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與田野間 · 第四章 《從猿到人的研究》與《原始社會史》
在開始講新中國成立後從事的民族研究之前,讓我按時間順序加進這一章的內容。我一生的學術活動多能與燕京大學的教育串成一條線,唯獨這段內容游離出來,自成一體。這種游離是我的性格與社會環境互動的寫照,當然也與我在哈佛大學受過的包括體質人類學在內的四分科人類學教育有關。
留學哈佛時,我曾跟隨著名體質人類學家胡頓(E. A. Hooton)學習過體質人類學。那是一門過硬課程,考試內容包括閉眼猜手裡摸到的人骨。我在這門課上投入的精力較多,學得也還不錯,因而保持了關注這一領域學術進展的興趣。因為個人感到獲益良多,所以在此後的教學生涯中,我一直注意「生物—文化」兩手抓。只要有條件,就儘量按四分科(體質、語言、考古、民族或文化)的人類學模式組裝課程。50年代在中央民族學院歷史系是如此,80年代在中央民族學院民族研究所(原研究部)基礎上創辦民族學系還是如此。在這方面,在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和古人類研究所工作的兩位老友:吳汝康教授和賈蘭坡教授都幫過我不少忙。特別是吳教授,50年代和80年代都應我之邀來給中央民族學院的學生們講過課。這是後話。
從美國回國時,體質人類學在我頭腦中還是個新的知識板塊,因此總想有機會試試身手。但因當時抗戰正酣,我所從事的研究主要在社會文化方面,所以除了1943年《涼山彝家》考察中為搞清黑彝人種問題做過一些體質測量外,沒有發表過什麼論著。那些年的時間主要用在研究西南少數民族上。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在教學之餘用新學到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結合自己所知的古人類學資料,寫出過一本小書叫《從猿到人的研究》。1952年院系調整中,我攜燕京大學社會學系的一部分力量調到中央民族學院。這次調動是個契機,它使我把原有的體質人類學知識與民族學知識較好地結合,形成史前史知識的兩個主要來源。後來,我又受高教部委託主編了《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1956)。此後,因為工作需要,我也對中國少數民族中的原始公社製做過一些研究。1984年,我主編的一本大部頭《原始社會史》在中華書局出版。屈指算來,我花在「原始社會史」研究上的時間共計三十多年。這也正是中國內地建立起公有制度又走向改革開放的30年。
提到「原始社會史」,自然就會聯想到進化論。我在哈佛念書時,人類學中的古典進化論還有一定影響。儘管摩爾根在《古代社會》闡述的進化理論在本世紀初受到以博厄斯為首、以哥倫比亞大學為基地的美國歷史—文化學派的強烈貶斥,但他的理論,特別是他的社會結構發展分析方法在英國還有一定市場。哈佛大學比起哥倫比亞大學來,更靠近英國學術傳統,所以我的老師如克拉克洪對摩爾根的理論都還有所認識。我作為那個時代的中國青年,基本是在「優勝劣敗、強國保種、救亡圖存」等口號的薰陶中長大的,接受進化論更是順理成章。新中國成立後,通過學習新理論和接受新事物,我看到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的理論中對摩爾根的進化思想給予極高評價。於是決心從這裡入手,以馬克思主義指導學術研究,學習和闡述恩格斯關於勞動創造人的理論。這就是我寫成《從猿到人的研究》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
當時看,恩格斯在《勞動在從猿到人的過程中的作用》一文中闡述的理論和有關結論十分正確。與當時我所能看到的材料相比,恩格斯的理論確實先進,且成系統。對這個理論,我堅持了30多年。今天讀者只要把《從猿到人的研究》同30多年後寫成的《原始社會史》拿來一比較,就很容易看出兩本書在許多地方是一致的,重要的結論幾乎沒有太大的變化。這種前後一致,說明我對自己1951年出版的這本小書的信心,也是我們國家那些年意識形態深刻影響學術研究的一個典型事例。在當時的具體社會背景中,能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來研究這方面問題的著作很難得。讓我引用當時為這本書作序的翦伯贊和裴文中兩位先生的話來說明。先是翦伯贊為我這本書寫了一篇序言,其中說道:
林耀華教授近著《從猿到人的研究》一書。在這本書中,作者根據具體的人類學資料,應用恩格斯勞動創造人類的理論,從古猿、猿人、尼人一直說到真人的出現。
林耀華20世紀50年代在西藏做社會調查時留影。
人類學在中國是一種外來的學問,一直到解放以前,這種學問,還是從英美等資本主義國家,原封原樣輸入中國。因而,在過去若干年間,中國雖然也有人類學的研究,中國的人類學研究,雖然也有著不少的成就,但在理論方面,始終是謹守資產階級人類學家的師說,沒有越出雷池一步。林耀華教授能夠用新的觀點來研究人類由來的問題,我以為不論理論應用的正確性達到怎樣的程度,他的研究總是轉向了新的方向……
現在中國已經解放,我們的人類學家已經有了接受真理的自由。我相信林耀華教授這本書只是一個開端,中國的人類學家,一定能依據勞動創造人類這一真理,把人類學提高一步。
此序的落款是:「翦伯贊,1951年3月10日,於燕京大學。」
翦伯贊是新中國著名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他主編的《中國史綱要》至今仍是史學名作。但院系調整之前,燕京大學對共產黨人不無成見。當時的歷史系不肯聘任他做教授。我當時是燕京社會學系主任,對共產黨頗有好感,就請他到我們社會系來講授歷史課。我在新中國成立後不久就能以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研究人類起源問題,應該說是與這些學者的交往有較大關係。(詳見拙文《深切懷念馬克思主義史學家翦伯贊同志》)
裴文中是中國猿人第一個頭蓋骨的發現者,也是留學回國從事古人類和舊石器時代考古研究的國際知名學者。我在書中用了不少他的材料,也請他為我的這本人類學小著寫一個序。裴先生的序寫得很好。今天讀來,仍能讓我們像身臨其境一樣回到當時的情景中去看待這部書以及成書之時中國人類學界、知識界的歷史。裴文中說:
林耀華先生底《從猿到人的研究》,預備要出版,林先生囑我寫一篇序,我很高興接受這個任務,我高興的原因很多,我簡單寫出幾點如下:
第一點我感到高興的是我從這本書上得了很多的知識。從新中國成立以後,各方面學習社會發展史時,首先遇到「從猿到人」這個問題。許多人認為我自己對這個問題有相當的研究,於是常常令我對這個問題作專題報告。我自己很知道自己治學的缺點,主要是粗枝大葉,只求抓住大方向而不誤,至精微細膩之處,則往往忽略馬虎過去。我應當特別感謝林耀華先生,他給我機會,先使我拜讀他這本書的底稿。林先生對於從猿到人的問題,研究得很詳盡透徹,使我從前忽略馬虎過去的東西,都可以由讀這本書而得重新溫習一次。這使我在寫這類文章,或作這種報告時,可以補救缺點,改正粗枝大葉的毛病。
第二點使我高興的是我們關於人類的研究漸漸走入了正當的途徑。我們不必諱言的:我們是從舊社會中訓練出來的人物,偶有一知半解的知識,全是受了資產階級社會的影響,直接或間接替資產階級服務。屬於人類學方面的理論,資產階級社會中的「學者」,總是認為白種人從猿(即動物)分化出來最早,黑種人最晚,因此,白種人是文明人,黑種人是野蠻人,野蠻人是與禽獸接近的,文明人奴役野蠻人自然是天經地義了!在未解放以前,我們只知道有這種理論,但不知這種理論背後的意義,一直到現在還有一部分人相信由解剖學上證明黑種人是與猿接近的,始終承認「為科學而科學」。
我很欽佩林耀華先生能於解放之後,重新將自己所學,用新的觀點和立場重新研究一番,對於資產階級的理論加以分析,重新評價,使在中國方開始的人類學的研究,走入了正確的,真正科學的途徑。從此而後,在中國這種學術可以遵循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而至發揚光大起來。這個可以使凡學這一類學問的同志們,都要鼓舞興奮起來!
第三點使我高興的是「從猿到人」的研究,在社會教育上可以發揮一些作用。研究人類學的途徑,在資產階級社會中,愈走愈茫然,逐漸使這一種學問成了一個「冷門」。主要的原因是曲解了許多科學上的實事,為資產階級服務,但是不知不覺之中,人類學家就把自己前進的道路,用自己的理論堵塞起來。
達爾文發現了人類起源的現象,即由猿猴演變成人的實事;但沒有說明猿猴為什麼發展成人類。只有偉大的革命思想家恩格斯才能正確地指出勞動是從猿到人發展的基本原因。恩格斯不是人類學家,也不是解剖學家,但他指出這個基本原因是依靠他廣泛的科學知識和深刻的理解,才發現了這個真理。
這種真理,在無產階級的革命中,是有相當作用的。資產階級是鄙視勞動,認為勞動是下賤的,雖然他們是依靠勞動的成果而得以生活。我們人類之能享受今日的文明,過著比禽獸優越的生活,全是人類勞動的結果。全世界上的人類要繼續勞動下去,才能使人類達到更優美的生活。這一行列的科學上的實事和真理,在鼓勵無產階級的革命上,是有相當教育作用的。因為我們研究人類學者,能夠在這種理論上幫助解決問題,於是也就有人想到人類學也可在某種程度上有助於社會教育事業,所以不再把我們學人類學的看做「吃閒飯的人」了!這一點,是使我們全體學人類學的人都應當感到榮幸和高興的!
最後,我祝賀林耀華先生研究的成功,將在新中國新學術界中起領導作用,使我們半殖民地的文化中的學術界獨立起來,在不久的將來,發展到光明顯耀的地位。
除請上述兩先生作序之外,我還在《從猿到人的研究》一書中有個「自序」,讀來能讓人了解一點我當時的寫作緣起以及其他背景。為了存真,茲將首段照錄:
這一小書《從猿到人的研究》,是我在燕京大學講授人類學一課中材料的一部分。我講授人類學已經好些年。最初同學們對這課雖感一點興趣,但總覺得不切實用。我自己也不知如何能把這知識與社會實際聯繫起來。北京解放以後,情形不同了。我學習馬列主義,學習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開始對自己的學識實行檢討,漸漸地認識到以往人類學所以不切實用,乃由於學自英美資產階級的人類學,運用於半殖民地的中國社會中,看不到中國社會的癥結所在,或者機械地搬用歐美人類學材料,或者對於實地研究僅能加以敘述描寫,完全不能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自從我參加政治大課,學習社會發展史,開頭就是「從猿到人」,恩格斯的勞動觀點給予我一個極大的刺激,使我覺悟到過去雖然收集了不少具體材料,但忽略了問題的實質。要想做一個虛心為人民服務的人類學的學生,就必須結合業務學習新觀點。這一小書就是在學習過程中的一些心得,讀者看到本書內容,便知道我如何從追求新知識中改造自己,並如何切望竭盡綿薄以求對於新人類學的建立有所協助……
接下來,我在自序中講述了自己進行這方面研究的一些體驗。還對在該書寫作過程中幫助過我的師友和同行進行了鳴謝。鳴謝名單中除了翦、裴兩位先生外,具體提到的還有當時的馬列學院教授艾思奇與王學文兩位同志。他們對我們的幫助主要體現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論觀點上。令我時刻不能忘懷的當時的兩位年輕同事是陳永齡、沈家駒。那本書出版以後的幾年裡,中國社會經歷了更深的變革,「同志」成了更為流行的稱呼。我個人也養成了把上級領導和單位年輕同事都稱同志的習慣,以至於稱學生為「同志」成了我的學生們開玩笑的一個典故。陳、沈兩同志當時參加了我主持的人類學班的講授與討論,時常提出尖銳的問題,彼此激發研討,互相砥礪,無意中形成了人類學教學研究指導組,協助課程內容的改進。沈家駒同志特別用心閱讀過這本書的底稿,並提出許多可貴的意見。沈同志在行政管理和教學研究上都是一把好手,他有生之年曾經是我很得力的助手。可嘆他在後來的「文革」中竟以英年含冤早逝,令我至今痛心不已。
我在自序中還提到人類學班上的諸多同學對我的幫助:書中插圖和說明,多是我和這些同學們共同討論挑選和撰寫的。全書繁重的製圖繪畫工作,都出自後來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工作的尹文成同志之手。因為所製圖表原為教學之用,我借來製版出書,又自然要感謝燕大社會系給我的方便。
《從猿到人的研究》一書共分九章,除了儘量採用當時知道的新材料外,主要是循恩格斯的思想,論證勞動在從猿到人過程中的作用,我在第一章的結尾寫道:
總而言之,勞動創造了人。恩格斯發現了形成人類的根本因素。達爾文的進化論說,太專心致力於人類在動物界中的地位,太注意到人和其他動物的一致性。事實上,人類和其他動物有其不同的地方,人類由於勞動的緣故,才從類猿祖先提升出來,發展成為唯一的特殊的新生命。恩格斯這一偉大貢獻,奠定了近代人類科學的基石。七十餘年來科學材料加多,特別是最近二十年間古生物的發現和人類學的探討,更可充分的證明恩格斯學說的正確性了。
在第九章中,我引用了史達林以及蘇聯學者的一些話,對種族主義作了批判。其中說道:
可怪的就是種族主義者,也就是英、美有一幫反動的學者們,硬說種族是社會生活的主要因素,而把種族症狀當作決定種族高低和社會優劣的條件,這種荒謬的理論,就是帝國主義者,用為壓迫殖民地人民的口實……
種族主義者更多方混淆視聽,又把種族與民族混為一談。他們企圖說明民族就是生物的互相歧視的不同體,作為民族不平等的根據。其實,民族與種族無關,民族不是種族。……史達林更加具體地分析說明:「現今的義大利民族是由羅馬人、日耳曼人、額特魯思亞人、希臘人、阿拉伯人等等所組成的。法蘭西民族是由高羅人、羅馬人、不列顛人、日耳曼人等等所組成的。英吉利和德意志等等民族也是如此……總之,民族並不是一個種族的共同體,也不是一個部落的共同體,而是一個歷史上形成的人們共同體。」(史達林:《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民族分明不是種族,民族乃是社會歷史發展的產物。種族主義者的企圖,沒有科學價值,已全部破產了。
林耀華1957年與蘇聯專家在廣東北部瑤寨合影。
這些說法今天看來還是有一定道理。這要歸功於50年代學習馬克思主義的運動。當時也有不少知識界的同志為了學習蘇聯經驗,努力翻譯了大量馬、恩、列、斯著作以及前蘇聯學者的學術論著。這對我的學習和寫作也有很大幫助。值得指出的是,當時的學術氣氛還是不錯,沒有像後來那樣嚴重的「極左」偏向。所以,我在寫作中既引了馬、恩和史達林的有關語句,也用了前人和西方學者的材料,如魏敦瑞(F. Weidenreich)關於南方古猿的見解以及有關山頂洞人的研究結論,克羅伯(A. L. Kroeber)著作中對世界人種分類的示意圖。基本上做到把批判建立在說理的基礎上,有分析,有取捨,不是全盤否定。
對於學術問題中不同的理解,展開討論實屬正常。譬如在第一章的兩處注釋中就有反映。我讀的恩格斯的《勞動在從猿到人過程中的作用》中譯本是曹葆華和于光遠兩位翻譯的。書名《從猿到人》(解放出版社,1949)該譯本包括恩格斯的兩篇論文,除前述一篇外,另一篇為《人的進化過程》,譯自恩格斯《自然辯證法·導言》的一部分。其中外文millennium一詞,意指多數的千年,可以是幾萬年,而他們的譯文作「幾千年」。我將此改為「經過幾萬年長久的努力,手之從腳分化出來,人之直立行走才是最後被確定了,於是人和猿就被區別開來」。我查閱鄭易里翻譯此段文字也是用的「幾萬年」一詞。
再則是討論「勞動」一詞有廣義、狹義之分。我經分析後指出,郭大力的見解是對的、合適的。我因此引述了他的觀點。後來這個問題的討論延續了很長時間。最後,大多數學者達成共識,認為「手是勞動的產物」,所說的是廣義的勞動;「人的勞動,只是在製造工具的時候才開始的」,這裡的勞動乃是指狹義的勞動,因為工具的製造才是真正的人類勞動的特徵。
關於勞動的含義,廣義與狹義之爭,到80年代我主編的《原始社會史》中仍有進一步的說明,足見該問題的重要性。(見林1984:51,腳註)
1952年院系調整後,全國各大學原有的社會學、人類學系都撤銷。我和燕京大學民族學系的同事及清華大學等機構的一些同行,來到了新辦的中央民族學院。除了參加民族田野調查外,很大一部分精力投入了原始社會史的教學實踐。50年代,我在民族學院講原始社會史,同時也到北京大學歷史系講授這門課程。現在中國考古界的許多後起之秀,如張忠培、嚴文明、李仰松等,當時都曾聽過我的課。其中有的還參加了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歷史大調查,如汪寧生、蔡家騏、李仰松等。
原始社會史研究既是歷史學的內容,如通史、斷代(史前)史、考古學等需要講到它;也是民族工作或民族研究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例如到少數民族地區開展社會歷史大調查,就必須掌握人類社會發展史方面的知識。所以我不但對大學生講,而且還為民族社會歷史調查隊做這方面的報告。現在收入我論文集中的《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草案)》和《關於原始社會史的幾個問題》,就是在當時歷史教學與民族實地調查背景下的產物。
《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草案)》(1956)是當時高教部委託中央民族學院原始社會史教研組編寫的,由我擔任主編。編寫過程中,我們參考了國內外同行的有關論著,並聽取了北京大學、廈門大學和中山大學以及有關考古專家的意見,作了修訂。現在看來,那時受蘇聯學術界的影響顯而易見。如大綱開頭就寫道:
關於原始社會史的分期問題,蘇聯學術界在批判了摩爾根的分期法之後,曾展開討論。列寧和史達林發展了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原始歷史分期的指示;他們在著作中提供了新的、更明確的意見。列寧和史達林是把原始社會史分作原始游群時代和原始氏族公社時代,後者又分為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兩個階段。這樣的分期是本教學大綱中分期問題的依據。至於考古學上的分期年代,只是居於配合和參照的地位。
原始社會史的若干中心環節問題,可以獲得確切解答的有:
1.人類歷史的開端;
2.人類的起源(包括種族的出現);
3.語言的起源;
4.氏族作為原始社會史的基本內容和關鍵問題;
5.母權制到父權制(或母系氏族公社到父系氏族公社);
6.私有制的起源;
7.階級(奴隸制)的起源;
8.國家的起源及其性質;
9.婚姻和家族史——從群婚到對偶婚到一夫一妻制家族的不可動搖的發展程序;
10.部族的產生等。
這些問題,在本教學大綱中都居於主要地位。但是也有一些問題,在學術界還沒有得出結論,例如:(1)氏族起源的年代(包括與之直接聯繫的族外婚制);(2)氏族和部落二者的發展程序和關係;(3)宗教和藝術產生的年代;(4)取火方法產生的年代等等。
我現在認為,儘管受蘇聯影響大,但這些觀點還是比較符合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的,所以這個框架大體上還是正確的。其中某些問題的探討日後有了新的進展,研究深入了,本來不夠明白的理論問題得以明朗。例如,母系制與母權制的區別、母系氏族公社時期的私有因素等。不過,後來的原始社會史研究仍是在這個基礎上做下去的,沒有完全推翻當時的框架結構。因此,我想把這份大綱的總目抄錄在下,這樣大家可以把它與我在80年代主編的《原始社會史》一書的目錄對比,從中體會這方面研究工作的連貫性。
林耀華20世紀50年代在西藏做社會調查時與人們在一起。
還有一點值得指出:這方面研究工作的方向也基本沒變,沒有因為歷次政治運動的衝擊而左右搖擺。從個人講,史前史研究是我給個人找到的一塊治學空間;從學科講,它與當時的社會意識形態很合拍而且距離敏感問題較遠。進入原始社會史這個領域,既有中央民族學院環境因素的作用,也是個人的選擇使然。50年代後半期開始,社會形勢變得比以前難以捉摸。到了60年代,階級鬥爭被上面強調得很厲害,幾乎任何課題都有了階級鬥爭的含義。鬥爭總要有敵我,一不小心,觀點錯了,人也就成了階級敵人。根據當時學到的理論,我認識到馬克思主義也承認原始社會是沒有階級的。也就是說,人類社會在那個漫長時段里的經歷,仍可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和認識。只要把握勞動創造人和唯物主義這兩個要點,學者不必過多考慮立場和觀點問題。這是我本人和妻子饒毓蘇在當時的形勢下共同做出的估計。這個選擇很重要。事實上,它成了在「文化大革命」那樣困難的時期里支持我的精神支柱。無論別人怎樣說知識分子無用或有害,只要原始社會史還要研究,我也就總還算有用吧。作為自己活下來的理由,這也就夠了。如果還往深處說,那就是50年代寫的大綱只是一個簡單的綱要,但它已經有了後來我們編寫的教材《原始社會史》(1984)的胚芽或雛形。
原始社會史教學大綱總目(1956)
導論 原始社會史的對象、史料、年代和分期
第一章 原始游群公社、氏族制度的產生(舊石器時代)
第一節 人類的起源及其形成的過程
第二節 原始游群和早期氏族的技術和經濟
第三節 原始游群和早期氏族的語言和社會
第二章 母系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發展(舊石器時代末期、新石器時代)
第四節 母系原始公社時代的技術
第五節 母系原始公社時代的經濟
第六節 母系原始公社時代的社會
第三章 父系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解體(新石器時代末期、金屬時代)
第七節 父系原始公社時代的技術
第八節 父系原始公社時代的經濟
第九節 父系原始公社時代的社會
第四章 原始社會的精神文化
第十節 原始社會的精神生活
第五章 向階級社會過渡
第十一節 階級和國家的產生
結語 近代落後各族在不同社會制度下的不同命運
當然,隨著田野考古和民族調查新材料的不斷增加,我們的原始社會史知識變得更加豐富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80年代寫成的教材在質的方面也有提高,而不僅僅局限在量的增長上。這當然包含著我們對民族志和考古學材料的分析消化,理論水平的提高。有興趣的讀者查閱一下《原始社會史》(1984)並與上述大綱略做比較,便可瞭然。
回過頭來,再談上面提到的另一篇文章《關於原始社會史的幾個問題》。這是我1956年6月20日在中央民族學院為即將到各地進行全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的調查隊所做的一個專題報告,由王輔仁同志幫助整理。文章里談的有六個問題:(一)原始社會史的目的性和重要性,(二)原始社會史的分期問題,(三)氏族和部落的起源程序問題,(四)私有制的起源和形成,(五)軍事民主制時代,(六)誰去研究原始社會史。
其中,第二、三、四、五這四個問題是與原始社會史本身的研究有關的一些具體理論題目的探討,我的介紹反映了當時學科研究的前沿水平,後來對這些問題有了進一步的研究,具體結論也略有變化。但是這些關鍵點始終是原始社會史關注的核心。
然而,其中第一和第六個問題,則反映出我們對於這門學科或這一分支領域的態度。今天讀來,比較能夠看出當時的時代背景和研究者的心情。那就是我在50年代初期,通過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使自己能夠適應新的生活和工作需要。我對於能夠利用從舊中國和外國學得的民族學、社會學知識來為新中國的建設事業服務感到高興。原始社會史研究在這裡不僅是歷史學的基礎理論研究,而且體現了它的應用性,為我們的民族工作服務。我在與蘇聯同行的接觸中,重新體會了自己以前所做學問的價值,有了信心。
我在報告的第一部分指出,原始社會史具有實踐和理論兩方面的意義。從實踐上講,首先是可以成為反對資產階級偽科學的前哨學科;其次是可以研究後進民族如何飛躍地越過社會發展階段向社會主義過渡。從理論上講,首先,原始社會史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具體例證;其次,原始社會史可以作為一個理論框架以供分析諸如族源、社會性質、社會發展階段等有關問題;再者,有了原始社會史研究作理論基礎和一個較清楚的認識,在分析後來的各階段的發展時就可以避免片面性。我在這部分里特別提出一個問題供大家討論:
我十多年前去過彝區作調查,回來整理出一篇《彝族的氏族和親屬制度》,發表在哈佛大學的《亞洲學報》上,解放後我覺得這些東西可能要不得了。但是這次我去蘇聯,蘇聯莫斯科大學的一位教授遇到我,談到這篇文章,他曾經仔細地讀過它並用做教材,這便使我重新考慮這樣的材料是否可以用的問題。
蘇聯的老民族學家柯斯文和他的學生們搜集了不少有關大家族的材料,這又使我聯想到中國也同樣甚至有著更多的氏族制度和其他的原始時代的殘餘,不僅少數民族有,連漢族也同樣有餘留。
我在這個報告的最後一個問題「誰去研究原始社會史」中,主張中國不同學科合作,進行原始社會史研究。我認為,原始社會史包括的資料多種多樣,經過的時間也長,只靠民族學家去做工作是不夠的,並且會失之於片面。蘇聯在這方面有先進經驗值得吸取,即綜合的調查工作包括民族學、歷史學、考古學、人類學、語言學等,各種專家密切配合,會做出很出色的成績來。
今天不是要我們來區別民族學和歷史學或考古學的不同之點,而是在於如何密切地配合工作。有些問題民族學非靠歷史資料不能解決問題;有時歷史學沒有民族學的資料也同樣不能解決問題。目蘇聯各個不同專業的專家正在共同研究俄羅斯的族源問題,使我聯想到中國的漢族族源問題,以及各少數民族的族源問題,也只有多方面的專家相互配合,才能做好,可達到預期目的。
這部分所談的也可以看做是一個方法論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在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研究直到今天還大體上是沿著這樣一種路子走下來的。實際工作的成果也證明這種方法的有效性。
從《關於原始社會史的幾個問題》中,可以看出我們民族學家研究原始社會史的兩個特點:一是復原人類這段歷史時運用了較多當代民族志的材料。這些關於社會組織的材料是考古學田野工作無法獲得的,所以也就顯出原始社會史研究中民族學的重要性。二是民族學的有關研究與考古學不同,不但有理論的一面,更有為現實社會服務的一面,所以原始社會形態不是只存在於歷史上,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反映。我們只有把原始社會當做「諸社會形態」中的一種來看待,才能全面地了解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並以這種發展的觀點來指導當前的民族工作。我的原始社會(史)研究,從這些年的文章、講話、專著等來看,就是從這兩個方面同時展開的。所以,我還要在下面附帶提一下與社會形態研究有關的、寫於60年代初的另一篇論文《對我國藏族、維吾爾族和傣族部分地區解放前農奴制度的初步研究》。
《對我國藏族、維吾爾族和傣族部分地區解放前農奴制度的初步研究》一文是我與中央民族學院歷史系的同事陳永齡、宋蜀華、王輔仁合作寫成的,發表在《歷史研究》雜誌上。我們的宗旨是,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來對中國少數民族的具體案例做比較分析。所用的是三個地區三個民族(或其中的部分成員)中新中國成立前保留比較完整的封建農奴制度。這三個案例是雲南西雙版納的傣族、西藏的藏族、新疆墨玉縣夏合勒克鄉的維吾爾族。我們幾位作者對這幾個民族群體掌握的情況各有所長,所以合作討論能更好地反映出其間所含有的共性與個性。文章在介紹了基本情況後又分別從「封建土地所有制」、「階級和等級制度」、「土地占有和地租形態」、「政權組織及其他」等幾方面予以對比分析。
林耀華1986年在新疆琉附布海琦汗家。
最後,我們得出結論,認為這三個地區無論經濟基礎、上層建築還是兩者之間的相互關係,都具有一般農奴制的共性,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點。
其共同之點反映出同一社會發展階段的基本內容和性質,其特殊之點則是在不同歷史條件下的不同表現形式。這種情況正如馬克思所指出:「同一——就主要條件說同一的——經濟基礎,仍然可以由無數不同的經驗上的事情,自然條件,種族關係,各種由外部發生作用的歷史影響等等,而在現象上顯示出無窮無盡的變異和等級差別。對於這些,只有由這各種經驗上給子的事情的分析來理解。」(《資本論》第3卷,第1033頁)這段論述不僅揭示出歷史發展中的本質和現象、共性和特點的關係,而且只有根據這三個地區的具體歷史條件,進行具體的分析比較,才能闡明這三個地區農奴制的共性和特點。
我之所以在這裡提到這篇談農奴制的文章,乃是想說明原始社會史研究是從屬於社會形態或社會發展史的一個組成部分。從方法上講,我們對上述民族地區農奴制的比較分析,與原始社會史研究有相通之處。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論述在當時是我們的研究指南。今天看來,這樣的做法仍然是正確的。我想在此再附帶提一下我在1978年改革開放後寫的《關於民族學研究的對象和民族社會性質的研究》(1981年)。該文把保留原始公社制、奴隸制殘餘以及封建農奴制的民族案例一起列舉出來,闡明這些例證在理論和實踐兩方面所具有的價值。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不是僅僅為了某個具體個案而作研究,個案的比較分析應該上升到「社會形態」的理論高度,從歷史的眼光來認識。我想原始社會研究與其他社會形態研究是相通的,這方面的研究在「文革」前後也是一脈相承的。
「文革」期間,這方面研究基本中斷。70年代後期,「文革」結束,中國迎來了一個新的學術繁榮時期。我也開始招收原始社會史方向的研究生。程德祺、莊孔韶、王培英是我較早的幾名學生,由我與黃淑娉同志合作指導。他們都是年紀較大的學生,比較成熟,後來都有關於原始社會史方面的專著出版。我與他們合作得很愉快。只是時間過得太快,現在這批學生大部分年過五十,勞燕分飛了。時間飛逝,更提醒我們培養人的工作一刻也放鬆不得。當時不培養,現在就沒有這批骨幹可用。
理論問題的探討,我們是綜合幾個方面來進行的:一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有關論述,一是民族志的材料,再一是國內外考古和古人類學的材料。當然有些晚期的歷史還借用歷史文獻材料來印證。我在編《原始社會史》一書前曾率隊去河南、陝西、山東等地考察,與考古界的同志廣泛交流,所以那本書的材料很豐富。
這一段時間大家寫的論文,有不少可以看做是為教材編寫做理論準備的。論文解決了50年代沒有解決的一些難題,並且對於蘇聯的構架有一定的突破,比他們前進了一大步。關於原始社會史分期及早期階段的研究,我的新觀點比較集中地反映在三篇文章中:《試論原始社會史的分期問題》(1978)、《原始社會史的分期問題——兼論氏族的起源》(1980)、《再論原始社會早期的分期問題》(1981)。在這些文章中,我們指出的要點大致有:
(一)不同意蘇聯學者的「兩段分期法」而主張「三段分期法」。「兩段分法」是把原始社會整個的發展進程分為原始群和原始公社兩大時期,後一時期中再分出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兩個階段。我們認為這樣的分法不科學,依新的材料研究後提出「三分法」,這三個階段依次分別為原始群時期、血緣家族公社時期、氏族公社時期。
(二)對血緣家族做了深入的闡述。指明血緣家族公社是與原始群相繼,但屬不同階段的兩個社會性質不同的發展時期。原始群還不是真正的人類社會的有組織的共同體,人類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是血緣家族公社。
人類社會起源發展示意圖
(三)普那路亞家庭(家族)不是一個獨立的發展時期。它既不是由原始群演變而來,也不是一種統一的經濟單位,從未成為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家族)發展史上的普那路亞階段只是相當於社會史上的母系氏族公社前期。
關於原始社會史後段,我的研究主要是在對父系家族公社的探討。我指導當時的碩士生莊孔韶完成他的學位論文《父系家族公社的平行與序列比較——以近現代歐亞大陸三個地理區域為例》(1981)。與此同時,與他合寫了父系家族公社方面的一些文章,後來結集出版,名為《父系家族公社形態研究》(1984)。我們從研究經典作家馬克思、恩格斯以及摩爾根、科瓦列夫斯基等的著作入手,發現其中有疑問的地方,結合民族志材料,重新補充構擬了家族公社發展演變的模式,充分考慮到了母系—父系、氏族—家族、私有—公有、血緣—地緣、民主—父權等幾組對抗因素間的互動,以及社會組織規模的大小及構成等,得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文中指出:
母系社會繁榮期的母系大家族,其全體成員都屬於一個母系氏族,對偶婚男子一方不加入妻的氏族經濟。大家族經濟生活有賴於母系氏族,生產資料歸氏族所有。母系大家族中不會發生個體小家庭的分化。此外,大家族實行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的集體占有、平均分配以及管理上的民主與平等原則。
而在父系社會早期,以母系大家族為起點的父系大家族仍繼承母系氏族(大家族)的實質,保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的集體占有或所有原則。但在大家族成員上包括來自其他氏族的妻子,所以父系大家族是由父系血緣和婚姻關係共同維繫的人員團體(這與母系大家族有差別)。這時,從母系親屬計算轉為按父系親屬計算,配偶關係較前穩定,夫妻均為大家族成員。父系大家族可納入氏族經濟之中,也可能出現較為獨立的父系家族公社經濟。母系氏族(大家族)民主平等和諧的相互關係繼續保持在父系家族公社中。由於從母系向父系社會的轉化過程中,男子在生產上的重要作用並未創造出可以實行個體經濟的奇蹟,男子的主導作用仍必須和作為血緣、婚姻集體的大家族以及民主平等原則相結合。因此,在父系家族公社早期,存在民主型家族公社是順理成章的事。
對於父系家族公社存在的背景,經分析後我們指出有兩種類型。它表明,父系家族公社形態發生、發展與解體的進程既可同父系氏族公社的進程共始終,又可以同父系氏族公社、早期村社的進程並行不悖,同血緣、地緣因素相輔相成。
至於說父系家族公社早期向晚期的演化,那也不是單線式的而是呈現多樣性,儘管民主型總是體現了早期的性質而父權型則反映晚期的實質;與此同時,組織的規模也由大而小、由家族而小家庭。
這些理論問題的澄清,為編寫教材鋪平了道路。應該看到民族志材料對解決原始社會史的重大理論問題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考古界的同志在解釋他們發掘得來的材料時,也經常要藉助民族學知識。
在《原始社會史》「導論」中,我分節闡述了以下四個問題:原始社會史如何建立成為一門學科,對馬克思、恩格斯「兩種生產說」如何理解,原始社會史的史料,原始社會史的分期。我指出:
我們是馬克思主義者。我們相信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學說,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歷史科學研究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因為只有這一學說才正確地指出了一條科學地認識社會發展史、其中包括原始社會史的道路。原始公社制是一切民族在其初期發展階段上出現的第一個社會經濟形態,也是人類在歷史過程中所共有的前階級社會的發展階段。原始社會對其後的一切世代來說,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因為這一階段的歷史不僅說明人類和人類社會的起源,闡述人類社會關係的最初形態,而且也揭露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產生問題以及人類知識、宗教和藝術等等的最初萌芽狀況。……原始社會史得以成為一門科學的學問,完全是由於無產階級革命導師馬克思和恩格斯,根據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在與資產階級唯心主義進行不懈的鬥爭中,逐漸建立起來的。
在如何理解馬克思、恩格斯「兩種生產說」的討論中,我批評了俄國和蘇聯一些學者的錯誤觀點,肯定了馬、恩理論的正確性。結合具體的原始社會研究,我提出:
在原始時代,氏族是核心的組織,社會的基本單位,同時也是社會經濟組織單位,兩者是分不開的。原始社會組織,主要的是氏族制度。它的出現、發展和變化,當然和後來的社會組織制度一樣,是受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發展變化決定的;但是原始氏族制度的特點,就是它同時又受人類本身的生產的客觀規律所支配。當然這後一種支配力量到後來的社會也還是存在的。各個時代和各個地區都有不同的具體情況,有著不同於原始時代的特點。
關於原始社會研究的史料問題,我著重說明其特殊性。
這個時代的史料主要是非文字的,它來源於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許多學科。一方面,由於原始社會年代漫長,又缺乏文字記載,它的史料的確是欠缺的;另一方面,自從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了科學的原始社會史以後,我們知道了可以從許多學科中獲得豐富的知識,得到廣泛而具體的素材,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理論,把這些素材連貫起來,就能描繪出一幅原始社會發展的圖景。
這裡我說的是史料,其實也包含有一個方法論的問題。如果不是以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做指導,沒有社會形態理論,那麼就不可能借用今天的民族志、語言學等材料來研究原始社會。我以為,可以為研究原始時代提供史料或者素材的,比較重要的學科有體質人類學、考古學、民族學、語言學以及歷史學等。關於原始社會史的分期問題,我在書中總結性地扼要介紹了我們近年來的最新研究成果。這一「三段分期法」基本上在我前面談過的幾篇論文中都有反映,這裡就不再重複了。
這篇「導論」結尾時,我挑明了原始社會史研究所具有的理論與實踐上的雙重重要意義。從理論上看,原始社會史的研究實際上是闡明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的一個基礎。我們研究的雖是過去的原始社會,但論證的都是科學社會主義。從實踐上看,我國還有一些少數民族保留著濃厚的原始社會制度的殘餘,為加速這些民族的現代化,我們的原始社會研究是能為當地的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
在社會調查時,林耀華與同事在一起。
該書中由我執筆撰寫的另外一章就是第一章「人類社會的產生——由原始群到血緣家族公社」。我在回顧50年代所作《從猿到人的研究》一書時曾經談到這方面的研究呈現的連續性。時隔30年後再度撰寫同一題材的文章,我感到除了這些年間生物學、考古學、民族學資料有了極大的增加和重要的突破外,就是我們對於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理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這一章是關鍵性的一章。從分期法講,原先不少人堅持蘇聯學者「二分法」,就是把我們現在「三分法」的前兩期都歸為一期;而我這章則是依據新的材料結合研究馬列理論,把血緣家族公社單列為一期的(參見前引「人類社會起源發展示意圖」)。
在具體寫作中,我們都貫徹了「導論」中提及的方法來處理一般認為分屬各學科的材料,把它們有機地結合起來。這種手法對於處在早期階段、年代距今久遠的人類社會狀態的重構是至關重要的。這種研究在該章第三節「血緣家族公社時期(直立人階段、舊石器時代早期)」中表現得比較充分。我提出:
從原始群到血緣家族公社,這兩個時期的交替,有極其重要的標誌。……第一個標誌是人類體質發展上的突變。從南猿(主要指南猿阿法種)到直立人,是一種飛躍的變動,是質變。
……第二個重要標誌,就是人工製造工具的出現,也就是說人類開始創造文化。這一點極為重要……南猿採用天然木石作為工具,那種勞動只是一般勞動,廣義的勞動。從製造工具之日起,這種勞動才是人類真正的勞動,也可以說是狹義的勞動,即是指人類所特有的製造工具的勞動。
……第三個重要標誌,就是人類社會組織的出現……這一標誌也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在這之前還沒有人類社會組織。原始群指的是從猿到人過渡階段的群體,還不是真正的人群;原始群的活動,只能說是揭開了人類歷史的序幕。從原始群轉變到人類社會組織的出現,才真正進入人類的歷史。
在此節的以下部分我先以當時最新的國內外古人類學材料敘述了早期直立人和晚期直立人兩個小階段的情形。早期直立人的化石材料及舊石器文化被列舉的包括有東非的能人、肯尼亞庫比福勒地區的ER 1470號、ER 1590號頭骨,衣索比亞哈達爾地區AL 199-1號、AL 200-1號化石材料,以及中國的元謀人、西侯度文化等。介紹的晚期直立人包括有非洲、歐洲和亞洲各地的化石材料,其中仍以中國北京猿人材料最為豐富,我便以此為例做重點分析。這些介紹和分析當時在國內同類教材中可以稱得上是最先進的了。這也是我們單位同志們長期不斷在此領域努力鑽研的結果。
由於我們進行的是一種綜合性研究,所以在論證資料比較欠缺的「血緣家族公社」時,比起單純研究古人類學或考古學(舊石器時代考古)的同行來處於更為有利的位置。我們的分析既有古人類材料、考古文化材料,又有民族志材料;不但有具體材料,更參照學習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有關論述加以分析考據。這樣的研究就比較深刻。當然外語基礎好也是一個有利條件。我們不光是從漢文譯本學習馬克思主義,還常常對照原文去推敲,準確把握經典著作的初衷。
血緣家族公社與原始群兩個不同階段之所以能被我們釐清辨明,與這種多角度的綜合分析手法的採納有很大關係。在深入鑽研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的有關論述後,運用我們的專業知識,對漢文與外文對譯的某些失誤做出糾正。我與我的副手黃淑娉做了不少工作。如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漢譯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將有關血緣家族與雜交狀態混為一談,誤解了馬克思的原意,給研究帶來混亂。我們依據原文予以更正,重新譯為「一俟原始群為了生計必須分成小集團,它就脫離雜交狀態而形成血緣家族」。(上引書漢譯文為「……仍實行雜交……」著重號為我現在所加。)
在構擬血緣家族公社這樣一種社會群體的規模大小時,我們沒有僅僅根據化石件數,而是結合當代民族志的實例來做推演。參考現代世界殘留的狩獵—採集者群體規模,我們認為,50人至60人的北京周口店直立人群體,作為原始時代的一個血緣家族公社,是合宜的。對於處在血緣家族公社時期社會群體的婚姻規則以及人類歷史上曾經存在過這麼一種家族形式,我們又根據對現代中國永寧納西族的民族學研究,做了合理的推論。
總之,多方面資料的結合使得我們構擬的原始社會史顯得生動活潑,有血有肉。對於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也有了進一步具體的說明。正如該章結束時我提出的:
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導下,學習應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理論原則並結合現代人類學、考古學、民族學等學科的綜合研究成果,我們能夠初步認識到直立人階段的人類、人類社會概貌。
民族學系建立後,我們認為,本科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中理應包含「原始社會史」的內容。因此,由我領銜主編的教委統編教材《民族學通論》(1990),在「民族學研究的基礎知識」這一單元的四章中辟出兩章專門介紹與原始社會有關的內容,即「人類的起源」和「人類的種族」;在「民族社會形態」這一單元中更有不少章節與原始社會有涉,如「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中國少數民族中的原始公社殘餘形態」等。與當時同類著作,如楊堃教授的《民族學概論》(1984)、梁釗韜教授等的《中國民族學概論》(1985)相比,我們教材中有關原始社會部分所占比重最大,其中不僅有文化、社會方面的,而且包括了體質人類學的部分內容。
原始社會史並不是以絕對的年代遠近,而是以馬克思社會形態理論分析得出的一個範疇。因此,我們的研究也就兼顧古今。80年代,我和黃淑娉、莊孔韶合作寫了《中國解放前保留原始公社制殘餘的少數民族及其向社會主義過渡》一文(1985)。這是50年代社會形態研究在新時期的延續。
林耀華在新疆喀什到和田公路中的沙漠上。
我們撰寫此文主要是一種綜述性的介紹。所運用的材料是我們民族工作者在「文革」以前的調查材料。因為那時我們的研究剛剛恢復,所以新的實地調查材料在此文中幾乎沒有徵引。但是,這種對以往研究的理論總結尚不多見,這就是這篇文章的創新之處。文章首先介紹,新中國成立前在祖國南北邊陲地區有十幾個少數民族(或其中部分)仍保留著原始公社制,人口約70餘萬。依地理、經濟特點劃分,主要有兩種類型,即林海雪原中的遊獵經濟(以東北的鄂倫春族與部分鄂溫克族為代表)及刀耕火種的山地農業經濟(如雲南的獨龍、怒、傈僳、佤、基諾、苦聰,西藏的門巴、珞巴,海南的黎族等)。歷史上的民族壓迫致使他們停留在落後的社會狀態。地理越隔絕,則保留原始公社制殘餘越甚。
而後,我們指出,這些地區保留的原始公社制殘餘在表現形式上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在敘述時,我們的指導思想還是當時社會上能接受,我們也覺得有道理的社會進化論。在排比材料時,我們是以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高低、血緣因素在社會組織中保留的多少、私有制對公有制而言所占的份額大小等為線索來做處理的。這樣,我們的分析就比較清楚,而且挑明了這一階段,尤其是原始公社制後期,社會組織演化的具體發展過程,做到了立論有實際材料支持,不同於空談。即使說這只是可能出現的諸多歷史發展路線或模式中的一種,畢竟在論證這種發展模式時是有充分的民族志個案材料為依據的,是一種合理的構擬。只有這樣以馬克思主義社會發展史的觀點、唯物主義的歷史觀來分析處理民族志材料,才不至於陷於資料的堆砌,才會從眾多民族社會的具體材料中探索、尋找出一條社會組織演進的規律。
在這些分析中,我認為「過渡性」和「多樣性」是值得注意的兩個焦點。進化諸階段或五種社會形態說等,只是一種高度概括的理論抽象;具體社會生活是複雜的,與理論模式的對應並不是僵死的所謂「非此即彼」的狀態。所以,我們既注意到歷時性的變化,又注意到社會生活某一時段中(或共時態情形中)存在的歷史的投影。我想還是引用文中談「社會結構的多樣性」一小節中的一段論述為例,予以說明。
山地民族村社的演變歷史表明,同一地區各種社會組織的作用是逐漸變化的,帶有許多共同特點:(一)在早期村社中,血緣組織繼續保持顯著的社會經濟職能,村社作用微乎其微。家族公社對氏族的血緣依存性為主,對村社的地緣聯繫為輔。這時的家族公社是一個較為獨立的經濟單位。(二)隨經濟活動範圍的擴大,村社內血緣聯繫與地緣聯繫並存。家族公社對氏族與村社有雙重依存性。(三)村社不斷取代氏族在經濟社會生活、宗教上的傳統職能,家族公社更多地依賴村社,同時,其本身的獨立性因其內部私有經濟成分不斷擴大而受到損害。(四)個體家庭私有制業已成熟,呈現典型村社所固有的村社公有與家庭私有並立的局面,家族公社亦隨之消亡。
文章最後一部分回顧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實行直接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方針,使這些地區的社會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這些民族地區採取適合於本地區實際的各種生產管理形式,實行各種不同形式的生產責任制,從而使生產又有了較快的恢復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已為消滅各民族的事實上的不平等開闢了途徑。前途是光明的。
總的說來,這篇文章仍是對理論,尤其是原始社會發展史的理論探討得多些,而對於這些少數民族如何在現代化道路上的發展,卻沒有提出具體的辦法。
如同前述,我的原始社會史和原始社會形態的研究論著,基本上限於50年代到80年代,90年代雖仍有作品問世,卻與原始社會的題材關係較遠了。回顧那些年在這方面的研究,總覺得與學習並運用馬克思主義歷史觀有很大關係。這段時間的許多活動都是集體參加,著書寫文章也不例外,民族調查當然更是如此。事到如今,我倒更希望讀者把這些成果看成中央民族學院研究部、歷史系和民族研究所的諸多從事民族學研究的同人共同努力的成果。沒有同事們的切磋乃至直接幫助,取得這樣的成果要難得多。這與我寫作《金翼》一類自傳體式的人類學著作肯定有很大區別。但話也要說回來,在50年代到70年代末這段時間,特別是「反右」鬥爭之後,民族學界不斷地進行學術批判,學者沒有空間,《金翼》這樣的作品被不斷地提出來批判,更不可能創作《金翼》或其續篇一類作品。尤其是十年浩劫期間,政治批鬥和人身攻擊登峰造極,哪裡還有社會科學研究的餘地?1971年從幹校回來,我們研究部的人員,包括吳文藻、謝冰心和費孝通等,都只能做些應時的文字翻譯工作,而且還要提心弔膽。直到粉碎「四人幫」,特別是80年代初以來,學術研究才有了較為寬鬆的氣氛。費孝通的《江村經濟》1938年寫成,1985年才在國內出中文全譯本。我的《金翼》1941年寫成,也是到1989年才出全譯本。這都是社會場景對作品流通的影響。
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當時研究原始社會,自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和工作需要,除了可以更好地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外,研究原始社會史對於學者個人來說,政治風險要小一些。我和同志們一起順應潮流,也做出了有益於學科建設的工作,這一點應該還是可以肯定的。文過飾非固不足取,否定歷史也不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