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蔭麟書評集 · 續評《小說月報》「中國文學研究號」
此書本刊前期已有評論,茲續其未盡者,拉雜書所見如下。然此書謬妄淺陋之處逐目皆是,今亦不能縷舉也。
(一)首篇為鄭振鐸君《研究中國文學的新途徑》。鄭君所謂文學研究,實即文學史之研究。夫文學之研究而僅限於史的方面,亦已狹矣,姑舍此不論。鄭君所提出之「新觀念」,一則為歸納的考察,一則為進化之觀念。鄭君所謂歸納的考察,乃指求真實之完備證據。夫此固一切考證工作之所同,不如是則不成其為學,初無待於鄭君洋洋數千言之空論而詡為「新觀念」也。而鄭君洋洋數千言中,反有使人噴飯之處,如雲「歸納的考察倡始於倍根……在以前無論研究什麼問題或事件,都先有了一個定理或原則……」以歸納法倡始於倍根,則理論上不知何以處亞里士多德,實施上何以處Galileo John Kepler等輩?此固無關於文學,然亦可見鄭君之常識矣。鄭君又指出開闢之新途徑共有三:(1)外來之影響;(2)巨著之發現;(3)中國文學內容之分類。此三項非不當注意,然尚有更重要於是者。僅從此三方面發展,決不能得完滿之中國文學史,且第二固有非人力所能強為者。吾人以為整理過去之中國文學,當從下列三方面著手:(1)作品之闡明,即主要作品(standard words)之校勘注釋,鑑別真偽,考訂時代及評判價值是也;(2)作者之闡明,即文學家傳記之精細研究是也;(3)文學與時代之交互影響之研究。若夫文體之源流、文家之派別,又其次要者矣。鄭君於「新途徑」之第三項下,述其個人所定之中國文學書分類法,一方面有概括不周之病,一方面貽區類失當之譏,而排列亦欠妥。茲為改訂如下,讀者比而觀之,便知其得失:第一類匯集;第二類詩歌;第三類戲劇(以上三類仍舊,惟名稱稍改);第四類彈詞(內容即原第五類);第五類小說(即原第四類,惟當將原第八類中之寓言移入此類);第六類史傳,原第八類個人文學及第九類中之遊記應入此類,並加傳記、專史、雜史、通史等;第七類論著,包括原第六類散文集及原第九類中所余各項(其中謠諺一項應移入詩歌類),並加學術專著一項,僅采其有文學價值者如《莊子》《孟子》《天演論》之類;第八類文學批評(仍原第七類)。
(二)郭紹虞君《文學演進之趨勢》一文,乃根據摩爾頓(Moulton)《文學之近代研究》一書中之文學演進表而立論。郭君於中國古代有無史詩(epic)之問題依違不能決,而謂吾人今日所以不能考察古代史詩之故有二:一則先民尚實,不喜荒唐之神話,故敘事詩之質量皆遜,無流傳之價值;一則或由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詩》《書》經其刪定,史詩遂以失傳。以吾人觀之,此兩說皆不能成立。謂古代民族不喜荒唐之神話,則曷不讀《山海經》?就詩歌言,如《離騷》《九歌》《招魂》,莫不以荒唐之神話為主要資料。《詩》《書》之未經孔子刪削,殆成清代學者之定論,而《詩》《書》中亦未嘗無荒唐之神話。以吾人觀之,中國古代殆無史詩,果有之,當不能□採風之使之耳目,且自殷末以至戰國五六百年間,歌謠謳諺不絕於稱引及集錄,何故獨遺史詩?謂古實有之,至有史時代而忽然忘卻,有是理乎?至中國何以無史詩,則可用斯賓格勒之歷史哲學解釋之。一文化有一文化之基本象徵(fundamental symbol or general idea),其基本象徵不同,則其所表現於文化上者自不能無異,初不必求其故於外表之事實也。複次,摩爾頓氏舉文學之系別歸納於一元,其說多牽強附會。郭君步趨不離,亦可謂食西不化者矣。郭君謂哲理文所以從抒情詩蛻變而來的緣故,則實以意志為其樞紐,情與志本常相混而不易分析……志又與知常相混而不易分析……所以抒情詩有蛻變為哲理文之可能。推是說也,則一切知識學術皆可附會謂由抒情詩蛻變而成,又何獨哲理文乎?
(三)潘力山君《從學理上論中國詩篇》中謂秦以前,我國只有歌詩(與聲樂舞蹈相伴)及劇詩而無獨立詩,不知其何以處《離騷》《九章》及《天問》諸作也。
(四)梁啓超君《釋「四詩」名義》一文,乃其《要籍解題》中《詩經篇》之一段。梁君此文之主要意見,即推翻舊日以風、雅、頌三者為四詩之說,謂尚有南一類(《周》《召》二南),合風、雅、頌恰成四數。梁君於本文之末聲言曰:「我這種解釋,惟釋頌一項本諸阮元《揅經室集》而小有異同,其餘都是自己以意揣度的,或者古人曾說過亦未可知。」然事之巧妙竟有不出梁君所料者。梁君「釋南」之說六百餘年前程大昌已發之,且梁君所舉證據無一不為程氏所已舉者。茲比列程氏與梁君之說,讀者一閱便知。
(1)程說(見程氏所著《詩議》之第一篇,粵雅堂叢書本,《焦氏筆乘》卷二第二十八頁引):
蓋南、雅、頌,樂名也,若今樂曲之在某宮也。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本其所從得而還以系其國土也。……《鼓鍾》之詩曰:「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季札觀樂,有舞「《象箾》《南籥》」者。詳而推之:《南籥》,二南之籥也;箾,雅也;象舞,頌之《維清》也。其在當時親見古樂者,凡舉雅、頌,率參以南。其後《文王世子》又有所謂「胥鼓南」者,則南之為樂古矣。
(2)梁說:
《詩·鼓鍾》篇「以雅以南」,南與雅對舉。雅既為《詩》之一體,南自然也是《詩》之一體。《禮記·文王世子》說「胥鼓南」,《左傳》說「《象箾》《南籥》」,都是一種音樂的名,都是一種詩歌。
然程氏之說亦有與梁君不同者。程氏謂原始之《詩經》只有南、雅、頌三體,而風為後起,引證頗鑿,茲不贅述。
(五)本書之最末一篇,為鄭振鐸君之《中國文學年表》。篇首聲言未及細校,疏漏及錯誤當不免。夫謹嚴之編輯家,決不應以此等語自文飾。今觀此篇去取失當之處,直不勝舉。如於先秦,則有申、韓而無老、墨、荀(其生卒年雖不能確知,亦當著其大略)。又如屈平之生卒年固不能確考者,而篇中竟不加疑詞。於西漢則張騫使西域之年沿坊間年表之誤,固可無責。於東漢有桓譚、崔瑗、仲長統,而無王充、張衡、王符,真不可解矣。於六朝則著《文心雕龍》之劉彥和竟不能占一席。於五代則馮延巳竟見棄遺。自鄶以下,吾不欲觀之矣。
署名「素痴」,原載《大公報·文學副刊》第8期,192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