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選譯 · 22 布吒婆樓經

原典 梵志①白佛言:「世尊!昨日多有梵志、沙門、婆羅門集此婆羅門堂,說如是事,相違逆論。瞿曇!或有梵志作是說言:『人無因無緣而想生,無因無緣而想滅;想有去來,來則想生,去則想滅。』 「瞿曇!或有梵志作是說:『由命有想生,由命有想滅;彼想有去來,來則想生,去則想滅。』 「瞿曇!或有梵志作是說:『如先所言,無有是處,有大鬼神,有大威力,彼持想去,彼持想來;彼持想去則想滅,彼持想來則想生。』 「我因是故生念:念沙門瞿曇必知此義,必能善知想知滅定。」 爾時,世尊告梵志曰:「彼諸論者皆有過咎:言無因無緣而有想生,無因無緣而有想滅;想有去來,來則想生,去則想滅。或言因命想生,因命想滅;想有去來,來則想生,去則想滅。或有言,無有是處。有大鬼神,彼持想來,彼持想去;持來則想生,持去則想滅。如此言者,皆有過咎。所以者何?梵志!有因緣而想生,有因緣而想滅。 「若如來出現於世,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有人於佛法中出家為道,乃至滅五蓋②覆蔽心者,除去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③,入初禪。先滅欲想,生喜樂想。梵志!以此故知,有因緣想生,有因緣想滅。滅有覺觀,內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④,入第二禪。梵志!彼初禪想滅,二禪想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 「舍喜修護,專念一心,自知身樂,賢聖所求,護念清淨,入三禪。梵志!彼二禪想滅,三禪想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 「舍苦舍樂,先滅憂喜,護念清淨,入第四禪。梵志!彼三禪想滅,四禪想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舍一切色想,滅恚不念異想,入空處⑤。梵志!一切色想滅,空處想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越一切空處,入識處⑥。梵志!彼空處想滅,識處想生。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越一切識處,入不用處⑦。梵志!彼識處想滅,不用處想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 「舍不用處,入有想無想處⑧。梵志!彼不用處想滅,有想無想處生。以是故知,有因緣想滅,有因緣想生。彼舍有想無想處,入想知滅定。梵志!彼有想無想處想滅,入想知滅定。以是故知,有因緣想生,有因緣想滅。彼得此想已,作是念:有念為惡,無念為善。彼作是念時,彼微妙想不滅,更粗想生。彼復念言:我今寧可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彼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已,微妙想滅,粗想不生。彼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微妙想滅,粗想不生時,即入想知滅定。 「云何,梵志!汝從本已來,頗曾聞此次第滅想因緣不?」 梵志白佛言:「從本已來,信自不聞如是次第滅想因緣。」又白佛言:「我今生念:謂此有想,此無想,或復有想。此想已,彼作是念:有念為惡,無念為善。彼作是念時,微妙想不滅,粗想更生。彼復念言:我今寧可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彼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已,微妙想滅,粗想不生。彼不為念行,不起思維,微妙想滅,粗想不生時,即入想知滅定。」 佛告梵志言:「善哉!善哉!此是賢聖法中次第想滅想定。」 梵志復白佛言:「此諸想中何者為無上想?」 佛告梵志:「不用處想為無上。」 梵志又白佛言:「諸想中何者為第一無上想?」 佛言:「諸想、諸言無想,於其中間能次第得想知滅定者,是為第一無上想。」 梵志又問:「為一想,為多想?」 佛言:「有一想,無多想。」 梵志又問:「先有想生,然後智?先有智生,然後想?為想、智一時俱生耶?」 佛言:「先有想生,然後智。由想有智。」 梵志又問:「想即是我耶?」 佛告梵志:「汝說何等人是我?」 梵志白佛言:「我不說人是我。我自說色身⑨、四大、六入⑩,父母生育,乳長成,衣服莊嚴,無常磨滅法,我說此人是我。」 佛告梵志:「汝言:『色身、四大、六入,父母生育,乳長成,衣服莊嚴,無常磨滅法,說此人是我。』梵志!且置此我,但人想生、人想滅。」 梵志言:「我不說人是我,我說欲界天⑪是我。」 佛言:「且置欲界天是我,但人想生,人想滅。」 梵志言:「我不說人是我,我自說色界天⑫是我。」 佛言:「且置色界天是我,但人想生,人想滅。」 梵志言:「我不說人是我,我自說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⑬是我。」 佛言:「且置空處、識處、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是我,但人想生,人想滅。」 注釋 ①梵志:指在家修行的婆羅門,此指布吒婆樓梵志。 ②五蓋:佛教名詞。蓋即覆蓋之義。五蓋指能覆蓋至善心性的五種不良行為。五蓋包括:(一)貪慾蓋,執著五欲而覆蓋心性;(二)嗔恚蓋,由逆境而懷忿恚以蓋心性;(三)睡眠蓋,心昏身重而蓋心性;(四)掉悔蓋,心神躁動、憂惱悔恨,而覆蓋心性;(五)疑法蓋,面對真法而猶疑不決,覆蓋心性。 ③離生喜樂:佛教名詞。指離棄欲界之惡而生髮喜悅、歡樂二種感受。離生喜樂地,是佛教修行的三界九地之一,屬色界初禪天。 ④定生喜樂:佛教名詞。亦作定性喜樂。指由禪定而生髮的心識上的喜樂感受。此是佛教三界九地之一,屬色界第二禪天。 ⑤空處:佛教名詞。指無色界。無色界因其沒有形色,故名空處。空處亦稱空無邊處,略稱虛空處。佛教認為,由修行虛空無邊的禪定,可生髮空無色天處。 ⑥識處:佛教名詞。亦稱識無邊處,是佛教四空處之一,由修心識無邊的禪定而獲致的境界。 ⑦不用處:佛教名詞。多作無所有處,亦為佛教四空處之一,由修觀所緣皆無所有,思維無所有之相的禪定而獲致的境界。 ⑧有想無想處:佛教名詞。亦作非想非非想處,佛教四空處之一,由舍識處定和無所有處定而獲致的禪定境界。 ⑨色身:佛教名詞。指由地、水、火、風四大和合而成的人身存在。 ⑩六入:佛教名詞。亦稱六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境,合稱十二入或十二處。 ⑪欲界天:佛教名詞。三界之一。為有情慾眾生所生的世界。佛教認為,欲界天包括六欲天、人界四大洲和八大地獄。 ⑫色界天:佛教名詞。三界之一。為有情眾生脫離淫慾、食慾之後的住所。佛教認為,色界天由禪定的淺、深、粗、妙而分別為四禪天。 ⑬無色天:佛教名詞。三界之一。佛教認為,無色界沒有色相事物的存在,而唯有心識住於深妙的禪定境界。無色界是眾生果報殊勝的住所,在色界天之上,包括四空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譯文 梵志告訴佛說:「世尊!昨日有許多梵志、沙門、婆羅門聚集在這個婆羅門堂,談論人的意識問題,提出了許多互相對立的觀點。瞿曇!有的梵志這樣認為:『人的意識的產生,既沒有因亦沒有緣;人的意識的消滅,亦同樣無因無緣。人的意識活動,存在著一個到來和離去的過程。到來時,人的意識就產生了;離去時,人的意識就消失了。』 「瞿曇!又有的梵志這樣說:『由於人的靈魂的存在,才有人的意識的存在;如果人的生命不存在了,那麼人的意識亦不存在。人的意識活動有一個去來過程:隨著人的生命的出現,而產生人的意識活動;隨著人的生命的消失,人的意識活動亦將消失。』 「瞿曇!有的梵志如此認為:『前面兩種說法,一無是處,有大鬼神,擁有無邊法力,它把持並主宰著人的意識活動。大鬼神把持著人的意識的到來和離去:大鬼神帶來人的意識活動,大鬼神帶走人的意識活動,由此決定著人的意識的產生和消失。』 「我因此心想:沙門瞿曇必知人的意識的產生和消失,必能通解意識活動,深達消除意識活動的禪定境界。」 那時,世尊對梵志說:「那些梵志的議論都有不妥之處,都有錯誤:有的認為人的意識的產生是無因無緣的,人的意識的消失亦是無因無緣的;人的意識有到來和離去的過程,來時則有人的意識的產生,去時則使人的意識消失。有的認為人的意識的產生是由於人的生命的存在,人的意識的消失是因為人的生命的不存在。生命存在,則意識存在;生命消失,則意識消失。有的說前面兩種說法都不對。人的意識是由大鬼神帶來的,人的意識亦是由大鬼神帶走的;大鬼神帶來意識則人的意識才產生,大鬼神帶走意識則人的意識才消失。這些觀點都有錯誤。為什麼呢?梵志!人的意識的產生是有因有緣的,而意識的消失亦是有因有緣的。 「如若如來出現於世,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有人信從佛法,出家修道,以致於修滅貪慾、嗔恚、睡眠、掉悔、疑法等五種覆蓋心性的不善行為,除去慾念的不善,修斷行為的不善,有粗略思考亦有細心思維,遠離欲界而生髮喜樂之心,證入初禪境界。最先的慾念的意識被清除了,生命的喜悅和欣樂之情被開發。梵志!以此可知,人的意識的產生是有因有緣的,人的意識的消失亦是有因有緣的。滅有覺有觀,內喜一心,進入既無覺亦無觀的狀態,由禪定生發生命的喜與樂,證入色界第二禪天。梵志!他們對於初禪天的意識被清除了,而第二禪天的意識卻生髮了。由此可知,人的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人的意識的生髮亦是有因有緣的。 「進一步捨棄生命的喜悅感受,專注於人的唯一心識,自知生身的欣樂,賢聖所求,護念清淨,證入第三禪的境界。梵志!他們對於第二禪天的意識被清除了,卻生髮出第三禪天的意識。由此可知,意識的產生既有因亦有緣,意識的消失既有因亦有緣。 「進一步捨棄苦,捨棄樂,先清除憂、喜二種身心感受,護念清淨,證入第四禪天的境界。梵志!他們第三禪天的意識清除了,卻生髮了第四禪天的意識。由此可知,人的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而人的意識的產生亦是有因有緣的。捨棄一切有關色相的意識,清除嗔恚的慾念,不念異想,證入空無邊處的境界。梵志!清除了對於一切色相的意識,產生了空無邊處的意識。由此可知,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意識的產生亦是有因有緣的。越過一切空無邊處的境界,證入識無邊處的境界。梵志!他們對於空無邊處的意識消失了,卻產生了識無邊處的意識。因此可知,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意識的產生亦是有因有緣的。越過一切識無邊處的境界,證入無所有處的境界。梵志!他們對於識無邊處的意識消失了,卻產生了無所有處的意識。由此可知,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意識的產生亦是有因有緣的。 「捨棄無所有處的境界,進入既有思量亦無思量的境界。梵志!他們對於無所有處的意識消失了,卻產生了對既有思量亦無思量的境界的意識。由此可知,意識的消失是有因有緣的,而意識的產生亦是有因有緣的。他們捨棄既有思量亦無思量境界的意識,證入一切意識活動、感受活動都被消除的禪定境界。梵志!他們對於既思量又無思量境界的意識消除了,進入一切意識活動、感受活動都被消除的禪定境界。由此可知,意識的產生既有因亦有緣,而意識的消除亦有因有緣。他們獲得這種意識後,出現這種意念:有意識為惡,無意識為善。他們出現這種意念時,他們微妙的潛意識並沒有消失,而其粗糙的意識依然出現。他們又思量:我寧可不作意念行為,不起思維行為。當他們不起意念,不生思維時,細微的意識消除了,粗糙的表層意識亦不出現。他們不起意念活動,不起思維活動,細微的意識活動消除了,粗糙的表層意識亦不生髮時,他們就進入意識、感受皆被消除的禪定境界。 「梵志!你以前是否曾經聽說上述依次消除人的意識活動的過程?」 梵志對佛說:「從本以來,我確未曾聞如此依次消除意識的過程。」梵志又對佛說:「我現在已有認識,即有時有意識,有時沒有意識;並且,有意識是惡,而沒有意識是善;此時,細微的意識並沒有消失,而粗糙的表層意識仍存在著;當人們意識到不起意念,不作思維時,細微意識消失了,粗糙意識亦不再生髮。當人們不生意念,不起思維,細微意識消失,粗糙意識亦不生時,即進入意識活動、感知活動都消除的禪定境界。」 佛告訴梵志說:「很好!很好!這就是佛法中依次消除意念活動的意識的禪定功夫。」 梵志又對佛說:「這些意識活動,哪一種是無上的意識活動?」 佛對梵志說:「一切色相、一切思維皆無所有的意識,才是無上的意識。」 梵志又問佛:「諸種意識中,何種意識為第一無上意識?」 佛說:「諸種意識、諸種觀點中沒有意識,於諸意識活動能依次獲致其意識、感知被清除的禪定狀態,這就是第一無上的意識。」 梵志又問:「這是一種意識,還是多種意識?」 佛說:「這僅有一種意識,並沒有多種意識。」 梵志又問:「先有意識產生,然後有智慧?還是先有智慧產生,然後才有意識出現?還是意識、智慧同時出現?」 佛說:「先有意識產生,然後才有智慧。由意識而有智慧。」 梵志又問:「意識就是我嗎?」 佛對梵志說:「你說什麼人是我?」 梵志對佛說:「我並不是說人是我。我的意思是說,色身、四大才是我,眼、耳、鼻、舌、身、意六入和合才是我,父母生育並乳長大成人,有種種人倫規範,並有生、老、病、死等無常遭遇,我認為這才是我。」 佛對梵志說:「你認為人的色身和合是我,四大和合是我,眼、耳、鼻、舌、身、意六入和合是我;我由父母生育、乳長成,著衣吃食,並為無常法所磨滅,說這才是我。梵志!不要執著人之我,人只有意識的產生和意識的消失。」 梵志說:「我並不執著人身是我,我認為欲界天是我。」 佛說:「你且不要執著欲界天是我,人並沒有我的存在,而只不過是人的意識的產生及人的意識的消失。」 梵志說:「我不執著欲界天是我,我只認為色界天是我。」 佛說:「你且不要執著色界天是我,人並沒有什麼我存在,而只有意識的產生和意識的消失。」 梵志說:「我不是說人是我,我只是認為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才是我,無色天才是我。」 佛說:「你不要執著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就是我,亦不要執著無色天是我,人並無我的存在,只不過是人的意識的產生,人的意識的消失。」 原典 佛告梵志:「汝欲知人想①生、人想滅者,甚難!甚難!所以者何?汝異見、異習、異忍②、異受③,依異法故。」 梵志白佛言:「如是。瞿曇!我異見、異習、異忍、異受,依異法故,欲知人想生、人想滅者,甚難!甚難!所以者何?我、世間有常,此實余虛;我、世間無常,此實余虛;我、世間有常無常,此實余虛;我、世間非有常非無常,此實余虛。我、世間有邊,此實余虛;我、世間無邊,此實余虛;我、世間有邊無邊,此實余虛;我、世間非有邊非無邊,此實余虛。是命④是身,此實余虛;命異身異,此實余虛;身命非異非不異,此實余虛;無命無身,此實余虛。如來終,此實余虛;如來不終,此實余虛;如來終不終,此實余虛;如來非終非不終,此實余虛。」 佛告梵志:「世間有常,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我所不記。」 梵志白佛言:「瞿曇!何故不記?我、世間有常,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盡不記耶?」 佛言:「此不與義合,不與法合,非梵行⑤,非無欲,非無為,非寂滅,非止息,非正覺⑥,非沙門,非泥洹⑦。是故不記。」 注釋 ①想:佛教名詞。為五蘊之一。想蘊,主要指人的理性活動、意識作用。佛教認為,想是人的心性的一種基本功能,於外境事物取種種相,如青黃黑白、冷熱大小、男女老幼等相,並由此而形成種種名言概念。如《俱舍論》卷四中說:「想,謂於境取差別相。」又如《成唯識論》卷三說:「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②忍:佛教名詞。約有二義,一為忍耐,二為安忍。忍耐逆境而不起嗔恨之心,安住於道而不動心。如《瑜伽師地論》中說:忍就是「自無憤勃,不報他怨」。又如《大乘義章》中說:「慧心安法,名之為忍。」忍是佛教的基本修持。 ③受:佛教名詞。為五蘊之一。受蘊,主要指外境作用於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官而產生的感受。佛教認為,外境約可分別為順、違、俱非三種類型,人身之領納則可分樂、苦、舍三種感受。不過,《俱舍論》把受分為二種:一是身受,包括苦、樂、舍三受;二是心受,指領納於心而生起憂、喜二受。 ④命:梵語為Jivita,指生命的根元。因此亦稱命根。小乘佛教認為,人的生命具有非色非心的本體存在,由過去世的業而產生,維持著人生的存在與意念。這種非色非心的生命本體,就是靈魂。而大乘佛教則主張,第八阿賴耶識具有住識功能,因而使人的生命相續,假名為命根,並不是實體性的存在。命與身二種存在之間的基本關係問題,是印度佛教關注的世界觀問題的一種表現。 ⑤梵行:佛教名詞。指來世能生梵天的修持行為。梵,清淨之義。佛教認為,能修斷淫慾之法,即是梵行。因此,梵行就是清淨無欲的行法。 ⑥正覺:佛教名詞。其梵語作Sambodhi,音譯為三菩提。正覺,即如來所證悟的真正智慧,是如來證悟一切諸法的真正覺智。因此,成佛亦稱曰成正覺。 ⑦泥洹:佛教名詞。又作泥曰、涅槃、涅槃那;意譯作滅、寂滅、滅度、無生。原來指吹滅或表吹滅之狀態;其後轉指燃燒煩惱之火滅盡,完成悟智之境地。 譯文 佛曾告訴梵志說:「你如果希望了解人的意識活動的產生、人的意識活動的消失,那是十分困難的事情。為什麼呢?因為你持有不同的思想見解、不同的傳習、不同的修行、不同的感受,因為你所依從的是不同的學說、不同的法門。」 梵志對佛說:「的確如此。瞿曇!由於我持與佛法不同的見解、傳習、修持、感受及法門,所以,我想了解人的意識的產生、人的意識的消失,那是十分困難的事情。為什麼呢?我們婆羅門教一直認為,我、世間存在是永恆的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都是虛妄;又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存在並不是永恆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又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存在既是永恆存在亦非永恆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又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存在既非永恆存在亦非不永恆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存在具有邊際,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是沒有邊際的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既有邊際存在又沒有邊際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我、世間既非有邊際的存在亦非沒有邊際的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這個靈魂與這個身體的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都是虛妄不真的;靈魂不同,身體亦隨之不同,這是真實的見解,而其他學說則都是虛妄;靈魂與身體,既非不同亦非相同,這是真確的思想,而其他學說都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既沒有靈魂存在,亦沒有身體存在,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如來有命終,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如來沒有命終,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如來既有命終又沒有命終,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有的婆羅門認為,如來既非命終亦非不命終,這是確實的真理,而其他學說則是虛妄。」 佛告訴梵志說:「世間存在是永恆存在,乃至如來既非命終亦非不命終,這是所謂的真理命題,我並不做任何判斷,亦不做任何支持。」 梵志對佛說:「瞿曇!你為何不做任何判斷呢?我、世間存在是永恆存在,乃至如來既非命終亦非不命終,難道連一個觀點都不能支持嗎?」 佛告訴梵志說:「這些觀念都不符合世間的真正的生命大義,都不符合根本佛法,都並非是梵行,並不是清淨無穢的修持,不是寧靜超脫的無為境界,不是清靜解脫的寂滅,不是去惡揚善的超邁人格,不是淨修的沙門,不是終極解脫的涅槃。因此,我對它們不做任何判斷,亦不支持。」 原典 梵志又問:「云何為義合、法合?云何為梵行初?云何無為?云何無欲?云何寂滅?云何止息?云何正覺?云何沙門?云何泥洹?云何名記?」 佛告梵志:「我記苦諦、苦集、苦滅、苦出要諦。所以者何?此是義合、法合、梵行初首、無欲、無為、寂滅、止息、正覺、沙門、泥洹。是故我記。」 梵志白佛言:「佛先在我所時去未久,其後諸餘梵志語我言:『汝何故聽沙門瞿曇所說,語語印可瞿曇,言:我、世間常,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不合義,故不記?汝何故印可是言?我等不可沙門瞿曇如是所說。』我報彼言:『沙門瞿曇所說:我、世間有常,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不與義合,故我不記。我亦不印可此言,但彼沙門瞿曇依法住法,以法而言,以法出離。我等何由違此智言?沙門瞿曇微妙法言,不可違也。』」 佛告梵志曰:「諸梵志言:『汝何故聽沙門瞿曇所說,語語印可?』此言有咎。所以者何?我所說法,有決定記、不決定記。云何名不決定記?我、世間有常,乃至如來非終非不終,我亦說此言,而不決定記。所以然者,此不與義合,不與法合,非梵行初,非無欲,非無為,非寂滅,非止息,非正覺,非沙門,非泥洹。是故,梵志!我雖說此言而不決定記。云何名決定記?我記苦諦、苦集、苦滅、苦出要諦。所以者何?此與法合、義合,是梵行初首,無欲、無為、寂滅、止息、正覺、沙門、泥洹。是故我說決定記。」 譯文 梵志又問佛說:「什麼才符合世間存在的真正意義,符合世間生命的基本法則?什麼是淨修梵行的開始?什麼是清淨無為的精神境界?什麼才是淨修無欲的實踐行為?什麼才是寂滅的修持?什麼才是止惡息心的修持?什麼叫正確的覺悟?什麼才是沙門的真正修持?什麼才是生命終極解脫的涅槃?什麼命題才真正是生命價值判斷的命題?」 佛告訴梵志說:「我只關懷四聖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為什麼呢?因為四聖諦符合人類的生命真義,切合人類生命的基本生存法則,是最初的清淨梵行,四聖諦使人類通往清淨無欲、無為自由、寂滅超升、止惡揚善的精神境界,四聖諦使沙門的修持成為真正的修持,使人類體認正確的覺悟,實現終極的涅槃解脫。因此,我只以四聖諦為根本的價值關懷。」 梵志對佛說:「佛離開我的住處後不久,其後有梵志告訴我說:『你為何聽從沙門瞿曇的教誨,都以瞿曇的教誨為根本的真理,認為諸如:我、世間存在都是永恆存在,乃至如來既非命終亦非不命終,這些命題並不符合人類生命的真義,所以不應該認為是確實的真理?你為何贊同並印可這些瞿曇的思想?我們反對沙門瞿曇的教誨,並不接受沙門瞿曇的學說。』我回答他們說:『沙門瞿曇所說的:我、世間永恆存在,乃至如來既非命終亦非不命終,這些命題並不符合人類生命的真義,所以我並不關心這些命題的真確性。對此,我亦不加以贊同、印可。但是,沙門瞿曇從人類生存的基本事實出發,堅持追尋人類生命的基本法則,決不談論與人類生命的存在意義無關的迂闊言論,從人類生存的基本法則中,探求解脫涅槃的自由之路。因此,我們為什麼要反對瞿曇智者的學說、思想呢?沙門瞿曇的學說精微而玄奧,不可不贊同。』」 佛對梵志說:「其他梵志認為:『你何故聽從沙門瞿曇所說的教誨,語語句句都加以印可?』這種說法有些錯誤。為什麼呢?我所說的一切教誨可以區分為決定記和不決定記二種。什麼才是不決定記呢?我、世間存在永恆存在,乃至如來既非存在命終亦非不存在命終,我亦了解這些命題,但並不做最終的真理判斷。因為,這些命題並不符合人類生存的真義,並不符合人類生存的基本法則,並不是清淨梵行的初始,並不是清淨無欲、自然無為、寂滅超升的精神境界,並不是止惡揚善的價值關懷,並不是正確的生命覺悟,並不是沙門的理想目標,並不是終極的涅槃解脫。因此,儘管我亦理解這些思想命題,但並不做最終的價值判斷。什麼才是應該做出的終極的價值關懷呢?那就是四種人類生存的基本真諦: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四聖諦,才真正切合人類生命的基本真義,才真正符合人類生存的基本法則,才是最初的清淨梵行,才能通向清淨無欲、自由無為、寂滅超升、止惡息欲的精神境界,才能達到生命的正確覺悟,才能真正成為清心寡欲的沙門,才能實現終極的涅槃解脫。因此,我認為這才是終極的價值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