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傳 · 第十章 江陵之柄政(下)

佘守德 《張居正傳》
張居正從執掌朝政以來,依據賞罰嚴明的方針,實行綜合考核名實的行政措施,用意在於發揚國家的力量,整頓官吏,完善法紀,可想而知。無奈官吏苟且偷安、荒廢職務的陋習,長期薰染已成風氣,突然改革,就容易引起反響。因此不久就會風波突起。百官因為不便於治理方法的嚴明,最終蜂擁而起,進行公開的攻擊。彈劾的奏章一次次上呈,妄加評論,他們的用心大概是想要在年幼的君主和慈聖皇太后李氏、仁聖皇太后陳氏面前誣陷張居正,一定要除掉張居正然後才感到痛快。以張居正剛強的個性,堅決的政見,固然曾經採取恰當的處理措施,杜絕反對的企圖。但看他以一人之身,而成為眾人怨怒集聚的居所,他的處境更加艱難,而他的用心也就更加辛苦了。 這次風潮的起因,根據《明史》的記載,說是系由「張居正以御史的身份在外任職,往往凌辱巡撫,要狠狠地折磨,一件事小有不合心意,立馬就會責辱,又命令他們長加考察」。(《明史·張居正傳》)考察實際情況,張居正這樣做,大概是為了杜絕監官和諫官依仗權勢阻撓牽制的風氣,防止邊境官員收受賄賂討好別人的弊端,通盤籌劃,為了防微杜漸。然而給事中余懋學竟然輕率地上呈奏疏,請執行寬鬆的政策。張居正認為他不明白施政宗旨,只免除他的官職以表示警告罷了。萬曆三年(1575年),御史傅應禎又上呈奏疏請求廣開言路,替余懋學不公平的處置表示抗議,隨即就因罪降職,被罰戍邊。於是科道諸位官員,像嚴用和、劉天衢、徐貞明、李禎、喬嚴等,又紛紛上呈奏疏,替傅應禎不公平的處置表示抗議,也都被貶謫。張居正這個時候被一群小人所惱怒,用盡心思來採取措施,本來就已經非常痛苦。沒有想到他的學生劉台在遼東做巡按的時候違反規定錯報戰功,招致牽連受到斥責,官員們居然在萬曆四年(1576年)上呈奏疏,對張居正肆意攻擊,藉此報復,他們偏激的措辭,尤其令張居正難以忍受。這個奏疏的提出純系意氣用事,自然沒有什麼可取之處,但也可以大致看到當時士大夫反對張居正集中相權的心理,暫且記錄下來以供參考: 我聽說提出勸諫的人都希望陛下您像堯、舜一樣,而沒聽說責求輔臣像皋陶、夔一樣。為什麼呢?陛下您有接受規勸的賢明,而輔臣卻沒有虛心受教的大度。明太祖鑒於前代的過失,不設丞相, 我聽說提建議的人都希望陛下像堯、舜一樣,而沒有聽說責備輔臣張居正要如皋陶、夔一樣。為什麼呢?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沒有接納意見的雅量。明太祖鑒於前代的失誤,不設丞相,丞相之事歸於部院,權力不相統攝,而職事容易稱職。明成祖始置內閣,作為一個參與機密事務的機構。那時官階不高,沒有壟斷專權的跡象。兩百年來,即使有專權作威作福的人,還是惴惴不安地避開宰相之名不敢稱相,因為祖宗的法度就在那裡。大學士張居正卻安然以宰相自居,自從高拱被趕走,專權已有三、四年了。御史官因有事論及此點,他必說:我守祖宗的法度。我請求以祖宗之法來糾正他。 祖宗提升或辭退大臣都有禮節。先皇帝臨終時,張居正託詞有病趕走高拱,既而又下文使王大臣下獄。等到正直的言論紛紛,則又給高拱去信,請不要怕死。既脅迫趕走大臣以彰顯威嚴,又送去書信以沽買德譽,只是徒然讓朝廷對舊臣無禮,祖宗的規矩是這樣的嗎? 祖宗朝,如果不是開國元勛,生前不封公,死後不封王。成國公朱希忠,生前並未有奇功,張居正違反祖宗的遺訓,贈給他王的爵位。給事中陳吾德因一言不合他意就遭貶謫,郎中陳有年與他爭論過一次也被貶退,我擔心公侯之家,將重加賄賂,援引此例(指朱希忠封王例)上陳乞求,將沒完沒了。祖宗的法度是這樣的嗎? 祖宗朝,用內閣官吏、吏部尚書,必須由「廷推」選出來。現在張居正私自推薦任用張四維、張瀚。張四維在翰林,被彈劾數次。他起初離職,是不勝任教習庶吉士之職。張四維的為人,張居正很了解。知道而任用他,也是因為張四維善於機智權謀,多有依仗,自我考慮父親老了,頃刻之間或有不測,二、三年間謀求官復原職,任用四維,難道是他身後的託付嗎?張瀚生平沒有什麼善行,任陝西巡撫期間,貪贓枉法,等到多次選拔官吏,唯唯諾諾如官府中掌文書的低級僚屬,有官職缺額必定請命張居正,張居正所指定的人,不是湖北的親戚知己,就是親戚推薦的;不是曾在湖北做過官與他有私交,就是與他有私交的同夥之人。張瀚唯一做的事就是任四方小官,收取賄賂,而其他就徒有虛名。聽說張居正給南京都御史趙錦寫信,叫言官不要議論內閣官吏,那麼張居正挾制朝廷御史,又可以知道了。祖宗的法度是這樣的嗎? 祖宗朝,詔令有不便的地方,部屬大臣還可以質問內閣將其擱置不審查。現在得到一次嚴厲的聖旨,張居正就說:「我盡力調劑才有這樣的結果。」得到一次溫和的聖旨,張居正又說:「我盡力請求才會這樣。」由此,害怕張居正的人勝過害怕陛下的,敬重張居正的勝於敬重陛下的,恩威之權任憑己意,目無朝廷。祖宗的法度是這樣的嗎? 祖宗朝,一切政事,由台省上奏陳述,部院審核,撫按執行,沒有聽說內閣可以舉薦彈劾的。張居正下令:《撫按考成章奏》,每份準備二冊,一份送內閣,一冊送六科。巡按有延遲,就讓部臣糾正。六部有隱瞞,就讓六科給事中予以糾正。六科隱蔽,就讓內閣予以糾正。部院分別治理國事,給事中駁議奏章,上疏舉薦彈劾是他的職責。閣臣頭銜列於翰林,止用作顧問,從容議論設想罷了。張居正創辦這個做法,是想挾制科臣,讓他們拱手聽令。祖宗的法度是這樣的嗎? 至於巡按官員回道考察,假如不是有大敗類,一般不舉行,是因為不想重加挫折。近來,御史俞一貫因為不聽調度,被調到南京。於是巡按官喪氣,不敢充分展示自己的議事能力,所害怕的唯有給事中。張居正對於六科給事中既給他們迅速升任的好處,又以推遲考評恐嚇他們,哪一個肯捨棄便利,甘心被他傾軋,都死於諫言之事呢?往年,趙參魯因勸諫被貶,還說是在外任職,余懋學因為提意見被罷官,還說是禁止參加政治活動;現在傅應禎竟被充軍,又因為傅應禎的緣故,累及到徐貞明、喬岩、李禎。摧殘言官,仇視正義之士,祖宗的法度是這樣的嗎? 至於為了邀寵,進獻白蓮白燕,招致聖旨責備,就傳笑四方了。為了謀劃田地利益,誣賴遼王,治以重罪,奪占遼王的府地,現在又得罪武岡王了。為子弟謀求鄉試中第,允許御史舒鰲為京堂,布政使施堯臣為巡撫。在江陵修宅,費錢十萬,其形制與宮中禁地一樣,派遣錦衣官校監督修建,鄉郡的錢財都耗盡了。討厭黃州的儒生議論他的子弟以非分所得售賣之事,就借縣令之手以其他理由將他們一一治罪。編修李維楨偶爾談到他的富庶,沒有多久就被貶出京城。張居正的貪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遠地方。不然,輔政不久,就在全楚富有第一,有什麼辦法能達到呢?宮室輿馬與姬妾,等同於藩王,又是怎麼得到的呢? 朝廷的大臣,沒有不憤慨的,而沒有敢跟陛下講明的,是張居正專權擅威的結果。我被舉薦進士,張居正為總裁。我任部曹,張居正推薦我為御史。我受張居正的恩情是濃厚的。現在之所以敢於攻擊他,是君臣的義重,個人私交就顧不得了。願陛下考察臣的愚忠,抑制內閣權力,不要讓這些敗事之人誤了國家大事,倘若能這樣,我就可以死而不朽了。 奏疏中對張居正肆意攻擊,絲毫沒有證據。就如所言廢遼王而奪取他的府地一件事,台諫官員就誣陷在先,而史官卻欺騙在後,而招致誹謗相承,沉冤不能昭顯。實際上,遼王被廢國,爭端起因在荊州分巡施某,案件成在刑部侍郎洪朝選,張居正起初沒有參與。即遼藩國舊的府邸,也把它給了廣元王,更沒有張居正把它霸占為自己宅邸的情況(見《張文忠公全集》附錄二《陳治紀書》《張文忠公文集後》及張同奎《上六部稟帖》)。舉這一方面的例子,可以看到奏疏中攻擊張居正品德的地方,純繫心懷嫌隙故意誣陷,不值得深入探討。至於有關在國家政務方面,他所指摘的,不外於違犯祖宗的法令擅自作威作福這一點。這是針對張居正集中內閣權力銳意革新而發出的,一方面固然可以混亂天下人的耳目,一方面尤其足能破壞張居正的政策,當然不是忠君愛國如張居正的人所能忍受。何況以劉台原出自張居正的門下,而竟然忘恩負義反咬一口,一下子就到如此地步,尤其令張居正所切齒痛心。於是為表明心跡作打算,張居正就不能不上書請求辭退了。張居正原來的奏疏如下: 昨天因御史劉台評論,詳細上奏請求退休。我奉了聖旨:「你赤忠丹心為國,不只是被朕所了解,實在是天地祖宗所共同明鑑。那些讒邪小人,已經下旨被重重處置。你應該顧慮朕,快快出來輔佐治理,不要介意流言蜚語。吏部知道,欽此。」我捧讀著恩旨,涕淚交流。想想我接受先帝重託,已經發誓以死報答了。現在皇上的學問還沒有大的成就,凡是各種嘉禮還沒有完成,朝廷政事還不能都安定下來,天下的百姓還不能都稱頌帝王的教化。這是我用來報答先帝的不盡其萬分之一的啊,我怎麼敢說辭退呢?古代的聖賢豪傑,有才能德行而不走運的人太多了。今天有幸遇見神聖才智超群的君主,正是千載難逢的,我又怎麼能說辭退呢?皇上寵幸臣子用不居官職而受尊重的禮節,恩待我以手足心腹相託付,和合親愛相互倚靠,依戀不舍和氣友善,不管是職分還是道義都應當盡到,就皇上對我恩遇款待的既精深又廣博,也有不能內心領會的,我又怎麼能忍心說辭退呢?然而我一定要以辭退作為請求的,實在是不得已啊。大概我所處的是危險之地;所治理的是皇上的國事;所替代的是皇上的言論。現在說正以我為擅自作威作福,而我之所以代帝王執政者,不立威嚴就施恩惠。以此類推,是讓我改變政策,勉強隨順以取悅下屬嗎?那樣就無法逃避辜負國家的罪行;要讓我堅守朝廷法制,更加盡力以公正忠誠心事奉皇上嗎?就無法逃脫獨攬權柄的毀謗。何況現在讒佞奸邪之人,確實有很多人,背公營私,習氣弊病已經很久了。我一天不辭去,這些人就會一天不便利;一年不辭去,這些人就會一年不便利。如果把我所做的,就其相似而提出的,那麼什麼事都可以濫施刑罰,事事都可以濫賜獎賞。側目而視讒言中傷天天聒噪於耳,即使皇上聖明,萬萬不被他所動搖,但讓我經常背負懷疑誹謗在自身,難道是我作為臣子的職責所應該有的嗎?這就是我之所以輾轉反側,但不能不警惕初衷。希望皇上憐憫我的心愿,同情我的愚鈍,特別賜予免官歸於故里,以緩解眾人的提議。廣泛在朝廷民間徵求賢才,一定會有德才兼備的人,既有利於國家,但又不會被眾人厭惡,被皇帝任用罷了。我經常褻瀆帝王的威嚴,我很是畏懼失職之至!(《被說乞休疏》) 奏疏呈上,神宗特別給司禮太監孫隆拿著酒和飯食帶上溫和的聖旨安慰挽留,張居正不得已才又出來理政。神宗於是逮捕劉台到京城,下詔獄,命令杖擊一百後被罰遠戍邊關。張居正又上呈奏疏救他,開始從寬處理免受朝廷杖刑,僅派戍守罷了。(按:《明史》張居正及劉台列傳所記載關於台諫官員彈劾張居正之事,大多深加誣衊張居正,甚至認為劉台死於戍守之地,也是張居正有意為之的。所流行的說法大多是虛構的,不可信。現在採取周聖楷所撰《張居正傳》當中的說法,見《張文忠公全集》附錄二) 劉台既已被罷免,各位臣子知道張居正聖眷方隆,於是沒有人敢觸犯他的鋒芒,反對的風潮就暫時停下來。但是反對派仇視的心理固然還蘊藏在內心,無時無刻不在緊盯著張居正的空子,想要得到機會才感到痛快。到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張居正的父親張文明忽然病逝於江陵祖居,於是奪情起復的爭議興起。伺察端倪尋求報復的人反而有藉口而大肆地揭發張居正的過失予以攻擊;拘泥於經典義理的人更從而推波助瀾,張居正卻遇到了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幕,幾乎悲痛一輩子。 當張居正剛剛聽到父親去世的消息,就上奏請求回籍守制,奏疏中說: 我現在才五十三歲。古代人五十歲才任官參政,而本朝守孝制度只有二十七個月;估計我守孝期滿之日,也就五十六歲了。此時自我估量精神體力還很強健,皇帝如果不認為我沒出息,在外能拿起武器,在戰場上用力,在內就討論朝政,出謀獻策;不管是在朝在野還是清閒或繁忙的官職,只憑皇帝任使,即使赴湯蹈火,死也不會逃避。這是我用二十七月回報父恩,以終身侍奉皇上啊。這正是以前人們所說的「報效國家的時間長,回報祖母劉氏的時間短」的原因。這樣,君臣父子的倫常即使不能全都盡到,但也不至於互相妨礙。其實,古代人有守喪期間從政的,有戰事是可以的。現在幸賴皇上的威勢和德政,周邊沒有戰事,邊塞安寧無擾,因此我想在此期間稍微盡一點孝行,這就是我之所以悲痛呼天,傷心地哭叫而不能自禁的原因。(《乞恩守制疏》) 這份奏疏情詞懇切,沒有什麼可以再添加的,張居正一心撲在奔喪上,由此可知。沒有像兩宮太后以及神宗倚靠信任那樣,堅決不同意辭去。戶部侍郎李幼孜、御史曾士楚、給事中陳三謨等接著上書請求挽留張居正。張居正不得已,於是勉強請求在官守孝,所有應當支取的俸祿薪酬都免除,入朝侍奉講讀以及在內閣辦事,都穿著青衣角帶,出入自己的府邸,仍然穿著喪服守喪;並且急切請求等待父親墓地竣工,准許他回鄉安葬父親,順便迎接母親來京城,皇上隨即下溫和的旨意批准,只有回鄉安葬一事,仍然命令他等候聖旨。不料這個提議剛剛定下來,反對的風潮就隨之而起。諸位翰林王錫爵、張位、趙志皋、趙用賢、習孔教、沈懋學等,紛紛上呈奏疏,堅持請求認為奪情起復不可以。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進士鄒元標,又相繼爭議此事。吳中行在奏疏中大致說: 張居正父子分處兩地,雙方已有十五年未見面。其父已死於數千里之外,陛下不讓他星夜奔喪,撫棺慟哭,卻一定要他違心地壓抑感情,忍痛含悲於朝廷之上,並讓他主持政務,執掌權柄,發揚功業,為國事操勞,這難道合乎情理嗎?……這件事關係到萬古的綱常,天下的人都會看到、聽到,唯有今天沒有過失的舉動,然後後世才沒有令人遺憾的議論。亟待解決的問題莫過於此。(見《明史·吳中行傳》) 吳中行所提的言論已經非常偏激了。鄒元標就更進一步而大肆謾罵,以至於說: 我看到張居正上呈的奏疏說:「世上先有非同尋常的人,然後才能做非同尋常的事。」如果把奔喪看作平常的事而不屑於去做。不知道人只有恪守仁、義、禮、智、信五種道德倫理才能成其為人。現在這個人,父母活著時不去照顧,父母死了不去奔喪,還自我吹噓為非同尋常的人,世道人心不認為他喪失天良,就認為他是豬狗禽獸,這能叫作非同尋常的人嗎?」(見《明史·鄒元標傳》) 神宗閱覽奏疏大怒,吳中行、趙用賢、穆思孝、鄒元標等五人都被廷杖,並被貶謫斥責不等。張居正又上呈奏疏極力請求曲作寬恕說我不知道,不要和他計較。當時議論的人還是嘮叨不停。神宗於是下詔訓諭群臣,再提到這件事的人殺無赦,又採納諫官建議,考察群臣,自己陳述不稱職之處,等候處理。於是這一大風波才告停止;但是張居正內心的痛苦,這是不用問就知道了。 萬曆六年(1578年)三月,神宗婚禮完成,張居正一而再上呈奏疏請求回鄉安葬。神宗當初還不允許,後來因為他實情緊迫,於是勉強依從他的請求,只是仍限制在三個月內安葬完畢就上路返回京城。臨行,皇上用模子澆鑄「帝齎忠良」的銀印賜給張居正,命令范津如揚士奇、張孚范先例,可以秘密奏疏進言議事;並告誡次輔呂調陽等有大事不得自行決定,快傳驛馬到江陵,聽候張居正處理。張居正請求廣納內閣官員,下詔就讓張居正推薦,張居正於是推舉禮部尚書馬自強、吏部左侍郎申時行加入內閣。張居正回家安葬完畢,以母親年老,不能冒著炎熱上路的緣故,請求等到天氣清涼上路,最終以朝廷聖旨催促,就在六月回朝復歸原職,計算往返正經歷三個月。不料在張居正在返回京城的時候,忽然又有戶部員外郎王用汲借趙應元藉口有病請求退休一事,上呈奏疏彈劾張居正,大致說: 御史趙應元因為不參加葬禮得罪輔佐大臣(指張居正),就被都御史陳炌彈劾,因為犯假託疾病欺騙皇上的罪名被削去官籍,我私下對此事很痛恨。……現在大臣沒有人不迎合宰相,引他去幹壞事,陳炌只不過是其中較為明顯的人罷了。按我觀察,天下沒有事情不講私情,沒有人不謀私,唯獨陛下一個人公正罷了。陛下又不親自處理國政,而把政事委託給眾人所阿奉的大臣,大臣更加得以到滿足他的私心而無所顧忌,我更加難以行私而沒法訴說,這是欺騙天下人而使他們逃跑到行私請託了。陛下為什麼不每天處理各種政務而勤奮學習,內外的奏章都親自審閱,先斟酌決斷是否可行,然後交付給輔臣,使他們再商量。審閱時間一長,智慧謀略就更加宏大,幾乎沒有隱藏的機會,自然沒辦法逃脫皇上的明察。陛下應該獨攬威權,擅行賞罰;把朝政寄託給別人,不說是大權旁落,就是倒持太阿,反受其害,權柄一旦移交,積重難返。這也是我所日夜深思,不只是為趙應元一事罷了。(見《明臣奏議》) 這份奏疏斥責張居正營私無忌,作威作福,與劉台前後如出一轍。神宗看了奏疏不高興,立刻下詔令將嚴厲斥責王用汲,並革職為民。張居正以「他所說的話關乎朝廷政治體制,天下的治亂」,於是上呈奏疏極力爭辯,大致說: 弔喪送殯,是人之常情,不只是我對趙應元沒有遺憾,即趙應元他本人未曾持有高風亮節不為私交的氣節,但是偶爾不參與罷了。他又有什麼畏懼躲避,而就因病請求退休呢?如果他聲稱有病是否弄虛欺詐以及御史一職的處理是否及時得當,在陳炌為堂官,察訪一定確實,我不知道啊。前者多次奉聖旨,御史託病貪圖安逸以及差事任滿回道,都令都察院切實彈劾考察。然而掌管都察院的使臣竟然沒有聽說有依法執行的。現在只有陳炌有這個舉措,而被人誣陷為威脅控制。那以後在這個職位上的人一定以陳炌引以為戒,寧願違背聖旨,不敢結怨朝廷大臣,一定會和他相互共同欺騙蒙蔽,以至於朝廷綱紀衰敗而不可收拾,難道這是朝廷所任命御史台振奮風紀的意思嗎?……到…說皇上應當獨攬乾綱,不應該把政事委託給眾人所依附的首輔,這就是他隱微的含義所在,是陷害我的圈套啊。聖明的君主以尋求賢才而奔勞,以得任賢才而安逸,所以相信任用賢能的人,正所謂獨攬大權。難道一定要像秦始皇那樣勤於國政,剛愎自用,隋文帝的猜疑妒忌察訪嚴明,讒言陷害忠良,然後他才有權嗎?……國家的安危取決於信任。現在就只應當論輔臣的賢與不賢罷了。認為我不賢能嗎?就應當立即被罷免,另外求取賢人而任用他。如果認為我賢能,皇上以一個人獨居於九重之上,視聽翼助不能單獨運作,不交給我,而委託給誰呢?先帝臨終,拉著我的手,把皇上託付給我。現今之事,我不擔起天下的重任而任用誰呢?漂泊卑賤之臣,一旦處在百官之上,占據宰輔重臣的職位,如果得不到聖明君主的親近信任委以重用,又怎麼能肩負重任而能有所作為呢?更何況讓各衙門的奏章,沒有一個不經皇上閱覽後再發票;那麼我「用小票墨書」以進呈皇上,也應該沒有一個不請皇上裁決而後發行。間或有突然發出的君主的裁決,出於我們智慧所不能及的地方。現在說皇上漫不經心,一切都交給我,他怎麼敢大大地誣衊皇上呢?……由於我天性愚笨,不能委曲順從別人,所有的措施籌劃,只有一概平等地實施。法紀所應當判決的,親戚故交不能寬恕;才能可用,不能遺漏。又力求綜合考核名實,搜剮隱瞞奸詐之人,推薦善良,抑制浮誇,因此大不便利於小人。而危險浮躁急進的人,遊說失去心志的人,隨後在此期間鼓風煽火,互相慫恿攛掇唆使,冒險謀取巨利,以希望在以後的日子裡得寵,為獲取富貴做打算。蓄謀已久,有機會就揭發。所以之前劉台作獨斷專行的論議,現在王用汲製造阿諛奉承的言論。獨斷專行阿諛奉承的人是令君主深為猜疑的。潛移默化,積毀銷骨、眾口鑠金,小的就讓我冒著大嫌疑而不安寧,大的就讓我遭遇大禍而不能自我保全。聖明的君主身邊已經沒有親信大臣,孤立在上面,然後這些人招引一丘之貉,藉助權勢執掌大權,隨心所欲,發動變亂,不至於傾覆國家就不會罷休。這就是孔子之所以厭惡能言善辯之人,大舜之所以憎恨讒言誹謗之人。我日夜顧慮,憂心忡忡,所以敢不怕麻煩褻瀆,一併控訴於皇上面前,於是就公開宣告給天下人,我是顧命大臣,道義上應當以死報國,即使赴湯蹈火,都不避諱,更何況在毀譽得失之間。皇帝不任用我就罷了,一定要用臣,我一定不能委屈自己以順從別人,一定不能違背道義來求取名譽。朝廷綱紀一定要整齊嚴肅,朝廷法令一定要奉行。邪惡的人,一定不敢姑息來擾亂公正;浮躁的人,一定不敢引進以壞國家大事。如有捏造流言蜚語,想惑亂皇上耳目紊亂朝廷政治的人,一定要拿出祖宗法度,請求皇上來公開論定他的罪行。這是我用來報答先帝,忠誠於皇帝的職責本分(《乞鑑別忠邪以定國是疏》)。 奏疏呈上,奉神宗詔諭:「朕剛剛即位,正在年幼,幸虧你接受先帝遺詔,極盡臣子的責任輔佐,直到現在。綱紀整齊嚴肅,朝廷內外又安寧起來,這實在是宗廟社稷的神靈所共同明鑑。只有奸邪小人,不能順遂他們曲從私利自求巧便的心計,假公濟私伺機妄加誣陷的人,連續不斷。閱覽奏疏忠誠正義奮發激昂,我內心深深感動。今後如果再有謠言欺騙擾亂國事的,我一定要遵循祖宗法制,用嚴厲的懲罰來處置,不予寬恕。愛卿不要改變初衷,始終輔佐我,使之臻於郅治,虛心輔助倚重親近備至!吏部知道!」看這篇告諭,無論是神宗的意思,抑或是秉承皇太后的旨意,似乎還能夠明鑑張居正的忠誠而全心信任。然而張居正去世後不久,遺留的奏疏還在,神宗卻馬上相信邪惡宦官的讒言,加罪於張居正。出爾反爾,前後判若兩人,可是又為什麼呢?由此可知專制皇帝獨斷專行、濫施威權,喜怒無常,(這樣的情況下),實在是臣子難做啊! 張居正自從接連遭受攻擊,即使內自省察沒有慚愧,慶幸能夠保全自己的職位,盡心竭力,從事於政治主張的實現。加上神宗表面上確實一直信任有加,尊敬禮遇備至,一切政治設施都可以依次施行,通暢無阻沒有人從旁牽制。這是從專制時代政治家的立場來看,未嘗不是千載難逢的相遇。但是群臣百官卻側目而視,怨恨毀謗集於一身;一個命令發出就陽奉陰違,一件事做起就當面奉承內心誹謗。即使張居正不逃避辛勞怨恨,身心已經交相感到疲憊困頓。於是在萬曆八年(1580年)三月一再上疏請求退休。他的第二次奏疏尤為迫切,大致說: 現在我請求退休,也不是為了決定長久離去,只希望幾年的時間,暫停驅策,稍作休息緩解體力。如果沒有馬上死去,國家或有大事,慶幸皇上召我,早上得到命令,晚上就上路,即使執持槍槊,效忠戰死在疆場,也不會逃避,這是我愛惜身家性命,也是為了愛國啊(《再乞休致疏》)。 這些話可以說是竭誠真摯的心念而極為委婉的表達了。但是奏疏上呈始終不被批准;慈聖皇太后李氏並告訴神宗說:「張先生接受先帝託付,怎麼能忍心說離開?等到輔佐你到三十歲,再做處斷,讓後來的人,不算晚。」張居正不得已,於是就不敢再說退休了。因此勞累過度以致病倒,到萬曆九年(1581年)九月就因病臥床。神宗頻頻頒布敕諭探問病況,大出金帛為醫藥費用。張居正因為神宗屢次讓宦官召見他,於是帶病勉強起來。到第二年二月張居正疾病復發,經過四個月依舊沒痊癒。神宗屢次降下手諭問安,賜內府膳食,並察看醫藥。百官也齋醮為他祈禱消災賜福。神宗命令內閣大臣張四維等處理內閣中細碎的政務,大事就讓張居正決斷。等到張居正病重,又一次上呈奏疏乞求退休,讓他活著回到故鄉,神宗始終不答應。這一年夏天六月二十日,這一代偉人最終鞠躬盡瘁而死。發出報喪凶訊,神宗驚愕悲悼停止上朝。派司禮太監張誠監護喪事,賜贈豐厚。慈聖、仁聖兩宮太后以及宦官都賜給金幣。賜令祭祀十六壇。追贈上柱國,謐號文忠,葬在江陵。 張居正已經去世,於是張四維接任首輔。張四維是張居正所推薦的人,當他剛剛輪值,恭順的像一個屬吏,不敢以官僚自居。遼東開始剛剛奏報大勝,沒有給予張四維賞賜,心裡已經很不滿足。等到遼東再奏報勝利,張居正正好回鄉安葬父親,神宗歸功於張居正,派使者快馬告諭令他劃定爵祿和賞賜,張居正就分條列舉上奏朝廷。當時次輔呂調陽已經和張四維等人商議決定功勞級別,而假冒濫用的很多。張居正認為賞罰分明,就足以勸善懲惡,就像這樣荒謬,真是遺憾,於是就多而雜的全部追回。呂調陽內心不安,隨著就請求退休離任,張四維就更懷恨在心,急忙想著報復;等到他接替張居正執政,又和張居正所引薦的王篆、曾省吾等關係惡化,於是再遷怒於張居正,想要能在張居正死後中傷他。恰巧奸宦張誠在神宗面前構陷張居正,張四維觀察神宗眷顧張居正的心意已經改變,於是也隨之而落井下石。於是張居正死後才一年多,而大禍就發生了。根據周聖楷所撰寫的《張居正傳》,張居正死後慘遭橫禍,正如以下所寫: 正值張居正去世,皇上所寵幸的宦官張誠以馮保和張居正結交專橫報告,神宗動了心。和張四維友好的就把這件事泄露給張四維,於是唆使他的學生極度辯論馮保以試探神宗,神宗就貶謫馮保到南京,抄沒了他的家。言官窺探皇上的心意,更加極端地盡力攻擊張居正,以及他的黨羽。於是剝奪了他的上柱國太師,再奪諡號,削除了他幾個兒子的官職。御史羊可立,追論張居正的罪行,於是就說張居正私自構陷遼東庶人朱憲㸅入獄。朱憲㸅的妃子就訴訟,並且說:「庶人金寶數以萬計,全都被籍沒入張居正府了」。 神宗正值厭惡張居正之事,就立即查抄張居正之家,於是命令張誠和刑部右侍郎邱橓,與錦衣衛指揮給事去,同時調查構陷遼王朱憲㸅事的原委。遼王朱憲㸅,他的父親王去世,沒有設立,而張居正的祖父為護衛士兵。太妃聽說張居正年少就敏悟聰穎,而且和遼王同齡,召見了他並感到奇異。賜給他酒食,而使遼王朱憲㸅坐在下面,並且說道:「你沒有才能,應當為張先生所驅使。」遼王朱憲㸅因為這個感到慚愧而銜恨於他。正好張居正考取進士,遼王召見他的祖父虐待他到死。而遼王飲酒無度,殘暴他的國民,遠近的人都怨恨他,屢次彈劾上奏,於是被削沒封地,被囚禁而死。所謂金寶,是仇恨的說法。邱橓等查抄了他的家,害怕不合乎要求,於是拘押他的兒子們,極盡鞭笞。張居正的長子張敬修自縊而死,家裡人死的連續不斷,荊州一帶騷動而受到牽連。案件審定,盡數削減張居正的官秩,剝奪以往所賜璽書四代誥命,貶謫他的兒子張編修、張嗣修到邊關戍守。 又根據《明鑑》(卷十)記載稱:「當時,潞王婚禮所需珠寶還沒有準備好,太后認為也是。皇上說:『辦這事不難。一年以來朝廷大臣沒有受到恥辱,把全部珠寶都獻給張居正和馮保兩家了。』從這裡張先生的稱呼,絕對是忌諱;而沒收的舉動也根源在這裡」。又說:「沒收他們的家產。他們的財產不到嚴嵩二十分之一。上面說……:『張居正誣衊宗親藩籬,控制言官,蒙蔽皇上,專權亂政,欺騙主上忘恩負義,謀劃國事不能盡忠,本應該開棺戮屍。顧念效勞朝廷有些年日,暫且免除盡數法辦』。」《明史·張居正傳》中記述了查抄張居正之家時的慘狀,說「荊州守令事先登記人口,鎖閉張居正的家門,子女們大都逃進空屋中躲避。等到門打開,餓死的有十多人。張誠等將張居正的幾個兒子兄弟的家藏全部搜出,獲得萬兩黃金,十多萬兩白銀。張居正的長子禮部主事張敬修忍受不了刑罰,自己屈招寄存三十萬兩白銀在曾省吾、王篆和傅作舟等人那裡。」……(《明史·張居正傳》)而張敬修所寫的血書,寫到「……當初議論紛紛的情形和官吏士卒們咆哮的情狀,都是我生平沒有經受過的;更何況身體被枷鎖緊系頭上帶著幪巾呢?在我張敬修固然死不足惜,只是冤枉定罪我的先父收受賄賂有二百萬銀錢;卻不知我先父自從歷任官職以來,清廉耿介的聲名在天下廣泛流傳,不只是變賣家產竭盡資財不能抵完,就是立馬粉身碎骨也難以充當。……將要考慮議定審判的時候,羅織罪名加罪於人,都不可預測,人不是木頭石子,怎麼能堪忍如此的折磨呢?現在被囚禁在牢獄,風雨蕭條,青草鳴蛙,實在是增添我的悲傷。因而敬告天地神明,決計以一死而萬世不在羞愧!……我的先父在朝有福祿滿溢的嫌怨,離職有憂患國事的顧慮,只考慮接受臨終遺詔的重託,以身殉國,不能事先預兆到未來的禍害,以至於今。而他的功勞罪過和現在遼東藩國誣衊上奏他的事,自然會有天下後世的公正論斷,在我張敬修沒必要辯解。只是定罪我家收受賄賂的銀錢和三家之寄,都不是一時就能了結的案件,怎麼敢於欺騙上天迷惑眾人以此作為逃脫禍患求得生存的打算呢?不得已而寄託於書信,咬指以剖明真心。這個書帖送各位,當你們看到不要認為我張敬修是匹夫的小氣節,而甘願在困厄之境……」(見《張文忠公全集》附錄二)唉,這真的可以說是人世命運的悲慘變故到了極點,不是天理人情所能衡量測度的。 但是我有不能不說的:以張居正的忠君愛國,卓著的功勳;以神宗對張居正信任有加,尊敬禮遇備至;而就在他死後不久,輕信小人的讒言離間,荒謬到想要借查抄張居正之家以斂取財貨,只是因為一念的貪婪,最終背棄君臣的大義,涼薄如此,還有什麼話說呢!特別是自從張居正死後,以神宗的貪婪不足為君,而又沒有了像張居正這樣忠誠耿直的臣子來匡正輔佐,接任張居正執政的人又明鑑於張居正以忠誠正直而遭受橫禍,就和之前的所作所為完全相反,只知道用阿諛奉承取悅君上;於是神宗自以為是,作威作福,一意孤行,肆無忌憚,而礦稅的徵收苛刻,尤其足以禍國害民。推究到了極點,國內農民起義就會屢次興起,已經出現闖王李自成和大西王張獻忠禍亂的先兆;外面是滿族崛起,居然出現了覆滅邦國的兆頭;於是張居正一輩子慘澹經營的復興事業,即使能暫時收到轉移形勢挽回末運的功效,而最終無補於明朝皇室社稷遷移的局面。君子在此,沒有不私下感嘆神宗給祖宗邦國遺留下的禍患,咎由自取,但是很可惜張居正的宰相事業中斷,相繼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