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選譯 · 16 阿摩晝經

原典 佛告摩納①:「若如來出現於世,應供、正遍知、明行足、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一切諸天、世人、沙門、婆羅門、天、魔、梵王中,獨覺自證,為人說法。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義味具足,開清淨行。若居士、居士子及余種姓,聞正法者即生信樂,以信樂心而作是念:我今在家,妻子系縛,不得清淨純修梵行。今者寧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彼於異時,舍家財產,捐棄親族,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與出家人同舍飾好,具諸戒行。 「不害眾生,舍於刀杖,懷慚愧心,慈念一切,是為不殺。舍竊盜心,不與不取,其心清淨,無私竊意,是為不盜。舍離淫慾,淨修梵行,殷勤精進,不為欲染,潔淨而住,是為不淫。舍離妄語,至誠無欺,不誑他人,是為不妄語。舍離兩舌,若聞此語,不傳至彼;若聞彼語,不傳至此;有離別者,善為和合,使相親敬;凡所言說,和順知時,是為不兩舌。舍離惡口,所言粗獷,喜惱他人,令生忿結,舍如是言;言則柔軟,不生怨害,多所饒益,眾人敬愛,樂聞其言,是為不惡口。舍離綺語,所言知時,誠實如法,依律滅諍;有緣而言,言不虛發,是為舍離綺語。舍於飲酒,離放逸處,不著香華瓔珞,歌舞倡伎不往觀聽,不坐高床,非時不食,金銀七寶不取不用,不娶妻妾,不畜奴婢、象、馬、車、牛、雞、犬、豬、羊、田宅、園觀。不為虛詐斗秤欺人,不以手拳共相牽曳,亦不抵債,不誣罔人,不為偽詐。舍如是惡,滅諸諍訟諸不善事。行則知時,非時不行。」 注釋 ①摩納:人名。原指年少的修梵行者。 譯文 佛告訴摩納說:「如果如來出現於世,應供、正遍知、明行足、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十號具足,在一切諸天、世人、沙門、婆羅門、天、魔、梵王中,獨自覺悟,親身做證,為世人廣說佛法。能應眾生之上、中、下不同根機,因此,上語亦善為人知,中語亦善為人知,下語亦善為人知。語義和旨趣都同時具足,開發生命解脫的清淨梵行。如果居士和居士之子,以及其他種姓,聞見佛教正法即生信順佛法的喜樂之心,並且以信順佛法的喜樂之心作如下觀念:我現在受家庭妻兒的系縛,不能清淨安寧地純修梵行。我寧可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因此,他們在過後不久,舍離家庭財產,捐離親朋好友,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行佛法。他們與所有的出家人一樣,捨棄其他飾好,具足一切佛戒。 「不殘害眾生,遠離刀杖兵器,胸懷慚愧之心,慈念一切眾生,這就是不殺,反對一切殺戮行為。捨棄竊盜之心,不給即決不索取,心地清淨,絕無私竊之意,這就是不盜,反對一切偷盜行為。舍離淫慾,清淨修習梵行,精勤不懈,不為慾念所染,潔身自好,這就是不淫慾,反對一切淫慾行為。舍離妄語,所言真誠,絕無欺誑他人的言語,這就是不妄語,遠離一切妄語行為。舍離一切搬弄是非的兩舌行為,如果聽聞此語,決不傳到彼處;如果聽聞彼語,亦不傳到此處;如果有人生離別之心,則善加和合調解,使雙方相互親敬,和好如初;凡所言說,以和順和合為上,所言具有針對性,因時因勢,善加引導,這就是不兩舌的行為。舍離惡口行為,如果所說的言語粗魯,惱亂他人,使他人生忿結之心,那就應該舍離這種粗魯的言語;所說的言語應該柔軟而不尖刻,沒有怨忿和傷害之心,多存饒益眾生、利樂有情之心,使眾人敬慕並樂聞其言,這就是不惡口的行為。舍離綺語,所說的言語知時知人,至誠如實如法,依律如實而言,沒有爭論;所言有因有據,不發空洞無物的言論,這就是捨棄並遠離綺語的行為。舍離飲酒,遠離放縱淫慾的場所,不戴香花、瓔珞,不裝扮自己,不去觀聽歌舞娛樂,不享用高廣大床,非時則不享用食物,金、銀等七種財寶既不貯藏亦不使用,不娶妻妾,不畜養奴婢、象、馬、車、牛、雞、狗、豬、羊,不置田宅園林。不做虛偽欺詐之事,不以斗秤欺瞞他人,不以手腳拳腿相加,打架鬥毆,不從事借貸活動,不誣陷他人,不做偽詐之事。捨棄這些罪惡行為,根除種種爭訟,消滅種種不善行為。行則知時,非時則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