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別是非 · 第五章 比擬

(一)什麼是比擬 比擬(Analogy)可以說是最自然的推論方式之一。大部分人借比擬而行推論,幾乎是不學而能的。當然,比擬除了樸素的(naive)層面以外,還有必須精練的(refined)層面。因此,我們如果要把比擬行之安全,用之精巧,不可僅憑天生的樸素的頭腦來用,而必須受相當的訓練。 什麼是比擬呢?設有甲乙兩項事物。如果甲有a、b、C諸點,於是有d點;乙也有a、b、c諸點,於是我們推論乙也有d點。這樣的推論方式,就是比擬。不過,我們必須時時警覺,由比擬而得到的結論,如果是真的,只是概然地為真(being probably true)。概然地為真的語句有概然地為真的程度差別。這也就是說,有的結論之概然地為真的程度低,有的高。但是,無論高到什麼程度,即令從未失敗過,也不是必然的。 為了使大家了解比擬的用法,我們可以任便舉些例子。有一派政治學者把國邦看成一個大有機體。這種說法是由將國邦比擬作人的機體之類的有機體而來。人的機體之各部分不可分離,所以他們由此推論國邦的各部分也不可分。天文學家觀察太陽系中其他的行星與地球有許多類似之點,地球繞日而行,太陽系其他行星也繞日而行。地球從太陽得到光亮,其他行星也從太陽得到光亮;地球自轉,太陽系若干其他行星也自轉;地球有晝夜之分,太陽系若干其他行星也有晝夜可分;地球矣萬有引力所攝引,太陽系其他行星亦然。太陽系其他行星既然與地球有這麼多的類似之點。地球上有生物存在,於是我們推論太陽系其他行星也有生物存在。 顯然得很,這一推論的結論並非不可予以考慮。不過,同樣顯然得很,這一推論的結論之基礎是脆弱的。對於生物之存在而言,溫度之適合,乃一必要條件。如果其他條件滿足了,但溫度不適合,那麼別的行星上還是不見得會有生物存在。因此,只要溫度適合這一條件不備,可以使整個比擬失效,因而結論也歸為假。 比擬是觀察形態、認識結構、想像和推論數項之複合。單獨的符號推演,不能成比擬。比擬,是人了解自然之原始的方式之一。同時,在比擬之中,也蘊藏著豐富的心靈活動。豐富的心靈活動常富於創造能量;但是,也常常是危險的。人類歷史上偉大的成就常靠豐富的想像為背景和動力;可是,人類歷史上偉大的錯誤也常起於豐富的想像。想像,只是創造之源;但卻不是效准之保證,如果想像是效准之保證,那麼邏輯與數學可以棄諸大海。在科學研究中,在事理的了解上,我們不可不藉助於比擬。但是,同時,我們為了效准之保證,又不能不控制比擬,尤其不能不檢察比擬的結論。 要達到這一目標,我們最好從分判比擬之文學的用法與比擬之科學的用法開始。比擬之文學的用法,主要的是訴諸想像之類似,訴諸圖式之類似,訴諸情緒傾向之類似。比擬之文學的用法,可以很逗趣,可以增加情緒生活之內容,對於未經邏輯訓練的人而言也很富於說服力。之所以如此,因為,如果我們要借嚴格邏輯的程序來得到某項結論,常需耗費許多心力。如果我們借想像或圖式或情緒來跳到某項結論,可以不費吹灰之力,並且又得到一種快感。此所以古往今來借邏輯而辯論不敵借情緒而辯論者也。比擬之科學的用法,主要的是訴諸結構(Structure),訴諸isomorphism。 (二)比擬之文學的用法 比擬之文學的用法所得結論之可靠性常常極少。從前中國書生為了要證明文武不可不並重,作出這樣的一大段文章:「夫車有兩輪,鳥有兩翼,是故文武不可偏廢也。」這是拿毫不相干的形態相似來作比擬。前二者;i:有無,對於後者之應然與否,簡直毫無相似可言。儘管車有兩個輪子,鳥有兩翼,文武還是可以偏廢或不偏廢。儘管車無兩個輪子,鳥無兩翼,文武還是可以偏廢或不偏廢。何況現在有三輪車呢?但是,由於都是「兩」,居然有人被此論說服。人的許多信念和行動,竟是建立於這樣脆弱的基礎上面! 從前的帝制主張者為了維護帝製造出一種說法:「天無二日,民無二皇。」這種說法,既經流行民間,居然發生相當的支配力。考其支配力之根源,在「無二」這一點類似。這一點類似之處幫助我們想:天上沒有兩個太陽,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地上之沒有兩個皇帝,亦猶天上之沒有兩個太陽。天上沒有兩個太陽既是天經地義之事,所以地上沒有兩個皇帝也是天經地義之事。這也似乎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因而收穩定人心之效。其實,即今天上只有一個太陽,與地上只許有一個皇帝有什麼相干呢?何況天上的太陽本來就不止一個?假若天上有許許多多太陽,地上的一國是否因此也容許有許許多多皇帝呢?人間許多歷久深信不移的東西,原來是一指就穿的! 前述政治學說中的國邦有機論也是出於一個錯誤的比擬。人的機體的各部分對於整個人體而言,的確是不可分的。如果分開了,那麼便失其作用,而且人也不成其為人。一個國邦的各部分是否也如此呢?這就得看經驗事實了。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這話是拿榮譽感來鼓勵大丈夫的。這一鼓勵的語言方面之所以發生作用,似乎是「留名」與「留皮」之間有類似點。其實,稍一推敲,即知其不然。不獨不然,而且剛剛相反。虎死留皮是一悲慘的結局,好像值不得鼓勵。猛虎生息於深山,優遊自在。獵人無端射殺,食其肉而寢其皮。這種結局,是否出於虎之自願呢?是否又應該鼓勵人去步虎之後塵呢? (三)比擬之科學的用法 這類比擬,很少經得起批評的。比擬之科學的用法所得結論較此可靠得多。比擬之科學的用法充斥於科學資料之中。前述天文學家所作比擬即是一例。當然,我們不能說,比擬之科學的用法中一點想像的成分也沒有。比擬根本就是介乎想像與推論之間的一種心靈活動。沒有想像,就沒有比擬。所以,比擬之科學的用法也不能免於想像的成分。比擬之科學的用法既不能免於想像的成分,於是,嚴格地說,我們無法在比擬之文學的用法與比擬之科學的用法兩者之間畫一條清楚的界線。事實上的確如此。但是,我們得要求儘可能地把二者劃分開。因為,這樣才能滿足各自的要求;而且我們研究科學時可以減少一些荒謬的結果。 (四)比擬之「工作守則」 我們運用比擬時,要想減少一些荒謬的結果,僅僅在理論上將比擬分作文學的用法和科學的用法還是不夠的。我們還得進一步去尋求運用比擬的標準。我們所要尋求的比擬之運用標準,是科學家在實際科學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一些「工作守則」。我們依照這些「工作守則」來運用比擬,雖不能保證每一次都不錯,但是可望把錯誤的機遇減少。 一、類似之點多的事例,發生其他類似點之幾率,較之類似點少的事例可發生的其他類似點之幾率為多。假定有甲乙二組事例。如果甲有a、b、c、d諸件,而且有性質Q。乙有a、b、c、d諸件,所以我們推論乙也大概有性質Q。類似點愈多則結論的可靠性愈大。 二、扣緊(Cogency)之扣緊。有而且只有我們對於一組事例的內部結構毫無所知時,例子的數量才是重要的條件。如果我們憑經驗確知某一因素具有決定性的作用,而且其他因素確乎都不相干,那麼這一因素的力量大於其餘一切因素。於是,我們取它做結論之根據,而把其餘的因素放在不予考慮之列。例如,我們要考慮某甲做小偷之幾率有多大。如果他與小偷某乙一樣手腳靈活、一樣窮困、一樣富於冒險精神,但是某乙因教育不良而缺乏榮譽感,而他則因過去曾受良好教育而有榮譽感。這個因素乃決定他是否作小偷之一扣緊的因素。我們有較大的把握說,也許就由於這一因素,使得他免於作小偷。 也許會有人問:「什麼是扣緊?」問這個問題的目標,如果是要形造「扣緊」概念之普遍意義,那麼似乎世界上沒有人答得出來。雖然有人答得出來,我們常須應用這類概念。這類答不出來但又得應用的概念在科學上頗為不少。這類名詞,我們把它們叫「與扣緊同位的名詞」,例如「相干」、「必要」、「適切」等等。這類名詞的意義雖不能普遍形制,但並不蘊藏任何神秘意含,更非不能實際應用。雖然,我們不能普遍地(generally)型定「扣緊」一詞的概念,但是我們卻可以特定地(specifically)應用這一名詞。在一組特定的條件之下,富於經驗的科學家會用此詞。或者,在有人列舉一個因素來作說明時。科學家當時或事後可以決定這個因素是否「扣緊」。 「扣緊」這類名詞的意義之普遍的形制和應用之所以這樣困難,因為它們並非個別的概念,而是建構的概念。這類建構的概念並不必名個別之物和個別之事。它們所表示的是論理構造的條件。這也就是說,有而且只有在構造理論時,我們才用得著這類概念。我們與其說這類概念指謂(designates)什麼,不如說它們所表本的是一種要求(claim)。 科學可從兩方面看。一方面是一建構(science as an instiution);另一方面是一創造的活動(science as a creative activity)。從前者看,科學可能是很純淨的。但是,從後者看,則頗不然。這正猶之乎一幕戲在前台與後台不同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