術這個術語,還是採用軍事科學這個術語,而且也不知道應該根據什麼來解決這個問題,儘管問題是簡單的。我們在另一處曾經說過,知識和能力是不同的。兩者之間是如此不同,本來是不易混淆的。能力本來不能寫在任何書本中,因此藝術也從來不應該是一部書的名字。但是由於人們已經習慣於把掌握某種藝術所需要的知識(這些知識有可能是獨立的、完整的科學)歸結在一起,稱為藝術理論,或者直截了當地稱為藝術,因此必然會採用這樣的區分,把凡是以培養創造能力為目的的都叫作藝術,例如建築藝術;把凡是以探討純粹知識為目的的都叫作科學,例如數學、天文學。在任何藝術理論中都可能包含某幾門獨立的科學,這是不言而喻和無可置疑的。然而還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任何科學也不可能完全不包含藝術,例如在數學中,算術和代數的應用就是一種藝術,不過這還遠不是兩者之間的界限。這是因為,雖然從人類知識的總和來看,知識和能力之間的差別極為明顯,但具體到每個人身上,是很難把它們截然分開的。
將認識從判斷中分開是困難的(軍事藝術)
所有思維可以說都是藝術。當邏輯學者畫出一條橫線[1]時,當條件前置句[2](認識的結果)結束時,當人們開始判斷時,藝術便開始起作用。但這還不夠:甚至通過才智去認識也是判斷,因此也是藝術。最後,通過知覺去認識大概也是如此。總之,一個人只有認識能力而沒有判斷力,或者只有判斷力而沒有認識能力,都是不可想像的,因此藝術和知識從來就是不能截然分開的。藝術和知識這些精緻的、可以照亮其他事物的因素越是體現在世界的外部形態上,它們之間的區別就越大。我們再說一遍,以產生和創造為目的的是藝術的領域,以研究和獲得知識為目標的是科學的領域。由此可見,使用軍事藝術這個術語比使用軍事科學這個術語更恰當。
對這個問題之所以談了這麼多,是因為人們不能缺少這些概念。但是我們認為,戰爭就其本來的意義來說既不是藝術,也不是科學;人們正是由於沒有看到這一點才走上錯誤的道路,無意中把戰爭與其他藝術或者科學等同起來,進行了很多錯誤的類比推定。
人們早已感覺到了這一點,於是宣稱戰爭是一種手藝。但是這種做法是弊多利少的,因為手藝只是一種比較初級的藝術,而且作為這樣的藝術還要服從更嚴格和更狹隘的法則。軍事藝術確實有一段時間是帶有手藝的精神實質的,那就是傭兵隊長時期,但是軍事藝術的這種傾向並不是由內在的原因,而是由外在的原因造成的[3]。戰史表明,這種傾向在當時是不符合事物本性的,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戰爭是人類交往的一種行為
因此我們認為,戰爭不屬於藝術和科學的領域,而是屬於社會生活的領域。戰爭是一種以流血的方式解決的大的利益的衝突,它只是在這一點上與其他衝突不同。拿戰爭與某種藝術相比,不如拿它與貿易相比,貿易也是人類利益和活動的一種衝突。距戰爭近得多的是政治,人們也可將政治視為一種規模更大的貿易。此外,政治是戰爭在其中發育的母體;戰爭的輪廓在政治中已經隱約形成,就如同生物的特性在其胚胎中就已形成。
區別
根本的區別在於:戰爭既不是意志針對一個無生命對象(例如機械的藝術[4])的活動,也不是意志針對一個有生命的、但畢竟是被動的、任人擺布的對象(例如人在理想的藝術[5]中的精神和情感)的活動,而是意志針對一個有生命的、有反應的對象的活動。人們很容易看到,藝術和科學的公式化的思維是很難適用於戰爭這種活動的,同樣也可以理解,如果人們不斷地尋找和致力於遵循那些類似於從無生命的物質世界中所能找出的法則去應用於戰爭,則必定會導致不斷的失誤。然而過去人們在確立軍事藝術時,仿效的正是機械的藝術。仿效理想的藝術自然也行不通,因為這些理想的藝術本身還非常缺乏法則和規則。而迄今人們試著仿效過的其他藝術又往往是不完善和片面的,它們受到各種主張、感覺和習慣的巨流衝擊而淹沒。
至於這種在戰爭中形成和消失的有生命的對象之間的衝突是否始終服從於一般法則,以及這些法則能否成為行動的有用的準繩,我們將在本篇中[6]做一些探討。但有一點是清楚的,就像對任何沒有超出我們認識能力的對象一樣,對戰爭這個對象用探討的精神是能夠闡明的,對其內在聯繫或多或少是可以弄清楚的,而這就已經足以使理論成為名副其實的理論。
* * *
[1]指在形式邏輯中使用三段論法時,寫完大前提和小前提後畫一條線,然後再寫結論。——譯者注
[2]原文如此,疑誤。從上下文看,似應為結果後置句。——譯者注
[3]中世紀晚期至16世紀中葉,義大利一些城市國家如威尼斯、佛羅倫薩、熱那亞等雖然經濟發達,但防禦能力弱,於是為維護其利益而與傭兵簽合同,由其提供保護。傭兵成為一種職業,傭兵的首領稱為傭兵隊長(Condittiere)。每個傭兵集團的武器裝備為傭兵隊長所有,給養和薪餉由傭兵隊長負責。傭兵隊長可以將自己的集團受僱於任何國家甚至個人,因此戰爭就成為傭兵隊長的職業,軍事藝術就好像是他的手藝。作者認為這種情況不是戰爭本身的原因決定的,而是社會狀態等外在原因決定的。——譯者注
[4]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對判斷力的評析》中將藝術分為「機械的藝術」和「美學的藝術」,認為前者只是根據對可能存在的事物的認識而表現該事物,後者則是「令人愉快的、美好的藝術」。——譯者注
[5]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認為理想只存在於藝術之中,藝術的任務就是表現絕對的想法。——譯者注
[6]指本篇第四章。——譯者注
第四章
習慣做法[1]
為了說清楚在戰爭中起著很大作用的方法和習慣做法的概念,我們必須概略地看一下支配著所有行動的邏輯上的層次(就如同政府機構的層級)。
法則是對認識和行動同樣適用的最普遍的概念,在其詞義中顯然有某些主觀和專斷的東西,但是它恰恰表達出我們和我們之外的事物所必須遵循的東西。作為認識的一個對象,法則是事物及其作用之間的關係;作為意志的一個對象,法則是對行動的一種規定,與命令和禁令具有同等的意義。
原則同樣是對行動的一種法則,但是沒有法則那樣正式的、明確的含義,它只有法則的精神和意思。當現實世界中多種多樣的現象無法納入一項法則的明確形式時,就需要有原則,以便人們在運用判斷力時有更多的自由。由於人們在無法運用原則的情況下,必須依靠判斷來處理這些情況,因此原則實際上是行動者的依據或指南。
如果原則是客觀真理的產物,從而適用於所有的人,那麼它就是客觀的;如果原則含有主觀的因素,只對提出它的人有一定價值,那麼它就是主觀的,通常稱為座右銘。
規則常常被用作法則的意思,但實際上與原則具有同等的意義,因為人們常說「沒有無例外的規則」,卻不說「沒有無例外的法則」。這表明,人們在運用規則時可以有較多的自由。
在另一個意義上,規則被用作手段:從一個單獨的、較淺顯的特徵認識到一個位於深處的真理,以便將符合全部真理的行動法則與這一單獨的特徵聯繫起來。所有遊戲規則和數學中的簡便運算方法就是這類規則。
規章和指示是對行動的規定,通過這一規定可以一併觸及大量細小的、更詳細指出了途徑的情況。這些情況數量太大,而且意義一般,不值得為它們建立普遍的法則。
最後是方法(行為方式),是從很多可能的行為方式中挑選出來的一個反覆出現的行為;而當行動是根據方法,而非普遍原則或個別規章決定的,則稱為習慣做法。這裡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用這種方法去處理的情況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由於情況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關鍵在於相同的部分至少應儘量多些。換句話說,這種方法應該適用於最可能出現的情況。因此習慣做法不是建立在特定的個別前提之上,而是建立在彼此關聯情況的平均蓋然性之上,並超出這一平均蓋然性,提出一個適用於一般情況的真理。如果人們以同樣的形式不斷運用這一真理,那麼不久就可達到機械般的熟練程度,最後就可以幾乎不假思索地做出正確的事情。
從法則的概念與識別現象的關係來看,法則對戰法來說是可以或缺的,因為戰爭中的現象是複雜疊加的,不是很有規律,而有規律的現象又不是那麼的複雜疊加,所以法則這個概念並不比簡單的真理更有用。凡是用簡單的概念和言辭就足以表達清楚的地方,如果用了複雜的、誇張的概念和言辭,那就成了矯揉造作和故弄玄虛。戰法理論在涉及行動方面不能使用法則的概念,因為戰爭中各種現象變化多端,而且多種多樣,因此戰法理論中的規定沒有足夠的普遍性,不能稱為法則。
但是如果想使戰法理論成為實用的信條,那麼原則、規則、規章和方法對於戰法理論就是不可缺少的概念,因為真理在這些實用的信條中只能以這樣的結晶形態出現。
由於戰術是理論在戰法中最可能成為實用信條的那個部分,因此上述概念[2]在戰術中也最常見。非迫不得已,不要以騎兵對尚有完整隊形的步兵發起進攻;在敵人進入有效射程以前,不得使用輕武器;在戰鬥中要節制用兵,以便將儘可能多的力量留到最後使用——這些都是戰術原則。所有這些規定都不是絕對可以用於任何場合的,但是指揮官必須把它們銘記在心,以便在適用於這些規定所含真理的場合,不至於沒有運用它們。
如果人們發現一支敵軍的野炊時間反常,從而推斷出敵人準備出發,如果人們發現敵軍在戰鬥中故意暴露部隊,從而推斷敵人可能要進行佯攻,那麼這種認識真理的方式就是發現常規,因為人們從一個個別的、可視的情況推斷出了這一情況所屬的意圖。
如果說「在戰鬥中一旦發現敵人開始撤走炮兵,就應該再次猛烈進攻敵人」是一個常規,那麼這就表明,我們把敵人開始撤走炮兵這一個別現象與我方應採取的一個行動聯繫在了一起,這一行動針對的是我們根據這一個別現象所猜測出的對手的狀態:對手要放棄戰鬥,已經開始退卻,而在這一退卻期間,他既不便進行充分的抵抗,又不便完全避開我方(在退卻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至於規章和方法,只要訓練有素的軍隊能夠把它們作為行動的原則,那麼它們就能把為戰爭而做準備的理論一併帶到戰法中去。有關隊形、訓練,以及野戰勤務的一切條例都是規章和方法。有關訓練的條例以規章為主,有關野戰勤務的條例以方法為主。原本的戰法與這些規章和方法相聯繫,將其作為現成的行為方式來採納,因此這些規章和方法必須作為現成的行為方式出現在戰法理論中。
但是對於使用部隊時可以自由選擇的活動不能有規章(特定的指示)出現,因為規章恰恰排斥自由使用部隊。相反,方法作為執行任務的一般辦法(如前所述,這種辦法是根據平均蓋然性制定的),作為實際運用原則和規則的主導,只要它不失去本來面目,不是為絕對的和必要的行動結構(體系)制定的,而是為一般行動形式中最好的形式制定的(這些最好的形式可以取代個人決策,成為捷徑和備選),那麼這些方法當然就可以出現在戰法理論中。
在作戰中常常運用各種方法,看來這也是非常重要和不可避免的。如果我們考慮到在戰爭中有多少行動是根據純粹的假設,或者是在完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的,我們就會認同這一點了。在戰爭中之所以有很多行動是根據純粹的假設,或者是在完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進行的,是因為敵人阻止我們了解那些會影響我們部署的情況,或者我們沒有相應的時間,以至即使我們確實了解了這些情況,也由於它們分布太廣和組成過於繁雜而無法根據它們進行我們的所有部署,因此我們總是不得不根據某些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部署。我們還要考慮到,在每個具體情況中需要同時顧及的細小情況有無數個,因此除了進行舉一反三式的思維,只根據一般和很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部署以外,我們沒有其他辦法。最後我們還要考慮到,越到較低的級別,指揮官的數量就越多,就越不能指望他們擁有真知灼見和具有訓練有素的判斷力;在無法要求下級指揮官具有除勤務條例和經驗以外的見解的情況下,也就不得不遷就他們運用與這些條例和經驗相近的習慣做法。這些習慣做法可以成為其判斷的一個依據,同時防止他們出現超出常規的、完全錯誤的觀點。在一個要為經驗付出高昂代價的領域裡[3],人們尤其擔心出現這些錯誤觀點。
我們必須承認,習慣做法不僅是不可缺少的,而且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通過反覆運用同一個方法在部隊指揮上可以達到熟練、準確和可靠,從而減少戰爭中自然會出現的阻力,使機器[4]更輕快地運轉。
因此,軍事活動的級別越低,方法就用得越多,就越是不可缺少;而級別越高,方法用得越少,到了最高職位,方法就完全用不上了。因此方法在戰術中比在戰略中有更大的作用。
從戰爭的最高任務來看,它不是由無數細小事件構成的(這些細小事件大同小異,對其處理得好壞取決於方法的好壞),而是由各個需要分別處理的、決定性的大事件構成的。戰爭不是長滿禾稈的一片田地,收割時無須考慮每根禾稈的形狀,割得好壞只取決於鐮刀的好壞,而是一片大樹,用斧頭砍伐時,必須考慮每棵樹的特性和方向。
軍事活動中習慣做法的可靠性向上能達到什麼程度,當然原本不取決於職位,而是取決於事情。只是因為統帥處理的是範圍最廣的事情,所以他較少使用習慣做法。統帥如果在戰鬥序列、前衛部隊和前哨的部署上採取一成不變的方法,那麼在某些情況下不僅會束縛其部下,而且也會束縛他自己。當然這些方法可能是他自己的發明,由他根據具體情況採用,但是只要它們是以部隊和武器的一般特性為根據的,它們就可以成為理論的一個研究對象。然而如果人們像用一台機器製造成品那樣,總是按照同一個方法來確定戰爭計劃和戰局計劃,卻是我們應該堅決反對的。
只要還沒有令人滿意的理論,即只要對戰法還沒有理智的思考,那麼職位較高的人也不得不經常運用習慣做法,因為部分職位較高的人沒有能力通過研究和較高層次的閱歷來提高自己。他們在那些不切實際和充滿矛盾的理論推斷與評論面前無所適從,他們健全的頭腦對這些東西是牴觸的,於是他們從這些東西中吸收的只是基於經驗的一些見解,在那些要求和允許自由地處理問題的情況下,他們也喜歡運用基於經驗的方法,也就是模仿最高統帥特有的行為方式,從而自然而然地產生了習慣做法。弗里德里希大帝的將軍們總是喜歡採用所謂的斜向戰鬥序列[5],法國革命[6]時期的將軍們總是喜歡運用綿長戰線的包圍戰法,而拿破崙手下的將領們則總是喜歡集中大量兵力浴血衝殺。從這些辦法的反覆運用中,我們可以明顯地認識到這些是被接受了的方法。由此可見,習慣做法有可能在一直接近到最高統帥的廣大範圍內得到運用。如果有一個得到改善的理論有助於戰法研究,以及培養那些力圖走上更高職位者的才智和判斷力,那麼人們也就不會再在這麼高的層級上運用習慣做法,而那些被視為不可缺少的習慣做法,則至少會產自理論本身,而不是產自純粹的模仿。無論一位傑出的統帥做事多麼高明,在他的做事方式中總會有一些主觀的東西。如果他有一種特定的風格,那麼其中必然含有其很大一部分個性,而這些個性與模仿其風格的將領們的個性並不總是相同的。
然而要在戰法中完全摒棄主觀的習慣做法或者風格,是既不可能也不正確的。人們更應該把主觀的習慣做法視為一場戰爭總的特性對其各個現象所起影響的一種表現。如果理論不能預見並考慮到這種影響,那就只能聽任主觀的習慣做法起作用。革命戰爭[7]有其特殊的做事方法,還有什麼比這更自然的呢?有哪種理論能把它的特點包括進去?不好的是,這樣一種從個別情況中形成的風格本身容易過時,因為各種情況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了變化,但風格卻保留了下來。這正是理論應該通過明確和理智的評析而加以阻止的。1806年,普魯士[8]的將軍們與弗里德里希大帝的斜向戰鬥序列一道墜入深淵[9](具體是路易親王[10]在薩爾費爾德[11]附近,陶恩青[12]在耶拿[13]附近的多恩山[14]上,格拉韋特[15]在卡佩倫多夫[16]前面,布呂歇爾在卡佩倫多夫後面)。究其原因,不僅是因為一個陳舊的風格,還因為習慣做法導致當時的才智嚴重貧乏。這一才智貧乏導致霍恩洛厄[17]指揮的聯軍全軍覆滅,而且是史無前例的、一支聯軍在戰場本身(而非在被追擊中)即遭受的全軍覆滅。
* * *
[1]「習慣做法」(Methodismus),作者自創的一個詞,意為「Ritual」,即「嚴格的程序」或「習慣做法」。以往有的中譯本將該詞從字面譯為「方法主義」或「認識論」,似不妥。——譯者注
[2]指原則、規則、規章和方法。——譯者注
[3]指在戰爭中。——譯者注
[4]指部隊。——譯者注
[5]斜向戰鬥序列(Schiefe Schlachtordnung)是公元前4世紀出現的一種戰術,由古希臘著名統帥艾帕米農達於公元前371年首次運用。該戰術強調面對優勢之敵時,應避免與之在寬大正面上全面接觸,而應加強一翼兵力,形成局部兵力優勢,並以這一翼發起進攻,其他兵力則負責牽制敵人,使其無法增援受到進攻的一翼。在以優勢兵力擊潰敵一翼後,隨即從翼側包圍敵人,徹底擊垮敵人。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將該戰術與線式(橫隊)戰術相結合,進一步發展了該戰術。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其著作《戰爭的總原則》(Generalprinzipien des Krieges)中稱,3萬人能以此戰法擊敗10萬人。——譯者注
[6]指1789年開始的法國革命(對法國革命的結束時間有多種說法,一種觀點認為是1794年7月雅各賓派統治的結束,另有觀點認為是1799年霧月政變)。這次革命摧毀了法國封建專制制度,促進了法國資本主義的發展,也震撼了歐洲封建體系。——譯者注
[7]革命戰爭(der Revolutionskrieg),也稱法國革命戰爭,指第一次和第二次反法聯盟與法國之間的戰爭(1792—1802)。——譯者注
[8]普魯士(Preussen),指普魯士王國(1701—1918)。——譯者注
[9]指第四次反法聯盟戰爭中的耶拿和奧爾施泰特會戰。1806年10月14日,拿破崙率法軍主力約10萬人在耶拿附近擊敗霍恩洛厄指揮的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5.3萬人。同日,雙方在均不知曉當日耶拿會戰的情況下,法軍達武元帥率領約2.9萬人在奧爾施泰特(Auerstedt,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西南距耶拿約25公里)附近擊敗布倫瑞克公爵指揮的普軍主力約5萬人。在追擊中,普軍紛紛投降。在兩場會戰中,法軍計傷亡約1.5萬人,普軍計傷亡和被俘3.3萬人。普魯士國王威廉三世攜全家逃往東普魯士。拿破崙於當月27日進入柏林。——譯者注
[10]路易·費迪南德(Louis Ferdinand von Preussen,1772—1806),普魯士親王、將軍、作曲家。——譯者注
[11]薩爾費爾德(Saalfeld),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於薩勒河河畔。——譯者注
[12]陶恩青(Bogislaw Friedrich Emanuel von Tauentzien,1760—1824),伯爵,普魯士將軍。1806年耶拿會戰時任師長,曾指揮霍恩洛厄的前衛部隊。——譯者注
[13]耶拿(Jena),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城市,位於薩勒河河畔。——譯者注
[14]多恩山(der Dornberg),位於耶拿附近,海拔383米,為當地制高點。——譯者注
[15]格拉韋特(Julius August Reinhold von Grawert,1746—1821),普魯士將軍。1806年耶拿會戰中在霍恩洛厄手下任師長,被法軍擊敗。——譯者注
[16]卡佩倫多夫(Kapellendorf),今德國圖林根州一小鎮,東南距耶拿約15公里。——譯者注
[17]霍恩洛厄(Friedrich Ludwig zu Hohenlohe-Ingelfingen,1746—1818),侯爵,普魯士將軍。1806年耶拿會戰時指揮普魯士和薩克森聯軍,失敗後向法軍投降,1808年釋放回國後被革職。——譯者注
第五章
評論[1]
理論上的真理[2]總是更多地通過評論,而非通過信條對現實生活產生影響。由於評論是理論上的真理在真實事件上的應用,因此它不僅使理論上的真理接近於實際,而且通過其不斷的反覆應用,使人們的思維更加習慣於這些真理。因此,我們認為除了確定用什麼觀點建立理論以外,還有必要確定用什麼觀點進行評論。
我們把評論式地記述歷史事件與簡單地記述歷史事件區別開來。後者僅僅是羅列事件,頂多是觸及與這些事件最近的一些因果關係。
而評論式地記述歷史事件,則會出現三種不同的思維活動。
第一種思維活動是對有疑問的事件進行歷史考證和確定。這是真正的歷史研究,與理論沒有任何共同點。
第二種思維活動是從原因推斷影響。這是真正的評論式的研究。這種研究對理論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在理論中所有需要用經驗來確定、支撐或者只是解釋的,都只能通過這種途徑解決。
第三種思維活動是對運用的手段進行檢驗。這是包含著讚揚和指責的真正的評論。在這裡,理論服務於歷史,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服務於從歷史中汲取的教訓。
在這後兩個歷史思考的真正的評論部分中,一切取決於探尋事物的最後因素,也就是要追尋到毫無疑問的真相為止,而不能像常見的那樣半途而廢,也就是不能止於隨便某個任意的論斷或前提。
至於從原因推斷影響,它往往面臨一個外在的、無法克服的困難,那就是人們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原因。這一現象在戰爭中比在實際生活的任何其他活動中更為常見。戰爭中的事件很少能讓人完全了解真相,而行動的動機就更難以讓人了解到了,因為這些動機要麼是被當事者故意隱瞞了,要麼是由於它們是非常短暫和偶然的,因此有可能沒有歷史記載。為此,評論式的記述大多不得不與歷史研究合作進行,但是即便如此,原因與影響往往還是非常不吻合的,以至於評論式的記述無法將一些影響視為已知原因的必然結果,因此這裡就必然會出現空白。就是說,一些歷史事件的結局無法用於教導他人。理論所能要求的只能是將研究一直進行到這種空白處,所有的推論要到此為止。如果人們以為已知的原因足以解釋結果,因此對已知的原因錯誤地予以重視,那才是真正的比出現空白更糟糕的事。
評論式的研究除上述這一外在困難外,還面臨一個很大的內在困難,那就是戰爭中的行動很少是出於單一的原因,而是出於多個共同的原因,而且只是公正和認真地追溯一系列事件的起始點還不夠,更重要的是還要指出每個已知原因的作用。這就促使人們對原因的本性做進一步的研究,於是評論式的研究就有可能進入理論的真正領域。
人們進行評論式的考察,即檢驗手段時,必須弄清行動者所用手段的特有影響是什麼,以及這些影響是否符合行動者的意圖。
要了解手段的特有影響,就會促使人們研究這些影響的本性,即又進入理論的領域。
我們看到,在評論中一切都取決於要追尋到毫無疑問的真相,不能止於隨意的論斷,因為這些隨意做出的論斷對他人無效,他人也可以用或許同樣隨意提出的論斷加以反對,以致出現無休止的爭論,使整個研究得不出任何結論,也就達不到教導他人的目的。
我們看到,無論是對原因的探究,還是對手段的檢驗,都會進入到理論的領域,也就是說進入到普遍真理的領域,這種真理不是僅僅出自當前的個別情況。如果這時有一個可用的理論,那麼考察時就可以把理論中已經確定的東西作為根據,不必再研究。但是在沒有這種理論上的真理時,研究就不得不一直延續到最後的因素。如果經常有必要這樣做,那麼人們習慣上稱其為著作家的那個人為研究第100個問題,就不得不追溯到第1000個問題,他就會有無數的事情要做,也就幾乎不可能對每個問題都進行從容的研究。結果為了限定自己的考察範圍,他就止於隨意提出的論斷,這些論斷即使對他來說確實不是隨意提出的,但對他人來說仍然是隨意提出的,因為它們本身不會自動為他人所理解,而且是未經證實的。
因此,一個可用的理論是評論的一個重要基礎。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理論的支持,評論就不可能總體上達到答疑解惑的程度,也就是說,不可能是令人信服的明證和無可辯駁[3]的事實。
但是如果人們認為理論能夠把每個抽象的真理都包括進去,留給評論的任務只是將具體情況放到合適的法則之下,那就是一種幻想;反之,假如人們規定評論絕不能觸及神聖的理論,那也是可笑的書呆子的做法。建立理論時的分析研究精神也應該引領評論活動,而且這種精神可以並應該經常進入到理論領域,去進一步說明對它特別重要的那些問題。反之,如果評論成了機械的理論照搬,那就有可能完全達不到評論的目的。理論研究得出的所有積極的結果,所有原則、規則和方法越是成為實用的信條,就越缺乏普遍性和絕對的真理本性。這些東西是供人使用的,至於它們是否適用,永遠應該留給後人評判。人們在評論時,絕不允許將這些理論上的結論當作衡量的法則和標準,而只能像當事者那樣,把它們當作判斷的依據。在一般戰鬥序列中,騎兵不與步兵並列部署,而是部署在步兵的後面,這是戰術上已經明確了的,但是如果人們因此而對偏離這一規定的任何部署都加以指責,則是愚蠢的。人們在評論時應該探究偏離這一規定的理由,只有在理由不充分時,才有權引用理論上的定論。又如,理論上已經明確,多路進攻會減少勝算,但是如果不進一步了解實際情況,就認定所有採取多路進攻並且失利的戰例都是多路進攻造成的,或者在多路進攻獲勝的情況下,就反過來認為「多路進攻會減少勝算」的理論斷言是不正確的,那麼這兩種看法就都是不理智的。兩者都是評論的分析精神所不允許的。總之,理論上經過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結論是評論的主要依據;理論上已經明確了的,評論自身就不必再重新確定了。理論上之所以予以明確,就是為了評論有現成的東西可用。
評論的任務是研究從原因中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以及研究所用的手段是否與目的相適應。當原因與影響、目的與手段彼此接近時,評論的這一任務就容易完成。
如果一個軍團遇襲,並因此而無法有序和合理地運用其力量,那麼襲擊的效果就是確定無疑的。如果理論上已經明確在會戰中進行圍攻能獲得較大的戰果,但勝算較小,那麼就要看運用圍攻者是否主要是為了獲得較大的戰果。如果是,那麼他選擇這一手段就是正確的。如果他用這個手段是為了更有把握地獲得戰果,而這一戰果不是以具體情況,而是以以往圍攻出現過多次的、能帶來較大戰果的普遍本性為基礎,那麼他就是弄錯了圍攻這一手段的本性,從而犯了一個錯誤。
在這裡,評論式的探究和檢驗並不困難。只要人們每次局限於最直接的影響和目的,就總是容易的。只要人們撇開與整體的聯繫,只從這個方面考察事物,那麼人們完全可以隨意這樣做。
但是正如世界上的其他活動一樣,在戰爭中屬於整體的一切都是彼此聯繫的,因此每個原因(即使是很小的原因)的影響必然會一直延展至整個戰爭行為結束,並使最終結果有所改變(無論改變是多麼小)。同樣,每個手段必然也會一直影響到最終的目的。
因此,只要現象還有考察的價值,人們就可以跟蹤研究一個原因導致的影響。同樣,人們不僅可以為下一個目的去檢驗手段,而且也可以把這一目的本身當作達到更高目的的手段來加以檢驗。這樣對一連串相互從屬的目的進行檢驗,直至遇到一個無須檢驗的目的,因為其必要性是毫無疑問的。在很多情況下,特別是涉及大的決定性的舉措時,必須一直向上考察到最終的目的,即那個應直接導致媾和的目的。
很清楚,在這樣的向上考察的過程中,每到新的一站,人們在判斷時就會有一個新的立場,以至於同一個手段,從距其最近的立場來看是有利的,但從更高的立場來看卻是應該予以拋棄的。
在對一個軍事行動做評論式考察時,探究產生現象的原因與根據目的檢驗手段總是合作進行的,因為只有探究原因才能找到值得檢驗的對象。
這樣上下追溯會遇到很大的困難,因為人們探尋的原因距離一個事件越遠,人們就越會同時看到更多其他的原因,而且還要補充或排除這些原因對事件可能產生的那部分影響,因為一個現象距離原因越遠,支配它的各種力量和情況就越多。如果我們找到了一次會戰失敗的原因,那麼當然也就找到了這次失敗的會戰影響整個戰爭結局的部分原因,但僅是部分原因,因為根據不同的情況,還會有其他原因或多或少地影響到戰爭的最終結局。
隨著立場的升高,人們在檢驗手段時同樣會出現這種多樣性,因為目的越高,為達到這些目的而使用的手段的數量也就越大。戰爭的最終目的是所有軍隊都同時追求的,因此人們對圍繞這個目的所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一切就都有必要一併加以考察。
這樣一來,人們有時就要擴大考察的範圍。在這一大的考察範圍內,人們就容易感到迷惑並遇到困難,因為對那些實際上沒有發生、但很可能發生過,因此不能不加以考察的事情也要做出很多假設。
1797年3月,拿破崙率領義大利軍團[4]向位於塔利亞門托河[5]畔的卡爾大公[6]推進,意圖是迫使卡爾大公在其所期待的援軍從萊茵河[7]河畔調到其身邊之前進行決戰[8]。如果人們只從距此行動最近的決戰來看,那麼拿破崙的手段選得很好,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卡爾大公當時的兵力還很少,以至他在塔利亞門托河河畔只做了一次抵抗的嘗試。當卡爾大公看到對手過於強大和果斷時,就把戰場和進入諾里施阿爾卑斯山脈[9]的通道讓給了對手。此時拿破崙利用這一幸運的戰果能達到什麼目的呢?他本人可以向奧地利君主國的心臟推進,還可以減輕莫羅[10]和奧什[11]兩個萊茵軍團推進的壓力,並與他們建立密切的聯繫。拿破崙就是這樣考慮問題的,從這個角度看,他是正確的。但是如果人們從更高的立場,即從法國督政府[12]的立場進行評論(督政府能夠而且應該判斷出,六周後才會開啟萊茵戰局),那麼人們只能認為拿破崙翻越諾里施阿爾卑斯山脈是一次誇張的冒失行動,因為如果奧地利人從萊茵河河畔調來強大的預備隊並部署在施泰爾馬克[13],卡爾大公就可以用它進攻拿破崙的義大利軍團。這樣拿破崙不僅會丟掉義大利軍團,而且還會輸掉整個戰局。拿破崙到維拉赫[14]地區後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很樂意與奧地利人簽訂《萊奧本臨時和約》[15]。
如果我們能從更高一層的立場評論,就會知道奧地利人在卡爾大公的軍團與維也納[16]之間是沒有預備隊的。當時,如果拿破崙的義大利軍團繼續推進,那麼它是能夠威脅維也納的。
假設拿破崙知道奧地利首都面臨這一空虛處境,並且知道他在施泰爾馬克對卡爾大公占有明確的優勢,那麼他先期趕往奧地利的心臟就不再是無目的的了。至於他這一行動的價值,則僅取決於奧地利人對保住維也納的重視程度,因為假如奧地利人很重視保住維也納,寧願接受拿破崙給他們提出的媾和條件,那麼法軍就可將威脅維也納視為最終目標。假如拿破崙出於某種原因知道這一點,那麼後人的評論也就可以到此為止了。如果這一點還不確切,那麼人們就不得不從一個更高的立場來繼續評論,並回答:假如奧地利人讓出維也納,繼續向本國遼闊的腹地後退,那麼又會出現什麼情況呢?很明顯,如果人們不分析雙方的萊茵軍團之間很可能發生什麼事,就根本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在法國人占確切優勢(13萬人對8萬人)的情況下,法國人獲勝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又會產生的問題是:法國督政府會利用這個勝利達到什麼目的呢?是要追求其優勢地位,一直推進至奧地利君主國另一端的國界,就是說要消滅或戰勝這個強國呢,還是僅想占領一大片土地作為締結和約的籌碼呢?人們必須探究出這兩種情況可能產生的結果,以便據此確定督政府會選擇其中的哪一個。假設考察的結果是:法軍的兵力對徹底戰勝奧地利來說還是太少,以致這樣的嘗試會引起整個局勢的根本變化,甚至僅占領奧地利的一大片土地也會導致法國人面臨因兵力過少而很可能無法應對的戰略局面,那麼這一結果必然影響到人們對義大利軍團所處局勢的判斷,從而對它寄予較小的希望。這無疑是拿破崙在完全能夠判斷出卡爾大公孤軍無援的情況下仍有條件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17]的緣故。這些條件除了使奧地利人喪失了一些即使最成功的戰局也難以收復的地區以外,沒有讓他們付出更大的代價。但是假如法國人沒有思考過以下兩個問題,那麼他們甚至無法指望簽訂這個於其好處不大的《坎波福米奧和約》,因此也就無法把這個和約作為其大膽進軍的目的:第一個要思考的問題是,奧地利人對上述兩種結果[18]會做何評估?在這兩種情況下,奧地利人最後的獲勝可能性儘管都很大,但是兩者均意味著要繼續戰爭,奧地利人就會有犧牲,他們是否認為值得付出這些犧牲呢?因為簽訂一個條件不太苛刻的和約可以避免這些犧牲。第二個要思考的問題是,奧地利政府以其優勢到底會不會達到最終獲勝的程度,它是否會適度考慮其對手最後的獲勝可能性,以及是否會因眼下的兵力失衡而喪失勇氣?
對第一個問題的思考並不是無益的吹毛求疵,而是有切實的重要意義,以至每當人們面對一個需要竭盡全力實施的計劃時都要做此思考,而且阻止人們實施此類計劃最多的就是這一思考所得出的結論。
對第二個問題的思考也同樣是必要的,因為人們不是與一個抽象的對手作戰,而是與一個真實的、必須一直盯住的對手作戰。大膽的拿破崙肯定懂得這一點,就是說他相信自己的威名能夠先於自己的利劍使對手膽怯。這種自信促使他在1812年進軍莫斯科[19],可是那次他失算了。他的威名經過多次大的鬥爭已經有些損耗,而在1797年,他的威名形成不久,人們還未發現如何能抵抗他到極致的秘密。儘管如此,如前所述,假如拿破崙未預感到失敗,從而未選擇簽訂好處不大的《坎波福米奧和約》作為出路,那麼他的冒險會讓他在1797年就得到戰敗的結果。
到此我們必須結束這個考察了,因為這個考察作為實例已經足以說明,在做評論式考察時,如果人們要追溯到最終目的,也就是人們談及的是有必要上升到如此程度的大的決定性舉措時,這一考察涉及的範圍是廣泛的,內容是多種多樣的,並且會遇到很多困難。從中也可以看到,除了對事物的理論見解以外,天賦的才能對評論式考察的價值想必也有大的影響,因為要了解事物之間的聯繫,在事件的無數關聯中辨別出重要的關聯,主要依靠天賦的才能。
同時,評論式考察也要求天賦以另一種方式發揮作用。評論式考察不僅是對確已使用手段的檢驗,而且也是對所有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檢驗。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是人們在考察時必須先提出的,即先要發現的。如果人們提不出一個更好的手段,就不能指責現有的手段。無論人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提出這種可能使用的手段的數量是多麼少,也不能否認,列出這些可能使用的手段並非對現有事物的單純分析,而是一種獨立的創造,這種創造是無法規定出來的,而是有賴於豐富的智慧發揮作用。
能夠把戰法歸結為少數切實可行和非常簡單的手段,這需要很大的天賦,我們距此還很遙遠。有人常常將發明迂迴一處陣地的戰法視作偉大天才的一步棋,我們認為這是非常可笑的,但是儘管如此,這種富於創造性的主動行為是有必要存在的,而且是決定評論式考察價值的主要行為之一。1796年7月30日,拿破崙決心放棄對曼托瓦[20]的圍攻,以便迎擊前來解圍的武姆澤[21],並集中兵力各個擊破武姆澤被加爾達湖[22]和明喬河[23]隔開的兩路部隊。這看上去是拿破崙取得輝煌勝利的最可靠的途徑。他的確取得了這些勝利,而且當敵人此後幾次前去解圍時,他用同樣的手段取得了更輝煌的勝利[24]。對此人們只聽到了交口稱讚之聲。
如果拿破崙不完全放棄圍攻曼托瓦的想法,是無法於7月30日採取上述行動的,而且,他無法保住攻城輜重,而在這一戰局中他是無法再搞到第二套攻城輜重的。實際上,拿破崙把對該地的圍攻轉變成了純粹的包圍。如果拿破崙繼續圍攻的話,這個要塞很快就會被攻陷,而改為包圍後這個要塞又抵抗了六個月,儘管拿破崙在城外開闊戰場上取得了諸多勝利。
評論者由於提不出更好的抵禦解圍的方法,就認為拿破崙未攻下該城是完全無法避免的憾事。在一道圍攻環線[25]內抗擊前來增援的敵軍,這一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批評和輕視,以至它完全淡出了評論者的眼界。在路易十四世[26]年代常常奏效的這一手段,竟無人想到在百年以後至少是可以一併加以考慮的,這只能說是因為趕時髦的觀點在作祟。假如人們將這一手段列為可能使用的手段,那麼進一步研究當時的力量對比就可以得出結論,當時拿破崙可以部署在曼托瓦城前圍攻環線內的是四萬名世界上最精銳的步兵,在築有堅固工事的條件下,是無須懼怕武姆澤率領的前來解圍的五萬奧軍的,因為後者即使只是試著向圍攻環線發起一次進攻也是十分困難的。我們在這裡不打算進一步證明我們的這一論斷,但是認為我們所說的已經足以讓這一手段有權利和其他可能的手段一道爭取被採用。至於拿破崙本人當時在行動中是否想到了這一手段,我們不想妄加推斷,在其回憶錄和其他出版的資料中找不到他當時想到這一手段的痕跡。後來的所有評論者都沒有想到這一手段,因為它已經完全被遺忘了。重新想起這種手段的功勞並不大,因為人們只需擺脫時髦觀點的影響就能做到。但是想到這一手段,以便對它加以考察,並且把它同拿破崙使用的手段進行比較卻是十分必要的。無論這種比較的結果如何,評論者是不能錯過這種比較的。
拿破崙在埃托日[27]、尚波貝爾[28]、蒙米賴[29]等地的戰鬥中擊敗布呂歇爾[30]軍團後,於1814年2月拋開布呂歇爾,把矛頭重又指向施瓦岑貝格[31],並在蒙特羅[32]和莫爾芒[33]打敗了他的部隊[34]。對此人們十分欽佩,因為拿破崙正是通過這樣來回調動其主力,巧妙地利用了聯軍分兵推進的錯誤。至於說拿破崙這一出色的四處出擊最終未能挽救他,人們認為這至少不是他的過錯。迄今還沒有人提出問題:假如拿破崙不把矛頭由布呂歇爾再次轉向施瓦岑貝格,而是繼續進攻布呂歇爾,並一直追擊他到萊茵河河畔,會有什麼結果呢?我們確信,在這種情況下,戰局會出現根本的轉折,聯軍就不會進軍巴黎[35],而是返回,退過萊茵河。我們不要求人們都同意這一見解,但是只要有人提出了這種選擇的可能性,評論者就應一併加以探討,這是任何專家都不會懷疑的。
在這裡提出來的用於比較的手段,比在前一例中提出的手段本來是更容易讓人想到的,但還是被錯過了,這是因為人們盲目地追隨某一片面的見解,缺乏公正的態度。
由於有必要提出更好的手段來代替一個受到指責的手段,於是就出現了一種幾乎只為評論而評論的形式,即滿足於只是提出自認為更好的手段,卻沒有提出應有的論據,結果是提出來的手段不能令每個人信服,而其他人也這麼做,於是就產生了毫無依據的爭論。整個軍事類著作中都充斥著這些東西。
只要人們建議使用的手段的優點還未明顯到令人信服的程度,我們就有必要要求評論者提供論據。所謂論據,就是分別研究兩個手段的特點,並與目的進行對比。如果人們能這樣以簡單的事實來說明事物的成因,那麼爭論想必就會結束,或者至少可以從中得出新的結論,否則爭論就會永無休止。
例如在上例中如果我們不滿足於僅提出一個更好的手段,而是想證明繼續追擊布呂歇爾要比轉攻施瓦岑貝格更好,那麼我們就可以提出以下簡單的事實作為根據:
1.通常沿一個方向繼續進攻比來回調遣部隊更有利,因為這種來回調遣部隊會損失時間,而且在敵軍由於損失慘重而士氣已經受到削弱的情況下,繼續進攻更容易取得新的戰果,因此繼續追擊能夠利用已經取得的優勢。
2.儘管布呂歇爾的兵力比施瓦岑貝格的少,但由於布呂歇爾具有進取精神,因此是更重要的敵人,是追擊的重點。
3.當時布呂歇爾受到的損失等同於一場大敗,因此拿破崙對他有很大的優勢。假如布呂歇爾受到追擊的話,幾乎無疑會一直退到萊茵河河畔,因為他在這一線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援軍。
4.沒有其他可能的結果比布呂歇爾退到萊茵河河畔看上去更可怕,以及以如此巨大的陰影讓人產生幻覺了。在施瓦岑貝格這樣以優柔寡斷和猶豫不決而聞名的將領看來,一旦布呂歇爾退至萊茵河河畔,想必就是一件大事。對於符騰堡王太子[36]在蒙特羅附近,以及維特根施坦[37]伯爵在莫爾芒附近受到的損失,施瓦岑貝格侯爵想必是相當清楚的。相反,一旦布呂歇爾在其自馬恩河[38]直到萊茵河這條完全孤立和分開的戰線上失敗,施瓦岑貝格只能從雪崩般的種種傳言中了解布呂歇爾的損失。三月底,拿破崙向維特里[39]方向進軍,目的是想看一下一次威脅性的戰略迂迴會給聯軍帶來什麼影響。這一絕望的行動顯然是以恐嚇原則為基礎的,但當時的情況已經完全不同了:拿破崙此前在拉昂[40]和阿爾西[41]戰敗,而布呂歇爾率領十萬人已經與施瓦岑貝格會合了[42]。
當然會有人不信服上述理由,但是他們至少不能反駁我們說:「如果拿破崙向萊茵河河畔追擊,從而威脅施瓦岑貝格的基地,那麼這就等同於施瓦岑貝格威脅巴黎,即拿破崙的基地。」因為我們通過上述理由就是想證明施瓦岑貝格不會想到向巴黎進軍。
前面舉過1796年戰局中的例子,我們可能會說,拿破崙認為他所採取的方法是擊敗奧地利人最可靠的方法,但是即便他的這一方法確實是最可靠的,他由此所達到的目的也不過是一個空洞的榮譽而已,對曼托瓦的陷落幾乎沒有什麼明顯的影響。在我們眼中,我們提出的是用於阻止解圍的可靠得多的方法。但是如果我們也像拿破崙那樣,不認為這個方法更可靠,而是認為如果採用這個方法,獲勝的可能性會更小,那麼問題就會回到這一點:在一種情況下,獲勝的可能性較大,但這樣的勝利幾乎無法利用,也就是說勝利很小;在另一種情況下,獲勝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一旦獲勝,就會有大得多的戰果,從而可以影響雙方最終的勝負。如果人們以這種方式來權衡得失,那麼有膽略的人想必會贊成第二種方法,但實際上從表面上看正好相反。拿破崙的意圖肯定是大膽的,但是很明顯,他不可能像我們這樣可以事後從經驗中對當時情況的本性認識到如此的程度,並判斷出結果。
評論者在考察手段時不得不經常引用戰史,這是自然的,因為在軍事藝術中,經驗比所有富於哲理的真理都更有價值。但是這種歷史的論據當然有其自己的條件,對這一點我們將用專門一章[43]加以論述。可惜人們很少滿足這些條件,導致對歷史的旁徵博引大多只是讓本已混亂的概念更加混亂。
現在我們還要考察一個重要問題,即評論者在評價某一具體事件時,人們應允許他在多大程度上利用事後對有關情況更多的了解,或者說他應這樣自律到多大程度,也就是說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為結果所證明了的東西,或者說評論者應在何時何地拋開這些事後了解到的東西,以便完全從當事者當時的處境考慮問題。
如果評論者要讚揚或指責當事者,那麼他當然應該試著儘量站到當事者的立場上去,就是說,一方面應儘量搜集當事者所知道的所有情況及其行動動機;另一方面又要拋開當事者當時不可能知道或不知道的所有情況,首先要拋開後來的結果。不過這只是一個人們努力追求,但永遠不可能完全達到的目標,因為某一事件開始時的具體情況,在評論者眼裡和在當事者眼裡絕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一些可能當時影響到當事者決心的細小情況已經無從查考,一些主觀的動機也從未見諸記載。對這些主觀動機,人們只能從當事者或者其心腹的回憶錄中了解,而在回憶錄中對有關情況往往寫得很寬泛,而且也許有意不寫實情。因此當事者當時面臨的很多情況肯定是評論者不可能知道的。
另外,要評論者拋開他比當事者多知道的情況更困難。如果要評論者拋開偶然發生的事情,即與事件本質沒有聯繫的事情,還是容易的,但是要他拋開所有重要的事情就很困難了,而且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
我們先談談結果。如果結果不是從偶然情況中產生的,而評論者對結果是了解的,那麼他在評論產生結果的原因和過程時,就幾乎不可能不受到已知結果的影響,因為評論者是在結果之光的照射下考察這些情況的,而且對其中部分情況只有參照結果才能完全了解並給予評價。戰史中的所有現象對評論者本身來說都是教誨的源泉,因此評論者用其考察全部事件所得到的認識來考察有關情況是很自然的。雖然他在有些場合想要拋開結果,但畢竟還是不可能完全做得到。
不僅對結果(也就是對以後才出現的情況)要這樣處理,而且對當時已經存在的情況(也就是對決定行動的情況)也應這樣處理。在大多數情況下,評論者在這方面掌握的材料要比當事者多,只是如果有人認為評論者完全拋開這些多掌握的材料是容易的,那就錯了。實際上並非如此。當事者要想了解行動前和行動時所發生的情況,不僅要依靠某些情報,還要依靠大量的推測或假設。而那些關於不完全是偶發情況的情報,幾乎都是先有假設或推測的。這樣一來,在沒有確切情報時,就只有用這些來自推測或假設的情況代替。於是人們就不難理解,當後來的評論者(實際上他已經知道所有事前和當時的情況)從當事者的位置思考未明情況中哪些可能性更大時,他本不應受自己掌握的更多材料的影響。可是我們斷言,要想完全拋開多掌握的材料和要想完全拋開結果一樣,同樣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因此當評論者要讚揚或指責某一具體行動時,他只會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設身處地考慮問題。在很多情況下,評論者在這方面能夠達到滿足實際要求的程度,但在有些情況下卻完全做不到,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注意。
然而我們既沒必要也不期待評論者與當事者完全一致。像所有需要熟練技藝的活動一樣,在戰爭中要求有訓練有素的、自然的稟賦,人們稱之為造詣。造詣有高有低。高超的造詣輕易就會超越評論者的造詣,哪位評論者敢說自己有弗里德里希或拿破崙這類人物的造詣呢?因此如果評論者要對一個有偉大才能的人進行評論,就應該允許評論者利用比當事者知道得更多的這一有利條件。因此評論者在對一位偉大統帥進行評論時,不能像驗證算術例題那樣,用統帥用過的材料對他完成任務的情況進行檢驗,而是首先應根據統帥所取得的結果及其對戰事的準確估計,來鑑賞他卓越的天才活動,並實際了解統帥憑藉其天才眼光就已經能夠感覺到的事物之間的本質聯繫。
對不同造詣的人來說(也包括造詣最低的人),在進行評論時都應站在較高的立場上,以使評論具有豐富的客觀的判斷根據,應儘量減少主觀,避免把自己有限的才智作為評判的尺度。
評論者站在較高的位置,並根據對問題的全面認識進行褒貶,這本身不會令人反感,但是如果評論者故意突出自己,以那麼一種腔調講話,好像他通過對事件的全面認識所了解到的所有明智做法都是他特有的才幹創造出來的,那就會令人反感。儘管評論者的這種欺騙很拙劣,但是由於虛榮心作怪,很容易使他進行這樣的欺騙,因此這一欺騙自然會引起別人的反感。而更常見的是,評論者並無意這樣自吹自擂,而是如果他對此沒有進行明確的防範,則性急的讀者容易誤認為他是這樣,於是讀者就立即抱怨評論者缺乏判斷力。
因此,當評論者指出一個像弗里德里希或拿破崙這樣的人物的錯誤時,並不是說評論者本人就不會犯這些錯誤(他甚至會承認,假如他處於這些統帥的位置,也許會犯比起他們大得多的錯誤),而是說他從事物的聯繫中認識到了這些錯誤,並認為當事者憑藉其洞察力本應察覺到這些錯誤。
這就是通過事物的聯繫進行的評判,即也包括通過結果。但是如果評論者完全簡單地將結果用於證明一個舉措的正確與否,那麼結果就對評判有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作用。對這種評判,我們可以稱之為根據結果進行的評判。初看上去,人們應完全摒棄這種評判,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像1807年拿破崙在弗里德蘭會戰[44]後迫使亞歷山大[45]皇帝媾和,以及1805年拿破崙在奧斯特利茨會戰[46]和1809年瓦格拉姆會戰[47]後迫使弗朗茨皇帝媾和一樣,當1812年拿破崙進軍莫斯科時,一切問題都取決於能否通過占領這個首都和此前的勝利迫使亞歷山大皇帝媾和,因為如果拿破崙在莫斯科未能得到和平,那麼他除了轉身撤軍以外別無選擇,也就是說他將遭到戰略上的大敗。我們不想談拿破崙為抵達莫斯科曾經做了些什麼,以及他當時是否已經錯過很多可以促使亞歷山大皇帝下媾和決心的機會,我們也不想談拿破崙在整個退卻過程中面臨的毀滅性的要素(出現這些要素的原因也許還是在於整個戰局的指揮),但是要取決的問題依然如故[48],因為不管拿破崙在抵達莫斯科前的戰局中獲得多少更加輝煌的戰果,他還是沒有把握,不確定亞歷山大皇帝是否會因此而感到恐懼進而媾和。即使拿破崙在退卻過程中沒有面臨這些毀滅性的要素,這一退卻也仍是戰略上的一場大敗。假如1812年亞歷山大皇帝接受了於自己不利的和約,那麼1812年戰局對拿破崙來說就榮歸奧斯特利茨、弗里德蘭和瓦格拉姆戰局之列了。然而,假如這幾次戰局沒有簽訂和約的話,也很可能會使拿破崙遭到類似1812年戰局的慘敗。因此不管這位世界征服者有能力運用何種力量、技巧和智慧,這一最終決定命運的問題[49]依然如故。人們是否應該根據1812年戰局的失敗,就否定1805年、1807年和1809年戰局,斷言這幾次戰局都是不智之舉,其與拿破崙媾和的結局是違背事物本性的?人們是否應該認為戰略上的正義終於在1812年占了上風,擊敗了拿破崙的盲目幸運?這恐怕是一個非常勉強的觀點,是一種武斷的判斷,想必一半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沒有人能夠順著事物之間必然的聯繫一直看到戰敗的君主們的決心。
人們更不能說:拿破崙在1812年戰局中本應取得與前幾次戰局相同的結果,之所以沒有取得這一結果,是某些意外的因素造成的。之所以不能這樣說,是因為人們不能把亞歷山大的頑強視為意外的因素。
最恰當的說法莫過於:拿破崙在1805年、1807年和1809年對其對手的判斷是正確的,而在1812年對對手的判斷是錯誤的,他在前幾次戰局中做對了,而在1812年做錯了。我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結果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戰爭中一切行動所追求的只是有很大的可能得到的結果,而不是肯定能得到的結果。至於那些在確定性上欠缺的部分,人們就只能把它們交給命運或者幸運了(不管把它們叫作什麼)。當然人們可以要求儘量少依靠命運或者幸運,可這只是對某一具體情況而言的,也就是說,在這一具體情況下儘量少依靠命運或者幸運,但不能要求人們總是優先在確定性最大的情況下行動。假如人們是這樣認為的,那就是對我們所有理論觀點的極大的違背。在有些情況下,最大的冒險就是最大的智慧。
指揮官有時不得不把一件事交給命運去處理,此時他個人的功勞(就是說也包括他的責任)似乎完全消失了。儘管如此,當我們看到他的期待得以實現時,還是會抑制不住內心的高興,看到他的期待落空時,又會感到不快。而我們對指揮官正確與否的判斷,不外乎就是我們從純粹的結果中得出的,或者更準確地說是在結果中找到的。
但是不能否認,我們在指揮官的期待得以實現時所感到的興奮,以及其期待落空時所感到的不快,畢竟是建立在一種模糊的情感之上的;在歸功於運氣的結果與指揮官的天賦之間有一種細微的、對內心來說看不見的聯繫,而且我們很樂意設想這種聯繫是存在的。這一觀點證明,如果同一位指揮官經常重複勝利和失敗,我們對他的感覺就會上升為一種更明確的情感。這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戰爭中幸運的本性要比賭博中幸運的本性高貴得多。只要一位幸運的統帥在其他方面沒有傷害我們對他的好感,那麼我們就樂意伴隨和考察他的經歷。
因此,評論者在對人們所有能估計和確信的做過斟酌以後,對於事物之間深層的、隱秘的、沒有可見表象的那部分聯繫,就只能讓結局來說明了。評論者一方面應該維護這種根據結局得出的弱勢判斷,使它不受粗暴意見的非難,同時另一方面也應該反對濫用這種判斷。
因此,凡是人的智慧所不能探尋出來的東西,就不得不根據結果得出結論。人們不得不根據結果得出的結論主要涉及精神方面的力量和作用,這一方面是因為人們很難對它們做出可靠的判斷,另一方面是因為它們與意志本身關係密切,以至它們很容易左右意志。凡是畏懼或者勇氣左右了決心的地方,它們之間就不再能結合出任何客觀的東西,因此也就一事無成;而假如是智慧和深思熟慮左右決心的話,則是有可能獲得成功的。
現在我們還必須對評論的工具(評論時使用的語言)做些考察,因為評論用語與戰爭中的行動在某種程度上是一致的,審視的評論無非應是先於行動的思考。因此我們認為評論用語與戰爭中的思考必須具有相同的特點,這一點特別重要,否則它就失去了實際意義,就不能使評論走入現實。
我們在考察戰法理論時說過,理論應該培養戰爭中指揮官的思維能力,或者更確切地說,在培養過程中起到引導作用,理論的任務不是給指揮官提供實用的信條和體系,仿佛他可以將理論用作思維的工具。如果說在戰爭中為判斷面臨的一個情況,從無必要(時間上也不允許)使用輔助線畫幾何圖,如果說真理在此不是以體系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如果說真理不是間接,而是直接由洞察力發現的,那麼在評論式的考察中也應該如此。
我們已經看到,凡是人們在確定事物本性過於煩瑣時,評論就不得不依靠理論上已經確定了事物本性的真理。不過,如果指揮官更多的是將這些真理的精神納入自己的精神世界,而不是把它們視為一部外在的、僵硬的法則,那麼他們在戰爭中反而會更加遵循這些理論上的真理。同樣,人們在評論中應用這些真理時,也不應該把它們當作一部外在的法則或者一個在運用時根本無須重新分解的代數公式,而總是應該自己審視這些真理,只把對這些真理更準確和更詳細的證明留給理論去做。這樣,人們在評論時就能避免使用一種高深莫測和晦暗不明的語言,就能夠運用簡潔的語言和清晰明白的概念。
當然這不是評論者總能完全做到的,但這應該是評論式表述的努力方向。評論者在表述時應該儘量避免使用複雜的詞句和概念,不要把各種輔助線組成的結構圖表當作自己的萬能工具來使用,而是應通過自然和自由的洞察力來闡明一切。
然而遺憾的是,這種虔誠的努力(如果允許我們這樣表達的話)迄今只是在極少量的評論式考察中出現過,在大多數的考察中,評論者更多的是受某種虛榮心的驅使,評論中充斥著華而不實和自我炫耀的想法。
在評論中常見的第一個弊病是把某個片面體系當作金科玉律,把它們濫用到令人難以容忍的地步。但是指出這類體系的片面性從來就是不難做到的,而且人們應該這樣做,以便一勞永逸地摒棄它們那法官判詞式的威嚴。好在人們在這裡只涉及一定的對象,最終有可能成為片面體系的畢竟為數不多,因此它們本身也只是較小的弊病。
第二個大得多的弊病是濫用術語、文言和比喻,它們就像宮廷侍從一樣被各種體系拖曳著,像一群鬆散的潑皮無賴和一支大部隊的失去隊長的輜重隊四處遊蕩。在評論者中,一些人未能升格進入某個完整體系(要麼是因為沒有他們喜歡的體系,要麼是因為他們沒有達到完整了解某個體系的程度),但他們想至少不時地從這些體系中抽取一鱗半爪作為指出某位統帥做法有誤的根據。大部分評論者如果不把軍事理論中的這樣一些片段在這裡或那裡用作根據,就根本無法進行評論。這些片段中最小的就是純粹的術語和比喻,它們往往不過是評論式記述的點綴和美化。一切屬於某個體系的術語和語言一旦脫離這一體系,用作普遍的公理或者比簡潔語言更有說服力的真理的小結晶體,那麼它們就會失去其正確性(如果它們確曾有過正確性的話),這是符合事物的本性的。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我們看到的理論書籍和評論書籍不是運用樸實和簡單的思考方式(這樣作者至少總是知道在說什麼,讀者至少總是知道在讀什麼),而是充斥著這些術語。它們構成含義不明的交點,讀者和作者從此就相互漸行漸遠。而且這些術語往往還是更糟糕的東西,它們常常是毫無實質內容的空話,連作者自己都不再清楚他用這些術語時在想什麼,而是安於提出模糊的概念。他若是使用簡單的語言,本是不會滿足於僅提出這些模糊概念的。
在評論中常見的第三個弊病是濫用史例和炫耀自己的所謂博學。我們已經講過什麼是軍事藝術史,而且我們還要在專門的章節中談我們對史例和戰史的看法。如果對一個史實未經深入研究便加以引用,那麼也可能用於證明相反的觀點。如果人們從距今非常遙遠的時代或國家,從極為不同的情況中生拉硬拽三四個史實並堆砌在一起,則大多只會引起判斷上的分散和混亂,絲毫不會有任何說服力,因為如果我們對它們認真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它們大多只是些無用的東西,只是被作者用來顯示其博學而已。
用這些晦暗不明、似是而非、雜亂無章、肆意武斷的看法能給現實生活帶來什麼好處呢?它們幾乎什麼好處都帶不來,以至於只要理論存在,一旦它用了這樣的看法,只會更多地成為實踐的對立面,並經常成為能征善戰的將帥們的笑柄。
但是假如理論能夠以簡單的語言對構成戰法的問題進行自然的考察,試著去確定能夠確定的東西,假如理論能夠不提錯誤的要求,不濫用科學形式和史料粉飾自己,而是緊貼實際,與戰場上應通過其洞察力指揮作戰的人攜手前行,那麼理論就不會成為實踐的對立面和能征善戰的將帥們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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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論」(die Kritik),根據不同場合,有「評論」「批評」「批判」等多種譯法。由於作者在本文中明確講到該表述「包含著讚揚和指責」,故譯為「評論」更準確。——譯者注
[2]指通過理論研究得出的正確結論。——譯者注
[3]「無可辯駁」一詞,作者使用了法語「sans réplique」。——譯者注
[4]指法國駐義大利軍團。——譯者注
[5]塔利亞門托河(der Tagliamento),義大利北部一條河流,流入亞得里亞海,長170公里。——譯者注
[6]卡爾大公(Erzherzog Karl,1771—1847),奧地利大公、元帥、軍事理論家。作品有《由1796年德意志戰局論戰略原則》《1799年德意志和瑞士戰局史》和軍事條令等。參加過1796年、1797年、1805年和1809年對法戰爭。1805—1809年任陸軍大臣,致力於奧軍改革。——譯者注
[7]萊茵河(der Rhein),中歐的一條大河,發源於瑞士格勞賓登州境內阿爾卑斯山區,流入北海。長1238.8公里。——譯者注
[8]1797年2月,拿破崙在北義大利攻陷曼托瓦後,奧地利試圖挽救北義大利,準備與拿破崙決戰。3月,奧軍卡爾大公命前衛部隊在皮亞韋河地區警戒,主力在塔利亞門托河地區設防,計劃自萊茵河河畔開來的援軍到達後向法軍發起進攻。3月16日,拿破崙擊退奧軍前衛部隊後,向塔利亞門托河河畔的卡爾大公發起進攻。卡爾大公因兵力懸殊,略做抵抗後即退向薩瓦河和德拉瓦河。28日,法軍進入奧地利境內,4月7日先頭部隊到達萊奧本(Leoben,今奧地利施泰爾馬克州一城市),18日雙方簽訂《萊奧本臨時和約》(Vorfrieden von Leoben),同年10月17日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Frieden von Campoformio)。——譯者注
[9]諾里施阿爾卑斯山脈(Norische Alpen),阿爾卑斯山脈中部東段的一部分,位於奧地利南部。——譯者注
[10]莫羅(Jean-Victor Moreau,1763—1813),法國革命時期最重要的將軍之一。1796—1797年法奧戰爭期間在萊茵地區指揮法軍。1804年因反對拿破崙,被開除軍籍並被流放。1813年赴俄國任亞歷山大一世的軍事顧問。同年8月在德勒斯登會戰中被炸斷雙腿,9月去世。——譯者注
[11]奧什(Louis-Lazare Hoche,1768—1797),法國革命時期少將。——譯者注
[12]1795年8月22日,法國國民會議(1792—1795)通過新憲法,規定最高立法機構為上下兩院,上院稱元老院(250名成員),下院稱五百人院;規定最高行政機構為督政府,其五名成員由元老院自五百人院提交的名單中選出。10月12日進行首次選舉;26日,國民會議舉行最後一次會議;31日,首屆督政府宣告成立。至1799年11月9日被拿破崙推翻,存在過七屆督政府。——譯者注
[13]施泰爾馬克(Steiermark),今奧地利的一個聯邦州,歷史上曾是邊區和大公國。——譯者注
[14]維拉赫(Villach),今奧地利克恩滕州一城市,位於克拉根福特盆地西部。——譯者注
[15]拿破崙在第一次反法聯盟戰爭中,在北義大利接連對反法聯盟取得勝利,於1797年2月2日占領奧地利的重要要塞曼托瓦。3月28日,法軍進入奧地利境內。4月7日,馬塞納率領法軍先頭部隊抵達萊奧本,距維也納僅四日行程。當時奧地利還面臨英國不再提供援助、俄國撤走援軍的困難。法國方面也面臨占領區民眾起義(4月17日維羅納起義)和後方(蒂羅爾)部分面臨奧軍威脅的問題。於是雙方在萊奧本附近一處宮殿內開始談判,於18日簽訂《萊奧本臨時和約》。10月17日,雙方最終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第一次反法聯盟戰爭就此結束。——譯者注
[16]維也納(Wien),今奧地利首都,同時也是一個聯邦州,位於多瑙河河畔。歷史上曾是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帝國首都,也是奧匈帝國的兩個首都之一。——譯者注
[17]1797年10月17日,法國和奧地利根據此前於4月18日簽訂的《萊奧本臨時和約》,在義大利北部小城馬寧鎮(Villa Manin)簽訂《坎波福米奧和約》,標誌著第一次反法同盟戰爭(1792-1797)結束。根據該和約,奧地利放棄比利時、盧森堡和倫巴第地區,承認阿爾卑斯山南共和國獨立,並在秘密附加條款中承認自巴塞爾至安德納赫的萊茵河河段為法國東部邊境,但得到了威尼斯共和國及其艦隊,與本土連成一片,而且控制一部分亞得里亞海。因此克勞塞維茨認為這個和約並未讓奧地利付出過大的代價。——譯者注
[18]指法國徹底戰勝奧地利或僅占據奧地利的大片土地這兩個可能出現的結果。——譯者注
[19]莫斯科(Moskau),今俄羅斯首都,歷史上曾是莫斯科公國和俄國首都,位於俄羅斯平原中部。此處指1812年俄國戰局。——譯者注
[20]曼托瓦(Mantua),今義大利曼托瓦省省會,位於波河平原,明喬河河畔。——譯者注
[21]武姆澤(Dagobert Sigmund von Wurmser,1724—1797),伯爵,奧地利元帥。——譯者注
[22]加爾達湖(der Gardasee),義大利最大的湖泊,位於該國北部阿爾卑斯山脈和波河平原之間,面積近370平方公里。——譯者注
[23]明喬河(der Mincio),義大利北部波河的一條支流,流經加爾達湖,長194公里。——譯者注
[24]1796年4月,法國督政府派拿破崙攻入北義大利,奧軍節節敗退。至6月,除曼托瓦要塞未被法軍攻克外,奧軍基本上撤至國境附近。7月5日,法軍包圍曼托瓦。此時,奧地利任命武姆澤將軍接替伯奧流指揮,率5萬人準備與曼托瓦守軍呼應,夾擊法軍。武姆澤將部隊分為兩路,沿加爾達湖東西兩岸南進。7月31日,拿破崙決定放棄對曼托瓦的圍攻,集中兵力迎擊奧軍。8月3日,拿破崙在薩洛及其東南地區擊退奧軍西路部隊,並於次日迎向奧軍東路部隊。當拿破崙北上時,武姆澤已進入曼托瓦,得悉西路軍被法軍擊敗後,便離開曼托瓦,渡過明喬河,準備與西路軍會合。8月5日,奧軍與法軍相遇,被擊敗,向本國方向退卻。法軍重新圍攻曼托瓦。同年9月,武姆澤又前往解圍,未果,被圍於曼托瓦。同年11月和次年1月,奧地利阿爾溫齊將軍又兩次前往解圍,均被拿破崙以同樣方法擊敗。1797年2月2日,曼托瓦被法軍攻陷。——譯者注
[25]圍攻環線(die Zirkumvallationslinie)是圍攻部隊圍繞要圍攻的城市或要塞構築的工事,以防止受圍者突圍或對圍攻者發起進攻。在沒有另外設置保護圍攻環線(die Kontravallationslinie)的情況下,也可用於抗擊受圍者的解圍或增援部隊。——譯者注
[26]路易十四世(Ludwig ⅩⅣ.,1638—1715),法國國王(1643—1715)。在位期間先後進行過四次主要戰爭:尼德蘭戰爭(1667—1668)、荷蘭戰爭(1672—1678)、奧格斯堡聯盟戰爭(1688—1697)、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譯者注
[27]埃托日(Etoges),今法國馬恩省一小鎮。——譯者注
[28]尚波貝爾(Champaubert),今法國馬恩省一小鎮,東距埃托日6公里。——譯者注
[29]蒙米賴(Montmirail),今法國馬恩省一小城。——譯者注
[30]布呂歇爾(Gebhard Leberecht von Blücher,1742—1819),侯爵,普魯士元帥。因其積極進攻的指揮風格而有「前進元帥」之稱。——譯者注
[31]施瓦岑貝格(Karl Philipp Schwarzenberg,1771—1820),侯爵,奧地利元帥,曾任奧地利駐法國大使。在1812年俄法戰爭中率奧軍隨拿破崙進攻俄國。為俄法斡旋失敗後,受奧地利首相梅特涅委託,在1813—1815年的對法戰爭中擔任聯軍總司令,參加萊比錫大會戰並進占巴黎。——譯者注
[32]蒙特羅(Montereau),即今法國塞納-馬恩省城市約訥河河畔蒙特羅(Monterau-FaultYonne)。——譯者注
[33]莫爾芒(Mormant),今法國塞納-馬恩省一小城。——譯者注
[34]1814年,第六次反法聯盟的軍隊深入到法國境內。2月1日在拉羅提埃擊敗拿破崙後,施瓦岑貝格率聯軍主力沿塞納河,布呂歇爾率領聯軍一部沿馬恩河開赴巴黎。拿破崙得悉聯軍兩路相隔,於是決定首先進攻布呂歇爾,2月10日在尚波貝爾擊敗其一部,11日在蒙米賴擊敗其另一部,14日在埃托日擊敗布呂歇爾親率的一部,布呂歇爾退回沙隆。拿破崙未追擊布呂歇爾,於15—16日連夜趕向塞納河,進攻施瓦岑貝格,17日在莫爾芒擊敗維特根施坦(施瓦岑貝格的右翼),18日在蒙特羅擊敗符騰堡王太子(施瓦岑貝格的前衛部隊)。施瓦岑貝格急忙向東退卻。——譯者注
[35]巴黎(Paris),法國首都,位於巴黎盆地中部、塞納河河畔。——譯者注
[36]即符騰堡王國(1806—1918)第二任國王威廉一世(WilhelmⅠ.,1781—1864)。——譯者注
[37]維特根施坦(Ludwig Adolf Peter zu Sayn-Wittgenstein,1768—1842),伯爵,俄國元帥。曾參加1793年俄波戰爭、1806年俄土戰爭、1812俄法戰爭等。1813年任俄普聯軍司令,後因大格爾申和包岑兩次會戰失利而辭職。1814年在對法戰爭中受施瓦岑貝格指揮。同年2月27日在奧布河河畔巴爾進攻法軍時負重傷。——譯者注
[38]馬恩河(die Marne),法國塞納河的一條支流,長514公里。——譯者注
[39]維特里(Vitry),即今法國瓦勒德馬恩省城市塞納河河畔維特里(Vitry-sur-Seine),位於塞納河西岸,西北距巴黎10公里。——譯者注
[40]拉昂(Laon),今法國埃納省省會,西南距巴黎130公里。——譯者注
[41]阿爾西(Arcis),即今法國奧布省的城市奧布河河畔阿爾西(Arcis sur Aube)。——譯者注
[42]1814年3月初,布呂歇爾經休整後向拉費爾特推進,準備與弗里德里希·馮·比洛將軍會合後進攻巴黎。拿破崙趕去將布呂歇爾趕過安納河,但在拉昂進攻布呂歇爾時受挫。11日,拿破崙留一部兵力監視布呂歇爾,自率主力東進,20日在阿爾西與施瓦岑貝格遭遇,因實力懸殊而戰敗。拿破崙於絕望中向維特里前進,試圖威脅聯軍後方。此時布呂歇爾已經回到沙隆,向施瓦岑貝格靠攏。聯軍決定由施瓦岑貝格和布呂歇爾各率一路主力直取巴黎,由俄國沃東庫爾將軍率領1萬騎兵在後保護。26日,拿破崙在聖迪濟埃進攻聯軍,只見騎兵,不見主力,於是急忙趕往巴黎,但聯軍已經於31日進入巴黎。——譯者注
[43]指本卷第二篇第六章。——譯者注
[44]第四次反法聯盟戰爭(1806—1807)中的最後一次會戰。1807年6月13日,俄普聯軍中的俄軍退至弗里德蘭(Friedland,即今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州普拉夫金斯克,位於加里寧格勒東南43公里)。次日,法軍對正在渡河的俄軍發起進攻。由於只有一個渡河點,俄軍隊伍大亂,損失2萬人。此次會戰後,俄、普兩國分別於7月7日和9日與法國簽訂《蒂爾西特和約》(Frieden von Tilsit),俄國同意與法國結成同盟,承認法國成立的萊茵邦聯和華沙公國,參加大陸封鎖;普魯士割讓一半的領土和人口,賠款1.2億法郎,常備軍在10年內不得超過4.2萬人。——譯者注
[45]即亞歷山大一世(AlexanderⅠ. Pawlowitsch,1777—1825),俄國皇帝(1801—1825),在位期間曾多次與普魯士、奧地利結盟,參加對拿破崙的戰爭。——譯者注
[46]1805年法軍從萊茵河、美因河沿岸以及義大利進攻奧地利。1805年10月,拿破崙在烏爾姆殲滅奧軍一部,11月擊退奧俄聯軍,當月13日進占奧首都維也納,19日渡過多瑙河,12月2日在奧斯特利茨(Austerlitz,即今捷克南部摩拉維亞地區東部小城斯拉夫科夫)擊敗奧俄聯軍,迫使奧皇於12月26日簽訂《普雷斯堡和約》(Frieden von Pressburg),結束第三次反法聯盟戰爭。據此,奧地利割讓蒂羅爾、福拉爾貝格邊區給巴伐利亞選帝侯國,割讓布萊斯高地區給巴登等,承認拿破崙皇帝地位,巴伐利亞和巴登諸侯升格為國王,為一年後萊茵邦聯成立和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埋下了伏筆。——譯者注
[47]1808年,法軍進攻西班牙。1809年初,奧地利乘機向法國發起戰爭。4月22日雙方在雷根斯堡進行會戰,5月21—22日在阿斯旁進行會戰。7月5—6日,奧軍在瓦格拉姆(Wagram,即今奧地利下奧地利州小城德意志-瓦格拉姆)與法軍展開會戰,奧軍大敗。11日,奧皇求和。10月14日,奧法簽訂《美泉宮和約》(Frieden von Schönbrunn),結束第五次反法聯盟戰爭。奧地利割讓10萬平方公里土地和350萬人口,參加大陸封鎖,常備軍不得超過15萬,賠款8500萬法郎。——譯者注
[48]指作者前述「當1812年拿破崙進軍莫斯科時,一切問題都取決於能否通過占領這個首都和此前的勝利迫使亞歷山大皇帝媾和」。——譯者注
[49]指最終是否能迫使對手媾和。——譯者注
第六章
關於史例
史例使一切變得清晰,從而在經驗科學中最有證明力,在軍事藝術中更是這樣。沙恩霍斯特將軍在他的手冊[1]中對真正的戰爭做了最好的闡述。他認為史例在軍事藝術中是最為重要的,並且令人欽佩地運用了史例。假如他活過那場戰爭[2],那麼經他修改後的《炮兵手冊》[3]第四卷就會讓我們更好地領略他是以怎樣的觀察和研究精神鑽研歷史經驗教訓的。
但是一般的理論著作家很少能這樣運用史例,他們運用史例的方式大多不僅未使讀者滿意,反而妨礙讀者理解問題,因此我們認為尤其應注意正確地運用史例和防止濫用史例,這是非常重要的。
作為軍事藝術基礎的各種知識無疑都屬於經驗科學,因為儘管這些知識絕大部分是來自對事物本性的認識,但是人們大多畢竟要通過經驗才了解這些事物的本性,而且這些知識的運用在很多因素的影響下是有變化的,人們從來無法僅根據手段的本性就完全認識其作用。
火藥為我們的軍事活動提供了巨大能量,其效果就是人們通過純粹的經驗才認識到的,而且就在此時人們還在不斷地通過試驗對其效果做進一步的研究。一個鐵制彈丸由於有了火藥可以達到每秒1000普尺[4]的速度,可以在其彈道內殺傷它碰到的任何生物,這當然是不言而喻的,無須任何經驗。但是還有數以百計的其他情況會更細微地決定這種效果,其中部分情況只有通過經驗才能認識到,而且物理效果並不是我們唯一要注意的,精神效果才是我們要找尋的,而了解和估量精神效果,除了根據經驗以外,沒有其他方法。在中世紀,當火器剛發明時,由於構造不夠完善,其物理效果自然比現在要小得多,但它的精神效果卻比現在大得多。人們要想了解一支在危險中久經歷練、通過多次勝利的積澱而適應最高要求的軍隊能夠做些什麼,就應該見識一下拿破崙在東征西討的過程中培養和指揮的那些軍隊在最猛烈和最持久的炮火中所表現出來的頑強性。假如單憑想像,人們是從不會相信這些的。另外,一個眾人皆知的經驗是:今天在歐洲軍隊中還有一些部隊,幾發炮彈就能給打散,例如韃靼人[5]、哥薩克人[6]和克羅埃西亞人[7]的部隊。但是任何一門經驗科學(包括軍事藝術的理論)都沒有能力讓其提出的真理總是伴有史例為證。一方面是由於這樣十分煩瑣,不可能做到;另一方面是由於用單個現象的經驗也難以論證真理。一旦人們在戰爭中發現某個手段表現得很有效,那麼就會反覆使用這個手段,之後由於此行彼效,這種手段就流行一時,於是這個手段就以經驗為基礎得到廣泛的運用,並在理論中擁有一席之地,理論就停留在泛泛地引用經驗,以點出這一手段的由來,而不是為了證明這一手段正確。但是如果人們需要引用經驗來否定某個常用的手段,確認某個手段不可靠,或者介紹一個新的手段,那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時人們就必須列舉史例來加以證明。
如果人們現在進一步考察史例的運用,就會發現有四個容易區分的著眼點。
第一,用史例可以單純說明某個觀點。在做抽象的考察時,作者的觀點很容易被人誤解,或者根本不為人們理解。作者擔心出現這種情況時,就可以引用史例來補充說明自己的觀點,以保證讀者正確理解作者的原意。
第二,用史例可以說明某個觀點的運用。因為人們引用史例可以指出那些較小情況是如何處理的,而在泛泛記述當時的想法時不可能把這些較小情況都包括進去。這也正是理論與經驗的區別。
上述兩種情況是著眼於純粹的舉例,下面兩種情況則是著眼於以史為證。
第三,可以用史實證明自己所說的論點。如果人們只是想揭示某種現象或行動的可能性,那麼這樣引用史實就足夠了。
第四,可以從某一史實的詳細記述中或若干史實中總結出某種教訓。這時史實本身就為這一教訓提供了真實的證明。
作為第一種用途時,大多只要簡單地提一下事例就夠了,因為人們只是使用事例的一個方面。在這裡,甚至事例的歷史真實性都是次要的事,舉一個虛構的例子也未嘗不可。不過人們還是應優先舉出史實,它比虛構的事例更實際,能使它要說明的觀點更接近實際生活本身。
作為第二種用途時,要求更詳細地記述事例,不過其真實與否在這裡也是次要的。對此的說明與前一種情形相同。
作為第三種用途時,往往僅指出確鑿無疑的事實就夠了。如果有人提出論斷,稱設防陣地在一定條件下能夠達到其目的,那麼只需提一下崩策爾維茨[8]陣地就可以證明這個論斷了。
但是如果人們要通過描述某個歷史事例來證明某個普遍真理成立,那就必須準確而詳細地闡述該歷史事例與該論斷有關的一切,某種程度上必須小心翼翼地在讀者眼前把這一史例再現出來。這一點做得越差,證明力就越弱,就越有必要通過列舉大量事例來彌補個別事例所缺少的證明力,因為人們有理由認為,在人們無法就一個事例提供更詳細的情況時,可以通過一定數量的事例來達到同樣的效果。
如果人們想用經驗證明騎兵部署在步兵後面比部署在步兵兩側好,那麼僅列舉幾次騎兵部署在兩翼遭到失敗的會戰和幾次騎兵部署在步兵後面獲勝的會戰是不夠的;如果想要用經驗證明,在沒有決定性優勢兵力的情況下,無論在一次會戰中還是在戰區內(也就是說,無論是戰術上還是戰略上),兵分多路大範圍地去包圍對手都是極其危險的,那麼只列舉里沃利會戰[9]或瓦格拉姆會戰,或者只列舉1796年奧地利人進攻義大利戰區[10]或法國人在同一戰局中進攻德意志戰區[11]的例子是不夠的,而是必須通過對當時所有情況和具體事件的詳細記述,揭示上述部署形式和進攻形式是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糟糕的結局。這樣人們也就可以看出,對這些部署和進攻形式應該否定到什麼程度,這是必須一併加以明確的,如果一概地加以否定,終究是會損害真理的。
上面我們說過,如果人們無法詳細地記述一個事實,可以通過列舉若干事例來彌補證明力的不足,但是不可否認,這是一個經常被濫用的危險的辦法。有些人不是非常詳細地記述一個事實,而是滿足於僅簡單地觸及三四個事例,從而造成一個很有證明力的假象。但是要知道,對有些經常反覆出現的事情,即使舉出一打事例也證明不了任何東西,因為人們同樣可以輕易地舉出一打相反的事例來反駁。如果有人給我們舉出一打多路進攻遭到失敗的戰例,那麼我們也可以給他舉出一打用同樣戰法獲勝的戰例。由此可見,以這種方式舉例不會得出任何結論。
如果人們考慮到上述各種不同的情況,那麼就可以知道濫用史例的現象是多麼容易出現。
如果人們不是從各方面詳細地再現一個事件,而只是快速地觸及一下,那麼這個事件就好像是一件從過遠距離以外看到的物品,人們不再能分清其各部分的位置,從哪個方面看其形狀都成了相同的。這樣的事例想必對相互最對立的觀點都能起到支撐作用。道恩[12]指揮的幾次戰局對有些人來說是明智謹慎的範例,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是猶豫不決、躊躇不前的典型;拿破崙1797年翻越諾里施阿爾卑斯山脈的推進,可以看成最英勇果斷的表現,但也可看作真正的魯莽行為;對拿破崙1812年的戰略大失敗,可以說成過於勇猛的結果,但也可以說成勇猛不足的結果。所有這些觀點都曾出現過,人們大概也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這些不同的觀點:這是由於每個人對事物之間的聯繫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這些彼此對立的觀點不可能都是正確的,就是說其中有一個觀點肯定是錯誤的。
我們十分感謝杰出的弗基埃爾[13]在他的回憶錄中留下了豐富的史例,因為我們由此可以接觸到大量免於湮沒的史料,還因為他首先通過此舉使理論的(抽象的)概念與實際生活有了十分有益的接近,對他所舉的史例可以視為對論點的說明和進一步的明確。儘管如此,在當代一位沒有成見的讀者面前,弗基埃爾還是很難達到他通常所預設的目的:用史例證明理論上的真理。因為儘管他對事件有時記述得比較詳細,但還是缺少很多東西,從事件的內在聯繫中不是必然能得出他的結論。
如果作者只是簡單地提及一下歷史事件,還會有另一個不足,即部分讀者對這些歷史事件不夠了解,或者不完全記得,從而根本無法從作者的角度去思考作者的想法,導致這些讀者對作者要麼隨聲附和,要麼根本不信服。
當然,為了用史實證明自己的論點而把歷史事件展現在讀者眼前或者恰如其分地再現是很困難的,因為和讀者一樣,作者大多也非常缺少這樣做所需要的手段、時間和空間。不過我們堅持認為,在涉及確立一個新的或者存疑的見解時,詳盡地記述一個事件要比簡單地提及十個事件更有教導意義。這種表面觸及歷史事件的主要弊病不在於著作家想用這種方法證明某些論點,而在於他從未真正了解這些歷史事件,在於這樣輕率和膚淺地對待歷史會產生無數錯誤的見解和杜撰的理論。而假如一位著作家有擔當,能讓自己新提出來的和想用歷史證明的一切觀點都明白無誤地來自事物的緊密聯繫,那麼就不會出現這些錯誤的見解和杜撰的理論了。
如果人們認識到運用史例時的上述困難和提出上述要求的必要性,那麼就也會和我們一樣認為現代戰史永遠是選擇史例的最自然的來源地(只要這段戰史是大家足夠熟悉的和經過研究的)。這不僅是由於較遠的歷史時期有其當時特有的情況,戰法也不同,因此對我們的指導和實際意義都比較小,還由於戰史像其他歷史一樣,很多最初還清楚的細小特徵和情節會逐漸湮沒在時間中。它也像一幅畫作,隨著時間的流逝會失去原來的色彩和生動的形象,會褪色或者變暗,以至最後只有碰巧留下的大塊顏色和個別線條,可它們卻因此而受到過分的重視。
如果我們要考察目前戰法的狀態,那麼我們要說,可以從中汲取很多經驗教訓的戰爭主要是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14]以前的那些至少在武器方面與當今戰爭很近似的戰爭,以及那些儘管在各方面都發生了很多變化,但畢竟與當今戰爭還很近似的戰爭。而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5]就已經完全不同了,當時的火器還不是那麼完善,騎兵還是主要兵種[16]。年代越久遠,戰史的內容就越貧乏,記載得就越不詳細,用處就越小。因此古老民族的歷史(對戰史研究來說)想必用處最小,史料也最少。
然而某些史實的這種不可使用性當然不是絕對的,而是只涉及那些必須了解更詳細情況的史實,或者那些受制於戰法有所改變的史實。不管我們從史料中對瑞士人針對奧地利人、勃艮第人[17]和法國人的會戰過程了解得多麼少,我們仍然能夠從中看出,在這些會戰中,良好的步兵首次明顯表現出比最好的騎兵還要大的優越性[18]。只要泛泛地看一下傭兵隊長的時代,我們就可以知道,其整個戰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時人們所使用的工具,因為在其他任何時代,在戰爭中使用的軍隊都不像在這個時代那樣帶有專門的工具的特徵,都不像在這個時代那樣與政治和民眾生活的其餘領域相分離。在第二次布匿戰爭[19]中,當漢尼拔[20]在義大利還未被擊敗時,羅馬通過在西班牙和非洲發起進攻來打擊迦太基[21],這種奇特的方式可以是一個能帶來很多教誨的考察對象,因為對當時有關國家和軍隊的一般情況(它們是這種間接抵抗產生效果的依據),人們還是足夠了解的。
但是事情越是涉及細節和遠離最一般的情況,我們就越是不能從遙遠的年代尋找範例和經驗,因為我們既不能對有關事件做適當的評價,也不能用它們來說明現代已經完全改變了的手段。
可遺憾的是,各時代的著作家都很偏愛援引古代戰事。我們不想分辨這裡有多少虛榮心和欺騙成分,不過我們通常在這裡看不到要指導和說服別人的誠懇願望和熱忱努力,因此我們只能把這樣的援引視為用於遮掩漏洞和錯誤的裝飾品。
如果誰能像弗基埃爾想做的那樣,完全用史例教別人作戰,那將是莫大的功績。但是如果我們考慮到,誰要這樣做,誰就必須自己先有長期的作戰經驗,那麼就會明白,這是一項需要花費畢生精力的事業。
如果有誰受到內在力量的激發,甘願從事這樣的事業,那麼他就應像去遠方朝聖一樣,為這一虔誠的行為備足力量。他應不惜時間,不怕困苦,不畏世俗權貴,並且克服自己的虛榮心和自卑心,像《法國民法典》[22]的表達方式那樣講真話,只講真話,講全部真話。
* * *
[1]指沙恩霍斯特所著《野戰手冊》(Militärisches Taschenbuch zum Gebrauch im Felde),是他任漢諾威軍事學校上尉教官時的講義。書中提出了很多野戰行動的規則,並列舉了很多史例。——譯者注
[2]指第七次反法聯盟戰爭(1813—1815)。沙恩霍斯特於1813年5月2日在大格爾申會戰(法國人稱之為呂岑會戰)中,左膝受槍傷。休戰期間,他不顧傷痛,前往維也納,欲說服奧地利參加反法聯盟,結果中途於6月28日在布拉格去世。——譯者注
[3]指沙恩霍斯特所著《炮兵手冊》(Handbuch der Artillerie),原計劃出版四卷,第一卷和第二卷談炮兵理論和組織架構,第三卷談炮兵的野戰及攻城應用,第四卷談炮兵的戰略作用。但作者生前只完成了前三卷,第四卷是後人對其遺稿進行整理後於1829年出版的。——譯者注
[4]1普尺=0.31385米。——譯者注
[5]韃靼人(Tataren),本來指講突厥語的民族,13世紀後,歐洲人用它泛指蒙古帝國,以及金帳汗國所屬的各個民族。——譯者注
[6]哥薩克人(Kosaken),「哥薩克」的突厥語意為「自由自在的人」,原是生活在烏克蘭和俄羅斯南部草原的遊牧部落,以驍勇善戰和精湛騎術著稱。歷史上,俄國沙皇通過發給俸祿、分封土地等手段籠絡其上層人物,使哥薩克騎兵成為俄國用於擴張的重要力量。現多分布在頓河、捷列克河和庫班河流域等地。——譯者注
[7]克羅埃西亞人(Kroaten),屬南斯拉夫民族。主要分布在克羅埃西亞,其次分布在波赫、塞爾維亞、斯洛維尼亞,另有部分散居在澳大利亞、奧地利、匈牙利、美國。——譯者注
[8]又稱崩策爾維茨營壘。崩策爾維茨(Bunzelwitz)即今波蘭下西里西亞省村莊博萊斯瓦維茨(Bolesławice)。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於1761年夏在該地附近構築營壘,正面寬8公里,縱深4公里。同年8月20日—9月25日,普軍約5萬人(也有5.5萬人和6萬人的說法)進駐該營壘,與俄奧聯軍16萬人(也有13.2萬人和15萬人的說法)對峙。後者懾於營壘的堅固未敢貿然發起進攻。——譯者注
[9]1797年1月,奧地利阿爾溫齊元帥分三路沿北義大利的加爾達湖東側地區南下進攻法軍,試圖第四次救援1796年被拿破崙圍困在曼托瓦的武姆澤部,並將法軍趕出波河平原。14日晨,拿破崙在里沃利(Rivoli,即今義大利維羅納省城市裡沃利維羅內澤)附近進攻奧軍中路部隊。最初,奧軍分成六路,試圖迂迴拿破崙的左翼,造成對拿破崙不利的態勢。但奧軍各路部隊未能協調行動,被迫全線後撤。15日晨,法軍轉入追擊。奧軍的解圍意圖被打破,法軍得以占領北義大利。——譯者注
[10]1796年,拿破崙占領北義大利,包圍曼托瓦。奧地利幾次派援軍到北義大利,採用分進合擊的辦法,但均被拿破崙各個擊破。——譯者注
[11]1796年,法國對奧地利作戰時,除拿破崙攻入北義大利外,另由茹爾當和莫羅率兩路部隊攻入德意志地區。開始進展順利,後因兩路部隊相隔過遠(達140公里),被奧地利卡爾大公各個擊破,被迫退回萊茵河左岸。——譯者注
[12]道恩(Leopold Joseph Daun,1705—1766),伯爵,奧地利元帥。參加過三次西里西亞戰爭,以步步為營、謹慎用兵著稱,被弗里德里希二世稱為勁敵。——譯者注
[13]弗基埃爾(Antoine Manassès de Pas Feuquiè,1648—1711),法國將軍。其四卷回憶錄於1770年在巴黎出版,是研究當時戰史的重要文獻。——譯者注
[14]1740年10月20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六世逝世後,由女兒瑪麗亞·特蕾西婭繼承奧地利大公爵位和所屬領地。法國、普魯士、巴伐利亞、薩克森、西班牙、撒丁、瑞典等藉口不承認特蕾西婭的繼承權而結成同盟。英國、荷蘭和俄國等則支持奧地利。戰爭長達八年,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在西里西亞的軍事行動是這次戰爭的主要組成部分。1748年10月18日簽訂《亞琛和約》(Frieden von Aachen),奧地利將西里西亞割讓給普魯士,並放棄在義大利的一些領地。作為交換,特蕾西婭的繼承權得到承認。——譯者注
[15]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是歐洲封建王朝爭奪領地的戰爭。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國王卡爾二世死後絕嗣,按親屬關係哈布斯堡王朝和波旁王朝均可繼承王位。法國立路易十四世的孫子菲利普為西班牙國王,遭到英國、奧地利和荷蘭等國反對,引起戰爭。最後雙方於1713年4月和1714年3月先後簽訂《烏得勒支和約》(Frieden von Utrecht)和《拉施塔特和約》(Frieden von Rastatt)。菲利普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權得到承認,英國從西班牙手中奪得了直布羅陀,從法國手中奪得了北美的很多屬地,奧地利得到了西班牙在義大利和尼德蘭的屬地。——譯者注
[16]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初期,歐洲主要國家的步兵雖然已經裝備燧發槍,但部分仍在使用火繩槍和長矛。當時的火繩槍2—3分鐘才能裝填一發子彈,而燧發槍每分鐘能發射1—2發子彈。奧地利皇位繼承戰爭(1740—1748)時,長矛已經完全廢除,步兵武器完成了向火槍的過渡,以騎兵為主已經過渡到以步兵為主,縱深隊形已經過渡到線式(橫隊)隊形。——譯者注
[17]勃艮第人(Burgunder),勃艮第歷史上是東日耳曼民族的一個部落,後成為獨立的王國,大致包括今法國中部的勃艮第大區。——譯者注
[18]在中世紀,由騎士組成的騎兵在西歐一直是主要兵種。步兵由於沒有甲冑和適當的戰鬥隊形,而且只有劍、矛武器,抵擋不住騎兵的衝殺,故受到輕視而衰落。到14、15世紀,瑞士步兵使用便於白刃格鬥的短戟,後來又使用弩、長矛和火器,並且善於利用地形巧妙地對敵人進行機動和包圍,屢次擊敗奧地利和勃艮第的騎兵。衰落了數百年的步兵從此得到復興。——譯者注
[19]布匿戰爭(公元前264—前146)是羅馬帝國和迦太基(今突尼西亞,羅馬人稱迦太基人為布匿人)連同各自盟友爭奪地中海西部霸權、疆土和奴隸的戰爭,共進行了三次。第一次布匿戰爭(公元前264—前241)主要在海上和西西里島進行。第二次布匿戰爭(公元前218—前201)以迦太基統帥漢尼拔遠征義大利開始。他在特拉西米諾湖會戰和坎尼會戰中屢敗羅馬軍隊。公元前211年左右,羅馬統帥西庇阿採取間接抵抗的方法,占據西班牙東南部(當時迦太基的領土),並於公元前204年攻入迦太基本土,漢尼拔被迫從義大利撤回本土救援。公元前202年,漢尼拔在撒馬會戰中戰敗,次年締結和約,迦太基喪失全部海外領土,交出艦船。第三次布匿戰爭(公元前149—前146)後,迦太基淪為羅馬一行省。——譯者注
[20]漢尼拔(Hannibal,公元前247—前183),北非古國迦太基(今突尼西亞)著名統帥,在軍事和外交活動上有卓越表現。在第二次布匿戰爭(公元前218—前201)中大敗羅馬軍隊。公元前203年回師救援迦太基本土。公元前202年在撒馬會戰中被羅馬人擊敗後,逃往敘利亞,自殺身亡。——譯者注
[21]迦太基(Karthago),歷史上北非(今突尼西亞)的一個奴隸制國家。公元前7世紀到公元前4世紀發展成為西地中海的強國。布匿戰爭(公元前264—前146)後,淪為羅馬的一個行省。——譯者注
[22]指法國於1804年3月21日頒布的《全體法國國民的民法典》,也稱《拿破崙法典》。——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