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還是存在 · 第四章 什麼是占有型模式

貪得無厭的社會——占有型模式的基礎 由於我們生活在一個以私有財產、利潤和權力為生存支柱的社會之中,我們的判斷不可避免帶有極大的片面性。貪婪地攫取、占有和牟利成了工業社會中每一個人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財產的來源無關緊要,占有財產也不會給財富所有者增加任何義務。總體原則是:「我採取什麼辦法、從哪裡獲得財產以及如何處置自己的財產乃是我個人的事,與他人無關。只要我不違反法律,我的權利就是不受限制的,就是絕對的。」 這種財產可以稱為私有財產(「私有」在拉丁文中為privare,即「剝奪」),因為財產擁有者是財產唯一的主人,他(或他們)有充分的權力去剝奪別人對這一財產的使用權或享受權。雖然私人所有制被認為是一個自然和普遍的範疇,但如果我們考察一下整個人類歷史(包括史前時期),特別是歐洲以外、不以經濟為重要生活內容的各種文化,我們就會看到,私人所有制實際上只是特例而非常規。除了私有財產外,還有自己創造的財產,它純粹是個人自己的勞動成果;限制性財產,即財產受到限制,所有者有義務用它來幫助他人;實用性的或個人的財產,包括勞動工具或享用的物品;共同財產,一個以共同紐帶凝聚起來的群體所共享的財產,如以色列的集體農莊。 社會賴以運轉的各種規範也能塑造社會成員的性格(社會性格)。在工業社會中,這些規範包括攫取、保有和增加財產,亦即牟取利潤。那些擁有財產的人被看作上等人,處處受到尊敬和被羨慕。然而,絕大多數人並不擁有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即資本和生產資料。這就出現了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這些人對謀求並保有財產懷有極大的熱情,那他們該如何滿足或者處理這種熱情呢?換言之,他們既然毫無財產可言,那麼他們如何能夠感到自己是財產所有者呢? 當然,顯而易見的答案便是,即使一貧如洗的人也擁有一些東西,他們像資本家珍愛財富那樣愛護自己僅有的一點物品。而且他們也會像大財主一樣,成天盤算著如何保住自己已有的一切,並使之不斷增多,哪怕只能積累一筆極小的數目(比如這兒省一分錢,那兒省兩毛錢)。 也許最大的樂趣不在於占有物品,而在於占有有血有肉的人。在父權制社會,即使最貧窮階層中最潦倒的男人也能成為財產所有者——在同他的妻子、孩子、牲畜的關係中,他感到自己是至高無上的主人。至少對父權制社會中的男人來說,擁有許多孩子是占有他人的唯一途徑,並且無需通過勞動和投資就能獲得所有權。考慮到生孩子的重擔完全由婦女承擔,無可否認在父權制社會中,生兒育女是對婦女赤裸裸的剝削。然而,母親們也有她們自己的所有權,那就是對年幼孩子的占有。這種惡性循環永無止境:丈夫剝削妻子,妻子剝削幼兒,不久後男性青少年就加入成年男子的隊伍來剝削婦女,如此循環往復。 在父權秩序中,男人的霸權已經維持了大約六七千年,如今依然普遍存在於最貧窮的國家或一個社會最貧窮的階層當中。然而,這種霸權在較為富裕的國家或社會中正慢慢消失——當社會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婦女、兒童和青少年似乎就會得到解放。隨著舊的父權制對人的占有逐漸瓦解,發達的工業社會中較為貧窮的普通百姓又將在何處滿足自己謀求、保有和增加財富的渴望呢?答案就在於擴大占有的領域,使之包括朋友、情人、健康、旅遊、藝術品、上帝和人的自我。麥克斯·施蒂納(Max Stirner)描繪了一幅中產階級財迷心竅的絕妙圖景:人變成了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帶上了占有的特點。「個人主義」,就其積極意義而言,意味著人擺脫了社會的枷鎖;就其消極意義而言,則指「個人所有權」,即一個人為獲得成功而耗費自己精力的權利和責任。 我們的自我是我們感知財富的最重要的客體,因為它包括許多內容:我們的身體、名譽、社會地位,所有物(包括我們的知識)、我們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以及我們希望在別人心目中建立的形象。自我成為我們的各種真實特質和虛假特質的混合物,前者包括知識和技能,後者則是我們圍繞現實的核心捏造出來的。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自我的內容是什麼,而在於自我被認為是我們每個人所擁有的物品,而這一「物品」正是我們身份意識的基礎。 在討論財產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一種對財產依戀的重要形式。這種形式盛行於19世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的幾十年中逐漸式微,今天已很少見了。過去,每個人都十分珍惜和愛護自己所擁有的每一樣物品,用到不能再用為止。購買物品是「保存式」購買,因此不妨把19世紀的座右銘說成是:「老的東西好!」今天,人們強調的是消費而非保存,購買物品變成了「扔掉式」購買。無論人們買的是一輛汽車、一條裙子還是一個小玩意兒,在使用了一段時間後,人們就會厭倦它,迫切希望扔掉「舊」的,去購買最新款。獲得短暫的占有和使用扔掉(如果可能,置換成更好的時髦貨)重新獲得,這構成了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惡性循環,所以今天的座右銘可以說是:「新的東西好!」 今天的消費現象最突出的例子或許是私家車。我們的時代是名副其實的「汽車時代」,因為我們的整個經濟都以汽車製造為中心,我們的全部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於汽車消費市場的興衰。 對於那些擁有汽車的人來說,汽車似乎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而對那些還未擁有汽車的人,特別是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的人而言,汽車成了幸福的象徵。但是,很顯然人們對自己汽車的喜愛並不深厚和持久,只不過是一時喜歡,因為車主經常更換自己的汽車。在使用兩年甚至一年後,車主便厭倦了那輛「舊車」,開始四處物色新車,想做成一筆「好交易」。從物色到購買,整個過程就像一場比賽,有時欺騙甚至是其中一個主要因素;而這筆「好交易」本身就像這場競賽的最後獎品——車道上的那輛新款汽車——一樣讓人愉快,甚至更勝一籌。 車主同自己汽車的財產關係與其對汽車的短暫興趣之間似乎存在有目共睹的矛盾,為了理解這一令人費解的現象,我們必須考慮到幾個因素。第一,在車主與汽車的關係中存在去人性化的因素。汽車不再是車主所喜歡的一個具體對象,而是表明社會地位的象徵符號,是權力的延伸,成為了一種構建自我的材料。通過購買一輛汽車,車主實際上獲得了一部分新的自我。第二,每兩年而非每六年買一輛新車,增加了購買者獲得新東西的快感。占有一輛新汽車類似奪取一個女人的貞操,它提升了人的控制感,並且發生得越頻繁快感越強烈。第三,頻繁地購買汽車意味著做成更多「好交易」,獲得更多通過交換牟利的機會,因而今天的男女普遍樂此不疲。第四個重要因素是人們需要體驗新的刺激,因為一段短暫的時間之後,舊的刺激就顯得平淡無味了。我以前對刺激進行過論述[見《人類的破壞性剖析》一書],區分了「主動的」和「被動的」刺激,並作了以下說明:「刺激越是『被動』,就越需要改變它的強度和(或)類型;而刺激越『主動』,它就越能長久地維持刺激的特性,也就越沒必要改變其強度和內容。」第五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社會性格在過去一百五十年發生了變化,即從「囤積型」轉變為了「市場型」。這種變化並沒有摒棄占有傾向,但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它(關於市場型性格的發展見本書第七章)。 這種所有權感知同樣在別的關係中顯現出來,如對外科醫生、牙醫、律師、老闆和工人的態度。人們常說「我的外科醫生」、「我的牙醫」、「我的工人」,等等。但除了對他人採取這種所有權態度外,人們把無數的客體甚至各種感情也當成所有物對待。以健康和疾病為例,人們在談論自己的健康狀況時也懷有這樣一種所有權意識,指出這是「他們的」疾病、「他們的」手術、「他們的」治療——包括「他們的」飲食以及「他們的」藥物。他們很顯然把健康和疾病當作了財產,他們同自己不良健康狀況之間的所有權關係類似於一個股東與其在急劇跌落的市場行情中貶值的股票之間的關係。 觀念、信仰甚至習慣都可以成為所有物。例如,一個每天早晨在同一時間吃同樣早餐的人,會因為這一習慣中的稍許變動而感到不適,因為他的習慣變成了某種財產,失去它便意味著自己的安全遭遇威脅。 占有型生存方式如此普遍,也許很多讀者會覺得我的描述太消極、片面了,然而事實如此。我首先描述社會裡盛行的態度,為的是呈現給讀者一幅清楚明白的現實圖景。但有另外一種因素會使這幅圖景達到某種平衡,那就是在年輕一代中形成和發展的、與大多數人完全不同的一種態度。在這些年輕人中,我們發現了一些消費模式,它們不是秘而不宣的貪求和占有,而是體現了真正的樂趣——做自己想做的事,且不期待得到任何「持久的」東西作為報償。這些年輕人長途跋涉,經常遇到艱難險阻,為的是聽自己喜歡聽的音樂、看自己想看的地方、拜會自己想見的人。至於他們的目的是否如他們自己所認為的那樣有價值,這無關緊要。儘管他們不夠嚴肅、準備不足,或者不那麼專心致志,但這些年輕人敢於去存在,不期望得到什麼回報或擁有什麼東西。他們雖然往往在哲學和政治上顯得天真幼稚,卻比年長的一代更加真誠。他們不會為了成為市場上令人滿意的「商品」而整天修飾自我,不會有意或無意地通過不斷撒謊來維護自己的形象,也不會像大多數人那樣把自己的精力耗費在壓制真相上。他們經常以自己的誠實給長輩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為長輩們也經常暗自欽佩那些能夠看到或說出真相的人。在這些年青人中間,有政治和宗教傾向不同的團體,也有許多人還沒有形成特定的意識形態或信條,他們說自己還在「尋找」。雖然他們還未找到自己,或者尚未找到能指導他們生活實踐的目標,但他們在尋求成為他們自己,而不是占有和消費。 然而,圖景中的這種積極因素是有限的。這批青年人中的許多人(自60年代後期以來,他們的人數已大大下降)並沒有從「離開」的自由前進到「到達」的自由,除了爭取擺脫束縛和依賴外,他們只是進行了反抗,卻沒有試圖去尋找前進的目標。他們與自己的中產階級父母一樣,堅持「新的東西好」的座右銘,而對一切傳統,包括最偉大人類心靈創造的各種思想,表現出一種近乎恐懼的冷漠態度。本著一種天真的自我陶醉,他們相信憑自己就能發現值得發現的一切。從根本上說,他們的理想是重新變回孩童,於是像赫伯特·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這樣的作家便提出了一個方便大家的意識形態,說什麼回到兒童時代而不是發展到成熟階段,乃是社會主義和革命的最終目標。只要他們足夠年輕,還能保持這種欣快感,他們就會感到幸福;然而,他們中的許多人度過這個時期後感覺極其失望,因為他們沒有獲得堅實的信念,沒能於自身樹立一個中心。到頭來,他們往往成為失望、冷漠的人,或是沒有幸福感的破壞狂。 當然,並非所有滿懷希望的人都以失望告終,可惜我們無從知曉他們的數量。就我所知,目前沒有有效的統計數據或可靠的估計,即使有,我們也幾乎無法肯定如何界定這些人。今天在美國和歐洲,千百萬人試圖與傳統思想、與那些能給他們指明道路的導師建立聯繫。但大部分學說和導師或帶有欺騙性,或被公關宣傳需要所腐蝕,或與各方面的頭面人物有經濟利益或名譽地位的牽連。一些人或許能從這些欺騙性方法中獲得切實的益處,而另一些人雖然運用這些方法,但並不真正打算做出內在的改變。不過,我們只有對新的信仰者進行詳細的定量與定性分析,才能知道每一類人究竟有多少。 我個人的估計是,真正想從占有型模式轉向存在型模式的年青人(也包括一些年長者)不止零零星星的幾個人。我相信大量群體和個人正在向存在的方向發展,他們代表了一種新的潮流,超越了大多數人的占有傾向,因而具有歷史意義。由少數人來指明歷史發展的方向,這在歷史上並不是第一次。這些少數人的存在給從占有觀念到存在觀念的整體轉變帶來了希望。這種希望是切實的,因為促使這些新觀念產生的某些因素是不可逆的歷史變化:父權社會男人對女人至高無上的權力已然崩潰,父母對子女的控制權土崩瓦解。在二十世紀,雖然不少政治革命失敗了,但婦女、兒童與性革命卻取得了成功,即使它們還處在初級階段。這些革命的原則已為很多人所接受,舊的意識形態顯得越來越荒謬可笑。 占有的本質 占有型生存模式本質上根源於私有制。在這種生存模式中,至關重要的是我獲得財產以及擁有無限權利來維護已獲財產。占有型生存模式具有排他性,它不需要我做進一步的努力就能保有財產或把它用於生產。佛陀把這種行為模式叫作「貪慾」,猶太教和基督教稱它為「貪婪」,它把每個人和每件東西都變得死氣沉沉且受制於人。 「我有某物」這一句型表達了主體「我」(或他、我們、你們、他們)與客體之間的關係。它意味著主體和客體的某種永恆性。但是,這種永恆性果真存在於主體或客體中嗎?我終會死去,我也有可能失去保證我占有某物的社會地位。客體同樣也不是永恆的:它可能被毀壞、被丟失或者失去自身的價值。說我們能永久地占有某物,乃是基於對物質永恆不滅的幻想。從表面上看我似乎什麼都有,但實際上我什麼也沒有,因為我對客體的占有、占據和支配不過是生活過程中的短暫瞬間。 總之,「我(主體)有某物(客體)」這一陳述是通過我對客體的占有來定義我這個主體。主體並不是我自身,而是我擁有的東西。我的財產構成了我和我的身份。「我是我」這一陳述的言下之意是「我是我因為我擁有X」——X等同於那些我通過權力來控制並永久地占有的自然客體和人。 在占有型模式中,我與所有物之間的關係是沒有生命的。它和我都成了物,我擁有它,因為我具備占有它的力量。但這種關係也可以倒過來講:它擁有我,因為我對自我身份的認同,即我的理智,是建立在我占有它(以及儘可能多的東西)的基礎之上。占有型生存模式並不是通過主體與客體之間有活力的創造過程而建立起來的,它使客體和主體都成為物。兩者之間是一種僵死的關係,而非有活力的關係。 占有——暴力——反抗 按照自然本性成長是所有生物的共同趨向。因此,我們反抗阻礙我們按自己的內在結構成長的任何企圖。要粉碎這種反抗(這種反抗可能是有意識的,也可能是無意識的),就必須採取身體和精神上的暴力。無生命體通過蘊藏在原子或分子結構內的能量,在不同的程度上抵抗試圖控制其物理構成的外力,但是它們不會反抗被人使用。給生命體施加外力,即迫使我們朝與我們的內在結構相悖、對我們的成長有害的方向發展,這會激起多種形式的反抗,包括公開的、有效的、直接的、積極的反抗,抑或間接的、無效的和往往是無意識的反抗。 嬰兒、兒童、青少年以及最終的成年人都無法自由和自發地表達自己的意願,他們對知識和真理的渴求以及對愛的期待都受到了限制。人在成長中被迫放棄絕大部分自主、真實的欲望、興趣以及自己的意願,轉而接受非自主的、由社會思想和感情模式強加給他的意志、欲望和情感。社會以及作為其社會心理單位的家庭,需要解決一個難題:要怎樣摧毀一個人的意志而又不使他察覺?通過灌輸教條、獎懲機制和意識形態配套這一複雜過程,這項工作大體上圓滿完成,以至於大多數人都以為他們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而沒有意識到他們的意志是被規約、被操縱的。 要壓抑人的意志,最困難的是壓抑性慾,因為性慾是強烈的本能傾向,不像其他欲望那樣易於操縱。因此,相較於其他人類欲望,人們需要更努力地壓制自己的性慾。對於性行為的詆毀形形色色,無需贅言。性不僅在道德上受到譴責(性是邪惡的),還在健康上被污名化(手淫有害健康)。教會過去禁止計劃生育和婚外性生活,至今也仍然堅持這些原則,哪怕謹慎起見我們應採取更寬容的態度。 如果只是因為性慾本身而壓制性慾,這一切努力著實讓人費解。摧毀人的意志而不是性慾本身,這才是將性污名化的根本原因。許多所謂的原始社會是沒有性禁忌的,因為那裡既無剝削也無壓迫,所以無需摧毀個人意志。他們不必污衊性慾,可以毫無罪惡感地享受性關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社會中,性自由並沒有導致對性愛的貪婪;在一系列相對短暫的性關係後,男女雙方找到彼此、結為一對,他們不會有交換伴侶的欲望,但當愛情消失,他們可以自由地分手。在這些不以私有財產為導向的群體裡,享受性生活是存在的表現,而不是性占有的結果。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回歸原始社會的生活方式,其實即使我們想回去也不可能。原因很簡單,因為文明帶來的個性化以及人的分化和距離使我們所說的個體的愛與原始社會相比具有不同的特質。我們無法倒退,只能前進。重要的是,不帶占有色彩的新型生存方式會消滅對性的貪慾,而這種貪慾是一切占有型社會的特點。 性慾是獨立的一種表現形式,在人生初期就已顯現(自慰)。對它進行譴責可以擊垮孩子的意志,讓他(她)有負罪感,從而更加順從。打破性禁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反叛,本質上是為了重獲自由。但這樣打破性禁忌並不會帶來更大的自由,反叛似乎會淹沒在性滿足及其後的罪惡感之中。只有達到內心的獨立才有助於得到自由,才能停止徒勞的反叛。這一點對於其他試圖以打破禁忌來重獲自由的行為也是成立的。實際上,禁忌會引起性狂熱和性反常行為,但性狂熱和性反常行為不會帶來自由。 孩子的反抗行為多種多樣,比如不遵守保持乾淨的訓導規則、不吃東西或暴飲暴食、攻擊性和虐待行為以及各種自毀行為。反抗通常表現為一種總體上的「消極怠工」——對外界不感興趣、懶散、被動甚至種種病態的慢性自毀行為。關於父母與孩子之間權力爭奪所帶來的後果,可參閱謝克特(David E. Schecter)的論文《嬰幼兒發展》(Infant Development)。所有數據都表明,對孩子和成人的成長過程進行外界干預是造成精神異常尤其是破壞行為的最根本的原因。 應當清楚,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隨心所欲。同其他物種一樣,人也有其特殊的內在結構,只有在與這一結構相協調的情況下才能成長。自由不是指擺脫一切指導原則,而是指按照人的存在結構法則來成長(自主約束)。也就是說,要服從那些能保證人最優發展的法則。凡是能促進人們達到這一目標的權威都是「合理的權威」,促進的途徑包括調動孩子的積極性、發展批判思維能力和增強對生活的信念。如果只是為了維護權威的利益而不是為了孩子的健康發展而把他律的規範強加給孩子,那這種權威就是「不合理的」。 占有型生存方式和以財富、利潤為中心的人生態度必然會產生對權力的渴望和需求。要控制他人,就必須用權力來粉碎他們的反抗。要維持對私有財產的控制,就必須用權力來保護它免遭與我們同樣貪婪之人的搶奪。占有私人財產的欲望會喚起人們使用暴力公開或秘密地掠奪他人的欲望。在占有型模式中,人們的幸福就在於高人一等、在於擁有權力,並且歸根結底在於征服、掠奪和殺戮的能力。而在存在型生存模式中,幸福在於愛、分享和給予。 支持占有型模式的其他因素 語言是強化占有傾向的一個重要因素。人的名字——我們都有名字(如果當前這種去人性化潮流繼續下去的話,我們每個人或許都會有一個編號)——會給人一種幻覺,似乎這個人永遠不會死。名字成了人的等價物,表明人是永存不滅的實體而非一個過程。普通名詞也有同樣的功能,比如愛情、驕傲、仇恨、快樂這些名詞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是固定的實體;但這些名詞背後並沒有實在的東西,它們只能遮蔽我們的雙眼,使我們看不到這些都是我們人所經歷的過程。甚至一些用來表示物體的名詞,如「桌子」、「燈」,也會產生誤導。這些名詞暗示我們所說的都是一成不變的實體,而實際上這些物體不過是在我們身體裡引起某些感官反應的能量轉換過程。但這些感官反應並不是對像桌子和燈這樣具體實物的知覺。這些知覺是文化學習過程的結果,這一學習過程使某些感覺獲得了一定的知覺形式。我們天真地以為,桌子和燈這樣的物體就是這樣存在著的。我們沒有意識到,是社會教會了我們把身體上的感覺轉變為知覺,從而使我們能夠掌控周圍的世界,以便在特定的文化中生存。一旦我們為這些知覺命名,這個名字似乎就保障了知覺成為最終和不變的現實。 與生俱來的求生欲是占有需求的另一個基礎。無論我們是否樂意,我們的身體驅使我們努力追求永生。儘管經驗告訴我們,人終有一死,但我們仍努力尋找解決方案,使我們無視經驗證據,相信我們可以永生。這一意願有多種表現形式:古代埃及的法老們相信他們埋葬在金字塔里的身體是永生的;一些早期狩獵社會關於死後生活的宗教幻想,比如幸福地生活在美好的狩獵場上;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天堂。從十八世紀開始,在當代社會裡「歷史」和「未來」成為基督教天堂的替代品,名譽、聲望哪怕是惡名都能構成一點點永生不朽,只要能確保出現在歷史書的腳註里。對名望的渴求不僅僅是一種世俗的虛榮,對於那些不再相信傳統的來世觀念的人來說,這種追求擁有宗教信仰的特質。(這在政治領導人當中尤為明顯。)媒體宣傳為不朽鋪平了道路,公關從業者成了新的牧師。 但或許占有財產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能滿足人們永生的渴望,這也是為什麼占有傾向如此強大有力。假如我的自我由我的所有物構成,那麼只要我的所有物不毀壞,我就是不死的。從古埃及到今天,從將屍體製成木乃伊從而獲得肉體上的永存,到通過遺囑得到心理上的永存,人們超越了肉體和心理的時限繼續活著。憑藉遺囑的法定權利,我為下幾代人規定好了怎樣處置我的財產。只要我是資本所有者,我就能通過繼承法永生。 占有型模式和肛門性格 為了更好地理解占有型生存模式,可以借鑑弗洛伊德的一個偉大發現——所有的孩子在經過一個純粹的消極感受期之後,接著便是具有攻擊性的主動感受期;而在他們達到成熟期之前,都必須經歷一個他稱為「肛欲期」的時期。弗洛伊德發現,這一時期常常在人的整個人格發展過程中占主導地位,而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就會導致肛門性格的形成。其特徵是人將主要精力用於占有、節省和儲存金錢、物品以及情感、姿態、言語和精力。這種性格在吝嗇的人身上可以看到,它通常與過度的整潔、準時和頑固聯繫在一起。弗洛伊德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金錢與排泄物——金子與塵土——的象徵性關係,就此他舉了許多例子。肛門性格是不成熟的性格,弗洛伊德的這一觀點實際上是對十九世紀資產階級社會的尖銳批判。在這個社會當中,肛門性格的主要特徵成為了道德行為的規範,並被看作「人性」的表達。弗洛伊德在金錢與排泄物之間畫等號,隱含著(儘管是無意的)對資產階級社會運轉方式及其占有欲的批判,可以與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關於金錢的論述相印證。 儘管弗洛伊德認為力比多(性慾)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特殊階段發揮著首要作用,而性格形成是次生的,但在其著作的上下文中這種觀點無關緊要(儘管在我看來,性格的形成取決於人生初期的人際關係網絡,特別是對性格形成有影響的社會條件)。重要的是,弗洛伊德認為占有取向占主導地位發生在人完全成熟之前那一階段,如果這個階段一直持續下去就是病態的。換言之,在弗洛伊德看來,如果人只注重占有和謀取財富,那就是有精神和心理疾病。由此我們認為,如果一個社會中大部分成員都是肛門性格,那這個社會就是病態的。 禁欲主義與平等 大部分道德和政治討論的中心問題是:占有還是不占有?在道德和宗教層面上,這意味著選擇禁慾的生活方式還是非禁慾的生活方式,後者既包括創造性的快樂也包括無限的享樂。如果我們不把著眼點放在某一具體行為上,而是放在作為這一行為基礎的態度上,這種選擇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義。禁慾行為執著於戒絕享樂,也許只是否認對占有和消費的強烈欲望。禁慾者雖然能壓制欲望,但在壓制占有和消費欲望的過程中,這些欲望反而揮之不去。精神分析資料表明,這種否認常常伴隨過度補償的現象,比如狂熱的素食主義者努力壓制自己的破壞性衝動;狂熱的反墮胎人士抑制著自己謀殺的念頭;那些高舉「美德」旗幟的狂熱分子壓抑著自己的「罪孽」衝動。對他們而言,重要的不是信念本身,而是支撐這種信念的狂熱。我們不禁懷疑,跟所有狂熱類似,這種狂熱是否往往掩蓋著與之對立的衝動。 在經濟和政治領域裡,那種在收入問題上要麼選擇無限制的不平等,要麼要求絕對平等的做法同樣也是錯誤的。如果每個人的所有物只為滿足功能上的和個人的需要,那麼一個人是不是比另一個人多擁有一些東西並不會構成社會問題,因為既然財產不是關鍵的,也就不會引起嫉妒。而那些以為絕對地平分一切物品就是公平的人恰恰暴露了他們強烈的占有取向,他們只是通過一味地要求完全平等而掩蓋這一點。藏在這一要求背後的真正動機是妒忌。一個人如果要求任何人都不能比他擁有得多,那他不過是通過這種方式來保護自己免受妒忌之苦,因為任何人只要比他多得一丁點兒,他就會產生妒忌。問題的關鍵在於根除奢侈和貧困。平等的意思不是說在數量上均分每一小塊物品,而是說收入差距不會大到使不同社會群體產生不同的生活體驗。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通過「原始共產主義」(crude communism)概念指出過這一點,說這樣的共產主義「到處否定人的個性」,並且「是這種妒忌以及在預想的最低物質標準基礎上大搞平均化的頂點」。 生存型占有 為了更好地理解我們這裡所說的占有型生存方式,我們還有必要做進一步的界定,認識到生存型占有(existential having)的作用。因為人的生存要求我們必須要擁有、保存、維護和使用某些物品才能夠存活下去。這包括我們的身體、食物、住所、衣服以及為滿足生存所需的必要生產工具。這種占有形式可以被稱為生存型占有,因為它植根於人類生存。這是一種以努力存活為目的衝動,由理性加以引導。這與我們之前討論的性格型占有(characterological having)大為不同。性格型占有是保留和保存物品的強烈欲望,它不是生來就有的,而是社會條件作用於人類的結果,看起來仿佛是生理本能,其實不然。 生存型占有不會與存在發生衝突,而性格型占有必定與存在發生衝突。哪怕我們眼中「正直的」和「神聖的」人,只要他們是人,就必然需要進行生存意義上的占有;而一般人占有物品則既是生存意義上的,也是性格意義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