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 · 第十二章 訓練和課程
拉卜楞寺院在教育方面是個大學。喇嘛大學和現在大學的唯一區別,乃是喇嘛大學從幼兒教育開始。
學院之間的關係,說明注重自由教育是顯教學院,其他密宗學院只講技術。所以由顯教學院轉入密宗學院比較容易,反過來則幾乎不可能,因為從密宗學院進入顯宗學院是受限制的,一般的情況是:
或者先入顯教學院,然後進入密宗學院;
或者到任何密宗學院,而放棄進入顯教學院的可能;
或者徑入顯教學院。
我們已在第十章中談到所有學院的院長,是由顯教學院的學者中選入的,顯教學院也是最大的,所有密宗學院只有三級,而顯教學院則有十三級。
因為一個寺院的教育性質常被其宗教活動所掩蓋,至少在外界看來是如此,所以本章中探討拉卜楞的訓練及課程,就要較為細緻一些。將喇嘛制度作為教育制度來看待,是十分必要的。
(一)訓練
說到訓練,我們可以討論如下的機制:
入學;學術活動;考試與學位;紀律;教師進一步研究的機會。
入學。學生入學有三種條件。第一,個人申請,他必須不是未經父母同意,由家中逃出來的;他必須不是加入了寺院後又還了俗的;他必須不是被另一寺院中開除的人;他必須不是犯過強姦、偷盜、飲醉、說謊等罪的人;他必須不是異教徒;在正確方面,假定有個師傅的話,他的師傅必須在道德上完好無缺,他自己必須勤奮好學,對於佛教有敬意,他必須滿八歲,而且必須決心留在寺院。
第二,他必須具備下列各種物件:
披單;背心;裙子(因為不穿褲子);用鵝黃色布做的道袍(Ṅur-smrig或Kāsāya);毯子;帽子,這些必須是一般的,既不太壞,以免有損於僧道,也不太好,以防誇耀虛偽之嫌;水瓶;筆盒;不太奢華的自然顏色的念珠;白色或紅色的樺木碗,不是那種富人或貴人常用的鑲以珠寶的碗;裝糌粑的皮口袋;寺院常用的靴子,靴底上不要有釘子;不能穿漢人、牧民和農民那樣的靴子,也不許攜帶任何武器。注72
第三,入學必須具備的手續。首先必須找一個師傅,他既有學問,又有道德。在顯教佛學院中,最低程度的師傅也要在十一級以上,在各種密宗學院,相當於第三級,即最高級。這位老師將帶著他去見教務長,求得入學證,然後向訓導長和學院總監(Dge-kos)作報告。不管在任何條件之下,必須首先學會藏文字母的各種形式(印刷體和書寫體)。在顯教佛學院中,旁的寺院的合格學生可入相等的班級,最低的條件是必須經過經堂(Chos-grwa)考試及格,再加上獻茶給大經堂的僧眾,或放一次布施。在考試時,除了例外,學員由初級到十三級都要通過辯論的形式進行考試,及格後才可進入相應的班級。
校內活動。寺院以內有兩種活動。
第一種是個人教導。這不僅給學生以特殊的關心,指導他進步,而且與班級制度聯在一起,達到標準化,使學生得到全面訓練,在師生關係上達到其他教育制度達不到的結果。這一特點就是,學生既不繳學費,教師也不拿工資。在這種意義上,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是同一學校的同學,兩者的供給,一部分來自布施,一部分來自家庭。來自家庭的供給,跟現代常規學校家庭與學生的關係一樣,可是藏族的喇嘛不同於一般的和尚,出了家的漢族和尚是與家庭斷了關係的,藏族的喇嘛則與家庭保持著關係。獻與寺院的布施,既給師傅,也給徒弟。布施都是在宗教典禮中由群眾捐獻的。我們在第九章曾談到各部落輪流捐獻布施的情況,下面我們還要談到布施是如何分配的。注73另一方面,年長的受人尊敬的喇嘛,可直接由俗家得到收入,這是他們給俗家舉行宗教儀式的饋贈,他們不在學生中索取任何東西,老師與學生雙方都站在同一地位上,再加上學生的成績並不是由老師給分數,那麼老師與學生就純粹是精神上的關係了。考試是由學院或寺院公開用口頭方式舉行的,而不由教師個人舉行,事實上,假定學生成績太差,不能及格,教師是會受到處分的。
第二是集體的,或屬於宗教的,或屬於純理智的。除了正規的節日,如正月初一到初三,二月、三月、五月的二十五、二十六兩日,六月的初十和十一、二十五和二十六,十二月三十等日外,所有宗教和理智的集體活動,都有一定之規。
每日宗教活動,在大經堂進行三次。第一次是早禮拜會(Çog-tshogs),第二次是午禮拜會(Dgoṅ-tshigs-tshogs),第三次是晚禮拜會(Dgoṅ-ja-tshogs)。
三次會都以鑼聲為號令。僧人們不管是在宿舍,還是在旁處,只要聽到鑼響,必須戴上僧帽,穿上斗篷,邁著穩健的步子,走向大經堂。到了經堂的正門後,先坐在門外邊的台階上,年長的靠近門,年幼的離門遠一點。僧眾到齊了以後,便成行地進入經堂。在中間行列中,經頭(Bkaẖ-grwa-pa)在靠近供桌的地方;在旁的行列中,年長的在裡邊,年輕的在靠門處,這樣有次序地坐下,而且要保持安靜。當唪經開始時,由經頭帶頭,僧眾必須直坐,不准左顧右盼,前俯後仰。有鼻涕的時候,拿毛手帕蒙上臉。當三四年級的僧人給大家獻茶時,不許任何人出聲音。很長的開會時間,不准睏乏瞌睡,也不准玩弄手指或無故捂上嘴,聚會或散會時,更不允許不必要的談話,或開玩笑,或者侮辱人,或者跳來跳去,或者作怪樣子引人發笑。
茶、錢或酥油等布施品有兩種來源,一種是寺院的固定資金,一種是直接來自個別施主,而與寺院當局商議這樣做的。準備這些東西一般是由教務長的代表和學院分管監護的人負責。至於茶有剩餘,與其給了旁人,毋寧倒在地板上,以免養成盜用或偏袒某人的習慣。除施主、熬茶人和散茶人外,任何旁人不准進入廚房。嚴格遵守規矩,是學院的監護人的職責。熬茶的師傅只對茶負責,不管是預備得好,還是不好。
當布施的錢財在大經堂散發的時候。分配比例如下;嘉樣佛七份;教務長七份;教務長的侍從共三份;訓導長和監督每人二份;經頭一份;學院監督每人一份;訓導長的助理一份;會計和管世俗事務的僧官,每人三份;大經堂的守護者、持水瓶者、大廚師,每人一份;廚師和廚師助理共八份。
以上的人不管在大經堂與否,都得應得的份數,但一般的僧眾則必須出席,才能得到應得的份數。因病或因靜修引退(即在黑洞或另一室閉門退休時),必須事先請示教務長並得到許可證,才可不出席而保留他應得的份數。至於給旁人念經的人,或者照顧朋友的人,則需向監督請假,才能在分散布施以後即離開,而不必等著散會以後。
純理智的集體活動,是叫作曲札(Cbos-grwa)的集會,那是在進行演講、辯論或考試的三個露天院落之一進行。
曲札在一年九個時期的集中演講時(叫曲托),一日舉行三次。九個時期是:在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四個三十天;三月和九月兩個二十天;四月、七月、十月三個十五天。
在此時期,教務長每天出席一次會議。這樣的集會,不但使各班標準化,而且使各班相互促進,班與班,以及不同班級的學生,都有比較。按照常規,許多群眾都來參觀,最高的學術權威和各種僧眾都以學生資格在廣場上參加學術活動,教師這時沒有教學任務,在本節「教師的進修機會」段中還要闡述。
在拉卜楞每天三次的曲札是這樣的:第一,早曲札叫作喬曲札(Çog-chos-grwa),在早宗教儀式之後舉行。第二,午間宗教儀式之後舉行的叫作公剌曲札(Dgoṅ-tshigs-chos-grwa)。第三,晚間宗教儀式後的叫作卡札(Bkaẖ-grawa)。一切學院,都有曲札,而下面的例子,來自顯教學院,因為它是最全的,我們的用意是在說明制度的作用,而不管一個曲札有多少班,它的題目是什麼。
在早曲札,學院監督站在大經堂門口,外邊廣場就是聚會的地方,僧徒們對著門口以半月形坐著,而經頭坐在當中,四周是十三級和十二級徒眾。在他們後面,依次坐著十一級、十級、九級、八級、七級(依此類推)徒眾,由經頭帶頭,齊聲誦讀課文。念完以後,兩人一對,一個人提問,另一個人回答。假定有一個人沒有對手,則須向監督報告。
午間曲札時,座位變了樣子,年輕的班級坐在中心,先由一人尖聲喊一聲「吉——伊——」,群眾接著一齊喊「吉——伊——」。然後每人在高級班中找對手,以求指導。例如,由一班到四班的人可找十三班的人。求指導的人則將袈裟放在高年級的人面前,後者拍手表示歡迎時,前者便穿上袈裟,蹲在面前,等候提問。在這一過程中,年長的給年幼的以「智慧」,年幼的則藉以「增長智慧」,名為打姆夾(Dam-bcaẖ),也就是佛教徒的辯論實戰。當進行「給智慧」和「增長智慧」時,監督則在注視著教務長是否應該出現了。
到了時候,即派人前去找他,於是群眾都以半月形面向大經堂門口落座,那是適才進行智慧輔導的地方。這時一面等著教務長,一面朗誦「智慧(Pāramitā)本質」。他到達以後,高級班向前坐,聽他的演講,然後一切班都有機會聽他的演講。演講的內容,因為季節不同,而有固定的安排。對一個班的演講完畢以後,他們就回到原來的座位,圍著班長(Skyor-dpon)坐下,背誦教務長演講過的經典。高年級這樣進行,有學院監督在各班巡迴走動。低年級仍然傾聽教務長的演講,一班一班地向前移動,在前進和後退的時候,各班都向教務長鞠躬,以表示敬意和感謝。
背誦完畢以後,一個班一個班的學生重新安排,兩人一排的辯論(Rtsod-pa)。他們熱烈歡呼、鼓掌,群情振奮,以致參加人自己和觀眾都為互相促進的氣氛所感動。這個傳統,也是由印度學來的。各種活動如聽講、背誦、彼此辯論,都在一個地方同時進行,形成統一中的不同類型,頗似現代小學中,一個課室內有不同的班級,同一教師進行複式教學的情況。但在寺院中,不同的活動和自由,範圍更要大些。
當每一個班級都聽完教務長的演講以後,教務長離開現場,此時監督脫帽,用手持帽由左至右一揮,第十三級即可離開,再用手一揮,第十二級、第十一級則可退席。最後,他執袈裟衣邊抖動,則一切班級由第十級以下,都可離開,凡是進入會場、退出會場,都要戴帽成行。不准擾亂次序。
在晚間卡札(Bkaẖ-rrwa)初步辯論與午後公剌曲札(Dgoṅ-tshigs-chos-grwa)同。當僧眾坐下唪經時,經典不同於午後。集體唪經以後,尖聲叫「吉——伊——」,便開始認真的辯論。辯論者是不同的兩班的兩個人,當場由監督決定。至於辯論多長,則要看前邊的活動占用了多少時間,當日還剩下多少時間。但正式辯論以後。常有個人願意繼續在廣場上辯論,以至通夜。這個繼續活動,叫作「最後的剪裁」(Rje-gcod-pa)。最後離開現場的,也喊「吉——伊——」。
每日三個曲札,任何缺席者,必須向訓導長報告;如須缺席三日者,必須向監督請假;缺席在三日以上者,必須向教務長請假。教務長和監督都作有關道德方面的演講,每三十天期間各作兩次,其他期間各作兩次。當一個新的監督到任時,他要於到任後三天對僧眾既在大經堂、也在曲札演講。這些演講的內容是寺院的規矩,叫作錯達姆(Tshogs-gtam)或夾伊(Bcaẖ-yig)。
教師們經常勸導學生注意曲札演講的內容,儘管學生因為各自稟賦不同,進步程度也不同,可是演講的基本觀念,是提倡言行合格和尊師愛道。至於旁的活動,不直接與曲札的要求相關的,如純文學的學習、占卜和醫藥以至轉經筒繞寺院等都是被勸阻的,甚至一般受到高度重視,作為個人進步的,被叫作擦姆(Mtahams)的宗教生活,即將個人關在靜室內隱居,也得經過考查合格,才准假不參加曲札。時間的價值是受到最高重視的。就靈性方面,必須努力乞求眾生的福利,時常祈禱,積累優點,以便發展善根,獲得最後解脫。所以諂媚、諷刺、忌妒、結黨營私等都不被允許,借巫術以求天是卑鄙的,這些都不是靈性和理智實踐背後的動機。
一般來說,教務長只給午後公剌曲札作演講。在特殊情況下,他不能出席,則學習正確發言藝術和辯論練習交互進行。偶爾教務長要給喬曲札,即早曲札作演講,即在僧眾朗誦白傘女佛(Gdugs-dkar或Sitātapatrā)經時,把他請來。在八月和九月時,他可來到噶讓(Bkah-rams),對十二級和十二級,講兩次;對十一級和十級,講另外兩次,給八級和五級,講三次。學生都要背誦經他講述的經典,背誦時為三月和七月曲札,在他面前進行。
在舉行各種曲札時,各種活動,可略述如下:
二月,教務長聽取十二級以下少數學生的辯論。參加者一定不要認為那是一種苦事。自然他們必須十分認真,預備好題目,以便充分闡述論點和流利無誤地進行辯論。
二月和七月,教務長講述《菩提道次序》。
三月,由八班至五班的學生互相競賽演說能力。
四月,九班至六班的學生進行六天的辯論。第一天,第八班的學生坐著被第九班問。第二天,次序倒轉來。第三天,第八班被第七班提問。第四天,次序倒轉來。第五天,第七班坐著被第六班提問。第六天,倒轉來。每次都由一人闡述命題,旁人則尋求對方的錯誤,辯論雙方都在經典中尋找論據,也在日常經驗中尋找論據。往往鬧得很兇,群情振奮,甚至旁觀的目不識丁的群眾,也被卷了進來,發表贊成或反對的意見,就像電影愛好者品評電影明星那樣。
在其他月份,凡是有曲札的,都是一樣。參加的人可以是不同班級來的,辯論的題材可以是不同的經典,可是辯論的類型是一樣的。例如,二月份重視意義,夏季注意造句的形式。但在任何場合中,優點都被表揚,缺點都被處分,如被譴責,罰叩頭、挨打或在頸上懸掛水筒,以示侮辱。
考試和學位。升入任何高級班次之前,都須經過考試,一切學院都是如此。這裡,我們只關心有關考試的另一種情況,即排除、降級、學位授予。
排除的考試,在顯教學院,是第五級於十月初舉行的。假定此時考試不能及格,不能對《中觀論》(Dbu-ma或Mādkyamika)和《現觀莊嚴論》(Mṅon-par-rtogs-paẖi-rgyan或Abhisamayālaṁkāra)的典籍背誦無誤,則受自然排除,再不能停留於寺院。雖然兩種典籍不過百張即二百頁稍多一點,可是原文結構甚難,能夠背誦及格,證明學生具有較高水平。
下面所說的降級例子,也來自顯教學院。第一,當學生在四年級時,證明他不能理解典籍的意義,但他念出的聲調滿好,則可留在大經堂當經頭,再不能升入高的年級。第二,當學生已在第五級,白傘佛母和邏輯三身著作(法稱,Dharmakirti,見下面學程)必須掌握,才能升入第六級。否則作為大經堂的看守三年,才有參加第二次考試的機會。同樣,第六級至第八級各班,考試中不及格者,也被留在大經堂做看守三年。第三,對於不關心學術進步的人,則給予不同任務,以符合個人旨趣,如日曆製作藝術便是其中之一種。對於聰明而富有的人,可被委任為寺院的會計,或做僧官管理百姓,貧窮的可以鼓勵他們做印刷者,雕刻印板。
另外,作為學術生活的通常特點是,許多考試及格的人,還要留下來重複學過的學程。為了深入學習,甚至可以重複數次,但這是自動留級的,與正式分班沒有關係。
我們已經談過學位與學程,這裡則詳細說明學士或饒將巴(Rab-ẖbyams-pa)待位生。他們要考邏輯和中論。一般來說這些考試一年舉行兩次,第一次由正月初三至十五,第二次由七月初一至十五。每一次待位生都被寺院所有的學者問難,由早晨九時口試至十一時,與普通曲札辯論相同。當待位生不能正確回答問題時,整個會場上的人都大聲嘲笑。除了考試本身所要的條件外,待位生還須預備一百銀元,以備給同班獻茶。待位生的朋友們則給待位生以哈達(Kha-btags),即白絲巾,以表示祝賀。作為優待,成功的待位生,不再做大經堂每日宗教儀式中向與會者分送茶水那樣的差事。
碩士或多仁巴(Rdo-ram-pa)待位生是八級畢業的。八級即學習《俱舍論》(Abhidharma-koṣa)的,但碩士學位只一次給兩個人。所以八級畢業生寧願候上十來年,然後才提出參加考試。由於同時畢業的人數眾多,而且考試題材包括整個五種典籍,即邏輯(因明)、中論、俱舍論和寺院法規,所以考試也是一年兩次,第一次由正月十七至二十一;第二次由七月初九至三十。此時每一天都是晚上由六時至十時。提問在露天會場中,與上面同。待位生須有數百元銀元,以便向高僧每日獻茶,向全體與會者在大經堂分茶一次,成功的待位生可以不參加大經堂的任何聚會,除非他們樂於自動參加。
神學博士或哲學博士在密宗學院叫作額仁巴(sṅags-ram-pa)待位生,是俱舍論畢業,再在神學院或喜金剛學院學過兩三年的。他們是否得過碩士學位,都沒有關係。這等考試,是由二月十七至二十一,在上午十點至十二點舉行的,一年只授一個人的學位。同樣學位,不能由醫學院和時輪院兩個學院獲得。如果一個人直接入密宗學院,沒有經過顯教學院,同樣學位只相當於神學學士,由任何密宗學院來的待位生,考試及格,都可得到。
紀律。除上述各種規章之外,還應將紀律規章總述一下。首先,教務長必須嚴格和不知疲倦地執行規章,因為任何秩序和標準都在他手中,他必須出席一切需要他照管的集會——除了例外,他須在另一個地方。
第二,一切是非曲直的形式,都在寺院的法律規章中有其基礎。一切僧侶受戒進入各種程度的規定,必須不得違犯任何法律,注意保護法律,就像保護個人的眼睛一樣。
第三,遇到長者,或是在道德上和學問上受到尊重的人,等等,必須脫帽,重新整理袈裟,以便敬禮鞠躬。對長者說話,不能提名道姓。
第四,在曲札以外的時期,即進入「曲倉」(Chos-mtshams)或「教義間歇期」,必須專心在自己屋中進修,不能與同輩聊天;除非必要,不要進入市場。假定向當權者請假,必須說出真正的理由,是否准假,由當權者決定。
第五,不管在曲札的地方,還是在寺院的巷道中,假定拾著他人丟失的物品,必須交與監督,否則被人發現以後,即作為贓物的證據。
第六,任何時候,發現擲骰子、玩紙牌,唱污穢歌曲,或做不適於僧人的其他遊戲,必將犯過失的人帶入大經堂,當著聚會僧眾,念懺悔經,還要叩頭百遍。
第七,任何犯了下列罪狀的人,應該使全體僧眾知道,辦法是敲鑼鳴警,使之在公眾面前受審,然後開除僧眾聖籍:姦淫、殺人、偷盜、撒謊、醉酒、械鬥;對教師、監督、經頭等人進行人身侵犯;打群架、仗勢不聽命令、瀆職以致傷害寺院利益,這樣的案子,該由集體力量來處理,不能以個人關係進行干預。
第八,教師和負責的職員,應該公正,不許諂媚有權勢的人,不能以權謀私,挾嫌報復,對於任何違反這條規矩的人,都得適當處罰。
最後,根據佛教的教導,因果律是絕對的。「假定你學習,你就知道因果律」,佛經上曾說過,「假定你學習,你就可以遠離罪孽」。此外,「當你學習時,就重視學習,借著學習,你就可以找到脫離生死的道路。菩薩五路和十境的完成,是逐漸而有次序的。當你完全解決問題的時候,你即成佛了。遵守這種教義,你就達到你所希望的目的,而且你要違反它,你就遇到死神的宣判。小心在你思想和行為上,要遵守正路,你得到的報償則大如海洋。」
教師進修的機會。因為絕大多數的教師已無須參加大經堂例行聚會,他的日間時間,大部分用於準備課程和將它們教給學生。他越勤奮,越有學問,引來的學生越多,自己越沒有時間。沒有註冊和收學費的限制。他就是在自己的屋中授課。聽講的人擠滿了屋,甚至到了屋外,一群人聽完了,又來一群人。除非例行假日,他的日程都是排滿了的,就和現代學業機關的負責人一樣。然而這裡的氣氛是充滿精神的,他不抱怨誰,事實上他既愛學生,學生也愛他,只要他的屋子或院子能夠容得下,他就不便拒絕來求指導的人。
只有在曲札時,教務長領導僧眾在一起,他才解脫教人的義務,他可以關在屋裡做靜功,那是任何人都尊敬的,不管是俗人,還是出家人。地點可以是他自己的屋,也可以是旁的較僻靜的地方,他可以集中精力靜修,或讀書,或寫作。
他如果想進一步深造,求某位能夠指導他的人,在拉卜楞那樣的大寺院,總是可以找得到人的。這人可以是他自己以前的老師,目前不再教正規的學生了,也可以是他從未接觸過的人,而又是他一向崇敬的高僧。譬如喇嘛拉戈,是嘉樣的正式老師,但拉戈不是任何時候都教課的,因為從他的年紀和其他考慮,所以嘉樣不常找他。拉戈已是聖人了,當班禪大師過拉卜楞的時候,據說曾向拉戈叩頭,雖然拉戈是經常受旁人叩拜的,這是出自對於拉戈的崇敬,崇敬他的靈性和學問修養。喇嘛拉戈隨時可以宣布,他在某日要講某經,那些自認有資格的人,可以去聽講。或者跟他很熟的人可以請他講一講某種典籍,就是旁的及格的人都可以聽的公開演講。
我們在拉卜楞認識少數退休教授,他們使我們學到了很多的東西。他們很自由,沒有事務纏身。他們的學生則是忙於教學生,而沒有時間接觸外界的人。這個退休教授制度,使忙於教書的老師,在學生參加公共集會場合下,能夠使自己取得進修的好處。自願和靈性的氣氛,在教師與學生之間,在不同程度上,使每一個人都是終身的學生,是拉卜楞這類無所不包的寺院之獨特之處,如果再加上集體演講,就與現代教育的情形形成鮮明的對比。現代教育中,一旦當了教授,就再沒有機會得到比較,難道不是有一些來自不可靠的閒話,流傳於學生與同事之間嗎?或者在很少的情況下,有研究教授和教授例假的安排,除此不是再也沒有機會為自己進修嗎?在現代教育中既有大規模的生產,又缺乏產品的標準化;在藏族寺院中,這兩方面的缺點都可避免。
(二)課程
至於正規課程方面,可以推出各學院的典籍,首先是顯教學院。
邏輯(因明Tshad-maẖi-rigs-pa)由五個班級學習,最少五年。首先,學習辯論規程,其次是認識論的原則。前四級(bsdus)學前者,第五級(Rtags-rigs)學後者,主要著作是:
第一,陳那(Dignāga或Phyogs-glaṅ)的《集量頌》(《集量論》Tshad-ma-kun-las-btus-pa或Prāmaṅa-samuccaya),《觀所緣頌》(Dmigs-pa-brtag-pa或Ālambana-parikṣā),《因明入正理論》(Tshad-maẖi-bstan-bcos-rige-pa-la-ẖjug-pa或Nyāmya-praveśata-rakaśāstra)等。
第二,法稱或達瑪吉提(Dharmakirti或Chos-kyi-grags-pa)的「三身著作」(Tshad-ma-mam-ẖgrel-gyi-tshig-leẖur-bya-pa或Praṁāṅa-vārttika-kārik,Tshad-ma-mam-pa-ṅcs-pa《量決定論》或Praṁāṅa-viniścaya,《因明正理滴論》Rigs-paẖi-tshigs-pa或Nyāya-bindu),「四肢著作」(Gtan-tshigs-kyi-thiga-pa《因論一諦》或Hetu-bindu,《辯諍正理論》Rtsod-paẖi-rig-pa或Vāda-nyāya,brol-pa-brtag-pa《觀相屬論》或Sambandha-parikṣā,Rgyud-gan-grub-pa《成他相續論》或Saṁ-tānāntara-siddhi)。
第三,關於邏輯的著作,堪德拉果敏或大德月論師(Candragomin或Zla-ba)、律天(Vinitadeva或dul-ba-lha)、法勝(Dharmattara或Chos-mchog)等人著作。
這一類印度大師的著作在丹珠爾經中集中成十七篋或十七包(每包四五百葉,每葉約1200個字母左右)。也有藏族高僧的著作,如宗喀巴、嘉錯傑(Rgyal-tshab-rje)、克主曲傑(Mkhas-grub-chos-rje)、嘉樣等,其數量更大得多。每一個寺院自然在選擇大量的著作中有所側重,一般都給本寺院著名作家以較大的注意。
「智慧」(Phar-phyin或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aramitā)為四年級學習,最少需要四年。所謂「智慧」,就是能夠「知道一切,並能解決困難,而且實現真理」。在佛教的兩派中,即「深見」(Zab-moẖi-lta-ba)派和「廣行」(Rgya-chen-spyod-pa)派,這類著作屬於後者。理論上,學者都企望精通六解脫法(布施、戒律、忍耐、精進、禪定、智慧)和旁的教義。如此獲得的智慧能力加上由廣行獲得的福利,給學者以必需的靈性覺悟。廣行派起源於紀元後四世紀阿桑卡(無著Asainga或Thogs-med)和瓦蘇班杜(世親Vasubandhu或Dbyig-gñen)兩兄弟,更由他們的徒弟所發展,如斯梯爾瑪梯(安慧Sthiramati或Blo-gros-brtan-pa)、陳那(Dignāga或Phyogs-glaṅ)、顧那普拉巴或功德光(Guṅaprabha或Yon-tan-ẖod),和未姆他參那或那勝軍(Vimuktasena或Rnam-sde)。安慧有兩名學生,普爾那瓦爾達那(Pūrṅaverdhana或Gaṅ-ba-spel滿增)和吾什瓦米突(Visvāmitra或Khyad-par-bçes-gñen勝友),後者到了西藏,宣傳這一派的教義。陳那則傳給達瑪巴拉(Dharmapāla或法護Chos-skyoṅ)和達瑪吉提(Dharmakirti或Chos-skyi-grags-pa法稱)。著名的唐朝玄奘則傳達瑪巴拉教義。這種佛教典義最重要的著作是彌勒(Maitreya或Byams-pa)著《現觀莊嚴論》(Mṅon-par-rtogs-paẖi-rgyan或Abhisamayālaṁkāra)。它只有50上下葉,可是它將600卷的同一題材的著作很好地總結起來。它教導三智慧境地、四實踐、一普遍身的成果。下面就是它的八句:
超凡的智慧(Prajña-pāramitā)
教導八件事;
一切現象的智慧,道路的智慧
和普遍的智慧;(三境界)
直接了解一切,
直到最高的,在道次中,
同突然了悟;(四實踐)
和法律體成果,遂成八(成果)。
其他重要著作有:宗喀巴著《現觀莊嚴光明釋》(Mṅon-par-rtogs-paẖi-rgyan-gyi-snan-ba或Abhisamayālaṁkārāloka)、《現觀莊嚴特殊意義》(Gon-phrag-ñi-çu-lna-pa或Pañca-viṁśati-sāhasrikā)、《現觀莊嚴普說金鬘》(Legs-bçad-gser-phreṅ-ba);嘉錯傑(Rgyal-tshab-rje)著《現觀莊嚴辭義全釋》(Rgyan-gyi-mam-bçad);嘉樣著《現觀莊嚴》;
「中道(Dbu-ma)教義」,二學程,必須兩年,意思是超越「空和實」理論的極端,根據四句命題:
諸法因緣生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注74
在上述兩派中,這一教義屬「深見」派,因為這種見解,不易為常人所了解,所以稱為「深見」,那是龍樹(Nāgārjuna或Klu-sgrub)於公元二世紀發展的,他傳給阿瑞牙德瓦或提婆即聖天(Āryadeva),後者又傳給羅睺或拉呼拉(Rāhula或Sgra-gcan-ẖdzin)和那卡米輟即龍友(Nāgāmitra或Kluẖi-bçes-gñen),拉呼拉傳給尼拉內輟(Nilanetra),那卡米輟傳給佛護(Buddhapalita或Saṅs-rgyas-bskyoṅs)和巴瓦味吾卡(Bhāvaviveka或清辨Legs-ldan-ẖbyed),月稱(Candrakirti或Zla-ba-grags-pa)是佛護的徒弟的徒弟。這類重要典籍有:
龍樹著《中觀根本智慧頌》(Dbu-ma-rtsag-baẖi-tshig-leẖur-byas-pa-çes-rab-ces-bya-ba或Prajñā-nāma-nūla-madhyamaka-kārikā),70 葉;
無畏釋著《中觀根本論釋》(Dbu-ma-rtsa-baẖi-ẖgrel-pa或Mūla-madhya-maka-vṛtti),七卷;
月稱著《中觀根本明句釋》(Dbu-ma-rtsa-baẖi-ẖgrel-pa-tshig-gsal-ba或Mūla-madhyamaka-vṛtti-prasannapadā),七卷;《入中論》;
清辨著《中觀根本般若燈論釋》及其注釋(Dbu-maẖi-rtsa-baẖi-ẖgrel-pa-çes-rab-sgron-ma或Prajñā-pradipa-mula-madbya-maka-vṛtti);《中觀寶燈論》(Dbu-ma-rin-po-chcẖi-sgron-ma或Madhyamakaratna-pradipa),七卷;
聖天(Āryadeva)著《瑜伽行四百論頌》(Bstan-bcos-bẖi-brgy-pa-bi-brgya-pa或Catuḥ-śataka-śāstrakārikā);
月稱著《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廣釋》(Byaṅ-chub-sems-dpaẖi-rnal-ẖbyor-spyod-pa-bi-brgya-paẖi-rgya-cher-ẖgrel-pa或Bodhisattva-yogacaryā-śataka-tikā);
其中以《入中論》為基本教材,必須背熟。
宗喀巴著《入中論廣釋》,289葉;《簡論》,60 葉;
嘉錯傑著《中論廣義精華》,60 葉;
克主曲傑著《中論入門廣見的簡明提綱》,281 葉。
嘉樣著《中論廣評》。
《阿毗達磨》或《俱舍論》(Abhidharma-koṣa或Mdzod)是在一級中學習,最少學四年,主要著作包括瓦蘇班杜(Vasubandhu)的《俱舍論本頌》(Chos-mṅon-paẖi-mdzod-kyi-tshig-leẖur-byas-pa或Abhidharma-koṣa-kārikā)和他自己的解釋(Chos-mṅon-paẖi-mdzod-kyi-bçad-pa或Abhidharma-koṣa-bhāsya)。書由詩句組成,有八章:領域、根、世界、羯磨、幻覺、聖人、智慧和靜修。評論有九章,八章關於上述題目,第九章排除自我。學生第一年專心學習前四章,第二年則學習其他四章,後兩年則複習和消化整個篇章。前兩章是純潔與不純潔共有的,主要作為緒論,其餘六章分期研究純潔與不純潔。羯磨(Karma)和幻覺作為不純潔的原因,成立三領域(感覺、對象,無對象)和普通世界,有生物和無生物,作為不純潔類,然後由智慧和靜修作為純潔的原因,聖哲作為純潔的結果,則超凡世界可以成立,這就是純潔類。
雖然它是小乘的經典,可是這本書是最重要的,述說不純潔是痛苦的來源,並指明解脫之路。同類的重要著作,如嘉樣著的對俱舍(Koṣa)的詳細評論很多,拉卜楞在這類評論方面是著名的,據說數量上比拉薩還多,水平也高。可是在漢文翻譯中,還有一些重要著作,而在藏文中是見不到的,將來把它們譯成藏文,也許是有用的。
「寺院的法規戒律」(dul-ba)一級的學程.無一定年限。許多學生,在這一級中停留到老,因為上述經典是屬於教和學的理論範圍,此類典籍則屬於實踐範圍。沒有人可以實在地說,他已經完全掌握了寺院的法規或紀律。
一般來說,有三種寺院法規:「對個人解脫」(So-sor-thar-ḅa或Pratimokṣa),「對有情利益」和「包括一切善行」。前一種與小乘同,後兩種是屬大乘的。
寺院法規「對個人解脫」的目的是馴服人的獸性,是根據個人地位解放個人的。所以有七等這類法律:對於受全戒的僧侶(Dge-sloṅ),他須遵守二百五十三條戒律;對受全戒的尼姑(Dge-sloṅ-ma),她須遵守三百四十—條戒律;對受十三條戒律而且必須遵守的沙彌(Dge-tshul);對受十條戒律而且必須遵守的出家僧侶(Rah-byuṅ);對受二十二條戒律而且必須遵守的沙彌尼(Dge-tshul-ma);對受五條戒律,而且必須遵守的最低級女居士(Dge-bsñen-ma)。後兩者是可以結婚的。
寺院法規「對有情利益」是個方便,使遵守者可以做任何對於其他有生命的人或物有福利的事。例如,說謊是違反最初五戒的,但為了旁人某些客觀利益,有時需要向他隱瞞真實情況,因為他還沒有準備接受那個真理。如慈悲神與女妖結婚,即藏族起源神話中所述,是另一個例子,說明一個菩薩可以為了保護人的生命,顯然違犯了不發生男女關係的戒律。寺院中那樣多的憤怒像,應該說是與佛教靜善相矛盾的,但是可以理解為這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
「包括一切善行」的寺院法規,是指菩薩的行為,包括一切聽、思和實踐的全部表現,在瑜伽法規的書中,菩薩八類曾被舉出。
《丹珠爾》(Bstan-ẖgyur)經關於小乘寺院法規的十八篋,最重要的是:
姑那普拉巴或功德光(Guṇaprabha或Yon-tan-ẖod)著《毗奈耶經》或《律經》(Vinaya-sūtra或dul-baẖi-mdo)和他的《埃叩塔拉》(Ekottara-karma-śataka或Lus-brgya-rtsa-gcig-pa《百一羯磨》);達瑪米抓或法友(Dhar-mamitra或Chos-kyi-bçes-gñen)的《律經大疏》(dul-baẖi-mddoẖirgya-cher-ẖgrel-pa或Vinaya-sūtra-Ṭikā)和他的《別解脫經釋》(So-sor-thar-paẖi-mdoẖi-ẖgrel-pa或Pratimokṣa-sūtra-vṛtti);那卡普那或龍樹(Nāgarjuna)的關於「給促勒」(Dge-tshul)的詩句(phags-pa-gźi-thams-cad-yod-par-smra-baẖi-dge-tshul-gyi-tshig-leẖur-bya-pa或Ārgamula-sarvāstivadi-śrā-maṅerakārikā)。
宗喀巴和他的兩名傑出的徒弟嘉錯傑(Rgyal-tshab-rje)和克主曲傑(Mkhas-grub-chos-rje)的多卷著作中,大師的評論菩薩戒品釋和比丘戒品釋各五卷,是最受歡迎的。其他關於菩薩誓言和密教誓言,不勝枚舉。
我們結束顯教學院學程討論之前,必須提一提進行教程的地點和課程預備的特殊辦法。
大經堂如已述過的,是作為純粹宗教性質的經典舉行崇拜儀式的地點,正式課程則在三個廣場上進行。每當有曲札的時候,第一個地方頓曲(Ston-chos),意思是「講教義」,那是演講最多的地方,也是單獨的有階梯的院子,與大經堂有些距離。第二個地方住將(Grub-çaṅ),是一很愉快的有牆的園林,作為夏日演講和辯論的場所。第三個地方多夏爾(Rdo-gçel或Rdo-gal),在大經堂外邊空場上,只在冬季晚上或夏季雨天,在這裡舉行演講,全寺的一切跳神盛會也都在這裡舉行。個別學院的其他舞會則在個別學院的院落進行。
每月有五六次晚上在學生院落的房頂上預備功課,一般由天黑直到半夜。功課預備的情況,自然因人而異,可是冬春兩季的晚間,房頂上寒風凜冽。訓導長(al-ṅo)和他的助手(Chab-ltag-ma)必須環視巷間,看是否每人各就各位。事實上,學生們沒有可能逃席,除非他們升到「中道」最末級,才可免於在房頂上備課。
(三)密宗學院
神學院的學程,包括下述典籍:怖畏金剛、憤怒神、閻王、心理升起、最快樂者、神秘主、授權法、神秘圖案、龍王、焚供、發音藝術、手印、灌頂、五祈禱術、八十種宗教行為等。
醫學院的學程除了純粹為某些神祇的經典如前章所述外,有基本的醫書名「四經」,它們是「基礎」、「解釋」、「藥方」和「最末幾章」(Uttara-tantra),這是由印度文直譯成藏文的。根據藏文歷史,漢文醫書也有翻譯,可是我們尚不知道是什麼書。
對於藏曆(Leẖu-tho,顯然是漢文「歷頭」的直譯),是時輪院的專業。下述可以表示一般意思:「智慧神的真名」、「智慧神的空姓名」、「十三怖畏金剛的靜修法」、「灌頂法」、「焚供法」、「彩圖表法祈雨」、「菩薩道進程」,各種心理升起。第十章所述特別神祇的經典,不必重複。
歡喜金剛院(夏曆學院)的學程大體上與時輪院相同,只是對於各自的神佛有所側重。夏曆特別法,未被學院代表所述,因為它屬密宗的特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