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作 · 修改是怎麼一回事
寫完了一篇東西,看幾遍,修改修改,然後算數,這是好習慣。工作認真的人,寫東西寫得比較好的人,大都有這種好習慣。語文老師訓練學生作文,也要在這一點上注意,教學生在實踐中養成這種好習慣。
修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從表面看,自然是檢查寫下來的文字,看有沒有不妥當的地方,如果有,就把它改妥當。但是文字是語言的記錄,語言妥當,文字不會不妥當,因此,需要檢查的,其實是語言。
怎樣的語言才妥當,怎樣的語言就不妥當呢?這要看有沒有充分地確切地表達出所要表達的意思(也可以叫思想),表達得又充分又確切了,就是妥當,否則就是不妥當,需要改。這樣尋根究柢地一想,就可見需要檢查的,其實是意思,檢查過後,認為不妥當需要修改的,其實是意思。
這本來是自然的道理,可是很有些人不領會。常聽見有人說:「這篇東西基本上不錯,文字上還得好好修改。」好像文字和意思是兩回事,竟可以修改文字而不變更意思似的。實際上哪有這樣的事?凡是修改,都由於意思需要修改,一經修改就變更了原來的意思。
譬如原稿上幾層意思是這樣排列的,檢查過後,發覺這樣排列不妥當,須得調動一下,做那樣排列,這不是變更了原來的意思的安排嗎?
譬如原稿上有這一層意思,沒有那一層意思,檢查過後,發覺這一層意思用不著,應該刪去,那一層意思非有不可,必須補上,這不是增減了原來的意思的內容嗎?增減內容就是變更意思。
譬如原稿上用的這個詞,這樣的句式,這樣的接榫,檢查過後,發覺這個詞不貼切,應該用那個詞,這樣的句式和這樣的接榫不順當,應該改成那樣的句式和那樣的接榫,這不是變更了原來的詞句嗎?詞句需要變更,不為別的,只為意思需要變更。前邊說的不貼切和不順當,都是指意思說的。你覺得用「發動」這個詞不好,要改「推動」,你覺得某地方要加個「的」字,某地方要去個「了」字,那是根據意思決定的。
說到這兒,似乎可以得到這樣的理解:修改必然會變更原來的意思,不過變更有大小的不同,大的變更關涉到全局,小的變更僅限於枝節,也就是一詞一句。修改是就原稿再仔細考慮,全局和枝節全都考慮到,目的在儘可能做到充分地確切地表達出所要表達的意思。實際情形不是這樣嗎?
這樣的理解很關重要。有了這樣的理解,對修改就不肯草率從事。把這樣的理解貫徹在實踐中,才真能養成修改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