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 · 第四章 寧瑪派——早期藏族佛教
寧瑪巴(Rñin-ma-pa)意思是「古代的學派」,即藏族宗教自印度傳來,沒有被藏王朗達瑪(836—842年在位)毀滅之前。就顯教而論,根本沒有區別,還是它原來的樣子。但密宗則靠宗師親口傳授,因解釋與注重點不同而發展成差別。在第二章談到的「早期翻譯」和「後期翻譯」,作為學派的不同,已作了說明。這裡不用詳述歷史的區別,我們可將寧瑪巴作為當代制度來討論,而分成下述各條:教育、學習地點、學術組織、學習程序、事務組織、公開大會,然後作些概述。
(一)教育
佛教可以分作九種教育(九乘):
(1)對於學者一聽就懂的聲聞乘(Ñan-thos-pa);
(2)通過自己的努力即可精通,而不必努力於旁人的利益即獨覺乘(Raṅ-saṅs-rgyas或叫「清靜無教佛」),得到啟發即可由自己的努力而完善;
(3)像菩薩(Byaṅ-chub-sems-dpaẖ)那樣找著推動旁人福利得到靈性覺悟;
(4)密教的教導關於外表的事續(Bya-baẖi-rgyud);
(5)密教的教導關於內部也關於外部的行續(Spyod-paẖi-rgyud);
(6)密教的教導關於「靜觀的宇宙靈性」即瑜伽續(Rnal-ẖbyor-rgyud或yoga)取得一致;
(7)大瑜伽(Mahā-yoga);
(8)無二瑜伽(Anu-yoga);
(9)無上瑜伽(Ati-yoga)。
前兩者[(1)—(2)]屬小乘(Hinayānā),余皆屬大乘(Mahayānā)。前者只能救求者,後者則救多數。另外,前三者[(1)—(3)]屬於顯宗,即任何欲聽者皆可聽之,後者則屬密宗,必得受密宗戒始可聽誦。前三者[(1)—3)]是釋迦牟尼,即轉世佛或轉世身所傳授的,後三者[(4)—(6)]外表是密宗的,為金剛薩(Rdo-rje-sems-dpah-或Vajra-sattva)所傳授。末三者[(7)—(9)]內部是密宗的,為普賢(Kun-tu-bzaṅ-po或Samantabhadra)所傳授的。
六密宗佛教中,三種是外表上的密宗,由於藏族佛教各派都分享之,所以說它們是外表上的密宗。其他三密宗,則是內部的密宗,因為都屬寧瑪派的特點。他們修持的主要特點,是利用一般被放棄的東西,如怒、欲和什麼屬於身體的東西。在顯教佛教看來,物質身體一般被認為是桎梏,是惡的淵藪,是精神所懼怕的東西,但在這裡則被認為是方便法門,能夠幫助精神取得豐富的完滿的生活。這個積極的道路,是根據這樣的信心,即人不能使自己離開污染而孤立生活,或不能樹立虛偽的二分法,使生長的機體脫離營養它的東西,唯一的希望,是使兩者同時提高到新水平,雖然這是對於一切密宗佛教都是真理,但寧瑪巴則有三等內部密宗教導。
首先,「變異」(幻化部phrul)等於大瑜伽。相信每人自身內部都有與釋迦等同的東西,但由於無知或偏見,一個人就會糾纏不清,在心理上會把不淨的變淨了;而在入靜的過程中致使血管和身體旁的部分得到解脫,以致產生幸福、光明和無區別狀態。這類教導,更進一步區分為論說(Rgyud-sde)和方法(Sgrub-sde)。
論說包括「在變異中的靜與怒」(Sgyu-ẖohrul-i-khro)和「神密核心」或「論說王」(Rgyud-rgyal-gsaṅ-ba-sñiṅ-po),有五十八善靜保護神,四十二憤怒保護神,一共有「一百個最高的善靜保護神和憤怒保護神」(i-khro-dam-pa-rigs-brgya)。
方法是在論說的基礎上實際的辦法。方法包括崇拜「八保護神」(Sgrub-pa-bkaẖ-brgyad),那就是八成就方法。「八保護神」是:
前五者屬於超世間的,後三者屬於世間的。除馬頭明王注32是慈悲觀音的化身(Spyan-ras-gzigs或Avalokiteśvara),其餘均為妙音文殊(jam-dbyaṅs或Manñ-jughoṣa)的不同表現。在寧瑪派中,勝德功菩薩則是八名的領袖(Gtso-bo),也是九名的領袖,即添上智慧保持師(Rig-ẖdgin-slob-dpon-lha),他的供桌以「苦海」為象徵,他的作用,是取消五毒現象,集中五種智慧在一起。
勝德功的像有二十一頭,三頭一排,七排遞升。二十一頭代表顯密兩教圓滿道注33二十一級。七層則代表菩提道注34七部分。臉有不同顏色,紅指熱心,白指乾淨,藍指有恆,綠指安靜、可怕、發展、努力等,黃指一切成就圓滿,而多種顏色則指一切現象的綜合。
四十二隻手臂表示多種靜態,一隻手拿著一種靜態的面目。兩肩上有兩翅膀,左邊的表示方便,右邊的表示智慧;如同神王與女伴侶一樣,有八條腿,每隻腳踏在一個魔王和一條龍上,八條腿表示解脫的八條路,而八神王象徵八識,八龍則象徵八種心意,伴侶擁護著他,名字是杜謀杜哲那謀(Gtum-mo-dug-brul-nag-mo),表明她是貪、嗔、痴這三個大敵的摧毀者。
回到方法方面,有一個區別,即由印度來的大師直接口述的(Bkah-ma)和由地下發現的埋藏文字(Gter-ma)而傳到後代的。由於不同師傳有不同注重點和不同處理方法,結果就產生了主要兩種學派,即口述傳統(Bkaẖ-ma)的主要兩種學派:索路(Zur-lugs)和絨路(Roṅ-lugs)。著名的索路派大師有索伯切(Zur-po-che,1002—1062年)、索窮巴(zur-chuṅ-pa,1014—1074年)和卓普巴(sgro-phug-pa,1074—1134年)。絨路來源於絨蘇母勤伯趨吉臧伯(Roṅ-zom-chen-po-chos-kyi-bzaṅ-po),與宋仁宗(1023—1063年)同時。
最早發現埋藏文字的人是宋高宗時代(1127—1162年)娘(Ñaṅ)地的尼瑪窩色(Ni-ma-ẖod-zer,1124—?)。以後寧宗(1195—1224年)和理宗(1225—1264年)時代又有古儒曲吉旺去(Gu-ru-chos-kyi-dbaṅ-phyug)繼續有所發掘。兩種發掘所得,叫作「上下寶藏」(Gter-kha-goṅ-hog)。以後陸續有較小的發掘,以致最後到明孝宗(1488—1505年)時,拉提那靈巴(Rata Glin-pa)將這些發掘與他自己的大量發掘的著作編在一起,叫作「南方寶藏」(Lho-gter)。在明世宗時(1522—1566年),北方統治家族中出現一位大師叫作瑞金過及得曲尖(Rig-ẖdzin-rgod-kyi-ldem-ẖphyul-can),他又有許多發掘,並編出「北方寶藏」(Byaṅ-gter)。
在神宗時代(1573—1619年),扎喜拖甲(Bkra-çis-stobs-rgyal)創立了多吉扎(Rdo-rje-brag)寺,宣講「北方寶藏」,而在17世紀中葉居梅多吉(gyur-med-rdo-rje)創立敏卓靈(smin-grol-gliṅ)寺,宣講「南方寶藏」。有了這兩個學府,兩個學派就確立了。但它們不只限於宣講「寶藏」,也同樣教導由印度大師通過口述傳下來的教法。此處無妨附帶說一下所謂「寶藏」的發掘。佛教的典籍,因為藏王朗達瑪時期的壓迫而有埋藏,這是很自然的。自然也會有關於某些埋藏的實際發現。可是為了佛教的復興,以及後來各派的競爭,也就難免有人創造典籍,並埋藏它們,後又重新發掘它們,就像本教「寶藏」一樣。無論如何,所有「寶藏」都被認為其來源是超自然的。為了使個人的根據取得較高威信而宣稱其古老,乃是通常的動機。
三種本身密宗的說教的第二類,是「集聚」(dus)類,相當於阿努瑜伽(Anu-yoga)。這一類的主要論述是「普遍集聚知識」(kun-ẖdus-rig-pa)和「集聚神秘認識」(Dgons-pa-ẖdus-pa)。在心理創造和辨認雙重過程中,辨認或與護身一致常被加重。這種可能性,主要是用自己的血管和精蟲取得完全一致目的,以便產生幸運、光明和無私。有兩種教導,都由印度大師流傳而來,也自發現的「寶藏」中來。
第三類只是關於「心」的,與阿提瑜伽(Ati-yoga)等同。它廢除了形象和內部能力,那是上述說教的兩類的特點,而這裡關心的是體現心的本身。漢傳佛教的禪宗(Dhyāna)在這方面與之類似。然而寧瑪巴獨特之處,乃是修得的方法,即叫作「勝過最高者」(Thod-rgyal)。用這種方法,可以得到自明,即身體可在虹中消失,或虹的顏色中消失,以便得到解脫。論述與發現的寶藏,都是說教的根據。可是這些說教,又分成三小類。
第一小類是關於心(sems-sde)的,即怎樣體現自身與外界的本性,而不被假象所迷惑。這一類主要論述的是「空中的卡辱達鳥」(Khyuṅ-chen-ldiṅ-pa),「普善王」(Kun-byed-rgyal-po)和「大圓滿」(Rdzogs-pa-chen-po)。
第二小類是飛入神秘自在部(Kloṅ-sde)。經過上述體現後,一切障礙和偏見都沒有了,以至於心中除光明以外,再無別物。心是完全自由的,有金剛橋(Rdo-rje-zam-pa)的教導,也有主要經典《不焚力》(Bya-rtsol-me-pa)。
第三小類是教授部(Man-ṅag-gi-sds)。當心完全自由的時候,則有「覺悟」,身體可在虹中消失。此類的說教,包括「四實質」(Sñiṅ-thig-ya-bi);主要經典包括《蓮華無上權能》(Padma-dbaṅ-rgyal),《佛平等》(Saṅs-rgyas-mñam-skyor)和《回聲全》等(Sgra-thal-ẖghur)。
(二)主要學習地點
現在還起作用的最主要的學習地點,在西藏有敏卓靈(Smin-grol-gliṅ)和多吉扎(Rdo-rje-brag),在西康有噶托(Ka-thog)、白玉(Dpal-yul)、佐勤(Rdzogs-chen)和西勤(i-chen)。西康四寺院中,前三寺最重要,可與西藏格魯巴三大寺齊名,即色拉(Sa-ra)、哲邦(bras-spuṅs)和甘丹(Dgaẖ-ldan),分別於1418、1416、1409年建立注35。此處寧瑪巴以年代先後作記載,以便與較小寺院作為比較,雖不太重要,但有歷史意義。
本書前兩章提到的桑耶寺(Bsam-yas或Sam-yas)是在西藏建立的第一個佛教寺院(762—766年),那是藏王赤松德贊當政時期。班馬撒姆巴瓦(Padmasambhava)和山塔繞克西塔(Śantarakshita)這樣有獨到見解的大師,就在那裡宣講佛法。不只密宗佛教第一次的系統翻譯在那裡進行,而且本教徒也在那裡集聚,將他們的說教寫成文字。
奇姆普(Mchinm-phu),作為桑耶寺的退休地點,也是同一藏王當政時期建立的。寧瑪巴傳統中最著名的人,即在初、中、末期三階段翻譯最著名的人,是捏年那古麻拉(Gñags-jñāna-kumāra),與赤松德贊同時;努桑接伊西(Gnubs-saṅs-rgyas-ye-çes),在第九世紀;索伯切沙佳迥內(Zur-po-cheça-kya-ẖbyuṅ-gnas,1002—1062年),都以此作為教導生徒的地址。索伯三大師,在上面方法上提到的,即有最後一名;其他二名,也曾在此處傳道。可是三人作為旁的寺院的創始人,更為著名。
五巴龍(Hug-pa-luṅ)為索伯切所創立,後為索窮巴(Zur-chuṅ-pa,1014—1074年)和索下加僧格(Zur-çakya-seṅ-ge,1074—1134年)所代替,後者又創建卓普寺(Sgro-phug),後來便以卓普巴見稱。
西康德格(Sde-dge)的噶托(Ka-thog)寺,為卡當巴德謝(Bkaẖ-gdams-pa-bde-ggege,1122—?) 注36所建立,他是帕謀主巴(Phag-mo-grub-pa,1110—1170年)的弟弟;而帕謀主巴則是屬於噶舉巴(Bkaẖ-brgyud-pa)或叫白教的。那是宋高宗當政的時代(1127—1162年)。他也是卓普巴(Sgro-phug-pa)的徒孫。他吸收許多埋藏的寶藏,所以與敏卓靈(Stain-grol-gliṅ)同屬一個教派,叫作「南方寶藏」派。可是噶托的創始人不只是寶藏派,他也傳授了印度大師的遺教,只是寶藏更為重要罷了。噶托寺有550名喇嘛,為追沒興窘(Dri-med-iṅ-skyoṅ)大喇嘛所管。
不丹的塔巴嶺(Thar-pa-gliṅ)寺,是追梅窩塞(Dri-med-ẖod-zer,133—1363年)建立的,那是他到不丹旅行的時候。後來寧瑪巴又由不丹傳入尼泊爾。
多吉札(Rdo-rje-brag)是西藏「北方寶藏」學習的中心,起源於埃窩曲卡(E-wam-chos-sgar)的聚會,而該聚會是扎喜拖甲(Bkra-çis-stobs-rgyal)所組織的。扎喜托甲是西藏拉堆澤地方的土司,後因失勢而至前藏。寺院則正式起始於巴瑪春雷(Padma-hphrin-las)的創建,而巴瑪春雷則是扎喜托甲的兒子那吉旺曲(Ṅag-gi-dhaṅ-phyug)的轉世。第五輩達賴(1617—1682年)對於此寺十分羨慕。它由於準噶爾入侵而被毀,但不久即恢復。
西藏的「南方寶藏」傳授地點敏卓靈(Smin-grol-gliṅ),創建於明思宗(1628—1643年)最後兩年,為居梅多吉(gyur-med-rdo-rje)和那旺曲巴(Ṅag-dbaṅ-chos-dpal)二人所建。二人之後,繼承人是達瑪釋瑞(Darma-çri),這個寺院,也跟多吉札一樣,由於準噶爾入侵而被毀,以後又被修復,時間也相同。
佐勤寺(Rdzogs-chen),意為「大圓滿」,在西康德格,是1685年由班瑪日津(Padma-rig-ẖdzin,1625—1697年)所建。他是被德格土司阿旺扎喜(Ṅag-dbaṅ-bkra-çis)由金沙江西邊請過來的。現在這個寺院在寧瑪巴中最受崇敬,不只在西康,而且在不丹、尼泊爾也有吸引力,聚集的徒眾達五百人以上,主持寺院的是創始人的轉世。
白玉寺(Dpal-yul)也屬德格範圍,與佐勤寺同時,為日津昆臧西饒(Rig-hdzin-kun-bzaṅ-çes-rab)所建。也跟佐勤寺一樣,屬敏卓靈系統,僧眾約有六百人,寺主是噶瑪洋斯(Karma-yaṅ-srid)。
西勤寺(i-chen).離佐勤寺不遠,是1764年或後一點,由佐勤寺發展起來的。它的創始人是西勤饒將巴(i-chen-rab-ẖbyams-pa),有僧眾約百人,但與佐勤寺的關係,似乎不協調。
(三)學術組織
拋開西藏寧瑪巴寺院不談,只有西康的噶拖(Ka-thog)、白玉和佐勤有學院,稱為札薩(Grwa-sa)。早先,這些寺院都是密宗的,專重個人修持,不講言傳,特別是它們的大圓滿(Rdzogs-chen)理論,與禪宗相似;上面已述,重點放在內省見解,而不放在傳達知識方面。但這種修持,只對最有天才的人才有用,至於普通智慧,必須有理論的準備,才能有直接的了解。另一方面,為了與格魯巴競爭,也必得注重可以傳達的知識。一個多世紀以前,佐勤寺院創立了一個學術學院制,叫作師利辛哈羅札(Śrisiṁha-slob-grwa),為格芒顯盤塔耶(Dge-maṅ-gan-phan-mthaẖ-yas)倡導下創立的,以便正式傳授顯教和密教。以後大學院(Slob-chen)加在聚會樓上,以與前章所述的格魯巴三大寺,即色拉、哲邦、甘丹做比較。教學內容,包括釋迦佛語和他的印度門徒解釋的翻譯,加上寧瑪巴大師的闡述。
約當19世紀末葉,司徒曲吉嘉木錯(Si-tu-chos-kyi-rgya-mtsho)也在噶托(Ka-thog)創立了一個教學學院。早先建立的是續部學校(Rgyud-sde-khaṅ),雖然名字是密宗佛教的意思,但它不完全限於密宗。不如說,學校起了這個名字,是因為大廳內有大量的密宗佛像。事實上,這個學校分成兩個學院,教學學院(Bçad-grwa)和訓練學院(Sgrub-grwa),前者給正式關於顯宗佛教和密宗佛教的理論,當學徒精通這些理論後,即可進入密宗成就實際訓練,如「灌頂、傳承和講解」(Dbaṅ-luṅ-khrid-gsum)。這個組織,在昆臧貝(Kun-bzaṅ-dpal)領導下,得到進一步發展。昆臧貝是洛堅丹津諾布(O-rgyan-bstan-ẖdzin-nor-bu)的徒弟。在這些學院以外,順序學院(Sgrig-grwa)得以建立。為了普通僧人,他們既不關心理論的討論,也不關心個人的成就,可是必須在儀式的作用上,在寺院的法規上及格。
在20世紀20年代初期,白玉的棍桑(Mgon-bsam)大喇嘛,建立了三學院,在他自己的寺院中,仿照上述兩個寺院的規模。
大喇嘛(Bstan-bdag)或活佛(Sprul-sku)在每個寺院都是校長;在校長以下,又有院長或教授(Sprul-po),主管哲學討論、實際輔導和宗教儀式。
每個寺院的徒眾人數取決於供給的來源和數目,例如寺院分配的全份助學金和部分助學金,宗教活動收入,供給的來源有布施、生徒家庭個人的供給,如佐勤寺即由不丹王奉送的60馱印度綢中,發給60全份獎學金,平均分配給教學和訓練兩學院的徒眾。每一項助學金都用實物交付,即兩袋青稞大麥(合140斤),30斤酥油。
在三學院內,約有四五十名徒眾在教學學院,十餘人在訓練學院。在佐勤寺的訓練學院,特別有十三名受圓滿戒的喇嘛,叫作「十三名淨者」(Tshaṅs-pa-bcu-gsum)。
在教學學院至少要學習五年,訓練學院要學六年,在受戒學院年限不一定。但學習年限可以根據學員的要求延長以便深入鑽研。有的笨學生在教學學院可以停留十年以上注37。
六七歲孩子,可以被送到寺院,跟教師(Dge-rgan)先學習藏文字母,再學習拼音,然後學習造句,叫作初學者(Grwa-chun)或噶卡巴(Ka-kha-pa),即由藏文字母開始的人。然後他跟講師或教授學習必要咒語,以及在宗教儀式中的讚頌詞。到16歲以後,才可剃頭,作為預備僧侶(Dge-tshul-gsar-pa)。到了20歲上下,正式受三十六戒,叫作給催(Dge-tshul或Śrāma-ṅera)或正式學生(Grwa-pa)。在這以後,他便可以參加教學學院做旁聽生,他正式做喇嘛(Dge-sloṅ或Bhikṣu),即在受了二百五十三戒,成了「教學學院的學生」(Bslab-grwa-pa)後,他的正規入學才算數。一到正規入學,他便可以把教師講解的宗教著作,通過考試(Rgyugs-len)確認成績。當他經受這等內容很多的考試後,他的學業必定有了長足的進步,這時,他便是學生助教(skyor-dpon),可以幫助同學進行學習。直到最後經過考試,他便算由教學學院畢業。他如考試最優,便得「饒將巴」(Rab-ẖbyams-pa)的稱呼,那就是相當於博士的學位,得到三項獎品,即一個金剛杵,一個金剛杵鈴和一身喇嘛服。少數次優的,獲得次要的獎品,直到一般畢業而沒有獎品。至於最後考試不及格者,有時會被拴在經堂門前的旗杆上示眾。
從教學學院畢業以後,才有資格入訓練學院,做一個「訓練學院的學生」(Sgrub-grwa-pa)。當訓練學院的學生,不同程度的突出自己,則可取得「自善喇嘛」(Sgrub-po-bla-ma)和「善教喇嘛」(Sgrub-po-dpon-bla-ma)的稱號。頭一個稱呼是說他自己進修有成績,後一個稱呼是說教別人有成績。及至兩種學院畢業以後,即得教授(Mkhan-po)級,說明不僅在學術上,而且在靈性上,都是可觀的。在這以後,他可以留在寺院教生徒,也可以到本寺院統治之下的分寺院去當長老。
試舉佐勤寺為例來說明這樣的教授的特殊的地位。一個人一旦當了教授,在一生中便放棄了乞求布施的權利,而「活佛」和旁的喇嘛則可自由接受布施。另外,寺院有兩種選擇後繼人的辦法:一種是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一種是選擇領袖不限出自何方,換句話說,即學制的混合,一面由自己培養的,一面由外來的。有四種教學組織,那裡的教授是選來的,他們必須得到與會聽眾的信任,不但在知識方面,還要在人格方面。他們不必是自己學院的畢業生。也有三種組織注38,兩種是顯教的(所謂「大學學院」和獲得全份助學金的學院),一種是密教的(在雪山上的一個組織),他們的教授必須是寧瑪巴的本寺直接出來的學生。屬於密宗的各種宗派都可前來參加學習。而屬於顯宗的各種宗派的人,都可來佐勤向佐勤的人挑戰,舉行公開辯論;一般是進行辯論的人要向寺院當局宣布辯論題目而且註冊,以便按順序得到講壇,舉行演講,並與旁人舉行辯論。
(四)學習程序
在教學學院,學習釋迦佛教導和顯密兩教的注釋。先學顯教,顯教有十三部著作:
(1)《達到自我解放》(So-sor-thar-pa或Prālimokpa);
(2)《寺院法規綱要》或《律經根本頌》(dul-rtan或Vinaya-mūla);
(3)瓦蘇班杜(世親)(Vasubandhu)的《阿毗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pa或mnon-mdzod);
(4)《阿毗達磨論集》(kun-las-btus-pa或Saṃgraha);
(5)《中觀根本頌》(Dbu-maẖi-rtsa-ba或Madhyamaka-mūla);
(6)《入中論》或《入中觀論》(Dbu-ma-ẖjug-pa或Madhya-makāvatāra);
(7)《四百論》或《中觀論》(Bi-brgya-pa或Catuh-ataka-śastra-kārihanāma);
(8)《入菩薩行》或《入行論》(Spyod-ẖjug或Bodhisattva-carya-avatāra);
(9)《現觀莊嚴論》(Mṅon-rtogs-rgyan或Abhisamayālaṃkāra);
(10)《辨中邊論》(Dbu-mthaẖ-mam-ẖbyed或Madhyānta-vibaṅ-ga);
(11)《辨法性論》(Chos-ñid-mam-ẖbyed或Dharmatā-vibhaṅ-ga);
(12)《究竟一乘寶性論》(Rgyud-bla-ma);
(13)《大乘莊嚴論》(Theg-chen-rgyan或Mahāyāna-sūtra-alamkāra)。
這些可以分為四類:寺院規程、小乘的研究、大乘研究中的實體部分和大乘研究中的現象部分。除了寺院規程外,其餘仍可以分為理論與實踐兩部分。在實際上,十三種著作有的可以認真學習,有的不必認真學習。以卡托寺為例,下面的學習順序可以注意:
(1)《菩提道入門》(spyod-ẖjug或Bodhi-saūracarya-aratāra);
(2)《寺院規程詩句》或《法句經》(Tśig-lah-ur-bcad-pa或Vinaya-kārikā);
(3)阿里班勤(Mṅah-ris-paṅ-chen)著《三種寺院規程清解》(Tri-saṃvara-vinya或Sdom-gsum-mam-ṅes);
(4)彌勒(Maitreya)《慈氏五論》(Byams-chos-sde-lṅa)注39;
(5)《寺院規程基礎》或《律經根本頌》(dul-rtsa或Vinaya-mūla);
(6)《中觀基礎》(Dbu-maẖi-rtsa-ba或cafuhafakaāsfrakārika-nāma);
(7)《入中觀論》;
(8)《四百論》或《中觀論》;
(9)關於中觀旁的收集品。
除了翻譯印度原始著作外,學生也接受寧瑪派學者的指導。
佐勤一年有三個月專門講述上面的十三著述,聽眾都具有較高的水準,雖然來人數目不定。除了上述十三著述外,還加上:《密教要點》(Gsaṅ-ba-sñiṅ-po或Guhyagarbha)和追梅窩塞(Dri-med-ẖod-zer,1308—1363年)及千才沃塞(Mkhyen-brtse-ẖod-zer,與清乾隆同時,而乾隆統治是在1736—1795年)的著述,如功德藏(Yon-tan-mdzod)和如意藏(Yid-bin-mdzod)。
在佛教顯教教完以後,即在教學學院進行密教教學。首先,《密教要點》和《轉化壇抓》(Sgyu-ẖphrul或Māyā),按著蘇爾祿(Sur-lugs)進行講解,那是各派都一致的。其次,再用讓祿(Ron-lugs)注釋進行講解,那是不同派(Mthun-moṅ-ma-yin-pa)所共有的。再其次,按著龍欽饒將巴(Kloṅ-chen-rab-ẖbyams-pa,追梅窩塞的別名)解釋再加講解,而用下述著作為補充教材:《七寶藏》(Mdzod-bdun)、《三鬆弛》(Ṅai-gso-skor-gsum)、《三解脫》(Raṅ-grol-skor-gsum),都是絕對不與它派(Çin-tu-mthun-moṅ-ma-yin-pa)共同的。
一個學生能夠清清楚楚地了解顯、密兩教的著作,他就有資格入訓練學院,並住六年。第一個三年,他被教以授權儀札(Dbaṅ)、教訓(Luṅ)、護理教導(Khrid),以為後來自我發展的基礎——那就再需要三年,所以有這樣的話:「一人停三年在明處,再停三年在暗處。」因為個人宗教的自修,是在暗室。
進修的次序,第一是保護神的樣子用心理創造出來,辦法是自念經典而且默想在心中興起的形象;第二,用心理的身體控制自己的血管、精體,等等;第三,實感到自己的內心真實性質。
為練習前兩項,須靠「三個基礎」(Rtsa-ba-gsum),也就是自己的師傅(Bla-ma)、保護神(Yi-dam)和智慧女神(Mkhaẖ-ẖgro或Ḍākini)。修持者必須熟習對他們默念和對他們誦經。
為了實行第三,學者必須靠著「教誨」(Khrid-yis)。這又分作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預備(Sṅon-ẖgro);第二部分才是「教誨」(Dṅos-gi)本身。預備,一般包括巴追爾(Dpal-sprul)的「教導自撒滿擦抓」(Samantabhadra),那是跟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類似的,可在學生進入密教佛教之前得到學習、教誨。對於不同學生,進行不同的教誨,近來常是根據「最高智慧大全」。
一個學生由訓練學院畢業以後,如果他同意,即有資格作為教授,假定他還要追求自我進一步發展,他可以到處旅行,拜訪更高明的師傅,以便得到更高的指導。
(五)事務組織
學術組織和事務組織,都在寺院的大喇嘛(Bstan-bdag)集中管理之下,大喇嘛則永遠是個活佛(Sprul-sku),儘管一個寺院裡有許多活佛沒有行政職務。—個寺院的事務組織,可分兩部分,即宗教組織和行政組織。
寺院事務組織中的宗教部分,是在大喇嘛、教授(Mkhhan-po)和主要祭司(Rdo-rje-slob-dpon)管理之下。祭司主持宗教儀式,他不但需要在個人進修上,還要在學問上和人格上都及格;在他之下,還有好多領誦的(Dbu-mdzad),一些獻祭的助手(Mchod-dpon)和一名訓導(Chos-khrims)。訓導不只是出席宗教儀式,而且所有不同學院都有一名訓導,管理僧眾遵守行動規範。在寺院的主要經堂以外,有特別為護法神設的神殿,也有專為這種神殿配備的僧侶,進行管理。
寺院事務組織中的行政部分,在大喇嘛和一名攝政(Dgon-dpon)管理之下,攝政職務由一長老(Rgan-pa)委員會分擔;在委員會之下,另有一群助理派遣員,有一名會計(Phyag-mdzod)直接歸大喇嘛管理,對大喇嘛私人財產和寺院公共財產負責;在會計之下,有一名幹事(Gñer-pa)和二十名左右的記賬員(Spyi-pa或Spyi-gso),實際管理一切財產,或投資商業,或放債給外人,取得利息。盈餘或利息,即用作寺院的修繕、塑像,做刻版印經、補助學生,進行宗教儀式、救濟、處理死者。收入的來源是牲畜、經商、地租或由信徒捐款。
一切辦公的職位,都是由大喇嘛選派僧眾來擔任的,任期或三年、四年、五年不等,因為任命完全根據寺院僧眾的選舉提名,然後才由大喇嘛任命的,職員可以連選連任,來為僧眾服務。
職員不止於由個人服務,照例由執行委員會考慮公眾問題,或一個委員會進行一種任務,或幾個委員會聯合商討共同問題,所以事務組織,既有民主,也有獨裁,兩者兼而有之。另外,為了保護寺院的福利,不被外部事務侵擾,某些重要人物,如土司之類,常被請來作為外界保護人,或世俗「護法」。
(六)公開大會
公開大會是寺院儀式的一部分,可是每日在寺內做的儀式,不為群眾所關心,只有大規模的儀式,而且常是化裝有特殊服飾的,才吸引外界觀眾。這些不只滿足宗教要求,而且為群眾和僧侶提供娛樂機會,常視季節的重要性,趁公開大會之便,進行大量商業和經濟活動。公開大會的日期各寺可以不同,但基本有如下列:
正月初一新年節(Lo-gsar),舉行大祈禱會。
正月十八、十九兩日是金剛杵(Phur-pa或Vajrakilaya)預演神聖舞蹈,叫作小杵(Phur-chuṅ)。二十八、二十九兩日正式演出大杵(Phur-chen)。有的寺院,金剛杵不被演出,而以「一百最高安靜和憤怒保護神」,也就是本章一開始所說的大瑜伽出來表演。只有在大寺院,才有條件進行這樣大規模的表演。
二月二十二日,舉行崇拜舞蹈(Sgrub-mchod),化裝八十方法保護神,那也是以前提到過的。
三月舉行的向山神、水神(Bswo-yul)獻禮,祈求地方的平安和福利。
四月初一到十五,是默齋(Smyuṅ-gnas)期間,禱念十一面觀音,對受戒的僧人來說,在此期間有個受戒機會。
六月或七月的初十,有十日禮(Tshes-bcu),用舞蹈表現班馬撒姆巴瓦(Padmasambhava)八化身。據說這位大師喜歡每月十日到人世間來,造福於人類。所以他在西藏的信徒才創立了「十日禮」。理論上,任何十日都可以,可是遇著年、月、日都用十二屬相注40的猴來代表,那個十日特別好。所以每月初十,都有宗教的紀念日,但遇到猴年、猴月、猴日那個十日便舉行舞蹈。
九月十八、十九日,舉行降伏魔鬼典禮(Tinga-sgral)。相信一切佛教的敵人,都被制伏在大麥與糌粑所造的花中(Gtor-ma)。在舞蹈中,將花毀掉,象徵將敵人毀掉注41。這種典禮,可以在任何一年的舞會舉行,叫作「毀掉酥油糌粑花」(Gtor-ma-bcad)。
十一月十四、十五兩日,舉行冬至典禮(Ñi-log)。
十二月二十九日舉行典禮,紀念年末月末(Lo-zad-zla-zad-dgu-gtor),意思是季節這樣幸福度過,神祇應受表揚,活物應得物品。所以為了自利,也為了利他,祈禱平安與賜福。
(七)一般總結
教派的不同,通常被了解較少的人所誇大;有學問的喇嘛的看法則不是如此,因為在他們看來,教派的不同不過是學者不同的水平要求不同的滿足方法而已。先天的遺傳和後天的文化既對所有的人不相同,則要充分發展一個人的人格即有不同的方法。為了給每個人一個機會,佛教才給各種方法和觀點以適應不同的要求。可是歸根結底的目的則永遠是最後解脫。小乘(Hinayāna)是為了個人解脫的;而大乘(Mahāyāna)則使個人有可能幫助旁人解脫。這乃是盡人皆知的事。
至於顯教和密教的教導,則不是那樣容易理解的。為什麼要有密教?因為對於沒有準備則無法理解的人,容易誤解。耶穌曾經說過,對於公眾,他用比喻;對於門徒,則說實話。這不但對於每種宗教如此,就是日常說話也要看聽話的人理解能力如何。但代表後期印度佛教的藏族佛教中,有許多怪異的神像,特別是男女擁抱的神像,以致產生各種誤解。這些神像,有的學者認為是原始性崇拜的遺留。在任何宗教中,都可追溯陽物崇拜的各種表現。基督教每餐向上帝祈禱,也可說是原始文化的遺留,當時人類對於自然的控制,還實在有限,不能保證飲食有充足的供應。可是這樣的歷史解釋,不能滿足現代生活中耶穌教徒對於祈禱的作用。所以,不管密宗佛教有多少原始的內容,也不能幫助我們了解今日的喇嘛在練習密宗時實際的心理過程。
根據有學問的喇嘛的解釋,顯宗佛教是一種棄世之道,可以求得智慧,以知現象世界的不善和無常。那是努力提升自己,不受由母體中出生而有物質限制。密宗佛教,不管是否起源於原始狀況,在理論上則較顯宗為進步。因為凡已有者均視為固然,而將已有加以利用,以求得理論認識和靈性發展。所以提升的過程,不再是物質身體的放棄,而是利用物質身體。所以密宗教徒嘲笑顯教的唯心論者,說放棄物質身體等於追求影子,放棄造成影子的東西,不承認那個東西,一旦物體與心靈的矛盾被承認,便永遠糾纏不清。不管是物質還是心靈,有一方特別重要,就糾纏不清。假如任何一方作為出發點,都視為「固然」,視為「本性」,則可對於任何事物沒有偏見,沒有誤解,一視同仁。當一個人沒有偏見、沒有誤解的時候,則他是「自由」本身,這就是解脫或得救或永存的意義。根據密宗經典的一段話:「好徒眾,基本上任何是就是是。本性,包括你自己,本來不是糾纏的,為什麼要避免糾纏呢?本來不被誘惑的,為什麼要避開它尋求真理呢?」另一段說道:「行為而沒有了解,是盲目的;了解而沒有實踐,是淺薄的。當二者為一,便有自我控制。」這個自我控制,自然不是抑制,而是自由。任何懶人都不能享受它。那是正確努力或思想與行為現實的結果。
用正確的理解和實踐,求得對於事物的適應,以獲得控制,一般叫作科學態度。但在人的領域,不管是個人的,還是社會的,態度在變得科學的過程中是落後了。我們才開始認識到,社會不能被詛咒它的人所改變。想發展真理的人,要提高真理的人,必須認識真理本身的價值。參加它的活動,而不與它隔離,徒然指手畫腳。在這一方面,佛教的密宗教導,對於世界和他自己都是站在同一立場上。心靈分析已開始深入人們的心理深處,追求可能的能量。一事是清楚的,抑制沒有用,通過提高而使能量轉向。傳統的道德和一般顯宗佛教,都以控制告終,而密宗佛教則敢於正視現實,而有意識地求得升華。
回到奇怪的神像,意思是在自我意識中用神像喚起自然存在的事物,如神的憤怒像,喚起自身的憤怒感。他如貪、痴、欲望、無知等,都是一樣。一旦把它們視為自然,便把它們放入應有地位。這便是發展全面人格,然後到了最後階段,神像不再需要,所有在身體內部有的東西,都可自由進入軌道。當自己可以自由地指揮一切,那就是自生的、自由的、免於生命輪迴的,即在此時此地進入涅槃(Nirvāṇ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