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作 · 和教師談寫作

葉聖陶 《怎樣寫作》
想清楚然後寫 想清楚然後寫,這是個好習慣。養成了這個好習慣,寫出東西來,人家能充分了解我的意思,自己也滿意。 誰都可以問一問自己,平時寫東西是不是想清楚然後寫的?要是回答說不,那麼寫不好東西的原因之一就在這裡了(當然還有種種原因)。往後就得自己努力,養成這個好習慣。 不想就寫,那是沒有的事。沒想清楚就寫,卻是常有的事。自以為想清楚了,其實沒想清楚,也是常有的事。沒想清楚也能寫,那時候情形怎麼樣呢?邊寫邊想,這一組文章共八篇,是作者一九五八年應《教師報》的約請而寫的,發表在《教師報》副刊。發表的日期是四月十一日、十八日、二十五日,五月二日、九日、十六日,六月二十七日,七月四日。 邊想邊寫。這樣地想,本該是動筆以前的事,現在卻就拿來寫在紙上了。假如動筆以前這樣地想,還得有所增刪,有所調整,然後動筆,現在卻已經成篇了。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假如把它看做草稿,再加上增刪和調整的工夫才算數,也未嘗不可。事實上確也有些人肯把草稿看過一兩遍,多少改動幾處的。但是有兩點很難避免。既然寫下來了,這就是已成之局,而一般心理往往遷就已成之局,懶得做太大的改動,因此,專靠事後改動,很可能不及事先通盤考慮的好,這是一點。東西寫成了,需要緊迫,得立刻拿出去,連稍微改動一下也等不及,這是又一點。有這兩點,東西雖然寫成,可是自己看看也不滿意,至於能不能叫人家充分了解我的意思,那就更難說了。 這樣說來,自然應該事先通盤考慮,就是說,應該想清楚然後寫。 什麼叫想清楚呢?為什麼要寫,該怎樣寫,哪些必要寫,哪些用不著寫,哪些寫在前,哪些寫在後,是不是還有什麼缺漏,從讀者方面著想是不是夠明白了……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有了確切的解答,這才叫想清楚。 要寫東西,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非解答不可的。與其在寫下草稿之後解答,不如在動筆以前解答。「凡事豫則立」,不是嗎? 想清楚其實並不難,只要抓住關鍵,那就是為什麼要寫。如果寫信,為什麼要寫這封信?如果寫報告,為什麼要寫這篇報告?如果寫總結,為什麼要寫這篇總結?此外可以類推。 如果不為什麼,乾脆不用寫。既然有寫的必要,就不會不知道為什麼。 這個為什麼好比是個根,抓住這個根想開來,不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前邊提到的那些問題都可以得到解答。這樣地想,是思想方法上的過程,也是寫作方法上的過程。寫作方法跟思想方法原來是二而一的。 怕的是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前邊說的自以為想清楚了,其實沒想清楚,就指的這種情形。 教學生練習作文,要他們先寫提綱,就是要他們想清楚然後寫,不要隨便一想就算,以有點兒朦朧的印象為滿足。先寫提綱的習慣養成了,一輩子受用不盡,而且受用不僅在寫作方面。我們自己寫東西,當然也要先想清楚,寫下提綱,然後按照提綱順次地寫。提綱即使不寫在紙上,也得先寫在心頭,那就是所謂腹稿。叫腹稿,豈不是已經成篇,不再是什麼提綱了嗎? 不錯,詳細的提綱就跟成篇的東西相差不遠。提綱越詳細,也就是想得越清楚,寫成整篇越容易,只要把扼要的一句化為充暢的幾句,在需要接榫的地方適當地接上榫頭就是了。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還不能說保證可靠,得仔細看幾遍,加上斟酌推敲的工夫。但是,由於已成之局的「局」基礎好,大體上總不會錯到哪裡去。如果需要改動,也是把它改得更好些,更妥當些,而不是原稿簡直要不得。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基本上達到了要寫這篇東西的目的,作者自己總不會感到太不滿意。人家看了這樣寫下來的東西,也會了解得一清二楚,不發生誤會,不覺得含糊。 想清楚然後寫,朋友們如果沒有這個習慣,不妨試一試,看效果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