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論會編 · 二 雜阿含經的三部分

四阿含中的《 雜阿含經 》,唐 義淨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中,列舉內容的種種相應,名之為《相應阿笈摩》。這一名稱,與巴利五部中的《 相應部 》,名義恰好相合。唐 玄奘 在《 瑜伽師地論 .攝事分》中,也列舉了種種相應,但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種種事相應教所集成的,為什麼不名為「相應」,而稱為「雜」呢?雜與相應,同是 Saṃyutta, Saṃyutta 的對譯,只是 譯語 的不同。在中國文字中,「雜」不一定是雜亂,「間廁」正是次第相間雜的意義。相應修多羅的結集,如《瑜伽論》所說:「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原始的結集是:隨義類相同的,分為不同部類,次第安布,集成種種相應。相應修多羅,不只是相應,又有相次相間雜的意義,所以古人多數譯為《雜阿含經》。 四阿含經 ,一向以為是同時集成的,但在近代研究中,雖意見不完全一致,而同認為成立是有先後的。關於四阿含經集成的先後,《瑜伽論.攝事分》中,意外的保存了古代的結集傳說,啟示了一項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四阿含是以《雜阿含經》為根本的,如《論》(〈攝事分〉)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說: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復以余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余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佛法只是「一切事相應教」,隨機散說,依相應部類而集成的,是《雜阿含經》。然後依不同意趣,更為不同的組織,成為《長》、《中》、《增一》(約「分數」說,名為《增支》)——三部。三阿含的法義,雖有不同的部分,但論到佛法根本,不外乎固有的「一切事相應教」的闡明,所以四部都被稱為「事契經」。說到「事」,如《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卷三(大正三〇.二九四上)說: 「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 佛所說的,不外乎九事,就是「一切事相應教」的事,《雜(相應)阿含經》的部類內容。《雜事》也說到依種種相應,立為多品。上來三說,今對列如下: 〔瑜伽本地分〕 〔瑜伽攝事分〕〔雜事〕 1.五取蘊────3.蘊─────1.五蘊 2.十二處────5.處─────2.六處 3.十二緣起───6.緣起────4.緣起 4.四食─────7.食 5.四聖諦────8.諦─────5.聖諦 6.無量界────4.界─────3.十八界 ┌──1.弟子所說──6.聲聞所說 7.佛及弟子┤ └──2.如來所說──7.佛所說 8.四念住等───9.念住等───8.念住等 9.八眾──── 10.八眾────9.伽他 上列三說,雖次第、開合小異,而內容是大體一致的。《雜事》是說一切有部律,《雜阿含經》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瑜伽論》多少採取經部說,經部也是從說一切有部分化出來的。所以,《瑜伽論》與《雜事》所傳,與漢譯《雜阿含經》相合,可見「事相應教」的次第成立,以《雜阿含經》為根本的傳說,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是上座部 中說 一切有系的古老傳承。 一切「事相應教」,是分為三大類的,如《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說: 「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所了知),及道品分(——能了知)。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 「一切事相應教」,分為三類:一、約能說人立名,是如來及弟子所說相應。二、約所說法立名,如蘊相應等是所了知,念住等相應是能了知。三、約所化眾立名,如苾芻相應、魔相應等。這三大類,是相應修多羅,就是《雜阿含經》的全部內容。 進一步的探究起來,如《瑜伽論.本地分》,解說十二分教的修多羅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是名契經」。所說的內容與次第,與「九事」相合,但除去了「八眾」的眾會事——偈頌部分。以八事為契經(修多羅),那是修多羅與偈頌分立,偈頌被看作修多羅相應以外的。「佛及弟子事」,分別為聲聞乘、獨覺乘、如來乘相應語,是對《雜阿含經》中,「如來所說」、「弟子所說」部分,解說為三乘教法的根源。這是後代佛弟子,面對三乘聖教的流行,而理解到淵源於根本聖典;在「如來所說」、「弟子所說」部分,也確乎是不無線索可尋的。這樣,修多羅僅是八事,「八眾」的偈頌部分,被簡別了。再進一步說,〈攝事分〉雖總舉九事,以說明相應的「事契經」,但抉擇「事契經」的「摩呾理迦」,不但沒有偈頌部分,也沒有「如來所說」及「弟子所說」,僅有九事中的前七事。這樣,「事契經」——「修多羅」的內容,從「四阿含」而略為《雜阿含經》的三大類;又從三類而除去偈頌部分;更除去「如來所說」、「弟子所說」,而「相應修多羅」,僅是蘊、處、緣起、食、諦、界、及念住等道品。蘊相應等七事,為事相應教的根本部分,是原始的「相應修多羅」。最初結集的,名為相應、修多羅;其後次第集出的,合在一起,也就稱為「一切事相應」的「事契經」。其實,原始的、根本的「相應修多羅」,只是《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抉擇「事契經」的部分。