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論會編 · 三 相應修多羅與摩呾理迦(一)

先明《 雜阿含經 》三大部類的第一部——相應修多羅,內容為蘊,處,緣起,食,諦,界,道品——七事。《 瑜伽師地論 .攝事分》中,卷八五到九八,共一四卷,就是抉擇經義的摩呾理迦。以論文對讀《雜阿含經》,可說是完全一致的。特別是,「界」在「聖諦」以下,「道品」以上,與「緣起」合為一類,似乎是次第不順,但這恰好與《雜阿含經》相同。在《 相應部 》中,〈界相應〉也是編在〈因緣篇〉(Nidāna-vagga)中的。「界」與「緣起」為一類,應該是上座部的古義。由此可見,《雜事》以「處、界」為一類,〈攝事分〉以「蘊、處、界」為一類,都是依據後代論師的通說而改定的。 抉擇《雜阿含經》義的摩呾理迦,曾於《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詳為比對,偶有些疏失,將在《經論會編》中改正,這裡不再詳列。依論文,這部分是分為四分的;經與論的卷數,總列如下: 〈行(五蘊)擇攝第一〉……論卷八五──八八 經:卷一、卷一〇、卷三、卷二、卷五 〈處擇攝第二〉……論卷八九──九二 經:卷八、卷九、卷四三、卷一一、卷一三 〈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論卷九三──九六 經:卷一二、卷一四、卷一五、卷一六、卷一七 〈菩提分法擇攝第四〉……論卷九七──九八 經:卷二四、(卷二五,佚)、卷二六、卷二七、卷二八、卷二九、卷三〇 依論文去對讀經文,可以確信〈攝事分〉所依的經本,與漢譯《雜阿含經》是一致的。從經論的比對中,可以理解到:一、論義是依經而立的。經有〈五陰〉,〈六入處〉,〈雜因〉,〈道〉——四誦(品),論也分〈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四擇攝。每一擇攝,立攝頌,分論義為多少門,然後分門解經。或一經有二門、三門,或總攝數經為一門,不一定是一經一論相對的。二、經義有些是相同的,所以已經論到過的,後面就略而不談。這一類有經而沒有論,不能說是缺失,或所依經本不同的。三、《瑜伽論》的前三擇攝(行,處,緣起食諦界),內容上,次第上,與漢譯《雜阿含經》,最為符合(當然句義也有少些出入)。第四〈菩提分法擇攝〉,由於經文多而義少,所以論文綜合而說,次第上偶有些倒亂。四、在〈道品〉中,「根」與「力」,應該是五根、五力。但《雜阿含經》與《論》,「根」 中說 到二十二根,《相應部》的〈根相應〉,也是這樣的,這可見在上座部中,早就這樣的了。「力」中,廣說二力、三力、四力、五力、六力、七力、八力、九力、十力,以增一法而編集種種力,與《相應部》的〈力相應〉,但明信等五力,是非常不同了。「根」與「力」,都超出了菩提分法的範圍,這是將有關根與力的教說,都類集在「根」與「力」的相應中了。五、依據論文,〈道品〉的經文,是有缺失的。如「念住」中,末後有「穗」與「成就」二門,而經文卻沒有。接著,《論》明「正斷」、「神足」,僅一攝頌,經文也沒有。次明「根」:《論》明「安立」中,總明二十二根;次說「所行境」,也不見經文。經卷二六,開始就說:「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這是二十二根中末後的三根。經文雖廣說信,精進,念,定,慧——五根,卻沒有說到其他十四根,這顯然是有缺失的。考《相應部》的〈根相應〉,共七品,當然是以信等五根為主的。第三〈六根品〉,有「女,男,命」——三根;「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第四〈樂根品〉,明「樂,苦,憂,喜,舍」——五根。總合起來,就是二十二根。尤其是論說「所行境」,明眼等六根領境的差別,(修四念住,七覺分,得明解脫),而歸於涅槃的無對。這雖然內容廣了些,與〈根相應〉的四二經,意義完全相合。所以今斷定為:《雜阿含經》的「念住」,末後有缺失;「正斷」、「神足」全缺;「根」的前分,也有缺文。「念住」為經的卷二四,「根」為經的卷二六,中間所缺的,應為《雜阿含經》卷二五。由於經文佚失,或者以《無憂王譬喻》的一部分來代替。六、論文的抉擇經義,有的(或有攝頌,或沒有攝頌)長篇論義,沒有《雜阿含經》文可以比對。但經審細的探究,這不是現存的《雜阿含經》有所遺落,而是這些論義,是抉擇其他的阿含經義,主要是《 中阿含經 》(說一切有部誦本)。《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依《雜阿含經》次第,抉擇經義,這是無可懷疑的。論文先立嗢拕南頌(攝頌),然後依頌所列舉的項目,一一的抉擇。這些「修多羅相應」所沒有的論義,少數的不在攝頌以內,可說是附義,附帶的論及,而多數卻是攝頌所固有的。抉擇《雜阿含經》的論義,而包含了《雜含》以外的經義,這是值得重視的(下文會討論到這一問題)!現在,把「修多羅相應」以外的論義,所依據的經典,列舉如下。凡攝頌所固有的,加頌目(「」)於上。 《論》卷八七: 《長含》(二一)《梵動經》 《論》卷八九: 「業」: 《中含》(一七一)《分別大業經》 《中含》〈業相應品〉第二 《中含》(一二)《惒破經》 《中含》(一三)《度經》 《中含》(一九)《尼干經》 《論》卷九〇: 「三空性」:《中含》(一九〇)《小空經》 《中含》(一九二)《大空經》 《論》卷九二: 「師弟二圓滿」:《中含》(一六三)《分別六處經》 《中含》(一六九)《拘樓瘦無諍經》 《論》卷九三: 「甚深」:《中含》(九七)《大因經》 《論》卷九四: 「解」:《中含》(二三)《智經》 《中含》(九)《七車經》 《論》卷九五: 「如理」:《中含》(一〇)《漏盡經》 「攝」:《中含》(三〇)《象跡喻經》 「集諦」:《雜含》(大正)九八四經 《論》卷九六: 《雜含》(大正)九六九經 「愚夫」:《中含》(一八一)《多界經》 「問記」:《中含》(一一九)《說處經》 《中含》(二二)《成就戒經》 《論》九七: 「沙門」:《中含》(一〇三)《師子吼經》 「沙門義」:《中含》(一六二)《分別六界經》 「喜樂」:《中含》(一)《善法經》 「一切法」:《中含》(一一三)《 諸法本經 》 「梵行」:《中含》(一一一)《達梵行經》 「數取趣」:《中含》(一一二)《阿奴波經》 「超」:《雜含》(大正)一〇四二、一〇四三經。 「二染」:《中含》(七五)《淨不動道經》。 依《雜阿含經》「修多羅相應」的次第,抉擇「事相應教」的《瑜伽論.攝事分》,包含了二十部以上的《中阿含經》;這些經,在赤銅鍱部的巴利藏中,有些是編入《 增支部 》的。〈攝事分〉又引用了「修多羅相應」以外的《雜阿含經》,如(大正藏編號)九六九經,與巴利《中部》(七四)《長爪經》相當。一〇四二、一〇四三經,與《中部》(四一)《薩羅村婆羅門經》;(四二)《毘蘭若村婆羅門經》相當。九八四經,就是《增支部.四集》一七九經。〈攝事分〉所引用的,「修多羅相應」以外的《雜阿含經》,都屬於「如來所說」。〈攝事分〉的抉擇經義,包容了「修多羅相應」以外的經典,確是值得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