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病源流犀燭 · 陽毒陰毒源流
陽毒發斑,陽邪亢極病也。亦或有誤服辛熱而成者。《金匱》云: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此陽毒之病,所以昭揭於千古也,蓋以人傷寒,皆為熱病,然邪在陽經,久而熾盛則為毒,故有陽毒之病。其始陽熱之氣,淫於榮衛之間,因而結聚於胃,上沖咽喉,上焦之熱極矣。而肝脾之陰,於是不交,其發現也。面為陽明之氣所注,火熱盛,故面斑如錦。咽與喉雖有陰陽之分,為火熱所沖,故痛則俱痛。心本主血,陽經熱盛,心火併之,故化為膿唾者,因其病在上焦也。夫陽邪成毒,其為病本非傷寒傳經之比,然經脈遞運,五日經氣未遍,猶為可治。至於七日,陰陽經氣已周而再行矣,安可治乎?仲景用升麻合生甘草以昇陽散熱為君,雄黃解毒為臣,鱉甲、當歸以理肝陰為佐,蜀椒以宣導熱邪為使,其制方之法,實因熱邪與氣血相搏,不容直折,故病雖見於陽,反以陰法救之,並非陽毒起於陰經,而用鱉甲之陰藥也。況古人云:病在陽者,必兼和其陰。此仲景於陽毒而用鱉甲之旨乎!然而病之由來,其端不一。又有虛熱熾甚而毒不化者(宜陽毒升麻湯,便結去射干加酒大黃,熱甚去人參加青黛)。又有吐下未當,邪陷於內,而壯熱,頭項強痛,躁悶不安。或狂言詈罵,妄見妄聞,或亦面生斑紋,口唾膿血。或並舌卷焦黑,鼻如煙煤。或更下利黃赤,六脈洪大而數者(宜犀角黑參湯、黃連解毒湯)。切不可用下藥。勢甚者,以青布浸冷水搭病人胸膛,必喜,熱即易之,須臾得睡。
〔陽毒證治〕 《醫鑒》曰:三陽病深,必變為陽毒,或有失於汗下,或本陽證誤用熱藥,使熱毒陷深,發為狂亂,面赤眼紅,身發斑黃,宜黑奴丸、三黃石膏湯、消斑青黛飲。陶節庵曰:傷寒先觀兩目,或赤或黃赤為陽毒,脈洪大有力燥渴者,輕則三黃石膏湯、三黃巨勝湯,重則大承氣湯下之。
(鰲按:前源流論,是專言陽邪成病者,此引《醫鑒》、節庵二則,皆是傷寒中之病,本各不同,然方藥亦有可通用者,故亦附載於此。)
陰毒發斑,陰邪深極病也。《金匱》曰: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此又陰毒之病所以昭揭於千古也。蓋陰毒雲者,乃寒邪直中陰經,久而不解,斯成毒也。雖然,直中陰經,究何經歟,實中於腎也,中於腎,遂浸淫及於肝脾也,故面目為肝脾之精所布,土受寒侵,木乃乘之,是以色青,寒侵肌肉,寒至必疼痛。又與衛氣相爭,故痛如被杖。少陰脈上至咽,凡有伏寒者,咽必痛。喉雖屬陽,似不宜痛,然咽與喉切近,咽之陰既為寒逼而痛,喉之陽亦因咽痛甚而氣相應也。亦曰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者,陰陽經氣,總以周而再行,相傳至深,則難治也。藥即用陽毒方,而反去雄黃、蜀椒之溫熱者,以邪雖屬陰,而既結成毒,則一種陰燥之氣,自行於至陰之中。而陰既雲燥,溫之反有不可,即攻之亦罕有濟,故與其直折而有過剛之患,不若辛平而得解散之功,此仲景所以單取鱉甲、當歸走肝和陰以止痛,升麻、甘草從脾升散以化寒,而毋庸蜀椒之辛溫,雄黃之辛銳,直而折之也。然而病之由來,其端不一。又有陰寒極盛而成陰毒者,與仲景言陰毒,自是兩種,不可混也。蓋惟陰寒至極,反大熱燥渴,四肢厥逆,脈沉細而疾,或尺部短而寸口大,額上手背冷汗不止,其原由房後著寒,或內傷生冷寒物而犯房事,內既伏陰,又加外寒相搏,積寒伏於下,衛陽消於上,遂成陰盛格陽,陽氣上脫之候也。後五六日,胸前發出紅斑,其色淡,其點小,是為陰斑,雖盛暑,亦必須熱藥(宜附子理中湯)。甚至身重睛疼,額出冷汗,嘔噦呃忒,或爪甲青,或腹絞痛,或面赤足冷,厥逆燥渴,不欲飲,或身發青黑色斑,口鼻灰色,舌黑而卷,莖與囊俱縮,脈沉細而遲,或伏而不出,或疾至八九至而不可數,急用蔥餅子臍上熨之,內速服藥(宜附子散或人參三白合四逆湯)。藥之熨之,手足不和暖者死不治。總之,前一證純陰之極,蓄熱自深於內,法當如仲景之治。後一證則止陰寒凝結,非用回陽退陰之劑,內溫正氣,逼出外邪,斷不能起死而回生也(宜正陽散、復陽丹、還陽散、破陰丹、退陰散、回陽救急湯)。趙以德又曰:古方書謂陽毒者,陽氣獨盛,陰氣暴衰,內外皆陽,故成陽毒。陰毒者,陰氣獨盛,陽氣大衰,內外皆陰,故成陰毒。二者或傷寒初得,便有是證,或服藥後變而成。陽毒治以寒涼,陰毒治以溫熱,藥劑如冰炭之異,仲景以一方治之,何也?且治陰毒去蜀椒、雄黃,反去其溫熱者矣,豈非一皆熱毒傷於陰陽二經乎?在陽經絡,則面赤如錦紋,唾膿血,在陰經絡,則面青身如被杖,此皆陰陽水火動靜之本象也。其曰七日不可治者,陰陽之津氣血液,皆消滅也。傷寒七日經氣已盡,而此加之以毒,至七日不惟消滅其陰,且火亦自滅矣。趙氏此說,是單就仲景所言之陽毒陰毒論之,但其曰一皆熱毒傷於陰陽二經,雖於理不至大悖,究不免有語病。蓋陰毒之由,乃是陰燥。陰燥者,陰極而反化燥,是其燥由陰出,非熱邪傷及陰經之故也。若傷及陰經,則是外乘之熱矣,而何能成陰毒之病乎?因益知醫關生死,不可以躁心嘗,不可輕心掉也,願為醫者勖之。
〔陰毒證治〕 《入門》曰:三陰經病深,必變為陰毒,其證四肢厥冷,吐利不渴,靜倦而臥,甚則目痛鄭聲,加以頭痛頭汗,眼睛內痛,不欲見亮,面唇指甲青黑,手背冷汗,心下結硬,臍腹築痛,身如被杖,外腎冰冷,其脈附骨,取之則有,按之則無,宜甘草湯、正陽散。陽氣乍復,或生煩躁者,破陰丹、復陽丹,不可用涼藥。又云:此證多面青舌黑,肢冷多睡。《醫鑒》曰:一人傷寒,四肢逆冷,臍下築痛,身痛如被杖,蓋陰毒也,急服金液丹、來復丹等藥。其脈沉遲而滑,雖陰而有陽,脈可至,仍灸臍下百壯,乃手足溫,陽回得汗而解。
(鰲按:前陰毒源流,乃陰邪成病者,此引《入門》、《醫鑒》二說,亦是傷寒中之病。然症狀方藥,亦有相通者,故又附錄於此。神而明之,化而裁之,是在醫者。)
【治陽毒方九】
升麻鱉甲湯 〈總治〉
升麻 鱉甲 蜀椒 雄黃 當歸 甘草
陽毒升麻湯 〈又〉
升麻 犀角 射干 黃芩 人參 甘草
手足汗出則解,不解重作。
犀角黑參湯 〈又〉
升麻 犀角 射干 黃芩 人參 甘草 黑參
此即陽毒升麻湯加黑參一味也。
黃連解毒湯 〈又〉
黃連 黃芩 黃柏 山梔(各一錢半)
黑奴丸 〈又〉
麻黃 大黃(各二兩) 黃芩 釜底煤 芒硝 灶突墨 樑上塵 小麥奴(各一兩)
蜜丸,彈子大,新汲水化服,須臾,振寒汗出而解,未汗再服。
此方能治陽毒發斑,煩躁大渴,脈洪數者。陽毒及壞傷寒,醫所不治,精魂已竭,心下尚暖,斡開其口,灌藥下咽即活。若不大渴不可與此藥。
三黃石膏湯 〈又〉
石膏(三錢) 黃芩 黃連 黃柏 山梔(各錢半) 麻黃(六分) 香豉(半合) 姜(三片) 細茶(一撮)
消斑青黛飲 〈又〉
黃連 甘草 石膏 知母 柴胡 元參 生地 山梔 犀角 青黛 人參 姜(一) 棗(二)
水煎,入苦酒一匙服。大便實者,去人參,加大黃。
此陶節庵方也,治熱邪傳里,里實表虛,血熱不散,熱氣乘於皮膚,而為斑也。輕則如疹子,重則如錦紋,重甚則斑爛皮膚。或本屬陽證,誤投熱藥,或當下不下,或下後不解,皆能致此,不可發汗,重令開泄,更加斑爛也。然而斑之方萌,與蚊跡相類,發斑多見於胸腹,蚊跡只在於手足。陽脈洪大,病人昏憒,先紅後赤者,斑也。脈不洪大,病人自靜,先紅後黃者,蚊跡也。其或大便自利,怫鬱氣短,燥屎不通,又如果實黶者,盧扁不能施巧矣。凡汗不解,足冷,耳聾,煩悶,咳嘔,便是發斑之候。
三黃巨勝湯 〈又〉
石膏(三錢) 黃芩 黃連 黃柏 山梔(各錢半) 芒硝 大黃(各一錢) 姜(一片) 棗(二枚)
入泥漿清水二匙服。
大承氣湯 〈又〉
大黃 芒硝 枳實 厚朴
【治陰毒方十三】
升麻鱉甲湯 〈總治〉
方詳上。
附子理中湯 〈又〉
附子 乾薑 甘草 人參 白朮
附子散 〈又〉
附子 乾薑 肉桂 當歸 白朮 半夏 生薑
人參三白合四逆湯 〈又〉
人參 白芍 白朮 白茯苓 生薑 附子 乾薑 甘草 大棗
正陽散 〈又〉
附子(一兩) 炮姜 炙草(各二錢半) 皂角(一挺) 麝香(一錢)
每末二錢,水一盞,煎五分,連渣熱服。一方用白湯調下。
此方兼治傷寒門之陰毒。
復陽丹 〈又〉
蓽澄茄 木香 吳萸 全蠍 附子 硫黃(各五錢) 乾薑(一錢)
酒糊丸,每二三十丸,薑湯下,復以熱酒送之取汗。
此方治陰毒面青,肢冷脈沉。
還陽散 〈又〉
硫黃為末,每二錢,新汲水調下,良久,或寒一起,熱一起,再服,汗出而差。
此方治陰毒面青,肢冷脈沉,心躁腹痛。
破陰丹 〈又〉
硫黃(五兩) 硝石 元精石(各二兩) 乾薑 附子 肉桂(各五錢)
各為末,用鐵銚先鋪元精,次鋪硝石各一半,中鋪硫黃末,又鋪硝石末,再鋪元精末,以小盞蓋著,用炭三斤,燒令得所,勿令煙出,急取瓦盆合著地上,候冷取出,入余藥同為末,糊丸,每二十丸,艾湯下取汗。
此方治陰毒脈伏,及陽脫無脈,厥冷不省。
退陰散 〈又〉
川烏 乾薑(等分)
為粗末,炒令轉色,放冷,再研細末,每末一錢,鹽一捻,水少許,煎溫服。
回陽救急湯 〈又〉
人參 白朮 茯苓 陳皮 半夏 乾薑 附子 肉桂 炙草 五味子(各一錢) 姜(七片)
甘草湯 〈又〉
炙甘草 升麻 當歸 桂枝(各一錢) 雄黃 川椒(各錢半) 鱉甲(二錢)
水煎服,毒從汗出,未汗再服。
金液丹 〈又〉
來復丹 〈又〉
元精石 硫黃 硝石 五靈脂 陳皮 青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