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 · 第二章 歷史概況

拋開說藏語民族的實際來源不談,他們的神話信仰,如已提到的那樣(第一章),都認為來源於猴子和女妖。他們的後代還未散布於藏族區域之前,據說這樣廣大的地域,是漫無煙火的。注4跟他們民族來源於神話,說猴子和女妖是慈悲佛的化身一樣,他們的統治者,則來源於印度。據說,一個印度逃難的土官,逃到雪山(Lha-ri-gyaṅ-tho)頂上,有12名牧民見他由贊塘過西谷(Valley Btsan-thaṅ-sgo-bi)下來,便問他來自何處,因不懂話,便向上指。牧民以為來自天上,便用木架把他抬回家中。這第一個藏王名捏赤贊布(Cñaẖ-khri-btsan-po),即「騎在頭上」的意思。 連他有七個藏王的名字都有個「赤」字。注5後有兩名叫作「德」(De)的藏王。注6甲冑、旁的武器,同農業、灌溉、開礦、架橋的技術都發明了。 於是有六「雷」(Legs)、注7八「得」(Lde)、注8五「贊」(Bisan)注9的藏王,這都是在藏族有佛教之前,「本」(Bon)教作為統治信仰時代,留待第三章再述。只有五「贊」的最末一個藏王,才得到佛教一點痕跡。 那就是拉托托日娘贊(Lha-tho-tho-ri-gñan-btsan),到60歲時始得到佛教的獻禮,即由印度和尚羅塞母錯(Blo-sems-htsho)獻給他一個盒子,裝有金塔和一些密咒,說是天上來的,內容不了解,但卻作為崇拜的神秘對象(gñan-po-gsaṅ-ba)。 拉托托日娘贊以後,有四藏王,注10最後一位藏王名那木瑞司熱贊。共有32位藏王統治了500年。雖稱藏王,不過是小頭目,管著大規模的草地中的小塊地方。自那木瑞司熱贊起,與漢族文化接觸頻繁起來,天文和醫學輸入藏區。藏王有一次騎馬打獵回來,鞍子上掛著肉,落於鹹水中,藏民吃食才開始用鹽。 假定拉托托日娘贊與佛教的興起聯繫在一起,他後來也被認為是普賢(Kun-tu-bzaṅ-po或Samantabhadra)的化身,則正式輸入佛教的是松贊甘(干)布王(Sroṅ-btsan-sgarn-po,約617—650年),慈悲佛的化身;而佛教在西藏的全面發展,還是由於以下藏王:赤松德贊(Khri-sroṅ-lde-btsan,742—797年)和赤熱巴堅(Khri-ral-pa-can,814—836年),分別為文殊(ṅam-paẖi-dbyaṅs或Mañjughoṣa)和金剛持(Ṟ-do-rje-ẖchan或Vajradh-ara)的化身。 藏王松贊甘布作為西藏文化英雄,作為第一次記載於漢文史書的棄宗弄贊,與尼泊爾公主結婚,並與文成公主結婚(641年)。兩公主建了佛寺,以供養由內地和尼泊爾運來的佛像,所以拉薩的名稱,即「佛地」的意思。由於兩公主的影響,松贊甘布才送頓彌桑布札(Thon-mi-sam-bho-ṭa)和其他一些人到印度去學佛,去習梵文,以便造出藏文字母,翻譯佛經。頓彌桑布札完成了這個使命,注11所以藏語才有書寫形式,即藏文,佛經也才有藏文譯本正式傳入西藏。藏王也正式建立度量制度,也頒布了二十個佛教法規。注12 他的孫子由內地輸入茶葉和瓷器;他的重孫,即赤德祖丹(Khri-lde-gtsug-brtan),於710年娶金城公主。在赤德祖丹的統治下,建了許多佛寺,可是尚無喇嘛受戒。 金城公主生赤松德贊(Khri-sroñ-lde-btsan,742—797年),即在763年攻入唐首都長安的那個藏王。他也是正式發展藏族佛教的人,755年即位,因為當時他太年輕,佛教曾被信仰本教的大臣們所迫害。他正式取得統治權後,才把迫害他的人殺了,也將信本教的人加以限制。兩名由印度請來的大師希巴錯(i-ba-ẖtsho或Śānta-rakṣita)和班馬撒姆巴瓦(Padmasambhava),建築了第一個寺院桑耶寺(Bsam-yas,762—766年),遂有7名藏族喇嘛受戒。希巴錯是個大師,班馬撒姆巴瓦是個密教作法降魔者,佛教作為宗教教義,奠基人是希巴錯——他760年來藏,以後去世。然而作法降魔者則較著名,因為降伏了反對佛教的力量;兩次入藏在西藏的時間總計還不到18個月。 當時盛行的佛教屬於Yogācārya大乘(Mahāyana),為當地信仰本教者和來自漢地的和尚所反對。前者反對它是外來的;後者反對,是因為它太有崇拜偶像和神異的色彩。可是兩者都在公開辯論中失敗了,結果本教信徒開始吸收佛教,漢地和尚離開了西藏。我們以後還要討論本教的發展,現在則要略述漢僧的影響。 自從唐朝兩位公主嫁給藏王,唐朝的使節常有往來,而正式文件則用唐朝官方文字。漢文書籍和其他禮品,不斷輸入藏地。這樣,漢族僧侶大有作為。雖然漢族史書上沒有關於他們的記載,重要的藏文書籍則記下他們六人的名字。這些漢僧屬於禪宗(Dhyāna),主張靜修,自然不喜歡五顏六色的藏族佛教的擺布。當地的學者,很難於印度大師與漢族大師之間加以選擇。上述辯論之中,講靜修的禪宗自然不會取勝,因為不主張說話的人怎樣去辯論呢?希巴錯死後,來了卡瑪拉細拉(Kamalaśīla)大師,在辯論中擊敗漢族和尚,漢族佛教再也沒有任何影響;雖然漢族和尚幫助過西藏佛教復興,可是漢族佛教再也沒起什麼作用。西藏佛教復興前,曾被滅過,留待以後再說。 現在回到歷史次序,赤熱巴堅王(Khri-ral-pa-can,814—836年)繼承乃祖赤松德贊擴張領土和崇尚佛教的政策。他向唐朝皇帝進攻,敗而後和,於822年在拉薩建立了甥舅會盟碑,今日仍在。在他當政的日子,藏文拼音有所修訂,以便把梵文譯音,並作字典,解釋借用的字;度量衡和錢幣,也進一步系統化。漢族的紀年,也好像引用過來,以紀西藏史。除了翻譯佛經以外,也建立了許多廟宇,並把家庭編成七家為一單位,每七家供給一個喇嘛。有敢罵喇嘛者,割舌頭;有指著喇嘛不懷好意者,割手指;假定怒視喇嘛,挖去雙眼。結果藏王激怒群眾,以致836年被人殺害。 他的弟弟朗達瑪(Glaṅ-dar-ma),是反對派的頭目,取得政權。雖然朗達瑪被一個化裝的喇嘛貝吉多吉(Re-çes-rdo-rje)刺死,他的政權不長(836—842年),但他足以在西藏消滅任何佛教痕跡。以後的佛教,是由於逃到安多(A-mdo)去的西藏喇嘛,與當地漢族和尚協作,後來又與印度學者協作,才在西藏得以復興。所以為了紀念漢族和尚的貢獻,今日藏族喇嘛還佩戴和尚制服的某些徽記。 朗達瑪之後,西藏分裂成細小的統治區,過去藏王煊赫威武的局面再也不見了;藏族佛教是以後通過蒙古、漢、滿等民族的影響而發展起來的。 西藏有佛教以前,它的宗教是本教(Bon),可是有了佛教以後,本教也佛教化了,原始的本教再也看不見了。在朗達瑪滅佛教以前,原來的西藏佛教和以後傳入的佛教,在藏族史上叫作「早期翻譯」(Sṅa-ẖgyur)或寧瑪(Yñiṅ-ma);朗達瑪以後輸入的佛教,叫作「後期翻譯」(Phyiẖgyur)。寧瑪或早期佛教,便成為藏族佛教的一派。由「後期翻譯」演變成的派別,叫作薩迦巴(Sa-skya-pa)、噶舉巴(Bkaẖ-brgyud-pa)和格魯巴(Dge-lugs-pa)等。在一般討論中,寧瑪巴被稱為未改革的教派,格魯巴則為改革的教派;薩迦巴與噶舉巴,則稱為半改革的教派。更有稱包括本教在內的各派,為黑、紅、花、白、黃等教,注13因為格魯巴,既為黃教,又掌權,一般又稱為統治教派。因為藏族出家人叫喇嘛(Bla-ma),就把藏族佛教又叫喇嘛教。「喇嘛」在藏話中,和「和尚」在漢語中一樣,都是「上師」的意思,漢族佛教既不稱「和尚教」,也就不該將藏族佛教叫作「喇嘛教」(Lamaism),可是誤稱變為通稱,好像積重難返了。 再說朗達瑪滅佛教以後,等了100年,才自印度來了翻譯大師,重新翻譯佛經,將佛教介紹到西藏。翻譯大師,有仁勤臧布(Rin-chen-bzan-po,958—1055年)、卓米(brog-mi,993—1078年)、瑪巴(Mar-pa,1012—1096年)等最著名。1042年才到西藏的阿提沙(Atiça,982—1054年)大師,貢獻等於先來的希巴錯,薩迦巴、噶舉巴、格魯巴都追溯他們的宗教來源於這些大師。 薩迦巴的祖先是昆巴波切(khon-dpal-bo-che),赤松德贊的大臣。他的兒子是昆律邦松巴(khon-Kluẖi-dbaṅ-sruṅ-ba),是最早由希巴錯在桑耶寺施戒的七人之一。由第一僧人算起,昆氏家族十輩都有著名的僧人和結了婚的寧瑪派大師。但第十一輩有弟兄二人,一名昆繞西繞慈赤(khon-rogs-çes-rab-tshul-khrims),一名昆屯袞巧甲白(khon-ston-dkon-mchog-rgyal-po),做了不同的事。 弟兄二人都善於顯密兩教,弟弟昆屯袞巧甲白(1034—1102年),一日在街上看見喇嘛跳神,回家向哥哥說了。哥哥回答:「密教已腐朽了,不會再有聖人(Grub-thob)興於藏土,現在是收藏一切密教經典和儀式器材,作為寶物收藏(gter),保留古代經典的時候了。我老了,你還年輕,前往慕古(Mugu),投靠卓米羅雜釋迦伊西(brog-mi Lo-tsaẖÇaẖ-kya-ye-çes),他是有學問的人,請他教你新的密教。」 弟弟就這樣得金剛杵(Rdo-rje-phur-pa或vajrakilaya)儀式的留傳,把寧瑪派的佛像、書籍、儀具藏於佛塔之中。最後,於1073年創建了薩迦(Sa-skya)寺及其教派。 此派中,有七名大師最著名。第五名居首,就是八思巴(卓貢曲佳帕巴gro-mgon-chos-rgyal-ẖphags-pa,1235—1280年)。他不但在薩迦派最為重要,而且對於整個藏族宗教也很重要。1251年他應蒙古蒙哥汗之弟忽必烈的邀請,從涼州東行會晤忽必烈於六盤山,給忽必烈施歡喜金剛(Kye-rdo-rje或Hevajra)受戒儀(Pbaṅ)。 忽必烈於1260年即大汗位,同年封八思巴為「國師」,受十三萬戶供。這個第一任藏族法王,曾於1258年與道家辯論,也贏得了勝利。據說,他於同時與西洋傳教士辯論於蒙古朝廷,也使西洋傳教士辯論輸了。他於1269年受忽必烈之命,貢獻蒙古新字,也被採納。所以他最終成了西藏王(「宗教領域的王」)、西康王(「人的領域的王」)和安多王(「馬的領域的王」,即遊牧人的王),整個藏區的王。 忽必烈有意使所有藏族都信奉薩迦派,並守薩迦派的教規。但八思巴感覺那樣不公道,還是允許他們選擇自己的教派。但在薩迦派統治區中,由1255年到1349年政治和宗教是一致的。薩迦派的統治被帕謀噶舉派(1349—1618年)所代替,帕謀噶舉派又被噶瑪噶舉派(1618—1642年)所代替,最終於1642年被第五世達賴注14所代替,以後格魯派宗教領袖便為統治藏區的法王。但薩迦派依然是藏族佛教中最被崇信的教派之一,由它圓滿受戒的喇嘛,依然被稱為「最高的上師」(Goṅ-marin-poche)。 按年代順序,薩迦派政權後,噶舉派的一個支派當權。噶舉派為譯師瑪巴(Mar-pa,1012—1096年)建立。他先從譯師卓米(H-—brog-mi, 993—1078年)學,卓米也是薩迦派的創始人,昆屯袞巧甲白的老師。當瑪巴赴印度時,即從許多老師學習。他在藏地最了不起的門徒是彌拉瑞巴(Mi-la-ras-pa,1040—1123年)。彌拉瑞巴的門徒是達伯(Dwags-po,1079—1153年)。達伯傳統分成四派:(1)達伯自己的派別;(2)由他的門徒來的噶瑪噶舉(Karma Bkaẖ-brgyud)派;(3)另一個門徒來的巴繞噶舉(bah-ram Bkaẖ-brgyud)派;(4)再由另一個門徒來的帕謀噶舉(Phag-mo Bkaẖ-brgyud)派。由噶瑪噶舉又分兩個小派,黑帽派和紅帽派;而帕謀噶舉又分成八小派。雖然這些小派都在當地享有政治權力,只是帕謀噶舉建立了王朝,代替了薩迦王朝。 帕謀主巴(1110—1170年)是西康人,他先從薩迦派老師學,後乃認達伯為老師,因為他於1158年在帕謀主地方建立寺院,以致這寺院所在地的名字代替了他自己的名字。他的學派,被稱為帕謀噶舉,統治者的系統被認為「最高者」(Goṅ-ma),在寺院的系統則被承認為「兼阿」(Spyan-sṅa)。從1349至1618年創立王位的叫作司徒江曲甲粲(Byaṅ-chub-rgyal-mtshan,1302—1364年),是第六寺主札甲(Grags-rgyal)和第七寺主札喜(Grags-çes)的弟兄。由1345年起,他常與薩迦派打仗。他的統治被元朝皇帝承認(1351年)。嘉木樣(Hjam-dbyaṅs)作為第二個統治者,於1372年由明朝皇帝賜予「帝師」的稱號,並於1376年得「萬戶府」的賞賜。第十個統治者札巴甲岑(Grags-ps-rgyal-mtshan),於1406年得「闡化王」的稱號,他也是第十個寺主。 在1618—1642年,這一統治被另一派所代替,即噶瑪噶舉(Karma-bkaẖ-brgyud)派,他們是噶瑪贊松巴(Karma Btsan-sruṅ-pa)、噶瑪彭錯那木佳(Karma Phun-tshogs-rnam-rgyal)和噶瑪丹迥旺伯(Karma Btsan-skyoṅ-dbaṅ-po)。 但這一短命的統治,於1642年被蒙古王固始汗(Gu-çri Khan,1582—1656年)所代替,把統治權給了五世達賴,清朝皇帝於1652年給達賴第五以「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銜。就這樣,帕巴(Hphags-pa)的寺主王達賴喇嘛就代代轉世傳,直至十四世達賴。 達賴喇嘛是格魯派或藏族佛教的黃教領袖,因他兼有政治上的統治權,所以他的教派也叫作正統派。可是該派的創始人,是宗喀巴(Tsoṅ-kha-pa,1357—1419年)。 宗喀巴是安多(A-mdo)人,即青海人。三歲時,開始由噶瑪巴喇嘛羅柏多吉(Rol-paẖi-rdo-rje,1340—1383年)受戒。16歲時赴藏,受比丘戒,同各派大師學習,最後從阿提沙(Atiça,982—1054年)的教理,確立自己的學派——格魯派(Dge-lugs-pa),意思是「有德性的道路」。他的門徒弟子中,最年輕的根頓主巴(Dge-ẖdun-grub-pa,1391—1474年)和克主傑(Mkhas-grub,1385—1438年),以後轉世為達賴和班禪。達賴是衛地(Dbus)拉薩的掌政教大權的人,班禪則在藏地(Gtsaṅ)創建扎什倫布(Bkra-çis-lhun-po)寺,是純然宗教領袖,最後達賴是轉世的第十四輩,安多農區的藏童。十世班禪,因為候補人多,在1948年時尚未認定,解放後入藏,也是安多人。 清朝為了確定達賴、班禪兩名活佛的轉世候選人,於1793年頒布了金瓶掣籤法,在北京和拉薩各置金瓶,候選人的名字用滿文、漢文、藏文書寫,同生辰和時間,放入金瓶各一份,作了典禮儀式,然後抽籤,假定兩瓶抽出來的簽都一致,說明候選人無誤。然而這種辦法,同清朝一同完結。 總結蒙古族、漢族和滿族皇帝創立薩迦巴、噶舉巴、格魯巴等宗教王的制度,蒙古的王公都是與西藏的王公混在一起。清朝政府於1726年設置「案辦」(Amban),即駐藏大臣,他的地位於1792年即等於達賴。英帝於1904年侵入西藏,十三世達賴避難於蒙古、安多和北京,於1909年返回西藏,又於1910年逃至印度,以避清朝政府的懲罰。1912年清朝滅亡,共和國成立,十三世達賴方回西藏。他欲擴張勢力範圍,於1918年用拉薩土兵進攻西康。班禪第九世又於1923年逃出西藏。雖然十三世達賴和九世班禪於1933年和1937年先後去世,但兩個最高的喇嘛之間的仇怨,仍延續至兩派之間,在解放前一直未得和好。 解放以後,十四世達賴和十世班禪都曾分別住在拉薩和扎什倫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